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文库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

日期: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 —— 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6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7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8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9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0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阅读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 1

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 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 4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5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2)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阿炯是一个小瞎子,他是他的阿爸和阿妈(亲)在不幸婚姻中结下的一枚苦果,当他在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的阿妈要闹离婚,可是因为他的阿爸死活不同意,他没有和他的阿妈一起回到他阿妈的故乡昆明,从此,他失去了阿妈。又由于他阿爸的醉酒和医生的失误,阿炯成了瞎子。而后来,在别人的撮合下,他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

  迪克是一条丑狗,在他出生三个月后,才刚断奶,就被主人丢到了森林里,成了一条野狗,无家可归的野狗。

  迪克和阿炯相遇后,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靠买艺来维持生活,后来背井离乡遇到了神秘的阿姨,这位阿姨不仅给阿炯钱,又在阿炯发烧时送阿炯去医院治病,可以猜到,这位就是阿炯的母亲。迪克在阿炯发烧时想让他住医院不惜当武术陪练被打的九死一生。而当阿炯一曲成名后,迪克被替换成了“乖巧”的白狮狗,在最后,阿炯和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感受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要用心看世界,就像迪克和白狮狗,迪克虽然丑,但是他用尽自己的力量保护了小主人,而那条白狮狗,却装乖把阿炯的粉底换成大红膏,还让阿炯被误会而受到责骂,我们千万不要以貌取人,要注重心灵美。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5)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6)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实用十篇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很多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7)

——我们一起来作文(精选十篇)

  春姑娘的脚步早已迈向人间,到处充满了春天的气息。为了更好地接触春天,我们一家来到了九峰公园,观赏春天的美景。

  到了九峰公园,我们下了车,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条流水潺潺、清澈见底的小溪。溪底的鹅卵石各式各样,有的像红红的樱桃,让人垂涎三尺;有的像海边那美丽的贝壳,让人忍不住去捡;还有的像蓝宝石、绿树叶……

  我们继续往里走,沁人心脾的花香扑鼻而来。我循着花香走去,远远地望见了一个花坛。花坛里各种各样的花争奇斗艳,千姿百态。这么多的花,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露出了嫩黄色的小花蕊;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还有的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长在枝头上。一朵又一朵的姿态,看着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一阵微风吹来,花瓣像一位位仙女,从天而降,给地面铺上了花毯。

  “嗡嗡嗡……”哟,是谁来了?原来是辛勤的小蜜蜂来采蜜了。它们围着花坛转了几圈,好像在说:“这么多花,今天我们可以大饱口福了!”它们徜徉在花海间,贪婪地吸吮着花蜜。

  太阳已经偏西,我们也要回家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充满春天气息的九峰公园。

  我是一只小狗,生活在美妙的大自然里。

  每天我无忧无虑,与小伙伴们打闹嬉戏,生活悠哉乐哉。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人类的魔爪伸向了我们的世界。那些面目狰狞的砍伐工人随意砍伐我们的树林,害得许多的小动物都无家可归。更有一些没有良知的人为了多赚一点钱,竟然把那些工厂里排污出来的废水流进了一条条小溪里,导致了许许多多的鱼﹑虾都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现在连擅长游泳的我都不敢再接*小溪了,那股腐烂的臭味真是臭到十里之外啊!

  终于有一天,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于是便请求森林之王狮子召集了所有的动物来商谈事情。森林之王愤怒地说:“卑鄙的人类已经破坏了我们的家园,无家可归的小动物的越来越多。今天召集大家来是想让大家想一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们回到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小猫喵喵道:“大王,不如我们搬家吧,搬到另一片树林里去。”小猫话音刚落下,立刻就有动物反驳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如果另一片树林也遭到砍翻呢?”顿时,小动物们你一眼我一语,都开会讨伐人类了。我绞尽脑汁的想着办法,突然脑海里闪现出了一个好主意:“森林之王,不如我们来种树吧,虽然这个办法有点辛苦,但是只要我们肯努力就能成功。”

  “种树,小狗,这主意你都想得出,那我们多辛苦啊!”小猴子最先反驳到。

  狮子大王喊了一声:“安静!”在犹豫了片刻之后,他重重的点了下头!说道:“虽然我们这一代很辛苦,但是不能让我们的子子孙孙也像我们一样这么辛苦。”此言一出,大部分的动物都同意了这个办法。森林之王当即宣布:“从明天开始全森林的动物都开始行动起来,我们多种树,和人类比赛吧!”

  我们所有的动物都有着同一个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家园重建好,捍卫我们美好的家园!

  2009年夏季,偶像剧《一起来看流星雨》红极一时,所有关于“流星雨”的商品被抢购一空,在观众的强烈要求下,第二部续集开始拍摄,将在2010年8月7日上映。

  我们一般在看偶像剧时,只看人物的表面剧情,不去了解主演背后付出的努力。在小考结束后,老师让我们彻底放松了一下,允许我们在学校看《一起来看流星雨》,决定宣布以后,全班同学目瞪口呆,心想:老师没发烧吧?怎么会主动让我们看“流星雨”呢?*日在家中看“流星雨”被家长训斥,还被戴上了不务正业、不好好学*的黑帽子。唉!在大人眼中,明星、演员都是“四无青年”,不求上进,而我们追星的举动更是令他们勃然大怒,今天老师这么一反常态,会不会有“陷阱”呢?正在同学们忐忑不安的猜想时,老师已经打开了电脑,准备播放“流星雨”,同学们像是被施了定针法似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屏幕。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到了10点了,老师忽然关掉了视频,同学们立即抱怨起来,接着,老师打开了“流星雨”各位主演的资料,让我们深入了解他们的背后故事、成长经历。在看郑爽的资料时,同学们惊叫不断,资料中有段文字十分引人注目:“郑爽在16岁时考取了北京电影学院”,她要比同龄人早3年上大学。在拍戏过程中,演员们在夏季要穿很厚的服装,所以经常是一副汗流浃背的样子。张翰有轻微恐高症,却经常要在高处拍戏,但在他的努力下,克服了困难,使拍戏顺利进行。朱梓骁和魏晨因角色缘故,为了培养双方的默契,除吃饭睡觉时间以外,都要呆在一起。看完资料,老师语重心长的说:“看偶像剧不能只看人物外表,要学*他们身上那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我们这才恍然大悟,老师为什么会主动让我们观看“流星雨”,原来是为了教育我们,真是用心良苦啊!

  确实,我们在看偶像剧时,不能盲目的去追星,要像老师所说那样,学*他们的精神,把他们作为自己的榜样,视为行动的动力,争取做“高层次”追星。

  当路上的荆棘划破了我们的脚掌,当海上的风浪迷失了我们的方向,当天空的乌云阻隔了我们的阳光,不会懊丧,不会悲伤,因为,总有一些人会对我们轻轻地说:“我们一起来!”

  品,学筝之痛

  手指又被磨破了!我我这划伤的手指,狠狠地瞪了一眼那根可恶的琴弦。原以为学古筝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没想到刚开始的这个月就这么辛苦,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准备放弃了。当我把想法告诉妈妈时,她却笑了:“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没关系,坚持住,我们一起来!”一起来?我将信将疑,没想到,妈妈竟然让我做了她的古筝老师。每一次下课回来,我都要学着老师的样子教她学琴,。看着妈妈低头认真找琴弦的样子,我仿佛也受到了激励。

  “我们一起来!”妈妈履行着她的诺言,支持着我在成长路上的求索于探寻。

  感,同学之情

  考卷上鲜红的数字让我的心情瞬间阴暗下来,68分!100分的数学题,我只考了68分!眼泪终于落下来,落在那无法改变作文的数字上,“我们都会有考的不好的时候,”放学了,同行的小A拍拍我的肩,“没关系,我I来帮你,我们一起来!”从那以后,小A总是耐心地给我讲题,我们互相激励、“攀比’着成绩,终于我的成绩提到了94分。

  “我们一起来!”小A实践着她的诺言,激励着我不断前行。

  尝,前行之乐

  当那辆崭新的自行车出现在我眼前时,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我立马拉着爸爸下楼练车。一次又一次的摔倒,一次又一次的爬起,不断拍掉身上的灰尘,不断听到爸爸的鼓励:“我们一起来!”三个小时过后,我骑着自行车稳稳地前行在路上,耳边掠过清爽的风,心情也跟着轻快起来。

  “我们一起来!”爸爸的鼓励让我明白,有人永远支持着我,成为我前行的动力。

  当路上的荆棘划破了脚掌,当海上的风浪迷失了方向,当天空的乌云遮住了阳光,我不悲伤。“我们一起来!”许下承诺的他们和他们的鼓舞,足以披荆斩棘,让阳光照进我的心房。

  星期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相约来到公园里,到公园里寻找春天的身影。

  走进公园,远远望去,我们就发现树木们都告别了冬天的枯槁,披上了绿油油的青装;山坡上的小草们也探出了绿色的小脑袋,似乎在向公园的游人们摇头晃脑打招呼;鸟儿们也在枝头上欢快的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地歌唱;池塘中的鱼儿也舒展着它们的身躯,在水中快活地游来游去;鸭子似乎也受到了鱼儿们的感染,也在池塘里和小鱼们玩起了捉迷藏,还时不时溅起很多水花,弄湿了自己的衣裳,看到小鸭子们那可爱、滑稽的动作,把我们都逗乐了,小伙伴们也个个喜笑颜开,偶尔传来铜铃般的笑声!

  放眼望去,公园里遍地都是盛开的花儿,有黄色的,有红色的,有粉色的,还有白色的,它们都在努力的盛开,努力的欢笑,彰显着它们生命的力量,像是在迎接我们,有玉兰花、迎春花、蝴蝶花……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真是美丽极了!

  公园里到处都是春天的身影,有绿油油的树木、有叽叽喳喳的鸟儿、有欢快游来游去的鱼儿和戏水的小鸭子,还有努力盛开的花儿,这些都预示着春天来了!它带来了明媚的阳光,带来了徐徐的暖风,带来了清新的空气,还带来了一个个活蹦乱跳、欢声笑语的小朋友们……我们大声喊到:“欢迎你!美丽的春姑娘!”

  每次我都需要帮助,有一次我写作业遇到了一道很难的题,而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这道题该怎么做,我旁边的同学过来对我说:“我们一起来!”我认真的听着他给我讲解这道题该怎么做,听完,我立马就会了。他说的那句我们一起来,对我印象很深刻,他的这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还有一次,是在运动会上,我跑步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那位同学又过来先扶起我,对我说:“一定不要气馁,我们一起来”。这样我就打起精神,重新回到跑道上,我用快速的步伐,是他让我不要放弃的,继续参加比赛,我要感谢他对我所做的一切,如果不是他,我可能都是最后一名了。

  又一次,我们一块儿去爬山,我起初还行,后来慢慢的放慢脚步,他在旁边一直鼓励着我说:“站起来,你能行的,我们一起来!”我们向最后的终点进发,终于到了山顶,我开心地喊着:“我上来了,我居然上来了。”

  至今我还记得,他们对我说的话——我们一起来,是这句话一直鼓励着我。

  环保是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之一,我们要从最基本的环保做起。让我们的下一代都有一个幸福、芬芳的生活环境。

  我们就从最基础的做起,那就是要节约水资源 的。你之要刷牙时关上水龙头,那你一年可以节约好几吨的水,那这一些水,如果在非洲那地方,这一些水真的我跟他换钻石哟,他都愿意的。你们不要看见这瓶矿泉水快过期了,那你就不可以把这矿泉水扔了,这一些水啊,你可以浇浇花啊,浇浇草啊,也可以把这一些水喂给猫猫狗狗的啊。这样就不会浪费水资源了。你知道吗,我们全球一共有688个国家缺水,你想想要668个国家啊,所以我们要节约水资源,对我来说水资源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啊!!!

  我们还要环保的就是:白色垃圾。这个白色垃圾已经严重开始导致我们的全球气候变暖了。就是这个白色垃圾才会让土地变脏,小。所以我们要环保起来了,我们的妈妈们如果要去买菜,我建议你们最好是用一个个的小竹篮来买菜,这样可以减少一些白色垃圾,你们喝的可乐瓶、雪碧瓶这一些都算是白色垃圾的,你们要把这一些喝下来的空瓶子去买给收垃圾的人,或者扔给垃圾桶的,你写的圆珠笔不要没水了就扔了,你要买里面那个笔芯,因为圆珠笔外面的壳,也是白色垃圾的,我们一定要行动起来,来保护我们的伟大的地球妈妈。

  好了,我觉得中的环保的内容就讲到这了,还有好多好多的,我们要环保的地方。我们一定要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来创造我们美好的未来!!

  地球本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蓝蓝的天空,碧绿草地,清清的河水还有十分新鲜的空气,环境十幽雅,人类是环境的改造者,人类在同自然界的斗争中,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劳动不断的履行自然环境,创造新的生存条件。可是,由于人类认识能力和科学技术水*的限制,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

  由于人类对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对草原的过度放牧,使原本肥沃的土壤变得沙漠化;土地沙漠化给农牧业带来严重损失,严重的森林破坏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容易形成洪涝灾害,我希望人们不要在随意地破伐树木,在每年的3月12日植树节时多种一些小树苗,保护好小树苗,让森林资源不再缺乏,让世界充满绿色,生机盎然。

  为了自己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人们又办起了无数的工厂。不顾后果地排放大量的污水,污染了河流,污染了海洋,使海洋里的水由纯蓝变成了灰蓝,甚至发出了臭味,导致许多鱼虾等水生物不能生存,从而死亡,工厂排放污水的同时,还排放出大量的烟尘和废气。由于树木被砍,这些烟尘和废气严重的污染了空气,使许多患病,所以我要呼吁:停止吧,让我们生活在没有污染的地球上吧。

  酸雨被称为“空中死神”,酸雨可以使河湖里的水酸化,鱼类大量死亡,酸化的土壤危害植物的生长,所以我呼吁,我们要减少这些废气的排放。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保日,我希望不仅仅是这天,才注意环境的保护,所以我呼吁我们应该把每天都看作是环保日,让我们的地球山清水绿,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生机盎然,让地球恢复以前的美丽,让我们大家都来行动,让创卫时刻在我们的身边!

  今天上午,爸爸带着鱼竿和鱼食带我去人工湖钓鱼。

  我们到达了人工湖,爸爸选了一块石头坐在上面,拿起鱼竿放上一点鱼食,把鱼竿往水里一扔。可风很大,浪也很大,没法钓到鱼。

  过了一会儿风停了。爸爸说:“这里面水好深啊!大概有两米多。”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紧紧地盯着鱼竿,始终没有鱼上钩。突然,爸爸看见鱼浮往下沉,就赶紧把鱼竿慢慢地拿高,哇!是个老鳖!爸爸高兴地对我说:“家怡,你快看钓到了什么?!”我一看,大声地说:“爸爸,你居然钓到了一只老鳖。真棒!”爸爸说:“这还是我头一次钓到一只老鳖!”说着,爸爸又把鱼竿放点鱼食扔到水里去了。突然鱼浮一直往下沉,爸爸拿起鱼竿一看是条鲫鱼。

  时间过的可真快呀!不一会儿就到四点了。爸爸的桶里装了很多鱼,一只“孤独的老鳖”放在了筐子里。收拾好工具,我和爸爸回家了。妈妈发现我很兴奋,就问我:“今天为什么这么兴奋?”我就假装很神秘不作声。妈妈又说:“你今天怎么啦?怎么这么神秘?”我说:“妈妈,你猜我和爸爸钓到了什么?”妈妈说:“鲫鱼吗?”我说:“对!还有呢?”“应该是小河鱼吧?”我说:“错了,钓了只鳖!”妈妈说:“鳖好呀,很营养的。”

  今天我和爸爸收获可真大呀!

  田间绿,杂草生,细雨过后青笋出;池边清,欢声朗,翠竹林边人影浓。

  田间、林间被丝丝细雨浇透了,嫩嫩的,纤细的笋尖开始冒头。指着地上的一堆稀泥,奶奶便说开了:“喏,来晚了,先出头的笋都被别人拔了。”即便这样,也拦不住一家人的兴致,目光似刀,翻开竹叶,不讨人喜欢的杂草似被切割开来一般。竹笋似乎有心保持神密感,把自己的身躯藏了个严实,看着家人一个个时时隐没于灌木中的样子,我却感觉是无头的苍蝇,真是沮丧极了。奶奶看着我那空空如也的袋子,似乎也明白了几分,搓搓手上的土,说道:“来,我们一起来。”一双温暖的手拉着我开始在林间穿梭……不过一顿饭的功夫,我们便寻回一袋竹笋,在这条田间小路上,便留下了我们的足迹与欢声笑语,温暖溢满心间。

  那一袋笋,层层包裹的都是温馨……

  路儿长、青笋香,来与同学把鲜尝;街灯亮,明灯黄,书声朗朗情谊长。带着新鲜的、亲手拔的竹笋,踏着轻快的脚步,来到了同学家,把这一袋有着成就感的竹笋给了同学的妈妈。同学的妈妈是个热情的人,接过竹笋,也似春雨般说开了,同学也是个热情的人,我们一起玩,到了夜晚,才拖着未尽的兴致,闹哄哄地挤房间,同学嚷嚷地说:“来,我们一起背书。”于是我们捧起书叽里呱啦背了起来,一个个字,一句句话便在笑声中记了下来,如同瀑布般泻泄开来。

  那一碗滋味鲜美的笋,承载了我们的欢笑,片片都是友谊的芳香……

  我们一起来,揭开了生活的层层遮掩,才成就了心的温暖,我们的双手将告诉爱的温度;我们一起来,抛开现实中重重烦恼,才化就了快乐的自我,我们的欢笑将显示每一份情谊的深度!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扩展8)

——我们一起去旅行作文(精选十篇)

  我从小就特爱吃泡泡糖,所以练就了一手吹泡泡的绝活。有一天,一个人上门推销“超级无敌”神奇泡泡糖,他说:“这种泡泡糖只要一吹,就能吹成飞机那么大,还能乘上它去太空旅行呢!”我一听,别提有多高兴了!自然就买下了。

  这泡泡糖只有一块橡皮那么大,我把它放在嘴里,用尽全身的力气,使劲一吹,一下子吹成了像火山一样大的泡泡,把屋顶差点掀翻了。我一看急了,赶紧吸气,这时泡泡缩成了小飞机那么大。我连忙钻进泡泡飞机里,只听“轰隆”一声,房顶出现了一个洞,泡泡飞机从洞里钻了出去。泡泡飞机起飞了,在空中,像驾筋斗云一样快,我乘着泡泡飞机到了英国、美国、俄罗斯……

  在英国,我看到了比法力无边的如来佛的玉指山还大的皇宫,光它的台阶就有两层楼那么高,是用黄金做的,太阳光一照,金光闪闪,格外耀眼。皇宫大门上的两个铜铃好像如来的眼睛晶莹透亮,格外醒目。那两扇黄金做的门,上边一扇,下边一扇,两边有紫金做的绳,左边的紫金绳一拉,上门开了,一松手上门就关了;右边的绳一拉,下门开了,一松手下门就关了。我坐在泡泡飞机里看了半天,真想进去玩一玩。听说美国的世贸大楼又要重建,一想我还是到那儿去看看吧。我像孙悟空一样念动了一声咒语,泡泡飞机又“轰”地一声起飞了。就这样,我乘泡泡飞机飞到了许多国家,看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我心里可高兴了。就在我特别高兴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妈妈可能正为我担心呢。于是,我又念动了一声咒语,泡泡飞机就飞回了我的屋里,我看见推销泡泡糖的阿姨正和妈妈说话呢。妈妈看见我从泡泡飞机里面出来,高兴地说:“多么神奇的泡泡糖呀!这些泡泡糖,我们全买下啦!”

  原来我不爱看书,爸爸给我买来一大堆的名著阅读,我不屑一顾,把他们放在高高的书架上,一次都没有去和它们“亲密接触”。妈妈会懂脑筋,给我实行奖励政策,只要我每个星期坚持看书两个小时,就准许我双休日上网打游戏半天,为了这个“崇高”的 奖励,我也只能勉为其难,可是坚持不到一个星期,我马上就打起了退堂鼓,管他什么游戏不游戏,不玩也罢。可后来,老师也让我们看书,还有每天做《读书摘记》,那怎么办,不读做不出来呀。为了完成作业,那就先凑合着随便看看吧。

  本学期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看着看着,发现这是一个充满冒险和神奇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个喜欢捉弄小动物和喜欢搞恶作剧的小男孩。看到这里,我发现他和我还挺像的,就来了兴趣。当我看到他要和野鹅“马丁“一起去遥远的塞浦兰特,我特别为他的勇敢感到骄傲。

  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竟然没有嚷着要去看电视,而是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尼尔斯的历险经历。看着看着,看到了狐狸“斯密尔”趁着鹅群晚上睡觉的时候突袭,我的心怦怦直跳,担心他们被狐狸吃了。还好,只有一只野鹅被咬伤了,其他野鹅安然无恙。领头鹅阿卡知道狐狸斯密尔一直跟着他们,就把尼尔斯带到一个小岛上。我为阿卡的聪明感到敬佩。当我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又一下子欣慰了,因为尼尔斯经过这一次千辛万苦的旅行,他变得懂事了,不再欺负小动物,而且会孝顺父母了。

  几乎是一口气我看完了整本书,合上书,我使劲伸了一下懒腰,发现妈妈正在门后面笑眯眯地看着我呢。

  沉醉,温柔的水,宁静的时光,又回到梦里。 我去杭州,我带上了你一本书。

  去杭州之前,我充满了期待。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古朴,淡雅,宁静。西湖的微波荡漾,轻轻的风吹动着微拭的发丝。不知在西湖的一隅,是否有一片荷花?泛舟深处,是否可以劝君采莲,惊起鸥鹭?

  是你,可以抚*我激动的心情。你的每字每句,清秀寥远,是词人们发自内心的感叹,穿越时空,千年前的你们,是否也和我一般,对未可知的世界,有着深深的向往?你们用的词句,抒发着对美景的热爱,我感到,历史的沉淀,词曲、西湖,都美得让人不可抗拒。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此时,我已定定地站在西湖边上。上天给了我一个绝美的西湖,天下着微微细雨,落在水里溅起水花,那就是苏轼的“山色空蒙雨亦奇”了。西湖的水面起着微微的波澜,遥望远处,细雨勾勒出了群山,亭台。还有那若隐若现的断桥,在诉说这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她的婉约,不禁让人想起如水般的丝绸。这时游人不多,四周更显静谧。“斜风细雨不须归”。古人的心境与我的恰如其分的相似,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安静的地方,使人的心灵得到放松,久久不愿离去。我终于明白古人为何要归隐山林,远离城市的喧嚣,寻找属于自己的世界。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轻松的停留,这可以尝到生活的滋味。恍惚间,仿佛自己一袭白衣,诵词、抚琴,眼前雾气氤氲,茶香袅袅,与这湖光山色一起,放眼众山翠,风动,桂花香……

  是的,我欣赏你本真的情性,你的天然,和古人的心是极像的。带上你去旅行,我无悔。

  如果你问我,最突出的爱好是什么?我的回答是读书!如果你问我,经历失败或遭遇挫折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我的回答还是读书!如果上帝只给最后三天光明,你问我这三天主要干什么,我的回答仍然是读书。

  读书使人丰富。

  在书的天国里,你就是自己的上帝。你可以借书籍去跟老子促膝谈心,也可以跟黑格尔老人争辩是非。你想深沉,可以到历代悲剧中去为古人扼腕叹息;你想欢愉,可以到人间喜剧中去体验人生至福;你想壮烈,可以亲临战场目睹血肉横飞。读书越多,想象越丰富,一闭眼就可以听见金字塔下的骆驼铃声,一抬头可以看见世界各地火山喷发。

  读书使人明智。

  当你烦闷时,读书能使人心情愉悦;当迷茫时,读书能*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心情愉快时,读书能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人更加享受生活。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跌荡;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白;读巴金的作品,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

  读书使人高贵。

  读书,具有神奇的力量,它可以使*凡的人物变得崇高伟大。鲁迅先生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如果不是读书,走到街上可能是没有多高回头率的。但是,每当我们阅读鲁迅的作品,就好像来到巍峨的山峰之下,总有一种有高山仰止的感觉。这个小老头太崇高太伟大了,身上有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来自权势,不是来自金钱,而是来自他的人格魅力,而归根到底又是来自于他的阅读、思考和写作。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少年的良师益友,人生因读书而充实,生命因读书而美丽!

  让我们带一本书去旅行!

  如果你们想问我会带上什么去旅行?当然,文明是个人素质,所以什么时候都要带着它。

  首先,我要去泰国旅行,定了豪华机票和vip卡,去领略泰国高超的化妆技术。我学了三年的泰国语言,一定会派上大用场!当然肯定要带上文明去,不给中国人丢脸。

  一路上,我欣赏着优美的风景,美丽可爱的山丘,优雅壮观的名胜古迹,还有稀奇的小玩意儿,让人垂涎三尺的榴莲……多么美丽的泰国!但让人最感到新奇的是,她们的化妆技术!可以把男人化成女人,小孩儿化成喵咪……

  当然也有与这风景不匀称的地方,那乱画了的墙壁,吐在马路上的口香糖,这还不够,还有更可恶的是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架!

  晚上回到家中,想:这样的现状可真不像网上发布的那样文明啊!我绞尽脑汁地想着,立刻出现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并鼓励自己去尝试。

  路上,我阻止那些乱吐口香糖的人,对他们说:“你们这样破坏环境,这美丽如画的风景,你忍心被粘上一个污垢吗?”她们听了再看看地面,便红着脸说说:“我一定会爱护自己的家园!”我又当了和事佬。两个人不再“战争”。这一天,我十分疲惫,吃了一口面,“太难吃了”,我把碗重重地摔在地上。在一旁的人盯着我,才想起刚才所做之事。羞愧难当,人们一定会指责我:“这个人看起来很绅士,一点都不礼貌!”我的脸不由得红一会儿,白一会儿,急忙拾起地上的碎片,赔偿了那位卖面人,并说:“对……不……起!”顿时人群中响起了一片掌声,我羞滴滴的说:“谢啦!”

  回到家中,我责备自己应该先管好自己,再管别人。唉!我怎么可以把文明抛在脑后?真是不应该!文明固然是好的,但要在自己文明的情况下,才有权利管他人是否文明!

  假期快到了,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去四川阿坝州旅行,一听到这个好消息,我高兴极了。随着旅行的日子临*,爸爸妈妈开始准备行李,我奇怪地发现他们准备了许多厚厚的冬衣,便好奇地问:为什么要准备冬衣呢?现在不是穿短袖吗?妈妈和蔼地说小宝,你现在长大了,也该对旅行作一些准备了,这本书你去认真读一下吧。说着,便递给我一本《趣味地理百科》。

  一翻开书,我就被它迷住了,这本书生动地介绍了地球、河流、湖泊、气候等方面的的知识,为我展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地理王国。我决定带着它一起去旅行,它就象一个时刻陪伴我的好老师。在我旅行中,遇到的各种地形如:湿地、湖泊、瀑布、河流、山脉、盆地、峡谷,都能在书中见到介绍,碰到的各种气候如:雨、雪、风、晴、云、雾,都能在书中找到答案。

  当我们到了四川后,发现当地太阳落山地比昆山晚得多,它告诉我这是因为时差,我还从它那里了解*原、盆地、高原的地貌特征和形成原因;当我们来到汶川时,目睹了5.12大地震的遗址,它告诉我地震是如何形成的;当我们来到高原上时,天上下起了大雪,呼吸变得困难起来,它告诉我海拨与气候的关系;当我们来到美丽的.九寨沟,看到水在阳光下变得五彩缤纷,它说这是由于湖中的藻类、矿物质和湖底石灰岩共同作用的原因;当我在回程的飞机上看到神奇的佛光,它又说这是因为云彩中细小的冰晶与水滴形成独特的圆圈形彩虹,飞机的影子投映在其中,便形成了佛光。

  读万卷书,行千里路,科学无处不在。

  我是一缕风,我喜欢旅行。去全国各地拜访我的朋友,去欣赏那无限美景,还能展示我的魅力。

  一天,阳光明媚,我被小鸟的歌声叫醒,来到天空。我发现今天的天格外蓝,而天空中只有我和我的同伴,好像整个天空都是我们的舞台。我俯身向下望去,哇!有黄色、蓝色、白色……仿佛一块斑斓的拼图。

  走着走着,我来到了一望无际的田野,田野里满是绿油油的麦苗,黄橙橙的油菜花。一些农民伯伯正在地里辛勤劳作,汗水湿透了他们的衣服。他们的脸颊被太阳晒得通红,个个都乐开了花。汽车在缤纷的色彩里行驶,那朝天举着喇叭筒的高粱、玉米,还有那些在地上匍匐前进的瓜秧,无不迸发出旺盛的活力。远处的桃花、梨花像一朵朵红霞、白云,也许还有一些蝴蝶、蜜蜂在花间忙碌,一层淡淡的炊烟弥漫在金黄的田野之间。

  不一会儿,我来到了茂盛的大森林里,这里的树品各式各样,有白杨、雪松、白桦……一棵高大的白松,浑身披着彩云般的山葡萄叶,闪闪烁烁,好似半空中翻卷的旗帜。

  我的目光被一群甲虫音乐演奏者所吸引,它们有十几个,聚在两簇灌丛下面,上面的紫红小果实,已经让阳光烘烤得熟透了。而这一切并没有影响这些甲虫音乐家们的表演,它们在全神贯注地振动着翅膀。优美的音韵,像泉水一般流了出来。

  突然,我听见有人说:“哎呀,今天的天气真热啊,如果有一阵风该多好!”我便召集了我的伙伴,朝人们吹去。夕阳夕下,百灵鸟提醒我该回家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大地,飞向空中……我期待下一次的旅行。

  有一天,一个故事在图画书里呆烦了,于是,他便从书中跳出来,出发去旅行了。

  故事走着走着,这时,他遇见了一个词,那就是“热闹”,故事见“热闹”单独坐在路边,便问他:“‘热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呀?”“热闹”说:“我本来住在一个开心的故事里的,可是有一天,我出去玩的时候迷路了,所以,我只能呆在这里了。”故事听了后,想了想,说:“你要不加到我这儿来吧,我还觉得,我缺了点什么呢!”“热闹”听了后高兴极了,他连忙跑到故事身上,找了一个位子,在那儿安了个家。

  故事接着往前走。过了一会儿,她又看见了一个字,叫做“好”。“好”字正在路边的石头上哭呢,故事便走过去问:“‘好’,你为什么哭呀?”“好”字一边哭,一边回答:“我本来是和妈妈一起去游乐园玩耍的,可是,在游乐园的时候,我和妈妈走散了。所以,我只好在这里等妈妈。”故事听了就说:“要么,你就在我这儿住下吧,把我当作是你的妈妈一样。”“好”字听了后高兴地叫起来:“耶!我又有新妈妈了!”说着,就跑到故事身上,住了下来。

  故事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故事又碰见了“一句话”,“一句话”愁眉苦脸地走着,故事又问:“你好,一句话,请问你为什么愁眉苦脸地呢?”一句话回答:“哎,我的主人不要我了,把我赶出了家门,所以,我只能在外面流浪了。”故事听了后,说:“那么,你加入我吧,我非常欢迎你。”一句话听了后便加入了故事里。

  慢慢的,故事里的队伍变得越来越大,故事的内容也变得越来越精彩,故事也变得让人百听不厌。

  旅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枯燥的漫漫征途上若定要有什么相伴,那便是一本书了。

  徐志摩在《翡冷翠山居闲话》中说过:“这样的玩顶好是不要约伴,因为有了伴多少总叫的你分心。”可见,以人为伴不是太好的。总有那么多人,旅途中*惯把自己躲在小小的手机屏幕后面。待到电量耗尽手机黑屏,便只能仰天长叹白日漫漫了。但书籍是个忠实的伙伴,它不会半途中抛弃你的。

  带一本书去旅行,这件事本身就是富有诗意的。

  试想一下,在拥挤混乱的车厢中,谈话声、叫骂声不绝于耳,各种食物的气味和旁人身上的汗臭味逼的你几乎要窒息。打开车窗祈求一丝自然界的清风路过此地,赐予你一些清凉,然而,只有带着汽油味的热气扑面而来,增添了旅途的不适。吱呀作响的老古董车在颠簸的路上龟速行驶,这绝望的旅途似乎永远也到不到终点……

  这时,你若找来一本书,一种清新之意会向你袭来。它不是自然界得风,然而却来的更加迅速透彻,吹灭心中所有不满的火焰。你祈祷过什么东西出现而救你于水火之中吗?那就是它了!他会为你带来福音,冥冥之中给你智慧的启迪,带你逃离这苦海。沉浸在一本书中自由飞翔,你的身心便不再是被束缚在那一方令人不快的铁皮罐头中了。

  别人以为在这喧闹的环境中是不适宜读书的,一个人的孤单是在人的热闹之前才显得更为可贵,一个人的思想是在这种孤单的时刻才更加透彻的。在喧闹的旅途中读书,这不仅是一种诗意,一种参禅悟道的雅兴,更是一种高不可及的人生境界了。

  即便不是一趟具体的旅行,在人生这趟旅途中,我们也是需要以书为伴的。前路未知,忧心仲仲,有书籍的指引便不会迷失方向。

  带一本书去旅行。慢慢走,欣赏啊……

  假期里最重要的事就是旅行了。不管去哪儿,总会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今年假期有点凉凉的,但在温州,天气早已温暖,还颇有一番夏天的味道。

  听说要去玩,我赶紧从被窝里爬起来,草草洗漱完毕,便跟了上去。经过一段车程, 我们便下来步行。走了许久,炎热的阳光照在了我的脸上――好刺眼啊!江!好绿的水!好蓝的山!风吹拂着我的头发,吹过我的脸颊。一切的炎热都得以消散了,虽踩着不*的小路,但心情却格外兴奋。“哦――”好漂亮啊!*处流水哗哗,冲洗着沙石,流向远处。远处山一层又一层,在天的映照下也变得深蓝。山上的房屋坐落在绿水边,显得格外宁静。天湛蓝无际,没有一丝白云,却依旧能看到流动的风。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