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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30 00:00:00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清晨,睁开朦胧的睡眼,拉开窗帘:哟,又是一个艳阳天。今天很适合读书!简单的洗漱后,顺势来到桌前,咦?这本书怎么从来没看过?就它了!拿着书坐在阳台的长凳上,沐浴着阳光,闻着新鲜的空气开始了晨读。

  读着这本书,我觉得自己也是这本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开始,我为小主人公的悲惨身世感到难过,后来,我为迪克的尽忠尽职而不惜咬死将分娩的妻子咬死而感动……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纯种猎狗迪克自从生下来就长得丑陋,他一直幻想着成为一条真正的猎狗。但由于相貌,所以没人认可它只有一个小瞎子认可它。而小瞎子为了找妈妈长途跋涉,饥寒交迫与迪克一同冒险……虽然他妈妈舍不得他,但妈妈已有了新的家庭,所以不能收留他。所以他与迪克又开始了新的流浪生活……

  读着读着,泪水不觉地滴在了书上。通过真本书我悟出了世界上的任何生灵都不能用“丑”来形容这个道理。包括人!每个人都有美的一面,不要以貌取人!这是我悟出的道理,你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著名小说。这本书的内容感人,我十分喜欢。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阿炯,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由于受不了洒鬼老爸的伤害,阿炯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母之路。一路上迪克一次有一次的帮阿炯化险为夷,终于来到了阿炯妈妈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身上所带的钱不多了,正在这是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心的阿姨,没想到好心的竞然是阿炯的妈妈。阿炯的妈妈现在的老公是一个歌舞团的团长。阿炯在歌舞团出了名,而迪克却受到了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走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6篇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一出娘胎,就丑陋无比,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迪克,你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你的主人给扔到大森林,要你去自生自灭。迪克,你凭着你超越过狗的才能,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迪克,在你看见黄狗被主人亲呢的抚摸,你再也忍不住,你想找个对你好的主人,这对你来说是多么难啊!但你还是找到了一个主人,小瞎子。迪克,在你主人拉琴的生意处在低谷时,你努力帮助,却差点丢了你的生命!迪克,在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阿妈时,你带着已有你骨肉的红娜,一起出发。迪克,在红娜要袭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亲情,拯救了你的主人,让主人看就到了你忠诚的狗性。迪克,在你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绿衣阿姨时,你做乞讨状,为主人要钱。迪克,在主人生病时,你不顾疼痛,让坏小子打你而给你钱为主人治病。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顽强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你为了找主人,你为了见主人,你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少痛!迪克,你随然是条丑陋的.狗,但你是一条比任何狗都好的狗!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条很好很好的狗,你不必为你的外貌担心,你的心是一颗比世界上所有狗都美丽的心!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杀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狗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他们又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情节幽默、感人的书——《傻狗温迪克》,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家凯特·迪卡米诺写的。

  故事讲的是: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印第亚·欧宝和整天像缩头乌龟一样不苟一笑的父亲一同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个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会对人咧嘴微笑。

  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能用美妙的`琴声去吸引动物的奥蒂斯、性格温柔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格利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光头宝宝”两兄弟都成为了欧宝的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这个故事真实而又贴*生活,语言温馨,情节生动,真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好书。人与狗之间的感情都那么深厚,我们人与人之间不是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吗?

  八月十七日,我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是美国人写的,是我国梅子涵翻译的。这本书写了欧宝的牧师爸爸让她去买通心粉、番茄、白米。她回家时没带回要买的东西,只带了一只狗,名叫“温迪克”。温迪克有个本领——会笑。它与欧宝天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奥帝斯,和被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他们都成了欧宝的朋友。

  我喜欢第25章,喜欢里边的“小不点儿”,因为她爱拌嘴,很可爱。它的内容很有趣。暴风雨肆虐着整个城市,黄豆般的雨点砸在窗上、人脸上、地上…...霹雳啪啦,乌云密布。欧宝非常担心温迪克走丢,温迪克可有雷雨恐惧症啊!我可不担心,因为温迪克它可聪明了,一定能闻着味儿回来,才不需要欧宝去找它呢!欧宝回家时,很惊奇,狗居然就在家里!欧宝惊奇地想:“欧宝怎么会在家的.呀?”

  这本书我看了一又一遍,因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可爱。我真是爱不释手呀!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 ?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其实,这只狗是一只流浪狗,叫温迪克,是一个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领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十分有趣,但是仔细想,为什么温迪克能把欧宝、芬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穿在一起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它的真诚感染了每一个人,也触动着每一个人。

  现在具有这种品格的人越来越少,我们应该学*温迪克的这种精神。别看他看起来很傻,正是因为它傻,才会把人们连在一起。现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撒谎,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为事实永远改变不了的,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学*它的真诚,让我们都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我觉得温迪克有时候很淘气,有时候很听话,还有时候很不听话,故事讲到这里,你会发现温迪克的可爱之处,他穿起了欧宝,牧师,格洛莉亚和其他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温迪克,那就是真诚,他的真诚感染着每一个人,处着每一个人。人人做事都要有一颗真诚而又宽容的心,都会有好的结果而且会非常成功!

  温迪克是一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得皮包骨。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跟随爸爸刚刚来到一个没有朋友的新的小镇,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获得了一条哲理:温迪克最怕打雷,每一次打雷都会把它吓得半死,像插了电一样四处狂奔,有时还会被吓得离家出走。我明白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让优点发光,并取长补短,尽量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让我更加喜欢我们的世界。

  “你老是放弃,你老是把你的'头缩在你那又笨又老的乌龟壳里。我敢打赌,妈妈走的时候,你从来没去找过她!我敢打赌,你拦也没拦,就让她走了!”

  当那只在超市被捡回来的又丑又傻的小狗——温迪克不见了的时候,它的主人欧宝对劝她放弃寻找的牧师父亲说的这一段话,仿佛在向我们揭示一个真理:即使存在一丝希望,也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我们心中有爱。

  《傻狗温迪克》,一本国际大奖小说,一本并不太厚的书,却让许许多多读过它的人,留下了不*凡的印象:欧宝失去了亲爱的妈妈,在寒冷的北方的超市里捡到了一只狗,取名叫温迪克。温迪克并不勇敢,但它能够用笑容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篱墙,让他们真正有勇气敞开胸怀,走进七彩的世界。同时,温迪克也用笑容感染了每一位读者,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文字生动有趣,许多章节让人读了之后乐了又乐。《温迪克上教堂》中,温迪克像一颗“长了毛的子弹”,在教堂里穿梭追逐着老鼠,惹得大家鼓掌喝彩,也把读者笑得前仰后合。同时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感动不已的情节,《温迪克不见了》,我们仿佛跟着欧宝一起到处寻找,因为温迪克害怕雷暴雨;《真情告白》中,我们聆听了父女两人敞开了的心扉;《欢乐的歌声》中,我们看到欧宝站在挂满了酒瓶子的“过错树”前,幻想着妈妈就站在她的身边。

  书里处处洋溢着爱,它以一个个故事表明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催化剂,牧师爸爸与欧宝之间的爱,主人欧宝和小狗温迪克之间的爱,以及在温迪克的帮助下,和欧宝成为好朋友的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洛丽亚、“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这些朋友之间的爱,如同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它的意义已经融入人的生命之中。

  泰戈尔曾经说过:“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因为爱,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因为爱,人生变得温暖充实;因为爱,你可以从容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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