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从本质上说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般是魔鬼一般是天使,关键在于法官的良知。
- 但是在特别权力关系中学校内部管理规章未涉及学生基本权利的事项可能不具有可诉性,从而使这种自由裁量权有可能恣意妄为,学生的合理性的权益得不到有效救济和保障。
- 事实上,国家干预的加强必须依据法律,否则,便可能倒退到前现代的压制型社会中去,同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大也必然是有限度的,否则也会流于恣意妄为。
- 第一部分,从“裁量”和“自由”两个语词出发阐释了自由裁量权的本义,即从最基本和最广泛的意义上,自由裁量只指法官酌情处理问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