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岂料,庄女离婚后也与余分手,余心有不甘向她前夫爆料,指证庄女尚未离婚时就与他偷情,2人因此被法院依通相奸罪判刑4月确定。
- 但小三严女未与原告和解,依相奸罪嫌起诉。
- 法院认为,刘韦欣明知苗是有妇之夫还与他相奸,破坏苗家生活美满,依通奸、相奸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 法官依妨害秘密、相奸等七罪,判彭应执行两年徒刑,可易科罚金72万元。
- 法官因此依相奸罪、伤害罪、恐吓危害安全罪等多项罪名,判处被告10个月的有期徒刑。
- 刘姓女子与有妇之夫相奸,破坏孙正华家庭生活美满,事后也未取得孙正华原谅,法院审理时也不坦承罪行。
- 据悉,当事人老师可能涉及通奸罪、学生涉及相奸罪。
- 因奸经判决离婚或受刑之宣告者,不得与相奸者结婚。
- 他怒不可遏对2人提出通奸、相奸告诉。
- 这是最新一例同性相奸案例,难以按强奸罪名定罪说法也完全符合现行刑法。
-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与已婚洪姓男子同居,遭洪妻控告相奸罪。
- 而若原告制作假录音,应可把内容做到尽善尽美,但检视录音档品质却不佳;不信陈姓妇人所称是故意设计的对话,依通奸、相奸罪判处2人5个月。
- 法院一审不采信陈男说法,认为2人交往期间,因恋情方炽,情意正浓,发生多次相奸行为,依通奸罪判陈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 直到2013年李男在吵架时说溜嘴,妻子才查看户籍誊本,果真发现家里“多一个人”,气得控告丈夫和小三通奸、相奸。
- 曾夫查出杨女背叛他的事证后,决定与杨女离婚,并分别控告妻子通奸罪,李男涉及相奸罪。
- 何某和李某都承认进入汽车旅馆共处一室,但是只在旅馆内唱歌,没有通奸或相奸行为,何妻提告妨害家庭,高雄市警方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 时看到男孩,婆婆谎称“帮别人带小孩”,直到去年夫妻口角,丈夫才说漏嘴,妻子急忙查看户口本,才发现家里“多一个人”,气得控告丈夫和谢女通奸、相奸。
- 其间尚有诸多枝节,矛盾激化的主因是逯明与滕爽结婚之后与刘景桂情书频仍且“解除婚约以后,继续相奸”。
- *弯“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