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
2.姓。
1.耕种田地。
2.同“畋”,打猎。
〈动〉
(形声。从人,田声。“田”又兼表字义。①( tián)本义:耕种土地 ②引申义:租种田地)
同引申义,也指向地主或在古代向官府租种土地 。
如:承佃(旧社会农民被迫向地主租种土地);佃人(租种官府或地主田地的农民)
〈方〉∶租借;租赁 。
如:佃屋;佃铺面
通“畋( tián)”。畋猎,猎取禽兽
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易·系辞下》
则又成王之所佃。——《诗·小雅·信南山》笺
今观宰司之取士也,有似于司原之佃也。——《潜夫论·贤难》
〈名〉
佃户;向地主租地的农户 。
如:东佃(地主和佃户的合称)
田租 。
如:佃科(官田收租的章程)
契约 。
如:撤佃,退佃(地主收回租给农民的土地)
另见 tián
〈动〉
(形声。从人,田声。本义:耕作)
同本义
畇畇原隰,曾孙田之。——《诗·小雅·信南山》
即上言方佃作诗。——《汉书·韩安国传》
又如:佃作(从事耕作);佃具(耕具,农具);佃器(农具)
打猎
以佃以渔。——《易·系辞下》
齐侯至自佃。——《左传·昭公二十年》
又如:佃渔(猎兽和捕鱼)
另见 d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