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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读《回归》有感1

  当我去选书的时候,我一眼看中了“回归真教育”这一本书,签完字领书后才发现原来校长领的也是这本书,一不小心又和领导站一个高度了,其实第一眼吸引我的就一个字“真”当时就想14年了,我的教育是不是“真”的,多少次拜读名人文章,书籍,多少次领悟反思,多少次远赴千里学*先进经验,我究竟在做什么样的教育。

  “总有一粒种子会开花” 真的是这样,并且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花期,或早或晚,这是自然规律。家庭条件,生活环境,成长氛围,个性特点,众多因素造就感受力,接受力,感悟力不同,怎么定统一标准。作为一名教师我愿意等,我不着急,但是,但是,但是,我却得不尽所有能力让一个不会发芽的种子和所有不在一个花期的种子种一起发芽,相互难为着,为难着。什么样的种子?适合什么时候发芽?抛之九霄云外,或许某日想起,叹息。

  后进生,潜能生,待优生,课改之后似乎看不见“差”了,几百年了,把“差”去掉了,改革了,是这样吗?教育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是必须的,目的是为了学生更好发展,为寻找一个学生更适合的教育方式,这其中包含把学生划三六九等吗?后进生,潜能生,待优生是不是等级,然而把学生划三六九的唯一标准是什么呢?学生成绩,照这样算,部分孩子将永远是………

  学*,到底为了什么,有人说那是父母的期望,有人说找个好工作,让生活更惬意,我个人倾向与后者,生活。可是又一想不学*或学*不好就扛不起生活了吗?为什么有些孩子分数很低,在生活上确比分别高的还更惬意呢?和好多老师谈过后明白了,学*的目的是:增长智慧,历练自我,修生养性,仅此而已,唉,我这么多年毁了多少李嘉诚。左右不了的就别去左右,但是作为教师却要尽可能的让学生明白学*的真正目的,尽管前路艰难。

  考试一个多么不想提起的话题,小时候上学一直到毕业成为一名老师,考了无数次,想着做老师了终于不用考试了,谁曾想考学生就是考老师,如果不考核,不评比,谁又会拼命去教一个在学*上永远都不会优秀的孩子。费心费力毫无结果,一种极为功利,极为势力的教育行为多少年了,而我面对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想要高人一等除了将应试教育进行到底,别无他法。学校名气底气靠分数,顺理成章人人深恶痛疾,人人有不得不服,很可怕,老师最听话,校长没问题,是那里应该变了………

  考试的意义是一种评价方式,这种评价意义是自我审视,自我调整,自我改进,而现实恰恰只注重分数。教育部?小学减负十条规定?面向社会征订,第五条“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语数英每期一次全校统一考试,每门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课标。”希望教育部的条例就像中石油调价一样,快一点吧!

  可能应该是废话太多了,废话是什么,就是道理好多人都明白清楚的,大家都知道是正确无误的,但是没有人去照着做的。 为什么都没有去做呢?老师最听话,没人发令,不敢乱来,或许一切美好的希望就像实现*一样还需要很多年, 我会像对学生一样在等待中期待。

读《回归》有感2

  这几天,我们学*了《明珠回归》这篇课文,我读后深受感触。

  这篇课文说了,香港自古以来就是*的领土,从秦代到清代,*一直对香港实施管辖,行使*。可是到了19世纪中叶,英国发动了海盗式的*战争,迫使清*永久割让香港岛。从此我们与香港岛分割开了。就算如此英国人民还不罢休,1898年又一次强迫清*签订了不*等条约,将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及附*的二百多个岛屿也租借给英国,租期为99年,到1997年6月30日期满。读到这里我感到悲愤。可是*同志在和英国*的谈判中,向全世界表示了*一定要收回香港的决心。我觉得如果不是*同志的智慧和胆识,可能香港还被英国统领着。

  现在我们的国土,澳门和香港都重新跨进祖国的怀抱,还差台湾,但是我相信*人民虽然分开着,可是我们心连心总有一天台湾一定也会跨进祖国的家门。

读《回归》有感3

  迪迪埃·埃里蓬(Didier Eribon,1953—),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思想史家,法国亚眠大学哲学人文科学学院教授,美国伯克利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客座教授,在哲学、文学、社会学等研究领域已出版十几种著作,很多作品被认可为经典,如《米歇尔·福柯传》《回归故里》《少数派道德》《逃脱精神分析》《亦*,亦远——列维-斯特劳斯谈话录》等,被国际公认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

  《回归故里》是一部自传加反省式的故事,书中深刻地描写了埃里蓬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穷困和“低级式”的遭遇,随着年龄的长大、知识的积累,埃里蓬对自己的家庭、所处的阶级越来越厌恶和排斥,加之对自己同性恋身份的反复地反抗和认同,最终走向和过去一刀两断,变成了活在两个矛盾自我中的人。

  埃里蓬的父亲去世了,他无法再逃避过去,不得不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去和现在。埃里蓬走上了故乡的土地,重新审视自己的原生、排斥、反叛、新身份,以及一切的故事。

  父亲去世,和埃里蓬没有任何关系。

  埃里蓬在书中写道:这一年的12月31日,午夜刚过,他打电话给母亲祝新年快乐,母亲对他说:“医院刚打过电话。你父亲一小时之前去世了。“

  埃里蓬不爱父亲,从没爱过。他与父亲的关系,只有生理和法律上的意义。父亲生了埃里蓬,埃里蓬继承了他的姓氏,再无其他。

  埃里蓬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他不想和三个兄弟们见面,已经三十多年没有联系了,如今埃里蓬只能从兰斯家里到处摆放着的照片上认出他们。照片只能让埃里蓬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青少年,那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埃里蓬恨父亲,那个令他生厌、整天大喊大叫、愚蠢而暴力的人。可是母亲告诉他:父亲在去世前的几个月,甚至前几年,已经不再是那个他憎恨的父亲了,而变成了这个可怜的人:一个被衰老和病魔击垮的、弱而无害的、失势的家庭统治者。

  埃里蓬此时没有放下憎恨,他对自己的解释令人震惊:人们如此地执着于自己对他人的憎恨,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一旦憎恨消失,痛苦就会袭来!

  埃里蓬的往事。

  埃里蓬父亲的去世,让他痛苦的同时,有了一种进行反省的迫切欲望。埃里蓬发现自己几乎不了解父亲!

  父亲出生在1929年的一个大家庭,祖母一共生了12个孩子,但两个胎死腹中,一个精神失常,祖母一直把这个孩子留在身边,因为可以领到社会救济金养活一家人。

  祖父是个木工,很早就死于喉癌。父亲的其他三个兄弟,都为养家不停的工作,抽烟喝酒,然后得了喉癌早早去世。

  1940年,父亲11岁开始到城镇附*的村子里找吃的养活家人,他还要负责几乎所有的家务。为了要分担家庭重任,父亲和母亲相识草草结婚,当年父亲21岁,母亲20岁。

  母亲也是孤苦伶仃的遭遇,很小被自己的母亲抛弃,而且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自从和埃里蓬的父亲成家后就像机器一样为家庭操劳。父亲从14岁开始做工人,母亲被迫抛头露面也在工厂工作,还当过家佣等,一家人过着拮据的生活。

  埃里蓬出生时他的母亲只有17岁,随后几年,他们又生了几个孩子,当时家里非常贫穷,几*悲惨。

  埃里蓬说:父母婚后不久就开始彼此厌恶,他们每分每秒都在叫喊、大声摔门,往地上扔盘子,有时母亲比父亲还暴力,一次竟打折了父亲的肋骨...

  埃里蓬回忆:自己之所以要摆脱这样的阶级和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从小见证了夫妻的暴力!家庭的不幸!

  埃里蓬渐渐长大......他开始了解、接触另一个世界,一个不是他生活的那样的家庭构成的世界,一个不是工人阶级构成的世界,那里的一切都很遥远而陌生。

  埃里蓬渴望和好奇那个世界,他和家里的其他孩子不同,他爱学*,渴望走出他的阶级。长大后的埃里蓬终于走出了他的阶级,他后来三十多年从来没有拜访过自己兄弟的家……不仅因为他是同性恋,更重要的是埃里蓬不想接受他们的社会身份。历史难以被轻易抹去、分道扬镳的两条人生轨迹难以再次相交。

  如今,父亲走了,埃里蓬突然想回乡探望,更准确地说是完成他过去未能下决心完成的回归之旅。

  埃里蓬想重新找回当年的“自我的空间”,这个他曾极力逃离的地方:一片他曾刻意疏离的社会空间、一片在他成长过程中充当反面教材的精神空间。埃里蓬越来越清楚,无论他如何反抗,依然构成他精神内核的家乡。

  他回到家,看望母亲,开始与母亲和解,或更准确地说,他开始回顾自己的背叛和远离,开始与自己和解,与从前一直拒绝、抵制、否认的那部分自己和解。

读《回归》有感4

  当我从一个普通员工被提拔成一线班长时,我的上级问我,如何做一个称职的`班组长?而我的回答是:“合理的安排和带动员工做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当时我做到了并且得到多位领导及下属的认可。事实上当时的我不懂什么叫管理,在我的脑海里它只是一个“要管别人”的模糊概念。当我从班组长到主办再到主管一级时,每一个岗位上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每一个级别的管理职责不一样,他所涉及的深度、广度、远度都不一样,我们的班组长可能主要充当的角色是带头和指挥下属做事,主办主要是指导下属并且按照主管的要求在做事,主管以上级别主要是发动下属做事,正如文中所说管理者的3个台阶实际上就是管理者管理技能提升的一个过程。

  如何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呢?在读完宋博士的《让管理回归简单》一书,深有感触。我们工作当中不乏管理干部经常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宋博士指出简化企业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者为企业找到目标和方向,将组织分而治之,多做企业管理的实验,做到有效监控和授权,为企业培养人才,和管理好自己的角色。管理者抓住这6个企业管理的要害,自然就能让管理回归简单,让企业的管理变得高效。

  说管理简单,那是大道至简的说法。没有一个成功是偶然,管理作为一门实践的科学,所谓的简单,应该指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站得住脚的一些准则。书上说管理是管人和理事,简单理解,就是和人或人群打交道,区别就在于目标、资源和影响力不同。最狭隘的讲管人,甚至可以理解为让别人愿意为你把事情做好,完成目标。“管”是做好管理的必要条件之一,怎样做到呢?我认为秘密就在领导力。让一群人认可并拥护你的价值观,愿意和你一起奋斗去实现,这才是最高境界。普通人嘛,大家价值观类似,有共同的阶段性目标,彼此尊重、讲求贡献、相互信任,合得来更好,领导者能够发现跟随者有不断成长改进的空间,并给予机会,甚至帮助跟随者不断成长,那管人也就成功了。讲完原则,再说说管的方法,管指的是改变人,改变人的态度,改变人的能力,那么日常要做的即是激励、培训(授能)、授权和监控,周而复始,共同提高。

  “理”事,是管理的另一个方面,从改变事件、流程和做法的角度来着手提高整个组织的绩效。目标、组织结构、岗位责任、绩效和激励制度,相关的作业流程和规章制度,都属于此类。 “理”的更重要的一个含义还在于总结和演绎“管”的内涵和成就。“管”一个小团队的成功经验的有效复制,能够有效地应用在更大的组织里面,取得更大的绩效,秘诀就在于“理”。常常听到身边不少基层管理人员讲:“我管这么多人,别人才管几个人,我的工作肯定没有别人做得好,要是再把我的工作分部分给别人管理,我的工作业绩肯定会好”。我觉得这是非常错误的,作为管理者业绩不好,不是光靠加人就能做好,而是要学会理,才能使你的团队取得更好的业绩。

  如何做好管理,书中讲到管好不一定能理好,理好未必能管好,的确如此。身边很多基层管理人员善于搞团队建设、员工关系管理等,并且在人群中很有“地位”,但他却不会理事,安心守旧,不懂创新,工作业绩止步不前;也有一部分人很会理事,但却不善于“管”,很多好的想法无法执行, 最后只会成了泡影或是短暂的“搞运动”。要做好管理工作,管和理缺一不可,在管理过程中,自我学*和培养人才也是非常重要的。文中讲到管理者的三个台阶,即指挥、指导、发动就是一个培训人才和自我成长的一个过程,在许多公司内,基层干部一般都是从一线的骨干员工提拔的,当一个干部从做员工转变成管理角色的过程中,他首先只会自己多做或是按部就班的安排人员做事,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会指挥下属做事,但不懂如何指导和发动员工做事,如我们的一线干部,大部分都是带头做事甚至自己多做让员工少做,从而当工作量相对增大时就有些措手不及,难以完成工作任务。指挥工作人人都会,光会指挥别人工作,那么他整个团队的效率就难以提升。要造就一支有战斗力的团队,管理者必须指导下属如何工作,比如说技能培训、团队意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团队成员可独挡一面,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这也就是管理的第二个台阶。第三个台阶“发动”是管理者的最高境界。记得我们公司领导说过:“作为一个管理者每天上班时都没什么事做,但他的工作业绩却非常优秀,那样才叫本事”。这句话就是书中所说的管理者最高境界。作为管理者会动员下属,挖掘每一个人的潜能,使其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将自己的工作才能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样既可培养下属快速成才,又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轻松。

  去年,当我正式接管市场部储运工作的时候,当时公司正是生产旺季,而我主管的发货及物流工作也是一下子变得非常繁忙,在现有资源都不是很富余的情况下,公司领导经常告诉我:“做工作一定要有目标,而且要不停的把目标顶高,那么你的工作效率才会高效”。正因为他的一句话,才使我们储运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发货新高,并被光荣评为公司的“主管级优秀团队”。的确如此,一个没有目标的团队肯定是一支没有战斗力的团队,只要有了目标,才有了努力的方向,正如文中描述的推绳子的道理。如何带领自己的团队创造优秀的业绩,首先作为管理者要根据客观的环境给下属定一个合理的目标,目标不能太多,而且要现实,不能太高也不能太容易,否则,目标就成了一个空想或者毫无意义。有了目标,员工才有了方向,有了方向,才不会走更多的弯路,管理者通过目标对内部进行流程梳理、目标的瓶颈进行分析和解决,目标才有可能达成或完成得更好。

  “管理是可以学会的,但不能被教会”,宋博士指出了“管理就是做实验”。的确如此,生活中、工作中很多事情只有去做了,才可能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可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累积经验,才能为下一次的“实验”打好基矗如果什么都不敢去尝试,那么他就连成功的机会都没有,创业人员、业务人员、管理者都一样。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管理创新的案例,大部分人员在一开始是总是否定新的管理模式,不愿意接受新的事物、新的思想,但一旦更改过来后,他们都会觉得现有的模式很好,而且再也不愿意回到从前;也有不少基层干部总是喜欢说:“我们原来一直这样做的,好好的老是要变动等等。作为管理干部,我们只有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不断接受挑战、经受磨炼,才能不断提高管理技能,管理好自己,管理好幸福。

读《回归》有感5

  《回归身体》这本书,讲的就是云门舞蹈教室的八堂身体课程,拥抱、呼吸、重心、安静、专注、跌倒、亲密、玩伴。云门舞蹈教室是面向上至老年人,下至儿童的大众人群的教室,学*这些课程,并不是为了可以到台上表演跳舞,或成为一个舞蹈演员,而是,学*如何回归身体。通过肢体的开发,学*更多身体的可能和生活的乐趣。

  糊糊推荐大家读这本书,是因为其中有很多内容与我们目前正在学*的书画课程是相通关联的,可以从中受到很多启发。当然,对于每一个人,这本书都值得一读,我已经推荐给几位年轻的妈妈,以及工作压力大、身体不太好、情绪容易焦虑的朋友。

  书中每一堂课都值得记述并学*,这里只选取其中最有感触的几点简要记之:呼吸、安静、重心、专注。

读《回归》有感6

  假期当中,领导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读几本教育书籍,我找到了《回归真教育》这本书,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叫人有很亲切的感觉,决定要好好看一看。

  《回归真教育》这本书,其实第一眼吸引我的就一个字“真”。工作12年了,我的教育是不是“真”的,多少次拜读名人文章,书籍,多少次领悟反思,多少次远赴千里学*先进经验,我究竟在做什么样的教育。

  “总有一粒种子会开花”!真的是这样,并且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花期,或早或晚,这是自然规律。家庭条件,生活环境,成长氛围,个性特点,众多因素造就感受力,接受力,感悟力不同,怎么定统一标准。作为一名教师我愿意等,我不着急,但是,我却不能尽所有能力让一个不会发芽的种子和所有不在一个花期的种子种一起发芽,相互难为着,为难着。什么样的种子?适合什么时候发芽?抛之九霄云外,或许某日想起,叹息。

  后进生,潜能生,待优生,课改之后似乎看不见“差”了,几百年了,把“差”去掉了,改革了,是这样吗?教育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是必须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更好发展。现在让学生看到的考试结果,都不再是分数,而是变成A、B、C、D几个等级,希望通过等级的划分,来抚慰幼小的心灵。但是到了小升初,他们不还要面对分数,到了中学之后,分数更是淋漓尽致铺开在学生们的面前。学*,到底为了什么,有人说那是父母的期望,有人说找个好工作,让生活更惬意,我个人倾向与后者,生活。可是又一想不学*或学*不好就扛不起生活了吗?为什么有些孩子分数很低,在生活上确比分别高的还更惬意呢?和好多老师谈过后明白了,学*的目的是:增长智慧,历练自我,修生养性,仅此而已,唉,我这么多年毁了多少李嘉诚。左右不了的就别去左右,但是作为教师却要尽可能的让学生明白学*的真正目的,尽管前路艰难。

  考试的意义是一种评价方式,这种评价意义是自我审视,自我调整,自我改进,而现实恰恰只注重分数。教育部?小学减负十条规定?面向社会征订,第五条“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语数英每期一次全校统一考试,每门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课标。”希望教育部的条例就像中石油调价一样,快一点吧!而且要说到做到,真正的孩子们感受到学*只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回归真教育》这本书语言朴实,切合当前的教育形势,读完之后,就好像和一个教育大师面对面交谈一般,心里对教育问题更透彻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更清楚了。我希望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自己能“回归真教育”,成为一个“真教育”者。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雷锋有感 (菁华6篇)

读雷锋有感1

  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后,它一直感动着我。雷锋是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惯,经常在工作、生活中体现,他见到生活困难的人,就竭尽所能帮助他人。雷锋做好事,对他来说很*常,他去外地执行任务,中途坐火车他还一个劲地做好事,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就这样在人群中传开了。雷锋还是个工作认真,学*刻苦的人,他说:“我是一颗螺丝钉,党把我拧在哪里就在哪里起作用。”没错,雷锋说到做到。

  党把他分配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努力做自己的工作。做完工作,他还会去帮助别人做。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工作之余,他又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雷锋的艰苦朴素、钉子精神都深入人心,在他的日记里有这么一段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像这样经典的文字还很多,这不仅是他的崇高愿望,更是他身体力行的实践!好景不长,在一次公差时不幸牺牲了,时年二十二岁,在出殡的那天,他生前的首长、战友、还有抚顺的工人、农民、学生……*达十万人流着泪、满怀悲痛地护送他走完了最后一段路程!

  驿路梨花处处开,雷锋精神代代传。斗转星移,移不走雷锋的魂灵;岁月流逝,逝不去我们的热忱。同学们,新学期已到来,你们感受到那股温馨而祥和的春意了吗?让我们时时以雷锋为榜样,处处留下当代活雷锋的足迹。也许你不经意一句善意的话语就能打开一个人的心灵,也许你一个不起眼的动作,就能为他人带来一片和谐!

  “学*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学*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大家一定都听过。世上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它都在告诉我们要学*雷锋。雷锋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并不是去学他不顾生命抢救国家财产,而是去学*他那舍己为人、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大了才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别再犹豫了,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学*雷锋好榜样,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

读雷锋有感2

  读了《雷锋日记二则》,我深受教育和启发。

  日记的第二则里写道:“要学*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方面要有刻苦学*的态度,另一方面学*要有钉子精神。雷锋自己就做到了这两点,他在工作很繁忙的情况下,善于挤,善于钻,利用业余时间去看书,做了许多为人民服务的好事。而我呢,虽然学*成绩优秀,但和雷锋叔叔相比,真是相差甚远。就说今年寒假,我心血来潮,决定买一本钢笔字帖,利用寒假这段时间好好练字,因为我写的字潦草,老师看见就头疼。开始,我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对着字帖练了两天。到了第三天,我就觉得练字太枯燥无味,手也觉得酸溜溜的,窗外伙伴们嬉戏、玩耍的声音真诱人呀!我再也无心练字了。我放下手里的钢笔,自己安慰自己:“先玩一会儿吧,明天再练也不迟”。又一天到了,我故伎重演,又自言自语地说:“时间还长着呢,明天再练也不迟”。就这样日复一日,无数个明天过去了,一直到开学,我再也没练过字,我的字一点儿进步也没有。这真是“我生待明月,万事成蹉跎”啊!

  读了《雷锋日记二则》,我才知道自己所缺少的就是刻苦学*的态度和雷锋叔叔提倡的“钉子精神”。雷锋日记像一把锤子重重的敲在我的心坎上。它将鞭策我珍惜时间,努力学*,将来做一个像雷锋叔叔一样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雷锋有感3

  今天中午,我去新华书店,看见《雷锋》这本书,就买了下来,回到家认真地看起来。

  雷锋是一个一心为国不顾自己,一心为他人,牺牲时,他才二十几岁,正因为他帮助了许多人,所以许我人都为他伤心。我被他这种精神打动了,我要向他学*,学*他那种为国为人民的精神。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一人只有一次。雷锋愿把他有限的生命来换人们的利益,这是常人做不到的。

  读《雷锋》这本书以后,向雷锋叔叔学*的信念已经在我心中生根:我要向雷锋叔叔学*。

读雷锋有感4

  雷锋是个大好人,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小时候很聪明,也很助人为乐,所以他有一个*惯,每为人做一件好事,就写一篇日记,到22岁时,雷锋不幸在山路中死去。他在指挥货车后退时,不幸让一个电线杆子砸到头,晕了过去,失血过多而死,当记者翻开雷锋的日记本,看到无数日记……

  雷锋为了他人而牺牲了,雷锋那种做好事不留姓名的人,在这个社会上几乎没有,有是有不过很少。雷锋像路灯一样,默默无文的无私贡献,他像一只奶牛一样,吃进去的是草,而挤出来的是牛奶。

  雷锋,我们一定要把雷锋的精神保留。像从飞一样。

读雷锋有感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雷锋》这本书,读完后,我坐在椅子上,回想着书里的情节,感受颇多。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雷锋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约下的津贴寄给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一次意外事故中,雷锋不幸因公殉职,他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地土上得到永生。

  雷锋,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却有着如此可贵的精神。他关心战友,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是我们学*的标兵。他舍已为人,给他人带去帮助,同时带给他人温暖。他在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仔细认真,没有疏忽过。他总为他人着想,善解人意,从不斤斤计较,把自己放在了第二位。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雷锋那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感动了,提到雷锋,人们想到的就是他默默无闻的奉献;现在,雷锋已成为“好人好事”的代称,成为“无私奉献”的同义词,他永远是我们学*的榜样。

读雷锋有感6

  今天,我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它主要讲述了雷锋短暂而光辉的一生。

  雷锋叔叔虽然只活了22岁,可他却做了数不清的好事。如受灾捐献爱心帮战友补被子,协助炊事班洗白菜,在列车上为别人服务等等。当我读到雷锋叔叔用自己省吃简用积存的100元寄给灾区人民的故事后,我就想起前不久前在我们学校发生的一件事。有一位学姐不幸得了白血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知道了这件事后老师和同学们自发的进行捐款。有三元的、有十元的、有五十元的、有一百元的,大家各尽所能。我想我们的同学不就是一个个当代的`小雷锋吗?“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这句名言大家都听说过吧!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一次和爸爸妈妈坐火车出去玩,在汽车上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路一瘸一拐的,站在车上很容易摔倒。于是,我把座位让给他。他笑了笑说:“谢谢你,好孩子。”雷锋叔叔是一个值得我们尊敬的人,虽然他已经离开了我们,但是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我们一定要向雷锋叔叔学*。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回归》有感范本10份

  读《回归》有感 1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野獒回归》这本书令我感触颇深。

  不一样的生长环境,不一样的成长空间,不一样的生命价值观,使二犬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观。

  黑头是一只恪尽职守的“牧羊犬”,在它的眼里,保护牧场是它的责任和使命,哪怕为此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灰崽是一只唯我独尊的“野獒”,在它的眼里,弱肉强食是基本的生存法则,只有强者才配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像牛、羊、鸡这些弱势群体被欺凌伤害是无可厚非理所当然的。

  读者总会不由自主的给它们贴上善恶的标签,其实没有这个必要。仔细想来,这只是作者给我们叙述的现实社会中的一个规律,书中的黑头和灰崽以及其他人物,也只是我们生活中许多人的一个缩影而已。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是我们小时候朗朗上口的一首古风,此时却给人一种凄然无奈之感。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就是“正是同根生,相煎才会急”不是吗?正如一个商人不会嫉妒一个科学家的成功,因为他们不在同一个阵营中,彼此不在乎对方;可是一个商人却往往会嫉妒另一个商人比自己富有,只因为他们“本是同根生。”

  在魏国武王元年时期,吴起因与魏侯驳辩而没有成为他梦寐以求的相国。他问相国田文:“我哪儿不如您?”田文说:“我哪都不如您,但您的功劳太大了,王上如果封您当相国,那会让他有芒刺在背之感的,功高盖主这个道理您应该知道啊!”田文对吴起是如此坦然,如此厚道。可是下一位相国——公孙座的表现可就截然不同了。他想尽办法、绞尽脑汁、拼尽全力、说破了嘴皮子,终于如愿把吴起赶出了魏国。读后感·只因为吴起比他更有才干,比他更优秀,这让他寝食难安,嫉妒发狂。田文没什么文化,他不会嫉妒吴起。公孙座还是有点文化的,半缸水嫉妒一缸水,好像是天经地义的。正因如此他才会那么恨吴起,就如文中的林达一样。

  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好胜心、嫉妒心而忘却了亲情、冷却了友情,他们仅仅为了一点利益就会争个你死我活,他们站在别人的痛苦上攫取利益。就如文中的灰崽一般,冷血无情。

  我希望灰崽可以回头,好好地当一只牧羊犬;我希望林达和牧工可以抛开成见,宽容地接纳灰崽;我希望黑头和灰崽可以在一起永不分离;我更希望千千万万个“灰崽”可以重新找回亲情和友情,重新拥有亲情和友情,重新感受到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幸福。

  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就改难能为!

  读《回归》有感 2

  迪迪埃·埃里蓬(Didier Eribon,1953—),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思想史家,法国亚眠大学哲学人文科学学院教授,美国伯克利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客座教授,在哲学、文学、社会学等研究领域已出版十几种著作,很多作品被认可为经典,如《米歇尔·福柯传》《回归故里》《少数派道德》《逃脱精神分析》《亦*,亦远——列维-斯特劳斯谈话录》等,被国际公认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

  《回归故里》是一部自传加反省式的故事,书中深刻地描写了埃里蓬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穷困和“低级式”的遭遇,随着年龄的长大、知识的积累,埃里蓬对自己的家庭、所处的阶级越来越厌恶和排斥,加之对自己同性恋身份的反复地反抗和认同,最终走向和过去一刀两断,变成了活在两个矛盾自我中的人。

  埃里蓬的父亲去世了,他无法再逃避过去,不得不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去和现在。埃里蓬走上了故乡的土地,重新审视自己的原生、排斥、反叛、新身份,以及一切的故事。

  父亲去世,和埃里蓬没有任何关系。

  埃里蓬在书中写道:这一年的12月31日,午夜刚过,他打电话给母亲祝新年快乐,母亲对他说:“医院刚打过电话。你父亲一小时之前去世了。“

  埃里蓬不爱父亲,从没爱过。他与父亲的关系,只有生理和法律上的意义。父亲生了埃里蓬,埃里蓬继承了他的姓氏,再无其他。

  埃里蓬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他不想和三个兄弟们见面,已经三十多年没有联系了,如今埃里蓬只能从兰斯家里到处摆放着的照片上认出他们。照片只能让埃里蓬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青少年,那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埃里蓬恨父亲,那个令他生厌、整天大喊大叫、愚蠢而暴力的人。可是母亲告诉他:父亲在去世前的几个月,甚至前几年,已经不再是那个他憎恨的父亲了,而变成了这个可怜的人:一个被衰老和病魔击垮的、弱而无害的、失势的家庭统治者。

  埃里蓬此时没有放下憎恨,他对自己的解释令人震惊:人们如此地执着于自己对他人的憎恨,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一旦憎恨消失,痛苦就会袭来!

  埃里蓬的往事。

  埃里蓬父亲的去世,让他痛苦的同时,有了一种进行反省的迫切欲望。埃里蓬发现自己几乎不了解父亲!

  父亲出生在1929年的一个大家庭,祖母一共生了12个孩子,但两个胎死腹中,一个精神失常,祖母一直把这个孩子留在身边,因为可以领到社会救济金养活一家人。

  祖父是个木工,很早就死于喉癌。父亲的其他三个兄弟,都为养家不停的工作,抽烟喝酒,然后得了喉癌早早去世。

  1940年,父亲11岁开始到城镇附*的村子里找吃的养活家人,他还要负责几乎所有的家务。为了要分担家庭重任,父亲和母亲相识草草结婚,当年父亲21岁,母亲20岁。

  母亲也是孤苦伶仃的遭遇,很小被自己的母亲抛弃,而且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自从和埃里蓬的父亲成家后就像机器一样为家庭操劳。父亲从14岁开始做工人,母亲被迫抛头露面也在工厂工作,还当过家佣等,一家人过着拮据的生活。

  埃里蓬出生时他的母亲只有17岁,随后几年,他们又生了几个孩子,当时家里非常贫穷,几*悲惨。

  埃里蓬说:父母婚后不久就开始彼此厌恶,他们每分每秒都在叫喊、大声摔门,往地上扔盘子,有时母亲比父亲还暴力,一次竟打折了父亲的肋骨...

  埃里蓬回忆:自己之所以要摆脱这样的阶级和家庭,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他从小见证了夫妻的暴力!家庭的不幸!

  埃里蓬渐渐长大......他开始了解、接触另一个世界,一个不是他生活的那样的家庭构成的世界,一个不是工人阶级构成的世界,那里的一切都很遥远而陌生。

  埃里蓬渴望和好奇那个世界,他和家里的其他孩子不同,他爱学*,渴望走出他的阶级。长大后的埃里蓬终于走出了他的阶级,他后来三十多年从来没有拜访过自己兄弟的家……不仅因为他是同性恋,更重要的是埃里蓬不想接受他们的社会身份。历史难以被轻易抹去、分道扬镳的两条人生轨迹难以再次相交。

  如今,父亲走了,埃里蓬突然想回乡探望,更准确地说是完成他过去未能下决心完成的回归之旅。

  埃里蓬想重新找回当年的“自我的空间”,这个他曾极力逃离的地方:一片他曾刻意疏离的社会空间、一片在他成长过程中充当反面教材的精神空间。埃里蓬越来越清楚,无论他如何反抗,依然构成他精神内核的家乡。

  他回到家,看望母亲,开始与母亲和解,或更准确地说,他开始回顾自己的背叛和远离,开始与自己和解,与从前一直拒绝、抵制、否认的那部分自己和解。

  读《回归》有感 3

  香港,在英国殖民者统治百年后终于回归祖**亲的怀抱,在这百年中,香港的人民无时无刻不想念,远在祖国疆土的亲人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只能隔海相望,97年的7月1日香港终于向祖**亲,投向那个期待百年的拥抱。

  今天,是香港迎来回归20年的大庆,在这个大日子中,全中国人民和全海外的同胞共庆这个期待好久的日子,在个举国欢渡的日子中,全国人民欢歌载舞共同迎来香港回归20年大庆,在这20年中香港经历了许多的困难,金融风暴,禽流感、sars……每遇到一次危机,中央伸手帮助香港渡过难关,中联办都亲历其中。每一次的危机”母亲”时刻都没有忘记这个晚归的儿子,香港在这些危机中,一直有一种毅力在支撑这它,这种毅力就是全港人的精神力量。

  20年了,有一个老爷爷是这样说的,”20年前我们庆祝回家了,20年后我们庆祝我们回家20年了”,相信这一句话也是全香港人先说的心里话吧,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欢渡,在个回归20年的日子吧。

  读《回归》有感 4

  每个出身农村的人虽然家庭状况有所不同,但所接受的启蒙教育一般无二:出人头地,离开农村。这深深地烙在每一个农村孩子的心中。而读书考上大学是当时那个年代唯一的出路,也是很长时间以来的捷径。

  当课堂效率难以或不能再提高的时候,延长学生的学*时间就成了首选,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做法,貌似谁占用的时间最多,在中考和高考上的胜算就越大。校际之间从拼早晚自*到周末不休、寒假加班,一直演化到暑假提前开学;校内教师之间通过增加作业量挤占学生固有的时间,迫于压力,学生常常打着手电,在被窝里写作业,他们为了心中的理想的生活,为了父母期待的目光,咬着牙,坚持着,忍耐着…

  每当回忆起这些,心中打翻了五味瓶,对学生的怜惜、对同事的愤恨、对体制的无奈,也悲叹自己的渺小和无能。

  现在农村生产力水*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家庭有农用车、摩托车,农田劳作机械化程度很高,上山几乎不用步行,生活水*突飞猛进,就业机会很多。

  随着读书费用的增多,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几乎是耗尽家财,毕业后因物质条件较差,即便挤进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子,其择偶机会还不如初中毕业就去打工并小有收入的绩差同学。作者在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读书多而又没能走出乡村的年轻人,他们在乡村社会的生存能力还比不上那些读书少的同龄人,这也是新的读书无用论在不少乡村社会抬头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当下农村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升值加速,面对着一大堆的钞票、房产,一夜暴富的农民迷惘了,家长们成天下饭馆,遭了太多罪的农民不愿意再让儿女们重蹈覆辙,对孩子们的要求几乎为零,他们衣食无忧、择偶从优,还愁什么呢?加之*年来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困难,考上大学又能怎样?

  而农村教师再用过去的思想观念来教导如今衣食无忧、贪图享受的学生,再用题海战术来简单地训练已经厌学、缺乏志向的孩子们,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升级。教师恨铁不成钢式的挖苦、体罚,导致家长向学校、教师的发难也屡见不鲜。有了“成功”的经验之后,很多学生无中生有,即便犯了很大的错误,教师也是投鼠忌器,不愿招惹是非。

  面对恶劣的学生,很多教师心灰意冷,明哲保身。学校想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苦于没有师资,很多农村学校多年未招聘音乐和美术老师,现有的不仅专业素质薄弱,且很多也都转行教文化课了。

  书中介绍了一部反映农村教育题材的儿童电影《草房子》。我迫不及待的到网上下载和观看,剧中桑桑的故事勾起了我许多儿时的回忆——网知了、钻废窑、打陀螺…秋天的时候,学校还经常组织小学生摘松球、采药才,给生产队复收花生和地瓜。常常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跟在生产队的拖拉机后边捡被草刮掉的花生,有时还趁着押车的人不注意,从车上拽一把下来。

  学校永远是孩子们向往的地方,在这里既能获取知识,又能结识很多伙伴。如今,厌学已经从幼儿园就开始了,当然幼儿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认为更多的还是社会问题。独生子女在很多家庭中几乎成了皇帝,呵护备至,疼爱有加,在幼小的心里已经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已经不能容忍被冷落和斥责,这或许才是主要原因。

  每一个孩子都希望被别人关注,都有表现的欲望。影片中桑桑大热天穿着棉袄和棉帽在校园里招摇过市,陆鹤紧跟着戴着礼貌信步走过,大抢了桑桑的风头…

  剧中陆鹤的故事令人深思。他属于现代学校里典型的差生,学*成绩差,头上天生没长一根毛,同学们都嘲笑他,都叫他秃鹤,经常摸他的脑袋取笑。在学校会操比赛中,他的报复性搞笑,导致学校丢了这一传统的“金牌”,可是文艺汇演,正是他天生的滑稽形象,博得了观众的喝彩,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也找回了自尊,为此陆鹤号啕大哭。

  在我的教学生涯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学生,学*很差,但体育很好。每天都盼着下午最后一节的训练,每年都盼着运动会的来临,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回自信和自尊。甚至毕业多年,每逢学校举行运动会,还来看看是否有人破了他保持的纪录。而有的学校多年不召开一次运动会,其他的活动也没有连续性,雷声大,雨点小,甚至为了应付上级的的工作检查,只是印发一个活动通知。

  社会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学生也存在不同的天赋,如果学校不能够提供若干个可供学生展示才能的舞台和发展的*台,没有一个合理公*的评价体系,那些长期因为学*不好而得不到老师关爱的孩子们,也只好“搞怪”、“破罐子破摔”了。

  对于学生如何努力学*,教师如何敬业的场景,影片没有任何描述。但观众能感受到孩子们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是最快乐的。这也能从辍学生杜小康的台词里感受到。杜小康的爸爸跟他说等有了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小学读书,他斩钉截铁地说:“不,我只去油麻地小学”。如今,哪一所学校能让学生如此留恋呢?

  读《回归》有感 5

  今年暑假,我读了几本书,但是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本叫《野獒回归》的书。

  《野獒回归》这本书是由牧铃写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字叫林达的小男孩儿,他有一个理想,就是把牧羊犬训练成一只獒。獒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动物,豺狼虎豹都害怕它,害怕它奋战到底永不退缩的强大精神。于是林达就把刚生下的一只叫黑头,一只叫灰崽的两只小狗崽,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训练。把黑头留在了牧场,把灰崽带到了一个被荒废的古老的陷阱旁,把它扔到陷阱里。陷阱里面有狼吃剩下的肉,林达一直不给灰崽送吃的,林达想用饥饿逼迫灰崽变成没有血性的狼一样吃生肉,刚开始的时候灰崽不肯吃生肉。过了几天,灰崽终于忍不住了,饥饿使它丧失了理性,它还是把那个狼吃剩下的还发臭的肉吃掉了。它不得不吃,在面临死亡的面前,是没有选择的。接下来的日子里灰崽开始在陷阱里吃地鼠,和不小心掉下来的野兔。灰崽开始变的没有血性、凶狠、残忍,像獒一样凶狠的狗。最后,灰崽成功逃出陷阱。来到牧场里偷吃羊,把牧场搅得永无宁日,而留在牧场的黑头却成了优秀的牧羊犬。

  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这对亲兄弟终于反目成仇,黑头和灰崽开始了一场激烈的生与死对决。它们是亲兄弟,却反目成仇,这全是林达一手造成的。我感到一种悲哀,为灰崽而感到悲哀,更为林达悲哀。理想是一个人一生的向往和追求,他不想就这样放弃灰崽,他还想挽回灰崽。有理想却违背自然规律,就会导致失败,甚至祸国殃民。值得庆幸的是他只是用一只狗来做实验,假如那个实验品是人的话,可想而知,他会对国家、对社会、造成多么大的威胁。这些道理是我通过阅《野獒回归》这本书后的理解和认识。

  这本书写尽了灰崽的生与死、爱与恨、善与恶,这是一本血泪史,是一本令人终身受益的好书。

  读《回归》有感 6

  当我从一个普通员工被提拔成一线班长时,我的上级问我,如何做一个称职的班组长?而我的回答是:“合理的安排和带动员工做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当时我做到了并且得到多位领导及下属的认可。事实上当时的我不懂什么叫管理,在我的脑海里它只是一个“要管别人”的模糊概念。当我从班组长到主办再到主管一级时,每一个岗位上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每一个级别的管理职责不一样,他所涉及的深度、广度、远度都不一样,我们的班组长可能主要充当的角色是带头和指挥下属做事,主办主要是指导下属并且按照主管的要求在做事,主管以上级别主要是发动下属做事,正如文中所说管理者的3个台阶实际上就是管理者管理技能提升的一个过程。

  如何做好自己的管理工作呢?在读完宋博士的《让管理回归简单》一书,深有感触。我们工作当中不乏管理干部经常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宋博士指出简化企业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者为企业找到目标和方向,将组织分而治之,多做企业管理的实验,做到有效监控和授权,为企业培养人才,和管理好自己的角色。管理者抓住这6个企业管理的要害,自然就能让管理回归简单,让企业的管理变得高效。

  说管理简单,那是大道至简的说法。没有一个成功是偶然,管理作为一门实践的科学,所谓的简单,应该指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站得住脚的一些准则。书上说管理是管人和理事,简单理解,就是和人或人群打交道,区别就在于目标、资源和影响力不同。最狭隘的讲管人,甚至可以理解为让别人愿意为你把事情做好,完成目标。“管”是做好管理的必要条件之一,怎样做到呢?我认为秘密就在领导力。让一群人认可并拥护你的价值观,愿意和你一起奋斗去实现,这才是最高境界。普通人嘛,大家价值观类似,有共同的阶段性目标,彼此尊重、讲求贡献、相互信任,合得来更好,领导者能够发现跟随者有不断成长改进的空间,并给予机会,甚至帮助跟随者不断成长,那管人也就成功了。讲完原则,再说说管的方法,管指的是改变人,改变人的态度,改变人的能力,那么日常要做的即是激励、培训(授能)、授权和监控,周而复始,共同提高。

  “理”事,是管理的另一个方面,从改变事件、流程和做法的角度来着手提高整个组织的绩效。目标、组织结构、岗位责任、绩效和激励制度,相关的作业流程和规章制度,都属于此类。 “理”的更重要的一个含义还在于总结和演绎“管”的内涵和成就。“管”一个小团队的成功经验的有效复制,能够有效地应用在更大的组织里面,取得更大的绩效,秘诀就在于“理”。常常听到身边不少基层管理人员讲:“我管这么多人,别人才管几个人,我的工作肯定没有别人做得好,要是再把我的工作分部分给别人管理,我的工作业绩肯定会好”。我觉得这是非常错误的,作为管理者业绩不好,不是光靠加人就能做好,而是要学会理,才能使你的团队取得更好的业绩。

  如何做好管理,书中讲到管好不一定能理好,理好未必能管好,的确如此。身边很多基层管理人员善于搞团队建设、员工关系管理等,并且在人群中很有“地位”,但他却不会理事,安心守旧,不懂创新,工作业绩止步不前;也有一部分人很会理事,但却不善于“管”,很多好的想法无法执行, 最后只会成了泡影或是短暂的“搞运动”。要做好管理工作,管和理缺一不可,在管理过程中,自我学*和培养人才也是非常重要的。文中讲到管理者的三个台阶,即指挥、指导、发动就是一个培训人才和自我成长的一个过程,在许多公司内,基层干部一般都是从一线的骨干员工提拔的,当一个干部从做员工转变成管理角色的过程中,他首先只会自己多做或是按部就班的安排人员做事,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会指挥下属做事,但不懂如何指导和发动员工做事,如我们的一线干部,大部分都是带头做事甚至自己多做让员工少做,从而当工作量相对增大时就有些措手不及,难以完成工作任务。指挥工作人人都会,光会指挥别人工作,那么他整个团队的效率就难以提升。要造就一支有战斗力的团队,管理者必须指导下属如何工作,比如说技能培训、团队意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团队成员可独挡一面,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这也就是管理的第二个台阶。第三个台阶“发动”是管理者的最高境界。记得我们公司领导说过:“作为一个管理者每天上班时都没什么事做,但他的工作业绩却非常优秀,那样才叫本事”。这句话就是书中所说的管理者最高境界。作为管理者会动员下属,挖掘每一个人的潜能,使其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将自己的工作才能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样既可培养下属快速成才,又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更轻松。

  去年,当我正式接管市场部储运工作的时候,当时公司正是生产旺季,而我主管的发货及物流工作也是一下子变得非常繁忙,在现有资源都不是很富余的情况下,公司领导经常告诉我:“做工作一定要有目标,而且要不停的把目标顶高,那么你的工作效率才会高效”。正因为他的一句话,才使我们储运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发货新高,并被光荣评为公司的“主管级优秀团队”。的确如此,一个没有目标的团队肯定是一支没有战斗力的团队,只要有了目标,才有了努力的方向,正如文中描述的推绳子的道理。如何带领自己的团队创造优秀的业绩,首先作为管理者要根据客观的环境给下属定一个合理的目标,目标不能太多,而且要现实,不能太高也不能太容易,否则,目标就成了一个空想或者毫无意义。有了目标,员工才有了方向,有了方向,才不会走更多的弯路,管理者通过目标对内部进行流程梳理、目标的瓶颈进行分析和解决,目标才有可能达成或完成得更好。

  “管理是可以学会的,但不能被教会”,宋博士指出了“管理就是做实验”。的确如此,生活中、工作中很多事情只有去做了,才可能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可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累积经验,才能为下一次的“实验”打好基矗如果什么都不敢去尝试,那么他就连成功的机会都没有,创业人员、业务人员、管理者都一样。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管理创新的案例,大部分人员在一开始是总是否定新的管理模式,不愿意接受新的事物、新的思想,但一旦更改过来后,他们都会觉得现有的模式很好,而且再也不愿意回到从前;也有不少基层干部总是喜欢说:“我们原来一直这样做的,好好的老是要变动等等。作为管理干部,我们只有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不断接受挑战、经受磨炼,才能不断提高管理技能,管理好自己,管理好幸福。

  读《回归》有感 7

  《回归故里》一书中,讲述了法国作家、哲学家迪迪埃·埃里蓬以父亲的去世为契机,重新回到故乡,看望多年未见的母亲,并且反思自己成长之路的过程。

  作者给我一种十分理性的感觉,在开始时,我为作者如此淡薄的家庭关系感到有些奇怪,甚至有些抱怨作者的冷淡绝情,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忽然明白了作者的理性:他不得不这样,因为如果他感性,则更会被他的原生家庭、原生社会阶层伤害得体无完肤。他只能勉强自己理性,靠着自己丰富的“形而上”的哲学知识,从现实世界抽离,为自己创造一个精神世界,来给自己安慰和信心。

  在这个精神世界里,没有嘲笑和侮辱,没有玩弄与伤害。“我”可以安安静静、自自然然的成为“我”,没有标签,没有定义(这些定义,在那个年代,那个社会阶层,通常是侮辱性的)。少年时代,心智还未成熟,一切还都朦朦胧胧,正是探索世界的时候。而作者,已经早早地感受到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不友好,甚至是攻击。而更可怕的是,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带着耻辱的、无法反抗的攻击。所以,逃离故乡,逃离原生阶层,对于作者来说,是逃离伤害、奔向自由之路。他只是在保护自己,无可厚非。而回归故里,则是一次重新回头看的机会。让作者可以在成年之后,以更加客观、理性、全面的视角,回看从前的故事及其背后的原因,更深入地反思社会阶层对人的成长的影响。

  在同性恋者的身份标签下,社会阶层对一个人的影响往往会被低估。在六七十年代,即使是在欧洲,同性恋者也只能作为“无法见光”的、“见不得人”的社会存在。他/她们只能在严苛的大社会环境下,在夹缝里求生,忍受外界的攻击与侮辱,而没有任何反抗的依据。这种经历必然对一个人的成长、思想造成极大的影响。

  但我们的确容易忽略了一个人身处的社会阶层对其成长、认知的深远影响。我们身处的社会阶层,尤其是在我们幼年的时候,几乎决定了我们能够接触哪些人、哪些事,见识哪些思想,建立何种人生观、价值观。直到(如果有条件且够幸运的话)我们有机会受到更高等的教育,才可能对自己进行再教育,以改善或丰富自己从前的认知和想法。

  书中一再强调阶层的影响。是的,根据社会阶层的定义,我们可以轻易地把人划归到任何其适合的位置。然后,才可以说服自己去理解和接纳对方的行为。

  但我并不赞同*惯性地“贴标签”的行为。固然,“标签”可以让我们迅速的获取关于一个人的了解认知,但标签也极容易让我们忽略了身处“标签”背后的,这个真实存在的血肉之躯。抛开思想与认知,作为人类本身,我们大体还是可以共享情绪的。而标签的存在,则正好抹杀了这一部分,埋没了他/她所有的、能与人分享的喜怒哀乐。让我们只看到了显眼的标签,而忘记去思考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气质和样子,拥有这样的思想和性格,做出这样的事情,是怎样一步一步形成的?

  正如作者在这一次回归故里之旅中,也终于明白了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很多情绪,理解了父母当初的言语和行为的产生原因。作者是否能够原谅,我们无从得知,但对父母的理解,就是缩减他们之间鸿沟的重要一步。而作者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接纳从前,逐渐接纳自己,与自己的过去和解。

  读《回归》有感 8

  什么是教师的幸福?教师的幸福来自哪里?怎样做一名教师才能收获幸福?暑假期间,带着这些困惑我细细品读了冯建军撰写的《回归幸福的`教师生活》。

  什么是教师的幸福呢?作者在第一章“认识幸福和幸福感”中提出,幸福不等同于需要的满足与快乐。对于需要的满足,必须考虑我们的能力,“一个人的需要、欲望与一个人的能力之间的比值,才是决定幸福与否的根本”,想要获得幸福,在于使需要和能力、成就之间保持一种适度的*衡;幸福与快乐也有区别,作者提出“幸福是一种满足了人生重大需要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持久的快乐,它关涉一个人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和自我的实现。”正基于此,教师的幸福在于在通过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实现教育目标,把学生培养**之后所获得的成就感,教师的幸福是由教育教学中一点一滴的快乐汇合而成,它渗透在教育教学的所有环节,无论是学生一份满意的作业,或者一份满意的答卷,还是一份份入学通知书和获奖证书等等都是教师的幸福。

  那么怎样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呢?书中二、三、四章“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幸福的做一个教师”、“做一个教师的幸福”,通过三个极其相似的主题系统论述了教师与幸福的关系。

  幸福的教师对学生总是发自内心的热爱。爱是基调,教育是一种大爱,教师关爱的是每一个学生的生命,用心关爱学生,努力挖掘学生的闪光点,体会学生的点滴进步带来的幸福感。幸福的教师往往是将教育当做事业的教师,对教师职业有着高度认同,对待工作充满了激情。如文中所举例子中的王立华老师带领“激情七班”,与学生激情互动,真情交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保持教学激情,教师与学生这不同的两种生命就会互相撞击,互相给对方的生命以滋润,学生在教师引领下成长,教师在学生的影响下永葆青春。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要博览群书,可以阅读高于自己已有水*的书,这无异于向比自己高明的人请教,可以结合教学工作去读书,备课时可以多查阅一些相关资料,这样上课时旁征博引便能激发学生的学*兴趣。幸福的教师还要善于创造和谐的师生关系,首先,教师要懂得尊重学生,了解学生,“教然后知困”,只有聆听了学生的意见之后,才会发现在身的不足,进而完善自我。教师还应该蹲下身来,用心倾听,用*等的话语与学生真心交谈,学生才会接受你,而教师也会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幸福。教师要善用赏识教育,好孩子是夸出来的,一句夸赞的话有时比十句批评更有教育意义,教师赞美的语言,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增强他们的信心,使学*变得快乐。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关键是要提升获取幸福的能力。

  首先,做一名幸福的教师,必须使自己具有*和的心境,当你心乱如麻、不知所措的时候,可以静下心全面规划一下自己的工作,在做什么,想做什么,能做什么,制定一个具体计划,大到十年之后,小到每一周,有了计划一步步实现,每天的生活就会充实而有成就感,自然心境越来越*和。当任务繁重,压力过大,不堪重负时,要学会悦纳自己、相信自己。积极的自我暗示便是一剂良方,如情绪低落时可以面对镜子对自己说:“我相信自己,我很喜欢我自己,我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我热爱教育工作,我爱自己的学生…”。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必须保持积极的心态,办公室杨老师常常说:“面对问题,解决问题。”遇到难题,一味逃避、自责、抱怨解决不了问题,要着手分析原因,想对策,保持乐观开朗的心态,难题总会迎刃而解。保持积极的心态还需要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愤怒的教师往往失去宽恕能力,变得不计后果,失去理智,我们需要及时控制自己的情绪,把学生看做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用爱心、诚心和宽容对待每一个学生,等待学生成长。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需要一颗进取心。如同书中所引故事中的那颗努力向上生长,最终结出硕果的种子,教师也要不断学*、不断进取。因为无论是教育对象还是教学内容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物,学生是朝气蓬勃,充满了时代的个性特征,知识与日俱进,不断更新。活到老,学到老,边学边教,边教边学,教学相长,向书本学,向同仁学,要一直保持一颗进取之心。

  做一个幸福的教师要内心和谐。对学生,教师要学会倾听,尊重他们的想法,能换位思考处理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起心灵间的默契—教师欣赏自己的学生,眼中永远闪耀着欣赏的目光;学生爱戴尊重自己的老师,眼神之中流露出敬佩的神情。对自己的生活,教师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培养一些生活情趣,或品茗,或诗画,或弹唱,生活本身就是丰富多彩的,我们要寻找生活中的情趣,发现生活中的美好。 不同与以往的教育著作,本书中每章每节都有大量鲜活生动的教育实例,这使我在阅读时总会感同身受,而对书中对教师如何寻找幸福,如何提升幸福能力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和更加强烈的共鸣,感谢杨校推荐了这样优秀的著作,作为刚入职的新教师,我会在今后的教学生涯中学会品味教育的幸福,思考怎样做一名幸福的教师,怎样做一名带给学生幸福的教师。

  读《回归》有感 9

  无论什么事情,基本很重要。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必须重视锻炼自己的基本能力。只有在稳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跳得更高,走得更远。通过学*回归基本,让我回归到工作的原点,开始思考工作的基本、规则、基础。

  回归基本这本书并不是感人肺腑的心灵鸡汤,他只是将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技能传授给我们。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也许只知道要把工作做好,但是如何才能出色的完成任务却不太清楚。对于作为新员工的我来说,一开始就掌握这些职场中的基础知识,能在个人发展过程中避免许多徙劳无功的事情。

  记得本书的第一章首先教会我们的是要学会倾听,因为我们属于一个大的集体,很多事情是需要大家很好的配合才能完成的。所以要学会用心去倾听同事的需求,上级的指示。避免因为自己的麻痹大意,使信息交流在自己的环节出现误差。这一点目前自己并没有做好,有时候自己并不能静下心来去倾听,导致对信息的理解产生偏差,造成工作做得很不好!所以说今后要认真倾听,弄清别人托付的事情,在别人催促前先汇报。工作就是让周围的人轻松,只有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不给其他人添麻烦,才能给其他同事创造便利。另外在公司中令我感触很深的是:作为同事,自己有空闲的时候,即使无关于自己的工作,大家都能够做到互帮互助,不会将自己置身事外。大家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发挥自己的能量。

  工作的基础就是“报忧”。当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就会思考“大家都喜欢听高兴的事情,为什么要报忧呢?遇到困难不是需要自己去解决吗?”。经过这本书的学*,我逐渐理解到其中的内涵。我们在工作中一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是可以轻松解决的。但是有的问题单纯依靠自己并不能很快速的解决,而客户需要我们给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因此在自己不能快速解决的情况下,要善于集中他人的智慧,不能有想要隐瞒的心理。首先要以服务客户,快速解决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寻求公司资源的帮助。不要为了照顾自己的“面子”或者是所谓的“执着”消磨客户的耐心。

  本书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礼仪、客户沟通、报告书写等基本的工作规范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对自己的帮助非常大。这些基本的职场规范与我们每天的工作息息相关,在同事协作、客户沟通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后续我会对照这些标准,努力学*,时刻检查自己的执行情况。

  最后自己要从当今公司面临的要求出发,向优秀的前辈学*,锻炼自己的能力,在精神上准备好,正确的工作。

  读《回归》有感 10

  前天,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了《回归》这个感动的故事。我读完了这篇故事后,才知道妈妈辛苦的挣钱养我们很不容易,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对妈妈。

  《回归》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父亲不幸去世了,妈妈挣钱也就更辛苦了,小女孩一天中最快乐的时间就是妈妈从城里回归的时刻了。

  有一次,天渐渐黑了,雨也从天上掉到了大地妈妈的怀抱,可是,小女孩依然没有看到妈妈回来。

  小女孩决定要去找妈妈。走在半路,她看到了自己的妈妈,妈妈一个人在地上躺着,小女孩以为妈妈太劳累了睡着了,所以,把妈妈的头放在自己的腿上。这时小女孩才发现,妈妈的眼睛是睁着的,小女孩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她走在雨里,唱着《感恩的心》这首歌曲。

  从这个故事中,就可以看出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只有母亲的辛苦,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

  我们的母亲给了我们双手,让我们能够认真学*;母亲给了我们眼睛,让我们看见世界是多么的美好;母亲给了我们双脚,让我们追逐打闹,走遍世界每一个美丽的地方;母亲给了我们双耳,让我们倾听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

  我们的母亲给了我们这么多,难道我们就不能回报吗?能!只要我们从小认真学*,将来能有一份工作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就是对母亲最大的回报。

  俗话说的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将来我们一定要报答自己辛苦的母亲呀!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丰碑》有感 (菁华6篇)

  我觉的丰碑这篇文章写出了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而且写的很好,下面,我就说一说我本人的感想吧!

  勇敢又团结的军需处处长,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我觉的军需处处长很团结,为了别人,自己的事情一点也不管,哪怕是生命,也不管,为什么要这么深情的对待别人呢?就因为这两个字:团结。军需处处长是怎么团结法的呢?接下来,就看一看这件这真人真事吧!这天,狂风呼啸、白雪纷飞,坚强的红军部队艰难的走在雪地上,忽然,前方部队乱了起来,将军严格的大声喊到:“不要停下来,快速前进!”。警卫员快步的跑了过来,说:“前方有人冻死了!”。将军听了,吓了一跳,迅速的拔脚往前飞奔过去了,看见一个不慌不忙的老士兵,将军看见他穿着破烂的衣服,没穿棉衣,他转身喊到:“为什么不给他发棉衣!军需处处长!”。这时,一个人告诉他,这个老士兵就是军需处处长。

  从这里看起来,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团结的是,他可以把自己的棉衣给别人,自己不穿。勇敢的是,他不怕死,可以在雪地里穿着破旧的.衣服,所以,我觉得军需处处长很团结。

  他,舍己为人,他,乐于助人,他,先人后己,他,视死无归,他想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我们19课里面的军需处长,到底将军能不能认出军需处长来呢?想知道的话,就看下面吧。

  故事是这样的: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地前进。由于天气非常冷,棉衣都发完了,军需处长看到士病非常冷,就把自己的棉衣让给士兵们,而自己却穿着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将军看到了就叫警卫员把军需处长叫过来,可是警卫员告诉他:“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惊呆了,久久的站在雪地里然后举起右手。风更狂了,雪也大了,大雪很快的`盖住了军需处长的身体,变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将军什么话也没说就的不走进了漫天的飞雪中,他还说:“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互相帮助,不能看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就不帮他,还要说他什么什么。

  记得有一次,妈妈的公司非常忙,叫我帮她打包装,可是我却说她:“你自己不会装,我来这里是来玩的,不是来帮你打包装的,可是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不敢再不听妈妈的话了。

  我以后要发明一些先进设备,它们专门为人民服务,让人们不用那么幸苦。

  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读者完了《丰碑》一文。这时,我早已热泪盈眶,对文中军需处长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的是*工农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位军需处长为了给战士们节省棉衣,被大风雪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我曾努力在文中捕捉军需处长的言谈举止,哪怕是一句短暂的话语,但最终留给我的只有将军那狮子般的怒吼和他伫立在风中的莫名感动。“一心为公,舍己为人”,这些词语在此刻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正如文中作者所想,我们应该给他树一座丰碑,让世人都来瞻仰他,聆听聆听这个悲壮的故事,使他的精神永垂不朽,世人相传!

  由军需处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国家机关人员。他们同样身居要职,地位显赫。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胆敢以身试法,大肆挥霍,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与军需处长相比,这些害群之马是何等的庸俗和肮脏,是何等的卑鄙和渺小。愿社会多一些“军需处长”,少一些“害群之马”。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作文,感受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的伟大。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位红军老战士冻死了,他好似一尊雕像,依靠着树干。将军让警卫员把军需部部长叫来,没人吱声,,就在那时有人小声的说:"他就是军需部部长。”将军愣住了,缓缓的举起右手。将军大步走在风雪中,什么话也没说。

  那个军需部部长他负责发放棉衣,可以想穿那几就穿哪件,但他没有,他仍穿着夏季的衣服,没有换衣服,因为他知道棉衣并不多。他想让更多的人穿上棉衣。他心里默默的想:我还能坚持住,为了胜利,为了人民,怎么样也要忍着,胜利是属于我们--*人民的。但他年纪太大了,坚持不住了,当他向一个战友借火时他倒下了。但他仍未闭上眼睛,因为他要看着我们胜利。

  如果这件事换了你,你会怎样做?我想那位伟大的军需部部长看到了今天的胜利,一定会高兴的。其实为了抗战倒下的战士有很多,他们为了我们的新*,用自己的鲜血沾红了**,染红了我们的'心。我们今天的幸福来与他们的鲜血,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夺回了我们*的土地,我们向他致敬。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作文,感受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的伟大。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位红军老战士冻死了,他好似一尊雕像,依靠着树干。将军让警卫员把军需部部长叫来,没人吱声,,就在那时有人小声的说:"他就是军需部部长。”将军愣住了,缓缓的举起右手。将军大步走在风雪中,什么话也没说。

  那个军需部部长他负责发放棉衣,可以想穿那几就穿哪件,但他没有,他仍穿着夏季的衣服,没有换衣服,因为他知道棉衣并不多。他想让更多的人穿上棉衣。他心里默默的想:我还能坚持住,为了胜利,为了人民,怎么样也要忍着,胜利是属于我们--*人民的。但他年纪太大了,坚持不住了,当他向一个战友借火时他倒下了。但他仍未闭上眼睛,因为他要看着我们胜利。

  如果这件事换了你,你会怎样做?我想那位伟大的军需部部长看到了今天的胜利,一定会高兴的。其实为了抗战倒下的战士有很多,他们为了我们的新*,用自己的鲜血沾红了**,染红了我们的心。我们今天的幸福来与他们的鲜血,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夺回了我们*的土地,我们向他致敬。

  语文课本的最后,有选学课文。闲来无事,我总会像读故事一样偷偷去读。

  有一个红军过雪山的故事——《丰碑》。文中的军需处长,把所有的棉袄发了,自己穿着单薄,活活冻死。

  每次读到这儿,我都忍不住落泪,被这个军需处长的举动感动了。

  再一次走进那个感人的故事:

  一位将军,带着军队过雪山。他知道,多停留一会儿,就可能多死几个人。就在这个时候,队伍停了。将军喊道:“不要停下,快速前进!”警卫员报告:“前面有人冻死了!”将军跑到前面,看到了一个只穿着单薄破旧衣服的老战士,坐在那里,已经冻僵了。将军生气了,对身边的人吼道:“把军需处长给我叫来!”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走开。将军又重复了一遍,这时,才有人小声地说:“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的眼睛湿润了,他向军需处长敬了个礼,部队又离开了……

  每当读到此处,我的眼睛也会变得湿润,落下晶莹的泪水。

  这不符合常理啊,一个人的第一目标是要活着,而他却把能活着的希望,都送给了别人。部队供给困难,棉袄肯定不够,不能分发给所有人,也不能漏了自己吧!

  我相信,他在分发棉袄时,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先留下,这也没有任何不妥,将军不会责怪他。他可以对没有发到的人抱歉,也可以向将军报告物资不够。但在他的心里,肯定过不了自己的坎。也许,他会看着自己布满皱纹的手,劝慰自己:反正自己老了,没什么用处了。打仗、上前线,都要靠那些年轻战士们。一定要确保每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活下来,期待革命的胜利。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保证到了大家的棉袄,唯独少了自己的……

  他们都是战友。这友谊,不是一般的友谊,是在战争这个大火炉里磨炼出来的,如同金子般珍贵的友谊。他希望自己的倒下,能换来其他年轻生命的灿烂!

  人,正是有了这种品格,他才不是野兽,他是一个人!

  那个永恒的身影,留在人们记忆深处。

  读着,读着,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下来……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尊严》有感 (菁华6篇)

  一本好书——《做一名有专业尊严的教师》,引领我再一次走进窦桂梅,带我去重新认识她,接*她,思考她,学*她……

  窦老师是一个爱读书、爱学*、爱思考、爱实践的老师,而这些还不足以让她成为小语天地的领头羊,真正成就她的,是在这些优秀教育态度与情怀下的坚持和创新精神,正因为这样,她有了今天的成就,有了*小语领域的一*之地,她的话带给我深刻的思考和反省。

  一、做“内升型”教师。

  做到读书、学*、思考、实践并不难,难的是过程进行时是否深入,难的是是否能够做到认真和坚持。“内升型”教师要做到自觉、自主的学*,具有积极向上的执著力,坚持读书、写随笔,更重要的是回到实践中积累和反思,捕捉有利于语文教学的现象,并转化为自己的教学经验,进而从这些经验中提炼出属于自己的教学理念。

  教师的最大魅力在于有丰富的内涵和优秀的素养,这些所带给受教育者的营养以及散发的能量,远比一节出彩的观摩课、一节优秀的教学设计、一张代表荣誉的证书要有价值的多。

  二、做“专业型”教师。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非学无以成才,无以存身、无以生活于世间”。窦老师喜欢学*,喜欢读书,读各种书籍,写各种随笔,家里、办公室里,书笔随处可见,她也同样是时尚的“低头族”,只是她不是玩手机,而是读书学*。所以她说:阅读与修养是源头活水,充分强调促进学生阅读。所以,专业型教师不仅仅是自己专业技能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素养的全面提升。本人也喜欢读书,但惭愧的是,读提升专业技能和水*的书却没有其他散杂书籍多,所以在接下来的学*计划中,读专业的书,走专业的路,会是我的重点。

  窦桂梅老师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带给人希望,追求和热情。我们也是多彩的玫瑰,或纯白清透,或芳香淡雅,或恣意浓烈,行走在教育事业的路上,追求着稳稳地安然盛放!

  尊严是山,尊严是水——读《不肯出让的尊严》有感作文我认为我们鸟类最厉害!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我又掉地上了,妈几点了。我们几个小孩子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拐一个弯,来到了长廊,来到长廊的中间,可以看见一片菜地,一个用石头雕刻的大象滑滑板,一棵橘子树,树上挂着一个个金黄色的“小灯笼”,长廊旁边有9只鸡,其中有3只黑色的,6只白色的。

  文章大意是这样的:一辆开往省城的客车,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看店的地方,卖票人和司机以强硬的口气宣布要增收10元交通费。其他乘客都纷纷拿出钱,只有收到那位坐在最后的`少妇时,她却望着窗外,好像不曾看见车内发生的一切;气极了的卖票人挥掌朝不肯交钱的少妇打去,少妇的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却又固执地转过脸来直面卖票人。刹那间,车上所有的人都被少妇的那份“顽固”惊呆了。

  剽悍强壮的售票人,华贵美丽的少妇。她绝对不是没有这区区的10元钱,她也绝对不是不肯出这10元钱,她不肯出让的只是车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随时随地都在一点一点出让的人的尊严。

  我还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春天,在珠海瑞进电子公司跪倒了一大片打工仔、打工妹。这只是因为一次破例的10分钟休息,令工人们高兴得忘了南韩老板金珍仙定下的铁规矩:休息时一律列成4队离开车间。

  唯一拒绝下跪的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金珍仙一遍遍地命令他,金(金珍仙)的家属也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但他仍站着。小伙子说:“死也不跪!我是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

  的确,在最需要尊严的时候,往往也是尊严沉重得让人难以用身心扛起的时候。

  《尊严》是一篇关于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发生的事情的文章。在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而又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都烧菜来款待他们,它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就是哈默,他骨瘦如柴,杰克逊大叔将食物端到他面前,他抬起头:“有什么活要我做吗?”杰克逊心想,给一个人留口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做。与是否定地摇了摇头……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尊严。哈默用自己的言行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信任。

  在生活中,那些在路边不用劳动而获得财物的乞丐,我想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不劳而获,那你们一辈子一定是穷人,因为你们是去了尊严。”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科学教室排队,当时我和罗子涵站在一起,当他的东西掉了下来,我不但不帮他捡起来,反而把他推了一下,当时我感到非常开心。此时,我学*了《尊严》这篇文章,才知道我当时的行为是错误的,这让我感到十分内疚,至今还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真让人难忘!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人要尊重,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才能让人信任。

  《尊严》这篇文章,对我真是一个提示。

  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饥肠辘辘的年轻人不愿白吃别人一口饭,坚持要凭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从而维护了做人的尊严,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掩卷沉思。年轻人哈默尽管如此饱经磨难,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坚持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这充分表现出他与总不同的人格,体现了他是一位有尊严、有骨气的人。当我读到这位年轻人哈默所严肃说的三句话当中连续出现的话语“不,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东西!”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无论现在的环境是多么困难,都不能不劳而获,如果白白的接受别人的施舍,不劳动,那么就会在你的自尊上永远的点上污点,从而失去最宝贵的东西。

  当我读到杰克逊大叔说的话“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从杰克逊大叔所说那位年轻人“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并不是指那位年轻人拥有大量的金钱,而是指他拥有尊贵的人格。在杰克逊大叔眼里,一个有尊严的人借等于拥有了一切财富,这表明了杰克逊大叔是一位懂尊严的人,他相信这位年轻人的贫困只是暂时的,它势必会凭自己的骨气和毅力创造出巨大的财富。

  来吧,让我们也拥有这样的美德——自爱、自尊,做一个骨气的人吧!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教会我什么是人格的同时,也让我深深的受到了感动。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位妇女和一个乞丐之间的一点事。这点事却让那个乞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座庭院向女主人乞讨。虽然乞丐只有一只手,可妇人也豪不客气的叫乞丐搬砖。乞丐很生气,认为自己只有一只手,妇人还忍心叫自己搬砖,是捉弄人。可妇人自己俯身仅用一只手搬了一趟之后对乞丐说:“并不是两只手才能干活。我能干,你为什么不能干?”。乞丐犹豫了一下便搬起砖来。他搬了很久才搬完。妇人给了他二十元钱。乞丐感激不尽的说“谢谢你!”。妇人说:“这是你用自己的力气换来的工钱,不用谢我”。乞丐深深的鞠了一躬便上路了。若干年后,一个很体面的人来到了庭园。他用唯一的一只手拉着女主人说:“如果没有你,我一定还是个乞丐,可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懂事长了”。 “懂事长”要妇人连同一家到城里去住,而且为妇人买好了房子,说这是妇人教会他什么是人,什么是人格的报酬。可妇人说:“那你就把房子给一只手都没有的人吧”。

  我读完这篇故事时,开始不知道妇人为什么要叫乞丐搬砖? 最后我终于知道了答案。其实妇人这样做的目的不在于搬砖,她尊重乞丐,愿意教会乞丐自尊,这样他才有信心和勇气,才能克服困难,尽自己的所能创造奇迹。

  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但只要自尊和自强,就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我以前的学*和生活中,也遇到过好多的问题,但每次受到老师同学、爸爸妈妈的帮助或鼓励,我又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篇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尊重和理解别人是多么重要!

  今天,我们学了《尊严》这一课,它令我过目不忘。

  里面主要是讲:一些人来沃尔逊小镇上避难,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烧火做饭款待他们,他们连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有一个人例外,他要用劳动换来食物,因为他有尊严。杰克逊大叔把他留了下来。两年以后杰克逊大叔又将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20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拥有了一笔让所有美国人羡慕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可见,尊严有多么地重要。有了尊严,就有了一切。街上有许多要饭的,他们没有尊严,比起捡垃圾的,我更佩服捡垃圾的,因为他们有尊严。

  我们宁愿劳动一下,也不愿去失尊严!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论语》有感 (菁华6篇)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国学经典《论语》。这部记载着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籍中的许多话语,现在还萦绕在我的耳畔,给我的学*和生活以深刻的启迪。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知识后,按一定的时间去复*它,不是很高兴吗?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是君子吗?从这句话中,我读懂了,学*了知识要及时的复*巩固,和朋友友好相处,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孔子在告诫人们,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自己就好像北极星那样,在一定的位置上,而其它星星都围着你。我觉得孔子说得好,*只有关注民生,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百姓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安定和谐。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这句话意思是说,严肃而合乎原则的话能不接受吗?光接受了还不行,改正错误才可贵。谦逊恭顺的话,能不让人高兴吗?能分析鉴别才可贵。盲目高兴而不去分析,表面接受而不去改正,这种人谁也没有办法管好他。这样精辟的话语对我们小学生很有帮助,它教育我们要听进去批评意见,对夸奖的话语要认真分析,不能高傲自大。只有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正确对待表扬与批评,在成长的道路上才不会走弯路。

  国学像一颗璀璨的明珠,它照耀着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我爱国学,我一定要好好学*国学;《论语》像一颗明亮的灯塔,它照亮人们前进的航程。我爱《论语》,我一定要深入研读它。

  初识《论语》,还是小学五年级时,正值童年到少年的过渡时期。缘由是我听了一个台湾学者的讲座,他说儒家文化能影响人的一生,从小背诵四书的孩子会与众不同。年幼的我相信了,于是我开始读一则,背一则。坦诚地说,到现在也只背了一半,但我想并不必急于去求速,因为这一半,离吃透还很远。

  读一本书,是要与它一起成长的。在我看来,课本上的讲解永远也不能充分解释《论语》的含义,它不是一个“仁”字可以概括的,因为它本身就涵盖了人如何更好地立足于天地之间、获得幸福的大问题。这样的问题是从孔子的人生经历中提炼出的,而我们也只有把它放到我们的人生经历中,才能明白其中的智慧。

  这些年来,也时常拿出《论语》诵读,随着人生阅历的丰富,其中有些文字越发像陈年老酒,历久弥香;新读的文字也不时映射在我生活的各个角落。感谢《论语》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融入我的精神世界,在我心中无形地生根发芽。《论语》已经成为我的精神支撑。

  下面选印象最深的两点谈谈我自己的体悟。

  《论语》中记录很多人向孔子“问孝”,孔子的回答大多强调的是尊敬。世人所谓的孝,首先看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所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然而物质层面的孝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甚至“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这种尽心奉养也绝对达不到孝的标准。因为只有“敬”,才能让那些年迈的老人拥有对自我价值的自信,拥有精神上的愉悦,拥有对一生奉献的无怨无悔。若干年前,我觉得孔子的“敬”不过是把长辈地位放在儿女之上,但如今,我认为这是孔子对于长辈精神需求的一种体会。

  当然“敬”并非一味顺从,可以指出父母的错误,但孔子认为要“几谏”,如果父母不听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一点虽然不能适合所有的情形,但对于中年人赡养年迈的父母确实是很好的一个标准。当父母日益衰老,与社会脱离,很多事情上,他们的认识跟不上社会的节奏,也难以去改变一些固有的*惯和观念。孔子的话给了我们启示,对于父母的缺点要包容,不要过分与他们争出个是非,更不要因为他们改变自己就失去了孝心。

  在当今时代,“敬”应当包含更多的内容,总而言之,我们缺乏的更多是对老人精神上的关怀。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许多人能够给父母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也确实做了,但父母是否真的感觉到幸福了?今年春天去一个老年关怀中心看望那里的老人,一个年*90的老奶奶握着我们的手,告诉我们她的五个女儿除了最小的女儿还来看她,其余都不管她。看看她住的地方,吃的东西,身边的陪护,也许物质上真的不缺什么,也许女儿们做了很多,但老人的心却未能因这些而温暖,她所需要的是亲人的陪伴,是女儿的温度。

  谦

  从“人不知而不愠”开始,《论语》处处教导人要谦逊,而这是修身立足的根本。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在孔子看来,认识别人比让别人认识自己更为重要。在任职求官上,孔子也欣赏“吾斯之未能信”的谨慎。

  谦逊本身自然是高尚的,但人们又不想因此而不为人所知,放弃施展才华的机会。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处理这种矛盾是更难的一件事情。个人认为,自信与自我才能的展示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自己先具备了这种才能。在*得一种才能的过程中,需要的是“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精神,即便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了,仍能“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那便是极高的境界。所谓“深沉厚重是第一等资质”,稳重之中也包含了谦逊的心境。

  孔子曾提到和颜回终日交谈时,颜回总是“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姑且不说颜回的学*方法是否可取,他的确具有一种不显山、不漏水的秉性,而孔子不愧为圣人,他能够从各个方面考察一个人,因而颜回终究是低调还是愚蠢,这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启示我们,有时刻意表现虽能瞒过普通人,却未必瞒得过高人。同时,我们在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对其全面地考察,“听其言而观其行”,而非“听其言而信其行”。极端一点,那就“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恐怕他的真实面目也就难以掩藏了。于是,谦逊未必丧失表现自己的机会,相反,一味表现抢眼而无真才实德的人,经过时间的检验,也必然暴露真实的自己。

  《论语》的智慧可以作为理想的准则,又可以真正地拿来与生活相结合。从古到今,不管时代怎样变革,《论语》一直可以指导*人的成长、*社会的发展。当然,其中思想并非一成不变,但那种古典文化中很容易启发我们如何在一个现代社会生活。这便是它的神圣之处。也许是性格使然,天生就特别喜欢《论语》以及儒家文化的安分和宁静,也许是《论语》促进了这种性格的发展。时常觉得自己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不到位置,想起《论语》中的“德不孤,必有邻”,竟有热泪盈眶的冲动,那种知己的感觉,恐别处再也寻不到了。也许是因为这种别样的感情,让我竟不能很理智地去评价《论语》了。

  当然读《论语》的一大障碍就是语言上的隔阂。多样化的解释、无穷的争议恐怕永远都存在,但这也许是件好事,每个人的生活体悟、文化层次不同,自然有不同的理解。与其尽信某种解释,倒不如自己通过生活去归纳,去寻找与古人的共鸣。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朴素的语言中无不透露着孔子对社会﹑人生的思考,蕴含深刻智慧与哲理,是世界公认的人类文明的伟大财富。

  “仁”是本书核心,也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他认为“仁”是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好仁者,“无以尚之”。《论语》于此讲了两点:一,“仁”的内涵;二,如何致仁,由此引出“德行”二字。一句话,“克己复礼为仁:要约束自身并使言行合乎礼。孔子还提出“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即有正确的爱憎观念,仁者“爱人”、“知人”等观点。主张爱护、了解、尊敬他人,并把孝悌作为“爱人”的一个根本立足点,“爱人”必须孝敬父母,“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另外,“仁”还包括“刚,毅,木,讷”——刚强,果敢,朴实,谨慎。此外,对仁德的修养,主要还是靠个人自觉的努力。仁者安于仁道,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还有事奉贤者,结交仁者。

  其二,与“仁”相辅相成的是“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认为“礼”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根本。“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句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说明“礼”对人民的教化功能。对个人而言,“不知礼无以立也”“恭*于礼,远耻辱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而“仁”和“礼”并非两个独立概念,二者结合才是“完美人格”。孔子认为东周后期“礼崩乐坏”的原因在于当时的礼法重形式而薄内容,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仪式上,更重要的是从内心和感情上体悟礼的根本,符合礼的要求。礼和乐都是外在的表现,而仁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和要求。孔子提出“仁”正是为了纠正周礼的缺陷,“人而不仁,如乐何?”而孔子的每一个行为都以“礼”为重:尽孝时不违背礼的规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学生们厚葬颜渊时孔子认为不符礼的规定;孔子患病无法起身穿朝服见国君,就把朝服盖在身上;他与国君吃饭时都先主动尝一下,这些都表明他对礼的遵从。

  除此之外,《论语》中还介绍了大量有关品德修养,待人处事,孔子的教育内容与理论,学*态度与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孔子的弟子赞誉他的美德时概括为“温,良,恭,俭,让”五字。孔子强调的“仁者”“君子”应具备“智、仁、勇”三德,克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博学多识,具有多方面才干,通观全局,领导全局,谨言慎行,对国家或个人负责任,成为合格的领导人。其次他也多次强调“孝”,孝要依礼而行,对父母和颜悦色,从形式上按周礼的原则侍奉父母,从内心深处真正孝敬父母。孔子有很多先进的教育方式,甚至如今也还有深远影响,如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启发学生兴趣等,他要求学生能举一反三,让学生充分独立思考。除书本知识诗、礼、乐,道德修养之外,孔子常带领学生周游列国,注重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全面广泛的知识和技能。他办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治国安邦的人才。在学*上,他强调学思结合,及时复*,不耻下问,虚心刻苦,实事求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可事物我们还是要批判性地继承。孔子曾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可见其轻视妇女的思想,后来则演变为“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男权主义,这种思想如今看来是应接受批判的。他“述而不作”的原则反映其思想上保守的'一面,完全遵从此原则很难有思想的创新和发展。还有他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忽视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道理,毕竟人们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都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水*上。

  无论怎么说,《论语》融入了孔子所有的智慧,今天我们仍可以从中汲取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几千年前的智者尚且如此,如今我们却有太多太多人与孔子的推崇背道而驰。不妨泡一杯香茗,忆人生点点滴滴,听圣人畅谈人生哲学,收获心灵的安宁与静谧。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民殷王室的后裔武王灭殷后封殷宗室微子启于宋其远祖遂成为宋国贵族孔子出生于鲁国地位亦由公卿下降而为士。孔子十五岁即“志于学”学无常师尤其留意于周代的礼仪制度以恢复周初的“德政”为自己的理想并很早便以博学知礼而名闻遐迩。

  “儒”在甲骨文中作“”象形字本义是沐浴儒身指那些以为人相礼祭祖祀神为本质的人。因相礼前他们必须沐浴斋戒故称之为“儒”。

  说到了儒家经典就自然要提到《论语》。“论语”二字的解释有很多。《汉书·艺文志》曰:“《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即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说法有很多很多现代人一般皆从《汉书》之说将其理解为语言的论纂用现代汉语说就是语录是孔子弟子及其后学对孔子言行的追记也有一些是对孔子弟子言行的记录是儒家学派最重要的一部典籍。

  《论语》的出现标志着*私人著书的开始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都已融入了我们民族的血液沉潜在我们的生命中熔铸成我们民族的个性。

  《论语》一书集中阐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涵——仁。此中“仁”出现过109次它是一切理论的中心。

  说到为人处世孔子提倡的是自爱和爱人,说到为政治国孔子重视民生疾苦呼唤仁政。

  总之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仁”统帅着忠恕孝悌宽恭信敏惠智、勇刚毅等诸多道德规范。

  当然《论语》中也有一些思想是与历史的潮流相背离的如政治上的复古倾向对等级秩序的过分强调对妇女、劳动的轻视等但瑕不掩瑜祖先具有的生命智慧是足以让我们为之骄傲的。

  今天,我读了《论语》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由春秋时期的孔丘写的。它和《中庸》《孟子》《大学》合称“四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孔子对一些仁孝、君子、政治等问题的看法,也写了孔子的一些*惯。后面还有学生与孔子的对话。从而写出了许许多多生活中做人的道理。它分了二十篇,每篇又有几十章。

  在这本书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学而》篇第一章。子日“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它的意思是:孔子说:“学了知识后,能按时反复地温*它,不也是一件愉快的事吗?有志同道合的人远道而来,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别人不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个有修养的人吗?读完了这一段话,我明白了,要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就要好好学*,多学一些文化知识,讲文明、懂道理。还要热情好客,家里来了客人,要热情接待,不能小气,要大方一点。最后就是宽恕。我们在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总会遇到误会或做错了什么事。这时你要原谅别人,宽恕别人。你宽恕他人,自然别人也会宽恕你的。古今中外多少人是君子啊。我也要努力做一个有修养的人。

  这本书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是一本多好的书呀。我也要像书中说的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有修养的君子。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并称“四书五经”。

  还记得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它是一篇需要背诵的课文,可是背起来甚至没有接触最多的现代文那么拗口,反而更加易懂其中所蕴含的道理,比现代文更容易背诵。虽然仅仅只有十则出现,但是就只默念过几次,我似乎就已经感受到了书里所蕴含的博大精深的奥妙,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就是这一次的“遇见”,激发了我刨根问底的内心。我便买了一本全本的《论语》,细细品读其中所创造出的“文明世界”。

  《论语》里面讲述的是关于如何做人、关于君子人格的塑造、关于学*、关于教育、关于政务、关于治国与安邦以及关于中医的一些知识。其中便有一些脍炙人口的名句,例如:“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等名句,都是出自其中,甚至可以在里面悟出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方法。

  有一天我和朋友去一家餐厅吃饭,我洗完手出来没有烘干,无意地甩了甩,没有想到,原本看似高尚的两名妇女贸然摆着凶恶的面目对着我破口大骂:“你们在干什么!一点文明礼貌的美德都没有,看把我的衣服弄脏了,一点家教都没有!”她们说得很粗暴。我刚想发火。这时,我突然想到《论语》中的一句话:“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这句话是指有一次孔子对季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用天子的舞蹈阵容在自己的宗庙里舞蹈,这样的事可以容忍,什么事不能容忍?”。毕竟,容忍也是一种美德,更何况是我的不对呢。想到这里,我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她们可能没有反应过来,过一会儿也红了脸,似乎为刚刚的言行感到不妥。“呵呵,其实我们也不应该那么凶的,再说你可能也是无意的。”说完,我们都相视一下,露出了笑容。回到座位上,想到刚刚的一切,又想到《论语》教给我的道理使我避开了那无谓的争吵,能互相谅解,不引起纠纷,真的是像书中讲的那样,只有遵守文明美德,人与人之间才能相互容忍,做一个“君子”,世界才能“和*”。这便是阅读带给我的快乐啊。

  谈论一个人是否真正有素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不在于那修饰的外表,真正在于内在,发自内心所表达出来的气质。

  做一个像孔子那样注重内在修养,有文明美德的有素质之人,何尝不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乐趣和分享。


读《回归》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

  尼罗河是一条长6670公里的河,是全世界最长的河,它流经埃及的那一段,只占全长的六分之一。埃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在6000年以前,这里就出现了许多小的奴隶制国家(城邦)。

  大约在公元前3100年,埃及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王国。首都是位于尼罗河三角州南部的孟斐斯。从公元前3100年到公元前332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征服埃及的2700多年,是埃及历史上的“法老时代”,一共经历了31个王朝。在这以后,埃及先处在希腊_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的统治下,直到公元640年,***人征服了埃及,结束了埃及古代史的时代。

  埃及人在天文学、数学、医学、物理学和建筑学等方面,在古代史上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对于古代埃及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人们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主要归功于考古学家的努力。金字塔是用成百万块巨石垒起来的,每块石头*均有20xx多公斤重,最大的有100多吨重。这些巨石是从尼罗河东岸开采出来,再运到河的西岸。这么沉重的岩石是怎样翻山过河和褪砌成塔的,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没有人能做出完美答案的难题。人们怎么能不佩服埃及人民的伟大力量和智慧!

  相传,女神伊兹斯与丈夫相亲相爱。一日,丈夫遇难身亡,伊兹斯悲痛欲绝,泪如泉涌,泪水落入尼罗河水中,致使河水猛涨,造成泛滥。每年到了6月17日或18日,埃及人都为此举行盛大欢庆活动,称为“落泪夜”。从这个神话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对尼罗河深深的感情。尼罗河是埃及的礼物!

  很久以前,妈妈的一位朋友送了一本《礼物》给我。当时的我看得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前几天,我随手又翻阅了起来,这回却是感受颇深。初一看书名《礼物》,很容易以为礼物就是我们常常收到的类似糖果,衣服或其他物质上的东西,可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原来的设想全错了。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老人之间的故事。一次偶然的相遇,使小男孩和老人成了一对老少朋友。男孩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总会去问经验丰富的老爷爷。渐渐地,他找到了那份最珍贵的礼物。

  就如书中所说,我们的面前通常摆着三样礼物:杂乱无章的“过去”,五光十色,缤纷绚烂的“未来”,还有如白纸般单调的“现在”。我们究竟该选哪一份礼物呢?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份礼物,其实正是“现在”。如果说“过去”就像石头,那么“现在”就像是泥土。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过去,因为“过去”像用石头雕刻的一样,你可以像观赏石雕似的,从“过去”获取有用的知识与经验,而泥土就如“现在”,你还能在上面雕刻出美丽的纹路和图案。想要创造出更好的“未来”,你就要关注“现在”,关注当时当刻。在“现在”里生活,在“过去”中学*,替“未来”计划,只有这样,生命中的一切才有意义。

  让我们抓住当时当刻,去努力吧!

  今天我读了《父亲的礼物》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香港富豪李嘉诚对两个儿子的教育态度:他不愿自己的儿子生活在安逸中,而要让孩子充分体验到生活的艰辛。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区别,每天一起挤电车上下学,他父亲也很少给孩子们零花钱,也不带他们出入豪华商场和高档餐厅。他的儿子李泽楷在美国斯坦大学读书,也靠打工赚取学费和零用钱,自食其力。对艰苦生活的体验并培养出做人的品质,这是作父亲送给孩子们最好的礼物。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家境富裕,或有一定地位的父母,这对孩子来说并不一定是财富,娇生惯养对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贫穷和困难是磨炼意志的火炉,对强者来说是人生一大财富。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往往深藏在困难的尖刺中,“无限风光在险峰”,让我们努力攀登吧!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烦人的礼物 》突然间让我懂得了好多,生活在同样的世界,学*着同样的知识.作者想到的,而我为什么没想到呢?真是有点惭愧啊!

  文章讲了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示了她内心的烦恼,用"向爸爸要钱给同学买生日礼物"为文章的开头,爸爸的叹息声引起了作者的深思,营业员的自言自语让作者觉得惭愧.在大人眼里,认为我们小学生不节约只会摆阔气讲排场,就连送礼也都还要讲究.使作者深深地体会到经常给同学送礼,不仅会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还会助长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坏风气,她怀着这样沉重的心情,给同学过了一个快乐的生日.耳边除了一阵阵欢笑声,还响起了爸爸的叹息声和营业员的自言自语声。文章以"下个星期又有同学过生日"为结尾,和前文相对应,又一个生日使作者心情更加沉重,她将怎样开口向父母要钱呢?当她抬起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发现蔚蓝的天空中一颗颗星星似乎被一丝丝乌云笼罩着,失去了往日的纯洁.明亮.作者认为同学之间,应该多一份真诚,少一点铜臭,而不是以礼物的价值来衡量友谊的深厚.

  我认为,作者的观点,正是我们所要学*的,在和同学的欢声笑语中,是否应该想一想父母的辛劳呢?

  《乔治的礼物》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诚实是无价的,每个人都应拥有这种美德,他有时还能为我们打开成功和幸运之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名叫乔治?爱伦的小男孩,在新年时得到了一枚银币。可小男孩在打雪仗时打碎了别人的窗户,他决定用自己拥有的唯一的一枚银币来赔偿。回家后,乔治惊奇地发现帽子里竟然有两枚银币!原来窗户的主人是一个富有的商人,因为被乔治的诚实而感动,乔治后来还成为他的合伙人。拥有诚实的美德是多么好啊!正像文章中说的那样:乔治毫不隐瞒地把自己打碎玻璃的事告诉了父亲,并告诉父亲:虽然没有钱了,但他仍感到很开心。

  乔治?爱伦的行为多么令人敬佩呀!正是因为他有这种美德,才有了他后来的成就。正如德国诗人海涅说的那样:“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是呀,拥有诚实的人生,才能找到快乐和富有的人生——诚实正是成功的根基所在。

  由此,我不由地想到了自己。记得那还是我上四年级的时候。一天发下了数学试卷,我得到了一百分,心里很是高兴。可仔细一看,卷子上的一处错题老师竟然没有看出来!我心里有些犹豫了:要不要告诉老师呢?若告诉老师,我将损失一个一百分;若不告诉老师,我损失的将是诚信!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我决定要告诉老师。后来,老师说我是个诚实的孩子,而且在登成绩时,那3分不用扣了。我十分高兴,可见诚实是多么重要啊!

  事情过后我经常会这样想:如果当时我没有告诉老师,在最后也还是会被发现,但是那不就不诚实了吗?就算没被发现,我的心里也不会好过。所以,我下决心以后要永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读了《乔治的礼物》,我认识到诚实是无价的,我以后要努力做一个诚实的人,我坚信:盛开的生命之花都是用诚信浇灌的,而美妙的幸福之乐则只用诚实之音来谱写。我要向乔治学*,永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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