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 值得一提的是,在网络时代,传统理论认为传统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在适用种类物交易方面是无法保障交易安全的观点将因种类物和特定物的区分或者种类物的特定化失去意义而无法继续自圆其说。
- 在罗马法时期,或许是由于当时主要是特定物的交易,‘债’只有一个给付义务,特定物交付后给付义务即完成,‘债’即消灭。
- 特定物不存在划拨问题。
- 同时,将风险负担问题中所产生的各种特殊问题进行了一番研究,例如,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时的风险负担,非特定物的风险负担等几个风险负担的特殊问题,并对各种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