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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群山回唱》读后感1

  当记忆开始消逝,该如何留住那份生而为人的尊严。作为“主人公的国家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群山回唱》弱化了历史背景,着眼于长达60年的家庭变迁与人物命运,却不失恢弘与细腻。类似于《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方式,小说讲述了八个普通人的爱恨纠结,这些故事看似独立,人物却相互交织。这本书穿越了战争、别离、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人们的选择——即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

  故事从爸爸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的一个睡前故事开始,为第二章爸爸迫于生活压力卖掉女儿帕丽做了铺垫。第三章介绍了阿卜杜拉和帕丽的后妈是如何嫁给爸爸萨布尔,以及如何间接性的造成了姐姐事故、半身不遂的原因。第四章是纳比舅舅写给马科斯先生的信,详细介绍了纳比离开村子去给苏莱曼家里当厨师的原因。第五章讲述了苏莱曼邻居的两个儿子自资助一个被大伯毁了家庭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的小女孩,以及兄弟俩做出不同选择的故事。第六章讲了帕丽跟随妮拉离开喀布尔来到法国后的生活,以及帕丽知道自己身世后的心里活动,让读者对兄妹俩的重逢有了期待。第七章讲了阿德尔和他父亲的故事,阿德尔的父亲占领阿卜杜拉和帕丽从小生活的村子,他的父亲为阿德尔编织的谎言被唯一的玩伴的死打破但又默许逃避,给人深深的冲击感。第八章讲述了马科斯先生从小到大的生活,描绘了他那钢铁般的母亲以及被狗咬了脸毁容的伙伴萨莉亚。最后一张叙述了帕丽通过马科斯,寻找到自己的哥哥,但哥哥却因病早已忘记了妹妹。

  其中伊德里斯和他的堂弟帮助可怜的女孩儿罗诗的故事带给我强烈的冲击感。

  伊德里斯,一个“西化了”的主人公的国家人,在他同堂弟一起回主人公的国家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认识了可怜的小女孩罗诗,她全家人都被大伯用斧头砍死,而她自己也被斧子砍伤了脑袋,伤口狰狞。几次探望之后伊德里斯承诺他来想办法安排小女孩去加州动手术,他承诺一定会弄到资金,再不济他自己掏腰包。“当时的他有一种兴奋、陶醉甚至愉悦的感觉,他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他觉得浑身是劲儿。”

  可是他回美国后,面对一大堆需要回复的邮件,挂满加班号的日程表、同行评议、家里装修等等杂事,心态很快就转变了。“他极为惊讶地发现,变化发生得如此之快,如此难以察觉,谈起主人公的国家,突然感觉就像在讨论最*看过得一部悲情大片,其效果已经开始消退了”。面对阿姆拉的来信,他感到厌烦甚至气恼。当他向上司讲了罗诗手术的事,询问集团是否能负担罗诗的治疗时,他已经感到自己不堪这诺言的重负,而当上司说公司没法承担治疗费用时,他没有对上司的理由提出反驳,反而如释重负。之后,他全心全意投入到自己的生活,对他而言,罗诗已经变成了某种抽象的事物,仿佛只是戏里的一个角色,一个幻象。他认为他的承诺只是被误导了,是一个错误,他无能为力,就是这么简单。

  很多年后,伊德里斯出现在罗诗的新书签售会上,他看到书的首页写着献给我的妈妈阿姆拉和我的卡卡铁木尔。当年他的承诺烟消云散了,而他的堂弟铁木尔,不管是出于炫耀还是真的出于好心,把他没有完成的承诺兑现了。他担心书中会写到他,担心女孩认出他。事实上,女孩果然认出他,没有交谈,只是在签名时写了:别担心,里面没你。

  “别担心,里面没你。”这句话就是就像给伊德里斯的良知局限一个台阶下,“好心之举,可它伤了他。”

  我曾无数次的想象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否会坚持自己的初衷和承诺,但觉得自己大概会无法坚持。人类的良知有局限,但我想这并不是无药可救的事情,当我们在良知的起点处立马迈开脚步,也许我们就能坚持到底,当我们的勇气在顶点的时候,一鼓作气,也许就能一往无前。而不要想以后。

  在整本书的最后,我一直期待着哥哥能够想起妹妹,但这本书描写的是人生,它描写的是真实的现实的世界,而不是充满幻想的虚假的言情小说。奇迹,终究是少的`。但最起码,妹妹找到了她的根,她一生最大的缺口被补上了。

  命运很霸道,它开的玩笑,你必须全盘接受。而痛哭与欢笑,都是你的。群山总是不发一言,但在你发出呐喊的一阵后,总会以出乎你意料的方式,给你壮阔且结实的回音,一波接着一波。但你要相信你的念念不忘,终于换会回响,无论以哪种方式。

《群山回唱》读后感2

  最*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3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4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5

  生在和*年代的我们,真的无法亲身感受战火枪弹中人民的悲苦。胡赛尼没有过多的笔触描写战争的血淋淋,但就是那么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陈述的正是被摧毁被蹂躏的社会和人性,我们无法接受的悲剧,就是那些身处战火中的人们的日常。我始终无法忘记小女孩罗诗的遭遇,为了房产,大伯拿起斧头将亲弟弟一家砍杀的场景。战争在一步步挑战人性丑陋的底线。

  可是,书中又时刻充满爱,总有那些饱含深爱的人,爱着那群苦难深重的陌生人,爱着那片苦难深重的土地。

  故事从帕丽和阿卜杜拉的兄妹情开始,每一章换一个主人翁给我们讲各自的故事,动情于纳比和老爷的深情无言,感慨着妮拉和帕丽那么多隔阂和沉默的亲情,心疼的是萨丽娅的悲剧和聪慧,欣慰于妈妈和马科斯全心理解后孩童般的天真与爱……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拥抱,每一个亲吻,每一场送别,每一次相聚,都让我心颤动,泪眼模糊的怎止帕丽和哥哥分开了58年后的重聚,原来一直都是你啊!卡卡,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早就知道你是个蠢货……苦难中的苦,就是为了证明苦难中的爱始终不灭。

  千山万水,从前以后,群山回响,那是,爱的声音。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1

  当记忆开始消逝,该如何留住那份生而为人的尊严。作为“主人公的国家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群山回唱》弱化了历史背景,着眼于长达60年的家庭变迁与人物命运,却不失恢弘与细腻。类似于《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方式,小说讲述了八个普通人的爱恨纠结,这些故事看似独立,人物却相互交织。这本书穿越了战争、别离、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人们的选择——即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

  故事从爸爸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的一个睡前故事开始,为第二章爸爸迫于生活压力卖掉女儿帕丽做了铺垫。第三章介绍了阿卜杜拉和帕丽的后妈是如何嫁给爸爸萨布尔,以及如何间接性的造成了姐姐事故、半身不遂的原因。第四章是纳比舅舅写给马科斯先生的信,详细介绍了纳比离开村子去给苏莱曼家里当厨师的原因。第五章讲述了苏莱曼邻居的两个儿子自资助一个被大伯毁了家庭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的小女孩,以及兄弟俩做出不同选择的故事。第六章讲了帕丽跟随妮拉离开喀布尔来到法国后的生活,以及帕丽知道自己身世后的心里活动,让读者对兄妹俩的重逢有了期待。第七章讲了阿德尔和他父亲的故事,阿德尔的父亲占领阿卜杜拉和帕丽从小生活的村子,他的父亲为阿德尔编织的谎言被唯一的玩伴的死打破但又默许逃避,给人深深的冲击感。第八章讲述了马科斯先生从小到大的生活,描绘了他那钢铁般的母亲以及被狗咬了脸毁容的伙伴萨莉亚。最后一张叙述了帕丽通过马科斯,寻找到自己的哥哥,但哥哥却因病早已忘记了妹妹。

  其中伊德里斯和他的堂弟帮助可怜的女孩儿罗诗的故事带给我强烈的冲击感。

  伊德里斯,一个“西化了”的主人公的国家人,在他同堂弟一起回主人公的国家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认识了可怜的小女孩罗诗,她全家人都被大伯用斧头砍死,而她自己也被斧子砍伤了脑袋,伤口狰狞。几次探望之后伊德里斯承诺他来想办法安排小女孩去加州动手术,他承诺一定会弄到资金,再不济他自己掏腰包。“当时的他有一种兴奋、陶醉甚至愉悦的感觉,他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他觉得浑身是劲儿。”

  可是他回美国后,面对一大堆需要回复的邮件,挂满加班号的日程表、同行评议、家里装修等等杂事,心态很快就转变了。“他极为惊讶地发现,变化发生得如此之快,如此难以察觉,谈起主人公的国家,突然感觉就像在讨论最*看过得一部悲情大片,其效果已经开始消退了”。面对阿姆拉的来信,他感到厌烦甚至气恼。当他向上司讲了罗诗手术的事,询问集团是否能负担罗诗的治疗时,他已经感到自己不堪这诺言的重负,而当上司说公司没法承担治疗费用时,他没有对上司的理由提出反驳,反而如释重负。之后,他全心全意投入到自己的生活,对他而言,罗诗已经变成了某种抽象的事物,仿佛只是戏里的一个角色,一个幻象。他认为他的承诺只是被误导了,是一个错误,他无能为力,就是这么简单。

  很多年后,伊德里斯出现在罗诗的新书签售会上,他看到书的首页写着献给我的妈妈阿姆拉和我的卡卡铁木尔。当年他的承诺烟消云散了,而他的堂弟铁木尔,不管是出于炫耀还是真的出于好心,把他没有完成的承诺兑现了。他担心书中会写到他,担心女孩认出他。事实上,女孩果然认出他,没有交谈,只是在签名时写了:别担心,里面没你。

  “别担心,里面没你。”这句话就是就像给伊德里斯的良知局限一个台阶下,“好心之举,可它伤了他。”

  我曾无数次的想象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否会坚持自己的初衷和承诺,但觉得自己大概会无法坚持。人类的良知有局限,但我想这并不是无药可救的事情,当我们在良知的起点处立马迈开脚步,也许我们就能坚持到底,当我们的勇气在顶点的时候,一鼓作气,也许就能一往无前。而不要想以后。

  在整本书的最后,我一直期待着哥哥能够想起妹妹,但这本书描写的是人生,它描写的是真实的现实的世界,而不是充满幻想的虚假的言情小说。奇迹,终究是少的`。但最起码,妹妹找到了她的根,她一生最大的缺口被补上了。

  命运很霸道,它开的玩笑,你必须全盘接受。而痛哭与欢笑,都是你的。群山总是不发一言,但在你发出呐喊的一阵后,总会以出乎你意料的方式,给你壮阔且结实的回音,一波接着一波。但你要相信你的念念不忘,终于换会回响,无论以哪种方式。

《群山回唱》读后感2

  最*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3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4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5

  生在和*年代的我们,真的无法亲身感受战火枪弹中人民的悲苦。胡赛尼没有过多的笔触描写战争的血淋淋,但就是那么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陈述的正是被摧毁被蹂躏的社会和人性,我们无法接受的悲剧,就是那些身处战火中的人们的日常。我始终无法忘记小女孩罗诗的遭遇,为了房产,大伯拿起斧头将亲弟弟一家砍杀的场景。战争在一步步挑战人性丑陋的底线。

  可是,书中又时刻充满爱,总有那些饱含深爱的人,爱着那群苦难深重的陌生人,爱着那片苦难深重的土地。

  故事从帕丽和阿卜杜拉的兄妹情开始,每一章换一个主人翁给我们讲各自的故事,动情于纳比和老爷的深情无言,感慨着妮拉和帕丽那么多隔阂和沉默的亲情,心疼的是萨丽娅的悲剧和聪慧,欣慰于妈妈和马科斯全心理解后孩童般的天真与爱……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拥抱,每一个亲吻,每一场送别,每一次相聚,都让我心颤动,泪眼模糊的怎止帕丽和哥哥分开了58年后的重聚,原来一直都是你啊!卡卡,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早就知道你是个蠢货……苦难中的苦,就是为了证明苦难中的爱始终不灭。

  千山万水,从前以后,群山回响,那是,爱的声音。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群山回唱读后感

群山回唱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群山回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群山回唱读后感1

  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向你表达那种缺失感呢?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刻,会帮助你理解这种感觉:当你在纵情欢笑后突然沉寂,当你在浩瀚美景前满腹酸涩,当你在人生最重要的场合里怅然若失……你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某种重要的东西,也许是某个亲人,也许是你爱过的人。也许你自己并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可是在那一瞬间,你由衷地感到,如果他(她)也在这里就好了

  故事的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年老的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的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她俩。"你们这俩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有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喀布尔一个富裕的家庭做养女。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它会过去的。它过去了。"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般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重逢。卡勒德?胡塞尼将和兄妹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这是作者对小说技法更加圆融大胆的尝试,是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传统和西方叙事手法的一次巧妙结合。多线索多视角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多声部的动人合唱,让我们再度沉迷。

  从没有哪本书像《群山回唱》一样让我如此清晰地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的部分,让我们确定了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妹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为彼此互相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和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的主题都是牺牲。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要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故事中帕丽的养母妮拉是一个特例,一个美丽多情、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不停地用爱情、香烟和酒精来填补自己的空缺,她甚至用帕丽来填补自己不能生育的空缺。然而她都失败了,因为她一直在索取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付出一些爱。她追逐幸福,却不断地从责任中逃离,直到逃无可逃。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我们也许都曾经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它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我们不会孤单,我们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2

  一个个分隔重洋的家庭,一种种遭受坎坷的悲欢离合,一次次无私却不为人知的选择……许许多多的不同人生都交织在卡勒德·胡赛尼的精巧新作《群山回唱》中。由六十年无数变故组成的生活,在父子兄妹间化成别样的命运。他们经历了千万回悲伤与痛苦,虽然也看到过偶然而至的一缕希望之光,但是终究难逃命运的安排。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爱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性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是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爱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娘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爱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空白串联起来。可是,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她这一生都在思念的妹妹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已经让他不能自理,可是这份亲情依旧,因为还有他们的子女,他们子女的子女,血脉相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一棵树上长出的两片树叶,象两粒尖埃,被一阵风偶然吹到了不同的地方,终于因着根的纠缠,在最后时刻,又在了一起。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三国演义前5回读后感3篇

  书本是我们生活中的良师益友,认识它结实它,我们将会得到很多知识的积累,最终驶向知识的彼岸。长江滚滚而去,淘走所有掩埋黄金的黄沙,亮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来,眼花缭乱间我们看他们在战火硝烟中发挥出自己的无限才能,赢得历史展图上的一*之地。

  成也好,败也罢,终究都会变成一抔黄土,屹立于这个世上。徒留一地的叹息。

  《三国演义》并不是只仅仅讲述故事,它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里面的诗句更是为人物添加了很多文学色彩,使我们读起来不至于那么苦涩,而是余音绕梁般的享受。

  为了能更加了解三国,我攒下了所有的零花钱,买了一本《三国演义》,看着那本厚厚的书本躺在我的手上,心里顿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仿佛我也回到三国时代,跟着他们一起经过生生死死,看过战争的无情,感受过兄弟之间的豪情与壮志。

  在这之中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的东西了,刘关张的兄弟情谊,凤雏卧龙的智慧以及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都是那么值得人们敬佩。

  在这之中关羽的最令我敬佩。

  关羽是五虎上将之首,武器是重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后来统治者尊称他为“武圣”。

  孙权听说刘备夺得了西川,就打算要回荆州,使计策打算要回荆州,可是关羽执意不还荆州,鲁肃打算让关羽第二天过江赴会,没想到关羽一点也不惊慌,派关*收到信号后去江边接应。宴会上,关羽假装喝醉,拉着鲁肃去江边,手里提着青龙偃月刀,其他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睁睁的看着关羽回到荆州。这就是“关云长单刀赴会”。敢为这样的与勇气世间有几个人有?在学校,同学连打针都会哭,这与单刀赴会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让我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团结,只有别人帮助了你,你才能取得成功。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暑假里,我看了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那里面描写的一些气势磅礴的场景真是让我回味无穷。

  这些场景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温酒斩华雄”了。

  以袁绍作为盟主的十八路诸候云集说是讨伐董卓,其实暗中比拼的的是兵强将广,身世显赫,谁不是心怀鬼胎,想乱世称雄?只有刘、关、张三人三骑,竟也赶来会盟,他们凭的是一腔忠肝义胆。在一帮庸碌之徒眼里,当然是看不上这势单力薄的区区无名之辈的,只有曹操对他们另眼相看。

  英雄不问出处,是骡子是马拉出来蹓蹓。果然,在众诸候被董卓的先锋华雄的气势所吓倒,一个个惊恐慌乱、手足无措之际,关羽这个籍籍无名的马弓手提刀请战,众人不禁瞠目结舌,不以为然;袁绍生气地说,“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叹服,倒了一杯热酒给关羽,意在为其壮胆,关羽轻轻一笑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再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果然,艺高胆大的关羽,稍后即提着华雄的脑袋走进中军帐来将那头掷在各路诸候的脚下,而那杯酒依然还是热的。

  “只见曹操拿起一杯酒递与关公饮了上马,关公曰:酒且放下,某去便来。说完便离开军营,才过一刻,便闻鼓声大震,只见关公提了华雄的头来到营中。其酒尚温。”我们的古典文言文文字简洁,但是一样描绘的形象入微,让人仿佛身临其中,我们文字真是魅力无穷。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真是让我意味深长。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生动有趣,栩栩如生。有三顾茅庐,空城计,赤壁大战,火烧连营等等,从这些故事中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求贤若渴的刘备,坚贞不离的`关羽,鲁莽的张飞,阴险狡诈却又有勇有谋的曹操,聪明机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他知天文,晓地理,识人心,他神机妙算,足智多谋。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诸葛亮的博学多才真是值得我们学*。

  读完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面对事情要冷静的对待,待人要忠诚,胸怀要宽广。遇到困难,只要我们多动脑筋,就能战胜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群山回唱》读后感实用十份

  “这个世界看不见你的内在,它一点也不关心你的希望,梦想,以及忧伤,它们都被皮肤和骨骼遮蔽着。这是如此简单,如此荒谬,又如此残忍。”我以书中一个外科整形大夫马科斯在从事多年整形工作之后,结合他的妹妹(由于脸被狗咬伤,从小被亲生母亲抛弃并寄养在大夫家长大,后来一直照顾陪伴大夫的母亲)亲身经历的感悟来作为我整片读后感的开头。

  小说以一对阿富汗兄妹因贫困从小骨肉分离,最后又重新相聚为主线索,牵引出在分离的六十余年里一场接一场的战争给阿富汗人民带来的无尽痛苦和灾难。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爱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性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事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爱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娘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爱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空白串联起来。可是,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她这一生都在思念的妹妹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已经让他不能自理,可是这份亲情依旧,因为还有他们的子女,他们子女的子女,血脉相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最*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读完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后,一直想读他的这部《群山回唱》,无奈前段时间特别忙,但这本书早在一个月前就买好了,只是因为要参加考试,都没开封。那天考研一结束,当晚我就打开书读了起来,这一读就停不下来了——整整十天,读完了,也算破了我的记录。

  《群山回唱》看似比较复杂,因为是以不同人的口吻讲述的,但全书就是一部关于牺牲、背叛和亲情力量的传奇。它跨越了三代人,将每个时代发生的故事都令人感同身受地讲述了出来,我们从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故事,而是能将它们与自己结合,从而想到如果换做自己会怎样,我们的内心就此被触动。

  全文其实主要在讲述阿卜杜拉与帕丽的兄妹情,从开头父亲送帕丽离家,到六十年后的重逢,这期间发生的一切都让人唏嘘,但命运造就了他们的分离,那时的帕丽还不到四岁,但年长她几岁的哥哥阿伯杜拉却要用一生去驱散这种被迫分离带来的痛苦,妹妹帕丽在他此后几十年的人生里都不可或缺。

  两人的继母帕尔瓦娜的人生也充满了坎坷,她有意从大树上将姐姐推下来,其实是出于内心的嫉妒与怨恨,但最终一切还是要靠她来负责,最终姐姐让她将自己丢弃在沙漠里,是为了给她更好的未来和没有负担的人生——虽然后来帕尔瓦娜的一生也是颠沛流离,但姐姐的事一直让她内心不安。

  纳比舅舅为什么要将帕丽送给房东做女儿?她是为了取悦女主人,是为了完成她的心愿。几年后,苏莱曼瘫痪后,纳比才发现那些速写本上都是他的身影,房东爱着他,一直爱着,纳比其实想要逃离,但最终却一直陪伴到苏莱曼临终的那一刻,他是出于深厚的情谊,但这互相陪伴的温情也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还有妮拉,她和苏莱曼结婚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逃离父亲的严格管控;而后来她带着年幼的帕丽奔赴巴黎,也是为了逃离,为了不被她丈夫的病痛所困住。她才华横溢,但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用爱情、香烟、酒精来弥补这种缺失,然而都失败了。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书中还通过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堂兄伊德里斯是我们很多人的缩影,他心地善良,但对别人的事却无能为力,只觉得自己的生活才是最为重要的;而堂弟铁木尔虽然是他看不上的人,却资助罗诗完成手术,最终让她成为了自己梦想中的知名作家。

  阿卜杜拉一生都放不下帕丽,所以他为自己的女儿取名帕丽,当年老的帕丽和年轻的侄女帕丽在美国见面后,阿卜杜拉已经患了老年痴呆症,他不记得身边的这个人就是自己苦苦寻求了几十年的亲妹妹,他甚至骂她是小偷,可是难道帕丽就能记住过往吗?她当年视若珍宝的各种羽毛早已成了历史物件。

  阿卜杜拉留给帕丽的那封信里写道: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当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终其一生,他都在心里惦记着妹妹,想着有一天能重逢,但再重逢时,他已不是那个意识清醒的人了。

  阿卜杜拉的女儿,年轻的帕丽早就知道父亲的这个秘密,她从小就觉得自己是姑姑帕丽的分身,她的心事都写在明信片上想寄给另一个自己。当数年过去,两人再次重逢,说起这件事时,老帕丽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无法给别人道明的疼痛。

  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给他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给妹妹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帕丽的命运其实就和故事中被魔鬼抓走的那个人一样,帕丽不能再回来,如果她回来,依然会一生贫穷,当然不会成为一名学者。爸爸也是忍痛割爱。

  文中还记录了希腊整形医生马科斯的生活轨迹,他和萨丽娅年幼时的故事,从他一开始对她的自然厌恶到后来的慢慢接受,再到由衷佩服她的一些科学实验,她被母亲抛弃,却从未对生活就此失望,她用遗产资助马科斯各地旅游,通过他的镜头来看这个世界,并用心照顾他的母亲,直到两人都老了。

  反观我们的生活,其实谁不是这样?虽然也许不会和文中的主人公有相同的经历,但各种各样的`打击磨难时不时会浸入我们的身体里,有时甚至让我们喘不过气来,不过,生活总在继续,就算我们选择了死亡,世界也不会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无论如何,我们要鼓起勇气面对所遭受的一切。

  亲情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情谊,她比任何东西都更值得我们去珍惜。这是一种刻入骨髓的深情,不管时间怎样流逝,我们都将一生背负。期间遭受的苦难哪怕再沉重,一旦有柳暗花明的一刻,都会觉得满心欢喜。我们都是这个世间的行路人,孤独的行路人,但因为有亲情存在,便觉温暖。

  这两年读完了作者的三本书,但从来不知道作者长什么样,今天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竟然看到长得如此有魅力的他。他的小说也许都和自己的经历有关,年幼时跟随父母定居美国,阿富汗成了他梦里的故乡,不管阿富汗遭受了怎样的重创,我相信,在他心里,阿富汗都是最美的国度。

  最后,致敬卡勒德·胡赛尼,谢谢他写出了如此触动人心的作品,每次读完他的小说,我都不能很快去看另一本书,因为只是读完了他写的故事,而故事之外需要我们思考的东西却很多很多。在读整本小说的过程中我都没有流泪,但我确信,那些文字和某些情节确实让我的内心受到震颤。再次感谢作者。

  花了半个月时间,严格来讲是三个多小时,终于是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把这本书看完了。

  早些时候听说过一本《追风筝的人》,曾翻了几页,觉得内容还不错,写的还挺好,只是那时候对这种小说还不是特别感兴趣,也就只是翻翻看而已。

  偶然间,也忘了是怎么,瞧见了卡勒德?胡赛尼的这本新书——说是“新书”,其实也有三四年了。不知怎的,好似是被这书名还有书的封面吸引了罢,我竟不自禁地阅读起这本书来。

  当然,还有些原因,兴许是我喜欢中东这个地方、喜欢***罢了。

  小说以一篇睡前故事开始。在一个叫马伊丹?萨卜兹的小村落里,有一位名叫巴巴?阿尤布的农夫。有一天,一个魔王来到了这个村子里,带走了阿尤布最心爱的小儿子卡伊斯。于是某天,不甘心的阿尤布踏上了寻找魔王报仇的征程。在到达了魔王的城堡之后,原本想与魔王斗个你死我活的阿尤布惊讶地发现,不仅是卡伊斯,所有的被魔王带走的孩子,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乐园里。孩子们不愁吃穿,过着与阿尤布一家截然不同的无忧无虑的生活。看到这一切,原本想要把卡伊斯带回家的阿尤布犹豫了:如果带他回去,他所要面对的是一个农夫的生活,是穷苦的;如果不带他回去,虽然儿子会忘记自己,可是他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抉择啊!最终,阿尤布选择了独自离开回到家中,打消了将魔王杀死、带回卡伊斯这一念头。

  从这个故事中得以看到的是一个*凡的父亲,也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凡在自己与旁人无异,都有着最普通也最真挚的情感,以及心理上作为父亲不愿挺身而出的懦弱;可他也伟大在面对儿子的回归和他的幸福生活之间的抉择时,他思虑良久,最终做出的,我相信是大部分父亲都会做出的决定——让儿子继续在这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自己回到村庄里继续做一名普通的农夫。这即是父爱,*凡而又伟大,让人读着读着声泪俱下。

  回到正题。

  小说以不同的视角来描绘这样几个断续的、互相之间有关联的故事。1952年,在阿富汗一个贫困的村庄沙德巴格,生活着一对普通的兄妹——阿卜杜拉和帕丽。阿卜杜拉一直视帕丽为自己的珍宝。然而,在他十岁那年,迫于生计,父亲萨布尔将帕丽买给了阿卜杜拉舅舅纳比所服务的喀布尔的一个富人家庭。经历了这番难以忘怀的骨肉分离,阿卜杜拉的内心里留下了一道不可磨灭的疮疤。但这也能看出,即使是在二十世纪,贫富之间的差距是有多么的大。试想一下,如果你是阿卜杜拉,你能任凭自己的妹妹就这样离去?父亲做出这样一番举动,实是无奈的。从中我们也得以一窥当时阿富汗贫苦百姓的生活与思想,沉浸在那种阅读的意境当中。

  帕丽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收集各种鸟类的羽毛,阿卜杜拉为了取悦妹妹常常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当我看到帕丽被卖掉后的那个冬天阿卜杜拉捡到一片黄色的羽毛时,我不觉鼻头一酸。曾经的记忆是如此美好,可记忆中的人儿如今已不在身边,仅剩自己孤寂的身影,落寞地走在夕日散发出的余晖下,默默聆听群山间那空寂的回唱。

  小说里的其余人物也各有各的优缺点。那个买下帕丽的富人家庭的女主人妮拉是一位诗人,喜欢写一些与性有关的东西,还小有名气。这恐怕与其无法生育有关。妮拉渴望着性,幻想着性,只是因子宫被摘除,她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完整的家庭,只好收养别的小孩。这种无法怀上孩子从而哺育后代的痛苦,只有一个真正成熟的女性才能理解。于是她沉醉于烟酒之中,继续着她的诗篇创作。当丈夫中风后,她弃下了他,带着帕丽远走并定居巴黎,终于1974年自杀身亡。妮拉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不完美女性,她确实有自己的独特魅力,时尚诗意而又脆弱堕落。她既显得普通,又不普通。

  男主人瓦赫达提在中风之后,妮拉抛下他远走高飞,仅剩下厨子兼司机纳比对他的衣食住行百般照料。渐渐地,瓦赫达提爱上了纳比,而纳比虽然难以接受,可还是选择留了下来,陪伴着瓦赫达提先生安然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瓦赫达提死后将所有遗产都留给了纳比,纳比又遇见了来自希腊的整形外科医生马科斯?瓦尔瓦里斯,这才有了小说中的那封纳比写给马科斯阐述自己身世的长信。信中写到纳比曾经爱上了女主人妮拉,为了讨好妮拉,纳比特意设计了使萨布尔将帕丽卖给瓦赫达提家的事情。然而妮拉在拥有了帕丽之后却似乎把全部心意用在了“女儿”身上。纳比感到无奈与愧疚,于是在临终前写下这封信,求马科斯告知帕丽其身世之谜。

  而这位医生马科斯?瓦尔瓦里斯,其做一名整形科医生的梦想是缘于童年好友萨丽娅的一次意外事故。为了实现萨丽娅的心愿,他带着一架相机和一张萨丽娅的相片周游世界,为发展中地区做医疗志愿者,见识了太多太多的泪水与绝望。小说情节是在悲情中发生的,然而正是这悲情,让我们懂得了许多。

  这篇小说写了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如何去爱,如何被伤害,如何互相背叛与彼此牺牲。贯穿全文的,也同样贯穿着这六十年岁月的,乃是永不磨灭的情啊!当我读到最后一章阿卜杜拉终与帕丽重逢时,不禁思如泉涌。战争与贫困主导着这个社会,可是没有什么能够跨越如此般浓厚的情感。美国亚马逊“最佳选书”评语说:“这本书穿越了战争、离别、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了人们的选择——即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这是大师的杰作。”的确,卡勒德?胡赛尼确实是一位深情的大师,将一个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阿富汗家庭六十年的往事描绘得如此精彩。不得不说,《群山回唱》真是我到现在以来读过的最为生动、惆怅而又具有魅力的一部小说。尤其是最后时刻,帕丽与阿卜杜拉重逢,但阿卜杜拉的记忆已伴随着风儿消逝在过往云烟里,已经认不出帕丽了。这就是人生。我们对曾经所爱之人,却不一定企盼着一场久别重逢;我们所爱之人,却并不一定还记得爱过的我们。

  “开头是痛苦的分离,而结尾则是感人的重逢。”

  人们经常会因为失去才懂得后悔;因为错过才懂得珍惜,对待自己本该守护的东西,会轻易地恶待与抛弃。当重归于*静,才会发现:人的一生不仅是为自己,更是为他人,一直在守护一个叫**的东西。

  故事的开始是在阿富汗的一个贫困的乡村中。现在,阿富汗仿佛就意味着战乱、恐慌与杀戮。阿富汗的一切也因这一次次由利益驱使而来的战争而改变。

  先从“妒忌”二字说起。姐姐马苏玛和妹妹帕尔瓦娜同时喜欢上了萨布尔,虽说是姐妹,可容貌却相差极大——姐姐从小被人赞作美人胚子,而妹妹则是被人嘲笑的对象。一直以来,姐姐的美貌就像是一把枪,而枪口却对准了妹妹的额头。当帕尔瓦娜发现姐姐也喜欢萨布尔后,虽心有不甘,但也不好说什么。知道一次两人在树干上嬉闹时,帕尔瓦娜轻轻的将姐姐推下了树。从此,马苏玛瘫痪在床,妹妹不得不去照顾她。帕尔瓦娜吞下自己制成的苦果,将自己的人身自由束缚在姐姐的身边。妒忌二字,像一团火,烧焦了理智,不会留下美好。

  在任何岁月里,家人之间的爱都是最无私、最真挚的,无论家人做出何种决定,都是为了爱。萨布尔有三个孩子,迫于生计,也是为了使孩子更好的生活,他决定将女儿帕丽送到舅舅纳比所工作的主人家。哥哥阿卜杜拉最爱妹妹帕丽,这一决定,也给他的一生带来极大的影响。庆幸的是,帕丽所在的人家真诚的对待她,使她在童年依然享受着美好。但爱,可以弥补,不可替代。

  提到阿富汗,不可避免地谈到战争。当战争开始,人的本性开始暴露,一方面是残忍,一方面是忠诚。当军阀在这片土地上肆意而为,无情的是,玷污了孩子们的心灵。

  纳比和他的主人瓦赫拉提先生依旧留在喀布尔的家中。当瓦赫拉提患上中风之后,纳比没有一走了之,而是承担起所有的琐事,一心在照顾他。曾经的主仆变为现在共患难的朋友,不单单是因为环境,更是因为人心独有的爱。来到阿富汗的救助者们,他们无私的奉献,以广博的胸怀去爱每一位伤者,每一位被战争深深刺痛的人,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人性的光辉吧。

  人生有限,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当人性中的优缺点被无限的放大,所谓的亲情、友情就显得弥足珍贵。磨难再多,只是还有希望存在。

  在故事的最后,帕丽在美国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她依然深爱着妹妹,留存着曾经送给妹妹的羽毛。只是因为疾病,他淡忘了曾经的记忆,可是,那已不再重要。

  故事是以一个梦境结束的,兄妹二人仿佛又回到了童年,在一起嬉戏、打闹。在娓娓道来之中,一切仿佛都是那么*静,没有战争,没有一切一切的苦难、流离。仿佛湖面归于*静,落叶止于泥土,跨越了春去秋来,藏匿了不可挽回的时间,还好,我们还是我们。

  作者就好像作为旁观者一般,只是在简简单单的叙述一个故事,没有个人感情的掺杂。在缓缓而来的文字中,不仅带来了苦难,还有一些希望的光芒,爱的辉光。它在告诉我们,无论环境如何,命运如何,我们都必须守护那份值得的东西,守护那份简简单单的爱。

  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向你表达那种缺失感呢?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刻,会帮助你理解这种感觉:当你在纵情欢笑后突然沉寂,当你在浩瀚美景前满腹酸涩,当你在人生最重要的场合里怅然若失……你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某种重要的东西,也许是某个亲人,也许是你爱过的人。也许你自己并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可是在那一瞬间,你由衷地感到,如果他(她)也在这里就好了

  故事的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年老的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的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她俩。"你们这俩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有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喀布尔一个富裕的家庭做养女。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它会过去的。它过去了。"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般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重逢。卡勒德?胡塞尼将和兄妹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这是作者对小说技法更加圆融大胆的尝试,是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传统和西方叙事手法的一次巧妙结合。多线索多视角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多声部的动人合唱,让我们再度沉迷。

  从没有哪本书像《群山回唱》一样让我如此清晰地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的部分,让我们确定了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妹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为彼此互相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和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的主题都是牺牲。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要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故事中帕丽的养母妮拉是一个特例,一个美丽多情、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不停地用爱情、香烟和酒精来填补自己的空缺,她甚至用帕丽来填补自己不能生育的空缺。然而她都失败了,因为她一直在索取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付出一些爱。她追逐幸福,却不断地从责任中逃离,直到逃无可逃。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我们也许都曾经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它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我们不会孤单,我们不再孤单。

  暑假是个漫长而无聊的假期,除了我最爱的篮球课,剩下的就是各种补*班。还好有心爱的书能伴随我。偶尔在妈妈的床边发现了一本书《群山回唱》,作者:胡塞尼。看着封面真心没啥特别的,随手拿起来翻翻,就再也不忍心丢下,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后来又慢慢读了好多遍,再结合妈妈和我讲的阿富汗*几十年的历史,我慢慢体会到了很多我以前都没能接触到的生活。

  《群山回唱》开篇引用了寓言故事,讲到了一个父亲阿布龙,为了保全其他的孩子和全村的人,他把最心爱的小儿子交给了魔王。从此之后他就浑浑噩噩,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最后他决定去找到魔王,找回自己的孩子。当他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魔王的时候,却发现孩子在魔王的花园里过着天堂般的生活,充满了鲜花和笑语。虽然他好想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搂在怀里带他回家,可是贫困至极的生活让他理智的选择了转身离去。阿布龙活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在睡不着的夜间,他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感谢所受的恩惠和喜乐。他懂得,再有更多的欲求,便未免太贪婪。一枚熟透的果子,一块光洁的老岩石。万籁之中,别有异声,丁丁当当,那是他系在爱儿脖颈上的小铃铛在响……

  这就将故事引入了开端。帕丽一家及其贫困,她的妈妈早已经去世。后妈生的第一个弟弟在冬天冻死了,现在又生了第二个。爸爸每天在和干旱,贫瘠做斗争。家里最爱她的人是她同父同母的哥哥阿卜杜拉,哥哥非常爱她,为了送给她一根漂亮的孔雀羽毛,把自己最心爱的新鞋子都卖了。生活异常的困苦,后来一家人为了活命,父亲不得不将帕丽卖给了大城市的富人。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了天涯海角。五十多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是哥哥已经记忆逐渐流失,而妹妹早已经不记得儿时。这次重逢对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小说的结尾再次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虽然我的生活经历还无法让我想象,生死离别这是一种什么的感觉。但是我每次看完都是心堵堵的,眼睛涩涩的。由于国家的战乱,世界上多少国家的人民经历了这样的生死离别,家破人亡。就像我们的祖国六十多年前也是战争纷乱,多少人妻离子散,到处是一片废墟,满目残垣。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强大的新中国,祖国强大而富强。生活简单而快乐,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可以参加自己喜欢的兴趣班,可以暑假到处去旅游。偶尔妈妈也会带我们去吃好吃的。比起帕丽兄妹,我们真的生活在天堂里,可是我还常常抱怨,常常不想写作业,常常因为妈妈决绝我买玩具的要求而伤心失望,现在想想好幼稚啊!

  对于一个即将跨入六年级的男孩子来说,我也知道我们的祖国由于崛起强大,而遭到周边以及美国的不停挑衅和打压。一方面我希望我们中国人,特别是年轻的我们要有骨气,要团结,要真正的热爱自己的祖国。国之不存,家何在?同时我们也要学*日本的孩子,从小学会吃苦和拼搏,不要做娇生惯养的小花朵。努力学*,让祖国变得更加强大,让战争远离所有的*民百姓,为世界和*尽一份力!

  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阿富汗的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阿富汗,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以阿富汗和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世人熟知他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却爱聆听他心中的群山回唱。

  《群山回唱》是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三部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中讲述了一对兄妹因贫穷和战争铸成的六十年悲欢离合,我们看到了伤害,看到了背叛,看到了牺牲,也看懂了他们如何去爱。除了小说本身的故事,它所运用的类似短篇小说集的形式也很吸引我。每章都是以一个人物的视角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而将所有人的故事串联起来的时候,我所得到的只是感动与惊叹。

  “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故事的开始,阿卜杜拉与妹妹帕丽的分离为整个故事笼上了悲悯的色彩,失落成了群山回唱重要的主题。但最后,年老的阿卜杜拉终于迎来了一个灿烂着悲伤的重聚。

  胡赛尼的小说总让我想到一句话:世界翻起新篇章,阿富汗的世界依旧荒凉。“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这些残忍的时刻,就这样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到来。这个世界看不见你的内在,它一点也不关心你的希望、梦想,以及忧伤,他们都被皮肤和骨骼遮蔽着。这是如此简单,如此荒谬,又如此残忍。

  踉跄前行中,你总能在他们身上找到丢失的那一部分自己。我们在峰峦之巅呐喊,而群山回唱。希望总在绝望后生根、发芽。就像小说最后说的那样“她闭上眼,飘进来了睡乡,没有烦忧,一切都是清澈的,灿烂的,一切都同时来到了。”

  有时我们虽身处黑暗,却执着追求着灿烂千阳。

  当记忆开始消逝,该如何留住那份生而为人的尊严。作为“主人公的国家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群山回唱》弱化了历史背景,着眼于长达60年的家庭变迁与人物命运,却不失恢弘与细腻。类似于《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方式,小说讲述了八个普通人的爱恨纠结,这些故事看似独立,人物却相互交织。这本书穿越了战争、别离、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人们的选择——即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

  故事从爸爸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的一个睡前故事开始,为第二章爸爸迫于生活压力卖掉女儿帕丽做了铺垫。第三章介绍了阿卜杜拉和帕丽的后妈是如何嫁给爸爸萨布尔,以及如何间接性的造成了姐姐事故、半身不遂的原因。第四章是纳比舅舅写给马科斯先生的信,详细介绍了纳比离开村子去给苏莱曼家里当厨师的原因。第五章讲述了苏莱曼邻居的两个儿子自资助一个被大伯毁了家庭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的小女孩,以及兄弟俩做出不同选择的故事。第六章讲了帕丽跟随妮拉离开喀布尔来到法国后的生活,以及帕丽知道自己身世后的心里活动,让读者对兄妹俩的重逢有了期待。第七章讲了阿德尔和他父亲的故事,阿德尔的父亲占领阿卜杜拉和帕丽从小生活的村子,他的父亲为阿德尔编织的谎言被唯一的.玩伴的死打破但又默许逃避,给人深深的冲击感。第八章讲述了马科斯先生从小到大的生活,描绘了他那钢铁般的母亲以及被狗咬了脸毁容的伙伴萨莉亚。最后一张叙述了帕丽通过马科斯,寻找到自己的哥哥,但哥哥却因病早已忘记了妹妹。

  其中伊德里斯和他的堂弟帮助可怜的女孩儿罗诗的故事带给我强烈的冲击感。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红楼梦16回读后感汇总五篇

  我最喜爱的经典作品是《红楼梦》。一曲哀婉的调子终止,我眼前浮现的红楼儿女的身影。作者曹雪芹用一幅对联概括了《红楼梦》,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情不情。这部悲欢离合的曲调中,最令我爱怜的是林黛玉。

  她可能是个神仙,可望不可及,不想命运如此多变,其特点总结为“凄美”。凄是黛玉,“身世凄凉,纤弱多病”;“美”则在“外延”、“内涵、艺术”。这几个方面。林黛玉是敏感而又善良的性格。因为早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多愁善感的她,常常独自抹泪,无人可诉。在这大观园里,她有宝玉的对她的钟爱,有贾老太太对她的疼爱,可她往往想不到这些,而思到自已没有的东西。而却不会学学史湘云,虽说自幼父母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从来未将儿女私情略索心上……

  记得以前,考试前我怀揣着那种七上八下的心情去应付考试。领到考卷后,看到一眼复杂的题型不思考一下,就断定很难,一下自信心降了一半。自然而然,后面的考试发挥不理想。考完试后,老是杞人忧天,所有同学快快乐乐地玩,而我呢?则一个人缩倦在一旁,不敢与同学们对答案。久而久之,性格变为内向、敏感、孤独,倒有般林黛玉的感觉。

  改变这一切的是有次妈妈向我推荐经典作品--《红楼梦》。听完妈妈对它的讲解,使我不由地恋上了《红楼梦》。当我读到林黛玉病死时,我的眼泪犹如断了线的珍珠,直落下来。我觉得她没有一种志气,不会坚强下来与病魔做抗争,生性敏感,常常把事情复杂化,往坏处想,总是那样多愁和怨世,导致她最后香消玉殒。我要以其为鉴,彻底改变我的消极悲观的态度,在我的成长路上,树立积极向上,合群友爱的人生观。我要向史湘云那样,养成开朗、活泼、刚强、大胆的性格。

  《红楼梦》这部经典作品,真不愧是我最喜爱的。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情况,紧紧围绕着贾府家务权益的贾宝玉的人生道路,以封建社会路面与反叛者之间的激烈抗争为剧本的主要任务,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个反叛者的不幸为具体内容, 基于生动地叙述封建社会大家庭衰退的全过程,深刻暴露了封建社会的许多黑食和腐败,强调封建社会已经到了命运的终结。

  《红楼梦》之上层皇室社会发展为管理中心绘画,极为真正地,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十八世纪上半叶我国后期封建社会的所有日常生活。本书经营规模宏大,构造认真细致,人物栩栩如生,語言幽美,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显著的艺术特点,非常值得后代品位,赏析。

  小说集作者充分利用了在我国书法艺术,美术绘画,古诗词,词赋,歌曲等各种文学创作的一切出色传统式技巧,展现了一部社会发展人生道路不幸。如贾宝玉、林黛玉读西房、黛玉埋花、宝彩蝴蝶、清文府羽、宝琴李雪、黛玉焚烧手稿等,也主要在人物建设上,如林黛玉的影子、诗意的眉毛、智慧的色彩、深邃的微笑、迷人的低吟、共同风俗的乐趣、自由而简单的写作,都凭借作者在中国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丰富的艺术品质,使她在整个十二个女性群体中具有独特的诗歌魅力、中国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梦中真正再现了红楼梦中人物的多样性,使每个人在书中读到的人物都像日常生活中的人一样真实有效,梦中的红楼梦贾宝玉说不贤,说不愚,说不善,说不善,说不义,说不聪明,说不聪明,说不英俊,说不肤浅,说不*凡,让人评价。不仅贾宝玉、林黛玉,一对送给作者的人格、精神本质、理想理想的英雄就是这样,连王熙凤这样臭名昭著的人物,不是写她的坏,而是在仇恨交织的一系列人物喜欢的情况下,进而主要表现出一些不同而复杂的具体情况,产生真正的美与美。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明白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可是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并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可是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明白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最终,最终,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终明白了真相,悲痛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明白他去了哪里,后人只明白,原先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十分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主角,并且最终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终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终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一卷红楼梦万艳悲,花月吟尽断肠梦。――题记

  初读《红楼梦》时,并不能完全读透它,只觉得有趣,对其中的内容也是一知半解。直到如今,我才稍微读懂了它的意思。

  我总是沉浸在书中丰富的诗词文曲,性格各异的人物,精彩动人的描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曹雪芹的笔下总能写出一个个鲜明的角色,而且他的文章虽浅,其意则深。似乎每个角色,每句话都深嵌我心。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是九月,秋意渐浓。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可是,会有人看懂,只可是,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齐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

  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齐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齐。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貌,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

  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必须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应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仅有回音。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西游记六十三回读后感(5)份

  暑假,我去图书馆看了一本我早就想认真看的书,叫做《西游记》。书中讲到了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在这条取经的道路上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妖怪,碰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师徒四人最终还是取到了真经。四个人物的性格也都各不相同,唐僧有时让人急又让人气,因为他看不出人还是妖,我经常急得握紧拳头直跺脚。但是好在没到危险的时候,孙悟空都会及时看出妖怪,救出师傅。沙僧为人正直老实,八戒很懒,很贪吃,是不是总是添点乱子。

  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有厉害的火眼金睛,什么坏人都能看出来,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出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也不是天生的呢,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出来的,这要能承受多高的温度啊!孙悟空真了不起!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无论有怎样的困难,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成功!但是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需要团队合作,因为我在书上看出,孙悟空也不是万能的,有好几次落难,还是猪八戒搬来救兵搭救的呢,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小学生也要学会合作,因为“独木不成林,单丝不成线”,只有团结才是力量!

  我最*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著作的一部充满神奇色彩的神话故事。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师徒四人不畏坚难历尽千辛万苦去西天取经,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伟大壮举。

  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届的反抗精神,他又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慨,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他勇于妖魔鬼怪作斗争,与一切困难顽强抗战,决不退缩低头。

  看到他们一路上吃尽苦头,没地方睡,没好的吃,还要去乞讨一些食物,要不就是一些山上的野果来充饥,可是他们没有埋怨,没有放弃使命。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在这么一个丰衣足食,幸福的年代,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克服困难,战胜自己呢!

  生活中,有许多我们能做的事,却懒得做怕吃苦却要父母为我们操心,看了这本书后,他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们应该从小培养自力自强的品质,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活。

  《西游记》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它值得我们去认真的欣赏。

  我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悟出了一个道理。

  唐僧师徒在西天取经路上有一种精神:协作精神。虽然唐僧师徒有时在路上打打闹闹,闹别扭。但是他们最后还是团结在一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我读完了《西游记》后,想起了一件往事,一天下午,我找来几位同学,做了一个小船模,一开始,我们各做各的从来不合作,做了一艘小船,一点都不好看。我说:“不如咱们一起做吧”!爱好美术的赵海说:“我来负责画图”,动力能力强的张涛说:“我来负责做船”,我说:“我来负责船体打磨、削尖的工作”。于是,三个人并肩合作,做出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小船。看来合作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必须要具有合作精神,我听一个人说过:“小合作有小成就,大合作有大成就,不合作就很难有什么成就”。这是十分宝贵的人生道理。

  从《西游记》里,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必须要与他人合作,才能取得成功。当然,不仅仅要合作,还要努力地去为这个目标拼搏,不怕苦,不怕累,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西游记》的真名大家都看过,大家都很喜欢,书里的内容经常让人流连忘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孙悟空因为天宫骚乱被如来佛祖五指山压住。500年的漫长岁月后,他被唐僧救活,于是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途中遇到了猪八戒、沙僧,和他们一起去取经。途中,他们度过了八十一难,终于成仙。

  取经之前,孙悟空的性格很嚣张。就连玉帝也别无选择,只能邀请如来抚慰他,尽管上帝对天宫大惊小怪。耶!他真的很可恶。他敢上天逼玉帝替他当孙悟空。但是他不知道外面还有人!最后不是被降服了吗?

  然而他被打压了500年,性格却发生了无数次的变化,开始变得不那么骄傲。在取经的路上,他又变得聪明勇敢起来。比如大师让他把这个怪物抱成小孩。虽然他一眼就看穿了自己的身份,他还是背着这个怪物,但是他从心底里数着怎么“对待”她。这样的性格改变能不能不使他变对?

  孙悟空虽然是神话人物,但谁都可以当孙悟空。人生难免会犯错,但改正了就跟孙悟空一样了。如果这个世界充满了像孙悟空一样的品质,那将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读这本书不仅让我徜徉于经典之间,也教会了我这个道理。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作者在书中大胆想象,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多姿多彩、绚丽无比的神魔世界。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斩妖除魔,走了十万八千里,最终取得真经,受封为佛的故事。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自然是唐僧的三位徒弟。

  大徒弟――“齐天大圣”孙悟空,后被封为斗战胜佛,也是书中的亮点人物。孙悟空敢于斗争、英勇无畏,拥有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作为武器。他忠心耿耿,屡屡被唐僧误会却从不怨恨;他嫉恶如仇,死于他棒下的妖怪不计其数。二徒弟――猪八戒好吃、好玩、好色,原为天蓬元帅,被贬下凡投错猪胎。他性子懒散,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另一面,但若没有他,唐僧师徒就会陷入更大的危机。比如在孙悟空借芭蕉扇与牛魔王打斗时,若非八戒赶到,定无法拖延到哪吒等赶来。所以,小人物也有大作用。唐僧三位师徒中,沙僧最小,也最忠厚。一路上,他为唐僧挑着重担,承担辛苦的工作,同样是功不可没。可以说,唐僧西行取经的路上,三位徒弟任何一人都不可缺失,他们的团结一致才让唐僧*安到达西天取回真经。

  在生活中,我们要像悟空一样敢于斗争、嫉恶如仇;要像八戒一样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鼓励别人;也要像沙僧一样忠厚老实、不惹事生非。最重要的是要像师徒四人一样团结一心、各司其职,就像接力赛一样,一人发挥不好,就影响了一队的人;两人配合不好,一队就会失败;唯有团结一致,上下一心,才能走向人生的巅峰!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西游记第15回读后感通用5篇

  本周我在读西游记这本书,我看到了第八十一章,我最喜欢的一节是悟空得到金铃铛那一节,很有趣。讲的是:悟空打跑小妖,又打死一小妖,然后自己变成被打死小妖的样子回到洞中交差,但惊动了妖怪,只好变成苍蝇藏身;但悟空又使计骗得金铃铛,溜到洞外挑战妖怪,最终使妖怪走投无路,菩萨便洒甘露救火,说这是自己的坐骑。

  这本书也看了一大半了,非常的有趣,会继续看的。

  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后,拜唐僧为师,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不畏艰险,斩妖除魔,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完这本书后,我要向他们学*不怕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在学*上我也要刻苦努力,和同学们团结合作,我要学*孙悟空的勇敢机智,做一个勇敢乐观的小学生。

  我它得西游记每人都有一个特点,比如说:

  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的猴子上天入地,独来独往,无拘无来,己经成了我们理想的象征和寄托。

  沙和尚为人老实厚道一路上任劳任怨。从没有一句怨言。做事十二分认真。是悟空的好帮手猪八戒,贪玩,好色!憨厚贪吃像一只懒虫一样

  白龙马,如果不是他,唐僧还得走着去取经呢!

  西游记原书一百回,从大结构上看,可分成三个部分,第一回至第七回是第一部分,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空,这里是书里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顿折腾,将它反抗的表现的淋漓尽致。第八回至十二回是第二部分,描写了唐僧的出世即取经的原因。第十三回至二十回,是第三部分主要写了唐僧去西天取经路上先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现在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水浒传第4回读后感(5)份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中,塑造了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的不同人物性格。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位仗义疏财的`好汉因受小人陷害,陆续被逼梁山起义,后归顺朝廷,帮助官府*山贼,斩方腊,东征西讨,为大宋立下了汗马功劳,后遭奸臣所害。没被战死的好汉都被炸死,但他们的英勇事迹去被人们永远的歌颂与传扬。

  《水浒传》深刻揭示了起义社会的根源,满枪热情的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读《水浒传》第四回“赵员外重修文殊院;寺里人不敢给这个凶神恶煞开门,真是让人开心愉快的一场戏啊,本身就是个玩笑,他也不想再把事情闹大,鲁智深出现在第三回,我看到这里觉得!

  这一回在水浒中应该还算作是引子部分;怒掣戒刀!

  话说鲁达打死郑屠以后,果证江南第一州,还要把剩下的一脚狗腿揣在怀里慢慢享用--他的智慧全用在这里了,第一次闹还只是从半山腰抢来一桶酒喝了,稍稍翻一翻书。”这个水浒传中占头占尾的人物是如此重要,实不为过,装成行脚僧买来了狗肉水酒,酒劲儿上来了,法号智深!进得门来!

  这可更让我期待了。直教!先是酒涌上来要练拳脚,一不留神,本来没什么规矩修养,他也就要遇到命里注定的好朋友林冲了?

  于是从一开始就处处护着他的智真长老也留不得他了,就像宝钗评价的一样,这老兄发狠打坏了门左右的金刚,砍世上逆子谗臣,死在第119回,只好把他打发到日后更加著名的地方,还逼着和尚们吃狗肉,弄的和尚都要逃跑:这人笑挥禅杖:“有分教!没有酒喝,在五台山剃度出家!

  可鲁达是个粗人。于是结识赵员外;第二次,稍稍透露了梁山好汉的一些消息:酒肉,知道金翠莲已作了大财主赵员外的外宅,在总共120回本的小说中,鲁达也刚刚变成鲁智深,说他有着开启和收束的重大分量,是一段“热闹戏文”!

  鲁达自知是个罪犯,是不是从这里学的啊,赵先将鲁达藏在七宝村,就要“口中淡出鸟来”,跑路的过程中巧遇他搭救了的金老儿,金庸《天龙八部》描写天山童姥逼着小和尚虚竹吃肉的情节,鲁智深同学聪明了许多,其实是先小后大闹了两场,又来了顿大吐秽物,不再行抢了。于是我们非常熟悉喜爱的那个水泊梁山中的英雄好汉鲁智深,把半山腰的亭子弄塌了,走露风声后又动员鲁达当和尚,还管什么天王老子,衣食丰足,进肚儿就不是他了,鲁智深大闹五台山”,核心就两字,这名字算是第一次出来曝光了!

  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他本是“全没些个出家人体面”的人,无奈,没有肉吃:名驰塞北三千里,只是从本回末的两副对联上!

  我最喜欢的一名好汉是花和尚鲁智深。他虽然有些鲁莽,但是他武功高强、为人直爽、慷慨大方、对朋友情深意重,嫉恶如仇,专打抱不*。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倒拔了垂杨柳、取得了二龙山。

  他真是太厉害了,我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男子汉。

  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四大名著。我现在读完了水浒传,那里面的人物令我有深深的感触。现在,我与大家交流一下我的感触吧!

  我最佩服的英雄之一就是排名13的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他敢作敢当、重情义,令我最为佩服的是,他还有一副侠义心肠。为救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赴汤蹈火,是我们应该学*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令我感慨万千。

  《水浒传》中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那些英雄汉不占领城池,不打劫人民,是一大批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的人物性格也不一样,其中的黑旋风李逵生性鲁莽,性格暴躁。及时雨宋江为人仗义,善于用人。豹子头林冲他武艺高强。花和尚鲁智深勇而有谋,侠肝义胆。智多星吴用,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行者武松,他有仇必复有恩必报,崇尚忠义。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因为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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