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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1

  孩童世界,是*,那里有丰富的记忆,记忆里泡着丰厚的快乐;游戏世界,是*,那里有满腹的故事,故事里温着沉沉的香。

  童年世界,是游戏的世界。在游戏中了解这个世界,由游戏接触其他人,自己的世界也就越来越丰富。观看天空的颜色,补充自己脑海中颜色的样子;和鸟儿一起蹦蹦跳跳,了解动物的可爱和灵巧。童年的日子很长,不管是启蒙还是萌芽,不论是开始学*还是品尝失败,都是渐进的过程。有的童年很久,一直持续到青春期,而青春期时的自觉成熟,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同样,能意识到这些,也需要在生活中发现生命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好或坏。

  童年对未来的影响有多大?绝对不简单。弗洛伊德《梦的解释》及《精神分析法》中都有关于童年的研究,童年的时光对人的一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只是有时候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童年是哪段时光,反而更多的是受到身边的人,譬如父母家人的影响。童年时没有在他们身上得到的情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向往在其他人身上得到满足;童年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心理面貌,例如延迟满足感等,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给我们留下些遗憾。

  但无论如何,童年都是轻松的,虽然不一定都是快乐的。但不快乐的时光很容易过去,很快便会被新的事情所吸引。童年时期,在玩耍,在探索,是最容易被教化感染的。因此,在童年时期培养孩子的兴趣,观察孩子的天分是最容易的。孩子的世界很美妙,但是童年终会结束,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许多的孩子的心理不容易被大人理解,关键是要耐心辅导和细心帮助,一并去接受。

  大人会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怀恋自己的童年时光,觉得那是很快乐。也有些人很少眷念童年,因为他们觉得现在的每一天也都是快乐。我想,童年的国,是*,是我们每个人的国,里面有稚嫩但是未来无限精彩的我们。

《*》读后感2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能够结尾,能够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最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明白是非黑白,明白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好处,最终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怎样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3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4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

  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5

  合起韩寒官方上最末期的一部完整作品《*》,大脑里写满了问号,究竟韩寒想借着《*》告诉我们些什么?寓意着什么?读者又领悟了他的几分意境?

  我在书的扉页上看到韩寒的篇首引,他说:“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如同书的情节一样,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字里行间,我似乎读懂他要告诉我们纵然人生之中不幸再多,却仍会有余后的生机。是应该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搬出来作为《*》全书的总括吗?

  主人公左小龙在书中如此忐忑,除了狂奔的皇后号摩托车与心中一腔的梦想,左小龙似乎患得患失地失去所有他本该有的。随着情节发展,后来,一开始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泥巴因为生计无奈地离开自己,自己心中的向往黄莹也远去他乡,亭林镇也不再那么温暖,大帅依旧守着自己的园子。而左小龙在经历了生死徘徊的一幕后,终于放弃了一开始想要带着演唱团进军音乐界的梦想,也不再怀恋冲出318国道的梦想。

  正在主人公左小龙万念俱灰的时候,韩寒妙笔回春般地用两封信件与皇后号摩托车的失而复得的引领下将主人公引入下一个希望旅程。在书的最后,左小龙与变异的萤火虫一起飞驰,在大雾连天的318国道里飞奔,在他下定决心要找回泥巴,帮萤火虫找回龙猫时,韩寒用一句话结束并令全书本已陷入绝望的局面突然回转,反而闪现此全书任何一章节都要闪光之处。韩寒安排给左小龙的最后一句台词是:“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到我的前面。”画龙点睛地为全书画上句点。

  毋庸置疑,韩寒成功了,而他留下的揭露的现实问题该怎样使我们这些花季奋青去揣测?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主人公左小龙一样的境遇?

  因为这本书,我改变了对韩寒颓废主义的想法,虽说依旧厌恶郭敬明笔底的怪癖,但是,却可以别样地接受韩寒的励志。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我的偶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地记录下我们曾跌倒过多少次。但,只有这样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以上就是我读完《*》后,对韩寒想要在《*》表现出的东西的理解。

《*》读后感6

  今天把《*》看完了,真好看啊!

  左小龙站在亭林镇的最高建筑——电信大厦上,看着这个他越来越陌生的国。楼下千万陌生的冷漠的面孔在注视着他。他本不想跳下,但人们期待着,于是他跳了下来,跳到了气垫上,又弹到了地上。脑出血,肋骨骨折。加上空中说话,掉下时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从此不会再说话。他去找刘必芒,他俩一个看不见,一个是哑巴,就像两个陌生人一样。泥巴的父亲是已经被电死的*。小龙猫(变异的大老鼠)卖给了外国人,被抄家后的泥巴家靠这些钱度日。

  左小龙开着他的西风摩托以最快的速度开在浓雾里,发现了亭林镇仅存一个的变异大动物——萤火虫,他决定带着它去寻找他和泥巴的小龙猫……

  小说的结尾很伤感,有说不出的滋味。


《*》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读后感6篇(扩展1)

——《*》读后感6篇

《*》读后感1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读后感2

  因为网上的推荐,我翻开了《*》这本书,说实话我其实没有太懂。整本书前期花费了许多篇幅介绍世界观,这个世界观非常奇特,人由瓶中出生,从出生就开始被设定,每一个阶层,每一个工种都没有选择,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就已经被定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却被用幸福快乐来包装。

  在*里,人就像产品一样被批量生产,各司其职,除了他们的职责以外什么都不会,遇到问题不会解决只会嗦麻逃避,就像是社会机器上的每一颗没有思想的螺丝钉,行尸走肉一般地幸福着。

  后来,野蛮人约翰的到来才是本书的高潮部分,约翰原本应该不应该出生,他的母亲是新世界的人,不被允许怀孕生子,这打破了新世界的规定。但是他的母亲流落在野蛮人区域,无法回到新世界,只能生下了他。他在原始的环境中成长,热爱着莎士比亚,对新世界的思想完全无法理解。他喜欢列宁娜,但是列宁娜完全是一个新世界的人,就跟他母亲一样。思想道德的碰撞,矛盾的激化使他痛苦却毫无办法。他无法适应新世界的生活,就如同他的母亲无法适应野蛮人的生活,从小的教育、环境不同,接触的.事物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思想。彼此无法理解,无法适应,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然而孰是孰非,我心中却没有答案,文明的急速进步和人性的自由发展究竟如何能够达成*衡呢?

《*》读后感3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读后感4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读后感5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在温柔乡里耽于安乐,还是于荆棘丛中觅得自由?一直以来,我未曾将这个命题纳入思考——直到我邂逅了阿道司·赫胥黎的《*》。这本书令我惊艳又心折,于掩卷后仍久难*息。

  《*》得名于莎翁的剧作《暴风雨》中的台词:“人类有多么美!啊!美丽的新世界,有这样的人在里头!”赫胥黎用这高妙的隐喻为整个“新世界”蒙上了一层晦涩的阴影,毕竟这句台词恰恰充满了讽刺意味——说出这句话的米兰达从小与世隔绝,于是才会在初探人世时便被它迷住,对等待着她的种种无常乱象一无所知。

  我曾以为“安乐”是幸福的至佳量度,而《*》则用堪称绝妙的构想颠覆了我的观念。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如一座虚架在现实世界上空的怪诞浮岛:它物质丰富,科技发达,可身在其中的人却失去个人情感,没有思想自由。人们沉溺在和乐的“温柔乡”里,既无反省之思,又无抗争之实。这个世界看似荒谬之极,却恰令人毛骨悚然——反乌托邦大师的离奇幻境下,影射的是刻骨的真实。

  再稳定的社会都有涌动的暗流,而连暗流都不存在的社会,只能是混沌的死水,是病态的麻木。而“美丽”的新世界中,比“死水”更可怕的是被精心设置的“温柔乡”。“新世界”里,基因设计为每一个人塑造了人生轨道,药物麻醉则令他们不偏不倚地将这冰冷路途走到尽头。这个世界里,没有爱情与亲情,婚姻成了匪夷所思的笑谈,生育被唾弃为最污秽可耻之事。人们用合成药物满足各种身心需求,在肤浅庸俗的娱乐活动中令自己获得快感。因为“愚钝”与“不反抗”是写在人民的基因里,于是每个人都达到了字面意义的“安居乐业”。阶级矛盾不复存在,人民沉浸在愉快的蒙昧中,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层,全心全意地化作社会的“齿轮”。

  文中的主人公约翰是个“新世界”的闯入者。作为一个从小意外流落到印第安部落的胎生子,约翰注定是个不为世俗所容的“野蛮人”。他对新世界感到厌恶与恐慌,曾不顾一切地试图击碎它,却在“文明”的铜墙铁壁前败下阵来。他的观念与行为和“新世界”公民格格不入:依恋母亲,信仰上帝,渴望神圣的婚姻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些恰恰是所有“文明人”不解而不齿的。

  这样一个新世界里的反叛者,注定要激起两种文明的对撞。当约翰为新世界里的公民赫姆沃尔兹朗诵《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他自己动情得几欲落泪,而对方却忍不住爆发出狂笑——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猥亵”,“荒唐”,“滑稽”的剧作。最后,约翰“愤愤地合上书,站了起来,像一个从*面前收起珍珠的人,把书锁进了抽屉。”读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原来这疯狂的世界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执拗地拥抱着被人类背弃的珍宝。惟有此时,我才从约翰身上感到了作为“人”的亲切,这种亲切把我从彻骨的寒意中解救了出来。

  然而,这又是一个更令人叹息的隐喻——约翰,一个令我们感到亲切的美好人性的化身,一个力图把大家带出囚牢的勇士,却不过是“新世界”中的“野蛮人”,一个痴愚又滑稽的,供人夸张地惊叹取乐的小丑。眼见让人之所以为“人”的爱与尊严被践踏至斯,我不由得被更刺骨的寒冷浸没。

  那么,新世界何以使人面目全非,其根源在于它的价值观。赫胥黎最令我折服的便在此处——他塑造了一种看似荒诞的价值,却饱含讽刺的哲思。如新世界的总统所言:“稳定当然远远不如动乱那么热闹;心满意足也不如跟不幸做殊死斗争那么动人;也不如抗拒引诱,或是抗拒为激情和怀疑所颠倒那么引人入胜。幸福从来就不伟大。”是故,人性中美好的情感与热烈的冲动被视为“不安定的因素”,因而被弱化殆尽。为了维护“安定”,上位者努力屏弃了一切引起人类感情波动的事物,阻止了爱情,亲情,英雄主义,阶级跃升的野心,以及对真理至道的渴求。为了保证社会的高效运作,人们失去了自身多样发展的需要,磨灭了人格里的自由天性。

  可是,*的稳定民心,本质是一种提线木偶式的愚弄。人们的愉悦欢笑,正如傀儡在嘴角上扬。公民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仅仅是服从于上级的,精妙的社会细胞。社会的安定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为代价,科技的腾飞背后埋葬了无数没有灵魂的躯壳。这是一个最高效的社会,每一个齿轮都被物尽其用;这也是一个最粗暴的社会,用最廉价的“设置”来换取虚伪的幸福。

  在新世界中,“人”不再有“人”之根本——无人格,无人权,无人性。这般“美丽”的世界,不过是一个文明的弥天大谎;高效运转的社会,正是埋葬了每一个人的灵魂的墓地。最后,世界上最后的“人”,约翰,被不似人的世人迫害致死。从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

  我以为,社会首先由人所构成,而人格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必定充满矛盾与纷争。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一切的因素构成完整的人格。而人格被割裂后的人终究是残损的,缺憾的,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么,由万亿具躯壳搭建起的“*”,究竟为谁而建呢?

  我不禁想追问,社会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我不成熟的思考中,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出蒙昧,得以拥有健全的人格与自由的思想,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机会与可能。然而人性决定了社会从来不会趋于稳定,人们在贪婪与无私,懒惰与进取,狭隘与高尚间博弈,堪堪让社会维持着千疮百孔的*衡。可即便是这样钢丝般的稳定,也是伟大的。它是泥沼中开出的不完美的花,小心翼翼地,顽强坚韧地,展露着人类对美好的希冀与向往。

  真正的幸福绝对不是一场大梦。它可以不瑰丽,不迷人,也许只是荆棘丛中一朵脆弱的花——却极真实,极生动,极鲜活。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约翰对总统说,“我现在就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这才是人间。

  在人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立的。人们也许终身无法接受对方的思想,在彼此的信仰冲突中内耗。人们仇恨,宽恕,战争,和解,在激烈碰撞中延续人类文明,从战场的灰烬中向死而生。

  在人间,自由是烙印在灵魂中的终极信仰。人们带着不完美的身躯降世,却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他们做自己的主宰,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为自己的努力荣耀。他们不做任何人的傀儡,为自己所执所信征战一生。

  在人间,幸福可以艰难而伟大。不美丽的世界里,人们没有唆麻,没有感官电影,没有能麻痹自己的甜蜜幻觉,没有让自己热爱苦难的条件设置——可那么多的人,依然拥抱着棱角遍布的世界,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上流着血蹒跚前行,时而仰头,得见天光。

  这是荆棘遍布的丛林,这正是人间。

  如果可以,我愿意选择落入“荆棘丛”。是的,我要求幸福的权利,我要求自由的权利,我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我要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毕竟,这世界不尽美丽,可我爱她。

《*》读后感6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读后感6篇(扩展2)

——*读后感6篇

*读后感1

  最*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读后感2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读后感3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4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读后感5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读后感6

  我告诉自己,要相信内心,我的内心是什么感觉,我很喜欢左小龙,一样地,并不讨厌韩寒,尽管我不认为认可韩寒的所有观点,有时候还会抗拒韩寒的一些论调,但对于一个人的感觉,若即若离,喜欢,但还没有到爱的境界,很淡然,因为韩寒更多的时候是八零后的一个标杆,我只是远远地关注着标杆,这样,自己还不至于远远地落后于这个世界。

  看到《*》,是去年三月份的是,在网上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拷贝到,那时候自己还在用一个很破烂连上网都不能的手机。不过好在年初我给自己买了一个听书机,

  一有空闲,自己就听形形色色的小说,小说是我唯一能够沉迷的世界,我一听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知道有几年的时间,我错过了很多东西,

  我害怕经过书店,几年前,我知道这个城市很多家书店,而我一旦路过,都要进去看看,我知道很多家书店的风格,而今,我知道哪家书店有我曾经的身影,而我,却再也无法一如从前地翻过那些我喜欢的书。如今的书店会让我感到眩晕,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边缘人,诸多东西已经不再可以拥有。

  这个时候,能听一听小说之类的东西,我的新才无比*静,现实里,我无法清晰地看,而在小说里,我感觉一切都可以洞明。小说可以让自己尽情地穿越,恰如飞翔。

  左小龙骑着摩托车绕着亭林镇开了三圈,这个下午他无所事事,昨天听说燃油将要涨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区贪这点变异,但郁闷的是一如既往地没有贪着。他很善于*衡摩车,因为在他看来这是男人力量的延伸,摩托车花了他的几乎所有积蓄,着意味着他不能有任何意外。

  春天的其气息很浓重,左小龙感觉到摩托车的空燃比似乎有了变化,因为车比以前慢了。*林镇说起很迷你,但无法迷我,当地的有为青年都到了大地方,剩下的都是些成不了大器的阿猫阿狗,不大气。不过左小龙喜欢*林镇,这里摩托车可以随意停。

  ……

  听着听着,我越发觉得左小龙的可爱,而我似乎也变成了左小龙,一路前行。调整过摩托,回到雕塑园,但一刻也为停歇,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泥巴,于是更精彩的生活展现出来。

  我断断续续听了大概两三个小时,故事戛然而止,我很郁闷,网上的小说总是只有一半,想自己的旅程,就这么给打断了,于是只有回头重新走了一道。去发现那些一不留神错过的风景。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韩寒,他不就是亭林镇出来的么,小镇,嗯,他似乎很有小镇情结,《三重门》一开始就交代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隐隐间记得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小镇生活》的文章,《像少年啦飞驰》里的那个无名我,虽然没有民却交代,但可推测出无名我也是生活在城郊的小镇,上海郊区的亭林镇,多次进入到韩寒作品里,而在《*》里,这个小镇现身,直接承载着小说,而左小龙呢,相信是另一个韩寒,一个褪去文学的韩寒,或许韩寒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设想,假若没有文学路子,自己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的一种生活。

  这种假设之中的:我“自然成了他,每个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至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

  听完小说,我眼前有意刻浮现出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段广告,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看到的,吴奇隆和赵薇一同合拍的广告。我想,左小龙大概应该如同吴奇隆,有飘逸不羁的长发,泥巴呢,应当也如大眼睛的赵薇。假若时光倒流,拍成电影他们两倒是不错的演员。隐约记得广告的画面:列车到了一个小站停留,赵薇下车后好奇地拿着DV拍个没完。忽然列车启动,赵薇回过神来,却追赶不及。这个时候,吴奇隆驾驶着摩托车出现,对着赵薇说:“上车,我带你去。”于是两人穿过乡间田野小道,冲开结队的鹅群,穿过小河流,一路追赶飞驰的列车。最后,中雨,提前赶到了列车即将停留的小站。这个画面令我印象深刻,使得我想赶快长大,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然后自己开始自己的旅行。在某一刻,遇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女孩若要是到某个地方,自己也会说“上车,我带你去”。

  想到此,我内心无比伤感,现金的我已经长大,却失去了可以带着心爱的姑娘骑车兜风的眼睛。因而,左小龙对于我来说是个莫大的安慰。左小龙喜欢在大雾里飙车,喜欢那种冒险的感觉,那种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而你,还能*衡这一刻。有风吹过耳旁,撩起衣襟,坐在摩托车上,风驰电掣,恰如飞。

  如果可以,我愿意和左小龙做朋友。林雨翔虽小有才气,但也有怨气,几分对女孩的痴气,交往起来不大气,林雨翔可能同学过,但是或许在某处,我们彼此不服气,不欣赏,在偏见中错过。

  飞驰的“无名我”,有几根颓唐,交往起来,他或许就在飘飘忽忽之中将你忘记。《长安乱》里的释然呢,这家伙有一双好眼睛,但是也用不着嫉妒,他的前几个轮回,都是瞎子,这种滋味现在的自己最能体会,或许在他看不到的那个时候,我们会有很多共同的言语吧。陆子野呢,很抱歉只能只能称呼他小野哥哥了,可能在小的时候我们一起打弹子来着,我也不畏惧,因为年龄大的不一定弹子就打得准,圣斗士我长达了就不流行了,说起来就难免有代沟,我们喜欢说的是变形金刚,争执的是谁谁最适合当队长。如此说来,最适合做朋友的还是左小龙莫属了。

  因而,我愿意将《*》当做一个朋友的自传来读,如果可以,遇到左小龙,我也会直言不讳,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些书,管他有用没用,现在人都流行用微博了,你也可以试一试,我呢,反正都是跟这个世界慢半拍,现如今我才慢吞吞地玩博客,瞎客的博客,有空来捧捧场吧。


《*》读后感6篇(扩展3)

——《夏感》读后感6篇

  今天是10月7日,也就是放假的最后一天。天气不是很好,看不到太阳,层层叠叠的云遮住了整个天空,看不到一丝蓝色。灰蒙蒙的天空,风带着一丝寒意,让人不停打哈欠,很想睡觉。实在无聊,随手拿了本《青年文摘》看。

  像我这种年龄的女孩儿,都比较喜欢看偶像剧和关于爱情的小说什么的。我随意地翻着目录,一个题目将我的视线牢牢锁住——题目名叫《无夏之年》。文章中的插图画的不是很好,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插图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梦幻,而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文章写的是一个女孩儿,叫唐倩云,唯一的朋友就是夏。唐倩云不知道夏完整的名字是什么,在哪个年级,哪个班,这些唐倩云也不知道。

  尽管对夏一无所知,唐倩云仍然觉得自己认识夏。夏喜欢一个叫陆然的男生,要唐倩云帮忙问问陆然有没有女朋友,唐倩云答应了。唐倩云接触过陆然之后,问了陆然有没有女朋友,并且把夏写给陆然的一封信交给陆然。唐倩云说要带陆然去见夏,但一直都没见到夏出现。陆然说:“其实根本没有夏这个人对不对?”唐倩云承认了。其实,不是夏喜欢陆然,而是唐倩云自己。唐倩云觉得自己配不上陆然,于是幻想出一个只有姓没有名的女孩——夏。假装喜欢陆然的事夏。而作为夏唯一朋友的自己只是在帮夏认识陆然。这样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接*他,默默地待在他身边。

  书中有一段是我最喜欢的:书上说,人都是在一瞬间长大的。闭上眼,再睁开。这个过程中,我们被风吹开刘海儿,挺拔了腰肢,抬起了越来越骄傲的下巴。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你面对喜欢的人再也不会胆小匆忙,而我也不会再去稀罕学姐的校服裙的时候,青春却早已飞过换日线。这段写的有点儿深奥,现在的我也许不能完全理解,但是,我想有一天我一定会透彻地理解这段话的含义……

  最*我看了《夏洛的网》这一本书,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春天了,猪妈妈生了13只小猪,但她只能养活12只小猪。必须有一只猪被杀掉,但小女孩却让它活了下来,之后小猪威尔伯认识了蜘蛛夏洛,小猪开心地生活到了冬天,仓库里的动物都说它活不过冬天。到了冬天,威尔伯将要变成熏肉火腿,这个可怕的消息传到了谷仓中,威尔伯又害怕又伤心。但蜘蛛夏洛却说:“我帮你。”夏洛在网上织出了赞美小猪威尔伯的网上文字,它帮助威尔伯赢得了镇上的大赛,因此威尔伯有了一个安详的冬天。而这却让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它因为过度劳累和生孩子而去世了,小猪威尔伯还没来得及答谢。这就是一张张充满诚信和友谊的网。

  看完这本书,我轻轻合上它。我想:诚信是令人感慨的。威尔伯与夏洛建立了友谊,从而夏洛用毕生的心血帮助威尔伯存活。友谊是伟大的。这本书是美国的作家E。B。怀特在1952年创作的一本关于友谊的书,这本书激起了我心中无穷的爱与温情。

  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这句话:“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扑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因为这句话使我知道了生命的`价值。我们人也是一样的,我们不可以一味的只想着自己,而是要帮助身边的人,古人云:“给予比接受更快乐。”我们要同夏洛一样:直到最后一刻都在帮助别人,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因为友谊使我们人类互相帮助,互相爱护还乐于助人。这是友谊的力量,也是诚信的力量!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小说是哪一本呢?”那我一定先用手摸摸下巴故作深沉,然后说:“哦!就是那本《阿比琳的夏天》吧。”

  这本书讲的是阿比琳因大腿受伤所以不得不去父亲的故乡小镇过暑假。然后,阿比琳在占卜女王萨蒂的帮助下,一步一步揭开出了往事面纱,以及关于他父亲的种种回忆,并打开了父亲吉登.塔克的心结,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了这个小镇中。

  而这书中最让我感到钦佩的就是全书一直努力表达的人们坚强的品质!在这个移民小镇内,几乎每一个都拥有一个充满悲伤困苦的故事:有人在移民途中遭遇险情,导致骨肉分离;有人为了逃离本国的战争背井离乡、更名换姓的来到这个小镇生活;还有的人家里只够送一人去美国,所以他们只能独自飘扬过海来到这个移民小镇。在这个小镇中,他们遇到了无数的压迫和困苦,但他们都坚强的撑过来了。

  为了反抗对亚瑟德夫林这个可恶矿主对他们的欺压,在年轻时的吉登.塔克的带领下大家呕吐、装病,假装受到了流感影响,成功的将德夫林骗出城,得到与德夫亦谈判的筹码一一块矿地,他们还“造”出了一种万能灵药,使得大家优先买下了那块矿地,拥有了与德夫林谈判的资本。从这里,我更感到了那时人们坚强不屈迎难而上的品格,以及吉登.塔克这个人物机智聪明并富有领导力的一面。

  联系生活,回想到这一镇子人对困难的不畏惧和对困难所展现出的凝聚力,我不禁肃然起敬,是呀,生活中有许多人,他们遇到困难坎坷,就退缩亦或止步不前,即使他们身边有如老师、父母、朋友这么多愿意帮助他们的人,但仍有人不去多想方法而是打退堂鼓!因此我们更应该借这本书来告诚自己:办法要比问题多!身处这样优越的环境,还有什么理由打不败困难呢!

  最后,我想引用书中的一句话,来总结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就像含着一块奶油硬糖,甜蜜而柔滑”。

  《夏洛的网》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淡的,无尽的人生。

  友情是光,它将永远存在,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读了《夏洛的网》,我深深体会到了友爱的力量和友爱在夏洛与威尔伯心中所占的重要位置,感受到了一份真诚友谊的珍贵!与夏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在努力帮助小猪威尔伯的这种精神境界相比,只不过举手之劳的我却不愿帮助同学,这不仅让虚心求教的同学失望,也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

  夏洛只是一只小蜘蛛,它没有力量反对人类的行为,但在它的朋友最伤心的时候,夏洛却选择了鼓励与帮助,并没有服从命运的安排,给予小猪威尔伯以温暖、自信。

  生活在21世纪的人,有些人已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感情已经变得有些迟钝、麻木,因为这些人已经很少有“夏洛与威尔伯”式的真挚友谊,已经不多见能让我们感动一生的'故事。人们已*惯在社会上争权夺利,*惯了过着“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自私生活,(对于某些人而言)人与人之间的除了金钱外,有没有感情已无所谓了。有时,动物真的比我们做得更好。

  在作家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织出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充满爱的网不仅挽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还挽救了一些人快要冷漠的心,让我们找回了无价的爱心

  故事是这样的:在朱古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真诚的友情。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谷仓的*静,小猪威尔伯的命运似乎只能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弱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 于是,蜘蛛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便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集市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是,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这个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书中描写的友情与爱让我感动,让我难忘,现代社会中,金钱不停地淹没着各种情感,人类活得越来越机械,似乎只有金钱才是活着的意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弗恩爱威尔伯胜过一切。她爱抚摸它,喂它,把它放在床上。每天早晨一起来,她就去热牛奶,给它围上围涎,拿着奶瓶喂它。”从中可以看出弗恩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她拼命求爸爸别杀小猪威尔伯,还那么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给予它温暖,从而让威尔伯感到快乐,也从此有了更多朋友。夏洛是一只夏洛只是一只小蜘蛛,它没有力量反抗人类的行为,但它在朋友最伤心的时候,夏洛却选择了鼓励与帮助并没有服从命运的安排,给予小猪威尔伯以温暖和自信。但是,夏洛就因过度劳累和生孩子而死去。

  这是一篇凄美的童话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看到夏洛*静地死去时,我为她能用毕生心血完成承诺而感动,流下了眼泪,对她十分佩服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是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以获得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最*几天我读了一套曹文轩的作品集,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叫做《杜夏老师》。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小男孩皮卡第一次上幼儿园遇见了美丽善良的老师杜夏。杜夏老师一直很照顾孩子们,她和皮卡始终是心心相印的,在欢声笑语中教会了孩子们很多知识,也收获孩子们浓浓的情感。

  杜夏老师是一位美丽、宽容、善良、有爱心且充满青春活力的幼儿园老师。她喜欢陪孩子们一起在草地上奔跑、玩耍。她对每一个小孩子都是那么关心,那么爱护,就像妈妈一样。不过,她后来因为家庭非常不舍的离开了幼儿园。

  皮卡又是谁呢?皮卡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他不肯上学,淘气,爱哭,可是他也很勇敢,坚强。他喜欢杜夏老师胜过任何人,从第一眼看见杜夏老师时就特别喜欢她,无论是不肯上学,还是受了委屈,皮卡只要见了杜夏老师就会立刻停止哭泣。皮卡总是跟着杜夏老师,仔细观察老师,做老师做过的事。有一次杜夏老师的拉链不小心把皮卡的脸刮伤了,他不但没有哭还为了保护老师,对别人说是妈妈的戒子划伤的。

  看完这本书,我感觉内心很温暖,长大后我也想成为一个像杜夏老师那样的人,美丽、宽容、大方,充满爱心!


《*》读后感6篇(扩展4)

——《芳华》读后感6篇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

  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 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看完早已经泪流满面,不知道是自己泪点太低还是作者太会描写,还是那个时代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动容。

  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有错吗?可能有,但其中有些关于人性的错,在我们这个年代仍然有。

  刘峰做了一辈子好人,在死后也仅仅留下了“好人”的一个称号。他这一生中,触摸过很多女人,但唯有两次,使他的人生产生巨大的改变。“触摸”丁丁,后来被派到伐木连,被众多人批判,踩踏,“终于被抓住小辫子了,终于你我都是凡人了”,他们在批判刘峰的时候,可能是内心的释放吧。触摸小曼,仅仅是刘峰愿意和小曼一起跳舞,就让这个什么都没有,连被爱都没有的女孩深深地记住了,全世界都放佛抛弃了她,只有好人刘峰愿意。

  至于最后,丁丁于刘峰,可能是一辈子的记忆,会抹去,也会淡淡出现,不知他到底是因为亏欠小曼还是一生只爱了丁丁,所以最后和小曼是以“朋友”相待。一个人的肉体可以爱很多人,但心大概就那么一个吧。从刘峰对丁丁的爱来看,不得不说世上没有不会表达的人,他可能不会用言语表达,但他一定会用行动。如果什么都没有,谁信呢?

  在文章快结尾的时候,郝淑雯讲述了对穗子的背叛,就好像远在他乡的陌生人早已飞黄腾达,而你听后无动于衷,但是身边的一个小学同学,可能房车名利都有,哪怕只是比你成功了一些,你的内心都会激起千层浪花吧。

  每个人都是凡人,但每个人又不想不愿意甘做凡人,所以丁丁不喜欢*凡的刘峰,她想要寻找更“好”更“耀眼”的人。

  最后,架势当时托举小曼的人是“张峰”他也一样*凡,但他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好人,小曼还会爱上他吗?


《*》读后感6篇(扩展5)

——优秀读后感6篇

  鲍温采用小说的叙述方式,以一个名叫伊恩的14岁男孩作为故事的主人公,使哲学变得个性化并且易于理解。通过伊恩在旅途中的经历和发现——这由上至柏拉图下至当今流行文化 的理论所支持——这本小说并没有通过减缩哲学思想来呈现哲学,而是通过激发我们中一些人的天真个性来呈现,这些人尚未探讨过这些让人不可抗拒但又极其复杂的问题。这本书可 以一口气读完,然后再慢慢体会;或者一开始就细细品味每一章的主题对个人或大众的意义,一次看一个主题。

  《织梦人》是给下面这些人开的灵丹妙药:他们从未对哲学产生过兴趣,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或者被那些深奥难懂的语言吓住了,对哲学望而却步。

  同样,这本书也是个人或群体探讨根本问题的理想*台:我们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的?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的人生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我是这样看待事物的?为何我信我所信?

  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值得花几个下午,喝着茶细细的品读。这本书每个章节都由三部分组成,小男孩伊恩的梦,梦中智慧的老人带他畅游哲学王国,体味各种哲学以及科学的奥妙;然后是伊恩醒过来,和父母的对话,父母帮他理清梦中伊恩所获得的知识和受到的启发;结束谈话后伊恩走出家门,和小伙伴杰夫或者喜欢的女孩阿丽克思去体验穿越现实的哲学梦......

  曾经老师教导我们,要学会换个角度看问题,你才可以与众不同;曾经家长教导我们,不要人云亦云,要追求个性,发散思维,你才可以更加出众。最后的我们,仍然我行我素,在哲学的枯燥中,垂死挣扎,勉强的及格让我们兴奋不已,其实真实的收获,几乎还在零的突破。《织梦人》的叙事方式让我眼前一亮,脑海中不断的思考着:原来哲学......

  曾经老师教导我们,要学会换个角度看问题,你才可以与众不同;曾经家长教导我们,不要人云亦云,要追求个性,发散思维,你才可以更加出众。最后的我们,仍然我行我素,在哲学的枯燥中,垂死挣扎,勉强的及格让我们兴奋不已,其实真实的收获,几乎还在零的突破。《织梦人》的叙事方式让我眼前一亮,脑海中不断的思考着:原来哲学......

  是织梦,还是追梦? 评《织梦人》 “与其说我是在为了理解我的生命而寻找梦想,不如说是在为了理解我的梦想而寻找生命”。这是《织梦人》书中引用一位哲人的观点,也是我看完书最大的感悟之源:哲学,让我们的思维更加丰富,通过思考让我们的生活大不一样,可能很多人运用哲学有上述两种不同的方式,前一种“我”是追梦人,后一种......

  《海燕》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只海燕,在大海之上,暴风雨之下展现出美丽的翅膀;展现出动听的鸣叫声;展现出从不服输,决不放弃的最伟大的精神;展现出能顶天立地最顽强的勇气。它讥笑愚蠢的海鸟,把天地间至高无上的勇气发挥到了极至。它是一只勇敢的海燕;一只不惧风雨的海燕;一只真正伟大的海燕。

  勇气,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勇气,但每个人不一定都能驾驭勇气。勇气,它可以使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天地;立足于人心中。我常在想,难道海燕真的不怕大浪,不怕暴风,不怕骤雨吗?不,它怕,但是它把自己的恐惧藏进了大海的深处,把自己的恐惧抛到了九霄云外。为什么呢?因为它要搏击风雨,搏击巨浪,因为它有勇气。虽然太阳会被暴风雨遮住,但是海燕,这海上身披黑衣的精灵相信太阳的光辉可以驱散黑暗的。

  《海燕》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经历,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失败与挫折。人可以在暴风骤雨中,坎坷之路中倒下。但倒下之后不能只是在那里等待,而是因该马上站起来。记住,失败只能是磨剑石,你仍要有无限的勇气,有充沛的意志。勇气是海燕最了不起的精神,这个精神让海燕义无反顾的向风雨发出一份份挑战书,向风雨发动一次次攻击。这就是勇气的力量,勇气能让我们收获很多,也正是它,让我们搏击自己的“风雨”,去开拓眼界,让心灵逐渐成熟,有了走向明天,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的力量。让我们鼓足勇气走向未来,去向更顽强的风雨发起搏击吧!

  读了《海燕》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我被这篇文章吸引了,我被勇气吸引了。感谢高尔基让我读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感谢高尔基让我心潮澎湃;感谢高尔基让我明白了勇气的真谛。

  鲜艳的黄色,明亮的黄色,柔韧的枝条,快乐的小花朵,没有叶子的呵护,横空出世的娇憨,大智若愚;夺人心魄的美丽,牛犊初生。

  黄色是阳光的颜色,是灯火的颜色,是金子的颜色。

  迎春花似阳光的温暖,让冬天的萧杀有了欣喜的神情;

  迎春花是灯火的执著,让黑夜的冷漠有了圆晕的心脏;

  迎春花像金子的明亮,让泥土的沉寂有了跳跃的光芒。

  银铃样的花朵,一长串,一长串,是迎春花的笑声,互相碰撞着,张扬着,蹦跳着,抖落了世间的冰霜。

  喇叭样的花朵,一排排,一排排,是迎春花的号角,引领百花激荡,雀跃着,欢腾着,装扮着春天的盛装。

  是严寒无数次地侵袭,锤炼了迎春花的体格,给了她勇争第一的胆魄;

  是冰雪无数次地启迪,凝练了迎春花的思想,给了她驱除冷漠的责任;

  是第一场春雨的浸润,灵动了迎春花的.步履,给了她奋力向前的理想;

  是第一缕春风的鼓动,轻盈了迎春花的身姿,给了她舞动世界的力量。

  与生俱来的乐观,无视斥责,无视嘲讽,无视冷酷,缘自时刻的蕴籍和对春天深深地向往。

  一刹那间,田间,沟壑,园林,路边,闪现着迎春花的眉眼,没有矜持的铺垫,没有华贵的渲染,一束婀娜,端坐读书人的案头;一朵娇羞,跃上大姑娘的发间;一片烂漫,定格在摄影师的像册;还有一缕,钻进春牛的鼻息,哞哞地告诉人们:“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好似听到迎春花的号令,万物齐声高唱,响彻云霄的赞歌,无比欢腾的赞歌,春天的赞歌!

  不管怎么说总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书,不得不给自己读书的理由了,有好书干吗不读。

  可是好书也要珍惜的读,有时候看过了就不能好好的品味了,所以要有基本储备着的书,这不,有了好书慢慢的读了,还有一些储备着的,

  正在看的一本是 青春的敌人, 阿亿写的,很有才很有名的人,可是却是第一次知道,汗。这本书,天天瞅着旮旯的时间看看,越看越心慌,自己都二十三了,青春过了一半了,岁月不饶人,在合适的时间作合适的事情,以前自己错过了多少。这本书的好在,用层层分析的,步步深入的方法来,描述一个人的心路历程,怎么走过这段青春时光,如果你喜欢思考的话,可以得到很多有益的启示,如果不,那么你会郁闷,因为充满了思维性质的东西,读起来不如小说顺。但是真得很有意思,让我小心谨慎的看着,生怕太快了,过了。

  还有一本储藏着的书,少有人走的路,这是一个美国的心理医生写的,我当时看了 三二十页就没有看了,就感觉太好了。不过现在读,没有准备。需要以后闲下来,心里的能量充足点了,才能应付得了这么强大的精神波冲击。因为短短几页,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本书的强悍心理冲击力了。

  储备的好书里,还有一本 奥斯特罗夫, 多余人, 冈察洛夫的杰作,描写的是一个闲散懒淡的贵族, 一个性情和我相似的人,具体的需要过一段时间慢慢的看了。俄罗斯的书看的很少,不过听说艺术性都很高。值得收藏。

  《菩萨兵》是记录开国元勋*在长征途中路过藏区时的一段故事,故事中讲述了吃尽*派军队苦头的藏族同胞听说有军队来就躲到深山,朱总司令带领战士们帮助藏族同胞种地、打扫院子,用对同胞的爱心和实际行动感动了藏族同胞,被称为“菩萨一样的司令、菩萨一样的兵”。

  从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了许多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诚实善良、团结爱心、勤劳互助,而我最想说的是不尚空谈,事事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的高贵品格。

  任何美好愿望的实现都离不开实际行动,我们心存远大理想而不依靠实际行动就会落空。我们维护班级学校的集体荣誉,*时就要在班里上要帮助落后的同学,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生活中同学们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和不良*惯和行为做斗争。

  大到国家也是一样,“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国家要实现强国富民的,就需要现实生活中全国人民的长期共同努力和踏实肯干,我们的美好生活不是靠讲话讲出来的,也不是靠向别人求助求出来的,而是靠实实在在行动干出来的。

  实干是成事之基,勤奋是之本。让我们用实际行动为实现我们的梦想而努力吧!

  “疯了”是一个很过瘾的口头禅,()有时候,不连续大叫几声“疯了疯了 ”,真是不能表达被桂宝气到或被逗到不行的心情。桂宝就是一个会让人大喊“疯了”的人,一个“疯自己的,让别人说去吧”的人。

  爸爸也跟我一起看了这本漫画书,爸爸还告诉我说:“桂宝其实是代表着一种生活态度,一种不埋没个性的态度,人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书中桂宝所说的“疯了”,其实是一种很高级的放松,让我们在这个充满压力的时代里,一起疯了,一起放松,一起做快乐的天才。我明白爸爸所说的意思,就是生活中要有自己的个性,不要总是在意别人说什么,要放松心情,做一个快乐天才。


《*》读后感6篇(扩展6)

——杯弓蛇影读后感6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寓言故事叫《杯弓蛇影》。

  晋朝有个叫乐广的人。有一次他请朋友到家里喝酒。乐广待客十分殷勤,在客厅里摆了一个大酒桌。那位朋友吃得很高兴,可是当天端起酒杯,真准备一饮而尽时,忽然看见酒杯里有一条游动的小蛇,他内心十分惊恐,不过还是勉强喝了那杯酒。喝完酒,他老觉得肚子里有一条小蛇在游动。回家后他就病倒了。

  隔了几天,乐广去看那位朋友,了解他得病原因后,心想:“酒杯里怎么会有蛇呢?”于是,他就到当时喝酒的地方观察。这下才发现,原来在客厅的墙上挂了一张弓,弓的影子恰好映在那位朋友当时放酒杯的地方。他心里一亮,想到蛇一定是弓倒映在酒杯里的影子。弄清楚原因后,他马上派人请那位朋友再来他家喝酒,并且一再保证能把他的病治好。

  朋友很快应邀来了,乐广仍旧让他坐在上次他坐过的地方。那位朋友一直感到非常不安,端起酒杯往里一看,又看到一条小蛇在酒杯里游动!他心里愈发紧张,双手发抖,浑身直冒冷汗。这时,乐广指着墙上的弓,笑着说:“你看,哪里是什么蛇,不过是墙上挂着的那张弓的影子而已。”说完,他顺手把墙上那张弓摘下来,酒杯里的蛇果然消失了。那位朋友弄清了事实的真相,消除了疑虑和恐惧,并很快就好了。从此人们就把这件事称作《杯弓蛇影》。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遇事要弄*相,不要被事情表面现象迷惑,避免出错。

  《杯弓蛇影》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到别人家作客,主人赐给一杯酒,但挂在墙上的弓的影子映在了酒杯中,像一条蛇,他喝下酒后因心理原因感到难受,经主人解释才明白过来。现在多用此成语讽刺那些疑神疑鬼的人。

  故事中”乐广“喜欢追根问底,终于揭开了”杯弓蛇影“的谜。他的做法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先问一个为什么,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想办法弄清事情的真相,再采取正确的解决方法。

  我今天读了杯弓蛇影。一天,一个人请另一个喝茶,另一个人说:“我不敢喝。”一个人说:“为什么。”另一个人说:“茶里有蛇。一个人说:”那是弓箭的影子。“另一个人放心的喝茶了。

  我觉得另一个人很笨,如果茶里有蛇还给另一个人喝吗?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杯弓蛇影》,它讲的是:有一个叫应彬的县令,他的爱好是刀和箭。有一天,他的老朋友杜宣来看他,应彬设宴请杜宣吃饭,他们在喝酒时,杜宣看见杯子里有条蛇影,但是,他在那个时候刚好把酒喝下去了。喝下酒以后,杜宣觉得肚子很难受,像是吃了条蛇一样,其实,只是那把红色的弩弓照在酒里。回到家后,杜宣自己感觉很恶心,就病了。应彬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再次将杜宣请到家中,又吃了顿饭,杜宣还坐在他以前的那个位置上,这次杜宣又看见了那条小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副大弩弓的影子呀!从此杜宣的病就好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什么事都疑神疑鬼,就会吓到自己。碰到什么麻烦,要告诉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也许他们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呢!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叫《杯弓蛇影》。讲了一年夏天,县令应彬设宴招待主簿杜宣,酒*是在厅堂,北边挂着一张弓,由于光线折射,酒杯中映出弓的影子。杜宣以为酒里有蛇,顿时冷汗涔涔。但是不喝又没面子,所以硬着头皮喝了,他不敢再喝,起身告辞了。以后,杜宣常常感觉肚子里有蛇。家人请医生也治不好。应彬知道了,就也坐杜宣的位子,看见弓的折影,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应彬把杜宣接来,告诉他是弓在作怪。杜宣听了,病立刻就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错觉而疑神疑鬼,自己惊扰自己。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故事《杯弓蛇影》,它讲的.是:有一个叫应彬的县令,他的爱好是刀和箭。有一天,他的老朋友杜宣来看他,应彬设宴请杜宣吃饭,他们在喝酒时,杜宣看见杯子里有条蛇影,但是,他在那个时候刚好把酒喝下去了。喝下酒以后,杜宣觉得肚子很难受,像是吃了条蛇一样,其实,只是那把红色的弩弓照在酒里。回到家后,杜宣自己感觉很恶心,就病了。应彬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再次将杜宣请到家中,又吃了顿饭,杜宣还坐在他以前的那个位置上,这次杜宣又看见了那条小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副大弩弓的影子呀!从此杜宣的病就好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什么事都疑神疑鬼,就会吓到自己。碰到什么麻烦,要告诉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也许他们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呢!


《*》读后感6篇(扩展7)

——漫画读后感6篇

  这是一幅有着深意的漫画,一个人砍着树,一只啄木鸟愤怒地啄他的像木头一样的脑袋,并说: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

  这则小漫画就这么简单,但仔细一想就能想到其中蕴含的深厚含义。它说明了现在一些人的负面心理,那些人都不顾良心的谴责做着一些错事,他们都只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身边的他人。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工厂向河里排放污水,周边环境被污染。这并不是污水无法净化,而是工厂的老板只顾自己的利益,不想花费钱去净化污水。这样的人的脑袋里有一条虫,它会让人只顾着利益不顾着环境和他人,我们要除去他脑袋里的虫,让他懂得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不要破坏资源。

  我们虽然要保护自然,但也不能不使用它们。在找到有效地代替之前,要科学使用,不能过度的使用和破坏他们。我们还要保护每一种濒临灭绝的动物、植物,让它们能够自由的生息繁衍,让地球充满生命的绿色。

  最后呼吁人们保护环境,保护资源,让我们每天都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感受着树木的香气,看到湛蓝的天空,不要让地球毁灭在自己手里。

  《教育漫画》是大学时老师经常提起的一本书,虽然打开了很多次,但最多看到50页就放在那里了,今天再次开启些本书,我下决心一定要看完这本书,做到有始有终。下面是我把昨天看的部分内容进行分享,说说我的感想。

  首先第一章讲了健康教育。我们经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就是健康。没有健康的身体何谈工作,幸福,成功?可见身体健康的重要性。

  书中讲了一些怎样维护孩子健康的一些建议。我认为这些建议我们都知道,也都明白,也是这样去做的。只是没有像作者那样进行系统的梳理而已。如:不要娇惯孩子,早睡早起,多运动等。也有些建议在我看来是不可取的如:冷水洗脚,洗澡。在我们*的意识里不应该,也不会这样做。因为,我们经常说的是:多喝热水,用热水泡泡脚,洗热水澡。所以,当我们看书的时候,对于书中有用的我们吸收,但不能全权吸收,要有自己的思考。

  午间的阳光透过叶隙,星星点点地撒在了我房间的地上。铜钱般大小的光斑映在地上、桌上、椅上,也映在了那幅图上。看着那幅图,万千思绪涌上我的脑海。

  图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辆超大号婴儿车,一位光头老爷爷在前面拉着车的拖绳,一步一步向前迈,每吃力地迈出一步,脚就不住地抖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在车后弓看身子像弯月牙,扶着车的扶手向前推。两条腿也直打颤。二老脸上满是无奈,头上满是汗珠,我本以为车上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没想到竟然是一位中年男子!而男子神情自若,抱着超大号奶瓶贪婪地吸吮着。

  我的心像秋叶拂过江面--泛起阵阵涟漪。这幅画的作者真是用心良苦,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讽刺了啃老族。而这种啃老族在日常生活中难道还少吗?

  仗着自己年过花甲的父母是某集团的董事长,整日拿父母的血汗钱花天酒地,逍遥快活。或者从小被父母惯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长大后只会向父母要钱。

  打开记忆的大门,往事历历在目。

  曾经有一篇报道:一名三四十少的男子终日游手好闲,不娶妻生子也找不着工作,懂的只有吃喝玩乐。钱都是从父母那里压榨来的。他很喜欢赌博,输了钱就继续跟父母要,赢了钱喝酒打牌一分不留。

  最后,家中穷得揭不开锅了,男子还来要钱。这下,老人想给也给不了了。没拿到钱不高兴的男子竟然抄起东西欧打父母,抓到什么是什么。花瓶、椅子、水杯,都成了凶器……**待的老人只能蜷缩在墙角,抚摸着身上的伤口,望着一片狼籍的房子和儿子的背影,眼角流下一抹晶莹。

  这样的一桩桩一件件令人心疼的事件还未中止。年轻人自己有手有脚却要依赖父母那点微薄的养老金来维特生活,把老人当仆人当取款机。

  此刻的我只想大喊:“婴儿车中的‘巨婴宝贝们’!请放过老人吧!离开‘婴儿车’,用你们自己的双手打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吧!

  这幅漫画画的是:在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里,一个长着木头脑袋的伐木工人正挥舞着斧头奋力地砍向一棵树。看到这儿,我仿佛听见了这棵大树轰然倒下的声音,我仿佛看到了一群小鸟正惊慌失措的飞向远方。就在这个长着木头脑袋的伐木工人的头上,停着一只啄木鸟。啄木鸟锋利的嘴巴啄着这个伐木工人的脑袋。啄木鸟一边啄一边想:“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有什么虫呢?噢,原来是一只贪婪虫啊!

  都是因为这条贪婪虫,才使这个木头脑袋的伐木工人选择了错误的做法。就是啊,如果人人脑子里都有虫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光秃秃一片,动物都死亡了,那么人类也会灭亡!那么,如果每个人都注意“清理”自己的脑袋,地球就不会受到伤害。

  地球上脑子有虫的人太多太多,懂得保护环境的人太少太少,所以才会引来沙尘暴和龙卷风,伤害更多的人。我们要保护环境,保护树木,同时也保护了动物和人类。

  地球是我们的母亲,我们要把地球的自然资源看作我们的兄弟、姐妹,好好的珍爱它们,保护他们,善待他们。这样,我们地球的资源才能得以繁殖。

  最*,我在书上看见一幅漫画,漫画的名字叫《文明只差一步》。故事讲的是:

  一天,两个小朋友来到一个垃圾桶前, 看见垃圾桶前有一堆垃圾。第一个小朋友把垃圾清理到垃圾桶里,第二个拿起笔在纸上写道:文明——只差一步。从这个漫画中,我发现了其中反映了现在的一个社会问题。

  什么社会问题呢?从漫画中,你应该从表面看到:垃圾问题。现在的人无论是男女还是老少都会把垃圾随手一扔。即使垃圾桶*在咫尺,他们也不愿花那一点点力气来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那些稍微好一点的人,会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但如果没扔中,也就不捡了。小学生的表现最为严重。在路上买来零食就随便乱扔。就这样垃圾桶前和地上的垃圾越来越多。假如说这些人能够向前迈出一小步,就能做到文明。所以说,文明,只差一步。

  透过垃圾问题,我们看到的还有现在人们的品德问题。像*常生活中,这样只差一步的行为很多。大家肯定都有同样的感受。比如说,楼上的居民半夜三更的时候吵吵闹闹;公交车上有人不给老弱病残让座;在大街上对人破口大骂……这些事情不都是反映了许多人不文明吗?而人们只要稍微自我控制一下就可以了。就像是只差那一步一样,如果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差那一步,就能做到真正的文明。

  《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作者卜劳恩,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代表作《父与子》连环漫画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书中记载了200多个动人的故事。

  父与子,一对温馨的家庭,从普通的人变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也曾漂到无人的荒岛,弹不管怎么样,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的结尾。这部动漫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并不善于表达,但从每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儿子哭了,爸爸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哄儿子,儿子笑了,爸爸也笑了。表达爸爸对儿子浓浓的爱。

  儿子最喜欢和爸爸一起玩,虽然儿子有时犯了错,爸爸打了他,但儿子还是喜欢和爸爸玩。又比如有一次,爸爸当小狗,儿子骑在爸爸的身上,儿子骑在爸爸身上显得非常开心。

  我非常喜欢父与子,喜欢他们的善良、淳朴、幽默、可爱,让读者读这本书饶有趣味。

  我还喜欢父与子之间浓浓的爱。


《*》读后感6篇(扩展8)

——爱莲说读后感6篇

  很巧的,这次经典诵读培训,老师安排了《爱莲说》一文,此后,在众多国学经典文章中,我便深深地喜爱上了它。

  周敦颐从“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开篇深沉大气,既点明了《爱莲说》之莲也属水陆草木之花,也点明了莲的可爱,只是“甚蕃”者里之一罢了。如此开篇,出笔皆成不凡,吸人眼球也。一句“晋陶渊明独爱菊”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周敦颐为保持一份高洁,宁可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

  随之,直接进入正题“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写莲之语,爱莲之心,喻莲这志,可谓一气呵成,看似是对莲的直接描写,其实字字句句皆是借莲之表倾诉心衷也。此运笔之老到,实在让人叹为观止,读这句话,可说无一丝喘息之机。语言超凡脱俗,而回味悠长,越品越有滋味。

  收篇,周敦颐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普通,但让人读来别有一番滋味。“予谓菊,花之隐居者也;牡丹,花之宝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上下文可谓浑然一体,不露丝毫痕迹。作者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求荣华宝贵的心态描写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让人过目不忘也。接着,他发出了深深的感叹:“菊之爱,陶后有鲜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是的,滚滚红尘,又有多少人能避世以求一份真呢?由此可见,周敦颐那种不从众只求宁静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

  荷花,可谓真正的君子。它身处污浊环境而不同流合污,不随俗浮沉的品质,庄重、质朴,不炫耀自己,这还不能充分说明它清清白白,不与俗人同流合污、令人尊敬的高尚品质吗?作者用莲表达了自己的人生态度,既不愿像陶渊明那样消极避世,又不愿像世人那样追逐功名宝贵、荣华富裕,他像莲,如同直正的君子,在“淤泥”中“不染”,永远保持清白的操守和正直的品德。我们的人生,难道不也应该积极向上,努力进取,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吗?

  《爱莲说》,此文高风亮节,清雅脱俗,精短,琅琅上口,每次品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爱那出淤泥不染的莲,它表里如一、行为端正,每次看到莲,心里便自然而然地想起那句脍炙人口的语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它展现的不仅仅是形态上的美,更是品德上的美,这种美,是值得我们每一代人赞扬、学*、发展下去,相信,莲花的美将在我们心中永世长存!

  予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

  夏日的午后,阳光像一只顽皮而可爱的小猫咪,在窗台留下了一串串小巧而精致的脚印。燥热的天气连吹来的一小阵风都是热的。太阳也早已不是二月的那位甜美的小公主,而是变成了一个小巫婆,仿佛要把全世界都变成火的王国。鸣蝉也躲在树叶后,躁动不安,仿佛下一刻自己就要被一片火海包裹,发出一阵阵哀鸣,听得人心烦意乱。

  唉,这该死的天气!打开身旁的小风扇,期盼得到一片清凉。然而她却像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如火一般让人透不过气来。关掉风扇,漫不经心的翻开语文书的首页,映入我眼帘的是开学时心血来潮写的诺言:努力学*!现在想起来,我实现这个诺言了吗?苦笑。翻开第二页,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名为《清风荷影》。心顿时*静下来,燥热感也不见了。看着这幅彩页:淡白的荷花体现出她的朴素与美丽,浅绿的荷叶映衬这洁白的花朵,使人产生无限遐想。

  翻开课本《爱莲说》,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画面:荷塘中,到处都是盛开的荷花,水润的荷叶,走在荷塘边,便会被满池田田的荷叶,亭亭玉立的荷茎和风姿绰约的荷花所吸引。不经想起杨万里的诗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望着满池的荷花,不经感慨万千。荷花,他就像一位正直君子,出淤泥而不染;像一位素美的女子,濯清涟而不妖;像一位声名远播的名人,香远益清;又像一位洁身自好的少女,亭亭净植......哦!荷花你是如此的高洁,让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正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你与那些娇艳的花儿比起来,显得更加朴素与美丽,你用你的高洁征服了所有人。

  俗话说“*朱者赤,*墨者黑”,而荷花却能“进墨而不黑”,世上还有什么花能做到这一点呢?现今世上,有许多人在恶劣的环境下生长,最终变得一无是处,还为国家,为集体带来许多不良影响,他们应该像荷花学*!

  荷花还有一种君子情怀,他们不会趋炎附势,追名逐利,是多么正直高尚的气节。现今很多人为了升官发财,做一些违背人性道德的肮脏龌龊的事,让人们对之恨之入骨,而他们却能理所当然的,他们应该深刻反省!

  荷花,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随波逐流;不因为环境顺利,而张扬炫耀;他通达公正,没用歪的斜的:

  她越远越香,有一种禀然不可侵犯的人格力量;哦,荷花你是如此的高尚纯洁!

  合上语文书再次看到首页上的那句话。对!我一定要努力,荷花都有如此品质;我也应该向他学*!

  荷花,是你让我得到清凉,学会努力!你所散发出的人性魅力,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我爱你,荷花!

  周敦颐的《爱莲说》从“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众”。开篇深沉大气,既点明了《爱莲说》之莲也属水陆草木之花,也点明了莲的可爱,只是“甚蕃”者里的之一罢了。这为他下文的“予独爱莲”埋下了顺理成章的伏笔。如此开篇,出笔皆成不凡,吸人眼球也。接下去周敦颐并没在甚蕃里纠缠,只是直接缩景,一句“晋陶渊明独爱菊”,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

  接下句“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为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颐本人独爱莲与晋陶渊明的爱菊避世不同,为保持一份高洁,宁愿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这种在污世保持清白与独自避世求真的心态,与众人皆羡富贵(牡丹)的从众心态是有着思想境界上本质的区别的。这为爱莲说所要表达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铺垫。

  下句周敦颐就直接进入了正题“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写莲之语,爱莲之心,喻莲之志,可谓一气呵成,看似是对莲的直观描写,其实字字句句皆是借莲之表像倾诉心衷也。此运笔之老到,实让人叹为观止。可说通篇读者都无一丝喘息之机。语言超凡脱俗,而回味却是隽永绵长,越品越有滋味。

  收篇,周敦颐先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淡,但比喻帖切,让人读来也别有一番滋味。“予谓菊,花之隐者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此*淡之句接上节“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可谓浑然一体,不着丝毫痕迹。而更重要的是,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的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无一言直接指责。

  周敦颐通过这样的对比,将自已比喻为君子。君子难为,犹胜于避世也。从这一点来看,周敦颐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不过周敦颐也有些自知之明,接下去他发出了深沉的感叹“菊之爱,陶之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是的,滚滚红尘,又有多少人能避世以求一份真呢?晋有陶渊明,可现在却听都没听到还有人会这样做的。或是像我一样的,在尘世中能相守一份纯净的,有着我这样追求君子风范的,又有几人?大多数的人,皆在红尘世事中从众罢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周敦颐是高傲的,他那种不从众只求纯净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他感叹,是因为世风日下,大多数人皆被世事玷染也。

  此文高风亮节,清雅脱俗,精短,锒锒上口,实为古文中难得的精品短篇。而且一文双解,内容厚实而意境深远。加上其文*似白话,易读易解,所以成了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传世佳品。在赏析此文的时候,如果能感动于文中的志节,这也就是读此文的最佳所得吧。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爱莲说》?这是宋代的哲学家周敦颐的作品,他的这个作品可以说是赞美的莲花中的佼佼者了。里面更是有着千古绝句,予唯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话,仔细看上去只是有些古风韵味,可细细读来,思绪万千,深意更是颇多。

  在没读过《爱莲说》之前,我不是一个不怎么爱花赏花的人。可以说吧,我也算是一个没有情趣的人吧,可是自从读过爱莲说之后,我对于莲花的喜爱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以前的我,真的不怎么喜欢花,我以为花都是那种娇娇弱弱的,一不小心就会把它们玩坏的那种,可后来度过周敦颐的爱莲说之后,看过他巧妙富有韵味的句子之后,我就深深爱上了莲花不可自拔。更爱上了他所描述的,莲花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连话,她不一定是最美丽的花,但一定是最纯净优雅的花。是了,她从淤泥里面长出来,身上却没有一点淤泥,这就好比,她没有与世俗同流合污,鹤立鸡群却又高洁淡雅。让人不得不侧目,深深为莲花身上的气质所感叹。这也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赞美莲花的句子诗篇如此之多了,因为接触到她的人,都会被她身上的气质所深深折服。她自洁自爱,洁身自好,从不阿谀奉承权贵,正直又表里如一,不拉拢勾结,努力做好一个简单的自己,哪怕自己就身在淤泥污水之中,可却能半点不沾染世俗之气,淡泊名利,端正严肃。她的模样就像一朵高高在上的天山雪莲,美则美矣,可也正是应对了那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让人可以好好的观赏,却不能把它摘下来在手中把玩。

  不过为什么从古至今写莲花的人那么多,唯独爱莲说却一下子成为了千古绝章呢?是了,那就是因为周敦颐描述的莲花,短短一百一十个字,却已经把莲花的美丽,高尚的品质,优雅的姿态全都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他描述的莲花十分优雅动人。爱莲说里面其实还提到了两种花朵,一个是菊花,一个是牡丹。以前的我对牡丹也是有点好感的,可是看过爱莲说之后,更是觉得牡丹俗不可耐,就好像融入了世俗之中,与世俗之人无奈,身上皆是追逐名利,渴望富贵的姿态。如今在这个社会上,恍若牡丹的人也不在少数吧?是了,这个世界上能像菊花一样的淡泊名利,远离世俗,可以无视这个世界上富贵的诱惑。可是如今这个社会上像莲花一样能够反抗这个世俗的社会的人更是不在少数。菊花多表示了一种妥协,逃避的态度,虽然没有与世俗为伍,可却也没有反抗这歌社会的世俗不堪,只是逃避了而已。可像莲花这样的又能有多少人呢?

  学了《爱莲说》之后,我心里当真也是感慨颇多,思绪万千,对于莲花的喜爱突然就达到了一个最高峰,与其说我喜欢莲花,还不如说我爱极了莲花身上的一种品质,高洁高贵不可侵犯从不与世俗为伍,默默绽放它自己的独自的美丽,表里如一,不像这个社会上的人还有一些人表里不一啊。希望,这个社会上能多一些如同莲花一般的人……

  漫步荷田之畔,但见荷花各式各样,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似娇似羞,惹人遐思;盛开的花儿,似笑似舞,让人驻足;还有的迫不及待蜕去外边的几瓣,中间的莲蓬,让人想起母亲,想起孕育,想起希望。微风吹来,荷花左右摇摆,翩翩起舞。荷叶托着荷花,有节奏地跳舞。荷叶衬着荷花,美丽极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莲花别样红。”看着眼前的荷花,我不由地想起杨万里的诗。荷花的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花瓣上略带点白,给人一种纯洁的感觉。

  荷花没有牡丹高贵,也没有竹子的坚毅,但它却有着一种清纯超俗的美。虽然从污泥中生长出来,却很纯洁,并不显得妖媚。亭亭玉立的荷田中是那么引人注目。淡淡的清香在空气中飘荡着,在闷热的空气中添加了新的滋味,能让人心旷神怡。立于荷田之侧,世俗之心淡了,你会拥有一种旷达的境界,一种超然的心情便会油然而生。与荷相比,人只能算是一棵更高大的树,但那棵树的叶子上多少粘上了飞扬的尘土,他的枝干上难免有伤痕累累。一棵孤独的大树可以撑出一片孤独苍凉的景色,但是田田的莲花荷叶,给人的是恬静、旷远、雍容,虽贵而不华,虽傲而不形单影只。她有一颗悲苦的心,已经过千疮百孔的沧桑,却用生命的绿叶,擎起朵朵如火的花朵,脱下衣裳,把最美的肉身奉献给人类——这是一种怎样让人敬仰的品格!

  爱莲,还源于对故乡的记忆。

  很小的时候,家乡很穷。茅檐青苔,牛耕人种,鸡犬之声相闻;青柳碧水,袅袅炊烟,农人荷锄而归。如今想起,那是诗歌的意境。

  但是这穷,并非那时的感觉,更多是现在对比之后的心情。那时候,吃什么,穿什么,似乎并不重要,那种感觉已经淡忘了,遥远了。但是,每一次在荷田边等待三叔隔半天才会抛来的老莲蓬,那种心情是多么的富贵。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穷,哪怕是老莲蓬也是舍不得吃的。也许是我的羸弱多病而最让三叔疼爱罢,他总是能够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满足一下我满口清香的需要。他经常调皮憨厚的朝我眨眼睛,我便会灿烂一笑。

  那时候采来莲蓬之后,把莲子从莲蓬中剥出来是我们这些孩子的任务,我们也乐此不疲,经常进行剥莲子比赛,谁剥得多,或许就会得到老人的奖励。那时候,一颗莲子,都值得大家珍惜,都会让别人羡慕半天。

  剥出莲子之后,大人就会拿出莲刀,以一种熟练得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开始割开莲子的壳。我们这些毛孩子便在一边帮着把白白的莲子从割破的莲子壳中捡出来。经过烘干后,莲子的制作就算完成了。当年,很多农户就是靠这样的莲子置办了家庭用具,凑齐了孩子上学的学费,购买一年之中的油盐酱醋……小小的莲子,为老家那些憨厚勤劳的父老乡亲带来了踏实和依靠。我无法猜测他们的心情,但我终于理解了乡亲们那种*乎苛刻的“吝啬”:因为这莲子是全家的经济活水,因此不是孩子们嘴巴里的零食。

  每年过冬时,那田里只剩下残荷寂寥着。可那荷田确是农家不尽的菜篮子。有客人来了,主人家拿不出菜来招待,男主人便会挽起裤管子,走进荷田,用脚在荷田里面踩着。当忽然不动时,两只大手往下用力挖,一会儿一根粗壮雪白的莲藕就出田了。要是哪家没有荷田,忽然来客,那家主人也会和邻居吆喝一声,走进田里,挖上几节藕回家,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就成了。

  现在想起那些贫穷年代和莲子有关的故事,很感人,也难忘。那种纯朴的让人感动的农村特有的片断,就像五味的橄榄,不管你如何咀嚼,总是兴味绵长而让人遐思的。如今回到故乡,带着孩子在荷田边漫步的时候,孩子总会提出很多在我看来很无理的要求,诸如摘一朵荷花玩,诸如摘一个嫩莲蓬吃。路过的乡亲总会毫不犹豫的满足孩子的要求,我还是大声地喝斥制止,总会惹来乡亲大惊小怪的`埋怨:一朵花一个莲蓬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当年了!

  呵,是呀,不是当年了。如今故乡“志棠太空白莲”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莲子已经过太空育种,故乡人民已经把莲子作为发家致富的工具,已经不是那种靠它过过小日子的时候了。

  《爱莲说》是宋代的哲学家周敦颐的一个著名作品,生动形象地描写了莲花的美丽与纯洁的品格。而一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也写出了莲花的纯洁,更使《爱莲说》千古流传,天下皆知,成为世人咏人的经典。

  莲花,在盛夏开放,有着水嫩干净的颜色,亭亭玉立的身姿,还有那淡淡的清香,令人凉意暗生,惹人怜爱。周敦颐则通过这篇文章完美地表现出了莲花的美好以及对莲花与众不同的感情。那千古名句更是道出了他眼中的莲花的品质,不虚伪、不做作、虚心、高尚、正直。作者不仅仅是描写有娇美外表的植物,也说出了作者对自己的要求和对人生的态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他感叹了世人只爱富贵与美丽,甘愿随波逐流、不思进取、不重内在的做法,也对这样的社会感到惋惜和无奈。但是他会让自己像莲花那样出淤泥而不染,成为一个君子,而不是去隐逸,漠视这一切。

  周敦颐将莲花喻为花中君子,表达了对莲花的喜爱,更表达了对君子的崇敬。君子,不仅有着知书达理、正直坦荡的品质,更包含了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高尚气概。在现在,我们看似不需要成为君子,只要能有钱就行,人们缺少了君子的品质,为了利益同流合污。如果人们能有君子的品质,那么世上便少了勾心斗角,更少了战争,多了和*。所以我们要学*君子的品质,让世界变得更好。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有时候,我也意志不坚定,例如我看到别的同学在抄作业,也会忍不住跟着抄,不自己独立完成作业,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现在我知道我错了。我希望自己能变得正直、表里如一,像莲花那样纯洁高尚,成为一个诚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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