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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菁华5篇)

日期:2022-10-30 00:00:0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1

  许多书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

  《**》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你的故事虽然*凡,却用一颗不*凡的的心来抚**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2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3

  很多人都喜欢读书,但每个人喜欢的书都不一样。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

  我最喜欢的书是《米小圈上学记》。书中,有很多人物。主角儿是米小圈儿,配角是姜小牙、邢铁。可米小圈不会叫他邢铁,而叫他铁头,因为他的头很硬。还有李黎是米小圈儿的死对头。有一次他们语文小测试,米小圈什么都不会。他想看李黎的卷子,可是李丽把卷子挡的严严实实的。米小圈儿的头摆来摆去还是看不到,到了交卷儿的时候,米小圈依然没有动笔。莫老师就给他以打了一个零分。就是那次他们成为了死对头。

  故事中还有许多人物,潘美多、郝静、小圈妈、小圈爸、大牛、魏老师、李黎妈等、

  我想告诉你们的是,米小圈已经四年级了。《米小圈上学记》中,有《我的同桌是卧底》,里面是这样以米小圈的语气写的。

  元旦,魏老师给他们放了三天假。放假的这三天。李黎每天都来帮我补*功课。并对我实施了“地狱魔鬼式”学*法。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当我错一个单词,他就会弹我的头;错一道数学题,就会让我做俯卧撑;错一句古诗,就要我倒立。我的房间变成了地狱。而李黎变成了魔鬼老师。三天的时间终于过去了,今天是期末考试了,我早早的来到考场,可发现李黎没来。魏老师拿着卷子走进来,考的是数学。

  魏老师说:“李黎还没有来,再等两分钟。”

  两分钟过去了,她还是没来,魏老师就开始发卷子了。

  老师给她妈妈打了电话,她妈说她生病了来不了。

  我拿到卷子里面都是李黎帮我补*过的,我就开始做了。

  考试过去十分钟,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老师惊讶的发现竟然是李黎,李黎说:“吃点儿药,我已经没事了。”李黎回到座位上,拿起笔开始写了起来。考完我和李黎说:”谢谢你!那些题都是你帮我补*过的,我检查了两遍没有错误。”

  但李黎不说话,我就问到:“李黎你怎么不说话?”“阿嚏”——李黎打了一个大喷嚏。鼻涕、喝口水都喷了我一脸。她说道:“米小圈儿,你站在我面前干什么?你看不出来吗?”我真没有看出来,否则我早就躲到远远的了。说完我和李黎都笑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4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5

  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震撼了世人,也震撼了我。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文中讲述了老人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而在第八十五天时,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却不幸遭到一群鲨鱼的袭击,他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击退了一只又一只鲨鱼,最终拖回了一副大鱼的骨架。

  我被老人顽强的精神感动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海明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的,文中海明威把老人比作自己,把来吃大鱼的鲨鱼比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男孩就是重重磨难中的一丝希望。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战胜困难,走向胜利。

  记得老人曾在书中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

  上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说要举行一场组长比赛,看哪个组长能把自己的四人小组管理得最好,获胜者可获得"优秀组长"的称号,小组也会被评为"棒棒组"。当时我也是组长,一接到这个任务,就立刻行动起来。对于我们组来说,首先要解决交作业拖拉的坏*惯,可无论我怎样苦口婆心地讲道理,他们都当成耳旁风,听都不听。但我毫不气馁,因为我要采取措施了。我来到他们面前,压低嗓子说道:"你们就不希望我们整个小组积极向上吗?"作为组长,我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快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业,而且我还带动*时交作业最慢的王亚按时交作业,其他同学一看,都不好意思了,纷纷表示要听组长的话,为小组争光。就这样,我战胜了第一步困难。慢慢地,我和组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组终于取得了"棒棒组"的称号,我也光荣地被评为"优秀组长"。

  结合《老人与海》的故事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一定能战胜黑暗,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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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1

  与我活泼性格相反,我喜爱的书籍大多为文艺小清新的类型。

  我喜欢*慕蓉笔尖舞蹈出的《青春》,我畅游毕淑敏勾勒的《蓝色天堂》,我曾与木心并肩走在伦敦街头,在宁静的蓝天下倾听?云雀叫了一整天?。好的文章,似乎有某种难舍的牵挂,让我忍不住再三回望。可要说最喜欢的,当属丁立梅那?有美一朵,向晚生香?的序言了。

  不得不说,那篇序言的确带给我极大的触动,在我心中高居榜首,字字句句满满的全是丁立梅对生命的理解。序言中提到作者喜欢种水果,都是些吃剩的种子,看着那些种子为她开出一片又一片的新绿,心里会不胜欣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一同养兔子的经历。小兔子长着柔软洁白的毛,没有一根杂色,刚刚睁开的眼睛机敏地一眨一眨,为了不让狭小的笼子阻碍它的成长,我们将它放入一个大的箱子中,小兔子不停地蹦来跳去,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就这样,它一天天的长大了,稍不留神,它便从箱子中跳出,在屋子中蹦来跳去,煞是机敏。渐渐地,小白成长为大白,成了我和弟弟心中那团圣洁的温暖的火焰。

  丁立梅在序言中说道:“不要埋怨生活不优待你。你要扪心自问的是,你优待过它吗?还是请从一颗种子入手吧,爱它,珍惜它,你将收获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那里面,期待有,惊喜有,美好有。更重要的是,它让你学会执着、柔软和善待。”作者善待有梦想的洋葱头,洋葱头回馈以一长串的美如水仙的肥绿。在看似*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爱与感动浅吟低唱,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茸茸的绿里,期待生命的回响。凡来尘往中,我读着丁老师长短有致、温情婉转的文字,心里很受触动。我怀抱每天新生的太阳,问即将参加中考的自己,执着于最初的梦想、珍惜善待这不舍昼夜的日子了吗?既然种下了梦想,就用坚守浇灌希望!

  在那篇序言之前,生命之于我,无上高远;读那篇序言,我贪婪而真切的感受生命的丰富内涵。那些文字让人心涌而久不息。现在我将最喜欢的它写入我的文章,想让纸页前的你,与我一同感受生命长河里的意趣。

  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优待生命的当下,生命也定然会报我以歌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2

  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坐在硕大的落地窗前,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膝上摊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着旋律优美的轻音乐,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的时候,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让我感觉到世界的乐趣。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今天,我就要向大家介绍王巨成叔叔写的《震动》,它为我们谱写了一首爱的赞歌。

  《震动》主要讲述了一群心里有着恩怨的少年,来到深山里准备打架,不幸的是,一场大地震突然来袭,使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又被之后的余震中的大石块,砸中了腰部,而寸步难行,虽然两个少年受了重伤,但却使他们几个少年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开始和睦相处。最终,他们让俞前进去城里通风报信,救出了所有人。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震撼:是什么让他们在大地震面前团结一致?是什么让他们融化了心中的冰雪?是什么让他们互相关照?毫无疑问,是友情。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将剩下的水送给了两位受了重伤的少年;在大地震面前,他们忍受饥饿,竟去树上偷鸟蛋吃;在大地震面前,他们互帮互助。他们虽然之前有过恩怨,但患难见真情。此时,这几个少年已将以往的事情置之度外,在他们面前只有友情,只有校友,只有同学。友情让钟雷即使发热也尽心尽力地帮助黄春荣;友情让元帅绞尽脑汁地为救出大家而出谋划策;友情让俞前进带着大家的希望,去城里通风报信,并且在通往城里的路上,被毒蛇咬了一口,还永不言弃,救出了大家;友情让所有人在直升飞机经过时,尽力挥手,救出所有人。

  虽然,大地震是残酷的,但我相信,此时的所有人都是幸福的,在大地震面前,他们都露出了自己最善良的一面。他们也收获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有了友谊;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震动》。它让我明白了:友谊,是一种爱的表达,人世界间最*凡的情感,它让人感动,它抚慰人的心灵。希望大家都来阅读这本书,我相信,阅读后,你会黯然流泪,但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会选择传递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而博学的人说话。读书,能增长知识,开拓知识面,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聪明。

  读一本好书就是交了一个好朋友,这好朋友可以教给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孙漂流记》,读完了他以后,一个勇敢而聪明的探险家鲁滨孙的伟大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在那一次航海上,鲁滨孙不幸遇到了特大暴风雨,船上的伙伴们不幸丧生,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活了下来。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仅仅是磨难的开始,刚到孤岛上的几天,他万分盼望着有人恰好路过此地,把他救了上来,但几天后,他渐渐的意识到在这孤岛上,除了靠他自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他为了找到住所,在岸上寻找了一整天,找到了自己合意的栖息之处,用仅有的东西搭了一个小帐篷,为了逃避野兽和野人的攻击,之后几个月里,又砍下了许多的高大的树干,把自己的住所围起来,造了一个简易的防御工程。他这种既来之,则安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再后面,鲁滨孙靠着自己的智慧,用硬生生的土壤造出了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养了一大群羊,在残暴的食人族手里救起了一个奴隶,给他起名“星期五”。最后给自己造了两座巨大的土属“豪宅”。虽然他拥有了这一切,但是,回家,还是他最大的愿望。为了造船,鲁滨孙花费了数年心血,光是砍树就用了数月。这种勇气和顽强的毅力让人敬佩不已。

  但是由于考虑不周全,船虽然制造好了,可离海边太远,想尽办法也弄不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费了,最后在仆人“星期五”帮助下,终于离开了孤岛。

  他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个多么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数字,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做出无数件对人们来说不可能完成的事。而在我们现今,有多少人一遇到挫折,就放弃希望,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

  我的感受是: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东西很多,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一代泡在蜜罐里长大的人所欠缺的。这书让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当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需要的是足够的勇气和坚强的毅力,有了勇气、毅力,就能充分发挥智慧,才有可能战胜困难和创造奇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4

  我是一个小“书虫”,十分喜欢看书。本人家中可称“图书馆”,藏书众多,足有数千本。其中有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名叫《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说是一本小说,实际上是一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男孩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后,想回到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传达心声,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的故事。这本书中的文字单纯、清新、温暖,它教会我要懂得关爱别人、珍惜生命。

  读着《天蓝色的彼岸》,让我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令我愧疚的事。有一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小梅、小纶、小妍、小雯、小刘,还有我排队下楼散步,前面的人都走了,而却我一定要和好朋友小雯排在一起,无奈中间隔着小妍。我要小妍替我当排头,和我交换位置,她不肯。我的犟脾气来了,两个人吵了起来。吵到后来,我恼羞成怒,用力地推了她一下,差点把她推下楼梯。事后,我很不高兴,被老师教训了:“要把她推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我在纸上写下:“要是她摔坏了,才不关我的事呢!”

  想到这件事,我马上去翻出那张纸,把它撕得粉粉碎,丢进了垃圾桶里。要是当时她真摔坏了,我恐怕要被大家揍成肉泥了,我也会后悔一辈子的。我以后要做个讲道理的孩子,善待他人。

  当时,读着这本书,我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下,幸好我用手帕及时止住了这“瀑布”,否则,我又要挨骂了。这本书的魅力真强,书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温馨,可同时又很幽默有趣,竟把*时不易被感动的我也感动得潸然泪下。

  这本书告诉我,不能随随便便对别人不善良,因为今晚一躺下,也许第二天早晨就再也无法醒来。这是一本关于生与死启蒙的暖心的书,对生与死有着最贴切的解释。它使我又一次想起一件令我忏悔的事……

  “快,把这些作业做了!不做好就别吃饭!”父母命令我。我一肚子不满:每天做做做,讨厌死了,真烦!可读了这本书,我有了新的认知:他们是爱我呀,我不能乱耍脾气!

  总之,我推荐大家多看看这本书,好好领会它的寓意。这,就是我众多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5

  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6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练*、再练*。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菁华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小学生作文大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昨天,我去书店看书,一进门我就被一本书吸引了,这本书名是《木偶奇遇记》。

  我翻开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匹诺曹,他是一个神奇的木偶,他家很贫穷,但他爸爸为了让他上学把衣服都卖了,可是匹诺曹不但没上学,反而逃学,为了得到马戏团门票,把书都给卖了,他还不知道他父亲在门口挨饿挨冻呢!后来他把她的故事告诉了马戏团团长,团长同情他,就给他4个金币,结果被一只狐狸和猫看见了,他们用花言巧语骗走了那4个金币!匹诺曹伤心极了,他为了躲避爸爸的批评,他去了:“无忧国”和“玩儿国”。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玩儿国”的奇遇!因为人在那里玩上几个月后会变成驴子。然后被马戏团的人买过去,因为匹诺曹的腿摔断了,又卖给了一个渔夫,渔夫把他推到海里,正要捞上来的时候,发现他又变成了木偶。

  从此以后,匹诺曹认真学*,尊敬师长,变成一个听话的木偶。仙女看到匹诺曹折磨听话,仙女就把木偶变成了小我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不能骗人要认真学*,踏实做人,好人会有好报的,所以我要做个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菁华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菁华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黎明开始的地方》。

  这本书说了一个人照黎明开始的地方的故事,本故事说了多个哪里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作者有说:“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家乡,黎明开始的地方在大海,黎明开始的地方在远东,那个神圣的第方,黎明开始的地方在树梢,还在湖泊,在大海。”可是那里都不是黎明开始的地方,那麽黎明开始的地方到底在哪里?最总的答案是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没有的地方。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但我最爱看的是-----(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有名(天方夜谭),是啊拉伯国家的民间故事。

  这一千零一个的故事是有由来的;从前,有一个撒桑王国,国王精心治理国家,王国里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一天,国王出去打猎回宫听到一个震惊的消息。王后竟然和那些奴仆鬼会在一起。国王不信他又借出宫打猎之际一探究竟,他竟然看到了真如那些大臣所说的。

  便下了一道圣旨;每天娶一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丞相的女儿知道此事后自愿嫁给国王,到了宫里妹妹也跟去了,姐姐便给妹妹讲了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个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蚂蚁抢树叶》。让我来介绍故事的精采内容吧!

  有两只叫黑黑和黄黄的小蚂蚁,有一天在路上发现了一片树叶,黑黑说:“我想拿来当作洋伞。”黄黄却说:“不行啊!我想把它拿来当作凉*一定很舒服。”两只蚂蚁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了起来。突然,天空下起一阵大雨,黑黑急忙大叫:“黄黄,快到树叶下面来躲雨。”

  终于,雨过天晴了,两只蚂蚁就爬到树叶上欣赏彩虹。黑黑说:“如果我一直把树叶当做洋伞,就无法看见美丽的彩虹。”黄黄更不好意思的说:“如果我坚持将树叶当做凉*,我们有可能都会被淹死。”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每样东西不只有一个使用方法,我们只要将这些方法与人分享,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益处,发现更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且,我们还要尊重别人的看法,如此可以发挥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亮剑》。书中主人公叫李云龙,他懂得很多战术,抗日战争时,他是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我最喜欢他。

  我印象最深的是李云龙抗日战争打的第一仗,日本鬼子占领了一个山坡,李云龙奉命攻击。李云龙观察了地形,决定把全团的手榴弹给一营,命令他们两分钟之内必须扔完,又把全团机枪给了二营,他命令,一营手榴弹一扔完,二营马上发起进攻,其他人员全都上刺刀,准备上去白刃战。这一仗打得可好了,全歼了日本鬼子。就这一仗,让我开始喜欢他了。

  后来,**战争时期,李云龙当上了师长,又当上了军长,打了很多胜战。我喜欢李云龙,因为他是一个会用脑子打仗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菁华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菁华5篇)

  书,往往是我成长路上的玩伴。一本好书,会在我的脑海中存下了深深的记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笨女孩安琪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她说过这么三段话:第一段:就一个女人的一生而言,好性情远比好容貌重要得多。第二段:女孩子因为可爱而美丽。第三段:相对智商,我更看重情商,马小跳和安琪儿都属于情商特别高的孩子。这三段话让我明白了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这本书介绍的是笨女孩安琪儿的故事:

  安琪儿是一个小天使的名字,而拥有这美名的小女孩却是一个又丑又笨的孩子。

  她想让自己长得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有一个珍藏版的足球,上面有全国足球明星的签名,她刷洗足球时,把名字都刷掉了;马小跳帮她办了一张银行卡,她却告诉别人说密码是她的生日……

  奇怪的是,比赛做脑筋急转弯的题,安琪儿打败了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成了人们最喜爱的小天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

  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

  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

  想必大家对《上下五千年》这个名字都不陌生吧,这本*载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和成就,当你打开这本书时,整个人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亲眼目睹了古往今来发生的一切。

  这本书从*开天辟地、炎帝黄帝率领部落在中原定居开启了中华文明讲起,叙述了东周西周、春秋战国时的各国相互对抗,到秦始皇一统六国,然后经历西汉东汉、三国争霸,再到唐宋元明清的兴衰轮回,最后到辛亥革命孙中山推翻帝制,一路讲来仿佛回到了历史的长河里。

  书中记载了很多名人志士的故事,有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卧薪尝胆的勾践;三顾茅庐的刘备;医术高超的华佗;纸上谈兵的赵括;才华横益的苏轼;还有女帝武则天、才女李清照等……当然,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张飞。诸葛亮的智谋,令诸将惊叹不已,而张飞的武艺高强可从关羽口中得知:“吾弟张翼德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要是把诸葛亮的智和张飞的武艺合二为一,岂不是如虎添翼?

  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你最喜欢谁呢?那么,就赶快翻开《上下五千年》,寻找你心中的英雄豪杰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菁华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800字(精选十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d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人们在电影上看到一位将军加冕称帝时,当人们在书上看到一位老人在孤岛上的留下遗言时,我想,他们肯定会想起一个人。没错,他就是拿破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拿破仑转》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可是法国人更奇怪,他们先用拥护拿破仑;在莫斯科兵败后,便开始厌恶拿破仑;可当拿破仑兵回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法国人民又欢迎他……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宽容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练*、再练*。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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