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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日期:2022-08-13 20:40:4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

  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

  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星期六的早晨,爸爸带我去了图书馆,爸爸给我买了好多书,书的名字是《学会感恩》,《不再懒惰》,《我们可以那么勇敢》,《怀揣梦想向前冲》,《被大家点赞的我》,《好*惯比什么都重要》,《跟小气说再见》,《学*使我快乐》,《遇到困难不退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一共十本书。这十本书的作者是章月珍。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学会感恩和做一个有孝心的人。学会感恩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小学生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从感恩父母开始,学会感恩身边的人和事,进而感恩整个世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首先要懂得感恩,感恩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比如黄老师教会了我写字,拼拼音,这都是我值得感恩的人。做一个有孝心的人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尊重长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养成孝敬父母的好*惯。爸爸妈妈生我养育了我,使我快乐的成长,我长大了一定要孝敬父母,我要做一个有孝心的好孩子。这两本书中让我学会了好多做人的道理,从今以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争取能给国家做一个有贡献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故事篇篇精彩。书里还有很多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心耿耿、英勇善战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抬棺上阵的庞德……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羽了。

  当我读到“这人身高足足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如同红枣,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我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这人看起来真是威武雄壮啊。他手持青龙偃月刀犹如青龙飞舞,再骑上日行千里的赤兔马,简直帅呆了,酷毙了。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刘备。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华佗取了尖刀,割开皮肉,又用小刀细细刮去骨头上的余毒。刮骨簌簌有声,关羽部下将士们都不敢正眼去看,而关羽却俨然无事一般,自顾一边下棋,一边喝酒,谈笑自若。”这是怎样的疼痛啊,简直难以想象。*时我身上哪里磕破了,我都疼得掉眼泪,哭上半天,不敢让人碰。和关羽比起来,我的那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关羽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是铮铮铁骨呀!

  《三国演义》里面的精彩故事,我百看不厌,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朋友间要相互帮助,知识就是力量,不能以貌取人……

  我喜欢《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做最棒的自己》,众所周知成为善良、有责任感的人,皆要用正能量宣传引导。

  里面讲的有《生命的四分钟》有一个动物叫海獭食量特别的大。因为每天他要消耗自己身体三分之一重量的食物,才能保证热量的需求,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海獭很忙碌,因为他们要时不时的潜到海底去寻找食物。

  可是海獭的身体有很大的缺陷、以为它的肺活量非常的小,它在海里的时间最多只有四分钟、而且它的游泳速度又慢,这对大胃王海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于是海獭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在海獭抓到食物时,它们会从海里顺便捞起来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等海獭从海底浮上来后,它们仰身朝上,浮在海面上接着将随身携带的石块放在胸脯上当砧板。然后再把那些硬壳类的食物往石块上砸、科学家证明海獭每半个小时可以扑捉54只贻贝在石块上撞击2237次。海獭为了生存付出了很多艰辛。

  不要总抱怨自身的条件差。你的某些能量越有限就能激发你的聪明才智,成为你的专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他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自私的农场主和狐狸一家追捕与反追捕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三个自私的农场主吃东西的*惯,胖子博吉斯一日三餐都要吃三只盖着厚厚水果布丁的水煮鸡,矮子邦斯吃的东西是炸面圈和弄成糊糊的让人作呕的鹅肝,瘦子比恩什么也不吃只喝苹果酒,结果瘦得像铅笔,看他们吃东西的*惯就觉得不像好人。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狐狸爸爸,因为他在面对三个卑鄙的饲养场主的时候,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战胜了三个饲养场主。饲养场主把狐狸们饿的奄奄一息,可是狐狸爸爸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地道挖到三个饲养场主的鸡舍下面,邦斯的鹅舍下面和比恩的苹果酒窖下面,挖地道的途中还遇到了獾,并和他一起去找东西吃,还有狐狸宝宝们和兔子妈妈兔子爸爸和六个小宝宝们,还有······

  从这本书我收集了很多好词佳句,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这本书很好看,大家快去书店里买呀,可别错过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非常喜欢读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哈利·波特》。

  当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时,我发现这一套书有七本,而且每一本都是那么的厚。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呢?但是当我拿起第一本开始看时,就已经被J·K罗琳笔下鲜活的人物给吸引住了。勇敢无畏的哈利,善良聪明的赫敏,幽默搞笑的罗恩,**不眨眼的伏地魔,还有那神奇的魔杖。

  从那时起我就多么希望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啊!我幻想着在我十一岁生日那一天,有一只猫头鹰带着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来到我身边。

  当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乘坐着霍格沃茨魔法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时,他激动无比,我幻想着和他一样作为一年级新生去参加激动人心的分院仪式。

  分院帽会把我分到哪里呢?勇敢的格兰芬多,坚韧诚实的赫奇帕奇,智慧的拉文克劳还是狡诈阴险的斯莱特林?

  我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希望去的学院当然是格兰芬多了!哈利、赫敏、罗恩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都是从那里毕业的。

  可别告诉我你还没有看过《哈利·波特》。如果真没有看过,那就赶快和我一起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香**巫》,女巫这个词时常让人联想到巫婆、巫师等等。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香**巫,她是一个长着绿色鼻子、爱吃香草蛋糕、爱喝香草饮料、穿着补丁裙、戴着蓝帽子、穿着长皮鞋、善良可爱的女巫。这本书是我在学校举行的图书博览会上买到的,当时我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被名字给吸引住了,香**巫是什么样的?她长得想香草吗?她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心中的一个个小问号,迫使我将它买了下来。

  大家可能认为女巫无所不能,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这个小女巫却不是无所不能的。她连一个会飞的扫帚都没有,每天三点钟就得起床,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一把会飞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菜女巫变得不同凡响起来······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珍惜时间努力学*,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有浩瀚的宇宙、发达的交通、未来的能源、便捷的通讯和各式的武器等等。

  比如,宇宙中有外星人吗?我们从很多科幻影片中常常能见到外星人,它们的样子有的可爱,有的丑陋,这些都是人们假设出来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外星人的踪影,一些见到外星人的说法也只是传说,但是科学家们并没有气馁。天文学家和生物学家坚信宇宙中还存在着其他生命。宇宙如此广阔,我们不可能是唯一的智慧生物。

  有时候跟着爸爸妈妈开车出去玩,不认识路,但是用汽车导航,轻轻松松的就可以来到目的地,这是为什么呢?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原来汽车内置的GPS天线会接收到来自卫星中的数据信息,结合存储的电子地图,汽车行驶到任何地方都能接收到卫星信号,并通过计算机控制中心在电子地图上指示车辆的具**置和移动方向,找出最佳行车路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科学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看书,我家里也有很多的书,有《窗边的小豆豆》、《探秘海洋》、《揭秘数学》、《猜猜我有多爱你》、《小狐狸买手套》等等,不过这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猜猜我有多爱你》这本书,这是一本绘本形式的书籍,通过阅读这本绘本,让我明白了我们的爸爸妈妈是有多么的爱我们,而我们的爱在父母面前永远都还差那么一点点,因为她们付出的永远比我们多的多,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校园人气王来啦》,这是我刚上小学时妈妈给我买的,让我每天学*里面的一个小故事。

  每学一个故事,故事就会教会我们一个道理。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镜子里的小花猫》,那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与人交往,要将心比心,你温柔待别人,别人也会给你善意的回报,你恶语相向,别人也难好言对你,所以,要想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就要从自己做起,学会微笑对人,礼貌说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我看过书集中,最喜欢的《鲁滨孙飘流记》,因为它给予战胜困难的勇气。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心情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现在,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欢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助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己,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己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己融在这书里了.我喜欢看书,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助他人做个桃仁喜欢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

  书籍是一对强大的翅膀,带我们环游世界。书籍,一片云海,把我们带到蓝天;书籍是让我们前进的梯子......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快乐清道夫》。

  在这本书里,作者胡戈向我们讲述了他对生活和人生的理解和感悟。他遭遇了一场车祸,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所有支离破碎的事情,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乐观而坦率地接受一切。面对人生的无常和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一个接一个地拾起幸福,从一个人生道路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转变为一个能从容面对生活的快乐清道夫。

  大多数人在面临困难时都会沮丧。例如,尽管我知道如何迎接挑战,我还是会选择懒洋洋地跑开,也许是胆怯地。然而,不管有多糟糕,面对是关键。

  正如胡哥所说: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车祸使他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但他在最真实的状态中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哥的真正原因。他的力量和乐观正是我所需要的......

  记住,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那之前,我没有少努力。每天我都在看一些数学问题,做一些更难的......但当最终结果出来时,却是“最著名的地方是孙山,而我更远离孙山。,我不禁感到有点沮丧......

  许多人天真地认为风雨过后会有阳光,一定会有阳光,所以一旦突然有雾,他们就会不停地抱怨,抱怨昏暗的天空空,抱怨风雨带来的无数苦难,抱怨天空的不公*。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验都是后天获得的,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天的恩赐,不管是雨、阳光还是雾霭。生活是如此美好,也许在经历了打击后,你会虔诚地认为太阳就要来了,但命运是不确定的,她总是会给你增添挫折,总是会给你另一个朦胧的世界。因此,即使在浓雾中,我们也必须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前几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海伦凯勒》反复读了好几遍。读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讲述的是—岁半的小海伦在生了—场重病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生活在无边的黑暗和痛苦之中。后来,因为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海伦渐渐树立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变得顽强起来。强烈的求知欲迫使她坚持不懈地努力学*,对生活的热爱促使她奋力前进。她在学*的道路上最终靠不屈不挠的精神摘取了成功的花朵,成为了人人敬佩的大学者。

  当读到小海伦遭受了生活上的不幸,成为了—个 既盲又聋的残疾人,从此,她陷入了—片黑暗时,我感到很疑惑,海伦在这种环境里是如何克服身体和心理上的障碍的呢?接着,我又迅速往下看第二部分。当读到“她不分昼夜,像—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以至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时,我被深深震憾了。她是个残疾人,居然能如此刻苦学*,而我呢,有那么好的学*条件,身体素质又良好,却不及她努力,我真感到无地自容。从“拼命”这个词中,我感受到了海伦付出的不懈努力,她是那样的渴求知识。“知识打开了海伦的眼界,增强了海伦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这句话,我又一次感受到了知识在海伦心中的重要性,是知识照亮了海伦的心灵,丰富了海伦的生活,使黑暗的生活有了蓬勃的生机,多了一些精彩。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那顽强的毅力。海伦正是因为有着这种常人无法拥有的精神才能才从人下人成为一个人上人。很快,一本书读完了。我深思了,同是人生父母养的,无论是什么条件都比她好,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她就像一面镜子,在她面前,我照出了自己身上的残疾,我与她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海伦凯勒面对灾难, 却也能坚强得活下来,如换了是我,生活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不如早点了结,可是她不同,是她用自己的斗志克服了困难,驱赶了黑暗,撑起一片生活的蓝天。即使没有眼睛.耳朵的帮助,她也能学好知识,要知道,她的学*方法要比我的难上数十倍,吃的苦,流的汗更是不计其数。海伦。凯勒是残疾人中的英雄,更是亿万所谓的正常人的学*榜样。

  今天,我身处一个先进社会,一定要努力学*,赶上时代的潮流,同时,不可缺少的是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只有在人生的道路上,历尽千辛万苦,付出不懈努力,奋力冲刺,最终才能披荆斩棘,到达胜利的顶峰。

  在文章中,也隐藏着一位英雄——沙利文老师。如果不是沙利文老师的精心培育,海伦可能也不会有如此伟大的成就。在海伦伤心沮丧时,是沙利文老师来到了她身边,教她学*知识,更重要的是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在教育海伦的过程中,沙利文老师体现出了一种耐性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沙利文老师转变了海伦的命运,让海伦走上了光明的道路。

  多少成功者背后留下的是一个个令人沉思的足迹——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多少成功者的背后不都是凝聚了一位位老师的心血吗!他们不仅把知识无私奉献给了我们,更是教给了我们受益终生的东西,怎不叫人感动!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海伦凯勒》。大家都来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最*有一本书让我难忘,名字就叫做小小流浪汉。

  讲述的是九岁的拉斯莫斯生活在西哈加孤儿院,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被人收养,但前来*的人家都不喜欢直发的男孩。为此长着一头直发的拉斯莫斯非常伤心。一天夜里,他一个人偷偷地跑出了孤儿院,变成了一个小小流浪汉,他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家。路上,拉斯莫斯结识了快乐的流浪汉奥斯卡尔,但阴差阳错,他们被卷入了一桩抢劫案之中。他们和劫匪斗智斗勇,真相最终水落石出,而拉斯莫斯莫斯也终于找到了真正爱他的养父母。

  我明白了:如果不认真学*,就是一个流浪汉,如果认真学*,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鞭策我的人生。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儿童文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我便会拿起《儿童文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月落星稀,甜梦醒来是早上。哦,早上,多美好的时光——面对灿烂的旭日,我们神清气爽,精神昂扬……

  《儿童文学》使我写作语句更加优美,思维更加敏捷。一次,同桌写春游时需用上春天的诗句,她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见此状况,我随口念到《儿童文学》中“春光,竟会这样的饱满,这样的烂漫”的诗句,同桌即刻对此大加赞赏。你说,我能不对《儿童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 (菁华5篇)

  有一本书,叫《感恩父母》,这本书让我更了解了父母对每个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深。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无论身处何地,都会有人赞美父母,歌颂父母。父母带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父母是我们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给我们遮风挡雨,可是有时候,我们就是会和父母有许多的隔阂,有时候,我们就会觉得父母并不是理解我们的。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憋了一肚子气,因为我觉得父母不理我,让我很苦恼。忽然,我发现一本孤零零躺着的书——《感恩父母》。不如先看会书吧!看完后,我的心情深深地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这本书的文字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紧凑,看了这本书,本来我心里的火气一下子消散了一大部分。或许每个孩子都会认为父母怎么就是要跟自己对着干呢?我们不知道怎么跟父母沟通,其实,父母也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的孩子沟通,他们也是在学*着怎样做父母呢!其实每一个父母都只是用自己认为的爱你的方式静静的默默地守护着你。或许父母和孩子之间最缺少的不是爱,而是如何让彼此知道我在爱着你。《感恩父母》这本书就讲述了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都是把爱隐藏在心里的。

  父母的爱是无条件的,父母的爱有时也是有点自以为是。看了这本书,我才了解,父母的爱是这样的多种多样,有时虽然我们没有感觉到。但是,它却永远都不会消失。所以,我们真的不应该仅仅因为父母的意见跟自己不一样,就沮丧,就痛苦,就质疑,就自暴自弃。这本书中有一个让我倍受感动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叛逆暴躁,使她母亲原本脆弱的心更加伤痕累累。在一天晚上,女孩跟母亲大闹一场后,觉得母亲无法理解自己,就决然地离开了家,她想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地方去。女孩甚至想,“不要回来了,我有一个不爱自己的母亲。,我有一个不懂自己的母亲。”

  可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她,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她一个人游荡在陌生的大街小巷。心里庆幸,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的约束和唠叨,终于可以过上了自己想要的自由生活。她在街上逛了半天,刚开始她觉得很兴奋,很自由。可是当她肚子饥肠辘辘时,四周的人的眼光是如此冷漠,甚至没有一个人主动跟他搭讪,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知道她到底是饿还是饱。当她走得两腿发软时,没有人招呼她坐一坐,没有人在乎她累不累,没有人在乎她到底要不要一把椅子。大街上人来人往,大家形色匆匆,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她就像空气一样可有可无。

  等到晚上时,她又冷又饿,她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时总觉得妈妈管得又多又细,*时总觉得妈妈唠唠叨叨,*时总觉得妈妈不给她自由。当身边没有人唠叨时,她才发现,原来其他的所有人都不需要她,才不会给她唠叨。只有关爱她,在乎她的人才会真正对你有要求,有期待的,有关心,也有指责,有奉献,有索取。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第二天,她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了母亲贴的寻人启事。一张白纸,附上母亲的照片,几个大字:女儿回来吧!我想你。这样的寻人启事到处贴满了。女儿顿时热泪盈眶,悔恨交加。她回到家中,抱住了母亲,从那以后,母女俩再也没闹过矛盾。

  读完这本书后,我早已是泪流满面。何尝不是呢?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最难割舍,父母爱着我们,而我们却只要替父母捶捶背,倒倒茶都会让知足的父母开心。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孩子的愿望,父母总要竭尽全力去满足,而我们又有多少人懂得父母,为父母分忧呢?

  动物之间也有如此之深的爱子深情,黄鳝在受油锅煎炸之时,鼓起腹部不让孩子受到伤害;胆小的母山羊,在羊崽受敌害袭击之时,绝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仓皇逃跑,而是会勇敢地冲上去搏杀;雄螳螂为了使后代数量更多,宁愿让雌螳螂吃下自己,以补充更多营养……连动物都如此疼爱孩子,更何况人类呢?所以,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爱,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深情。

  《感恩父母》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养育之恩大于山,爱子之情浓于海。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孝顺父母。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是书本启迪了我生活中的疑惑,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这世上如果有天堂,她也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

  是啊,书,是人类永远不会背叛的朋友;是一座永远敞开的知识宝库;是永远不会腐朽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将会成为人一生的导师。

  《朝花夕拾》就是这么一本好书。《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于1926年所作的10篇散文的汇总,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与青年时的求学经历。抒发了对亲友与师长的怀念之情,对*与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与嘲讽。

  作者鲁迅用生动地描述以及富有人物个性的细节描写,以自己的笔为武器,划破了封建守旧人士“正人君子”的面纱,也捅破了封建主义的黑暗,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带来了来自*的希望,使之成为其奋斗的目标。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鲁迅的精神,他用他的笔与意识,在多次“碰壁”以后,仍然顽强地与这些“不好惹”的“正人君子”们周旋,揭开了他们的层层面纱,鞭挞讽刺了其黑暗残忍的本质。虽然全文中并没有豪言壮语,但确写出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与忧国忧民,体现出他“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这样的决心与精神。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一个刚上了一年级几个月就被退学的孩子,居然还在想着怎么去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人在默默的思考着!即使大家都觉得小豆豆毛病很多,比如天天窜来蹦去,没有一刻安静,一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就马上凑上去,见了任何一个坑都要跳进去等等,可是她仍然在听,在思考着。”

  这就是小豆豆,长大的她是这样的:她写了日本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一本书,她是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她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的主持人,她被*,时代周刊,新闻周刊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她就是小豆豆,黑柳彻子,一个因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孩子。《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我从小到大的最爱。它教你成长,做人,拥有一颗孩子的心。书中讲述了作者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说心里话,我是羡慕小豆豆的,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特殊学校”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独到的见解。他很有耐心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呵欠;也很有创意、会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最最棒的是,他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的想法,当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说“弄完之后要放回去喔!”。这个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巴学园”佷有特色,不是像我们的学校按照课表上课,而是把今天要学的全部写在黑板上,还有重点要注意的事项,然后就在上面选自己喜欢的,如果有不会的就可以去问老师。我非常羡慕小豆豆,她上的那所学校的上课方式生动活泼,启迪思维。不止上课方式特别,而且他们的教室更加特别,他们的教室不是教学楼,而是由电车改装成的教室。他们吃饭的时候也很特别哦!他们是围成一个圈,然后,校长小林宗作就会说:“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要挑食。“小豆豆的快乐童年就是在这所巴学园度过的,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地小豆豆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她二十岁之后,妈妈才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如果当初在小豆豆还是个六岁的孩时,妈妈说:“怎么搞的?你竟然弄到要退学!我们只好再找一个学校了,如果再退一次学,就没有学校再要你了!”小豆豆一定承受不了这种教育。所以我觉得每个老师与家长都应该来读读这本书,来探索孩子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小林校长和小豆豆妈妈的这种教育方式很适合小孩子的成长,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这本书不仅让我记住了一个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校名叫"巴学园",更让我在欢笑与泪水中读到了一个孩子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是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小豆豆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的清流,洗刷我们的心。

  今天,想起小豆豆给我带来的这份恒久的感动,我一定会把它推荐给所有的人。

  每当翻开书柜,拿起那本心爱的《十万个为什么》时,就会想起那一件事,就会看见我和爸爸之间搭起的那座亲情之桥,它还是如此动作,如此美丽。那是一个春风拂面的星期天,我很开心,因为爸爸要给我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我耐心地等待了几个小时,却感觉好像等了几个世纪。我想:《十万个为什么》讲了些什么呢?爸爸回来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爸爸面前。可是,一切等待与期盼都是徒劳,爸爸竟然没有买回来。我伤心极了,痛苦极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了下来,我泪流满面地问:“爸爸,你为什么没有买《十万个为什么》回来?”爸爸抚摸着我的背,亲切地说:“爸爸忘记买了,对不起,爸爸现在就去买。”突然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大雨。爸爸不顾淋雨,又去买书,因为爸爸心里知道,他有多爱我。正巧许多书店关门了,很多书店又没货。爸爸跑到五六公里外的书店才买到一本。回来时已经变成了落汤鸡,而《十万个为什么》却不沾一点雨。

  我摸着干燥的书,似乎,我的心也湿润了。我只等待着别人的给予,却没想过别人的感受。我用手紧紧抱住爸爸,说:“谢谢!”书不仅给了我知识,还在我和爸爸之间搭了一座亲情的桥。我爱书,更爱爸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 (菁华5篇)

  我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淘气包马小跳》······

  其中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因为这本书有趣好玩,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一讲故事吧。

  在马小跳五岁那年,他爸爸马天笑开车开马小跳去奶奶家过暑假。奶奶家有条多管闲事的大黄狗,有跑的比马还快的猪,还有说话说的比鹦鹉还好的八哥,还有一只可爱的大黑猫。

  一天马小跳找不到大黑猫就问奶奶:大黑猫呢?奶奶说:“大黑猫喜欢上了隔壁的大白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不喜欢大黑猫,所以就天天把大白猫关在家里。大黑猫就天天在隔壁家外面转悠等大白猫出来。

  马小跳一天碰见了大白猫主人的儿子—小非洲,马小跳问小非洲:“你爸爸妈妈为什么不把大白猫放出来和大黑猫玩?”小非洲说:“因为爸爸妈妈说怕大白猫和大黑猫在一起生出来的孩子一黑一白的不值钱,纯白的猫才值钱,所以不让大白猫出来。”马小跳听了以后觉得的有点难过,后来他们一起想了一个办法,让小非洲假的绝食骗他的爸爸妈妈把大白猫放出和大黑猫在一起玩。经过这件事以后马小跳和小非洲成为了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

  人不能太自私,比如大白猫喜欢大黑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说白猫值钱,黑猫不值钱。这是不对的,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这就是我看了这本所领悟到的道理,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学海无涯”,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而获取知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阅读。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家的书架上汗牛充栋。在这么多的书籍中,我最喜欢其中的一本书,如今它变得又旧又薄可我对它依然视珍如宝。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故事书,它厚厚的封面上画着一个鼻子长长的木偶,可爱极了。这本故事书的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作家。虽然,故事诞生至今已有整整一个多世纪了,但是到现在仍然有很强的启发意志。

  故事主要写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故事主人公木偶------皮诺曹曾经是一个坏孩子,有着贪玩、懒惰、无知等的缺点,常常闯祸。他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危险,后来吸取教训,变得越来越懂事,逐渐学会勇敢、诚实、有责任心、爱学*、尊重父母……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小男孩儿。

  《木偶奇遇记》的故事构思奇特,情节幽默夸张,充满想象及幻想。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皮诺曹撒谎时,受到仙女的惩罚,鼻子变得长长的。可是,当他赶紧承认错误,鼻子便恢复常态。在我感到有趣之余,也忍不住想到另一个问题:诚实是多么重要,谎言使别人对我们丧失信心。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益匪浅。虽然它是个老故事,但让人百看不厌。我会把这个故事铭记于心,在生活里犯错时必须勇于承认,并且及时改正,像皮诺曹一样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我也会好好爱惜阅读的机会,继续保持阅读的好*惯,以免“书到用时方恨少”。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德当做模范让他学*。*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5)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作文 (菁华5篇)

  我看过众多书籍,有《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笑话乐园》、《唐诗三百首》……但是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少年万事通》,因为它是我学*中最完整的参考书。

  我记得有一次写地理作业时,其中有一道题是“万里长城有多长,起点和终点分别在什么地方”这道题一下子就把我难住了,我真像一个闷葫芦——找不着头绪,怎么也想不出来。我问爸妈,可他们都对这道题很陌生,当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就在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看过的《少年万事通》。我在388页上找到了答案,原来万里长城,长12700公里,起点是嘉谷关,终点是山海关,这下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满头的大汗瞬间即逝。

  从此我更爱看这本书,它也是我学*上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在这本书上面有政治、文化、艺术、历史、地理、名胜古迹……它无所不知,因有尽有,它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也是我课外无声的一位好老师。有了它的帮助,从此以后一般的难题我再也不怕了。

  呀!《少年万事通》,你真是我的好朋友,我永远不会忘记你,我的好成绩也有你的一半功劳。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一个人坐船遇难,被困在孤岛上,之后他好几次被获救,但又好几次遇难,真搞不懂,下面我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开始,鲁滨逊想去航海,但却遭到爸爸的强烈反对,但最后还是偷偷逃走了。中途遇到海盗的袭击,而被抓走,逃脱之后,到一个国度,经营种植为了补充庄园劳力,他蹬上了去非洲的船,但中途遇到大风暴的袭击,被困在孤岛上,但他又上了被遗弃的那艘船上,把能用的东西全部都搬上了小岛,在岛上安居乐业,他还救过一个野人,收下当仆人,一直到地28个年头,一艘英国的船,最后重反家乡,写本书已经是59岁了。

  鲁滨逊在孤岛上,以山洞为家,曾经好几次由于洞顶倒塌不得不重修,但他缺少工具,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做出了工具,但重修山洞就更加困难了,但是经过鲁滨逊的不泻努力,最后,山洞终于被修好了。

  他还曾经打死过一只母羊,然后那只小羊就一直跟着他,他把它养大,后来又养了几只小鸟,但长大后就飞走了,我想是因为鲁滨逊没有好好饲养,没有跟那几只小鸟产生友情,所以那几只鸟才会飞走的。

  好了,我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有兴趣的话就可以来向戒。

  从幼年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书,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看见同学那有一本《秘密花园》,我看着题目十分有趣,并在脑子里想:秘密花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花园,它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好奇心促使着我也要去买一本。

  回家以后,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妈妈便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像拥有稀世珍宝那样开心,喜欢得不得了。

  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告诉我:美好的大自然赋予我无穷的力量,我也要施展魔法,我也要像玛丽、柯林一样,跑起来,跳起来,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人,一个健健康康的人。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似乎我与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是一个喜欢探索奥秘的女孩,所以我最喜爱的书并不是什么小说、童话,而是一本非常具有震撼力+吸引力的书《世界未解之谜》。

  整套书内有孩子们最好奇、最想了解的宇宙奥秘、动物世界、历史文明等各类科学知识,又有塑造孩子健全人格、培养孩子良好品德的小故事和中外经典,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主要领域均有涉及,书中采用图文并茂的新颖体例,精收世界上最著名、最奇妙的未解之迷数百则,并配以珍贵罕异的精美图片,为同学们展现一个极具想象力、机具神秘感、极具挑战性的未知世界。

  我对其中的几个迷都深感兴趣,闲暇时都会思考哪一种答案才是那个迷的最终答案。《牛顿精神失常之谜》《铁面人之谜》以及《失踪的原子弹之谜》,这三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未解之谜是最令我感兴趣的了。《牛顿精神失常之谜》:牛顿在50岁那一年,突然精神失常了,导致他精神失常的原因有三种见解:其一,可能是超负荷的工作极为辛苦,最终精神紊乱;其二,牛顿精神失常前一年,他母亲死了,后来,他的科学手稿以外烧毁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其三,牛顿可能因为长期接触水印而中毒。哪个答案都有它的理由与根据但真正的答案还要探索……

  选择一本好书,不能只看外表,内容最重要。《世界为之谜》既没有精美的外表,也没有很高的价格,但是他的内容却引人入胜!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爱上读书,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母亲的姿势》,这本书给我的记忆非常深,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晚上楼上着火了,这位母亲为了把孩子送出火海,拼尽全力,最后自己葬身于火海之中,死的时候还保持着托举孩子逃生的姿势。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母亲在我们遇到灾难的时候,毅然选择自己的生命,给予孩子第二次生命,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读完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爱如山、巍然耸立为孩子遮风挡雨;母爱如水,涓涓细流为孩子滋润温馨的梦。父母是孩子的守护天使,用爱的清泉浇灌着孩子们茁壮成长。还知道了爱有质朴善良的温暖之爱、也有教子成才的智慧之爱,还有令人警醒的严厉之爱……无论表现爱形式有多少种,只有父母的爱永远都是最真切、最真挚的。凯勒曾说:“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书点亮我们的生命,点亮我们人生中的道路吧!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母亲的姿势》这是一本衬脱出母爱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菁华3篇)

  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xx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介绍一本书作文900字合集五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时很喜欢读书,因为通过读书,我可以知道很多*时见不到、学不到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可以自由地翱翔。我的卧室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摆满了我读过的和没读过的各种书籍,《伊索寓言》、《中国古代神话故事》、《数学的奥秘》等等等等,从古到今、从自然到科学,方方面面,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这是一本特别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百科类图书。编者用最直接、简洁和接*我们理解能力的方法诠释了少年儿童眼中的诸多新奇事物,帮助少年儿童去了解世界。它涵盖了科技、军事、植物、动物、地球、宇宙、历史、国家民族、风俗*惯、文化艺术,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和历史。书中编者引用的一句话,道出了我们要广读书的真正意义,“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书中每篇文章都配有精美的图片,各种事物画的栩栩如生,各种地理景观带给人们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经常感觉自己读着读着就不自觉的被带入了书中所描写的世界。

  我化身一只小鸟,飞入了动物的世界里,去寻找鸟类的家族。在家族大会上,你一定想象不到我都看到了谁。瞧那边,那不是一群我国特有的鸟类黄腹角雉吗,看到他我不禁想起它那搞笑的外号“呆鸡”,被追赶时,把头伸进灌木丛,把后半身露在外面,做出掩耳盗铃之势的就是它了。咦!那种只有人类拇指大小的鸟又是谁呢,赶紧翻开百科全书来查一查,原来它是太阳鸟,这种鸟羽毛鲜艳美丽,全身闪烁着紫、红、翠绿、金黄等色彩,极具观赏性。大会上巨嘴鸟说个不停,黄鹂悠闲地哼着小曲,织布鸟成双成对地坐在桌边品茶,雨燕、杜鹃、啄木鸟聚在一边开着小会。天呀,这里鸟的种类太多了,猫头鹰先生一直在点着到会的人数,它要点到何时呢?我还是先去别处去看看。

  我坐着飞船,翱翔在地*线上,雄伟壮阔的瑞士阿尔卑斯山脉、北极熊聚居地格林兰岛、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非洲赞比亚国家公园、北京长城、埃及金字塔,一座座美丽的城市,一处处著名的古建筑不断地映入眼帘,我被地球的壮丽震撼了,那真可以称的上是一场完美的虚拟旅程。等我长大了,一定走遍祖国的山山海海,走遍世界的名胜古迹。

  书中还为我们介绍了基础科学、科技发明、军事航天等知识,抱歉的是我还没有把它们都读完,没有办法带着大家去感受,但在这里我真诚的邀你和我一起去把它读完,一起去感受知识带给我们的神奇。

  “一个个问题,一个个答案,为我们搭建起了知识和现实的桥梁,让我们在阅读中增长智慧、树立爱心、磨炼意志、在希望中奋进,在快乐阅读中健康成长!”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我把它推荐给你。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实用5篇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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