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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4. 故意剽窃者要被带去民事法庭接受审判,并且被要求向原作者支付损失赔偿金。
  5. 准确认定商业秘密是审理商业秘密涉讼案件,对其进行民事司法保护的一个必经程序。
  6. 这样,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存在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就大量存在。
  7. 杰弗里夏皮罗:一个个人伤害律师,夏皮罗是代表工人的酒店,虽然她并没有提出任何民事诉讼案。
  8. 2002年年初,最高法院终于同意受理证券民事侵权诉讼案,但只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并设立了前置程序。
  9. 据法院一审认定,两人参与或安排庭室成员办理115宗虚假诉讼案件,制发相应民事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书,通过房产中心办理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实现。
  10. 台南高分院为免困扰,只能让胡承办本票裁定、拍卖抵押物等非讼案件;2008年,胡调往台中高分院民事庭任职,每月审理十余件。
  11. 对于专有部分的限制只能是出于业主共同利益的考虑,因此对于共同利益判断标准的确定关乎民事主体所有权的保护,兹事体大。
  12. 循环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3. 他是民法的专才,任何有关民事问题,他都能应对如流。
  14. 新华社称,他由于担心在民事赔偿中“农民难缠”而杀人灭口。
  15. 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灵魂。
  16. 名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从社会获得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使之不受贬损的权利。
  17. 人格标识是民事主体标表其个性特征的人身识别因素,对其进行商业化的开发利用可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
  18. 法律所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而不是名誉本身。
  19. 纯经济损失是介于侵权法和合同法之间的一个前沿课题,它是对传统民事赔偿制度的重大修正,对于充分保障民事主体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20. 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有其特殊性,被告人羁押在案,其家庭往往也一贫如洗,其本身又要接受刑事处罚,赔偿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也是造成两种判决方式都无法最终执行的根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