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认为此行为丧德枉法,天理不容,要求坚决依法惩处。
- 实行回避原则,既是为了防止办证人员因沾亲带故,对公证事项先入为主,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公证,作出不公正的偏袒性证明。
- 今天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你可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不要妄想贪赃枉法还能逍遥法外,如果你真的无法无天,我一定代表国际刑警将你绳之以法!
- 革命以自由的名义杀人,又以民主的名义枉法,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 他们尽可能地以最适当的方式处置他们的犯人,有绞刑,杀头和刺刑。但有些犯人却能象那些刁滑的地痞流氓一样设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凭着他们巧妙的计谋继续做贪赃枉法的事。
- 清静无为,则天与之时;恭廉守节,则地与之财。君子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毁廉。知为吏者,奉法以利人;不知为吏者,枉法以侵人。
- 行政案件平反后将追究有关司法人员刑事枉法追诉和枉法判决罪。
- 他想了一个办法,只要是富豪的案件,必定大索其银两,然贪赃不枉法,弄清是非曲直后,以理断案,绝不枉法。
- 如果孙志刚的死能够导致中国收容制度的废除,如果孙志刚的死能够唤醒一部分执法者的良知,改变他们恃权枉法仗势欺人的作风,如果孙志刚的死能够带动其他类似案件的顺利解决,孙志刚死得其所!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专门针对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非刑事诉讼中滥用审判权利的一种犯罪。
- 缺乏事前监督,执法只打死老虎——这是造成吞舟是漏,使贪赃枉法者。
- 有人枉法,吞舟是漏;母亲维权,锱铢必较,绝不是法治的体现。
- 可事实是,当我租车再次带7位证人于2005年1月21日开庭日到庭作证時的权力再次遭剥夺,不开庭审理,不組织合议庭讨论,枉法判决我败诉的亊实。
- 朝中大臣争权夺利任用亲近,各省官员欺上压下贪赃枉法,巧立捐税鱼肉百姓,甚至于强取豪夺草菅人命。
- 但由于历史原因与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行政机关的执法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有些方面、有些地方甚至相当严重,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前依法行政中一个最现实、最迫切的任务,这就凸显了对本论题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 剖析各自为政,有法不依,有案不立,压案不办,贪赃枉法,以权压法的行径,直击肆意者顶风违法行为,一直是沉滓泛起,屡屡发生。
- 公平来讲,它不过是一个有些狂妄自大的温和派激进分子,他的爪牙都是纠集在一起的,与传媒联系紧密、够枉法裁判以及禁止公共集会的部纵。
- 早在3年前我们就一纸公信发到最高检察院,如今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是让贪赃枉法之徒遭天报应。
- 清廉自守、留芳后世;贪赃枉法、祸及子孙。
- 包拯在韩铺查清了包勉贪赃枉法的凭证,和包嫂回到了京城,正要审处包勉,突有太监临府宣诏,说是皇上自内宫降旨,特赦包勉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