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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一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本文主要讲了名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纯洁如水的狗——迪克。由于父亲与继母的伤害,阿炯只好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程。一路上,他们遭遇了极寒,但都没有放弃希望,最后勇敢地走出“死亡”。最令我感动的是迪克在小主人生病的时候,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选择了为别人陪练,挣钱给小主人看病。而它却被打得鼻青脸肿,差一点丢掉性命。迪克一次次与阿炯九死一生、化险为夷。就是因为这样,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人们因为迪克丑陋的外表而无情地抛弃了它,而双目失明的.阿炯却能感受到迪克内心的忠诚与热情,因而敞开心灵的大门,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这本书给我一个深刻的启发:与人交往时,不要只在乎外表的美与丑,要看到别人的长处,真诚地去对待别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世界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友谊。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3)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9篇

  当我看到《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世界上不是有很多导盲犬吗?为什么只写迪克呢?迪克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一大堆问题从我脑海中蹦了出来,我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态,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面貌丑陋,所以一断奶就被遗弃在死林中,过上了自生自灭的.野狗生活。可是对于令其它狗羡慕的不受拘束的生活,却令它厌烦。有一次它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通过自己编制的《野狗与流浪少年》曲子,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从而一曲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时,却因迪克的丑陋差点毁掉了整场戏。因此,盘龙歌舞团找了一条白狮狗冒名顶替了迪克,并把真迪克关了起来。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迪克为了阿炯的安危而大义灭亲的举动。那是在穿越死林时,迪克去觅食时,突然阿炯叫迪克去救他。它立刻回去救阿炯。就在它准备下口咬死红豺狗时,却发现红豺狗就是自己的爱妻红娜时,它迟疑了,但它还是选择了救阿炯。这份人狗情谊真令人感动啊!我想,连人和狗都能有这样的情谊,何况我们人类呢!所以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对朋友要真诚、友善、互相帮助。

  从阿炯和迪克的感人事迹中,我有很多的感想。迪克由于外貌丑陋,一断奶就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但是迪克没有放弃希望,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新的主人,并且和新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以貌取人,只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往往导致了判断的错误。我记得我小时候走在路上时,看见一些长得胖的人就说他们是胖子。爸爸发现了之后就批评我说:“这是不对的,不要嘲笑别人的缺点。”但我当时还不理解,还争辩道:“他就是胖嘛!我又没说错。”后面爸爸又给我说了很多道理,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直到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地明白爸爸给我讲的道理。那样的嘲讽只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而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我决定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中不嘲笑别人缺点,这样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杀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这个暑假,我品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心中感慨万分,狗与人之间的情谊竟如此深厚。

  故事的开始,迪克出生了,它是血统纯正的猎狗,却因为生得奇丑无比而被主人丢弃。经过几番曲折后遇见了小主人阿炯,被这个善良的盲童阿炯所收留,成了导盲犬。迪克和小主人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缪菁,但当阿炯得知真相后,他又下定决心与迪克再次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便是人与狗之间发生的传奇故事。众所周知,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故事中的导盲犬迪克也更加深入地诠释了“忠诚”二字。迪克在遇到危险时并没有丢下小主人阿炯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拦路的狗群,为了保护小主人阿炯,迪克忍痛杀死了有着豺本性的妻子红娜;为了筹钱给小主人阿炯看病,它甘愿被揍得遍体鳞伤……迪克对于盲童阿炯来说,也十分重要,它是阿炯的眼睛,亦或是亲人。

  因为迪克丑陋,人们几乎都厌恶它,但阿炯却不在乎,他保护它,给予它爱和温暖,这也是为什么故事结尾阿炯选择救下已被判死刑的迪克再次踏上流浪之路的`原因。

  一人一狗,虽没有美丽的外貌,却都拥有美好的心灵。阿炯和迪克的相遇,让双方都有了心灵上的依靠。这一人一狗,都是彼此的救赎。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暑假刚开始,老师就推荐给我们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叫《导盲犬迪克》,我看到后非常的高兴,因为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写的非常的生动而且贴*现实,我喜欢他写的小说,我马上就让妈妈给我买了。

  两天后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个盲孩收留了一条狗,这条狗本身是非常优秀的,但是因为长的丑而被大家嫌弃。盲孩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迪克。过了没多久迪克交了一个“女朋友”,它的名字叫红娜。有一天迪克去寻食的时候,红娜就扑向盲孩,想把盲孩咬死,这时迪克回来了,它毫不犹豫的把红娜给咬死了。后来盲孩带着迪克到一个小镇上去找妈妈,但偶一次次错过了妈妈。后来他们一起加入了马戏团,这时才知道一直对自己那么好的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但是妈妈迫于无奈不能认自己。在马戏团里盲孩和迪克经历了种种磨难,比如盲孩生病的时候迪克把自己当活靶让人家打就是为了帮助盲孩,又比如迪克被团长关起来的时候盲孩想方设法的把它救出来。最后迪克和盲孩又一起过上了流浪的生活。

  迪克这种为主人殊死拼搏的精神另我感动,世界上每一个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有亲情的,迪克就是一个小榜样,不要瞧不起动物,它们有时心底都是很善良的。当初盲孩收留了被人嫌弃的狗,这条狗就一直非常忠诚的跟着他。有好几次要不是迪克小主人早就死了,第一,迪克的“女朋友”扑向小主人时,它毫不犹豫地杀了“女朋友”。虽然是很不舍但为了主人也只能舍弃。第二,当小主人在流浪时生病了,迪克舍生为主人赚钱,拼命地替小主人寻找治病人。当然盲孩对迪克也是不离不弃。

  这是一本关于人和狗感情和狗的忠实可靠相结合的书,它对人狗感情的细节部分描写的惟妙惟肖,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就不一一说了,希望大家也能拿来细细的品尝一番。

  今天我推荐一本好书,叫《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的小主人公阿炯是一位盲人,他和他的好朋友导盲犬迪克之间发生了一连串感人的故事。一开始迪克这只猎狗长得很丑被主人遗弃了,这位卖艺的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从此迪克开始与阿炯相依为命。

  阿炯的爸爸经常打他,终于有一天他下决心去寻找与爸爸已经离婚的妈妈。他来到妈妈居住的春城昆明,在街头卖艺中,有一天遇见了一位神秘的“阿姨”,她给了他很多的钱和一件棉袄,阿炯很感动,他抱了一下这位“阿姨”,没错!“她”就是我的妈妈!可这位“阿姨”却不停地告诉阿炯说认错人了。有一天,阿炯生病了,“阿姨”帮阿炯治好了病。其实“阿姨”就是阿炯的妈妈,可她有了新的家庭。最终,阿炯与迪克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本书有时让你感到温暖,有时让你感到凄凉,有时让你快乐地笑,有时让你默默地哭,但你一直被感动一直被吸引,阿炯的勇敢和寻找妈妈的坚定决心值得我们学*。阿炯是个可怜的孩子,但与他的好朋友迪克默契配合,一直共度难关、顽强生存,创造各种奇迹。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和动物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的鸿沟反而不可逾越,在这个故事里阿炯与迪克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而阿炯的继父母、亲父母,要不是不接纳他,要不是有条件地接纳他,差距为何如此的大呢?

  生活中只要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

  自从沈石溪爷爷来我们学校开了一场见面会,我就对他和动物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个暑假,他笔下栩栩如生的动物世界带给我太多的感动和感悟。《导盲犬迪克》就是其中的一本。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因为长相奇丑无比,而被主人无情地扔进森林,成了一只野狗。与豺群打交道,吃森林里的野果,好不容易才长成了一只成年狗。当它看到大黄狗被主人抱在怀里的时候,它多么想有一个自己的主人。可是因为迪克长得太难看,没有人肯要它,除了看不见外表的盲人阿炯。当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主人阿炯一心想要见到自己的阿妈,与迪克一起,穿越森林,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昆明。因为身无分文,只能靠乞讨为生。一位绿衣少女路过,看到他,就像自己曾经的儿子,就停下来与他聊天;阿炯也闻到了熟悉的阿妈的味道,那位绿衣少女让他管自己叫阿姨。在一个寒冬,阿炯生了一场病,被绿衣少女带回了家,从诸多细节证实绿衣少女就是自己的阿妈。绿衣少女的老公老宋是一个戏剧场的总经理,老宋在下班回来听见了阿炯的二胡声如此美妙,就叫他到戏剧场演出。在一次表演中,迪克看见了主人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以为阿炯嫌弃它,不要它了,就一口咬死了白狗。戏剧场的人把它关进笼子,锁了起来。当阿炯知道了真相,便把它救出来,离开了心心念念的阿妈,不离不弃地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很多人说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外貌和心灵有时不一定一致。但我觉得更震撼我心灵的是: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能让阿炯与迪克之间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迪克可以奋不顾身地给练武人当活靶子,可以拼了命地去撞坏茶馆的录音机;阿炯可以离开自己的阿妈带着迪克浪迹天涯。是爱,是陪伴产生的浓浓的爱!对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活中的灯塔,照亮他生活的道路;对迪克来说,阿炯就是它可以依偎的主人,给它母爱般的温暖。阿炯与迪克彼此间产生了深深的爱,这种爱源于陪伴,对狗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5)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篇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迪克还因为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而大闹茶馆,结果被迫离乡背井。之后,他决定去找自己的阿妈,他现在的妈妈是继母,一路上,他们饥寒交迫,又遭到豺的攻击,但他们勇敢地走出了“死亡”。让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它帮助地质勘查探险队捡回矿物,小主人生病了,它只好在外面乞讨,还给人当靶子打、和拿着武器的成年人打,九死一生……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放弃了这里美好的生活,带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迪克虽然是只丑狗,但它对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要忠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6)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6篇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一出娘胎,就丑陋无比,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迪克,你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你的主人给扔到大森林,要你去自生自灭。迪克,你凭着你超越过狗的才能,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迪克,在你看见黄狗被主人亲呢的抚摸,你再也忍不住,你想找个对你好的主人,这对你来说是多么难啊!但你还是找到了一个主人,小瞎子。迪克,在你主人拉琴的生意处在低谷时,你努力帮助,却差点丢了你的生命!迪克,在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阿妈时,你带着已有你骨肉的红娜,一起出发。迪克,在红娜要袭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亲情,拯救了你的主人,让主人看就到了你忠诚的狗性。迪克,在你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绿衣阿姨时,你做乞讨状,为主人要钱。迪克,在主人生病时,你不顾疼痛,让坏小子打你而给你钱为主人治病。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顽强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你为了找主人,你为了见主人,你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少痛!迪克,你随然是条丑陋的.狗,但你是一条比任何狗都好的狗!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条很好很好的狗,你不必为你的外貌担心,你的心是一颗比世界上所有狗都美丽的心!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杀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便只能用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上文这段就出自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中的结尾部分。小主人公阿炯和他的导盲犬迪克穿越死林,到达昆明,最后登上了灯火辉煌的红蕾剧场舞台。

  但第一次演出时,由于迪克相貌丑陋不堪,被观众唾弃。无奈下,红蕾剧场的总经理——宋老板找人去马戏团买了只白狮狗,它小巧玲珑,憨态可掬,很惹观众喜爱。本该故事就该这么结束,但宋老板觉得迪克太丑,影响了他们舞台的演出。把它囚禁在了夹墙里;而小主人公阿炯又得知宋老板的妻子就是他七岁时离婚到昆明的阿妈!经历过一系列事情时,阿炯救出了迪克,然后走出了剧场,离开了这黑是白,白是黑,曲是直,直是曲的.地方,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以貌取人”造成的错误。比如三国时期,庞统因为相貌丑陋一开始不能得到刘备的重用。我们在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喜欢迪克时,何不反思下自己会不会这样呢?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狗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他们又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7)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著名小说。这本书的内容感人,我十分喜欢。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阿炯,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由于受不了洒鬼老爸的伤害,阿炯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母之路。一路上迪克一次有一次的帮阿炯化险为夷,终于来到了阿炯妈妈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身上所带的钱不多了,正在这是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心的阿姨,没想到好心的竞然是阿炯的妈妈。阿炯的妈妈现在的老公是一个歌舞团的团长。阿炯在歌舞团出了名,而迪克却受到了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走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扩展8)

——我们一起走作文优选【10】篇

  我六年小学生涯中最好的朋友——梁雅晴,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暖。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在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时间,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时有两个同学正在打闹,一个同学肘关节重重地打在了身后梁雅晴的鼻子上,我们捂住眼睛,不敢看所发生的惨状!现实就是现实,发生了就不能再挽回了。她痛得哭了,哭得很伤心,我的心也跟着痛起来。同学们听到我的喊叫,开始手足无措,最后在班长的安排下,大家才镇静下来。我负责去拿纸,我一边走,一边想:“梁雅晴,你可千万别有什么事啊!”血还是没止住,我越来越担心。后来只好先用纸巾包住。我们在那陪着她直到她妈妈来,我们才回家。

  晚上快到九点了,我的心还是悬着的,给她打了个电话,才知道,鼻子骨折了!骨折,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啊!我不禁担心起她的病情来,于是温柔地嘱咐道:“好好休息吧,晚安!”我才挂了电话。为此,整晚我的心里都忐忑不安。

  第二天早晨,我和一些好朋友早早在学校门口等待她,可是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过去了,依旧不见她的身影,后来听班主任老师说今天她有可能不来了,我们才回到教室。时间过得飞快,已经到第二节课了,梁雅晴终于来了,我的心不知有多激动!下了课,我就像小燕子一样飞快地跑到她身边,跟她说了一堆注意事项。她听后,撒娇起来:“我又不是不懂!”……上午就这样过去了。

  下午,我们准备搞一个秘密行动——为梁雅晴折星星、叠千纸鹤,然后送给她!我们一致通过,便马上行动!下课了,几个人聚在一起叠千纸鹤、折星星,每一个都代表大家的祝福。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大家总共叠了1000多个星星及千纸鹤,我们又开始凑钱,买了一个漂亮的玻璃瓶,把“大家的祝福” 全装在了里面。周五下午,我们把它交给了梁雅晴,她看到后,眼泪水汪汪的直在眼眶里打转,她拥抱了我们每一个人,拭去眼泪后,我们开心地笑了……

  友谊,是多么甜蜜的陪伴。让我们手牵手,在友谊的保护伞下,继续向前看,向前走!

  就好像荆棘丛上开出的瑰丽的花朵,阴霾的天空下投出的一缕霞光。小a,你的存在,点缀了我的青春;你的笑靥,馥郁了我的世界。

  仿佛是上天在冥冥中安排我们在人海见相遇,我们看到了映刻在彼此眼睛上的身影,以及,光芒。

  那时的初相识,彼此的身上还残留着未退去的青涩,牵着小手在青春面前大肆欢笑,没有任何的烦恼,因为我们还只是个孩子。我们撅着小屁股,趴在地上看小蚂蚁们搬着那些比它们大好多的食物回巢穴,不管洁白无暇的泡芙公主裙如何被弄脏,不顾晚上回到家大人们怎样责备,锲而不舍的每天如此;我们摆弄着芭比娃娃,扯着各式各样亮闪闪镶满珠子的拽地长裙为娃娃换上,即使家里乱得一团糟,我们好像小狗看见骨头那样始终对这种换装娃娃情有独钟;我们一个披着蕾丝镶边,浅色轻纱的公主,一个手拿苍蝇拍,长发挽起的王子,“保护公主是王子的天职!”“可我不想当王子,我想当公主。”“下次你在当公主。”“唔……好吧。”“看,有怪兽!”“接招,怪兽。”即使是一个指着空气是怪兽,另一个抄起苍蝇拍对空气手舞足蹈的游戏,我们仍然乐此不疲。

  长大后,我们不再如儿时那般天真,我们褪去青涩的外壳,在现实的世界中摸爬滚打一路向前,我们学会伪装,学会假象,可我们的友谊仍然灿烂。我们一起去看感人至深的电影,哭得梨花带雨,肩头乱颤;我们一起去不知名的小店淘一些精致又可爱的饰品,因为偶尔的心有灵犀而相视一笑;我们一起找寻着各种奶茶店,店里氤氲着奶茶的香气,有着透明的小圆桌和两把配套的精致且漂亮的小椅子,以及天马行空的彩绘墙壁。我们眯着眼盯杯中黑色圆润的小粒儿,一颗一颗吸到嘴里,细细地嚼,回忆小时候那些幼稚却可爱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开心的,难过的,幸福的,流泪的,欢笑的,惆怅的,时而冒出铜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我们的小天地里。

  真庆幸,当初年少的我们没有错过彼此,即使中间我们吵架过,冷战过,但到了现在,我们还珍惜着彼此,就像是那句话,“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你,我也会站在你身边背叛全世界。”以后的以后,我们还要一起走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一个百花盛开的季节;一个迸发灵感的季节。如果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还像冬天一样把自己闷在家里,岂不感到很遗憾!那么就准备好你的行囊吧,走,我们一起去踏青!

  走出门,报春鸟就喳喳地和我交流,向我介绍外面的'一切,使我迫不及待地想到外面看看。

  “你好!你好!我在这儿。”咦!是谁在叫我呀?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棵棵生机盎然的小草在向我打招呼。瞧!他们每一棵都那么有活力、有朝气,仿佛一群正值青年的小伙子,散发着无限的青春。

  “春天啊,春天啊,你好美丽……”听!好美的歌声。这么动人的歌声,是哪位小姐唱的呢?哇!这歌声居然是“小花合唱团”演奏出来的。别看她们个子小,可你如果仔细观察她们,就会发现:她们小而精,精而美。犹如一个个貌美的姑娘,在春风中笑弯了腰。

  不经意间抬头望望,看见那粗壮的杨树又长出了新叶。一排杨树笔直地矗立在草坪边,每棵树的枝叶都是那么翠绿,他们伸开双臂保卫着小花妹妹、小草弟弟。在阳光的照耀下,树上的新叶闪闪发光,好似太阳公公特意在每片叶子上都撒上了金粉,来庆祝这美丽的春天。

  一阵风吹来,好轻、好柔。这风与其它风不同:他没冬风那么刺骨;没秋风那么暴躁;没夏风那么灼人。这是春风,它如棉花般轻柔地抚摸着我的面孔,使我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舒服。它唱着歌,唤醒了沉睡的大地,使大地上的一切都得以生存。“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在诗人的笔下春风是神奇的,它可以吹绿柳树,吹红桃花。

  该回家了,让我们挥挥手,告别这春天的小花、小草、杨树、春风。呼吸着春的气息,使我不禁感慨春天的无穷魔力。我爱这个季节,爱这个季节的一切。

  春姑娘正悄悄地向我们走来,她温柔地抚摸了小草,小草变得生机勃勃;她缓缓地吹了下大树,大树变得挺拔高大;她轻轻地点了一下溪水,溪水变得清澈见底。春光正好,走,我们一起去公园郊游。

  进入公园,微风轻轻地吹拂着,道路旁高大挺拔、郁郁葱葱的树木“沙沙沙”的响着,仿佛在说:“欢迎来到森林公园”,小河旁的柳枝在微风中舞动,像一个个婀娜多姿的少女。

  森林公园的东面是一条小河,我们可以坐上小船在小河中央欣赏这春天美丽的景色,湛蓝的.天空下,有几群燕子在悠闲的飞翔。远处还显露出马鞍山清晰的轮廓。陆地上青翠的草地生机勃勃,这让我联想到了唐代诗人杜甫的《绝句》: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景色真是迷人!

  再往西走是一片空旷的绿草地,春天百花开放,那里的花争奇斗艳,有蓝色、黄色、粉色……琳琅满目。每逢节假日,游客们都会在这里野餐、露营、放风筝,很是惬意!

  向公园东北方望去,那是天鹅的养殖区。这里有各个品种的天鹅,它们时而一起啄食,时而一起嬉戏玩闹,时而扑腾着翅膀飞上天空。它们游泳的时候,一开始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但没过多久看到有同伴在玩耍,就忍不住了,便成了一个调皮的小孩,可爱极了!

  走,我们一起去郊游,去探索公园中更多美丽的春光!

  人生的道路,漫长又漫长,有无数个陌生人和你擦肩而过,也有无数个生命中的过客慢慢淡出你的世界,但总有一个人对你不离不弃。

  放学时天黑沉沉的,乌云压阵,明显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但我仍不肯在学校里等待父母来接我。我丢下了以往和我一起回家的同学。还没走到家,就刮起了大风,沙尘和着来势迅疾的雨,打在身上火辣辣的疼。伞撑不起来,我只能往不远处的商场跑。我垂头丧气地走着,却突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那个以往和我一起回家的同学!我向她跑去,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能在这种时候遇到一个能共患难的人是多么不容易!我们凝视着雨,此刻无声胜有声。雨渐渐地小了,她看着不远处的车站,说:“我们乘公交车吧。”我答应了,没有生活经验的我想不到这些。

  到了车站,雨又变大了,车站门成了万里银河似的飞瀑。我们感叹着自己的英明。看着一排一模一样的车,我犯难了:那辆才能到家呢?这时,同学指着其中一辆车跟我说:“就是那辆。”我承认我在这方面确实比她差得远。上了车,同学告诉我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应对。下了车,她一路将我“护送”到家,还跟我说如果家人不在可以去她家。

  我感动了,也惭愧了——她失意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安慰过她,还屡次叫她的外号——我知道她不喜欢这个的。班里的同学都说她是个闷葫芦,开开玩笑都会生气,而我经常附和这些言论。我实在没有尽到一个朋友的本分。她却会在我放学磨磨蹭蹭收拾书包时耐心的等我,在我不懂问题时认真解答,而且除非我让她生气,她从不喊我外号,她在放学路上一路伴我而行,从来都只是我扔下她。她像一个亲切温柔而博学的邻家大姐姐,容忍我所有的缺点。

  我们同桌一年,她却比同桌四载的同学还要好。她在我放学遇到大雨时和我一起回家,那时我真的有生死相依的感觉,因为在暴风雨面前我只是一个什么也不会只会害怕的小孩。她在我的人生路也成为了一起走过的知交好友。

  我们一起走过风雨,走过阳光,走过秋风,走过冬雪,从此再也不分开。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这首歌出自周华健的《朋友》,写出了对朋友的种种情感。

  什么是朋友?是伤心时最想见的人,是打扰了,不用说对不起的人。是高升了,也不用改变称呼的人。是天涯海,都彼此挂念的人……我们之所以能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注定就是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龚小曼,我和她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我们每次都在一起玩耍。她是我学*上最好的帮手也是对手,她尊敬师长,待人友好,勤好学问,也是班干部中的一员,她的性格很好,善于帮助同学,我和她在周末时经常把两个小脑袋贴在一起论论题目,理解这种题型……

  她有着调皮的短发,浓郁的眉毛,清澈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和可爱的小嘴巴,整个人精神焕发,有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洁净,有气质。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爬山,当快要到顶时,我实在很累,已经走不动了,但是小曼却对我说:“慢慢来,我等你!朋友,我们一起走!”通过她的鼓励,我又充满了活力,我们一起“翻山越岭”一起走遍了大山。在下山时,我一不小心被树枝刮伤了手臂,她立即帮我包扎,我真的很感谢她!

  如今,我和小曼依然是最好的姐妹,希望以前现在以后都是依然如旧,我们的友谊永远地久天长!

  朋友,我们一起走!

  “手牵手,我们一起走,走过……”这首歌大家并不陌生吧。我在小学与老师、同学一起走过了六年,在学段时光里,我们发生了许多事,其中,有一件事让我非常难忘。

  五年级时,学校组织去松坡公园参观玩耍。在车上,我们唱起了歌儿:“走,走,走走走,我们大家去郊游,走,走走走,一同去……”唱完后,我们还唱了《让我们荡起双桨》、《少年先锋队队歌》等歌曲,一路上,我们非常开心。

  当车开到松坡公园大门前时,我们在门前的一块空地排好了队,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垃圾袋。我们心想,发袋子干什么?要我们捡垃圾吗?这时,校长大声说:“同学们,我们来帮公园搞卫生,谁捡的垃圾多,就有奖励!”我们都欢呼:“哦,好哦!”

  我们一路前进,一直走到了松坡阁。瞧,这就是我在那儿照的相,还不赖吧。我们参观完松坡阁后,就出发向餐厅出发了。这时,校长大声对我们说:“同学们,马上就中午了,现在,我们出发去餐厅吃饭。”有些同学大声回答:“啊,向着美味的午饭,冲啊!”

  我们终于到了餐厅了。我买了一瓶水和一些零食,就开始吃饭了。这时,校长发出了新通知:请各班派出一位同学拿着自己班捡的垃圾去参加评比,看谁帮松坡公园的清洁卫生出的那份力量大。我们班赢了,每人获得了一支钢笔和两本本子的奖励,大家高兴地欢呼起来,这可是大家的功劳呀。

  休息过后,我们的大队辅导员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叫草地寻宝。在你们的脚下的这片草地上,有很多纸条,每张上都写了宝藏的名字,谁找到就把宝藏给谁!”有一个同学,她找到了六个宝藏,可真厉害呀!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就要返回了。到了车上,我们的兴奋劲还没有停止,一直在议论这次活动。

  在小学时光里,我与老师、同学经过了许多事,正是在这些事情中,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感到了快乐。老师,如果我是一只风筝,您就是牵绊风筝的丝线;如果我是一条鱼,您就是小溪,如果我一粒种子,您就是土壤。

  老师,谢谢您!我会永远记住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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