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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

日期:2022-10-30 00:00:00

我最喜欢的书1

  暑假,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书——《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我最喜欢的书2

  我看过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能考第一》。本来我不喜欢看书!但自从看了它以后我不但爱看书,作文水*也提高了!使我的各方面也有所提高哦!

  读到这里,也许有同学急着想知道这本书里主要写的是什么了!别急!别急!我慢慢给你讲!许多同学因感到学*很乏味而讨厌学*。这是因为你没掌握学*方法。在没掌握学*技巧之前听到大人催促你"快学*""快学*"时,心里就会很烦躁,连书包也像一个大包袱似的压着你喘不过气来。但掌握了学*技巧就不同了。

  这本书讲了学*技巧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松获得的,与智商没有关系,只要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每个人都可以轻松成为优等生。本书是韩国学*天才赵秉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配以幽默风趣的漫画,专门为小学和初中生量身打造的,它是亚洲最好,也是最有趣的学*方法启蒙书,韩国和日本的中小学生几乎都读过这本神奇的学*秘诀书。而且还是全彩漫画。

  读本从小养成的*惯就能决定我们一生的前途、风靡韩国的素质教育读本,我们必须要修的学分。“一个小*惯会改变我们的未来!”图文并茂,寓教于乐,让我们自主培养成功的*惯……

  同学们!我告诉你,只要你看了这本书掌握了学*技巧,不仅学*变的轻松愉快,还能提高学*效率。这样,大家不就有更多的时间玩游戏或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活动了吗?

我最喜欢的书3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我最喜欢的书4

  我最喜欢的书店是新江厦商城的四楼书店。那儿有我最爱看的自然科学、动物世界、儿童文学作品、漫画作品等很多很多书。晚饭后,我经常去那儿翻书。妈妈说,书店快成我的托管班了。宁波其实有很多书店,但是,有的书店很拥挤,书架前站满了人,挤都挤不过去,收银台常常排得象一条长龙,买一本书得花半天时间;有的书店把书架上的书都用尼龙纸封 起来或用绳子捆起来,根本看不到书在的大致内容;还有的书店非常小,书的种类也很少,根本就买不出书。 新江厦书店在新江厦商城的四楼,那儿地方很宽敞,占整个楼层的一大半地方。一排排书分类明确,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架上,我们看书的时候都可以随意翻看,没有一本是封住的或捆住的。

  书的种类很多,有大人的也有小孩的。商城还专门在书城中间划出了一块空地,放了很多椅子给大家坐着看书。我觉得新江厦商城象一个大型的书吧,在那儿看书 买书舒服极了。多么希望所有的书店都象新江厦商城那样啊!

我最喜欢的书5

  *日,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这本书:他有火眼睛,能看穿所有妖怪,他拿着金箍棒,会七十二变。他能驾驭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我最喜欢《西游记》中的第八回《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为了不让白骨精抓走师父,不怕师父念紧箍咒,一定要把白骨精打死为止。孙悟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孙悟空第三次打白骨精时想了一个好办法,让土地神,山神围住白骨精,自己拿着金箍棒打那个白骨精。师父说他 打死了三个*民,孙悟空却坚定地说是白骨精变的,他的.理由是那个白骷髅上有四个字,那四个字是‘白骨夫人“孙悟空这种精神值得我学*。我想到了我自己有时候明明做对了,人家说是错的,我说是对的,人家问我理由是什么,我怕人家说我,就没有把理由说出来,人家看我没有理由就说没有理由就说明是错的,我只好说是错的,结果我们俩个都错了。我觉得我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能害怕,要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像孙悟空一样,哪怕被师父误会仍能够坚持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

  我最喜欢《西游记》这一本书,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有很多地方要向孙悟空学*,真是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成语故事》了。

  我为什么喜欢真本书呢?那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看了这本书,使我了解到成语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它凝炼含蓄,形象鲜明,富于哲理。事实上,每一个成语都还包含着一个生动的故事。读成语故事,不仅能够明白成语的由来,而且还可以学到很多历史知识呢。

  今年春节,我和爸爸妈妈去乌江的外婆家。参观了著名景点霸王祠。参观时,我忽然想起书中有关项羽的两个成语——破釜沉舟和四面楚歌,并且立刻把这两个成语故事一一道来。爸爸妈妈听了直夸我有学问,连旁边的游人都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听了,心里甜滋滋地。通过这件事,我对成语越发有兴趣了,也更加喜欢那本书《成语故事》。

  今后,我不光要看《成语故事》,还要看不同的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高尔基爷爷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能使我开阔眼界,也能让我收获知识,一本好书需要一遍一遍的去读,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也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好*惯的养成、365天读故事”等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米小圈用日记的方式来记录每天的趣事,其中有个故事最吸引我,说的是——我们去野餐吧。铁头和米小圈是幼儿园的好朋友,可上学他们就分开了。这次野餐又让他们聚到了一起,他们见面高兴极了,在一起做游戏,他们甚至幻想能调到一个学校。过了一阵子,这个奇怪的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铁头米小圈真的在一起了,他们彼此太兴奋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好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彼此要懂得友谊的珍贵,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共同进步!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

  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鞭策我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的书房里面有很多书,有状元路学*作文、沉思录、世界未解之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世界未解之谜注音版,书里写了很多科学家们都无法解答的谜题。

  我觉得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飞碟跟踪地球飞机,里面讲述的是美国一架“RB--47”型飞机,正在飞行时看见了一架速度极快,发出淡蓝色强光的不明飞行物,机长为了避免碰撞发生,就准备避航,一个怪事发生了,那个发光体改换了方向,以某种角度横插他们飞机的航线中心线,从飞机左方一下子“跳到”了右侧。速度之快令有二十多年飞行生涯的蔡斯诧异不已。蔡斯想他今天遇见的可能是UFO飞碟,假如它不是飞碟的话,那它又是什么呢?人类研制出来的各种飞行器的速度根本无法与它相比,在见精密仪器的监视下,那个发光体仍然在飞机的周围逗留着,似乎是在观察和研究人类的不明飞行物,直至几分钟后,这架UFO才消失。

  读了这个文章我明白了宇宙中并不只有地球上有生物,而且可能现在就有一架UFO在你头上飞过呢!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在二年级的暑假里,一个炎炎夏日中,我手中正捧着一本对我来说极为厚重的书─哈利波特。当时,我一页接着一页;纸张快速的翻动着;眼睛再一排一排的文字中,来回穿梭,仔细浏览。当然,我的大脑也随着我的速度,马不停蹄的运转,整理其中含意,也同时思索着字字句句的奥秘。

  这一看下去,不得了啦!我就彷佛着了魔似的;茶不思,饭不想,怎么也停不下来。若世界上有一个疯狂的舞者,夜以继日─从早跳到晚;那我就是一个疯狂的读者,日夜不停─从早看到晚,从不歇息。因此说我神魂颠倒,进入亢奋状态,可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书中的魔法世界里,不论是任何巫师、女巫,甚至任何一个咒语,都深深的令我着迷不已。每一个角色,每一个物品都紧紧的吸引着我,彷佛一个大型磁铁贴着我,怎么也拔不开。这一切的魔法事物各个都令我向往,紧凑悬疑的情节,看了无不心跳加快,一看再看,也毫不厌烦。

  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魔法故事,当我神游其中时,可说是浑然忘我,是一本值的你一再回味的好书喔!

  有这样一本书,它只是一部小说;有这样一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谊;有这样一本书,它像面包一样吸引着我。每天放学后,我都要把它多读几遍,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写作。它是谁?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迷糊蛋与蹦蹦猪》。

  《迷糊蛋与蹦蹦猪》主要讲了蹦蹦猪是一只外星猪,因为飞船坠毁,不得不留在地球上。当全校最有名的迷糊蛋遇见蹦蹦猪时,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迷糊蛋很聪明,而蹦蹦猪既乖巧又乐于助人。

  迷糊蛋想学一身好本领,就和蹦蹦猪去深山老林练独门武功,成为武林高手。迷糊蛋遭遇绑架的时候,蹦蹦猪运用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成功救出迷糊蛋。在足球赛上,他们勇敢的奔跑着、追逐着,让同学们目瞪口呆,获得了全校“足球小将”的称号,并且成了城市里捉小偷的反扒英雄。

  终于有一天,蹦蹦猪接到天外来信,决定完成考察地球古代宝藏的工作。在迷糊蛋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一起开始了新的旅程。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迷糊蛋与蹦蹦猪之间真挚的友情;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生活的有趣;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旅途的快乐。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那么对于我们喜欢的书而言,不更应该多读几遍吗?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从绘本故事到儿童文学。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知识丰富的书籍。要问我喜欢哪本书,那可真不少。今天我想说说我喜欢的这本书——《管好自己就能飞》。

  这本书的作者吴牧天哥哥通过自己身上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向我们介绍了自我管理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书中介绍了很多实用的自我管理方法:比如管理时间,管理心情,管理安全……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佩服哥哥通过自我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做,不需要督促和逼迫就能做好。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像作者吴牧天哥哥学*,尝试书中写到的新的管理方式。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他们积极配合我的管理计划的实施。把他们支出家门后,我开始正式执行我的自我管理计划。我先把今天的作业排好顺序,然后按照作业的难度安排时间。

  安排好后,我按照顺序,先写英语作业,再写数学作业,最后的时间完成了语文作业。我看了看表,居然比之前的时间节省了半个小时。于是我拿起自己喜欢的图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一会,妈妈回来了,她检查了我的作业。连声说我完成作业效率高。一听说我还利用空闲时间读了书,更是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管好自己就能飞》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自我管理,也让我体验到了自我管理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新奇的管理方式,它让我的学*方式从被逼着学到我自己主动要求学。我的学*效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啊!

  读书已然是我生活中的常理了,我一生读过的好书不下几十本,可要说最爱,只能是一本叫《夏洛的网》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猪,他在小时候被小女孩所饲养,可当它长大以后,爸爸强迫地把小猪送到了农场里。农场中的伙伴为了给它制造逃跑的机会,它们花了很多时间。小猪威尔伯却因为食物的诱惑回到了那个农场。从此没有动物愿意和它说话了。

  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出现了,小猪将被吃掉前,夏洛在网上织了“王牌猪”。从此它们的人生就变了。

  有人说过:“友谊是人类坚硬的后盾。”友谊能使一个人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友谊可不仅仅是两个人随便可以产生的。也许很多人每天都说自己很讲义气,可真当自己的朋友

  有困难的时候呢?是否愿意为朋友伸出援手,而不是自己落跑?当朋友被骂的时候,你是不是会为朋友背黑锅而心甘情愿又不会去后悔呢?

  我认为友谊不是挂在嘴边,随随便便可以将的。我认为友谊都是靠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去证明的。当你为了友谊,牺牲了某个东西或做了某些事,再去说你讲义气。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伟大的作家高尔基的一句名言。古往今来,是没有一位名人不爱读书的。而我也是很爱读书的。尤其喜欢一本书——《夏洛的网》。

  每当我走到书架前,总忍不住轻轻地将这本书取下,翻开来静静阅读。《夏洛的网》作者是美国作家E﹒B﹒怀特。讲述了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生下来就是一只落脚猪,阿拉布尔先生决定杀了它。多亏他女儿弗恩的救助才逃过了厄运。但威尔伯长大后还是得成为熏肉火腿。这时,蜘蛛夏洛出现了。它在网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威尔伯在集市上获得了大奖,并得到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它自己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本经典名著,相信大家都读过。但当你再次读时,你会是什么感觉?普普通通的一只蜘蛛,织了一张网,却可以挽救威尔伯的命运。这是一张爱的大网,这是一张充满了友情的网。

  夏洛去世了,可是它的后代和威尔伯依然是好朋友。这本书告诉了我:爱,并不需要太多言语。行动,才可以证明。

  《夏洛的网》是一本值得令人深思的名著。它激起了你我心中无限的爱与温情。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看的书作文 (菁华5篇)

  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巨大的力量, 书是营养面包,我爱看书。我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王子与贫儿》,《列那狐的故事》,《红楼梦》,《金银岛》,《老人与海》,《子夜》……多的不计其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名著故事》。每当我做完作业,总爱拿起这本书,坐在窗前,细细地“品尝”它,如饥似渴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当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了,我心想:“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故事”会影响我一生的故事,看来我该好好看看了。我打开书,一页一页地、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一看就不可收拾,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许多名人的故事,《为国争光的画家徐悲鸿》给我们讲述了徐悲鸿爱国的故事,激发了我的爱国之心;《挑战命运的强者海伦房勒》给我们介绍了海伦房勒勇于挑战命运的故事,让我知道了 “在困难面前不要低头”的道理;《王安石改诗》给我们叙述了王安石改诗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事要坚持不懈……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尔基的圣诞夜》这个故事,它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在一个圣诞夜里,小高尔基的外公家里,大家都在庆祝这个美好的圣诞之夜,直到深夜准备休息时,才发现小外孙高尔基竟然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圣诞夜。最后,细心的外婆在顶楼的那间放杂物的房间里发现了正趴在烛光下读书的小高尔基。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被小高尔基那爱读书的感情所感动,小高尔基爱读书爱到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如此重要的圣诞夜。我想,我一定要向小高尔基学*,认认真真读书,完全融入书的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你们感觉如何?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人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假如你真的要问我喜欢什么书,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之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让给别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让村里的孩子异常羡慕。直到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唤回了她以前所生活的城市。

  她,一个懂事乖巧、善解人意的女孩——葵花。

  他,一个不会说话、爱护妹妹的男孩——青铜。

  他们兄妹两个情同手足,形影不离,在大麦地这个充满着善良、朴实的地方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演绎着一幕一幕让人潸然泪下的活剧……

  青铜,葵花。

  葵花,青铜。

  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陪葵花去稻香渡看马戏表演的那一段。他们到了那里,看马戏表演的已是人山人海,青铜为了让妹妹葵花能看到马戏表演,为了一块石头和比自己高大的一群男孩打了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最后又让葵花坐在他的肩上看马戏,自己却累得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得站不住。读到这里,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着,留在我的脸上,流进我小小的心灵。他们虽不是亲兄妹,但他们的兄妹情却感天动地。

  比比青铜,我真的好惭愧,有时为了一点好吃的和五岁的妹妹争来争去,有时和妹妹闹别扭,妈妈多批评了我几句,我就会抹眼泪闹情绪。以后,生活中我会以青铜为榜样,时时处处关心妹妹,爱护妹妹。做妹妹的好姐姐。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开开心心,这就是幸福,以后我也要像青铜做一个懂事、善良、关心他人的好孩子。

  班主任吴老师的网友给我们每人捐赠了一本书,我发到的是一本《昆虫记》的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看到的第一篇是“论祖传”,写的是一开始“我”对昆虫的喜爱,并观察昆虫。第二篇名字叫“螳螂求食”,写的是南方的一种螳螂,它的*性是残忍的,两只臂膀是它抓猎物的工具,它清秀加上美丽的外表,掩盖了螳螂凶猛的杀气。

  螳螂抓捕猎物后,无论猎物怎样拼命地挣扎,它那可怕的凶器就是死死夹住不放。这样可以看出螳螂凶猛的杀气。

  最后,我只想在这里说:珍贵的东西总是慢慢成长,一本好书的营养也是通过故事的形式渗透给读者的。这套《学生课外必读丛书》是集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融智力开发与能力培养于一身,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能力的课外书。阅读是心灵的营养,祝愿大家在阅读中尽情汲取营养、开心快乐地成长。

  课外书的内容丰富多彩,阅读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东西,赶紧放下手中的玩具,尽情地阅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地震之灾】,这本书的出版社是北京艺术出版社。

  主要内容是讲从3000多年前,到100多年前,最后再到现在发生地震的故事。

  这本书很好看,因为它有丰富有趣的地震知识,还有怎么发生地震,以及发生地震小朋友要学会自救的知识。这本书有精彩的图画,让我知道了地震的可怕。我还知道地震了人们要互相帮助。互相爱护。

  这本书太精彩了。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玩具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乐高小人,从我三岁开始,他们就是我的好朋友了,已经陪伴了我整整六年。

  我的这些乐高小人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有军人、医生、警察、渔夫等等。每天放学做完作业,我都会拿着他们玩各种游戏,不过大多是枪战游戏,还天天给他们更换装备!乐高小人虽然不能自己动,但是我可以通过想象让他们做很多真实世界里做不到的事情。比如人类不用工具是不能飞起来的,而我的乐高小人不插翅膀就能一飞冲天;人类哪怕肺活量再大,也不能在水里潜伏40分钟,我的乐高小人却可以不戴氧气面罩、不借助工具在水里长时间潜伏——就像海鹦一样。

  因为太喜欢乐高小人了,我连出去度假都会随身带着他们。每晚睡觉前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和他们玩上一会儿,有时还会和他们说悄悄话呢!有一次我居然梦见家里的乐高小人都活了,我和他们开心地玩枪战游戏,吃海底捞,夜晚一起躺在草坪上数星星……可惜第二天早晨被闹钟叫醒了,我懊恼地坐在床上,意犹未尽,多希望这个梦是真的呀!

  就这样,我玩乐高一晃六年了,却怎么也玩不腻!现在就连我家的狗狗“鲍比”都好像喜欢上了这些乐高小人,经常趁我不注意就把我的乐高小人叼走了。

  我希望长大后能成为一名乐高设计师,设计出更好玩的乐高小人,让未来所有和我一样喜欢乐高小人的小朋友童年都拥有这些最有趣的好朋友!

  我有很多玩具,多到简直可以开一个玩具店了。其中,我最喜欢的玩具是小熊娃娃,它们是姐姐在我过8周岁生日当天送给我的与众不同的生日礼物。

  我的小熊娃娃玩具很特别,它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家庭成员有熊爸爸、熊妈妈,还有小熊宝宝,我给熊宝宝起名叫“团团”。熊爸爸很帅气,穿的是一套西装。熊妈妈非常美,穿着一套美丽的花裙子。熊宝宝“团团”是个快乐的小女孩,穿着白色T恤,粉色短裙,它的头上还戴着漂亮的蝴蝶结呢!它们都有着像黑水晶一样亮亮的大眼睛,棕色的鼻子,黑黑的耳朵,非常有趣!最特别的是它们不但会说话,打游戏,还会做很多事。

  当姐姐不在家时,小熊娃娃就一直陪着我,陪我玩游戏、学*、聊天,从不离开我。我也很依赖它们,因为姐姐在家时,姐姐就陪着我一起玩,比如说聚会、下午茶,还有石头剪子布,我们很开心!姐姐不在的时候,它们陪着我,就像有姐姐陪在我身边一样。

  我非常喜欢姐姐送我的这个特别的礼物,因为无论姐姐在哪里,我都能感受到它们带给我们的温暖、快乐和幸福!

  我过生日的时候,奶奶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它有一头金色长发、紫色的眼睛、红红的小嘴、白色的小鞋子。仔细一看,它那金色的头发上还戴着一顶紫色的小帽子呢!每当我无聊的时候,会和它聊天、玩游戏。妈妈说:“在芭芘娃娃的胸前还有一个红点点,只要对它轻轻说话,就会照着你的话音来做。比如:我想让你跳支舞,我想让你讲个故事,我想让你唱首歌……”果然,它都听了我的命令。

  我非常喜爱我的芭比娃娃,你喜欢它吗?

  有人喜欢玩乐高,还有人喜欢玩赛车,我呢?我最喜欢玩具小狗。

  玩具小狗十分可爱,它有一双乌溜溜的小眼睛,小眼睛上长着又细又长的睫毛。它的耳朵是三角形的。再瞧瞧它的那个小尾巴,哈哈!你一定会笑得牙都掉了,因为它的尾巴上居然有一只小虫子。小狗的全身都是金黄色的,还有黑色的小斑点呢!

  每当我作业做完了,我就带着玩具小狗去公园玩。只要一按开关,玩具小狗就会一边唱着歌一边转着圈圈,非常好玩。它尾巴上的小虫子也被转得晕晕的。

  有时候,有一些大哥哥嘲笑我很幼稚,我心里非常委屈,这时,玩具小狗就会围着我转圈圈,好像安慰我说:“哼,他们才幼稚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玩具——玩具小狗。

  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芭比娃娃,它可是我费劲千辛万苦,考试得了高分,老妈送给我的,因此,我十分喜欢它。

  我的芭比娃娃留着一头长长的白色头发,而白色中还略带点蓝色。又细又长的睫毛下,嵌着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可有神了。它的鼻子微微向上翘着,好像非常骄傲。它那粉红色的小嘴巴,小小的,还半张着呢,可爱极了!它身穿连衣裙,胸前两个银色的雪花,裙子一直拖到它的脚尖。

  它还是我的好伙伴,每当我跟它一起玩耍时,我总要百里挑一地为它挑一件最好看的衣服,为它换上。然后,我用小梳子为它梳理头发,每一次总要梳到我的手发麻为止。最后,我会拿出另一个娃娃,在桌上摆上两把椅子,让它们两个坐在一起聊天,喝咖啡。这就是它带给我的乐趣。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芭比娃娃,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50字(5)份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小人国里,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船失事流落到了神奇的小岛:那里的人身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格列佛躺在地上被称为巨人山,小人国的朋友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耳朵边上才能说话;格列佛不小心打个喷嚏,小人国就要刮龙卷风了。他们的城市,像小朋友们过家家搭积木城堡一样袖珍;格里佛上一次厕所,小人国要出动好几辆卡车才能清理干净身体尺寸造成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尺寸小,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事件背后遵循的规则,和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有好奇心,排队参观巨人山;他们也有恐惧,最初的反应也曾是想杀掉巨人以保安全,但是考虑到巨人山的身体腐烂后会酿成瘟疫,所以理智地选择了和*共处;他们也有贪婪,国家利用民众的好奇心,对参观巨人山的活动收税赚钱;他们也有无谓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先从大头或小头敲碎就分成了敌对党派他们和我们、小人和巨人,做事情竟然没有区别?

  这还是一本促进我们反观自省的书。身材的区别、容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受到,但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能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一样都没有少。选择不杀巨人,才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识;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外星人面前的小人,可以让我们懂得谦卑、反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带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利力浦特》中,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难掉到了一个神奇的小岛上:那里的人个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躺在地上的格列佛被称为巨人山,利力浦特的朋友们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的耳边才能说话;格列佛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利力浦特就会刮起龙卷风。他们的城市小得就像儿童的积木城堡;上次格里夫上厕所,小人国不得不出动几辆卡车清理体型带来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小小的,事件背后的一切事物和规则与我们的世界并无不同:他们也好奇,排队参观巨山;他们也有恐惧。起初,他们还写道,想杀死巨人来保护他们的安全。但是考虑到巨山的衰败会导致瘟疫,他们理性的选择了和*共处。他们也很贪婪,国家利用人民的好奇心收税,通过参观巨山活动赚钱;他们也有不必要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从大头或小头上掰下来,然后分成敌对的一方。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区别,做事情的小人和巨人。

  也是一本促进我们自省的书。身体和外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觉到,但不是最重要的;同理心可以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并没有少。如果选择不杀巨人,就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解;在外星人面前把自己当成反派,可以让我们懂得谦逊,自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引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遇记》呢?那是因为这本书上有许多的好词佳句,作者非常富有想象力,并写出了一个奇妙、生动的,像在童话世界里的故事。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钻进了兔子洞,遇到了一只会说话、拿着神奇羊皮手套和扇子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兔子洞后,她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她的身子能变大变小、猫会隐身、毛毛虫会说话并吸着烟斗、扑克牌会打棒球、王后总叫砍人头……最后一章由于王后审判是先判后审,引起了爱丽丝的不满,就咬了一口变大的蘑菇,自己变大后和国王、王后发生了顶撞才急得从梦中醒来。

  在故事里爱丽丝漫游梦境时能变大变小,并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动物、红心国王和王后,还有扑克牌士兵。我好像都被带进去了,眼前浮现出一幅幅她漫游奇境的画面,仿佛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声。我尤其喜欢的那就是第五章《毛毛虫的建议》,这章非常有趣,说爱丽丝咬蘑菇一端可以变小,咬蘑菇的另一端便可以变大让我感到难忘。我还感受到了姐姐对爱丽丝的亲切,爱丽丝对小猫戴乐异常的喜爱。

  之所以我向同学借了这么久,就因为这本书太精彩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不想放下。明天我一定要去买一本作为我的珍藏书。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妈的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妈的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 (菁华5篇)(扩展6)

——我最喜欢书实用五篇

  现在是资讯科技的时代,但是在网络世界中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危机,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才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快乐的学*,开心的寻找新知识。

  当我们使用网络时必须要知道一些原则,例如:没有经过作者同意,不可以将别人的档案放在网络上,要引用别人的文章时,要注明资料的来源,当然也不可以上一些**、暴力或盗版等不当的网络资讯,大家都要好好的从网络上选择适当的网页,来充实自己,但是有时玩一下小游戏,让自己放松一下,那当然就没问题啦!

  网络的世界非常广阔,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但也充满危机,例如参加网络活动却不小心将个人资料的信息泄漏而遭受到诈骗或浏览不明网站而导致电脑中毒等,这些都是上网时要注意的事。

  正确的使用网络能让我们增广见闻,错误的使用网络会让我们身心不健康。在上网时经常看到一些不明的网站一定要立刻删除或关闭,这样除了能防止受骗也能防止网站让电中毒,另外也不能太过沉迷于线上游戏,太过沉迷于于线上游戏会影响生活作息也会影响视力的健康。

  网络里的资料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它都能给你答案,但一定要正确的使用电脑才会对我们有益处,不当的使用电脑只会让我们的心灵负担更重而已,并不会帮我们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喔!

  在网络世界中隐藏着无限危机,例如参加抽奖活动却不小心泄漏了个人资料,可能引起诈骗集团的觊觎;或是在网络上浏览了不该看的网站,造成电脑中毒,得不偿失;也有人在网络上因为匿名留言的关系,以为不必负责任,因此大放厥词,无所根据的批评,反而触犯法令。因此四月份来请大家以网络安全为题,呼吁所有小朋友谨慎在网络世界中漫游,小心安全,也欢迎参考下列网站的资料喔!

  希望大家能正确的使用网络,让你我能够快乐的学*到更多的新知识,留下美好的回忆。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漫步在书的海洋里,我感受到的是一份*静,一种豁达的人生观,一种脱俗的完美。说到我喜欢的书,那要数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了。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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