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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读后感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书虫读后感1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2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惯的重要性,*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书虫的城市》,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叫黑泥,它是一只聪明好学的书虫;另一个叫杜小默,她是个不爱学*的小学生。接下来随我一起走进“书虫的世界”吧!

  杜小默的房间里有一个靠墙的巧克力色的大书架,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书,有她爸爸妈妈给她买的,也有去世的爷爷留给她的。可是杜小默不喜欢读书,那些书很少被杜小默翻动,日子久了,那些书就变成了一座城市,一座书虫的城市,书虫城市里有一只与众不同的书虫——黑泥,为什么说它与众不同?因为书虫城市只有它一只黑色的,所以它叫黑泥,一天晚上,黑泥从上架跳到书桌上写起字来。

  第二天早上,杜小默看见了那张纸,她想晚上看看是谁写的,所以黑泥被发现了。黑泥带着杜小默到书虫城市参观,还见了*和黑泥的好朋友。因此,他们就成了好朋友。黑泥还让不爱读书的杜小默变成了爱读书的“小书虫”呢!还发布了—篇作文《胆大兔子胆小狼》哦。

  大家都说这是—本*版的《爱的教育》,我也觉的很有道理。如果不信,可以亲自去领略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吧!

书虫读后感4

  我读了《“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之后才知道阅读时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阅读对我我们来说更是有着长远的。重要的意义,因为阅读所掌握的能力可能远比掌握现成的知识重要。

  《“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多阅读可以使自己的知识面更加丰富,而且还让我认识到学好不但提前预学,认真地听老师讲,而且还要多看一些对自己有益身心的课外书,例如成语故事书,典故故事书,最重要的是我国*的经典之一唐诗了,只要*时自己积累的素材多,一旦写起文章就会有丰富的想象力。而我本人读书比较懒散,对课外书的热枕并没有《“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的小主角一样有良好ide学**惯,但我也有自己所喜爱的课外书,例如《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鲁宾逊漂流记》之类的书。

  从现在起,我以《小书虫酸甜记》这本书的小主角为目标,努力学*,多看课外书,多思考问题,增长自己的知识面,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惯。

书虫读后感5

  书,一个让人熟悉不过的词语。一个家庭里,必定有一个爱书之人,可是这只是一份子,能带动全家人吗?在古代,“书香门第”是给予爱书家庭的最高荣誉。可今日,这种书香之家还存在吗?简直是寥寥无几。但是作者一家却富有浓浓的书卷气,让人一读此文便感觉到了其家那芬芳扑鼻的书的气息。

  《长大了最好做一条书虫》讲了一位父亲,给两个月的小女儿写的信,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个书虫。

  这位父亲先向女儿介绍了自己:你爸爸野心勃勃想圆他的作家梦,他想做一个好的作家,虽然他已经小有名气了。所以书不可一日不读,不能吃老本。买书读书写书,是你爸爸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全部内容。

  接着,这位父亲又向女儿介绍了母亲:你妈妈给你读我发表的童话时,她很自豪。她说:乖乖,我给你念一篇你爸爸写的童话。你一点儿也听不懂,可你母亲还在很傻的给你读。这个两个月的小女孩的父母,总是幻想,希望一家三口,皆是一心一意的书虫。

  这篇文章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又爱写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这是多么完美啊!这篇文章里还有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书虫。

  文章中有一句我最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形容真是即生动又有趣,把书籍比喻成桑叶,把爱读书的人比作虫儿,桑叶会给予虫儿营养,书也会给予人类精神上的营养,这个比喻十分恰当,尤其是“白白胖胖”这个词,更突出了给予的营养。不过,我觉得“虫儿”可以换成“蚕”更能突出桑叶对它的作用,而且更生动了。我以后写文章也要多用比喻句,会使文章能够更优美、更流畅。

  书!一本好书,是我们一生的好伴侣,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中的知识好像一阶阶楼梯,引向进步,引向成功,最后,我觉得,我呼吁:“让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吧!”

书虫读后感6

  假期里,我不知不觉的长大了,书,只有书,才是我心灵的家园,书,只有书,才能让我快乐。我要做一条在书的海洋里游来游去。*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虫与他的书》,这本书真的很好玩,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真的蛮好看的。

  从书名就知道了讲的是书和书虫的故事。书虫呢是一种出书的虫子,有一天书虫发现了一本书,书虫看到书虫拼命地逃。书一边逃一边扔下好多的字,字全部都成了真的,书虫一一体验过都不满意,书虫终于落在了书上。开始吃书,每个字都很美味,书突然合上了,把书虫压扁了,书很后悔,打开书发现书虫没有死,就给了书虫很多美食,他们成了朋友。有一天书虫飞走了,书到处找书虫,可是找到时发现书虫被小鸡吃了。书求***书虫还给自己,可是小鸡吐不出来。书就一直等到小鸡长大生小鸡在长大再生小鸡再……终于有一天一个鸡蛋破了书虫出来了。

  看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书虫和书有情有义。珍惜身边的朋友吧,友情天长地久!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1)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

书虫系列读后感1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2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书虫系列读后感3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2)

——书虫读后感 (菁华5篇)

书虫读后感1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惯的重要性,*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读后感2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3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书虫读后感4

  《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苏格兰玛丽女王》讲述1561年,苏格兰还是个未开化的国家。当年轻的苏格兰女王从法国回到苏格兰时,起初,他的人民非常高兴见到她。

  她的丈夫――法国国王死了,现在,她需要一个新的丈夫。可是玛丽,这位苏格兰女王是个一主教徒,而当时大多数的苏格兰人都是新教徒。当时的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是位新教徒。

  在那个时代,人们都错觉于为他们自己的教会而战,并不惜献出生命。年轻的玛丽女王该嫁给谁呢?谁是她的朋友,谁是她的敌人?玛丽既美丽又聪明,她热爱生活,喜欢冒险,也热爱人民。或许,她爱的人太多了。

  人们说她“又狂又坏,认识她是危险的”。但那是真的吗?1587年,玛丽坐在英格兰的福瑟临黑城堡里,疲惫又忧伤。现在她是伊丽莎白女王的囚徒,不久将被送上断头台。

  她拿起笔开始给她的儿子詹姆期――现在的苏格兰国王写信。这就是她一生的故事。

书虫读后感5

  书,一个让人熟悉不过的词语。一个家庭里,必定有一个爱书之人,可是这只是一份子,能带动全家人吗?在古代,“书香门第”是给予爱书家庭的最高荣誉。可今日,这种书香之家还存在吗?简直是寥寥无几。但是作者一家却富有浓浓的书卷气,让人一读此文便感觉到了其家那芬芳扑鼻的书的气息。

  《长大了最好做一条书虫》讲了一位父亲,给两个月的小女儿写的信,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个书虫。

  这位父亲先向女儿介绍了自己:你爸爸野心勃勃想圆他的作家梦,他想做一个好的作家,虽然他已经小有名气了。所以书不可一日不读,不能吃老本。买书读书写书,是你爸爸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全部内容。

  接着,这位父亲又向女儿介绍了母亲:你妈妈给你读我发表的童话时,她很自豪。她说:乖乖,我给你念一篇你爸爸写的童话。你一点儿也听不懂,可你母亲还在很傻的给你读。这个两个月的小女孩的父母,总是幻想,希望一家三口,皆是一心一意的书虫。

  这篇文章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又爱写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这是多么完美啊!这篇文章里还有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书虫。

  文章中有一句我最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形容真是即生动又有趣,把书籍比喻成桑叶,把爱读书的人比作虫儿,桑叶会给予虫儿营养,书也会给予人类精神上的营养,这个比喻十分恰当,尤其是“白白胖胖”这个词,更突出了给予的营养。不过,我觉得“虫儿”可以换成“蚕”更能突出桑叶对它的作用,而且更生动了。我以后写文章也要多用比喻句,会使文章能够更优美、更流畅。

  书!一本好书,是我们一生的好伴侣,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中的知识好像一阶阶楼梯,引向进步,引向成功,最后,我觉得,我呼吁:“让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吧!”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3)

——《*》读后感6篇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因为网上的推荐,我翻开了《*》这本书,说实话我其实没有太懂。整本书前期花费了许多篇幅介绍世界观,这个世界观非常奇特,人由瓶中出生,从出生就开始被设定,每一个阶层,每一个工种都没有选择,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就已经被定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却被用幸福快乐来包装。

  在*里,人就像产品一样被批量生产,各司其职,除了他们的职责以外什么都不会,遇到问题不会解决只会嗦麻逃避,就像是社会机器上的每一颗没有思想的螺丝钉,行尸走肉一般地幸福着。

  后来,野蛮人约翰的到来才是本书的高潮部分,约翰原本应该不应该出生,他的母亲是新世界的人,不被允许怀孕生子,这打破了新世界的规定。但是他的母亲流落在野蛮人区域,无法回到新世界,只能生下了他。他在原始的环境中成长,热爱着莎士比亚,对新世界的思想完全无法理解。他喜欢列宁娜,但是列宁娜完全是一个新世界的人,就跟他母亲一样。思想道德的碰撞,矛盾的激化使他痛苦却毫无办法。他无法适应新世界的生活,就如同他的母亲无法适应野蛮人的生活,从小的教育、环境不同,接触的.事物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思想。彼此无法理解,无法适应,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然而孰是孰非,我心中却没有答案,文明的急速进步和人性的自由发展究竟如何能够达成*衡呢?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在温柔乡里耽于安乐,还是于荆棘丛中觅得自由?一直以来,我未曾将这个命题纳入思考——直到我邂逅了阿道司·赫胥黎的《*》。这本书令我惊艳又心折,于掩卷后仍久难*息。

  《*》得名于莎翁的剧作《暴风雨》中的台词:“人类有多么美!啊!美丽的新世界,有这样的人在里头!”赫胥黎用这高妙的隐喻为整个“新世界”蒙上了一层晦涩的阴影,毕竟这句台词恰恰充满了讽刺意味——说出这句话的米兰达从小与世隔绝,于是才会在初探人世时便被它迷住,对等待着她的种种无常乱象一无所知。

  我曾以为“安乐”是幸福的至佳量度,而《*》则用堪称绝妙的构想颠覆了我的观念。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如一座虚架在现实世界上空的怪诞浮岛:它物质丰富,科技发达,可身在其中的人却失去个人情感,没有思想自由。人们沉溺在和乐的“温柔乡”里,既无反省之思,又无抗争之实。这个世界看似荒谬之极,却恰令人毛骨悚然——反乌托邦大师的离奇幻境下,影射的是刻骨的真实。

  再稳定的社会都有涌动的暗流,而连暗流都不存在的社会,只能是混沌的死水,是病态的麻木。而“美丽”的新世界中,比“死水”更可怕的是被精心设置的“温柔乡”。“新世界”里,基因设计为每一个人塑造了人生轨道,药物麻醉则令他们不偏不倚地将这冰冷路途走到尽头。这个世界里,没有爱情与亲情,婚姻成了匪夷所思的笑谈,生育被唾弃为最污秽可耻之事。人们用合成药物满足各种身心需求,在肤浅庸俗的娱乐活动中令自己获得快感。因为“愚钝”与“不反抗”是写在人民的基因里,于是每个人都达到了字面意义的“安居乐业”。阶级矛盾不复存在,人民沉浸在愉快的蒙昧中,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层,全心全意地化作社会的“齿轮”。

  文中的主人公约翰是个“新世界”的闯入者。作为一个从小意外流落到印第安部落的胎生子,约翰注定是个不为世俗所容的“野蛮人”。他对新世界感到厌恶与恐慌,曾不顾一切地试图击碎它,却在“文明”的铜墙铁壁前败下阵来。他的观念与行为和“新世界”公民格格不入:依恋母亲,信仰上帝,渴望神圣的婚姻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些恰恰是所有“文明人”不解而不齿的。

  这样一个新世界里的反叛者,注定要激起两种文明的对撞。当约翰为新世界里的公民赫姆沃尔兹朗诵《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他自己动情得几欲落泪,而对方却忍不住爆发出狂笑——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猥亵”,“荒唐”,“滑稽”的剧作。最后,约翰“愤愤地合上书,站了起来,像一个从*面前收起珍珠的人,把书锁进了抽屉。”读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原来这疯狂的世界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执拗地拥抱着被人类背弃的珍宝。惟有此时,我才从约翰身上感到了作为“人”的亲切,这种亲切把我从彻骨的寒意中解救了出来。

  然而,这又是一个更令人叹息的隐喻——约翰,一个令我们感到亲切的美好人性的化身,一个力图把大家带出囚牢的勇士,却不过是“新世界”中的“野蛮人”,一个痴愚又滑稽的,供人夸张地惊叹取乐的小丑。眼见让人之所以为“人”的爱与尊严被践踏至斯,我不由得被更刺骨的寒冷浸没。

  那么,新世界何以使人面目全非,其根源在于它的价值观。赫胥黎最令我折服的便在此处——他塑造了一种看似荒诞的价值,却饱含讽刺的哲思。如新世界的总统所言:“稳定当然远远不如动乱那么热闹;心满意足也不如跟不幸做殊死斗争那么动人;也不如抗拒引诱,或是抗拒为激情和怀疑所颠倒那么引人入胜。幸福从来就不伟大。”是故,人性中美好的情感与热烈的冲动被视为“不安定的因素”,因而被弱化殆尽。为了维护“安定”,上位者努力屏弃了一切引起人类感情波动的事物,阻止了爱情,亲情,英雄主义,阶级跃升的野心,以及对真理至道的渴求。为了保证社会的高效运作,人们失去了自身多样发展的需要,磨灭了人格里的自由天性。

  可是,*的稳定民心,本质是一种提线木偶式的愚弄。人们的愉悦欢笑,正如傀儡在嘴角上扬。公民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仅仅是服从于上级的,精妙的社会细胞。社会的安定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为代价,科技的腾飞背后埋葬了无数没有灵魂的躯壳。这是一个最高效的社会,每一个齿轮都被物尽其用;这也是一个最粗暴的社会,用最廉价的“设置”来换取虚伪的幸福。

  在新世界中,“人”不再有“人”之根本——无人格,无人权,无人性。这般“美丽”的世界,不过是一个文明的弥天大谎;高效运转的社会,正是埋葬了每一个人的灵魂的墓地。最后,世界上最后的“人”,约翰,被不似人的世人迫害致死。从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

  我以为,社会首先由人所构成,而人格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必定充满矛盾与纷争。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一切的因素构成完整的人格。而人格被割裂后的人终究是残损的,缺憾的,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么,由万亿具躯壳搭建起的“*”,究竟为谁而建呢?

  我不禁想追问,社会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我不成熟的思考中,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出蒙昧,得以拥有健全的人格与自由的思想,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机会与可能。然而人性决定了社会从来不会趋于稳定,人们在贪婪与无私,懒惰与进取,狭隘与高尚间博弈,堪堪让社会维持着千疮百孔的*衡。可即便是这样钢丝般的稳定,也是伟大的。它是泥沼中开出的不完美的花,小心翼翼地,顽强坚韧地,展露着人类对美好的希冀与向往。

  真正的幸福绝对不是一场大梦。它可以不瑰丽,不迷人,也许只是荆棘丛中一朵脆弱的花——却极真实,极生动,极鲜活。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约翰对总统说,“我现在就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这才是人间。

  在人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立的。人们也许终身无法接受对方的思想,在彼此的信仰冲突中内耗。人们仇恨,宽恕,战争,和解,在激烈碰撞中延续人类文明,从战场的灰烬中向死而生。

  在人间,自由是烙印在灵魂中的终极信仰。人们带着不完美的身躯降世,却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他们做自己的主宰,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为自己的努力荣耀。他们不做任何人的傀儡,为自己所执所信征战一生。

  在人间,幸福可以艰难而伟大。不美丽的世界里,人们没有唆麻,没有感官电影,没有能麻痹自己的甜蜜幻觉,没有让自己热爱苦难的条件设置——可那么多的人,依然拥抱着棱角遍布的世界,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上流着血蹒跚前行,时而仰头,得见天光。

  这是荆棘遍布的丛林,这正是人间。

  如果可以,我愿意选择落入“荆棘丛”。是的,我要求幸福的权利,我要求自由的权利,我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我要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毕竟,这世界不尽美丽,可我爱她。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4)

——圆明园读后感6篇

  我又想起了在电脑看到一件令*人痛心疾首的事,在一次香港的拍卖会上,*以数千万元的高价买回铜牛头,铜猴头,铜虎头。那其实就是圆明园中被夺走的难以计数的建筑中的一件。既然这些东西是我们的,就应该归还我们。可是,这些恶徒竟然还把我们的财产进行拍卖,他们真的是太可恶了!

  由于当时的清*的软弱无能,由于当时的清*还保持着天朝上国的念头,由于当时的清*的'武器太落后,大炮还不能打破外国侵略者的钢铁船,才产生了鸦战争、中法战争和甲午战争,结果是屡战屡败。当时的清*无力反抗,被迫签下了《南京条约》、《马关条约》等种种不*等条约,这是中华民族屈辱的历史,是中华儿女不能忘记的历史!这场浩劫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剧,也是我们全*人民的耻辱!我们要不忘国耻,振兴中华,让祖国发展的更加强大,不让这种悲剧再次重演。

  虽然圆明园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要想我们的祖国不受欺负,我们就应该负起责任来保护我们的家园,保卫我们的祖国。现在,我们已不再落后,国家已经慢慢地昌盛起来,科技也慢慢地发达起来。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国家的耻辱,这样我们的祖国将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学完这篇课文,我对圆明园的毁灭感到无限惋惜,而当时无能的清*,竟屈服在了这些万恶的洋人的威之下,下了不抵抗命令,把洋人做靠山,想依靠洋炮来扫除国内的革命势力。我痛斥这黑暗的清*。我感慨万千。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我国北京,闯入圆明园,而慈禧太后带着皇帝逃出了京城。英法联军疯狂地抢夺、毁坏、火烧园中宝藏文物、古建筑,这帮侵略军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那是我们*历史上最悲哀最黑暗的历史时期,是我们*人应该永远铭记的一段屈辱的历史。

  圆明园在没有被英法联军烧毁以前,曾是那么辉煌灿烂: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也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有象征着热闹街市的买卖街,也有象征着田园风光的山村乡野,圆明园中许多景物都是仿造各地名胜建造的,如杭州西湖的*湖秋月、雷峰夕照、海宁的安澜园、苏州的狮子林等。还有许多景物是根据古代诗人的诗情画意建造的,如蓬瑶台、武陵色……园中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漫步园内犹如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景色,流连其间,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可以说,她是*人民智慧和血汗的结晶,是我国建筑和文化的典范。不仅如此,圆明园中还珍藏着无数的无价之宝,更有极为罕见的历史典籍和丰富珍藏的历史文物、金银珍宝、宋元陶瓷、历史书画等,堪称人类文化的宝库之一。

  然而,这美好的一切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呢?又是谁下此毒手呢?这场浩劫正如《圆明园的毁灭》一文所描述和抨击的一样:有一天,英法联军闯进圆明园,疯狂地进行抢劫,他们见物就抢,每个强盗都把口袋装得满满的,更可恶的是将那些搬不走的大瓷器打得粉碎……英法联军把圆明园洗劫一空之后,为了销脏灭迹,掩盖罪行,竟下令火烧她,大火足足烧了三天三夜,大地在颤抖,人们在哭泣,举世闻名的圆明园从此变成了废墟……

  读完了《圆明园的毁灭》,我在沉默。这是一种被刺痛后的沉默,内心像在被火燃烧。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耻辱!这样的耻辱在旧*又何止这一次呢?为什么堂堂的中华民族会有这么屈辱的一天呢?是闭关锁国,是政治黑暗,是封建专制..........我们应该牢牢记住这一历史,我们应该更加发愤图强,再21世纪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我们应该为祖国的崛起而好好读书!

  《圆明园的毁灭》让我们感觉到了愤怒与惋惜,一个举世闻名的皇家林园,尽任英法联军随意践踏、进入!我们*人的脸上多了一道耻辱,一个恍若月宫的建筑,一个用大理石,用青铜,用玉石,用瓷器建造的一个梦啊!难道就这样毁灭了吗?为了创建圆明园,曾经耗费了两代人的长期劳动,耗费了三年的时间啊!这座大的犹如一座城市的建筑物是世世代代的结晶啊!为了各国人民。因为,岁月创造的一切都是属于人类的……

  860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进入圆明园,把能拿走的统统掠去,拿不走的就任意破坏、践踏,英法军队的劫掠使得圆明园满目疮痍,人类贪婪的本性在掠夺中暴露无遗,然后用三天三夜的大火来掩盖“它们”的滔天罪行,于是这个“梦”被三天三夜的大火烧的所剩无几了,剩下的几根柱子摇摇欲坠,在向我们哭诉着英法联军的滔天罪行。正是因为“咸丰”逍遥皇帝和清朝*的腐败我国这一皇家园林,艺术的瑰宝就这样化为一片灰烬。

  读完《圆明园的毁灭》后,我心中不仅愤怒,还很惋惜。圆明园的毁灭,不但是*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世界之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

  圆明园是我国一带皇家园林,里面囊括了各种名胜建筑的精华。这是*的瑰宝,也是文化艺术的精华。

  可惜的是,英法联军侵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能抢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随意毁掉。让人愤怒的是,英法联军还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我国的瑰宝被烧成灰烬,只残留一些断壁。这都要怪当时*无能,而且*人中间出现了一些内奸,为了保住性命给敌人卖命,让敌人在我们的土地上横行霸道。

  真是可惜!*的一带皇家园林,即使恢复了,也比不上以前的金碧辉煌了,更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家园,一定要为祖国的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不再让祖国受任何的欺负。

  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无限的惋惜!

  因为,曾经圆明园是那么的辉煌,那么宏伟,仿佛自己身临其境。

  在圆明园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历史文物,这些文物是从先秦时代一直到清朝,所有最珍贵的文物全都放在里面,可恶的英法联军,竟把这鬼斧神工的宏伟的建筑就这样烧毁了,把这深深的耻辱烙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1860年10月份,那是一个让我们无法忘记的一个月,昔日金碧辉煌的圆明园被大火烧得只剩下几根残柱,我竟然被几个英法联军毁了,他们实在坏透了。被英法联军一抢而空,把圆明园烧了,我痛恨他们。

  这个世界上的大瑰宝圆明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当时圆明园被毁灭是因为当时*人不强大,以后我们一定会渐渐地把*发扬光大,让别人不能欺负我们!

  作为一个*人,谁不想看着自己的祖国繁荣昌盛、生生不惜呢?这奇耻大辱怎能忘记。从前那举世无双的圆明园:从前那含有着奇花异草的圆明园,有着无数文物国宝的圆明园,在他们的毁灭下仅仅成了几个连接不上的石块,在那个时候,熊熊的烈火仍旧烧了几天几夜,那一个个石快混乱的屹立在那里,似乎在向我们诉说当时的屈辱。

  在那烈火烧起的时候,大地在颤抖,人民在哭泣,举世无双的圆明园竟然成了一片废墟…

  难道我们受过的耻辱还不多吗?那战争、甲午战争和那“华人与狗不得进入”的公告牌...看到这里,你难道不感到偾概?

  为了我们*人的尊严,为了抹掉那一切一切的奇耻大辱,我们一定要遵守纪律、好好学*啊!祖国未来的一切蓝图等待着我们去描画,在新的世纪里,让所有人知道,我们*人是最棒的!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5)

——掌声读后感6篇

  《掌声》这一课主要讲了一位叫小英的同学,因为小时候生病,一条腿落下了残疾。一天上演讲课,老师让小英演讲,就在小英刚站定的时候,班里骤然响起了一片掌声;当小英演讲完毕,班里又响了一片热烈、持久的掌声;那掌声给了小英莫大的鼓励和勇气,从此以后,小英就开始向同学们敞开心扉,甚至还走进了学校的舞蹈房……

  《掌声》把我的思绪带进了那年夏天,我围棋入了三段,王老师带动全班同学为我鼓掌。那掌声让我感动、让我流泪、让我不敢懈怠、不敢停下自己的脚步,让我下定决心――成为像吴清源大师那样的围棋高手。每当我无法支撑的时候,就想起了那次掌声;让我学会在学*中勿浅尝辄止,勿急功*利;要踏踏实实,要循序渐进。

  《掌声》这一课告诉我一个道理:遇到困难时不要自卑、不要气馁,我们身边不但有掌声,有关爱、有支持、还有许多信任的目光在注视着你,像黑暗中的太阳给你温暖,像失了舵的航船给你方向,像梭尔失掉驴子而得到的补偿一样。

  所以我们不要吝啬自己的掌声。在同学自卑的时候、身处困境的时候,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

有一次,我读了课文中的一篇文章《掌声》,令我久久难忘。

故事中的主人公小英因生病而导致一条腿残废。从此她变得冷漠、孤独起来。后来,她的班里来了一位新老师让同学们演讲,到了小英时,她愣了一下,然后一摇一摆地走上了演讲台,当她站在台上时同学们给了她最热烈的掌声,从此她变得活泼、开朗起来。

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让有着小孔的瓶子停止漏水的实验,前两次都失败了,当我准备放弃实验时,妈妈在一旁鼓励我说:“孩子,科学家曾失败过无数次,都没放弃,而你只失败两次就要放弃,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你永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的,说不定第三次就成功了。”我听了之后鼓起勇气,又想了一个办法来让瓶子停止流水。就在这一次我成功了。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掌声。小英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变成了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妈妈的鼓励让我充满信心去做成了实验。

是啊,人人都需要掌声,尤其是当一人身在逆境时更需要我们的掌声。所以我们在享受别人的掌声的同时,也不要忘了把掌声献给别人。

朋友们,请记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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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掌声》,明白了掌声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英子得过小儿麻痹症,落下腿部残疾,很是自卑。一天,老师让每个同学上台讲故事,轮到了英子,她不敢上台,是同学们的掌声鼓舞了她。她才一摇摆得走上讲台,讲起她的故事。讲完了,教室里又响起一片掌声。

  掌声的魅力是无穷的。别人成功了,给他掌声,会让他更加自信;失败时给他掌声会鼓舞他;遇到挫折时给他掌声会让他更勇敢。当我们摔倒时,父母的掌声给我们安慰;回答对了一个问题时,老师的掌声会让我们更加自信;当我们取得成功时,同学们的掌声会让我们更加努力。

  伸出你的双手吧,让世界充满掌声!

  “它在济南*原这个普普通通的村庄上空,久久的回荡着,回荡着……”我合上书,眼睛不禁湿润了。

  这已经是我读了不知第几遍《山洪一样的掌声》了。每一遍,我都被文中可亲可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感动;每一遍,我都被文中爱戴*的群众感动。

  “‘是的,我作为*来看望群众。’停了一下,*看看张建,用深沉的语调继续说,‘但是,我是一个*员。你想想,*员哪有为了自我方便,而让群众吃苦的道理呢?’”

  这句话是*说的。这饱含深情的话语,似乎在教育我们每一个人。是啊,*员都拥有为群众、为人民着想的精神和品质,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是这样,他宁愿让干冷砭骨的寒风掀起他的衣襟,吹打他的面庞,也不愿让群众受一丝、一毫的苦。敬爱的*,我向你致敬,这致敬中,包含的不仅仅仅是对您的爱戴、敬佩,还包含着深深的感动。*啊,您不仅仅细心料理国家大事,心中永远挂念不忘的,还有我们这些*凡的百姓。

  *啊,您的行动,谱写了一首万代传唱的伟人赞歌,这歌声,和那山洪一样的掌声一样,同时深深地刻进了我的心中。啊!敬爱的*!我必须会努力学*,把*建设的更加繁荣、昌盛。

  今天,我们学*了《山洪一样的掌声》这篇课文,我深受感动。

  这篇课文写了邢台地震后,*前往了余震不断的灾区,那时天气恶劣,风沙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百姓们得知*要来,都从四面八方赶来,迎风而坐,等待*到来。*不忍心让群众再受到伤害,于是,他迎风讲话,赢得了山洪一样的掌声,掌声在村庄上空久久地回荡着、回荡着。

  群众发出山洪一样的掌声,这掌声是地震灾区人民发自内心的阵阵感动,是人民群众对*的'爱戴,体现了灾区人民**的鱼水之情,奏响了“人民*爱人民,人民*人民爱”的赞歌。

  *能够这样*易*人,这样*等的对待人民,可是在我们生活中,有的人却不能*等的对待别人。有一天,我正在一家商店里买东西,这时候,进来了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卖东西的售货员立刻迎上去微笑着对她说:“这位美女,要买点什么吗?”她边说边向那们年轻人介绍各种商品。不一会儿,又进来一位衣着朴素老人,售货员坐在那里一声没吱,老人只在店里看了一小会儿,售货员就不耐烦地说:“你到底买不买,不买就赶紧走人。”我想:“同样是顾客,为什么她对这两个人持有不同的态度呢?”*为了群众,迎风讲话,而这位售货员竟那样说一位老人,我希望她能改变这态度,对每一位顾客都像对那个年轻人一样,让顾客感动温暖。

  我们以后,也要学**的*等待人,把温暖,把爱心送别人。

  在9月7日,也就是开学第三天,我们学了一篇令我无比感动课文——《山洪一样的掌声》。这篇课文讲述了在邢台地震时,*去慰问受灾群众时,万事考虑的非常周到,时刻想着受灾群众的感受,宁可自己冲风站,也不让群众冲风坐。因此,便响起了那山洪一样的掌声。这掌声发自人们的心灵深处,是那么响亮;是那么令人感动。

  在课文中,*是多么体贴,*易*人。一点也看不出*的架子,可以完美地融入到受灾群众之中。令我们非常感动,非常敬佩。

  *不仅*易*人,而且非常机智。当他发现受灾群众是冲风坐时,可自己却是背风站时,用巧妙的方法将群众背风站。自己任凭凛冽的寒风掀起他的衣襟。

  人民*爱人民,人民*人民爱。在这个冀南*原的普普通通的村庄上空响起了山洪一样的掌声。

  这就是我们的好*,在百姓最无助痛苦时他来了,他好似缕缕春风吹走百姓的阴霾;他就像熊熊大火帮助人民燃烧起生活的希望;他就像*人民的父亲用自己博大胸怀滋润着每人的心田。而我们的*心中只有百姓,没有一点位置留给自己。可*人民的心中却早已把他记下了。


书虫读后感6篇(扩展6)

——书虫读后感范文十份

  读书给人以知识,带给人智慧,滋养人的心灵。最*,我读了老师推荐的《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后,更加了解到读书的重要和好处。

  《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讲述了一位父亲给小女儿写的信,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个书虫。这位父亲自己有一个作家梦,一心想做一个好作家,所以买书读书写书,是他爸爸生活的全部内容。这个女孩的母亲则一遍又一遍地把父亲写的作品读给仅仅两个月大的孩子听。她会说:“乖乖,我给你念一篇你爸爸写的童话。你一点儿也听不懂,可你母亲还在很傻的给你读。”这个两个月的小女孩的父母,总是幻想,希望一家三口,皆是一心一意的书虫。这篇文章充满了爱,爱读书的父母尽自己的所能,想要把读书的好*惯传给孩子,努力的培养孩子成为爱读书的“书虫”。我相信,那个女孩将来一定会非常优秀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的小书架上添置书籍了,原来那个时候我就开始与书打交道了。现在,我的书架已经是满满的了。《窗边的小豆豆》让我对学校的生活有着无限的憧憬;《十万个为什么》激发了我对世界万物的探索兴趣;《三国演义》中的英雄豪迈震撼着我,让我的心胸变得更宽广;《水浒传》让我了解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荒野求生》让我学*了人在绝境中的生存技能;《阳光男孩》让我更坚强,学会了作为男孩的担当……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畅游在书的海洋里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力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爱读书,因为书中的世界更精彩,它能让我视野更开阔,心胸更宽广,做人更豁达。是的,读书是一种修炼,更是一种美德。我也要做一条“书虫”,多读书,读好书,学*知识,学*做人,让书伴我一生成长!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书虫和一本书的故事。书虫吃书,书跑,其实书虫是吃书里的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读完一本,还有一本;读完一本,又有一本;无穷无尽。但是,我们也要像书虫追书一样,追寻世界上的好书。就算追不上,追不完,但我们也一定要追、要读书、读好书。

  当我们看过一本好书的时候,这本好书会悄悄地告诉我们:前面还有一本好书,在等着我们去读。当看完第二本好书的时候,这本好书又会告诉我们:前面还有好多好书等着我们,好多好多。书的世界就像迷宫,好书会及时提醒我们:出口在哪里。这一本书,就是下一本好书的指路牌子。

  这本书如果好,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老街书店的书虫》里面有一篇文章,文章名叫《甘蔗花开呀开》,作者是小河丁丁。这篇文章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文章让我有了很多的感想和收获。

  本文讲述了小主人公喜欢种甘蔗,和他在种甘蔗中碰到的种种困难,以及他不畏困难,克服了种种艰辛,天天除草和辛苦的施肥,最后收获了全村当年最好最甜的甘蔗,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小主人公在种甘蔗的过程中,不仅知道了怎样去种美味的甘蔗和榨糖,还让他学会了和困难做斗争的勇气,而且他还获得了和“甘蔗姑娘”的友谊。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在我的生活和学*中,也要像书中的小主人公一样,要勇于面对困难,不妥协、不放弃,把自己热爱的事情全都认真,努力做好。有恒心、有毅力,我相信,如果我也能像小主人公一样,那么不管什么事情都能做的更好。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是家长们鼓励孩子读书时最常说的话了,可是孩子们有时不但不会更努力读书,反倒把读书认为是负担。打开《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后,我相信,你也会喜欢上读书的。

  五年级的宝蓝和允熙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宝蓝是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而允熙的另一个好朋友媛静却不爱读书,整天拉着允熙一起出去玩。为了能让她们爱上读书,“书虫”宝蓝拉着媛静和允熙参加了学校的“读书王”大赛,并组成了“读书三剑客”,立志要打败调皮鬼民俊,赢得“读书王”的称号。渐渐地,媛静从讨厌读书到爱上读书,虽然最终“读书王”的称号被民俊赢得了,她们却也因为读书变得更加亲*。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媛静的困惑。记得之前爸爸给我买过一些名著,可是每次我捧起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想睡觉,总觉得没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来得有意思。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和爸爸一起讨论起我看书遇到的烦恼,我并不是不愿意看那些名著,可是为什么总感觉不想再看下去了呢?爸爸听了我的烦恼后,对我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每本书里包含的知识都是不一样的,只有多看书,才能吸取更多更全面的养分。当然做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太着急,就好比看书,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暂时不愿意看的书,不代表以后也不愿意看,我们可以先培养读书的兴趣,以后愿意看的时候再看也不迟。

  听了爸爸的这些话,我感觉自己松了一口气,也不再为我看不进去名著而烦恼了,捧起了《淘气包也能考第一》,我愿意这样一本书一本书地看下去,总有一天,我会捧起世界名著,在书里遨游。

  傅智红,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优秀教研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个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从教以来,一直用心探索温润如水的课堂风格,潜心研究故事育德的教学模式,主持的多个课题在省、市获奖。 寒假期间我看了傅老师的我有好*惯:《小书虫酸甜记》(学*篇)。 大概内容是:*惯,往往起源于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却蕴含足以改变命运的巨大能量。

  本书收录30个真实的好*惯养成故事,道出了*惯养成小秘诀,也揭示*惯改变人生的真理——

  1、日积月累,学*不累!

  2、字典,是我们不会说话的好老师;仔细,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好朋友。

  3、不懂就问,可以把问题搞得清清楚楚。

  4、今日事,今日毕。小小*惯,终身受益等。

  书中以天籁般的说法讲播种行为、收获*惯的阳光童年。用同龄孩子的好*惯故事来唤醒孩子,不教而教,真是老师、家长和孩子的福。妈妈和我一起阅读这本书,还告诉我:一本好书,一生财富,要求我一周一贯。 我很感谢妈妈在书籍方面给予我无限的经济支持,我喜欢看书,妈妈也会严格筛选我所读的书籍。我希望在广阔的书籍海洋里,我收获到所有让我健康成长的营养!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读过一本书,就像是在心灵深处打开了一扇窗户……

  不仅如此,书还是我的好朋友,常常伴随在我身边。

  上个学期,我买了一本《米小圈上学记》。刚想拆开快递看,可恶的老妈却说:“等你做完作业后再看。”

  做完作业后,已经到八点多了,该睡觉了。躺在床上的我毫无睡意,翻来覆去,心里还惦记着那本书。“刚买回来的书又不让看,好想这个快递在星期五送来,这样,我就可以一睹为快了!也怪老妈,哼!老妈真坏,为什么不让我看书!”我越想越生气,一巴掌拍在了枕头上,“要是拍在桌子上手就废了!”忽然,我想到了一个法子,“等一下我用手电筒看不就行了嘛?我真是聪

  明绝顶!”于是,我像一个鬼魂一样,轻轻地“飘”到书柜边,拿出我想要的书,立马就看了起来。只听厕所的门“咔吱”一声,不好!老妈要来“巡逻”了!这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藏在了枕头下面。关灯装睡。幸好,老妈只是在门口看了一下,就走了。幸运的我又逃过了一劫!

  我又接着看了起来,书中的人物真有趣,像米小圈的死对头李黎,和米小圈臭味相投的好同桌徐豆豆,以及他的好兄弟——姜小牙和铁头。每一次读到好笑的地方,我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时,我的书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影子,“咦?这个影子怎么这么像《西游记》里的九阴白骨爪呢?”“这该不会是”我扭过头一看,“鬼呀!”这时灯亮了,我看见妈妈手里拿着我的米小圈上学记,并教育我:“你这孩子,这么晚了还在看书……

  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记住这句名言,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吧!

  瞧,那是谁?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樱桃小嘴,一身精雅俭仆的白裙,加上一对无时无刻捧着书的手,哦,原来是我的“书虫”姐姐。

  姐姐今年13岁,最大的喜好就是念书。记得有次,我和表妹茜茜兴趣盎然地到达她家,我感到她会热情地拉着我的手,高喜悦兴地请我们吃零食,玩游戏……可谁知我们一踏进家门,没有玩具,没有零食,惟有姐姐一人靠在木椅子,手中捧着一册厚书,津津乐道地看着,竟连我们进了她家都没有察觉。“姐姐?”我走上前往,轻声问道。“……”没有回应。“姐姐,我和茜茜来了!”见没有反响,我提升了声音,问道。“……”依然是没有回应,我看着正推心置腹地念书的姐姐,小嘴一嘟,忽然猛的一下从上方将书提起,略带肝火,说:“我——们——来——了!”“啊?谁?你们啥时间来的?”姐姐顿开茅塞,新奇地看着我们,说。“唉,你真是一个地纯粹道的书虫啊!”看着一脸疑问的姐姐,我和表妹不约而同道。这即是我的书虫姐姐——杨淑敏。

  生存游戏,在这里是你死我活的残酷游戏吗?不是。是两个记者为在报社生存下去的游戏,但意外却总在这个时候出现。

  一个名叫杰夫的孩子,他确实拥有很强的**思维,在贫民窟中的他就已经准备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成为自力更生的人。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大学毕业后,他来到了报社,并有了竞争伙伴,他为了保住这个来之不易的职业,拼命地寻找素材,但竞争中的两人最终目光都定格在了一个吸毒的准备自杀的少年。许多人听到这里就会想:拍什么拍,救人要紧呐!但工作的压力已吸取了他们的.理智,让它们一心全扑到了工作上。两个人的工具都准备好了,一切就由这个吸毒少年决定了,但这时杰克醒悟了,他救了人!

  同学们,我们来试想一下,假如,你我就是杰克,你会去救人吗?在工作职责、竞争、良心三者之间你又会怎样选择?我只能告诉你,我会选择良心,为什么?因为在良知面前,任何都显得无足轻重!记住,对生命的关爱绝对是不可替换的!因为——你是人。

  生存游戏,一个故事关于两个为了生存的工作的记者,而意外缺发生了。

  一个叫杰克的孩子,他的确很有**的思维,在贫民窟里面难以置信的做出了一番事业。

  他的所有努力是值得的,在大学毕业后,他加入了报社并有竞争伙伴。为了保护他的工作,他尽全力去找素材。然后两个竞争中的人发现了同一个男孩,一个沉迷吸毒准备自杀的男孩。每个人都知道无比重要,但是两个在工作压力下的人只想到工作。幸运的是,在悲剧发生前,杰克醒悟了并救下了男孩、

  朋友,想一想,如果你是杰克 你会救下男孩么?在责任,竞争,良心中 你会如何选择?对于我,我会选择良心,为什么?因为你是人,在良心面前 一切都是苍白无力的,生命无可取代!

  生存游戏,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 我感到了有趣和开心。这本书给了你一个虚拟的开头,你飞机的引擎出问题了然后你不得不迫降在一个小岛的雪地上。这个开始和电影 荒岛余生 一样。然后,这本书给了你40道多项选择题,如果你答错了,你将会返回到第一题,那就意味着你可能死亡了。下面,我为了生存在这小岛上并被直升飞机获救,我尝试了许多方式 也死了好几次。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了许多。如果我()遇到了 同样的事。我能有好几次生命来存活吗?答案是明显的,我知道 我没有足够的技巧去生存,例如煮饭 生火 钓鱼。我所知道的只有。但是这在那种情况是没用的、所以从今天起我会努力学*生存技巧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书虫的城市》,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叫黑泥,它是一只聪明好学的书虫;另一个叫杜小默,她是个不爱学*的小学生。接下来随我一起走进“书虫的世界”吧!

  杜小默的房间里有一个靠墙的巧克力色的大书架,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书,有她爸爸妈妈给她买的,也有去世的爷爷留给她的。可是杜小默不喜欢读书,那些书很少被杜小默翻动,日子久了,那些书就变成了一座城市,一座书虫的城市,书虫城市里有一只与众不同的书虫——黑泥,为什么说它与众不同?因为书虫城市只有它一只黑色的,所以它叫黑泥,一天晚上,黑泥从上架跳到书桌上写起字来。

  第二天早上,杜小默看见了那张纸,她想晚上看看是谁写的,所以黑泥被发现了。黑泥带着杜小默到书虫城市参观,还见了**和黑泥的好朋友。因此,他们就成了好朋友。黑泥还让不爱读书的杜小默变成了爱读书的“小书虫”呢!还发布了—篇作文《胆大兔子胆小狼》哦。

  大家都说这是—本中国版的《爱的教育》,我也觉的很有道理。如果不信,可以亲自去领略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吧!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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