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音齐奏带笺簧,大鼓说书最擅场,野调无腔偏入妙,皆因子弟异寻常。
- 一个不擅场撒谎的人通常因为长时间的盯着受害者看而自行暴露,因为他错误地认为盯着对方的眼睛是诚实交流的表现。
- 若说起来,这两首诗可是春兰秋菊,各有擅场,只是今日却是家宴过后的赏梅,若说起来还是褚恪的诗更为应景。
- 政治家和蜀学派巨子的双重身份,是苏诗得以以议论擅场的重要因素。
- 在南京,袁世凯的一位老师曲沼擅场武术,教会了袁世凯一些拳法剑术。
- 中山孺子倚新?y,郑女燕姬独擅场。
- 不懂医术不要紧,能说会道最擅场。
-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
- 他原本是个作家,最擅场的事情就是编故事,现在便是他用到这项技能的时候。
- 使用数学术语,它是一个封闭的形式解。这是大艺术家的擅场,小艺术家们则往往用一点点地逐渐接近来解决问题。
- 随手写来,并不做作,而文情俱胜,正到恰好处,此是坡公擅场。孙仲益偶能得其妙趣,但是多修饰,便是毛病。周作人
- 英姿飒爽的萧碧落当然站在晴霁的身旁,两人春兰秋菊、各占擅场,交相辉映的美丽更加让男人们窒息而难以自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