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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荒原狼》读后感1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2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荒原狼》读后感3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荒原狼》读后感4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荒原狼》读后感5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荒原狼》读后感1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2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荒原狼》读后感3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荒原狼》读后感4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荒原狼》读后感5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绝境狼王》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我合上了《绝境狼王》系列的最后一本《星梯的召唤》,开始沉思起来。

  这整个故事以缓慢的脚步进行。本书主人公福狼,天生是只马尔卡达哈(被诅咒的狼,指天生有缺陷),根据狼族的法律,马尔卡达哈一出生就会被遗弃到常年发生洪水和雪崩的特木法,所以被遗弃的小狼是很难存活下来的。而福狼被洪水冲走时,意外地被一只母灰熊救起,并和她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因为母灰熊的心脏跳动沉重,所以福狼给他的第二个妈妈取了一个名字: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死后,福狼在猫头鹰的指引下回到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最底层:啃骨狼。有着熊的*性的福狼被其他狼当做怪物,并遭到了所有人的排斥。但福狼丝毫没有放弃,在一场狼与熊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并再次团结了猫头鹰,成为了下一代的狼王接班人。

  一个天生有缺陷的狼,通过努力,最后当上了狼王,这确实令人惊讶。如果福狼一开始就选择放弃,他也许就不会当上狼王,甚至不会坚持到被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死后,如果他放弃,他就不会加入狼群……如果不坚持,福狼现在可能一无所有,或许连命都没了。正是福狼的不放弃,所以才有机会当上狼王;正是因为福狼不像别的啃骨狼那样臣服于地位高的狼,所以才得到了部落首领的赏识……当他被误以为是一只得了传染病的狼并被逼往一面火墙时,原以为必死无疑,可福狼依然没有放弃,在最后关头奋起一跳,越过了火墙,被誉为“跳向太阳的狼”,即使在危险关头,生死一线间,福狼也不愿放弃,努力拼搏,为他接下来的道路打好基础。

  从一只遭人白眼的狼变成了一只狼王,福狼的一生注定会在失败中成功,然而这都和他的'品质息息相关。顽强,在冰冷的河水中坚持,直到雷霆之心的出现;好学,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更多,捕鱼、狩猎、使用他的歪爪,惊人的求知欲中还包含了非凡的学*力;冷静,在狼和熊的大战一触即发时,他最先发现了起因,并在最后一刻阻止了战争……

  无论出生贵贱,后天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家庭贫穷的人,不必为家庭而自卑,不能总把家庭当成借口,更不能因家庭而放弃;一个家庭富裕的人,也不能为家庭而感到骄傲,因家庭而不去奋斗,因家庭而变成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大家对狼这一动物都很熟悉,他们在人们心中是残酷无情的。同样我也这么认为,但我读了《孤独的小狼》节选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感情。 母狼莫拉格为了远离叼走畸形狼的“欧贝”,她不得不远离狼群。但是聪敏的“欧贝”“释班”还是找到了她们,叼走了哪只畸形的小狼。 小狼被狠心的“欧贝”扔到了河边。 春天,河水融化,小狼险些丧命——一只失去幼子正在“寻死”的母灰熊担当起了抚养者的责任,她又给小狼起名“福狼”。 她锻炼了小狼许久,成为小狼心中的“雷霆之心”。 直到有一天,小狼遇上了地震!他出去玩了,雷霆之心看不到他,便出去找,可是......当小福狼回到家之后,发现他的乳母——雷霆之心被大石块压死了。 母狼莫拉格意外发现了熊(雷霆之心)的尸体,闻到了他的孩子—那只被叼走的畸形小狼的气味,她便日夜守在熊的身边,就算是一种尊重吧。

  那我们人类呢?为什么人类畸形的孩子就会被遗弃,甚至让他(她)自生自灭,人见人怕不敢领养......在这一点上,动物的做法值得人类思考。

  在我们人类的眼中,狼永远是可怕、没人性、恐怖的。可今天,我来为你介绍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笔下的狼吧!

  这是一本结合动物*性、人性善恶的完美力作……历险爱、友情、探索、成长,是这套书灵魂的中心,在凯瑟琳·拉丝基笔下绘生绘色地把狼描述的是那么有人性、有人情味。书中的主角——福狼,从一生下来就是个诅咒之子,最后,凭着它坚定的信念、超凡的实力、卓越的“人生”,成为了一匹伟大的狼王。

  《绝境狼王》是一套震撼心灵的动物成长小说,它神秘、奇幻,告诉我怎样在孤独中追求梦想,在黑暗中遇见星光,在绝境中朝向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她以被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地融合,编织出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这本书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著作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孤独的小狼》是《绝境狼王》的第一部。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

  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生命之火即将熄灭,这时,福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可问题是,小福狼能与一只熊生活吗?灰熊去世后,小福狼该怎样独自面对生活?

  如果你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雪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 这本书的书名是《雪国狼王》。我很喜欢其中的一小篇叫梅里山鹰。它里面主要说了鹰妈妈金蔷薇和鹰爸爸蓝嘴钩,还有鹰哥哥金追和鹰弟弟蓝灿。在鹰族的规定中,每次鹰妈妈生的两个孩子,必须要让他们自由竞争,谁才能得到父母的恩宠。可是金蔷薇不想这样做,他想一同抚养两个孩子,让他们两个同时长大。就在金蔷薇出去找食物的时候,两只小鹰开始了激烈的斗争。鹰弟弟差一点就掉了下去,还好金蔷薇找食物回来了,才阻止了这场斗争。后来金蔷薇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办法就是给鹰弟弟多吃点,让鹰哥哥少吃点,结果鹰弟弟长的比鹰哥哥大,结果就变成了鹰弟弟追打鹰哥哥。我觉得他们兄弟俩就应该团结进取互帮互助,一起开开心心的'长大。

  最后,金蔷薇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谁先挑衅,就不给他食物吃,就给另一只吃,如鹰哥哥帮鹰弟弟梳理羽毛,就可以得到肉,鹰弟弟帮鹰哥哥挠脖子,也可以吃到肉。从此以后,兄弟俩相处的非常融洽。

  这本书告诉我们,虽然金蔷薇没有遵守规定,但是他最后还是成功了。所以,做什么事只要敢于打破传统观念,找到有效的方法,都是会成功的!

  《狼王梦》是一本写了紫岚这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狼王的`故事。

  在幼狼儿还在喝奶时,母狼紫岚就很偏爱黑仔,她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黑仔身上,想让它成为狼王;当黑仔不幸被金雕吃掉后,她就把精力又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惜蓝魂儿最终也被人类的捕兽夹子夹住而丢了性命。

  当紫岚把目光立在双毛身上时,觉得自己让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无法实现了,但她没有放弃双毛,而是想了重新改变双毛的办法,就在双毛要把王位争来的时候,由于早年的被侮辱、被轻视的经历,使它在关键的一刻被它的自卑打败,最终成了饥饿的狼群口里的牺牲品。最后母狼仍然念念不忘她的狼王梦,为了保护将要生宝宝的媚媚及她的孩子们,紫岗选择了与威胁着它们生命安全的老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紫岚想让它的孩子成为狼王没有错,要是她开始不偏心,可能她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暑假是美好的时光,因为在暑假里我可以尽情地阅读,充实我的精神世界。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就属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领衔主创的《复仇的雪狼》,其中《血染的王冠》让我受益匪浅。

  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不惜生命跳下了葬王滩。它拒绝了人类的帮助,因为它明白,只有它离开猴群,金丝猴们才能回归安宁的生活。金丝猴国王那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对于生性好斗的金丝猴们来说,任何一顶荣耀的王冠,都是需要用无数个金丝猴们的拼搏和鲜血才能换来这顶王冠。人们有时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大家都说要无私奉献,当要在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做抉择时,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地像猴王一样牺牲自己的利益呢?

  猴王与褐尾巴猴之间的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猴王无可奈何选择牺牲自己时,褐尾巴猴竟然毫不犹豫地陪它跳下去,紧紧搂住猴王,可能是希望以这种方式让猴王迟一点离开,也可能是怕猴王没有人陪伴。在猴王把它推开时,褐尾巴猴子不但没有放开,反而把猴王抱得更紧了,最后和猴王一起沉沦了

  《血染的王冠》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让我在动物身上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做人不能只顾个人利益,要学会顾全大局。同时,我们还要保护动物,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蓝天下,才会使我们生活更加美好。

  从小到大,我对动物有着谜一般的喜爱。动物园是我的乐园,可爱的兔子、机灵的猴子、凶猛的狮子、狡猾的狐狸……都给我带来无限的欢乐。

  今年暑假,我买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其中的一篇《复仇的雪狼》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一只衰老而孤独的雪狼在茫茫雪原上四处游荡,原来,它的两只狼崽命丧猎人之手,它决心复仇。一位少年猎人,跟随父亲到雪野里学*打猎,而父亲却不幸被雪狼袭击。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少年遭遇雪狼,一场殊死搏斗一触即发……故事戛然而止,给我们留下了无限想象的空间。

  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曾说过:“动物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去吃我的朋友。”而故事中的猎人却捕杀了幼小的狼崽,两只可爱的狼崽成了“下酒菜”,这多让人痛心啊!

  地球上,除了我们人类,还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是人类朝夕相处的好朋友!警犬是警察叔叔的好帮手,它们也是守卫*安的铁血卫士。科学家根据蝙蝠的声波探测,发明了超声波雷达,成为了军事上必不可少的电子设备。莱特兄弟根据鸟的飞行原理制成了飞机,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实现了人类上天的梦想。

  可我们人类回报给动物的又是什么呢?猎杀鳄鱼,将鳄鱼皮制作成皮鞋和皮包;割掉象牙,雕刻成艺术品;捕杀狐狸、貂、貉子……加工成保暖的皮草。人类的生命是可贵的,那么动物的生命也是美好的。

  有这样一个地方,气候温和,植物繁茂,是珍稀候鸟越冬栖息的理想之地。每年从霜降起,大批候鸟从数千里之外飞来过冬。湖中渔舟往来,一派江南水乡风光。每到傍晚,“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美不胜收!这就是我的家乡——东至升金湖保护区。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啊!

  辽阔的草原是动物的天堂,广阔的天空是鸟儿的梦想,宽阔的河流是鱼虾的`殿堂。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地球不只属于人类。

  《雪狼公主》读后感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雪狼公主》的儿童文学作品。这是英国作家凯瑟琳?康斯特布尔写的,这本书入围英国国家奖和水磨石儿童图书奖。《雪狼公主》讲述了索菲是一个孤儿。她的监护人并不关心她,所以她对她的爸爸非常思念,还保留着爸爸照片上面的“玻璃,实际是一块非常珍贵的伏尔孔斯基家族的钻石。索菲很羡慕两个好朋友拥有温暖的家,于是想过上新的生活。假冒公主安娜和格列科夫将军想要带走无价之宝—伏尔孔斯基的钻石,变成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最终安娜丧身湖底,格列科夫也不知去向。书中第十五章写到了楼上的那个女人德米

  特里说:“如果你不尊重狼就是不尊重森林,不尊重荒野”这句话在我耳边不断回响。的确,家是一个很难离开的地方,如果离开了,一身一世都会在苦苦地寻找。所以,家是多么美好和珍贵啊!

  这本书我读懂了:人类起源于大自然,大自然就是人类的家。无论人类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家,要寻找自己的家园,尊重爱护自己的美好家园——大自然!为了人类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与自然界的一切和睦相处。我们爱护大自然,就是要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棵花花草草。尊重自然,就是尊重每一个人,每一只小动物。同学们我们千万不要刻意地去改变自然界的一切,人类应与自然和谐相处。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狼》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贪吃的狼》。

  有一天,红狼要和它的哥哥一起去外面玩。它们说好在红狼的家里见面,不到一会儿,红狼它的的哥哥就来到了它家中,它们自己高兴笑了笑。然后它们就齐口同声说:“我们一起出去玩耍、找东西吃吧!”于是,它们俩兄弟就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来到一个农民家的门外。红狼说:“我去给咋们两个抓一只小羊羔来吃吧!于是,红狼就去抓了一只小羊羔,等红狼抓来了小羊羔,它们俩美美的吃了一顿,吃饱了。红狼又对他的哥哥说:“哥哥,这家里还有很多的猪肉,现在,我就去拿些吧!”哥哥对弟弟红狼说:“你去吧!我还要抓一只小羊羔,来让我们吃。”于是,哥哥就去抓小羊羔,可是红狼闻到猪肉那香香的气味,就大口的吃了一顿。等红狼看见农民们要来了以后,所以,它就赶快想从洞里爬出去,可是它刚才把自己的肚子吃得又圆又大,所以它没能钻出去,等农民发现了红狼,就拿着斧头把红狼给砍死了。

  红狼的爸爸妈妈和哥哥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它们伤心的掉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如果红狼不那么贪吃的话,也许它不会死。

  今天我读了《海狼》。这本书是讲范·卫登绅士遇到了海难,被恶魔号救上了船。经过艰苦、漫长的海上旅行,范·卫登终于回到了英国。

  《海狼》的主人公是恶魔号的船长,他的名字就叫海狼。海狼长着一副倒三角身材,身体都是肌肉,非常结实。但他脾气暴躁,力气大得惊人,性格残忍。他一刀就可以将原来船上的大副杀死。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遇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恶魔号还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破烂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虽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暴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当我读完了《最后一匹狼》这个感染人心的故事时,我忍不住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转,心啊,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眼前幻出小女孩和小男孩开心的背影,又幻出小男孩被老爷爷杀死时的情景……

  当看到雪儿和小男孩在一起玩时,我是又开心又高兴,当读到老爷爷发誓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一阵阵的颤抖,当我又读到雪儿撕心裂肺的哭着求爷爷不要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被雪儿哭碎了……雪儿终于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最后一匹狼》读后感400字。老爷爷急忙上山请郎中为雪儿看病,郎中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最后又语重心长的对老爷爷说:“这病,须得一颗狼心,方可治愈。”老爷爷狠狠的点点头,并暗下决心要杀死小男孩。

  雪儿微微的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看见小男孩在雪儿的床边,雪儿微微颤颤的伸出双手,想要拉住小男孩,可这时,老爷爷回来了,瞄准小男孩一枪命中,小男孩倒在血泊中,嘴唇微微张开,向是和小女孩在说着什么,可使终没有说出来。

  爱护动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想,用在这里,也是相通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动物的生命,尽量不要伤害它们。

  狼的狡猾与人的机智是无法抗衡的,在蒲松龄的狼里描绘了一幅人与狼的拼搏。

  我们要学*屠户在后面掌握地形,机智出击。他也证明了一个道理,“大丈夫能屈能伸。”本文通过写一个屠户遇狼,经过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让我明白狼再狡猾也斗不过人,也告诫人们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后才能取得胜利。

  《狼》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狼》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文中写一狼诱敌于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后,两狼如此“合作”,其心计与人无异,令人称奇。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作奇事逸闻来写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当然,人们可以从中受到某些启发:认为这个故事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的,或者认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经典寓言这一章节是《小故事大启示》中最后一个章节,也是告诉我道理最深刻的章节。《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就收录于经典寓言这个章节。牧羊人和狼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它们是好还是坏?故事的起源和结果又是怎样的呢?故事中的道理有会是什么样的呢?在下面的故事中,大家就一定会明白的。在作文的最后,大家还可以体会我从故事中领悟到的道理。

  《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个牧羊人意外地捡到了一只小狼,他把小狼带回家养,盼着小狼快一点长大,但是,牧羊人的目的是让这只自己养大的狼去偷别人家的羊。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在牧羊人的期盼下,小狼终于长大了,它尖利的牙齿和凶狠的眼神就是最好的证明。牧羊人觉得时机到了,就教它怎样去偷抢别人家的小羊,并且不让别人发现。狼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就听主人的话,轻轻进别人家羊圈,吓晕羊,再拖回主人家。他做了几次后,觉得这样不好,但又不能违背主人的意愿。一天,主人又让狼去偷羊,狼忍无可忍地说:“你让我养成偷的*惯,那你也得看好你的羊,我生气的时候,可不能保证它们是安全的。”

  看来,让别人替你做坏事的时候,同时你自己也要小心跟着遭殃。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白狼》读后感 (菁华5篇)

  一处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时间后,有猎人断定,附*出现了狼。于是一支有经验的捕猎队准备进山围剿寨子附*的狼。

  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猎人们领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刚刚学会蹒跚行走。但不见母狼的踪影,也许是外出觅食了吧。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寨子的村长忿忿地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小狼崽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了村长:“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没了牵挂,也没了顾忌,会嗅着气味找到寨子,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是把狼崽四条腿折断,母狼舍不得扔掉残疾的儿女,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会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上,会带着狼崽远走他乡的。”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这样做我们这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就要遭殃,我们怎么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狼崽带回寨子去,当作‘人’质,不愁母狼前来送死。”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小狼崽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轮流值班。

  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顾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两百来米远的树林里徘徊嗥叫,没敢进入开阔地。

  当第三天下半夜换班时,交班的村长说:在天上一块厚厚的乌云遮住月亮时,母狼闷声不响地突然从树林里窜出来,疾风似的奔向拴着小狼崽的木桩。就在它快接*木桩时,那块乌云被风吹开,大地重新被照亮,村长和另一位猎人在慌乱中开枪,可没能射中,但母狼被枪声镇住了,逃回了树林。并强调说,那是一匹毛色灰黑的母狼,双眼像绿莹莹的灯笼。

  木桩边,小狼崽断断续续地无力哀叫。几天来,小狼崽瘦的皮包骨头,可能熬不过今夜了。

  很久很久后,启明星升了起来,但母狼还没有来。

  “看来,狡猾的母狼知道这有埋伏,不会来咬钩了”波农丁边说还边着打哈欠。

  正说着,只听见石灰窑下方一阵响,波农丁立刻把枪口对准发出响动的角落,手指扣着扳机。

  一会儿,石灰窑的阴影下,钻出一条白狗,月光下,波农丁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一条毛色雪白的狗,白得没有一丝杂质,白得十分醒目。

  波农丁放下枪,嘟囔道:“哪家的狗,半夜三更跑出来捣乱!”

  白狗在波农丁和另一位猎人的眼皮下,不紧不慢地向木桩跑去。

  “去,去!滚开,别过去!”另一位猎人挥手驱赶白狗。

  白狗扭过头来望了一眼,仍小跑过去。在它回头一瞥的时候,波农丁顿时觉得脸上被两道绿莹莹的寒光扫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他想把这不祥的感觉告诉身边的猎人,又怕他嘲笑我胆小如鼠看见一只狗都会害怕,便将涌到舌尖的话又咽进肚去。

  白狗来到木桩边,低着脑袋在忙乎,它背对着我们,我们看不见它在干什么,但小狼崽却奇怪地停止了哀叫。

  “莫不是大白狗把狼崽给咬死了?”波农丁搁下抢,走到木桩前,突然恐怖地大叫起来;“它不是狗,是狼!快,快开枪!”

  另一位猎人头皮发麻,端枪瞄准。可波农丁也在他的攻击范围内,他总不能连人带狼一起送往西天吧。猎人好不容易让波农丁闪开了,那母狼已经咬断麻绳,叼着小狼崽飞也似的逃进了树林。

  “明明是只黑狼,怎么突然间变的一身白了呢?”波农丁大惑不解地问。猎人和波农丁拧亮手电筒,发现木桩前的草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石灰。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石灰,乔装改扮,装成一条狗,蒙骗了猎人的眼睛,救出了自己的孩子。这真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的母狼。在一个角度无法解决的话,那换个方向,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就会发现解决它的办法。

  今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所以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不过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因为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所以可以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的印象,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

  这个暑假。我读到了沈石溪的《白狼》,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狼的善良一面,它们虽具有的母爱同样伟大。

  白狼其实是一只灰黑色的母狼,他为了救出小狼崽,蹭了一身石灰,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白狗,蒙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最后就出了小狼崽。这只聪明绝顶的母狼为了救出小狼崽的这个行为,充满了母爱。

  我想到了自己,内心时常洋溢着幸福。

  假期,妈妈手术刚做完一个多月,精神稍微好一点了,就很早的帮我出去买早饭。往往是她买菜回来,我还沉醉在梦乡。妈妈很喜欢看《快乐生活一点通》这个节目,经常从里面学*烧菜的方法,让我有更好的胃口吃饭。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中,我感受到了温暖。

  白狼还非常勇敢,这个勇敢值得我学*。我做事经常退缩,我以后要从白狼身上汲取勇敢的力量。

  “不尊重别人的自尊心,就好像一颗经不住阳光的宝石。”

  ——————— 诺贝尔

  《白狼》中的一个小故事,名字叫《跛脚小苦鼠》。讲述了一个跛脚的小老鼠,受到同伴的歧视,鼠群处处针对它。最后,鼠群竟然不惜将它推入死亡的低谷。

  这个故事虽然很简短,但它言有尽而意无穷。恶毒的老鼠群出卖了自己的同伴,最终,自己也陷入了危机。它们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了代价。我们更应该做一个有情有义之人,对自己身边的残疾人不抛弃,不放弃,尊重他们,保护他们的自尊。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身体残缺,有的人灵魂残缺。我班李小明同学,他左腿有些跛,走路一拐一拐的。在一次体育课上跳山羊,大家一个一个跳过去。他憋得满脸通红,扑通、扑通、摔下去,同学忍不住哈哈的笑,小明的脸更红啦。我清楚地看到他被过去的脸颊上挂着的泪滴。我明白他的自尊已严重受到伤害。通过那次体育课,我发现小明的话变得更少啦,身上经常一块块淤青,我偷偷的观察,原来他一直在练跳山羊。结果在班级比赛时他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我看着大家一个个吃惊的表情,陷入了深思,我的脑海中出现一个个生活中的镜头,大街上漂亮阿姨,掏别人的钱包,满脸皱纹的老奶奶清扫马路,······所以我们不要以貌取人,不能嘲笑别人。

  每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你的举手之劳也许可以带给别人莫大的温暖。让我们怀着一颗爱心去拥抱他们,关心他们,以*等的心对待每一个人,特别是残疾的人,他们虽然身体残缺,但他们有一个不屈的灵魂,顽强地与生活作斗争。

  读《白狼》,让我学会自重,学会尊重。

  我细细品读了一本书:“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分为许多小故事,其中一篇《白狼》深深吸引着我。阅读了数遍,我感动至极,受益匪浅。

  这篇小故事讲述的是:一只野狼袭击了村子里的家畜,村民找到了狼的幼崽并把它带回村子做“人质”,母狼知道后不顾危险,用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救出了幼崽,我对这只母狼非常敬佩。

  书中提到母狼为救小狼,利用石灰把自己化妆成一条**常常的白狗,混进猎人中救出小狼。请你仔细想一想,百兽之王是谁?老虎。不,真正的百兽之王不是别的,而是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再利害,也斗不过锋利无比的捕兽夹,从天而降的捕兽网,以及威力无穷的枪。而这条母狼却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救小狼,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啊!这就是母爱,这就是母爱带来的勇气和智慧。这条母狼利用地形随机应变,蹭了一身石灰乔装打扮成一条白狗,骗过了猎人的双眼,救出自己的孩子,这是一匹勇敢而又聪明绝顶的狼。

  动物界还有许多这种母爱,比如说狐狸:狐狸母子如果被猎人或天敌发现,母狐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做出各种动作,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让攻击对象转为自己,以确保幼崽的安全。

  母爱是最强大的力量,如果说父爱如山,那母爱就如海,容纳一切。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荒原狼》读后感优选【5】篇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什么是经典?什么样的书能够成为经典?我想,经典应该是是受人欢迎的。难道说在网络上的受人追捧的小说就是经典吗?显然不是,因为它们很快就会过气。真正的经典应该像一颗钻石“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尽管可能会一度蒙上灰尘无人问津,但经典就是经典,它有深度,有气魄,有意义,发出了时代的声音。最*,在浏览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书目中,我偶然地发现了《荒原狼》,这部作品充满魔幻意味和人文主义,同时也直击两次世界大战间人们内心矛盾的心理变化。它深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完,想要一吐心中的所感,于是作下了这篇读《荒原狼》有感。

  这篇文章的故事是围绕主人公的内心矛盾来展开的。主人公哈里,是一名学识渊博的学者,一生与文学打交道,在外边看,他是个温文尔雅的好人。可是在他的内心却藏着一个困扰他许多年的秘密——他心中不仅有人性,还生活着一只荒原狼,一只桀骜不驯的荒原狼。狼性直率但冲动粗暴,人性文雅但敏感虚伪。这两种完全不合的性格交织却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但他很痛苦,想要找到解脱的方法——自杀,他想在50岁的时候终结自己的生命,他感觉很满足,对50年的生命有了目标。50岁临*,当他发觉他即将死于冰冷的剃须刀片下,他感到寒冷恐惧,不得不到街上盲目地走动。*时他总会去酒吧喝喝酒,但这一天,他碰到了之前志同道合的好友,一番访问后,他彻底失望了,同时他也发觉人性的伪善。就当他绝望之时,他发现的“魔剧院”,也邂逅了漂亮善解人意又机灵狡猾的酒吧女。他陷入了爱河,每天都盼望着与她相见,甚至为了她学*了他之前不屑的流行舞。酒吧女嘲笑他从来不会享受生活,并带领他走进了她的生活,带他享受生活——参加舞会,尽管舞步不潇洒,但哈里真正爱上了这种生活。直到魔剧院的遭遇,使他彻底认识到了狼性不曾消失,只不过在蛰伏,正是因为突然爆发的狼性,使得他错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感到无比后悔,在魔剧院主人的带领下,在幻真幻假的迷雾中,他找到了自我,并救赎了自己。或许这一切都是梦,无论如何50岁成为了他新的开始。

  这篇文章之所以能打动我,首先是它精妙绝伦的人物描写,一毫一厘刻画得很入骨,仿佛我们的心能随着主人公一起跳动;其次是它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学意义,他魔幻浪漫的手法有一种特别的美,这种美让我不能自拔。美学大师朱光潜在《考据,批评与欣赏》中提出了欣赏一种美,不仅要有联想和快感,还应该有批评和考究。《荒原狼》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写成的,经历了战火带来的精神和物质创伤,那个时候的人们的矛盾是普遍而深刻的,这种矛盾有很多方面,文章中的“人性”和“狼性”的矛盾具有联想和深入思考的意义,同时这也是许多矛盾面的映射。作者将这个时代的隐痛用笔和纸,用艺术写入文学史和历史的篇章,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就是他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从大题材内容的方面来看,《荒原狼》这部作品足以称得上是一部悲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悲剧应该有由福转祸的结构,结局应该是悲惨的。同时,理想的悲剧主角应该是“和我们自己类似”的好人,为着小过失而遭受着大祸,不是罪有应得,也不是完全无过错。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看《荒原狼》的确是一部悲剧。

  那么,作为悲剧的《荒原狼》,它的意义在哪?由悲剧引发的情绪应该是不健康的,比如说哀怜和恐惧或者其他使我们正义感受到很大打击的情感。悲剧“激起”它们,让他们“发散”掉,就像脓包一样,把它戳穿,让他发散掉,就减轻了它的毒性。悲剧也是这样,所以悲剧效果上,是在人的心理上产生健康的`作用。我们也可以认识到,人心中有一些原始的欲望“狼性”和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不相容,被压抑而不及时疏导,可能会成为许多精神病的病根。《荒原狼》通过对这些“原始欲望的升华”将这些问题摆上台面,让人们意识到,并在不知不觉中减轻了自己的毒性,实在是厉害!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荒原狼》这部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思想的开拓和成熟。正如之前所联想,批评,考究,欣赏的那样《荒原狼》在我心中的确算得上是一部经典,或许时间会证明这一切。

  人本就是多面的。普通意义上的正常人是多面之间维持了一个*衡,精神分裂者是多面的失控。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为了某几个小时的虚度光阴和与社会上成功学所讲的勤奋、正能量、热情、坚持等鸡汤背道而驰而自责、懊悔,产生更大的沉没成本。

  生活中,我们可能常常会在心里说,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我不喜欢我刚才那样的表现,我不喜欢我的缺陷,我的不完美。

  生活中,我们也常会幻想,如果我怎么怎么样该多好,要是那样是不是就会好一点?

  可我们似乎很少去选择接纳,也许你会说,放过自己不就是一种接纳吗?不不,放过是不再纠缠在犯过的错误和问题上,但这些错和问题、本性中负能量的、懒惰的、贪心的、焦躁的等用所有社会上公认的不好的词来形容的那些面对你来说依旧是痛苦的存在。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就要承认你身体里住着很多的你,好的不好的,善良的,可恶的,敏感的,决断的,多愁伤感的,所有的这些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你。你以为的缺陷其实是你的缺一不可。

  虽然有这么多的面,但这些面都只是你手里的棋子,这些棋子,想怎么下,下在哪个位置,怎么安排,完全取决于你,诺,你看,变成了一场策略游戏。

  不要排斥小看任何一枚棋子,就像你讨厌的那些不如意的自己,不如想想怎么合理安排,在什么时刻发挥哪枚棋子比较适合。首先要承认那些不一样的你的存在,然后选择接纳,尔后合理安排你的棋局,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这才是每个我应该做的。

  哪有完美的自己,只有更完善的棋局。

  这是一本奇特的书,不知为何,它在我的中学时代就已经出现在家里了。那本书极厚,暗红色封面上,写着白色的“荒原狼”标题。它被随手丢在客厅的某个角落,放在我的一堆书的最顶端。但是,它安然无恙。

  显然,它是从图书馆里借出来的。可是那个时代的我,极度羞涩的我,怎么会看这样的书?一部来自德国黑塞的“狂人自传”。它存留在永远被老师赞扬的我的桌子上,仿佛是从那时就潜伏在我体内的一枝荆棘。

  眼前的这本书薄而硬朗,亚光富有颗粒感的硬皮封面上,灰色的底色上刻着“荒原狼”三个字。它仿佛是穿过岁月来到我手中的尘埃,它仿佛再次在黑暗中露出雪白的牙齿。那清冷的光芒让我从喧嚣的冬季里安静下来,黑色的小鸟在窗外唿地一声飞过。这一次,我与你是怎样重逢的?我少年时代的朋友。慢慢走过长长的书廊,咖啡的清香浓郁而弥漫,我读了《悉达多》,然后发现了你,《荒原狼》。其实《悉达多》也是《荒原狼》的一部分,他们都是黑塞的自白,他们都是黑塞。

  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在两本小书中用富有节奏的笔触,描绘了孤独、绝望、撕裂、探究、臣服的心之路。《悉达多》有着印度哲学的豁达与睿智,悉达多如河流般重生。《荒原狼》却充满了苦楚,那徘徊在人间边缘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最后在人与狼的分裂重叠的幻觉中燃烧成为灰烬。阅读的`过程,仿佛与黑塞一起经历了层层的磨难,是痛苦而愉悦的。

  每一本书,都是艰难的心之路。他人走遍世界,丹尼却愿独坐一角,去经历曲折而充满奇遇的心之路,它永远幽暗深远,它永远暗藏光芒,它是冰山的底层,它是深海的暗流。黑塞仿佛打开了一扇门,在那里,孤独光芒万丈。

  写作是孤独的。有人说,丹尼在写作方面有铁一般的意志,执着、持久、耐力惊人。不,那是因为写作就是丹尼的黑巧克力,如果你爱吃黑巧克力,你就会发现它的苦涩中蕴含着丰富的质感,它将唤醒你所有的味蕾,释放最多的多巴胺。所以,丹尼写作,不需要毅力,也不需要坚持,只是在品尝黑巧克力。

  这浓郁的苦涩,有时也来自于年轻设计师的作品与创作过程。

  当年读书之时,有一友人对黑塞莫名的崇拜,勾引得我们同学都对黑塞好奇。如今终于拿起他的成名自传《荒原狼》,算是圆了一个慕名已久的心愿。

  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1927)是20世纪小说的经典之作。小说曾经在西方,尤其在美国多次引发讨论热潮,比如20年代初面世时,在40年代二战结束时,以及60年代青年反叛运动时。至今,研究黑塞依然是一种超越国界的国际现象,各种讨论层出不穷,从各个角度不断挖掘黑塞在小说赋予的意义。

  当然也有许多人说,黑塞的小说不太容易读,也非常不好理解。认同这种观点,但我也愿意从黑塞的出生生*经历的角度来分享一点自己的感想。黑塞出生于一个笃信宗教的家庭,父亲是宗教史学家,母亲是传教士的女儿,而他本人少年时也在修道院的神学院读书,虽然后来逃出了神学院,但是家庭与宗教的影响始终如影随行,伴随一生。他终生不可摆脱地受着宗教的深刻影响与束缚,另一方面又极力挣扎逃开这种宿命的牵引,再加**时社会意识思潮的冲击与婚姻生活的危机,黑塞陷入精神危机之中。在这部自传性质的小说中,作者借主人公的故事表达的也是这种陷入精神危机的情绪,以及努力探寻出路,自疗并以启发陷入同样危机的人们。

  阅读《荒原狼》的过程非常纠结,我不敢说读懂了《荒原狼》,其实只想就精神危机聊一点浅薄的想法。在社会压力与规则的束缚下,主人公自身自称是荒原狼,是人性与狼性的混合体。这样的人物内心冲突而痛苦,用现在的话来形容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是一个臆想的疯子。在社会约定俗成的秩序中间,他像在走钢丝,一不小心坠入悬崖----他痛恨却又无法摆脱,和小时候在神学院里学*并逃走情形一样。

  黑塞对这种人类精神悖论的探讨,对残酷现实的分析,常让人联系到现实中那些为利益、为物欲的自私和道德的无底线,人类的未来将走向何方,人还是兽?返回内心,返回灵魂的故乡,或许《荒原狼》给出了一个鲜明而深刻的答案,这个世界并非人类唯我独尊的世界,或者还存在一个完全不同的*行世界。再向前走一步,人类痛苦的永恒存在,主人人强烈的自我意识反思背后,当心中有头恶狼时,人性的觉醒是自我拯救的唯一药方。这部作品几十年魅力不消,时间也证明了这种探索与讨论的存在价值。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摆渡人2:重返荒原》读后感优选【5】篇

  想看慢一点的 最终还是看完了。

  荒原,一个处于真实世界和死后世界的中间地带。荒原的景象,是荒原主角灵魂心像的反映。心情积极乐观,荒原就晴空万里,阳光明媚,风景宜人,恶鬼就无法出来伤人,路也好走。如果灵魂消极低沉,怨天尤人,那荒原的景象也好不到哪里去:乌云密布,阴雨连绵,湿冷,恶鬼也会趁机出来害人,路也崎岖百倍。所以吧,还是要多些好心情~就像那个叫邢有瑜的灵魂一样,虽然离开人世,但是可以摆脱多年的肺气肿,畅快呼吸,尽情奔跑,还可以马上见到日思夜想的那个等了自己很久的人。多好啊!

  其他人物不多做评论了。每个人都没有那么完美 也不可能完美。但是也不是都一无是处,谁不想追求幸福呢!只是做错了事,由于无知伤害了其他无辜的人。我想,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后果的话,肯定不会义无反顾地只顾自己了。

  他们犯了错,有勇气承认,有使命感去弥补,这是很棒的事情。

  我们在这里,在自己的荒原人生路上,有时有人陪我们一段,给我们指路,帮助,温暖。但是免不了会有一个人的.时候,要有信念,足够勇敢,另外多给自己好心情。穿过恶鬼横行的荒原,也许会重新认识自己:嘿,你在这里,你做到了~

  一直是提心吊胆的读完了第二部,因为害怕崔斯坦和迪伦有不好的结局。还好他们的结局是好的。

  至于苏珊娜,她只是看到了一个希望并用欺骗的手段达成了目的,有什么争议吗?没有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善良,因为苏珊娜没有崔斯坦的幸运,遇到了善良的灵魂,也许是苏珊娜过于急功*利了,就像审判官所说他们的连接是黑色的,只有贪婪和自私,所以他们难以善终。

  而杰克只是一个没有感受到温暖的迷茫少年,母亲过于懦弱,所以他出于逆反和保护欲的心理走向不良少年,他的缺点也是生活环境造就的。他是出于不甘而返回人间,但是回来的他也没有经历生死后的成长,有点可惜了。

  从感情角度来看第二部,就像是一对因爱而生的婚姻,和一段因私欲而成的婚姻。在婚姻里,我们也是要不断的打怪兽,(比如双方的陋*,比如家常理短,比如孩子,比如婚外情……)总有一些东西能够杀死婚姻,而崔斯坦和迪伦明亮的纽带就像是成熟的爱,因为爱和责任,婚姻得以延续。而苏珊娜和杰克就是欲望里的婚姻,没有了维持欲望的东西,自私和贪婪就杀死了婚姻……

  感觉还是不错的,至少书里有自己的收获。

  一年多前看了第一部,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些句子让人不由得就记在心里,类似:”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作者自问自答”每一携刻着爱与善意的灵魂,都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摆渡人。”

  第一部情节独特,场景独特,句子优美,无一不体现出唯美感,我们对作者期望值很高,到第二部出现的时候,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情节没有那么精彩,文笔也变了:就像*时*惯用滤镜自拍,一不小心切换成前置镜头一样。这就是生活的本质吧。我们是个体,会孤独,期待事事顺心如意。我们上学,参加考试,毕业以后会面对上司,面对工作,我们会生病,我们也会愤怒嫉妒,会犯错,还好会进步。而如果有个人陪伴着我们,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寻找生活的真谛,生活不那么唯美也无妨。毕竟我们已经做到“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

  如果你遇到了那个让你觉得他/她独特,自己也觉得自己独特的人,就值得冒着永远沉沦的风险。如果没有遇到,请继续保持自己灵魂独特的美德。

  不是第二部写得不够好了,就像我们定好机票跑到传说中的与世隔绝的最美村庄决定一睹风采,而现实往往令人有些失望一样。因为看到了,才知道能做到,思考了,才学会去承认事实也是一种进步。

  作者在第一部说过“对于一个思考和感知保持永恒状态的灵魂来说,年龄又算什么?”我想说,对于作者笔耕不缀,写出的第二部,他也在突破自己,想保持思考吧,没有超越自己的第一部,那又怎样呢?至少第二部也是一直围绕着那句: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你在这里,我就在这里。”这也是另一种温暖读者的方式。

  读着开始觉得揪心的地方是叫苏珊娜的摆渡人因为窥探到迪伦和崔斯坦逃离了荒原,又崇慕崔斯坦,也想要逃离荒原,为此她欺骗了一个由她引渡的灵魂。从苏珊娜进入世间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为迪伦担忧。

  而当命运的审判者骤然降临,他无声无息,强大而神秘,甚至崔斯坦都无法动弹,审判官冷酷地下达了判决。

  在命运的判决前,迪伦保护了她的摆渡人,杰克放弃了他的摆渡人。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又会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而在判决后的尾声,苏珊娜和杰克被发配到真正的荒原,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了无比后悔,从某种层面说,审判官也是苏珊娜的摆渡人,让她认识到了自己的恶劣造成的后果。

  同时,迪伦的父母重归于好,这一切怕是要归功于迪伦,而从第一部开头孤独寻找父亲的迪伦,也逐渐在这个过程中褪去了孤独怯懦排外,因为她有了崔斯坦这个灵魂伴侣。

  每一个镌刻着爱与善意的灵魂,都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摆渡人。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摆渡人》封面上的这句话直戳内心,每个人或长或短的一生都要经历生命中的那片孤独,也终会遇到自己的那位摆渡人,带你走过黑暗与痛苦,迎接温暖与新生。而同时,自己也会是另一个人生命中的摆渡人。就像迪伦,不仅是摆渡人崔斯坦引领的亡魂,也是崔斯坦命运的摆渡人。

  说实话,2的剧情并不让人惊喜,和1比,缺少一定的魔幻色彩。而且,读这本书能够感觉到:作者在编故事。

  虽然很多小说都是基于现实编造出来的,但这里“编”的痕迹有点重,能够感受到作者在不断的为故事中不太合理的剧情做出新的解释。

  中学生自制炸药炸毁结界的设定太过草率;摆渡人和灵魂之间不能超过一定距离的设定在隧道里突然失效,只是草草解释为“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就...”;还有厉害的恶鬼在主角面前突然变孱弱;以及学校的同学们似乎从来不怀疑这对表兄妹为什么关系如此亲密。

  在小说里,为了推动主线发展往往会弱化其他因素,不过这里已经不能算是弱化了,几乎是一切可能的妨碍都在为主角光环让路,作者目的性太强,缺少惊喜感。

  典型的女作家作品系列# 大量女主猜忌,男主忠心耿耿的桥段,两个人忘我的恋爱。本来抱着对魔幻色彩的期待看这本小说,所有有点小失落。

  总体看,第二部小说其实就讲了一件事:主人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新出现一对摆渡人和灵魂穿越到真实的世界,由于链接带是黑色的,被审判官处决,尝到了应有的恶果。

  所以,既不是摆渡人也不是灵魂我们,不用担心“审判官”随时出现,宣读罪行。

  但应该明白:不论善心还是恶意,做了事,就要为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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