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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

日期:2022-08-27 23:46:36

书虫系列读后感1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2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书虫系列读后感3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1)

——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 (菁华5篇)

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1

  In the winter holiday.I read a book.It is very wonderful.It's name is "The monkey's paw".The book tells about the Whites and a paw's story.Mr.White's friend gave him a small and dirty paw.He said "It can makes your dreams come true.But you'll feel unhappy."Mr.White wanted ?3000.And after some days,he got ?3000,but his son deid.The end is Mr.White and his wife were very sad.

  I think “The monkey's paw” is very useful.Because it tells us some important things.Such as "get something for nothing." is impossible.We must do every things by ourselves.And we must know learn by doing.

  When I was 10 years old.I was not good at math.And I had tried to find many escape solutions.But no one is good for me.My mother tolds me,"learn by doing",and I did some test questions.Now,my math is ok.I think my story likes "The monkey's paw".And in the new future,I will do every things by my self and do not rely on my father and mother.I know I am the best.

  What a nice story!“The monkey's paw”is perfect,and I will learn more and more in it.

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2

  This book tells a story : Ralph Crewe lives in India with his little daughter Sara . He is a rich man , and he to make his daughter study better with her come to London to Miss Minchin school . For a start , Sara has many books , dolls and beautiful clothes , her life is like a princess.But the death of her father changed all that.Sara became a little teacher,a little maid , often on the street.But she has not lost princess temperament and courage . Sara still optimistic in life.Finally one day , his father’the book the hero Sara persistent quality worthy of our study . When you feel the boundless future , don’t get disheartened . To smile in the face of all . Not because of others’ evaluation and shake my faith .

  But to overcome the difficulties step forward , you will succeed . So , if you want to give up , must be important trismus go . C limb over the mountain , you will face the sea ! Read the《A Little Princess》this book, I harvest many others . These truths are so important , will accompany me all my life !

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3

  Jane Eyre, is a poor but aspiring, small in body but huge in soul, obscure but self-respecting girl. After we close the covers of the book, after having a long journey of the spirit, Jane Eyre, a marvelous figure, has left us so much to recall and to think: We remember her goodness: for someone who lost arms and blinded in eyes, for someone who despised her for her ordinariness, and even for someone who had hurt her dee* in the past.

  We remember her pursuit of justice. It’s like a companion with the goodness. But still, a virtuous person should promote the goodness on one side and must check the badness on the other side. We remember her self-respect and the clear situation on equality. In her opinion, everyone is the same at the God’s feet. Though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status、in property and also in appearance, but all the human being are equal in personality.

  We also remember her striving for life, her toughnes

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4

  This winter vacation,I read agreat book《Bookworm》.In gread 1,I appreciate the beauty of the moon,and,I know Mary,queen of Soctss story……In a word,Ibenefited a lot of in it.I really like this book.

  Among them,my favourite book is《Love or money》.It tells a rich women death without.Everyone is suspect,and they greeted her moneys mouth water.Her little daughter threatens her,to obtain money;on the surface seems to love her big daughter to reasons but hater mother;her son to a piece of land and mother fell out……

  Results a murderer is her big daughter!Reason have

  To her the person I love !

  I was very sad.A girl,actually killed her mother,is really too not filial piety.I know people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will kill your most close.So,we should control oneself,avoid incentive,not reckless things……

  The《Book worm》 has taught me a lot.

书虫系列英语读后感5

  Little Women is a novel published in 1868 and written by American author Louisa May Alcott. The story concerns the lives and loves of four sisters growing up during the American Civil War. It was based on Alcotts own experiences as a child in Concord, Massachusetts with her three sisters, Anna, May, and Elizabeth. Little Women is the story of The Marches, a family used to hard toil and suffering. Although Father March is away with the union armies, the sisters Meg, Jo, Amy and Beth keep in high spirits with their mother, affectionately named Marmee.

  Their friendly gift of a Christmas holiday breakfast to a neighbouring family is an act of generosity rewarded with wealthy Mr. Laurences gift of a surprise Christmas feast. However, despite their efforts to be good, the girls show faults: the pretty Meg becomes discontented with the children she teaches; boyish Jo loses her temper regularly; while the golden-haired schoolgirl Amy is inclined towards affectation. However, Beth, who keeps the house is always kind and gentle. After certain happy times winning over the Laurences, dark times arrive as Marmee finds out about her husbands illness. Worse is to come as Beth contracts scarlet fever in her Samaritan efforts for a sick neighbour and becomes more or lean invalid. The novel tells of their progreinto young womanhood with the additional strains of romance, Beths terminal illness, the pressures of marriage and the outside world. This is the story of their growing maturity and wisdom and the search for the contentedneof family life.

  It was written in 1867 and is a fictionalised biography of Alcott and her sisters. It has become a much loved classic tale and, while some of its issues seem outdated, many of the trials of the sisters are all too relevant today as evidenced by its continued following.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2)

——书虫系列读后感(5)份

  书虫系列读后感 1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系列读后感 2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惯的重要性,***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系列读后感 3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书虫和他的书》,大家知道书虫吗,如果不知道,就听着我给大家讲一下书虫的故事吧。

  书虫是吃书的,其实不是吃书,是吃字,书虫他进了一本书里,在里面吃字,还把书吃的有窟窿,书和书虫变成了好朋友,有一次,书一合书虫变扁了,书就让书虫吃自己的字,书虫越吃越胖,比以前还胖,他竟然还学会了飞,书也飞起来开始追书虫,书虫落了下来,被小鸡吃了,他从鸡蛋里出来了,之后书虫吃了好多字,开始吐书,他作了一本又一本,都非常好玩,大朋友和小朋友们都非常地喜欢,最后,书虫吃了很多很多的钱,身体变绿了,自己变成了有钱虫,后来他的名字改了,改成了钱虫,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玩。

  这本书非常地有意思,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的,书是书虫必不可少的,我们也一样,我们一定要多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 4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 5

  书,一个让人熟悉不过的词语。一个家庭里,必定有一个爱书之人,可是这只是一份子,能带动全家人吗?在古代,“书香门第”是给予爱书家庭的最高荣誉。可今日,这种书香之家还存在吗?简直是寥寥无几。但是作者一家却富有浓浓的书卷气,让人一读此文便感觉到了其家那芬芳扑鼻的书的气息。

  《长大了最好做一条书虫》讲了一位父亲,给两个月的小女儿写的信,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个书虫。

  这位父亲先向女儿介绍了自己:你爸爸野心勃勃想圆他的作家梦,他想做一个好的作家,虽然他已经小有名气了。所以书不可一日不读,不能吃老本。买书读书写书,是你爸爸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全部内容。

  接着,这位父亲又向女儿介绍了母亲:你妈妈给你读我发表的童话时,她很自豪。她说:乖乖,我给你念一篇你爸爸写的童话。你一点儿也听不懂,可你母亲还在很傻的给你读。这个两个月的小女孩的父母,总是幻想,希望一家三口,皆是一心一意的书虫。

  这篇文章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又爱写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这是多么完美啊!这篇文章里还有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书虫。

  文章中有一句我最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形容真是即生动又有趣,把书籍比喻成桑叶,把爱读书的人比作虫儿,桑叶会给予虫儿营养,书也会给予人类精神上的营养,这个比喻十分恰当,尤其是“白白胖胖”这个词,更突出了给予的营养。不过,我觉得“虫儿”可以换成“蚕”更能突出桑叶对它的作用,而且更生动了。我以后写文章也要多用比喻句,会使文章能够更优美、更流畅。

  书!一本好书,是我们一生的好伴侣,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中的知识好像一阶阶楼梯,引向进步,引向成功,最后,我觉得,我呼吁:“让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吧!”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3)

——《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读后感3篇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今年暑假,爸爸为我在书店选购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乐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名字的一本书,真是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写了什么。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翻阅起来。

  这时候爸爸对我说:“你可要认真读哦,这本书对你帮助你阅读很有用。”听了爸爸的话,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条“小书虫”啊,难道看书还不会么?并且我阅读速度在班级无人能及的,爸爸太小看我了吧。”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爸爸严肃的说:“这本书会告诉你该怎么阅读一本书,一个人能识字看书并不代表会阅读,书读的速度快也不一定能把一本书读好,有可能是囫囵吞枣,什么也没有学到。”

  听了爸爸的话,我拿起了这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认认真真看了起来,看完后我终于明白了: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一本书我们在阅读时不能光光只是看书中的故事,也不能看完以后一丢了之,而是要在看书的过程中,做一些读书笔记和摘抄一些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有时候还要动手写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养成这些良好的阅读*惯,才能把书中知识变成自己可用的.知识,为自己的成长助力。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会为我买《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它就像一盏慧灯点亮了人们阅读的路,教会我们怎样从阅读中收获有用的知识去编织着成长的梦想,真是一本好书!

  在看完《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会阅读的小书虫,遨游在书海里,阅读着思考着摘抄着......随书游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4)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读后感3篇

  自从读了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后,我对生活,学*又有了新的认识,新的了解。我喜欢那有时对马小跳好。有时对马小跳坏的《贪玩老爸》喜欢那会变魔术的《轰轰隆隆老师》喜欢呆头呆脑的《笨女孩安琪儿》喜欢那马小跳最爱的《天真妈妈》——————。

  我为什么喜欢看马小跳系列的书呢?因为这是本通向孩子心里的书。它不仅是教育孩子的好老师,而且是家长的得力助手,在这个系列里我最喜欢看《贪玩老爸》。书中有4个人物-淘气包马小跳,妈妈,贪玩老爸,秦老师。现在的孩子都受着家长们的管诉,而马小跳和我们一样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里的孩子具有丰富的想象能力,他有着像兄弟一样的老爸,他的老爸和马小跳一起疯玩,一起开心,他不仅有童心,也有爱心,能和马小跳玩到一块去。甚至和马小跳比着玩。我真羡慕马小跳有这样的老爸,贪玩老爸玩出了许多发明创造,成了大名鼎鼎的玩具设计师。如果世界上有关于玩的比赛,马小跳的爸爸不得冠军,也能得亚军。

  打开马小跳这本书就能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当你开心的时候它陪你笑,当你不开心时它逗你笑。在生活中,我们会面对很多挫折,但重要的是敢于挑战自己,这就是学*,生活。

  我爱马小跳系列的书,希望这套书能永远陪伴着我快快乐乐的成长。

  只要谈起调皮鬼,人们常常会想起“差生”、“后进生”等这些用来形容不上进的词,但自从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颠覆了大家的想法。

  我觉得书中的马小跳虽然是个淘气包,但他心地善良,善于动脑,敢于承让错误,只不过有时常常受人冤枉,在老师和同学们眼中才逐渐成了淘气包,书中还有三个他的“铁哥们儿”别看他们淘气,故事中的这“四大金刚”也抓过小偷,放生等,几乎每本书中都会有他的“杰作”凡是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件事、每一天、每一个人都会变得那么与众不同,这是这种不*凡,吸引我把全册12册都一一看完,其中有贪玩的老爸、会变魔术的轰隆隆老师、邻居安琪尔、中队长路曼曼、“宝贝儿”妈妈、漂亮的夏林果、爱缺陷美的丁克叔叔、成语大王丁文涛、还有猫眼猫嘴的表妹杜真子……总之,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个人都不寻常,每一天都不一样。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有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我想他们应该更需要朋友,更需要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保护,本书作者应该也是想表达出来这种想法吧!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忽视调皮蛋,因为这也许就是他们最可爱的地方吧!

  我十分佩服杨红樱,她在讲述一个故事时,还能幽默、好玩、有趣,把孩子的天性毫无保留的展现了出来。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大家很喜欢看书吧?你们喜欢各种各样的书,有漫画书,童话书,有有着人生哲理的实用文摘,还有杨老黑叔叔写的少年系列侦探小说 ,等等等等,但我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长篇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杨红樱阿姨,于1962年出生,是一名成都人。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解开童心。她写了很多书,有:《女生日记》、《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特别是《男生日记》,《男生日记》中的《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被选进了*小学语文实验教材苏教版六年级上册,并荣获20xx年全国优秀畅销书奖,杨阿姨希望能给自己的小读者、大读者送去快乐和智慧,和他们共同创造一个开阔、五彩斑斓、丰富多彩的童话世界,让小朋友用眼睛这双洁白无暇的翅膀遨游这个童话世界,他的作品构建了孩子们梦的世界,理想的天国,更是舒展了童心、童趣,探悉了**世界与儿童城堡的沟通,把孩子的童年变成有健康、和谐、完美。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在学校、家里和其他地方发生的趣事。最先跳出来的,当然是那个名叫马小跳的小家伙,他的诞生让这个世界多了一张笑脸。这个不安分、淘气的小男生开始了自己五味俱全的成长生活。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5)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精选10篇)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我一翻开书本,第一时间就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乐于助人、调皮、诚实的马小跳,机灵的毛超,说话结巴的张达,走起路来像企鹅的唐飞,秦老师的好帮手路曼曼,可爱、活泼的安琪儿……我喜欢这里的马小跳、张达、唐飞、毛超,他们虽然是调皮捣蛋、惹事生非、破坏课堂纪律、总被老师责骂的“四大金刚”,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简单、快乐地过着每一天。

  他们是一个诚实、善良、乐于助人、充满爱心、积极向上的团队。他们在冷美人麦克娜姐姐那里盖了一个“宠物集中营”,将他们看到可能生病的流浪狗收养,他们每次放学都去看狗狗们生活的如何,麦克娜姐姐那有一只得了肥胖症的狗,马小跳每天都抱着它去医院输血;暑假里,他们去山上做“维护环境,保护动物。”的宣传活动;他们又帮助三岁小女孩,让大家捐钱给小女孩妈妈治病。

  读着读着,我就想和他们做朋友,每天过着简单、快乐的生活,像他们一样聪明伶俐、活泼开朗;像他们一样充满爱心、乐于助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像他们一样敞开心扉,在自由的生活海洋里茁壮成长;可以像他们一样无拘无束,自由地对着蓝天说出自己心里无数个“为什么”。

  我真想做一个永远的“淘气包”,简单、快乐地过着每一天。

  读了一整本儿《马小跳之贪玩老爸》后,我感觉每一章节都非常有意思。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帮儿子做作业被罚写一百遍”那一章节。

  故事说的是:马小跳在做作业时睡着了,被正在玩玩具的爸爸 马天笑先生看见,帮他写完了作业。第二天秦老师发现马小跳写错了“真”字,就把他找来询问。可最后发现是马天笑写的,于是又把他找来,并罚他写了一百个“真”字。

  有一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小跳为了让秦老师相信他没有撒谎,马上给马天笑先生打电话,让他火速赶到学校。马天笑先生真的火速赶到了学校。他一进办公室,秦老师就给他来了个措手不及:“马小跳爸爸,你模仿你儿子的字,模仿得真像啊!”“过奖!过奖!”马天笑先生点头哈腰,“主要是时间晚了点,不然还可以模仿的更像一点。”办公室里,其他老师都轻声的笑了起来,秦老师没有笑,她很生气,生马小跳的气,更生他爸爸的气。

  我觉得马天笑先生真是太可爱了。我爸爸就不会这样子,他从来不替我写作业,都让我独立完成。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希望我能考上好中学。我会好好学*,不辜负他的期望。不过,他如果能像马天笑先生那样再幽默些,我会更爱他的。

  最*,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得马小跳系列《贪玩老爸》。我感到十分快乐。

  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是个善良,爱玩的玩具设计师,他本事很会玩的人,可他做出的玩具却一点也不好玩,没人来买他的'玩具。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就彻底改变了他的运气,他设计的玩具马小跳畅销全国,现在他已经当上了设计师的老板。可他仍是个贪玩的人。

  上了小学以后,老师要布置作业了,可马小跳坚决不想做作业,就慢慢地,慢慢地,一拖拖到9点钟,于是马天笑就心疼了,便帮他写作业,不一会就写完了,写完后就睡着了。

  更搞笑的是第二天这件事被班主任秦老师发现了,而且马天笑还写错了一个认真的真,于是秦老师很生气,把马天笑叫到办公室里,扔给他一个笔头说:抄写一百遍。于是马天笑拿起笔,认认真真的抄了一百遍,不过以后他再也不帮马小跳写作业了。

  我真羡慕马小跳拥有这样一个爱他的爸爸。啊,我真希望我的爸爸能天天陪我玩,与我分享,那我该多幸福呀。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所有丛书后,我感慨万千。

  马小跳是个淘气包,他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每天错误不断,但他勇敢,有爱心,诚实,纯真,幽默感,还有一种特别重要的精神品质———快乐。快乐也是一种能力,是一个人可以面对遭遇的能力。马小跳与现实中的我们一样,有成长的烦恼,也有不被**所理解的'委屈,还有种种不同的无奈,但是他有能力让自己考虑起来。在这点上,马小跳就表现得了不起,非常值得我学*。

  马小跳不漂亮,不聪明,不听话,而且调皮捣蛋,错误百出。而像马小跳这样最最普通的大群体人物却具有孩子本色,在他们身上潜藏着许多鲜活的东西,他们比那些聪明漂亮听话的出色孩子更具有魅力,即使在长大以后,也会成为社会上的顶梁柱。

  马小跳在学校里一度被老师们其视为“坏孩子”,因此满腔热情的他经常遭遇一次次“冷落”、“嘲笑”、“鄙视”、甚至“不公”,可最终他都以“善良”、“毅力”的天性摆*自己,靠自己和三个人铁哥们儿的共同力量来战胜它。

  马小跳像一颗快乐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传递了一代又一代的快乐精神,给予了一天又一天的快乐心情。我们感谢马小跳。

  周末,我用了这整整一天的时间,将这本《贪玩老爸》给看玩,我为马小跳有一个这样童心未泯的老爸而欢呼!

  贪玩老爸马天笑是一个会玩,爱玩,好玩的老顽童。被我式为“三好老爸”。他会滚铁环,打水枪,打你泥巴仗,捉特务,做标本,做模型······

  他还从马小跳身上找出了灵感,设计出“跳跳蛙”,从而玩出了名,当上了厂长。以后,他就更爱玩了,带着儿子一起玩,可马小跳不能跟老爸玩啊,他还有一大堆作业要做啊。贪玩老爸于是便等啊等啊,想马小跳赶快写完作业陪他玩飞镖。已经十点钟了,作业没写完,可马小跳已经睡着了,可贪玩老爸并没有叫醒他,而是将他抱到床上,帮他写作业,可是眼睛一时糊涂了,将“真”写的少了一横,结果被“认真负责”的秦老师给罚写了一百遍。你们说贪玩老爸好玩吗?

  他还有一颗童心陪他成长。马小跳玩装病的游戏,贪玩老爸信以为真,竟收起了玩心,在家守了马小跳一整天。更搞笑的是:看到儿子被高大伟的爸爸误会,竟提出了要与高大伟的爸爸打水仗。当马小跳提出要当一天爸爸,让贪玩老爸当一天儿子,他竟然爽快地答应了。在互换角色的.游戏中,贪玩老爸让马小桃体会到了当爸爸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让马小跳体会到了做爸爸的辛劳,这是多么聪明的爸爸啊!

  他们身上的故事很多很逗!

  今天,我读完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的《贪玩老爸》这本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帮儿子写作业被罚写一百遍》这一篇。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马小跳的作业非常多,总也做不完。一天晚上,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想和儿子玩飞镖。“马小跳,写完作业没有?”马天笑先生不知问了多少遍,“快了。”马小跳不知回答了多少遍。到了十点,马天笑先生又问:“马小跳作业写完了没有?”马小跳没有回答。原来马小跳他已经睡着了。马天笑先生便帮他写。

  第二天放学后,老师对马小跳说:“马小跳,把认真的'‘真’写一百遍。”“这是我爸爸写的。”马小跳让马天笑先生火速赶到学校,果然是他爸写的。可怜的马天笑先生认认真真地把“真”字写了一百遍。

  我觉得马天笑先生确实是一个贪玩的爸爸,好心的爸爸,也是一个马虎的爸爸,更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爸爸。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我一翻开书本,第一时间就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乐于助人、调皮、诚实的马小跳,机灵的毛超,说话结巴的`张达,走起路来像企鹅的唐飞,秦老师的好帮手路曼曼,可爱、活泼的安琪儿……我喜欢这里的马小跳、张达、唐飞、毛超,他们虽然是调皮捣蛋、惹事生非、破坏课堂纪律、总被老师责骂的“四大金刚”,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简单、快乐地过着每一天。

  他们是一个诚实、善良、乐于助人、充满爱心、积极向上的团队。他们在冷美人麦克娜姐姐那里盖了一个“宠物集中营”,将他们看到可能生病的流浪狗收养,他们每次放学都去看狗狗们生活的如何,麦克娜姐姐那有一只得了肥胖症的狗,马小跳每天都抱着它去医院输血;暑假里,他们去山上做“维护环境,保护动物。”的宣传活动;他们又帮助三岁小女孩,让大家捐钱给小女孩妈妈治病……

  读着读着,我就想和他们做朋友,每天过着简单、快乐的生活,像他们一样聪明伶俐、活泼开朗;像他们一样充满爱心、乐于助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像他们一样敞开心扉,在自由的生活海洋里茁壮成长;可以像他们一样无拘无束,自由地对着蓝天说出自己心里无数个“为什么”……

  我真想做一个永远的“淘气包”,简单、快乐地过着每一天。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大家很喜欢看书吧?你们喜欢各种各样的书,有漫画书,童话书,有有着人生哲理的实用文摘,还有杨老黑叔叔写的少年系列侦探小说 ,等等等等,但我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长篇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杨红樱阿姨,于1962年出生,是一名成都人。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解开童心。她写了很多书,有:《女生日记》、《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特别是《男生日记》,《男生日记》中的《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被选进了中国小学语文实验教材苏教版六年级上册,并荣获20xx年全国优秀畅销书奖,杨阿姨希望能给自己的小读者、大读者送去快乐和智慧,和他们共同创造一个开阔、五彩斑斓、丰富多彩的童话世界,让小朋友用眼睛这双洁白无暇的翅膀遨游这个童话世界,他的作品构建了孩子们梦的世界,理想的天国,更是舒展了童心、童趣,探悉了**世界与儿童城堡的沟通,把孩子的童年变成有健康、和谐、完美。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在学校、家里和其他地方发生的趣事。最先跳出来的,当然是那个名叫马小跳的小家伙,他的诞生让这个世界多了一张笑脸。这个不安分、淘气的小男生开始了自己五味俱全的成长生活。

  我手上已经有十几本杨红樱写的书了,这个暑假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暑假奇遇》这本书。

  书中,马小跳的暑假生活真是丰富多彩。他来到山区的爷爷奶奶家度暑假,与小伙伴们教黑猪学拉车,和大黄狗玩捉迷藏,玩得可疯了。在那里马小跳还见识了娃娃鱼、果子狸等许多珍稀动物。还用“杀鸡给猴看”的办法制服了一群专门在景区抢游客相机、背包,拉女游客花裙子的坏猴子。每每在书中读到这些有趣的段落,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把自己融入故事当中,和马小跳一起开心起来。

  在书里,马小跳在城里上学的.时候,总是嫌时间过得太慢太慢;到山区度暑假时,却总嫌时间过得太快太快。我又何尝不是呢?暑假已经过了一多半,再开了学就六年级了。老师的严格要求,家长的热切期望,象一种无形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该怎么办?该如何做?我很羡慕马小跳,羡慕他有无忧无虑的童年,羡慕他有一个“贪玩老爸”和一个“天真妈妈”。我多么希望能像马小跳一样快乐地学*,快乐地玩耍啊!

  这个故事讲的是:马小跳有个像迷一样的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飘来飘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提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玩蹦极的游戏……*时看起来漫不经心的他,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的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他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的塑料袋,这一举动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又对他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丁克舅舅,因为他是一个热爱环保的人,而我们这个世界最缺陷的也是这种有环保意识的人,所以我们要热爱环保,远离污染。

  在他们的徒步旅行中,由于实物缺乏,所以他们只能自行寻找实物,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条小河,河里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水里游。丁克舅舅吧几个大的塑料瓶用小小刀子在上面扎了许多的小洞,就做成了“渔网”。水流进袋子里,鱼也游进了袋子里,丁克舅舅把塑料袋一提,水哗啦啦地漏下来,鱼却留在了袋子里,一共有三条。

  他们围在火堆旁,吃着鲜美的烤鱼,马小跳看了看丁克舅舅,他正在吃的狼吞虎咽,满头大汗。很难想象,这就是那个把手提电脑带到咖啡店里办公,午餐就吃一块三明治的丁克舅舅。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6)

——马小跳系列读后感(精选10篇)

  上个学期,我们班掀起了一股杨红樱潮,大家都在看杨红樱阿姨的书,我也不甘落后,让妈妈给我买了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一个学期的时间,整整看了20本,书名我都能倒背如流呢!假期里,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棚车少年》,由于时间的原因,我只看了两本,但是我被书里 的内容紧紧地吸引住了。

  《棚车少年》一书中,亨利、杰西、维莉和班尼四兄妹失去了双亲,四个孩子相互扶持,在一个废弃的棚车中安家,开始了他们的冒险生涯。而很不可思议的是,各种离奇的事件也从此开始接二连三地找上了他们。我觉的《棚车少年》里的几个人都很勇敢,什么事情都能坚持到底。虽然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他们无家可归,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他们住在了一个废旧的棚车里,年龄虽然不大,可是他们却能自己养活自己,真的让我很佩服。

  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他常常被老师叫进办公室受批评,每次都垂头丧气,可出了办公室的门就变得欢天喜地了。马小跳虽然调皮,可是他也交了几个好朋友,他们几个都特别喜爱小动物,张达喜欢跟汽车赛跑,唐飞喜欢吃,毛超超喜欢说话,我觉的四个真的很团结。

  《棚车少年》写的是孩子自己在野外生活,而马小跳描写的是校园生活,他们虽然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团结。另外,《棚车少年》注重细节的描写,如对人物的心理、动作的描写,还有对环境的描写非常的细致,而《马小跳系列》就不如它了。

  最*,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得马小跳系列《贪玩老爸》。我感到十分快乐。

  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是个善良,爱玩的玩具设计师,他本事很会玩的人,可他做出的玩具却一点也不好玩,没人来买他的玩具。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就彻底改变了他的运气,他设计的玩具马小跳畅销全国,现在他已经当上了设计师的老板。可他仍是个贪玩的人。

  上了小学以后,老师要布置作业了,可马小跳坚决不想做作业,就慢慢地,慢慢地,一拖拖到9点钟,于是马天笑就心疼了,便帮他写作业,不一会就写完了,写完后就睡着了。

  更搞笑的是第二天这件事被班主任秦老师发现了,而且马天笑还写错了一个认真的真,于是秦老师很生气,把马天笑叫到办公室里,扔给他一个笔头说:抄写一百遍。于是马天笑拿起笔,认认真真的抄了一百遍,不过以后他再也不帮马小跳写作业了。

  我真羡慕马小跳拥有这样一个爱他的爸爸。啊,我真希望我的爸爸能天天陪我玩,与我分享,那我该多幸福呀。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杨红樱这个名字听说过吗?也许大家都听说过。她是当今最走红最热门儿童文学作家,她写校园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给我感触很深。

  我想看过这本書人都知道,書中马小跳是个纯粹而又天真孩子。马小跳那些奇奇怪怪想法和行为总是出人意料,却又总能够给我带来欢笑、快乐,他更是我们在课间所津津乐道。比如在《同桌冤家》中有这么一段故事:数学老师天天都要布置道口算,错一罚十。连续几天,马小跳都有错题,但路曼曼从来不会错。于是,马小跳就在做口算时偷看。这天,马小跳竟然破天荒地一道题都没有错,得到老师大大表扬。但有一天马小跳又故伎重演,但路曼曼先写上错误答案,等马小跳偷看完,再写上正确答案。但这次自作聪明马小跳可栽在路曼曼手上。今天马小跳错五十三题,被老师训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

  我们现在孩子,都好像蒙上一层阴影。老师、大人天天在耳边念叨,学*才是最重要,要认真读書似乎只有中队长路曼曼、成语大王丁文涛、;神童;林子聪才是好孩子,才是我们学*榜样。儿童天性在我们身上已经所剩无几。

  大人们都说童年是金色,可是我要说,童年是沉重,因为每天書包就是最好答案。马小跳虽然虽然是个淘气包,可是在我苦恼时,他能让我开心;在我百无聊赖时,他能让我充实;在我迷茫时,我又从马小跳身上找到答案。因为在他身上,最能体现出一个孩子天性、特质,身上洋溢着儿童气息。在所有《淘气包马小跳》中,哪本不是写马小跳可爱、天真呀?我们孩子是应该得到自由,马小跳就有一句宣言:理直气壮做孩子!

  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浪漫、最有趣时期,我们所有孩子都应该有丰富想象力、创造力。但愿我们大人们能够少一点约束,多一些宽容,使我们孩子生活更精彩。只要你是一个孩子,就要理直气壮做孩子!

  我读《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知道“马小跳”是个很淘气人。 我还知道文中“马小跳”和“非洲”他们很爱护动物,写“马小跳”奶奶养许多动物:其中有大黄狗,大黑猫,老白鹅,黑旋风。

  有一天, 大黄狗快要生小狗狗,可是大黄猫爱管闲事,在捉老鼠时候自己生四个小狗狗,大黄猫不管它生小狗狗还不给小狗狗喂奶, 却给小老鼠喂奶,“马小跳”跑来叫住大黄狗过来照顾小黄狗,大黄狗把小老鼠抱回家,“马下跳”把那四只小狗狗抱回家,奶奶看见问:怎么有六只小狗呢?马小跳回答说,其中有两只小老鼠呢,{马小跳}仔细看着那两只“小老鼠”,原来是两只“小狗狗”。大黄狗天天给小狗狗喂奶,马小跳说:不能让小狗活活饿死,就叫爷爷,奶奶。老白鹅来喂奶给这四只小狗狗,爷爷看着不耐烦就给大黄狗喝烧酒,晚上就把那两只小狗扔。第二天,大黄狗醒。看见那两只小狗不见。就一大早到山上去寻找那两只小狗至到上午大黄狗在下山时候,看见快要死一只鹿,大黄狗狂奔到家,咬着:马小跳“裤子,飞跑起来叫上小非洲,小非洲连忙跑出门外和”马小跳“去山上,过一会到,小非洲说:”怎么办呢?“:马小跳”说我们带它去兽医院给它检查治疗。

  我喜欢这本书,我也喜欢书中调皮“马小跳”。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超级**》。故事的主人公是谁呢?当然是书名中提到的马小跳了。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马小跳、丁文涛等人去竞选“超级**”。

  神童林子聪觉得这是“凤凰之间的比赛,鸡却跑来搅合”;丁文涛则认为“一定要把大象和蚂蚁放在一起,大象一定只会把蚂蚁踩死。”。唐飞、毛超、张达,也感觉马小跳没戏。果然初赛评委都不愿意看马小跳的才艺表演,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马小跳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竟然在初赛中胜出了,并且过关斩将,最后如愿成为了“超级**”。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颇多,我不喜欢丁文涛和林子聪,虽然他们比马小跳聪明,但是他们太骄傲。马小跳这个人很有幽默感,有亲和力,很有个人魅力。这次竞选超级**,能表现马小跳他们团结的力量。马小跳是稚拙的、有缺憾的,但却是真实的、纯粹的,是真正的孩子。他唤起了许多成年人对童年的回忆。

  我有全套《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喜欢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它以我们生活当中再*常不过人用来去作背景,来进行描写,让人觉得亲*自然;第二,它描写事情都是我们每天经历,而且马小跳跟我差不多大,都有一样烦恼和爱好,马小跳让人有回到童年感觉和魔力。

  我喜欢对马小跳时好时坏《贪玩老爸》,喜欢马小跳“偶像”《轰隆隆老师》,喜欢马小跳笨邻居《笨女孩安琪儿》,喜欢监督马小跳《同桌冤家》,喜欢马小跳在爷爷奶奶家发生《暑假奇遇》,喜欢马小跳最爱《天真妈妈》,喜欢马小跳那从5岁就开始练芭蕾同学《漂亮女孩夏林果》,喜欢马小跳“新新人类”舅舅,《丁克舅舅》等等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是《开甲壳虫车女校长》和《名叫牛皮插班生》(先写《开甲壳虫车女校长》)。它主要写马小跳他们学校老校长退休,新来欧阳校长决心“捍卫童年”,正在这时秦老师病倒,校长亲自代课,又决定进行“徒步运动”。

  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秦老师对马小跳他们4个人不断批评,都是因为对他们爱才让她做出以至于过激行为。再想想我们现实生活,景老师也是一样,我能理解老师们对我那深沉爱。我对不起你们,我敬爱老师们啊,我对不起你们那深沉爱,我做出过那么多让你们伤心事,请原谅我老师!

  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谁总是“每天一小错,两天一大错”?他当然就是——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丛书有时会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也有时会让我们深受感动。

  我最喜欢这套书中最后一本,名叫《小英雄与芭蕾公主》。它讲述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位男孩儿挽救两个同学生命,被誉为“小英雄”,但没想到他是马小跳在乡下时玩伴——“小非洲”。又因此遇到一个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一条腿残疾女孩,她被誉为“废墟上百灵鸟”。所有人都认为她爱唱歌,其实她只是不让自己睡着才这样做。她被大家称呼为“芭蕾公主”。

  在这几天里,马小跳性格变化很大。他不再像以前一样顽皮,他变得懂事、善解人意、会照顾人。 秦老师在给马小跳写期末评语时,不知不觉地在“优点格”里写一大段。她暗自心想:马小跳真长大!

  马小跳这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等精神感染我。我发现,做到这几点就能成为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人。靠努力,靠自己,一定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要相信:“我可以改变历史!”

  这套书让我们看到杨红樱阿姨对孩子尊重,对孩子理解,对孩子理解,对孩子关注。我想对她说:“你是一个很贴心玩伴,做你晚辈一定很幸福;你是一个很有爱心作家,做你书迷很荣幸!”

  我认为这套书很精彩,引人入胜,令我爱不释手……好好,不说成语,因为我可不想当像“小大人丁文涛”那样“成语大王”!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超级**》的书,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深。

  它是一本马小跳系列的一本书,不过我人为最好看的还是这本《超级**》。

  马小跳在报纸上看见竞选超级**,但是在马小跳当上**之前,可是非常艰难的。比如在竞赛时,林子聪把自己比作凤凰,把马小跳比作小鸡;丁文涛把自己当成大象,把马小跳当成蚂蚁。不过,马小跳和他铁哥们毛超、唐毛还有张达,一起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有学跆拳道、有拉票等等!

  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吗?不是因为有许多情节,而是马小跳和这三个铁哥们的有情,只有它们的友情,马小跳才当上了超级**。

  所以我觉得每一个孩子都有光辉的地方,不要常常盯着缺点,也不要常常盯着优点。

  我上幼儿园时就酷爱读书,因为我那时不认识字,所以我就看图话。当我上学,认识字就读《天方夜谭》,《鲁滨逊漂流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等等。不过,我最喜欢读还是杨红樱阿姨写《淘气包马小跳》。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学*成绩及差,而且丑陋一个男孩马小跳,他可是学校里一个“著名”捣蛋鬼!经常被老师请进办公室谈话。

  在《超级**》那集故事中,马小跳要去竞选“超级**”,出人意料是马小跳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后成为“超级**”,并代表全市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提三个愿望。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活泼快乐敢说敢做马小跳。我也要向马小跳一样把身边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人。

  虽然马小跳调皮,可他心地善良,他虽然成绩差,可他诚实,他用一颗诚实守信心,来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会用书中那句口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来,一起让我们把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人!

  我上幼儿园时就酷爱读书,因为我那时不认识字,所以我就看图话。当我上学,认识字就读《天方夜谭》,《鲁滨逊漂流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等等。不过,我最喜欢读还是杨红樱阿姨写《淘气包马小跳》。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学*成绩及差,而且丑陋一个男孩马小跳,他可是学校里一个“著名”捣蛋鬼!经常被老师请进办公室谈话。

  在《超级**》那集故事中,马小跳要去竞选“超级**”,出人意料是马小跳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后成为“超级**”,并代表全市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提三个愿望。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活泼快乐敢说敢做马小跳。我也要向马小跳一样把身边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人。

  虽然马小跳调皮,可他心地善良,他虽然成绩差,可他诚实,他用一颗诚实守信心,来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会用书中那句口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来,一起让我们把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人!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7)

——哈利波特丛书系列初中读后感汇总10篇

  这个夏天,我沉迷于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 这真的是一套我停不下来的书。 主人公哈利在小的时候被伏地魔杀死了。 他被姑姑收养,非常不幸,然后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朋友罗恩、赫敏在凤凰社、DA和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困难,坚持不懈地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伏地魔的攻击。

  在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与巨魔战斗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了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他来到密室去探索学生变成石头的秘密与蛇怪战斗几乎中毒并且用勇气和毅力赢得了胜利他独自面对可怕的摄魂怪他的生命悬于一线但是他没有放弃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独自面对大魔鬼的魔法世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而这个邪恶的人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你有这样的勇气,写他如何将再度面临强大的敌人的未知世界?如果你有胆量,他怎么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伏地魔战斗,因此在结束了吗?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是相似的,但它是很难做到像哈利在现实中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往往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想法,晚上漂流......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任何研究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企业相比来说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发展似乎更加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学*思考这个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时间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一些难题。此时,我真正实践体会影响到了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发现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通过内心,只要人们相信作为自己,敢于直面生活困难,就一定能不断取得巨大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这本书写得是在一个虚幻的魔法世界里发生的一个亲情和友情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在魔法界,发生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男孩和他的朋友身上的故事,哈利再不满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只好住在姨妈家里,等到他上了魔法学校时,才得知有一个强大无比的人正在追杀他,对普通人来说,这个消息就如同九雷轰顶,但是哈利没有向命运屈服。他在朋友的关心和帮助下,在老师和地下党的暗中保护下,艰难的一次次同比他强大得多的黑巫师做致命斗争。最终取得了永久胜利。

  一个12岁的孩子能够做出如此大事,确实令人惊讶,如果哈里当时屈服于命运,与伏地魔合作,那世界将会毫无生气,就此改变,死气沉沉,永远不*等,而哈里也会成为一个恶人,被世人鄙视。但是他没有,而是拯救了世界,走上了一条和伏地魔截然不同的道路。从一个备受表哥欺负的男孩,成为魔法界为了*等关爱权利而战的领袖,哈里走过了16年的艰难岁月。然而因为这16年的艰辛,他变得越来越坚强。

  看罢此书,我深刻认识到,你当我们面对困难时,不要屈服于命运,要想哈利一样,坚持自我,逆流而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中充满了悲观的情绪:走在桥上,我担心桥塌了怎么办?在上课时,我担心一会如果问题回答不上来被老师责罚怎么办?忽然间,我觉得自己下一秒就会倒霉,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了了,于是每天都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

  终于有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哈利波特,说:“你真该好好读读这本书了,每天唠唠叨叨,杞人忧天,烦死了!”我瞥了一眼那本躺在我面前的书,好奇地打开了它。

  看着看着,我渐渐迷上了这本书,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他出生不久,他的父母就遭到了当时的黑魔头——伏地魔的杀害,而他躲过了这劫。但住在了不通情理的“麻瓜”——他的姨妈姨夫家,在那里饱受欺凌,但仍然活了下来。上了霍格沃茨,但他根本不懂魔法,还有一个死对头处处和他作对……他的生活充满了悲剧,但他没有放弃,而是乐观地面对这一切,结实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开始了一段又一段的奇妙旅程……

  看完这本书,我发现身边事情都发生了变化,上课时,我会坦然面对,不会的题目虚心请教,直到把它弄懂,而不是仅仅担心老师的提问;走在桥上,我会相信所有的质量,而不是胡乱猜想……在这本书里,所有读者都会被哈利波特的勇气所征服,惊讶赫敏的智慧,这本书让许多人如痴如醉,牵肠挂肚。于是我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要如此悲观,为什么要垂头丧气,为什么要怨天尤人,我开始坦然地面对这一切,我开始学会了原谅……

  记得之前发生过一件事,从小我的舞蹈天分就比较好,常常在家里乱蹦乱跳,于是妈妈就送我取学芭蕾,开始我沾沾自喜,可是过了几天我发现,要想练好芭蕾实在是太难了!不仅练软功很疼,练基本功更是难熬,渐渐地,我想放弃了,时不时地向妈妈表达一下,可妈妈不同意。我俩就一直僵持着。有天发生了场意外,我上体育课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腿,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到跳舞,一两天我还乐滋滋的,心想终于有了个借口不用练功了。一个月后,我的心觉得空落落的,原来我还是热爱跳舞的,我变得更加悲观,感觉天都塌下来了,总觉得上帝对我太不公*,唯一的爱好就被这么生生剥夺了。我翻翻哈利,想想他在悲惨的环境下,仍然坚持着乐观着,他支撑了我,我不再以泪洗面,开始积极面对现实,加强营养,循序渐见地练*,慢慢地我的腿好了,我又回到了舞蹈课堂。那时候,我兴奋极了,觉得这一刻我又成了上帝的宠儿,我更加珍惜每一次的练*。

  后来,我遇到困难,我不再垂头丧气,怨天尤人,不再一而再再而三的想放弃,就算再艰苦,我也努力坚持着;每天,我都像朵美丽的花儿,朝着阳光,满面笑容,就这样,快乐一直陪伴着我。

  最*在看小说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看完了,越到最后越感触颇深,尤其是关于勇气,反抗,斗争精神,做心中的自己。这再也不是儿童读物了,而是涉及成年人的世界。

  这些天没有写小说《长女三十》,也没有写《饮食男女》,而是看书以后发现自己在浩瀚书海里九牛一毛,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渺小,连里面的一滴水一粒沙都不够,所以恨不得赶紧看完那些书,优秀的书籍,但是读书又不能囫囵吞枣,看完一定要理解,想象出字里行间的画面,意境,中心思想,表达主旨,包括优美的句子,需要各种渗透,消化,吸收,化为自己的精神食粮,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

  所以,时间越久越知道自己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需要掌握的也是数不胜数。这时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本来我也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需要勤奋,继续勤奋,才有机会做成,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达到自己期望的自己。

  也许,我太热爱写作了吧,才会这样选择。朋友多次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规划,我回答她说我实在离不开写作读书这两样,离开一样,我都浑身不得劲,特别特别难受。我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应该就是我这样吧,离开就觉得生无可恋。我一点也不夸张,目前就是这样的感受。这两样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否则,活着太没劲儿了,生不生,死不死的,半死不活。我讨厌自己这样活着,所以我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我,我想孕育出不一样的我,这可能是这辈子我最想完成并实现的愿望。

  最后,加上一句,加油,一如既往的加油,做好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外兼修,也许某天有幸自己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是啊,人应该爱自己,好好爱自己,自己成全自己,但不是要自私自利,也不是一味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该成全自己时还是要成全自己,要不然,像我这样的人,注重生活自我感受的人,一定会后悔,遗憾,心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做真正的自己。

  如果没这种想法最好,就怕在某一个瞬间清醒觉悟,就怕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活成自己不喜欢的自己。

  时光不能倒流,人也不能再青春。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的榜样!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对父母被伏地魔击中殒命,在母亲临死前的庇护下,小婴儿只在额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型的伤疤。那是1981年10月31日,那个婴儿就是——哈利·波特!

  幸存的哈利,历经千难万险破坏了伏地魔的数次阴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他与伏地魔最终那场史诗级的大战:那是一场殊死决斗,一边是仅仅十七岁的孩子,另一边是曾杀遍巫师界的伏地魔。哈利明知道自己无法和他抗衡,但是为了他的好朋友,为了还在和伏地魔手下战斗的同学,为了整个魔法世界的生存,他勇敢地走进禁林,没有丝毫犹豫!就在哈利见到伏地魔的瞬间,一条蛇紧紧缠绕住他的身体,随即,一道绿光闪过(死咒)……

  在场所有人都以为哈利死了,他们心碎地放下武器,看着那道逐渐消失的绿光。我想:他们一定忆起了哈利的善良、宽容、勇敢;他们一定是在深深悔恨自己当初对哈利的嘲笑和排挤,否则,为何他们的眼角会滑下一滴滴泪珠?而哈利也以为自己死了,灵魂出窍来到国王十字列车站,但他却意外得知伏地魔销毁的,只是当初残留在自己身体内的灵魂,而他真正的灵魂仍旧完好无损。“重生”的哈利没有选择逃跑和装死,他依然回到禁林,静静等待时机。

  终于,哈利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他趁伏地魔沉浸在成功的喜悦,偷偷爬起来,披上隐形衣接*伏地魔,与伏地魔对峙。在伏地魔念出:“阿瓦达索命(死咒的咒语)!”时,哈利快速的念了声:“除你武器!”顿时,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到了。由于没有魂器,伏地魔死了,再也无法复活了!一阵风吹过,面前的躯壳缓缓倒地,天空掠过父母的身影,哈利会心地笑了。

  窗外,阳光正好。我从书中抬头,思绪万千:虽然我的生活不似哈利坎坷、精彩,我也成不了拯救地球的英雄,可是在友情与亲情的怀抱中,在爱与书香的滋养中成长的我,拥抱勇敢,不畏艰难,生命之花必定会愈开愈绚烂!

  在我的书架上,有我的许多藏书,四大名著、在人间、特种兵学校、中国通史、***史…………在我读过的书中,哈利·波特令我久久忘不掉。

  《哈利·波特》分为七本——《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

  该小说深受读者的喜爱,屡创销量纪录,其今为止哈利波特系列销量为500000000册。被翻译成80种语言,并被改编成八部好莱坞大片J.k.罗琳还为慈善组织撰写了部《哈利·波特》系列衍生作品,分别是《神奇的魁地奇球》、《神奇动物在哪里》以及《诗翁彼得故事集》j·k.罗琳曾获多种奖项和荣誉,如表彰她为儿童文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奖以及安徒生文学奖。

  哈利波特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花了七年时间,经过多次搏斗打败了伏地魔,哈利不能让朋友老师受伤,同时也很激动,冲动是哈利最大的弱点,如果没有罗恩和赫敏的劝告,哈利不知死了几回了,可见哈利伙伴的重要性,书中马尔福一家也很重要。

  不然会显得哈利*淡无奇,德拉科·马尔福其实本质不坏,不然为何杀不了邓布利多,最让人心痛的是斯内普,不被人理解,做碟中谍,最后惨死于伏地魔手下。

  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使我难忘——“沉湎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阿不思·邓布利多。

  看完了《哈利波特》电影全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那个魔法世界中,不能忘怀。11岁那年,哈利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哈利结识了赫敏、罗恩等朋友。他们一起学*,一起生活。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世界的黑魔头,他经常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直呼他的名字,只敢叫他“神秘人”。他视哈利为仇敌,因为伏地魔在杀害哈利父母的时候,妈妈为了保护哈利,给了他一种特别的力量,伏地魔惧怕这种力量。

  哈利一直在与伏地魔做斗争,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和被蛇怪石化的人,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但是很快,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邓布利多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直到把伏地魔铲除才能开学。哈利和罗恩悄悄地来到密室,哈利把罗恩留在外面,自己一个人与伏地魔和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忠诚和勇敢感动了校长的凤凰,凤凰带着“魔法帽”来了。伏地魔驱使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哈利扑去,哈利抽出“魔法帽”给他的剑和蛇怪搏斗起来。千钧一发之际,凤凰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蛇怪被消灭了,伏地魔也消失了,那些被石化了的人也得救了……

  我喜欢《哈利·波特》电影,推荐你也去看一看。

  哈利·波特是一套神奇科幻的巨作,文章主要写了一个小男孩在幼儿时父母被伏地魔杀害,而他却反射了攻击,只留下了一道闪电状的伤疤,从此,他长大后来到了霍格沃兹学院,开始了他不*凡的生涯......他不止一次的接*人人都闻名色变的伏地魔,与他那最亲爱的邓布利多校长,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惊险经历,可是当黑魔王东山再起时,他那些亲爱的朋友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遵循了邓布利多教授的遗言,最终用爱和信赖的地量打败了黑魔王...

  这个令人惊心而又温暖的故事告诉了我:爱。爱有很多种,它包括:亲人的爱,这使我有信心;同伴的爱,它使我有了更强大的力量;教师的爱,它使我有了无穷的知识力量......让我们看看书中,有了邓布利多教授、赫敏与罗恩、哈利的伟大父母的爱之力,才使有邪恶、贪心、欲望的伏地魔不能接*哈利这耿直我们明白了爱的力量。

  希望外国的哈利作家jk罗琳能出版更多有趣的作品!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座右铭。我爱书,特别是好书。每一部出自不同作者的书,用它独特的风格,让我体会杂陈,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就比如《哈利波特》这本书,一岁的哈利被魔法史上最黑暗、强大的黑魔头--伏地魔残忍肆虐对待后竟然大难不死:伏地魔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残忍地用钻心咒瞬间杀死哈利的父母,转身就用更高一级的索命咒打向哈利,“咔嚓……”只见一道绿光射向正在熟睡中的哈利,直直的击在他的额头上,可奇怪的是,强大的索命咒似乎失了效,在小哈利的额头除了留下一个闪电形的伤疤外,剩下的能量全部反弹回来,直射到伏地魔的身上,黑魔头仓皇而逃,暂时长眠于土地。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幕:风高月黑的夜晚,披着黑色长袍的大魔头,正伸着邪恶的手指,地板上躺着两个人,那是哈利的父母,已经没了生气。小小的哈利躺在襁褓中,睁着大大的眼睛,紧盯着伏地魔,周围布满了绿色的闪电……

  是书给了我丰富的想象,给了我愉悦的阅读时光。一本本书,让我认识这个世界,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教给了我无数的知识。书,是我的至爱。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8)

——王一梅系列童话读后感优选【十】份

  今天,我读了《木偶的森林》这一本书,我要给大家说一点。

  木偶的森林主要内容:白黑黑的爸爸是一位养蜂专家,他一年中只有冬天才回到家休息,白黑黑爸爸还造出了叫作“黑熊”牌的蜂蜜,你可以买一瓶,尝尝,你就会体会到白先生和他蜜蜂所去过的地方是多么美丽和遥远,不过,白先生家的屋子紧紧的靠着大树,他们寒冷的时候,就到大树里面去冬眠,可是,白先生不想冬眠,于是,瞌睡虫就没有让白先生冬眠,然后,白先生就去做工作了。

  我还要给大家讲一点,木偶罗里的故事,罗里是一个一个会魔法的橡胶树,不过,一个木匠把砍掉了,罗里的心变冰冷了,他为了报复人类给动物带来了影响,后来,阿汤、阿灿的温暖让他复仇的心*静了下来。

  记得一次去书城买书,我发现了一本精美的图书―《木偶森林》,我便买了下来。

  这本书是王一梅写的温馨童话。是写一个木偶人罗里的故事,想听吗?别急!我一个一个讲给你听吧!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棵像树叫罗里,一只白头翁飞来,教橡树讲话,还教橡树魔法,白头翁走后,留下了两张乐谱,一张能让人失去记忆,一张能恢复记忆。一个木匠把罗里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人,罗里的心很冰冷,他要报复人类!

  正巧,小熊白黑黑来城里玩,可是被罗里控制了,他和大象斑斑、猴子丢三和落四、狮子毛毛一家,在马戏团里,为罗里服务。

  好心的阿汤先生想帮助白黑他们。可白黑黑早就忘记阿汤先生了。

  我想:木匠真可恶!如果不是他,白黑黑和大家就不会被控制,罗里也不会报复人类了!

  阿汤先生找来了阿灿,阿灿把罗里的心融化了。罗里也笑了,他说:“我要离开这里,我要等到开花、结果,我的果实落在土里,那时,森林会长出很多会说话的橡树。

  后来,阿汤先生送他们回家,罗里找到了下半张乐谱,白黑黑恢复了记忆,罗里很开心!

  我心想:“罗里知错能改,真不错,我要学*阿灿的善良,阿汤先生关爱动物,才让动物们再次恢复记忆呀!

  如果我是罗里,我会保护动物们,让小动物重新返回大森林,帮助别人,快乐自已。这才是罗里该做的呀!

  现在罗里改邪归正了,你看,只要我们爱护环境、助人为乐、保护动物,这样的事就不会引起灾难了,像罗里的事也不会发生了。同学们,爱护一草一木,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

  《鼹鼠的月亮河》主要讲述了一只出生在月亮河的黑色鼹鼠――米加,他不喜欢在地下挖掘,他喜欢在白天睡觉,晚上的时候就在树下看书,到河边溜达,或者就在大石头上画画儿。他有一次在晚上遇见了鼹鼠尼里,看见他在夜里洗十几个人的衣服很辛苦,后来米加就经常帮助尼里洗衣服,而且想发明一个洗衣机帮助尼里洗衣服,但月亮河没有那么多的零件,只有在遥远的城市才能拿到足够的零件,于是,他去了城市。幸运的是米加遇到了会魔法的咕哩咕,而且米加跟着咕哩咕学会了魔法,去了很有名的“黑熊剧院”,最后拿到了许多钱。不幸的是米加在一次演出中被咕哩咕变成了乌鸦,飞到了“乌鸦坡”。虽然米加被变到了“乌鸦坡”,但他却认识了黑炭和红辣椒(他们都是乌鸦)。最后,米加又回到了月亮河,发明了洗衣机。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完成自己的梦想时我们应该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

  最*,我读了王一梅阿姨写的《恐龙的宝藏》这本书,很有感触,下面,我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只虚形龙――阿迪、阿木、阿莉为了找到绿蜘蛛画在树叶上的宝藏,经历了一次次冒险,结识了许多动物朋友,它们团结合作,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找到了宝藏――煤田。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三只虚形龙的精神感动了。它们为了寻找宝藏,克服了重重困难,勇往直前。和他们相比,我就感觉到非常惭愧。在我*时的生活中,爸爸妈妈总是小心地呵护着我,什么事都给我安排好,任何事都不让我做,慢慢地就让我养成了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第一反应不是去克服它,而是去找爸爸妈妈帮我解决。就因为他们对我的过分关心,才让我失去了勇往直前的勇气。今后我决心改变这种生活,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克服困难,就像文中的那三只虚形龙一样。

  在这本书中,我还特别喜欢阿木、阿迪、阿莉开始新生活交上新朋友那段,它让我感觉到了生活的美好和朋友的重要性。说真话,我*时的朋友真的不多,因为我不善于交往。同学和邻居小朋友*时到我家玩,我总是看着电视,爱理不理。久而久之,他们就不跟我玩耍了。在班级里,我的朋友也不多。因为有时他们问我借东西,我怕弄坏了,不借;他们向我请教问题,我总是说没时间;有时甚至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们吵架;渐渐地,我发现身边可以说知心话的同学越来越少,我真的深深体会到没有朋友的那种孤独和痛苦。读了这本书,我渐渐懂得了对待朋友要热情,朋友有困难要帮助;*时要互相谦让,不能为了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珍惜和同学之间的那份美好的友谊,因为朋友才是最大的宝藏。

  今后,我还会读更多更好的书,不断地从书中发掘“宝藏”,努力学*知识,以弥补自身的不足,使自己能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在今年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王尔德童话》。这是一本很有趣的童话书,里面记载了许多有趣又感人的小故事。

  我最喜欢是《自私的巨人》这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巨人,他有一个很大的花园。花园很漂亮,那里春天鲜花盛开、夏天绿树成荫、秋天鲜果飘香,冬天白雪一片。村里的孩子都喜欢到他的花园里去玩。一年秋天,自私的巨人发现孩子们在他的花园里玩,他非常生气,大声斥责并赶走了孩子们,还在花园周围建起围墙,竖起一块“禁止入内”的告示牌。当春天来临的时候,巨人的花园依旧冰天雪地,没有一点春天的景象。后来巨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改变了自己,他让孩子们在花园里奔跑、歌唱。于是,原本还是寒冬的花园立刻变得春暖花开、生机勃勃。

  分享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快乐是需要分享的。

  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的一件事。我的小伙伴悠悠到我家来玩,开始我们玩得很开心,后来悠悠发现我最心爱的乐高玩具,她很想玩。但是当时的我像巨人一样的自私,所以我拒绝了她,把乐高玩具藏到了柜子里。悠悠很伤心,眼泪也流下来了。当时,我心里有点愧疚,但是我还是没有把玩具拿出来。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更加明白了一个道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人和人相处需要有爱心,当我们克服自私和朋友交往,自己也会收获快乐。虽然故事里巨人曾经令人讨厌,但是他知错就改,也是值得我学*的。下次悠悠再来我家时,我一定主动把乐高玩具拿出来,和她一起分享。

  星期天的下午我和爸爸去逛书店,看见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的王一梅的图书,爸爸给我买了《木偶的森林》和《书本里的蚂蚁》两本书,回到家以后,我迫不及待地先捧着《木偶的森林》这本书读起来,下面是它的主要内容。

  在一片茂密的森林里,一棵健壮的小橡树在那儿快活的生长。在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里,来了一只黑色的会魔法的白头翁教会了这棵小橡树唱歌、说话和魔法,使它学会了思考,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罗里。随着岁月的流逝,罗里转眼间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交流游戏,在森林中快乐地生活,。可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贪心的木匠发现了罗里会说话的秘密,砍倒橡树把罗里放在冰冷的大雪上,罗里的心被雪冻住了。木匠带罗里来到城市,将罗里做成了木偶人并教他人类的知识,让他拥有了人类的智慧。可罗里并不快乐,他的心是一颗寒冷的心,是孤单的、充满仇恨的。因此,它变成了心狠手辣、冷漠无情的罗里。后来,木匠死后罗里离开了木匠家来到了忙碌城开办了“大惊小怪”马戏团。因为罗里的心已冰冻,所以它使用了魔法让马戏团里所有的动物失去了记忆。让它们只一心想着演马戏,再也回忆不起自己以前的生活,让它们永远留在这里。并对它们加以训练,报复人类以把他们驱逐出城市家园。

  后来阿汤先生来到了蒲公英图书馆找到了一本木匠日记,知道了罗里是木偶人,他的心被冻住了,阿灿姑娘织了件毛衣,把罗里冰冷的心融化了,朋友们用热情和爱温暖了罗里,使他那复仇的心得以*静,最后罗里和被解除了魔法的动物们回到了他魂牵梦绕的故乡――大森林。

  这本书很好看,在书里,我最喜欢阿灿姑娘。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阿汤先生也很不错,他一直在帮助罗里和小动物们。罗里知错能改我也挺喜欢。

  从童话故事中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向阿汤和阿灿学*,以他们为榜样,学*他们的善良,热爱动物,热爱森林,保护环境,就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人类不要再砍伐森林了,让更多的动物都有自己的家,让动物和人类永远和谐相处,让地球这个大家园变得更美好!

  这册童话名为“蓝色童话”,象征美国童话海洋般的热情与壮丽。本册书中的童话很多都洋溢着热情,流淌着温暖,给予人一种勇气和力量。

  这册书中,《爱打哈欠的猫》里,流浪猫巴塞洛本来想去安慰失去了未婚夫的猫小姐莎娜的,结果反被善良的莎娜小姐收留,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老鼠当牙医》中的牙医老鼠德叔知道狐狸不安好心想吃掉自己,但仍然尽到医生的责任给狐狸修好了牙。不过,他也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惩罚了狐狸。《棕色的狮子》中狮子是要吃小动物的,可那只好心肠的胖小兔却用自己的热情好客感化了瘦狮子,它们后来成为了好朋友。还有《青蛙和癞蛤蟆是好朋友》中的那只给癞蛤蟆写信并陪癞蛤蟆等信的青蛙,也让人感动。这册童话就是一部关于友谊、亲情、爱和关怀、勇气和责任的温暖童话!

  当然,还有一些故事非常有趣。你见过狗熊散步,小象跳舞吗?你见过小牛那么大的跳蚤吗?你见过养在茶杯里的鲸鱼吗?你知道鲸鱼为什么隔一段时间就会浮出水面来喷水吗?如果你不知道,那就赶快来读这一册《蓝色童话》吧!它会告诉你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让你在开怀大笑中获得启示和智慧。

  读了《王尔德童话》这本书,我觉得王尔德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他的故事都有好人与坏人的鲜明对比,讽刺了那些心怀不善的坏人,赞扬了忠诚善良、无私奉献的好人。

  其中我最喜欢《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当快乐王子发现了人间的悲伤和苦难,他心如刀割,泪如雨下,他把身上贵重的宝石都给了需要帮助的穷人。小燕子虽然很想去旅行,但是为了给快乐王子当信使,放弃了一次又一次去埃及的机会。最终,无情的寒冬夺走了它的生命。还有那些唯利是图、卑鄙可耻的官员都觉得快乐王子的雕像太丑陋,他们纷纷议论,还争抢着把自己的雕像立在快乐王子的位子。但是,上帝知道这个城市里最宝贵的东西就是快乐王子的雕像和小燕子的尸体……故事虽小,但却告诉我们一个很深刻的道理:美丽的外表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自私的巨人》故事中,巨人原本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他认为花园是他的,不能让孩子们进来玩。就因为他那么冷酷无情,冬天请来西北风和大雪来作客,于是他的花园里再也没有过春天的气息。但是后来巨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变得越来越友好,他让孩子们在花园里奔跑、歌唱。于是原本还是寒冬的花园立刻变得春暖花开、生机勃勃。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我们帮助了别人,自己也会收获快乐。虽然巨人曾经令人讨厌,但是他知错就改也正是值得我们学*的!

  欢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当惬意的寒假撞上了兴奋的农历新年,充满诱惑的短途游,美味的佳肴宴几乎占据了我的整个假期,真所谓玩得尽兴,吃得过瘾。当然,尽情享受这美好假期的同时,我还饱食了一顿精神大餐,那就是阅读了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阿姨写的《恐龙的宝藏》。

  这套书一共有三本,分别为《恐龙来了》、《恐龙的脚印》、《琥珀地图之谜》,它以绿蜘蛛画在树叶上的藏宝图引出故事,塑造了虚行龙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和田鼠阿仓、小猪巴罗、花猫花菲尔等生动的童话形象。故事讲述的是由于恐龙太多,食量越来越大,恐龙的森林消失了。虚行龙按树叶地图指引的方向,走向山川、城市、圆湖,在找寻宝藏的途中,认识了一群动物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去找宝藏,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他们的宝藏――森林。

  书中的人物个个都十分善良,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们,其中我最喜欢小猪巴罗。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来到城市以后,第一个交到的好朋友就是巴罗,巴罗送胡萝卜给它们吃。当两个哥哥阿迪和阿木去别处的时候,阿莉又向巴罗讨要吃的,巴罗又给阿莉一根胡萝卜,还陪伴着阿莉,介绍自己和这个城市,让阿莉不觉得孤单。我觉得巴罗非常的好客,也乐于助人。妈妈常对我说,要经常帮助小伙伴,和小伙伴好好相处。虽然我每次都很努力的这样做,但有时候总会有些不情愿。和巴罗比起来,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加油,要主动的关心和帮助同学,不能斤斤计较。

  正所谓“读书伴我成长,阅读点亮心灵”,读完《恐龙的宝藏》这套书,我更加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和谐。

  《木偶的森林》是一个极简单却又意味深长的童话故事。

  故事一开始就为人们描绘出这样美妙的场景,在繁茂的森林深处,住着一个勤劳而又美满的家庭:向往森林以外生活的小熊白黑黑、勤劳能干的熊爸爸以及美丽善良的熊妈妈。尽管他们的家庭并不富有,但却过的无忧无虑。热爱动物的铁路工程师阿汤先生把铁路修到了森林,使原来就想闯荡世界的小熊白黑黑离开了家,来到了陌生的忙碌城市。他在寻找阿汤先生时遇到了拥有一颗寒冷之心的木偶人,木偶人为了达到把人类赶出城市的目的,用咒语使白黑黑忘掉了一切,专心为木偶人卖命。幸好遇到了关心动物的阿汤先生、可爱的小姑娘阿灿,热心的卷毛狗、讲义气的兔子阿德,有了他们这群好心人的帮助,小熊白黑黑和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才得以解除咒语,重返森林,木偶人在阿汤先生和小姑娘阿灿的感化下原谅了人类,并和人类成了好朋友!

  当看到小熊白黑黑无助的从火圈里钻进钻出的时候,我恨死了木偶人罗里,可当我知道罗里是因为被人类赶出森林,想念家乡却无法回家才变的这样冷漠时,我又无比的同情他。如果不是人类乱砍乱伐,罗里也不会离开他美好的家园,到处流浪。好在人类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最后终于知道该如何与动物和*相处,他们和动物成了朋友,友好的相处着,动物随时可以自由的来往于城市和森林之间,一切又变得美好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态*衡是地球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如果人类一味破坏森林、砍伐树木,地球将会失去原有的和谐宁静,变得污浊混乱。人类将会遭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对破坏环境有了更深的体会,他们都加入到了保护动物、保护森林家园的行列,我们的空气正变的更加清新,而我们的身体也更加的强壮。如果哪天你在街头看到三只黑熊在散步,你一定不必惊讶,因为那就是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小熊白黑黑幸福的一家!


书虫系列读后感3篇(扩展9)

——淘气马小跳系列读后感实用五篇

  只要谈起调皮鬼,人们常常会想起“差生”、“后进生”等这些用来形容不上进的词,但自从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颠覆了大家的想法。

  我觉得书中的马小跳虽然是个淘气包,但他心地善良,善于动脑,敢于承让错误,只不过有时常常受人冤枉,在老师和同学们眼中才逐渐成了淘气包,书中还有三个他的“铁哥们儿”别看他们淘气,故事中的这“四大金刚”也抓过小偷,放生等,几乎每本书中都会有他的“杰作”凡是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件事、每一天、每一个人都会变得那么与众不同,这是这种不*凡,吸引我把全册12册都一一看完,其中有贪玩的老爸、会变魔术的轰隆隆老师、邻居安琪尔、中队长路曼曼、“宝贝儿”妈妈、漂亮的夏林果、爱缺陷美的丁克叔叔、成语大王丁文涛、还有猫眼猫嘴的表妹杜真子……总之,有马小跳的地方每个人都不寻常,每一天都不一样。

  其实,在我们身边,像马小跳这样的淘气包有很多,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非常可爱。我想他们应该更需要朋友,更需要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保护,本书作者应该也是想表达出来这种想法吧!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忽视调皮蛋,因为这也许就是他们最可爱的地方吧!

  我十分佩服杨红樱,她在讲述一个故事时,还能幽默、好玩、有趣,把孩子的天性毫无保留的展现了出来。

  我手上已经有十几本杨红樱写的书了,这个暑假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暑假奇遇》这本书。

  书中,马小跳的暑假生活真是丰富多彩。他来到山区的爷爷奶奶家度暑假,与小伙伴们教黑猪学拉车,和大黄狗玩捉迷藏,玩得可疯了。在那里马小跳还见识了娃娃鱼、果子狸等许多珍稀动物。还用“杀鸡给猴看”的办法制服了一群专门在景区抢游客相机、背包,拉女游客花裙子的坏猴子。每每在书中读到这些有趣的段落,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把自己融入故事当中,和马小跳一起开心起来。

  在书里,马小跳在城里上学的时候,总是嫌时间过得太慢太慢;到山区度暑假时,却总嫌时间过得太快太快。我又何尝不是呢?暑假已经过了一多半,再开了学就六年级了。老师的严格要求,家长的热切期望,象一种无形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该怎么办?该如何做?我很羡慕马小跳,羡慕他有无忧无虑的童年,羡慕他有一个“贪玩老爸”和一个“天真妈妈”。我多么希望能像马小跳一样快乐地学*,快乐地玩耍啊!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读物中的《宠物集中营》后,我才知道,尽管狗的主人对狗有多么不好,可狗还是会全力保护自己的主人。它永远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其中,"英雄救美"这篇最令我感动。它写到"一只斗牛狗"拉登"和一只鬈毛狗"雪儿"结婚的前一天,拉登打开铁栅门,和雪儿跑了出去。谁知,雪儿把一辆白色的车子当成它主人的车子,它冲了上去,拉登为了救雪儿,自己却被车轮拦腰碾过。"读完这篇后,我哭了,我真的好崇拜拉登,我心想:这只狗真是又有趣,又可怜。它是非常值得别人去赞扬的。读了这本书,我更喜欢小狗了。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流浪狗,它们都是被主人丢弃的,看到它那可爱的小模样,我真想抱一只回家。可是我们家已经有一只小狗了,妈妈为了不引响学*,只好把它送到外公家去了。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开一个专门为小狗设计的收留所,让它们可以有一个温暖的家。狗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灵,正如这本书中所说得一个麦冬娜姐姐,就是拉登使她从失去外婆的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我外公也不例外,他本来觉得养狗很烦,可是现在,他每天早晚都带着小狗转一圈,还叫它"乖宝贝儿"。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彼此感情的需要!"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大家很喜欢看书吧?你们喜欢各种各样的书,有漫画书,童话书,有有着人生哲理的实用文摘,还有杨老黑叔叔写的少年系列侦探小说 ,等等等等,但我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长篇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杨红樱阿姨,于1962年出生,是一名成都人。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解开童心。她写了很多书,有:《女生日记》、《男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特别是《男生日记》,《男生日记》中的《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被选进了中国小学语文实验教材苏教版六年级上册,并荣获20xx年全国优秀畅销书奖,杨阿姨希望能给自己的小读者、大读者送去快乐和智慧,和他们共同创造一个开阔、五彩斑斓、丰富多彩的童话世界,让小朋友用眼睛这双洁白无暇的翅膀遨游这个童话世界,他的作品构建了孩子们梦的世界,理想的天国,更是舒展了童心、童趣,探悉了**世界与儿童城堡的沟通,把孩子的童年变成有健康、和谐、完美。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了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在学校、家里和其他地方发生的趣事。最先跳出来的,当然是那个名叫马小跳的小家伙,他的诞生让这个世界多了一张笑脸。这个不安分、淘气的小男生开始了自己五味俱全的成长生活。

  要问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谁?那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杨红樱!”要问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什么?那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每一本书我都看过,大约20本。它深深吸引了我的眼球:那是一个无忧无虑地淘气包,他快乐地成长着,身边发生着许多好玩的事……每一件事是那么精彩,每一个人物都被杨红樱阿姨写得栩栩如生,使我仿佛也变成了马小跳,和他的三个小伙伴在一起玩耍。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里的书我都爱看。最爱看的要属《淘气包马小跳。疯丫头杜真子》 了,它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马小跳最不喜欢的两个女生是—同桌路曼曼和表妹杜真子。在学校里有路曼曼管他,回到家有杜真子气他。杜真子的爸妈出国了,她只能住在马小跳家。不仅她欺负马小跳,连她那只会笑的猫也欺负马小跳。可怜的马小跳只好无地自容。

  书中的杜真子泼辣、刁蛮,却又活泼、可爱。马小跳很淘气,爱搞怪,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爱心、乐于助人。杨红樱阿姨曾经说过:“我想有一个儿子,他不必漂亮,但一定健康;他不必聪明,但一定要幽默;他可能是淘气的,麻烦的,但他必须是诚实的,勇敢的,最重要的,他一定要快乐。”我想,这就是马小跳吧!

  感谢杨红樱阿姨给我带来一个快乐的童年,让马小跳伴随我左右。这是一套好书,一套能破解童心的好书,一套能真正理解我们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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