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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

日期:2022-11-26 00:00:00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1

  在中华五千年之中,名人数不胜数。有:秦始皇.刘邦.项羽.诸葛亮等人。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只有一个,那就是三国时期政治家—诸葛亮,他赤胆忠心为了蜀国呕心沥血毫无要求。如果不是有诸葛亮的帮助的话,刘备根本就不会有蜀国这么大的地盘了,所以说如果没有诸葛亮那么就不会有蜀国了。

  诸葛亮他是一位出色的军师,有一次魏国将领到蜀国诸葛庙的时候,他竟走到庙内对诸葛像拜了几下,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诸葛亮的威慑力,诸葛亮他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历史上的三分天下的大计到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和一个死孔明气走活仲达的等等事迹,可见诸葛亮他是一个百年不遇的军事奇才。

  在诸葛亮身上的优点就有如天上的繁星一般无法计数,诸葛亮的出身,他如果找妻子,他可以找个十分美丽的,但是他呢?他却找个相貌丑陋才华横溢的女人为妻。

  这就是我崇敬的古人,他的品质,他的才干是百年不遇的。我最喜欢他的一句话:“非淡泊无以致远,非宁静无以致千里。”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2

  青铜葵花,这本小说的是一篇能感动现在孩子心的小说。本书有两位主人公,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十三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思念着葵花。

  青铜,一个善良的小哑巴,聪明能干。虽然他是哑巴,但是,他的内心却一颗金子般的心。

  他,十分爱自己的妹妹葵花,他曾经为葵花做的许多事,给葵花抓萤火虫,好让他有一个光亮的地方,把学校的作业做完。给葵花用冰做一条“银项链‘,让葵花在舞台上大显风头。为了让葵花看上表演,让她在瘦小的肩上坐半个小时,而自己却能满头大汗的为他抬肩。

  作者将青铜与葵花的时光写的.尽美,美好到极致。将生活写满生机与情意。青铜被作者写得如一股温暖的春水,将青铜写得像一块清澈的白云。

  青铜,是青铜葵花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正直勇敢善良。我们大家一定要向他学*,学*他的那种正直的品质。

  我喜欢青铜。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3

  可爱的脸蛋,飘逸的长发,身着粉红的长裙,善良的心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灰娘娘。

  我喜欢灰姑娘,因为她身处逆境,但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并在小动物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王子的爱,成了美丽的王妃。“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请你微笑着面对”恐怕就是灰姑娘的理念。

  少年时的她便失去了母亲,父亲为她找了一个恶毒、蛮不讲理的继母,继母的两个亲生女儿经常捉弄和欺负她,这都不会让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因为她会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挫折,因为她的微笑是不败的花。她经常帮助那些小动物,因此交了不少朋友,它们陪伴着灰姑娘,帮她干活,跟她玩耍,她生活得充实而快乐。

  读完灰姑娘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她的坚强、自信、智慧和爱心。她坚强,因为她勇于攀登;她自信,因为她笑看人生;她用有智慧,使她梦想成真;她富有爱心,让她享受幸福。

  在我们的学*和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挫折和烦恼,但是一定要象灰姑娘那样乐观自信,永不言败,要具备克服各种困难的能力,以开朗的心态迎接命运的挑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她*凡但不寻常,她坚强而自信。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1)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6篇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1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他长着雷公嘴,孤拐面火眼金睛,黄发金箍,一身黄毛,手拿金箍棒,骑着筋斗云。

  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他有一个极大的魅力,那就是幽默。孙悟空捉妖怪都很有情趣,他不乐意一棒就把妖怪打死,而是想方设法先捉弄一下再下手,就像猫捉老鼠一样,逮了再放放了再逮,哪怕遇到危险的事情,他也不放过取乐的机会。这就是他的幽默个性。

  孙悟空还有责任心、敢做敢当:如孙悟空甘愿忍受被唐僧念咒的痛苦,一次次承受痛苦却没有拂袖离去。他还善恶分明,做事谨慎,在遇到各种妖怪的时候,不管他们怎么瞒天过海,都骗不过孙悟空。每次遇到特别的人,都会用火眼金睛仔细地观察,很少会上妖怪的'当。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应该已经爱上了他吧?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2

  《三国演义》是*灿烂文化中的一块瑰宝,书中有名有姓的“英雄”就有1191人,既有羽扇纶巾的诸葛亮、谈笑间灰飞烟灭的周瑜、“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吕奉先,更有像曹操、刘备、孙权等一大群左右*命运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号称“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

  曹操是年少就有为立志救国的将领。35岁经历了人生第一个重大事件“董卓之乱”。董卓带兵进京发动*,诛杀宦官集团“十常侍”,囚禁了汉少帝,毒死汉献帝母亲。曹操心忧国家和百姓,拒绝了董卓*厚禄的拉拢,辞职回到家乡陈留,散尽家财,组织义军率先讨伐*董卓,这就是曹操“陈留起兵”的故事,青年的曹操就这样走上了历史的大舞台。

  曹操是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诸侯,曾三次发文征集人才,并提出使用人才“唯才是举”。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3

  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后,我深受感悟,那108位英雄好汉,在我心里深深地扎了根,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而争吵,但他能够路见不*拔刀相助,一直忠心耿耿,为人坦诚直率,他就是外号“黑旋风”的李逵。

  刚读水浒传》时,我认为李逵是一个人做事冲动,没有头脑,成天只会喊打打杀杀的傻大汉。可读到最后,我渐渐发现,李逵有一颗赤胆忠心,愿意为宋江赴汤蹈火,虽然行事莽撞,但嫉恶如仇,以“义”字当头,比起那些伪君子,我还是更喜欢李逵这种“真小人”。他用一双板斧杀遍战场,在梁山泊排座次时,位列“22”,是梁山泊步军统领。令我惋惜的是他的结局:宋江误喝了奸臣送来的毒酒后,担心李逵会因为想要复仇起兵造反,所以让李逵也饮下毒酒,喝下毒酒后,李逵与宋江一起气绝身亡。

  李逵虽然行事冲动,但会拔刀相助,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好汉!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4

  在*历史的长河中,出现了许多有名的人物,比如:李白、杜甫、吕布、黄忠……要是让我说出我喜欢哪些历史人物,我会滔滔不绝说出一大堆,可是我最喜欢的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字孔明,是蜀国的军事家、政治家,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说《草船借箭》的故事吧!

  当时是因为曹操太强大,刘备和孙权一同攻打曹操,刘备派诸葛亮去帮孙权,周瑜手里缺箭,周瑜也看不起诸葛亮,就让他十天内交十万支箭,而诸葛亮却说:“十天,我三天即可成”。一天、两天诸葛亮都没动静,第三天四更,诸葛亮带二十条小船来曹操船四周,开始敲锣打鼓,曹操让士兵放箭十万支穿透草船,诸葛亮就是这样借到了箭。

  为什么诸葛亮要在四更去借箭呢?因为早晨雾大,不好看见敌人。我喜欢诸葛亮的原因是:他喜欢思考,会出计谋,不是一遇事情就问别人,而是自己先思考。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5

  寒假期间,我读了施耐庵的《水浒传》。书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及时雨宋江……其中,我最喜欢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人高马大,脸上有一双又大又圆的黑眼睛,他一旦发怒起来,怒目圆睁,恶人立马魂飞魄散。他满腮钢须,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响亮,气势好似奔马一般威武。他身怀绝技,我非常崇拜他。而且他出了家,所以大家都称他“花和尚”。鲁智深的`武功在梁山好汉中是数一数二的,而且他为人忠厚,这是他最让我喜欢的一点。

  早在看园子的时候,鲁智深与林冲就结为了兄弟。但林冲被朝廷的奸臣高太尉所害,刺配沧州充军。途中,收了高太尉钱财的监押人员准备杀害林冲。这时,鲁智深从树林中跳出来,怒气冲天,一禅杖把那两个监押打出了八丈远。为了林冲不再受到伤害,鲁智深不顾林冲反对,护送他到沧州。在路上,鲁智深百般照顾林冲,从来没有埋怨……终于到了沧州,安排妥当后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随后又不知疲倦地连夜赶回东京去照看林冲的家眷。他的情义让我非常敬佩。

  这就是鲁智深,重情重义,身怀绝技,忠厚老实,我在一百单八将中最喜欢的好汉!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6

  在西天取经的道路上,唐僧师徒四人遇到了许多障碍,其中,妖魔鬼怪就是他们最头疼的障碍。那些妖怪都是形形色色、神通广大、有的来头还不小。不管那些妖怪怎么变,都逃不过孙悟空那双火眼金睛。

  孙悟空是追求自由的叛逆者,他天不怕,地不怕,连玉皇大帝也不怕。我想:如果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像孙悟空一样,那整个世界变不得安宁,也就不能建造和谐社会了。他虽然具有火眼金睛,能一眼识破妖怪,但他也有不足之处:比如那次,唐僧把孙悟空从五行山下救出来,到了晚上,窜出来了几个强盗,孙悟空乒乒乓乓地就把强盗打死了。唐僧见不得**,仅仅说了他几句,孙悟空便嚷嚷道:“你既是这等:说我做不得和尚,上不了西天,我回去便了!”从这可以看出,孙悟空不愿被人拘束,追求自由的性格。

  可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性,他也不例外。他也有他勇敢无畏的一面。

  有一次,孙悟空为了救出藏在妖洞里的唐僧,几次冒险进入妖洞,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只好请来观世音菩萨来收妖。这足以体现出孙悟空还有善良的一面。孙悟空这一角色深受贫民百姓的喜爱,因为如果有这样一位为百姓打抱不*,有反抗精神的人的话,他们就不会受到别人的欺辱了。

  孙悟空凭着自我完善、自强不息的精神,经受住了心性的磨练,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他已不再是一只顽皮、淘气、没规没矩的猴子了,他变得成熟、尊师了。

  在孙悟空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好与坏。但我们却看不到他的内心世界的孤独与悲哀、兴奋与幸福。

  还记得三打白骨精的时候吧!孙悟空因打死了那妖精,却被唐僧误认为他打死的是人,不是妖怪,则一气之下把他赶走了。那天晚上,孙悟空独自坐在花果山的石凳上,心中不免有些伤心。而且,又会担心自己不在师父身边,会不会出事。

  孙悟空那执著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他那坚定的意志、顽强的精神,不屈向上更值得我们学*!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2)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 (菁华5篇)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1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塑造了108位栩栩如生的人物。故事情节曲折,扣人心弦。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其中一位人物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他不是谦恭的宋江,也不是足智多谋的吴用,而是勇武利落,心思精细的武松。武松绰号行者,是个打虎英雄,相信大家一定知道武松打虎的故事吧,它讲的是:武松在景阳冈碰到了一只大老虎,老虎频频攻去,武松次次躲过,

  武松看准时机,轮起哨棒从空中击下,谁知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棒断成两截,老虎这时又扑了过来。武松就看准时机往它的肚皮使劲地踢,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断气了。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武松的功夫十分了得,为大无比。人所周知老虎的速度很快,他能打死一只大老虎,足以见得武松的身手矫捷。

  他还乐于助人,路见不*,拔刀相助,为民除害,又爱憎分明。他崇尚忠义,他身上所体现的种种优点都令我十分敞佩!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2

  我们小孩子往往都是很喜欢看动画片,有坚持不懈的灰太狼,有憨憨的蜡笔小新,有敢爱敢恨的张飞,但在众多动画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见义勇为的哪吒。

  哪吒是哪吒之魔童降世的主角。哪吒很可怜,他活不久,而且他出生前竟是一个火球,所以别人看见了,他都会离得远远的。

  他头上有两个可爱的丸子头,穿着红色衣服,通常把手插在衣服里,这样看起来既可爱又霸气。他虽然是个怪物,但是他从来没有杀过人,他帮助老百姓们消灭怪物,他十分善良,有一次,一个怪物总是干扰人们的生活,甚至还伤害人们。哪吒看见了当然不能忍了,直接把怪物引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开始与怪物打架。最后,哪吒和敖丙一起打败了怪物,这样的哪吒我喜欢。

  到了哪吒生日时,又有坏蛋来搞破坏。哪吒舍己救人,为了老百姓的生命,他不顾自己的生死,为了老百姓,为了大家,他牺牲了自己。这样的哪吒舍己救人,我很喜欢。

  哪吒虽然被人说成怪物,但是它有一种很好的心态,仍然做好事。他要向每个人证明他不是怪物。

  我最喜欢哪吒,喜欢他舍己救人,敢于担当的精神,还喜欢他极好的心态。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3

  我读过许多书,书里有许多的人物。可我最喜欢的人物却是《狼图腾》里的主人公陈阵。

  他作为一名北京的知青,被批去内蒙古的大草原劳动。在这里,他和蒙古人一样开启了游牧生活。

  他参加过草原的打围,也从老人毕利格口中了解了草原的生态*衡和有关腾格里的知识。他去钩过黄羊,去看狼群屠杀马群。他还独自误入狼群,最后靠智慧逃出。

  我为什么最喜欢陈阵呢?因为他给我带来了一种精神:探究精神。

  他曾为了搞明白狼烟是不是用狼粪烧的烟,亲自找来了一些狼粪烧,为此,他丢了一只小羊羔。他曾为了搞明白狼洞内部的结构,不顾生命危险,亲自爬入狼洞探个究竟。他还为了观察狼,叫上三个伙伴一同去挖狼洞,然后不顾老人的劝阻养了一只小狼……这种探究精神帮助他更好地了解草原狼的*性,比我的探究精神强个百八十倍。

  所以,我要学*他这种探究精神,这样可以帮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4

  它他是聪慧的,能看破一切妖怪真身;它他是愚笨的,被师傅说骂赶走,临行时却字字吐露真心;它他是善良的,从来只打坏人,从不会*白无故打人;它他又是骄傲的,当年看破玉帝的诡计阴谋,从而大闹天宫……

  他曾是菩提老祖的徒弟,拥有筋斗云,七十二变,长生不老,闯龙宫得了如意金箍棒锁子黄金甲,凤翅紫金冠,藕丝步云鞋,又将生死薄上的名字都划了,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闯下天宫来的战绩,无奈被佛祖发现,将他封印应在了那五行山下等着,盼望着那取经人来。

  这猴儿名为悟空,姓孙,手持那一万三千五百多斤重的铁棒,打妖怪把它用的虎虎生风,不作假,看见悟空连斗几回合,便把哪吒击败了,那棒儿定是被赋予了灵魂,说大绝不会小,说小绝不会是大。高直通天宫,小可如细针。

  悟空不是神,他只是一个石猴罢了,但他勇于挑战,护卫自尊,用自己的努力得了一个斗战胜佛的称号,这种精神早已经很罕见了。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5

  在我们的童年里,总有很多动漫人物陪伴我们成长。我记忆里的动漫人物有:《海贼王》里面善良、热情的路飞;《名侦探柯南》里面机智、勇敢的柯南;《喜羊羊和灰太狼》里面永不放弃的灰太狼……我最喜欢的动漫人物是迪迦奥特曼。

  迪迦·奥特曼是超古代时期就出现在地球的巨人,但并非是地球出生的奥特曼。他原本是黑暗巨人,也是其中的领袖,后在超古代时期的地球警备队队长幽怜的劝说下弃暗投明,他吸收了三个同伴的力量再封印了他们,最终成为光之巨人。

  每次怪兽来侵害地球的时刻都是迪迦站出来和敌人搏斗。最让我感动的是最后迪迦大战邪神加坦杰厄,当时迪迦变成石像醒不过来,但全世界的孩子都为他祈祷,后来孩子们都变成了光融入了迪迦体内,最后大家一起打败了怪兽。

  在我心中,迪迦是勇敢的英雄,他乐于助人、勇往直前、不怕困难、战胜恶魔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挫折,不要让生活中的点滴与失败让自己麻木,在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就放弃,因为放弃就等同于放弃了自己,只有保持一颗希望的心,才能找到通向光明的道路。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3)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范文5份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1

  一身白袍,一把鹅毛扇,一张笑脸,成就了一位英雄人物——诸葛亮。

  他身为军师,有勇有谋。先不说他三气周瑜,七擒孟获;也不说他发明了孔明灯,诸葛连弩,单单一次空城计,就足以让他名扬四海。那时,大将司马懿率兵攻打诸葛亮,但他却无兵迎敌。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计:他大开城门,焚香弹琴,还让几位士兵扮成百姓,在城门外打扫。他知道自己的实力,也知道司马懿生性多疑。果然,司马懿中计了,他担心这是诸葛亮的'陷阱,害怕诸葛亮会杀了他。于是,他整顿部队,带领兵士们撤退。就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打败了敌人。

  作为朋友,他重情重义。刘备临终前将其儿子托付给了他,并对他说:“吾儿若是可成之器,便让他上位,若不是,卿可取而代之。”在此之后,诸葛亮的半辈子都是围着这句话度过的。直到他积劳成疾,因操劳过度在五丈原去世。不仅是他,整个诸葛家族皆是如此,他的儿子38岁时以身殉国,这个家族生生世世都在为刘备而战,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一个传奇人物。他是中国历史上一颗闪着耀眼光芒的宝石,值得我们学*。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2

  可爱的脸蛋,飘逸的长发,身着粉红的长裙,善良的心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灰娘娘。

  我喜欢灰姑娘,因为她身处逆境,但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并在小动物的帮助下,最终赢得了王子的爱,成了美丽的王妃。“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请你微笑着面对”恐怕就是灰姑娘的理念。

  少年时的她便失去了母亲,父亲为她找了一个恶毒、蛮不讲理的继母,继母的两个亲生女儿经常捉弄和欺负她,这都不会让她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因为她会乐观地面对每一个挫折,因为她的微笑是不败的花。她经常帮助那些小动物,因此交了不少朋友,它们陪伴着灰姑娘,帮她干活,跟她玩耍,她生活得充实而快乐。

  读完灰姑娘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她的坚强、自信、智慧和爱心。她坚强,因为她勇于攀登;她自信,因为她笑看人生;她用有智慧,使她梦想成真;她富有爱心,让她享受幸福。

  在我们的学*和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挫折和烦恼,但是一定要象灰姑娘那样乐观自信,永不言败,要具备克服各种困难的能力,以开朗的心态迎接命运的挑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她*凡但不寻常,她坚强而自信。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3

  这是世界上很多小朋友喜欢的一只聪明的狐狸,它的名字叫列那狐。

  有一次,列那狐在路上装死,一位农夫看见了列那狐,农夫以为是一只死狐狸,就把它丢进了装鱼的车里,列那狐就把鱼丢下车,自已也跳下车还把鱼捡起来带回家,我觉得它很聪明。

  列那狐它很活泼、很开朗,我很羡慕它的开朗,我要学它。

  有一次我很烦,我就拿起了《列那狐的.故事》来看,列那狐有很多朋友,日子过得很开心,看了一会,我就进入了书本里面和它一起玩。不知不觉就把我的烦恼丢进了垃圾桶。

  我看着开始想象——

  对着书本封面上的列那狐,我说:“请你到我的生活中吧!”列那狐说:“好啊!好啊!”列那狐就从书里面跳了出来,高兴地说:“我们一起走吧!”我就把它带到翠竹小学,一进校门就很多同学跑过来大喊:“列那狐,你好!”甚至有的人还要它签名。列那狐要求在我们班上课,还要求跟我同桌,上课的时候还积极发言,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它……

  这就是列那狐,我喜欢的故事人物。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4

  最*我读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啦!

  他头戴凤尾紫金冠,身披锁子黄金甲,脚穿藕丝步云鞋,手持如意金箍棒,乍一看威风极了!

  孙悟空具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当师傅被妖怪抓走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在最前方去救师傅;当要在前面探路时,他经常挺身而出;当有妖怪攻击他们时,孙悟空总把妖怪打得落花流水。我能不佩服他吗?

  我喜欢孙悟空智慧能干的品质。当在车迟国大战时,孙悟空为作文了让师傅顺利拿到官文,自己跑到箱子里看里面是什么东西,又拔毫毛变成另一个东西,并告诉师傅,使得大获全胜。实在是太聪明了!

  孙悟空不仅勇敢顽强、智慧能干,还神通广大。他报上自己的姓名时,没有哪个妖怪不害怕的,因为他有一双火眼金睛,一身使不完的力气,一根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还有七十二变的'本领,能不让妖怪们闻风丧胆吗?

  这就是那勇敢顽强、智慧能干、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他的这些品质和精神,怎能不让我们喜欢呢?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5

  张辽是三国时曹操的大将军,也是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

  曹操一般只给他很少的兵马,因为张辽经常以少胜多。张辽最有名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事,是孙权十万大军来攻合肥的时候。那时张辽只有八千兵马,孙权却有十万。晚上张辽让士兵放火,自己又带了八百兵士在孙权营外埋伏好。忽然,孙权营里火光冲天,许多兵逃出来了。这时张辽带兵冲向残兵,孙权大败。后来,孙权退兵,走到一个芦苇很多的地方。张辽再次火攻,孙权的士兵全被烧死了。只有孙权自己逃出了大火。

  张辽还有一次比较有名的.战役。不是以少胜多,是用计杀了孙权爱将太史慈。那时太史慈发兵三万来攻合肥。张辽和太史慈前面几仗打成*手,双方都折了兵马。有一天太史慈派一个人进合肥,夜晚打开城门,让他攻进去。张辽早猜到他要用这招,让人把太史慈派来的人杀了,夜晚打开了城门。太史慈见城门大开,心中欢喜,第一个进了城。忽然城内万箭齐发,太史慈被乱箭射死。孙权悲痛不已。

  几十年后,东吴士兵提起张辽,仍然个个吓得心惊胆战。孙权有一句称赞张辽的话,是这样的:“有勇有谋有义,真不愧为大将!”

  怎么样,张辽真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大将军吧?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4)

——于连的人物形象分析3篇

  奥地利著名精神分析专家阿德勒认为,人类精神生活的所有外在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特定的目标,目标的实现能保证优越感的获得,而人对优越感的追求,是起因于人的自卑感。“人类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节发展的载体。精神生活的进程,那种寻求补偿和要求安全感和整体感的骚动,早在自卑感产生的时候就开始了,其目的是为了生活的安宁和幸福。”在阿德勒看来,人是一种弱小的生物,自卑感和不安感时常出现在他的意识之中。生活不断地向每个人提出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也不断地给出更加丰硕、完善的答案。

  然而,人类总会追求更完美、更理想的状态,永远无法满足于自己的成就而止步不前。所以,自卑感并不是心理上的变态现象,它是人类不断增进自己的内趋力。“对优越感的追求是人类的通性”,这种对自卑的超越意识贯穿了人类的全部生活。甚至可以说,人追求的目标,都是对自卑感的补偿和超越,个体的潜能和创造力都在这个过程中迸发出来,自我价值也得以实现。

  一、于连自卑感形成的原因

  运用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来剖析于连的心理机制,可发现他的性格特征和行为范式都与其内心的自卑感和超越意识有关,其奋斗的人生就是一段对优越目标的追求和对自卑超越的过程。

  于连身上自卑感的形成可以归结为两方面的原因。先说内因,于连从小体质羸弱,得不到势利的父亲的欢心;再从外因来看,于连生活在19世纪初的法国,拿破仑的帝制时代宣告结束,又恢复了黑暗的阶级制的复古时期。在复辟年代里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必须拥有金钱和权势,而于连出身微贱,实际上属于社会的最底层,“像一个弱者那样受到人人的蔑视”,因此于连自卑感的产生便很自然了。于连接受了启蒙思想的熏陶,书本培养了他的知性和自尊,使他的`思想境界更加深刻。他希望凭自己的才干摆脱屈辱的阶级地位,但拿破仑的*又使他的希望破灭,不得已只能选择彻本底的“伪善”作为武器,为自己打造着出人头地的道路。于连期待着周围世界的变革,在不断的向往和屈辱中,他与冷漠的社会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他越受到压制,自卑感越强,同时自尊和反抗性也越强烈。这种奴性的自卑与激起的强烈自尊和反抗构成了于连性格的一个重要特征,这种特征贯穿了他的全部人生历程,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经历。

  二、于连爱情经历的心理机制

  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可以说首先是出于自卑。德雷纳尔夫人纯朴的心灵对志向高远的于连产生了好感,而于连对上流社会的蔑视直接妨碍了其爱情的产生。他仅仅把德雷纳尔夫人当作阻止他飞黄腾达的敌对阵营里的人,“正因为她美丽而恨她。”德雷纳尔夫人怜悯于连的贫困,鼓起勇气提出送几个路易给他添置内衣,于连却把这温情的表示当成了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他宣称“我并不微贱”,怒气冲天地拒绝了德雷纳尔夫人的礼物。

  德雷纳尔夫人体贴入微的关怀,他也只理解为有钱人假惺惺的作态,根本没有看到其中与个人好感之间的相似。正因为时刻意识到自己在世人眼中的卑贱地位,于连才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使他过分敏?对于别人的言行总要疑心重重地探究深意,一些在他眼中夸大了的侮辱表现,使他的自尊很容易受到伤害。一个夏天的夜晚,于连的手无意中碰到了德雷纳尔夫人搁在椅背上的手,她的手很快缩了回去。“出身高贵”这几个字压在于连心头,他相信自己遭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蔑视。为了减轻这位贵夫人对自己的轻蔑,于连为自己规定了必须握住这只手的职责。“想到这个职责如果不去履行,他就会成为笑柄,或者不如说,会产生自卑感”,于连的目光变得古怪起来。他望着德雷纳尔夫人,“就像在观察一个他就要与之决一死战的敌人。”

  可是尽管经过种种心理斗争,于连还是不敢握住德雷纳尔夫人的手。他对自己的怯懦发怒,规定自己必须在城堡的钟敲响十点时行动,否则就上楼去开枪自杀。十点钟的最后一下钟声回响起来,在勇气而不是爱情的最后一次努力之下,于连猛然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美丽、娇艳和自然的美在于连的眼中毫无感觉,他只是感到“一个可怕的职责结束了”。他握紧德雷纳尔夫人的手,阻止她回到客厅去,因为“我握这只手的时间还太短,还不可能看成是我得到了成功”。这一夜于连陶醉在尽到英勇职责的喜悦里,几乎彻底忘却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存在。也就是说,促使于连追求德雷纳尔夫人的初始动机源于自卑情感的伤痛,出于报复贵族阶级对自己的蔑视。他感到幸福是为了雪耻,而不是为了爱情。

  于连这种心理模式在他和玛蒂尔德的关系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故事发展到一半,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恋情受到怀疑,于是他辞掉家庭教师进了贝藏松神学院。由于院长皮拉尔神父推荐,于连担任了巴黎一位大贵族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接着在社交界崭露头角。玛蒂尔德就是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儿,她的自尊心很强,是一位任性而倔强的女子,对社交界那些没骨头的软弱男人总是加以轻蔑。于连在侯爵府持续感到的自卑赋予他一种冷酷的傲慢神情,玛蒂尔德没有看出这仅仅是害怕受到蔑视,反而把这种矜持当成了对自己的轻蔑。于连的冷酷目光点燃了这位高傲小姐的爱情,她主动写情书送给于连。

  当于连接到这封爱情的表白书时,自卑心理使他丝毫没有想到上流社会光彩夺目的侯爵小姐会看上他。他压抑不住心头的喜悦,激动地大叫道:“终于我,我这个可怜的农民得到一位贵夫人的爱情的表白。”可见,此时于连感到的不是爱情的狂喜,而是*民的自己战胜贵族子弟的快乐。他想到玛蒂尔德的未婚夫经常向自己投来的轻蔑眼神,更加感到欢乐、自豪。接下来他又陷入自卑之中,认为引诱恩人的女儿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继而这丝道德的闪光又因为一句话而熄灭了:“他们对一旦落到他们手里的第三等级的人怜悯吗?”于是他重新自傲起来,“您(德拉莫尔小姐)为了一个木匠的儿子背弃居伊德克鲁瓦泽努瓦的一个后裔。”可不久他又发生了怀疑,觉得这封信是贵族们嘲弄他的一个骗局。为了预防敌人们可能玩弄的诡计,他在庭院里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军事侦察,全副武装地攀着梯子进入了玛蒂尔德的卧房。

  幽会结束了,于连为征服一位如此高贵的小姐感到幸福。不过,在他表达了自己的热情之后,得到的却是玛蒂尔德的轻蔑,于连又陷入痛苦之中。长期压抑的自卑情绪*卷而来,于连“怀着强烈的诚意蔑视自己”。他厌恶所有一切曾经狂热爱过的东西,在倒错的想象中他甚至认为自己*庸乏味,觉得别人对自己的蔑视合情合理。于连不能忍受这种心灵上的极度痛苦,采取寄假情书的方法刺激玛蒂尔德。他伪装得很好的冷淡态度重新激起了玛蒂尔德的爱情,她含着眼泪跪倒在于连脚下,彻底被于连俘虏。于连在总结胜利时感慨道:“敌人只有在我使他害怕的时候才会服从我;那时候他不敢蔑视我。”可见,于连对玛蒂尔德的爱情仍然源自于自卑心理,玛蒂尔德对自己出身的高傲和于连的自卑及由之而生的反抗心理导致了他们异常爱情模式的产生。

  自卑感表现为心理上的一种紧张状态,人们无法长期忍受这种状态,一定会采取某种行动,做出补偿,以克服并超越这种自卑状态。阿德勒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因为我们都发现我们自己所处的地位是我们希望加以改进的。如果我们一直保持我们的勇气,我们便能以直接、实际而完美的唯一方法——改进环境——来使我们脱离掉这种感觉。”可见自卑感人人皆有,它是来源于人的生命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生命价值的渴求,同时也是对发展、争取和成就更高欲望目标的追求。因此,自卑感是一种合乎人性的心理需求,关键在于个体对待自卑感的方式。当主体奋力朝着自己选择的理想目标前进,克服目前的挫折或困难,从而克服并超越自卑时,自卑感不但不是人格的障碍,相反是塑造成熟人格的推动力,个体的生命价值也将逐渐得到升华而指向完美。

  三、于连反抗性格的心理分析

  如前所述,自卑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关键在于是自欺欺人地忍受自卑,还是以勇气和热情去改变生存环境来超越自卑。于连选择的无疑是后者。当他带着沉重自卑感去面对乏味倦怠的冷漠世界时,不是一味地怪怨自己不能把握也无力改变的污浊现实,而是以热诚和理想克服并超越自卑,去追求崇高生命价值的完美。家庭的压制和苛待,社会上受统治阶级的轻视和压抑,不但没有使于连消沉萎靡,反而磨炼了他的意志,养成了于连倨傲的秉性和勇于反抗的性格。

  这种性格迫使他憧憬着英雄,一心一意追求着强大。如果在大革命时期,他早就投身行伍立功沙场,“不是阵亡,就是三十六岁当上将军。”可是在波旁王朝复辟时代,阶级之间壁垒森严,一个木匠出身的贫苦青年没有资格混迹上流社会。“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极具弹性的当努力在某一特殊方向受到阻挠时,他便能另外找寻新的门路。”于连注意到教士的年俸相当于拿破仑手下师长的三倍,这个发现擦亮了他的眼睛,也坚定了他选择教士服作为自己军装的决心。他虔诚研究神学经典著作,以“伪善”作为惟一的武器,单枪匹马地向这个丑恶的社会宣战。这是于连个人奋斗,强烈的*民反抗意识产生的过程。

  在于连戴着达尔杜弗的假面具艰难攀升的过程中,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更加强了他的反抗决心。他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个性而奋起反抗,决不允许他人对自己尊严的冒犯。他父亲要他去*家里当家庭教师,于连立刻表示“不愿意做佣人”。索雷尔老爹对于连又打又骂,于连却认为宁死也不能堕落到跟仆人同桌吃饭。可见于连憎恨做奴仆的地位,要求与贵族阶级*起*坐的人格尊严。在*家里,尽管于连的学识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他还是不能不感到贵族们面对他时屈尊俯就的目光。于连厌恶和仇恨让他“坐在长餐桌最下端的上流社会”,更加为目睹种种贫富不均现象而气愤填膺。

  那些贵族们高傲的优越感时刻提醒着于连他是出身卑微的人,而于连却鄙视他们搜刮来的巨额财产,觉得志向高洁的自己“是一个真正的贵族”。他不甘心忍受时代和上层社会的拨弄,以实际行动保持住了对个人尊严应尽的职责。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以及玛蒂尔德的爱情也是他个人反抗道路的表现。不论在与德雷纳尔夫人还是在与玛蒂尔德的恋爱中,于连作为一个*民青年“要求在恋爱和婚姻上获得*等地位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追求德雷纳尔夫人,是出于英雄的“职责”,或者为了嘲弄贵族们对他的蔑视。他要博取玛蒂尔德的爱,是想证明出身卑微的他比贵族子弟更有被爱的价值。这种*民青年的自尊心、进取心,是于连竭力想获得优越感的表现。就像德雷纳尔夫人感觉到的:“不论他的态度多么谦恭,她都能从他的眼睛里发现他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在智力上胜过上她家里来的任何一个人。”也正如玛蒂尔德对于连敬意的开始:“这一个不是生来下跪的”,他最不能容忍“别人的轻蔑”。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来自卫的惟一武器,也是他赢得尊敬、友谊和爱情的可贵品质。这种独特的性格魅力,本使得于连与那些软弱无能的贵族公子截然不同。因此,尽管经过种种曲折,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还是衷心相爱了,他和玛蒂尔德还是达到了自愿的结合,于连以他的顽强奋斗赢得了个人的荣誉和尊严。

  阿德勒说:“如果一个人有一个始终存在的目标,那么他的每一种心理倾向都带着某种强迫性去追随这个目标,就好像存在着一种他必须遵循的自然法则一样。”对于连而言,这个优越目标就是他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于连有着“某种真正的、虽被歪曲了的英雄主义”,他为自己创造的理想经常浮现在眼前。在赢得自尊以前,他的心永远无法*静。因此,在最后的考验时刻里,于连表现出高贵的感情和坚强的心灵。尽管知道自己被*以后他仍然能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野心,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在法庭上发表的即*演讲里,于连控诉了贵族阶级对*民阶层的残酷迫害,揭露了瓦尔诺之流的阴险无耻,以一个*民青年的本来面目宣布了他对从小就憎恨的那个阶级的反抗。这是他反抗的一生中最为闪光的时刻,“他的自卑感完全消除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清醒和幸福过。即使在被判死刑后,“职责”的观念仍然呈现在他心中,面对多方劝诱岿然不动,坚守了英雄主义的自尊。他在狱中欣慰地说:“没有人知道尼罗河的尽头同样任何人的眼睛也将看不到软弱的于连”,“我的内心有的是高贵”。当他勇敢而坦然地踏上断头台时,在他反抗人生中最辉煌的一章也谱写完毕。

  四、结语

  因出身卑贱而形成自卑感,以及发挥主体能动性超越自卑,这是于连潜层心理的两个层面。二者并存,而又杂糅一体,构成了于连形象的复杂性和多面性。于连是一个集自卑、自尊性格为一身的反抗者形象。黑暗的社会环境使他强烈地维持“自我”,而他那异乎寻常的自尊恰恰来自内心深处无可回避的自卑。他不甘心顺从被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潮流,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同周围环境奋战。虽然于连最终难以摆脱阶级社会为他安排的悲剧命运,然而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不断超越自卑的过程中。于连正是在超越自卑的过程中,张扬了自我价值,使人格得以完善。于连形象的魅力集中体现在他对自卑的超越上。于连虽未能完全消除自卑对自我的压抑,但他能正视自卑,执著于超越自卑的生存追求,从而赋予人生积极的意义。“我们人类的全部文化都是以自卑感为基础的。”正是由自卑迸发出的自尊形成一股强大的动力,于连才能最终主宰自我,实现人格的升华,从而达到他个人反抗者的高峰!

  《红与黑》全书的亮点于连·索雷尔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败露后,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法国作家司汤达笔下的于连,是法国王政复辟时期小资产阶级青年个人奋斗的典型。

  他出身卑微,在老军医的熏陶下接受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他小时侯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拿破仑的倒台和波旁王朝的复辟使他想在军界一展锋芒的希望破灭。之后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靠了教会,于连以虚伪为武器、以反抗和妥协为手段,开始了个人奋斗式的道路。

  在德·莱纳*家做家庭教师,第一次踏进上流社会门槛的于连,就感受到了上流社会的虚伪与丑恶,以及来自上流社会的冷落与轻视。这让于连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无法忍受*的训斥和蔑视,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连,以占有*夫人作为报复。在贝尚松神学院期间,神学院内的党派斗争、猜忌和尔虞我诈,使于连逐渐地认识到社会的丑恶,并决心伪言骄行,忍辱负重,用两面派手法对抗社会。进入巴黎以后,于连的内心矛盾斗争更为激烈。为了往上爬,他攀龙附凤,煞费苦心博得侯爵小姐的爱情;为了讨得主子的欢心,甚至参加黑会。仕途的顺利,侯爵的重用,女人的青睐,使他沉醉其中,愿为给他勋章的*肝脑涂地。

  然而事实上,于连并没有真正的融入贵族阶级。他不可能彻底出卖灵魂,在“阴谋伪善的中心”,他仍然保持一定的清醒。他的自尊,使他不愿出卖灵魂,不择手段的倾轧和奴颜婢膝的谄媚。他不够卑鄙而过于自尊,既不能屈尊成为贵族们彻头彻尾的奴隶,也不愿以他人的鲜血换取自己的功名利禄。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以自卫的唯一武器。

  对于于连在神学院的伪善以及在巴黎给贵族帮凶,与其说是他的蜕变,不如说是不自觉地为保全其内心世界而进行的尝试和妥协。黑色教袍只是他的伪装。生活在充满敌意的世界里,他不得不隐藏自己的真诚和激情。直到最后一刻,他深陷监狱。在监狱中的反省,使他认识到“自由的幸福”在这样的社会中是无从实现的。他终于认清了社会的本质,在残酷的现实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宿命。

  在陈述了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骄傲后,于连带着一颗仍旧完整的灵魂坦然就死。

  奥地利著名精神分析专家阿德勒认为,人类精神生活的所有外在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特定的目标,目标的实现能保证优越感的获得,而人对优越感的追求,是起因于人的自卑感。“人类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节发展的载体。精神生活的进程,那种寻求补偿和要求安全感和整体感的骚动,早在自卑感产生的时候就开始了,其目的是为了生活的安宁和幸福。”在阿德勒看来,人是一种弱小的生物,自卑感和不安感时常出现在他的意识之中。生活不断地向每个人提出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也不断地给出更加丰硕、完善的答案。

  然而,人类总会追求更完美、更理想的状态,永远无法满足于自己的成就而止步不前。所以,自卑感并不是心理上的变态现象,它是人类不断增进自己的内趋力。“对优越感的追求是人类的通性”,这种对自卑的超越意识贯穿了人类的全部生活。甚至可以说,人追求的目标,都是对自卑感的补偿和超越,个体的潜能和创造力都在这个过程中迸发出来,自我价值也得以实现。

  一、于连自卑感形成的原因

  运用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来剖析于连的心理机制,可发现他的性格特征和行为范式都与其内心的自卑感和超越意识有关,其奋斗的人生就是一段对优越目标的追求和对自卑超越的过程。

  于连身上自卑感的形成可以归结为两方面的原因。先说内因,于连从小体质羸弱,得不到势利的父亲的欢心;再从外因来看,于连生活在19世纪初的法国,拿破仑的帝制时代宣告结束,又恢复了黑暗的阶级制的复古时期。在复辟年代里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必须拥有金钱和权势,而于连出身微贱,实际上属于社会的最底层,“像一个弱者那样受到人人的蔑视”,因此于连自卑感的产生便很自然了。于连接受了启蒙思想的熏陶,书本培养了他的知性和自尊,使他的`思想境界更加深刻。他希望凭自己的才干摆脱屈辱的阶级地位,但拿破仑的*又使他的希望破灭,不得已只能选择彻本底的“伪善”作为武器,为自己打造着出人头地的道路。于连期待着周围世界的变革,在不断的向往和屈辱中,他与冷漠的社会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他越受到压制,自卑感越强,同时自尊和反抗性也越强烈。这种奴性的自卑与激起的强烈自尊和反抗构成了于连性格的一个重要特征,这种特征贯穿了他的全部人生历程,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经历。

  二、于连爱情经历的心理机制

  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可以说首先是出于自卑。德雷纳尔夫人纯朴的心灵对志向高远的于连产生了好感,而于连对上流社会的蔑视直接妨碍了其爱情的产生。他仅仅把德雷纳尔夫人当作阻止他飞黄腾达的敌对阵营里的人,“正因为她美丽而恨她。”德雷纳尔夫人怜悯于连的贫困,鼓起勇气提出送几个路易给他添置内衣,于连却把这温情的表示当成了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他宣称“我并不微贱”,怒气冲天地拒绝了德雷纳尔夫人的礼物。

  德雷纳尔夫人体贴入微的关怀,他也只理解为有钱人假惺惺的作态,根本没有看到其中与个人好感之间的相似。正因为时刻意识到自己在世人眼中的卑贱地位,于连才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使他过分敏?对于别人的言行总要疑心重重地探究深意,一些在他眼中夸大了的侮辱表现,使他的自尊很容易受到伤害。一个夏天的夜晚,于连的手无意中碰到了德雷纳尔夫人搁在椅背上的手,她的手很快缩了回去。“出身高贵”这几个字压在于连心头,他相信自己遭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蔑视。为了减轻这位贵夫人对自己的轻蔑,于连为自己规定了必须握住这只手的职责。“想到这个职责如果不去履行,他就会成为笑柄,或者不如说,会产生自卑感”,于连的目光变得古怪起来。他望着德雷纳尔夫人,“就像在观察一个他就要与之决一死战的敌人。”

  可是尽管经过种种心理斗争,于连还是不敢握住德雷纳尔夫人的手。他对自己的怯懦发怒,规定自己必须在城堡的钟敲响十点时行动,否则就上楼去开枪自杀。十点钟的最后一下钟声回响起来,在勇气而不是爱情的最后一次努力之下,于连猛然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美丽、娇艳和自然的美在于连的眼中毫无感觉,他只是感到“一个可怕的职责结束了”。他握紧德雷纳尔夫人的手,阻止她回到客厅去,因为“我握这只手的时间还太短,还不可能看成是我得到了成功”。这一夜于连陶醉在尽到英勇职责的喜悦里,几乎彻底忘却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存在。也就是说,促使于连追求德雷纳尔夫人的初始动机源于自卑情感的伤痛,出于报复贵族阶级对自己的蔑视。他感到幸福是为了雪耻,而不是为了爱情。

  于连这种心理模式在他和玛蒂尔德的关系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故事发展到一半,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恋情受到怀疑,于是他辞掉家庭教师进了贝藏松神学院。由于院长皮拉尔神父推荐,于连担任了巴黎一位大贵族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接着在社交界崭露头角。玛蒂尔德就是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儿,她的自尊心很强,是一位任性而倔强的女子,对社交界那些没骨头的软弱男人总是加以轻蔑。于连在侯爵府持续感到的自卑赋予他一种冷酷的傲慢神情,玛蒂尔德没有看出这仅仅是害怕受到蔑视,反而把这种矜持当成了对自己的轻蔑。于连的冷酷目光点燃了这位高傲小姐的爱情,她主动写情书送给于连。

  当于连接到这封爱情的表白书时,自卑心理使他丝毫没有想到上流社会光彩夺目的侯爵小姐会看上他。他压抑不住心头的喜悦,激动地大叫道:“终于我,我这个可怜的农民得到一位贵夫人的爱情的表白。”可见,此时于连感到的不是爱情的狂喜,而是*民的自己战胜贵族子弟的快乐。他想到玛蒂尔德的未婚夫经常向自己投来的轻蔑眼神,更加感到欢乐、自豪。接下来他又陷入自卑之中,认为引诱恩人的女儿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继而这丝道德的闪光又因为一句话而熄灭了:“他们对一旦落到他们手里的第三等级的人怜悯吗?”于是他重新自傲起来,“您(德拉莫尔小姐)为了一个木匠的儿子背弃居伊德克鲁瓦泽努瓦的一个后裔。”可不久他又发生了怀疑,觉得这封信是贵族们嘲弄他的一个骗局。为了预防敌人们可能玩弄的诡计,他在庭院里进行了一次详细的军事侦察,全副武装地攀着梯子进入了玛蒂尔德的卧房。

  幽会结束了,于连为征服一位如此高贵的小姐感到幸福。不过,在他表达了自己的热情之后,得到的却是玛蒂尔德的轻蔑,于连又陷入痛苦之中。长期压抑的自卑情绪*卷而来,于连“怀着强烈的诚意蔑视自己”。他厌恶所有一切曾经狂热爱过的东西,在倒错的想象中他甚至认为自己*庸乏味,觉得别人对自己的蔑视合情合理。于连不能忍受这种心灵上的极度痛苦,采取寄假情书的方法刺激玛蒂尔德。他伪装得很好的冷淡态度重新激起了玛蒂尔德的爱情,她含着眼泪跪倒在于连脚下,彻底被于连俘虏。于连在总结胜利时感慨道:“敌人只有在我使他害怕的时候才会服从我;那时候他不敢蔑视我。”可见,于连对玛蒂尔德的爱情仍然源自于自卑心理,玛蒂尔德对自己出身的高傲和于连的自卑及由之而生的反抗心理导致了他们异常爱情模式的产生。

  自卑感表现为心理上的一种紧张状态,人们无法长期忍受这种状态,一定会采取某种行动,做出补偿,以克服并超越这种自卑状态。阿德勒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因为我们都发现我们自己所处的地位是我们希望加以改进的。如果我们一直保持我们的勇气,我们便能以直接、实际而完美的唯一方法——改进环境——来使我们脱离掉这种感觉。”可见自卑感人人皆有,它是来源于人的生命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生命价值的渴求,同时也是对发展、争取和成就更高欲望目标的追求。因此,自卑感是一种合乎人性的心理需求,关键在于个体对待自卑感的方式。当主体奋力朝着自己选择的理想目标前进,克服目前的挫折或困难,从而克服并超越自卑时,自卑感不但不是人格的障碍,相反是塑造成熟人格的推动力,个体的生命价值也将逐渐得到升华而指向完美。

  三、于连反抗性格的心理分析

  如前所述,自卑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关键在于是自欺欺人地忍受自卑,还是以勇气和热情去改变生存环境来超越自卑。于连选择的无疑是后者。当他带着沉重自卑感去面对乏味倦怠的冷漠世界时,不是一味地怪怨自己不能把握也无力改变的污浊现实,而是以热诚和理想克服并超越自卑,去追求崇高生命价值的完美。家庭的压制和苛待,社会上受统治阶级的轻视和压抑,不但没有使于连消沉萎靡,反而磨炼了他的意志,养成了于连倨傲的秉性和勇于反抗的性格。

  这种性格迫使他憧憬着英雄,一心一意追求着强大。如果在大革命时期,他早就投身行伍立功沙场,“不是阵亡,就是三十六岁当上将军。”可是在波旁王朝复辟时代,阶级之间壁垒森严,一个木匠出身的贫苦青年没有资格混迹上流社会。“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极具弹性的当努力在某一特殊方向受到阻挠时,他便能另外找寻新的门路。”于连注意到教士的年俸相当于拿破仑手下师长的三倍,这个发现擦亮了他的眼睛,也坚定了他选择教士服作为自己军装的决心。他虔诚研究神学经典著作,以“伪善”作为惟一的武器,单枪匹马地向这个丑恶的社会宣战。这是于连个人奋斗,强烈的*民反抗意识产生的过程。

  在于连戴着达尔杜弗的假面具艰难攀升的过程中,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更加强了他的反抗决心。他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个性而奋起反抗,决不允许他人对自己尊严的冒犯。他父亲要他去*家里当家庭教师,于连立刻表示“不愿意做佣人”。索雷尔老爹对于连又打又骂,于连却认为宁死也不能堕落到跟仆人同桌吃饭。可见于连憎恨做奴仆的地位,要求与贵族阶级*起*坐的人格尊严。在*家里,尽管于连的学识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他还是不能不感到贵族们面对他时屈尊俯就的目光。于连厌恶和仇恨让他“坐在长餐桌最下端的上流社会”,更加为目睹种种贫富不均现象而气愤填膺。

  那些贵族们高傲的优越感时刻提醒着于连他是出身卑微的人,而于连却鄙视他们搜刮来的巨额财产,觉得志向高洁的自己“是一个真正的贵族”。他不甘心忍受时代和上层社会的拨弄,以实际行动保持住了对个人尊严应尽的职责。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以及玛蒂尔德的爱情也是他个人反抗道路的表现。不论在与德雷纳尔夫人还是在与玛蒂尔德的恋爱中,于连作为一个*民青年“要求在恋爱和婚姻上获得*等地位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追求德雷纳尔夫人,是出于英雄的“职责”,或者为了嘲弄贵族们对他的蔑视。他要博取玛蒂尔德的爱,是想证明出身卑微的他比贵族子弟更有被爱的价值。这种*民青年的自尊心、进取心,是于连竭力想获得优越感的表现。就像德雷纳尔夫人感觉到的:“不论他的态度多么谦恭,她都能从他的眼睛里发现他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在智力上胜过上她家里来的任何一个人。”也正如玛蒂尔德对于连敬意的开始:“这一个不是生来下跪的”,他最不能容忍“别人的轻蔑”。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来自卫的惟一武器,也是他赢得尊敬、友谊和爱情的可贵品质。这种独特的性格魅力,本使得于连与那些软弱无能的贵族公子截然不同。因此,尽管经过种种曲折,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还是衷心相爱了,他和玛蒂尔德还是达到了自愿的结合,于连以他的顽强奋斗赢得了个人的荣誉和尊严。

  阿德勒说:“如果一个人有一个始终存在的目标,那么他的每一种心理倾向都带着某种强迫性去追随这个目标,就好像存在着一种他必须遵循的自然法则一样。”对于连而言,这个优越目标就是他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于连有着“某种真正的、虽被歪曲了的英雄主义”,他为自己创造的理想经常浮现在眼前。在赢得自尊以前,他的心永远无法*静。因此,在最后的考验时刻里,于连表现出高贵的感情和坚强的心灵。尽管知道自己被*以后他仍然能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野心,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在法庭上发表的即*演讲里,于连控诉了贵族阶级对*民阶层的残酷迫害,揭露了瓦尔诺之流的阴险无耻,以一个*民青年的本来面目宣布了他对从小就憎恨的那个阶级的反抗。这是他反抗的一生中最为闪光的时刻,“他的自卑感完全消除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清醒和幸福过。即使在被判死刑后,“职责”的观念仍然呈现在他心中,面对多方劝诱岿然不动,坚守了英雄主义的自尊。他在狱中欣慰地说:“没有人知道尼罗河的尽头同样任何人的眼睛也将看不到软弱的于连”,“我的内心有的是高贵”。当他勇敢而坦然地踏上断头台时,在他反抗人生中最辉煌的一章也谱写完毕。

  四、结语

  因出身卑贱而形成自卑感,以及发挥主体能动性超越自卑,这是于连潜层心理的两个层面。二者并存,而又杂糅一体,构成了于连形象的复杂性和多面性。于连是一个集自卑、自尊性格为一身的反抗者形象。黑暗的社会环境使他强烈地维持“自我”,而他那异乎寻常的自尊恰恰来自内心深处无可回避的自卑。他不甘心顺从被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潮流,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同周围环境奋战。虽然于连最终难以摆脱阶级社会为他安排的悲剧命运,然而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不断超越自卑的过程中。于连正是在超越自卑的过程中,张扬了自我价值,使人格得以完善。于连形象的魅力集中体现在他对自卑的超越上。于连虽未能完全消除自卑对自我的压抑,但他能正视自卑,执著于超越自卑的生存追求,从而赋予人生积极的意义。“我们人类的全部文化都是以自卑感为基础的。”正是由自卑迸发出的自尊形成一股强大的动力,于连才能最终主宰自我,实现人格的升华,从而达到他个人反抗者的高峰!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5)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9篇

  经典图书,不仅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让人喜欢。《八十天环游地球》中的菲利亚福克就是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之一。

  福克是一位有善心的人。他在环游地球途中,路过印度孟买时,看见一位年轻夫人即将被野人部落烧死,就冒死让仆人路路通千方百计地救下了她。那位夫人感激不尽,后来还嫁给了福克。如果世界上的人都能像福克那样心地善良,那该多好啊。

  福克不仅有一颗善心,还有一个处事冷静的态度。在以自己全部家当作赌注,与五个人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后,福特在银行取了000英镑作为自己环游地球的盘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天有个很像福克的小偷正巧从银行偷了000英镑。于是,福克被当地警察误认为是小偷抓了起来,直到真凶抓到后,他才被放出来。虽然耽搁了时间,但是福克毫不慌张。他沉着冷静地精确计算时间,准时到达了苏伊士。如果人们都能像这位福克先生一样,就不会因为处事慌张而失败,也不会因为遇险慌乱而酿成一场场悲剧了。

  如果我能穿越时空,一定要像福克请教处事冷静的秘籍,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成功。

  经典图书,不仅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让人喜欢。《八十天环游地球》中的菲利亚福克就是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之一。

  福克是一位有善心的人。他在环游地球途中,路过印度孟买时,看见一位年轻夫人即将被野人部落烧死,就冒死让仆人路路通千方百计地救下了她。那位夫人感激不尽,后来还嫁给了福克。如果世界上的人都能像福克那样心地善良,那该多好啊。

  福克不仅有一颗善心,还有一个处事冷静的态度。在以自己全部家当作赌注,与五个人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后,福特在银行取了000英镑作为自己环游地球的盘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天有个很像福克的.小偷正巧从银行偷了000英镑。于是,福克被当地警察误认为是小偷抓了起来,直到真凶抓到后,他才被放出来。虽然耽搁了时间,但是福克毫不慌张。他沉着冷静地精确计算时间,准时到达了苏伊士。如果人们都能像这位福克先生一样,就不会因为处事慌张而失败,也不会因为遇险慌乱而酿成一场场悲剧了。

  如果我能穿越时空,一定要像福克请教处事冷静的秘籍,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成功。

  哆啦A梦是一只来自未来世界的机器猫,它是它的主人派来帮助他的主人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大雄。

  哆啦A梦是一只蓝白相间的大肥猫。头比身体还大点儿,像一个保龄球;身体肥肥的,好像没有脖子似的,而且身体的中央有一个四次元袋,里面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道具;在脖子的地方戴着一个金黄色的小铃铛;它的眼睛像两个大大的鸭蛋,这可是可以在各种恶劣环境下都能看清东西的红外线眼睛;最奇特的就是哆啦A梦的那张大嘴巴,张嘴一笑就有半个脸这么大。

  哆啦A梦最喜欢吃铜锣烧了,除了帮大雄和睡觉的时间,几乎所有时间都在吃铜锣烧了。我记得有一次,哆啦A梦趁大雄上学,在吃铜锣烧,他用嘴叼着铜锣烧上下摇动,然后向上一扔,就张嘴吃了,连手都不动一下。

  除了爱吃铜锣烧,哆啦A梦要有一个特点,遇事冷静。有一次,世界快被魔神星上的魔族给占领了,在最后关头,哆啦A梦用任意门将月光引来,用月光的力量打败了魔族。

  一直以来,作为经典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便被人广泛谈论,而这其中人们谈论最多的人物便是宝黛钗。有一个很经典的问题便是:“宝钗和黛玉你会选哪个?”

  如果是我,我会选黛玉。

  我从小听评书和师长聊天时提及,总是形容黛玉为一朵娇弱的花,经不得风雨,轻易便要眼泪汪汪。我当时还觉得很不屑,真到读了红楼,才发觉自己当初的天真。

  是了,黛玉的出场是恰如一道风的,曹公给她的评价很贴切“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那一刹那,你仿佛便看见了迎面扑来的一道春风,怨不得宝玉第一次见便称她为神仙妹妹,她仿佛是脱离人世的。

  黛玉是极其感性的,她为了还泪,总是在哭泣,在区区前八十回里,她便哭了三十七次。也难免很多人觉得她娇滴滴的。可真的是这样吗?前八十回里,她大多为了什么哭?头一回,她为了惹了宝玉要摔了美玉而哭,再后来,不是心疼宝玉便是听到了别人暗地里的诋毁而感到伤心。

  黛玉在贾府的身份着实尴尬,作为嫁出去的贾敏的女儿寄住在外祖家里,再加上父系凋零,她过得处处小心。这样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受,何况贾府里看人下菜碟的下人何其多,就连宝玉房里的丫鬟都会毫无顾忌地议论黛玉,这种情况下换做任何一个健康的女孩都会觉得难受,何况是原本就病怏怏的黛玉?

  黛玉早年丧母,接着丧父,一辈子寄人篱下,身体病弱。但是黛玉她并不娇弱,她并没有整日怨天尤人,然后得过且过混得一生糊涂。实际上,你要是看看她*时怎样积极地作诗学*,又是如何努力地去学着打点上下,最后为了预备嫁给宝玉而开始留心贾府账目,你就该明白,她并不认命。或者说,她在用尽一个病弱的女子所能用尽的气力去好好地活下来、活得精彩——杨柳易折吗?易折。可是这样易折的杨柳却敢于在春寒料峭里第一个临水而发啊!

  因而对于续作的红楼,我并不大认同,这样一个不认命的女孩,她不该是那样潦草地结束,她是黛玉,她是内心极为强大的黛玉啊!

  黛玉最让我喜爱的,便是她的真诚。她懂得人情世故,她在贾府并没有苛责下人,在刘姥姥等外人来大观园时也做的游刃有余。但是她不屑于去和亲*的人虚与委蛇,特别是对于宝玉,她不高兴了便不高兴,哪里让她觉得不舒服了便要说给宝玉听。

  与此同时,黛玉也在用自己的真心去相待宝玉,她在元春回府时默默替他写诗,而不是如宝钗一样大剌剌地指出他诗的不足之处;她也不像别人,在宝玉应付作业时每天一张纸帮帮他还讨个人情,而是借故不出然后一口气攒足几十张大字,补完了那个漏洞。据写过书法的朋友告诉我,这样一张模仿别人的小楷,至少要两个小时才能写一张,但是黛玉做了这么多,她并没有声张,也不求回报。而宝玉被打后,所有人都在劝宝玉不要惹贾政生气,让他好好学规矩,只有黛玉是说“你以后改了吧”因为她不想他挨打。

  黛玉正如天上的绛珠草,她是一个有些执着的女孩子,她很弱小,但是内心并不软弱;她通世故,但是她不世故;她关心,却不求回报。黛玉是这本书里最为洁净的一部分之一,她几乎承载了曹公所有的对美好的幻想,但是同时她又是那样的娇俏而别扭,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这样一个黛玉,你如何不爱呢?

  历史是我最喜欢的科目,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鼎鼎大名的诸葛亮先生。

  诸葛亮是许多人敬佩的的对象,他是个足智多谋的军师,不管多困难的问题他都能轻而易举的解决。

  当时孙权要和曹操打仗,请孔明帮忙,但统帅周瑜却想除掉他,请他十日内交出十万枝箭,但是十日内要造十万枝箭,那比大海捞针还不容易啊!但是孔明运用他的神机妙算,轻轻松松的拿到了箭,并和周瑜结为好朋友。

  孔明熟知天文、地理、气象学,所以作战总是能赢得胜利。对于孔明的敬佩已远超过我对年纪最小的宰相——司马懿的佩服了。如果时光能倒流,那我真想回到三国时代,亲眼目睹三十六计里的每一季,亲自感受孔明的神机妙算。

  从古至今的历史人物有很多,有的事一战成名,也有的是因为做了为国争光的事,但我喜欢的是高明过人的诸葛亮。

  在中华五千年之中,名人数不胜数。有:秦始皇。刘邦。项羽。诸葛亮等人。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只有一个,那就是三国时期政治家—诸葛亮,他赤胆忠心为了蜀国呕心沥血毫无要求。如果不是有诸葛亮的帮助的话,刘备根本就不会有蜀国这么大的地盘了,所以说如果没有诸葛亮那么就不会有蜀国了。

  诸葛亮他是一位出色的军师,有一次魏国将领到蜀国诸葛庙的时候,他竟走到庙内对诸葛像拜了几下,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诸葛亮的威慑力,诸葛亮他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历史上的三分天下的大计到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和一个死孔明气走活仲达的等等事迹,可见诸葛亮他是一个百年不遇的军事奇才。

  在诸葛亮身上的优点就有如天上的繁星一般无法计数,诸葛亮的出身,他如果找妻子,他可以找个十分美丽的,但是他呢?他却找个相貌丑陋才华横溢的女人为妻。

  这就是我崇敬的古人,他的品质,他的才干是百年不遇的。我最喜欢他的一句话:“非淡泊无以致远,非宁静无以致千里。”

  青铜葵花,这本小说的是一篇能感动现在孩子心的小说。本书有两位主人公,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十三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思念着葵花。

  青铜,一个善良的小哑巴,聪明能干。虽然他是哑巴,但是,他的内心却一颗金子般的心。

  他,十分爱自己的妹妹葵花,他曾经为葵花做的许多事,给葵花抓萤火虫,好让他有一个光亮的地方,把学校的作业做完。给葵花用冰做一条“银项链‘,让葵花在舞台上大显风头。为了让葵花看上表演,让她在瘦小的肩上坐半个小时,而自己却能满头大汗的为他抬肩。

  作者将青铜与葵花的时光写的尽美,美好到极致。将生活写满生机与情意。青铜被作者写得如一股温暖的春水,将青铜写得像一块清澈的白云。

  青铜,是青铜葵花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正直勇敢善良。我们大家一定要向他学*,学*他的那种正直的品质。

  我喜欢青铜。

  我最佩服的人是诸葛亮。

  曾有一次,他用骄兵之计把敌人引入燃烧范围,最后一把火烧了曹操的十万大军。想想看,能烧死十万大军的火,温度会有多少高,这个场面会有多少壮观。

  还有一次,当另一群大军杀到了空城下,他可曾慌张?他为何故装悠闲?因为他知道:这座空城与五千士兵的命都掌握在他手中,如果他的紧张被敌方看出,那么敌方会杀进来。为什么琴声如此悠闲?因为他不能让对方看出他的紧张,必须让琴声悠闲。敌方主帅为什么跑了?因为他从未如此恐惧,如果他听出诸葛亮弹错了一个音符(没弹错),那他会勇敢起来。但他没听出(实际上也没有)弹错音,认为对方早有准备,只好下令:“我们快撤!”

  更有一次,他发明了木牛流马。为什么他要制造木牛流马?这是他的任务,他是无奈的。如果你这么回答,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完全没有接到过这种任务。这是因为他负责,他不忍心看见别人饿肚子,因为他勇敢,他宁可自己疲劳,也要让大家吃得饱,所以他敢于挑战一切困难;他聪明,所以能制造出木牛流马。

  我为何佩服他?因为他聪明,火烧十万大军;因为他沉着,空城妙计退敌;因为他勇敢,敢于面对木牛流马的难题。你说,我还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呢?

  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谈起猪八戒这个人物,大家一定会忍俊不止,这位憨态可掬的八戒会被人们常常讨论。

  猪八戒的胃口可是相当的大,是一般人的几倍。长的肥头大耳,虎头虎脑,光溜溜的脑袋上带着一顶黑帽子,因为体型过于肥胖,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一个不倒翁,衣服袖子非常宽大,手上拿个九齿耙,和妖怪的斗争中,开始有点英雄的味道,但战败就不顾师傅的安危,抱头鼠窜,自己逃命去了。

  唐僧师徒去取经,一路艰辛,唐僧失去了悟空,就由八戒来保护他,每一次师傅交给八戒的任务,他总是投机取巧,不会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完成,师傅让他从不远处挑些水喝,他就抽空打盹,好梦经常会被憨厚朴实的沙和尚打扰,所以,猪八戒每次都休息不好,总要找机会睡懒觉。懒惰害死人,无论一个人有多么高的智商,都离不开勤劳二字,“勤能扑拙是良训,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八戒为什么不如悟空,就是因为他爱动小脑,懒于动手,对师傅交办的任务不够忠心,造成了后人对他“另眼相看”。

  胖乎乎的八戒,不仅懒惰,而且好色,有一次,师徒四人在一家里借宿一晚,这天,这家的一个婆婆介绍了自己的女儿,猪八戒看见了,眼睛瞪得像灯泡,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完全被三位小女的美貌所吸引了,他要求师傅自己去放马,*时猪八戒也没这么勤快,这次就想借放马的时间可以去偷偷看那三位小女一眼,最后,他竟然还想留在这里,给这三位年轻的少女当女婿。又如众所周知的猪八戒背媳妇。

  这些故事也告诉我们每个人不要像八戒一样爱美人,反而出现了一些笑话。

  猪八戒虽然有些自私,贪婪、好色,但是他在西天取经的路途中不畏艰辛,屡经磨难,保护三*天取经,同样也功不可没。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6)

——李广人物形象分析 (菁华3篇)

  李广是西汉名将,在汉武帝时是有名的将军。他多次打败侵略军,因为他行动快,忽来忽去,让人摸不着头脑,所以侵略军给他起了个外号“飞将军”。

  飞将军有一对浓浓的眉毛,形象像个倒“八”字,长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多年*武让他练就了射箭百发百中的本领。他头带头盔,身穿盔甲,英姿飒爽的骑在战马上,侵略军听到飞将军的名字时,就闻风丧胆,落荒而逃。

  李广小时候就立下了长大后保卫祖国的志向,所以他从小开始拜师学武练箭,可是箭术一直没有进步,他就找到了一位高人,拜他为师,他在学*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他闻鸡起舞,不惧寒冬腊月,盛夏酷暑,终于练成了每箭必中,箭无虚发的本领。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李广带军巡逻,路过一片树林,发现草丛中影影绰绰影蹲着一只老虎,他连忙拉弓射箭,“嗖”的一声射了出去,第二天,李广发现的不是老虎,而是一块巨石,大家拔也拔不出来,李广将军真是力大无穷啊!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今天背了这首王昌龄写的《出塞》,文中的飞将指的是西汉时代的李广。我不由得想起了有关“李广学箭”的故事。

  李广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保卫国家,可他的武力样样都好,就是射箭不行,因此,他想向吉疾学箭,吉疾把手放在李广一晃,李广的眼睛眨巴了几下,吉疾对他说:“你还是回去吧。什么时候,你能目不转睛再来找我。”

  李广回去练了一年,终于能目不转睛了。又去找吉疾。吉疾指着窗外的柳树,让李广一眼数清楚一枝柳枝上的树叶数,再来找他。

  李广又回去苦练了两年,终于能数清百步之外的树叶数了。又去找吉疾,吉疾又把一条蜈蚣挂在墙上,让李广数清楚蜈蚣的腿数才来找他。李广回去后,又苦苦练了三年,抓遍了所有的蜈蚣之后,他还抓蚊子数蚊子的腿。三年后,他又去找吉疾,希望吉疾能收他为徒。

  吉疾终于收下了李广。把自己的'浑身解数都教给了李广,最后李广成为赫赫有名的神箭手。

  读完这些故事,我很敬佩李广的坚持不懈的精神,要是李广中途就放弃了,他可能就成不了飞将军,也就没有“但使龙城飞将在”这样的诗句了。

  李广的名气要比冯唐大的多,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人大举侵入,李广以良家子弟的身份参军抗击匈奴,因为他善于骑射,斩杀敌人首级很多,所以被任为汉朝廷的中郎。李广曾随从皇帝出行,常有冲锋陷阵、抵御敌人,以及*猛兽的事,文帝说:“可惜啊!你没遇到时机,如果让你正赶上高祖的时代,封个万户侯那还在话下吗!”从这件事来看,皇帝还是很看重他的。

  飞将军李广在历史上的评价是很高的,唐朝诗人王昌龄曾赞美李广“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但是李广纵然战功赫赫,但其至死也没有封侯,唐朝诗人王勃在《滕王阁序》中为李广惋惜“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但李广难封是真的不走运吗?历史评价一个人常带有感情色彩(现代评价一个人多带有政治色彩),对李广同情多于理性分析。因此对于李广难封侯的原因,除了其不走运外,还有其它方面原因。

  李广身材高大,手臂修长,擅长骑射,打起仗来行踪飘乎不定,行动敏捷,被匈奴人称为“飞将军”。在做上谷太守时,他每天都跟匈奴人打仗,他置个人生死于外,战斗非常勇猛。以力战为名。典属国公孙昆邪哭着对皇帝说:“李广才气,天下无双,自负其能,数与虏敌战,恐亡之。”皇上爱其才,恐亡之,把李广调到上郡做太守。老子曰:“揣而锐之,不可长葆。”

  意思是兵器太锋利了就容易折断。李广本人自以为天下无敌,从心底里蔑视匈奴人,因此每次打仗拼了命的打,匈奴算什么,多亏匈奴人不懂汉家孙子兵法,如果匈奴人略懂兵法一二,李广很有可能被匈奴人施计捉走或杀死。虽然李广每次都是身先士卒,作战勇敢,但李广除了力战外,不懂战略部署,从战术上胜敌人,只是以勇猛胜人,如一介猛夫,自负非常轻敌。

  李广出雁门击匈奴,匈奴兵多,李广被捉。此点说明李广一介勇夫,除了单对单、等对等、多打少外,只要敌人兵一多,李广便无可奈何,要么兵败,要么被捉。

  李广设计逃走,李广兵败,当斩,赎为庶人。李广回霸陵亭太晚,城门已关。霸陵亭尉趁着一股酒劲,呵斥广:“今将军不得夜行,何况你是前将军!”

  李广气而无可奈何。虽然霸陵亭尉酒喝多了,但他也算的上是秉公办事。等李广又一次被皇上用为右北*太守时,李广心想:“上次被那个霸陵亭尉拒之城外,竟然蔑视我飞将军,这次我非杀了他而后快。”于是李广把霸陵亭尉召至自己的军中,后而斩之。这一点说明李广心胸太狭窄,心中容不得对自己有意见的人。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将军额头能跑马。”李广心里竟容不下一个小小的霸陵亭尉,可见李广气量狭小,不足以成大事。如果李广不杀霸陵亭尉的话,霸陵亭尉必然会内疚自责,感激李广的不杀之恩,他也必然在杀敌时力战以报答李广,但李广却凭一时之气杀了他。没有恢宏气度的人又怎么会去统领千军万马呢?

  同样是同时代的御史大夫韩安国,他坐牢的时,狱吏田甲辱安国。韩安国说:“你就不怕我死灰复燃?”田甲此人很幽默:“你复燃,我当洒尿灭之。”后韩安国被拜为梁内史。田甲知后,逃走。韩安国更幽默说:“不逃走就不杀,如果逃走,就灭其九族。”田甲不敢走,向韩安国认罪。韩安国笑着说:“你给我洒泡尿看看。”韩安国不仅放走了田甲,而且还善待了他。这就是韩安国一种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气度。但李广却做不到。

  李广数不能封侯,于是向搞星相占卜的王朔抱怨道:“自从汉朝北击匈奴以来,我未尝不在其中,然而其他将领都封侯位列三公,然而我却没有封侯,难道我命中注定不封侯?”王朔说:“你想想,你有没有做什么亏心事情?”李广说:“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我杀了已经投降的八百人。”王朔说:“祸莫大于杀已降,此及将军所以不得封侯者也。”杀俘虏在古代本身就是不道义的事情,何况又杀了800人,因此李广必会遭到报应。果然从李陵投降匈奴之后,李广家就衰败下去。

  李广在参与卫青大将军的漠北之决战时,卫青让李广从侧路袭击,但李广一介勇夫思想的顽疾又出现,他请战当先锋,但卫青却没有同意李广的请求,李广怒而回部。一是卫青了解李广,李广自以为是,不听指挥,没有大局意识,跟敌人小打小闹行,大规模作战就不能胜任了;二是卫青看到李广年纪也大了,体力和精力都不足,而且李广急于封侯,想最后一博取得战绩,因此在他这种急于求胜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失误。因此卫青还是很理智的拒绝了李广的请战请求。

  但就是让李广从侧路进攻,李广也没有顺利完成任务,他带领队伍迷了路,没有及时和卫青主力部队会合,以至让单于逃跑。卫青责怪了李广几句。李广顿时感到一阵悲凉:“广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今幸从大将军出接单于兵,而大将军又徙广部行回远,而又迷失道,岂非天哉!且广年六十馀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然后引刀自刭,死的很悲壮,百姓闻之皆恸哭之。最终李广失去了最后一次封侯机会。

  说到跟匈奴的大战斗李广没有胜过,但在“七国之乱”时,李广跟随周亚夫*定吴楚联军,立下战功。梁王刘武看上李广之才,私授李广将军印,李广不识事务,竟然接受了。刘武当时很想做皇帝,想等哪天他起兵逼宫时,希望李广能支持他,这一点汉景帝刘启很明白。当时李广为什么要接受将军印呢,还是一点原因李广眼光短浅,分不清利害关系,自以为立下战功,梁王授给将军印,这是对我的奖赏,我还要拿回京城炫耀一番。

  结果李广此举触怒皇帝,未受到丝毫奖赏。老子曰:“自视者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但李广却不明白其中道理,他太天真。

  不可否认,李广很忠诚很爱国,但毕竟李广性格上的缺陷以及能力上(运筹帷幄的大战略能力以及大局意识)的不足,虽然在小规模战斗上,他表现出来的勇猛以及处变不惊的大将气度,但这些只能使李广扬名,而大战斗中李广总是屡战屡败,没有大的战绩可言,因此李广至死难封。命哉!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作文(精选二十篇)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犹未悔”。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每当吟诵起这些句子,都会有如波涛汹涌般拂过心头的感觉。与心灵相触的刹那,总会激起万千的思绪。总想回到那个悲情的时代,目睹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时光正飞速倒退,我似乎来到了公元前305年的楚国。见证了你被怀王逐出郢都,流落到汉北的孤独生活,以及最终投江自杀的的悲壮场面。

  夕阳西下,在晚霞的映衬下,西边的天空如同血染一般。而你却在江边独自徘徊,眼神忧郁,表情凝重。往昔的鹅冠博带,稍长刚劲的胡须,异常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已不见了踪影。此刻的你还是你吗?披散着头发,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当微风徐徐吹过时,掠起你那微白的头发时,不禁让我潸然泪下。在郢都还不曾见你有白发,此刻却如此苍老!唉……

  残阳如血,江边死一般的沉寂。蓦地,两只鸟儿掠过江面,打破了这沉寂。听到你正高声对着江水大呼“高尚的人谁能让自我高洁的品格蒙受世俗的侮辱?我宁愿投入长流的江水,把自我埋葬在鱼肚里好了,怎样能让清白的颜色受到世间的污秽的沾染呢?”语调低沉而激昂,而我听着却是那样的撕心裂肺。

  也许是你因为郢都沦陷,也许是你因为悲愤而绝望。也许是你因为对人世也没有任何的留恋。在生命的最终一刻,你毅然抱石投江。在你落水的瞬间,波浪翻腾,大雨倾盆而下。它们为你的失去悲痛落泪。我不禁要问:你的死值得吗?真的值得吗?

  屈原啊!屈原,我们会永远记得你。记得你的正直,记得你的忠贞,记得你爱国的赤诚之心。你离我们远吗?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图书和影视作品,对于其中的人物形象,因类型不同,而各有所爱。有的喜欢神话,比如孙悟空;有的对穿越之类的感兴趣;有的迷上了科幻,比如《变刑金刚》里地擎天柱等等。我呢,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形象,大家可能想不到,那便是《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我喜欢他的原因有三个,那就是他的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和七擒七纵,这些优点都让我佩服之极,至今不忘。

  先来说说他第一个优点:足智多谋。不管多艰难的困境,他的计策都层出不穷,而且想出的办法更是叫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次,魏国大将司马懿率领十几万军队前去攻打西城。此时诸葛亮身边只有不到一万士兵。诸葛亮命令城里的*民和士兵全撤出城门,自己就留下两个童子在他身边陪着,然后在城上弹古琴,司马懿看城门大开,怀疑城内有伏兵,便不敢进去,撤退了。就这样诸葛亮没有用一兵一将保住了西城。

  第二个优后,神机妙算。诸葛在东吴因瑜手下做事时,周瑜命令他三天之内弄来十万支箭。诸葛亮夜观天象,知道第三天会有大雾,于是第三天的.时候,在周瑜那边弄来了二十只小船,来到曹操城门前,叫人到上面去弄了点动静,然后曹操这边的士兵都往江上射箭,接着诸葛亮叫人躲在下面,箭全都插在了船上,就这样,诸葛亮不损失一兵一将,就借来了十万支箭。

  第三个优点:七擒七纵。诸葛亮和孟获交战的时候,为了让孟获服气,抓了他七次,放了他七次,最后孟获终于心服口服了!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图书和电影,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人物形象。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七擒七纵”三大优点集于一身的军师诸葛亮。他的这些优良品质,值得我们去学*,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后,我深受感悟,那108位英雄好汉,在我心里深深地扎了根,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而争吵,但他能够路见不*拔刀相助,一向忠心耿耿,为人坦诚直率,他就是外号“黑旋风”的.李逵。

  刚读水浒传》时,我认为李逵是一个人做事冲动,没有头脑,成天只会喊打打杀杀的傻大汉。可读到最终,我渐渐发现,李逵有一颗赤胆忠心,愿意为宋江赴汤蹈火,虽然行事莽撞,但嫉恶如仇,以“义”字当头,比起那些伪君子,我还是更喜欢李逵这种“真小人”。他用一双板斧杀遍战场,在梁山泊排座次时,位列“22”,是梁山泊步军统领。令我惋惜的是他的结局:宋江误喝了奸臣送来的毒酒后,担心李逵会因为想要复仇起兵造反,所以让李逵也饮下毒酒,喝下毒酒后,李逵与宋江一齐气绝身亡。

  李逵虽然行事冲动,但会拔刀相助,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好汉!

  他武艺高强,他情意深重,他意志坚强,他是人们心中的忠义化身,他就是关羽。

  关羽,姓关名羽,字云长,是三国时的名将。温酒斩华雄让他成为传奇。当时,曹操派出的大将没过一会儿就被华雄斩了,吓得其他将士直打寒战。一个无名小卒站出来说:“我来试试!”只见他脸红如枣,长长的胡子,拿着一把青龙偃月刀。袁绍说:“你这个无名小卒,还有这么大的口气!”正要叫人把他轰下去,却见曹操说道:“他有这么大的勇气,能够让他试试,来,我敬他一杯热酒,给他践行。”“酒先放着,等我把华雄的头斩下来再喝!”关羽一边说一边走出帐篷,没几个回合就把华雄斩了下来。回来喝酒时,酒还温着呢!真是神速呀!要是我在场,早已吓得屁滚尿流,关羽真是武艺高强!

  关羽还意志坚定。自从关羽被箭射中了,每到天气受潮,就疼痛难忍。华陀打听到以后,立刻为关羽疗伤,正想打麻药,却被关羽阻止了,打麻药恢复得慢,关羽为了军队,让华陀直接把他的肉割开,刮骨疗伤。另外一只手,则与别人下棋、喝酒,谈笑风生。尽管头上有豆大的汗珠,但还是坚持下来,在手术中,就没喊过疼。你们想想,我们打一个小小的针就大喊大叫,关羽的骨头都被刮了,他还不喊疼,真是像天神一般的坚强呀!

  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曹操送给他一件新战袍,他把新战袍穿里面,旧战袍穿在外面,谁能做到这样呢?虽然曹操许他荣华富贵,还送给他赤兔马,也不为所动。他一心期望快点找到大哥,在他心目中,情义是最重要的啊!打听到大哥在袁绍那里,他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一路上,他不惧怕危险,历尽千辛万苦,最终与刘备、张飞相遇了。这种情义是如此深厚啊!

  关于武艺高强,对兄弟情义深厚,并且意志坚强,如此的神人,怪不得受百姓爱戴啊!

  说起孙悟空,大家一定会想到“大闹天宫”的场景吧?你们也一定很喜欢孙悟空吧?可是,我要告诉你,我的弟弟就是一个转世的孙猴子!但是他可不是在天宫大闹,而是在家里捣蛋。你如果不信,我可是有证据的!我的“摄像头”�D�D眼睛可记录下了这一切。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忽然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烦躁地对妈妈房间里的弟弟吼起来:“你在干什么?别打扰我写作业!”弟弟好像知道了什么,立刻安静下来,我又开始写作业了。可是,“好景不长”,不一会房间里又传来了“乒乒乓乓”的声音。我大发雷霆,怒气冲冲地走向妈妈的卧室,嘴里还嘟囔着:“你这个小坏蛋。”我快步走到卧室,天哪!弟弟竟拿着妈妈的.化妆品,在脸上胡涂乱画。唇膏都涂到脸上了,粉都抹到了头发上,眼影竟擦在眉毛上……总之,他是七分像鬼,只有三分像人了。弟弟还自豪地问我:“姐姐,我好看吗?”看着他天真的模样,我的心情立刻发生了360度的大转变,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对弟弟说:“你真是太淘气了!”

  而这件事情还只是他犯下“滔天大罪”的百分之一而已,我的弟弟可真是个孙猴子呀!

  “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大山压不住你……”听到这首歌曲,我就不禁想起来了,我最喜欢的人物――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一双大大的眼睛不停的转来赚去,不一会儿就能给你想出一个鬼点子来。由于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待了七七四十九天,因为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所以他也相当于待了七十四年啊!那一双眼睛早已练成了,可以看出是人妖神的火眼金睛。他全身长有棕色的毛,腰间系着一件虎皮袄,脚上还蹬着一双黑皮大靴,手里有着一万八斤重的'金箍棒,然自得意气风发,还有着七十二般的变化,筋斗云等等。

  孙悟空护送师傅唐僧来到一个林子里,唐僧被一群山上的强盗吊在了树上。孙悟空看到了,又记住师傅说的大人,出家人因慈悲为怀,不能杀生。所以他变成了小和尚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金子丢在地上,们拿了金子后扬长而去,孙悟空就下了师父。

  一次,他们来到了一座大山里,饿了许久的他们要孙悟空去找寻一些水果来吃,这座大山里有一个白骨精,你从小要口中知道唐僧在此。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这就捉了一家农民。三口,他们的血附在农民女儿身上,冒充农民女儿去给自己丈夫送饭吃,然后看见了唐僧冲上去给他们吃包子,刚好摘桃子回来的孙悟空,用他的火眼金睛看出来,这是白骨精,一棒子。给打死了,以为孙悟空杀了活人把他痛骂了一顿,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大妈来寻女儿,又被孙悟空识破后打死了,唐僧忍不住念起了紧箍咒,是孙悟空头疼万分。第三回。白骨精又变成了老爷爷,又被孙悟空打死了。事后,把孙悟空赶走了,声音由于没有孙悟空的保护,最后被白骨精捉走了,得知后又跑了回来,把他师傅救了出来,后来他们*安无事地向西天前进。到最后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保护了唐僧,来到了西天真经,孙悟空被封了佛。

  孙悟空重情重义,机智过人,爱憎分明,最重要的是他忠诚不二,不怕困难,这是我们最值得学*的地方。

  我喜欢看书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刚上小学时,爷爷给我讲了《水浒传》,这本书打开了我喜爱阅读的大门。至今我已读过百余本书,有的使我受益匪浅,里面的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令我终生难忘。其中,《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可谓天下无敌,举世无双。啊!我就是他的头号“粉丝”!

  1。外表霸气

  孙悟空十分的霸气。他身披锁子黄金甲,头顶一顶紫金冠,脚穿藕丝步云履,腾云在空中,远远地望去简直就是“战神”俯瞰着整个世界,好不威风!“齐天大圣”的名号,真是名不虚传。

  2。神通广大

  孙悟空可谓神通广大,他的地煞七十二变,能变成世间万物;那火眼金睛能看清世间万物,让妖怪无所遁形。最主要的是他那生来就有的神力,能举起重达十万八千斤的金箍棒,还能让它随意变换大小。在《大闹天宫》这一章节里,孙悟空化作了一只麻雀欲飞走,可是被二郎神的“凤眼”发现了,二郎神化作了老鹰想去吃大圣,大圣即刻化作了一条鱼潜入了水中,二郎神见状又化作了一只水鸟……悟空与二郎神斗智斗勇,不分伯仲。最终还是大圣略胜一筹,逃之夭夭了。

  3。对师父忠心耿耿

  孙悟空对他师父唐僧忠心耿耿。好几次唐僧被表象蒙蔽了双眼,冤枉孙悟空打死了好人,一次次言语中伤悟空。尽管这样,悟空每次仍然会救唐僧于水深火热之中。

  这就是我喜欢的悟空,他带着我的心神自由地畅游在《西游记》中与唐僧师徒四人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时常让我感觉身处神话世界一般!

  我特喜欢孙悟空,因为它穿着金光闪闪的盔甲,头戴紫金冠,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他的法力好强啊!我有这种法力那有多好啊。

  突然,孙悟空出现在我面前:“俺老孙来也!”我惊讶的问:“你怎么在这?”孙悟空说:“就是……我想请你帮个……帮个忙,我要出去……去放假几天,想让你帮我坚守一下保护人民的重任。”我满心欢喜的`答应了。于是,孙悟空把金箍棒、紫金冠、七十二变、还有筋斗云等法宝交给了我,就去渡假了。

  我一开始还不信,所有就试了一下筋斗云,翻了十万八千里,起来一看,“呀”我大叫了一声:“这不是南极仙翁的寿桃园吗?”我想:爷爷奶奶老了,为何不拿几个寿桃给他们吃吃?于是我趁着南极仙翁睡着时,偷了几个寿桃赶忙溜了。

  我驾上筋斗云飞过王母娘娘的蟠桃会;飞过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飞过玉皇大帝的宫殿,来到“师傅”的住所,大喊一声:“师傅,俺老孙求见!”于是“师傅”扔给我一个枕头,一本语文书说到:“别睡了!今天还要语文考试呢!”我一下就从梦中醒来,才想起:“啊!今天还要考试,是要看看语文书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可谓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小说角色,其作者柯南。道尔也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王”。

  我喜欢作家笔下的夏洛克,也喜欢荧幕上的。

  柯南。道尔写的作品主要有《红发会》、《四签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德猎犬》等著作。在《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中有这么一句话:“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显得格外颀长,一般情况下,他的目光异常锐利,仿佛能看穿人心,一只鹰钩鼻子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

  我也看过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书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罗先生的教导就表现出了大大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对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错嘛。”安德鲁。莱恩在作者后记中说道,“福尔摩斯性格多变,复杂而敏感,只有道尔本人能写出他的.本色。”

  关于福尔摩斯的电影也是很多的,莱恩评价,演的最好的莫过于比利。怀尔德导演的《福尔摩斯秘史》中的罗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复杂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绝伦,让人觉得他傲慢无礼的外表只是虚像而已,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从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已经长大**,变成他的样子。

  如你所见,在各位作家一笔一画的描绘下,夏洛克是个自负、多疑,复杂的人物,擅长拳术、小提琴、植物学(有毒植物),地理(仅限于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张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脸,正如福尔摩斯探案集所说,这是一张让人难以忘怀的脸。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从一名无名少年变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们还有什么憧憬?侦探界的作家们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书籍是我们的最好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我在《草房子》里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桑桑。

  桑桑是曹文轩的代表作《草房子》里的主人公。我非常喜欢他,喜欢他的坚强、勇敢。

  有一次,他生病了,父亲桑乔带他到处看病,可是,情况却非常糟糕,很多医生都说这个病不好治,最后无耐回到了油麻地。虽然这时小伙伴们都来看他,但生病还是让桑桑感到自己和小伙伴们不一样了,内心很孤独,可是他却表现得特别坚强,接受大家对他的关心甚至故意做出非常开心的样子,他一连几个月都喝奇苦的药汁,最终战胜了病魔。读到这里,我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中经历的挫折和不幸,桑桑的人生经历是艰难的,是痛苦的,他小小的年纪就面临着疾病的折磨,年纪虽小,但内心很强大,他在大家的支持下走了出去。他面对病魔时的坦然和坚强真让我佩服!

  他身上还有一个更大的优点,那就是乐于助人,为了朋友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朋友杜小康家道中落,杜小康决定卖学*用品来支撑这个家庭,但是没有钱进货。桑桑得知后就伸出了援助之手。他把自己最心爱的鸽子卖了,并把卖的钱全部都送给了杜小康。读到这儿的时候,我觉得世界上只有很少的人能像桑桑这样,为了友谊,愿意献出自己最喜爱的东西。桑桑他不仅割舍了自己最喜爱的东西并且把钱毫不保留地给了朋友。桑桑,真是好样的!你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

  除此之外,桑桑身上还有很多优点:聪明、天真、好奇心强、爱学*……当然他也有不足,但我依然喜欢他,喜欢这个可以成为我生活中的榜样的朋友。

  此人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持一把羽扇,给人一种超凡脱俗,飘然若仙之感。我想,你一定猜到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卧龙诸葛――孔明是也。

  他,是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神机妙算、忠心耿耿、有情有义……关于他的传奇故事也是不胜枚举。

  先说他的神机妙算吧。未出茅庐便已知三分天下,“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真是令人赞叹不已。其中“空城计”最让我印象深刻。一天,诸葛亮在“西城”被司马懿的十万大军层层包围,城中只有文官和老弱病残,诸葛亮眼见大军就要攻城,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条妙计。他下令打开城门让一些士兵假扮农民打扫街道,自己却坐在高高的城楼上若无其事地弹琴。没过多久,司马懿便率兵来到城下,他看到城外城内一派宁静祥和,诸葛亮泰然自若地坐在城楼之上弹琴,琴声悠长而从容,便心生疑虑,他深知诸葛亮是一个深谋远虑,从不会轻易冒险的人,想必定有埋伏,于是经过一番考虑之后,他果断退兵。诸葛亮正是抓住了司马懿敏感多疑这一点才化险为夷。我想,也只有诸葛亮才有这个智慧和胆识了吧!

  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更是知恩图报。他为报刘备的知遇之恩,尽心尽力地协助刘备打下蜀国江山,辅佐阿斗刘禅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正如他在《出师表》中所说“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生前大事小事尽心尽力,就连死后还能“死诸葛吓死活仲达”。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名著人物诸葛亮,一个智慧与忠义的代表,值得我们学*和传颂!

  张一片风帆,摇曳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久久沉醉于你的世界,感受你的英雄气魄,如痴如醉。

  你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在抗元的过程中,宋军战败,宋恭帝投降后你却没有投降,始终坚持君降臣不降。后来,由于你兵败被囚,元朝利用宋恭帝去劝你投降,你还是不从。在你看来,宋恭帝是君主,因不幸而失去国家,值得同情。但当此时社稷为重君为轻。你决不以忠君的行为去改变对忠于国家的信念。你那种爱国的情怀和坚定不移的信念,让我敬佩不已。你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我心中亘古不变的芳华。

  金陵驿里“从今却别江南路,化作啼鸣带血归”表现了你对祖国的热爱和永离故土的沉痛,你月夜不忘的不是你自己的生死,而是国家遭受侵略,亡国的耻辱和对敌人的痛恨。零丁洋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你用生命和热血谱写的诗篇。你回顾了个人努力奋斗,为收复山河故土驰骋沙场的艰难历程。国家面对灭亡的悲惨现实和自己身陷牢狱之苦的不幸。这句诗充分表达了你死而无憾,死留英名的心迹。这便是你做人准则的最好的自白,也是你崇高人格的光辉写照。酹江月“伴人不寐,秦淮应是孤月”渗透这你抗元失败而产生沉痛悲愤和无限感慨,表现你至死不屈的民族气节。表达你对故国的忠心和对再振雄风的期待,饱含着你一股气冲云霄的爱国激情。

  站在历史的彼岸,悄然间,脑海中浮现出你――文天祥,英雄般得气魄,在我心中,定格。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从小到大,我读了许多书,在书中我认识了许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有乐观可爱的金玲,有顽皮善良的桑桑,还有积极乐观的安妮……而我还是对《闪闪的红星》中的主人公潘冬子情有独钟。

  我之所以喜欢潘冬子,是因为他身上,具有很多可贵的品质。有一次,全村的穷苦百姓都没有米吃,沈老板却囤满粮仓,想等到涨价后再卖。潘冬子望着饥肠辘辘的老百姓,就告诉了老百姓们实情,并帮助老百姓们都吃到了米。

  潘冬子不仅乐于助人,还顽强斗争。他自己一人走去延安,半路上饿得走不动路。一个地主的儿子看见了冬子,看见他十分可怜,便叫他“臭要饭的!”,并且还让冬子叫他声“爸爸”就会有东西吃。冬子心里直冒火,压住气儿不肯说话。地主的儿子硬是把吃的扔在了冬子面前。冬子便飞起一脚把那吃的`踢了出去,还在地主儿子的脸上扇了两个巴掌。潘冬子明知道地主的儿子是不能惹的,可还一脚踢走了食物,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地主儿子把他当狗一样看待,他毅然奋起反抗,狠狠地揍了地主儿子一顿。面对剥削阶级的压迫,冬子没有退缩,而是从容面对,勇敢反击。如换作我,我肯定会觉得有东西吃就行了,而且地主是不可惹的。潘冬子这种不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不管遭受怎样的挫折,经历多少苦难,潘冬子都无所畏惧,坚持斗争,这应该是我喜欢他的最大的理由吧!

  想必每个人都会有自我喜欢的人物形象,比如有人欢喜《魔丸降世》里的哪吒,有人喜欢《猫和老鼠》里的杰克,有人喜欢《西游记》里的孙大圣,有人喜欢……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白浅了。

  这部电视的收视率那是相当的高啊,连我们班的`同学都没有不明白的。一提到白浅,人们自然就是想起九尾白狐。没错,白浅就是出自传说中的九尾白狐一族,是青丘的帝姬。她容貌倾城,美若天仙,是四海八荒第一绝色,再加上身份尊贵,被大家尊称为姑姑。这些妥妥地成为我们女孩子幻想的对象啦呀!

  当然我喜欢她,不只是因为她的美貌,我可没有那么肤浅,而是因为她有恩必报。一开始白浅假扮成男儿身向墨渊上神求学,之后她的师父为了救她死了,白浅为了报答恩师便把师父的仙体偷偷带回青丘,以心头血滋养了仙体万年,以保师父仙体永远不腐。她每日忍受刀割之苦,甚至差点为此送命,这种知恩图报的性格我喜欢!

  除了人美心美知恩图报外,她还敢爱敢恨。在仙界,白浅为了天下苍生封印鬼帝擎苍,却被擎苍法力反斥封印了记忆,打入凡间,变成了凡人素素。有一天,素素救了天帝之孙夜华,两人相处后互生好感,对着东荒大泽发誓永不相负,可是素素被情敌陷害,被夜华挖去了双眼,素素变得心灰意冷跳下了诛仙台,从此与心爱的人两不相欠。即使丢失了记忆,骨子里却仍然桀骜不驯,敢爱敢恨,这样的女子谁不想做?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有没有产生喜欢上白浅的共鸣?如果有,欢迎随时来找我探讨交流哦!

  孙悟空自从获得了斗战胜佛的称号后,天天笑嘻嘻的。有一天,他想:我在这里整天过得开开心心的,还不知道猴儿们怎么样?于是,孙悟空让猪八戒写了张请假条给佛祖,自己翻了个跟头来到了花果山。

  一到花果山,孙悟空发现此时花果山非比当初。漫山遍野都是一个个树桩,几乎看不到一棵树,一丛草,一束花,到处露出狰狞的石头。孙悟空顿时傻了眼,他简直不敢相信,这1600天里,花果山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孙悟空来水帘洞,发现水帘洞的水已干涸了。他一进去,见不到一只猴子。孙悟空四处寻找,高声的叫着:“猴儿们,猴儿们…………”阴深深的洞里只有一阵阵凉风,听不到一只猴子的回答。过来一会儿,传来一阵**声,孙悟空顺着声音的源头寻去,只见到一只被打伤的猴子。悟空低声询问那只猴子怎么回事?那只猴子用最后一口气:“大王,不瞒你说,树木被人类砍了,同伴们也被人类打死了,只剩下我一只了,昨天也被人类用枪打伤了,现在我也要死了。”语音刚落,那只猴子口吐鲜血,升天了。

  孙悟空很伤心,整天以泪洗面了一个星期。他顿时醒悟,想要人们在最后一刻醒悟。于是,孙悟空写了一篇十页整的论文,上面写着人们怎么破坏坏境,破坏环境的害处有多大,怎样去好好保护环境……长篇大论上密密麻麻的字写的工工整整。论文以发表,孙悟空的人气顿时增加十倍,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邀请他讲座,一次奖金就高达5千万元。孙悟空一下子成为了世界的首富,他拿着得来的钱全部用于环境事业。

  自从这以后,人类开始注意环保,树木多了茂盛了,动物也多了,河水也清澈了。孙悟空欣慰的笑了。

  萧峰,是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的主角之一。他侠义仗气,是一位大英雄。为什么说萧峰侠义仗气呢?下面我用一件事例证明。

  那时,萧峰还是丐帮帮主。有一天,四个丐帮长老却带着不少丐帮弟子挑起了一场内乱,要将萧峰赶下帮主之位。萧峰不慌不忙,一边派人找援兵,一边却慢条斯理地给段誉(萧峰义结金兰的兄弟)一一引荐四位长老,其实就是在拖延时间。没等乔峰说完,就有大批援兵赶来,把叛徒们都绑了起来,一场内乱便这么兵不血刃地*息了。

  按照帮规,叛乱之人罪当处死,但如果罪人选择自己了断,那么还能保住死后的名声。眼见执法弟子摆出一排明晃晃的短刀,一位姓奚的长老便率先表示,自己选择自尽。

  奚长老内功深厚,一使劲崩开了绑手的牛筋,伸手就去拿短刀。谁知一股内力突然袭来,将奚长老的手拦在半空。接着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将短刀拔起,正是萧峰出手阻拦。奚长老面无人色,以为萧峰恨他入骨,想亲手杀他,叹息一声,只等乔峰动手。

  可奚长老没等来杀自己的一刀,却见那把短刀已插在萧峰肩头,鲜血四溅。萧峰怎么会插伤自己呢?原来,丐帮有一个规矩,就是帮主如果想饶恕罪人,就得自插一刀。这么多年以来,从未见过哪位帮主愿意自己流血,换叛徒活命的。

  在场众人都惊得目瞪口呆,只听乔峰慢慢历数四大长老的功绩,桩桩件件分毫不差,大家这才发现,这豪放不羁的汉子,居然如此细致,每个人的功绩都铭记于心。

  这就是我喜欢萧峰的原因。

  早已发芽的柳条在春风中尽情的摇曳,轻柔的发丝也舞动着,一片粉嘟嘟的花瓣带着一缕清香,不知从何而来,又要往哪里去,思绪被带到了那片山林之中。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8)

——人物形象描写作文实用10份

  我的妈妈很勤劳。她每天5点多起床,就开始做饭,妈妈每天变着花样给我们做饭,她都做过很多种汤:鸡蛋水、小米南瓜汤、莲子粥、豆浆、玉米仁汤……妈妈为了让我们吃得更香、更营养,还给我们炒了许多菜。

  妈妈还在做早饭时的空闲,还给我们洗衣服,一洗就是一个多小时。每天妈妈洗完衣服就直不起腰了,我家有全自动洗衣机,可是妈妈还用手洗,我很不明白,就问妈妈,妈妈说:“有些衣服不能用洗衣机洗,还有些衣服洗衣机洗得不干净,只能用手洗。”

  妈妈还扫地、拖地、抹桌子,整理房间,每天都忙个不停。每次放学回家,妈妈一进家就先换上干家务的衣服,洗洗手就开始在厨房里忙碌了。吃过饭后,妈妈还得给我检查作业,还陪我读书。等我睡着了,妈妈继续干家务,有时还要加班工作,12点多还没睡觉,妈妈真辛苦呀!

  妈妈每天真的很勤劳,也很辛苦。我爱我的妈妈,我也要做一个勤劳的孩子,多帮妈妈干家务,让妈妈能多休息一会儿。

  书籍是一把打开生活大门的钥匙,有了这把钥匙,我们就能读懂生活。

  最*,我读完了一本令人牵肠挂肚的书――《小公子》,我深深地喜欢上了书中的主角夏特利。

  夏特利是一个善良、懂得感恩的孩子,在得知自己是伯爵的继承人,并可以得到很多财产时,夏特利第一时间不是想着为自己买什么,而是无私地把它们捐给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我真佩服夏特利这一点,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都娇生惯养,只会一味索取,就像一只贪婪的蚂蟥吸附在父母身上。我们一定要像夏特利一样,做一个善良、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夏特利不但善良、懂得感恩,还是一个极其有涵养的人。七岁的时候,他去参加一个典礼,靠自己银铃般的声音和优雅的举止,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欢心,还为让人厌恶的冷酷的老伯爵争回了一些颜面,从而让这位多年未笑的老伯爵变得温和、友好起来。

  夏特利,你真是我学*的榜样!

  我最熟悉的人就是亲爱的妈妈。我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她有一头黑黑的短发,高高的鼻子上挂着一副红红的眼镜,皮肤黑黑的,真像非洲人。

  妈妈很勤劳,每天起早贪黑。没等云雀开口歌唱黎明,就已经起床了。她每天干的事情多着呢,比如:烧早餐、教书、买菜、烧菜、洗衣服……

  最让我难忘的就是那次烧的鱼面了!那天清晨六点,妈妈就已经起床了,她要给我和爸爸烧我最喜欢的鱼面。她先把冰箱打开,拿出鱼放到微波炉里热一下,再把面放到水已烧开的锅里,水泡会慢慢上升,所以妈妈就要锅盖开一下,然后用筷子在锅里搅拌一下。这样水就不会满出来了,这个动作她做了差不多到十来次,面就烧好了。

  就在这时,我起床了。我问妈妈今天早餐吃什么?妈妈说:“今天,我们吃鱼面,宝贝。”妈妈端来了鱼面,我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完早餐,我和妈妈分头去自己的学校上课了!

  妈妈这么勤劳是值得的,因为我长大了,一定会报答她的!

  今天上课时,郑老师拿了四个塑料杯,有两个装了水,两个没装水,还让我们猜一猜,他要准备干什么?这下,教室里可热闹了,有的猜要做实验,有的猜郑老师用杯子里的水加入颜料画画,还有的猜用杯子里的水做冰雕,我猜郑老师可能是想变个魔术吧,结果,谁也没猜到,原来老师要我们用一根吸管把水从有水的杯子里吸到没水的杯子里,举行一场擂台赛,看谁吸得多,谁就赢了。

  比赛开始了,首先由胡琴宇和周凯宣比赛。胡琴宇拼命地吸,周凯宣也不甘示弱,可也许是周凯宣的方法不对,他很明显地败下阵来。下一位比赛的同学就是我了,我很奇怪,他们俩为什么同样是吸,而且周凯宣看上去还比胡琴宇吸得快,但赢的怎么会是胡琴宇呢?我仔细一看,发现周凯宣的两个杯子距离比较远,而胡琴宇的两个杯子却紧挨着。于是我自作聪明地想,这回我一定能获胜的。

  等到我上场时,心里特别高兴,仿佛胜利在向我招手,可不知怎么回事,我还是输了,我奇怪了,胡琴宇是怎么得到二连胜的呢?我又是怎么输的呢?我们的方法差不多,我还是用吸管的外面吸的,那样容易吸水,怎么还会输呢?接着,焦阳也败了。我哪想到,胡琴宇的方法比我们的更科学,原来她用手指堵住了吸管上面,水失去了引力,就不会落下来了。可是我们却都没想到,怪不得她能打败我们呢。

  哎!一失足成千古恨呀!如果下次还有这样的比赛,我一定要多动脑筋,想出更好的办法取得胜利。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中等个子,圆圆的脸,弯弯的眉毛,留着齐耳的短发。妈妈爱笑,一笑起来眼睛像月牙一样,非常可爱。

  妈妈每天很辛苦。清晨当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妈妈就悄悄地起床,为我准备美味的早餐。不论刮风下雨,妈妈都准时的接送我上学、放学。妈妈在学*上对我要求很严格,给我检查作业的时候很细心。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她总是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完全明白为止。

  妈妈非常爱我。有一次,我生病了。妈妈日夜陪在我身边,给我量体温,为我吃药。睡觉的时候,妈妈轻轻地拍着我,边拍边给我讲故事。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中,我很快就睡着了。

  妈妈的爱像温暖阳光,让我在爱的阳光下自由快乐的成长。我爱我的妈妈!

  这是一个*凡再不能*凡的称号。也许你们常常在大街看到他们,会发出疑问;“他们不觉否认脏吗?”你们错了。正是因为他们,我们的城市才会那么美丽,这是我亲眼看到的一个故事。

  在一个细雨蒙蒙的早晨,这是一个下雨天,心情真是怀及了,雨越下越大。我想看看路上有多少人,便走到了阳台,突然眼前一亮。一个男子穿着雨披,在大雨中,拿着大铲子在大垃圾桶里,一铲一铲地把垃圾放在垃圾桶里。这是一i个漫长的6分钟,他似乎很累,后来他带上一头盔,骑上垃圾车走了。我心里怦然一震我们安居乐业,他们却在辛辛苦苦工作,挡在大街上的时候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清洁工人总是冒着汗。当早上4・5点的时候,他们骑着垃圾车。在大马路上扫。

  同学们,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来美化环境,我们人与人之间是*等的,只不过身境不同。

  同学们,加油吧!清洁工人的职位是崇高的,他们默默奉献。因是他们,我们城市才会更加美丽。

  我的妈妈高个子,一头乌黑乌黑的卷发,*滑的额头上有几条水波一样的细纹,在月牙般的眉毛的映衬下,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红通通的嘴唇,妈妈的裙子非常漂亮,简直是我心目中的武林第一美人。

  我的妈妈有一双巧手,她织的毛衣可漂亮了!我的毛衣都是她织的,妈妈会织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猫”,妈妈织的“小猫”栩栩如生,可爱极了!我穿着妈妈织的毛衣,大家都夸奖:“哇,你的衣服好漂亮!”我心里觉得很高兴。

  我的妈妈可会做菜了!我喜欢的食物和菜式妈妈都会记得清清楚楚,常常轮着给我买、为我做,我吃着妈妈亲手做的菜,心里感觉甜蜜蜜的,真好吃

  妈妈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她会为我的一点退步忧心忧心忡忡,更会为我的一点进步而高兴不已。我爱我最勤劳的妈妈,我要好好学*,为报答妈妈对我的养育之恩。

  大马路上有一位保护环境的卫士,那就是清洁工。每天早晨,在大家都在熟睡时,就会有一位穿着一身干净的黄马夹,拉着垃圾车,在大马路上,静静的扫着地的他们。每当早晨过后都会有一个崭新的城市来迎接我们。

  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蒋家琪,一起去水上公园玩,我把一盒喝完的牛奶盒扔在了地上,这时有一个温和的声音向我传过来:“小朋友,可不要乱扔垃圾哦!”说着弯下腰把牛奶捡了起来,扔进了垃圾箱,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一个人出去玩,回来时却发现钥匙没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正在我万分着急的时候,一个声音在问:“孩子,你是不是丢了一束钥匙啊?”说着,一位清洁工阿姨从身后拿出一束钥匙,我接过钥匙,开了门,正想去道谢,但却发现那位清洁工阿姨已经走远了。

  我佩服清洁工,伟大的清洁工。

  我有一个勤劳的妈妈,妈妈今年三十六岁了。

  妈妈长着鹅蛋型的脸蛋,她有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妈妈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每当她笑时,就会露出两排既洁白又整齐的牙齿。

  我的妈妈很勤劳,每天下班一进门,就忙开了。她先烧饭,再喂小妹妹,接着洗碗,妈妈还一边洗碗,一边对我说:“做快点,我马上来检查”。妈妈检查完作业就给小妹妹洗脸、洗脚,然后做些其他家务,每天忙到很晚才睡觉。无意间我发现妈妈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了,看着妈妈为我和妹妹这么辛苦,我心里很感慨,忍不住对妈妈说:“妈妈,您辛苦了!我以后一定会帮您多分担点家务,让你的付出得到更大的回报。”妈妈摸着我的头,笑眯眯地说:“只要你们过得好,妈妈就开心了。”

  这就是我的好妈妈,你们认识了吗?

  “消防队员”一听到这个名字,你一定会竖起大拇指,他们火里进火里出,面对这么危险的环境都能奋不顾身地冲进去救人,难道你不钦佩他们吗?

  我第一次看到消防队员舍己救人是在电视上。一座高楼浓烟滚滚,被熊熊火苗包围着,消防队员紧张地抡着高压水枪灭火。这时,一个男人着急地喊着:“里面还有人!”一个年轻的消防队员听了飞奔过去,冲进火海,勇敢地撞开了门,旁边的人们都一个个焦急地等待着,谁也没说话。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直到消防员把人救出来,我才松了口气。

  从此,消防队员成了我的偶像,他们是勇敢的化身,他们这种舍己为人的行为使我十分钦佩,消防队员成了我最钦佩的人!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9)

——描写人物形象的作文400字合集5篇

  我是一个活泼的女孩。我扎着精神的马尾辫,圆圆的脸蛋,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黑宝石似的大眼睛。塌塌的鼻子下有一张红润而又小巧的嘴巴,笑起来,像月牙儿一样。

  我很马虎。记得有一次数学小测试上的竖式本来写的是42/7=6结果一不小心我写成了40/7的得数,最终我考了一个99分,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改正这个坏*惯。

  我最喜欢看书了。每次我周末作业写完了我就去我的房间看书,记得有一次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午饭都没吃,妈妈叫我,我才去吃饭。

  这就是活泼可爱的我。

  老人,在许多人的眼里已经不再重要,甚至成为了负担。在他们眼里老人是曾经盛

  开的花朵,现在已经凋零,曾经茂盛的大树,现在已经落叶。可老人是不会凋零,不会落叶的!他们虽然老了,却还为社会做着无私的贡献。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有一对老夫妇,家里很穷,膝下无儿无女。两个人都在一家饭店打工,每天从7点干到20点,工钱加到一起不过25元钱,日子虽然清苦,却也怡然自得,还乐于助人。然而,一个偶然的事情改变了他们的一切。一天,夫妇二人在上班的路上,在小溪里看到了一个竹篮,竹篮里竟然是一个可爱的小婴儿。夫妇二人知道这个孩子一定是被狠心的爹娘抛弃的,看着这个孩子夫妇二人不知所措。如果抚养这个孩子将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贫穷,而他们却不忍看到这个无辜的孩子冻死或饿死在这里,他们的心里矛盾极了,最终慈悲心战胜了自己。他们抱起了孩子决定抚养她。在夫妇二人的精心照料下,孩子一天天的>长大了,夫妇二人为了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献过血,延长了工作时间,省吃俭用??为孩子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许多年后,丈夫瘦弱多了,白发苍苍。妻子因为过渡的劳累营养不良身患重病。临死之前妻子问丈夫:“你后悔我们做得这件事吗?”“不后悔!因为我们过得>幸福!”丈夫坚定的回答,听完丈夫的话妻子的脸上露出一片灿烂的笑容便与世长辞了,多么好的老人呀!她的一生艰辛、*凡,却是伟大的。孩子没有辜负他们的希望,考上了重点大学,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才。神州大地有多少这样可敬可爱的老人,他们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正是有了这些*凡的老人,世界才变得生机盎然。 啊,老人!你们年轻时奋不顾身、英勇作战、无私奉献、忘我工作,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你们老了却还在尽你们的最大努力来支持、帮助、呵护我们。啊,老人!你们好像春天的和风一样>温暖,夏天的阳光一样灿烂,>秋天的枫叶一样火红,冬天的雪花一样纯洁。老人!永不熄灭的火焰!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不尊敬老人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不尊敬老人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国家。老人不是累赘,而是一个聚宝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尊重老人吧!

  她爱画马,为人也不错,我们常称她为“徐悲鸿”。她是我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向她请教一道数学题,她说了句“我看看”便一把接过我手中记录着题目的纸,仔细地看起来。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竟说了一句:“你不会是要抄答案吧?”她脸上的微笑顿时没了踪影,有的只是满脸的愤怒,对我吼了一句:“你才抄答案呢!”把手中的纸扔给我,气愤地走了。我呆住了,心想:完了,我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他可是最讨厌别人怀疑她的,唉,只能去道歉了。

  我刚向她走去,忽然又停下来了,犹豫不决,万一她不理我怎么办,万一她反而来说我让我难堪怎么办唉,说吧,怕她不理我;不说吧,肯定会失去这个好朋友可悲呀!不管了,拼了,反正不说,会失去这个好朋友,去说,说不定还有机会。

  我慢慢走向她,低着头,用像蚊子一样微弱的声音对她说:“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结果她满脸疑惑地说:“哈?你在说什么?哦,没关系的,我们还是好朋友吗?”我抬起头,看着她一头乌黑亮丽的卷发,一双大大的眼睛上有着一副暗红色的眼镜,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轻轻点了点头,我如释重负。

  这件事使我们的友谊更真挚了,我也懂得了要宽容他人。

  我的`老师郭老师,他今年虽然已经五十几岁了,但他的心还是像二十几,三十几。老师他不像别的老师那么年轻,已经满头白发了,满脸皱纹的脸上带着一副黑色镜框眼镜,*时对我们十分和蔼,让我们都喜欢了上他的课。

  刚开始,我还是个害羞的女孩,但自从郭老师教了我之后,我发现我越来越勇于发言。老师不但十分关心我们的学*十分在意,还对我们的生活十分关怀。

  记得有一次,上课时,我的肚子突然疼了起来,熬了一会儿,郭老师发现我不对劲儿,急切的问我:“你怎么样啦,有事吗?要打电话给家长送你到医院看看?”“老师,我,我肚子好疼,可是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我说。老师听了,让同学们写《*字册》,用自己的杯子给我倒了点热水,还带我去医院检查。

  还有一次放学,妈妈因为临时要去舅舅家看望舅妈,让我自己坐公交车回去,不幸的是,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也没带伞,离车站有一段路程,老师见我一个人傻傻的站在那,边走来问我:“咦?你怎么还没回家?”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老师原因,老师就让我坐他的车送我回家,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你的恩情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要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就非薛宝钗莫属了,她出自文学书籍《红楼梦》,她虽然出身优越,端正大方,但是非常善解人意,心胸宽大,通晓人情世故。

  说她善解人意,有一回,薛母说自己的儿子薛蟠无恶不做,还娶了一个恶媳妇,让她十分头疼,宝钗就逗薛母开心,让她心情好了一大半。

  她不仅善解人意而且心胸宽大。有一回,宝钗得知黛玉生了重病,自发从薜家准备燕窝送给黛玉,每日都会送,还经常来潇湘馆看望黛玉,每回都会带各种营养品。不在乎黛玉之前对自己的针对,让黛玉身体好了一大半,她们俩也因此成了朋友。宝钗知道黛玉心眼小,会处处让着黛玉,因些深受大家的喜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物,你们有没有也喜欢上她呢?


我喜欢的人物形象优秀作文400字 (菁华3篇)(扩展10)

——李广人物形象分析实用五份

  公元前166年,匈奴大举入侵萧关,李广曾随皇帝出行,冲锋陷阵抵御敌寇,深得文帝赏识。文帝曾言:“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候岂足道哉!”在文帝看来,若生在高祖时代,李广当个万户候不在话下,可事实是:李广难封。

  这就不免有些奇怪了,一个才气无双、能搏虎射石的将才怎么就终未封侯却含恨而死了呢?细观史书,便可瞧出些端倪。

  文帝文治,景帝倡和,直至武帝,汉军才能酣畅淋漓地与匈奴打几场。可是汉军的作战策略经年不变,长久下来连匈奴人也能估摸到几分,若想打几个漂亮的胜仗,靠蛮力是不行的。可要命的是,一腔热血的李广仍是囿于俗招,没有多少变通。与整日草场驰骋、与马为伍的匈奴军队硬碰硬,结果可想而知。若有当年上郡追击匈奴射雕人偶遇敌军数千骑兵之时的机敏,有当年下马解鞍骗得匈奴兵撤走时的冷静沉着,又怎至于接连失利,履战败北?

  自恃勇猛不知变通,这是其一。其二,性格所致,李广的性格算不上轻狂,也算不上放旷,有种武夫的倔劲,越老越倔。虽两鬓斑白,仍再三请求随卫青、霍去病跨大漠远征匈奴本部。经不起请求,武帝同意他出任前将军,可这一去,有去无回。顾其年老,大将军卫青命令李广与右将军队伍合并从东路出击,可李广不干,先是要求改调令,后满心恼怒地带兵出发,因迷路导致计划落空,回到军中以自刎谢罪。迷路并没有错,可试问——一个恼怒的将军能对寻路抱有多大的认真?一个临死仍怪天意却从未发现自己不是的人竟也值得老少,不论识与不识都为此落泪吗?将失败归咎于天意,便是其三。

  李广如此认为,后世亦如此认为。王维就曾言:“卫青不败由天幸,李广无缘身数奇。”可是打仗靠的是实力,有没有运气是次要的,有没有胆谋才是重中之重。后世文人多以李广自喻,这真是大错特错。李广之所以难封,其四,便是无才。

  对此惟有少数人看得最清,黄淳耀便是其中之一。他说:“李广非大将之才,行无部伍,人人自便,此以逐利乘便可也,遇大敌则覆矣。”王夫之也说:“获誉于士大夫之口,感动于流俗文。”什么“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什么“惜哉名将,天下无双”,如果武帝时代汉军里全是这般才能的将领,还谈什么横扫匈奴一雪前耻,还说什么治世千秋大汉煌煌。

  李广难封,是史实,也是事实。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句唐边塞诗人王昌龄著名的《出塞》,曾被后人广为传颂。汉唐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盛世,经济繁荣、政治清明,但同时长期被边塞不断的骚乱困扰。因此,唐诗里总有很多来自汉朝尤其是西汉的典故。其中,王昌龄这句出塞里的龙城飞将,指的就是西汉时三朝老臣——李广。

  据《史记?李将军列传》记载,李将军广者,陇西成纪人,在今天应该是甘肃天水秦安人。李广的祖先叫李信,战国时秦国将领,曾取得过追获燕太子丹的赫赫战功。而李广家世代也精于弓箭射术。《史记?李将军列传》记载: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也就是说,李广的一箭力道之大射进了石头!其历经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三朝,多次出击匈奴,战功赫赫。至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随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出击匈奴,迷失道路,遭卫青长史(相当于专门负责文字的秘书)簿责而自杀!年六十有余。

  孝文帝十四年,匈奴入萧关(今宁夏固原东南),李广以良家子的身份从戎,用弓箭射杀俘虏众多来敌,被拜为中郎将;汉景帝时,曾领数百骑远去数十里拒匈奴数千骑,射杀匈奴一白马将,*安归营,先后做过上郡、陇西、北地、雁门、云中太守;汉武帝时,李广曾随卫青、霍去病四次出击匈奴,也可谓是战功卓著。但就是这样一位三朝老臣,却一直没有被封侯,临死前最大的官职也不过是郎中令,这才有初唐四杰之王勃《滕王阁序》里“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万世喟叹。

  李广作为“广在郡,匈奴号曰‘汉飞将军’,避之,数岁不入界”(《汉书?李广苏建传》)的一代名将,何以终生不得封侯,个人认为原因有二:

  一、生不逢时。自古时势造英雄,李广成名于汉文、景之时,而此时,大汉朝对匈奴的政策主要是以“和”为主,无论是汉文帝还是汉景帝,在位时都曾数次与匈奴和亲,原因不外乎就是国力贫弱,汉朝根本无法与强壮的匈奴的相抗衡。冷兵器时代,骑兵是决定胜负的中坚力量,匈奴居草原而兴兵,自由得天独厚的优势,汉高祖刘邦携定江山之势尚有“白登之围”,何况文景之帝。固如果此时汉文帝或者是汉景帝封李广为侯,那就标志着汉朝对匈奴的政策是以战为主,那匈奴必定侵扰不断。这一点,汉文帝心中十分了然,《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文帝曰:“惜广不逢时,令当高祖世,万户侯岂足道哉!”。也就是说,假如李广生在汉高祖刘邦之时,封万户侯都不在话下!

  二、悲剧命运。李广开始显出自己的才能,声名鹊起是在汉景帝之时。当时,李广被授骑郎将,“七国之乱”的时候,跟随太尉周亚夫大战昌邑,开始被人关注。但此时发生的一件事,令汉景帝对李广心生戒备。

  汉景帝有个亲弟弟,梁孝王刘武,也是窦太后所生。汉景帝即位,还没立太子的时候,曾对刘武说过千秋万岁之后,传位给梁王。梁王虽然嘴上辞谢,心中却是十分高兴,窦太后也是支持的,再加上七国之乱,梁王*叛有功,“得赐天子旌旗,从千乘万骑”(《汉书?文三王传》),最好的时候,他和汉景帝晚上同睡一张床,外出同乘一辆车。

  后来,汉景帝先立自己的长子,栗姬的儿子为太子,又废掉,窦太后的心里想让梁王刘武为继承皇位者,遭到了众大臣的反对。之后,汉景帝立胶东王,也就是后来的汉武帝刘彻为太子,这等于是断送了梁王的皇上梦,梁王怨恨当时反对他继承皇位的大臣,派自己的手下去刺杀,被擒。汉景帝心里已经猜疑是梁王所为,后来审问刺客果然是梁王派来的,心下十分愤怒,虽然窦太后求情没有杀梁王,汉景帝还是越来越疏远梁王,最后梁王郁郁而死。

  这位梁王,在李广刚刚声名鹊起的时候,私下授了李广一枚将军大印,李广没有接受还给了梁王刘武,但就因为这件事,李广*“七国之乱”的功劳没有了,赏赐也没有了。甚至有人建言汉景帝,李广的才能天下无双,如果他背叛了汉朝投降匈奴,没有人是他的对手,还是杀了他算了!汉景帝没有听,仍然授李广上郡太守,但汉景帝对李广有提防之心那是再所难免的,说不准再出个什么王,笼络了李广,来反他的话,何人能抵挡李广?所以,汉景帝在位时,李广先后做过陇西、北地、雁门、云中的太守,就是没有封侯。

  汉武帝的即位,原本对李广来说是个重大的转折,此时的汉朝经过文景之治,国力已是日益强盛,尽管也有外戚干政的弊病,但毕竟已不能和汉文帝、汉景帝时同日而语。再加上汉景帝已死,梁王刘武也早就魂归九泉了,那段过节也早就没人再去追究了。

  当汉武帝初登大宝之时,众大臣都赞李广是名将,于是汉武帝封李广为未央宫卫尉。这是什么意思,未央宫是汉武帝居住的地方,卫尉相当于警卫班班长,这不是多大的官,但汉武帝把自己的安全保卫交给了李广,这标志着李广得到了汉武帝的信任。貌似李广的春天要到来了,可事实是否如此呢?

  元光六年,汉武帝拜卫青为车骑将军,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公孙敖为骑将军,李广为骁骑将军,各领万骑出击匈奴。单从将名,就可以看出李广以骁骑二字显声于其他诸将军,而此时的卫青才刚刚崭露头角。但这一仗,却成就了卫青,湮没了李广,并在他身上牢牢打上了一个耻辱的符号。

  这一仗,据《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匈奴兵多,破广军,生得广。《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记载,骑将军敖亡七千骑,卫尉广为虏所得,得脱归,皆当斩,赎为庶人。也就是说李广被生擒,成了匈奴的俘虏,尽管后来抢了一匹匈奴的马逃了回来,但这在当时也是要被斩首的死罪。只有卫青在笼城杀了数百匈奴,被赐爵关内侯。

  被俘,成了李广身上永远不能抹去的烙印,这个钉子深深扎在了李广身上,也注定了李广悲剧的命运,同时也让李广失去了汉武帝的信任,尽管李广也一再出战匈奴,想斩杀单于,洗脱罪名,但汉武帝对李广却是又用又疑,封侯变成了李广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果然,元朔六年,李广再次被启用,以郎中令被拜为后将军,与公孙敖、公孙贺、赵信、苏建、李沮都归属大将军卫青指挥,师出定襄,以攻匈奴。无功。

  元狩三年,李广率四千骑与张骞率万骑从右北*出发,霍去病与公孙敖从北地出发,以攻匈奴,李广率先遇匈奴,被匈奴左贤王四万骑包围,激战数日,几乎全军覆没,但因也斩杀了相同数量的敌人,功过相抵,不予赏赐。

  元狩四年,汉武帝令卫青、霍去病各率五万骑出击匈奴,李广数次请战。汉武帝认为李广已经老了没应允,后来又拜李广为前将军,随军出征,却又暗地里给卫青下令不能让李广战单于。卫青令李广与右将军赵食其一起作为右路大军从东道前行。这让李广十分不满,他去找大将军卫青,说了一段话,大意是:我是前将军,先锋,你今天却派我跟右路大军一并从东道前行,何况我二十岁就和匈奴打仗,今天才得到一战单于的机会,我愿意当先锋,先跟单于决一死战。卫青并没有应允李广,还是命令李广和赵食其作为右路军从东路前行。在漠北,卫青摆出武刚车阵,自己率五千骑战匈奴万骑,第二日挂起了大风迷沙,人跟人根本看不见,右路的李广和赵食其迷了路,直到卫青大败匈奴后才遇到大将军卫青,这时候,仗早就打完了。

  卫青派自己的长史去问李广、赵食其迷失道路的情况,按今天的说法是写好战斗总结上报汉武帝,李广回答,都是我的错,其他的将士没有错,是我走错了路。

  回到自己的军营,李广对属下说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二十岁就和匈奴打仗,大大小小也打了七十多仗,现在幸运的是跟随大将军直接战匈奴单于,但大将军却派我走最远的东路,而且我还迷了路,真是天意!我今年六十多岁了,却连个玩笔杆子的小官都应付不了。说完这段话,李广就拔刀自杀了。死时,官职仍然还是郎中令!

  李广的死,大将军卫青追责只是一个导火索。真正的原因应该说是汉武帝的不信任、被俘的耻辱符号、封侯无望的希望破灭,这三个因素结合起来促成了李广的引颈自杀。否则,就算是卫青上书陈述了李广迷路的罪责,那也罪不当诛。卫青心里是明白这一点的,因此,当后来李广的儿子李敢因为怨恨卫青逼死了他的父亲击伤卫青之时,卫青隐瞒了这件事,从中就可以看出卫青对李广的死时心存愧疚的。

  客观来讲,自汉朝以来,几乎每一次出击匈奴李广都参与其中,他麾下才能、军职不及他的将士因为军功而被封侯的有数十人,为何偏偏他不能封侯。这一点,李广曾经问过一位叫做王朔的相面之人,是不是他生来就没有封侯的面相。此人问李广,有没有做过令自己悔恨的事。李广回答,他当陇西太守的时候,羌族经常犯乱,他诱降了八百人,后来又把这八百人杀了。王朔说,人最大的罪过莫过于杀了已经投降的人,这就是你不能封侯的理由。是否确有其事,暂且不论,我宁愿相信这更多层面上是为了给后世读史之人一个心理脱责,也是为了给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都没有封侯李广一个开脱理由。

  司马迁对李广的评价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并用“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来彰显李广的高尚品德。然*心而论,卫青、霍去病皆为万户侯,李广之战功并不逊色于二位。李广最终选择杀身以成仁,并得到班固的赞同,后李广被列为唐武成王庙六十四将,位列宋武庙七十二将之一,而我是不认同的。所谓的名节,死后追谥,那也只不过是对先死之人之后人的一个安慰罢了,而人之已死,风过沙尘,雨淋荒冢,对先死之人已是毫无用处。生前得不到的名节,身后其又何知?

  仰望星空,繁星点缀着静谧的夜空,一缕皎洁的月光射进室内,使月光下的我陷入了历史的沉思中。仰望着每一颗星,一个个伟大的历史英雄都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相信,他们都是值得我们仰慕的,因为若不是成就卓著,他们又怎么会发出深邃的光芒,穿越历史,照亮星空?

  翻开历史那古老而厚重的典籍,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飞将军李广那高大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

  据说,有一次,李广和随从回来晚了,朦朦胧胧地瞧见草丛里蹲着一只斑斓猛虎!李广立即拿出弓箭,使尽全力射了过去,竟被他射了个正着。手下的士兵见状赶忙上去捉虎。可是当他们走*看时,却惊呆了:原来中箭的不是老虎,竟是一块大石头!那只剑陷得很深,几个人想拔也拔不出来。士兵真是又惊奇又佩服。这件事逐渐的传开了,人们都说飞将军李广的剑能射穿石头。“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明寻白羽,没入石陵中。”这首诗就是文人墨客特意为这件事作得。

  通过上面这件生活小事,足可以看出李广高超的技艺,他的箭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水*。这如此高超的技艺结晶一定是刻苦的练*与辛酸的汗水换来的,俗语称“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的真谛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亦是如此,只有我们不断的辛勤工作,努力学*,才会换来那充满阳光掌声的未来。

  李广也是一位有勇有谋胆大心细的将军。有一次,他带着一百个射手不幸遇到了几千名匈奴兵,当时距离汉军的大营还有几十里,李广却泰然自若,对士兵们说:“我们就呆在原地不动,那些匈奴兵肯定以为有埋伏,一定不敢来攻击我们。”接着,李广竟下令前进,在离匈奴阵地仅仅两里地的地方停了下来,还命令士兵原地休息。果然不出所料,匈奴的将领看到李广这么少的人,见了这么多的人却一点也不害怕倒是感到很纳闷。他们远远的观察汉军的动静,不敢上来。天渐渐黑下来,匈奴兵认为汉军一定有埋伏,于是连夜全部逃回去。第二天,李广带领士兵安然回到大营。

  当面对敌多我少的情况时,一般士兵都会退缩,怯懦,乱了阵脚,但是李广却临危不惧,有勇有谋,也正是因为他的知己知彼,才使得他能够百战百胜。

  低头,闭眼,沉思,这繁星点点的夜空中的每一颗星都必然会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都必然会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闪闪发光,照亮夜空。

  李广是西汉名将,在汉武帝时是有名的将军。他多次打败侵略军,因为他行动快,忽来忽去,让人摸不着头脑,所以侵略军给他起了个外号“飞将军”。

  飞将军有一对浓浓的眉毛,形象像个倒“八”字,长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多年*武让他练就了射箭百发百中的本领。他头带头盔,身穿盔甲,英姿飒爽的骑在战马上,侵略军听到飞将军的名字时,就闻风丧胆,落荒而逃。

  李广小时候就立下了长大后保卫祖国的志向,所以他从小开始拜师学武练箭,可是箭术一直没有进步,他就找到了一位高人,拜他为师,他在学*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他闻鸡起舞,不惧寒冬腊月,盛夏酷暑,终于练成了每箭必中,箭无虚发的本领。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李广带军巡逻,路过一片树林,发现草丛中影影绰绰影蹲着一只老虎,他连忙拉弓射箭,“嗖”的一声射了出去,第二天,李广发现的不是老虎,而是一块巨石,大家拔也拔不出来,李广将军真是力大无穷啊!

  第一,李广精于骑射,作战勇敢。中石没镞表现了他的射艺精湛,在上郡遭遇战,在雁门被俘后又脱险,在右北*之战中,无一不彰显他的骑射之精湛,勇敢无畏的名将风采。

  第二,正直廉洁,为人低调,李广得到的赏赐都分给部下,终广之身,为二千石四十余年,家无余财,终不言家产事

  第三,仁爱士卒。在战场上,每遇到缺水缺粮的地方。将士不全喝过水,他就不过去,将士不全吃过饭,他就不吃饭,士兵都愿意跟随他打仗,在他的领导下都很安逸痛快。

  第四,讷口少言,与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在地上画阵势,比赛射箭

  第五,行事简便,独具一格,在出击匈奴时,他的部队没有严密的编组和队列阵势,只是选择有水草的地带驻扎,在宿地,人人可以自便,夜晚也不用打更巡夜,幕府公文簿册也很简单,和程不识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的部队也没有因此受到危险

  第六,善于观察、机智敏捷,处变不惊、指挥从容、在出兵雁门攻打匈奴里被俘,他选择装死,再瞥见旁边一少年有一匹好马,便突然跃身跳上少年的马逃走。

  在上郡遭遇战时,他让士兵解下马鞍,把马放开,随便躺卧,让匈奴兵以为他们是诱敌之兵而不敢轻易攻打

  在出兵右北*时,匈奴猛烈攻击,箭如雨下,在汉军的箭将要用尽的时候,李广命令士兵拉满弓而不发箭,自己亲自用强弩射杀对方裨将,使得对方攻势减弱,

  第七,忠心爱国,鞠躬尽瘁,他的一生大大小小和匈奴打了70多仗,年迈时仍想为国杀敌

  当然人无完人,他也有他的缺点

  斩杀霸陵尉表现了他的心胸狭窄,是个有仇必报的人,同时还有一些冲动,在听了中贵人的说辞就带着一百多骑急追射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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