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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

日期:2022-11-10 00:00:00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元每月递增壹____元,增到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____元,(甲方拾____元、乙方陆____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____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____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2

  甲方(委托人):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委托的相关服务内容,并按乙方公司规定收取手续费。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向特定出借人借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事宜,达成服务条款为,若乙方居间服务办理成功,则收取借款总金额的3%作为服务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代为办理相关业务。甲方与特定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当日,向乙方全额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概况:

  1、服务内容:

  2、服务地址:

  3、保洁面积:

  4、约定时间:每月次,每次约定时间:甲方通知。

  5、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危险作业,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格和劳动,在保洁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我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做清洁,已满月再进行下次收费。

  7、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约定服务期间内,乙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约定服务期满,甲乙双方再另行签约,服务费用按新的约定进行调整。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

  2、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方式,甲方须用现金支付。

  三、其它责任:

  甲方在家政人员清洁前,需要确认和整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首饰、古董、字画、资料等)。

  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家政人员:古董、字画、高档用品及特殊物品的清洁方式,摆放地点。

  四、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双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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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1)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1

  雇主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服务员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签订本服务协议。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第一条、双方约定家政服务事项

  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的服务有口家庭保姆口医院护理口月子护理口育婴早教口管家口月嫂口保洁口钟点工口带小孩

  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

  3、服务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______元作息时间________每月休假___天,工作地点___________,在签订服务协议同时交纳服务费,计甲、乙双方各自按首月工资20%支付家政中介服务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得歧视虐待乙方。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负有安全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需通知家*调处理,不能私自采取搜身、扣押身份证等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起诉甲方的违法行为。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避免发生纠纷。

  3、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转给第三方服务。甲方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协商更换乙方。

  4、甲方不得让一方从事高、危作业,如清洗吊灯、抽油烟机、室外玻璃等,应聘请专业人员工作,负责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5、家政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方与乙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6、家政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场地及按计划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

  7、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损失的,根据情况进行协调赔偿。(如有盗窃)甲方报警,交予*依法处理。

  第三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上岗,用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遵守作息时间。

  2,、乙方不得无故脱岗,否则因脱岗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政,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5、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对合同有争议,要友好协商。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家政方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2

  甲方(用户):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中介单位):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丙方(家庭服务员):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扬州市的有关规定,遵守扬州市家庭服务协会制定的《扬州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公约》等,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服务事项约定

  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丙方,承担甲方的第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半自理病人护理;(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7)医院护理病人;(8)长期钟点工;(9)其他。

  甲方要求丙方家庭服务的具体内容:

  2、服务地点:

  3、服务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长期钟点工服务时间为双方协商约定为:_________.

  4、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资为:(¥_____)元/月,如不足一个月,应按照*均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在丙方每完成一个月工作后的第二日,以现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5、试用期:丙方上岗试用期为____日,自试用期开始时计费。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服务天数支付相应工资,按照*均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计,或双方协商解决。

  二、家庭服务人员的管理

  1、甲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对家庭服务人员进行管理:

  (1)由乙方管理:甲方每月支付管理费给乙方,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前将丙方当月的服务工资支付给乙方(乙方开据有效代收凭证),由乙方在下月____日左右转付给丙方(正常情况下,乙方不扣除任何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管理事项为:①甲方对试用期中选派的家庭服务员不满意,乙方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____日内予以调换,最多进行2次调换;②协调处理甲、丙方服务协议;③不定期给丙方开展安全及服务教育;④切实保障双方的服务安全。选择本方式后,若甲方停止付费视为自动默认选择第2种管理方式。

  (2)自行管理:不另行付管理费给乙方,甲方按自行家庭雇工的形式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丙方,与乙方无关。但甲方应按时支付丙方工资。服务关系转为甲方自行雇佣丙方,具体事项为甲方、丙方协商约定,一切与乙方无关。

  2、管理服务费用:第一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成交费),费用为丙方工资的10%,即:(¥___)元。此费用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支付给乙方。甲方选择乙方管理形式,从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按照丙方工资的5%,即:(¥_____)元/月随丙方工资支付管理费。

  三、三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如是乙方管理人员,三方需就调整事项书面签字确认。

  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进行体检,如体检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甲方如对体检项目有特别要求,可以要求增加并承担相应费用。

  4、甲方有权拒绝丙方在其服务场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丙方约定。

  5、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6、甲方应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7、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丙方具体说明家庭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8、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_____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丙方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丙方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9、甲方在未经丙方及乙方同意的情形下,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其他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庭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10、甲方对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甲方应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丙方中途违约,投保费用由丙方全额承担。

  11、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2、丙方提供住家制家庭服务时,甲方应向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13、丙方提供住家制家庭服务时,外出应请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驻地派出所备案。

  14、乙方应为甲、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乙方应动员甲方为丙方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四、服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合同内容变更时,甲丙双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服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合同期未满但已过试用期,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可由违约方交纳一定的违约金。甲丙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处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3、合同期满,甲丙双方愿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____日内,到乙方续签新一轮的服务合同,并交相应费用;双方或单方不愿继续合作,双方应共同到乙方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五、其他

  1、甲、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乙方或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

  原籍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愿意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家庭保姆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月用工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

  二、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等待人,若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甲方应允许其外出看病,并与乙方协商因病误工的解决办法。

  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家属及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按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应负责任的经济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六、乙方有权拒绝为他人服务或被带往外省市服务。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葛、争议和其它事故,可先由重庆市北1碚区区家政服务中心机构进行调解,如无效,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北碚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和家政中介机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2)

——标准版工地工程合同 (菁华3篇)

标准版工地工程合同1

  发包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君悦学府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工程地点:____市金海三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C—500

  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10万元(小写:100000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君悦学府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____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____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工地工程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宝?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市陈仓物流园区会展北_________、南_________、北二路三条道路的绿化工程。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月日起至日止,共30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道路绿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苗木样本,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标准版工地工程合同3

  发包方:大坪镇大坪村委会下半坡村小组:王 (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在原老房子位置拆旧新建设住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原老屋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房屋瓦片、老房子旧的材料、老墙土的渣土清运和*整好新建房的场地。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按照甲方指定位堆放,归甲方所有,甲方自行处理。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拆除项目总金额为: 万 _仟 _元(00.00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按工程款50%预付给乙方工程款,合计 _ _ _元。

  (2)乙方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预留50%的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验收不合格,经有关技术部门评估后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三、工期要求:

  1、本协议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 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力:

  (一)甲方: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

  2、负责协调切断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_ _ ,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二)乙方:

  1、制定出施工程序和步骤,做好故事安全防范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施工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因乙方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指定 _ _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 其他: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3)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5)份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愿意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家庭保姆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月用工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

  二、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等待人,若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甲方应允许其外出看病,并与乙方协商因病误工的解决办法。

  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家属及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按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应负责任的经济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六、乙方有权拒绝为他人服务或被带往外省市服务。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葛、争议和其它事故,可先由重庆市北1碚区区家政服务中心机构进行调解,如无效,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北碚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和家政中介机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 2

  雇主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服务员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签订本服务协议。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第一条、双方约定家政服务事项

  1、服务项目: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的服务有口家庭保姆口医院护理口月子护理口育婴早教口管家口月嫂口保洁口钟点工口带小孩

  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

  3、服务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______元作息时间________每月休假___天,工作地点___________,在签订服务协议同时交纳服务费,计甲、乙双方各自按首月工资20%支付家政中介服务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得歧视虐待乙方。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负有安全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需通知家**调处理,不能私自采取搜身、扣押身份证等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起诉甲方的违法行为。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避免发生纠纷。

  3、乙方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转给第三方服务。甲方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协商更换乙方。

  4、甲方不得让一方从事高、危作业,如清洗吊灯、抽油烟机、室外玻璃等,应聘请专业人员工作,负责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5、家政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方与乙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6、家政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场地及按计划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

  7、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损失的,根据情况进行协调赔偿。(如有盗窃)甲方报警,交予**依法处理。

  第三条、服务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

  1、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上岗,用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遵守作息时间。

  2,、乙方不得无故脱岗,否则因脱岗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政,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5、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对合同有争议,要友好协商。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家政方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 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招标文件

  5、 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 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 元, 安装计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 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 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本钱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往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题目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尽,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尽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分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xxx分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分)交纳先容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先容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题目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标准版 5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委托的相关服务内容,并按乙方公司规定收取手续费。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向特定出借人借款50000.00____元(大写:伍万____元整)事宜,达成服务条款为,若乙方居间服务办理成功,则收取借款总金额的3%作为服务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代为办理相关业务。甲方与特定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当日,向乙方全额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日期:

  乙方(签章):日期: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4)

——商业租房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元。

  三、租金于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计罚。若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从20____年__月__日至20__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因乙方职工住宿需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在公*、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

  1、甲方将位于龙王村木札岭组临木公路边的房屋,第二层出租给乙方供乙方职工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共计 个月。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

  2、乙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2、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3、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

  六、争议处理

  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房为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方米,朝向为____________,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3、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5)

——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2)计价方法:____________

  (3)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

  (4)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 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可相应顺延的情况: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运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节点付款。基础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层付总工程款的15%,主体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5%,初验合格付到总工程款的90%,最终付款依据审计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详细验收资料,并经甲方签收后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双方确认工程量后30天内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4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6)

——标准版采购合同 (菁华3篇)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标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目录

  1. 定义 2. 合同范围 3. 价款支付 4. 技术规范及标准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 知识产权、 7. 交货验收 8. 包装

  9. 检验、安装、调试 10. 运输 11. 保险 12. 伴随服务 13. 备件 14. 保证 15. 索赔 16. 通知 17. 合同修改 18. 分包和转让 19. 卖方履约延误 20. 误期赔偿费 21. 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2. 违约合同终止 23. 不可抗力 24.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5. 争端的解决 26. 适用法律 27. 有关税费 28. 合同生效

  附件:材料详细技术参数表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定 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验收机构”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合同范围及价款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 绝热材料,包括:

  单 位:元(人民币)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

  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价款支付:

  3.1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即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3.2卖方按买方要求的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位置)并经买卖

  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 3.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3.4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即 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年

  期满后付清。

  买方以 形式预付货款,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货款相同金额即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

  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 颁发的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 机构验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并提出诉讼。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

  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 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4.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

  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6. 2 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的货物更换。 7. 交货验收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7.1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7.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7.1.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7.2.验收注意事项:卖方必须在买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______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7)

——标准版绿化养护合同 (菁华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搞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厂区内绿化带及河堤草场的周边绿化环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现有的绿化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护面积:441215*方米

  地域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养护区域图纸

  二、养护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一年。

  因为合同中区域在过去几年时间里面都没有实施过规范的养护,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划分出前两个月为整改期即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绿化整改期。在整改及养护两个期限内因为乙方所投入的人力、肥料、劳动强度等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两个阶段分开计价。

  价格:(不含水、电费)

  整改期价格:32440.00元/10人/2月

  养护期价格:94950.00元/6人/10月

  合同总金额为:32440.00+94950.00=127390.00元/年

  三、绿化服务内容:

  包修建、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管理不善导致死亡的补种。

  四、保养的质量和要求:

  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详见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及河堤草场养护验收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详见乙方所提供的招标时期的报价单,如附件《x绿化工程公司对x表业厂区绿化带养护项目报价单》。

  2、甲方应在次月10号前,凭乙方提供的有效足额发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支票支付上月的绿化服务费。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发票的,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权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定量提供本合同内所涉及到的服务。并有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的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方法和改善品质。如无改进,甲方有权依《绿化服务违约处罚规定》及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处理。

  2、在乙方承包服务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范的操作提出批评和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素质,劳动能力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合同期间使用的肥料、药物的品质和数量。

  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园艺工人和管理人员提供住房两间,用于解决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产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仓库库房一间,用于乙方保管生产设备和工具。

  2、在乙方进入初期1个月内,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实施灌溉等解决好水源问题。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养护期间的水和电。

  4、甲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服务费。

  5、甲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遵守乙方设置的园林警告、提示标识。共同保护乙方的劳动成果。

  乙方权利:

  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有权取得服务和劳动报酬。

  2、乙方有权为保护其劳动成果或者避免发生意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设置一些警示标识。

  乙方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包括工作人员吃饭)。

  2、在服务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养护期间所使用的工具,肥料,药物及等发生的费用。同时维护好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3、在服务期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灾等)所引起的园林损毁,乙方应该自行修补,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派1名业务主管负责日常人员工作安排及业务联系,并定期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结果。

  5、绿化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进驻服务区前需将公司管理人员及驻服务区域人员架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呈交甲方。如该人员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绿化工人须经培训才能上岗,统一服装、衣着整洁、文明有礼、胸前佩戴工作证。

  7、绿化养护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改正。

  8、乙方负责绿化养护区域内清洁卫生工作。

  9、为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按本合同完成绿化工作和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建立"绿化服务质量跟踪表"、"各岗位工作细则"及"周期工作计划表"由乙方驻场负责人填写,交甲方管理处人员检查确认和提出整改意见;表格版式附在合同附件里。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养护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可开出整改通知单,如一个月内整改通知单达二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养护费的5 %。或是连续两月达四次/月以上,若乙方当月受有效投诉累计达到小区业户总数的1%时(服务区域业户总数在五百户以下的按累计达到五次计,就同一事项有多人投诉时按一次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个月清洁费作为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

  3、乙方提供的信息若有虚假或不实,包括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或证明文件,甲方一经查实即可解除合同并可以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如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2、甲方另有要求增设合同规定范围外服务项目,再议价格。

  3、合约期满后,乙方在不取得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无条件退场。

  4、每月付款前,由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工作检查情况,填写《对承包公司工作检查记录表》检查合格后,甲方凭该表和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付款;如检查情况不达标,乙方应按标准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承包清洁服务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任何经济补偿。

  5、本工程严禁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九、其他

  1、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2、合同附一报价单。附二养护区域图纸、附三养护方案及验收标准。

  3、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签字有效。双方在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养护,双方本着*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m2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均_________元/m2·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____m2,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年,季*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8)

——标准版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0篇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 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xxxx年xx月

  总包单位:XXXX(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了:XX(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国家建设任务,甲方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除按公司制订的'土建与水电施工配合暂行规定'执行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X

  第二条、工程地点:X

  第三条、承包方式:X

  第四条、工程项目、造价及工期:XXXX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承包方要向发包方单位全面责任,履行承包合同。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3、统一工程部领取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提供给乙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直接从工程部领取图纸资料,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变更洽商,或者委托乙方直接向发包方单位办理变更洽商。

  4、统筹安排现场*面布置,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场地和临时设施、水源和脚手架,其管理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由公司预算部门裁决,在造价中扣除。

  5、参加乙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编制总包竣工资料。

  6、统一组织乙方分包工程的预算编审、拨款及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质量和工期要求。

  2、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参加甲方综合*衡。

  3、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编制工程预结算书。

  4、乙方提供分包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质量统计、经济协商等有关资料,负责分包工程保修一年。

  5、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场容等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物资供应

  1、分包项目所有的设备、材料由发包单位供应,乙方直接与发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凭结算单与甲方和发包单位结算,超预算部分,由乙方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手续。

  2、乙方分包工程项目需用公司内部供应材料,由乙方编制计划,直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直接供应给乙方材料。

  3、非标准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按预算价格计算。超预算的,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办理增账洽商。

  第七条、上报工作量与结算

  1、施工图预算由公司预算部门编制,分包单位由甲方以栋号或以单位工程一次性签字后报量,否则不得报量。在预算没有出来时,乙方可在估算范围内报量,一定要留有余量,不能突破总量。

  2、设计变更的增减账凡属发包单位的,由甲方直接向发包单位办理洽商,但变更洽商必须及时送甲方主管技术员和预算员各一份,以免土建和水电矛盾。属甲方给乙方办理洽商的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

  3、结算由甲方汇总乙方的增减账和调价,双方共同和发包单位结算。

  4、甲方和乙方的报量数,以最后结算为准,*时报量到结算时采取多退少补办法,乙方结算应由甲方签字认可报工程部,否则不能报量。

  第八条、工尺功能质量和交工验收

  1、本工程项目质量要求达到XX质量标准。

  2、质量验收标准均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为依据。

  3、隐蔽工程验收和压力实验,由乙方直接找发包单位和有关人员办理签字手续。

  第九条、奖励与罚款

  1、施工工期:按栋号承包合同工期为准,凡属年度竣工栋号的,甲方应在二月十九日前,排出总施工进度计划,应交乙方安排施工,竣工标准为水通、灯亮、地净、窗明配套,每提前一天或推迟工期一天,按承包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奖罚,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间的穿插作业时间,由现场调度会议定。在制定计划时,必须贯彻分包服从总包、总包关心分包的原则,计划一经形成,各方都要遵循计划安排施工,否则负拖延工期责任。

  2、质量:乙方创一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产值比例的10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创两个分项优良工程,按土建与水电值比例的.150%分享甲方的质量竣工奖;乙方只保两个分项合格工程,甲方按实际的质量竣工奖(罚)金额x水电产值比例处罚乙方。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如有纠纷,由公司裁决。

  4、分包工程的其他考核与奖罚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1、合同在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矛盾,由双方按规定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报公司主管部门仲裁。

  2、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XX份,甲方执XX份(包括报送公司预算、工程、财务、材料、经营各一份)。

  补充条款:XXX

  总包单位:XX分包单位:

  负责人:XXXX负责人:XX

  工程代表人:工程代表人:XXX

  内部银行账号:XXX内部银行账号:X

  XXX年XXX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 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xxxx年xx月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2)(3)(4)(5)(6)(7)(8)(9)(10)(11)(12)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

  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5】【6】【7】【8】【9】【10】【11】【12】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方米为壹佰叁拾伍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150mm150mm,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资料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务必贴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____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1-90)》执行,要求保证到达合格等级。并到达以下要求: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77;10%厚度。

  *整度误差:小于10。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贴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整度应贴合设计要求;

  务必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177;20。

  *整度允许偏差:20。

  宽度允许偏差:100。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务必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带给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务必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务必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务必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职责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

  10.1乙方务必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务必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职责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务必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务必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务必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务必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务必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5)(6)(7)(8)(9)(10)(11)(12)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 、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

  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1)(2)(3)(4)(5)(6)(7)(8)(9)(10)(11)(12)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2)(3)(4)(5)(6)(7)(8)(9)(10)(11)(12)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

  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

  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5〗〖6〗〖7〗〖8〗〖9〗〖10〗〖11〗〖12〗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5】【6】【7】【8】【9】【10】【11】【12】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

  发包方: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3.5110号文《室内装饰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施工面积275*方米。

  2、装饰内容:详见《竞技网吧装修预算表》。

  3、承包方式:双包。

  4、工程预算总价款: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 _____。

  5、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影响正常施工,则竣工日相应顺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乙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甲方应该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仍然使用而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提供的辅材受连带损失,也应该也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超出了工程正常用料,超出部分均由甲方负责。

  2、乙方供应主要材料,需要甲方验证同意后方可购买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后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首期付装修工程_____元(_____),装修完工验收合格后,在付装修工程款_____元(_____),余下款肆万柒千元农历年底前付清。三千元质量保证金________年内付清。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甲方工作:

  1、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居关系及其它事宜的协调工作。

  2、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给予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同设备管线。

  五、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凭本合同文本,向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仍不能解决,可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约定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该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项目内容,不可任意删除和事后提出单价的异议。如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删除某施工项目必须经乙方同意。乙方已施工和定货的项目不得删除。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更改的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更改。如甲方执意更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乙方设计师的出更改请求,所涉及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内容,监督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案安全操作规范工作,如违反有关规定造**身伤害,应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

  6、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需变更项目,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因乙方擅自变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图纸《工程报价表》、《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装饰施工内容表》为合格附件,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附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家政工程合同标准版 (菁华3篇)(扩展9)

——家政公司合同标准版范文5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本钱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往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题目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尽,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尽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分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_____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分)交纳先容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先容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题目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_

  乙方(加盟公司):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加盟公司享有权利:

  1.家政公司经营技术: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家政服务连锁店经营。具有统一性与独自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连锁管理方式、网络技术、管理软件、服务流程与培训教材及有关运营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2.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志、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3.公司形象:加盟公司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公司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公司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公司的经营由加盟公司自定,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公司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公司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公司商标。

  第四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公司只能按照本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公司。

  2.加盟公司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⑴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⑵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公司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⑶加盟公司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五条追加建店

  1.加盟公司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加盟公司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加盟公司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指导经营及帮助

  1.为使加盟公司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公司传授必须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公司在开业前必须派一到两名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家政公司必须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公司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须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公司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公司派遣本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发和经营指导。路费总部自己承担,在加盟公司的食宿由加盟公司承担

  5.加盟公司必须参加一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总部召开的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10天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公司营运部负责人进行电话指导和在内部网公布国内外家政信息及培训资料。

  7.总部如接到对加盟公司的有效重大投诉,可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公司雇佣的经理人和员工,或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七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公司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及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及标准。

  第八条协助销售

  总部对加盟公司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提供招聘家庭服务员方法及推荐部分招聘渠道。

  2.针对当地市场提供经营项目建议。

  3.对设定标准价格体系提出建议。

  4. 提供收集的国内外有关销售的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培训资料。

  第九条加盟费

  1.加盟公司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费_____人民币,加盟费一律不退。

  2.加盟费中,_____元为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元为软件费,资料费等;_____元为加盟公司接受总部经营技术、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加盟费。

  第十条使用费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公司须向总部每年缴纳元人民币,作为总部对加盟公司的使用费用,其中包括:管理咨询费、资讯费、培训、教育研讨、_____家政网上推广费等。

  2.加盟公司须每年1月前向总部缴纳每年使用费。

  第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使用费、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拖欠金额的5%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二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公司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公司利益的情报。

  2.加盟公司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公司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公司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公司,加盟公司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可归还总部。

  第十三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公司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和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公司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公司付诸法律,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公司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十四条合同的期限及变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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