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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

日期:2022-02-24 03:37:22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1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2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1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3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4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5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 1

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 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 4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5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5)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通用二十篇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宀豢叭淌芗棠付运�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最*,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时候因为长的丑被主人抛弃了。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后来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替小主人筹医药费主动陪人家练拳,还当别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迪克为了找到并忠于小主人,它可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感情所感动。我非常喜欢迪克对小主人阿炯的忠诚,喜欢迪克与阿炯之间的信任与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怕被困难、危险压倒的坚毅精神。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凶狠、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了信心,对家人也充满了信任、关心和爱。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上,发明这句谚语的人类,反而是最重外表而不重内心的。人对待动物,居然也把这种歪曲的观念强加到了它们身上。更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人类在科技不发达、思想相对较愚昧的时代,审美观居然比“思想先进、科技发达”的现代人要正常。是他们不正常,还是我们不正常?人类退化了吗?人类退化了吗?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

  故事也让我明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能只看外表,有的人或动物难看丑陋,但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有的外表很漂亮,但内心却是狠毒的。迪克长的很丑,但内心是忠诚善良的,它感激小主人在它最孤独可怜时收留了它、对它好,于是拼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阿炯做事。阿炯病倒在桥洞下,迪克替小主人挣看病钱,为了挣钱宁愿挨揍,它让别人打它踢它,挣来一些钱给阿炯看病……我真想养一条这样忠诚可靠的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写的是一对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夫妇,产下了一窝狗。其中一只狗奇丑无比,它的把它喂大以后便把他丢弃了。没过多久,他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起名为迪克。从此以后它和它的小主人形影不离,小主人走到哪儿,他就走到哪儿。小主人要去找她的.母亲,它就跟着去了,一路上它给了它的小主人很大的鼓励,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动物也有感情,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比如在海南的黄开宁家里养了一条蛇:1996年8月的一天,黄开宁在槟榔园里除草时发现一条受了伤的蛇躺在石头上,蛇的尾巴上有一个伤痕,还有血。黄开宁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抓,意外地发现蛇竟然不咬他,他绝的蛇认识他,用手摸它的时候,它也不咬。黄开宁把它带回家,用草药给它包扎伤口,于是把蛇养了下来。这条蛇竟然在他家呆了整整9年,小蛇已经长成了巨蟒。现在大约有4米长,100多斤重,黄开宁对蟒蛇宠爱有加,让它和自己一起睡。黄开宁有了小孩后它便成了他家的保姆。孩子们经常和巨蟒玩儿。

  这就是人和动物美好相处的例子。所以,大家要记住,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要伤害它们。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扩展6)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实用五篇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植树。”同学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哼着快乐的歌谣,迈开轻快的脚步,去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旁参加植树活动。

  只见地上躺着一棵棵粗壮的广玉兰树苗,这可是常州市的市树,我该怎样给它们安家落户呢?一旁的志愿者叔叔拿着大铲子,咬紧牙关,先把锨镐插在土里,用脚踩住锨镐边缘用力按下去,一堆土便铲了出来。就这样,一堆、两堆……泥土坑逐渐见形了。我看了,心里顿时痒痒的,便拿起工具,想亲身体验一下。

  “嘿哟,嘿哟!”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铲出了一小点泥土,等第二铲下去时,手脚发软,已使不上劲了,我不得不“中场休息”一下,叔叔赶紧上来“替补”。只见一个大坑形成,“一、二、三”,我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抬起一棵大树苗,把树放在土坑里,我扶着树苗,叔叔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刚挖出来的土再一点一点填进去。为了让树站得更加牢固一点,我在填好的新土上拼命地跺脚,把土踩实,第一棵树终于种好了。第二棵树准备,我植树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显得有条不紊。一棵,两棵,三棵……广玉兰树被我们一一“拿下”了,哈哈,这次植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喜滋滋地望着眼前一棵棵站得笔直的广玉兰树,它们在春风的吹拂下不住地点着头,好像在说:“放心吧,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雾霾,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妈妈,我从今天的植树开始……

  今天是3月12日,你们知道是什么节日吗?对了,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一大早,我就拿着铁锹、水桶,兴高采烈地出发了,去参加小记者活动一一植树。

  到了目的地,老师先讲了植树节的来历:孙中山先生从小就喜欢植树,但他在3月12日这天不幸去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便利3月12日植树节。听了这个故事,我感到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首先我在妈妈的帮助下挖了一个边长40厘米深50厘米的`树坑,然后把树苗放进树坑里,妈妈扶着树苗我来填土,不一会儿,树坑就填满了。接着我又跑到水车旁提水给小树浇水,小树喝饱水后腰更直了,最后我又写上心愿树牌,挂在小树上,这样,就大功告成了。看着小记者们种植的小树苗,一排排,一行行,那么整齐。在微风的吹动下,小树苗好像在向我们点头微笑。

  大约4点钟,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在路上,我心想:植树可以让风沙乖乖低头,让百鸟翩翩起舞。今后我们一定要多植树,并且要爱护、染绿祖国的版图。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植树。”同学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哼着快乐的歌谣,迈开轻快的脚步,去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旁参加植树活动。

  只见地上躺着一棵棵粗壮的广玉兰树苗,这可是常州市的市树,我该怎样给它们安家落户呢?一旁的志愿者叔叔拿着大铲子,咬紧牙关,先把锨镐插在土里,用脚踩住锨镐边缘用力按下去,一堆土便铲了出来。就这样,一堆、两堆……泥土坑逐渐见形了。我看了,心里顿时痒痒的,便拿起工具,想亲身体验一下。

  “嘿哟,嘿哟!”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铲出了一小点泥土,等第二铲下去时,手脚发软,已使不上劲了,我不得不“中场休息”一下,叔叔赶紧上来“替补”。只见一个大坑形成,“一、二、三”,我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抬起一棵大树苗,把树放在土坑里,我扶着树苗,叔叔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刚挖出来的土再一点一点填进去。为了让树站得更加牢固一点,我在填好的新土上拼命地跺脚,把土踩实,第一棵树终于种好了。第二棵树准备,我植树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显得有条不紊。一棵,两棵,三棵……广玉兰树被我们一一“拿下”了,哈哈,这次植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喜滋滋地望着眼前一棵棵站得笔直的广玉兰树,它们在春风的吹拂下不住地点着头,好像在说:“放心吧,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雾霾,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妈妈,我从今天的植树开始……

  今天是3月12日,你们知道是什么节日吗?对了,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一大早,我就拿着铁锹、水桶,兴高采烈地出发了,去参加小记者活动一一植树。

  到了目的地,老师先讲了植树节的'来历:孙中山先生从小就喜欢植树,但他在3月12日这天不幸去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便利3月12日植树节。听了这个故事,我感到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首先我在妈妈的帮助下挖了一个边长40厘米深50厘米的树坑,然后把树苗放进树坑里,妈妈扶着树苗我来填土,不一会儿,树坑就填满了。接着我又跑到水车旁提水给小树浇水,小树喝饱水后腰更直了,最后我又写上心愿树牌,挂在小树上,这样,就大功告成了。看着小记者们种植的小树苗,一排排,一行行,那么整齐。在微风的吹动下,小树苗好像在向我们点头微笑。

  大约4点钟,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在路上,我心想:植树可以让风沙乖乖低头,让百鸟翩翩起舞。今后我们一定要多植树,并且要爱护、染绿祖国的版图。

  星期天,江南晚报组织了小记者们参加植树活动。虽然天下着蒙蒙细雨,但同学们的兴致却依然很高。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车子到达了前洲镇。我们穿过一条泥巴小路,来到了植树的地点。看见一大片泥地里立着一棵棵翠绿的小树苗,它们如同一个个士兵站着方阵,保护着这片土地。

  开始动手了,我和吴秦越、王梓人一组。我们先去拿了两把大铁铲子,来到需要种树的地方,只见一个个小小的土坑边都放着一棵棵小树苗,它们正等待着我们把它们种进土里呢!我们分工合作加紧干了起来,我先把小树苗扶起来,然后吴秦越和王梓人便用铲子把土填满,最后再踩上几脚,一棵小树苗就种好啦!虽然下着雨,但是我们不怕脏,也不怕累,种了一棵又一棵当我们一起种完第十棵小树苗时,脚上、身上都全都是泥巴,但我们的脸上却漾起了笑容。最后,我们还给小树苗戴上亲手做的爱心植树卡,祝愿小树苗能够快乐地成长,长成参天大树!

  转眼间,活动就要结束了,望着我们自己的'劳动成果,心中真是有说不出的喜悦。森林是天然空调;是消音器;还是氧气制造厂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爱护树木,多多植树造林,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增添一点点绿色。啊!这真是一次难忘的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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