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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日期:2022-11-25 00:00:00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1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2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1: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校区2: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00

  校区3: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

  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举办者:广州市人民*。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不断提升教育国际化水*,积极创造让学生具有国外学*经历的*等机会和条件。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3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大学招生简章1

  2012年1月7-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大学招生简章2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大学招生简章3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2年;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广州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广州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1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广州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

  (一)报名形式: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2日前(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三)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现场确认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广州地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报名点。

  (四)报名流程: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及照相的时间与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照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随时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如学信网等)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复试考生资格、上报拟录取考生数据时,根据要求,均需核验认证报告,故请确保在线验证报告至少在2017年7月前有效。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jyb_zwfw/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机关并配合*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及补办相关手续。

  2.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中的一个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校内调剂公告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前文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仔细辨认院系所(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按代码填写不得错漏。尤其是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码不同,注意加以区分。

  2017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有标注),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学术型博士学位;“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推免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详细要求参照具体通知。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①“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逾期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在学期间的学号(往届毕业生未电子注册者填纸质证书上的编号,并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⑤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慎重填写,并且确保到2017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广州中医药大学考研招生简章3

  (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7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12000元/年的学费。

  (二)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并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江南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江南大学招生简章1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学校以“笃学尚行,止于至善”为校训,以“彰显轻工特色,服务国计民生;创新培养模式,造就行业中坚”为办学理念,以“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为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积极探索大众化背景下的精英教育,成立至善学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在亚洲率先通过美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IFT)国际认证。

江南大学招生简章2

  1、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读专科起点本科。

  2、高起专: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含普通高中、中专、中职、技校)及 以上学历可报读高中起点专科,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3、根据教育部规定,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是主要面向**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

  4、暂不接受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名。

江南大学招生简章3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颁发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本科层次需通过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统考,符合学位授予江南大学**学士学位。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

  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

  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

  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

  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

  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

  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

  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简章3篇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优先投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还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及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如分数相同,则按照A+A+、A+A、AA、A+B+、A+B、AB+、AB的顺序依次分配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浙江省、上海市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教学,并达到相应水*方可毕业。

  第十六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17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17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5+体育统考成绩×0.75),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

  第二十二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艺术团、高水*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体育类、高水*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科学技术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3篇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等报考资格审核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2、考生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确定志愿,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7年5月20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4、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提供情况说明并由中学盖章证明真实性,于测试当日携至考场,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我校将视情况补贴一定的交通与住宿费用。

  5、我校根据测试成绩认定资格生,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2、初审结果公示:2017年5月20日前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7)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A档: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8)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填报注意事项: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专业(类)(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的招生专业(类)。

  2.寄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我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收,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请统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为便于审核,请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寄送材料者不予受理,所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所需材料:

  (1)《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研究性学*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 字)。

  (5)如有其它相关可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尽可能寄送。

  注:以上材料均采用A4纸。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审核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综合成绩(含学科特长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综合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专业(类)。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专业(类)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专业(类)。

  对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专业(类)。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优惠分值范围之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

  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9)

——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6)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扫面件上传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被我校录取:

  1.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及以上。

  2.浙江省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3.上海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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