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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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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 1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 2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 3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

  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 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 5

  以前我读过很多描写故乡的文章,但这一本鲁迅的《故乡》,描写的并不是故乡的美丽风景,而是小时候与长大后故乡邻里们的相互变化。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是关系很好的朋友。闰土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银圈。他们还一起去西瓜地刺猹。鲁迅家对面有个豆腐店,里面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长相很美,所以店里的生意也格外的火爆。当鲁迅长大**了,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名人”。令他万分失落,伤心的是在故乡碰到闰土,这个儿时的玩伴,竟然叫他“老爷”!鲁迅先生顿时觉得两人之间,出现了一层隔膜,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了。而“豆腐西施”杨二嫂,经常来他家,每次走时都顺点儿什么东西,鲁迅先生这才意识到—故乡,变了!

  为什么人们会变成这样?因为生活。鲁迅先生出人头地了,而杨二嫂和闰土仍留在故乡,事业上也并没有什么收获。所以,因为生活,造成了他们的变化。可是,人们就认为应该屈服于命运吗?当然不!记得有一个小女孩,她在今年的高考中成绩优异,考上了清华大学。这个女孩曾写过一篇文章,叫《感谢贫穷》。的确,女孩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但她没有怨天尤人,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从小帮妈妈和弟弟料理家务,奋发图强,考上了一所著名的重点大学,正因为她没有屈服于命运,没有成为命运的手下败将,才有了现在的成功。

  通过这件事,你一定也明白了:人定胜天。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不要屈服于命运,不断努力,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阅读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1)

——故乡鲁迅读后感 (菁华5篇)

故乡鲁迅读后感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鲁迅读后感2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鲁迅读后感3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故乡鲁迅读后感4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鲁迅读后感5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2)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通用十篇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1

  故乡读后感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

  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

  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2

  故乡读后感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

  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

  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3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故乡是甜蜜的!

  有着高大宽阔的大院,有着快乐的生活,有着良好的家境,有着美丽的山水,还有一段快乐的回忆——我对闰土儿时干练、憨厚、英武不凡的印象,和那去之不来的快乐相处的时光。听他讲雪地捕鸟的技巧;听他说潮汛时看跳鱼儿的乐趣;听他讲夜里管瓜刺猹时的激情和猹的狡诈;听他说沙滩拾贝时兴奋、欢快的心情;听他为鲁迅描绘的那一幅幅美丽的画卷……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故乡情是复杂的,既甜蜜,又陌生。对故乡,大家都有一份难以说明的故乡情。对故乡,鲁迅选择了封存,封存在他的回忆里;对故乡,鲁迅抒发了他悲哀又怜情的愁苦之情,抒发了他向往股权的美好,回忆了曾经拥有的甜蜜的沉醉之情。对于告别了故乡,奔向未来的他,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便成了路”就写出他对希望的期待……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4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5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

  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6

  有些人贪图小利润还是会害羞要面子,比如闰土把碗埋在灶灰里,要灶灰做肥料好不自觉地把碗顺走。有些人看到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小便宜才能心*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着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这几天守在迅哥家是一点战果。这几天又有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就拿走了名贵的烟酒。有些人看到别人成功后也会这样做。他们似乎忘记了摄像头。幸运的是,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行,不会追究。幸运的是,带着孩子去超市的父母都付了钱,因为他们不想给孩子一个坏榜样。就像迅哥不希望水生和洪儿的未来不像他和闰土一样。鲁迅在文章中表达了他对这一愿望的悲观态度。虽然现在离鲁迅*一百年,仍然有杨嫂子贪图小利润,但也有上述为孩子树立好榜样,他们的'孩子20年后必须成为他们遵守规则理解功德不贪图小利润,以及多年的经验无人菜摊无人报亭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虽然中国人在一定程度上的进步很小,但也很进步。无论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鲁迅先生都像一剂猛药,让中国人清醒过来。

  子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年来,富裕的中国人出国了,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的改善并没有立即带来精神文明的进步。如果中国人有机会出去,他们应该像日本人一样努力学*,即见贤思齐。当你看到不文明的人时,你也应该反思你是否曾经这样或将来会有这样的行为,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自以为是,也就是说,当你看到不贤惠和内省时。

  时代变了,对人的要求也更高了。现在没有“多子、饥荒、苛税、官、土匪、士兵、绅士”的危害,不再为了生存而生活,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鲁迅先生只看到了中国人的问题,没有说出原因,所以他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最终必须在生活中得到解决。更多的人走“看到好人,看到坏人和内省”的道路,会有一条“好人”的道路。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7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8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9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 10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最*盘县也没下雨,光景自然是光秃秃的了。有点像是生病的年迈之人,多少有点不受外人待见。隔久了,不忙之时便思念起它下着小雨的模样了。

  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犹是下淅淅细雨之际了。这梨花带雨、弱柳扶风之韵不算无韵之声,小黛玉我也不白喊的。其自身也算一座古城,再加上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本身又朝着旧城建设,建筑自是新旧杂立。

  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了的。若是天气低沉了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微风拂起鬓间秀发,迷得人移不开眼了,竟会忘了青瓦之外还下着雨呢。

  又倘若肯细细观察,你会发现盘县的雨虽下得细,但算不上绵,要不了多久便停歇住了,有点落花戏流水之意了。但快也是一时的,慢下来倒是费了好大力把雨巷绘在纸上了。

  除却那股风情,有趣的便是街边成排的雨中古桐树了。秋天便是黄了整个盘县,落叶也争相吟诗赋词,诗意自是不用说的了。若愿意背上一台单反,独自踏上这样的长街。那早晨的意义便抓住了,这一天的光景也不会差到哪去。

  踏着长道两旁的瓷地板,听着房瓦上滚落的`雨滴声,那段孩堤时期的听雨之忆又不经涌上心头。那是独属于农忙的夏季了,天气也热得人发慌。

  中午时,姥爷还坐在院里乘凉呢。圆圆的扇子在空中挥呀挥的,门口那棵梨树的叶子也是一动一动的。奶奶还在地里忙,姥爷也只是暂时回来休息一会。没多久,姥爷也扛着锄头去地里了,家里便只剩我与这蓝澄澄的天空对视。

  下午时,爷爷奶奶便是披着雨回来的了。下的很大,打在地板上可以听得很清楚。我们一家人便伴着这样燥热的雨吃过了晚饭。在一阵热闹之后,夜又回归了*静。雨似下累了一样,也缓和了起来。它与我铺床共眠,仅一面木板之隔。它在外面,我在里面。它时刻敲着门外的木炭铁盆,弹奏一曲儿时的安眠曲,伴我入睡。

  正因为有这样的雨和那样的雨,逐渐地我开始喜欢下雨天,它也像一个意象飞入了我的诗篇——一如昧年雨打琵琶,愚郎捧腹长笑。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3)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5)份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1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2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3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4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5

  最*,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4)

——鲁迅故乡读后感实用二十份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故乡读后感 5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以前我读过很多描写故乡的文章,但这一本鲁迅的《故乡》,描写的并不是故乡的美丽风景,而是小时候与长大后故乡邻里们的相互变化。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是关系很好的朋友。闰土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银圈。他们还一起去西瓜地刺猹。鲁迅家对面有个豆腐店,里面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长相很美,所以店里的生意也格外的火爆。当鲁迅长大**了,他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名人”。令他万分失落,伤心的是在故乡碰到闰土,这个儿时的玩伴,竟然叫他“老爷”!鲁迅先生顿时觉得两人之间,出现了一层隔膜,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了。而“豆腐西施”杨二嫂,经常来他家,每次走时都顺点儿什么东西,鲁迅先生这才意识到―故乡,变了!

  为什么人们会变成这样?因为生活。鲁迅先生出人头地了,而杨二嫂和闰土仍留在故乡,事业上也并没有什么收获。所以,因为生活,造成了他们的变化。可是,人们就认为应该屈服于命运吗?当然不!记得有一个小女孩,她在今年的高考中成绩优异,考上了清华大学。这个女孩曾写过一篇文章,叫《感谢贫穷》。的确,女孩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但她没有怨天尤人,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从小帮妈妈和弟弟料理家务,奋发图强,考上了一所著名的重点大学,正因为她没有屈服于命运,没有成为命运的手下败将,才有了现在的成功。

  通过这件事,你一定也明白了:人定胜天。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弃,不要屈服于命运,不断努力,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

  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

  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

  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会心甘情愿地为它们的主人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狗一直都是忠诚、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随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似乎是形影不离的。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那个男孩叫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于比利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但是比利却不那么认为。他每天都挖野菜,摘野果,用捕兽夹捉负鼠、野兔,再拿出去卖,日复一日地劳动着。终于,在两年以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足了美元,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

  当比利拥有了老丹和小安之后,成天带着它们打猎,训练它们,在城市里的`一次狩猎比赛中获得了金奖杯与银奖杯。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与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比利的童年也永远地埋葬于此。

  读完了全书,我知道了狗其实心里的爱比人还要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自私,有了爱世上就不会有战争、屠杀。这本书还教会了我怎样实现梦想,体验了实现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等相处,也要努力学*,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最*,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5)

——鲁迅《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合集十篇

  在暑假这段时间,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我得到了很多信息,不但是鲁迅的生活琐事,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很多信息。看完这本书,我对鲁迅的印象彻底改变了,觉得鲁迅又只是一个*常人,他也有缺点,也有小孩子脾气,但唯一让我佩服的是,他能在最*常的文字中,表现他的爱国情怀和当地的政治环境,真的是字中有字,话中有话啊。

  第一篇是《狗。猫。鼠》,他把每种动物都比喻成不同的人,借助自己对每种动物的感受,把社会上的人,划分成三种,像猫,抓了在放,放了在抓,最后玩厌了,在吃掉,这让我让想起了日本侵略中国时,日本人是怎样欺负中国人!

  在其他故事中,我也感受到鲁迅想表达出来的情感。在鲁迅的文章中,往往不失几分笑意,这黑暗的社会中,所折射的光线自然是黑色的,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丝光芒。

  这就是让我感到佩服的写作手法,这篇文章十分注意人物的刻画和描写,同样运用白描的.手法,十分传神地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了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创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读的不亦乐乎。

  读完这本书,脑中还念念不忘书中的情节,在想想,鲁迅能在黑暗中,发掘出童年之美,靠的是心中对未来的期望,我们是否能像他一样,在最困难的时候,发现光芒,并抓住它,算是只有很小的一丝,也要死死的拽着,不要让希望逃跑。

  我相信,只要每个人对未来都充满着希望,那么,在他的世界里,就算有多大的障碍,他的生命也不会再寂寞!

  有时,快乐地死去也是一种解脱。

  鲁迅的《朝花夕拾》中写到父亲病了,请了很多医生,开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药方,但却无法挽回,所以鲁迅只有悲痛。在父亲最为痛苦,将要死去解脱时,鲁迅却把他对父亲的爱,寄托在希望父亲多活一会儿的痛苦之上。事后才发现,这些只不过是对父亲的折磨。

  其实对于鲁迅父亲来说,早一点儿离开这个世界,可能走得比较安详,走得舒坦。

  像这种情况,在现代也不少见。有人患了不治之症,却一直欺骗自己,化疗也许可以好,但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越来越瘦,病情越来越严重。与其这样,倒不如自己开开心心在家里度过余生,这总比呆在到处都是单调的白色的医院要好。

  我的姥太患心脏病,她走的时候悄无声息,没有痛苦。安详的,静谧的,像一个睡着的善良婆婆,嘴角满是幸福。

  我的爷爷患癌症,他走的`时候瘦骨伶仃。他说,他半只脚都踏进阎王殿了,又被我爸喊了回来。我不敢说他走时有多痛苦,但我知道他化疗是痛苦的。其实我们永远都在骗自己:也许我们的亲人可以活得更久。

  是生是死都不由人注定,也并不在一念之间。在濒死的时候,将死之人痛苦,他的亲人也痛苦。我们不能主宰我们的生与死,但我们可以主宰自己的想法,让自己“生”得快乐,“死”得安心。

  世界上没有死神,没有老天爷,只有不变的自然规律。人们打破了自然,就等于打破了自己。据说继秦始皇之后的历代帝王以及王公贵族,都会对长生不老之药一片痴迷。但这个世界有谁真的做到长生不老?只有贪恋生活的人,才会产生如此荒谬的想法。

  活着也许是为了寻找美好,而死去是为了保留美好。鲁迅对于生,对于死,对于不变的自然规律,有着独特的看法和不一样的态度。

  《朝花夕拾》这本散文乃我国著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所作。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的文章总给人一种犀利之感,文里行间之中都饱含着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每一个字都好似一把刀、一根皮鞭,抽打着、批判着旧思想与当时腐败的社会。《朝花夕拾》也有类似篇章。

  从第一篇《狗·猫·鼠》便可知晓一二。鲁迅先生在此文中写道,他承认自己是仇猫的,但他又怕别人说他仇猫,为什么?其主要因素还是在于那些名人教授,若几时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们,那些人便说:看呐,鲁迅先生不是仇猫的吗?狗也是仇猫的,鲁迅先生却说要痛打“落水狗”。啊哈,经某些人如此一说,我们伟大的鲁迅先生反倒成了狗,并且还要与“同类”自相残杀呢!按这套逻辑一来,鲁迅先生可被坑到“***”里去了,不论说什么都是错的,也真是祸从口出呵!

  鲁迅先生是白话文的发起者,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当时的一些旧文人是十分反对且妨害白话文的。倒像古时商鞅变法,总是有人去反对的。正如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中愤恨地写到:只要对于白话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在“五四”运动之前,小学生可读的书是少得可怜的,与其他国家儿童图书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由此可见白话文这种新文体的意义及好处是多么巨大。但迂腐的知识分子也不在少数,嚷嚷着文言文才是历史的主流,他们难道不知道改革才是历史的发展潮流吗?旧中国正是缺少改革才落后于世界,若想复兴中华民族,改革是必不可缺的。

  朝花夕拾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刚听说要读朝花夕拾时我的内心对它是带着一丝抵触的,因为很多人都说看不懂。但直到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这本书十分的好,是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讽刺,以及对当时愚昧麻木的普通中国老百姓的呐喊。如其中提到长妈妈,鲁迅是对长妈妈十分怀念的,比如她为鲁迅买的书,但有时鲁迅却瞧不起她,是因为她的愚昧,笃信鬼神,十分的迷信,这是当时广大中国劳动人民的缩影,因为他们的生活困苦,所以不得不把精神寄托在神灵上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这跟鲁迅先生的《故乡》中所描绘的闰土也是一样的。

  还有一篇我记忆比较深的是关于鲁迅先生对于猫的看法,这是一篇讽刺意味很浓的杂文,作者透过形象的比喻,猫,鼠,狗介质不同的人,讽刺意味十足。是对当时的学术界的批评,也是对白话文的倡议,是我最为喜爱的一篇文章。

  还有一篇就是在我们语文书上的藤野先生,是记录鲁迅先生在日本仙台学医事的事情,作者讲述了当时清国留学生在外国被欺辱,称为低能儿,并遭到无辜的排遣,嫁祸,冤枉,同时塑造了一位医学老师藤野先生,他对人公正,为人真诚,正直,深受鲁迅先生的喜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生命感悟,让我们一齐去领悟,去了解那段历史,那个社会。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作者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回忆他儿时所经历的一切,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情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因为它充满着神秘与自由感。这章主要记叙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的生活。作者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自己儿时对自然的热爱,与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儿童天真幼稚和欢乐的心理。其中,长妈妈又给作者讲了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个人在晚上听到有个美女在叫他的名字,但却被一个老先生识破了机关,及时解救了他,没有被美女蛇吃掉。作者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呢:如果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千万不要答应他。

  作者有不得不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生活”中到“三味书屋”中学*。因为作者上的是私塾,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反衬写出了作者对“三味书屋”的不满与“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

  童年就像一本日记本,如果忘了,也可以翻开来看一看,让大脑保持新鲜的记忆,就好似童年还没有过去。

  童年就像一幅画,画上的内容是我们生活中的快乐回忆与点点滴滴。

  童年就像一杯咖啡,尝一尝,有甜甜的味道,也有苦涩的味道。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鲁迅先生笔下的童年没有遮遮盖盖,直接地写出了他儿时的快乐生活。《朝花夕拾》这本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有时间就回味童年,也勾起了许多回忆。

  这本著作写出了作者对儿时的快乐回忆的感慨与对时间逝去的速度之快而感到遗憾,同时又告诫我们要好好度过我们的快乐童年,不要让原本属于我们的快乐变成遗憾。

  旁边的茉莉花茶正散发着它特有的清香,手上的《朝花夕拾》也散发着独特的淡淡书香。我的思绪随着吹过来的淡淡清风飘到了不知哪里。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阳光下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却*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时光。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的人,但同时也是一个不幸的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捕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有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在宁静的月光下和家人一起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一个个轮回。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十分著名的书——《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共有10篇文章,《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写于北京的《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写于厦门。全**载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且对**、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这本书的10篇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中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由此让我想到当前的应试教育制度,把学生埋在书海和各类考试中,不是少了许多儿童的乐趣吗?比如:有时我写作业感到累了就想休息一下,玩一会电脑换一换脑筋,可爸爸总是说:"作业不写完,不能开电脑"。

  通过这篇文章,我觉得家长关心我们的学*是好事,但也要理解我们,我们会合理安排学*与娱乐的时间,我们希望不仅能在学*中娱乐,更能在娱乐中成长。同时,在读这些文章时,我理解到作者在写作手法上,常插入相关的童话、传说和典故,使文章更增添了许多阅读的趣味。

  这就是《朝花夕拾》给我的启迪,我会永远记住这篇佳作。

  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父亲的病》。

  《父亲的病》主要讲述了当时社会庸医的无能,明明知道病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灵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是为了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当今社会,还是把金钱视为至高无上的人存在。他们为了金钱而随随便便应付他人。他们应付别人时,有想过别人是给予他们多大的期望吗?有想过他们正一步步地将别人的希望变成失望吗?有想过他们做这件事是没有违背他们的良心吗?没有,他们没有想过。他们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以致他们没有看见别人给予的期望。

  利益使人没有了心智。我曾经看过一篇新闻报道:女子因贪图利益,在饮料中加入老鼠药,导致两名小学生死亡。这是一则让人痛心又让人气愤的新闻。

  痛心是因为那两名小学生还那么小,他们还有无限的未来,他们是祖国的希望却死在了两瓶饮料上。气愤是因为这名女子竟因为一点点钱害死了两名小学生,因为一点点零一伤害他人。

  我想如果当时,她有那么犹豫了一会儿,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了。可利益就是那么可怕,它可以使人没有了心智。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金钱其实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重要的,没有必要为了一点点小小的利益而伤害他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而且还伤害了他人,两败俱伤有什么好的?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6)

——鲁迅的《伤逝》优秀读后感汇总10篇

  鲁迅先生的作品《伤逝》选自他的小说选《彷徨》,是鲁迅唯一的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做作品。

  “五四”以后的青年普遍关心的是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伤逝》写的就是子君和涓生的恋爱以及其破灭过程。

  小说以涓生的口吻和切身感受来描写两人曾经的热烈的爱情和最后爱情破灭的悲痛以及悔恨。涓生和子君冲破了重重的障碍,最后终于得到了他们的爱情和所谓的自由,然后在处处受到排挤的封建社会现实面前,这两个知识分子并不能仅仅依靠他们的勇气和“盲目的爱”好好地生活下去。面对着来自社会的压力和两个人各自的思想和性格方面的弱点,使得两人越走越远,最终出现了“所谓真的隔膜”,使得涓生对子君的爱情消失了。

  事实上,涓生爱上的是他眼中的那个勇敢的、果断的子君,是他想象中美好化了的子君,他从这样的“分明的、坚决的”子君身上看到了中国女性的希望,这样的“轻飘飘”的爱是很不牢靠的,虽然一开始的时候他们非常幸福,然而那幸福那么虚幻,还夹杂着不安,一旦生活起来,幻想破灭,爱情也随之消失。子君大概是真爱着涓生,所以她能够为了爱走出封建,奔向自由,追求个性的**,但是,也只是这样而已,面对涓生的变化和生活的压力,她渐渐的不安起来,以至于用不停的“考验”来给自己以信心,然而涓生最后到底还是对她说了爱情的“消失”,这对于子君来说就是希望的幻灭,最终子君被父亲接了回去,在他人的冷眼中死去。

  涓生在生活的过程中逐渐领悟到要去寻找新的出路,可是,并不成熟的他面对着黑暗的社会,也只能是摸索着前进,他对于子君的去世感到强烈的自责和悔恨、悲哀,小说的最后写到“我向着新的生路跨出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虽然所说的是,他不想面对黑暗,只想用遗忘和谎言来掩盖,不让自己的'真实露出来,事实上却是对于黑暗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控诉。

  小说一如鲁迅的一贯作风,及其深刻地揭示了现实的问题,在黑暗社会中,恋爱和婚姻的自由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的最终解决,不能仅靠着个性的**,它只能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后无路可走。从《伤逝》看鲁迅和朱安自由的爱情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们在追求过程中最大的享受,自由的婚姻是沉溺爱情中的男女最大的期望,婚姻的自由只有与子偕老的人才能理解!

  从作者本人来看,我是很不屑鲁迅先生的婚姻的,一个思想的救赎者,却救不了朱安的人生,一个黑暗社会中举着火把的人,却不肯点亮朱安房间的灯!自由是爱情的必要条件,俗话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把完整的自由的自己全部给了许广*,且不论许广*对鲁迅是爱慕还是敬仰,在鲁迅先生的诸多支持者中,这是一个自由的爱情,带来了一份自由的婚姻,他们也享受到了爱情的自由,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得到婚姻的自由!在朱安的心中,鲁迅是她的天,是她一生的依赖,她看许广*就像是亲妹妹,她看海婴就像自己的儿子!她为鲁迅付出了一生,而在鲁迅心中的朱安是什么分量呢?大概也就是个名义上的妻子,事实上的老妈子吧!

  婚前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许广*,婚后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朱安,我暗自猜测,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良心发现而写下的忏悔!朱安的一生是悲哀的,在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飞扬的时刻。她仿佛是一颗锈了的图钉,最初被钉在哪里,一生就只能钉在哪里,无可奈何孤独老去。时代的列车,轰轰然朝前驶去,我们站在车上,望着车尾那些渐渐远去的人影,不经意间,依稀还能望见朱安那哀愁的眼神,在夕阳的余晖里,淡淡地闪出一线光,瞬间又暗下去。这眼神里,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遭遇了鲁迅,我以为他会待她好,起码可以给她一个女人最低的要求!但是她被遗弃了,就像子君被涓生遗弃了一样!在追逐爱情的美好甜蜜的过程中,子君是个新时代女性,她会被娜拉吸引,那个真正勇敢的女性,她以为自己能像娜拉一样洒脱,自由!然而她一心追逐的自由的婚姻却成了她挣脱不了的桎梏,当一个人把自己禁锢住,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他,子君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从文章中看,涓生和子君之间没有了爱情,于是就放弃了婚姻,在现在看来,放弃婚姻是最好的选择,两个人从此都自由了,不用再虚伪的面对虚伪的对方,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生活会更美好,可是,子君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感觉跟涓生逃不了干系。这让我很难明白。我并不认为子君的死与涓生有莫大的关系,甚至我觉得,子君的死更大程度上是不能承受内心的自我否定,这自由的婚姻是她一心认定的要追求的,追求到的那一刻她就等于给自己设了一个牢笼,结局是这自由的婚姻并没有带给她婚姻的自由,涓生直白的说出“我已经不爱你了!”这时的子君只想逃离这个牢笼,但是逃离出去的她要去哪里呢?一旦逃离,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她已经无处可去,不逃出去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牢笼,就像一个已经梦醒的人,明知道无法再沉溺梦境,但醒来又无路可走,这时的子君,除了选择死亡,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换句话说,子君的死是必然!与子君不同的是,朱安在周家默默的活着,朱安能在周家呆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建立在爱情上,朱安留下来是为了责任和道德,但是那样的活着跟活着牢笼里有什么区别?当鲁迅死后,抗战后期,朱安生活困苦,想出售鲁迅藏书,宋紫佩跟友人前来劝阻,朱安冲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当真凄凉入骨。她在黑暗里沉默太久了。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不是鲁迅的遗物,而是遗弃物!

  钱理群说“小说的重心不在那失败了的爱情本身,而是涓生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于他们之间无爱的现实,是说还是不说?这也是终身折磨着鲁迅的人生困境之一”如果说鲁迅借由爱情想表达自己的困境,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那就是披露真实的心,那就是从梦中醒来,哪怕没有路可走,涓生最后的选择是“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对方,鲁迅先生在说真话方面是无畏的,他与许广*同居的事实就是最好的真话。

  许广*是新时代女性,她看重爱情更甚于婚姻,可能很多人都欣赏着许广*宽广的胸怀!都欣赏着鲁迅不离婚,对朱安尽责尽义。但是她的胸怀,他的不离婚,在我看来都是对朱安的伤害!他不离婚,从另一方面看就是让朱安不得不恪守封建的道德,当然,对于朱安来说,离婚也是她无法承受的,许的胸怀,让朱安对许广*有着一种歉疚,朱安死的时候还在称赞着许广*,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不全是鲁迅跟许广*造成的,更是朱安自己造成的,就像是子君把自己逼到绝路上。

  总之,子君是死了,涓生还活着;朱安是悲剧的,鲁迅还有许广*。如果说《伤逝》是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不如说是子君的悲剧,涓生的悲哀!因为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子君一心追求的美好的自由婚姻被摧毁了,看这悲剧诞生的人是涓生,他是悲哀的!面对子君的死,涓生会忏悔,会痛苦,会难以释怀,但是几年以后,十年以后,几十年以后,如果涓生突然发迹了,他的婚姻会怎么样?他的生活会怎么样?

  虽然不能断定,但必定会改变,而这一切的改变都与子君无关了!伤逝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定的!想一想这以后的情景,又是一个悲剧!像鲁迅先生自己写的《娜拉出走以后》,离家出走很简单,很常见,可是,出走以后呢?这个玩偶似的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四肢仍然被牵扯着!自由,不是她能奢望的!一场梦醒了,要寻求自由,就要离开,就要出发,但是突然间面对着无路可走的困境,人生该怎么办?人该怎么面对自己?子君选择了死,得不到自由也不肯回头;朱安选择了活,得不到自由那么就默默承受悲哀!如果得不到自由!我们该何去何从?

  鲁迅先生的小说,自高中到现在,约摸算来,不知不觉,已经读过四五本了。而印象极深、爱不释手的还是《伤逝》。故而,《伤逝》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又一次读了两遍。

  深夜,适合读书,亦适合写文。出于对《伤逝》的爱,我罢了日常的缠身规律,定要停下来,挤出点宝贵的时间来,写点什么。鲁迅先生的《伤逝》出于《彷徨》小说集,也是唯一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自述爱情的小说。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甚至指鹿为马,自然不能浮于表面来看,更多的要深入,深入到每一个人物角色的性格与骨子里,更要深入那个鲁迅先生默然写作的夜晚。

  第一次看《伤逝》的时候是可怜子君,恨涓生。而现在第二次看是恨涓生也为涓生悲痛,对子君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首先,暂且不论古代,因为那时候制度与现代不同。论《伤逝》中的涓生,这个人就是典型软弱无能文人的代表,譬如《都挺好》中的苏明哲。可以妻子隐忍着因他而来的现实的苦痛与重担,若相反,这个男的恐怕要投降现实生活,当一个逃兵,带着悔恨和谎言过一辈子。

  在无能的男人看来,生活难过了,永远是因为有一个累赘老婆。这就是无能男的本质,推卸责任,没有担当的意识和勇于牺牲的精神,自私、懦弱。其次,子君身为一个思想意识觉醒者,最后沦为家庭主妇,也难免带有女性自身的局限。《伤逝》中的子君就是典型的依附性的被奴化的女性。

  面对现实生活的茶米油盐酱醋贵,她带着传统官僚作风的旧*,有大胆追求婚姻爱情的勇气,却缺少思路和行动。她的行动便是嫁给自己想嫁的男人,而结婚之后却仍旧归属并安于家庭主妇的附属地位。家庭已经频频经济危机,还不知道走出家庭赚钱维持经济,最后还是只靠涓生这样的男性,即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加上子君带有市侩妇女的*气,与邻居盲目攀比,斤斤计较,不顾生活现实水*,太理想主义,想的太好,做的太少。

  再者,子君,沉沦于生活的琐碎,没有个人独立的思想与生活,整天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忙碌,自然与文人涓生越走越远。文人写作,不喜嘈杂,她还养鸡,并不顾涓生的工作而打扰他。

  最后涓生说出分手之后,她因为无法承受对男性依赖和附属的自我奴化的境地,思想狭隘,走向绝境,选择自杀,也不无愚蠢,带有典型女性软弱、奴性特征。圈子太小,爱好太少,沉湎于双方的爱情,自然思想空虚寂寞,依赖性强。

  女性要想独立起来,必然要像男人一样,实现经济独立,有了自身的地位的提高,进而到思想的独立、人格的独立,才不致于像子君那般脆弱不堪。被一个男人抛弃就要死要活的,真是没有自我价值。

  更不该为了爱情舍生忘死,而该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事业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人,这样谁也无法威胁和动摇自身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伤逝——为逝去的东西而伤感,这个词让我想到的是遗憾、悔恨、情殇……整个文章读下来,让人觉得气氛是悲凉无奈的,两个打破世俗而结合在一起的恋人,最终因为现实的生存问题而走向分离。我觉得文中的子君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勇敢的女子,在封建社会影响的旧思想的社会背景下,她冲破封建家庭牢笼时表现出来的那种坚决态度,勇敢地和家庭抗争,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的话来,无视社会的嘲讽和流言蜚语,义无反顾的和涓生这个又穷又酸的书生在一起,毅然地投奔这份没有“面包”的爱情。当子君跟涓生之后,就放弃了以前的许多生活,放弃了她的骄傲,放弃了她的优雅,为生活的琐碎而操持,洗碗、做饭、养油鸡,为小事而与邻居官太太争吵……子君的重心都转移到这个家了,在爱情当中不断的付出,而这个时候,涓生认为他变了,她不再看书了,从以前思想**的新女性慢慢变成一个世俗的女子,他认为以前爱的那个优雅的子君不见了,现在这个越来越没有神采没有内涵的子君,他再也不爱了。

  而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是形而上学的,一方面自拟要打破封建思想的牢笼,要做新时代有新思想的青年,可是他表现出来的却是骨子里的守旧与懦弱,他与子君一起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关注奇怪的眼光,而子君却能当能问心无愧的面对这些眼光,后来他开始烦子君了,逃出家门,“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而这天堂原来也只是为着“装着两个铁火炉”,并非为了看书的高尚,到了后来,光景越来越惨淡,他认为这一切是因为与子君结合而被教育局开除的结果,甚至到了后来他假想到子君的死……我认为在这里涓生是自私的,在爱情中只是一个索取的角色,当爱情的激情褪去的时候,同时面对现实生活的压力,他把责任推向子君,而不想想自身的问题。他说在教育局里做事,就像鸟贩子手里的小鸟,怕日子久了,翅子麻痹,将来忘却了飞翔,可是他离开教育局,终于展开翅子去飞了,可是离开笼子久了,却飞不远飞不高,生活毫无保障,他又开始想念在关在笼子的日子——也就是他的思想先进只是表面上的嘴巴上说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的考验的。

  涓生最后对子君说:“我不爱你了。”他口口声声说要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但是他真的不爱他了吗?还是他根本就不明白爱是什么?在那个时候,他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曾经‘深爱’的女人,让子君过上好的生活,这是他的无能和逃避应有的责任。他说出这句话,彻底伤害了子君的心,正是这句话结束了她的爱情,将她逼上了绝路,在这里,涓生是一个无法对爱负责的爱情郐子手。涓生说出不爱,可后来当子君真的离开,他又开始怀念以前的美好的日子,开始想起子君的好,当他听到子君死的消息的时候,开始黯然‘伤逝’,一切无法再回到以前了,涓生余下的日子里,多半都会一直伤逝下去。就像很多本应该好好珍惜的人和事,当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当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说到最后,总结一下,在爱情当中,既不能像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己,也不能像涓生那样逃避应该为爱情付起的责任。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读《伤逝》最使人悲怒之处就在于:涓生在生活之中“求生活”,在路途之中求“出路”。然前路是浑暗曲险只一条,那么对“新的生路”的无名的、意外的、新的期待,又怎么不是虚空。从“虚空”到虚空,恐怕不能有新生,却一定失了同路的子君了。

  涓生的畏缩、自私甚至是他的幼稚,都在以他为叙事视点的文本中得以全现,而充当了“失语者”的子君的陨落又放大了两人爱情结局之悲。这其中,涓生的变心是重重一击,然而又可以说,两人的爱情悲剧从最初之初就是注定了的,这种必定的命运又显出社会的可怖。

  “五四”以来,觉醒的新青年有三个显著的类型:高级知识分子,知识女性和“女性”(传统女性)。涓生属头一种,他们受到西方进步思潮的直接影响,视爱情为阵地,结爱人为战友;知识女性,在这里指的是受过教育,有自我意识,怀自由追求的女性群体,她们受知识分子指引,由进步思潮感化,但仍免脱不去落后环境与自身根底的束缚;而“女性”,(这一属名实为任性取之),则涵括社会的大多数,她们深处封建传统礼俗之中,是困境中等待被解救的弱者,也自然成为“被创造”的首选。所谓“越是无路可走越能无畏直前”,“女性”觉醒的力量是最惊人的,她们一步步走向光明,新生为知识女性,但强光晃眼,眼睛适应了之后,所见的又是另一层困境了。

  《伤逝》中,涓生属高级知识分子,而子君正是受了涓生指引的知识女性,绝不能划为与之同等的高级知识分子。(事实上,新时期鲜少有可视作高级知识分子的知识女性,而知识女性多由“女性”觉醒而来。)涓生、子君的悲剧正是从两人不同的归属开始酝酿。

  吸引涓生、子君走向一起的,是浪漫的爱情。对于高级知识分子的涓生而言,爱情是他能攻克的第一道,也是最关键的阵地。“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当子君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出这句话来时,于涓生而言,这是子君完全觉醒的标志,标志了涓生对其指引,甚至是对其创造的成功。所以搬到吉兆胡同以后,涓生眼里的子君应该是更无谓,更坚决,就如同自己一样。两人既是彼此的爱人,更是彼此的战友。然而事实之中令涓生痛心的子君的“沉沦”又确是必然。其中的缘由就在于,爱情不是子君落实斗争、补充力量的阵地,爱情就是子君的力量本身。子君,这个获得新生的传统女性,她的斗争是选择爱情而冲出封建枷锁,她的无畏与决绝来源于抛弃原有生活的彻底。也正是因为盲目的爱,因为代价之重,所以子君视涓生为患难的伴侣,绝非战友;她所求的是生存与生活,绝非斗争。

  两人之间因着归属(身份)的不同而生了隔膜,这固有的隔膜又随着两人的相处转化成不容忽视的矛盾。矛盾的双方往往又各自是矛盾的:附在子君身上的矛盾有关生活与爱情,物质生活的狼狈和艰难大大挤压了时间,抽空了心气,这对两人爱情的打击是致命性的,相处与沟通变得短暂而不能尽心。然而生存又是爱情立足的前提,弃去生活基础后的爱情只会浮空风散。所以在子君的眼里,唯一能抓住的是回忆。通过反复回忆不存在矛盾的恋爱之初,来留住心存希望的最后一点底气。而涓生面临的,却是生活与“求生”的矛盾。涓生的为争取新生活、新秩序、新世界而斗争的理想,受着物质生活环境的严重束缚。为着理想的奋斗,涓生能“忍受着这生活压迫的苦痛”,是“容易生活”的,但归根到底是不坚定,做不到坚定。“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涓生的领悟,于自己是一种对不可解的矛盾的让步。也正是困于理想与生活矛盾之中的涓生,对子君、对爱情失了望。因为爱情本是涓生自以为能补充力量、助以坚定决心的一种信仰,一种武器,然而当浪漫的爱情力量转而成为家庭实体,便反而只能消极地“捶着自己的衣角”。处在这样的矛盾之中,涓生于是选择了抛弃,也就是他眼中的逃离与解脱。而矛盾中的子君同时失去了生活与爱情,被选择了消亡。

  无论是涓生的抛弃,还是子君的为爱无畏,都是盲目的,幼稚的,都可以归为盲目的理想主义。而这正是领着两人一步步走向悲剧的那块黑布。然而遮人眼目的黑布不会凭空飞来,黑布只是缩影,可怖社会的缩影。这里引来一个话外题:为什么是爱情,从恋爱到婚姻,成为了新时期新青年普遍的主要战场与主要阵地?自然,婚恋本是封建礼围困最深的方面,自由恋爱又是新青年最为亲*也最迫切要争取的权利。但一定还有一点,爱情是浪漫的,浪漫的最接*于理想,而理想主义是新青年最易吸收,也唯独只能接*地到的。正如《伤逝》中可以读到的,社会困境之深险到了可怖的地步,新青年是孤立无援的,爱情是他们最可能为之斗争,最可能拿得到的,而婚恋所带来的结合,又是他们眼中由个成群,充足勇气的武器。他们似乎只能理想化地首先在爱情这个战场开战,只能将爱情视作关键阵地。然而,即使如此,现实环境的冷酷依旧让他们的斗争走向虚空。于是他们逃脱出来,重新寻找“新的出路”,而“新的出路”恐怕又只是新的虚空。涓生的“抛弃与遗忘”值得怜悯。

  《伤逝》创作于1925年,这是鲁迅先生唯一一部反映青年男女爱情的小说,写的是涓生与子君对恋爱与婚姻自由的追求,这追求本已获得成功,但终于还是在社会的压迫和自身的盲目与自私下失败了。

  张爱玲曾在作品中提到一句话:"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着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1925年,是五四运动时期,所有的年轻人都在追求男女*等,自由恋爱,向往着自由恋爱的刺激与甜蜜时,鲁迅,作为一个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等领域均有贡献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看到了与别人看到的不一样的东西——在人们盲目追求自由恋爱的同时,会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这样的压迫是沉重的,是可以让所谓盲目的爱情四分五裂的。

  "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与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这句话是涓生说的,显然,这句话中包含了太多,对于子君,涓生是后悔的,如果没有他,子君不会离家出走与他同居,背负着别人的唾弃和家人的责骂活着;如果没有他,或许她不会被生活压迫至死,没有时间聊天散步,每天只有做饭,喂鸡,洗衣服;如果没有他,或许,子君不会死。

  对于生活,涓生是悲哀的,他与子君的爱情好不容易获得成功,最终却因为生活而破裂,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日子就无法继续,在涓生看来,贫困的生活让子君不再像从前一样有灵气。

  有人说,子君是小说中最无辜的人,为了涓生,她放弃了一切,无论是锦衣玉食的生活还是闲适安逸的家庭,她都放弃了,她只是想与涓生厮守,她盲目地爱着涓生,信任涓生,所以切断了自己所有的后路,到头来,涓生自私的用一句"我不爱你了"将她的灵魂夺走了。

  其实这样想也不全然对,子君是可怜的,但如果当初没有遇到涓生,没有听他说西方的故事,她就没有机会知道两性其实应该*等,恋爱应该自由,也不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打破传统打破封建的豪言壮语来。

  “'我是我自己的,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是我们交际了半年,又谈起她在这里的胞叔和在家的父亲时,她默想了一会儿后,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了出来的话。”

  子君的态度是坚决的,她说出了五四时期所有向往自由的青年想说的,这话对涓生来讲无疑是动人的,它“很震动了我的灵魂,此后许多天还在耳中反响,而且说不出的狂喜”,涓生看到了中国女性并不如厌世家所说的那样无计可施,在不远的将来,便要看见辉煌的曙色的。

  如果说婚前的子君的子君是大胆的,勇敢的,那么婚后的子君就慢慢变得麻木了,“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是读书和散步。”可见子君认为结了婚就是自由了,她没有外出找工作,只是靠着涓生吃饭,每日每日的洗衣服,做饭,饲油鸡,饲阿随,再也不是以前的她了。子君没有真正地独立起来,这也是造成最后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子君的死并不全是涓生的错,如果子君在婚后找到一份工作,两个人也不会落到如此潦倒的田地,更不用说寻死了。

  《伤逝》是一部爱情小说,但又不纯粹讲爱情,看多了,倒也更接*生活了,在看这部作品的时候,我越来越觉得爱情只是一件虚无的东西,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撑和坚定的信念,是走不下去的,涓生和子君曾不止一次幻想婚后的生活,更大的房子,女仆,悠闲的生活,他们只是纯粹的幻想,没有结合自己的经济状况。爱情是浪漫的,更是庄严的,一旦在一起了,就要对其负责。

  有人说,看一个人是否爱另一个人时要看她的眼睛。"她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子君的眼里透露出来的全然是崇拜、爱慕的颜色,那是作者第一次写到子君的眼神。

  “但也还仿佛记得她的脸色变成青白,后来又渐渐转做绯红,孩子似的眼里射出悲喜,但是夹着惊疑的光,虽然力避着我的视线,张皇地似乎要破窗飞去。”(范文先生网 )这段眼神描写相较之前更为精彩,面对涓生的单膝下跪,子君显得很慌张,到还是可以看出子君是答应了的。

  那是这段爱情最美的时刻了吧。“她却是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数读了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所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夜阑人静,是相对温*的时候了,我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需由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

  当一个人非常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他能记住对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眼神,想必也是非常喜欢的吧,正如涓生那句话:“因为她爱我,是这样地热烈,这样的纯真。”

  最后一次提到子君的眼神,是在片尾了,相比于之前的甜蜜惊慌,这次显得很凄凉因为涓生告诉她自己已经不爱她了,对于子君,这句话如同大刀凌迟了她的灵魂。“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有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找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

  看得出来,或许世上别的事都无法使热爱涓生的子君害怕,贫穷也好,繁忙也罢,她都能一一忍受,只要涓生还爱着她。子君为爱而活,所以当她听到她的爱情结束了这个结果时,她选择逃避,好像这能减轻一些痛苦一样。

  子君最终还是没能逃避自己,死在那个冬春交接的时节。

  村上春树有一句话:“在某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存在的本身就是要伤害另一个人。”

  对于子君,或许涓生的存在就是最致命的陷阱。

  无论如何,涓生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教会了子君追求自由,给了她爱情,却没有对她负责到底,从头到尾,他最爱的一直是自己,他没有交付真心,只是迷恋被崇拜被认可的感受,喜欢着子君对他的热爱。他甚至连一枚戒指也没有给子君,只是单膝下跪就算作求婚。婚后的子君不再与他“温*”,不再散步聊天了,他便对子君厌烦了,他没有子君那样的勇气,面对别人的嘲讽也没有勇气站出来保护她,倒是一直让子君受着。失业之后他渐渐觉得子君是他的负担,还想到了子君的死。最后又自私地告诉子君自己已经不再爱着她了,将心中的负担一股脑儿抛向子君,间接地逼死了子君。

  在我看来,爱情不可能永远热烈,到了一定的程度,热烈将会慢慢冷却成为一种责任,厌倦也是正常的,但须为了责任而包容、*惯。

  涓生是个自私的人,但他也只是一个自私的人罢了。如果没有社会的冷漠对待,没有世人的恶意,没有生活的压迫,可能这段爱情会成为一段历史,被世人铭记。

  这只是如果。

  其实面对任何一项重大的决定,我们都应在作出决定之前冷静分析利弊,冲动只会酿成惨剧,而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看戏的人了。鲁迅先生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希望借《伤逝》来警醒世人。

  至此,共勉。

  今晚终于把《伤逝》这部小说看完了,心里面有许多的感慨和收获。

  主人公涓生、子君是受过新式思想熏陶的两个青年,他们不理会世俗的眼光,毅然的选择为了爱情的自由而走到一起。但是,爱情是需要面包的!在为生活而担忧操劳中,子君在与涓生同居之后就逐渐变回了旧式妇女的形象,“全然忘记了当初的新思想、新觉悟”,涓生面对同居后的子君,同居后的生活状况感到非常失望。这失望一天天累积,两个人之间的隔膜、矛盾越来越深,最终,涓生为了寻找他眼中的“新路”而决定把“真实”告诉子君——“我已经不再爱你”,对涓生极度依赖的子君最终离开了,离开了涓生,也离开了这个世界!涓生在得知子君的死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他所要的“新路”,也并不是像他之前选择的那样,出现在眼前,反倒是无尽的悔恨、空虚。

  这个故事显然的,是一个悲剧。两个为了爱情自由而走到一起的人,最终得到的是凄惨的结局。在小说之中,有两个细节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其一,“子君有怨色,在早晨,极冷的早晨,这是从未见过的,但也许是从我看来的怨色。我那时冷冷地气愤和暗笑了: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也还是一个空虚,而对于这空虚却并未自觉。”我极其震惊于那个“冷冷的气愤和暗笑”!抛开涓生所气愤和暗笑的内容,我只讲两个人之间对待的问题。两个因为相爱而选择走在一起的人,在共同生活之后,发现彼此之间渐渐产生隔阂,却不想着去放开彼此的想法,敞开心扉的争取把隔阂早日消除,而是无所作为的让隔阂这么逐渐累积,累积,最后竟然发展到对对方“气愤”、“暗笑”的地步,尤其那“暗笑”,多么伤害人心的暗笑!涓生,你可知道,你所暗笑的可是你爱的人啊!

  其二,在子君死后的一段时间,那条狗“阿随”竟然自己找回来了,来到了涓生的面前!子君,对涓生深爱而又极度依赖的女子,在涓生说出他心中的“真实”之后,怀着对涓生的爱,和对涓生的绝望而离开。她在死的那一瞬间,在死了之后,依然怀着对涓生的眷恋吗?依然怀着对涓生的深爱吗?所以,她在死后附体在阿随身上也要再去见涓生?我这么想着,对于子君的死,也对于她的生,都感到了极度的悲哀——其实,她从来也并不是独立的存在,她始终有一种依赖!而涓生,面对自己抛弃的“阿随”的回来,自然也是勾起了对子君的回忆——苦痛,悔恨,空虚!

  从大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中看待涓生和子君的悲剧。当时,是新旧思想激荡的时期,青年既受到了新式思想的熏陶,但是也还是没能摆脱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他们在新与旧之间痛苦的挣扎着。从这种角度看,这段爱情的悲剧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子君的死也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子君和涓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牺牲品。鲁迅先生创作这样一部作品,他的用意也在于告诫青年,五四运动退潮之后的封建黑暗依然严重,要迎来中国社会的新光明,任务依然艰重!同志仍需努力!

  另外,这部《伤逝》是鲁迅先生的唯一一部爱情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甜言蜜语的描绘,只是个人手记式的叙述,但是从中,我似乎可以看到坚毅斗士鲁迅的柔情一面。鲁迅的横眉令人印象深刻,这难得一见的柔情,也是一件深刻的印象。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中国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起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起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7)

——鲁迅小说《伤逝》优秀读后感实用五篇

  人到中年,寒冷雨夜,重读鲁迅,别又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在《伤逝》里,看到子君重复说的“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想到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个新青年一般,大胆妄为地满心追求所谓的爱情与自由。两个小青年跑去民政局打了结婚证才通知了双方父母自己的婚事。我的母亲在错愕之余,对我跟他说:“你们两个还可不可以改一下?你的年纪比她小,你做我们家的儿子,做老三的弟弟,如何?“听了,我只是吃吃地笑了。

  两个又去了对方父母家里,当晚因为有了一张证书而名正言顺地睡在了一起。

  想想自己年轻时候的荒唐之举,不由得哑然。

  我想像着子君那时单纯的模样,她听涓生说话的时候眼中闪耀着的光芒,想着她如何摘回那枯槐树的新叶,怎样短发尽是汗的忙碌着去做那直到无米下炊的饭,想着她跟官太太为油鸡的那些琐屑的争吵,还有她的花白的瘦骨嶙峋的,直至被遗弃了的阿随。

  我无权去指责涓生的自私与始乱终弃。

  他是真实的,起码他敢于面对真实的自己。

  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也是真理。

  起码他们有过吉祥胡同那些安宁幸福的那些夜晚啊。子君为了她的爱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子君为什么死呢?她的生命随爱而幻灭,她攥着他人的衣襟,她寄生于他人。她无颜背负着道德枷锁,去看她父亲与叔子的脸色。她父亲接走了她,说明他父亲是爱她的,无论这个孩子犯了错,都还是容纳着她的生。

  而涓生不再爱她了。他在心里早已经念想几次她的离去,甚至她的死了。

  这篇爱情小说写得如此的真实。而我的理解却是这么的浅显。

  其中字句到今天读来依旧精彩而富有哲理。如涓生为逃避家中的冰冷而在图书馆:

  那里虽然没有书给我看,却还有安闲容得我想。待我孤身枯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这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我也还未忘却翅子的扇动,虽然比先前自己已经颓唐得多......

  如果子君在爱消亡之后,也可以独自勇敢地扇动着翅子去飞,而不是回到旧式的家庭中去了断。她的结局又是如何?。她的生命是附丽在虚无的爱之上,爱断情殇。她的柔弱注定了她的死亡,完全不见了她在恋爱时的那种勇敢和坚忍以及最后一段: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涓生的领悟也很好,第一,他明白了人首先要活着,才可以有所追求,他是个积极进取的青年。

  第二,他明白了爱,这段逝去的爱与创伤是属于他的隐私,但从中他学会了如何去爱下一个人,爱一个人其实不必那么真实,应该学会说谎,那才是为了不伤害对方的最大的善意。

  寒流来袭,蛰居简出,看书上网,胡思乱想,倒是个好消遣。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高兴,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

  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背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

  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感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述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感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资料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感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终造成了杯具。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感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述,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感情正是那个提倡感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终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感情的过程,那里能够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的必修课,而涓生之后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职责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感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杯具性的人物,她对感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杯具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杯具化进程。

  《伤逝》是鲁迅的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很多人用传记考证式把涓生等同于鲁迅,把这篇小说当作鲁迅的爱情研究,其实是片面的。在这篇小说中可以看到影子但不能等同,可以说现实是个引子,他点燃了写作这篇小说的灵感,是心理想象的投射。

  可悲可叹的境地,两个尚未长大却自认**的孩子在过家家,用自己稚嫩甚至自大的目光去生活,不料残酷的生活给他们下了一个接着另一个的下马威,他们来不及反应就被打趴下。

  1、当局者迷,时局中的“*视眼”

  第一,并未认识到物质基础的决定性作用。当结局已定,悲剧收场,他才说出。

  第二,尚未分清恋爱与婚姻的不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冲动下的遗恨。

  在这里我们想要分析的是,涓生与子君是否是“真爱”,还是两个对新生活向往的年青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因为彼此同是旧环境下的反抗者才抱团取暖的吗?文中,涓生对子君最热烈的爱是子君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的权利!”,而后涓生却连当初求爱的场景都遗忘模糊,“岂但现在,那时的事后便已模糊,夜间回想,早只剩了一些片断片了。”甚至想要忘却,因为他觉得“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只有子君“她却是什么都记得”“能够滔滔背诵”。

  第三,自高自大,忽略生活环境与自身抗压、独立生活的能力。

  琐事对人的影响,战士如鲁迅也为琐事所烦恼。

  虚空(会馆)——真实(初在一块)——虚假(发现真实后)——虚空(会馆)

  “我离开吉兆胡同,也不单是为了房主人们和他家女工的冷眼,大半就是为着这阿随。”当初嫌弃阿随,想要丢弃他如今又“为这阿随”,可谓是讽刺之至。

  2、自私的大男子主义,性别不*等下男女结局的不同

  责任心的缺失与勇气的消弭,生活在自己构筑的空中楼阁中,面对理想破灭只有抱怨、发牢骚、推卸责任的份。虚假的爱、泡沫的理想对憧憬新生活的女性的吸引力。子君只是他寻找新生活,满足自己对理想追求的一个物品,只是他为了反抗旧势力而寻求的支持队友,没用便扔掉,可以说涓生是一个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失败的模仿者,他照着葫芦画了个瓢。但是他却让子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宣告他的失败。

  “我要遗忘,我为自己”“向着新生活,跨进第一步去,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向导。”尝试失败后,潇洒走人,进行下一步的求生。手记体,发声的只能是涓生,而子君已逝,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弱者。

  3、叙事结构的不同,导致文本解读的模糊性

  “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一个空虚,面对这空虚并未自觉。”由于手记体的特殊性,陈述内容是作者站在涓生的立场上说的,因此不可避免会夹杂作者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也是手记体的魅力之一,作者在塑造涓生形象,模仿涓生语气,再现当时情景的目的就是借涓生之手表达己之思想,但是这样做并非是涓生的一人叙述维度,因此对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涓生”男青年形象可能会有所不同。

  4、真我与假我的对话——懦弱者的自我申辩

  文章不只是涓生与子君的矛盾,更是涓生与涓生的矛盾,很多时候他是在与自己对话,是在自己开导自己,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回忆自己。这种自掐状态正是他逃避责任、辩白的心理源泉。

  5、新人旧人交替不明,人性的弱点最终胜利

  《伤逝》很深刻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矛盾与复杂之处,涓生与子君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变成了“半旧半新”(旧在此处不是贬义词)的不完全纯一文化人。因此很多时候的矛盾体现在中西文化思想的博弈、交融。“新涓生”讨厌“旧子君”,而涓生自己也没跳出旧文化影星,“新子君”又对“旧涓生”失望。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错,而是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因素。

  普通个体在巨大的时代中多么的力不从心,被时代裹挟,苦苦挣扎,很多时候谁不在伤逝呢,为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

  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单纯追求个性**,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的过程。但是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一个进步自由的时代,不会再受到社会迫害,但是,始终逃不过家庭和物质的阻挠,重复着涓生和子君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8)

——鲁迅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5)份

  鲁迅于一八八一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一周姓家庭。

  在幼小的时候,鲁迅家里很富裕,但在十三岁时,家里遭了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

  鲁迅被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

  鲁迅的父亲又生了重病,约三年多,死去了。

  鲁迅十八岁时,便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后,即被派往日本留学。

  但待到东京的预备学校毕业,鲁迅决定要学医了。

  原因一是不想中国人都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治死;二是让中国人身体健壮。

  但有一次,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中国人因做侦探而被斩,其他的中国人在旁边看热闹。

  因此鲁迅觉得国民现在的问题不是身体健康与否,而是思想不觉悟,没有走出愚昧无知的状态,最需要改变的是他们的精神状态,于是鲁迅弃医从文。

  我的心为之一震:是啊,我们身为中国人,就应该像鲁迅先生那样,在国家危难时刻,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彻底的民主主义思想,表现出对**当局的轻蔑,鲁迅先生唤醒国民而置个人安危于顾,这种为国为民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

  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像鲁迅先生的人,比如***,每天只休息五六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有在工作上;居里夫人每天都呆在实验室研究镭,最后把研究成果毫不保留地奉献给了全人类;化学巨匠诺贝尔在炸药死神的一次次“亲吻”中,给人类留下一百多项发明及高达3.3亿瑞典币的巨额资金。

  这些人类的楷模,面对逆境甚至死亡的威胁,他们都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退缩,而是不畏艰难,为国为民。

  我相信,只要中国人都像鲁迅先生一样,爱国爱民,我们的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读《风筝》有感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

  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

  老师教过我们一篇课文,名字叫做《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小作者在文章里介绍,在鲁迅先生去世那一年的正月,小作者和她的爸爸妈妈来到了她的伯父鲁迅先生家里。在吃晚饭的时候,伯父与小作者谈起了《水浒传》的故事和里面的人物,由于小作者读这本名著时没有认真,结果张冠李戴的把里面的人物和情节乱说一气,鲁迅先生笑着对小作者说:“看来还是我的记性好呀!”虽然这句话没有直接评批小作者,但小作者心里听了比挨打挨骂还要难受。这说明鲁迅先生是一个读书破万卷,同时做事严谨与教育有方的人。

  小作者还回忆起当时她发现爸爸的鼻子与伯父的鼻子不一样,便问他们这是什么原因,伯父回答她说是因为“碰壁”而把自己的鼻子碰扁了,而“我”却不懂其中的含义当真以为伯父的鼻子碰在了墙壁上,惹得大家哄堂大笑。这里暗示了鲁迅先生虽然受到了**势力的危害压迫,但他依然顽强反抗,坚持正义。

  小作者还记得有一次,天气非常冷,下着鹅毛般的大雪。小作者与父母一起坐黄包车去伯父家,刚到伯父家门口,车夫的脚不小心被玻璃划破了,地上流了一摊血,伯父与父亲拿药把车夫的脚包扎好,伯父还细心的叮嘱车夫,别再拉人了,赶紧回去休息。从这件小事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劳动人民充满了同情,同时也憎恨封建主义旧社会。

  小作者的伯父逝世后,鲁迅先生的女佣阿三对小作者说,在鲁迅先生病重时,还经常三更半夜起来写文章,评判旧社会、**势力,说要抓紧时间做一些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事情。鲁迅先生还劝告阿三深夜不要起来要多休息,也不要干重活。鲁迅先生是多么无私啊,把自己的安危放在脑后,处处为别人着想。

  鲁迅先生,我们敬佩您!敬佩您的严谨、敬佩您的无畏、敬佩您的顽强、敬佩您的无私……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故乡》优秀读后感通用5篇(扩展9)

——鲁迅经典作品优秀读后感(精选5篇)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易*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

  人们把《野草》给予了很高的艺术地位。在五四落潮后反思思想上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以及社会的现状让他有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他感到烦闷和痛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创作的《野草》,便赋予了自己的那种微妙的感觉、心理、情感,是对绝望的反抗的一种艺术的再现。

  鲁迅的作品,初次的品读,我的第一感觉是晦涩的,很难捉住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但他的作品就像烈酒,初入可能是顺着喉咙流下去就象是一团火一路烧下去的感觉,但细细的品味有一股浓浓的香醇味,回味在身体里的一种舒适感。

  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对于《影得告别》的赏析,纯属我个人的看法。正如鲁迅曾经说过的:“真的勇士敢于面队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淋的鲜血。”“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面对激情消退的青年,他呼吁,他呐喊。在面对明与暗之间,他选择了坚持,选择面对黑暗的现实。人的影子,在完全黑暗与完**明的情况下,都要消灭,它只能存在于半明半暗之中。反抗黑暗,黑暗会吞并我;而光明真正到来之时,光明又会使我消失。这是怎样的一种境地。但作者宁愿被黑暗沉没,也不愿苟活于明暗之间。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 ——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呐喊》文集却让我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妾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蒙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字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了人世。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又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低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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