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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

日期:2022-10-30 00:00:00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1

  《十月》是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家许友彬的经典作,更是世界华语儿童文学的精华。优美浅白的文字耐人寻味,得到各年龄段华人读者的感动与盛赞。2011年青岛出版社一出版,很快就登上《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

  真巧,我刚好十月出生,自然而然地想到硕果累累的金秋。金黄色的封面上一位十几岁的小男孩正迎着**海风忘情地弹奏着钢琴,在晚霞的映衬下仿佛在诉说着他的寂寞与忧伤。悬念的题目与精美的图案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啃”起来。

  原来“十月”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他从小失去爸爸,妈妈又不幸因病去世,妈妈的离去让原本轻松快乐的生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妈妈煞费苦心地遗愿:几封书信,给他出了几道“难题”,跨越了人间与天堂的沟壑;一把钥匙,打开了他对妈妈地思念;一份承诺,促使他去体验这个世界带给他的喜怒哀乐。在痛苦迷茫中,发现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十月寻找着妈妈,寻找着自己,寻找着一个温暖的家……

  一个又一个温情、悬疑、幻想让我爱不释手,引导着我去解开迷底。这本充满无限正能量的书带我走进他的心灵花园,使我看到并深切地体会到了超越想象的美好与独立。在他身上我学会了坚强、感恩和有责任心。有了爸爸妈妈无私的爱,让我们有勇气克服一切困难!

  《十月》如同一位知心朋友让我爱不释手,但愿更多的同学能对这本书表达满心的爱意!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2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从1976年到至今2017年一直在写作,还写了几本书帮助贫困学生:《神奇动物在哪里》《神奇的魅力星球》。这套《哈利·波特》总共有八册,它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让我时常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师,能变出各种各样的魔法。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让我爱上了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魅力,感受了人们异想天开的想象。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07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3

  我是个爱读书且读好书的人。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我就像断了奶的婴儿一样营养不良。每当遇见好书,我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借来先睹为快。书已经是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两天前,我突然想到家中的书已经读完了,于是我急急忙忙奔向我们班的书柜,借到了这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只用了一天就读完了。由于没有新书,于是忍不住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是海伦·凯勒·亚当斯的自传,可怜的海伦,只拥有了19个月的“彩色世界”,本来活泼健康的她只能与黑暗作伴,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海伦太多的.恐惧,但是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海伦的命运,从此海伦充满自信,与命运抗争,一步一步奋勇前进,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熟练的掌握了英、法、拉丁等语言,完成了十四本著作。试想,不经历风雨的磨练,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试想,海伦成功的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她凭着自己不懈们努力,冲破了的黑暗与孤独封锁,谱写了一曲不朽的奋进之歌。

  饱经风霜的战土,才能驰骋于辽阔的草原;经风沐雨的海燕,才能自由的飞翔在无际大海上;孤绝萧杀的雄鹰,才会翱翔于乌云弥漫的天空;遇上好书的我、就像遇在沙漠中发现了一眼甘甜的清泉。在生活中,我不仅要爱读书、还要读好书,善于从书中涉取知识的养分,用自信书写成功,用努力铸就样煌。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4

  我有一本最喜爱的小人书——《乌龙院》。

  我曾经以为它是一本大孩子看的书,可是现在,我对它的看法已经完全改变了。它的封面设计是那样的新奇,每一集每一篇都有它自己不同的色彩、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味道”。我好喜欢。

  要提起内容来,那真是……那真是好得没有办法形容了!

  这本书里面有四个我十分喜欢的人物,那就是:大师父“长眉”,二师父“大头”,还有力大无比的大师兄,和机灵搞怪的小师弟。他们这伙乌龙师徒让我们永远也忘不掉……

  这本《乌龙院》,它的每一篇都让我开怀大笑,它讲述着在一个院子里4个人的“乌龙”趣事。记得有一篇:大师父正在看书的时候,“嗡嗡嗡”一只苍蝇飞过,落在大师父的头上,可是,大师傅并不着急,跟没事一样,突然,大师傅用他头上的皱纹一使劲,就把苍蝇夹死了。真酷!

  我只要没事,或者心情非常不好的时候,就看这本书,一看,就笑得比蜜还甜,伴着“哈哈”的笑声看书,是多幸福的事儿!

  我和这本《乌龙院》交上了朋友,因为,它老是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帮助我,它为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我永远不会忘记它的。

  点评:

  短短的篇幅,紧凑的叙述,简练而又风趣地语言,是本文的三个优点。小作者什么都不多说,但又似乎都说到了。比如:书中的人物,他说了特点;书中的情节,他举了一例;读书的感受,让人快乐!

  简约而叙述无遗漏,紧凑是多项内容的浓缩,风趣中饱含了心中的情和意。这是一篇很好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5

  他们该调皮的时候调皮了,该捣蛋的时候捣蛋了,孩提时代,他们爽爽地过了把孩子瘾!这就是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是《五.三班的坏小子》的主要内容的梗概。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作家杨红樱的一部长篇力作。作品以肥猫、米老鼠、兔巴哥、豆芽儿这样一群活泼可爱的小男生,构成了一个个鲜活开心的校园故事。在这里,我可以回忆起美丽的童年,我会找到小伙伴的影子。一幅幅画面反映了当代小学生的现实生活,是一部令我们少年开心的作品。

  看着这本书里的人物,使我想到了我们班里的一些同学。周鑫、郑煜杰、徐家慧、王俊杰。他们的性格与《五.三班的坏小子》中的小男生的性格十分相似。周鑫胖乎乎的,徐家慧跑步十分快,郑煜杰和王俊杰,那是天生的一对调皮鬼。他们给我们班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使我们的童年又多了一份快乐。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会让我在伤心难过的心情慢慢地舒解开来;会让我不再为了受老师和同学的表扬而虚伪地生活、做事,让我变回了原来的我,实实在在的我;会让我知道班上的坏小子是我们童年的生活中的调味品,我们的校园生活因为他们而精彩。

  我很开心认识《五.三班的坏小子》,不是因为他们的调皮捣蛋,而是从他们的身上使我想起了很多有趣的事情,看到了我周围同伴的可爱之处,使我的学*生活有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同学们,你们也不妨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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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老师初一作文合集5篇

  我最喜欢的老师初一作文 1

  开学第一天,杨老师给我们带来一个新语文老师,她的个子小小的,瘦瘦的,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看起来小巧玲珑,杨老师说,这就是你们的新语文老师——侯老师,现在请侯老师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说完杨老师就走了,把整个空间留给了侯老师。

  侯老师开门见山的说:“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语文老师,大家叫我侯老师就OK了。”接着又说:“我为我的姓而自豪,也为我的姓而烦恼,因为,老有人把我的姓写错,今天我要叫几位同学到黑板上写我的姓。”这时我前后左右的,还有离我远,把纸球扔给我的,全都是一个问题:你的“侯”怎么写呀?”

  天呐,我的头都大了,所以就随便给几个关系好的说了,其他的呢,我还来不及“发射”呢,老师已叫上一名同学上去写了,一写好,一位同学抢着说,不对!老师说,那你上来写,他上去了,写好,我都快笑蒙了,竟写成了时候的“候”,我真想站起来大声的指出错误,侯老师说,我就知道有人会写错,接着便开始给我们讲“侯”的正确写法。

  我特别喜欢侯老师的讲课方式,写的少,记得牢,就说今天的古诗吧,要是换其他的老师,肯定让我们记得书上不留一点空隙,老师只是偶尔让我们记关键的一两句话,老师告诉我们学古诗要注意这几点:知诗人、解诗题、懂诗意、悟诗情,我们听得都很认真,记得很牢。

  下课,张奥雪问着不知道问了我多少遍的问题:“侯老师真的不是你姨或你姑吗?和你一个姓还长的那么像!”我无奈地说:“真的不是,请不要再问了,好不好?”

  不过,说真的,我特别喜欢我的语文老师,她讲课讲得生动,有趣,我觉得在侯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的语文成绩一定会更上一层楼,我喜欢新来的语文老师,喜欢像妈妈一样的侯老师!

  我最喜欢的老师初一作文 2

  进入了初中阶段,学科变多,任课的老师也越来越多。她们有她们各自的优点,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教我们政治课的老师。她的任课方式与别的老师截然不同,每当上政治课的时候,她总是带领着我们快乐的上完。我们班的“聪明大王”程燕朋 ,一到政治课上,就变的比谁都聪明。所以,政治老师似乎每节课都要夸他五六次。

  政治老师身体稍胖,长长的头发,又白又嫩的肌肤,使每个学生见到她就忘不了她。别看她长的算不上很美丽,但她很和蔼*人。她认为:把自己的责任做好,能让每个学生高兴。这时,她将变的比任何人都美丽。她不爱打扮,这体现在她的衣着上,她穿衣服不讲究美丽漂亮,让人一见就迷上了那身衣服。

  如果我们有一些不得当的行为,她就回用适当的'方式处理。例如:有一些同学坐姿不正时,她总会说:“长大后就变成‘骆驼’啦!”有些同学听后,马上坐的端端正正。像我们班的某某,他就不老实,上课时光扭动,政治老师看到后,便说:“这位得多动症了,赶快打120急救电话,送到北京新兴医院。”接着,就引起了一阵笑声。某某被羞的脸通红,连忙坐着一动不动。

  我喜欢我们的政治老师,她用自己的行动获得了我们的喜爱。希望在中学的四年里,她能一直担任我们的政治老师。

  我最喜欢的老师初一作文 3

  从小到大,我有很多老师,有李老师、吴老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三年级的语文老师李老师。

  李老师是个男的,已经50多岁了,头发很少,就像秋天快落光的大树一样。他的眉毛很浓密,像黑色草丛。眼睛大大的,讲故事时,我们都看着他,仿佛他的眼睛是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们。鼻子像一个热气动一样,呼吸时,有热气呼出来。一张嘴巴很能说,总是能从嘴巴里蹦出许多好听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老师讲了一个他小时候发生的事,“钓螃蟹”。李老师开始讲的时候,整个教室一下子安静下来,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这时,李老师笑着说:“以前,我在田野里玩,看见一个水坑里有一只螃蟹,于是我从脚下拿起一根竹竿,冲上去,轻轻的碰了他一下,你们猜猜怎么了?”说完,李老师弯下伸长的脖子,两只手撑在课桌两边,整个人差点都趴在了桌子上。同学们异口同声的问道:“不知道。”老师看了看我们,然后假装害怕别人听见似的,两手做成喇叭的形状,半蹲着身子,看上去像一个搞笑的小丑,我们被他的样逗得大笑起来。接着李老师突然拍了一下桌子,一脸严肃地说:“因为它生气了呀!”说完,同学们又大笑起来,这时教室里的笑声差一点把窗户的玻璃都给震碎了。

  你看,我的李老师很会讲故事吧!我很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老师初一作文 4

  她站在台上,亲切而自然的娓娓道来,诉说着上实的点点滴滴,我坐在台下,被她所说的文字所吸引,被她的语音语调所打动。其他同学也同样用着专注的眼神关注她的讲话。那是在中一的入学典礼上,我第一次见到她——徐老师。

  听顾老师说,徐老师于1982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参加教育工作。她于1995年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于1997年荣获“上海市园丁奖”,于20xx年被上海市人民**授予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在大家眼里,她是一名杰出的教育工作者。

  作为老师,徐老师的因势利导让我十分喜欢。记得那次上时文课,正值校园里的樱花怒放,她便邀我们去樱花林边赏樱边尝试作诗。她还特地拿来了日本友人送给她的画有樱花的便签纸。她先与我们一起分享了一篇美妙的文章。微风吹过,一片片樱花像一只只白色的蝴蝶飘然落下;又像一场小雪;还像仙女散花一样,形成了一副唯美的画面。我不由得被现场的画面打动,即兴写了一首小诗,拿给徐老师看。徐老师凭借着她深厚的语文功底,当即给了我修改意见。一首美妙的诗就这么诞生了。

  作为校长,徐老师很忙,但是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总是做到亲力亲为。体育节开幕式上,她奔波在各个校区,为大家加油鼓劲,随处都能看到她的身影;第二学期开学的“快闪”活动中,她在学生未来前一早就做好了准备工作。当我们进入校园时,她已经在给大家发红包了。校园里充满了喜悦的气氛。在学校家长群组织的公益“一个书包的快走”活动中,徐老师更是利用了自己的休息日一早赶到现场,并作为发令员打响了发令枪。运动员们冲破起跑线,向着自己的目标出发……

  今年教师节,徐老师又作为获奖代表受邀去往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并受到党和***亲切接见。我对徐老师更加敬佩了。

  现在,徐老师不教我了,但我对她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仍然记忆犹新。我可真期待能再次成为她的学生。

  我最喜欢的老师初一作文 5

  在学*上,我们有很多好老师,但对于我来说,最喜爱的好老师是现在的数学老师张老师和幼儿园时的园长郑老师。

  张老师,是我的数学老师,是教我时间最长的一位老师,也是我最敬爱的老师。她不仅教给我很多书本上的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一次我生病了,当天正赶上考试,当我请假时,张老师爽快地答 应了,只是让我有空把书看一下,练*题做一下就可以了,还叮嘱我一定要好好休息。还有一次,我和同桌闹了别扭,张老师没有直接批评我们,只是跟我们讲道理,让我第二天就和同桌和好了。

  郑老师是我上机关幼儿园时的老师,虽然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我还是怀着感激的心情记着她。郑老师当时教我们美术,她很爱她的学生。那时的我年龄小,没上过托班,从乡下外婆家回来后就直接去 上幼儿园,听不懂普通话,也不会自己拿勺子吃饭,起初几天郑老师就在午饭时专门来给我喂饭,还教我怎样自己吃饭,自己整理,不让别的小朋友欺负爱哭鼻子的我,直到现在我还为她的热情感动。 中班下册时,我转到机关幼儿园锦园校区,郑老师还送给我一套《儿童百科全书》,希望我成为一个有知识、爱学*的人。

  好老师必定是个尽职的老师,要做到热爱自己的学生,既要给予我们知识,也要教育我们做人,还要关心我们的生活。这样才是同学们的好老师。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优选【五】份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 1

  最喜欢的书,像良师益友,教会我们生活的哲理,教会我们判断是非,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

  我最喜欢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书中讲了一个刚强、坚韧不拔、勇于挑战自我的人——鲁滨逊。他在荒岛生活了21年,经历了许多困难与挫折。与野人搏斗时,体现出不屈服;找不到食物时,坚强的忍耐着,等待食物的出现;住处被风雨刮倒时,从不气馁,反而振作精神,又盖起草房。看到这一个个触目惊心得画面,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他虽然不是英雄却有着英雄气概;他虽然不是修理工却又那么心灵手巧;他虽然也不是绿化工人却能给荒岛添加一片片绿色。所以,我立志要学*鲁滨逊的精神品质。

  那天中午,骄阳似火,我扶着崭新的自行车,正在练*骑车。第一次上座位,我扶正了方向盘,一踩脚踏板,车子却倾斜了,我又开始第二次挑战,事情顺利得十分顺利,车子飞快的向前行驶着,结果,我手臂一颤抖,车子一下子翻倒了,我也吃了个狗啃泥,我努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想立马回家,这时鲁滨逊建草房一次次失败却没有放弃的景象又出现在我眼前。对!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要勇敢些!我擦擦身上的泥土,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四月的天养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阳光明媚,现在却乌云密布,一粒粒雨珠从天而降,遍布了整个大地。我看看表,啊!下午6点了,是找了躲雨的,还是扶着车回家呢?我犹豫不决,脚步正慢慢向一个屋檐下移动着,这时不会栽树,却挖土,埋下种子的鲁滨逊又出现在我是视野中,对!要勇于挑战自己,我不能让家人担心。于是我又坐上自行车,刚刚还不熟练的我,现在竟可以流畅的行驶,在风雨中,街道尽头,一颗黑点越来越小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人生中的“方向盘”为我指引方向,在遇到挫折时,让我化险为夷,使我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航行。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 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 3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未来科学家》、《军事科学》……,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儿童文学》。

  上周,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叫张晨晨的女孩,在一次考试中她的数学考差了,妈妈便说了她,她一赌气便想着出去□妈妈的唠叨,可□之后她确发现妈妈也没有了爱,于是她又想要回唠叨,在之以后她就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去除妈妈的唠叨,留下母爱。这时,妈妈站在她的身后说:"去除唠叨,留下母爱。”林晨晨知道了妈妈在演一场戏,自己也会心的笑了。其实妈妈的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无处不在的,妈妈们让我们有个更好的环境,而辛苦的工作赚钱,空闲时间还得照顾我们的生活起居,为了我们的学*她们操足了心,唠叨只是想让我们变得更好,这些唠叨其实包含着更多的是爱。我们应该好好学*,尽量不要妈妈再让妈妈操心了,自然出就没了唠叨。

  还有一篇文章让我印象很深,有一个叫谭传华的人,他想卖木梳挣钱,可他的木梳比不上塑料木梳,卖不出去。有天,在菜场他发现没有喷洒农药而全是虫洞的绿色青菜卖的最好的,他深受启发,木梳虽然寿命短,但它也绿色产物。于是,他把木梳的缺点写在木梳上,这反而受到了大家的表睐,之后“谭木匠”便在全国开了连锁店,口口相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木梳。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时候,瑕疵也是一种价值.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有价值的瑕疵,当你正在为自己的瑕疵而苦恼时,不妨从瑕疵的另一面看,也许会发现这些瑕疵的价值来。

  我爱《儿童文学》,它不仅让我欣赏到许多的美文,而且还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 4

  我是个天生爱书的人,自己在家里经常读书。郑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读好书,四年级上学期他推荐了《昆虫记》这本书,没想到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名著,他在书中详细地记录着大大小小的各种昆虫的生活,让我大开眼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小小的虫子也和人一样有着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

  瞧,萤火虫在我眼前飞来飞去,他们是多么富有诗意啊!用明亮的灯光来召唤心爱的伙伴。他们又是多么聪明啊,用麻痹针,一次又一次的“扭”蜗牛,直到蜗牛失去知觉才尽情享用美餐。还有执着的红蚂蚁让我佩服。他们出去找食物只按原路返回,不管刚刚来时那条路是多么危险。阳光下,威武的螳螂在草丛中跃动,可怜的雄螳螂为了繁殖后代只好献身。当我还沉寂在螳螂那绝妙的杀敌战术中,精彩的文字又把我带到了金布甲的世界……只要一捧起这本书,我就会沉迷在这些精彩的描述里。我还经常追着妈妈读给他听,有时候妈妈都听得入了迷,忘了手里的活呢!

  《昆虫记》为什么这么生动丰富呢?我觉得第一是因为,作者观察的细致。从书中我发现法布尔有时为了写一页文字,要整整观察上一天。在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下,一只只昆虫跃然纸上,也飘进了我的心里。第二,是因为作者用词造句准确生动,不死板。虽然这是一本介绍自然知识的书,但并不像我们的科学课本一样只追求叙述的准确性,而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讲述科学,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丰富的自然知识。

  我想用书中前言中的一句话来赞美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拥有深刻的思想性;像美术家一般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像文学家一般拥有形象描述的表达力。我认为《昆虫记》,是同类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我要好好阅读它,研究它,让它成为我获取知识的源泉,最爱!

  我最喜欢的书_初一作文 5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是书,让我拥有更加渊博的知识;是书,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

  妈妈每个季度都会给我买许多书,因此我们家的书架总是摆得满满的。有儿童文学类的,有科普类的,还有探案类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探案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套丛书。

  这套书不仅讲破案,还包含安全,科学及数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比如在15册《史上最强的女对手》一书中,福尔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点来解难题的,让我惊叹不已。在13册《智救李大猩》一书中,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关键,仅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脚在水里待时间长后会起皱。

  这套书不仅故事精彩,情节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打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全神贯注地观察案发现场,不落下一点细节,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我会跟着书中福尔摩斯的步伐顺藤摸瓜寻找真相,直至最终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床睡觉。轻轻松松看完一本书就这么简单!

  这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阅读量,还很好地锻炼了我的大脑逻辑思维能力。在每个案件里,福尔摩斯都要对每个细节进行精准分析,再合理思考与推理,如同我们做数学题一样的思路。因此,这套书对学*数学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只我喜欢这套书,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这套书。有的同学甚至会把书带到学校来看,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故事太精彩,上课时也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瞄几眼,结果呢?书就回不了家了。我可舍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菁华5篇)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成语故事》了。

  我为什么喜欢真本书呢?那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看了这本书,使我了解到成语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瑰宝,它凝炼含蓄,形象鲜明,富于哲理。事实上,每一个成语都还包含着一个生动的故事。读成语故事,不仅能够明白成语的由来,而且还可以学到很多历史知识呢。

  今年春节,我和爸爸妈妈去乌江的外婆家。参观了著名景点霸王祠。参观时,我忽然想起书中有关项羽的两个成语——破釜沉舟和四面楚歌,并且立刻把这两个成语故事一一道来。爸爸妈妈听了直夸我有学问,连旁边的游人都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听了,心里甜滋滋地。通过这件事,我对成语越发有兴趣了,也更加喜欢那本书《成语故事》。

  今后,我不光要看《成语故事》,还要看不同的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高尔基爷爷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不仅能使我开阔眼界,也能让我收获知识,一本好书需要一遍一遍的去读,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也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好*惯的养成、365天读故事”等等。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米小圈用日记的方式来记录每天的趣事,其中有个故事最吸引我,说的是——我们去野餐吧。铁头和米小圈是幼儿园的好朋友,可上学他们就分开了。这次野餐又让他们聚到了一起,他们见面高兴极了,在一起做游戏,他们甚至幻想能调到一个学校。过了一阵子,这个奇怪的幻想真的变成了现实,铁头米小圈真的在一起了,他们彼此太兴奋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好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彼此要懂得友谊的珍贵,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共同进步!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

  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鞭策我的人生。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的书房里面有很多书,有状元路学*作文、沉思录、世界未解之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世界未解之谜注音版,书里写了很多科学家们都无法解答的谜题。

  我觉得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飞碟跟踪地球飞机,里面讲述的是美国一架“RB--47”型飞机,正在飞行时看见了一架速度极快,发出淡蓝色强光的不明飞行物,机长为了避免碰撞发生,就准备避航,一个怪事发生了,那个发光体改换了方向,以某种角度横插他们飞机的航线中心线,从飞机左方一下子“跳到”了右侧。速度之快令有二十多年飞行生涯的蔡斯诧异不已。蔡斯想他今天遇见的可能是UFO飞碟,假如它不是飞碟的话,那它又是什么呢?人类研制出来的各种飞行器的速度根本无法与它相比,在见精密仪器的监视下,那个发光体仍然在飞机的周围逗留着,似乎是在观察和研究人类的不明飞行物,直至几分钟后,这架UFO才消失。

  读了这个文章我明白了宇宙中并不只有地球上有生物,而且可能现在就有一架UFO在你头上飞过呢!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看的书作文 (菁华5篇)

  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巨大的力量, 书是营养面包,我爱看书。我阅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王子与贫儿》,《列那狐的故事》,《红楼梦》,《金银岛》,《老人与海》,《子夜》……多的不计其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名著故事》。每当我做完作业,总爱拿起这本书,坐在窗前,细细地“品尝”它,如饥似渴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当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了,我心想:“影响孩子一生的100个故事”会影响我一生的故事,看来我该好好看看了。我打开书,一页一页地、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这一看就不可收拾,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许多名人的故事,《为国争光的画家徐悲鸿》给我们讲述了徐悲鸿爱国的故事,激发了我的爱国之心;《挑战命运的强者海伦房勒》给我们介绍了海伦房勒勇于挑战命运的故事,让我知道了 “在困难面前不要低头”的道理;《王安石改诗》给我们叙述了王安石改诗的故事,告诉了我做事要坚持不懈……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尔基的圣诞夜》这个故事,它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在一个圣诞夜里,小高尔基的外公家里,大家都在庆祝这个美好的圣诞之夜,直到深夜准备休息时,才发现小外孙高尔基竟然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圣诞夜。最后,细心的外婆在顶楼的那间放杂物的房间里发现了正趴在烛光下读书的小高尔基。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被小高尔基那爱读书的感情所感动,小高尔基爱读书爱到没有和大家一起欢度如此重要的圣诞夜。我想,我一定要向小高尔基学*,认认真真读书,完全融入书的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你们感觉如何?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都讲述了一个动人的传说;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我喜欢读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假如你真的要问我喜欢什么书,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为我的生活打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之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让给别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让村里的孩子异常羡慕。直到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唤回了她以前所生活的城市。

  她,一个懂事乖巧、善解人意的女孩——葵花。

  他,一个不会说话、爱护妹妹的男孩——青铜。

  他们兄妹两个情同手足,形影不离,在大麦地这个充满着善良、朴实的地方快乐的生活着,无忧无虑,演绎着一幕一幕让人潸然泪下的活剧……

  青铜,葵花。

  葵花,青铜。

  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陪葵花去稻香渡看马戏表演的那一段。他们到了那里,看马戏表演的已是人山人海,青铜为了让妹妹葵花能看到马戏表演,为了一块石头和比自己高大的一群男孩打了起来,自己被打倒在地。最后又让葵花坐在他的肩上看马戏,自己却累得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得站不住。读到这里,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的流着,留在我的脸上,流进我小小的心灵。他们虽不是亲兄妹,但他们的兄妹情却感天动地。

  比比青铜,我真的好惭愧,有时为了一点好吃的和五岁的妹妹争来争去,有时和妹妹闹别扭,妈妈多批评了我几句,我就会抹眼泪闹情绪。以后,生活中我会以青铜为榜样,时时处处关心妹妹,爱护妹妹。做妹妹的好姐姐。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开开心心,这就是幸福,以后我也要像青铜做一个懂事、善良、关心他人的好孩子。

  班主任吴老师的网友给我们每人捐赠了一本书,我发到的是一本《昆虫记》的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看到的第一篇是“论祖传”,写的是一开始“我”对昆虫的喜爱,并观察昆虫。第二篇名字叫“螳螂求食”,写的是南方的一种螳螂,它的*性是残忍的,两只臂膀是它抓猎物的工具,它清秀加上美丽的外表,掩盖了螳螂凶猛的杀气。

  螳螂抓捕猎物后,无论猎物怎样拼命地挣扎,它那可怕的凶器就是死死夹住不放。这样可以看出螳螂凶猛的杀气。

  最后,我只想在这里说:珍贵的东西总是慢慢成长,一本好书的营养也是通过故事的形式渗透给读者的。这套《学生课外必读丛书》是集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融智力开发与能力培养于一身,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能力的课外书。阅读是心灵的营养,祝愿大家在阅读中尽情汲取营养、开心快乐地成长。

  课外书的内容丰富多彩,阅读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东西,赶紧放下手中的玩具,尽情地阅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地震之灾】,这本书的出版社是北京艺术出版社。

  主要内容是讲从3000多年前,到100多年前,最后再到现在发生地震的故事。

  这本书很好看,因为它有丰富有趣的地震知识,还有怎么发生地震,以及发生地震小朋友要学会自救的知识。这本书有精彩的图画,让我知道了地震的可怕。我还知道地震了人们要互相帮助。互相爱护。

  这本书太精彩了。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位老师_初一作文汇总5篇

  老师,是默默无闻的红烛,燃烧自己,奉献他人,是辛勤工作的园丁,为祖国的花朵修枝剪叶……而我最喜欢的陈老师,您却是我的学*人生路上的一盏闪烁着最灿烂的光芒的明灯!

  第一次见到陈老师的时候,那是一个盛夏,窗外的木槿花开得姹紫嫣红,似乎花儿们也为这位新老师的到来感到欣喜。随着一声甜美的“上课”,我们跟着陈老师来到了浩瀚的语文天堂。

  陈老师上课既活泼又有趣,课堂气氛往往被她几句趣语就能变得活跃起来,她就像带着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展翅在知识的宇宙,遨游在智慧的海洋。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学著名作家老舍的《草原》,陈老师让我们轻轻地闭上眼睛,她富有感情地读着课文,似乎一下子我们就真的来到了那如诗如画、恍若人间仙境的草原一般。

  陈老师同时也很严厉,当我们考试考得好的时候,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一次优秀的成绩变得骄傲,当我们的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她叮嘱我们以后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要吸取这次失败的教训。

  陈老师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身心里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她对我的淳淳教导,始终让我不能忘怀,她就像春雨,滋润我们的心灵,她也像敲钟人,时时刻刻敲响警钟。

  啊!我敬爱的陈老师,您在讲台上站了多少年,我们无人知晓,您送走了多少学生,我们无人知晓,但我们知道的是,您那热爱我们的心始终没有改变,您就像李商隐在诗中写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您为了我们付出了宝贵的青春,为了我们而呕心沥血,没有什么语言可以表达我对您的爱,在这里,我想对您说:“祝您桃李满天下!”

  我的老师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老师”这个称号还是属于我的语文老师——于老师。

  我们语文老师的头发像细长的绸带一样,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有一对灵敏的耳朵,我们听不见的声音,我们语文老师都能听见,我们语文老师还有一双能说会道的嘴巴,每天给我们说个不停。

  我们的语文老师有很多优点,比如:她温柔,字写得好,等等等等。

  有一次,老师检查作业,我撒谎说我写了作业,只是没带而已。下课了,我心想:我应该做一个知错就改不撒谎的好孩子,于是,我来到了办公室,对于老师说:“我对您撒了谎,其实我没有写作业。”于老师说:“你真是个好孩子。”我闷闷不乐的说:“我对您撒了谎,不就是坏孩子了吗?怎么还说我是好孩子呢?”于老师说:“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我对老师说:“嗯,我再也不撒谎了。”

  说完,我就走了,在**室的路上,我心想:老师不仅温柔,而且还负责任。我又想:我说到不撒谎,我一定要做到,这样还是好孩子。回到教室后,我感觉我有个这样的语文老师,真是幸福呀!

  还有一次,我发烧了,我带了药,可是没有杯,语文老师到办公室,拿了她的杯子,给我吃药,我吃完了药,感觉有一点暖暖的感觉。这时,老师给我妈妈打了电话,老师把我送到妈妈面前,妈妈把我接走了。晚上,老师打电话问我好一点了吗?我对老师说:好点了。

  这时,我心想:老师,您是那么慈祥,那样和蔼可亲。您对我的教诲之恩,我一生一世也不会忘记。

  我在小学阶段遇到过许多好老师,他们传授我知识,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然而使我印象最深的当数我的`英语老师刘丹!

  刘丹老师是三一学校冲刺班的教学校长。在没上她的课之前,我幻想她长什么样子,啥性格,有什么不一样的教学方式。我想能当上教学校长的人一定是教了很多年,非常有资历的老老师吧!甚至在来上课的路上我幻想着这样一个场景:一位40多岁的女人,一脸严肃地在讲台上讲着什么,学生在下面正襟危坐,安安静静地听。

  到了快上课的时候,我越发期待了。这是一场由家长和学生一起参加的公开课,我和妈妈都去了。当我进到教室的一刹那,我愣了一下。只见讲台上没有我想象的中年女人,而是一个散发着活力的美女。她扎了一个马尾辫,笑眯眯眼睛,圆疙瘩脸,笑得时候像是一朵绽放的玫瑰花。我真的不敢相信她是一位老师,于是怯生生的问道:“这是刘丹老师的班吗?”立马后排有家长回应道:“是的!”我有点尴尬,恍惚间胡乱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

  随着上课铃响起。刘丹老师操着一口流利的英式英语,介绍起了自己。她的声音优美动听,似春风拂面。她讲课风趣幽默,课堂气氛活跃,让大家都融入到课堂中。我仿佛神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了,直到下课那刺耳的下课铃声响起,才把我从中剥离出来。

  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刘丹老师,也正是她的教诲让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这就是我最难忘的老师刘丹老师!

  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年轻人的灵魂……啊!老师,您是多么伟大!在小学六年的学*生涯中,您是我最喜欢的一位老师——丰利小学珠算组陈昌萍老师。

  陈老师中等个头,微胖,长着一头乌黑的卷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目光,能说会道的“神嘴”时不时展露出甜美的微笑。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她就一直担任我们的数学老师,幽默风趣、绘声绘色的讲解常给我们带来欢笑。记得有一次在说抄作业的问题时,她就说:作业好比一块口香糖,写作业的人就像是把口香糖放在嘴里嚼,将里面的精华都提取出来,而抄作业的人就等于是把别人嚼过的口香糖放到嘴里再嚼,精华都被别人吸走了,他还在那儿继续嚼,你们说恶心不恶心?

  陈老师既是我的数学老师,又是我的珠算老师,从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的我到六年级已长大了的我,陈老师在背后付出了许多心血和汗水。每当别的老师在节假日休息时,她总是无私地在给我们训练;每当别的老师在暑假里放假时,她总是耐着炎热来给我们辅导……她还十分关心我们的生活细微,记得有一次,我的大拇指里不知怎么的**了一根小刺,在家里妈妈帮我用针挑,总是挑不出来,搞得我眼泪还流了一大堆,第二天还用创口贴贴着去上学。她发现了以后,立即让她老公从家里把消毒水和针灸针拿来,经过耐心细致的忙碌,终于将那根可恶的小刺挑了出来,在挑的过程中,她的一句话我永生难忘:忍忍就好了,阳光总在风雨后。

  陈老师,您是我们幼小灵魂的工程师,有着像大海一样丰富、蓝天一样深湛的内涵!“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正是您的真实写照!

  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从她的眼睛里,我知道她每一刻的心情。她,有一张灵巧的嘴巴,她用甜美的声音,把知识传授给我。她,有一双灵巧的手,她用这双手,写出漂亮的字,画出栩栩如生的画。她,是一位美术老师,我喜欢她。

  记得第一次听她讲课,我就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她看到我,看到我画的画,都会眯眯地笑起来。我知道,她也对我产生了印象。

  她叫我去美术兴趣小组,我听了,欣然答应了。

  在我们画画的时侯,她很关心我们,又拿饼干给我们吃,又一个个的辅导我们。她真是一位好老师。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美术兴趣小组组员,到她那画画。她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纸,要我们画一个同学的肖像。

  一开始,大家都埋头苦干,将一切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整个校园里静悄悄的。“刷刷刷”,只听见作画时的声音。

  不一会儿,我就把冯浣莹的肖像画了出来。其他同学也逐渐画完了。

  画完了修改,修改了再画,趁老师出去,我们就玩起游戏来了。

  整座学校静悄悄地,唯独只有我们玩耍的欢笑声在校园中回荡着、、、、、、

  啊,她走来了。我们吓的赶紧坐好,拿起各自的画笔,假装在画画。

  “你们不要装了,我都看得一清二楚。你们是来玩呢?还是来画画的呢?”她说。

  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是来画画的。”接着,我们都惭愧地低下了头,准备受批评。

  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骂我们,只是拿起我们画的画看了看,对我们说:“画画最重要的就是要专心,不专心,总是想着早点画完是画不好一副画的。”她边说着边拿起一张纸,给我们讲画肖像的几个要点、、、、、、

  这件事后,我对她更加敬佩了。

  她是谁?

  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爱最敬佩的一位老师——赖清老师。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_初一作文实用五份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

  《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这本书非常有趣,赶快去欣赏吧!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的世界;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人们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莫属了。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是我最*喜欢上的,她能告诉我很多做人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就因为这本书,让我有一次晚上十点左右还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觉,我不同意,到了十点半左右,最终还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拿起书看。“咚——咚——”地声音,我不禁吓了一跳。原来是外婆起来喝水,看见我不在床上,就起来找我,幸亏我机灵,听到声音赶紧跑到卫生间里,说:“我在上厕所!”

  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养过5条十分漂亮的小鱼,他们整天在鱼缸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游来游去,鱼缸就是他们的枷锁,其中有一条小鱼经常受到其他鱼的伤害,身上的鱼鳞廖剩无几,最终并不是鱼把那条鱼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楼”自杀。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出去旅游,阿姨也回家了,家里空无一人,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比*时多喂了5倍鱼食,结果回来,4条鱼全部翻白肚了。原来,鱼一下子把这些食物全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就会这样的下场。

  书的好坏,我不能去改变。读书的方式、状态是能改变的。如果一个人在烦躁的情况下阅读,就会觉得很无聊,不好看;如果带着乐观的心情去阅读,就能发现书的点睛之笔,我就是如此。我会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样的心情,写给谁,再一页页读下去,看到感觉好奇、不懂,对我有启发的句子,我会记录下来。看见书中的人物这样做,并问问自己会怎么做;最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编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让我久久不忘,不断地、反反复复地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书初一作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一作文优选【五】份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他聪敏早慧,天才俊拔,7岁便以文名扬长安,他抱负远大,满腔热情,虽因政局混乱,但却绝对不苟且生活,他以诗为业,用浪漫的诗篇写出他内心的抱负,人称“鬼才”,他就诗唐代著名诗人李贺。

  李贺志向远大,早早就有了一颗热忱报国,匡扶正义的新,但由于他才华太出众了,以至于遭到了许多小人的妒忌,他们到处说李贺的父亲名字叫晋肃,晋与进同音,李贺应该避父讳而不进士,当然,因为低落的心情,李贺最终还是落榜了,后来他辞去三年奉礼郎的芝麻官不干,一心一意当起了文学愤青,失意的李贺把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写诗上,每天,他都会骑着小毛驴,背着个破锦囊出门寻找灵感,他从不主动讨好官员,他则用他自己的只会去描绘这世间的美,也从不随大流似的一味欣赏他们人美。

  这突然让我想到了自己,当我考试不理想时,总会沮丧万分,一时间打不起精神,但不出三天,又把总会考试失意之事抛至脑后,从未专心致志做好一件事,小到生活细节,达到学*方法,都想李贺专心于文学一样,认真细致,要有一丝不苟的学*探究精神。而且,我做事情总爱人云亦云,比如,当别人有一个什么新的学*方法时,自己也不扪心自问,“这个学*方法时候适合自己?”,若不适合自己,则使自己吃了个大亏看,不但学*成绩无法提高,还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真是得不偿失啊!

  其实我觉得我们若真想成为一个像李贺一样的大文人,那一定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不懈的追求,认真严谨的的态度,与独特新颖的细微灵感,当然,前三者最为重要,思维令该则要看自己的智力水*了。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就是李贺,因为他教会了我成功的秘诀,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了一个大踏步,在这,我要用短短十个字来概括李贺的一生:“英年早逝小愤青,浪漫长存大诗人。”

  纵观千古,英雄无数,恰似一片碑林之中屹立着无边无际,铭刻着功勋的丰碑,但唯有这块碑立得最稳、最正……我最喜欢这个历史人物。

  他的谋略让他成就百年来智慧的化身“智圣”的美誉。对于这个美誉,他是当之无愧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能准确的把握住敌人的脉搏,巧妙地牵着敌人走。早在出山之前,刘备――三顾茅庐来请这位才华横溢的他。果然,他没有让刘备失望,在作战中一次次干净利落地赢得胜利,对而后的三国鼎立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空城计、连环计、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等计谋的完美结合,上演了“草船借箭”、“暗渡陈仓”等一个个经典故事。“智者当城,万夫莫敌”这句话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谋略让无数人折服。

  他的忠心同样让人佩服。历史上有多少谋权篡位的故事?司马懿取代曹操,李世民杀兄夺权,刘邦攻打楚王,但是他,对君主,却始终忠心耿耿:刘备生前,他为了蜀军鞠躬尽瘁;刘备死后,他为蜀国死而后已。他一心一意的为江山社稷,为君主遗愿,为心中梦想,献出了最后一口气,一滴血。倒在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宝座上,倒在那冲锋的号声中,无悔!他的忠心,让多少人羞愧。

  他的情操连曹操、孙权都敬他三分。他一生硕果累累,名传千里,而他却吟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千古佳句,享受那一份为他所独有的淡泊、宁静。生前,他不去理会世俗的喧嚣,只在那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下,发挥着最强的光和热;死后,他要求把自己埋在深山,不要陪葬,不要陵墓,一切从简。毫无大将的奢华,却满载大将风采。他待人如友,*等对待一兵一卒,毫无大将的傲气。他如此高尚的情操,让多少人自愧不如。

  他把中华民族美好的品质都融汇在自己身上,贯通再注入灵魂。屹立在历史舞台上,屹立在千古的碑林中,永远不倒。

  他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

  我站在长江边,望着它雄伟的景象,不禁又想起《三国演义》的开篇语:“滚滚长江东逝水,浪淘尽英雄……我凝望着不时腾跃的巨浪,痴想着:”从前,这儿真有过无数壮士的身影吗?真有像史书里记载的惊心动魄的战争吗?《三国》已看完,故事已品尽,而我,有话想说。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杜少陵对孔明先生之崇敬可想而知。且有诗为证: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在民间,诸葛亮早已成为智慧的化身,与之相都得司马懿,则没有什么好名声,就连《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对他们的爱与憎也可以一品而知,从“死诸葛吓退活仲达”这一章使人觉得诸葛亮高人一筹。至于空城计等故事对二人的描写,更令人觉得司马懿处处不如热你。可我,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当时天下三国鼎立,大大小小的战争难以*息。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若想解救人民,就必须要有一个卓越的人来统一国家,纵观天下,如果诸葛亮胜了,则刘禅必定为帝,虽说他有贤相诸葛亮辅佐,但天下终究会毁在这个昏庸懦弱又享乐至上**手中,到那时,又岂能谈得上解救人民呢?而孙、曹两家后代亦是无用,没有足够的能力治理天下。只有司马家三代有雄心壮志,均有*定战乱,统一天下,解救人民的能力,最终司马炎夺去了曹氏**,吞并吴、署,当了皇帝。我觉得此乃幸事。也许,你们会认为只有姓“刘”的才配称帝,但自古以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司马炎倚着自己的才能称帝,天下焕然一新,老百姓过上了好日子,这不正是一个好皇帝该做的吗?

  书中开头便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司马家族正是拥有雄才伟略,远大志向,才能统一天下。他们并无错,如同电影《英雄》中所表达的主题一样:无论谁,只有天下才是最重要的。

  我收回目光,离开了令人浮想联翩的江岸,向前方走去。三国的故事仍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被称为:“千古圣人”的孔子。

  他被当今社会人推崇为圣人,他当年说的每一句话,都被人认为最富有哲理的话,他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弟子根据他的言行写出了《论语》一书,这本书也成了驰名中外的儒家经典著作。

  两千五百多年以前,孔子曾经周游了许多国家,推崇他的思想,可是有大多数的诸侯不听他的,历尽艰辛,但壮志却为得展,尽管如此,在他回到鲁国以后还编了一本史书《春秋》。

  在周游各国的过程中,孔子遇到了一个叫项橐的七岁小男孩,他十分聪明,居然敢挡孔子的马车,当孔子下马车后,问他为什么挡路时,他却回答:“自古以来是车让城呢?还是城让车呢?”孔子一看,原来在他的身旁,有一座用沙土做的`“城堡” 。这时,孔子上车,绕开了那座“城堡”。后来,他又遇到了项橐,两人约定,互相给对方提问题,谁答不上来,谁就要拜另一个人为师,孔子先问:“天上有多少星辰?”项橐稍一思考回答说:“一天当中有一夜星辰”,他又问孔子:“大地上有多少谷物?”孔子答不上来,当即就拜项橐为师,体现出了他不耻下问的品质,和说话算数的风格。

  孔子的弟子有三千多人,其中有72人学问渊博,号称“72贤人”。

  后来,我国根据孔子生前的故乡修建了曲阜三孔,即孔庙、孔林、孔府,成为了山东省著名的景区,我国著名的旅游景点。

  “千古圣人”孔子受到了世界各地人们的爱戴,成为各地华人的异师!

  西楚霸王,想必大家一定不陌生吧?我要写的就是楚霸王项羽。有人说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可一世的英雄,也有人说他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但我觉得项羽既是英雄也是匹夫。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句话大家一定听过吧?巨鹿之战,项羽以少胜多,大败秦军主力,眼看成功在望,可是刘邦却乘虚而入,率先进入咸阳。项羽勃然大怒,摆下鸿门宴,本想了去刘邦的性命,但后来项羽念以前兄弟之情,放过刘邦一马。如果项羽那时要是狠下一点心来,那历史将完全改变,项羽也不会落得悲剧下场。难道这还不够仗义,不够英雄么?但项羽放过刘邦,有考虑到后果会如何,下场会怎样吗?这不是所谓的有勇无谋的匹夫吗?

  “有勇无谋”这应是贬义词,但我觉得这不完全是贬义,说项羽有勇无谋,那是因为项羽一身正义,做事光明磊落,从来不会耍小手段,小阴谋。但是,我觉得在双方交战中,使一些计策,也不失为一种智慧。因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观点不同,做事情的方式也就不同。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李清照写给项羽的,虽然只有简单的十个字,但却概括出了项羽的品质。“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楚汉之争,项羽被刘邦军队逼到了乌江边,项羽本可渡河而去,但项羽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于乌江边,血染了乌江水。项羽虽死,但他还是西楚霸王,那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一代枭雄楚霸王,虽死犹生万人仰”这句话我非常的赞同和认可,在所有的古代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最敬佩,最仰慕的就是楚霸王项羽,他的气概,他的正直,他的执着,甚至他的匹夫之勇,我都是由衷的敬佩。“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一生狂傲不羁,敢作敢为,是谓英雄本色,但他同时又是一个柔肠之人,是一个懂得怜香惜玉,悲天悯人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不是英雄吗?

  时光荏苒,项羽早已成为历史,但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他的品质也永远值得我们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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