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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们单位的职工都参加了人身保险
  2. 人身保险利益理论是一种有害的形式主义理论,制约了人寿保险业的发展。
  3. 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为防止主观危险,应该认为其保险费的交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务,不得由任意第三人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