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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天狼》读后感1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

  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2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

  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

  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

  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后感3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与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

  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读后感4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5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衡吧。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

天狼读后感1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2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3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我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十分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我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厌恶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对自我有信心,要对自我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4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

  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天狼读后感5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己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己。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从母狼为了复仇,从山妖为了完成遗愿都可以看出,它们为了生存,都愿意、同样也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学会忍耐,为之重要——“小不忍则乱大谋”。同样的,我也要象狼王山妖那样学会忍耐,才能重新鼓足劲儿去完成第二次写的读后感,如果我做不到,那还有什么事情我做得到呢?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狼种》这本书里有一条狼狗,可它又是一条警犬。怎么会事呢?有人说它的叫声和样子不像是狗,倒像一只狼。可在他母亲的身上,只有六分子一狼的血统。没人想要一条狼,就这样它被卖到了马戏团。

  在马戏团里它被扮成大灰狼。剧名叫《智斗大灰狼》在剧中它次次被哈巴狗咬。观众也十分喜欢哈巴狗,却一点也不喜欢大灰狼。有一次,它还遭到了哈巴狗的暗算,被哈巴狗咬了两次。是这样的.,导演给了他一根骨头,可却被哈巴狗抢去了。

  有一天,培训员带着这条哈巴狗和这条狼狗在深林里训练,就在这时,两只云豹跑了过来,哈巴狗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逃跑了。之后,那条狼狗和它们开始了决一死战。最后把那两只云豹咬跑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时,那只哈巴狗也跑了回来,那位培训员毫不客气地把它给轰走了。

  我想;它一定不是狼,而是一条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好狗。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中的外番外篇:《狼种》。里面讲的是:

  一只名叫大灰的返祖现象狼狗从警犬学校毕业后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做了动物特型演员,专门演大灰狼。马戏团的人和动作都因大灰长的像狼而歧视它,欺辱它,直到有一次,马戏团在郊外中途休息时,来了一对云豹,想吃小白羊。大灰的爪子被 磨钝 了,嘴上还带着嘴套,又被拴在树上,但最后它还是不计前嫌,拼了命保护主人把云豹赶跑了,可自己却被云豹咬的遍体鳞伤。

  大灰从一开始来到马戏团,就一直忠心耿耿地为这个马戏团奉献,别人却因为它的长相嫌弃它。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爪子磨钝,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嘴戴上嘴套,如果他们不把大灰拴在树上,如果他们能信任它,大灰就不会伤的这么重,反而,我相信大灰和所有人都会毫发无损。

  在我的心中,狼虽然很残忍,但是没有狼是不行的,我不歧视狼。更何况大灰只是一只狼狗,它长得再像狼也还是一条狗,是一条忠诚的警犬。

  在动画片中,灰太狼是一只聪明、敏捷、爱妻子和儿子的狼;有一首歌名叫《北方的狼》;有一种男装品牌就叫”七匹狼“ ……由此可见,人类虽然已经不再过分的歧视狼了,但大多数人还是厌恶跟狼有关的东西。俗话说”不能以貌取人“,那他们对待大灰的行为对吗?他们又有没有站在大灰的立场上替大灰想过呢?据我所知,现在还是有一些人因为歧视狼或其他原因伤害狼,目前*的野生狼已所剩无几了,没有狼,其他的动物就会快速繁殖,会造成灾难。

  所以,请不要打破大自然的生物链了,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吧!

  他有狼的外貌,狼的力量,狼的叫声,可他却有一颗像狗一样善良忠实的心,他的名字叫大灰。

  大灰出生在黑土凹警犬学校,因母亲身上有狼的血统,在他身上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在警校毕业后,因长相离谱,大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表演,驯兽员川妮以为他是一只狼,就对他非常粗暴。在表演中,大灰是反派角色,表演结束后,他自然也不能像哈巴狗那样得到掌声,去给观众送鲜花。有一次,一只哈巴狗生病了,没能送花,正好一个小女孩没拿到花伤心地哭了,大灰很同情她,就咬住一只没送出的花跑到小女孩面前,把花放在地上。正在这时,小女孩的爸爸发现了大灰,他连忙把小女孩拉住,找来工作人员,大灰只得到了一顿训骂。

  哈巴狗们心狠手辣,竟然狗多势众暗算大会。在表演中,有一个用网网住大灰,然后哈吧狗们扑上去的环节,狠毒的哈巴狗们就暗暗地在大灰身上咬了他几口,可川妮偏向哈巴狗,出于宠爱,竟没有责罚他们。哈叭狗们渐渐胆子大了起来。一天早晨,管理员老费把一根大骨头棒子扔进大灰的笼子里,给大灰当早餐,哈叭狗们瞧着觉得好玩,就在大灰不注意的时候,把狗头伸进笼子里,咬着骨头棒就跑,虽然主人不许大灰随意跨笼子,但是面对哈巴狗们不断的侮辱,大灰一怒之下冲出笼子,把哈巴狗咬了个稀巴烂,川妮以为他是故意伤狗,就把大灰的爪子磨*,又用罩子把他的嘴罩住。

  川妮这么做,害死了大灰。几天后,动物们都要坐车到别的地方去表演。半路上,动物们下车透气,突然,两只云豹来进攻,哈叭狗防不住云豹,豹子直向身边的小羊扑去,就在这时大灰挣脱了铁链,与云豹殊死搏斗,最后赶走了云豹,静静地躺在主人的怀里死去了,大灰是一条真正的尽职尽则的忠心的狗。

  一条叫大灰的狗,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有人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留下表演《智斗大灰狼》。训导员川妮总是偏爱十二只哈巴狗,最后甚至给大灰剪掉了利爪,套上了嘴罩。在一次途中,因为意外,川妮一个人带着马戏团的动物们在树林边遇到了一对云豹,其它动物们很快就逃之夭夭。云豹向川妮扑过去时,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大灰挣断了铁链,奋不顾身地与云豹厮杀起来。甚至主动让云豹噬咬脖颈,以下鄂被撕裂的代价,摘除掉嘴罩,露出牙齿,才击败云豹。川妮安全了,但大灰却献出了它宝贵的生命……

  故事结束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大灰的死感到惋惜,也被大灰的忠诚感动了。川妮在大灰与哈巴狗发生冲突时,根本不管是谁的错,就惩罚大灰;如果当初不是哈巴狗向大灰挑衅,大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反击;如果川妮不冤枉大灰,给它戴上嘴罩,剪去尖爪,在休息时还要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在遇到云豹时,大灰就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云豹,就不会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动物也是跟人一样的,它们的感情也像人类一样丰富。虽然大灰形似狼,但它是犬,一只优秀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忠诚二字,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当主人遇险时,只有大灰努力地想去保川妮,它依靠薄弱的肉体力量,活生生挣断了手指粗的铁链!最后,大灰走了,但我相信它是幸福地走了,因为它通过努力获得了主人的爱!

  大灰是一只懂得忍耐,忠诚的狗。它虽然长得像狼,但它却没有狼的冷酷无情;它虽然是狗,但却比狗更懂得忠诚。它的一生就只有忠诚二字!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狼》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贪吃的狼》。

  有一天,红狼要和它的哥哥一起去外面玩。它们说好在红狼的家里见面,不到一会儿,红狼它的的哥哥就来到了它家中,它们自己高兴笑了笑。然后它们就齐口同声说:“我们一起出去玩耍、找东西吃吧!”于是,它们俩兄弟就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来到一个农民家的门外。红狼说:“我去给咋们两个抓一只小羊羔来吃吧!于是,红狼就去抓了一只小羊羔,等红狼抓来了小羊羔,它们俩美美的吃了一顿,吃饱了。红狼又对他的哥哥说:“哥哥,这家里还有很多的猪肉,现在,我就去拿些吧!”哥哥对弟弟红狼说:“你去吧!我还要抓一只小羊羔,来让我们吃。”于是,哥哥就去抓小羊羔,可是红狼闻到猪肉那香香的气味,就大口的吃了一顿。等红狼看见农民们要来了以后,所以,它就赶快想从洞里爬出去,可是它刚才把自己的肚子吃得又圆又大,所以它没能钻出去,等农民发现了红狼,就拿着斧头把红狼给砍死了。

  红狼的爸爸妈妈和哥哥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它们伤心的掉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如果红狼不那么贪吃的话,也许它不会死。

  今天我读了《海狼》。这本书是讲范·卫登绅士遇到了海难,被恶魔号救上了船。经过艰苦、漫长的海上旅行,范·卫登终于回到了英国。

  《海狼》的主人公是恶魔号的船长,他的名字就叫海狼。海狼长着一副倒三角身材,身体都是肌肉,非常结实。但他脾气暴躁,力气大得惊人,性格残忍。他一刀就可以将原来船上的大副杀死。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遇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恶魔号还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破烂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虽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暴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当我读完了《最后一匹狼》这个感染人心的故事时,我忍不住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转,心啊,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眼前幻出小女孩和小男孩开心的背影,又幻出小男孩被老爷爷杀死时的情景……

  当看到雪儿和小男孩在一起玩时,我是又开心又高兴,当读到老爷爷发誓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一阵阵的颤抖,当我又读到雪儿撕心裂肺的哭着求爷爷不要杀死小男孩时,我的心被雪儿哭碎了……雪儿终于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最后一匹狼》读后感400字。老爷爷急忙上山请郎中为雪儿看病,郎中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最后又语重心长的对老爷爷说:“这病,须得一颗狼心,方可治愈。”老爷爷狠狠的点点头,并暗下决心要杀死小男孩。

  雪儿微微的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看见小男孩在雪儿的床边,雪儿微微颤颤的伸出双手,想要拉住小男孩,可这时,老爷爷回来了,瞄准小男孩一枪命中,小男孩倒在血泊中,嘴唇微微张开,向是和小女孩在说着什么,可使终没有说出来。

  爱护动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想,用在这里,也是相通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动物的生命,尽量不要伤害它们。

  狼的狡猾与人的机智是无法抗衡的,在蒲松龄的狼里描绘了一幅人与狼的拼搏。

  我们要学*屠户在后面掌握地形,机智出击。他也证明了一个道理,“大丈夫能屈能伸。”本文通过写一个屠户遇狼,经过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让我明白狼再狡猾也斗不过人,也告诫人们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后才能取得胜利。

  《狼》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狼》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文中写一狼诱敌于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后,两狼如此“合作”,其心计与人无异,令人称奇。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作奇事逸闻来写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当然,人们可以从中受到某些启发:认为这个故事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的,或者认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经典寓言这一章节是《小故事大启示》中最后一个章节,也是告诉我道理最深刻的章节。《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就收录于经典寓言这个章节。牧羊人和狼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它们是好还是坏?故事的起源和结果又是怎样的呢?故事中的道理有会是什么样的呢?在下面的故事中,大家就一定会明白的。在作文的最后,大家还可以体会我从故事中领悟到的道理。

  《牧羊人与狼》这个小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个牧羊人意外地捡到了一只小狼,他把小狼带回家养,盼着小狼快一点长大,但是,牧羊人的目的是让这只自己养大的狼去偷别人家的羊。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在牧羊人的期盼下,小狼终于长大了,它尖利的牙齿和凶狠的眼神就是最好的证明。牧羊人觉得时机到了,就教它怎样去偷抢别人家的小羊,并且不让别人发现。狼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就听主人的话,轻轻进别人家羊圈,吓晕羊,再拖回主人家。他做了几次后,觉得这样不好,但又不能违背主人的意愿。一天,主人又让狼去偷羊,狼忍无可忍地说:“你让我养成偷的*惯,那你也得看好你的羊,我生气的时候,可不能保证它们是安全的。”

  看来,让别人替你做坏事的时候,同时你自己也要小心跟着遭殃。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狼种》读后感 (菁华5篇)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狼种》这本书里有一条狼狗,可它又是一条警犬。怎么会事呢?有人说它的叫声和样子不像是狗,倒像一只狼。可在他母亲的身上,只有六分子一狼的血统。没人想要一条狼,就这样它被卖到了马戏团。

  在马戏团里它被扮成大灰狼。剧名叫《智斗大灰狼》在剧中它次次被哈巴狗咬。观众也十分喜欢哈巴狗,却一点也不喜欢大灰狼。有一次,它还遭到了哈巴狗的暗算,被哈巴狗咬了两次。是这样的.,导演给了他一根骨头,可却被哈巴狗抢去了。

  有一天,培训员带着这条哈巴狗和这条狼狗在深林里训练,就在这时,两只云豹跑了过来,哈巴狗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逃跑了。之后,那条狼狗和它们开始了决一死战。最后把那两只云豹咬跑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时,那只哈巴狗也跑了回来,那位培训员毫不客气地把它给轰走了。

  我想;它一定不是狼,而是一条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好狗。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中的外番外篇:《狼种》。里面讲的是:

  一只名叫大灰的返祖现象狼狗从警犬学校毕业后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做了动物特型演员,专门演大灰狼。马戏团的人和动作都因大灰长的像狼而歧视它,欺辱它,直到有一次,马戏团在郊外中途休息时,来了一对云豹,想吃小白羊。大灰的爪子被 磨钝 了,嘴上还带着嘴套,又被拴在树上,但最后它还是不计前嫌,拼了命保护主人把云豹赶跑了,可自己却被云豹咬的遍体鳞伤。

  大灰从一开始来到马戏团,就一直忠心耿耿地为这个马戏团奉献,别人却因为它的长相嫌弃它。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爪子磨钝,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嘴戴上嘴套,如果他们不把大灰拴在树上,如果他们能信任它,大灰就不会伤的这么重,反而,我相信大灰和所有人都会毫发无损。

  在我的心中,狼虽然很残忍,但是没有狼是不行的,我不歧视狼。更何况大灰只是一只狼狗,它长得再像狼也还是一条狗,是一条忠诚的警犬。

  在动画片中,灰太狼是一只聪明、敏捷、爱妻子和儿子的狼;有一首歌名叫《北方的狼》;有一种男装品牌就叫”七匹狼“ ……由此可见,人类虽然已经不再过分的歧视狼了,但大多数人还是厌恶跟狼有关的东西。俗话说”不能以貌取人“,那他们对待大灰的行为对吗?他们又有没有站在大灰的立场上替大灰想过呢?据我所知,现在还是有一些人因为歧视狼或其他原因伤害狼,目前*的野生狼已所剩无几了,没有狼,其他的动物就会快速繁殖,会造成灾难。

  所以,请不要打破大自然的生物链了,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吧!

  他有狼的外貌,狼的力量,狼的叫声,可他却有一颗像狗一样善良忠实的心,他的名字叫大灰。

  大灰出生在黑土凹警犬学校,因母亲身上有狼的血统,在他身上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在警校毕业后,因长相离谱,大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表演,驯兽员川妮以为他是一只狼,就对他非常粗暴。在表演中,大灰是反派角色,表演结束后,他自然也不能像哈巴狗那样得到掌声,去给观众送鲜花。有一次,一只哈巴狗生病了,没能送花,正好一个小女孩没拿到花伤心地哭了,大灰很同情她,就咬住一只没送出的花跑到小女孩面前,把花放在地上。正在这时,小女孩的爸爸发现了大灰,他连忙把小女孩拉住,找来工作人员,大灰只得到了一顿训骂。

  哈巴狗们心狠手辣,竟然狗多势众暗算大会。在表演中,有一个用网网住大灰,然后哈吧狗们扑上去的环节,狠毒的哈巴狗们就暗暗地在大灰身上咬了他几口,可川妮偏向哈巴狗,出于宠爱,竟没有责罚他们。哈叭狗们渐渐胆子大了起来。一天早晨,管理员老费把一根大骨头棒子扔进大灰的笼子里,给大灰当早餐,哈叭狗们瞧着觉得好玩,就在大灰不注意的时候,把狗头伸进笼子里,咬着骨头棒就跑,虽然主人不许大灰随意跨笼子,但是面对哈巴狗们不断的侮辱,大灰一怒之下冲出笼子,把哈巴狗咬了个稀巴烂,川妮以为他是故意伤狗,就把大灰的爪子磨*,又用罩子把他的嘴罩住。

  川妮这么做,害死了大灰。几天后,动物们都要坐车到别的地方去表演。半路上,动物们下车透气,突然,两只云豹来进攻,哈叭狗防不住云豹,豹子直向身边的小羊扑去,就在这时大灰挣脱了铁链,与云豹殊死搏斗,最后赶走了云豹,静静地躺在主人的怀里死去了,大灰是一条真正的尽职尽则的忠心的狗。

  一条叫大灰的狗,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有人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留下表演《智斗大灰狼》。训导员川妮总是偏爱十二只哈巴狗,最后甚至给大灰剪掉了利爪,套上了嘴罩。在一次途中,因为意外,川妮一个人带着马戏团的动物们在树林边遇到了一对云豹,其它动物们很快就逃之夭夭。云豹向川妮扑过去时,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大灰挣断了铁链,奋不顾身地与云豹厮杀起来。甚至主动让云豹噬咬脖颈,以下鄂被撕裂的代价,摘除掉嘴罩,露出牙齿,才击败云豹。川妮安全了,但大灰却献出了它宝贵的生命……

  故事结束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大灰的死感到惋惜,也被大灰的忠诚感动了。川妮在大灰与哈巴狗发生冲突时,根本不管是谁的错,就惩罚大灰;如果当初不是哈巴狗向大灰挑衅,大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反击;如果川妮不冤枉大灰,给它戴上嘴罩,剪去尖爪,在休息时还要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在遇到云豹时,大灰就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云豹,就不会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动物也是跟人一样的,它们的感情也像人类一样丰富。虽然大灰形似狼,但它是犬,一只优秀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忠诚二字,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当主人遇险时,只有大灰努力地想去保川妮,它依靠薄弱的肉体力量,活生生挣断了手指粗的铁链!最后,大灰走了,但我相信它是幸福地走了,因为它通过努力获得了主人的爱!

  大灰是一只懂得忍耐,忠诚的狗。它虽然长得像狼,但它却没有狼的冷酷无情;它虽然是狗,但却比狗更懂得忠诚。它的一生就只有忠诚二字!


《天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荒原狼》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人性究竟有几个侧面?如何应对内在的矛盾体之间激烈的冲突?理智与情感,冷漠与热情,抽离旁观与全身心投入这种种灵魂的极端究竟要怎样调和才能坦然的自处而不必忍受心灵的煎熬呢?

  赫尔曼·黑塞正是在《荒原狼》这部自传体小说中,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写照来向我们逐层剖析问题的内核。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虽然远去了战争的阴影,生活在一个包容、丰富的社会环境下,但随着经济、科学的高速发展伴之以精神文化硕果的缓慢稳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仍愈发激化。

  我们想保持本真赤诚,却不得不在职场上圆滑世故;我们渴望静下来享受心灵的交流,却不得不面对网络时代海量袭来的庞杂信息;我们想秉持精神、信仰、理想的追求,却不得不接受以金钱、名誉、地位作为衡量标准的普世价值观。

  小说主人公最后在魔剧院的畅游中,顿悟到了一条出路——反复去体会生存的痛苦,将这场人生游戏玩得更好些,“总有一天会学会笑”!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度上也是黑塞的灵魂之伤。愈合这个故事内外两个灵魂伤口的,严格说来,不是年轻貌美的异性,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懂得。

  赫尔米娜以及她介绍给哈勒尔的情人玛丽亚,在一段时间内改变了哈勒尔,她俩在哈勒尔的灵魂废墟上建造着美丽的花园,这座花园生长着各种奇异的花朵,这些花朵散发着由欲望、爱、依赖等复杂情感构成的馨香。哈勒尔惊奇地观察着自己情感世界的裂变,他难以相信却无力拒绝,旧有的拘谨性格让他排斥情感新世界中冒出的新芽,但春风打开心门所带来的掺杂着困惑的快感又让他沉溺其中。老男人恋爱如老房子失火,哈勒尔没救了,后来他因为嫉妒而“狼性”大发将赫尔米娜杀死的结局,也验证了一条存在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规则:不要轻易触碰那些受伤的灵魂,除非能够真正给它以天堂般永恒的.安慰。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恋爱禁忌:不要轻易爱上老男人,因为他们的爱多数用完了,因为无爱可用变成了爱无能。但现在的女孩子选择老男人,也不是全部为了找爱而去的,所以,也无所谓他的灵魂是新是旧。只是,这样的情感双向选择到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游戏,而且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无聊游戏。

  成为老男人没关系,以老男人自嘲就没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了,这篇文字想告诉读者的是,年龄可以变老,别让你的灵魂变老,尽量保持它年轻且不被伤痕布满,这样它才能帮助你感受和体会这世界上无法用物质衡量但却奇妙无比的爱情、亲情以及其他。

  读完荒原狼有几天的时间了,当时读完特别无语,什么呀,这结局昏慌的快赶上《1984》了,好歹人《1984》还算有个能够理解的结局,这,什么呀!去网上找评论,看了这本书的背景和别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将将有些明白,这几天再看了看荣格的心理学,又有了新的认识。

  之前看到赫尔米娜出现之后,二人之间的交往和情感变化,就觉得赫尔米娜这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哈里自己的幻想而已。其实现在看来,整本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不存在,整本书是黑塞的独白,则全书的角色都是黑塞人格中的一部分,是其完整人格的分解。以分析心理学的原型来看,荒原狼、哈里本身代表阴影,玛利亚是阿尼姆,莫扎特和歌德则是智者的形象。

  而赫尔米娜则是哈里的对立面,两个人同时都深感自己的缺陷,都深感对方是自己的补充。当对立面出现的时候,如果能够和谐共处,则天下太*、国泰民安,但又谈何容易,所以玉石俱焚,哈里从一开始、一直、到最后,注定会杀死赫尔米娜,作为其最终结局。

  这几个人分别代表着人格中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的成分,但其不是独立的,其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黑塞本人内心的冲突与矛盾,内心巨大的不稳定。其原因也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哈里作为一战后的反战知识分子,其对于战争的反对与周围的人的思想格格不入,这对其心理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其不为社会所接受的理念使其丧失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些感官对于其心理造成的扰乱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哈里一度精神崩溃的边缘。

  我们回来说哈里杀死赫尔米娜而后在莫扎特的引导下思想得到重生,开始决定重新投入生活,我确总不这么想。从出版人序中看出,哈里离开了那座城市,若是去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是否会像刚来这座城市时一样。历史总是在绕圈,我又回到了那个很悲观的路径选择理论。就像《改变》里面说的那样,如果没有第二序改变,单在本系统内是无法发生质的改变的,就像贵族士族阶级无法拯救东汉命运一样。哈里的命运不过是总在不断的循环。

  赫尔米娜的死似乎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成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扯远一点,这似乎也是美学上固定的模式。“美人之死”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崇高、最为凄美的画面。所以莎士比亚、所以各个狗血电视剧都会以美人之死为结局。死亡作为一个生理上的消亡也伴随着其精神的消亡。

  最大的收获还是发现了荣格心理学,我这孤陋寡闻的,又有研究的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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