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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后感(合集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摆渡人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摆渡人读后感1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自己久久不能*静。故事的结局让人欣慰,但是这样的结局也只能发生在崔斯坦和迪伦这样的人身上。

  当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因为生活中太多的活久见,而怀疑真情,怀疑他人,怀疑自己,怀疑世界的时候。这两个人还保存着自己的赤子之心。尤其是迪伦,当她从崔斯坦口中得知自己的死讯,崔斯坦的职责时,她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遗憾抱怨,当意外先于明天到来的时候,她*静的接受了。唯一牵挂的还是父母联系不到自己可能会着急焦虑。紧接着,她竟然想到的是崔斯坦,自己曾经来到过世间,体会过生命中的悲喜,而作为摆渡人的崔斯坦,他的生命里除了职责还是职责。等待他的只有周而复始的迎接新的灵魂,带领那形形色色的灵魂穿越两个世界之间的荒原。为了保护自己所摆渡的灵魂不被魔鬼所掠夺伤害,他需要一次又一次的拼尽全力,面临魔鬼们各种各样的伤害。看到这里,我不仅想到了自己,怪不得《红楼梦》里,宝玉曾经说过:“结了婚的女人,就像鱼眼珠子,活得越久,这珠子就越浑浊”。年少时,觉得宝玉的话刻薄难听,但等到真正的有了些生活经验后,便深深地感受到这其中的心酸与无奈。

  在滚滚红尘中,我们与自己所爱相遇,相处,分离。慢慢的被生活磨去了棱角,学会了当自己的铠甲。于是再去爱的时候,便没有了年少时的纯粹与不顾一切。我们变得理智,更加懂得权衡利弊。我们变得世俗,更加了解爱的艺术,但是这样的爱很多时候却显得世俗也世故。回不去的曾经承载了我们所有的年少轻狂和少不经事,以及太多生命当中的美好。怪不得在作者的笔下,那些在俗世里生存了太久的灵魂们他们是苦涩的,甚至激不起魔鬼们的兴趣。想想何尝不是,所有的`从容淡定,理智优雅无一不是我们用自己的美好青春换来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用太多的泪水与辛酸才换来了自己的蜕变。只是这种蜕变有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觉得面目可憎。大抵生活中的英雄就是这样的吧,在**的世界里,无论前一天晚上我们怎样辗转难眠,怎样痛哭流涕,怎样卑微心痛,第二天当朝阳升起,我们依然会理智洗漱,甚至化着淡妆,满面微笑去面对这个世界。**的世界里,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心碎停留,生活留给我们太多的责任要去背负。尤其人到中年,光是看似优雅的活着,就已经让我们心力交瘁。

  也许生活真的没有太多的道理可讲。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承担好自己的每一份责任,尽己所能扮演好自己的每一个角色,然后在生命的间隙时刻,还留有给自己的一份空间,时不时的还能有一些场景触动我们的心灵,还有一些人物可以唤醒我们的情感。心中有所期待,眼里有所希望,脚下有所行动,如此就甚好!

摆渡人读后感2

  在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教导下,我一直相信“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从来没有想过假若灵魂不灭,会是怎样的世界?借由《摆渡人》这个故事,我看到了一个灵魂不灭的世界。人死后,灵魂脱离肉体离开现实世界,在摆渡人的指引下,经过荒原进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继续生活,等待着与亲人们的灵魂团聚。灵魂不灭的最大好处,就是让人在临死时还有生的希望。这样我们在想到死亡时,就不会那么的绝望吧。我的灵魂不灭,便是我生的延续。这样我就能更*静坦然、甚至带点小乐观的精神,去接受人终有的一死!

  崔斯坦,一个灵魂的摆渡人,将死者的灵魂从现实世界引导到另一个世界,是他的天职。他没有自己的相貌,以什么相貌出现取决于他要引导的灵魂,哪种相貌合适就是哪种相貌。他没有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是无休无止的护送每个灵魂穿过荒原,与疯狂的恶鬼作战,护送灵魂安全到达彼岸是他唯一的使命。“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们需要我。”这是他对迪伦说的.一句话,迪伦,他护送的无数灵魂之一,读懂了他的悲伤,体会了他的无奈,打开了他早已封闭的心扉,走进了他早已麻木的灵魂。迪伦打破了他单调乏味的生活,带给了他曙光。

  迪伦在生的世界里一直过得不快乐,妈妈的唠叨、同学的欺负、好友的离开,都让迪伦快乐不起来。在去与爸爸见面的火车上发生了意外,迪伦走入了死的世界,因为爱上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她的世界也开始明亮起来。爱的力量让迪伦变得勇敢,她不要进入另一个世界,她不要离开她的崔斯坦,她确定她要和崔斯坦在一起。即便重返荒原意味着血色天空的威胁、疯狂恶鬼的攻击,甚至可能找不到崔斯坦,但迪伦,很坚定!魂飞魄散也在所不惜!爱的力量到底有多巨大,让迪伦如此的勇敢!

  也许“一定要找到崔斯坦”的信念太坚定了,也许迪伦对崔斯坦的爱太执着了,感动了荒原的天地与所有生物。紧锁的阻挡着前路的大门在她手上轻轻松松就打开了,荒原的天空也没有那么阴暗了,荒原的沼泽地也没有那么泥泞了,荒原的恶鬼也没有那么凶猛了……原来,只要你坚定的想做一件事,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因为,你内心的坚定与勇敢,就是你的心像,而所有的外境都是境由心转。你沮丧沉沦,荒原就变得阴暗恐怖;你斗志昂扬,荒原也就变得可爱明亮起来。

  迪伦与崔斯坦有惊无险地冲破了阴阳界,开始了人间的甜蜜新生活,这是一个完美的爱情故事。因为爱情,我变得坚定且勇敢。因为坚定,我不轻易放弃和退缩。因为勇敢,我不惜代价去追求。所以,我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人生。幸福人生,永远属于勇敢且坚定的行者!

摆渡人读后感3

  扑面而来的暖风带着春天的气息,山脚的斜坡的绿色草坪上点缀着红红黄黄的花。阳光铺满这广袤的荒原,在这美景下,有一种散漫的气息。背风坡的阴影处,矮小的灌木丛中藏着黑色的影子,那是恶魔。躲在暗处,寻找机会偷袭每一个由摆渡人带路的灵魂。

  “每一个灵魂都是独特的,都有各自的美德和过错。”

  在这片荒原,由灵魂心里深处的世界勾勒的荒原,有的灵魂在摆渡人的指引下,在不停的奔走逃亡中,逃离恶魔的袭击,成功到达进入天堂的入口。而也有一些灵魂,没能经过这次考验,被恶魔拖拽入地下,成为贪婪而可怕的恶魔,永远的死去了。

  中间有一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有一名二战中的德国士兵,他才19岁,被迫当兵。厌恶战争的他不仅不能远离战争,而被安置在丧失人性,充斥着绝望的地方,纳粹集中营,他被安排分管犹太人。有一天,一个长官强迫他开枪杀掉一位中老年男性,那位犹太人跪在地上,恐惧的发抖。而他下不了手,没有开枪。最后长官开枪打死了那位犹太人,随后当天晚上,也杀了这名19岁的士兵。

  我和主人公崔斯坦一样,深深的敬佩这名19岁的德国士兵。这名士兵最终在崔斯坦的带领下,越过荒原,成功抵达天堂。书中的天堂,是一个家人团聚的地方。在这里,你能和跨过荒原的家人团聚,在另一个地方,和家人永久的生活。

  这里的天堂是非常美好的存在,尽管通往天堂的路是危机四伏的。崔斯坦,主人公,他不是人类,也不是灵魂。每一位他要引导的.灵魂,他会变成那位灵魂心里可以信赖的形象,和相应的给自己取名。千万次的摆渡,摆渡成功的灵魂名字,写满了大半本厚厚的书。而他不停的工作着,忙碌着。从刚开始的报以同情心和热情,去帮助每一个人,到后来的见多了人性的自私和负面,转而改变了态度,不再轻易投入感情。

  而迪伦,真实的话语和美好的心灵打动了崔斯坦。正是因为,到达天堂的灵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将和摆渡人分离,再也不能相见。而迪伦,和她的摆渡人深深相爱,永远的分离刺痛了双方,是迪伦一人生活在天堂等待家人,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很可能有去无回的去寻找崔斯坦,在选择中,迪伦走了一条常人没走过的路。在没有摆渡人保护下,独自从天堂重新冲向荒原,如海底探针般寻找她的摆渡人。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喝酒,谁会是你的摆渡人?”

  最后的结局,简单的笔墨治愈了整篇的惊心动魄。

  “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一本好书,如同春风般温暖。

摆渡人读后感4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摆渡人》,英国作家所著。内容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儿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己素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火车却出了事故,当小女孩醒来时他发现他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小女孩是火车失事的唯一遇难者。他走出了隧道,由灵魂的引导者崔斯坦带着小女孩儿,应该说是小女孩的灵魂行走在荒原相依为命十几天去了天堂,最终又返回生界故事。

  克莱尔的文笔细腻唯美,读起来不忍释卷。故事心惊动魄,情感真挚让一个虚构的爱情饱含真实人生的况味和隐喻。

  故事中的'人物,迪伦和崔斯坦,这一段时几天的荒原之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于是产生了爱情。男孩儿把女孩儿的灵魂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女孩儿因为留恋男孩儿,于是找到回荒原的办法,与其再次相见。这个故事颇有一点惊心动魄,一丝灵异的感觉,但是这本书里的字里行间透出了我们对人生态度的思考。

  初走光荒原,崔斯坦是他的摆渡人,而再次返回时,没有了摆渡人的小女孩儿靠的是自己强大的信念和信心使她充满了力量。前途是一帆风顺还是处处是狼豺虎豹?不知道。能否找到他?不知道!如何面对恶魔的吞噬?不知道!只有自己对男孩的一片痴心。有了勇气,就有了一切,剩下的,交给命运就可以了。

  但是就按年龄来说,崔斯坦也是一个饱经沧桑的人,而小女孩只是她摆渡过灵魂中极其普通的一个但是没有了小女孩,他只有重复着毫无意义的百摆渡生涯。他不知道是谁给他的命运,是谁托付了这个宿命给他。他不敢想象,不敢尝试,恐惧,以至见到了小女孩除了惊喜就只有遗憾。表面上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单纯,忠诚,尽职的,灵魂摆渡人,可他的心却早已随小女孩而去。爱情的滋生是他始料未及的意外,令他充满了矛盾。尽管这份感情让他心动不已,但他没有勇气走出荒原,更不敢踏入天堂一步,他只能将对爱的渴望强压在心底,他把所有与他她有关的美好往事封存于记忆中,继续自己的漫长余生。

  小女孩儿也是一样,她因为受尽了同学、妈妈、姐姐们的嘲讽她才开始幻想父亲的美好,于是开始以后的故事。两个同样命运的人相遇,并且产生了爱情是多大的巧合?

  迪伦用自己的灵魂真切地告诉我们:禁锢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有形的枷锁和隔门而是来自我们心底的怯懦和未知世界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自己的人生只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甚至改变美好的彼岸。真正的救赎来自与心灵的自我成长于非凡勇气。

  读完时,这本书就像还有续集似的,让人回味不已……

摆渡人读后感5

  《摆渡人》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媲美于前不久刚读过的《追风筝的人》。

  初始,迪伦不过是个15岁的孩子,担忧早饭的好坏,恐惧同学的嘲笑,尤其是在选择是否带上泰迪熊上火车的时候,几次拿起,放下,取出,放进,充分展示了一个小女孩心理世界的脆弱,恐惧,犹疑不安。

  然而在她坐的火车遇到意外后,一切的*静都被打破了。她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摆渡人的任务就是带领这些魂魄穿过她们内心的荒原最终到达彼岸获得安息。每个魂魄的荒原都是它内心世界的衍生,而迪伦的荒原群山险立,乌云密布、荆棘丛生,正是她敏感脆弱的心灵的写照。在崔斯坦帮助下她度过荒原时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几次三番面对魂飞魄散的险境,在崔斯坦对迪伦的拼命的帮助下,使迪伦从一开始的迷茫困惑慢慢蜕变成坚韧自立。同时她对崔斯坦也有了感情,而崔斯坦也爱上了迪伦。

  迪伦的灵魂深处,身处黑暗,却总有一片光明在牵引着她不断前行,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爱而生的倔强信念,这份爱便来自她的摆渡人崔斯坦。正是这份爱让迪伦在历尽艰险穿过荒原获得永生的*静后,仍然忘不了崔斯坦,于是她想尽办法再度回到荒原去寻找崔斯坦,明知会面对魂飞魄散,也并不惧怕。

  一路上她独自一人面对恶魔轮番的偷袭,企图扰乱她的意志力。恶魔得到可乘之机时,一齐向她袭来,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只要想起崔斯坦的面容,迪伦就变的充满斗志。

  经历了这么多,相逢之后的迪伦,彻彻底底的改变,她勇敢无畏。为了救助一个小女孩的灵魂,她义无反顾的冲出安全屋,机智地分散了恶魔的注意力,以此来给小女孩争取时间,这里展现出迪伦的变化。

  为了爱,为了他们,尝试一起回到迪伦之前的世界。虽然规则一直是这样的',但是也许,也许他们还是有一线希望的。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一轮信念和爱的太阳。她坚持拖着崔斯坦返程。跋山涉水,他们再次回到火车事故地点。苏醒后,他们终于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一声默契的“嗨,原来你在这里。”,所有艰难便化成春光明媚。

  细细咀嚼,这不仅是一本爱情的小说,更是一个小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盛,她蜕变成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将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爱的阳光,一切都会好的。即使是荒原,也会肆意花开、风和日丽!

摆渡人读后感6

  慕名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克莱儿的《摆渡人》,不料竟创下了一个小小的记录——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小说读完了,也终于明白这本书畅销全球的原因——爱,这一人类共同的主题,使每个读到这个小说的人都能从中找到心灵的慰藉、产生巨大的共鸣。或许,这正是这本小说所折射出的人性的光辉,温暖了你,我,他。这,可能也是文学的力量,我想。

  这本小说里有两句话使我始终不能忘怀,一句是:“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另一句是:“假如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而后者更能让我久久的回味,每每想起这句话,便会自然而然的陷入沉思而不能自已。

  ——假如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我的家人需要我。此时,我想起年逾古稀的父母,每每到周五的上午,都会在家里给我打一个电话,叮嘱我双休日回家吃饭,父母亲有任何的'事情,也都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我,而每当我为他们办好哪怕一件很小的事情时,他们也会高兴的像个孩子;我想起风雨同舟的妻子,每天下班打开房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呼唤我的名字,听到我的回应便感觉心安,几十年来,春夏秋冬,始终如一。

  ——假如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我的朋友需要我。此时,我想起在外创业的友人,每每遇到困境,都会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我也会做一个称职的倾听者,当他把一肚子的话都讲完以后,我再以我有限的阅历,给他一点点建议,而他也似乎听懂了什么,满意而去;我想起拼搏职场的友人,在繁杂的职场中沉浮,在煎熬中一个接着一个的不如意,几乎会击垮他的任何梦想。此时,他想到了我,而我也能在他的失意中找到蕴含正能量的*衡点,鼓励他校准命运的罗盘。

  ——假如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我的同事需要我。此时,我在单位里的岗位上辛勤工作,虽然我的工作很普通、也很*凡,但是“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我也会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我的同事期望得到我的帮助,譬如他们在我外出学*期间不在岗位上时,也会盼着我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上来,和他们一起工作,他们最希望我能和他们一起完成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任务,这样他们也会有着满满的成就感。

  是的,如果我的存在能给家人带来慰藉、能给朋友带来快乐、能给同事带来帮助,那么,我的存在就不会有太多的遗憾,因为我找到了存在的最好理由,感到了一种被需要的真情,抑或这就是人生的价值吧。

  如果想把这句经典的话再深入演绎一下,那我首选把名词倒置——“如果你真的存在,也是因为我需要你”,这也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最好注脚。是的,这也是我从内心里发出的声音:我亲爱的家人、朋友、同事,假如你真的存在,也是因为我需要你!因为——我——真的——需要——你!

摆渡人读后感7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摆渡人》,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夫儿所著。资料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儿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我素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火车却出了事故,当小女孩醒来时他发现他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小女孩是火车失事的唯一遇难者。他走出了隧道,由灵魂的引导者崔斯坦带着小女孩儿,应当说是小女孩的灵魂行走在荒原相依为命十几天去了天堂,最终又回到生界故事。

  克莱尔的文笔细腻唯美,读起来不忍释卷。故事心惊动魄,情感真挚让一个虚构的感情饱含真实人生的况味和隐喻。

  故事中的人物,迪伦和崔斯坦,这一段时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仅有他们两个人于是产生了感情。男孩儿把女孩儿的.灵魂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女孩儿因为留恋男孩儿,于是找到回荒原的办法,与其再次相见。这个故事颇有一点惊心动魄,一丝灵异的感觉,可是这本书里的字里行间透出了我们对人生态度的思考。

  初走光荒原,崔斯坦是他的摆渡人,而再次回到时,没有了摆渡人的小女孩儿靠的是自我强大的信念和信心使她充满了力量。前途是一帆风顺还是处处是狼豺虎豹?不明白。能否找到他?不明白!如何应对恶魔的吞噬?不明白!仅有自我对男孩的一片痴心。有了勇气,就有了一切,剩下的,交给命运就能够了。

  可是就按年龄来说,崔斯坦也是一个饱经沧桑的人,而小女孩只是她摆渡过灵魂中极其普通的一个可是没有了小女孩,他仅有重复着毫无意义的百摆渡生涯。他不明白是谁给他的命运,是谁托付了这个宿命给他。他不敢想象,不敢尝试,恐惧,以至见到了小女孩除了惊喜就仅有遗憾。表面上他依然是那个温和,单纯,忠诚,尽职的,灵魂摆渡人,可他的心却早已随小女孩而去。感情的滋生是他始料未及的意外,令他充满了矛盾。尽管这份感情让他心动不已,但他没有勇气走出荒原,更不敢踏入天堂一步,他只能将对爱的渴望强压在心底,他把所有与他她有关的完美往事封存于记忆中,继续自我的漫长余生。

  小女孩儿也是一样,她因为受尽了同学、妈妈、姐姐们的嘲讽和虐待她才开始幻想父亲的完美,于是开始以后的故事。两个同样命运的人相遇,并且产生了感情是多大的巧合?

  迪伦用自我的灵魂真切地告诉我们:禁锢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有形的枷锁和隔门而是来自我们心底的怯懦和未知世界的恐惧与担忧。你的信念决定自我的人生仅有无所畏惧的自由灵魂才能抵达甚至改变完美的彼岸。真正的救赎来自与心灵的自我成长于非凡勇气。

  读完时,这本书就像还有续集似的,让人回味不已……

摆渡人读后感8

  《摆渡人》一个关于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关于生存、死亡和爱情的故事。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独自踏上一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生父,不料遭遇一场火车事故,当她爬出火车残骸时,却发现世界已经变成一片荒原,她以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但她却是唯一的逝世者。

  遇见

  走出火车残骸的仅仅是她的灵魂而已。在一片荒原的世界里,迪伦见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带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越茫茫荒原,护送她的灵魂到达应该去的地方。

  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被摆渡的灵魂,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没有颓废和消沉,而是淡定的接受了死亡的事实,她在崔斯坦的引领下,与如影随形的恶魔们勇敢抗争,从最开始的依靠,信赖,慢慢变成了纯洁的爱恋。

  爱上

  被摆渡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一起离开的崔斯坦,痛苦欲绝的迪伦最终决定冒险尝试任何灵魂都没有做过的事情——返回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自己的爱人。

  又是一条充满未知和艰险的路,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自己灵魂灰飞烟灭的豪赌,尽管前途未卜,可她依然步履坚定。

  上天还是眷顾了这对有情人,在茫茫荒原,迪伦找到了朝思暮想的崔斯坦,她极力劝说崔斯坦跟随自己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未有过的事情,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悖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尝试,只因他曾答应过迪伦绝不会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最后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带领着他义无反顾地找到了自己身故的那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身体。为了不再一次失去崔斯坦,迪伦在进入火车残骸后就紧紧抓着崔斯坦的手,可行走在错乱不堪,漆黑一片的车厢时,不慎摔倒的迪伦还是丢开了崔斯坦的手,再次醒来的迪伦如愿地回到了人间,满心却是失去崔斯坦的痛苦,她为丢开崔斯坦的`手而懊悔不已,却看见向自己走来的崔斯坦对着她说:原来你在这里。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因为迪伦的需要,所以崔斯坦一直存在和陪伴,陪伴她的灵魂,陪伴她的人,用陪伴守护她一生。

  感悟

  迪伦是幸运的,因为她有崔斯坦,摆渡了她的灵魂,摆渡了她的人生。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的行动,摆渡你的灵魂,陪你抵达幸福的彼岸。

摆渡人读后感9

  好像现在的小说总要塑造几个问题少年出来。《麦田里的守望者》是这样,《偷影子的人》是这样,《摆渡人》也是这样。这个故事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迪伦和崔斯坦两个角色让人永远不会有读《百年孤独》那样辨别人物的苦恼。巧的是,这两个角色都是问题角色。迪伦是一个不合群的单亲女孩,在学校受欺负,跟母亲没话说。崔斯坦是个不合格的摆渡人,明明应该做一个冷漠的护卫,却偏偏动了恻隐之心。可偏偏就是这么俩问题角色,居然成了一部所谓“教会你爱的小说”的主角。

  可能关键就在于怎么理解“问题”两个字。所谓的问题,无非就是跟现在的社会秩序、社会规则有所矛盾罢了。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包容,当你和多数人不一样,多数人投来的异样目光就将会是你最大的生活阻力。这种阻力,看看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就知道了。迪伦和崔斯坦就是两个这么不一样的角色,因为不一样,所以他们具有了一种潜在的改变和打破现有秩序的`力量。

  要说这种力量,真是出人意料地强大。迪伦和崔斯坦不变则已,一变就瞄准的是这个世界上最雷打不动的规则——生与死。若说其他的社会规则还有变通的空间,谁都明白由生到死的这个单向通道是绝对不容挑战的。可是你看迪伦和崔斯坦,不仅经历了从生到死,还从死回到了生,在这片生与死之间的荒原上来回穿梭,简直肆无忌惮。

  但是我们喜欢这种肆无忌惮。每个人都会有成为少数人的时候,也都会有成为“问题角色”的时候,却不一定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变革动力和能力。所以我们羡慕迪伦和崔斯坦,羡慕他们为了爱情连生死都可以逆转。自己无法或者不敢去实现的场景,就交给小说完成。所以《摆渡人》写到了许多人心里,你在暗暗为迪伦和崔斯坦加油的同时,也在偷偷地给自己鼓劲。

  这就明白了。许多人说《摆渡人》是部心灵治愈小说,其实治愈心灵的不是迪伦和崔斯坦的爱情,而是读者在故事中生起的情感共鸣。你能在他们奔跑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你梦想的寄托。看到他们成功扭转乾坤,你会觉得自己也仿佛扫除了阴霾,积聚了力量。你知道这只是一个故事,却仍然心潮澎湃地带着一丝丝希望,希望故事成真。这个故事不一定完美,也不一定经得起推敲,作者的文笔也不一定有多么经典,几百年后它也不一定能成为《巴黎圣母院》式的名著经典。《摆渡人》这样的书,定位不在于成为名著经典永流传,而在于给高速路上奔波往来的人提供一个休息、加油、补充能量的地方。愿你能在这个休息区获得迪伦和崔斯坦那样的勇气和力量吧,然后我们一起改变世界去。

摆渡人读后感10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一本书一个世界,有时候不得不佩服作家的想象力,人死后的灵魂依旧是一个实体,需要穿越自己创造的臆想空间,遇到一个摆渡人,到达荒原彼岸,在路上还可能遇到恶魔而魂飞魄散,

  故事很简单,一个小女孩迪伦在经历车祸之后在生于死亡的路上遇到了摆渡人。他们一起穿过荒原,流浪人世间,做着彼此的救赎。毫无意外的,‘两人’产生了感情。迪伦不接受死的现实,在爱的呼唤下再次穿过荒原回到人间。故事没有多么精彩绝伦,作者只是想把他要表达的东西赋予这个故事之上。而我只是尽可能地去表达更多。

  15岁的迪伦,在学校与家人的挫败中,辞别生活的难堪与厌烦,满怀期待的去见素未谋面的爸爸。但上天这个时候表示了它的强大,火车出了事故,迪伦死了。灵魂摆渡人崔斯坦找到了迪伦,摆渡人出现在故事里,书里的人物仅仅有迪伦和崔斯坦,这一段长达十几天的荒原之路上也只有他们两人相伴。书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像所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有深不可测的黑水。最最不忍放下书本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所投射的荒原下,还隐藏着什么。哪怕是你心底里最深的期冀,你都不一定会明了,那到底是什么。

  当每个人不清楚自我状况的时候,都是被引领的,甚至在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的时候,都只能被动而无奈的接受被引领。所幸,迪伦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她要带着崔斯坦一起回到生界,她要和崔斯坦在一起!就像她告诉女巫那样,不管去哪里,荒原也好,生界也好,只要和崔斯坦在一起,那么就可以。而女巫的话,也只有一句“你必须找到他”!原来,任何的魔法都起源于,我要!我一定要!我必须要!当迪伦用心念点亮柴火时,当迪伦眼中只有安全屋一个目标时,所有的恶魔都拉不走她。人所处的环境无论有多恶劣,有多绝望,都不会是被环境所迫,而最终,不放弃自己的.终将只有自己!只有自己彻底放弃了,自己也会被拖下地狱!迪伦告诉我们,眼中没有妥协,就不会被心魔所吞噬。那么精疲力竭,那么撕心裂肺,那么无力反抗的时候??信念给了我们力量,难以逾越的荒原,她走了过来,竟然还又返还回去!!!

  人生一世就好比一场旅途。而在这次旅途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中荒原。而在荒原的挣扎中,我们对待荒原的态度就是我们心境的映射。若有幸,我们还会遇到摆渡者,帮助我们更好地穿越荒原,到达一个时间段的安全屋。若运气不足,可能只能独自一人穿越,但无论是否有摆渡者,只要我们自身能够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一切,那也可以找到安全屋。因为,能够一直陪伴自己的摆渡者是,内心强大的自己,

  初走荒原,崔斯坦是她的摆渡人,而再次返回时,已没有了摆渡人。

摆渡人读后感11

  假如我们的内心有一片荒原,那心灵的摆渡人,是亲人,是朋友,没有他们的陪伴,或许我们很难完成这趟旅程,但是,也正因为有他们,内心的荒原,才会开花。——题记

  迪伦的荒原,是她的心像投射,天气随她的心情而变,地形随她的性情而成。崔斯坦温馨的话语,点燃她心中的希望,即使有恶魔的进攻,但是有他在,迪伦也能绽开笑脸……就像我们内心的荒原,有恶魔,有坎坷,有磨难,但也是拥有朋友的陪伴,我们才能击免受恶魔的伤害,才能完成一趟又一趟的旅程,如果摆渡人真的存在,也是因为我们需要他。

  也许人只有在颠倒流离之后,才能重新印证时间在内心留下的痕迹,当迪伦来到天堂,却要冒险回去寻找她的摆渡人,即使完成了这趟旅程。他们已经走进彼此的心灵,崔斯坦引领着另一个灵魂,相貌却依然保持着,没有一丝改变。在时间的推移下,他们在对方内心留下的痕迹,是对生活的希望和未来的向往。

  心灵中的摆渡人,种下为对方留下的花,蔓延到整个荒原的每个地方。从荒原到花海,只需要摆渡人的陪伴,我们心灵的摆渡人,会是谁呢?

  迪伦的内心荒原,那座山丘上,坐着的那个男孩,叫崔斯坦,他是她的灵魂摆渡人——迪伦死了,她于一场火车事故中遇难。他对她说:“我用最合适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再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我一直保持着这样的相貌。”崔斯坦内心的痛,他本来的样子,没人知道;他的存在,或许只是因为有灵魂的需要吧!但是,这个女孩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遇见了迪伦,崔斯坦第一次为他的命运而黯然神伤,他的生活简直像一个监狱,永无止尽的轮回,看着那些自私的灵魂说谎,欺骗,浪费上天给它们的生命,而这是他梦寐以求有求之不得的,他一直以为引领灵魂去到另一个世界是他的工作,他只需要执行。迪伦曾对他说:我所感到的,并不是真的你,但是,不论你的外表是怎样,你心里的那个才是真的你,是你的灵魂……作为被保护人的同时,或许我们正在引领着生活中的朋友,亲人。在爱与被爱的同时,我们内心的的荒原,在冒起点点小花,或许它们微不足道,但是,也能点缀这片荒原,也许迪伦也是一个摆渡人,在悄无声息中,她已经进入崔斯坦的内心,为他种下了一株花。

  如果生命是一条河流,那谁是你生命的摆渡人?

摆渡人读后感12

  高二开学了,在经过搬宿舍、搬教室之后终于安定下来了,高二9班的讲桌上有一本书《摆渡人》,拿来翻看,刚一开始,看前边第一部分感觉自己看不懂,仔细想想应该是心不静没有读进去,晚上在教室里待着再看时,踏下心来才看进去。

  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内容是这样的,15岁的迪伦在学校里不如意,好友又转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这些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当她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她还心情激动地想象着和父亲见面时的场景,但由于意外发生了事故,当迪伦从出事的火车艰难地爬出黑暗的隧道时,她寻找着列车上其他幸存着,但她只看到了故意等待她的崔斯坦,也就是她的摆渡人。她天真地认为自己还活着,她要求崔斯坦走向相反的方向,去继续寻找那些所谓的幸存者,只是崔斯坦并未答应她的要求,继续带着她向前走。她们走过山峰,闯过了山谷,还有那深不见底的发出恶臭的湖水,躲过恶魔,迪伦发现在和崔斯坦的'相处中,她爱上了这个属于千千万万个灵魂的摆渡人。而崔斯坦也爱上了这个天真无邪,善良坚定的小姑娘。

  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时他们纯洁的爱情进一步升华。

  就要分别了,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而崔斯坦也爱着她,只是剩下的路崔斯坦无法陪她走下去,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新的任务。倔强的迪伦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返回荒原,去寻找只属于她的崔斯坦。在返回的道路上遇见了崔斯坦,他们一起向那失事火车的方向赶去,一路上迪伦都在鼓励崔斯坦前进,在这个途中,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读完这本书,不禁感慨,其实人生就是不断穿过一 座座荒原,只要信念坚定总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一生中总会有迷茫的时候,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学*上,还是生活中,在迷茫时我们需要有人指引,学生在学*中也有迷茫的时候,而班主任在学生迷茫时能够做出恰当的指导,可能会成为学生学*阶段的摆渡人,在人际交往中有时我们也会迷茫,我们也需要摆渡人引领自己。在我们的工作中,当我们没有目标时,就是小说中的荒原,我们需要找到那个摆渡人,为自己指引。好在自己一直遵循的是自己是自己的摆渡人,坚定信念我们才能铿锵前行。

摆渡人读后感13

  “如果我存在,那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这是我在《摆渡人》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我与这本书的渊源,还真是可以用机缘巧合来形容。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本外国名著,只是凑巧看过一个同名不同内容的电影,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一本书。仅仅是知道罢了,在学校住宿注定了我很久也难去买一次书,偶然一个周末放假,我途经一个小道,那里不知哪里来的小贩摆起了书摊,映入眼帘竟是一本《摆渡人》,此时,买下它是我必然的选择了。

  放入书架很久没有再次翻开过,恰逢阅读课,我想起了这本书。真是应了那句话“年少不听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相同的,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被需要”,与年少时的血气方刚不同,那是来自时间的沉淀。

  单亲女孩迪伦没有朋友,缺少父爱,在去探望父亲的火车上意外死亡,而崔斯坦则是负责带迪伦去往另一世界的.摆渡人。初见时,迪伦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崔斯坦本想骗着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而呼啸的狂风,一望无际的*原,似魔鬼般的叫声,让迪伦怀疑并恐惧,一路上,崔斯坦帮助迪伦度过一个又一个恐怖的夜晚,当迪伦到达另一世界的大门,两人发现竟是早已情愫暗生,崔斯坦却没办法继续陪着迪伦,迪伦进入大门后,门外的他又被分发了下一任务,一切都是那样井然有序,而迪伦却又冒着禁忌逃回了*原寻找崔斯坦,两人明白不能同去另一世界,于是迪伦选择和崔斯坦一同回去,获得复生。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条主线足以走到结局,但其中的意义却发人深省。“崔斯坦”一个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的摆渡人,倘若生来便做着同样一件事,没有原因,没有结局,甚至没有身份,那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崔斯坦曾告诉喋喋不休发问的迪伦:“如果我存在,那也是因为你需要我。”一个自己是否存在都是个谜团,多可悲的一生,可他遇到了迪伦,一个人是否存在,都在于别人的脑海,是迪伦使他存在,使他获得新生。

  反观如今社会,人人为了“刷”存在感而努力拼搏着博出位,人人都说自己乐观向上,说着自己的身边多么优秀与热闹,“网红”们每天做着新鲜的视频生怕被人忘记,就连商品都不断换着广告在各个地方播出展览为的只是人们的注意。所以,真正的孤独与否,不在于你身边有多少人与物,不在于你每时每刻得到的赞美与阿谀奉承,孤独,是来自灵魂深处不被发掘的,它因无人熟识而生,因被人记住而消亡。

  做个善良可爱的人吧,让别人再想起你时嘴角都会微微上扬,起码……让别人还想得起你的模样……

  “如果我存在,那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我因你而活。

摆渡人读后感14

  “我从来不说话,因为我害怕,没有人回答;我从来不挣扎,因为我知道,这世界太大。太多时间浪费,太多事要面对,太多已无所谓;太多难辨真伪,太多纷扰是非,在你身边是谁。”

  在书中有一个女孩叫小玉,她和马力之间的故事给人的感觉是美好的,是深情的,是感人的。她喜欢马力,所以她可以为马力做任何事。有人说,爱可以让人变得强大。所以在那天,她答应江洁打“酒吧高尔夫”的时候,她就跟陈末说,她跟江洁拼的不是酒量,而是命。

  旁人都说,小玉这样做不值得,因为马力根本不爱她。可又有谁知道,她其实是幸福的,至少她这辈子为自己爱的人拼过命。

  自从马力失恋后,小玉为了让他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向摆渡人酒吧的老板陈末学*如何成为“金牌摆渡人”。最终,小玉通过努力,用她独特的方法将马力送上了岸。从那以后,马力离开了这里,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之后小玉也离开了。

  读了《摆渡人》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摆渡人,在摆渡他人的同时,亦在摆渡自己。于是没有一个人停在原地,无论开始如何,轰轰烈烈又或者大喜大悲,最终还是会退场。

  我突然想起书中有一段话,它说:“缘分为冰,以为抱住就是拥有,但抓的太紧不仅会痛,最终也会化的!你以为,不放手就一直在吗?其实什么都没有!真正属于你的爱情,不应该是伤你的冰块,而应该是温暖你的热茶!得不到是因为不属于你,他不爱你,失去了又能怎样?”还有这句,“其实喜欢一个人就把他送到对岸,不用失落,你只是一个摆渡人。”就像小玉一样,他知道马力不是他的明天,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送到彼岸。所以从那天起她就告诉自己:别难过,你只是一个摆渡人。

  小玉和马力的故事结束了,但是他们各自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我喜欢这书中的`一句话:时间一直走,没有尽头,只有路口。其实生活就像一到选择题:要快乐还是痛苦,要烈酒还是淡茶,要停留还是往前,这是一个摆渡的过程。想要到达彼岸,需要一次勇敢的挑战,更需要学会放下,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前进。

  在我的概念里,人生是没有终点的。只要你还有力气,只要你还能重新站起来,你就可以重新开始。改变过去,也意味着现在也会被改变,如果昨天不再是昨天那么今天也不再会是今天,我们存不存在很难说,我只是想让我们自己做选择。

  就像书中所说的: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呆在你的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最终我们都会上岸,阳光万里,路边鲜花开放。

  最后,我希望我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愿我们都能做好自己人生的摆渡人。

摆渡人读后感15

  据说,人死后灵魂要穿越很远的荒原才能到达自己的家园,而荒原上险象环生,更有成千上万的魔鬼阻拦灵魂的去路,如果你不小心落入它们的魔爪,你的灵魂便没有机会到达天国的家园,你就会死第二次,永远也不会见到你亲爱的人,然后变成魔鬼中的一份子继续残害去往天国的其他灵魂。摆渡人,正是护送灵魂到达家园的冥界守护者。

  小说从15岁的女孩迪伦乘车去看望自己的父亲写起,列车在隧道发生了车祸,于是她的灵魂出窍,游离到荒原,在那里遇到了她的摆渡人催斯坦,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摆渡人可以根据亡灵的身份变换自己的角色),在护送途中,崔斯坦寻机向迪伦说出了她已死的真相,并协助她穿过沼泽、翻过高山、划过湖泊,舍命抵挡魔鬼的一次次进攻,终于把迪伦送到灵魂的家园,患难中彼此产生了深切的爱恋,以至于迪伦希望催斯坦可以和她一起去往天国,而崔斯坦不属于那个世界,他是过不去的。

  当迪伦发现她跨越过来的天国没有崔斯坦的时候,她为了爱,毅然打定主意回到荒原。回程,没有摆渡人的保护,旅途凶险异常,靠着对崔斯坦深深的爱支撑,迪伦不断战胜艰难险阻。

  另一方面,崔斯坦离开迪伦后,开始了下一个亡灵的摆渡,他却奇怪,自己本该变身和名字,却没有发生改变,他深爱着迪伦,明知已不属于同一界,却难以从那段感情中自拔。

  终于在途中他们再一次重逢,代价却是被崔斯坦摆渡的玛丽落入魔掌,万劫不复了。怀着愧疚迪伦和崔斯坦更加珍惜彼此,但是他们不能待在荒原,也不能同归天国,迪伦请求崔斯坦和她回到人间。而崔斯坦,他从未想过自己要离开荒原,仿佛命运这样安排他无休止的`摆渡亡灵,当迪伦的爱和支持让他做出决定时,他竟然慢慢觉得开始有了“人”的一系列变化,他嘴里答应着迪伦,内心还是担心和迪伦有无法跨越的鸿沟,于是,在迪伦打算回到那列出事的列车上,回到自己身体里之前,崔斯坦紧紧拥抱深吻了她,象是诀别。

  小说的结局是温暖的,当医护人员把重伤的迪伦救下来时,迪伦并不愿意回到现实中,她发疯似的想寻找崔斯坦,可她动不了,当她怀疑一切是个梦境时,牛仔裤兜里,读后感.崔斯坦送给她的花瓣还在,证实了曾经发生事情的真实性,她被医护人员抬出隧道时,在锈迹斑斑的铁轨上,坐着那个浅茶色头发、古蓝色眼睛的男孩,他们握着手笑了。

  小说情节起伏跌宕,童话色彩让未知世界充满魔幻,引人入胜,最终告诉人们:

  爱是灵魂的最终归宿,让人成长的不是时间,而是磨砺。

  小说中描写少男少女独处的场景非常值得一看,娇羞、隐忍、纯粹,原来西方文化并不是某些人传播那种性**的。

  《摆渡人》是英国著名实力作家—克莱儿.麦克福尔的著作,凭借此著作,她一举获得了五项世界文学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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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读后感1

  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散文读后感2

  *慕容是我阅读当中尴尬的中转站。

  小时候的喜爱是无以复加的,觉得世界上应该她的诗歌是最好的。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

  “生命必须由丰美走向凋零。”

  这是她的诗歌的全部原因。一切都是为了怀念。她怀念过后,我们沿着同样的道路去怀念。

  她的诗歌就是在说:我来告诉你,人生就是为了追求内心的安宁与得到爱。即使是爱的悲伤,是从一个少女的思想到中年妇女的沉静之美。

  是啊。“对于写诗这件事,我一直都不喜欢做些什么解释。只是觉得,如果一天过得很乱、很累之后,到了晚上,我就很想静静地坐下来,写一些新的或者翻一翻以前写过的',几张唱片,几张稿纸,就能度过一个很安适的夜晚。乡间的夜潮湿而又温暖,桂花和茉莉在廊下不分四季地开着,那样的时刻,我也不会忘记。”这样的感觉使我沉醉。

  但是岁月真正是不宽恕我的。不过才几年,从学生时期到工作,读书的口味就变了。一样还是喜欢诗,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可是*慕容的诗,其实,也有一个回还的过程。从喜欢到不喜欢,最后再喜欢,三部曲、三个阶段,循环和否定之否定。诗歌就是诗歌。在所有的文学当中,小说是王冠,那么诗歌就是王冠上的明珠。

  所有的人大多不喜欢用写诗来记录一个东西。偏偏你的经历就如同文章里面写的那样的感觉。于是隔了好多年,你与那个作者共同叹息。

  *慕容画画之后写诗歌、写散文。但是她的诗歌却直接把生命的体验提出来,做成为了金色或者花,展览给大家,或者其实她不过是给自己看而已。

  最后的最后我才明白*慕容的诗歌,不是写给少年看的。是写给无尽岁月的。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

散文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著名作家老舍爷爷的一篇散文,《养花》,受益匪浅。觉得劳动是最伟大的,最光荣的,也是最快乐的,不愧把五一称为国际劳动节。

  老舍爷爷在养花中写道;‘花分了根,一棵分为几根,就赠送给朋友一些。看着别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高兴。觉得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啊。

  这一点,我也是有体验的。我家养了一只母羊,一直是爸爸照看的可我看了《养花》这篇文章,也想亲手养一养这几头牛崽,爸爸说;‘既然你想尝试一下劳动的感受,我就把这一只母羊的饮食起居交给你了。’为了让他们吃好喝好,我总是挑选精美的饭菜给他们送去,可不知怎么,他不吃不喝,整天无精打采,好像有病似的。

  后来,在爸爸的耐心指导下,我渐渐摸熟了羊的生活*性,原来羊最喜欢吃草,我总是到山上去割草,然后亲手喂它们。我从不嫌麻烦。终于有一天早晨,我的劳动获得了回报,这只母羊生了几只小羊羔,我抚摸着小羊羔,这就是我用泪水和汗水换来的成功。

  当伙伴来我家看羊时,我心里美滋滋的,这种快乐不劳动的`人是体会不到的,因为有苦才有甜,有泪更有笑。虽然累些,可看到自己的成绩,也会感到欣慰的,这时往往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

  劳动是快乐的,这是真理,做一个爱劳动的人吧,它会使你的一生更有意义。

散文读后感4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看到了这本《林清玄散文》书,觉得很喜欢,把它买了,每一回家总是先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少年时代林清玄所经历过的事所思所想与所悟,有许多散文都值得我学*和借鉴如《清欢》、《从人生最底层出发》,不过最让我百读不厌的便是《黄玫瑰的心》,里面讲述了一朵黄玫瑰因水分不足,萎靡不振,后来整株花泡了20分钟,变光彩耀人。这件事情让林清玄知道了做事要有信心!

  记得那一次,我数学考试,考完试,我心想:以前基本都是A,还很自信。第2天试卷一发下来我睁大眼睛,嘴巴都成O字形,因为只考了85分在班里只能排到中等水*。成绩刷的一下掉了下来放了学,我闷闷不乐,到了家一句话也不说,我怒气冲冲推开书房砰地一声,把门就关上了,作业也不想做了,就拼命地打被子,摔东西一肚子恼火。这时,妈妈推门进来了说道:“金圣哲,发泄怒火是没有用的,你需要静下心来、查找错因、仔细一点。一次失误,并不代表什么,成功与否决定与你的努力!

  我就开始认真读书,不在骄傲自满,而是谦虚,仔细查找错因,第二次考试考了97分。我应该朝着满分去努力,真取下次考一个满分!

  从此我悟出一个道理:不要因为自己的'情绪左右了你的思想,糊里糊涂,要振作。

散文读后感5

  夏天的星空,已经隐约而去,滞留下的只有秋日那洁亮的月。曾经那窗外的虫渐渐消了声音。

  夜,宁静而又祥和。

  风,一阵一阵的,微带着少许的凉意。我尽情享受着秋夜的*静。可脑海中,却始终荡漾着那幅画,挥之不去。“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它仿佛要离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 )

  这是鲁迅笔下的秋夜,这是一个和我感受到的全然不同的秋夜。

  我不愿意看到,却不由自主的想象“鬼眨眼的'天空越加非常之蓝,不安了,仿佛想离人间而去,只将月亮剩下,然而月亮也暗暗地躲到东边了。”那是一个怎样的秋夜?

  为什么鲁迅笔下的秋夜如此黑暗?那一年,鲁迅住在北京,他说:“那时北京也黑暗的可以。”于是,他把孤独追求的感受写进了《秋夜》。

  我清楚,鲁迅即使身处黑暗,却执著地寻求光明,寻求着希望。

  “梦见瘦的诗人将眼泪擦在她最末的花瓣上。告诉她秋虽然来,冬虽然来,而此后接着还是春。”虽然鲁迅的希望像濒临着死亡的小花。但一无所有的花干却仍然默默地直刺那黑暗的天空。

  革命与战争终究要进行,胜利也必将来到。

  鲁迅有过彷徨,有过失落,但即使在他看不到未来曙光时,他依旧未放弃过自己的理想。

  夜深了,月光更加皎洁。

  先生,您感受到了今夜的明月了吗?

散文读后感6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时间如此宝贵,他会在我们不经意之间悄悄溜走。

  《匆匆》这篇文章叙述了时间的一点一滴的消失在时间的河里,一去不复返。告诉了我们时间如金,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

  看现在的我,在周末,早上一觉醒来,钟表叔叔已从一圈跑到八圈了。时间从钟表上划去;在周末,正在写作业的我,不是玩玩这个就去摸摸那个,时间从手中溜去;在周末,写完了作业不去好好复*课本,而是跑到电视婆婆家玩,时间在电视机里闪过。哎!想起来可真惭愧,我一定会改掉这坏毛病的。

  时间是最*凡的,也是最宝贵的。金钱买不到他,地位也留不住他。"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他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有些人总是抱怨时间短,时间不够用,有的人是因为有永远做不完的事,希望时间再多些,而有些人是因为虚度了许多光阴而等到用时方很少。其实,时间对于每一的人都是公*的,关键是我们该如何把握好自己拥有的时间。时间就如生命与其坐等时间,浪费生命,不如充分利用时间,让自己的生命焕发无尽的光彩。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的接*;“现在”快如飞箭的消失;过去永远的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只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散文读后感7

  飒爽的秋风徐徐吹来,金黄的落叶翩翩起舞,在这如诗如画的秋天,我读一本同样如诗如画的书,那就是《张晓风散文》。

  张晓风的语言清新隽永,善于从小事中写出深刻的哲理,《瑕》就是这样一篇发人深思,引人联想的好文章。文中她回忆自己曾买来一串很便宜但有瑕疵的项链,手中这串项链引发作者的思绪,转而用精炼的文字准确而详尽地道出对“瑕”的理解。

  生活中,能把自身的瑕疵像这串项链般坦然相呈的人不多,人们往往是不遗余力地精心掩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而如果我们正视自己的这些瑕疵并坦然接受,这些瑕疵也就不算什么瑕疵。因为只有认识到缺点才可能加以改正,你越是去掩盖,它就越明显。一个人之所以可爱,正是因为他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而不遮不掩。完美是难以冀求的,但在“完美”和“可爱”之间,人们更喜欢后者。

  完美到极致就丧失个性,变得千篇一律,而所谓的“瑕疵”却可以体现出你的`特性。谁能没有一点小瑕疵呢?正是这些小瑕疵装点我们的生活。朋友之间如果不知道对方小小的缺点并以此打趣,友谊也许会黯淡许多。

  豹的皮毛上有大大小小的斑点,谁说它的毛皮不漂亮?溪水浸着泥沙、石块,谁说它的水质不纯净?昙花开放转瞬即逝,谁说它的姿态不美丽?太阳表面有黑子,谁说它的光芒不耀眼?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瑕疵,既然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就让我们直面瑕疵,直面人生吧!

散文读后感8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朱自清的散文清爽、朴实、优美,虽然是白话文,却另有一番韵味。在朱自清的所有散文中,我最喜欢也最令我感动的便是《背影》了。

  《背影》讲述的是朱自清的爸爸送朱自清去北京的故事。爸爸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朱自清,可爸爸中就放心不下他。爸爸送她上车,嘱咐他路上小心,夜里警惕些,不要受凉,又托茶房照顾他。爸爸临走时,想给儿子买橘子,留着他路上吃。爸爸蹒跚地走到铁道边,因为身材肥胖,非常努力才爬上月台,为他买橘子,朱自清非常感动,他看着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不由得留下了眼泪。

  这虽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但朱自清却感觉到了来爸爸真挚的爱,特别读了爸爸的来信后,泪如泉涌,浮想联翩,“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于是情郁于中,发之于外,写下了这篇感人至深的不朽之作。

  《背影》为何能那样深深的感动我呢?由于文中描述的`父子真情,让我想到了父亲、母亲对我的爱,他们关心大家的学*,关心我的健康,关心我的成长,关心我的很多方面,回为父亲、母亲对我无私的爱,我感触良多;我实在是太不理解父亲、母亲了,甚至有时还会对他们发脾气,我太不应该了!

  《背影》教会了我很多,它让我了解,爸爸妈妈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大家,只不过大家领会的太肤浅了。

散文读后感9

  有一个副标题“赠给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

  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散文读后感10

  最*读过了《林语堂散文选集》这本书,感受颇深。

  本书以一种新的风格来撰写文章,读者在一字一句中很容易就能看出作者林语堂的幽默和观点独特等特点,他常常就一个我们*以为常的事物来谈论,从而得出一个全新的观点。

  在《论买东西》这篇文章中,作者便以自然、流畅的语言,带领着读者来重新认识我们熟悉的“买东西”这件简单的事情,文中作者就以自己的经历为例子来谈:本是不想买东西,只在门外看看,却因为一时感情冲动,总是看而不去买也实在尴尬,便由停足观看改为跨进店门,这种事情在我们身上也确实很多,本来只是去逛超市,散散步,舒畅一下心情,却往往做上一笔“小交易”,带一大捆东西回家,这也实在难免。

  而接下来作者又写了“见人下菜碟”这种*代社会人们的通病,又让人联想回味一番,也为下**了一个简单巧妙的铺垫,最后作者写到了“孩子”,便巧妙地将文章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孩子的眼睛、心灵是最纯洁的.,没有阴险与虚伪,“人之初,性本善”,只有与小孩子做交易时,我们才能真正感到高兴,而这也正是买东西的本质与艺术。

  卖家高兴,买家也同样高兴,我想真正能做到的,现在恐怕也只有只有小孩子了吧,就像作者在文中最后一句提到的“心不必明,性不必见,只看看小孩子好了。

  读过这本书,我认为写好一篇文章其实只需用朴素的语言记录自己内心对某个事物的的真实感受或某种看法,就像小孩子的心灵一样干净、纯洁,这便足以让读者产生共鸣,读懂你想表达的心意,这便是一篇成功的文章了。

散文读后感11

  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散文读后感12

  看完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这本书,感触颇多,为我们所拥有的中华文化感到自豪。

  书中按历史时间顺序大体介绍了历朝历代、各个时期的文化成就。炎黄时期、殷商时期、那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史记》的完成,曹家父子,魏晋名士,田园诗人陶渊明,文化的盛世大唐,那宏伟开放的长安城,唐诗,积弱宋朝文人治国的文化状态,异族男子耶律楚材,明清时文化专制的束缚,以及*代文化的现状。读来真是大开大合,数千年的文化状态就如此被余秋雨先生娓娓道来,读时真有一种于不同时期穿越往返之感,不亦快哉。

  自己赞叹于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灿烂思想相互碰撞,百家争鸣共谱中华文化优美乐章。也惋惜于曹操家中父子在三国时期在文坛上取得偌大成就,却又在政治上饱受后代知识分子诟病,也欣赏于狂狷的魏晋名士,嵇康、阮籍,酩酊大醉,视世俗礼乐如粪土。

  更艳羡于当时的.大唐子民,那宏伟开放的长安城令多少文化之士向往,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那朗朗上口、意境优美的唐诗不也千年传唱。又哀叹于明清时期的统治的人为巩固自己一家一姓的统治,实施文化高压政策,致使中华文化走下一个高峰。更自卑于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再难出现大师,文化似乎也越来越走了一条下坡之路,自己心中的那个文化天国显得如此遥远。

散文读后感13

  毕淑敏的散文比较有故事性,引人入胜,通俗易懂;张晓风的散文多情温婉,柔情似水;林清玄的散文短小精悍,蕴含哲理;就我而言,还是毕淑敏似乎更得我心。

  在《致不美丽的女孩子》里,毕淑敏记录了一个相貌**的女生因父母长相好看而自卑到通彻心肺:她抱怨自己没有继承父母的英俊相貌,抱怨老天对自己的不公,抱怨别人的以貌取人。毕淑敏适时地端出了一碗心灵鸡汤,滋润了我们这些长相不够完美的女孩的心灵。

  我也是这样一个*凡的女生。曾几何时,我也因自己没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而自惭形秽,甚至想过像电影明星一样在自己脸上动刀动斧。曾几何时,我也幻想过出生于明星之家,从小就是金童玉女,受人吹捧,受人关注。可我只能带着这张*凡的脸,懊丧的站在镜子前埋怨着上帝。

  然而,脸庞终究不是自己选择的.,不论我满意与否,都得义无反顾地佩戴着它,直至与身俱灭。这种毫无意义的挑剔只能给我徒增烦恼。我开始不再肤浅的注重自己的脸庞,为它的*凡而懊丧烦恼,而是努力地用内涵、品德、智慧、学识去勾勒那张无形的容颜。它不会因为时间的冲刷而黯然失色,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摧残而香消玉殒。脸庞是父母创造的,而这无形的容颜却是我创造的——它才是我的荣耀、我的骄傲!

  不美丽的容貌,也能活出美丽的人生!

散文读后感14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长大于江苏扬州。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系主任。中国现代诗人、散文作家。文笔清新,[1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为建立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地去过下一天。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或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它永远只是继续着它的步伐,永不停止。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又最无情,最使人珍惜的东西。“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呀!

  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散文读后感15

  静静的夜空,最好莫过于读书,一盏孤灯,一杯浓茶,细细品味。

  《垂钓》是《余秋雨散文》中的一篇,是余秋雨夫妇在海参威的见闻,情节十分简单。一胖一瘦的两个垂钓老人,因为个人喜好不同,胖老人在钓绳上挂了六个小小的钓钩,每次下钩不到半分钟他就起竿,次次都会挂着六条小鱼,他忙忙碌碌地不断下钩、起钩,从来没有落空,落日余晖的时候,总是快乐地满载而归;瘦老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的钓钩只有一个,而且硕大无比,即使没有大鱼上钩,他都倔强地端坐着,等着暮色苍茫了,瘦小的身影还在与大海对峙。

  两位老者不同的性格追求,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胖老人归去的时候已是盆满钵满,快乐的脚步如胜利者凯旋。瘦老人虽然用背影来鄙视同伴的浅北,但他毕竟鱼桶空空,一个人在暮色渐浓的大海边寂寞地等待,孤独地守候!

  余秋雨在散文中说道“一个更加物质,一个更加精神”,“一个是喜剧美,一个是悲剧美”,“他们天天在互相批判,但加在一起才是完美的人类”。的确,人类在演绎故事的时候,皆因为不同的人生观而丰富了结局,让旁观者更觉意味无穷。

  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如果不认清自己所处的环境和客观条件,一味盲目地追求自己力所不能及的目标,那种孤单寂寞的对峙并不能显示崇高,唯有不断地充实自己,发现自己,脚踏实地的面对和解决,才会象胖老人一样,面对人生自如地下钩、起钩,而且次次都是满载而归,撞开人生的一扇扇希望和快乐之门!

  夜深人静的时候,静静的翻开这样的一本书。再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人性的感悟。当然会感慨万千……


摆渡人读后感" /> ——哈姆雷特读后感" />

哈姆雷特读后感1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但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莱特知道父亲是被自己的叔叔谋杀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莱特对人自身,对人类的明天满怀热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再加上杀父之仇,他必然回去反抗、去斗争。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时,他犹豫了,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了鬼魂的话,最后奋军孤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尽管他复了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莱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是波洛涅斯阻止女儿和他来往。一天,哈姆莱特突然找到她,在她面前做了许多疯癫的举动。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着哈姆莱特,但是她不够坚强,太单纯了。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终做了帮凶的作用,使哈姆莱特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揭示了封建教育对人性的摧残,这也致使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的'哈姆莱特必定要去抵抗,将封建势力打倒。

  克劳狄斯是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他只爱他自己,他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莱特作为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为一个悲剧,成为一个***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哈姆雷特读后感2

  哈姆雷特由自己亲生母亲的经历推而广之到所有女人,他曾这样评价道:“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哼!哼!那是一个荒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想不到居然会有这种事情!刚死了两个月!不,两个月还不满!这样好的一个国王,比起当前这个来,简直是天神和丑怪;这样爱我的母亲,甚至于不愿让天风吹痛了她的脸。

  天地呀!我必须记着吗?嘿,她会偎倚在他的身旁,好像吃了美味的食物,格外促进了食欲一般;可是,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不能再想下去了!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短短得的一个月以前,在送我那可怜的父亲下葬时,她像尼俄伯一样哭得死去活来;她在送葬的时候所穿的那双鞋子还没有破旧,她就,她就……

  上帝啊!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一些——然而,她就嫁给我的叔父,我的`父亲的弟弟,可是他一点不像我的父亲,正像我一点不像赫拉克勒斯一样。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了人了。”哈姆雷特对母亲对父王的不忠贞、虚伪与软弱表现出极度的不满,其实,他的母亲何尝不是一个受害者?她并不知道现任丈夫害死了前任丈夫,夺走了前任丈夫的一切,包括她。如果她知道事情的真相,她还能与如今的国王过着如胶似漆、柔情蜜意的生活吗?

  他在幸福之际经历丧夫之痛,于她是个莫大的打击,可她一个女人又能怎么办?她在不了解现任国王人品的前提下,对于国王的真爱,她是有可能被打动的。哈姆雷特在这之后对母亲的言语和行为更多是在他无法从母亲的角度看问题,多次伤了母亲的心,同样,他也伤害了另一个女人——奥菲利娅。

  哈姆雷特从个人角度去评判世间所有的女人,把女人看成是见异思迁、喜新厌旧、追求名利,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趋向片面化、单一化,对世间女性来说有着极大的不公*!

哈姆雷特读后感3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迷上的剧和*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哈姆雷特读后感4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读后感言:哈姆雷特的读后感900字。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

  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读后感《读后感言:哈姆雷特的读后感900字》。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

  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5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哈姆雷特读后感6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7

  以前我经常听哥哥姐姐们说,哈姆雷特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作品。在上周日的时候,父亲带我去图书馆,我终于有幸读了这本著名的作品,读完之后有着很多的感受。一开始的时候哈姆雷特是欧洲的一位贵族王子,但是他不像其他的贵族那样骄傲自大,非常善良,对待下人是很友好的。但是不幸降临在他的身上,自己的父亲突然暴死,母亲改嫁。

  这一切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之前他还是一个天真单纯的人,但是自从这一切发生之后他就变得忧郁起来,并且似乎对生活没有什么目标。尤其是在城堡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鬼魂,鬼魂将自己父亲死亡的真相告诉了他。他在得知之后非常的愤怒,尤其是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并且验证了鬼魂所说的事实。这个时候的哈姆雷特对自己开始产生怀疑,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担负的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因为他已经遇到了自己非常心爱的人,他完全可以忽略这件事情和自己心爱的人归隐。可是他最后还是做出了选择,他放弃了比较安逸的生活也放弃了自己的爱情。虽然说在最后的结尾,哈姆雷特和敌人一起同归于尽。但是哈姆雷特的灵魂却远远超出普通的`人在灵魂上,他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但是英雄也是人类,他也有人类所具有的感情。所以他才能够在面对自己母亲做出那样的抉择时,发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愤怒,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死亡时他是悲痛欲绝的。哈姆雷特虽然只是莎士比亚杜撰出来的一个人物,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的告诉我们要有勇敢的去面对世界给我们带来的黑暗,在一个个困难中不断的锻炼自己,如果遇到没有把握的事情,那么一定要深思熟虑。

哈姆雷特读后感8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说不定*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哈姆雷特读后感9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那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东西。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10

  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哈姆雷特读后感11

  世界名著《哈姆雷特》中有这样一段话,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要是他能够践登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的”。

  文中的哈姆雷特身处王子,父亲被叔父谋杀,于是他立志要为父亲复仇,他于是与现任国王也就是他的叔父斗智斗勇,最终他用利剑惩除了叔父而自己也不幸死去。

  在我看来,这句话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十分合适的,他敢于和强大的敌人作斗争,证明他有勇气,他誓死为自己父亲报仇,说明他有孝心、有决心,面对敌人的计谋,他灵活地作出判断,体现他的机智;在爱情与理想之间,他果断地做出了决策,展现了他果敢的决策能力。他的素质能助他当一名优秀的国王,可命运使他遭受额外的打击,断送了***王之路。

  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人的命运并非颠沛流离,而仅仅因为他们的意志不足够坚定、顽强,导致理想终究无法变成现实。有一类人,他们说他们自己有过人才华只是命运对自己有所不公,但是,真正能成功的人,哪一个又不是凭借自己才华和能力度过难关最终取得成功的呢?与哈姆雷特相比,他们少了实际应对挫折的能力,故无法成为真正成功的人。还有一类人,他们拥有素质、能力,但缺少了敢于拼博的精神,所以也无法步向成功。

  从《哈姆雷特》的这一段话中我认识到,生活中,只有灵活运用自己的能力,才能走向成功。

  正因如此,我也应尝试做一个有这样素质、有拼搏精神,并将个人能力充分发挥在大大小小事情中的人,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获得充分锻炼,成功才会不再遥远。

  做一名有勇有谋的人,即是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哈姆雷特读后感12

  《哈姆雷特》是世界著名悲剧之一,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在《哈姆雷特》中。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紧接着,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中,他本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哈姆雷特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时光瞬间消失,老国王的'离奇死亡,王后的背叛改嫁,国外敌军虎视眈眈,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哈姆雷特心中报复的烈火燃起,使他的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但他在磨练中变得坚强,不再犹豫。他是为正义而死,死得伟大,但是也让人感到遗憾和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不顺心的事情,但我们不应该一味的逃避或是左思右想,迟迟不肯行动。不论前方有多么艰难险阻,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13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重归*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哈姆雷特读后感14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这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看的第一本剧本,人物之间的对话看起来很明了。

  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

  整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哈姆雷特读后感15

  《哈姆莱特》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所作的惊世杯具。剧中以王子哈姆雷特为父复仇为主要线索,同时还掺杂着雷欧提斯和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的两条复仇线索,以相互联系和衬托。在复仇情节外,莎士比亚还写了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的真诚友情,他与奥菲利娅之间的感情和他与叔父与母后之间复杂的关系。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梦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可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梦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完美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杯具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可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杯具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我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悲痛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构成了一部惊世的杯具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杯具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能够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杯具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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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据说作者听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这位老黑奴命运多舛,亲人相继离去,而他却仍然能够乐观对待这个世界。作者受其启发,写下了《活着》。这部作品讲述了在中国*现代的社会背景下,在**战争、三反五反等接连发生的社会变革里,福贵的人生在时代的波涛中摆动着。亲人相继离去,自己日渐老迈,最终,只剩一人一牛而已。

  从《活着》这部作品里,我们既能听到艺术层面上来自那个时代遥远的哭声,又能听到*处有关生命和遭遇那无奈的悲泣。这样多重维度的悲剧感,也因此使其成为真正伟大的作品。

  死亡的重复,苦难的连续,作者用这样戏剧性的手法,仿佛是让记忆里的痛感不被时间所麻醉。同时,也透过福贵的人生,折射出更为深刻的时代内涵和生命的意义。

  从时代层面上来说,这部小说架构在中国*现代的宏观格局上,以小见大,以福贵个人的不幸,反映出时代的不幸。作者并不避讳谈及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错误,比如生产力领域上,1958年至1960年间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过度夸大了主观的作用,这样的主观主义错误,使得生产与实践脱节,为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再比如生产关系领域中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忽视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原则,急于向***过渡,绝对的*均主义,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作者通过小人物在狂热冒进潮流里的挣扎,映射了社会风气的严重左倾与随之人们精神世界的扭曲。

  从生命意义上来说,在我眼中,《活着》是一曲现实主义的悲歌,而活着本身,却是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字眼,它最主观也最理想化。也许,向死是生命的本能和归宿,而活着则需要足够的挣扎和最大的勇气。作者用象征性的笔法,将生死从绝对化的分隔,转化为融成一体的有关生命的哲学。

  我们并不敢妄谈生死,只希望,在似乎无穷无尽的苦难过后,每一个坚持走过来的人都能够形成这种只为活着而活着的心境,这也不失为一种释然和旷达,更是一种精神意志的胜利。

  千百年来,人类追求永恒的意义在于什么?我想,其实,就是活着而已。

活着读后感2

  生命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余华

  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句就感叹:这是一个好悲伤的故事啊……

  这本书以一个流浪汉道听途说的故事方式写了下来。其中,文中的第一个“我”,对这个故事是有自己的评论的。这样的文学手法,我第一次接触。这样可以完整地写出这个故事,也可以自由地抒发作者的一些感触。

  福贵原先是个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输了家产,连妻子也被娘家接回去了。好不容易妻子带着儿子回来,母亲却病倒了。为了求医,福贵被抓去当壮丁了。

  几年后回来,虽然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的'小家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但厄运接踵而至,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际,苦不堪言。

  这个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初期前后。先是和***打仗,再是分田地、斗地主,还有饥荒。我看过的书也有很多是取材于相似的动荡的时代背景。这让我想起了《骆驼祥子》中的主人公祥子,同样是被社会一步一步碾压,直至毁灭。但是《活着》的结局不一样。福贵没有被压垮。最后他从集市上的宰牛户手中救回了一头老牛,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和它一起优哉游哉地种田,喊着逝去家人的名字,告诉“福贵”,不只有你一头牛在犁田哦!

  这样的田园生活,是甜是苦难以分辨,只觉得弥漫着无尽的苍凉。

  有人会问,这样“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有什么意义吗?

  什么是活着?活着就是你可以感受到生活中的快乐,更可以经受生命中的痛苦——毕竟如果死了,就什么也感受不到了。

  我的爷爷也出生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年代。我小时候还听爷爷说过,当时捕来的鱼都要充公,饥荒时确实会上山挖野菜,大家都不上学。其实生活的苦难离我们并不遥远。现实中也有很多类似的“苦难”。我们不应像骆驼祥子一样被压垮,我们应该学着福贵,以乐观的心情去继续生活。

  像我这样一个出生在和*年代的人并不是很了解什么叫饥荒,我也没有体会过亲人离开的痛苦。我只能在看完《活着》后,长叹一声,这真的是个好悲伤的故事啊……

活着读后感3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担,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一遍便把它还给同事了,它太沉重,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我不敢看它那封面,怕它刺痛了我的眼,更怕它刺痛了我的心。但即使我不再看它,书中的那些情节,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早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至少我认为它是真实的。《活着》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本书的主角福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在这部小说里,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是一个如此宽广又如此沉重的话题,这世上的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活着,甚至已去世的人都活在亲人的心里;活着又是如此沉重,它凝聚了太多的责任、使命以及无尽的回忆。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挫折、变故,甚至死亡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余华在《活着》的日文版自序中说道:“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如果问我,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福贵是一个小人物,但他身上折射出处于底层很多劳动人民的共同点,包括对苦难的逆来顺受,包括对自身的定义,包括对生活的态度。福贵的命运如此卑微与无助,但折射出整个民族的性格与品质,一种敢于直面苦痛的勇气,一种特殊的生存智慧。

活着读后感4

  在读完两遍原著小说,观看了一遍电影之后,我想在这里简单谈一下,我对这部艺术作品的想法。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是原作者余华写在活着小说中的话。乍一看,这句话有点问题,作为一个文科生,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活着是为了提升自己,创造价值,为了奉献等等。但细细品来,结合富贵的遭遇,就不难发现这句话中蕴含的道理,是多么深刻。我在这里写一点我的拙见,我认为,当一个人经历过很多生离死别,看过了这世态炎凉,他的心或者说他的灵魂,会到达一种超然的`境界。到这个时候,活着就变成了一个过程,甚至像是一个任务,到这个时候,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下面我想简单将电影与小说做一对比。

  电影是视觉艺术,小说是文字语言艺术,二者相辅相成,没有优秀的小说,电影将失去灵魂,没有导演出色运镜,艺术创作和演员选择,小说将无法出色的具象化。这一点上《活着》完全达到了。尤其是巩俐的表演,让我想起了《红高粱》里的九儿,那种美丽坚强的女性的形象,被诠释的出神入化,完全让观者没有任何出戏的感觉。

  电影因为篇幅的限制,无法将小说中的情节事无巨细的表现出来,所以无法避免的要对篇幅有所删改,但不能改的没有逻辑。在这一点上《活着》完美的做到了。例如:导演完全把握住了富贵的父亲,在知道儿子将家底输光后的情绪递进(从愤怒到释然)的过程,并将其适当推进,给观众造成的冲击是不亚于小说的。

  先暂时写到这儿,最后我想谈一个问题:我们究竟为什么而活?

  这个问题是值得思考一辈子的,我相信每个人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回答。我想在这里谈一点浅薄的想法,三十岁之前为自己活,三十岁后为别人活。三十岁前你的父母还很健康,你需要做的就是努力给自己拼搏一个未来,不让他们失望,三十岁后,你可能已经事业稳定,也已经为人夫(妻),为人父(母)同时为人子女,这个时候你要做的是,要肩负起责任,要让身边的人因为你而感到幸福,但不要过分为自己的儿孙打江山,老话说的好:十分能耐使七分,留下三分给儿孙。十分能耐都使尽,后辈儿孙不如人。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想想富贵这个道理显而易见,这就是所谓为别人活。

活着读后感5

  在还未看内容时我曾做过这样的猜想:小说既然取名为活着,那必然是表现主人公在经历万难后仍然坚强的活着。带着这猜疑我细细品读余华的《活着》,读完之后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不断地看着鲜活的生命在这个活着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读后感6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活着读后感7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8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它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活着》讲述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有的人就出生在罗马。书本开头主人翁福贵锦衣玉食、腰缠万贯的纨绔子弟形象便赫然纸上。仗着家里的财产在城里穿梭于赌场、青楼。然而,纸醉金迷的生活却依然会有结束的那天。不知不觉间,他便被赌场的人下老千而败光家产。但是,当他脱下上等的绸缎玉帛换上粗布麻衣,从乌烟瘴气的赌场走向厚实广阔的土地,他以为一切的事物都从头开始、慢慢变好的时候,故事也才刚刚开始。父亲失足、母亲病重、妻子瘫痪、儿子医故、女儿难产、女婿工地事故、外孙吃豆噎死。福贵的一生,最痛苦的不过是见证着一个个亲人的接踵离去,而他还活着,活下来承受煎熬的孤独。孤苦伶仃,无人嘘寒问暖,独尝世态炎凉。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孤独在黄昏里散步,惆怅在夕阳下吟唱离别。或许我们体会不到为何所有亲人离世,自己孑然一身在世上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但是每个皓月当空的夜晚,也许都会有一个身影*地坐在屋檐下,凝望月亮和远方,心中涌起无数回忆,与亲人们在深夜彻心交谈。到了黎明,他依旧会撸起早已熟悉了的粗布衣的.袖子,一人一牛在田间继续埋头干活。

  《活着》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物普普通通的生活,即使生命有时候会很脆弱。但是《活着》却又很复杂,沉浸于赌场青楼里的福贵那是活着吗?对,他有呼吸,他还能走动,但也仅仅是一具长着人模样的行尸走肉罢了。但是一个个亲人由于病痛和意外的离去无不在割剜着他的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但福贵依旧选择活下去,人只要活下去,感到自己活着的意义的时刻迟早会来。

  人活着就应该热爱生活,而说到热爱生活,人也必须要热爱不幸、失败和孤独。

  雁会回来,有人逝去有人在。日薄西山,一个身影在田野中直起腰来,一手叉腰,一手拂去额头的汗珠,望着天边的晚霞,口中念着老牛的名字——福贵,眼睛变得深邃而坚定。

活着读后感9

  我已经很久没有读书了,每天将自己用看电视来麻醉自己,我也很佩服自己怎么能将一部500多集的电视剧,用几天时间就看完了。昨天,我克制住看电视的欲望,将《活着》这本书看完了。我想看这本书,源于某天早上起床看到微博上推送的一篇关于《活着》的观后感,文中句句透漏着《活着》的主人公的人生的悲惨,这样的悲惨人生刺激了我去想要去看这本书。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期待看到更痛苦的人生让自己的内心*衡,不再认为自己是最苦的,也许这就是人性黑暗的一面吧。

  我用了一天时间将这本书看完,本来想写一下读后感的,但是由于我的文学水*太低了,酝酿了一天我还是无法深刻的理解作者的意图。我看了很多其他的书评和介绍,才算是了解了这本书的含义。

  作者余华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想说:如果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活着还有意义吗?主人公可以做到不为任何事物所活着,是因为他别无选择,他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已经一无所有的他还能有什么期待或寄托呢?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个富足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极大的满足,亲人、朋友、爱人都围在自己的身边,我们现在的活着还怎么能做到为了活着而活着呢?我们现在更多的是为别人活着,连为自己活着都很难做到,我们为了让父母更有面子,而努力学*考上名牌大学;为了让家人生活过的更好,我们拼命赚钱;而我们想要做自己,却不敢告诉家人。

  很多人都在赞美《活着》中的主人公——富贵的`乐观精神,有那么多的痛苦经历却还是可以*静的活下去。而我却并不赞同他的做法,既然人生已经无望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为了能理解主人公,我试图将那些悲惨的遭遇放在自己身上:假如我经历了所有亲人都离我而去,我是否还能*静的活下去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能,因为生活不再有希望,那样的生活也将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我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还是为了家人,不让父母担心?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也许,现在的我不适合看《活着》,去听作者说: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而是应该去想想《哈姆雷特》里面的一句名言: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活着读后感10

  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即便是在被抓去当壮丁以后,妻子家珍对他的忠心也丝毫没有改变。

  上天特殊的关照,让福贵又活着从战场上回到的家乡。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苦根自然便跟了富贵。日子虽然依旧艰苦,但眼看着苦根一天天的长大,这又是新的希望。为了给苦根改善生活,富贵煮了一大筐豆子。哪知苦根竟然因为贪吃,把自己活活撑死了!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

活着读后感11

  读毕,合上书页,那种大梦初醒的懵懂,与心中难胜的酸涩,无处排解,也无人可与共情同感。再翻开这本书,心中的波澜仍久久不能*息,苦难、压抑、沉痛、悲惨......

  那个老人在无限好的夕阳下淡然地讲述着一个关于活着的故事,他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生活似乎没有放过那个老人,丝毫没有给过他喘气的机会。从风光的少爷到落魄的穷人,一次次的绝望,在死亡的边缘,又拼命地活着,经历了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仍拼命地活着。

  那个老人就是福贵,一个贯穿全书可怜又可恨的人,或许是他不知珍惜的挥霍无度,透支了他这一生的幸福,以至于前半生的“甜”,要用后半生的“苦”来偿还:因赌博而败掉所有家产,历经自己父亲的死亡,进城为母亲找郎中却被抓去做壮丁,几经波折回乡时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儿子有庆因献血过多身亡,凤霞也在难产中结束了生命,妻子有珍也在三个月后去了。命运并未停止曲折——福贵又亲历了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的死亡。

  当读到苦根去世的时候,我以为福贵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会随之消逝时,使我出乎意料的是福贵对一切的坦然。我细细思索,如果福贵也离开人世,那“活着”又作何意义呢?余华在序言中写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那么一切又是情理之中。

  晚年的'福贵铅华褪尽,较之于青年、中年的他,多了几分闲趣,一份释然。“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读到这里时,本来已经盈着泪水的眼眶止不住地倾盆而下,是掺杂着怜悯、感动、敬佩的泪。即使身处黑暗满身疮痍,也能在某天等到透进黑暗缝隙的微小光芒。福贵啊,可真是个鲜活的英雄,不甘屈于生活之下,奋力跃然其上。

  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至少还活着,泪已流尽,绝望也已消遁,剩下的属于坦然。于是这位老人与命运达成和解,他铭记自己的一切,他不打算选择逃避,选择遗忘,选择“木讷”,他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活着读后感12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活着读后感13

  其实还在学校上学时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日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哥哥去上幼儿园,妹妹被外婆带出去玩,难得几分空闲,在书房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多小时,我一直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跌宕起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等孩子入睡后,我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可惜由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比小说出色。相比之下,虽然有葛优卖力的演绎,但是电影还是显得太温柔,张艺谋对主人公的阐述太仁慈。

  活着,还是死去?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涅槃。

活着读后感14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活着读后感15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

  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

  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等公*,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春生一样选择死亡。

  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摆渡人读后感" /> ——《狼王梦》读后感" /> 摆渡人读后感" /> ——写人日记" /> 摆渡人读后感" /> ——优秀日记" /> 摆渡人读后感" /> ——学生周记" />

  不知不觉下课了,我的心里还在回味着画画的过程呢!

  在昨天和今天的秋季运动会里,我们班里的十九名运动员经过坚持不懈的练*,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我们先开了秋季运动会开幕式,一共有二十四名同学,其他的同学都去参加鼓号队和花束队。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就是紧张激烈比赛。虽然我不是运动员,但是,我可以给那十九名运动员加油。同时,也有一些同学有不好的*惯:乱扔垃圾、猜拳、玩游戏、离开位置(老师说经过允许才能离开位置)……

  在运动会上,还有一个让我不满的`事。周钰琦在跑女子4×100米的时候,其它一个班同学的用鞋踩到了周钰琦的脚后跟,而且还踩肿了,但周钰琦忍着跑了下来,我不希望再发生着一种情况。

  每个同学都非常努力,无论跑一百米、二百米、四百米、八百米加上扔垒球、跳高、跳远,都非常努力,为我们班争光。

  运动会完后,我们就举行了运动会闭幕式。在闭幕式中,我们得了精神文明奖。这还要感谢两位同学,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班就得不了精神文明奖了。

  每当想起学滑板车的经历,一股自豪感就会油然而生。

  在我八岁生日的时候,舅妈送给我一辆滑板车,但由于我胆小一直没学,就把它一直放在家里了。

  有一次,我在小区的小公园里看见我的朋友杨杨和园园在玩滑板车,他们玩得很得心应手、身轻如燕,感觉要飞起来似的',我很羡慕他们。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滑板车学会,和他们一起玩。刚开始学的时候,我拉着爸爸的手,怕摔跤不敢松开,慢慢的我就放大胆子,松开了手,可总是滑一点就摔跤了。

  我摔了无数次跤,不管是手摔破了,流血了,还是脚摔痛了,我都是坚强的爬起来继续练,咬紧牙关不轻易放弃。一开始学的时候我只能够滑出去几步远,我也不气馁继续练,总算能够滑得比上次远一点了。经过一次一次坚持不懈的练*,终于能够一口气滑出去好几米远了,看到自己的进步我觉得既兴奋又高兴。

  虽然取得了一点点进步,可我要想好像园园和杨杨他们那样滑得那么顺畅,我觉得还要加倍练*,所以每天晚上我都会拿着滑板跑到广场上去练*。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练*我终于滑得非常棒了,我也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

  这段学*滑板车的经历,让我懂得了只要坚持就会成功,我为自己的坚持感到自豪,我要把这种精神发挥到学*上,我相信也会有进步的。

  我参加了校学生会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民警共站马路,为维持城市交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虽然六天的时间活动让我觉得很累很辛苦,但我从中锻炼了自己,并且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也通过多天的站岗,使我有了些关于城市交通和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心得体会。

  *年来,上海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道路交通硬件设施明显改善。然而,行人乱穿马路、骑车超越停车线、骑车闯红灯、机动车违章变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现象,也积重难返,它与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极不相称。交通行为不文明现象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仅今年一季度,全市因乱穿马路等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就造成了108人死亡。

  城市交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委员、市委**良宇同志在今年上海城市交通专题会议上指出,文明交通行为是“上海城市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要以法治交通,加大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以逐步实现“三纵三横”主干道、33个文明示范标志区、郊区城镇道路上违章行为基本消除,交通结点明显缓解,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创造一个良好、畅通、高效的交通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上海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巡访团来信希望市文明办转达他们的倡议: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市委、市**的号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走路、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告别陋*,积极投入到“与文明同行”活动中来,不断提高自身交通文明素质,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尽自己一份责任。

  从许多市民的来信来电中可以看出,对部分市民交通行为中存在的“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地铁和公交车辆上下车无序”、“出租车上下客乱停车”等不文明现象提出了批评。来信来电纷纷指出,这些现象的存在,加剧了交通拥堵,也损害了上海城市形象。他们呼吁迅速改变部分市民中存在的这些不文明现象。

  上海市委**、**良宇前不久指出,上海人要做可爱的上海人,要做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上海人,要做能够体现城市的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水*的上海人,要做能够体现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象的上海人。

  共青团上海市委、市青联的委员们,在倡导“七不”的基础上,此次又推出了“七要”:要尊重每个人、要按规则办事、要尽心做好每件事、要说到做到、要微笑待人、要学会勤俭生活、要时刻准备帮助别人。

  如果说“七不”是一个市民的基本素质要求的话,显而易见,“七要”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和水*又进一步地提高了。

  委员们认为,上海是全国的上海,是个开放而且越来越国际化的城市,现代文明社会已经形成了许多规章制度和约定俗成的规则,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停车和乱穿马路,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在自动扶梯靠右站立,在银行、邮局要保持1米距离,不乱抛生活垃圾等等,上海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与国际接轨”。

  在“七要”中,“要微笑待人”这一条看起来尤其充满了人情味,委员们认为,这一条可以说是最容易,也是最难的,通过微笑使人们更加友善、态度更为和蔼、社会更具温情,使每个人都成为上海这座城市的一张可爱、可亲的“名片”。

  要塑造上海的城市精神,就要培养高素质的城市居民,否则培育和塑造城市精神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建议要通过“铺天盖地”的媒体公益广告强化市民意识,同时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同时,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大量制作生动、贴*生活的公益性动画广告,现在虽然也有类似的公益广告,但数量上还远远不够。这些广告不用很长,但要连续不断地播放,在公共场合要树立广告宣传牌。

  20xx年12月,台盟上海市委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请市民选出最痛恨的十种不文明现象,统计结果显示:随地吐痰、随地扔杂物、乱穿马路、公共场合吸烟、上下车不排队、公共场合说脏话骂人、抢占公交车座位等行为名列榜首。可以说与“七不”相当一致,委员们表示,之所以市民文明行为养成见效还不大,与处罚力度也有一定程度的联系,目前的处罚力度还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因此,他们建议要加大处罚力度,已有的关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要立即全面执行,尚未做出规定的,要加快制定相关处罚规定,并尽快予以实行。

  塑造城市精神要随着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培育,逐步升华,在蓬勃发展的新的实践中,不断赋予上海的城市精神以新的内涵。

  那么如何让上海人随着社会的发展保持“可爱”的面貌呢?就象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一样,唐祖德委员对学生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他建议市教委可在第二轮中小学课改中将提高人的文明素质的要求进一步纳入到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课程中,并加强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从走路、乘车、讲话等细微的小事做起。

  同时,要在社区中加强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离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使活动能深入到千家万户,要制定一个五年规划,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争取在世博会前期达到上海城市建设与市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对于以下的镜头,很多人都会觉得腻了,是老调重弹,但只要这些不文明的现象还存在于上海的街头巷尾,我就要一直老调重弹下去。去年11月,我遇到了荷兰人赛德先生和他的妻子沈女士,当时他们带着两个孩子来上海旅游两周。他说,上海的现代化水*已经和阿姆斯特丹不相上下,但他也同样惊讶于乱穿马路、乱丢纸屑等现象在上海街头的泛滥。“这在欧洲是不可想象的,我的两个孩子经常会对闯红灯的行人喊‘stop’,把纸屑果皮捡起来丢到马路上的废物箱去。”今年1月5日和25日,我们市民巡访团带着市西中学和二医大卫校的学生来到淮海中路陕西南路口进行实地考察,结果发现每分钟都有20到50个人闯红灯,回来的时候没有一个同学不脸红的。今年春节,我们又来到南京路步行街的三处交叉路口,那里的红绿灯也形同虚设,不要说行人不看,就连旅游观光车也是“勇往直前”。这些镜头似乎已经成了上海的“标志”,人们已经*以为常,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呀!

  城市精神不是虚空的,它必须体现于城市人的行为,同时城市精神作为一种时代要求的表达,需要借助城市生活的重大时刻来展现自己。这一展现过程不是城市精神简单地从潜在转变为显在,而是原有的城市精神激发城市人的超常行为并在这种行为中得到再生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城市精神与城市人的行为是一个互动过程,一个双向激发过程。

  正如***委员、上海市委**、**良宇强调的那样,上海要十分注重培育自己的“城市精神”。他指出:“在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硬件能够花钱买,软件用钱买不到,软件比硬件更重要。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要花大力气加强软件建设,加快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步伐,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塑造新世纪上海城市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

  刚刚下去楼下买东西,秋风吹来,穿着短袖感到有一丝丝的凉意。但是也让我感觉到秋天真的是到来了,前两天太阳还挺大的,气温也在比较高,都不能感受到秋天的气息。

  秋天是四季中我最喜欢的季节。可能一个是因为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还有就是我也比较喜欢旅游,秋天穿件长秀T恤出去玩刚好,不会冷也不会热。可惜的.是现在还没有条件经常出去远一点的地 方玩。相信今年这个收获的季节里能给我带来好的收获。也希望我身边认识的不认识的你都能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收获自己想要的那份果实。

  我家养了三条金鱼,两条是橘红色的,一条是白色的,十分漂亮。它们有细细的鳞甲、大大的眼睛和一条长长的尾巴,游起来尾巴一摇一摇的,十分可爱。

  有一次,我在换水的时候发现一条金鱼的尾巴有点腐烂了。我一时冲动帮它把尾巴剪了。失去了绸缎是的尾巴小金鱼变丑了、变呆了。身体不停的左右晃动,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婴儿。个性是在换水的时候,这条没尾巴的小丑鱼只会顺着水流打转,不像它的同伴一样能够持续*稳。没尾巴的鱼怎样会变呆的呢我就去网上查了一下资料:原先鱼的尾巴是与的动力,也是掌握方向的`舵,主要是起*衡作用,就像天枰,如果没了尾巴,鱼的身体就会前倾,影响正常的游动,遇到危险也不能弹跳逃生了。

  小丑鱼看上去好可怜,它只能看着别的鱼自由的游来游去。自己却不能参与其中。唉!我也后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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