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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世界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友谊。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一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本文主要讲了名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纯洁如水的狗——迪克。由于父亲与继母的伤害,阿炯只好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程。一路上,他们遭遇了极寒,但都没有放弃希望,最后勇敢地走出“死亡”。最令我感动的是迪克在小主人生病的时候,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选择了为别人陪练,挣钱给小主人看病。而它却被打得鼻青脸肿,差一点丢掉性命。迪克一次次与阿炯九死一生、化险为夷。就是因为这样,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人们因为迪克丑陋的外表而无情地抛弃了它,而双目失明的.阿炯却能感受到迪克内心的忠诚与热情,因而敞开心灵的大门,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这本书给我一个深刻的启发:与人交往时,不要只在乎外表的美与丑,要看到别人的长处,真诚地去对待别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3)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情节幽默、感人的书——《傻狗温迪克》,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家凯特·迪卡米诺写的。

  故事讲的是: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印第亚·欧宝和整天像缩头乌龟一样不苟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会对人咧嘴微笑。

  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能用美妙的`琴声去吸引动物的奥蒂斯、性格温柔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格利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光头宝宝”两兄弟都成为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这个故事真实而又贴*生活,语言温馨,情节生动,真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人与狗之间的感情都那么深厚,我们人与人之间不是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吗?

  八月十七日,我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是美国人写的,是我国梅子涵翻译的。这本书写了欧宝的牧师爸爸让她去买通心粉、番茄、白米。她回家时没带回要买的东西,只带了一只狗,名叫“温迪克”。温迪克有个本领——会笑。它与欧宝天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奥帝斯,和被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他们都成了欧宝的朋友。

  我喜欢第25章,喜欢里边的“小不点儿”,因为她爱拌嘴,很可爱。它的内容很有趣。暴风雨肆虐着整个城市,黄豆般的雨点砸在窗上、人脸上、地上…...霹雳啪啦,乌云密布。欧宝非常担心温迪克走丢,温迪克可有雷雨恐惧症啊!我可不担心,因为温迪克它可聪明了,一定能闻着味儿回来,才不需要欧宝去找它呢!欧宝回家时,很惊奇,狗居然就在家里!欧宝惊奇地想:“欧宝怎么会在家的.呀?”

  这本书我看了一又一遍,因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可爱。我真是爱不释手呀!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 ?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其实,这只狗是一只流浪狗,叫温迪克,是一个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领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十分有趣,但是仔细想,为什么温迪克能把欧宝、芬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穿在一起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它的真诚感染了每一个人,也触动着每一个人。

  现在具有这种品格的人越来越少,我们应该学*温迪克的这种精神。别看他看起来很傻,正是因为它傻,才会把人们连在一起。现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撒谎,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为事实永远改变不了的,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学*它的真诚,让我们都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我觉得温迪克有时候很淘气,有时候很听话,还有时候很不听话,故事讲到这里,你会发现温迪克的可爱之处,他穿起了欧宝,牧师,格洛莉亚和其他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温迪克,那就是真诚,他的真诚感染着每一个人,处着每一个人。人人做事都要有一颗真诚而又宽容的心,都会有好的结果而且会非常成功!

  温迪克是一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得皮包骨。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跟随爸爸刚刚来到一个没有朋友的新的小镇,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获得了一条哲理:温迪克最怕打雷,每一次打雷都会把它吓得半死,像插了电一样四处狂奔,有时还会被吓得离家出走。我明白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让优点发光,并取长补短,尽量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让我更加喜欢我们的世界。

  “你老是放弃,你老是把你的'头缩在你那又笨又老的乌龟壳里。我敢打赌,妈妈走的时候,你从来没去找过她!我敢打赌,你拦也没拦,就让她走了!”

  当那只在超市被捡回来的又丑又傻的小狗——温迪克不见了的时候,它的主人欧宝对劝她放弃寻找的牧师父亲说的这一段话,仿佛在向我们揭示一个真理:即使存在一丝希望,也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我们心中有爱。

  《傻狗温迪克》,一本国际大奖小说,一本并不太厚的书,却让许许多多读过它的人,留下了不*凡的印象:欧宝失去了亲爱的妈妈,在寒冷的北方的超市里捡到了一只狗,取名叫温迪克。温迪克并不勇敢,但它能够用笑容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让他们真正有勇气敞开胸怀,走进七彩的世界。同时,温迪克也用笑容感染了每一位读者,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文字生动有趣,许多章节让人读了之后乐了又乐。《温迪克上教堂》中,温迪克像一颗“长了毛的子弹”,在教堂里穿梭追逐着老鼠,惹得大家鼓掌喝彩,也把读者笑得前仰后合。同时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感动不已的情节,《温迪克不见了》,我们仿佛跟着欧宝一起到处寻找,因为温迪克害怕雷暴雨;《真情告白》中,我们聆听了父女两人敞开了的心扉;《欢乐的歌声》中,我们看到欧宝站在挂满了酒瓶子的“过错树”前,幻想着妈妈就站在她的身边。

  书里处处洋溢着爱,它以一个个故事表明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催化剂,牧师爸爸与欧宝之间的爱,主人欧宝和小狗温迪克之间的爱,以及在温迪克的帮助下,和欧宝成为好朋友的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洛丽亚、“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这些朋友之间的爱,如同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它的意义已经融入人的生命之中。

  泰戈尔曾经说过:“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因为爱,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因为爱,人生变得温暖充实;因为爱,你可以从容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4)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过了,不学*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从小到大,我读的书都要一个大书柜才能盛得下。今天,我却读了一本极品好书,书名叫做《导盲犬迪克》。

  一条小狗,刚生下娘胎便遭人排挤,刚过三个月就被人扔到荒山上。为什么要扔了它,唯一一个原因长得丑。半年后,它被盲少年收养,取名为:迪克。这个盲少年叫阿炯,一年级时他爸妈离婚了,六七年都没见到亲生妈妈,把眼睛给哭瞎了。而后来便带着迪克一同去昆明寻找自己的亲生妈妈。最后,虽然找到了亲生妈妈,但妈妈却悄悄离开了。

  我读完了这本书,体会到书中狗的.勇敢。它天生就长得丑,丑的吓人,但它却没在乎。而是帮助自己的小主人渡过难关。还有书中的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却通过了自己的努力在改造自己的人生。

  我认为这本《导盲犬迪克》是一本鼓励书激励书,我们应该学*他们不怕困难,勇于面对的精神。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绘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跌宕,但故事中充满了柔情。迪克和母豺红娜的爱情胶着温暖。特别是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对还未出生的孩子的舐犊之情跃然纸上,充满温情,触动人讲述心最柔软的部分。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

  我为他的坚强执着的精神而感动,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以前一面对作文就头疼,我认为作文就是我的天敌。我只要看到就仰天长叹,能拖则拖,拖到实在没辙了,就胡乱写上一通。经常要靠,妈妈或姐姐一字一句的教,才能好好写上一篇。但看看阿炯,这点困难算什么。每次的逃避,让我的写作水*与别人已经相距甚远了。我以后要一定要找到正确学*方法,多读、多听、多看,勇敢面对,彻底征服。

  人生像海里的波浪,时起时落。我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了“阿炯”,我一定会成功。Fighting,李程楠!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读后感·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5)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甘共苦的故事。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坎坷,但故事中充满温情。迪克和母豺红娜是一对夫妻,故事中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迪克是一只忠实于主人的猎狗,为了猎狗的职责,他悲痛而又无奈的选择了保护主人,从这件事上感到了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厚的友谊。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自己的人生、纯洁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力量,珍惜美好生活的信念,他们对困难永不低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绘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跌宕,但故事中充满了柔情。迪克和母豺红娜的爱情胶着温暖。特别是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对还未出生的孩子的舐犊之情跃然纸上,充满温情,触动人讲述心最柔软的部分。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

  我为他的坚强执着的精神而感动,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以前一面对作文就头疼,我认为作文就是我的天敌。我只要看到就仰天长叹,能拖则拖,拖到实在没辙了,就胡乱写上一通。经常要靠,妈妈或姐姐一字一句的教,才能好好写上一篇。但看看阿炯,这点困难算什么。每次的逃避,让我的写作水*与别人已经相距甚远了。我以后要一定要找到正确学*方法,多读、多听、多看,勇敢面对,彻底征服。

  人生像海里的波浪,时起时落。我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了“阿炯”,我一定会成功。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瞎子,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赌注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今天我读了《导盲犬迪克》一书,书中讲到有一条导盲犬名字叫做迪克,它一出生就是一条丑狗,因为这样它的主人把它遗弃了,这让它成为了一条野狗,在一次狩猎中,迪克它遇见了一条黄狗和猎人,他们亲切的样子让迪克也想找个主人。

  几天后,它遇到了小瞎子阿炯,并让他成为了它的主人。后来因为迪克弄坏了一个收音机,阿炯爸爸要杀掉迪克,而阿炯不想让迪克死,所以带它逃了出去,开始了流浪生涯,在流浪之中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书中人和动物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使我十分感动,说明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温馨无处不在,感受到人和动物的的真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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