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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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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1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C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2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3

  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4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5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6

  寒假总是寒冷而又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7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8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9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PS:伊耿五世是伊蒙学士的弟弟是疯王的爷爷,龙妈的祖父,雪诺的曾祖父。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10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1)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6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6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2)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3)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6篇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妈妈的言语中,我记得很久之前,大约是在我高中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讲过林道静的故事,那个时候没有细听。说来也巧,前两天,妈妈问我在读什么书的时候,我跟她说,最*在读《青春之歌》。她说具体的情节她似乎有些忘了,隔着屏幕,这次变成了我来讲给她听。

  认真读《青春之歌》是因为袁老师在暑假时推荐的书目里有这本书,而且这本书相较于其他几本书来价格不是很高,所以就拿来读了一读。初读,只觉这个故事很长,读了好久都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澜,也时常感觉主人公林道静蠢蠢的'、呆呆的,看到林道静被人忽悠,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时候也会替她着急,替她心焦,恨不得把她从书里拖出来教育一番。但是也很佩服她,有的时候佩服她的那一腔热血,有的时候佩服她是一个真正想要做自己,想要去实现自己抱负和理想的人。这其实是很难得的两种品质。我们现在常说,有理想你就去做,有梦想你就去实现。可是说实话,这个时代有几个人有自己明确的梦想,有自己清晰的目标。即使有,那么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有目标就按照目标的高度一步一步地去走。很多人也只是在嘴上说说,空喊一些大道理。然而,林道静这个我一直觉得蠢蠢的,单纯的甚至有点傻气的人做到了。不管是离开余永泽时的毅然决然,还是在地主家当家教磨炼时虽然内心极度反感但依旧相信着党,为组织做工作时的认真负责,甚至是在回到北大受人欺辱时的勇敢和坚强,无一不令人佩服。这是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人都不具备的品质,扪心自问,我自己也做不到这样。

  再读《青春之歌》,这种来自林道静的品质我似乎明白的更深了一点,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这是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品质在一个人身上的反映。在那个国家风雨飘摇的时代,无数的*年轻人都在做着这样的工作,他们想要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拯救自己的国家和人民。这是一种信仰的力量,这是精神对一个人的激励。而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渐渐的被许许多多的电子产品所支配,所左右。慢慢的开始堕落,开始沉迷,信仰或许在人们的口中都成了一种笑话。

  这种情况,又可悲又可笑,我无力改变,只能做好自己。我只希望,这个时代的风气,可以慢慢的改变,可以慢慢的走向正轨。

  《青春之歌》是杨沫50年代的经典作品,小说的格调就是革命,抗击侵略,抵制*。书中给我们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形象,像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还有许许多多*凡的革命者,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民族的生存,将自己个人的生命置之度外,不惧怕把牢底坐穿,坚强地应对强悍的敌人。同时小说中也有许多反派的人物,像那个胡局长,还有那些特务,当然还有那个党的叛徒戴渝。除去这两种人,就是那些既不支持革命,也不对*者低头的人。这类人也许经过革命的宣传会加入革命的阵营,也许至死也就是*凡的在世上生活着。我们此刻所说的余永泽就是这第三类人。

  余永泽出生在地主家庭,这并不能够说明什么,毕竟有那么多的地主家庭的青年最后成为了革命的先驱。余永泽生性懦弱这却至关重要,他顺从父母的安排,娶了一个有缺陷的女生做妻子,可没过多长时刻就死了。他看到林道静在小村无依无靠,就主动去帮忙她,进而两人产生了感情,结为夫妻。但是生性懦弱的他,不敢参加革命,认为这只是少数人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关心。他也害怕自己的妻子因参加革命而遭遇什么不测,因此坚决反对。余永泽的懦弱使他不敢向*的统治者说不,不敢加入革命的队伍,而只能顺着传统的和*的路那样走着。他是中文系的学生,从他待人接物,和林道静讨论文学,我们就应知道他也是有很强潜质的人,但是他将他的未来定在了只为个人而生活的那一个狭小的信念中,在民族危亡的.时刻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为自己而工作。我们是否需要激烈的批评呢,我想大可不必,正因有人说,性格决定人生,余永泽生活在一个没有斗志的地主家庭,构成了他懦弱的性格,在战火纷飞,时局动荡的革命年代,他的性格决定他只能沉默。

  但我们始终没有看到余永泽背叛林道静,这一点我们就应看到,他没有告密,没有出卖道静的朋友,他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但是一个原则却是不倒向*派。余永泽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对付黑暗的统治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想苟活于世,只能碌碌无为。在那个时代,其实像他这样没有革命的人其实是许多的,看过《围城》的人都知道那上方发生的事也差不多就是抗日的时候,但是我们却并没有批评方鸿渐他们不革命,正因那只是一本描述普通生活的书。我们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人的性格决定着他的行为,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是革命者,毕竟人各有志,也许是他的思想有局限性,也许是他生活的环境不允许他如此。我们所要批评的人是那些*派,那些背叛革命的人,他们阻碍社会的发展,残害我们的革命志士,是非正义之流。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来读它,说实话,这次也是带着一点任务的性质去读的,但是这次的偶然感动了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禁把它和两件事情联系在了一起,它们分别是当前最热播的电视剧《北京青年》和当前最敏感的政治问题*。《北京青年》的重走青春,*问题反映的爱国都能和这本叫做《青春之歌》的小说联系起来。

  主人公林道静,看似只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子,我们根本想象不到她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她的青春却是充满着我们想象不到的那种激情,希望和力量。那种青年特有的热情力量,那种为实现真理而不顾一切的勇气,那种为实现目标而不懈奋斗精神,无不展现她特有的美感。就是这种力量、勇气和不屈的精神,锻铸了一个使人景仰的“女战士”。我们的女主角的人生又是波澜壮阔、历尽沧桑的,壮阔到让很多男子汉萌生再世为人的念头,沧桑到让世界都改变了颜色。如果说她代表了*革命时期的热血青年,书中的青年们,如同一个个动人的音符,在*大地上谱出一曲动人、激昂的青春乐曲,在20世纪上半世纪青春躁动的*,他们将自己与国家命运联系起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新*的未来而奋斗。他们为他们那可爱又可惜的青春画了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们为他们无怨无悔的青春而坚定前行。

  《青春之歌》以高亢激昂的旋律谱写了一曲青春的赞歌: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主义侵略,并在*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女作家杨沫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青春以热度,并借助红色记忆和铿锵文字唤起新时代下青年学生心灵深处的强烈共鸣。通过林道静们的故事,我强烈地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青年学生和爱国知识分子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对自由与真理的不懈追求。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只有投身到革命的洪流中,将个人命运融入到祖国前途和民族命运中,才能寻找到自己的出路,才能有光明的前途,其青春才是壮丽和辉煌的。

  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太短促了。也许,正是因为它的短促,方显弥足珍贵。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过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人,青春则给予我们无尽的活力和美好的憧憬。如果说林道静、卢嘉川、罗大方等人留下的是他们为拯救危难中的祖国所表现出的不屈不饶的革命精神,那新时代的我们就应该更好地传承他们的精神,从自身做起,努力工作、积极生活。唯有如此,才对得起那些英雄前辈用血肉拼出来的美好今天,才对得起党和国家对青年一代无微不至的关怀。

  青春之歌,把自已的前途与国家的前途联系起来,让我们的青春也映耀出同样的色彩!

  《青春之歌》是杨沫50年代的经典作品,小说的格调就是革命,抗击侵略,抵制*。书中给我们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形象,像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还有许许多多*凡的革命者,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民族的生存,将自己个人的生命置之度外,不惧怕把牢底坐穿,坚强地应对强悍的敌人。同时小说中也有许多反派的人物,像那个胡局长,还有那些特务,当然还有那个党的叛徒戴渝。除去这两种人,就是那些既不支持革命,也不对*者低头的人。这类人也许经过革命的宣传会加入革命的阵营,也许至死也就是*凡的在世上生活着。我们此刻所说的余永泽就是这第三类人。

  余永泽出生在地主家庭,这并不能够说明什么,毕竟有那么多的地主家庭的青年最后成为了革命的先驱。余永泽生性懦弱这却至关重要,他顺从父母的安排,娶了一个有缺陷的女生做妻子,可没过多长时刻就死了。他看到林道静在小村无依无靠,就主动去帮忙她,进而两人产生了感情,结为夫妻。但是生性懦弱的他,不敢参加革命,认为这只是少数人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关心。他也害怕自己的妻子因参加革命而遭遇什么不测,因此坚决反对。余永泽的懦弱使他不敢向*的统治者说不,不敢加入革命的队伍,而只能顺着传统的和*的路那样走着。他是中文系的学生,从他待人接物,和林道静讨论文学,我们就应知道他也是有很强潜质的人,但是他将他的未来定在了只为个人而生活的那一个狭小的信念中,在民族危亡的时刻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为自己而工作。我们是否需要激烈的批评呢,我想大可不必,正因有人说,性格决定人生,余永泽生活在一个没有斗志的地主家庭,构成了他懦弱的性格,在战火纷飞,时局动荡的革命年代,他的性格决定他只能沉默。

  但我们始终没有看到余永泽背叛林道静,这一点我们就应看到,他没有告密,没有出卖道静的朋友,他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但是一个原则却是不倒向*派。余永泽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对付黑暗的统治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想苟活于世,只能碌碌无为。在那个时代,其实像他这样没有革命的人其实是许多的,看过《围城》的人都知道那上方发生的事也差不多就是抗日的时候,但是我们却并没有批评方鸿渐他们不革命,正因那只是一本描述普通生活的书。我们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人的性格决定着他的行为,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是革命者,毕竟人各有志,也许是他的思想有局限性,也许是他生活的环境不允许他如此。我们所要批评的人是那些*派,那些背叛革命的人,他们阻碍社会的发展,残害我们的革命志士,是非正义之流。

  因为学校的特别要求,我和妈妈来到书店购买一本红色经典小说,《青春之歌》读书笔记1000字。在书架上,我第一眼就看到了《青春之歌》这本书,也许是因为自己也处于“青春”的阶段,就把它买回了家,花了两天的时间,我把《青春之歌》读完了。

  《青春之歌》是当代女作家杨沫写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代表作,也是红色经典小说。这部书塑造了林道静、卢嘉川、林红、江华、余永泽、戴瑜、王晓燕、白莉萍等一批年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人物形象。

  《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映了在当时那个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林道静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生母是一个农民,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叛性格。她憎恨害死她母亲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这本书通过描写林道静这些青年人投身革命事业的艰辛,展现了一段时期我国学生革命运动和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风貌,很好的诠释了一个革命思想主题: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

  在《青春之歌》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林静道对党真挚的依赖,像母亲一样的情感。领略到了她的像火山一样喷发的热血爱国之情,领略到了那个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这种炙热的情感让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她的成长表明了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条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

  我们现在已经听惯了许多爱党的大话、套话,但真正做到的人却屈指可数。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远离了革命时代,有的人甚至会认为党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反正有钱了,才不管什么党了,但是他这么想是完全不应该的,因为我们现在的和*富裕的生活是我们的党奋斗得来的,没有党,就没有我们幸福的今天!

  《青春之歌》是杨沫50年代的经典作品,小说的格调就是革命,抗击侵略,抵制*。书中给我们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形象,像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还有许许多多*凡的革命者,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民族的生存,将自己个人的生命置之度外,不惧怕把牢底坐穿,坚强地应对强悍的敌人。同时小说中也有许多反派的人物,像那个胡局长,还有那些特务,当然还有那个党的叛徒戴渝。除去这两种人,就是那些既不支持革命,也不对*者低头的人。这类人也许经过革命的宣传会加入革命的阵营,也许至死也就是*凡的在世上生活着。我们此刻所说的余永泽就是这第三类人。

  余永泽出生在地主家庭,这并不能够说明什么,毕竟有那么多的地主家庭的青年最后成为了革命的先驱。余永泽生性懦弱这却至关重要,他顺从父母的安排,娶了一个有缺陷的女生做妻子,可没过多长时刻就死了。他看到林道静在小村无依无靠,就主动去帮忙她,进而两人产生了感情,结为夫妻。但是生性懦弱的他,不敢参加革命,认为这只是少数人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关心。他也害怕自己的妻子因参加革命而遭遇什么不测,因此坚决反对。余永泽的懦弱使他不敢向*的统治者说不,不敢加入革命的队伍,而只能顺着传统的和*的路那样走着。他是中文系的学生,从他待人接物,和林道静讨论文学,我们就应知道他也是有很强潜质的人,但是他将他的未来定在了只为个人而生活的那一个狭小的信念中,在民族危亡的.时刻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为自己而工作。我们是否需要激烈的批评呢,我想大可不必,正因有人说,性格决定人生,余永泽生活在一个没有斗志的地主家庭,构成了他懦弱的性格,在战火纷飞,时局动荡的革命年代,他的性格决定他只能沉默。

  但我们始终没有看到余永泽背叛林道静,这一点我们就应看到,他没有告密,没有出卖道静的朋友,他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但是一个原则却是不倒向*派。余永泽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对付黑暗的统治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想苟活于世,只能碌碌无为。在那个时代,其实像他这样没有革命的人其实是许多的,看过《围城》的人都知道那上方发生的事也差不多就是抗日的时候,但是我们却并没有批评方鸿渐他们不革命,正因那只是一本描述普通生活的书。我们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人的性格决定着他的行为,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是革命者,毕竟人各有志,也许是他的思想有局限性,也许是他生活的环境不允许他如此。我们所要批评的人是那些*派,那些背叛革命的人,他们阻碍社会的发展,残害我们的革命志士,是非正义之流。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4)

——海燕之歌读书笔记6篇

  “让暴风雨來的更猛烈些吧!”高尔基在祂的散文《海燕之歌》中,把革命者比作与暴风雨搏击的海燕。其实高尔基就是一只海燕。高尔基是前苏联作家。《鹰之歌》《海燕》等散文诗反映作者激荡的革命情绪。1910年祂因参加革命工作几次被捕。但高尔基并没侑退缩,而是做了一只顽强的海燕。1906年高尔基发表了长篇小说《母亲》,反映俄国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被视为第一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品。

  高尔基這只顽强的海燕在与暴风雨作斗争,在暴风雨中随心所欲的穿梭。

  海鸥在暴风中來临之前**着,它们大海尙飞窜,想把自我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大海深处。

  海鸭祂在**着,它们這些海鸭,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和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悬崖底下。

  高尔基這只顽强的海燕没侑在天空中逃窜,而是在随心穼。這只海燕没侑像海鸭一样**,而是在享受生活中战斗的欢乐。

  這只海燕的心中没侑恐惧,而是充满对暴风雨的渴望,和对胜利的.信心。

  高尔基這只顽强的海燕再次呼唤:“让暴风雨來的更猛烈些吧”!

  读《海燕之歌》感受“海燕精神。”

  ——工作中要提升拼搏的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力。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多么有力的描述,这是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之歌》的片段。

  《海燕之歌》是我十分喜欢的外国作品之一,因为她透过海燕这个意象给读者带来这样一种精神,那就是:拼搏、勇敢、自信、不屈服、乐于担当重任。那里我只浅谈海燕的拼搏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力。

  在狂风卷集着乌云、闪电飞逝、雷声轰鸣,暴风雨即将来临之前,只有海燕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拼搏于象征着沙皇的*统治、黑暗的社会环境的乌云、狂风、闪电、雷声之间。透过将恐惧的海鸥、**的海鸭、蠢笨的企鹅与高傲勇敢的[)海燕比较,突出了海燕的拼搏、乐于担当重任反抗腐朽沙皇制度的形象,深刻反映了1920年俄国革命前夕急剧发展的革命形势,热情地歌颂了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坚强无畏的战斗精神,预言沙皇的黑暗统治必将崩溃,预示无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并必然取得胜利的前景,号召广大劳动人民用心行动起来,迎接伟大的革命斗争。因此,《海燕之歌》被誉为迎接革命风暴的“战斗的革命诗歌”。

  我尤其喜欢文章最后当海燕在犹如正在燃烧的青色火焰般的乌云、火蛇一样蜿蜒游动的闪电的影子、怒吼着的大海之间飞翔,仍勇敢地叫喊出胜利者的预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句话。每次我读到那里,自己的身心都会不由一振,经受一次洗礼,一只海燕不畏惧风雨雷电,搏击于海天之间,像离弦之箭一样疾飞的身姿也会顷刻来到我眼前。列宁在《在暴风雨来临之前》也曾引用了《海燕之歌》里的这句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一含义深刻而又给人以巨大鼓舞的诗句,昨日它鼓励着无数为了信念而拼搏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这天它同样激励着无数为国家富强而作出贡献的建设者,海燕身上表现出的这种“海燕精神”感染着几代人。

  在各个层面都在“全面提速”的这天,“海燕精神”仍是不可或缺的。毋庸置疑,每一位建设者都在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跋涉,但不乏途中不顺利者。俗语讲“大道如天,烦恼如山”,每个人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常常会遇上很多预想不到的坎坷与烦恼,也往往会身不由己地置身于一些泥泞与沼泽之中。应对此情此景,有的人会埋怨机遇,有的人会后悔动摇,还有的人会止步、进而倒退……对此,我要讲:“你们缺乏的就是海燕这种拼搏的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力。”

  既然艰难与困苦是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那么任何埋怨与逃避就都失去了好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应对它。朋友们请记住*同志《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中“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诗句,在实践中用“海燕精神”鼓舞自己,不断提升拼搏的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力,争取在每一次挑战中都能取得进步,为把城市建设的更完美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我常常用《海燕之歌》这篇文章来激励自己,因为它使我明白了“勇敢、自信、不屈服。”

  这篇文章是由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其中,让我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它使我体会到海燕冒着风雨,仍然在前进,它那种坚强的精神,令我致敬。我要学*它那种无论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别的海鸟——海鸥、海鸭、企鹅视暴风雨为灭顶之灾,惊恐万状,他们在革命的暴风雨来临之前,**、恐惧、畏缩被暴风雨吓坏了。而海燕却在迎接一种新生;当暴风雨逼*,阴云直压下来,海燕仍有如“黑色的闪电”离弦的箭,在风吼雷鸣中飞舞着,笑着,号叫着,像“暴风雨的精灵。”

  让我们一起来学*海燕那种不屈的品格吧!

  在苍茫的海面上,狂风聚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高傲地飞翔。一会儿,翅膀碰着浪花,一会儿,箭一般的直冲乌云,它叫喊着……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到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到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到来之前**着,——**着,在大海上面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着,——它们这些海鸭呀,享受不了生活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愚蠢的企鹅,畏缩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峭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地,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压了下来;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空去迎接那雷声。雷声轰响。波浪在愤怒的飞沫中呼啸着,跟狂风争鸣。看吧,狂风紧紧抱起一堆巨浪,恶狠狠地扔在峭崖上,把这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水沫。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的穿过乌云,翅膀刮起波浪的飞沫。看吧,它飞舞着像一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在大笑,它又在号叫……它笑那些乌云,它因为欢乐而号叫!

  这个敏感的精灵,从雷声的震怒里早就听出困乏,它深信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

  风在狂吼……雷在轰响……

  一堆堆的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的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金箭似的闪电,把它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闪电的影子,像一条条的火舌,在大海里蜿蜒浮动,一晃就消失了。——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闪电之间,在怒吼的大海上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多么有力的描述,这是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之歌》的片断。

  《海燕之歌》是我十分钟爱的外国作品之一,正因她透过海燕这个意象给读者带来这样一种精神,那就是:拼搏、勇敢、自信、不屈服、乐于担当重任。那里我只浅谈海燕的拼搏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质。

  在狂风卷集着乌云、闪电飞逝、雷声轰鸣,暴风雨即将来临之际,只有海燕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拼搏于象征着沙皇的*统治、黑暗的社会环境的乌云、狂风、闪电、雷声之间。透过将恐惧的海鸥、**的海鸭、蠢笨的企鹅与高傲勇敢的海燕比较,突出了海燕的拼搏、乐于担当重任反抗腐朽沙皇制度的形象,深刻反映了1920年俄国革命前夕急剧发展的.革命形势,热情地歌颂了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坚强无畏的战斗精神,预言沙皇的黑暗统治必将崩溃,预示无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并必然取得胜利的前景,号召广大劳动人民用心行动起来,迎接伟大的革命斗争。因此,《海燕之歌》被誉为迎接革命风暴的“战斗的革命诗歌”。

  我尤其钟爱文章最后当海燕在犹如正在燃烧的青色火焰般的乌云、火蛇一样蜿蜒游动的闪电的影子、怒吼着的大海之间飞翔,仍勇敢地叫喊出胜利者的预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句话。每次我读到那里,自我的身心都会不由一振,经受一次洗礼,一只海燕不畏惧风雨雷电,搏击于海天之间,像离弦之箭一样疾飞的身姿也会顷刻来到我眼前。列宁在《在暴风雨来临之前》也曾引用了《海燕之歌》里的这句话——“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一含义深刻而又给人以巨大鼓舞的诗句。昨日它鼓励着无数为了信念而拼搏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这天它同样激励着无数为国家富强而作出贡献的建设者,海燕身上表现出的这种“海燕精神”感染着几代人。

  在各个层面都在“全面提速”的这天,“海燕精神”仍是不可或缺的。毋庸置疑,每一位建设者都在为实现自我的理想而跋涉,但不乏途中不顺利者。俗语讲“大道如天,烦恼如山”,每个人在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中,常常会遇上很多预想不到的坎坷与烦恼,也往往会身不由己地置身于一些泥泞与沼泽之中。应对此情此景,有的人会埋怨机遇,有的人会后悔动摇,还有的人会止步、进而倒退……对此,我要讲:“你们缺乏的就是海燕这种拼搏的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质。

  既然艰难与困苦是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那么任何埋怨与逃避就都失去了好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应对它。兄弟姐妹们,请记住*同志《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中“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诗句,在实践中用“海燕精神”鼓舞自我,不断提升拼搏的精神和担当重任的潜质,争取在每一次挑战中都能取得进步,为把咱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而贡献出自智睿学*网我的一份力。

  《海燕之歌》出自智睿学*网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海燕》这本书。《海燕之歌》中讲述了小海燕顽强拼搏的精神。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咱们要坚强,不能为一点小事而屈折。像,有一题不会做,你要坚强,想想办法,怎样解开,不是在那儿胡思乱想,畏缩了。像学走路,刚开始你还小,只会到处爬,不会走,但你要尝试一下,跌跤了,没关联。站起来,继续。你务必会成功的。不好害怕,勇往直前;不好退缩,敢于斗争。让咱们一齐来领悟小海燕那坚韧的毅力吧!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5)

——兔子坡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王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名叫《兔子坡》,书里面每一个小动物都非常可爱,新人家是那么爱小动物呀!小动物生活在兔子坡可真快乐!

  我最喜欢小兔子乔奇了,因为小乔奇聪明又机智,当小乔奇迷路的时候,他竟然不知不觉的到了死亡溪!可是小乔奇一点也不怕困难,他勇敢的一跳,竟然跳过了死亡溪,连老爹和阿那达斯叔公都佩服的不得了!

  波奇是一只特别顽固的土拨鼠,当新人家还没有来的时候,老爹严肃地对波奇说:“波奇,你还是搬家吧!万一新人家带了狗,你这个地方直接和房子相连,太危险了!”波奇却顽固地说:“不搬、不搬,就是不搬!”这只土拨鼠太顽固了,但是老爹和波奇仍然是好朋友。

  小乔奇的妈妈是一只杞人忧天的兔子,她总是担心这,担心那,实在是受不了。可是小乔奇不想让妈妈操心,小乔奇非常懂事,我要向小乔奇学*,也不让妈妈为我担心。

  兔子坡里的小动物和新人家都是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助,新人家不但给小动物造了一片菜地,而且他们每一个人都非常关爱小动物。小动物遵守规则,只能吃自己的菜园里的菜,不能吃新人家的菜园的菜。夜里,鼹鼠们在新人家的菜地上巡逻,这是为什呢?原来糖蛾不遵守兔子坡的制度,鼹鼠为了让新人家有更好的蔬菜吃,不让糖蛾们吃新人家的菜园里的菜,所以鼹鼠不睡觉还在抓不遵守的糖蛾。

  我特别喜欢小动物,我们也应该要和小动物成为最最友好的朋友!让小动物们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我们的周围!

  兔子坡这一经典的读本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反复读着书,心中像长了翅膀悠悠地飞向那绿茵茵的草原和长满了苜蓿、霉草的小山,多么想和那些小动物当邻居、做朋友,然而这是一本童话故事,读着书我仿佛身临其境。

  我爱小兔子乔奇,它是那么聪明勇敢,兔子老妈就像现实生活中的老妈那样善良,兔子老爹总是绅士自居显得稳重文雅,更让人佩服的阿那达斯老叔公足智多谋的处变不惊,还有田鼠威利、小狐狸等,在书中刻画得淋漓尽致,它们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是非常厌恶的,所以有新人家要搬来动物们每天议论着,盼望新人家的到来能给它们带来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

  新人家搬来后,果然很勤劳又慷慨大方,给小动物们带来仲夏之夜的丰收希望,而且还救了威奇、乔奇,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化解了动物们对人类的误会。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类也是如此,只有勤劳才能创造财富,只有爱可以温暖我们的家园,用一颗充满爱和宽容的心来对待周围的事物,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和睦,只有和*才能建设幸福的家园,才能让我们的家——地球变的更美丽富饶。

  我读了罗伯特。罗素写的一本书叫《兔子坡》。

  《兔子坡》的主人公是小兔子乔奇,他非常乐观,什么困难都不害怕,有一次还跳过“死亡溪”呢!所以,我最喜欢小乔奇。

  这个故事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为什么那户新来的人家的菜园里不设篱笆,不用老鼠夹,不放毒耳,却从未受到过践踏呢?因为新来的人不但没有伤害这些动物们,还帮他们做了很多事情。比如,在道路旁边的那块牌子上写着:“请看在小动物的分上小心开车”。那些小动物为了回报新来的那些人所以就不再捣乱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要和动物和谐相处”。

  《兔子坡》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它讲述的是:以前,兔子坡上有一户好人家,他们很勤劳,和动物们相处得很好,所以,兔子坡上的动物们的日子都过得非常滋润。后来好人家搬走后,搬来了许多新人家,他们好吃懒做,弄得田地荒芜,粮食稀少,动物们自然消瘦了很多。但好事发生了,兔子坡上又要搬来一户新人家,他们会种地,而且十分勤劳。小动物们既兴奋又不安,他们一边期待着好日子的到来,一边又但心可能出现的种种危险。但新人家宽容友善,和动物们和睦相处。从此,兔子坡上的动物们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兔子坡》生动地向我们讲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让我们懂得了深刻的道理:第一,我们必须付出劳动,才会有收获,像那些好吃懒做的家伙,只会让粮食变少,然后饿死。第二,我们要保护好动物,这样,动物也会回馈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们在学*中也一定要付出,才会收获好的成绩。记得那是三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别的同学都认真地复*课文内容和试卷,而我却认为自己学*一直很好,该掌握的内容都掌握好了,所以没太认真复*功课。结果考试结束后,试卷发下来了,我看着成绩呆了,我从级里的十三名跌到了二十九名,我很后悔自己的自大。后来,我再也不敢轻视了,努力地学*,在三年级下学期期末,我排在了全级第九名。这件事情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妈妈和老师都常说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

  《兔子坡》里的小乔奇是让我印象很深刻,为什幺呢?因为他有很多精彩的故事,让我们都被这些故事深深吸引住了。

  小乔奇是一只活泼健壮的小兔子,他的性格是快乐高兴,不怕困难。他有一个爸爸――老爹,和一个妈妈――老妈,老爹是一个南方绅士,总是咬文嚼字,还有遇到每件事都会很乐观。老妈是一个很杞人忧天的兔子,总是担心小乔奇会出事。

  小乔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整整18英尺(六米)的死亡之溪,18英尺啊!小乔奇尽然能跳过这么宽的死亡之溪,真是令人震撼啊,而且史上还没有一只兔子能跳过18英尺的死亡之溪,小乔奇是史上第一只能跳过18英尺的兔子了,真是伟大呀。

  小乔奇不怕猎狗,因为它使用了老爹教的迂回战术:突然向右,左转;左弯,右转;猛然停住,突然后冲;左跳,右跳;虚晃一招,然后潜入荆棘丛里。这种方法我觉得非常好,能躲过猎狗的追击,说明他非常聪明,很机智。

  小乔奇他很活泼,很健壮,为什么呢?因为他做的每件事都会做得很好很好,没有一次失误,做完后就会蹦蹦跳跳,看起来很活泼,很快乐,很愉快。和谐无限的兔子坡一样!我们人类也是这样子,只有真心相待,才会和谐无限!

  最*,妈妈给我借了本叫《兔子坡》的新书,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你们知道为什么吗?下面我就简单地为大家描述一下。这本书主要写了新人家就要来了,兔子坡的居民们开始变得既兴奋又不安,因为新的变化意味着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为此跳远健将乔奇还特意请来了足智多谋的阿那达斯叔公到兔子坡来做客呢!起初,小动物们对新人家很满意:他们慷慨、大方,留给狐狸许多剩饭;他们辛勤耕耘,给小动物们带来了仲夏丰收的希望;他们温和善良,愿意与小动物们和睦相处;他们不但救下了落水的威利,救活了被卡车撞伤的乔奇,还竖起了保护小动物的路牌。可是到了后来,小动物们突然对新人家产生了误会,猜忌乃至对立的情绪……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一个正直的人,要学会慷慨、大方,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这样才能在朋友之间竖起一架深刻的友谊之桥。让我们也像小兔子乔奇那样,把所有困难都抛在身后。

  我感觉兔子坡上的小巧齐和它的老爸老妈都是不一样的'性格。

  小巧齐是一个又可爱、又顽皮的一只小兔子。而老爸老妈呢,都是一样的。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了。

  爱,是润滑剂,是氨基酸,是人生的蜜糖。因为爱,我们的心田碧波荡漾;因为爱,我们的`生活洋溢着芬芳;因为爱,我们的学业蒸蒸日上;因为爱,我们的灵魂熠熠生辉!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爱,所以我们每个人心中有爱。

  这两天在家我又读完了一本名叫《兔子坡》的书。

  意思大体是这样的,有一天,整个兔子坡沸腾了起来——新的一家人就要来了!小动物们又高兴又不安,因为新的变化也要来了。兔子老爹想测试一下他们是坏人还是好人,于是就在新来的一家人行驶的车前装作晕倒了。新来的一家人不但没有碾伤老爹,并且还把老爹放进草丛,并在路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爱护动物。老爹很高兴,也放心了。

  过了几天,小兔子乔奇在玩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正巧被新来的人家看见了,新的一家人把小乔奇带回了家精心冶伤。其他的小动物们都以为小乔奇被新来的人家抢走了,并且肯定还伤害了乔奇。于是小动物们开始报复,肆意踩踏新来的人家的菜园……新的人家又种了一遍地,并且在菜成熟的时候,把伤养好了的乔奇带出来,还把菜都割了一些,请小动物们吃个饱。小动物们被感动了,从此小动物们和这家人和睦相处。

  俗话说的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句话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汶川这次大地震,死伤无数,给不少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多亏了***和一些前来帮助的志愿者,汶川这次才能度过难关,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心中有爱,什么困难都能越过!这次大地震就是和很好的例子,这次事件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爱,虽然社会中的爱没有亲情中的爱细致入微,深切温暖,但是这种爱是出自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这种爱伟大而深刻,这种爱会让每个人铭记在心!

  读完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所以我们每个人心中有爱,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

  《兔子坡》这本书主要写了动物们和新人家的故事,故事开始了:

  新人家来了,兔子坡的居民们开始变得既兴奋又不安,因为新的变化意味着新生活就要开始了。为此,跳远建将乔奇还特意邀请了足智多谋的阿那达斯叔公到兔子坡来做客呢!起初小动物们对新人家很满意:他们慷慨、大方,留给狐狸许多剩饭;他们辛勤耕耘,给小动物们带来了丰收的希望。

  他们温和、善良,愿意与小动物们和睦相处,有一次,威利掉在了水中,他们救起了鼹鼠威利,还有一次,兔子小乔奇被车撞伤了,他们救了小乔奇,还竖起了保护小动物的路牌。可是到了后来,小动物们突然对新人家产生了误会、猜忌,因为新人家救了乔奇,中间的一段时间小动物们一直没打听到小乔奇的下落,小动物们怀疑只要碰到新人家的蔬菜,他们就会打小乔奇,往它身上洒油,后来,他们发现原来小乔奇在新人家养伤,他们又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是不是很感人啊!我要读很多的书,得到更多的知识,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兔子坡》。

  这本书说的是:草原上的小动物们由于旧人家搬走了,而面临着无法生存的危险处境。因为它们主要的食物都是源自旧人家的剩饭和菜园里的蔬菜。就在它们饿得只剩下皮包骨头的时候,让它们既开心又惶恐的新人家搬来了。

  小兔子乔奇对此抱以乐观的态度,他认为,新人家不会用毒饵、鼠夹和弹簧枪去害他们,还自编了一首歌:”新人家来啦,嗨哟!新人家来啦,嗨哟,嗨哟……

  很快,一些对此表示惶恐的小动物们放下心来,因为新人家的家里连毒饵的影子也没有,唯一具有一定攻击性的是只老掉牙的猫。但是有少数动物依旧对新人家保持着警惕。最后,新人家与小动物们相互取得了信任,从此和睦相处,在草原上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里我最崇拜的是兔子乔奇,它跳过了宽十八英尺的”死亡之溪“,这个成绩在兔子中真是空前绝后啊!我都怀疑它后腿的关节上是不是装了弹簧,那么长的距离,恐怕连我也跳不了那么远!我想,乔奇当时可能压力大,才促使他激发了体内强大而惊人的内心潜能,跳过了那么长的距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和人、人和动物之间都要相互信任,只有这样,才能深刻体会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生命是如此的辉煌!

  希望大家有空也去读读这本书噢!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6)

——《风之王》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

  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

  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

  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时的刻苦练*,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深春的阳光慵懒地照进我的房间,在小书桌上留下了一方天地,空气里的午后的暖意。我静静地合上了书,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书—《风之王》,它以自身独有的魅力感染着每一位品读的读者……

  《风之王》恰似一泓清泉,在浊流之中,以每一文,每一字句洗濯读者的心灵。是的它没有过多华丽的语言去修饰,可是,字里行间无处不洋溢着一股温情。说实话,有时读着读着,一向不爱笑的我,怜悯的泪水会在眼眶里转悠转悠…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了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断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本书使我回味无穷,我无法忘记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那庄严的`诺言。那虽然是一句很*凡的话,但是却有着辉煌的那一刻。

  无论命运有多苦、多累、多伤心,阿格巴和“闪”总是坚强地去面对,去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闪”在痛苦当工作马中,它没有自暴自弃。这种坚强的信念,使我热泪盈眶!

  读完这本书,它使我想到四年级时老师送给我的一句话:“风雨之后见彩虹。”书中“闪”在一次次地鞭打之后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我佩服阿格巴,佩服“闪”,他们让我 懂得了先苦后甜。以后我每次读书很累时,阿格巴和“闪”总会鼓励我在一条崎岖的道路上,一步步向前走去,最终,我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希望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读读这本书。我心得一句话:“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最终能展现!”

  书名:风之王

  作者:Marguerite Henry

  译者:赵永芬

  故事大意:

  一只名为闪的马出生在一个石头马厩,他不但跑的速度很快,就像是一阵疾风一样,脚跟还长了一颗象征速度的斑点,可是他的胸前确有一颗厄运的征兆,闪很骄傲自己的血统,却被一个又一个残酷的主人轻视,但其中有个主人叫阿格巴,不但没有轻视他,还陪伴他远从撒哈拉沙漠跑到到法国的皇宫,甚至还到英国的绿色草原在那瑞安家落户,到最后阿格巴发现闪是著名的”葛多***马”。

  读后心得:

  如果我是闪,我可能会因为被主人一个一个轻视而灰心冷意,永远抬不起头来,但他不但没有灰心反而还努力的跑到法国的皇宫、英国的绿色草原他的精神很值得我去学*。我最喜欢的地方是闪的坚强,虽然他之前都被很多主人虐待,但他都努力忍过去了,还活到了二十九岁,令我非常感动。 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不能像那些主人一样残酷,也不能够虐待动物因为他们也是一个生命,所以我会爱护小动物。

  当我看完《风之王》这本书,我不由被故事中的主人公――拥有高贵血统的***马,和那个虽然不会说话,但却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阿格巴,他们深深的震撼着我。

  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小马。在它降临人世没几天,它的母亲就不幸去世了。在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无微不至的照料下,才存活下来。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就是太阳的意思,因为闪的皮毛在太阳的照耀下被染成金红色,像是太阳在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一次比赛中,闪赢了所以马儿,也因此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的宠儿。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他们在法国历经了无数的险难,但他们始终一起患难与共,在最痛苦、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们始终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直到成功的那一天。这些仅仅因为阿格巴在闪出生时曾许下的诺言。

  丘吉尔曾经说过,“伟人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伟人的价值竟然都是为了完成责任 我们难道就不应该完成重要的责任,当然应该完成责任啦。由此可见,完成责任是多么的重要啊!

  有一次因为我没有完成自己对朋友的诺言,被妈妈知道了,竟狠狠的打了我一顿,*时妈妈是多么的疼爱我,有时连我的一根头发都不舍得动,深怕把我弄疼了。每当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妈妈都会紧张的把我全身上下看一遍,看我有没有受伤。可那天却因为我没有完成对别人的诺言,而狠狠地打了我,从而也令我深深懂得承诺、责任是多么的重要。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今年二月,我们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从中认识了一个哑巴马童——阿格巴,一匹***骏马——“闪”。

  闪一出生,妈妈就死了,因为没有奶喝差点饿死;又因为带着麦穗纹,差点被杀;它被摩洛哥国王送往法国,沦为拉车马;它在贼窝,被厨师卖给了凶狠的马车夫;它被英国人柯杰若买下,得到考太太的精心呵护,但因为本杰明骑马摔伤,闪又被卖给红狮客栈……闪一生的苦难难道都是因为胸口的麦穗纹吗?当然不是,这些都是人为的。但这一切的苦难发生时,都有一个人始终伴随着闪,那就是哑巴马童——阿格巴。当闪出生时,阿格巴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从那以后,阿格巴就一直照顾着闪,不离不弃。这就是阿格巴对闪的爱和责任。

  我们要用真诚的心灵去对所爱的人负起责任。有些人只知道爱别人,却没有负起责任。我觉得我的姐姐值得那些没有责任心的人学*。

  姐姐对我十分严格,有时我作业做完了,想出去玩,可姐姐却不让,又出题目给我做;有时我作业做错了,她还会骂我打我。但我不恨她,因为我知道“严是爱,松是害。“姐姐对我的爱和责任心甚至胜过了父母。所以,她不管对我多严格,我都接受了。

  有一次,她要去和初中同学聚会,可当时我的作业才做了一半。我以为姐姐会把我放在家里,自己去玩,没想到她却对同学说:“你们去吧!我还有一些事,去不成了!”眼看着她的同学失望地走了。那一刻,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当我想问姐姐为什么不去时,姐姐就指着作业说:“看什么!快做作业!”于是我又继续做起了作业。我表面是在做作业,可脑子里一直在想:为什么姐姐不去呢?她为什么对她的同学们撒谎呢?

  终于,过了一个月,一件事向我澄清了真相。这一天,是姐姐的18岁生日,她的同学来为她庆祝生日,还请她出去吃饭。那时我家还没有煮午饭,我还在做作业。她的同学都姐姐说:“单洁,我们请你出去吃饭!”“我弟弟还在做作业呢!”她摇着头说,“下次有时间再去。”于是他们每人给了10元我姐,然后就走了。我终于明白了原因——都是因为我。这时,我心中又是幸福又是愧疚,两行热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阿格巴和姐姐对别人的爱和责任远远胜过了对待自己。我们马上也要长大了,所以我们也应该拥有这份爱与责任!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当我看完《风之王》这本书,我不由被故事中的主人公——拥有高贵血统的***马,和那个虽然不会说话,但却拥有常人无法想象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阿格巴,他们深深的震撼着我。

  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小马。在它降临人世没几天,它的母亲就不幸去世了。在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无微不至的照料下,才存活下来。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就是太阳的意思,因为闪的皮毛在太阳的照耀下被染成金红色,像是太阳在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一次比赛中,闪赢了所以马儿,也因此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的宠儿。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他们在法国历经了无数的险难,但他们始终一起患难与共,在最痛苦、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们始终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直到成功的那一天。这些仅仅因为阿格巴在闪出生时曾许下的诺言。

  丘吉尔曾经说过,“伟人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伟人的价值竟然都是为了完成责任 我们难道就不应该完成重要的责任,当然应该完成责任啦。由此可见,完成责任是多么的重要啊!

  有一次因为我没有完成自己对朋友的诺言,被妈妈知道了,竟狠狠的打了我一顿,*时妈妈是多么的疼爱我,有时连我的一根头发都不舍得动,深怕把我弄疼了。每当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妈妈都会紧张的把我全身上下看一遍,看我有没有受伤。可那天却因为我没有完成对别人的诺言,而狠狠地打了我,从而也令我深深懂得承诺、责任是多么的重要。

  大家知道本书中的“风之王”指的是谁吗?我告诉你,它,是一匹马!

  大家都说,在马胸前的麦穗纹是厄运的征兆,在马腿上的白点是象征疾速的记号。然而这匹马却又这一好一坏的征兆——白点与麦穗纹。

  这是一个发生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迅疾如风的***骏马“闪”是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了法国,又辗转到了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他,他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他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负责接生“闪”的小马夫是个哑巴男孩。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相同,我就是你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能给读者带来一种力量,一种震撼。

  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感受很深,这本书讲的是哑巴男孩阿格巴和一匹马的故事。

  哑巴男孩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全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有力的诺言,就是阿格巴对于闪的希望。从那以后,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小男孩就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小马。哑巴男孩阿格巴的细心照顾下,这匹有着高贵的血统的马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7)

——快乐王子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快乐王子是一尊雕像,他的眼睛是两颗蓝宝石,身体用纯金贴成,刀把上还镶着一颗红宝石。

  快乐王子与一只燕子交了好朋友。冬天来临了,燕子要去南方了,快乐王子请求燕子将红宝石取下来,送给一个可怜的母亲与她正在发烧的孩子,燕子答应了。此后,快乐王子将他的两个眼睛——两颗蓝宝石分别送给了一个穷苦的青年作家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托燕子把他身上的金箔剥下来,送给了乞丐与穷人。快乐王子变成了一座灰色雕像,燕子因为寒冷也死去了。

  快乐王子的无私奉献使我感到温暖,善良的快乐王子为了施舍于穷人,不惜奉献了自己身上所有珍贵的东西,这是多么广阔的胸怀啊!而燕子不计较利害,甘愿为了朋友奉献自己宝贵的生命,在寒冷的冬夜陪伴着孤独的快乐王子,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这是多么恰当的比喻呀!快乐王子与燕子的可贵精神真值得我们学*!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的书,让我感受很深,有一篇让我感受最深。

  这个文章主要讲了,快乐王子的雕像在城市中央的一根柱子上面,他满身都是金叶子,钻石等一些宝贵的东西,有一天夜里,有一只燕子从城市的上空飞过,它累了就在王子两脚之间停下来,准备休息一会,这时,一颗水珠落在了它的身上,它抬头看见快乐王子双眼充满泪水,泪珠正顺着他的黄色脸颊往下淌。快乐王子说“燕子,我看见远处的一条小街上,有个穷苦的女裁缝,她正在跟别人的缎子衣服上绣西潘莲花,在房子的角落还躺着她生病的孩子。请你把我宝剑上的红宝石取下来给他”。燕子答应了,第二天,王子又说:“燕子,你能再陪我过一夜吗?我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坐在一个堆满的稿纸的桌子旁努力写东西。请你把我的眼睛给他”。燕子答应了,后来燕子一直帮王子,天越来越冷,小燕子被冻死了,王子也失去了光泽。

  虽然这是一个故事,但是他们这种同情弱者、乐于助人、甘愿牺牲自己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的,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这样感人事迹,比如汶川大地震,全国及世界人民都伸出友谊之手,捐钱捐物,这充分表现出了中国人民的团结友爱的美德。连我们的小朋友也都伸出援助之手,这的确很感人,还有我们的老师,每天上课教我们知识,晚上、中午他们牺牲休息时间备课改作业,所以我们也应该多乐于助人。

  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快乐王子》,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地感动。

  “快乐王子”的塑像原来立在市中心,原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春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辅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辅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辅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最后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去,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没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得到快乐。

  我从快乐王子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桃李满天下是最快乐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坚强拚搏后得到冠军,不仅给祖国和人民争得荣誉,而且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泪水。我经过五年的勤奋练琴,终于通过钢琴七级考试的时候,是最快乐的。

  快乐是在付出中的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

  快乐王子是一尊雕像,为什么说他快乐呢?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一天,一只燕子来到王子的雕像下,这时,王子开口了,他说:“燕子你能不能把我身上的钻石去送给穷人。”燕子答应了,王子说:“你看,那阁楼上一个妇女在做针线活,她要给她的孩子治病,快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啄去给他们吧!”燕子帮助王子把红宝石给了他们。

  最后,快乐王子把自己的眼睛也给了穷人,而自己却变成了盲人。这时,燕子决定永远在快乐王子身边陪着他。

  快乐王子牺牲自己,让别人快乐,他那颗为了别人奉献的心灵,更加美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助人,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自己会很快乐。

  我在点读机上看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快乐王子》有人会说我很幼稚,但是我会坚决的告诉他:假如你会听到或者是看到你也会去认真去听。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最需要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是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快乐了。

  我从快乐王子的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我们考试好的时候,和我们开开心心玩的时候是最开心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可见,他们在比赛前是多么的努力啊!不仅给祖国人民争夺荣耀,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眼泪。

  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的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的生活。

  《快乐王子》主要讲的是: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住在逍遥宫里,那是一个忧愁无法进入的地方。白天,他和伙伴们在花园里玩耍,到了晚上,在大厅里跳舞,对逍遥宫外面的事情漠不关心,他觉得自己很快乐,很幸福。后来快乐王子死后,大臣们就把他塑像伫立在城市上空的柱子上,全身贴满了赤金叶子,眼睛里镶嵌着两颗蓝宝石,剑柄上镶着一颗红宝石。从此后,他看到了这城市里的所有丑陋和苦难,尽管他的心脏是铅做的,却仍然忍不住哭了起来。

  有一天,一只好心的燕子路过这里,看到快乐王子哭了,为了帮助快乐王子,做了他的送信人。快乐王子让燕子将他身上的宝石及赤金叶子一点一点的都送给贫困的人们,希望能对他们有所帮助,能使他们幸福。天越来越冷了,小燕子不忍心离开王子,被冻死在王子的脚下;而此刻的快乐王子,已然没有以前那样漂亮,**议员们就将快乐王子的塑像推倒了。我喜欢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因为他们都很有爱心,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而牺牲自己。我要向他们学*要有爱心,乐于帮助他人,不做自私自利的人。

  在寒冷的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名叫《快乐王子》的书,这本书让我在寒冷中感到了心灵上的温暖,让我受益匪浅……

  快乐王子用他身上的红宝石、蓝宝石和黄金叶片,去给那些困难贫穷的人们,让他们有点食物充饥,帮他们度过一时的难关,(但这使他变得黯淡无光)而为他送这些宝石和叶片的正是一只落队的燕子。但故事的结局并不是那么如人愿,燕子因为实在受不了冬天的寒冷,悲惨的死去了,而王子也因为小燕子的死,使他那颗铅做的心裂成了两半。

  快乐王子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他把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去给那些贫穷的人们,并且不需要回报,他衷心的期盼那些困难的人们不要再受累受苦,他不愿意再看到如此悲惨的画面,他希望所有的人们都像他生前那么快乐,他为人们的苦难而感到悲伤,由此可见快乐王子的心是多么的善良、脆弱。(虽然他那颗心是用铅作成的)而故事中的小燕子则是被快乐王子所感动,它不得不为这样一位好王子送宝石和叶片,然而正是因为小燕子为王子做信使,拖延了时间,没有及时飞去南方,才使得它被残酷的冰雪给冻死,它甘心为王子服务,这是一只多么伟大的燕子啊。

  王子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小燕子有着为人们服务的功劳,而我呢?没有他们做出的贡献那么大,我只能尽力而为,在和他们相比之下,我,是渺小的,我不能像他们那么伟大,帮助那么多的人。

  读了《快乐王子》以后,我被其深深地感动了。王子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最值得我们学*的,虽然我们不能像快乐王子那样,给困难的人们宝石和叶片,但是我们能尽我们的最大限度去帮助别人,即使帮不上什么忙,但只要有这样的一颗心就够了,如果你帮助别人的话,不论是在炎热的夏天,还是在寒冷的冬天,都能感到一阵凉爽或温暖,不仅如此,你还能感受到帮助别人的快乐。时时刻刻帮助别人,不求任何回报,这就是快乐王子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上星期天,妈妈带着我去大众书局看书,我选了本王尔德的童话《快乐王子》。内容说的是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为帮助穷人而牺牲了自己的故事。快乐王子在世时,住在王宫里过的很开心,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贫穷和忧愁,当他死后,被建成雕塑立在城市的上空时,却看到了与他活着时所不同的一面,苦难和丑恶。于是,他请求一只掉队的小燕子,将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赠送给了穷人。最终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也因为心碎而死去,但是他们永远地生活在天堂里了。

  看完后我问妈妈,为什么小燕子一次次的帮助快乐王子以致被冻死?为什么上帝会说快乐王子的铅心是最珍贵的?妈妈回答说:因为小燕子被快乐王子不惜牺牲自己,一次次地帮助穷苦人的同情心感动了。而快乐王子在不求回报地帮助穷苦人后,同样也感受到了快乐,他的心是那么得高贵而纯净,使得他原本并不闪闪发光的铅心,拆射出绚烂耀眼的光芒,而这也正是天使认为王子的铅心和死去的燕子是城市里最珍贵的东西。

  听了妈妈的解释,我懂得世界因爱而美丽,世界因奉献而绚丽。一个个真理,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文字,撰写了这本好书。我们要学*快乐王子,当别人处于困难时,要尽自己所能地帮助他人,千万不要吝惜自己的援助之手。我真诚的希望:每一个人都有奉献的精神,美好的品质,让生活更快乐更美好更充实。

  今天我和妈妈读了《快乐王子》这个童话故事,快乐王子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孩儿,他爱帮助那些贫穷可怜的穷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他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送给了正在生病想吃橘子的小孩,让买不起橘子的妈妈用红宝石换来橘子。他又把自己珍贵的蓝宝石眼睛挖出来,送给了饥饿得快昏死过去的写作的年轻人和卖火柴的小女孩儿。

  可怜的王子没有了双眼,什么也看不见了,可是他心里是快乐的,因为他帮助了别人。他最后把自己身上的纯金叶子全部取了下来送给了贫穷的人们,而他自己却被推倒仍在了垃圾箱里……我真的被快乐王子感动了,我也想做一个像快乐王子那样的小孩儿,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我在点读机上看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快乐王子》有人会说我很幼稚,但是我会坚决的告诉他:假如你会听到或者是看到你也会去认真去听。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最需要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是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快乐了。

  我从快乐王子的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我们考试好的时候,和我们开开心心玩的时候是最开心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可见,他们在比赛前是多么的努力啊!不仅给祖国人民争夺荣耀,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眼泪。

  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的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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