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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

日期:2022-06-01 22:16:50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1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XXX种植、储藏及销售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2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XXXX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XXXXX万元人民币;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

  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曰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七)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1人。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阅读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1)

——农业合作社章程3篇

农业合作社章程1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合作社,社址设在,第三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宗旨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四条

  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为社员供应所需生产资料,如:、 、等;收购、等农副产品;提供机械、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五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生产和收购,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合作社编辑第六条

  本社创建资本总额xx万元,分为xx股份,每股xx元,其中xx入股xx万元(xx股),社员入股xx万元(xx股)。

  第七条

  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

  第八条

  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

  社员编辑

  第九条

  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社员有退社自由。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2、社员退社时,根据当年本社的财务状况,退还其持股的全部或一部分,当本社财产不够抵偿债务时,扣除其全部股份,不再承担股份以外的亏损额。

  第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董事会决议,给予除名:

  1、社员不遵守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不执行本社签订的合同,向本社提供伪、劣产品。

  2、不论以何种方式,给本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对社员除名,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出*董事2/3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管理机构编辑

  社员*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社员*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出*方能举行,多数票通过方可有效。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六条

  社员*行使以下权力:

  1、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

  2、选举和罢免董事,选举或罢免监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批准本社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增加新社员数量和股本金以及年终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社员*的常设机构,向社员*负责。设董事长1人,董事xx人,任期为x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x次会议,除例会外,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出,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董事会执行社员*的决议,负责管理合作社,确保合作社工作的正常开展。

  2、提出、审议合作社的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及年度工作报告。

  3、在同国家、集体、私人等三者关系中,董事会代表合作社开展工作,有权裁定一切合同和契约。

  4、决定资金的借贷、使用、偿还等工作。

  第十九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和董事会、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2、代表董事会行使权利,有权对外签署一切合同,对内签署社员证、股金证和生产资料供应证。

  3、提名并经董事批准,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合作社实行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xx人,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实施社员*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2、主持合作社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状况负责。

  3、有权聘任或解聘合作社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罚;组织对社员进行培训。

  4、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社员*和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

  合作社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本社的业务活动。监事会由xx人组成,其中设监事长1名,监事xx人,任期xx年,由社员*选举产生,也可连选连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1、审查合作社的帐目、现金、票据等,以及资产负债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对董事会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代表合作社与董事会进行交涉。

  3、有权派出代表出*董事会议,有权建议召开社员*。

  终止清算编辑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并进行清算:

  1、合作社的资本连同公积金和机动储备金亏损二分之一时。

  2、合作社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二十五条

  在接到撤销合作社的通知后,董事会应在1个月内召开社员*,研究宣布解散合作社或对合作社进行改组。由社员*成立清算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清算委员会批准,不得处置合作社财产。

  第二十六条

  清算财产时,合作社财产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合作社所欠贷款、贷款利息、税款及发展基金。

  2、合作社所欠雇员工资、生活费等。

  3、按社员所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本金。

  4、若资不抵债时,社员扣完股本金后,不再负担其他连带责任。

  附则编辑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修改。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社员*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农业合作社章程2

  证明

  北京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施工的马各庄村定向安置用房1—3#楼工程,原设计图纸标明户门及外窗有隔声要求,经我单位请示设计单位同意,户门及外窗隔声检测项目取消,其他相关检测依据规范执行。

  四川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马各庄项目部

  20xx年11月20日

农业合作社章程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成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马守松、王祥贲、陈好军、杨玉镜、杨玉峰、孟国战、李广运、李传喜等人共同发起,经杞县工商局批准设立,召开成立大会,成立本社。本社定名为杞县金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的经济收入。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成员享受*等权利。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成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0xx年7月成立,办公地址是杞县建设路与银河路交叉口东北和高阳路口西南200米路右侧(原三亚美食城)。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成员;从事相关事业的组织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成员。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社成员。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成员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权利;

  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

  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

  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有权建议召开成员大会;

  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权利;

  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

  有退社自由权。

  第八条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

  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不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按规定交纳社费或股金。

  第九条成员退社须在年终决算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或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退社。退社时,其入股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分给其应得红利。退社不退社费,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条成员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获得成员资格,继承股金。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可以申请退社。

  第十一条成员股金可以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本社人员。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决议予以取消其成员资格。

  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义务的;

  给本社正当权益带来严重危害的;

  从事与本社利益相违背活动的;

  连续两年不交纳社费的;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构成故意犯罪,被依法惩处的。

  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并有出*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取消成员资格,须结清所有债务,退还其所占股份,不分给应得红利。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由成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应少于成员人数的五分之一。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职权如下:

  通过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有关本社的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问题;

  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审查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审查批准本社生产经营项目,业务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

  决定本社各业务部门的设立或撤销,以及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问题;

  讨论决定成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每个成员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2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的建议;

  五分之一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第十六条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名成员投票。各项决议须有出*会议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召开成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第十八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理事、常务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7名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名。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

  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制定本社发展规则、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计划等,提交成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讨论决定成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除名、继承等事项;

  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对成员进行培训,组织成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

  聘用或解雇本社工作人员;

  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负责经营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对生产经营计划、人事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由理事会

  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开会须邀请监事、经理、成员代表列*,列*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总经理1名,由理事长任命对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定经营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执行监事1名,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列*理事会会议。执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成员与执行监事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的*亲属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执行监事。

  第四章服务职能

  第二十六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对成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

  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

  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收购和推销成员生产的产品;

  向成员提供有关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信息;

  提高本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开拓新的品牌;

  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与其他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经济实体进行股份合作。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十八条接受与本社专业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销等业务。

  第二十九条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与企业、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

  第三十条办理本社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财务

  第三十一条本社自有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成员社费;

  成员股金;

  本社每年度从结余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接受的捐赠款;

  *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第三十二条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本社日常办公费;

  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科研、咨询、培训、推广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本社社费定为每名成员每年10元、理事每年20元。社费不足时,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补交一定数额的社费。

  第三十四条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为48万元,每股金额为1000元,每名社员最多只能认购20股。社员可以以资金、技术、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本社成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分红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调、挪用本社的资产。

  第三十六条本社按公历年度实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月初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向成员公布一次,并及时解答成员提出的问题。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成员大会提供上年度经监事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同时,提出下年度的财务支出预算,交成员大会讨论,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后,年终结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公益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教育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培训;

  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用于社员生产、营销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股份合作社的股金分红;

  成员股息一般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利润返还,按社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交易量和利用本社设施量多少等向社员返还利润。上列各项的具体项目和提取比例以及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服务成本。

  第三十九条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四十条本社如有亏损,以公积金、股金依次弥补。不足部分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补足,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四十一条本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监事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六章变更终止

  第四十二条本社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批准建立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解散。

  成员少于10人,并无法开展正常活动;

  与其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

  严重经营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本专业生产消亡;

  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四条在批准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一个月内向成员宣布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五条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成员大会选出5人的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雇佣人员工资;应缴税款;外部债务;按成员认购股份比例返还股金和欠成员的债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发展合作与联合。本社经成员大会讨论同意后,可以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联合会或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协会与各成员社是协作关系,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修订,或制定其他管理制度,经成员大会讨论修改,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有效。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报主管部门备案。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杞县金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20xx年2月20日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2)

——养殖合作社合同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姓名(中文)_____先生/小姐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中文)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小花线旁建设鸡棚用于发展养殖业,乙方愿租赁该鸡棚进行肉鸡养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在小花线旁建标准化鸡棚面积500—1000*方米供乙方租用,乙方在建棚时交押金壹万元。

  2、甲方应确保鸡棚水、电、路等相关设施齐全畅通,并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在正式开始使用时计时,按每年每*方米柒元的价格支付租金给甲方。

  4、乙方租赁时间为伍年,伍年期满,如乙方不继续租赁,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押金壹万元;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应优先继续租赁给乙方,押金顺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土地范围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土地四至为____,土地证编号为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总共 亩,年租金总额为元;根据市场情况,如果周围地租明显高于合同约定的地租,则双方可综合周围地块地租的*均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于每年的月前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权利义务。

  2、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该将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

  4、甲方确认上述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内如因土地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5、在承租期内,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间内甲方未给予办理则乙方可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权利义务。

  2、在承租期内,乙方对该地块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租期内可同他人合作经营,如果乙方需将该块土地转租给第三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担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5、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6、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土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展养殖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地点:

  二、甲方把现原有的养殖场:

  三、在乙方租用期限内,乙方自主经营,均与甲方无关。

  四、租用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

  五、租金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每年合同期满后,每年一次性付款租金给甲方,先付款后经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

  六、乙方租用期间,乙方需要改变甲方现有的塘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变。

  七、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无权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道路通畅,水、电按原有的提供给乙方使用,电费由乙方自付给供电公司。如乙方租用期内不履行缴纳电费义务,后果乙方自负。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个人工作总结 (菁华5篇)

  xxxxxx专业种植合作社是xxxx规模种植合作社,现有种植面积xxxx多亩,已成为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本社于xxxx年xx月成立。两年来,我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靠科技与创新,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在农民增收,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xx年上半年共销售xxxxxxx,实现销售总额xxx万元。下半年产xxxxxx万斤。为建设好县级示范社,我社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我社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我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社全年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合作社自身管理要求,合作社内设生产技术部、销售部、财务会、日常事务办、办公室等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如: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大会制度、质量安全制度。现有成员xxx人,已培训二期成员xx人次,占成员总数的xx%,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我社5月份和8月份邀请县农业局技术人员来我社技术讲座,提升种植水*。县农业局领导还专门为我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上合作知识课。在股份调协与利益分配上,我社综合考虑了种植户的种植规模,经营水*,科技效能和种植户入社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注册资金xx万元;全社成员(包括发展成员)的人,每人最少入股股金不得少于xxxxx元,成员*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表决权一人一票。去年合作社的盈余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后的余额按股份和产品交易量返还给了成员。并认真执行农民专业作社财务制度,设立了成员帐户,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成员*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活动正常,合作社报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县农业局。

  二、示范引导,标准生产

  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食品安全的重大举措,我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体,狠抓技术培训,组织成员重点学*无公害产品和生产技术规程等,通过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使成员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由于我社引进xxxx产品,我社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种植xxxx产品品种,大获丰收。

  三、品牌营销,完善网络

  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社根据销售要求,派销售员到各大城市、集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宣传。同时,在本社内部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内外结合,建立了营销网络,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且占成员产品总值的xx%以上。

  四、建设基地,做强产业

  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成员*讨论决定,同意再投资xxxx万元,作为下年的种植资金,为做强产业,走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之路。

  我社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做了大量的完善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色种植得到长足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但对照考核标准,我社认为在规范建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管理不是很规范,机制不够灵活,服务还不够到位等,为此自己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我社决心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持续产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我社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努力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和有关部门认真学*和贯彻,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自xx年至xx年11月底,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112家发展至384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2家,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协会12家。全部合作社拥有注册资金由880万元发展至365000万元,入社社员由最初的3299人发展至135950人,辐射带动农户由最初的3500户发展至7。3万户,涉及19个乡镇313个行政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合作社法出台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学*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一是狠抓内部学*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在农业系统内部通过自学及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省级市级*组织的培训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水*;三是组织乡镇农业办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培训学*,四是通过“三下乡”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几年来,共组织专题咨询12场次,出动宣传人员6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解答群众咨询1200人次,受宣传农民群众达到35000人次,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培树典型,把握发展重点

  *年来,xx县积极培树典型,对10余个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实地进行观摩、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了解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使合作组织的建设变推动为主动。在办社思路上,把握合作社发展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农民加入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改变家庭承包关系,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二是坚持以产业为基础。紧紧围绕我县小枣、畜禽等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可以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而且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坚持多形式并存。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强求一种模式。在形式上可以是专业从事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也可以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内容上可以是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也可以是进行科技服务或经营生产资料的。在发展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防止急于求成,可以边发展边完善,以完善促发展。

  (三)搞好规范指导,实施动态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设立、管理民主、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每年在确定的全县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对达标的单位确定为全县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达标的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一年一复查,根据发展情况给予保留或摘牌。同时,为鼓励合作社发展,xx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支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措施

  为加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规定。

  (一)方便登记注册。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商部门要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及时给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具备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县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政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手续。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享受免征增zhí shu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产自销农业产品以及经其分级、加工、包装、加注品牌商标等的农产品免征增zhí shuì。对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搞好金融信贷服务。县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会)员优先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给予利率优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员需要。

  (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现职农技人员受聘或离岗参加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年内保留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视同在职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职称评定和工资调整。

  (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的农业开发、科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在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其财产,干扰其经营自*,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成员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摊派和组织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收费。有关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保险等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取服务费。

  四、取得的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xx县始终坚持把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发展速度较快。统计显示,xx年9月,xx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229家,而截止到xx年7月底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312家,1个月增幅达原来的138%。

  (二)产业特色明显。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我县农业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小枣业、畜禽养殖等方面。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04家,畜牧养殖业合作社24家,林业合作社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特别是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0家,占已成立合作社的28%,逐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枣产业链。20xx年xx县明达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xx县御封枣业专业合作社、xx县富民农业技术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xx县诚信枣粮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整体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领域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的态势,农民逐渐由松散的联合逐步向较为紧密地合作转变,由小批量、小规模经营向逐步建立专卖店、网上交易等新的流通业态转变。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打造品牌效应,先后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如明达禽业养殖社的“鸣达”牌柴鸡蛋、高川朴寺社的“朴寺”牌小枣、诚信枣粮专业社的“双發”牌小枣杂粮等。品牌的创立,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更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崔尔庄镇的御封农产品专业社以红枣标准化种植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红枣包装、销售为载体,坚持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把分散的农户联成紧密的统一体,提高了种植的组织化程度,成功地依托河北欧亚匡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稳固的购销合同,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入社会员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合作社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五)社会服务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种服务,组织各种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形成了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了经济技术部门不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事情,推动了*职能由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xx县富民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会员累计实现增收100万元;诚信、御封等社实行统一施肥、统一剪枝、统一浇水、统一用药、统一防虫、统一采收的“六统一”经营模式,大幅度提高了红枣的品质和枣品的市场知名度。

  五、存在问题

  (一)政策扶持问题。扶持政策不到位,推动效果不明显。我县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在项目、资金、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省、市虽然有财政补助资金,但是僧多粥少,每年也就有两三个合作社能争取到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服务能力有限,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二)土地问题。合作社需要规模集约发展,但目前农村土地经营零散、土地占有不*衡的问题比较突出。30年土地承包权不变,尽管特殊条件下允许小调整,但没有与《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要求明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实际工作中难以实现调整。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土地矛盾,必须群众自愿,众多农户全部达成共识难度很大。我们现在仅仅能依靠村规民约来解决,还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金融扶持问题。融资难、贷款难是合作社加快发展一大瓶颈。现在,农村扶持农业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仅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而且,实行的是小额贷款,额度较小,且信用评定门槛过高。这样导致越是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的却很难贷到款。

  (四)管理人才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人才。而目前,合作社的成员大都是普通农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会员代表大部分都是在农民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专业水*、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比较缺乏,影响了合作社高质高效发展。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农村普法内容,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农业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建立一支政策水*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辅导员队伍,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措施,依法建立组织,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在组织形式上、内容上、产业上、合作空间上,多渠道、多方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农机专业合作社,除了为农民提供耕、种、收等机械化服务外,还可以向植保、抗旱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建一个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民组织起来,但农业所面临的风险还依然存在,我们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0xx年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48家,在民政局登记的协会12家,合作社总资产7730+3748万元,社员出资总额280万元,入社社员54412人,辐射带动农户4.2万户。合作社的成立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工作如下:

  一、制定发展规划,搞好调查摸底。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乡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制定并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沧州市人民*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与经济能人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把重点放在那些具备成立条件、并有意向成立合作组织的人员和组织上。

  二、积极培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培育了一批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实地进行观摩、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了解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使合作组织的建设变推动为主动。到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共计160家,圆满完成年初市农牧局给我县下达的工作目标,其中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有3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三、鼓励引导创办,搞好规范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合作、销售合作、科技服务合作社;发展产供销一体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合作创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依托企业、乡镇农技推广站、供销社等团体,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兴办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合作、销售合作、科技服务合作社;发展产供销一体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合作创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依托企业、乡镇农技推广站、供销社等团体,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兴办合作经济组织。

  四、抓服务办实事,提高建社效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我们首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前来咨询农户、组织,热情接待,热心服务。全年共接待电话咨询100余次,到实地指导服务20余次。

  五、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xx年我县共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计万元,为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六、明年工作计划

  (一)抓培训,加强教育,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和农民的综合素质。

  (二)抓典型,重点扶持,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3篇(扩展4)

——合作社合同合集五篇

  甲方:____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____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签章)

  代表/代理人: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国家对农政策的转变,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制定农户加入合作社与本社的有关协议。

  二、本社以服务本社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国家对农补贴政策的变化,本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自由种植或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国家补贴部分,原对农户补贴不变,新增部分根据种植的责任主体来进行分配。若本社成员自己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合作社留存,若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本社成员所有。

  五、合作社首先照顾本社成员,在本社经办的实体入股、用工、收购、销售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本社成员有优先权。

  六、合作社将给每个合作社成员办理帐号,本社成员将成员自己种植的面积或托管的面积有义务报入本合作社,便于建立本社成员的档案,本社根据成员的档案将成员应得的受益直接存入本社成员的账户。

  七、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本社在土地流转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戊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戊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专业合作联合社项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资合作社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本协议签署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合作社,合资合作社的中文名称为xx专业

  合作联合社(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专业合作联合社的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__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丙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丁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卯方以___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即专业合作联合社___万元注册资本。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____专业合作联合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__%;乙方___%;丙方___%;丁方___%;卯方___%。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三条  合资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

  合作社设立后,设董事会及监事会。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共___人,其中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为___,董事为___。合资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共___人,分别是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

  本协议签署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后,于___年___月___日完成合作社的工商注册登记。

  第五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

  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______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九条  合资合作社协议签署各方的承诺与保证

  为本协议之目的,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各自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合作社内部资料及相关信息通过任何的方式透露予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但向其工作人员及其聘请的任何中介、顾问、咨询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披露或依法需要对外披露的除外。

  (二)、合资合作社出资各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通知送达

  (一)本协议项下或与其有关的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采用书面形式;

  2.通过专人递送、声誉良好的快递或者通过传真,发往本协议第十条第2款中列出的地址、传真号或联系人。

  (二)所列的地址和传真号为: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中任何一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地震、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本协议签署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本协议其他签署方,并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本协议签署各方商议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二)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期限30天以上 仍未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则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本协议其他签署方转让其剩余出资义务,或与本协议其他签署方协定相应减少合资合作社注册资本, 本协议其他签署方不同意受让该出资或减少注册资本的,逾期出资的一方应补足其出资,并承担逾期出资违约责任。

  (三)任一本协议签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该等违约金。

  (四)本协议签署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擅自将其所持合资合作社股权转让予本协议签署方以外的其他主体的,其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共计__元的违约金。守约方应当按照届时各自在合资合作社中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比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_______________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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