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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读后感3篇

日期:2022-01-20 14:28:58

《人体》读后感1

  几年前,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偶然间,我被一本叫《人体》的书吸引了。其中一页是一个母亲,肚子里有个婴儿,仿佛我已经看到了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模样。于是我请求妈妈买下了那本书。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里我最爱看的,也是看得最多的一本书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孩子是怎么在妈妈肚子里形成的,人的心脏为什么会跳动,人的小便为什么是黄的,人为什么会打喷嚏......

  看了《人体》后,我懂得了人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也知道了很多保护自己身体的方法,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也要向我朋友们隆重推荐这本书。

《人体》读后感2

  最*我看了一本《人体奥秘》的书,上面写了许许多多关于人体的知识。

  人体的知识实在是太多了!牙齿和眼睛每天都会陪伴着我们,其实他们很重要,因为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牙齿是守卫口腔的士兵。这使我想到妈妈每天唠唠叨叨的,让我做直了写字,我就很不耐烦。其实妈妈是为了心灵的窗户不要黑暗。妈妈每天让我认真刷牙,是为了我口腔里的士兵不要“退伍”。我们应该珍惜“明亮的水晶球”和“白色的米粒”!

  最奇妙的是有关血管那一篇的,如果一个人全身的血管连起来的话长度有15万公里,能绕赤道4圈。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们手臂上的蓝色血管是静脉血管,可你知道里面的血是什么颜色的吗?告诉你:是紫色的!因为静脉血的颜色较暗,透过皮肤,我们肉眼看见的就是蓝色的了。

  我很爱这本书,它带给我很多知识,还有很多的快乐!

《人体》读后感3

  早就听说《神奇校车》这套书非常好看,今天我到图书馆借了其中一本《在人体中游览》。回到家,我就看了起来,果然很有意思!我一口气把它全看完了。

  这本书讲的是弗瑞丝小姐和她班上的学生,坐着校车去博物馆观看一个展览

  ,中途大家在公园里吃午餐。临走时灾难发生了,因为弗瑞丝小姐按错了按钮,校车缩成一团,在空中翻滚,掉入阿诺德同学的奶酪饼中,被阿诺德当做食物吞了下去。校车经过食道冲进胃里,又滑到小肠,然后经过小肠绒毛的毛细血管,进入到血液、心脏、肺部、大脑中。最后,阿诺德打了个大喷嚏,校车从他的鼻子里冲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坐上了神奇校车,在弗瑞丝小姐的带领下去探险,让我大开眼界。我知道了人体是由亿万个细胞组成的,白细胞可以杀死细菌病毒,红细胞可以运送氧气,肌肉细胞帮你运动,脑细胞帮你思考,大脑可以控制所有的器官,它是人体的"司令部"……真是一次奇妙的旅行啊!从前我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身体,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人体真像是台非常非常复杂的机器,它的每一个零件都很精密,里面的学问可大了。

  同学们,赶快搭上神奇的校车和弗瑞丝小姐一起去探险吧!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1)

——《人体简史》读后感6篇

《人体简史》读后感1

  看完这本书,才知道自己以前是浑浑噩噩的使用这幅躯体。这本书整体结构是严谨的,书的前面很详细的给我们叙述了一些被忽视的知识,在最后又给出了详细的注释及其出处。作者为自己的每句话负责,更让这本书具有权威性。我们每个人说话也得有依据,也得自己的话负责。如果真能做到这样,可能网络暴力就会少很多吧!

  我只知道人的分娩是一项艰难的工作。那种初为人母的喜悦后来会被各种痛苦代替。人体的机能是怎么处理这整个过程呢?这本书给了我答案,但是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而母性的伟大却在这本书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也正是这样,才能让我们体会到母亲的不易,更加孝顺母亲。我们是在父母亲庇佑下成长的人。一个人可以庸庸无为,但是基本的孝道是要有的。可是,我们能做到像古代那种以孝为先吗?怎么才不会成为愚孝呢?这可能得看个人的悟性了。

  这本书有一章是每个人每天有5次得癌症的机会。这让我大吃一惊,我一直以为癌症是一个小概率事件。总有种得此病就有点倒霉不幸的意味。而儿童癌症正是这类疾病的最令人惋惜的情形。还有一部分是指Y染色体将在460万年后消失,那是不是意味着长久来,处于食物链最上层的人类也要处于灭绝的状态。到时候这个地球,又会成为哪个物种的.天下呢?就像很多年前食物链顶端的恐龙族突然灭绝一样,我们会不会也突然灭绝了呢。我爱这五彩斑斓的地球,我希望她能越来越好,期待她孕育的子女能是爱她的。

  我有种感觉,觉得人类迟早会灭绝,因为人类的恶永远无法消失。人类终究会毁在自己的手里的。正如红楼梦最后的言语,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人体简史》读后感2

  人的身体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很多理论上不能完成的事情在现实中就会出现这样的奇迹,多年的植物人,医生已经判定无法再苏醒,但是最终在亲人和朋友的努力下还是苏醒了,这就是奇迹,是身体创造的奇迹。

  这本书人体最基本的构成讲起,用风趣幽默的方法谈论这枯燥无味的科学,如果像教科书一样的叙述,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难以看下去,并不是看不懂,而是名词解释太多,为了看下去必须要将那些名词记下来,但是这边书就不一样,用一些有趣的说法让你对身体的构成印象深刻,从而更好的理解这本书所要传达的内容。

  这本书从身体的最初DNA开始阐述,从一开始就解释了为什么说我们身体已经30亿年了,DNA的存在可以说是永久的,至于这个永久有多久取决于人类存在的时间,如果人类一直存在大概它就会一直都在,因为它一直都会存在,所以有了《侏罗纪》的诞生,几亿年过去了,恐龙的基因并未消失,而只是存在于其他东西里面,我们人体的DNA也是这样的。基本的组成元素描述完以后,开始讲解了人体的保护层——皮肤,对人体的`叙述并未遵循一个从里到外或者从外到里这么一个顺序,而是将身体的重要部位都做了细致的讲解,不只是构成,还有功能都都做了讲述,这个书很适合给小学生做科普书籍,并不是时候它讲的有多么浅显易懂,而是生活化的讲述会让小学生更容易接受这些科学知识,不至于看着看着就瞌睡了。

  人身体的极限我想并没有哪一个科学家可以给出准确的界限,每个人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是在挑战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就想运动员,一些讲求速度的项目都有一些人们固有的印象,田径黑人比较有优势,因为他们的肌肉弹跳力、爆发力较好,且耐力也不错,亚洲人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势,但是有了刘翔,他突破了自己的极限,这就是身体的奥秘,不知道极限在哪里,但我们一直在探索,现在我们知道的都只是身体的一小部分,希望未来我们能解开所有的奥秘。

《人体简史》读后感3

  人的身体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很多理论上不能完成的事情在现实中就会出现这样的奇迹,多年的植物人,医生已经判定无法再苏醒,但是最终在亲人和朋友的努力下还是苏醒了,这就是奇迹,是身体创造的奇迹。

  这本书人体最基本的构成讲起,用风趣幽默的方法谈论这枯燥无味的科学,如果像教科书一样的叙述,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难以看下去,并不是看不懂,而是名词解释太多,为了看下去必须要将那些名词记下来,但是这边书就不一样,用一些有趣的说法让你对身体的构成印象深刻,从而更好的理解这本书所要传达的内容。

  这本书从身体的最初DNA开始阐述,从一开始就解释了为什么说我们身体已经30亿年了,DNA的存在可以说是永久的,至于这个永久有多久取决于人类存在的时间,如果人类一直存在大概它就会一直都在,因为它一直都会存在,所以有了《侏罗纪》的诞生,几亿年过去了,恐龙的基因并未消失,而只是存在于其他东西里面,我们人体的DNA也是这样的。基本的组成元素描述完以后,开始讲解了人体的保护层——皮肤,对人体的叙述并未遵循一个从里到外或者从外到里这么一个顺序,而是将身体的重要部位都做了细致的讲解,不只是构成,还有功能都都做了讲述,这个书很适合给小学生做科普书籍,并不是时候它讲的有多么浅显易懂,而是生活化的讲述会让小学生更容易接受这些科学知识,不至于看着看着就瞌睡了。

  人身体的极限我想并没有哪一个科学家可以给出准确的界限,每个人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是在挑战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就想运动员,一些讲求速度的项目都有一些人们固有的印象,田径黑人比较有优势,因为他们的肌肉弹跳力、爆发力较好,且耐力也不错,亚洲人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势,但是有了刘翔,他突破了自己的极限,这就是身体的奥秘,不知道极限在哪里,但我们一直在探索,现在我们知道的都只是身体的一小部分,希望未来我们能解开所有的奥秘。

《人体简史》读后感4

  比尔·布莱森以其英式黑色幽默和美式轻松搞笑结合的标志性文风,成为欧美家喻户晓的作家。他被《泰晤士报》誉为“当今在世的最有趣的非虚构作家”,据说为写这本书,他整整用了17年的时间查阅大量资料,亲身探访18个国际顶尖医学机构,与38位医学专家深度对谈,最终写成了这本包罗万象的人体百科全书。因此,《人体简史》确实是一本比较全面的人体知识百科书。

  《人体简史》可以说是最好读的一本简史了,不管是内容还是用词造句都十分接地气。《人体简史》完全不同于一般人体知识百科,它将个体生命的比例尺拉到30亿年生物进化的长度。从30亿年前地球出现单细胞生物的一刻,制造人的基因就已经存在了,天上飞的鸟、水里游的鱼,甚至是已经灭绝了的恐龙,都在我们的身体里留下了进化的踪迹。这与比尔·盖茨推崇的“大历史观”不谋而合,如果人类的历史要从宇宙史的高度去俯瞰;那么人体的历史也要从生物进化的长度去理解。

  《人体简史》具体内容小的点谈到了人体的组成元素、细胞,细菌、微生物、抗生素与人的关系、影响,以及人体的构造、人体生理机能的进化。全书列出了23个让人感兴趣的大标题,对应观点详细的向读者解说了人体各个零部件(头、肝、肌肉、肺等)、人所特有的功能(免疫力、直立行走等)和影响人体健康的大医疗问题。

  这本书最大的好处在于,能让读者用最短的时间(可能用不了半天)就能读完这本著作,同时又能在一个个小知识里会心一笑,能带来一种富有成就感的轻松愉快。读这本《人体简史》其实是一段重新认识自己的美妙过程。当了解了人体的构造与运行原理,体会到了医学进步的艰难历程,当从自然、宇宙的维度来看待个人,我们才能理解自身的渺小与伟大。我们也因此不再纠结于生命中微不足道的小事,获得一种全新的慰藉。

《人体简史》读后感5

  比尔·布莱森新作《人体简史》是以幽默风趣但不失科学严谨的方式向大众解读人的身体构造科学原理,或者以科学的角度解读我们人体生活中常见的行为或者潜意识行为,读起来轻松愉快还能学到点什么,*常不读科普类书籍的人都可以拿来看一看。

  拿到书翻开,标题就很吸引我,诸如“制造一个人要花多少钱”、“没有头人能活多久”......这些标题就有些玩味,当然,里面的内容也都不会生硬的描述,借用他人的玩笑,引入一些气奇奇怪怪的数字,足够让读者会心一笑。我这样写你可别指望让你了解人体就能让你长命百岁,最起码,多了一些别人不知道饭后谈资也是不错的收获。幽默的科普文章读完,如果回味一下,也是能够激起对生命神奇的一点思考的。科普书籍没有数据就不太令人信服,不过为了让这些生硬的数字鲜活起来,作者用了很多鲜活的对照,比如一天眨眼140000次,累积起来就相当于一天闭眼14分钟,又或者人的心脏25岁就能跳动8亿次,而绝大多数哺乳动物的心脏一辈子才跳动8亿次。

  当然,作者在书中举了无数的例子,大部分我都没听过,提起我的好奇心,不知不觉就翻过了一页有一页。这样的科普读物没有剧情,但是新颖,每一页都是新颖的,新到让你猜不到接下来会介绍什么东西。这本书很好读,没有弯弯绕,也不用思考,科学的呈现就这样自然而然。端着科普读物,你也不用拿出什么对待科学要一丝不苟、认真严谨的态度,太枯燥,你只需要看着你觉得新奇好玩的内容,情不自禁的笑一笑,惊叹一下“哇”、“好好玩”、“好神奇”就足够了。

  总之,《人体简史》一直告诉人体就是这么神奇,神奇到你一直靠着他感知一切,却不怎么了解,我觉得这本书还挺解压的,嗯,就是这样。

《人体简史》读后感6

  人类文明是世界文明的代表。一部人类文明是,也是一部人类发展的历史。实际上,关于我们人类自身的历史包括人类身体进化的历史,只有从小学和初中的课本里学到了一些皮毛,远谈不上对人类历史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了解。

  于是,当我看到了读客出品的这本《人体简史》的时候,是觉得应该好好读一读这本书,认识一下我们自身和我们人类身体进化史的“秘密”。

  《人体简史》这本书是由世界著名的旅游文学作家和科普作家比尔·布莱森所著,是专门讲述人类身体结构及发展历史的一本科普读物。这本书也是作者继超级畅销书《万物简史》之后,又一部有关“简史”的一本科普书。因为是简史,作者通过幽默的语言深入简出的对我们人类身体的部分和结构进行了介绍,尤其是对人体结构功能、生理现象的描写,让人耳目一新,能够让我们更好的认识我们身体、认识身体器官及其功能、进而认识我们自己。

  我始终觉得,只有认识了我们身体的结构和身体功能整体状况,才能够在客观上更好地认识我们自己。我们人体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但是身体的构造是认识自己的基础。因此,《人体简史》十一本有助于我们认识我们自己身体的“秘密”的好书,通过作者的讲解,进而通过对自己身体整体的认识,来认识我们的内心、认识世界万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从皮肤、大脑到身体里面的心肝脾胃肾以及我们身体的*衡、免疫、代谢、睡眠、生育、疾病、死亡等等都能够从一个客观理性地角度去认识,能够真正的去认识我们身体。此外,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也可以学到如何判断自己身体所处健康状态的方法,从而对自己的身体有一个科学的认识,然后在此基础上,科学的安排好我们的生活、学*、休息和锻炼等等活动,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生活,并且不断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2)

——《》读后感3篇

  今天泡完温泉在休息厅里躺着用手机上网,看到了“FJJ和HP的爱情故事”后续,我の读后感!。看到了FJJ的故事,觉得她真幸福.为她离开那个让她学会长大的男人感到由衷的高兴.更为她找到深爱自己亦同样她所深爱的男人而感动。她真的很勇敢对么?起码在她最痛苦最难过的时候她坚强的迈出了哪一步,选择离开!同志们,看过他们故事的人都一定落过泪吧。我们很多人也幻想,会有她前夫和她前夫的前女友之间的恋爱.那种恋爱完全是童话般甜蜜幸福.但是,亲爱的们,你们发现了么.那种爱情只有童话里有.虽然他们俩人曾经那样爱过,但是,还是失去了...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我认为那种爱情只有童话里有,因为最后王子和公主是永远在一起的,读后感《我の读后感!》。他们俩没有。而我们最期待最盼望最想得到的就是FJJ和她的何老师之间的感情。用她的话说那叫类似爱情.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细水长流的爱情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我发现感情也真的好脆弱.在自己对自己信心满满的时候,指不定在某一个瞬间你爱的人就离你远了..感情是要经营的,不是挥霍的。一个你爱的人,他/她心里有你.念你.疼你,一定要学会感恩,不要把他/她的心甘情愿当做对你的理所应当。毕竟,在这个社会上,谁也不是谁的谁.

  在《读者》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大象之死》的文章,读后心情很是郁闷。

  大象一旦意识到衰老,将成为象群的累赘时,便悄无声息地离群而去,开始自己的命运转移。它独自艰难跋涉,耐心寻觅,选定一片向阳又隐蔽的草坪,准备在对青年时代的回忆中老死

  一天,当老象从恬静的休憩中醒来,突然看到一双子女站在自己面前,老象意外又欣慰,以为是孩子来接它回去共享天伦之乐,便客气地说:老人应该懂得适时回避,我过得很好,就不跟你们回去而成为你们的累赘了。孩子们却说:我们不是来接您回去的。老象诧异:那是为什么呢?孩子们嗫嗫半天终于发话了:我们是为了您的遗产而来。老象大骇:我一生赤条条来,赤条条去,遗产从何谈起。孩子们说:待你百年之后,你的一对象牙……老象一下蒙了,气得浑身发抖,以泪洗面。它颤巍巍站起,颤巍巍前行,突然绷紧筋骨,低下头颅,猛地冲向一棵千年古树,咔嚓嚓--雷电轰击一般,一对粗壮的象牙齐根断下,接着,老象又一次冲向千年古树,头颅碎裂,鲜血飞溅,老象依偎着老树,颓然倒下。倒下还大睁双眼,仿佛一部古老的《天问》。

  以物喻人,现今社会尊老爱老敬老之风实在堪忧,父母二老辛辛苦苦养大四五个孩子,而四五个孩子却养不起两位老人,老人身体健康时尽量少给儿女添麻烦,还尽可能多地帮孩子的忙。而一旦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时,便成了孩子们的累赘,在最需儿女赡养孝敬时,儿女们却唯恐躲闪不及,相互之间不是比着尽孝心,而是唯恐自己吃亏。前些天电视一访谈节目,女儿要将亲生父母赶出家门,原因是自己的老公和父母合不来。在父母无其它住所坚持不走的情况下,作为女儿一纸诉状将含辛茹苦将自己养大的父母告到法庭,看着悲伤绝望的老人泣不成声诉说女儿的不孝时,我真替那位女人汗颜。对老人生前不养,待老人百年之后,为了那点可怜的遗产,亲人之间反目成仇,恩断义绝,人性的善良不知到了何方。

  《乌塔》这篇课文主要写了14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游欧洲的事。乌塔用了三年的时间,设计好旅行路线和日程,周末一有时间就去帮餐馆和超级市场发广告单挣钱。阅读了很多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乌塔能耐住三年这么多的时间,而我一个星期都耐不住;乌塔能一个人游欧洲,我却连绍兴也不敢一个人游;乌塔自己挣钱,我只能向父母伸手要钱;乌塔像一颗在户外的小草,而我却是温室里的花朵。我要学*乌塔的自主生活的能力和独立自强的精神,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生活。有一次,爸爸和妈妈带着和姐姐一起去游乐园玩,由于那个游乐园太大了,我和姐姐走着走着就和爸爸妈妈分开了。当时,我才上三年级,所以特别害怕,而姐姐去游乐园的时候,忘了带上手机,所以也有点害怕。这时一个阿姨走了过来,问道:“小朋友,你们是不是找不到爸爸妈妈了呀?”我和姐姐点了点头,那位阿姨拿出了一个手机给姐姐,让姐姐打电话给妈妈,不一会儿,妈妈和爸爸就匆匆地赶来了,谢了那位阿姨后,就带着我和姐姐离开了。我觉得我应该向乌塔学*,遇到危险和困难时向相关人员请求帮助。从乌塔“爱孩子,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单独出门?”这句话中,我觉得乌塔说的非常对。因为我们从电视、图书中不能完全感受到那些地方的美,要感受到它们真正的美,必须要我们自己去实践。我要好好学*乌塔勇敢、有耐心、胆大的精神。我觉得要认识祖国,认识世界,认识世界,就要去闯,乌塔就是一个值得我好好学*,乌塔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像雄鹰一样飞翔,请放手!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3)

——《感悟》读后感3篇

  周末我看了《感悟》这本书深有感触,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其中的一个感人故事。

  一位母亲生孩子时大脑突然大出血,变成了精神病人。而她生的男孩却很健康。这位孩子的奶奶就养大了他,不久男孩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小学,考上了重点中学,但这一年,他的奶奶去世了,男孩和他的妈妈就由隔壁好心的婶婶照顾,婶婶经常带着他的妈妈一起去给他送饭。时间长了,他的妈妈居然也知道去学校的路,一天他妈妈竟然独自一人从树上摘了几个桃子给他送过去,看着儿子津津有味地吃着,痴呆的妈妈也会心地笑了,几天后,在山上的桃子树边,散落摘下的桃子边有一摊血,可怜的妈妈为了儿子能吃上桃子,已经掉下了悬崖。

  我流泪了,有感于他的母亲,更感动于天下所有的母亲。天下的母亲都一样,无私为自己的子女奉献着。而生长在蜜糖中的我们,不是也要这样报答自己的母亲吗?如果同学送你一盒巧克力,你会十分感激,但如果是爸爸妈妈给你买一盒巧克力,估计你只顾吃,其他什么都不会想,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巧克力的钱是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爸爸妈妈又不是你的佣人,你凭什么不对他们说谢谢。如果把你家花钱的总数量看作地球,你花的钱就是海洋。爸爸妈妈为我们做任何事,都任劳任怨,不计回报,不厌其烦,而我们能做什么呢?如果说我们现在还小,不能报答他们,但能等我们长大了,再报答他们,我觉得已经晚了。到那时爸爸妈妈已经是老人了,他们只喜欢扯扯家常,打打小麻将,这不,你见过哪个老人喜欢NBA球赛、F1方程式跑车?

  其实我们也不用现在变成一个大款,去给爸爸妈妈买豪车、豪宅,只要现实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是对爸爸妈妈最好的报答。

  昨天欣赏了《感悟人生》,我不禁陷入了沉思。看来人生都有不同的经历,都有一份说不清的苦衷。所以只能用笑声缓解内心的脆弱和茫然。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曾体会到破碎之痛。我们还应当乐观的,微笑地看待它。要知道人生的赛场,赢家极少。 我们每一个人应当拥有豁达乐观的胸怀,才能从痛苦中走出,失去的算什麽,他不过是我们衣服上的一粒尘土。 只有善待自己,才会善待别人。发自内心的微笑才会灿烂美丽。心中的喜乐才会川流不息,才会被快乐占有,为快乐陶醉。

  在我还没看过嗜血狼的《谈人生感悟》之前我总认为自己对人生及生活都有着很深切的感悟。在我的世界里,对悲伤的,喜悦的,心痛的以及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无可奈何"的感悟,还有对爱情,亲情,事业及世间的人情冷暖都充满着一种所谓的"感悟"。

  曾几何时,在我还没进红袖之前也尝试写了一篇类似《谈人生感悟》的文章,疏不知当我提起笔想写的时候脑袋突然一片空白,空白到我找不出一字,一词,一句来形容我内心的感悟,思考了许久也就勉强的拼凑了些零零碎碎的字眼来诠释自我的"人生感悟",而在当时我落笔后不是还深感自己的文笔不赖吗?不是也感到如此历练的"人生感悟"在自己的笔下也诠释得如此的"淋漓尽致"吗?直至今日看到了嗜血狼这篇文章之后,才清楚的知道我对"人生"的感悟是那么的肤浅,对此我深感惭愧。

  在文章里他说的对,"人生的感悟是一种点滴积累的过程,既非三言两语所能表述,又非几度春秋所能收获。"以及"感悟能驱散走人生中的浑浑噩噩,理顺人生中的千丝万缕,揭开人生的真面目"。这两句就足以成为深奥的"人生感悟"的一个精髓。

  认真细致的看完嗜血狼的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确切的说更多的是认同。从此对《人生感悟》这深奥的四个字我也另有更高的一层认知,这些重新的认知都是来源于那篇文章里的字字句句,那字字句句带给我的是从内心深处的"震撼"!

  生命是一场聚散。那初涉人世的第一声啼哭就拉开了聚的序幕,于是以后的岁月里,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就有了数不清的相遇,相识,相处,相爱,相恨,到最后的相离。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相聚,哪一种形式的别离,到最后终究是曲终人散,众鸟归林。

  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生命的最终归宿永远是死亡。合眼长眠的那一刻亦是一场盛装舞会的散场。在那场舞会里邂逅的人,发生的故事,随着那灵魂的飘逝,终究是灰飞烟灭。聚时的热闹与喧哗,散时的清冷与凄凉,都是预料中的,也都是定数。谁也无法更改。

  虽说都知道人生如戏,也都知道岁月无情,生命易逝,但每个人在自我的生命戏剧里扮演的都是主角,身边其他的人都是配角。因此谁都想尽力把自我的主角塑造好。但有时候你的生命是一场杯具,还是喜剧,抑或是闹剧,决定权却并非全在你的手里。正因你再怎样样也只是个演员,而不是导演,甚至连谁是导演也不知道,因此无法事先知道所有的情节和过程。这也就是生命之剧和其他戏剧的最大的区别。

  生命是一个迷,咱们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是怎样样,会出现一个怎样样的局面,那么就让咱们做一个优秀的演员吧,尽情的去投入,该笑的时候就开心的笑,该哭的时候就痛快的哭,该爱的时候就爱他个轰轰烈烈,该恨的时候就恨他个彻彻底底。用咱们生命里所有的时刻和精力,所有的真心和真情,所有的欢笑和泪水,去演绎这场生命之剧,使自我的主角完美无暇,那么在剧终谢幕的时候,肯定会有人流着泪水给予咱们最热烈的掌声。

  刹那芳华,红颜弹指老。人生如梦,醒时万事空。生命真的太脆弱,如那精美的陶瓷花瓶,不知道什么时候无意的轻轻一碰,便会哗啦啦的碎了一地。那么就让咱们在未碎之前尽情的展现咱们最美的风姿吧,以一个最佳的姿态去应对命运之神赋予咱们的一切悲欢。

  有一句名言说:“人从生命下来到死去,这中间的过程,就叫愉悦。”是的,生命只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荆棘和泪水,有欢乐,也有痛苦,而咱们为了追求那醇美如酒的欢乐,就务必忍受那酸涩如醋的痛苦。而生命的好处也就在无尽的追求之中了,在追求中创新,在追求中超越,最终给了生命一个最美的诠释。

  人的生命就如一盏点燃的灯,因此迟早都会熄灭的。死亡之际就是灯熄之时,但仔细想想,其实死亡并不是上帝对咱们的惩罚,而是命运之神对咱们的钟爱。如同咱们需要睡眠一样,咱们同样需要死亡。正是死亡的黑暗背景才衬托出了生命的璀璨光彩。试想如果生命是无限的,没有了死亡,那么活着又有多大的好处呢?

  因此死亡并不可怕,无非是生命的长眠。而在这长眠之前,咱们就应珍惜咱们拥有的每一天,想清楚到底什么才是咱们该追求的,才是能让咱们真正愉悦的?是物欲?是名利?还是灵魂的清明和安宁?

  让咱们用心聆听天籁圣洁的歌声,永葆一个清滑净透的灵魂,始终微笑着善待生命,享受生命,珍惜生命,超越生命,在岁月的风霜雪雨中简单安然的走完一世的红尘!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4)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前几天,我向汤奇龙借了一本《红飘带狮王》。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股清香的书香味扑入鼻孔。而书中的情节就像一株迷魂草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泥潭,不能自拔。

  故事讲述的是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中的一头母狮。在一次捕猎中与掌门雄狮老杂毛发生了冲突。最终,一只流浪雄狮巨鬣和它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老杂毛,巨鬣统治了帕蒂鲁狮群,而上任后的巨鬣却杀害了所有的幼狮。万分心痛的蜂腰雌狮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在流浪的途中她遇上了穷困潦倒的雄狮红飘带。她救了红飘带并与他成家立业,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碰上了巨鬣。巨鬣与辫子雄狮打败了红飘带,并残忍地杀害他们的子女。失败之痛使红飘带变得胆小无比,蜂腰雄狮为了重振他的威风,收留了流浪雄狮无鬣公狮。在一次狩猎时,他们发现帕蒂鲁狮群被困在象群的包围圈之中,他们奋勇救了帕蒂鲁狮群,并结为了联盟。由于帕蒂鲁狮群内部发生了分歧,他们趁此机会统治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踏上了巨鬣的老路,同样杀害了许多幼狮 。蜂腰巨狮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路师群。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相比之下,我们人类不也是一样吗?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克隆出各种动物。但是克隆出的动物失去了他们原有的情感,改变了生物规律。他们虽然与真动物真假难辨,但他们却过不上正常的生活。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子孙们的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及生物的感受,还他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他们和谐共处

  《狮王》由法国国宝级作家、法兰西文学院终身院士约瑟夫·凯赛尔所着,讲述了一个小女孩与狮子共同成长的故事,读后我被帕特里夏与狮王的爱深深震撼了!

  故事中的主人公在帕特里夏出生在非洲一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的总管家庭里,她热爱大自然,钟情大草原,能听得懂所有野生动物的语言,她能与它们对话,一只叫“国王”的狮子是她的好朋友。当年,顶多才生出两三天、像瞎猫一样孤立无助的小狮崽被人们在灌木丛窟窿中发现,从那时起,女孩帕特里夏就成了它的朋友、它的保姆。她们在乞力马扎罗山下浩荡的风声里,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渐渐地,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可是青年奥里乌嘎妒忌帕特里夏与“国王”的“爱”,突然向狮子发出挑战,朝狮子投出了长矛。而帕特里夏见狮子负伤流血,就像自己在负伤流血一样,怒不可遏地奥里乌嘎扑去。就在狮子即将用獠牙咬住奥里乌嘎脖子的一刹那,已经闻讯赶到的帕特里夏的父亲布里特开枪射准了狮子的心脏。看到父亲亲手杀死了自己最亲爱的动物朋友,帕特里夏顿时疯狂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这一罪过,心灰意懒的她决定离开父亲母亲,永远地离开森林,离开这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离开她气息所依的野性万物……

  我觉得这本书诠释了人对世间万物应有的博爱情怀。帕特里夏是一个很纯真的女孩子,她很爱很爱狮王,以至于狮王死后她简直要疯掉。帕特里夏与狮王的爱,让所有的人为之震撼!小姑娘对动物的爱,超出了人类对世间万物的爱!在现在的社会中,很少会有人这样去爱一种动物,他们不去爱动物,甚至去残忍的杀害、捕捉这些无辜的生命!最后当我读到“狮子侧卧着,睁着眼睛,脑袋贴在草地上,仿佛还在等待帕特里夏依偎着它躺下。帕特里夏也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最美丽的游戏就要结束,这个最珍贵的生命即将完结。她向国王俯下身子,想抬起曾经守护过她的爪子。可这只爪子死沉死沉,她只好任其耷拉下来。她又把手伸向那双金色的眼睛,那双往常总是对她笑眯眯,眨巴的眼睛。而此时这双眼睛已经没有任何了表情,任何光彩。……国王的脑袋一动不动,嘴巴死气沉沉地大张着。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只有大群的苍蝇围绕着已经暗沉的伤口盘旋,嗡嗡作响。”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动物也有生命啊,他们也是有感情的,让我们都像帕特里夏一样去真心的爱一个动物吧!真心地保护它,爱它。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和谐的世界!

  它是一只令人敬佩的雄狮,不会因为受到了挫折而就退缩;它是一只勇敢无畏的雄狮,为了雌狮毫不畏惧地冲锋陷阵;它是一只将责任牢记于心的雄狮,在雌狮即将分娩时尽到一个伟大父亲的责任。想问它是谁,它就是雄狮红飘带。

  故事的背景还得从蜂腰雌狮讲起:在罗利安的草原的帕蒂鲁狮群中蜂腰雌狮目睹了新狮王上任后残杀幼狮的那种冷血无情的行为。它不能忍受这种丧子的悲痛,决定去寻找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新狮王。于是,它带着杀子之仇成为了罕见的流浪雌狮。之后,它有了新的希望,遇见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已久的红飘带。经过了无数的失败与挫折,在蜂腰雌狮和无 鬣之狮的帮助下,红飘带终于成为了新一任威风凛凛的狮王。可令蜂腰雌狮没想到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狮王传统更是难以改变。红飘带也像其他狮王一样,为了血统心狠手辣地残害幼狮,同时也刺痛了蜂腰雌狮脆弱的心。最终,蜂腰雌狮离开了这个杀狮恶魔,离开了这个令它触景生情的地方。

  刚看完了结局,我不禁在思考 : 红飘带真的是那种无恶不赦的恶魔狮王吗?不,它不是恶魔!至少它改变了传统,成为了一只 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雄狮,至少它懂得了雌雄*等,至少它知道了当丈夫的责任,至少它能勇敢的面对失败,至少它不是懦夫,至少它还是一只令人敬佩的红飘带狮王!不管时间的流逝,他的雄狮风采会永存于我的心中!

  郭沫若曾经说过:人是活的,书是死的。活人读死书,可以把书读活。死书读活人,可以把人读死。只有好读书,读好书,才能真正读懂书能告诉你的真正含义!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5)

——《童年读后感3篇

  今年寒假,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静。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里边的主人公有阿辽沙·彼乐科夫、阿辽沙的外祖母与乐观淳朴的小茨冈。

  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同年经历的苦难,这是一个普通的社会现象。故事在一个小市民的家里展开,在这个小市民家里,恃强凌弱是人们的癖好。尽管这是一群令人生厌的小市民,但作者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把他们表现在恶人上。小说的深刻之处在于它解释了形成这群形象的原因:是沙俄的黑暗统治,是家夫制手工业者的生产方式,是艰辛污浊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人们善良的天性,造就了小私有者自私、贪婪的灵魂。读了《童年》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外祖母的勤劳、善良、乐观、智慧,体现人们的优秀品质。阿辽沙是一个正在成长的正直少年的形象。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熏陶下,他鄙视小市民世界的自私贪婪,野蛮残酷。他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憧憬。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高尔基惊人的艰苦历程。他从社会的底层上升到具备当代文化修养,天才的创作艺术和科学的世界观这样一个阳光普照的顶峰。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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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

  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其实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童年这本*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我们要向高尔基学*,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这本书中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人体》读后感3篇(扩展6)

——人体作文3篇

  今天,数学老师神秘地对我们说:“我们人体其实隐藏着许多神奇的数学信息,今天我们来做一回神探,一起来侦破人体与数学这宗迷案吧!”

  这一下,同学们来了兴致,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时间班里像炸开了锅似的。

  “别找急,我们要先分小组讨论一下,然后派代表陈述各小组的观点,比一比,看一看哪一组是破案高手。”随着老师一声令下,我们迅速分成几个小组,由刚才的高谈阔论变成了秘密磋商,生怕其他小组派出“间谍”来偷窃机密。

  “第一个环节是必答题,先说说人体与数字的关系,有请第一组的代表。”老师像个司令官坐镇指挥着。

  “人有一心两手。”第一组的代表从容不迫。

  “人有三寸不烂之舌。”第二组也毫不示弱。

  “人有四肢,还有五脏六腑。”

  “人体有七窍,走路有八字步。”

  “中医讲究九窍通则百病无,十指连着心,人有十二指肠,人体的正常体温是37摄氏度左右。”出生在中医世家的五组组长王世鹏说起话来可是“三句话不离本行”,也着实让我们长了见识。

  “接下来是抢答环节。”老师又发号施令了。

  同学们一个个情绪高涨,就连*时上课常梦周公的王艺龙同学也在抓耳挠腮。只见他眼珠子一转,抢先答道:“人体内约60%都是水。”在他抢答时,其他同学根本就闲不住,一个个争先恐后。

  “人有数以万计的头发,有数以亿计的细胞。”

  “站立时,人体与地面相互垂直。”

  “上衣的纽扣符合‘植树问题’中的一一对应原理,一粒纽扣对应一个空。”

  “一般情况下,人体是左右对称的轴对称图形;人体比例符合黄金分割法则最美。”素有“小博士”之美誉的王晓慧有条不紊地说着。

  在世界上,小偷都有自己的本事。在2100年出现了一种神偷,它身手不凡,偷的是人们的表情或行为。又叫“人体大盗”。

  人体大盗专偷人们身上需要的表情或行为,但人们讨厌的东西它碰也不碰,这让人们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整治他的方法。

  有一天,人体大盗从电脑旅游回来,肚子饿极了。它在人群中,看见了一个流着泪的人,样子很激动。原来他买了彩票6个数字全中,头奖五百万。人体大盗从他的身上偷走了眼泪,它轻轻地舔一下,甜丝丝的,又有的酸,热乎乎的,味道好极了!自从人体大盗吃了眼泪后,世界上再也没有眼泪出现了。当一位英雄舍身救人的情景,围观者都被感动了,却流不出眼泪;在一次大地震中,伤亡严重,人们看了报道后,根本没有眼泪。在人们激动、感动、伤心、痛苦、失恋时没有眼泪,但又找不到能代替眼泪的表情,一瞬间,黑发变成了白发。

  后来,许多表情、行为渐渐消失了:微笑走了,诚实失踪了,文明、干净、好学、思考、健康……已经被人体大盗偷走了,留下的全是丑、恶,世界一片混乱:疾病侵蚀着人们;人们互相对骂;以前温柔的人变得暴怒无常,人与人之间无法微笑;贪婪、嫉妒在人们纯洁的心灵中染上了难以抹去的污点。

  在2102年,X博士终于查清楚了,是全宇宙的恶灵经过黑暗星球的加工,在黑暗众神送给的疾病、懒惰、撒谎等“礼物”下合成了今天的人体大盗。X博士给每个地球人打了一针,可以使人体内的假、恶、丑的行为和表情添上诱人的美味,竟使人体大盗吃上了瘾,最后,人体大盗爆炸了,把真、善、美的表情与行为还给了人们。世界又一次逃过了一场大灾难。

  其实“人体大盗”是“心魔”在作怪,它隐藏在人体自身,一旦爆发,世界将成为地狱。

  2051年,我成为了一名人体学专家。一天,我正在手术室里,实施改造器官计划。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要改造器官?

  答案是环境越来越差,现在已经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改造的器官可以让人类适应这样的环境,还可以让生活更加方便。

  不多说了,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我们可以改造眼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青少年的*视率不断上升,戴眼镜给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我们改造后的眼睛可以适应任何电子显示屏,而且还能感受到舒服,永不疲劳。改造后的眼睛,还有更强大的功能。医生们进入医院,可以自动开启透视眼,检查病人的身体不用再做X光、B超了。这将是医学界开天辟地的一项发明呀!

  这时,你也许会问:“你这样做可行吗?”当然可行,对了,我们还可以改造嘴巴、大脑。当你遇到外国人时,通过大脑和嘴巴,看清对方的口型,经过大脑的思考,你就能说出对方能听懂的语言,这样我们就不用再苦苦地学*英语、法语、日语、*语……这样全世界人民就可以轻松地交流了,那时地球就变成“地球村”了!

  内脏也必须改造,我们可以让肺适应所有污染气体;胃和小肠、大肠可以消化所有有害物质;泌尿系统可以适应被污染的水。这样即使再糟糕的环境,人类也可以正常生活。到了未来,所有内脏到了使用期限,可以再长出一个新的,进行下一个人生!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皮肤也可以改造。到了未来,皮肤可以适应各种温度,起到调节作用。皮肤还可以随心所欲变幻出衣服。当你起床时,你可以让大脑对皮肤发出指令,要求它变衣服,想要什么样就变什么样。这样还可以节约能源,人一生的衣服都靠皮肤,是不是很棒?

  “快起床,要去上补*班啦!”只听妈妈的喊声传来,我惊醒过来,原来这是梦啊!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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