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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读《故乡》有感1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读《故乡》有感2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读《故乡》有感3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读《故乡》有感4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5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读《故乡》有感6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

  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

  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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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故乡》有感9篇

读《故乡》有感1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读《故乡》有感2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读《故乡》有感3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4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罗!开船罗!”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襄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寒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蜜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读《故乡》有感5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6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7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读《故乡》有感8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9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丰碑》有感 (菁华6篇)

  我觉的丰碑这篇文章写出了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而且写的很好,下面,我就说一说我本人的感想吧!

  勇敢又团结的军需处处长,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我觉的军需处处长很团结,为了别人,自己的事情一点也不管,哪怕是生命,也不管,为什么要这么深情的对待别人呢?就因为这两个字:团结。军需处处长是怎么团结法的呢?接下来,就看一看这件这真人真事吧!这天,狂风呼啸、白雪纷飞,坚强的红军部队艰难的走在雪地上,忽然,前方部队乱了起来,将军严格的大声喊到:“不要停下来,快速前进!”。警卫员快步的跑了过来,说:“前方有人冻死了!”。将军听了,吓了一跳,迅速的拔脚往前飞奔过去了,看见一个不慌不忙的老士兵,将军看见他穿着破烂的衣服,没穿棉衣,他转身喊到:“为什么不给他发棉衣!军需处处长!”。这时,一个人告诉他,这个老士兵就是军需处处长。

  从这里看起来,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团结的是,他可以把自己的棉衣给别人,自己不穿。勇敢的是,他不怕死,可以在雪地里穿着破旧的.衣服,所以,我觉得军需处处长很团结。

  他,舍己为人,他,乐于助人,他,先人后己,他,视死无归,他想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我们19课里面的军需处长,到底将军能不能认出军需处长来呢?想知道的话,就看下面吧。

  故事是这样的: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地前进。由于天气非常冷,棉衣都发完了,军需处长看到士病非常冷,就把自己的棉衣让给士兵们,而自己却穿着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将军看到了就叫警卫员把军需处长叫过来,可是警卫员告诉他:“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惊呆了,久久的站在雪地里然后举起右手。风更狂了,雪也大了,大雪很快的`盖住了军需处长的身体,变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将军什么话也没说就的不走进了漫天的飞雪中,他还说:“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互相帮助,不能看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就不帮他,还要说他什么什么。

  记得有一次,妈妈的公司非常忙,叫我帮她打包装,可是我却说她:“你自己不会装,我来这里是来玩的,不是来帮你打包装的,可是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不敢再不听妈妈的话了。

  我以后要发明一些先进设备,它们专门为人民服务,让人们不用那么幸苦。

  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读者完了《丰碑》一文。这时,我早已热泪盈眶,对文中军需处长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的是*工农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位军需处长为了给战士们节省棉衣,被大风雪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我曾努力在文中捕捉军需处长的言谈举止,哪怕是一句短暂的话语,但最终留给我的只有将军那狮子般的怒吼和他伫立在风中的莫名感动。“一心为公,舍己为人”,这些词语在此刻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正如文中作者所想,我们应该给他树一座丰碑,让世人都来瞻仰他,聆听聆听这个悲壮的故事,使他的精神永垂不朽,世人相传!

  由军需处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国家机关人员。他们同样身居要职,地位显赫。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胆敢以身试法,大肆挥霍,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与军需处长相比,这些害群之马是何等的庸俗和肮脏,是何等的卑鄙和渺小。愿社会多一些“军需处长”,少一些“害群之马”。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作文,感受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的伟大。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位红军老战士冻死了,他好似一尊雕像,依靠着树干。将军让警卫员把军需部部长叫来,没人吱声,,就在那时有人小声的说:"他就是军需部部长。”将军愣住了,缓缓的举起右手。将军大步走在风雪中,什么话也没说。

  那个军需部部长他负责发放棉衣,可以想穿那几就穿哪件,但他没有,他仍穿着夏季的衣服,没有换衣服,因为他知道棉衣并不多。他想让更多的人穿上棉衣。他心里默默的想:我还能坚持住,为了胜利,为了人民,怎么样也要忍着,胜利是属于我们--*人民的。但他年纪太大了,坚持不住了,当他向一个战友借火时他倒下了。但他仍未闭上眼睛,因为他要看着我们胜利。

  如果这件事换了你,你会怎样做?我想那位伟大的军需部部长看到了今天的胜利,一定会高兴的。其实为了抗战倒下的战士有很多,他们为了我们的新*,用自己的鲜血沾红了**,染红了我们的'心。我们今天的幸福来与他们的鲜血,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夺回了我们*的土地,我们向他致敬。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作文,感受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的伟大。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位红军老战士冻死了,他好似一尊雕像,依靠着树干。将军让警卫员把军需部部长叫来,没人吱声,,就在那时有人小声的说:"他就是军需部部长。”将军愣住了,缓缓的举起右手。将军大步走在风雪中,什么话也没说。

  那个军需部部长他负责发放棉衣,可以想穿那几就穿哪件,但他没有,他仍穿着夏季的衣服,没有换衣服,因为他知道棉衣并不多。他想让更多的人穿上棉衣。他心里默默的想:我还能坚持住,为了胜利,为了人民,怎么样也要忍着,胜利是属于我们--*人民的。但他年纪太大了,坚持不住了,当他向一个战友借火时他倒下了。但他仍未闭上眼睛,因为他要看着我们胜利。

  如果这件事换了你,你会怎样做?我想那位伟大的军需部部长看到了今天的胜利,一定会高兴的。其实为了抗战倒下的战士有很多,他们为了我们的新*,用自己的鲜血沾红了**,染红了我们的心。我们今天的幸福来与他们的鲜血,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夺回了我们*的土地,我们向他致敬。

  语文课本的最后,有选学课文。闲来无事,我总会像读故事一样偷偷去读。

  有一个红军过雪山的故事——《丰碑》。文中的军需处长,把所有的棉袄发了,自己穿着单薄,活活冻死。

  每次读到这儿,我都忍不住落泪,被这个军需处长的举动感动了。

  再一次走进那个感人的故事:

  一位将军,带着军队过雪山。他知道,多停留一会儿,就可能多死几个人。就在这个时候,队伍停了。将军喊道:“不要停下,快速前进!”警卫员报告:“前面有人冻死了!”将军跑到前面,看到了一个只穿着单薄破旧衣服的老战士,坐在那里,已经冻僵了。将军生气了,对身边的人吼道:“把军需处长给我叫来!”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走开。将军又重复了一遍,这时,才有人小声地说:“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的眼睛湿润了,他向军需处长敬了个礼,部队又离开了……

  每当读到此处,我的眼睛也会变得湿润,落下晶莹的泪水。

  这不符合常理啊,一个人的第一目标是要活着,而他却把能活着的希望,都送给了别人。部队供给困难,棉袄肯定不够,不能分发给所有人,也不能漏了自己吧!

  我相信,他在分发棉袄时,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先留下,这也没有任何不妥,将军不会责怪他。他可以对没有发到的人抱歉,也可以向将军报告物资不够。但在他的心里,肯定过不了自己的坎。也许,他会看着自己布满皱纹的手,劝慰自己:反正自己老了,没什么用处了。打仗、上前线,都要靠那些年轻战士们。一定要确保每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活下来,期待革命的胜利。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保证到了大家的棉袄,唯独少了自己的……

  他们都是战友。这友谊,不是一般的友谊,是在战争这个大火炉里磨炼出来的,如同金子般珍贵的友谊。他希望自己的倒下,能换来其他年轻生命的灿烂!

  人,正是有了这种品格,他才不是野兽,他是一个人!

  那个永恒的身影,留在人们记忆深处。

  读着,读着,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下来……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尊严》有感 (菁华6篇)

  一本好书——《做一名有专业尊严的教师》,引领我再一次走进窦桂梅,带我去重新认识她,接*她,思考她,学*她……

  窦老师是一个爱读书、爱学*、爱思考、爱实践的老师,而这些还不足以让她成为小语天地的领头羊,真正成就她的,是在这些优秀教育态度与情怀下的坚持和创新精神,正因为这样,她有了今天的成就,有了*小语领域的一*之地,她的话带给我深刻的思考和反省。

  一、做“内升型”教师。

  做到读书、学*、思考、实践并不难,难的是过程进行时是否深入,难的是是否能够做到认真和坚持。“内升型”教师要做到自觉、自主的学*,具有积极向上的执著力,坚持读书、写随笔,更重要的是回到实践中积累和反思,捕捉有利于语文教学的现象,并转化为自己的教学经验,进而从这些经验中提炼出属于自己的教学理念。

  教师的最大魅力在于有丰富的内涵和优秀的素养,这些所带给受教育者的营养以及散发的能量,远比一节出彩的观摩课、一节优秀的教学设计、一张代表荣誉的证书要有价值的多。

  二、做“专业型”教师。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非学无以成才,无以存身、无以生活于世间”。窦老师喜欢学*,喜欢读书,读各种书籍,写各种随笔,家里、办公室里,书笔随处可见,她也同样是时尚的“低头族”,只是她不是玩手机,而是读书学*。所以她说:阅读与修养是源头活水,充分强调促进学生阅读。所以,专业型教师不仅仅是自己专业技能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素养的全面提升。本人也喜欢读书,但惭愧的是,读提升专业技能和水*的书却没有其他散杂书籍多,所以在接下来的学*计划中,读专业的书,走专业的路,会是我的重点。

  窦桂梅老师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带给人希望,追求和热情。我们也是多彩的玫瑰,或纯白清透,或芳香淡雅,或恣意浓烈,行走在教育事业的路上,追求着稳稳地安然盛放!

  尊严是山,尊严是水——读《不肯出让的尊严》有感作文我认为我们鸟类最厉害!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我又掉地上了,妈几点了。我们几个小孩子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拐一个弯,来到了长廊,来到长廊的中间,可以看见一片菜地,一个用石头雕刻的大象滑滑板,一棵橘子树,树上挂着一个个金黄色的“小灯笼”,长廊旁边有9只鸡,其中有3只黑色的,6只白色的。

  文章大意是这样的:一辆开往省城的客车,停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看店的地方,卖票人和司机以强硬的口气宣布要增收10元交通费。其他乘客都纷纷拿出钱,只有收到那位坐在最后的`少妇时,她却望着窗外,好像不曾看见车内发生的一切;气极了的卖票人挥掌朝不肯交钱的少妇打去,少妇的脸被打得歪向一边,却又固执地转过脸来直面卖票人。刹那间,车上所有的人都被少妇的那份“顽固”惊呆了。

  剽悍强壮的售票人,华贵美丽的少妇。她绝对不是没有这区区的10元钱,她也绝对不是不肯出这10元钱,她不肯出让的只是车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随时随地都在一点一点出让的人的尊严。

  我还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95年春天,在珠海瑞进电子公司跪倒了一大片打工仔、打工妹。这只是因为一次破例的10分钟休息,令工人们高兴得忘了南韩老板金珍仙定下的铁规矩:休息时一律列成4队离开车间。

  唯一拒绝下跪的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金珍仙一遍遍地命令他,金(金珍仙)的家属也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但他仍站着。小伙子说:“死也不跪!我是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

  的确,在最需要尊严的时候,往往也是尊严沉重得让人难以用身心扛起的时候。

  《尊严》是一篇关于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发生的事情的文章。在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而又朴实的沃尔逊人家家都烧菜来款待他们,它们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说,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个人就是哈默,他骨瘦如柴,杰克逊大叔将食物端到他面前,他抬起头:“有什么活要我做吗?”杰克逊心想,给一个人留口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做。与是否定地摇了摇头……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要有尊严。哈默用自己的言行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信任。

  在生活中,那些在路边不用劳动而获得财物的乞丐,我想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不劳而获,那你们一辈子一定是穷人,因为你们是去了尊严。”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科学教室排队,当时我和罗子涵站在一起,当他的东西掉了下来,我不但不帮他捡起来,反而把他推了一下,当时我感到非常开心。此时,我学*了《尊严》这篇文章,才知道我当时的行为是错误的,这让我感到十分内疚,至今还如此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真让人难忘!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人要尊重,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才能让人信任。

  《尊严》这篇文章,对我真是一个提示。

  这篇课文讲述了一个饥肠辘辘的年轻人不愿白吃别人一口饭,坚持要凭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从而维护了做人的尊严,努力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掩卷沉思。年轻人哈默尽管如此饱经磨难,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坚持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这充分表现出他与总不同的人格,体现了他是一位有尊严、有骨气的人。当我读到这位年轻人哈默所严肃说的三句话当中连续出现的话语“不,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东西!”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无论现在的环境是多么困难,都不能不劳而获,如果白白的接受别人的施舍,不劳动,那么就会在你的自尊上永远的点上污点,从而失去最宝贵的东西。

  当我读到杰克逊大叔说的话“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从杰克逊大叔所说那位年轻人“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并不是指那位年轻人拥有大量的金钱,而是指他拥有尊贵的人格。在杰克逊大叔眼里,一个有尊严的人借等于拥有了一切财富,这表明了杰克逊大叔是一位懂尊严的人,他相信这位年轻人的贫困只是暂时的,它势必会凭自己的骨气和毅力创造出巨大的财富。

  来吧,让我们也拥有这样的美德——自爱、自尊,做一个骨气的人吧!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教会我什么是人格的同时,也让我深深的受到了感动。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位妇女和一个乞丐之间的一点事。这点事却让那个乞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座庭院向女主人乞讨。虽然乞丐只有一只手,可妇人也豪不客气的叫乞丐搬砖。乞丐很生气,认为自己只有一只手,妇人还忍心叫自己搬砖,是捉弄人。可妇人自己俯身仅用一只手搬了一趟之后对乞丐说:“并不是两只手才能干活。我能干,你为什么不能干?”。乞丐犹豫了一下便搬起砖来。他搬了很久才搬完。妇人给了他二十元钱。乞丐感激不尽的说“谢谢你!”。妇人说:“这是你用自己的力气换来的工钱,不用谢我”。乞丐深深的鞠了一躬便上路了。若干年后,一个很体面的人来到了庭园。他用唯一的一只手拉着女主人说:“如果没有你,我一定还是个乞丐,可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懂事长了”。 “懂事长”要妇人连同一家到城里去住,而且为妇人买好了房子,说这是妇人教会他什么是人,什么是人格的报酬。可妇人说:“那你就把房子给一只手都没有的人吧”。

  我读完这篇故事时,开始不知道妇人为什么要叫乞丐搬砖? 最后我终于知道了答案。其实妇人这样做的目的不在于搬砖,她尊重乞丐,愿意教会乞丐自尊,这样他才有信心和勇气,才能克服困难,尽自己的所能创造奇迹。

  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会遇到各种困难,但只要自尊和自强,就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我以前的学*和生活中,也遇到过好多的问题,但每次受到老师同学、爸爸妈妈的帮助或鼓励,我又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篇故事让我深深懂得了尊重和理解别人是多么重要!

  今天,我们学了《尊严》这一课,它令我过目不忘。

  里面主要是讲:一些人来沃尔逊小镇上避难,善良而朴实的沃尔逊人烧火做饭款待他们,他们连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说,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有一个人例外,他要用劳动换来食物,因为他有尊严。杰克逊大叔把他留了下来。两年以后杰克逊大叔又将女儿许配给他,杰克逊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20多年后,这个年轻人果然拥有了一笔让所有美国人羡慕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可见,尊严有多么地重要。有了尊严,就有了一切。街上有许多要饭的,他们没有尊严,比起捡垃圾的,我更佩服捡垃圾的,因为他们有尊严。

  我们宁愿劳动一下,也不愿去失尊严!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灯光》有感 (菁华6篇)

  我已经上初一了。在这七个的春夏秋冬中,我不知学过了多少篇使我感动的课文了,而使我记忆最深、最感动的是《灯光》。

  《灯光》这篇课文最使我感动的是:突击队和续队失去联系的危急时刻,是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破书,为后继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突击队和后继部消灭了全部敌人,可是也是这光亮,郝副营长暴露了自己,被敌人的几枪打中了。我读到这里,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落了下来。

  郝副营长之所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人民能得到光明,能得到温暖吗?

  在语文课堂上,我学*了这样一篇课文——《灯光》,读完这篇课文,我被郝副营长,为了让孩子们能在电灯下读书,百姓们能过上幸福生活,,宁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深深感动了。

  作者在漫步*广场时,看见千万盏电灯照耀着周围的宏伟建筑,背后传来一声“多好啊”的赞叹,回忆起了过去的往事……

  郝副营长是一位著名的战斗英雄,他虽然只有22岁,却已经打过不少仗了。这天,他看到一本书上的一幅画——一个孩子正在电灯下聚精会神地读书。郝副营长十分向往能让孩子们都在那样亮的灯光下学*。这个坚定的信念成为了他为了胜利不惜牺牲自己的强大精神动力。

  就在这天晚上,由他带领突击连去攻破守敌的围墙,为全军打通歼灭敌军的道路。在这场战争中,他为了让后续部队尽快与突击连联系上,点燃了那本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行的路,可是火光却暴露了他自己,敌人的机枪打中了他。

  郝副营长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可他自己却没来得及见一见电灯。而现在电灯应该是家家户户都必备的物件了,我们每天在电灯下学*,有些人却不懂得珍惜,不需要使用时却依然把电灯亮着,浪费电源。

  如果不是战士们为革命而战斗,我们也不可能迎来胜利,不可能生活在一个*安美好的环境里,不可能像现在一样吃不愁穿不愁,不可能使用着过去的人们从未见到过的遇见。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美好生活,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东西!

  今天我在老师的指导下的了《灯光》这篇课文,郝副营长的那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这篇课文以灯光为线索,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收获也不少啊,也使我知道了革命者的精神,如果没有他们,*也没有今天,所以我要尊敬他们。

  暑假里,去外婆家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篇叫《灯光》的课文。灯光,我们都非常熟悉,也很普通,然而,文章所表现的灯光却是那样的感人至深。文中郝副营长对光明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了革命勇于献身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讲述了在**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将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在看一本书的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孩子在电灯下读书。“多好啊!”郝副营长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之中。战斗打响后,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袭击,在黑暗里找不到突破口,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在千均一发之际,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用火光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他用生命换来了战争的胜利。

  今天,我们的身边不再有战争,不再有枪炮的声音,我们在温暖的灯光下看书、写字、玩耍,听着父母的谆谆教导,享受着郝副营长们这些革命先烈梦想的生活。可是,我们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养成了许多坏*惯,我们怕吃苦,经不起挫折,听不得批评,进取心不足,更没有郝副营长们那种大无畏的精神。读了《灯光》后,我懂得了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和谐的环境,更加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学*郝副营长们的无私奉献的品格,做一个不怕吃苦,勇于探索的新时代学生。

  老师点评:革命年代离我们的孩子是遥远的,孩子们没有经历过那种战争时的艰苦卓绝,小作者通过对《灯光》这个故事的描述,了解到灯光不仅带给我们的是光明,还带来了胜利,小作者有感而发,联系了自己的生活实际,认识到了自己身上的不足,决心要好好学*,做一个不怕吃苦,勇于探索的新时代学生。

  当你,看见那书中的灯光时,不知是否嫉妒过;当你,举起那本燃烧的书时,不知是否希望过;当你,身中那罪恶的子弹时,不知可否后悔过……为了党,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的**,你毫不犹豫的照亮前路,谱写了一首英雄之歌!

  你是战斗英雄,一名光荣的*战士,战前与记者的交流时,感叹,羡慕那书中的孩子,希望自己也能见一见电灯。可谁曾想,这是你为国捐躯、与战友永别的夜晚……当照明弹升起的时候,你端着枪,指挥着部队冲锋。可你的部队冲进去了,却迟迟不见后援。你急,你怕,望着敌人猛烈的炮火,你点燃了书,义无反顾地举起,你明白自己可能会死,但你仍高举着,直到那机枪响起。你倒下了,但战斗胜利了,有着辉煌的战果,粉碎了国军对我山东的进攻,你牺牲了,却死的光荣,死得其所。虽然牺牲时你只有22岁,但你已经成了一种精神——“灯光”。

  这灯光,如今正照亮着我们继续前进,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革命遗志,努力学*,不忘初心,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郝副营长之所以献出了他宝贵的生命,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过上好日子,能得到温暖吗?我们现在坐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难道还不应该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祖国而献身的先烈吗?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老师叫我把操场上的废纸捡掉,我撇撇嘴,很不情愿去捡。这时,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拍拍我的头,和蔼可亲的对我说:“那些先烈们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国家的富强,他们宁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你是一名少先队员,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去做,应该吗?”听了老师的话,我感到一阵阵发烧,赶忙去捡掉。一路上我想,老师说的对,我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做,太不应该了。

  这时郝副营长举起点燃的破书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人家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而不怕牺牲,我连这点小事都怕去做!唉!……我悔恨自己的行为。从那以后,我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郝副营长和为了祖国献身的先烈们,是他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我要好好学*,助人为乐,做一名合格的少先队员。

  读了《灯光》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每当我做一件事时,郝副营长举着燃烧的破书的那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那火光为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自信》有感 (菁华6篇)

  自信是战胜困难的关键,是成功的基石。

  今天,我读了《自信》这篇作文,使我对“自信是战胜困难的关键,是成功的基石”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会。

  《自信》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基恩博士常跟病人讲起自己小的时侯经历过的一件事情。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耍,他们每人都买了一个氢气球,高兴地玩耍;而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黑人小孩因自己是残疾人而不敢去买氢气球和跟别的小孩玩耍,显得十分自卑。最后,当白人小孩都走了时,黑人小孩才鼓起勇气,向卖氢气球的老人买了一个黑色的氢气球。后来,那个黑人小孩从老人的话“一个人的成败与否,关键是他的心中有没有自信”中得到了影响他的一生的启示。那个小孩就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基恩博士。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都缺少不了自信。

  朋友们,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自信,因为自信能让人胸有成竹,把事情做得更好!

  这几天,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的名字叫妥妥,是《自信的孩子有担当》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我非常喜欢这个新朋友,因为从他身上我重新认识了一个好品质——自信。

  生性腼腆的妥妥在开学第一天就出了大糗事:自我介绍时紧张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第二天上课,老师提问的问题妥妥明明知道答案却不敢举手回答。第三天,妥妥终于鼓起勇气站起来回答问题,却因为太紧张而溜出了家乡话。这又让妥妥更加不自信了……后来,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帮助鼓励下,勇敢的妥妥逐渐战胜各种困难,成为了一个自信优秀的'孩子。看到这些,我真想大声对妥妥说:“你真棒!”

  以前,我也像刚上学时的妥妥那样,是个腼腆、胆小的孩子。一到陌生环境就紧张,遇到困难就想放弃,希望和别人交朋友,却又不敢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新学期班里的一次班干部竞选演说让我战胜了自己,增强了自信:原来我也可以很棒!

  那天,老师说班里要竞选班干部时,同学们眼睛都亮了,我也跃跃欲试。可一想到有那么多优秀的同学都要竞选,我又有点胆怯。回到家,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知道我的想法后,妈妈鼓励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于是,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我也要参加竞选!

  终于到竞选演说的日子了:同学们一个一个精神抖擞地走上讲台,有的要竞选班长,有的要竞选军体委员,有的要竞选大组长……听着大家的演说,我的心“怦怦”直跳,手心都冒汗了。终于到我了,我深吸了一口气,信心满满地走上讲台,告诉大家我要竞选劳动委员。然后我说了自己为什么要竞选劳动委员,当上劳动委员会怎么做。演说完以后,教室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和另一名同学一起当上了劳动委员。公布结果的那一刻,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这次班干部竞选,是我相信自我,战胜胆小迈出的一大步。通过这次竞选,我明白了,有时候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只要愿意改变,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像妥妥一样变得自信。

  自信是最美的阳光!我们今天的成长是为了明天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面对任何事,我们都要努力争取,努力尝试,自信地对自己说:“我能行!”

  今天,我读了《自强自信自豪的民族形象》一文,使我感触很深。

  在公元20xx年10月1日上午,凡是收看新*成立60周年阅兵式的人们,都会有一种震撼。自强在于历经磨难而不屈,肩负重任而前进。中华民族5000年的文明脉络,170年的奋斗抗争,60年的艰辛探索,30年的改革创新,无不说明,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在10月1日的阅兵式中,振兴中华、复兴文明,建设出了一个富强、文明、民主、和谐的社会注意现代化强国。

  自信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民族成熟的标志。我们民族曾经很不自信,曾被列强欺负,曾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受尽屈辱,走过弯路,错过发展机遇,落后过时代潮流。是60年前的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30年的改革发展,使我们的民族找到了自信。阅兵式上,无论是检阅三军的统帅,还是参与*的老百姓:无论是步伐整齐的队列,还是雄浑有力的回应,都体现出一种极强的民族自信。

  自豪是一个门组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是民族团结的情感纽带。观看这样雄伟激越的阅兵式,面对铁军生辉、银鹰列队、将士昂扬、彩莲迤逦的场景,一种民族的自豪感就会油然而生。

  是啊,祖国初步繁荣强大,改革开放取得硕果,经济建设成就巨大,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年进步,一个更加辉煌绚丽的明天已经展现在每个人的面前。大家要为自己是一个*人而感到骄傲: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这样一个时代而感到自豪!

  这个寒假期间,我读了《教育就是唤醒自信心》一书,这本书是由北京市光明小学校长刘永胜等编著,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刘校长在书中强调:教育就是唤醒自信心,并指出:多表扬、鼓励孩子的信心,比传授知识更重要。一个学生只要有了信心,便拥有了决心、意志、勤奋、耐心及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和奋力拼搏的斗志,其潜力就会得到充分挖掘、潜质得到彻底发挥,终有可能取得成功。

  本书是我国第一本自信教育理念读本,它从科学的角度上对如何培养孩子的自信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本书中,自信一词始终贯彻到底,从讨论自信的含义、重要性到如何培养自信。本书分了八个阶段,这八个阶段分别是:相信自己行,才会我能行;别人说我行,努力才能行;你在这点行,我在那点行;今天若不行,争取明天行;能正视不行,也是我能行;不但自己行,帮助别人行;相互支持行,合作大家行;争取全面行,创造才最行。这本书最大的特色就是在讲述这八个阶段时,刘校长全部是通过事例来进行讲述,让读者能够通过事例更直观的体会到这八个阶段的含义,如:在讲述相信自己行,才会我能行时,刘校长用了会看“手相”的老师,在讲述能正视不行,也是我能行时他用了惟我独尊的“小皇帝”*民化等事例。

  读完这本书后,细细想来,收获颇多。“相信自己行,才会我能行;别人说我行,努力才能行”这两句话是第一层次,虽然是第一层次但却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两句话强调了学生首先要相信自己能行,并且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才能达到“我能行”的境界。

  由这两句话联想到我们现在的教育情况。众所周知目前我们的教育提倡的是素质教育,那么要求培养的学生也就是各方面都有良好素质的学生,自信心的培养是当今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朱永新教授说过,培养一个人就是培养他的自信,要摧毁一个人就是摧毁一个人的自信。一个有着良好的自我效能感的人,在任何一方面都是容易成功的,生活也更容易感到幸福。现在的学生普遍缺乏自信,即使是一些学*成绩优秀、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在面对挑战时也往往会缺乏信心。记得这次考试前,我跟班级里的部分后进生谈话,想让他们定一下期末考试的目标,这些孩子中有几个叫我不用担心他们,他们这次考试肯定会考好的,看起来十分有自信心,但是在考试成绩出来后,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连他们自己都觉得很差。这种现象在现在的学生中也十分普遍,表面看起来十分有信心,有着自己的目标,有所追求,这是成功的第一步,但是光想不练是没有用的,目标只停留在口头上,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实现的,一个自信心很强的人,必定是一个敢想敢做的人。当然有些学生有目标,但是不去做,很多时候就是因为缺乏自信心。我们要给予他们鼓励,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要支持他们,尤其对于那些做了之后失败的学生,这种时候不应该去责备他们,而是应该帮助学生分析失败的理由,不能让学生对自己丧失信心,要鼓励他重新再站起来,不要放弃,应该要相信自己。

  那么当学生在受到鼓励之后,部分学生会燃起斗志,奋发图强努力去争取成功,但是还有一部分学生不管你怎么鼓励他,他嘴巴里说自己怎么怎么有信心,但是什么都不干,一点也不努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学生以前也努力过,但是努力了之后还是失败,觉得努力跟不努力对自己而言根本没有什么分别,对于这样的学生首先应该鼓励他们,其次应该是帮助这些学生克服困难和挫折,让他们体验成功,在成功中树立自信的观念。不能小看这第一次的成功,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可能就是通过这次成功而重获新生,给予他们莫大的帮助。

  自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是人格的核心,是做人的重要基础。只有自信的人才会百折不饶地去迎接人生的各种挑战,克服困难,去争取成功。作为一名教育者我们应该尽我们的绵薄之力帮助学生培养自信,带领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10种最具竞争力的素质教育丛书之自信篇》的书。这本书是代磊写的,他说:“一本好书,就像一粒包含智慧的种子。”我被他的这句话吸引了。

  我翻开书本:有一个女孩,她是一家裁缝店的打杂女工,她每天看着那些漂亮夫人来店里试衣服,非常的羡慕她们,但女孩并不自卑,她每天很开心,很温柔,很自信的微笑,脑子里幻想着自己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她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了老板的信任。后来,老板把裁缝店交给了女孩管理,渐渐的女孩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安妮特,最后终于成了一位著名的服装设计大师。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无论是家境贫寒,还是在现实的物资世界里心灰意冷,举步维艰时,我们都要敢于想象成功,因为这种思维方式会令我们积极地面对每一件事,从而会令我们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我还喜欢其中的另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因为家境贫寒总感觉低人一等。有一次老师带他们去罐头厂体验生活,让他们进行刷瓶子比赛,男孩想我从来没得过第一名,我一定要得第一名。在男孩不懈的努力下终于获得的第一名。从此他明白无论什么事,只要你肯干,就一定能干好。

  同学们我真希望你们有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他把换位思考和成长感悟都融入到了故事中,它可以充分调动我们思考问题的积极性。让我们在快乐阅读中收获知识吧。

  生活中,常常有人喜欢奚落、嘲笑别人。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大、能干。殊不知,如果你嘲笑的人本来就缺乏自信,那你的举动简直就是在刀口撒盐、雪上加霜;但是如果你嘲笑的人也了解你的不足,那不是自取其辱吗?《母鸡和蜗牛》这篇短文就告诉了我这样的道理。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母鸡遇到了一只蜗牛,便奚落了蜗牛一番,没想到最后竟然败给了聪明机智、自信十足的蜗牛。文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鸡前后的不同表现。一开始,它为了嘲笑蜗牛,竟然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装作不认识蜗牛,大声问话,还夸张地盯着蜗牛,讥讽地说:“你蜗牛是牛,人家犀牛也是牛。你这么小,我只要轻轻一踩,你就得粉身碎骨。就算几千只蜗牛加起来也不及一头犀牛大!你怎么配叫‘牛’呢?”当被蜗牛以牙还牙后,它只好把头夹在翅膀间,灰溜溜地走了。

  母鸡这样的下场是它自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呀,爱嘲笑别人的人,通常自己也不见得有多高明、多强大。

  我同时更加佩服故事中的蜗牛,它虽然弱小,甚至不堪一击,但它聪明机智,自信乐观。当受到母鸡嘲讽时,它不但没有自卑,反而能针锋相对,予以有力的还击。

  因此,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既要自爱,更要自信。不要只看到别人的不足,更不能总想讥笑、奚落别人;当然,即使遭到别人的嘲讽,也不必将这些放在心上,要相信自己,说不定嘲笑你的人就是一只不会飞的母鸡呢!


读《故乡》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茶馆》有感 (菁华6篇)

  这几天我读了《茶馆》这本书,以前看题目,我还以为是写了一个小茶馆的故事,可看了之后才知道这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分别写了清朝末期民国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三个年代,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北京的气息。

  本书的`作者是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一位热爱生活,善于观察生活的人,他写的故事写的非常的真实,让人感触颇深。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艰难不易。在新*成立之前忙活一整天,甚至还挣不够一顿饭钱,而且他们还经常会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所欺负,拿我们和他们做对比,我感觉我们真是太幸福了!

  在这三幕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二幕“龙须沟”,本篇章主要是围绕着北京的“龙须沟”来写的,反映了当时人民在新*成立之前和新*成立之后的生活变化。

  在茶馆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心不坏,确有些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的常四爷,可是他们的生活过的并不好。因为当时的社会非常险恶,王利发是个好人,他见到人就会打招呼,可他们茶馆却一天不如一天,那些可恶的伤兵,天天来捣乱,看到这些令我愤恨不已,好想走进书里,为他们打抱不*。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而那些坏人却过得很好真是太气人了。

  一幕震撼人心的场景在大茶馆里上演,演绎出旧时代的黑暗历史,给人们留下永恒的记忆。

  新一届的会议召开,新的*提出了“*梦”的口号。而我却在重温老舍的《茶馆》。

  泡一杯茶,紧跟着老舍,就走进了那些波涛汹涌的年代……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样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个性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之后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此刻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

  “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但是谁爱我呢?”

  我却以为,这句话,能够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能够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必须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如今的生活已经与那时完全不一样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正在一步步的实现,我们站在时代的先锋,应不断充实自我,不断发展,只我创新,为中华民族复兴献上自己的力量。

  我从没觉得童年会不快乐,我以为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是无忧无虑的。可读完《月亮茶馆里的童年》我才发现,童年并不都是快乐的,也会伴随悲伤与痛苦。

  书中,那个天真无邪、无忧无虑,诚实善良的天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米住在一个特别的地方,它既不是乡村也不是城市,而是一个叫宝野的工业区。故事的重心在天米的小学阶段,同学、老师、邻居都出现在故事中: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一个为聪明的朋友;一个在我们孩子眼里是个好人,却遭到周围人议论的年轻教师;一个不*人情的古怪文学家天米与他们交往,度过了自己刻苦铭心的童年。

  如果我们能一直停留在童年,也会有多么开心啊,可世上哪有长不大的孩子?书里的人会长大,我们也会长大,但那些美好回忆会永远停留在我们的脑海中,成为我们长大的足迹,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童年一定要自己说了算,不要被父母逼迫,不要让童年留下遗憾,让自己童年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

  读一本书最终是读自己,书中发生的伤心事在生活中也会有,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位助教老师,很温柔、很漂亮,我们都叫她小杨老师。她对我们非常好,会给我们买零食,和我们一起玩耍,可是小杨老师在五年级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班。在她走后,我才发现我是非常喜欢小杨老师的,尽管我经常惹小杨老师生气,和她对着干,不听她的话,甚至她去教其它班时,我看见她就跑。表面上我总是躲着小杨老师,但我心里是正的喜欢她,希望她再回来教我们班,再回来和她一起打闹、玩耍、学*,但我知道不会了。

  在我们的成长路上,就是不断的获得,不断的失去。我们不断地获得友情知识,也不断地失去朋友老师。

  珍惜现有的'时光吧,让童年不留遗憾。

  学生是堂的主体,但现实中教师的话语权常常超过了学生,书中有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要充分认识到教师的讲解并不是学**得的唯一途径。不仅如此,教师的讲解并不能让学生真正掌握这些知识。知识的掌握需要对话,需要学生自己的建构,不然教师的讲解是徒劳的。"

  指出堂教学关键干预因素之一就是尽可能暴露学生的潜意识,尤为关注"相异构想"的发现与解决。那何为"相异构想"?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在学*某一项知识之前,头脑并非一片空白,孩子通过日常生活的各种经历,形成对事物形形色色的看法,养成一套独有的思维方式。他们的这种看法及思维方式,有时可以帮助正确的概念掌握,甚至超越本,成为"闪光点";但如果与要掌握的知识、概念相悖,甚至大相径庭时,这原有的思维方式就称为"相异构想"

  书中认为,知识的掌握不是教师口头表述知识的重难点,这样的方式就是"灌输",如果能把学生原的"相异构想"显现出,与正确的认识"碰撞",再放入学生的脑中,这样的教学才是启发。这其实不难理解,学生暴露问题或错误,了解错误的原因,并以此进行纠正,进行重组,形成正确并符合学生个体思维特征的方式。联系实际,日常的作业"面批"就是很好的一种对话方式,在作业批改中,学生错误的答案一部分可能于粗心或审题不清,还有一部分错误就是我们所谓的"理解错误",这其实就是孩子的"相异构想"出了问题,全班学生错误可能是相似的,但是错误的原因也许是千差万别的,此时的"面批"就是针对孩子原有认知错误的重新讲解,这样的.教学过程或许就是后"茶馆式"教学堂干预的重要因素。

  这样的"对话",可以在师生之间产生,同样也可以在学生之间发生,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倡导的小组合作学*的形式,学生在"相异构想"上或许更加类似,更易了解错误的原因,而讲解的过程同时也是重新温*的过程。学生原有的"相异构想"一旦被打破,就可以避免之后类似的重复错误。

  想想也的确是这样的,*时自己上太多关注预设好的教学流程,为了上而上,忽略了学生真正需要的,这与学生本位论也是相悖的。包括我们前设计的"预*单"、"导学单"、"作业纸",目的也是为了前测学生已经掌握的内容,避免堂知识点的重复。

  《朱永新说教育》中提到过:真正决定学校品质的,永远是讲台上的那个人。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言而喻,阅读常常令人思考和沉淀,希望以后能更多地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教学的设计。

  《茶馆》堪称是*话剧史上的经典,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一个名为裕泰的茶馆中。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另外,大家知道吗?《茶馆》也是堪称“*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哦!

  学生是堂的主体,但现实中教师的话语权常常超过了学生,书中有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要充分认识到教师的讲解并不是学**得的唯一途径。不仅如此,教师的讲解并不能让学生真正掌握这些知识。知识的掌握需要对话,需要学生自己的建构,不然教师的讲解是徒劳的。"

  指出堂教学关键干预因素之一就是尽可能暴露学生的潜意识,尤为关注"相异构想"的发现与解决。那何为"相异构想"?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在学*某一项知识之前,头脑并非一片空白,孩子通过日常生活的各种经历,形成对事物形形色色的看法,养成一套独有的思维方式。他们的这种看法及思维方式,有时可以帮助正确的概念掌握,甚至超越本,成为"闪光点";但如果与要掌握的知识、概念相悖,甚至大相径庭时,这原有的思维方式就称为"相异构想"

  书中认为,知识的掌握不是教师口头表述知识的重难点,这样的方式就是"灌输",如果能把学生原的"相异构想"显现出,与正确的认识"碰撞",再放入学生的脑中,这样的教学才是启发。这其实不难理解,学生暴露问题或错误,了解错误的原因,并以此进行纠正,进行重组,形成正确并符合学生个体思维特征的方式。联系实际,日常的作业"面批"就是很好的一种对话方式,在作业批改中,学生错误的答案一部分可能于粗心或审题不清,还有一部分错误就是我们所谓的"理解错误",这其实就是孩子的"相异构想"出了问题,全班学生错误可能是相似的,但是错误的原因也许是千差万别的,此时的"面批"就是针对孩子原有认知错误的重新讲解,这样的教学过程或许就是后"茶馆式"教学堂干预的重要因素。

  这样的"对话",可以在师生之间产生,同样也可以在学生之间发生,这就是我们一直在倡导的小组合作学*的形式,学生在"相异构想"上或许更加类似,更易了解错误的原因,而讲解的过程同时也是重新温*的过程。学生原有的"相异构想"一旦被打破,就可以避免之后类似的重复错误。

  想想也的确是这样的,*时自己上太多关注预设好的教学流程,为了上而上,忽略了学生真正需要的,这与学生本位论也是相悖的。包括我们前设计的"预*单"、"导学单"、"作业纸",目的也是为了前测学生已经掌握的内容,避免堂知识点的重复。

  《朱永新说教育》中提到过:真正决定学校品质的,永远是讲台上的那个人。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言而喻,阅读常常令人思考和沉淀,希望以后能更多地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教学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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