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读书笔记 >

学生读书笔记9篇

日期:2022-07-28 08:35:21

学生读书笔记1

  在我的印象中,丛林中,只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植物。但是,自从我读了《狼孩》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丛林中不仅有动物,植物,还可能有被人抛弃的小孩子。而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毛克利就是被大老虎叼进丛林里后被狼族救下来的孩子。

  ”丛林危机“这一章是在毛克利长大后发生的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说的是在高原的.屠儿――大红狼要进攻丛林,众狼毛克利先到人的世界躲一躲,等过了这场灾难在回来,可毛克利要大家一起战斗,最后打败屠儿的事。

  人们都说野兽无情,但是我从这个故事中感受到了一些感情。是野兽贴心的照顾,是毛克利不贪生怕死、有难同担的精神!如果是一些贪生怕死的人,野兽让他躲一躲,他一定会同意,会丢下野兽不管,会丢下养育了他十几年的丛林不管。而毛克利没有丢下它们就走,而是和它们一起浴血奋战,打败屠儿,保护丛林,保护把他养大的丛林中的野兽,保护她心中美好的家园!

  谁说人和野兽不会有感情,没有感情就没有《狼孩》这本感人肺腑的书。

学生读书笔记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但是,我的偶像不是舞台上激情四射的明星,也不是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精英,他们只是一部小说中的主人公,他们像一粒沙子一样渺小,却可以像航海灯一样为我们的人生导航。这部小说就是《*凡的世界》。

  《*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年,全景式地反映了这个*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形象地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当少*在村里不当教师后,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不愿一生只为填饱肚子而活着。少*青春的梦想和追求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尽心尽力地干活,成为一名优秀工人。

  但是,这一切绝不是靠运气。在他闯荡过程中,他背上的疤,告诉我们他付出了多少;他破烂的行李,告诉我们他的生活有多苦;黑夜中微弱的光芒,告诉我们他的求学精神有多么顽强。是啊!生活有多苦,他就有多强!

  有一种精神帮助少*度过了一次次人生的绝境,那就是坚强。如果把少*看作一棵树,当狂风折断他的树枝时,只要树干还在,来年春天依旧会生机盎然。在他的人生征途中,分家——他失去了大哥的肩膀,恋人的离开——他失去了甜蜜的爱情,毁容——他失去了英俊的面容。虽然这些不幸一次次把他逼向悬崖,但是,他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毅然面对。分家后,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照顾年迈的父母和供妹妹上学;恋人离开后,他用沉重的劳动麻痹自己的心灵,减轻痛苦,不久,成为了一个小班长;毁容后,他由开始的愤怒,逐渐转为*静,坦然的接受了现实。他没有被不幸压垮,反而,脊梁更加挺直了。

  少*的哥哥少安也有着同样的顽强力和意志力。在少安的砖窑有很大发展时,他决定贷款扩建机器制砖,不料因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的损失,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一段时间后,他重整旗鼓,再创人生的辉煌,最终成为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少*和少安生活的那个年代需要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而我们的这个时代更需要这种精神。有一个叫洪战辉的河南人,他曾经感动了全*。他13岁时,就担起抚养小妹妹的责任,带着妹妹求学将*12年。他靠做点小生意和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挫折,我们可想而知。甚至当他自己回头看时,也不太相信他真的能够走过来。是什么帮了他呢?是坚忍不拔的精神。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少*和少安那样坚强。一些人失恋后,就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失去了心爱的恋人,生活不再有明天,不再有希望。然而,他们错了。少*和晓霞之间的爱情跨越了世俗的偏见,两颗年轻的心紧紧贴在一起,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可是,天公不作美,两人最终阴阳相隔,少*痛彻心扉,痛苦不已,他用繁重的劳动麻痹自己,减少一些痛苦的思念。慢慢地,他将晓霞放入心底,让这段刻苦铭心的爱情,成为他人生中最美丽的回忆。他又张开了双臂,准备迎接明天的朝阳,接受了不能改变的事实。

  《*凡的世界》一书中,蕴含着无限的力量,每读一次这种力量就增加几分,面对困难与挫折的自信也增加了几分。它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为我的心灵撑起一片树荫。我的世界因它而不再*凡。

学生读书笔记3

  今天教师叫我们写一篇读书笔记,我于是随手拿起了一本《读者》来看,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那片故事叫做“84名乘客的生死表决”。这片故事,内容虽然不算多,但却是给了我很大的感触。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1990年5月26日的一个早上,一辆飞机在空中飞了十三分钟后挡风玻璃猛地炸开了,挡风玻璃一碎,机长被强大的风流给卷了出去,要不是空姐抓住了他的脚,他才没有被风卷出去,还与空援中心失去了联系,飞机上乱成一团,飞机开始迅速下降,如果想要有生存下来的希望,就要丢下机长,堵住窗口,才能生存,在飞机上的规定,机长要牺牲一切来帮助乘客,那么机长的生命完全取决于乘客的一句话,当空姐问乘客,丢不丢下机长,大家都渐渐地举起了手,看此情形,空姐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不哭出来,可后来奇迹发生了,大家都慢慢把手放下来,最后没有人举手,后来飞机成功地降落了,机长也得救了,这个举动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别人。

  我的感受是我们不要轻易放弃别人的生命,有的时候,拯救别人也是拯救自己,所以我们要给别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机会。

学生读书笔记4

  《读者》是伴随我整个假期的一本杂志。内容包括了文苑、人物、社会、人生、生活、文明、悦读、点滴、互动和艺术等等。

  “文苑”分为卷首语、文苑、书林一叶和原创精品。它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人物”分为人物和名人轶事。它告诉我许多伟人的往事。“社会”分为杂谈随感、话题和社会之窗。它告诉我许多社会上的变化。“人生”分为人世间、人生之旅、婚姻家庭、两代之间、青年一代和校园内外。它告诉我许多人的一生。“生活”分为心理人生、经营之道、品位、生活之友和乐活。它告诉我许多生活的乐趣。“文明”分为在海外、他山石、风情录、军事天地、历史一叶、文化茶座、人与自然、史海拾贝和生物世界。它告诉我许多文明的重要性。“悦读”分为幽默小品、言论、漫画与幽默和影像。它告诉我生活中的许多小事都能成为笑料。“点滴”分为意林、资料卡和点滴。它告诉我许多一点一滴都有含义。“互动”为互动。它告诉我许多人的困惑并解答。“艺术”为封面。它告诉我许多艺术的精华。

  《读者》里许多作品含义深刻,令人回味无穷,开阔了我的视野。它教会我了许多人生的哲理,对我今后的成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真是一本好读物啊!

学生读书笔记5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书里写的是主人公海伦·凯勒在失去听力和视力后如何走出黑暗与孤寂,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当我看到当一场恶梦般的高烧把她的视力和听力给剥夺时,我不禁为她感到深深的悲伤。我真怕她从此永远不能从没有了听力和视力的惊恐和悲凉中走出来。可当我看到她能根据自己的思考来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时,我又对她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当看到她在沙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并且考上了世界上最有名的学校—哈佛大学,完成了学业时,我又不禁为她感到了自豪和骄傲。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海伦·凯勒小时候学说话的故事了。由于海伦·凯勒看不到人的口形也听到别人的发音,可想而知她要学*开口说话简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可是她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一次又一次的练*,再加上老师的细心教导,海伦·凯勒终于说出了断断续续的一句话“天气很暖和”。这可真是一个奇迹啊!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海伦·凯勒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时,也能毫不退缩。想想自己比起海伦·凯勒来说真是太幸运了。我有着健全的身体、良好的学*环境、优秀的老师,可是我还不知道要珍惜,遇上一些小小的困难就要退缩。相比之下,我真是太不应该了。从今天开始,我一定要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努力学*,遇到困难决不退缩。

学生读书笔记6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的栋梁。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小培养我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需要,也是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通过看了《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才深深了解了法律及受到了教育,知道权利受权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我们应全面普法,从小养成知识、守法的好品德,让每一个都有自我保护意识。如:《开除劝退不允许》这个小故事中,我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说有的教育不让学生参加考试、停课、劝退等,这些都是属于变相剥夺或限制学生受教育的情形,实际上导致了未成年学生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不仅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及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从这件小故事当中,我懂得了开除学生,随便处分学生等这些事,就是侵犯我们受教育的权利。

  再比如:《离婚也要抚养我》这个小故事中,我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说尽管父母的婚姻关系结束,但是孩子和父母的血缘亲情是永远不会结束的。即使父母离了婚,但是他们仍然还是我们的爸爸妈妈,还要对我们进行抚养教育照顾,不能以离婚为理由不抚养孩子。从这件小故事当中,我懂得了父母离了婚,也要抚养我们,不要以离婚为借口而不抚养我们。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监护人,必须照顾、抚养我们。

  在我们成长环境中,围绕未成年犯罪预防等方面的话题很多很多,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教育我们对社会有责任感,在法律的保护下,让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学生读书笔记7

  “大医精诚”,是千年来医者追求的最高目标。唐代名医孙思邈在他的《大医精诚》中论述了有关医德的两个问题:第一是精,即要求医者要有精湛的医术,*医之人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第二是诚,即要求医者要有高尚的品德修养,以“见彼苦恼,若已有之”感同身受的心,发“大慈恻隐之心”,进而发愿立誓“普救含灵之苦”,且不得“自逞俊快,邀射名誉”“恃已所长,经略财物”。他的这种浓厚而朴素的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不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值得学*和提倡的。

  作为一名护理工作者,我深深地钦佩南丁格尔放弃锦衣玉食,投身救死扶伤的精神,更为她的仁爱之心所感动;我欣赏非典女杰———叶欣护士长的坚强勇敢、从容不迫、无私无畏的白求恩精神。是她们,为护理事业指明了方向,是她们,为护理后辈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浮躁社会,我们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凡的护理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爱心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位患者。

  修养身心,涵养德性,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是当前活动的主题,我更希望能成为永恒的主题,让修身行动成为公民的一种*惯,让修养身心,涵养德性在每个公民心中生根发芽,这样,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作为医务工作者,身在伟人故里,博爱之乡,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山先生的对病人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作为板芙医院的一员,我真心地希望,通过修身行动,我们能看到更多患者的笑脸,听不到患者的抱怨,没有医疗纠纷,事业蒸蒸日上,同事之间更多真诚的问候与微笑。

学生读书笔记8

  这几天,我读了《美德少年文学故事丛书》中的一本——《模拟外交官》。这本书共有20个美德少年的小故事,每一篇故事都非常的感人,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小造梦师”——于子诚的故事。

  于子诚最感人的事例要数他和四川张贵勇同学之间发生的事情了。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摧毁了许多小朋友的美好家园,他们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在这个时候,于子诚认识了张贵勇一家,并决心帮助他们一家人。于子诚经常通过书信与张贵勇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帮助张贵勇走出心中的阴影。后来,于子诚得知张贵勇非常希望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他想咱们泰州的家家户户都有电脑,上网交流很方便,而对四川的小朋友来说就是一种奢侈,如果我能帮他买一台电脑,不仅可以帮他圆“电脑梦”,还可以更方便我们的交流。

  于子诚决定买一台电脑送给张贵勇,他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也不过2000多元。剩下的钱怎么办呐?之后,他为了筹钱,先后写信给李咏叔叔和联想公司的经理。在烈日炎炎的大夏天,于子诚和他的同学一起去大街上、公园里募捐。这样东拼西凑,终于凑到了买一台脑的“巨款”——4000元。

  于子诚和张贵勇非亲非故,但他却这样不求回报、竭尽全力地帮助张贵勇,这种品质非常可贵,让我感触很多。在生活中,我们随处都可以给予爱,虽然这种爱不是惊天动地,但是小爱也可以使人感觉到温暖。只要我们每个人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就会因为我们的这些小爱变得更加美好。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非常美好。

学生读书笔记9

  我看完了莫泊桑的【项链】后,深有感触。这篇小说写了:玛蒂尔德·洛塞尔是一个朴素的女人,她有一天收到一封晚会的邀请,但她却不知穿什么衣裳去好。于是,丈夫让她去借朋友家的首饰。她借走了一串金刚钻项链,在晚会上大放光彩。但是,在她回家后,那串项链却不见了。

  他们找遍了他们去过的每个地方,都一无所获。后来在一家店里看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但店主说要三万六千法郎给他们。为了项链,他们开始借钱,直到借够了钱,买下了项链还给了朋友。为了还债,他们辞退了女佣,搬了家,玛蒂尔德·洛塞尔开始尝试做家务,丈夫开始帮商人誊清帐目赚钱。十年后,他们终于把债还清了。玛蒂尔德·洛塞尔高兴地告诉朋友后,才知道朋友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

  个偶然也可以说是必然的事件,让女主人回到现实之中。这个现实是残酷的:它要你为之付出辛勤的劳动;要你牺牲美丽的容颜;要你心力交瘁。但是,它也给你丰厚的回报:女主人的生活因此而充实;她与丈夫和衷共济,享受着相濡以沫的甜蜜;总之,她物质却不富有,但心灵却获得了真实。莫泊桑无疑在用一个显得残酷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由浮躁到真实的故事。只是这个代价太大了,用了十年的汗水和艰辛。

  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阅读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1)

——中学生读书笔记9篇

中学生读书笔记1

  26个国家,96个城市,无论是罗马的假日,兴的亡象牙白还是点燃的亚*宁和寻常的威尼斯,都留下了余秋雨对让心灵去旅行的诠释。《行者无疆》记录了这一不同凡响旅程的全部感受。欧洲的古典风韵在他眼里变成了无与伦比的思考,变成了史诗般的文化眼光,最终变成了涓涓流淌的文字,流入众人对欧洲的憧憬。

  这是一次新时代的东方文明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去追忆古老西方文明的旅行,是一次重新探索新时代西方文化,风土人情的旅行。余秋雨不仅停留在眼前的世界,而是思考着文化背后的故事。

  “废墟,大海,海浪,历史常常从这里出发;森林,山丘,古堡,历史常常在这里隐蔽;热闹,精致,张扬,历史常常在这里转折;苍凉,寂寞,执著,历史常常在这里凝炼。”余秋雨用精炼的词藻和深远的意境描绘了凝重的历史和感慨。

  被一百多次冲刷的威尼斯,蕴含的水上柔情,在大师眼中显得既出色又羸弱。这座古老的小城,在余秋雨的话中仿佛让人听到水上悠长的南欧小调,却又让人觉得哀伤,这座没有喧哗的城和这片没有消失的文化。

  光芒耀眼的时尚之都巴黎,在余秋雨再来亦是如此,高傲且神采奕奕。描写巴黎时用的最多一个的词是“聚合”。“聚合”着财富、文化、审美与氛围,揉入了柔情与浪漫古典与现代,成为西欧浓妆艳抹的一笔。

  面对陌生的文化,余秋雨给了思考的完整和深刻,心灵的自由与随性。他带我们领略了南欧、中欧、西欧、北欧,体验了他对欧洲文化的理解。他感叹道感叹,“欧洲文明确实优秀而又成熟,能把古典传统和现代文明、个人自由和社会公德融会贯通。”我们也应感叹,在历史沧桑的文化瑰宝面前,我们只停留于眼前吗?当然是否定的,或许我们做不到向余秋雨那样的思考与评价,但我们能做到的是不单纯的行走,单纯的融入文化,用心灵去旅行。有朝一日,若能见到世界各地的文化遗产,我便会像余秋雨那般去了解去探索,用*人的眼光看世界。用余秋雨开启的宽阔视窗来展望所见所闻。

  行者无疆,或许就是这本书展现的意义。

中学生读书笔记2

  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因为爸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爸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了地球。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很大的做人道理: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都是对的。所以,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所追寻的东西!

中学生读书笔记3

  已经不记得是在怎样百无聊赖的心情和室友鄙视的眼神中读完了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悲剧故事。唐朝三部曲我是从《高阳公主》开始看起的,那些文字真的能让人滴血,然后就没有勇气去读《上官婉儿》和《武则天》了。昨天不小心翻出《上邪》这首诗,于是又想起了这个海也是的深情故事。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感与君绝。

  辨机被腰斩的那天也是飘着冷雨的,高傲的不可一世的高阳就那样跪在了冷雨中,丝般的轻纱被冷雨打透,一直凉到了心里。奇怪,高阳的脸上没有泪,那种温和的倔强的表情似乎再像这个世界诉说着所有的不满。哀大莫过于心死,高阳和辨机是此生寻觅的彼岸,既然命运安排他们相遇,又怎能不许他们抵足相爱,抵死相缠?在那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年代,女人生来就是带着加锁的,在枷锁的捆绑与束缚中走完悲剧的一生是使命也是责任。而高阳,这位女权运动的先驱,把她的锋芒和触角伸向了世俗的礼教,爱上了一个只能用心去爱却不能用生命去爱的和尚。

  不知道为什么,在心里总是理解高阳的。为什么不是温文尔雅的房遗直,不是英武潇洒的吴王恪,而是一个整日与青灯古佛为伴的和尚?因为辨机有一双明媚的眼睛,如清泉一样笃定,望向高阳的时候,她的情感会流动,如星辰一样灿烂,她暗淡的光阴他的注视而重新焕发生机变得崭新。因为清晰,所以爱;因为明媚,所以深爱。

  对于高阳和辨机的爱情虽然很多人都觉得是悲剧,因为最后两个人天上人间,阴阳两隔了。但我总觉他们的其爱情很美,超越现实,超越礼教,超越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银河九天。酒饮半酣正好,花开半时偏研,爱到深处便是痛了。就算没有结局又怎样?为了爱的能力而去付出,回收只是使命的升华。佛曰:成住坏空。人生短长,并无别事。是啊,人活着本来就是为了学*怎样爱人和被爱,无论哪一种,都要义无反顾。从高阳身上我看到了,天下所有痴迷的背后,都是心肝情愿。遇见便已感激,得到更要欢喜。还强求什么呢?人生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夏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冬天的阳光照在心里。足矣足矣。

  读完《高阳公主》有感动,也有失落,更多的是思索,思索怎样在现实中走好自己的路。我想,任何一份生命都有它生长的创痛与成长的过程,这些过程仿佛都是种子,在日后的生活中都会彰显出来,于是我们的生命便在这许多历练中逐渐成熟。因为,人生,爱,从来都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中学生读书笔记4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林肯传中学生读书笔记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马克思曾经这样评价一个人:“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谦虚,以致只有在他成为殉道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谁会获得如此高的评价,这个人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评价太高了,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人呢。刚开始看到马克思这段话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当我读完《林肯传》后,才发现这段评价是那么的真实和自然,完全没有虚构的成分,同时,我被林肯深深的折服了,一个人竟然如此完美,完美到似乎让我们这些普通人难以触及。林肯是多么伟大的一个形象啊。

  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第 16 任总统,是世界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领导了拯救联邦和结束奴隶制度的伟大斗争。尽管他仅受过一点初级教育,担任公职的经验也很少,然而,他那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意识,使他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可是,这样光辉的巨人不是生来就存在的。林肯,作为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也是由一个普通的公民成长起来的。

  林肯在1809年2月12日黎明出生在肯塔基州的一个清贫的家庭的小木屋里,父亲是位鞋匠。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童年就是“一部贫穷的简明编年史”。与其他贫苦家的小孩子相同,林肯小时候,经常帮助家里搬柴、提水、做农活,否则家庭将无法维持下去。从这些普通的生活似乎怎么也看不出来林肯的未来是多么的风光,他只不过是一个*庸的

  美国公民。同样,林肯也承受过丧亲之痛,在他9岁的时候,母亲去世,这对小林肯来说无疑是一个残酷的打击。然而也许是上天赐给他的福分吧,他的继母对他视如己出,常常督促他读书、学*。可见,伟大的人物的经历也不总是光辉的。也许这样穷困的生活正成为林肯的筹码,使他更早的进入社会,加速了他成功的过程,是林肯成功之路上必备的铺路石吧。

  有了这样的童年,长大后的林肯也没有闲下来,他开始独立谋生,当过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木工、石匠等。因为他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让家庭和自己摆脱贫困的“帽子”,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有他的一*之地。他还知道不能只靠上天的恩赐,必须凭借自己的资本来为自己赢得机会。于是他开始涉足政治、商业等范畴。但是命运已经开始眷顾于他了。1830 年,林肯一家迁居伊利诺斯州,在那里他第一次发表了政治演说。由于抨击黑奴制,提出一些有利于公众事业的建议,林肯在公众中有了影响,加上他具有杰出的人品,1834 年他被选为州议员。两年后,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不久又成为州议会辉格党领袖。到1846 年,他成功的当选为美国众议员。这样,林肯领导者的角色开始显现出来,随着参与的国事逐渐增多,他出色的政治能力脱颖而出,1854 年,北方各州主张废奴和限制奴隶制的资产阶级人士成立了共和党,林肯很快成为这个*的领导者。

  林肯的这些经历不禁让我想起了最*上映的得到奥斯卡八项大奖的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同样是悲惨的童年、贫穷的环境,但是他们都是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机会和成功,最终,一个凭借在贫民窟生

  活过程中积攒的知识赢得了20xx万的大奖,另一个凭借着自己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意识,成为美国最伟大的领袖。可见,伟人不是天生就围绕在成功的光环中的,他们都是一步一步扎实的走过来的。

  林肯也不是每一步都是成功的,他的失败也可以写成一本历史了:22岁经商失败,23岁竞选众议员失败,26岁时恋人死去导致了精神的崩溃,29岁竞选州议长失败,34岁争取国会提名失败,39岁竞选众议员失败,46岁竞选参议员失败,47岁竞选副总统失败,49岁竞选参议员失败??林肯的生命中有太多的失败了,如果把这些失败都加在我身上,我肯定早就承受不住了吧,但是他是林肯,美国需要他,于是,他在逆境中愈战愈勇,历尽挫折后,林肯终于迎来了生命的巅峰——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

  但是,他是在特殊的情况下的总统,既然是特殊时期,他注定就要为这个职位付出比常人更多的代价。他不愿看到南方奴隶地狱般的生活,他不愿接受折磨人的奴隶制度,他不愿看到美利坚合众国在他的视线内分裂开来,所以他选择为了整个国家和所有人民战斗。可是,他在战争过程中却又痛苦非常,他不想让一个一个的士兵因为他而放弃家庭的温暖投入到战争,可是,这是无法避免的,战争必定包含着鲜血的流淌,于是林肯自责、伤心。我想,这是一个伟人应该有的感情吧,如果没有了这些,那便有一些冷漠之嫌了。

  这个在特殊情况下的总统,希望国家统一,人民安稳的生活,所以,他为统一付出了太多太多,同时他塑造了自己遇事不乱、能屈能伸、温和、善良的性情。“为了统一,他忍下了阁员对他的侮辱,他忍下了麦克

  莱伦之类无理的要求,他忍下了公众舆论时不时对他的恶语相加,他忍下了面对战场的悲凉心境,甚至,他以更博大的胸怀认为,南方人的举动是可以理解的。”于是,林肯常常换位思考,他从不随便呵斥某个人,因为他博爱地认为: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那样做。“不要对任何人怀有敌意,要把善心施与众人”,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现在看起来这些可爱的想法曾经都是属于这个伟人的。

  除了非常人的忍受力,林肯还有着自信的决断力和难以撼动的魄力。*有句古话:“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战争的那个非常时期,频繁的更换将领使得林肯心神不宁,可在用人的关键时刻,他坚持己见,在旁人的反对声中坚持选用自己认为优秀的将领,“果然,他的坚持收到了实效,大将格兰特等一批军事人才的使用,最终迎来了罗伯特·李的投降,迎来了整个美国所期待的和*统一”。

  “我并不是一定要赢,但是我一定要捍卫真理;我也不一定非要成功,但是我一定要实现我心中的理想。”这就是林肯的心声,这就是林肯一直追求的人生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惊人地保持着足够的克制力。善意、克制力、决断力,是林肯成功有效的制胜的法宝。他留给我们的不仅是光辉的形象,还有为人处世的深刻道理。

  林肯不仅是个杰出的政治家,他还是个热爱生活、重视感情的人。俗话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如果说林肯背后有个伟大的女人的话,我想,安娜一定是最完美的人选。安娜·拉特利齐——林肯终生的爱人。年轻的他们相遇相识直至相恋相爱,和普通的情侣没有什么两样,一切显得那样顺理成章,但是,命运与他们开了个

  玩笑。在林肯26岁的时候,安娜永远的走了。虽然她并没有陪伴林肯走完人生之路,但是我相信她,早已是林肯心中的精神支柱,林肯心中能够依靠的爱人。安娜过早的去世,使得林肯心中总是有着难以抒发的伤感和深深的哀悼之情,甚至一辈子不能解脱。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每到人生转折的关键时刻,他总不忘到安娜的墓前与她对话。可见,林肯有着细腻的心思,他是那么的懂得爱情,是那么的重视感情。

  然而,如此伟大的人物却在1865年4月15日遇刺了,时年 56 岁。林肯去世后,他的遗体在14个城市供群众凭吊了两个多星期,后被安葬在普林斯菲尔德。可见林肯在美国产生了多么重大的影响。我想,这也是对林肯来说最乐意见到的吧。他希望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目标最终实现了,这也是对林肯最好的报答吧。

  林肯,一个由*民成长起来的总统,人们怀念他的正直、仁慈和坚强的个性,他一直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景仰的总统之一。他有着太多值得我们后人学*的地方。他给我们留下的,不仅是成功光辉的形象,更有做人的道理。我们更要学*的,是林肯那高尚的人格。

  伟人首先是普通人,因为他做了伟大的事才成其为伟人。生命虽然只有一次,但只要做个真正的人,做对的起历史、对的起国家和人民的事,那么就不枉此生。虽然我们无法成为完人,但是我们能够成为更加完善的人;虽然我们无法都成为伟人,但是我们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学*、继承一点人类智慧的光芒。

  林肯,永远是我们学*的榜样。

中学生读书笔记5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他热爱的程度已经到了给自己的女儿也取名为“葵花”。而他却殊不知自己为了捞起在漂浮在水中的画着向日葵的画纸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中学生读书笔记6

  有一本书叫《人鸦》。

  “人鸦”?题目就很吸引人。是人变的鸦,还是鸦变的人?

  哈,都是!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偶尔的机会和一只乌鸦掉了个个,他变成了一只乌鸦。一开始,瑞夏德在乌鸦群里不受欢迎,但他给大家讲故事,教大家辨别稻草人,还救了头领罗高的命,渐渐地大家都很佩服他,瑞夏德成了乌鸦群里不可缺少的一员。但是,瑞夏德想家了,他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终于变回了原来的自己。

  书中有一句话: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瑞夏德就是这样,他一直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于是受到了整个乌鸦群的欢迎。

  我还从书中读到了自信。乌鸦瑞夏德迷失方向的时候,首领罗高告诉他,要有自信,只要顺着自己嘴巴的方向朝前飞,就能到自己想去的地方。瑞夏德照着做了,找回自信,终于回到了家。

  这本书还给我一个启发。乌鸦瑞夏德因为会讲故事,受到了乌鸦的欢迎。可见,会讲故事的人到哪儿都会受欢迎。我也要学会编故事、讲故事。

中学生读书笔记7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的讴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小王子》这本书,它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最著名的童话书。这本书实在是太令人喜爱了,它图文并茂,我已经读过它若干遍了。每次都被小王子的故事深深感动。

  小王子是居住在一个小行星的人,那个小行星比我们住的地方小多了,竟然和一座房子差不多大。小王子是一个孤独的人,很长一段时间,他一个人住在星球上,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日落,有一天竟然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小王子又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不过心地善良、天真无暇,非常富有同情心,比如他和花儿的感情,他对花儿的怜惜,花儿对他的依恋。不过有一天小王子和花儿不知何故闹了点别扭,离开了自己的小星球,开始了拜访其他星球的旅行。

  他一共拜访了七个星球,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霸道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有忧郁的酒鬼,有忙碌的商人,有忠于职守的点灯人,有足不出户的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踏上了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爬上了高山,来到一个玫瑰盛开的花园,遇到了很多和他的花儿一模一样的美丽的玫瑰花,还遇到了一只狐狸,了解到驯养的含义,认识到自己星球的花儿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因为那是属于他自己的花儿,是他驯养了它、浇灌了它。

  后来小王子在沙漠中终于遇到了文中的主人公“我”,两个人一起用心交流,用心体会,感悟生活,终于在沙漠中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我”的故障飞机也修好了。但小王子最终一种特殊的方式离开了“我”,离开了地球,因为他要回到属于自己的星球,去保护自己的花儿,对自己的花儿负责,多么善良的人哪。

中学生读书笔记8

  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帮我挑了一本书,她跟我说,这本书很好,讲了很多道理,我一看,上面写着“读者”这几个字,我又一看,什么,这么厚一本“妈,这么厚,我要看多久才看得完啊!”我看着妈妈,“没事,慢慢看嘛,反正要让你明白些道理。”

  后来,我就天天看,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错,写了很多生活的道理,所以,我每天都要摘抄一些好的名人名言,和一些道理。它一共有八章: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第二章与真爱一起跳舞,第三章幸福就在不远处,第四章理想的神秘花园,第五章人性的光辉,第六章机遇成就完美人生,第七章阳光灿烂的日子,第八章快乐就这么简单。每一章里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都有名人名言和道理。

  例如:第一章放弃是一种选择的只用四种感觉,就是讲:乔治·康贝尔患有双眼先天性白内障,小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看不见,在六岁时,球就要击中康贝尔了,另一个孩子提醒了他,可他还是被击中了,他回家后问妈妈,为什么另一个孩子知道他将被球击中,妈妈告诉了他实情,他妈妈说:“人的5根手指头代表五种感觉,而你只有四种感觉,那你也要用这四种感觉抓住丰富而幸福的生活”康贝尔最终做到了。

  它写了一句名人名言:只要抱着希望,死去的意志会在内心复活。——罗曼·罗兰,也告诉我了这则故事的道理: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愿,遇到任何伤心、失望的事情,也不要灰心丧气。我们要抱着希望与失望决斗,当勇气与坚决的双手握紧,胜利就已经在我们的手中。

中学生读书笔记9

  最*有一本书让我废寝忘食,他就是令全世界的父母和孩子们感动的伟大作品-—<爱的教育>。这本书主要以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4年级开学第一天开始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共100篇文章。每章每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每当我看完一次<好友卡隆>这篇文章都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个身强力壮、挺拔魁梧的好友“卡隆”的形象,一个愿意牺牲自己生命去救助朋友的人。

  艺术来源于生活,读完这篇文章,我会想起我的几个朋友:甘思源、刘奕成、罗海麟和李政君等。他们都是我要好的朋友,但是能做到像“卡隆”这样的朋友不多。就在最*,我们科学试验小组在做试验时应该是第一个完成试验的,可是我的一些朋友盗用我们的方案。还有就是我们同学之间玩的侦探游戏,我一直以为甘思源就是接到神秘信件的人,想不到他居然是“叛徒”,把我们所说的计划全部告诉写信人。我自己一直在编写小说,当我拿给我的朋友看后,他竟然把内容记下,经过改编比我早一步写出来。他们或许只是为了一时的自私而去伤害朋友间诚挚的情感,但是跟“卡隆”的精神背道而驰,使我一度感到彷徨与迷惑。我最信任的朋友只有从一年级到现在一直关心我、帮助我、支持我,真正把我当成朋友的-—刘奕成和李政君,他们就是我的“卡隆”。我很羡慕安

  利柯有“卡隆”这样的朋友,希望我们身边有乐于助人的,越来越多的“卡隆”出现。现在我也要努力一下,让我成为他们心中的好“卡隆”,交上更多的朋友,帮助更多的人,再把以前的朋友争取回来。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2)

——小学生读书笔记9篇

小学生读书笔记1

  我今天在上下五千年上看了一个故事,故事名称叫《负荆请罪》。正是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了许多。

  这个故事大概内容是:蔺相如把赵国的宝玉从秦国的手里夺出之后,赵王把蔺相如封为上卿,比大将廉颇还要高。廉颇十分的看不起蔺相如,他认为蔺相如不过是靠三寸舌为王者师,没有什么真本领。蔺相如知道之后,凡是他的车马碰上廉颇的车马,就要让廉颇的车马先过或者自己的车马退到小巷里。门客不解的问蔺相如:“他那么不尊敬的对你,你为什么还要尊敬他呢?”蔺相如说:“秦国之所以不敢攻打赵国,是因为文臣和武臣和睦相处。但如果不和,那么秦国就会占领我国。所以我舍弃个人私仇,才能顾全大局。”廉颇知道了,于是半裸着背,背着一捆荆棘,来到蔺相如的家里,让蔺相如惩罚廉颇。蔺相如连忙扶起廉颇,后来他们结伴为兄弟,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秦国不敢侵犯赵国。

  其实,像蔺相如的人是很少见的,但像廉颇的人却经常有。可能,你班里的同学,她的学*很好,但是你做了一件很优秀的事情,老师把你看做她的上面,她很不高兴,经常说你,那么你会怎样做?大多数人可能会选择大骂一顿,反正你骂我,我也骂你。但其实错了,假如你身边只有她带着你需要的东西,并且你现在很需要,你会选择向她要吗?如果脸皮厚的人可能会,但脸皮薄的人可能不会。假如你当时心*气淡的和他说一说,聊聊天,那么你们可能成为好朋友。其实这样很简单,只要说说话,你就会有了一个好朋友了,多一个朋友,就会少一个仇人,这样是不是对自己很有益呢?

小学生读书笔记2

  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了《居里夫人》这本书。看完这本书后我激动不已,感觉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楷模,生活的榜样。她的一生,对于我,有太多太多的启示。

  居里夫人的童年是屈辱的,她出生在波兰一个七口人的贫穷家庭里。她是镭的发明者,曾获得过两次诺内尔奖。居里夫人承受了巨大的磨难后,走向了辉煌的人生,为世界做出了永恒的贡献。

  居里夫人小时候家里虽然很穷,但她仍然不放弃,努力拼搏,靠着顽强的毅力,最后取得胜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而且她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明了镭。

  居里夫人有着极其认真的工作态度,她也非常谦虚,不像现在我们有些同学,考试一取得好成绩,就骄傲自满起来。最让我感动的是由于她经常做化学。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是“不要叫别人打倒你,也不要叫事情打倒你!”在今后的学*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有居里夫人的精神。有了目标,就要执着探索。享受过程,才能享受成功。没有一步登天的可能,我们就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有理想,我们就要为之努力奋斗,千万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小学生读书笔记3

  最*,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等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

  人总是会长大的,长大了,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

小学生读书笔记4

  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丑小鸭》,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很深。

  丑小鸭,一生下来,就长得特别丑陋,它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小鸭,那么可爱,那么活泼!因为长得实在是太丑了,所有的朋友都嘲笑它、排挤它,最后连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欺侮它、看不起它。还给它取了个难听的外号—————“丑小鸭”!在巨大的压力面前,这只可怜的小鸭被迫离家流浪,几经风险!在寒冷的冬天里,丑小鸭受尽了折磨。可是后来它却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功飞上蓝天,成了一只美丽的、与众不同的能够在蓝蓝的天空中自由遨翔的白天鹅!

  读完《丑小鸭》的故事,我终于明白,原来逆境是可以让人成长的!只要不被挫折击倒,自信自强,最后就一定能走向成功!我合上书,不禁暗暗联想到我自己,现在的我是一个非常普通非常*凡的小女孩,可以这么说,如果把我放在人群中,人们第一眼是绝对看不到我的身影的。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很自卑,说话做事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不小心就得罪了别人!总是觉得自己太不出众,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我优秀!

  可是今天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真的是被深深的震撼了。我跟文中的'丑小鸭的处境是多么的相似啊!我为什么就不能像丑小鸭一样发愤图强,成为一只天空中最最美丽的白天鹅呢?!现在生活中的一切不顺利不如意,就把它当作是在磨砺我的心志,培育我的斗志吧!越是在这样的逆境中,越是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方向,定位好自己的人生目标。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放弃,不要被挫折而击倒!只要努力拼搏,坚强自信,终有一天,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飞上蓝天,成为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

小学生读书笔记5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小学生读书笔记6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从外星球来的孩子》的书,它是《笑猫日记》系列其中的一本。资料讲的是胖头整天闲的没事干,球球老老鼠和笑猫就陪着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在刻苦学*钢琴的日子里,笑猫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到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

  胖头继承了虎皮猫专注的优点,虽然它的先天条件不如二丫和三宝,但他还是坚持、努力地学*钢琴。我们要学*头这种专注的优点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小学生读书笔记7

  钱昊伶阅读第177天《成语故事》我懂了,买椟还珠的做法看起来很傻,可是同样一件物品,在不同的人心目中会有不同的价值,我们要尊重他人的价值观。钱昊伶阅读第178天《成语故事》我懂了,有好的灵感要及时记录下来,历史上很多不可思议的发明都是自那头脑的灵光一现。

  吴青璇阅读199天《格列佛游记》30分钟读后感:"慧骃“死之前的坦然、安详,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痛苦,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既然是过程就注定会有结果,那么倒不如在活的时候努力去做自己应该做的,那样在死前就不会感到遗憾了。

  王铭昊阅读第199天《男孩故事》之(卢梭说谎)卢梭在有钱人家工作,因为偷了一条绣带,说是马丽雯偷的,马丽雯就失业了。最后,卢梭被发现了,也被赶走了。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说谎了。每次他会想到马丽雯善良的眼睛。读后感:做错事要勇敢的承认,这样你不仅能得到原谅,还能赢得尊重和信任。

  张正阅读第199天《格林童话》:小王子通过自己的智慧化作自己冒险的能量,值得我们去学*。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先动动脑筋不要埋头苦干,要三思后行。

  张于铮:阅读第199天《三国时期》之《赤壁之战》诸葛亮真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啊!他明知曹操进攻时会吹来东风,就可以火烧曹军的战舰。于是就运用“借风”让火烧曹操30万大军,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

  王浩晨:阅读179天《皮球浮上来了》这个小孩开动脑筋,通过住树洞里灌水的办法把皮球拿出来了,他真聪明!

  钱奥杰阅读第187天《笨狼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笨狼的妈妈要出去旅游,问笨狼你要不要去?然后笨狼就问了妈妈一些问题。笨狼的妈妈都说有,一本人皱起了眉头,那不跟这一样吗?还到外面去干嘛?这个故事说明笨狼的想法太简单了,什么事都要实际行动,多出去走走.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小学生读书笔记8

  轻轻地翻开,我们的语文课本,映入眼帘的是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几乎,都是名家的好作品。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深笔记触。

  主要写了:时间匆匆如流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一去不复返。面对”逃去如飞“的日子,我们的心中总是充满了懊悔、无奈和伤感。时间或许在从水盆里流过,从饭碗里流过……

  读完文章,我深深地被震撼了,想想自己以前,总是磨磨唧唧的,不知道浪费了多少的时间,如果我节省下来这些时间的话,不就可以和时间赛跑了吗?

  我的老师曾告诉我:”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原籍,总还是有的。“是的,我的曹老师,就是我们应该学*的目标,我的老师爱读书,抓紧时间。老师总是告诉我们,一分钟,可以干许多的事,需要以我们和时间赛跑!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着犹可追。“过去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浪费了不少的时间,那么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因为只有抓住了今天,你才能赢得明天!

小学生读书笔记9

  今天下午的阅读课,我读了《古埃及与金字塔》这本书。

  书中写了金字塔建始于古王国时期,从古埃及第王朝开始,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基本形成。法老独揽金国政治、经济、军事、司法便着手安排自己的后事,修建金字塔。他们改变过去用泥砖建造马斯塔已式陵墓的传统,开始利用石村建造“永久的宫殿”第一个国王内卡修建的是*顶式陵墓建筑,据说是一名年轻人叫伊姆荷太发明的呢!

  现在的我非常喜欢读书,我发现通过读书我们能增长许多知识,扩大了知识面,增长了许多技能,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3)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9篇

  看完《猎人笔记》这本书,仿佛穿越回十九世纪的沙皇时代。让人感到了那时社会的黑暗与血腥。黑暗血腥之中诞生出了那个时代了畸形儿“农奴”。

  “农奴”是一种卑贱的人,不,在那时根本不能算人!只能算农奴主——地主财富的一部分。离开了主人的农奴,犹如钞票一般谁都可以捡——谁都可以杀。根本没有自*利!一辈子只能如寄生虫一般碌碌无为。

  让我记忆犹深的是苏乔克,这位小农奴。

  他与主人一起去打猎,他个人很矮,一起渡河时,他陷入泥中。可在这生死存亡之际他并没有去拉前面的主人,让他的主人来救他,最后他被后面的人救了上来。这是怎样的一颗心啊!自己的`生命在他心中竟比不过拉拉主人的衣服!农奴这种身份已经深入了他的骨、他的心!在他身上铬下了一个不可抹去的印痕!

  还有斯捷古诺夫家的仆人。任凭斯捷左诺夫对他们大打出手,他们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哪怕,只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乞求主人的怜悯,这是什么样的心啊!

  还有佩诺奇金家的卡列姆,只是因为没有烫红酒使遭受了一番毒打。而他知道自己要受处罚可他依旧听着主人的训斥,对他来说主人就是高高在上的神,无论怎样处罚自己都是对的。

  农奴们的心,已经被哪个社会摧残成什么模样了啊!那种思想犹如一个个毒瘤附着在了农奴们心上,如附骨之蛆,挥之不去!屠格涅夫仿佛站在我面前,对我轻轻地说:“看到了吧这就是我要表达的!”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村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线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子啊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

  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多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的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这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对俄国的社会角度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弄你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点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忍气吞声,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加倍珍惜才是。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在屠格涅夫 语句里充满了俄罗斯乡下的田园气息。同时,在这种*淡随和的语句中也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19世纪俄国农民们在这样环境下那种悲惨生活,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下朴实的农民们依然保持着他们那种良好的道德品质。

  俄罗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读此书时我清晰

  的看到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和爱国精神。文中有两个农奴给了我比较深的印象——霍夫和卡里内奇。虽然他们两人对人生的价值观念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贴*社会,比较实际;一个热爱大自然,比较烂漫,但是他们俩都是国家的栋梁。屠格涅夫在书中有这么一段:“彼得大帝本质上是俄罗斯人,恰恰在他的大胆改革中说明他是地道的俄罗斯人。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毅力,俄罗斯人不牺牲自己:他很少留恋过去,而是勇敢的瞻望未来凡是好的——他就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至于哪里来的——他并不在意。” 合上书本,默默的品味这深刻的一段,不免深有感触、深有收获。仔细联想现在:有多少人因为缺乏自信而失去多少成功的机会;多少人为了祖国的尊严或自己坚信的信念遭到侮辱时而不惜牺牲自己挺身而出?有多少人只会留恋过去,总会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历史”,尽管他们明白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却无法挺身面对未来;有多少人会因为私人的`仇恨或所谓的嫉妒而把别人正确的做法或观点想方设法地进行评估……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屠格涅夫用他的“神笔”将风景描绘的极其优美,人物生动形象。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书中的人物也是生动形象,书中描绘各种各样的地主如:蛮横地抢占他人土地的地主;折磨庄稼人和家仆的科莫夫;设立庄园“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进行管理的女地主洛斯尼亚科娃等。通过对这些地主乖僻行为和*性的描写,使读者联想到,在他们主宰下的黑暗王国里,广大的农民会有什么样的命运。

  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表达作者对农奴制的痛恨和批判、并指出是农奴制使广大的农民陷入悲惨的生活境地。作者对农民和农奴表示出深切的同情,同时也对那些高傲而自私的贵族地主给予无情的嘲讽和鞭挞。

  法国作家德·沃盖说:屠格涅夫的才华“正好表现于保持现实和理想之间的惊人的匀称,每个细节都停留在现实主义的领域……而整个说来却漂浮在理想的领域。”法国作家莫洛亚更干脆地称屠格涅夫的现实主义为“诗意的现实主义”。我想,用这个词来评价《猎人笔记》的创作风格也是恰如其分的吧。

  暑假里老师推荐了我们很多的小书。其中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让我最难以忘怀。《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篇的篇幅都很短小,读起来感觉让人很轻松。屠格涅夫用他的“神笔”将风景描写的极其优美,人物也刻画的相当成功。寥寥几笔,作者就能描写出自然景物的优美,或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带到你的面前,让你不由得不喜欢。

  读完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有两个地方:

  一是美丽的风景。

  屠格涅夫是“大自然的诗人”。书中作者用他的“神笔”描绘了俄罗斯中部地区美丽生动大自然风景。你们看到了吗?这儿有晶莹的露珠、轻纱般的薄雾、跳动的篝火;这儿有空旷的田野、翠绿的草原、幽深的白桦树,这儿有云雀的歌唱、夜莺的轻吟、鹌鹑的鸣转;这里色彩绚烂,这里音响悦耳,这里空气闻着满是芳香。作者被描绘得如此迷人,仿佛把人带入“仙境”一般,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短篇《美人梅奇河的卡西央》:仰卧在树林里向上眺望的“我”,似乎“觉得在眺望无底的海。”树木不是从地上升起的,“却仿佛是巨大的植物的根,从上面挂下来”,一团团的白云“象魔法的水底岛屿一般静静地漂浮过来,静静地推移过去。”细腻而生动,菩提树这般伟大,这般阴凉,兰花童真似地散发着芬香,那地方并排的圆杨树,从堤旁到水上,那地方肥橡树生在肥田上,那地方蓖麻生出乡味。

  往那里,往那里,往安乐的天地里去,那地方田地天鹅绒似的发黑,那地方燕麦随眼都是,轻轻地摇曳出温柔的浪儿,又重又黄的日光射下来了,从透明的,白而圆的云儿里;那地方真好啊……这便是屠格涅夫笔下美丽无比的俄罗斯大自然风光。

  二是有趣的人。

  屠格涅夫笔下的人每一个都是性格鲜明的让人难以忘怀。卡里内奇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勤劳自信,可爱的让我一下就喜欢上了他。这里面的卡里内奇很喜欢说话,虽然不像能说会道和人那样花言巧语……然而卡里内奇有不少特长,就会连霍而也是承认的,如:他会念咒止血,走围棋,帮助他人。有一次卡里内奇看见有一只鸟受伤了,连忙把那只鸟拿回家,涂上云南白药,认真照顾,并帮他清洗伤口,和他玩耍,最终帮他重返大自然。我早就听大人们说过俄罗斯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

  伟大的作家屠格涅夫不仅把笔下的任务写得栩栩如生,更让俄罗斯大自然优美的景色活跃在了纸上。《猎人笔记》让我不由的喜欢上了俄罗斯这个民族,他们就像我们“龙的传人”一样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并且热情、智慧、充满爱心,还有着美好无比的远大理想哟。这个暑期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了一体,他带上我一起度过一段全新的田猎生活。

  猎人笔记,是俄国屠格涅夫写的,是通过作者的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描写,通过写猎人让读者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我们可以了解的残暴,狠毒,吝啬。和农民的悲惨命运。

  作者在打猎的路途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包鲁特京的地主,因为他也酷爱打猎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那里的人个子高大精神爽朗,住着宽敞的房子,最主要的是那里有大片的树林,树林有松鸡,鹌鹑等等小动物,是一个打猎的好去处。

  这篇小说里,作者在打猎的途中,唯一一个让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与一身的人是一个,叫孤独的狼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护林人。他为自己的主人看护着一片松树林,一天我在打猎,遇到了倒霉的天气,是孤独的狼让我有了一个避雨之处,我们正在了天,孤独的狼突然象收到了信号一样,拿起枪火药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慢慢的发现一个人在偷砍树,他已经要大死那个人了。的知事情的原委,孤独的狼破例的把那个人放走了。

  我从书中的知《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运动初期。农民门都在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既记述了自己打猎的所见所闻,又写出了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

  《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俄国作家创作的名著,如《上尉的女儿》,《铁木尔传》,《悲惨世界》等你会发现许多相同之处。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邓可晴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农奴们*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了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在屠格涅夫的语句里充满了俄罗斯乡下的田园气息。同时,在这种*淡随和的语句中也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19世纪俄国农民们在农奴制度下的那种悲惨生活,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下朴实的农民们依然保持着他们那种良好的道德品质。

  俄罗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读此书时我清晰的看到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和爱国精神。文中有两个农奴给了我比较深的印象——霍夫和卡里内奇。虽然他们两人对人生的观念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贴*社会,比较实际;一个热爱大自然,比较烂漫,但是他们俩却都是国家的栋梁。屠格涅夫在书中有这么一段:“彼得大帝本质上是俄罗斯人,恰恰在他的大胆改革中说明他是地道的俄罗斯人。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毅力,俄罗斯人不惜牺牲自己:他很少留恋过去,而是勇敢的瞻望未来。凡是好的——他就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至于是哪里来的——他并不在意。”

  合上书本,默默的品味这深刻的一段,不免深有感触、深有收获。仔细联想现在:多少人因为缺乏自信而失去成功的机会;多少人会为了祖国的尊严或自己坚信的信念遭到侮辱时而不惜牺牲自己挺身而出?有多少人只会留恋过去,总会在别人的面前炫耀“自己的历史”,尽管他们明白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却无法挺身面对未来;有多少人会因为私人的仇恨或所谓的妒嫉而把别人正确的做法或观点想方设法地进行抨击……

  当翻阅完《猎人笔记》的那一瞬间,我的内心不由得被屠格涅夫笔下的任务所感动。《猎人笔记》完美地赞扬了普通人纯朴、善良和真挚的品质。美好地讴歌了老百姓内心丰富的精神世界。更歌颂了大自然美丽富饶的自然景观。为此我不由得称屠格涅夫为“神笔”。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品位完这本名著时,我深深地被其中的《美丽的梅洽河畔的卡西扬》吸引了。故事中的卡西扬是极其热爱大自然的人。他只要走进树林就会完全沉醉在其中。他会不由自主地学黄鹂鸣叫,学青蛙远跳,学那憨憨的小熊漫步,与森林的动物呼应。他浸透在了这自然世界。卡西扬还是一位热爱生活向往自由的人。他说我不喜欢那些禽兽,因为它们泛滥了我的自由。这是一句深富哲理的话。后来我才知道,这禽兽代表的是那些专横无理的财主,是常欺压老百姓的恶霸。而那自由却有着对地主的反抗与*等的向往。我们怎能不能去赞扬卡西扬,赞扬屠格涅夫呢?从他的身上我也学会了博大的爱和善良的纯朴及从来不会泯灭的自由的内心。卡西扬就是美丽的。

  这伟大的作家屠格涅夫不仅把笔下的任务写得栩栩如生,更让大自然优美的景色活跃在了纸上。

  《别任草地》和《树林与草原》更是猎人笔记中一曲举世无双的歌谣。当读者走进屠格涅夫笔下美丽夺目的“画卷”时,你就会看见七月的早晨灿烂的霞光,明亮的太阳,闪烁的星星在一同起舞;看见和睦自在的大家庭。这是你一定会心旷神怡,神清气爽。这时,你不会不称赞屠格涅夫为“大自然的诗人”。这也陶冶了我粗暴的性格。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4)

——匆匆读书笔记9篇

  “流星,飞走天空,可能有一秒的疑望,然而这一瞥光明,已长久遗留在人的心怀里。”冰心老人曾经感叹过时间的飞逝,而朱自清先生不解地在叹息中,无奈地看着新来日子的影儿一闪而过。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

  时光匆匆,万物都在变化,时代跟着飞逝的时光,移动了脚步;早上,太阳从东边缓缓升起,太阳它有脚啊,挪动着,旋转着。转眼间,我已从一个小孩子变成了一个少女,一切的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可是,已过了年的时间。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要珍惜过去,但更要把握现在、把握未来。珍惜时光,从现在做起。回想起我的过去,那段记忆真的很是惭愧。那时我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刚读一年级,通常在做作业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把尺一块橡皮,用尺将橡皮切成一条条的丝儿,整个心思都沉浸在这个简单的游戏中,真的浪费了我不少学*的时间,当我切完后,抬头看了一眼电子钟,已经19∶30分了,那时我才紧张起来,发疯似地赶起作业来……往往流失的时间总在不经意间,在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人们总是在漫不经心间虚掷了时光,留下许多的嗟叹,所以我想大声说:“请珍惜时间,把握现在,拥有时间的观念吧。”

  “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流星飞逝后,留下了一瞥的光明,然而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是过去的继续,是未来的准备,是充实一生的奠基石。

  一个又一个的日子从我们的手尖悄悄溜走,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日子走失的感觉就像被打湿的一片花草,在雾中失去了方向。但是,聪明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呢?

  最*工作不忙,偶然间看到了《匆匆那年》这本小说,才得知这本书已经出了好几年了。本来是一个对看小说没什么耐性的人,长这么大基本也没看过几本小说,特别讨厌的不带抬眼看的就是玄幻,修真,穿越类的YY小说,看来我的人生观还是喜欢真实的,就算是故事,也是可以摸的到,看的见得。

  上次还是去年看的藤井树的《有个女孩叫FEELING》,很清纯唯美,和这本一样,讲述的都是初恋的故事,也不知道这两年怎么了,86年的人,总会冒出许多小情绪,包括对那些年的追忆和苦涩初恋的遗憾。也许是这样,才有些迷恋此类小说。我也把自己的故事分享给大家吧,绝对真实,先把这三年概括着随便写写,那支离破碎的记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串起来的,如果大家喜欢,我就继续往下写。

  “寻茴”的爱情故事看的我很沉闷,也很心痛,不知道这个心痛是不是来源于那份对青春的遗憾。我高中那几年,虽然不够陈寻那么优秀,那是小说渲染出的角色,但在学校里也是实打实的风云人物,那个时候的小男孩小女孩基本上就是看外形的,喜欢阳光帅气的男孩,喜欢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我就属于那种很多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小时候真的够帅气,也阳光大方,总是学校里的活跃份子,上三届下三届没有不知道我的。高一加入学生会,在班里还做了三年生活委员,每一年年级同学都要打乱重新分班,可我换了三个班主任,都让我做生活委员,高三的时候我很纳闷的问班主任,班主任是刚从师院毕业的女教师。“给个团支书干干啊,为什么老是生活委员呢?”她的回答让我无言以对,“你个子高,还那么爱干净,让你做生活委员,大扫除的时候,女生的积极性也高。”

  那三年,经常被陌生女孩惊讶的说,其中有一次,低年级的一个女孩拉着我就问“你就是那个谁谁谁啊,我可见到真人了,我们宿舍人老讨论你”,我也不认识她,一脸茫然的说“被女生宿舍讨论的人,没一个活的好的,说,都说我什么坏话了?”,她说“没有没有,就是有个女孩特喜欢你,这两天还出大事了,原来她下铺那女孩也喜欢你,俩人因为这还赌气不说话了,今天更离谱,直接吵起来了。”我说“你说的那俩我都不认识啊,我怎么不知道呢。”她说“每次足球比赛的时候,她都给你买水啊,但没一次敢上前给你的,就是上次运动会,你做**手,她喜欢上你了。”看着她那水灵灵的俩大眼睛还有点兴奋,我说“那是小女孩不懂事,个人崇拜,当个**手有什么牛比的,你帮我谢谢她俩啊。”她愣了愣,然后被骂了一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看来风云人物还真不好当啊。

  曾经有个同班女孩传纸条跟我说,“你得阳光可以感染身边所有的人,看到你,我心里最阴郁的那部分都被照亮了。”那女孩我也不熟,我们是省重点高中,除了像我这样的一小部分奇葩不好好学*外,大家都是埋头苦学,所以很多同班同学都没说过话,有的同班一年了,我都还不认识,那年代就这个样子。她说我像黄磊,我说怎么看也不像啊,为什么像他啊?她说,因为我喜欢黄磊。一次过了周末来到学校,她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四页纸,还有一张她的艺术照,她长的很可爱,也漂亮,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纯纯的,我还心里骂了句神经病,那个时候傻呵呵的,就知道耍酷调戏姑娘,对这么文艺的句子根本没什么理解,也根本感受不到对方的那些小情绪。她现在已为人妻,前两年,还未嫁人的她还约过我一次,我也够木讷了,根本不知道女孩的那一点小小的心思,*间我把自己毕业来奋斗的“丰功伟绩”吹了个遍,她就眼巴巴微笑着听,但我好像没说一句她想听到的,走的时候,她说了句,你是我这城市里最好的朋友了。那时候,我坐她前面,她经常课间跟我唱孙燕姿的歌,简直是原唱,最喜欢听她唱的《天黑黑》,当唱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她那O型的`小嘴我就想笑,现在每听到这首歌,都能想起她,她是我高中喜欢过的女孩,但没有开始,那时候根本没个正行,不过现在想想,这一点一滴的情感是一去不复返的啦。

  有一次和同学打架,我住院了(那时候太瘦了,打不过人家,呵呵),同班一个默不作声,从来没见过她说话的女孩子给我课桌斗里塞了厚厚一沓信,她和上面那姑娘是一个宿舍的,那两个我不认识,但这俩是同班同学,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女孩都怎么想的,我又没跟你们谁恋爱,喜欢谁还要争个你死我活的,我特别不理解,但跟我没半点关系,可最后我却臭名昭著,我哪错了?继续写,我住院的那段时间,每一天她都会给我一篇很有诗意的文章,这女孩五官挺好看,就是脸上有痘痘,被埋没了。我住院回来还在气头上,总想找个机会把那男孩拿刀扎了,(幸亏那一个月都没见他上学,气消了,不然我估计现在还出不来),正在气头上,在看那满篇诗句,一句看不懂,更恼火,所以这个人在我的记忆里根本没存在过,也是写到这里才想了起来,想想是自己太贱,大上课的,扔人家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看你特别像我之前认识的一个人,好像从哪里见过。”我趴课桌上刚睡醒,无聊来着,不知道哪根筋秀着了,给她了一句这话,我是没当回事,可人家就一直当着事。那一年期末考试,一个从前十名到了三十多名,一个从前十名到了四十多名,我从倒数第一到了倒数第一。我真是个祸害啊。

  说起传纸条,我和同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哥们,现在我们还是很好的哥们。最后一排就我俩,二年级刚开学第一天,都是重新排的同学,有一小部分比较跳的都认识,我们的前排的前排有个女孩在高一就比较出名,和我们一个城市的,我那时候真没正行,趁哥们睡觉我扔了个纸条砸在了她的头上,我赶紧装睡,上面写着,你很漂亮,高一我就喜欢你了。你的后面的后面的...右面,结果阴差阳错的他俩好上了,一直好了六年,但没有走向婚姻,我这哥们爱她爱的很苦,真应了一句老话,要门当户对啊,那姑娘家境较优越一些,俩人大学一个在南京,一个在武汉,辛苦维持了两三年就分手了,我特惋惜,不知道我这张纸条这个做媒人,他们是恨我还是感激我,最起码歪打正着的谱写了一个属于他们的故事。拿纸条砸她就是为了好玩儿,丫一点念想都没有。

  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写到头,这才写了有百分之一,里面曲曲折折的故事,我的故事,哥们的故事还有很多,先吃饭了,饿死了,写的仓促,有空了,屡屡思路,再写。

  看完了《匆匆那年》故事很真,挺感人的。

  无论如何成长,总有些人,总有些事让我们舍不得过去,无论如何忘记,总有些歌,总有些书让我们在不经意间回想起当初。当一切都只是回忆的时候,我们回首青春,蓦然发现,原来那时谁都没有错,我们只是太年轻,用年轻的思维去行事,以为轰轰烈烈,其实不过如此,换回现在的一声感叹。 原以为不过是无聊时闲暇的消磨,但拿起来之后却不忍释卷,它如一首久违的歌,丝丝入扣,触动心底那一丝落满尘埃的弦,它如一杯不敢寂寞的水,灌入心肠,荡起好久没再有的追忆。曾经的承诺也不过如此,即使当初多甜蜜的言语,终究还是会变的,我被《匆匆那边》里面的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曾经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曾经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曾经……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曾经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也许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他(她),有些可能只是默默的喜欢着,有些则是用带着点香气的信笺表达出来,但是不管怎么样,很多还是没有在一起,即使再一起了,也是纯纯的拉拉手而已,那些都是属于我们曾经美好的记忆,或许我们身边都有些曾经在读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的那些要好的同学,伙伴们,现在都不在联系了,曾经在一起玩的时候多开心,一旦分开了,就很少找回当初的那种感觉了。是因为我们都长大的缘故吗?还是我们都变了呢?

  回想我们的中学时代,那时的你我也曾是半大不小的小孩,我们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过着自由自在却强说愁的日子。在我们小时候,开心就笑,饿了就哭,似乎没有人会责怪我们,这一切都是如此自然。但是长大后,一个个都看不出喜怒哀乐,长大的我们多少都在伪装,不愿意轻易透露悲喜,芸芸众生恨不得都一个样,总会面对不同的人生考验,来自不同的压力,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吧,有快乐!有痛苦!

  《匆匆那年》的故事,每个人都各自精彩过,无论是错过还是珍惜,我们应当始终抱着那颗年轻的心,面对今后的每一天,让我们且行且珍惜吧!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因为人生并不长!

  周末,我背着一文。背时并没觉得什么,只当作一篇普通的文章来看,背完后静下心来默默思考,我悟出很多道理,受益匪浅。

  本文围绕匆匆,细腻的描写了时间的流逝,生命的短暂,最后作者发出对匆匆的感慨。从简简单单生命轮回的现象到作者对时间复杂的理解,短短的笔墨写出了时间的匆匆,生命的匆匆。

  燕子去了,是有再来的时候,可每一次飞去的和再来的都不一样,不是同一只。一个旧的生命去了,一个新的生命就会再来。桃花柳树也是这样,它们再开再绿的中间,有很多来来去去,随着时间失去的生命,将会化为动力和营养,只有这些营养,才会产生新的生命。是呀,在大自然不断的.生命轮回中,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呢?去匆匆来匆匆,生命更是匆匆。天下万物随着时间的考验,都将匆匆起来。

  今天正在度过,并没觉得时间多么的快,反而认为会有些漫长,可今天过去了,明天再来回忆,就想刚刚发生,可今天已如同手里握着的沙子,飞快流失,尽管你握的再紧,很紧,非常紧,那明天也不在是今天了。今天已经变为回忆,滴在时间的流里,滴在茫茫的脑海里。正如文中所说,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留下的只有回忆。

  时光飞快,时间不会在等给你。伸出手遮挽匆匆的日子,伸手时日子在过,时间在过,遮挽时也一样,在飞快流逝。掩着面叹息时日子也在闪过,时间永远不会停止。除非生命的停止,时间也将在你一个人的世界里停止,没有了生命,还谈得上什么时间呢?

  我们来到这世界,不久也将离开这世界。老天让自己走这一遭不是白白的,而是让自己在短暂的生命中,在匆匆的时间中利用一切充实自己,将来为社会做贡献,位子随后代造福。

  只要一个人做到了这一点,他一去不复返的匆匆日子将会成为一本精美的相册,以后会有很多人翻开它,了解他的匆匆,学*他的精神。尽管他匆匆地去了,可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心中,那时,他的日子不会匆匆,他的时间不会匆匆。自然而然,他也会知道原来匆匆的日子为什么会一去不复返了。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篇散文。文章虽短,但是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和思考。学了这篇文章,我也是受益匪浅。

  燕子去了有再来得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些自然现象是可以周而复始的但是人的时间却是一去不复返,正所谓: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大家都知道时间匆匆流逝,一去不复返,要珍惜时间,但大多数人都只把珍惜时间挂在嘴边,却没有付出实际行动。就拿我们学生来说吧!每天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嗖的一声跑的无影无踪,要不就是坐在电视机前,不然就是在网上大游戏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逝去了,而且消失得无声无息,无影无踪。为什么我们不利用这些时间来看些课外书,或帮妈妈做写家务呢?

  自古以来也有好多珍惜时间的名人:如鲁迅就是把人们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工作上。那些科学家发明的任何东西都是在争分夺秒的工作中创造出来的。

  为什么在同样的时间里,人家能取得成功,而我们却两手空空呢?这就得你自己去找答案了。我们真该扪心自问: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匆匆》描述了时光像水一样流逝之快,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当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玩耍,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才逐渐体会到“时光如水岁月如梭”的真正含义。日子过得太快了,我已不再是那个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了,来不及驻足欣赏周围的风景,来不及规划自己的人生,岁月却已悄然把我推向了成熟。现在自己对学*、工作、生活感到“只有招架之功,已没还手之力”,突然感觉到时间的“匆匆,太匆匆”,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过了生命中的28个年头,肩上已经有了一个担子,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份责任。

  从早晨一起床,匆匆地刷牙洗脸,匆匆地吃饭上班,匆匆地工作,匆匆地下班,然后又是吃饭再上班,下班后又是匆匆地做饭吃饭,每天就像机器一样地运转着,到周末终于可以停下来放松一下时,时间却在我呼呼大睡的时候悄悄溜走。当我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时候,总会想为什么自己这么忙,为什么自己没有时间,为什么别人的效率会那么高?《匆匆》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的,时间就是这么特别,随时随地从你身旁溜走,却再也不会回来。如果没有抓紧时间,把光阴虚度了,那么,过去的时间就再也找不回来,谁也回不到过去重新走过人生。既然时间不等人,会无情的流走,我们就应该好好利用时间,提高自己的效率。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

  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对我们的价值也愈来愈高。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总有时不我待、韶华不为少年留的感慨。看着爸妈两鬓越来越多的白发,总想多陪陪他们。每当快到一项任务的截止时间时,总想把时间掰成两份来用,每次都是紧紧张张的完成任务。当我们拥有充分的时间时,往往不知如何利用而任意挥霍,真正需求的时候,却已经所余不多了。这就需要时常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分清轻重缓急的同时,干净利落的完成每项任务。

  时间如同金钱,愈是懂得利用的人,愈感觉到它的价值;愈是贫穷的人,愈感觉它的可贵。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等的,珍惜时间的人就会得到无穷无尽的财富。朋友们,让我们珍惜时间,认真过好每一天吧!利用好自己的时间,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人,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我想,《匆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的确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朱先生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用事实与实例形象地表达了时间匆匆与我们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与惋惜,“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情呢?连朱先生那样有作为的人都发出“在白云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的疑问,这实在让我感到惭愧,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回头一看,我却无所作为。但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感慨里,赤裸裸的感慨也是浪费时间的一种方式。于是,我减少了看电影,逛街,睡懒觉,发呆……的时间,取而待之,我用这些时间来打电话与父母聊聊家常,看看书,锻炼身体。也许这些事在有些人眼里并不多有意义,但人生在世,我认为,这些事儿对于我来说是有意义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吧!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确,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江水,日夜不停,可是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在能感受到的人中,却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给予行动的改变的。现实中,总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经意便会感慨时间的流逝,而日子却总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这便是虽知时间的匆匆,却又无奈时间飞逝的活生生例子。又或者,人们总会把今天应完成事推向明天去做。可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再现的时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也是是一个*常的问题,而我对它却思之肃之。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李开复说过:“想像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存在的意义。”我想,只要能着手把身边的事情做好,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忠诚朋友,善待同事,努力工作,便是用我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我用无价的时间换取同样无价的亲情与友情,这足够证明我生存的意义。

  总而言之,朱自清先生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我不知道上天给了我多少时间,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逝里,无声无息。尽管我留不住时间,我会用最朴实的行动让时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让自己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八九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办法啊!唯一的办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5)

——史记读书笔记9篇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史记》的书。这本书笔触细腻,能引人入胜,是一本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极高的鸿篇巨制。

  《史记》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上至皇帝下至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这本书依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的体例想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最令我深有感触的是《高祖本纪》。高汉祖刘邦为人仁厚爱人,喜欢施与,意志豁达,胸襟开阔,常表现得大度,他几次看相,人家都说他有贵人之相。

  后来称帝后,善用良臣,巧用计谋,打败项羽,终于建立了汉王朝。这件历史事件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一意孤行,要多听别人的意见,才会成功,俗话说得好“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管鲍之交》的故事令我大有感悟。主要讲了管仲年轻时与鲍叔牙有交往,两人曾一起做生意。后来鲍叔牙跟随公子小白,管仲跟随公子纠,小白继位后,鲍叔牙推荐管仲来代替自己,管仲当了相国,鲍叔牙的职位一直在管仲之下。我觉得鲍叔牙是一个真正爱国的人,他本为相国,权利至高无上,可他不贪图名利,觉得管仲有能力便推荐。

  《史记》这本书人物立体,情节生动,便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文明,使我们逐步增强爱国意识。

  最*,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最*正在阅读《史记》,作为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而作为其作者的司马迁更是因其而铭刻于青史。

  还记得司马迁编写《史记》的宏愿:“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对于历史,各家评说不一,本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观读《史记》一书,它确是司马迁历尽心血而成的一家之言,但却总觉得它遵循了先秦历史传记的原则:“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读司马迁之《史记》里的人物传记,始终可以看到这一为人立传的原则。

  自从五四运动之后,我们离我们民族的本源渐行渐远,总有人说我们是没有根的一代。是啊,西学东渐之后,我们接受着西方的思想与文化,我们抛弃了太多属于我们民族本源的东西。我们被束缚在这*百年的小小的传统里,遗忘了我们华夏五千年的传统。我们已找不到去哪里扎根。

  华夏大地之广阔,我们生根于其上。而负载着华夏大地的,正是民族与文化。然而在这广阔的的大地上,却被西来的黄土覆盖,不去挖掘,便不会找到我们民族的生根的土壤。乍看之下,我们以为表面的那层黄土便是我们生根的土壤。

  *百年由西方提出的寻求真实的历史,还历史以真实,我开始去以一个有欲望、会犯错的普通人的模板去分析历史人物,然后觉得所谓的*的史书不过是为帝王将相宣扬功绩的统治工具而已,觉得所谓历史不过是由胜利者撰写的谎言而已,觉得在专制的王朝里留下来的不过是一部语言精美的小说而已。

  然而现在想想,自汉以后,历史选择了儒家,作为儒家至圣的孔子,其推崇的正是立德、立言、立功这三不朽,写史以此为原则本是理所应当。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史书的用处在于以史为鉴,以“三不朽”为原则写出的史书,不正是可以将此用处发挥得更好吗?不是更加可以警示世人,培养仁人志士吗?

  然而困于这百年来的对于历史的观点,对于史书,对于《史记》做出了如此误会。

  追寻历史的真实没有错,但是我们观阅历史的原则不正是以那时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来解读吗?然而囿于追求真实历史,却将这一原则视为无物,也是实所不当。

  今读《史记》,得出这一体会,也许是最大的收获了。一本书,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体会,相信以后然会有更多的体会与收获。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这本书。这本*叙了上自传说中的皇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前122年,共约三千年历史。它形象、生动地展现了古代社会波澜壮阔的生活画面,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热情歌颂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

  这本书描写了许多人:有宁死也不肯过江东的楚霸王;有孤高傲视,满怀楚地苍生,宁可葬身鱼腹也不愿追随流俗的屈原;有忍辱负重二十年,卧薪尝胆终复国的越王勾践;有在易水岸边挥泪告别,孤身入秦,用生命写就千古悲歌的荆轲……

  然而,我最敬佩的就是越王勾践。他和吴国打仗,结果败了。他不甘心,奋发图强,立志壮大越国,报仇雪耻。他把床上的*子掀掉,铺上柴草当褥子,每天晚上枕着兵器入眠。

  他唯恐眼前的安逸消磨了斗志,就在座位旁挂了一个苦胆,不论是坐着、躺着还是吃饭的时候,都不会让苦胆离开自己的视线。每次吃饭前,都会尝一尝苦胆,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会稽的耻辱!”他和*民百姓过一样的日子,举国上下一条心,国家悄然强大起来。后来,越王勾践历经二十多年,终于灭了吴国,洗雪了会稽的耻辱。

  《史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故事,我以后要多看书,增长知识。

  《史记》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朽、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原来春秋时期有那么多小国,黄,许,英,六,蓼……居然有个国家就叫六国,好神奇。还有个英国被楚国灭掉了。

  再次读到宋襄公召楚国成王会盟,果然出发点不同,看问题就不一样。楚国一直以自己是周王朝的老师之后而自居,因此觉得应该拥有王号。大概是封在楚地,太偏远了,虽然叫侯,其实跟流放也差不多。

  宋襄公是个拎不清的,没摸准楚国的脉,就敢叫成王来会盟,人家不揍他才怪。

  其实我一直认为楚国比秦国更有优势,千里之国,有纵深,有积累,进能攻,腿也能守。就算不挺进中原腹地,一直向南也有广阔的空间啊。

  晋国最盛的时候配有六军,楚国大可以多搞几军,轮番骚扰郑、陈、蔡、魏、秦……秦国有肴关,楚国有长江呀。换一个方向,世界很广阔呢。

  读书正行,读书正言,读书正心。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书中记述了上自黄帝时期下至汉武帝时期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篇篇故事都很吸引人,让人感觉就像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读完史记有很大收获。

  《史记》中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其中《五张羊皮》讲述了秦穆公用小小的五张羊皮就赎回了拥有治国之才的百里奚的故事,让我见识了秦穆公的智慧。这个故事告诉我:凡事要从多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解决不了,换一个角度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功。

  《完璧归赵》讲了蔺相如用机智的头脑把和氏璧完好无损的从强大的秦国带回自己的国家赵国的一段历史。这个故事告诉我:有时机智的头脑或许可以胜过十万雄兵。我太佩服蔺相如在遇见大事时的处变不惊了。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周幽王为了讨自己宠妃的欢心居然点燃烽火,戏耍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可是个惨痛的教训,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小事而不顾大局,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后悔都来不及。

  我很敬佩司马迁完成这部巨作的毅力,因为他当时忍受着皮肉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付出的一定比正常人更多。我就缺乏这种毅力,我应该向他学*。

  《史记》这本书很精彩,作者也让我们非常敬佩,让我们一块好好读读这本书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的梦。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学生读书笔记9篇(扩展6)

——呐喊读书笔记9篇

  似曾记得这样一句话:伟大的作品初读时总是让人觉得厌烦。读了鲁迅的《呐喊》后,发自内心的赞成这句话。仍记得第一次读《呐喊》的时候,对於里面的小说,个人感觉索然无味,甚至有一种读不下去的心理,完完全全是逼著自己阅读每一篇小说,读后的效果非常差,几乎是看了下句忘了上句。对於我这样一个还比较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居然觉得看书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实在少见。或许鲁迅的时代和我们现在相去甚远,社会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鲁迅所写文章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乏味,完全不知所云。这与众人对鲁迅文章的极高评价简直是天渊之别。世人眼中,包括许多非常著名的文学家,都把鲁迅作为*文学史上的一个标杆,一个里程碑。*甚至说过鲁迅是**代文学史上的第一人,有作家更是直言不讳地称赞鲁迅自身就是一部文学史……

  而这样一个名垂千秋的巨人所写的文章,我个人初读的时的体会却是不明所以。我给自己的唯一解释只能是:自己的文学素养太低,感受不到《呐喊》里面的小说带来的思想冲击。毕竟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足以证明鲁迅的货真价实,绝非浪得虚名之辈。抱著这种态度,我强迫自己再次拿起《呐喊》,逐篇逐句逐字的“赏析“《呐喊》,每一篇都读得非常认真仔细。结果惊喜的发现鲁迅的文章真的是越读越有感觉,当读第二遍时,至少不会出现读不下去的冲动,也能不时感受到鲁迅所写的文章内那悲愤欲绝的情感,但这种极度愤懑的情感,却似乎总也叙说不出,总觉得还有所欠缺,还有更深沉的内涵可以去挖掘。也许是社会环境天差地别,亦或是文化涵养的差距,我绞尽脑汁,也总是感到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有一种亲*中的隔膜,甚至有时更不知道鲁迅究竟想表达什麼。不过,既然已经读了两遍,还是有必要写写看完之后的心得,努力总结一下阅读《呐喊》后的一些感受吧。

  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安排,还是出版社的编辑无心插柳。《呐喊》里面的小说似乎能够不经任何修改地和“众”为一。开篇即为耳熟能详的《狂人日记》,*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作者用一个狂人的口吻愤怒地向封建社会的专制黑暗发出怒吼,但可悲的是,自己却无奈地被封锁在这样的牢笼里面,看不见光明,望不到未来,找不到出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间歇性地发出几声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响声。“吃人”二字,狂人内心真实的声音,彻底揭露了封建专制社会压抑自由、扼**性的根本特徵。*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用这两个字形容最合适不过了。仁义道德的背后,藏著的是一群嗜血的妖怪;大义凛然的背后,是对“吃人”的无尽欲望。一个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价值的社会,是丑陋的,而对生存在这样一个社会的人来说,这是痛苦的。不幸的是,鲁迅身在了这样的一个社会。想像一下:当一群人出生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走向另一个世界,或者就是没有选择的被奴役,遭剥削,没有任何属於自己的自由,幸福是一件与自己无关,也不可能有关的事,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纯动物的人,还能算是人吗?恍然记起巴金老先生著作里面的那一个个令人怜悯的小生命,还未开花,就已夭折;还未来得及向人生呐喊,便已走完了人生路。想到她们的生命从来没有一刻属於自己,我的心不禁颤抖不已,难以想像,鲁迅写《狂人日记》内心是多麼的焦躁和愤怒,或许,那个狂人本身就是鲁迅自己。

  《狂人日记》之后,是不同的小说内容,但个人感觉,这些小说的内容主题虽然不同,但是它们都反映了同样的一个主题:*封建社会的“吃人”。小说中的人采取的手段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吃人。

  《孔乙己》,《白光》讲述科举制度毒害了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就是考科举,梦想金榜题名,为此,他们寒窗苦读数十载,头悬梁锥刺股的死记道德文章,然而,毕竟僧多肉少,科举考试如同千万大军抢过独木桥,成功上岸自然活出地位,然而更多的却是跌落河中,更者连独木桥也望不到。最为可悲的是,他们一次次的失败,却不得不无奈的重复进行著软弱无力的抗争。古往今来,数不清的读书人,为了功名,一生苦读,但他们根本没有看清楚:字的背后藏得都是“吃人”。《儒林外史》正是对封建科举制最好的讽刺。

  《药》、《明天》反映了封建迷信思想邪恶地谋杀了千千万万的年轻的生命,面对病痛,人们惊慌失措,毫无主见,只能寄托于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的东西。一个个刚发芽的生命,就在他们的糊糊涂涂中消逝,留下的只能是令人怜悯又可恨的泪水。同时,从医生的角度出发,鲁迅对这些发生在自己身边实实在在“吃人”的悲剧是一种我们理解不了的痛!

  《阿Q正传》、《头发的故事》直白锐利的批判了辛亥革命不联系群众,不依靠人民大众的错误行为,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苦生活和麻木愚昧的思想。特别是那早已家喻户晓的阿Q精神,让人看罢笑中带痛,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捧腹大笑,嘲笑阿Q的无知,但认真反思,我们难道不会从阿Q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吗?阿Q身上那种“事后我最大的心理”不是*人最为典型的心理吗?放眼当今社会,有多少人,重复地做著阿Q当年曾经做过的事,很多时候,我们不知不觉,成为了现实中的阿Q……鲁迅,真的佩服他,如此简单就将*人的品性描绘得栩栩如生。

  《社戏》、《故乡》表达的出作者鲁迅对童年时代的向往,在鲁迅眼中,童年时候的天真浪漫、无忧无虑是一生最值得珍惜的片段,那时候的少年真的完全不知愁之味,他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美好光明的。可随著时间的流逝,这个世界完全变了,变得邪恶黑暗,变得压抑沉闷。思想的活跃也随风凝固了,变得木然迟钝了,阶级思想更是牢固的树立在心中,硬生生将原本的好朋友分割开来。闰土就是最好的代表,从小时候的活泼灵秀到中年时期麻木不仁,闰土的身上,鲜明的写著封建社会特有的两个大字:吃人!

  读鲁迅的文章,个人感觉真的非常的压抑。里面的氛围总是处在悲惨的黑夜和肃杀的秋风中,令人时时刻刻有股沁入心底的深深的恐惧感,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吃掉。从这些文字中,隐约看到了鲁迅内心的阴影和恐惧。或许,他们那一代是没希望了。但鲁迅没有放弃过呐喊:救救孩子!就是鲁迅内心最深处发出的最具震撼力的爆破音。至少我认为,虽然鲁迅心中充满彷徨,但是他还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正如鲁迅在《故乡》中所写,地上本没有路,人走多了,就自然形成了路。*人民的康庄大道会靠自己的双脚坚实的走出来!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那时人们的。《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的自序是这本书中很有趣的一个地方,在这里有鲁迅先生的自序,有他的一些对于当时社会更加明显的评价。

  自序的第二段中有写到鲁迅的父亲生病,年幼的鲁迅帮父亲买药的事情。从一系列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当时社会中的医生都是骗人的。开的药尽是一些奇特的药,而开药的人也是有名的医生。而最终鲁迅父亲的结果在鲁迅的文章中是这么写到的:“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中间带有无奈且对当时社会的风气的一种讽刺。也正是因为这样鲁迅决定要当个医生,可当他在日本学*的时候,看到一段特殊的影片的时候,这个念头便从此消失了。这段影片让他觉得,拯救国民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且文章后面的“密闭空间”的举例也非常形象的描写出了当时社会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本集子的名称也就定为《呐喊》。短短的一篇鲁迅的自序就可以让人会为无穷,有许多的'想法和感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更何况是语言表达不好的我。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之后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此刻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我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

  能够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齐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我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孔乙己》这部小说则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

  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呐喊》一系列的小说都充分展现了当时那一段岁月的冷漠,以及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呐喊,是鲁迅写的中短篇小说的集子。鲁迅一生只写了25个中短篇小说,其中的14篇收集为《呐喊》。鲁迅是现代*的文化巨人,新小说的奠基者,思想成分丰富而复杂,要百分之百读懂他的文章,是较为困难的,起码对于我来说。《呐喊》中深刻而锐利的小说思想,批判封建制度吃人本质,特别是《孔乙己》《白光》;批判辛亥革命不彻底,《阿Q正传》《药》;揭示农民和知识分子灵魂的麻木与精神的奴性,《故乡》;《一件小事》是典型的散文体小说;《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

  读鲁迅的《呐喊》第一遍的时候,仿佛仍不大清楚它讲了些什么,读第二遍才能稍深入思考一下,而且后来还不得不借助一下工具书,查一下资料,才能够较细的去品读,而题目写细读《呐喊》,也不能只说是我自己细读这本书,还要细读工具书、资料书,从而才能较深较透的理解。

  第一篇便是《狂人日记》,它以日记的形式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写出来,文中的主人公“我”是一位狂人,“我”从始至终遇到的所有人,老人、小孩、路人、陌生人、熟人、朋友、亲人,在“我”眼中,全部都会吃人。“我”总是拥有多疑、多忧、无名的恐惧、敏感,凡事都联想与放大,即把没有任何联系的事物都关联在一起,这些无不是狂人典型的性格特征和变态的思维方式,是地地道道的迫害狂症状。他发狂的表象下,是清醒的内心,表面胡思乱想,实则歪打正着,恰恰击中社会的弊端,击中封建制度的要害。这个狂人不是普通的狂人,而是无所畏惧的反封建战士。这段话是资料中对于《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进行的深刻剖析,让我让我们都深刻而清晰的认识了狂人。

  当说明“我”成为狂人的直接引子是在说明:20年前踹了陈年流水簿子”这个原因上时,就已经说明狂人是因为反叛传统,反抗封建制度,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句话更是体现了《呐喊》这一题目,这是鲁迅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呐喊,是彻底的反封建。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说出来的许多话,都成了警示格言,成为反传统反封建的标志性语言。

  《孔乙己》是我们在初中时教材上的一篇课文,我们都有接触,而且初中老师当时的分析对我来说还是记忆深刻的,一个深受科举制度迫害的“士”,在面对时事和生活窘迫时的假书生酸气,最终只能被人当作笑料,直至丧失生存资源而死,揭露的主旨也是不言而喻了。

  《药》是以人血馒头为意象,将人们愚昧迂腐无知轻而易举的放大展现到观众面前,只得令人哀叹。

  《风波》中的人们,各种对话、心理的描写,场景人物的突出主要是于“辫子”上。把辫子看得十分重,以“皇上坐了龙庭了,要皇恩大赦了”,将那些依然留辫子,并以狐假虎威的嘴脸描写的甚是清晰,赵七爷是其代表,典型的墙头草,假官绅,一有风头,如书上所说:早望见今日的赵七爷已经不是士,却变成光滑头皮,写是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因为这赵七爷的这件竹布长衫,轻而易举是不常穿的,三年以来,只穿过两次……”。这段话对我来说甚是记忆深刻,总会看到风波想到赵七爷的这副模样。对于赵七爷的愚昧与无知的描写甚是到位,仗着封建制度欺人的恶鬼,结局也是有趣的: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整篇对于封建地位的变化就以赵七爷的可笑表现为线索,而七斤这个较为鲜明的受压迫的形象,最终也以受到相当尊敬为结局。

  印象最深的是狂人日记、孔乙己、一件小事、阿Q正传四篇,但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故乡》结尾的那句: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自序里写当时国人需要拯救。从对中医的迷信写起,说*人需要医药上的生理解救,然后写到在日本看电影国人思想的愚昧,弃医从文,要从思想上拯救*人。

  相信当年肯定有人对鲁迅的行为不屑一顾。

  但鲁迅怎么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有感动、愤慨、豁然的情绪,而那些非议鲁迅的人呢,谁记得。

  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是第一个走这路的人,当时当下被误解、被攻击、四处碰壁,但过了这些年,我们都只记得他,读他的作品,而不会记得那些非议他的人。

  一条路,要成为第一个人走这路的人,不仅要有勇气,要有耐心,更要一颗强大的内心,能担得起所有的非议。

  要知道,十年百年之后,后人真正看到的,只有构成系统的作品,不是散乱的作品评论。评论别人太容易了,大家都能做,但能正在坚持下去写出好作品、干成大事的,太少。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现在社交网络不比从前。从前鲁迅写文章,都是与人隔空对话,在报纸上骂,稍微还有点门槛。现在大家在社交网络上稍微对什么有意见,都能直接留言、评论。

  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干成一件事,内心素质要非常豁达。

  如果你真想干大事,聪明点的话,请戒掉社交网路,孤独地走你想走的路。

  年幼时,一直认为鲁迅的作品十分深奥,不容易懂,犹如宇宙里一颗未知的黑洞,摸不着,猜不透。在这个令人怀念的寒假中,我倾听了这位巨人的心声,我不禁对他倾慕了,他是*的骄傲,民族的自豪,真不愧为“民族魂”。

  《朝花夕拾》为我展现了一代文豪忧国忧民的心理。他的语言是直来直往,是朴实的,让人读下去便一读到底,手不释卷。这篇文章,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毫无疑问是一本空前绝后的巨作。

  他是第一个在*被诺贝尔提名的大作家,也是*文学史上的开路先锋,在他的世界里没有虚假的话语,只有真挚的言谈。他的思想犹如当时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点亮了自己,照亮了他人。

  他曾经立志要当一名医生,医治*那些苦难的人民,便到留学日本学*医学。在日本的那些时光里,他有了许许多多的感触:他即使能医治*人民的身体,医治不了*人民的心灵,*人民仍然会荒废懦弱下去。于是,他下定决心,用自己的武器——笔,医疗人民心,刺破旧社会,迎接新*。

  他内心有一个和*、美丽、安宁的世界,那里没有金钱、虚荣、地位、贵贱和纷争,那是一个和谐温暖的地方,人民心心相连,共同努力,共同进步,营造出自己的未来与梦想。不会再有迷信、古板、欺诈、缠足,不会再有封建社会的种种陋*,那样的世界,算不上十全十美,也称得上十全九美,是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在他取得那样的丰功伟绩之后,仍在生活中保持一种*静低调的心态,以和善的态度来对待他人,此举动令不少文人震惊与赞叹过。淡泊名利者,莫如鲁迅也。旧时代的呐喊,他喊出了第一声,而且是最响亮的一声,鲁迅是第一个让我如此倾慕的。

  《呐喊》作为五四新文学的一声呐喊,仿佛划破黑暗的光,具有振聋发聩的意义,鲁迅在其中塑造了狠点生动典型的人物形象。让我最钦佩的便是鲁迅在呐喊各篇中塑造的看客帮闲形象,他们代表着当时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麻木无知国人的现状,这也是鲁迅对于国人难以消除的劣根性的清醒认识。《孔乙己》中的酒客对于弱者悲惨遭遇抱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但没有一丝同情,反而将其茶余饭后的笑料,揭露了*传统社会的野蛮,表达了对于当时社会与文明的批判,体现了鲁迅人道主义的思想。《药》中围观夏瑜的人群也令人痛心不已,国人对于革命的先驱者抱以看热闹的态度,也因此扼杀了前进者,扼杀了改变社会的微薄力量,这才是*社会不前进的根本原因。启蒙者本是腐朽社会的一剂良药,却成为无知看客被“吃”的对象,实是可悲。《明天》中的蓝皮阿五和红鼻子老拱也同样是看客形象的代表,他们对于悲惨的单四嫂子抱以嘲弄的态度,不仅没有对于弱者提供帮助,反而以此为乐。可见当时人心之冷漠,社会之残酷。看客一词兴于鲁迅,但看客形象却在古往今来的*社会中广泛存在,鲁迅是第一个揭露看客现象的人,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也可诠释呐喊之义,直至现世仍有普遍意义。“看与被看”一直是鲁迅作品中深刻的主题,也是当今社会吃瓜群众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是思想进步的知识分子,“我”心怀祖国、忧国忧民,“我”嫉恶如仇、厌恶旧制,“我”的心里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他是日夜奔波的人力车夫,他脚下的土地载着车,他手里的横杠撑起家,他的心里是目的地和铜元、是明天锅里的米。

  在赶路的时候,一位老人家突然被撞倒在地。在我看来,这位“不小心”被撞到的老人家并没有受伤,车夫应该立刻离开,载我去做“更加伟大的事业”。然而人力车夫却完全不理会“我”的意思,而是傻傻地跑过去把老人扶起来,并关切地问她的伤势,又毫不踌躇地把她送到巡警分驻所去做检查。他愿意承担,愿意相信,愿意做这些看起来“傻傻”的事情,他是正直勤劳的城市苦力工人,做着最寻常的工作,却仍拥有高尚的品质。

  他的形象在“我”的心中突然变得高大。

  “我”认识到了自己思想的武断,掏出一大把铜元给车夫,但这更暴露了“我”思想的低微,终于“我”在内心里又谴责了这浅薄的人道主义同情。但是这种复杂的情绪“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我”,是五四时期具有进步倾向的知识分子,但对劳动人民尚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然而,车夫的所作所为却使他极为震惊“我”在进行自我审视、自我省察、自我灵魂拷问中发现了“我”作为知识分子自身的“小”来。

  鲁迅先生在《一件小事》中歌颂了这位看似最普通的劳动人民的伟大灵魂,以小见大,深刻而又动人。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在鲁迅先生的《故乡》中,“我”思念故乡,热爱故乡,回到故乡,却发现故乡已不是那个故乡;“我”与闰土阔别多年,在“我”的记忆里,闰土是一个知道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的少年,他与“我”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我”与他再次相逢时,我们之间完全没有了童年时的亲切感,“我”见他的第一眼,急切地想与他一起回忆孩童时代的乐趣,但他的一句“老爷”让“我”明白,我们之间已经有了很深的隔阂。“我”的离乡寻梦,追求现代文明的一种“飞向远方、高空”的生活和理想追求,和闰土的坚守故土安于现状的一辈辈扎根大地“生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农民保守的生活和生命观念之间,犹如两条相交的线条,从过去到未来,向着巨大的时空方向无限地背离;而这种背离也并不因我们从小想要“一气”的亲密而有所改变,正是残酷的生活(或者说是命运)将人们推向了不同的人生轨道,并越走越远。或许在现代人的生存体验中,他们渴望超越这种社会既定阶层,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无论他们在外面的世界闯荡得如何成功或失败,他们都不想在故乡这一特定的空间遭遇这种“隔膜”与背离。但他们却无法改变这一点,就像鲁迅无法让闰土一如既往地接受自己一样;因而不免有着深沉的压抑和悲哀。这种悲哀又在“我们”的后代,水生和宏儿身上继续延续;两个孩子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我”与闰土的昨天,另一方面也留下了无尽的内心纠结和困惑:是不是水生和宏儿将来也会如今日的“我”和闰土一样地隔膜起来,还是他们真的会有更好的生活。《故乡》阐释了这样一个富有意味的“绝望的轮回”。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性的人物造型,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造型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此时,*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