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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读《牛虻》有感1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 ;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 矛盾和斗争。

  *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 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读《牛虻》有感2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读《牛虻》有感3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时的日积月累。

读《牛虻》有感4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读《牛虻》有感5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 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读《牛虻》有感6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不作为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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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牛虻》有感优选【十】篇

  读《牛虻》有感 1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读《牛虻》有感 2

读《牛虻》有感700字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读《牛虻》有感 3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读《牛虻》有感 4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 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 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 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读《牛虻》有感 6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读《牛虻》有感 7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13年,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读《牛虻》有感 8

读《牛虻》有感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腐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爱!

  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指导教师:

  牛虻从来都是被人像英雄一样而崇拜,它有常人无法比及的毅力、胆识和临危不惧的气概。就是这样一个英雄他也有他的弱点,他不敢表达自己的爱,对恋人、对父亲的爱,但是最后又为爱而献身。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值得我们学*的人。

  读《牛虻》有感 9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来源: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爱!

  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牛虻》有感 10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牛虻有感通用五篇

  读牛虻有感 1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读牛虻有感 2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 3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13年,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读牛虻有感 4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读牛虻有感 5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时你对着那些不作为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母亲”有感 (菁华6篇)

  想念,思念,怀念。念你,母亲,只记得你最初。——题记

  *,一个震耳欲聋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对于他的母亲,又有几人知道?

  他的母亲,叶卡捷琳娜,很*凡的一个人,从事着一份让她骄傲有满足的职业,裁缝。她终生都在为格鲁吉亚的穷人们缝补衣裳,但是她的儿子索索——*却不喜欢她缝制的衣物,认为布料太粗糙,腰身又紧。即使如此,她仍做着,她坚信,有一天她能改变索索。接着,索索上学,但很快被开除了,因为宣传异教思想。这位可怜的母亲,请原谅她,她只能哀求,因为她不知道该如何。在后来索索走政治道路后,有人问她,索索是为何被退学,她撒了这一生中唯一一个谎——得了肺炎。结果她就是死于肺癌。

  想念

  想你,从没停止。这位*凡的母亲总是不顾一切的去外地找索索,可是几乎每次母子俩都擦身而过。索索是故意的,但是母亲认为:这是上帝在考验一个母亲。这个母亲,真的好爱她的索索,但是,索索爱她吗?他知道什么是想念吗?想念是你的一字一句,想念是你的一举一动,想念是你的一言一语……无尽的想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思念

  殊不知索索在外奔波这么多年,母亲心里头有多难受。有句古话:“娘想儿,长如江。”她是位很*凡的母亲啊,总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又怎能不思,又怎能不想。而思念又是什么,索索你知道吗?思念是人海茫茫山长水阔知何处,思念是浪迹天涯何时并肩看彩霞,思念是朝朝暮暮相思两心各一方……无尽的思念啊!儿,你可懂母亲心?

  怀念

  叶卡捷琳娜希望她的索索做一棵挺拔而优美的树,她不喜欢冷漠而强硬的钢铁。而索索啊,传异教思想而被学校开除、自作主张改名,有没有想过母亲的心呢?她又是如何的难过。在很久以后,人们发现了叶卡捷琳娜厚厚的日记本,那些想葡萄藤一样优柔、漫长而又温和的格鲁吉亚文,记载的全是索索。她这一生都没弄清索索在做什么,只是怀念,怀念小时的可爱,怀念儿时的嬉戏,怀念你……无尽的怀念啊!儿,你可懂母亲的心?

  念你,最初

  不愿想起你的过错,不愿想起你的失败,更不愿想起你那颗冷漠的心。想你,念你,只是最初的你。那时的你,宛如初生婴儿一般柔嫩;那时的你,宛如花儿一般绚丽;那时的你,宛如星光一般灿烂。

  不只索索最后是如何想的,这个*凡而孤独的母亲逝去时,索索没回来,因为那时苏联布尔什维克大清洗正在进行,她的儿子分身乏术。她的索索没回来,他的心呢?感恩吧,索索,这是位好母亲;感恩吧,人们,你们同样有母亲。

  今天,我读了《母亲的意义》这篇文章,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篇文章讲的是:1992年9月1日,洛阳道北小学来了一对母女,妈妈送女儿上学。这位妈妈是乞讨者。妈妈跪地地哭求,但学校为难,因为这对母女没家没户口,妈妈沾憨带哑,连自己的姓名和老家都说不清楚,学校不敢收。后来,妈妈又改成了带女儿捡破烂。有一次,女儿不走了,原来是一个女孩在弹古筝,妈妈拉女儿走了。后来,女儿经常去听。有一次,那个弹古筝的女孩收留了她,并给她取名张月,定为6岁,生日是相识的那天。那女孩带她学古筝。经过她的努力,许多次比赛都获得了一等奖。而她的妈妈却死在了窑洞里,经检查发现,她已经患癌一年多了。

  我十分敬佩文中的那位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供女儿学古筝,而自己一直都在捡破烂。但谁也不知道,她竟然串了癌症,她自己觉得不舒服也没有说。她为了女儿竟觉得自己的安危并不重要。其实,不光是这一位母亲特别的关心自己的孩子,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不光是像这位母亲一样的敢于牺牲自己,*常我们的母亲的一句问候就包含着母亲对我们的关心,只要我们留心观察,就一定能够发现母亲对我们的爱!

  《母亲》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叫巴维尔的小伙生存在帝俄时代工人阶级恶劣的生活环境。但巴维尔却带领工人们学*马克思主义,并参加了对资本主义家们的*的过程。而另一个主人公尼洛夫娜就是巴维尔的母亲,她的一生也充满坎坷。当儿子走上革命道路时,她也被儿子所启发,积极参加,当儿子被捕时坚决担负起革命的重任。如她经常乔装打扮,躲过眼线,将传单发散到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民众对真理的觉悟。在结尾,她被暗探所包围,慷慨地说:“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巴维尔与他母亲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母亲对他那微妙而伟大的母爱。这里我要讲讲我所享受的母爱。她不惊天动地,而是那么的*凡,但让我感恩不尽,感动不已。母爱的伟大是鼓励与信任。

  在一次英语测验,我只考了89分,担心挨骂我情绪很低落。当我把试卷给妈妈看时,妈妈先是认真看了一遍卷子,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然后用温柔的语气和眼神对我说:“一次考不好没关系,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争取把下次考好,妈妈相信你能”。虽然妈妈这次没有批评我,但我已下定决心要努力学*。通过努力又一次测验我考了98分。妈妈微笑着鼓励我继续努力。母爱的伟大是悉心的照顾。有一次,我夜里发烧,妈妈赶紧穿上衣服,背上我上医院。

  冬天的夜晚很是嗌静,妈妈“嗒嗒”的脚步声显的格外清楚,这一夜妈妈没睡觉。母爱的伟大是默默的付出。在我7岁那年,因为调皮腿受伤。康复中要喝中药,妈妈担心我喝药苦口,买来糖给我解苦。为了让我恢复快一点,妈妈还经常给我熬汤,这汤一熬就是几个小时,看着热乎乎的汤,我叫妈妈一起喝,妈妈总是说吃过饭了。就在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的伤一天天的好转。

  3年后,拍出的X光片显示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我和妈妈都流下激动的泪水。那一次泪水是苦是酸是甜,我已无从得知。而我感受到的是那浓浓的,如阳光般温暖的母爱。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孩子长大将来有出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我都在努力着,想去报答这份母爱,不让母亲失望。假如让我说一句感恩的话那将是:“妈妈我爱你,感谢你陪伴我的每一个时光。”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在季羡林梦里出现的母亲是生身母亲也是祖*亲。季羡林在读大学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那时母亲年仅四十几岁,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对季羡林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后来季羡林出国留学期间,他觉得自己好孤独,一遍遍怀念祖*亲,同时埋头学术研究,从不敢懈怠。

  季羡林对母亲充满深深的愧疚,他对生身母亲和祖*亲怀有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热爱,使我真的很感动。我记得文中有一段话:他的房东激动地说今晚我儿子要回来。应该会在最后那趟车赶回来。我猜季羡林一定会想:母亲在世时也一定这么期待我回家吧?然后又把最好吃的留给我,那时候的我应该只顾着吃东西,连一眼都没有看母亲,都不管母亲有没有吃过。看着房东阿姨在门口张望等待儿子,季羡林肯定很羡慕房东的儿子,因为他说那一刻很想哭。季羡林感觉自己已经辜负了生身母亲,再不能辜负祖*亲了,所以他穷尽一生都在努力学*、努力工作。

  这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对母亲的爱就是两个字怀念,它使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一小口的差距》,一道美味的食品,有人只尝过一小口就给另一个人吃;有人吃到只剩下一小口才给另一个人吃,这是谁和谁? 孝与不孝的区别,其实就差这一小口。

  季羡林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也教会了我如何去热爱祖*亲现在努力学*,将来努力工作。

 《怀念母亲》一文是季老的回忆录《留德十年》中的一篇。《留德十年》从1934年,青年季羡林大学毕业期待赴德留学终于成行写起,一直写到1946年归国返乡为止。数十篇文章,洋洋十数万言,写尽了十一年羁旅生涯中的跌宕起伏。《留德十年》中的文章,每一篇自成一体,各自独立;连在一起则以时间为序,整体呈现了先生十多年的经历。在这些文章中,《怀念母亲》显得有些特别,它没有像其他的文章那样以写事或写人为中心,而是在叙述文字中夹杂了相当比例的日记、文章片段,头绪比较多。它的主要内容,对母亲(生身母亲、祖*亲)的怀念是年轻的季羡林欧洲十一年中不间断的情感。写羁旅生活中对生母、故国的深切怀念,既没有像其他文章那样以叙事或写人为中心,也没有恣意抒情,这在季老是有原因的。

  季老在《留德十年》的《楔子》中说,“我特别强调‘实事求是’四字,因为写自传不是搞文学创作,让自己的幻想纵横驰骋。我写自传,只写事实。”为了遵从这样一个写作原则,写《怀念母亲》时,季老为了“避免用今天的情感篡改当时的感情”,几次引用当年的日记和文章片断,来“保存自己当时的感情”。这样一种组织语言材料的方式,是服从于整本书作为回忆录的性质的。

  读作者的其他作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读文本。季老的散文《赋得永久的悔》,回忆幼时的生活和表达对母亲早逝而自己无从迎养的愧疚、悔恨,对解读《怀念母亲》很有帮助。此外,《怀念母亲》中有两段文字摘自季老写于1936年的《寻梦》。《留德十年》附录中有《寻梦》全文,不但有助于解读《怀念母亲》,而且此文写得情深意切,读后齿颊留香,回味无穷。

  我从小就很喜欢看童话书,尤其是安徒生写的每一篇美妙而又神奇的童话故事,家中的书柜还放有他的《安徒生童话》全书册,里面的童话故事都被我读得滚瓜烂熟。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的故事》这篇童话。

  《母亲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凡的母亲想从死神的手中夺回自己深爱的儿子,而可恶的死神用那位母亲巨大的代价作为交换的条件,可母亲却丝毫不犹豫,她心里只顾着想儿子的安危。最后,虽然这位母亲付出了巨大代价,可是终于如愿以偿的换回了她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的儿子。

  在生活当中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对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我们这一代的儿童却不知幸福是何物,一点也不懂得把握幸福。在我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妈妈因为忙碌,忘记了煮我最喜欢吃的甜酸排骨。

  当我知道后就大发脾气,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一点也不疼我,不爱我。所以她才会忘记煮我最喜欢吃的食物。那时候我觉得十分委屈,就连午饭也不吃了,坐在一旁噘起嘴生闷气。妈妈一见我这副模样,赶紧来向我道歉,可我一点也不领妈妈的情,拧过头不理妈妈,觉得妈妈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整一个下午都没理睬妈妈,可妈妈却时常给我倒水喝、弄一些小糕点给我吃,还不时为我添一件衣服,就生怕我渴着、饿着、冷着。而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妈妈的付出,心里一点也不觉得愧疚,也没有想过要体谅一下妈妈。直到晚上吃饭时,妈妈给我做了一桌子我最爱吃的美味佳肴,我的气才散消。

  当我第一次读《母亲的故事》时,我脸上滚烫滚烫的,仿佛十几双火辣辣的视线望过来,他们好像在批评着我:你怎么只能一味地享受父母对你的付出,却从来没想过要回报父母,孝顺父母呢?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挑剔母亲做的菜,也不埋怨父亲忘记给我买玩具。并且学会了回报父母,同时也知道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人比我的父母更爱我。

  《母亲的故事》里的母亲诠释了世上所有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心。是呀,最爱你的人是谁?永远都最关心你的又是谁?是你的父母。故事中那位手无寸缚的母亲为什么会那么勇敢的从死神手里夺回儿子?究竟是什么力量驱使着她?是爱,是那位母亲对她的儿子的爱!我想,假如每对父母遇到了和那位母亲类似的事的话,他们都会与母亲所做的一样:无论要付出多少巨大的代价,也要救出自己的孩子!

  父母给予你的爱就如同大海般深沉,但又汹涌,而且是无价的。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与回报父母的爱。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哈姆雷特》有感 (菁华6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我是很悲痛的,这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有人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看人方法是不一样的。可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悲惨的人儿,这一点,却是无庸置疑的。

  这个王子复仇记的故事千百年来,传诵不衰。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得知自己父王亡故的真正原因后,经过装疯、暗查、赛剑等一系列的行动之后,终于与那个杀了自己父亲,娶了自己母亲的叔父同归于尽了。据说里面很多情节都和《丹麦史实》中的一篇《阿姆列特》完全相符,原书中只记载了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可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五幕悲剧却变得如此动人,令人叹为观止。

  许多评论都说围绕书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可以提出许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在反复谋划之后,有不少机会,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显得犹豫不决?这些问题都不是单从剧情中就可以找到答案的。

  天生哈姆雷特就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一直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的绝望叹息,充分显示了哈姆雷特的性格与环境之间剧烈的矛盾。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花瓶里。纯洁高尚,纤弱又明达的哈姆雷特就是这只"花瓶",那与他行为能力不相称却又不可推卸的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在"花瓶"里生了根,发了芽,花瓶就注定要粉身碎骨,就如哈姆雷特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这正如古希腊人所说的命运,而哈姆雷特就是这命运追逐的牺牲品。他被命运捉弄,害死可怜的情人奥菲利娅。在他复仇的一系列过程中,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自己的母亲可怜的王后等多人因其丧命,最后,他也与他那奸邪恶毒,篡夺皇位的叔叔同归于尽。可是,他悲惨的命运并不是他自己造成的,但是他却选择了去走这条复仇之路。人的脆弱和环境的残暴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如此的相反又相成。有人说,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而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为别人的灾难而忧郁;想得很多但是做的不多;深感宇宙无垠而个人空间狭小;最后愿奋不顾身,孤注一掷,那么这个人就越接*书中乃至莎士比亚心目中完美的哈姆雷特。

  这棵橡树终究是要张大,就如哈姆雷特复仇的欲望不断涨大,他把这他承担不起的,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的责任装进了自己的胸膛,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一切全凭自己,他计划计划再计划,让这棵橡树贪婪的啃蚀着他自己,到这棵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的时候,他,哈姆雷特,这个十足的美丽脆弱的花瓶就随之碎落了。

  其实,仔细想来,每个人都是在同命运捉迷藏,但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我们都在一条单行道上,有人踌躇,有人欣喜,有人踱步,有人奔跑。有人太早勾勒了生命的线条,有人太早看出了命运的玄机,所以,当生命的时针飞速向前的时候,他们无所期待;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的安排,有人太晚了解生活的残酷,所以,当该来的终于来了的时候,他们无处可逃。不知不觉,有人已经陷入了爱不释手的游戏,这一路他们都无法自拔,只能在命运的安排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为了那所谓的人生目标活着。但当"任务"完成时,他们的世界就好像突然间被抽掉了所有生存的价值。所以,也许这样同归于尽的结局,对哈姆雷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也是他最大的解脱。

  人生苦短?我觉得这要看你怎么去活,怎么去面对。因为一些小事,去抱怨生活,浪费时间去悲伤,那是傻子,对,傻子才悲伤!所以,既然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无为地去浪费生命,要学会享受生命给你带来的一切,这些都是奇迹。

  郎费罗说:学会生活,学会劳作。对,不要让人生变得苦短,即使是一条单行道,也要一步一步好好地走下去,活出个样子,哪怕是橡树栽在花瓶里,哪怕是注定的悲剧,也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生命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是注定,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但要相信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去做,坚持到底,永不向命运妥协。

  借用一句歌词,那就是“春眠不觉晓,庸人偏自扰,走破单行道,花落知多少。”

  装疯卖傻是哈姆雷特实施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第一遍阅读这部作品时,总觉得除了借发疯之态说出揭露谋杀真相、讽刺阴谋者的隐喻的怨恨且意味深长的语言外,没有太多的意义。再读时才有些理解:面对新王对自己威胁王位的隐隐存在的恐惧,只有装疯才能使谋杀者放松警惕,也才能为自己的复仇创造机会。

  而新王对王子的疑心也在不断加剧,派出了年轻的臣僚前去窥伺王子的内心,为伶人们出现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伶人戏剧的表演本是为安抚“业已疯狂”的哈姆雷特,但反被哈姆雷特利用,以窥伺新王的内心来验证鬼魂所讲述的谋杀真实与否。在戏剧开演之前,哈姆雷特的心灵受到了第一次刺激,“这一个伶人……一定会让眼泪淹没了舞台……使所有的耳目迷乱它们的功能。可是我……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是一个懦夫吗……”对伶人的表演赢得全场观众的响应,对比自己承受杀父之仇却报仇无门的凄凉现实,哈姆雷特陷入了自责的痛苦之中。

  戏剧开场了,演出的内容是王的弟弟趁王午休时将其杀害并霸占了王位和王后,影射的正是新王克劳狄斯的恶行。新王看戏时的种种反应彻底证实了鬼魂的话,也坚定了王子复仇的心。

  而新王在对王位被夺威胁的恐惧导致的愤怒下,决心彻底铲除哈姆雷特,下令将其送往英国,同时通知身为臣属的英国诛杀哈姆雷特。但在下令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新王忏悔的一幕,“我的罪恶的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上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诅咒,杀害兄弟的暴行!……我的更坚定的罪恶击败了我的坚强的意愿……但愿一切都转祸为福!”新王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为此感到忏悔,但罪行已经犯下,自身又无法战胜贪欲,只能微弱无力的祈祷“一切转祸为福”。

  这一幕恰巧被哈姆雷特撞见,立即激发了王子复仇的欲望,但转念一想,“要是我在这种时候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的……等待一个更惨酷的机会吧……”

  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

  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

  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

  装疯卖傻是哈姆雷特实施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第一遍阅读这部作品时,总觉得除了借发疯之态说出揭露谋杀真相、讽刺阴谋者的隐喻的怨恨且意味深长的语言外,没有太多的意义。再读时才有些理解:面对新王对自己威胁王位的隐隐存在的恐惧,只有装疯才能使谋杀者放松警惕,也才能为自己的复仇创造机会。

  而新王对王子的疑心也在不断加剧,派出了年轻的臣僚前去窥伺王子的内心,为伶人们出现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伶人戏剧的表演本是为安抚“业已疯狂”的哈姆雷特,但反被哈姆雷特利用,以窥伺新王的内心来验证鬼魂所讲述的谋杀真实与否。在戏剧开演之前,哈姆雷特的心灵受到了第一次刺激,“这一个伶人……一定会让眼泪淹没了舞台……使所有的耳目迷乱它们的功能。可是我……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是一个懦夫吗……”对伶人的表演赢得全场观众的响应,对比自己承受杀父之仇却报仇无门的凄凉现实,哈姆雷特陷入了自责的痛苦之中。

  戏剧开场了,演出的内容是王的弟弟趁王午休时将其杀害并霸占了王位和王后,影射的正是新王克劳狄斯的恶行。新王看戏时的种种反应彻底证实了鬼魂的话,也坚定了王子复仇的心。

  而新王在对王位被夺威胁的恐惧导致的愤怒下,决心彻底铲除哈姆雷特,下令将其送往英国,同时通知身为臣属的英国诛杀哈姆雷特。但在下令之后,紧接着就出现了新王忏悔的一幕,“我的罪恶的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上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诅咒,杀害兄弟的暴行!……我的更坚定的罪恶击败了我的坚强的意愿……但愿一切都转祸为福!”新王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为此感到忏悔,但罪行已经犯下,自身又无法战胜贪欲,只能微弱无力的祈祷“一切转祸为福”。

  这一幕恰巧被哈姆雷特撞见,立即激发了王子复仇的欲望,但转念一想,“要是我在这种时候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的……等待一个更惨酷的机会吧……”

  很久以前便听到他人介绍《哈姆雷特》,听说是一部接触的作品。当时的我还不以为然,而如今,有幸读了这本书,并写下了这本书的读后感。莎士比亚以巧妙的手法将哈姆雷特带到我们的眼前。

  人之初,哈姆雷特在最初是天真而幸福的,对未来有着无限的向往。但现实的残酷迫使着他一步步走向伤心,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他也开始忧伤,孤寂,漫无目的地活着。而在鬼魂告诉了哈姆雷特放弃了*淡安逸的生活,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寻找真相,辨别真实。最终面对敌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

  也许哈姆雷特并不完美,也许你认为他并不是英雄。在莎士比亚的笔下,他并不如古代的英雄被夸大被神化。我觉得这样的他更加真实,因为他是人,不是神,他拥有人的情感与思想。这样的他,我觉得是真正的英雄。

  在面对母亲的改嫁时,他发自内心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时,他又悲痛欲绝;面对敌人时,善良与愤怒的矛盾则充满了他的心。

  一万个人眼中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眼中的哈姆雷特都不一样。也许在少年时,你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而又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但在渐渐的成长中,你又会觉得后者更加有吸引力。《哈姆雷特》却是莎士比亚却受争议的一部,因为他谈到了人生的选择。我们的每一次成长,每一次选择,都伴随着哈姆雷特的影子。我认为这本是永恒而不朽的。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摆渡》有感 (菁华6篇)

  摆渡,一个看似简单却又不简单的词语。曾经在初中课本学过《摆渡》。

  文中主要是说:一个摆渡人日复一日地把岸这边的人渡到对岸去。摆渡人起到了一个那么重要的作用啊,他把人渡到对岸,让人们能回家团聚,能去做该做的事情。

  由课文延伸,发现,其实,老师也是这么一个默默无闻的摆渡人。这摆渡啊,可不是单纯的说表面的意思,而是进一步说精神方面。老师,这样一位摆渡人,把我们从一个幼小无知的孩子,摆渡到了一个有知识,有思想的少年,使我们长大了,成熟了。

  是老师,这样一个摆渡人,踏着春夏秋冬的节拍,满怀希望的,轻轻地摇响播种收获的风铃。伴着风铃的叮叮声,我们便开始学*了,拼命地,努力地学*了。那位无私的摆渡人,在晨露时迎接黎明,又在晚风中送走夕阳,那间彻夜明亮的办公室,与璀璨的星空,组成了一幅极为美丽的图画。

  在那三尺的讲台上,老师用那抑扬的声音,叙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文学故事,像流水淙淙,滋润株株幼苗。那轻捷的身姿,勾绘着阳光下最伟大的智慧工程,那就像一阵阵清风,拂去花儿的羞怯迷蒙。作为一位摆渡人,老师带领我们驶着小船,在波澜壮阔的知识海洋航行,一点一点地朝着彼岸驶去。在行驶途中,遇到风浪,老师便鼓舞我们决不能气馁要勇往直前。风浪*息之后,老师又告诉我们,不要以为风*浪静就放松下来了,因为更大更强的风浪正在前边等着我们。

  老师这位摆渡人,把我们从这一头渡到那一头,默默无私。老师,不知疲倦地撒播文明火种,孜孜孕育光明人生。

  亲爱的朋友,面对如急流般的生活,很多人会茫然不知所措,究竟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将你渡到彼岸?读完克莱儿·麦克福尔的《摆渡人》,或许你会和我一样,找到相似的答案:自己,才是生命长河的摆渡人。因为当你想到达理想的彼岸时,你需要拿出十足的勇气,百倍的信心,并且矢志不移地走下去。

  这本书,初读之有点压抑,因为我随着茫然的女主角迪伦,也一起茫然着。火车在隧道里出了事故,她走出了现场,走出了隧道,看到了在隧道口等待她很久的摆渡人崔斯坦。就这样跟着他,一路走下去,走下去,遭遇荆棘,跨越坎坷,跌跌撞撞,她没有目的地向前走。很累,又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就这样走啊走啊,周围有令人恐惧的号叫声,还有无数的恶鬼想要把她撕碎。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迷茫,甚至能觉察到自己在皱着眉头。因为大课间在教室里读此书的时候,原本安静的教室,居然让我有了几许压抑感。为了降低我的迷茫感,我又像往常阅读一样,悄悄给自己剧透了一下,翻看了这本书的结尾部分:

  “崔斯坦。”她低声说,轻松和喜悦一下子充盈在胸中。她看着他出现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如痴如醉。

  他成功了。

  ……

  “嗨。”他喃喃地说,伸出一只手轻柔地拍了拍迪伦身上的毯子。……

  “嗨。”她也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看到《摆渡人》第一部的结局如此喜人,我的心情稍稍放松了一些,就可以比较舒服地阅读此书了,尽管中间也是一次次为摆渡者崔斯坦和被摆渡人迪伦的命运紧张到窒息,但是心中还是充满着阳光的。我觉得自己好像稍稍微笑了一下,然后,我就听见了坐在第一排的姜秀锦和姚虹宇也笑了一声,估计是他们看到了坐在讲台上的老师 80度的表情变化吧?

  之所以感觉到,每一个人的摆渡人其实就是自己的内心,是因为迪伦的经历给了我这样的感受,包括第二部中的苏珊娜的'摆渡对象有瑜,也给了我这样的感受。

  “你的身体,就是你心像的投射。……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片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的时候,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

  当我看到崔斯坦说给迪伦这一段话的时候,内心澎湃,难以再*静下来,阅读中的我陷入了对于自己生活的沉思之中。

  你心中有阳光明媚,自然能够感受到暖暖的爱意;你心中有阴雨绵绵,世界就会罩上一层阴晦的颜色。真的是这样啊!哪一段时间,自己因为某些事情不能够很好地调整好心情,周围的一切都着上了心情的色彩,待人接物也不能够更加理性了。相反,如果你诸事顺利,看一切都像是在对着自己微笑一般。

  人哪,真正想要超脱物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看到迪伦又返回荒原,就是为了要和崔斯坦在一起,她不怕重新渡过令人恐惧的黑水河,不怕翻越高山,穿过峡谷,经历恶魔的侵袭,一路坚持下来,她居然成功了!可这些,原本在摆渡人崔斯坦带领着她向前冲,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呢,现在,为了她的心中所愿,她居然成功了!

  还有第二部中的有瑜,也是给我启发挺大的一个人。

  有瑜,是摆渡人苏珊娜感觉引领最轻松的一个人。她坦然接受了自己已经死亡的消息,非常配合地快速地走在荒原上,小路上,峡谷间,从来没有丝毫的退缩和抱怨。她们两个仰望着星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晚,因为有瑜的荒原上从不阴云密布。而且,她们的脚下,是有着绿色垄亩,上面还盛开着牡丹。

  有瑜知道,她的阿辉已经等待了她十一年了!她就是很欣然地去寻找她所爱的人去了,所以,她的内心无所畏惧,并且是充满期待的。

  爱的力量,原来是如此巨大,她足以让人战胜恐惧,让人有足够的能量,坚持下去,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最美好的生活。年轻人如此,老年人亦如此。学会去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哦,不要忘记了爱的本领。

  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阅读本书的时候,想到了《童话镇》这首歌,它的旋律与《摆渡人》很和谐的呢。听听歌词,也似乎是对本书的注解:

  总有一条蜿蜒在童话镇里七彩的河,

  沾染魔法的乖张气息,

  却又在爱里曲折。

  川流不息扬起水花,

  又卷入一帘时光入水,

  让所有很久很久以前,

  都走到幸福结局的时刻。

  非常佩服本文作者克莱儿·麦克福尔,她的文笔特别细腻,能够很传神地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能够牵着我的思绪随着她的文笔一点点波动。她写得紧张,我会感觉到呼吸困难;她写得轻松,我也会感受到鸟语花香。

  一位优秀的作家,就是这样,用非常巧妙的构思,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让我随着文中人物的心情而动。本书还多次双线并进,让你看到了不同摆渡人,不同的经历,还有不同的出发点所导致的不同结局。

  亲爱的朋友,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一本书一个世界,第一次阅读《摆渡人》这本书是在上学期末,今天我又重拿起这本书,依然被里面的精彩情节深深的吸引。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所著,书的封面上这样写着: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

  书中讲述了15岁的迪伦,在一团糟的氛围中,满怀期待的去见素未谋面的爸爸,然而,火车出了事故,迪伦死了,灵魂的引路人崔斯坦带着迪伦,确切的说,是迪伦的灵魂,行走在荒原,最终又返回了生界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就只有迪伦和崔斯坦,在这长达十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也只有他们两人相伴。书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也有深不可测的黑水。最最不忍放下书本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所投射的荒原下,到底还隐藏着些什么。哪怕是你心底里最深的期翼,你都不一定会明了,那到底是什么。

  当每个人不清楚自我状况的时候,都是被引领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在哪里的时候,都只能被动而无奈的接受被引领。所幸,迪伦有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她要带着崔斯坦一起回到生界,最终她成功了。

  荒原是自我投射的,而这个神秘的摆渡人不也是自我投射的吗?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明了自我的摆渡人来引领自己,在将要溺水时获救,在身陷泥泞时被扯出来,在不知道方向时被指引。其实,这个摆渡人,和荒原一样,也正是自我投射。所以,与其说两人相伴,还不如直接说,每个人的荒原最终只有自己陪伴着自己,孤独而坚定的走过。摆渡人引领的是人的灵魂,而指引摆渡人来引领自己的,却是自己。其实,摆渡人就是你自己!给了我们希望的是摆渡人,其实,就是自己给了自己希望。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十五岁女孩迪伦的经历。迪伦是一个在学校里很不合群的女孩,孤独而混乱。她最好的朋友转学了,身边剩下一帮只会冷嘲热讽的同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一直期待着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摆脱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窒息的生活。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迪伦十分缺少父爱。身边的环境使她更加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这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于是她决定起身去找父亲,寻找那份父爱。不幸的是,迪伦乘坐的列车发生了意外。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自信地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那是崔斯坦。男孩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迪伦而等待着。是的,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已经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了,崔斯坦就是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迪伦找到回家的路。现在他的任务是陪伴迪伦走过最艰难的这段路。崔斯坦对迪伦来说很特别,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迪伦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崔斯坦陪伴着她。他们一起经历艰难险阻,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

  两人在荒原中相伴相行的故事深深地温暖了我:他们相互陪伴,相互照顾,从陌生变得互相有好感,争吵,拥抱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但一切事物就算再美好也躲不过分别,到了路途的终点,再向前就是天堂了,也就是在这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但他不能,剩下的路他无法陪她走下去,他不是救世主也无法改变自己和迪伦的命运,所以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他新的任务。而迪伦却执意放弃轻松的生活,重回险象环生的荒原,只为找到他,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顾他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小说的结局美好且温馨,崔斯坦来到了她的世界。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共同面对困难,也让她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敢于追求自己渴望的,使迪伦从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变得无懈可击。迪伦不再惧怕死亡,是她的勇气清除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有形或无形的羁绊。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让他认清了自己,他不再是那个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活着的那个崔斯坦,他也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和情。

  为了再次拥有这份感受,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值得。

  真正的摆渡人也可以是你自己,只有你不敢做的,没有你不能做的。一直以来禁锢我们手脚,不去行动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内心的胆怯和懦弱。你是你的向导,一直都是。只有无所畏惧的前进﹑向往自由的内心,才能使你得到自己渴望的。

  自从读了《摆渡人》这本书之后,我便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读这本书。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麦克尔最具代表性的一本书,曾被翻译成不同文字在世界上33个国家出版。英国报刊曾这样评价这本书:这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也是人性救赎之作。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在中学里被同学们嘲笑的女孩——迪伦。她的母亲是一所医院的医生——琼。琼与丈夫在迪伦五岁时离了婚,所以迪伦已经有十年时间没有见过她的父亲了。终于有一天,迪伦从母亲那儿找来了父亲的电话,答应父亲星期六去他那儿呆上一个星期,去陪陪他。就在去往父亲那里的途中,迪伦不幸遇到了两列火车之间的车祸——两辆火车相撞了。而不幸的迪伦因为被一个胖女人压着身体,所以成了这列火车上唯一一个没有逃生出去的人。

  迪伦的灵魂离开了身体。当她终于走出火车车厢时,遇到了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岁大小的男孩子。男孩说,他是她灵魂的摆渡人。于是,在抵达安全屋的一次次困难经历(也就是多次遇到魔鬼)中,迪伦与男孩两人慢慢产生了感情。可是,摆渡人的任务完成了,要赶着去接下一单了,所以,在消失之前,他给了她一个吻。迪伦十分伤心。就在这时候,一个人出来了,把迪伦带到了一个类似图书馆的地方,这里保存有所有灵魂及他(她)的摆渡人的记录。最后,迪伦去了一个德国士兵那儿,从他那里知道了灵魂回归尸体的方法。可是,迪伦并没有那么做。于是,那个摆渡人又回来了,劝她回去。而这本书的故事到此也结束了。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千,也深深体会到了不少人生哲理。是的,这是一本治愈心灵创伤的书!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雷雨》有感 (菁华6篇)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看完故事,我很矛盾,我问很想知道这场悲剧谁是制造者?蘩漪吗?还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可细细想想,他们又有什么错呢?蘩漪在《雷雨》中有些扎眼,但她浇不灭的热情和颗强悍的心让我喜欢她,尽管她的漂亮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不是所谓的“可爱”女性,她是辛竦的,尖锐的,有魅惑力的,甚至她就是所谓的魔。可能正因如此,我喜欢她,她为爱不惜一切,她的执着我从内心敬佩,他们都没错,他们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可谁又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呢?我渐渐开始发现或许是封建社会所谓的门当户对害了他们,或许当时朴大少爷娶了鲁侍萍,那么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一幕的哀嚎。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雷雨》是曹禹的代表作,作于1933年大学即将毕业之际.这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悲剧.描写了一个具有封建色彩的资产阶级大家庭的崩溃.故事发生在20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其中真实而又形象的表现了周家内部的种种冲突和周、鲁两家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其中又交织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没矛盾冲突,所以它成为了*话剧创作走向成熟的标志.

  《雷雨》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蘩漪了.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在周家18年,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反而在精神上受到长期的摧残.她知道丈夫的荒唐事,她眼睁睁看着丈夫为纪念另一个女人而保留的房间.在这种不*等的待遇下压抑这的她,产生了强烈的反抗心理.当她发现周萍抛弃了她,她彻底的爆发了!最后,周萍自杀,四凤和周冲被电死了.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她疯狂到让人心痛!

  当那个雨夜过后,归于*静,只有我们的心,还在颤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雷雨读后感 范文三: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 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欢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所以她就在接受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特别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系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合适不过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因为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因为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三、周萍和周朴园

  这是两个相似的人物,周朴园专横、自是、倔强,和一切起家立业的人物一样,在家里和下属面前都格外威严,不惜一切地剥削工人。周萍和他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

  作者运笔的又一好处是安排了周萍父子相似的境遇,虽然对周朴园着墨不多,同样可知周朴园的卑劣之处,并由周朴园的行径揭露了资本家的罪恶本质。

  四、鲁贵和鲁大海

  虽然是父子,也许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缘故,二人性格截然不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

  而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

  五、鲁四凤

  同周冲一样,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

  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

  六、鲁侍萍

  最后才谈到侍萍,侍萍的确让我不知怎么去评价,侍萍也是个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她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痛苦,又有太多的偶然。

  应该说侍萍是个有骨子的人,有一定的反抗意识,但是她又对周萍有所依托,所以她的反抗不会彻底,在对待周冲和四凤的问题上,她又主动妥协,用一味地退却和忍让来成全别人,牺牲自己。

  这就是《雷雨》中的全部人物,每个人都着实重重地涂了一笔灰暗的色调,于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八个人都露出了煞白的面孔。

  2005-2-24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看完《满城尽带黄金甲》后,听说张义谋是根据曹禺先生的《雷雨》改编完成的,就有去看一看《雷雨》的想法。

  《雷雨》其实是一个剧本,我也是第一次完整地,耐心的读完这一个剧本,一直以为剧本是一种很难理解的文体,读完《雷雨》后,才发现,用心的读了,剧本也是这样吸引人。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黑暗的年代,黑暗的社会,黑暗的色调,就构成了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 。《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觉得, 周蘩漪是最可怜的, 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但是,在那样的年代里,她没有办法挣扎,没有办法逃离,她的性格被这个封建的家庭,被封建的束缚磨练的扭曲,甚至可以说成是一种变态: 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这就是悲剧所在,让人看了为之哀叹。 ,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蘩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大海, 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一场压抑的雷雨,正无声降临。

  原来,《雷雨》, 是这样的一场雨。

  那是我不能理解的感情,尤其鲁侍萍。她不懂反抗,默默忍受。她自己承担了那个时代那样社会造成的悲剧。然而这种妥协伤害了她的女儿,一个天真的向往爱情的少女就无辜的陷入了这场可笑的情感拉锯战中。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可她们把一切都归于可笑的命运。

  曾看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太黑暗了。我们都认为是我们在主宰着自己,可是时常又不是自己在主宰。不知是命运在向我们开玩笑,还是我们在向命运开玩笑。虽然不能理解他们之间不理智的感情,但大体也看出了这背后些许的一己私欲。曾经向往爱情却终究妥协的周朴园因为自己的私情与侍萍相爱,却又为自己狠狠抛弃了无依靠的侍萍;周蘩漪为留住周萍,使尽手段。当他们被一时积淀已久的强烈个人情感冲昏了头脑,他们不再掩饰,展现扭曲的人性,狰狞的面目,一切是那么触目惊心。曾经的我也经历这样的“雷雨”,但那是我初中时代的友情。

  当利益产生冲突,所有和善的目光就不会再掩饰内心的狰狞。那时候的我锋芒毕露,倒是有些像这里的蘩漪。但我没那么执着,我软弱的逃避了。然而,我来了现在的高中,一个有大片梧桐的地方。我开始变得坚强,像沿着校墙的梧桐,高高的,挡住了所有的光。挡住了所有能摧毁我的东西。每天迎着阳光,站在五楼,看鲜红的灼热的阳光穿过镂空的冰凉金属,温和的依附在身上,一瞬间竟失了所有棱角。

  命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投身命运的漩涡,忘了自己最初的单纯。我用陌生的风景回复我最初的单纯,因为我知道仇恨它会侵染我的心。当一切的本性暴露,谁还记得当初单纯的爱情,谁还记得当年的温存,都忘了的。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礼物》有感 (菁华6篇)

  尼罗河是一条长6670公里的河,是全世界最长的河,它流经埃及的那一段,只占全长的六分之一。埃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在6000年以前,这里就出现了许多小的奴隶制国家(城邦)。

  大约在公元前3100年,埃及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王国。首都是位于尼罗河三角州南部的孟斐斯。从公元前3100年到公元前332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征服埃及的2700多年,是埃及历史上的“法老时代”,一共经历了31个王朝。在这以后,埃及先处在希腊_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的统治下,直到公元640年,***人征服了埃及,结束了埃及古代史的时代。

  埃及人在天文学、数学、医学、物理学和建筑学等方面,在古代史上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对于古代埃及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人们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主要归功于考古学家的努力。金字塔是用成百万块巨石垒起来的,每块石头*均有20xx多公斤重,最大的有100多吨重。这些巨石是从尼罗河东岸开采出来,再运到河的西岸。这么沉重的岩石是怎样翻山过河和褪砌成塔的,到今天仍然是一个没有人能做出完美答案的难题。人们怎么能不佩服埃及人民的伟大力量和智慧!

  相传,女神伊兹斯与丈夫相亲相爱。一日,丈夫遇难身亡,伊兹斯悲痛欲绝,泪如泉涌,泪水落入尼罗河水中,致使河水猛涨,造成泛滥。每年到了6月17日或18日,埃及人都为此举行盛大欢庆活动,称为“落泪夜”。从这个神话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对尼罗河深深的感情。尼罗河是埃及的礼物!

  很久以前,妈妈的一位朋友送了一本《礼物》给我。当时的我看得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前几天,我随手又翻阅了起来,这回却是感受颇深。初一看书名《礼物》,很容易以为礼物就是我们常常收到的类似糖果,衣服或其他物质上的东西,可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原来的设想全错了。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老人之间的故事。一次偶然的相遇,使小男孩和老人成了一对老少朋友。男孩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总会去问经验丰富的老爷爷。渐渐地,他找到了那份最珍贵的礼物。

  就如书中所说,我们的面前通常摆着三样礼物:杂乱无章的“过去”,五光十色,缤纷绚烂的“未来”,还有如白纸般单调的“现在”。我们究竟该选哪一份礼物呢?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份礼物,其实正是“现在”。如果说“过去”就像石头,那么“现在”就像是泥土。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过去,因为“过去”像用石头雕刻的一样,你可以像观赏石雕似的,从“过去”获取有用的知识与经验,而泥土就如“现在”,你还能在上面雕刻出美丽的纹路和图案。想要创造出更好的“未来”,你就要关注“现在”,关注当时当刻。在“现在”里生活,在“过去”中学*,替“未来”计划,只有这样,生命中的一切才有意义。

  让我们抓住当时当刻,去努力吧!

  今天我读了《父亲的礼物》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香港富豪李嘉诚对两个儿子的教育态度:他不愿自己的儿子生活在安逸中,而要让孩子充分体验到生活的艰辛。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没什么区别,每天一起挤电车上下学,他父亲也很少给孩子们零花钱,也不带他们出入豪华商场和高档餐厅。他的儿子李泽楷在美国斯坦大学读书,也靠打工赚取学费和零用钱,自食其力。对艰苦生活的体验并培养出做人的品质,这是作父亲送给孩子们最好的礼物。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家境富裕,或有一定地位的父母,这对孩子来说并不一定是财富,娇生惯养对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贫穷和困难是磨炼意志的火炉,对强者来说是人生一大财富。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往往深藏在困难的尖刺中,“无限风光在险峰”,让我们努力攀登吧!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烦人的礼物 》突然间让我懂得了好多,生活在同样的世界,学*着同样的知识.作者想到的,而我为什么没想到呢?真是有点惭愧啊!

  文章讲了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示了她内心的烦恼,用"向爸爸要钱给同学买生日礼物"为文章的开头,爸爸的叹息声引起了作者的深思,营业员的自言自语让作者觉得惭愧.在大人眼里,认为我们小学生不节约只会摆阔气讲排场,就连送礼也都还要讲究.使作者深深地体会到经常给同学送礼,不仅会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还会助长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坏风气,她怀着这样沉重的心情,给同学过了一个快乐的生日.耳边除了一阵阵欢笑声,还响起了爸爸的叹息声和营业员的自言自语声。文章以"下个星期又有同学过生日"为结尾,和前文相对应,又一个生日使作者心情更加沉重,她将怎样开口向父母要钱呢?当她抬起头仰望天空的时候,发现蔚蓝的天空中一颗颗星星似乎被一丝丝乌云笼罩着,失去了往日的纯洁.明亮.作者认为同学之间,应该多一份真诚,少一点铜臭,而不是以礼物的价值来衡量友谊的深厚.

  我认为,作者的观点,正是我们所要学*的,在和同学的欢声笑语中,是否应该想一想父母的辛劳呢?

  《乔治的礼物》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诚实是无价的,每个人都应拥有这种美德,他有时还能为我们打开成功和幸运之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名叫乔治?爱伦的小男孩,在新年时得到了一枚银币。可小男孩在打雪仗时打碎了别人的窗户,他决定用自己拥有的唯一的一枚银币来赔偿。回家后,乔治惊奇地发现帽子里竟然有两枚银币!原来窗户的主人是一个富有的商人,因为被乔治的诚实而感动,乔治后来还成为他的合伙人。拥有诚实的美德是多么好啊!正像文章中说的那样:乔治毫不隐瞒地把自己打碎玻璃的事告诉了父亲,并告诉父亲:虽然没有钱了,但他仍感到很开心。

  乔治?爱伦的行为多么令人敬佩呀!正是因为他有这种美德,才有了他后来的成就。正如德国诗人海涅说的那样:“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是呀,拥有诚实的人生,才能找到快乐和富有的人生——诚实正是成功的根基所在。

  由此,我不由地想到了自己。记得那还是我上四年级的时候。一天发下了数学试卷,我得到了一百分,心里很是高兴。可仔细一看,卷子上的一处错题老师竟然没有看出来!我心里有些犹豫了:要不要告诉老师呢?若告诉老师,我将损失一个一百分;若不告诉老师,我损失的将是诚信!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我决定要告诉老师。后来,老师说我是个诚实的孩子,而且在登成绩时,那3分不用扣了。我十分高兴,可见诚实是多么重要啊!

  事情过后我经常会这样想:如果当时我没有告诉老师,在最后也还是会被发现,但是那不就不诚实了吗?就算没被发现,我的心里也不会好过。所以,我下决心以后要永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读了《乔治的礼物》,我认识到诚实是无价的,我以后要努力做一个诚实的人,我坚信:盛开的生命之花都是用诚信浇灌的,而美妙的幸福之乐则只用诚实之音来谱写。我要向乔治学*,永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8)

——读散文有感 (菁华6篇)

  又是一年的寒假,屋外是阴冷暗沉的肃杀,寒冷的天气似乎能够冻结一切,却不曾冻结我的的记忆……我窝在温暖的房间里看着书,在书中我能够找到些许宽慰,对于内心的困惑,寻求合宜的答案。

  还记得那时树木葱茏,维叶萋萋。一位同学与我发生争执,扇了我一巴掌。我深觉自尊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于是秉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旧训又扇了回去。后来我们虽然经过了老师的调节互相道了歉,但是对于她的行为还是令我所诟病。很多时候,我在走廊走过的时候,紧锁着眉头,从她身边低头匆匆而过。相比起她所期待的令我敬畏的心情,更多的还是嫌隙。

  直到当我读到了这样一句话“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一开始,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很是诧异。极富斗争精神的人啊,这难道不是奴隶哲学吗?于是,浓郁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往下读:

  “因为利益的争夺,观念的差异,隔膜,误会,等等。一句话,因为狭隘。一切恨都溯源于人的局限,都证明了人的局限。爱在哪里?就在于超越了人局限的地方。”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作者宽广的胸怀,并为我的狭隘而羞愧。

  “因为,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假如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上帝又何必奖赏你们呢?”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博爱的伟大。本能地去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在的国家,这有什么难的呢?难的是超越这些局限,不受狭隘和*俗的支配地去爱。

  那么,一味地宽容忍让,是否就代表着懦弱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我读了林清玄《飞鸽的早晨》这篇文章,我才领悟。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的那一天,多少南京同胞为日本军阀所杀,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多少人民共同悼念!那时候,全国都弥漫着仇恨与报复的情绪:“虽然说被艰苦得来的胜利所掩盖,但如果没有蒋*在重庆的这段宣言表明*的态度,留在*的日本人就不可收拾了。”蒋介石的行为与日本军阀在南京大肆屠杀形成鲜明的对比,即打脸了日本军阀,彰显我国圣人孔子主张的'仁政观念,又体现并传扬了“不念旧恶”及“与人为善”为我国民族传统至高至贵之德行,这种宽宏大度的胸怀实在值得敬佩。

  “我们一贯声言,我们只认日本黩武的军阀为敌,不以日本的人民为敌。今天敌军已被我们盟邦共同打倒了,我们当然要严密责成他忠实执行所有的投降条款。但是,我们不要报复,更不可对敌无辜人民加以侮辱。我们只有对他们的纳粹军阀所愚弄所驱迫而表示怜悯,使他们能自拔于错误与罪恶。”这不正是超越局限的爱吗?在网络上,我时常看到某些自恃为爱国的人,谩骂日本人。或许他们心中不是没有爱,只是不知如何去爱。就好像从前的我,为了给好朋友出气而惹恼了那位同学。想到这里,我大彻大悟。

  如果连杀死同胞的血海深仇都可以不计较,我仅仅被扇了一巴掌,算的了什么呢?自尊心吗?蒋介石在重庆的宣言,作出退让的态度,照样被后人赞为宽容大度。有人打了你的右脸,你就一定要打回去吗?冤冤相报,何时了结呢?或许“把左脸也送上去”只一是种比喻,意思是要我们远离狭隘。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正真成为了我们身躯及精神的主人,而计较的人只念着自己被打的右脸,他就成为了他右脸的奴隶。我当然不要做“右脸的奴隶”。我相信,在右脸被打后把左脸递上去的姿态也是可以充满尊严的。

  可是,一味地宽容忍让,使人恣意无畏呢?

  我在寻找,宽容与底线这两者的*衡。究竟怎样,才是最好的状态?有一天,我听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妈妈是公司里一名财务,她老板娘是江苏人,做手机的。老板娘有一个亲戚,她很信任他,以至于让他去看管仓库这样的重地。但是这个亲戚好赌成性,不学好,每次拉货的时候偷偷拿走几部苹果手机,久而久之,妈妈和几位同事发现账目对不上了,公司亏损很大。老板娘当然知道是他拿的手机。除了他,没人这么轻易就能拿到手机。念在多年老乡的情面上,老板娘没有马上报警,只是私下和他沟通而已,可他丝毫不知悔改,说反正没有证据。老板娘对他说过,如果他不承认的话她就要报警了,他仍然无动于衷。最后,警察调查下来,手机确实是他拿的,他赔了公司50万,还要坐三年牢。

  起初,我觉得这个老板娘太狠心,为了金钱利益可以不顾亲情。后来,我仔细想了一想,这个看仓库的人好赌成性,已是昏了头脑,又为了要钱,去偷亲戚家的钱,哪里还有亲情可言?如果善良之心不能将他感化的话,或许只有在监狱里面能让他清醒,安静地忏悔吧。

  在书中,我领会到了为人处事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一种正确的方式和一条坚定的底线。

  她出生于上个世纪10年代的一个旧式家庭,既是管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五岁识字,七岁读《诗经》,九岁学《论语》,十岁就可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她善于记录身边的琐事,并将它们撰写成简朴又不失典雅、直白又充满温情的精美文章。她就是琦君,在这几年间里我读过的最优美的散文集就是《琦君散文》。

  《琦君散文》按内容分类编排,我尤其喜爱描写亲情的第一章节内容。琦君最常写的也是亲情,尤其是描写母亲的散文。如《妈妈的手》,先从“我”与儿子的互动着笔,牵引出妈妈那双布满岁月沧桑的手,通过母亲那双手在日常一天中的忙忙碌碌的经历,表现出那个年代劳动妇女的艰辛,同时也流露出她对母亲的深深思念和挚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母亲洗手的片段。母亲的手布满沟壑,散布着因常年浸泡在水中而开裂的伤痕,像张开着红红的小咧嘴。母亲洗刷常常用到强碱水,那开裂的伤口经常被抹布和碱水搓刺得直皱眉头,却不曾见过母亲因此而停止过劳作。直到洗刷完了,母亲才接上一盆滚烫的热水,把自己的双手浸泡到里面很久很久,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这是母亲最大的享受。

  世人皆爱牡丹,然正如晋朝陶渊明独爱菊花,琦君一家都偏爱桂花。大多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天总是“悲寂寥”的,琦君的父亲却吟诵出“秋花远比春花净,春月何如秋月明”的诗句。琦君因此写出了《秋花远比春花净》的散文。桂花是在秋天开放的,这也是他们一家喜爱秋天的原因吧。琦君在《桂花雨》一文中这样写道:“桂花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显得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她从不与繁华争艳。”如此低调的桂花,怎能获得琦君的喜爱呢?那是因为:“桂花的香气味,真是迷人,不但可以闻,还可以吃”。生长在*最南端的海南岛的我,此前不曾见过桂花,但琦君笔下的桂花,在我的心头拂起大大的波澜,优雅、质朴、清香,这是琦君笔下的桂花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世态万千,而我却可在琦君的散文中找到一份感动、一份幸福、一份温情、一份思念……

  在莱芜博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他论述了一个道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我对此产生了很大的反思,如果说正义与罪恶,到底哪一方是正义的呢?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一般来说,正义就像圆一样,从自身出发,向外扩张。”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自己做的事自己认为一定是正义的,从而向外发展,一旦有人要阻止你想达到的目的,他一般会被称为罪恶的。但其实对方在阻止你时,你只顾自己的目的,忽略了你对他的阻碍。这样说来到底谁是正义的?我们都以自己为中心,把所有阻碍自己的人敌视,把自己的当作是正义的,在自己正义的范围中,绝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人。你是不是这样?那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

  前苏联的领袖*是最好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高度集中和自我为中心是他最为骄傲的东西。*有伟大功绩,在他的世界里,他绝对是正义的,但是在二战期间,*擅作主张与美国签下了对*不*等的条约。这是正义的吗?在*眼里,他得到了利益,这便是正义。再说现在的国际问题,哪一方是绝对的正义,又或是绝对的罪恶。正义的一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阴暗,而罪恶的一方也有着鲜为人知的光彩。正义是难衡量的,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定会有阻碍你前进的人,你前进的路上出了绊脚石,踢走是本能。当你想要学*时,有人来和你请教问题,而问题正好是你也不怎么会的,你并没有听他讲话,而是把他轰走了。从中很难定夺公*的存在,很难说正义或罪恶。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正义和罪恶在不同人眼中有不一样的看法,我们只需要看清事实,就足够了。《正义论》里的正义就是人们眼中和社会上的公*,但公*又如何存在?很多问题都是难以辨别的。正义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罪恶也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

  依稀记得在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时,大约来源于那篇打架斗殴所了解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谢了,有再开的情况下。但是,聪明伶俐的,你告诉我,大伙儿的生活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些人偷了她们罢:那是谁?又藏在哪里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如今又来到在什么地方?这话不知不觉便变成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经典,或许更是那个时候,我便刚开始了解您,掌握您。

  您说过,洗手的状况下,生活从水槽里过去;就餐的状况下,生活从工作里过去;静静地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看见一个一个的字,细心玩味美好的另外,因为我观念到了時间的匆匆忙忙,回首往事,错过很多,转眼之间,立刻就需要进到焦虑不安的高二,时间如流水,我这才知道時间的珍贵。

  您的《春》带来我的是绮丽而无失的美,也是它要我钟爱您的抒情的散文。看,看,像毛针,像花针,像细条,密密麻麻地斜织着,他人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我第一次知道,这般不同寻常的雨,也可以被你勾勒的那么美,我常常在她们正中间见到你的潇洒,你的淡泊,读到你心情,欺压的情绪。

  果树、杏树、杏树,你不能我,我不能你,都盛开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著清甜味,闭了眼,树枝好像早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规格的蝴蝶花飞着。野草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百花丛里,像眼睛,像星辰,还眨呀眨的。见到这儿,眼下闪过出一片祥和的景色,在您的笔下,一切是那麼轻快,那么美。

  高一刚学过的您的那篇《荷塘月色》一开始见到题型时,禁不住想到了荷塘月色那首歌,而您的荷塘一下子把我拉到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边,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片水流量很高,像亭亭的舞娘的裙。逐级的叶片中间,零星地牛羊些白色花,有袅娜地开过的,有羞涩地喊着菲儿的;好似一颗颗的耀眼明珠,又如碧时间的星辰,又如刚出浴的丽人我好像看到了繁星满天流一般,静静地泻在这儿一片叶子和花上,光和影有着和谐的节奏感,如梵婀玲上奏着的经典名曲。我乃至听到了树枝的蝉声和水中的蛙声,可就在这时候,您说但繁华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刹那间,我好像能触到你的凄凉声,由于您一直不经意间的流露自身的简直感情。

  我慢慢地发觉,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深层次的实际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是有对*部门的讥讽。他的文章内容,看起来口味淡,却颇具哲理,有一层回味无穷的颜色,将会他的人生道路品格表露到了他的文章内容中,才使他的文风这般质朴吧!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伯联系,筹备创办*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读《牛虻》有感 (菁华6篇)(扩展9)

——读红岩有感 (菁华6篇)

  《红岩》记录了许多革命英烈在狱中丝毫不畏惧敌人的严刑拷打。他们为了新*的建立,为了人民的自由与幸福,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他们‘‘愿把这牢底坐穿’;他们宁死不屈,百折不挠,“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他们大公无私,甘愿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他们在刑场上吗,面临这生与死的决择,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那大义凛然的许云峰、坚贞不屈的江姐、视死如归的成岗、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等,无一不令人敬佩。

  《红岩》是我的心灵得到了充分的洗礼与净化,让我深刻地感悟到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十分珍贵,都是独一无二的。那些革命英烈们的青春也是美好而富有朝气的,而他们却义无反顾地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交付给了伟大的祖国,他们自己的生命告诉了我们: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生命的意义在于执着地追求自己的理想,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

  这些令人佩服的战士们,面对着酷刑,却始终坚定不移;而我,一个从小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我对学*没有耐心和热情,容易被困难击垮,找借口说我还是个孩子。可现在,我明白了:越是艰难的道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苦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信念去克服。

  《红岩》真是使我受益匪浅!

  什么是坚强的毅志读了《红岩》这本书,让深深地感受到仅有具备不可磨灭的坚强毅志的人,才能不屈不挠地承受难以想像的焦熬,迎接最终的胜利。

  **前夕,在重庆我们地下党组织提高的群众开展工人运动、*,因叛徒出卖被关在渣滓洞和白公馆,受尽极残酷的严刑拷打,依然不屈不挠地与敌人作斗争,迎接最终的黎明……每次拿起这本书,都仿佛看见了那漆黑的地窖里,冰冷潮湿,层层岩块和岩石堵绝了一切阳光、空气,许云峰用那滴血的手指费力地挖着条石,不是为自我而是为战友,直到生命的最终一刻。那是怎样的钢铁意志啊

  爆竹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绽开笑脸,我们在迎接祥和的新年。在先烈们面前,我深深地感到惭愧。*时在学*中,我总是要偷点懒,总觉得学*累人,又要背又要记,还要做那么多的题,可是和他们比那又算的了什么呢记得有一次英语考的很差,我都傻了眼。还好我静下心来,每一天增加了英语的学*时间,常常背那些另人费解的课文,默那些枯燥无趣的单词,练*本一本本地用完,在周未还要做那多多的试卷。可就是因为我坚持下来了,才在期未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绩,并且也不觉得那么无趣和辛苦了。这也使我更加坚信:仅有坚强意志,坚持不懈的人,才能得到最终的胜利。

  有坚强的毅力,什么都能办成,胜利必须属于你!

  《红岩》是当代文学作品中的一部优秀的革命英雄传奇,体现了*员和革命烈士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巨大的人格力量,令我受益匪浅。

  《红岩》这本小说讲述了重庆**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异常是集中营狱中斗争,真实的记录了*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许云峰、江雪琴和成岗是《红岩》这本革命历史小说的主人公,他们和一大批*员为了推翻*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们,同特务不屈不挠的斗争,但由于被叛徒甫志高出卖,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和余新江相继被捕了。在被关押在渣滓洞里,江姐在狱中更是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子被反复的钉进江姐的十指里,她晕过去的时候,冷漠的敌人仍然没有罢休,他们立刻就会把江姐用水泼醒,然后再之后钉。应对毒刑,江姐宁死不肯说出党的一点点机密,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江姐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啊!

  江姐有一次受上级遣派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就在去华蓥山的路上,她却发现自我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她顿时热烈盈眶,但她一想到自我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立刻就止住了泪水,更英勇的投入了新的战斗。江姐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又怎样不使我们为之动容?

  江姐就是这样一个把自我的一生交给党,一生都愿意给党做贡献,把党的教诲全部烙在心底的人。

  怀着敬仰的心境,我抬头仰望着这座庄严肃穆的人民**纪念碑。*百年的日晒雨淋,仍未能削去他直冲云霄的气势。空间在我的眼眸中无限放大,眼前的景物飞速地变幻着,映入我眼帘的是民国时期熙熙攘攘的街市。

  我打量着周围的景物:咦,这不是《红岩》一书中描述的地下党员们奋力拼搏的战场——重庆市吗?那个行色匆匆的中年人,不就是英勇斗敌的*员许云峰吗?他那如利剑般锋利的眼神,仿佛能穿透人的内心,那刚毅的面孔显得更加精干而沉着。我环顾着周围的一草一木,心中思绪翩飞……

  《红岩》这本书讲述了该书讲述了1948年在*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红岩一书中刻画了众多不屈的英雄,有成岗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的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后的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依然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们的团结奋斗,令敌人闻风丧胆;白公馆志士们奋勇突围,迎来黎明……

  最令我难忘的是革命烈士被特务匪徒审讯的场景:应对着步步逼*的鬼门关,有勇有谋的许云峰临危不惧,反而更加坚定了自我革命的信念,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特务们为了从江姐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这位女*员忍受过十指连心的刻骨铭心的逼供。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因为江姐的坚贞不屈。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景下吞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躯,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和勇气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究竟是什么神秘的力量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他们呢?是信念的力量!*员们怀着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向着救黎民于水火的伟大目标前进。他们信奉的是马克思主义,唾弃的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

  在这些革命英雄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我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中遇到不顺心的事,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满腔热情的我易被小挫折摧垮,总找借口说自我还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书中最终描述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性命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日安逸的生活,完美的享受。我们不要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不要被幸福的生活麻痹了精神。我们要珍惜此刻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也要记住什么叫英勇无畏、坚贞不屈。

  感激《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合上书,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一副画。顶上是一片蓝天,下边是金黄的山,翠绿的树林,山头上露出半个太阳。这是《红岩》里小萝卜头在牢中画的一副水彩画,这幅画是一个孩子对自由的向往,对光明的渴望。

  这本书中最牵动我的心的是一个乳婴阶段就和父母一起被敌人关进监狱的孩子—小萝卜头。他在监狱中承受了各种痛苦,暗无天日,度日如年。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不能像我们一样背着精美的书包,跨进优美的校园,有和蔼的老师和友爱的同学为伴,而是只能在监狱中让黄将军当老师,教他学*。

  这里没有阳光雨露,这里缺少歌声欢笑,但是即便如此,他仍然刻苦认真,不放弃学*是机会。读到这里,我泪眼模糊,即心疼小萝卜头,又为自己感到愧疚。

  放学回家后,放下书包总是先玩一会,吃一会,才开始写作业。又一次,老师临时布置了一项作业,说要放学前完成,我心想还早着呢,先玩会儿再说。就和同学一起飞奔向操场,有说有笑,玩的不亦乐乎。把作业是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最后一个课间悄悄的到了,我忽然意识到我还有重要的作业没有完成,当老师宣布没有完成作业的名单时,我感到羞愧无比,坐在座位上犹如座在针毡上。

  有这么一群人,在残酷的战争中,他们用钢铁般的意志,英勇的对抗敌人与侵略者,用他们的血肉之躯,铸就了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的先辈用鲜血和泪水换来了今天的和*年代,身为中华儿女,我们肩负着同样的重任,好好读书,作一位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有用的人,用一腔热血报效祖国。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红岩,读完后我的感受很多。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本书很难看,又不易懂,不如我常看的故事好看,这种书应该是男生看的,可是既然买了就必须得看下去。后来我抱着好奇心仔细读了这本书,结果只要我一用心,就立刻进入到了那个紧张、刺激的环境里,让我过足了瘾。其中最让我留连忘返的是我的‘自白书’这一章:

  许云峰为了不让更多*员的秘密泄露,故意暴漏身份......徐鹏飞审问徐云峰的时候他好像经过了严密的训练非常冷静。我特别佩服他这一点。最后逼徐鹏飞使出杀手锏——成岗,他命令手下的人把他打得血肉模糊,逼许云峰和成岗就范,不料,他手下的两个*都拼死不说,丝毫不让徐鹏飞得到一丝情报,我真是太佩服他们对党的忠诚了,要是我,在就吓哭了,他们真是太有毅力了。徐鹏飞竟然

  还不放弃,还想让他们写‘自白书’,成岗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拖着快垮的身子,在纸上写了一首诗,还大声朗读起来:任脚下响着着沉重的铁链,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我只是想象着就觉得害怕,但他还能在那样的环境、那样的气氛下干出这样的事情,真让我惊叹不以。原本我以为那样的书是男孩看的,现在我认为是*人的都应该看。

  对这些战士,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只能折磨他们的身体,可在那些战士的.心里,一心只为*,我心里不禁为他们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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