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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我喜欢》读后感1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2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3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4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 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 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 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

我喜欢读后感1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王子》。

  内容大概是讲作者因为飞机失控在沙漠遇难,在他修理飞机时看到了一个名叫小王子的男孩也和他一样遇难了。小王子给作者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其 中主要讲他在地球上看到一朵玫瑰花和小王子驯化的一只狐狸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观点是做人要互相信任。假如作者不信任小王子,他就不会把唯一的水给小王子喝。小王子假如也不信任作者,那他也不会讲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那一次,我和同学一起玩二人三足,这是一场比赛,胜利的队伍给获得丰富的奖品。我们的对手很强大,她们腿很长,占很大优势。当就快轮到我们时,我和同伴都很紧张,我说:“冷静,一定要冷静,我们先来练一练,跟好节奏。”练了好几次,我们得出了最胜的结论,我先出左脚,她出右脚,然后我再出右脚,她出左脚。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我们一边喊一二、一二的口号快速前进,严格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步伐走。比赛进行了一半,我们落后于对手,他们还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对同伴说:“我们一定要羸!我们要彼此信任。”当两队都快到达终点时,我们还是落后于对手,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对方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因太骄傲了,一不留神摔倒了,他这一摔把全队都摔倒了。我们加速前进,在对手重新爬起的时候,我们已到达终点了。

  信任,如果我们不信任自己或队友,总是说我们输定的,那你就不会有动力去争取,那样你就只有输。

我喜欢读后感2

  今天我又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新书《没有人喜欢我》。这本书的封面是一只孤单单的大狗,看上去很可怜。妈妈问,他是谁?为什么没人喜欢他?我不知道。

  原来他叫巴迪,刚刚搬到镇子上,他想交个朋友。他看到墙洞里有一只老鼠,就问:你可以和我一起玩吗?老鼠说:现在不行。巴迪想,她看起来凶巴巴的,一定不喜欢我,巴迪就走开了。巴迪看到三只猫瞪着他,他想他们一定不喜欢他。接着,巴迪又遇到了三只兔子、一群绵羊、一只大狗,图中的巴迪一次比一次的离这些动物远。巴迪觉得他们都不友善,都不喜欢他,他伤心的哭了起来。这时一只狐狸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因为大家都不喜欢他。狐狸问:那是为什么呢?巴迪说:我不知道。狐狸说:也许你应该问一问他们。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巴迪就和狐狸一起往回走。大狗说:我怕你会偷我的骨头。绵羊说:我们怕你会赶我们去剪羊毛。兔子怕巴迪追他们,因为狗爱追兔子。猫以为它要打架。巴迪每次都告诉他们,他才不会呢,他只是想和他们做朋友。大家都说: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很乐意做你的朋友。而说现在不行那只老鼠是正在做蛋糕。后来他们都成了好朋友,玩得很快乐,每人都吃到了一小块蛋糕。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想狐狸怎么变好了,也会帮助别人了,他是在谁的帮助下变好的呢?如果没有他,巴迪还在伤心呢。巴迪自己不知道,不是没有人喜欢它,而是别人都不了解他的意思。小老鼠拒绝了他,是因为小老鼠现在要做蛋糕。巴迪就开始觉得别人不喜欢他,就不自信了。他再见到别人,就离得远远的,没有问别人愿意不愿意和他玩,他就认为别人都不喜欢他。他如果早说了,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所以,我觉得一定要说出来。如果我们到一个新地方,遇到不认识的小朋友,想和他们做朋友,就要大声说出来。如果别人不愿意,也要问问原因,不要误会别人,也可以找到原因。只要我们对别人友善,再把我们的意思表达出来,我们就一定会像巴迪最后那样,交到很多好朋友。所以一定要说出来。

我喜欢读后感3

  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

  读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如同在寻找人生的出口。在我们的人生里需要于某个节点静下心来,看看走过的路,想想未来如何前行,凡俗之中如果能偶尔地仰头望一望星空,那样你的心灵将会变得充盈,人生也会变得充满生命张力,读一本好书未尝不是在仰望星空。

  摊开这本书,会看到周国*将其分成了这样七个章节:1、生命本没有意义2、当好自然之子3、恰到好处的爱4、信仰是生命的归宿5、灵魂只能独行6、思考死,是有意义的徒劳7、成为你自己。

  其实这是一个有着递进逻辑关系的文章,当我们最初了解了生命的真谛,我们就能对所有的爱有个正确认知,当我们懂得了信仰代表着什么,我们就会思考灵魂是否存在?存在灵魂将何处安放?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人生面临的一个个大问题。如果能对死亡进行思考,进而坦然面对死亡,实际我们就将生命的边界整个游历了一遍,会对人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所有的人生的意义其实归结到了我们要成为那个真正的自己,那个自己喜欢的自己。

  读周国*先生的散文是需要宁心静气,在无人处,于寂静里,默默打开,细细品读。每次读先生的文章,我总是有一种乱入时空的感觉,*实文字里有与这个时代浮躁与喧嚣完全不同的清净与自然,适度与自守,清醒而淡然。

  非常喜欢书中的一段话:“在无限的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但同时也是伟大而刚强的。在上帝把你造出来后,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于是,真正的人生需要你自己面对,需要你自己承担。生而为人,要经历的不只是生死,还有在这漫漫岁月中的记忆。自己的一生是否值得,是否精彩,是否在你老去的时候可以有所回忆,是否在你仰望的时候可以驻足观赏,都在你自己。所以,把握当下吧,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生命本来的样子,也就是每一个做出选择的自己。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

  我喜欢的读后感 1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更是他坚强,上苍给鲁滨孙的困难,而对于他更有生存的挑战性!风暴海啸,全体出鲁滨无一幸免。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下找到了一个住所。鲁滨孙在山下搭了一个帐篷,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了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作,但只过了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永不放弃的鲁滨孙定了自己的生活基础……

  这本书只有坚强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

  我喜欢的读后感 2

  新学期第一本漂流书下发了!原来是美国作家佛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世界名著《秘密花园》。我迫不及待地一口气把这本150页的书读完了。读完这本书,主人公的故事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充满温情,像糖果一样甜蜜的故事。一个十岁小女孩玛丽在一次霍乱之后成了孤儿,于是便随梅朵里克太太从印度搬到了远在英国的舅舅家居住。她认识了本爷爷、知更鸟、迪克、玛莎和生着病的柯林。

  玛丽无意中听说宅子外面有一座尘封了十年之久的秘密花园。她的好奇心油然而生,在红胸知更鸟的引导下,她发现了这个神秘而荒芜的秘密花园。在小朋友的努力下,花园变成了开满蔷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天堂。她们一起帮助柯林恢复了健康,父子团聚,重新找回了缺失的父爱。

  这本书告诉我:生病是有魔力的,世界万物都是有魔力的。尤其是友谊,它更是充满了魔力。它能使古怪、孤僻的人变得活泼开朗,使生病的人获得战胜病魔的勇气。友谊是开启快乐之门的一把钥匙,是上天赐给人们最珍贵的礼物,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喜欢的读后感 3

  第一次读咪蒙的文章,对于内容的整体感受如下:

  1、心态会影响很多事情的发展。凡事都有两面性,学会辩证看待问题;

  2、既许诺便重诺,尤其是对自己。决定了的事情就放手去做,不要将梦想永远搁置在角落;

  3、懂得轻重之分,与其把时间和经历浪费在无谓的人和事上,不如充实自己;

  4、比你优秀的人比你更努力,不断为自己的懒惰寻找借口是不明智的做法;

  5、对待爱情,明白门当户对(不仅指社会地位,还包括学识等方面)的重要性,不要过分依赖其他人;

  6、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女生应当学会自己赚钱;

  7、凡事拿得起放得下,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

  对于文字的感触如下:

  全篇运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及网络用语和大量无法考证的事例来论证作者所述的观点。可以使读者深入浅出地明白个中道理,但缺乏说服力。

  总体感觉:可以一读,但不是必读的书籍。

  我喜欢的读后感 4

  同学们,你们看过一本叫做《西游记》的书吗?它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是一部神魔小说,非常好看。我对它一直是情有独钟。

  这本书里的人物众多,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白龙马,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和神佛。每一个人物都性格鲜明。

  我喜欢的人物是白龙马。你们一定会说:“你为什么喜欢白龙马呀,还不如喜欢孙悟空呢!孙悟空多棒啊,能打妖精。”孙悟空是很厉害,它斩妖除魔,功劳显著。白龙马却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没有白龙马,唐僧难道走路吗?那弱弱的唐僧岂不得经历更多磨难?其实,白龙马虽然不起眼,但是西天取经的途中它功不可没。

  白龙马有着一对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很可爱。还有白龙马很干净,全身的毛都是雪白雪白的,使人一看就想去温柔的抚摸。你们发现了没有,白龙马不说什么话,很沉默、冷静,也很酷。

  白龙马真所谓就是可爱和高冷的完美化身。

  《西游记》是一本不错的书,白龙马也是一个让人喜爱的形象。

  我喜欢的读后感 5

  《水浒传》里的人物众多,一百单八将个个都身怀绝技,各有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三个,分别是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青面兽杨志。

  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当然是豹子头林冲了。他武功高强,可以连杀5员朝廷大将。可见其功夫之了得。而且他以前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校对,要不是因为高俅陷害,说不定水泊梁山会被林冲打得不成气候了呢。

  我喜欢智多星吴用,是因为他智力惊人。他是水泊梁山的军师。有一次,宋江攻打祝家庄,久攻不下,可吴军师一来,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吴用在整个《水浒传》中立下了无数战功。我觉得,他应该是梁山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军师。

  青面兽杨志,也很厉害。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中,他排第三。他的武功和林冲旗鼓相当。我喜欢他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是杨门之后。他爷爷是杨文广,被封为侯爵。至于他为什么要参加造反。我想,在那样一个腐朽的社会环境里,只能是官迫民反,民不得不反。不过他长得有点丑。所以只能排第三。

  以上我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三个人物,虽然都很厉害。但在一个奸臣当道,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也只能走上造反这条路了。我常常会想,如果在太*盛世,他们三个人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我的祖国》读后感 (菁华5篇)

  去年老师发给我们一本书,名字叫《我的祖国》。我觉得这本书与其他书不一样,它描写了中华民族的成长经历。

  从这里面我知道了国庆节的来历,两弹一星的专家,澳门、香港顺利回归祖国,杂交水稻之父是袁隆*爷爷。

  当我看到第10课跨越世界屋脊的巨龙青藏铁路时,我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它修建在世界上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地方青藏高原。小时候,爸爸在*工作。我去过几次,那里天寒地冻,温差特别大,空气稀薄,紫外线特别强。有一次,我刚下飞机,就出现头昏、呕吐的症状。工作人员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恶劣条件下,攻克各种难关,克服了种种困难,及世界难题,创造出世界奇迹。

  青藏高原有我国珍稀的野生动物,所以在修建铁路的同时,他们也不忘保护动物,工程师们还专门为野生动物建立了绿色通道,不影响他们的栖息和繁殖。让人与动物的和谐之路在青藏高原继续延长!

  这本书使我知道了很多知识,对我们伟大的祖国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要努力学*,长大后把伟大祖国建设的更加灿烂、辉煌!

  读《我的祖国》这本书,使我热血沸腾,我深深地感到:做一名*人,是多么骄傲和自豪。

  在《亚洲上空的“巨雷”》 ——“两弹一星的辉煌”一课中,我知道了在核试验这条道路上,美国进行了一千余次才获得成功,而*只进行了四十五次,不及美国的二十五分之一。我国的第一颗*,在原子弹爆炸后的两年零八个月试验成功。这同法国用八年,美国用七年,苏联用四年相比,创造了世界上最快的速度。自强不息的*人,扬眉吐气。

  我骄傲,我是*人!

  在《东方巨人的超越》——“盛世*奥运梦”一课中,我看到了伏明霞六岁就加入了国家跳水队。为了跳水梦想,她起早贪黑地勤学苦练,幼小的身体承受着连**都难以支撑的训练强度。在不懈的努力下和教练的悉心指导下,小明霞迅速掌握了跳水的技术要领并表现出强劲的实力,为祖国赢得了荣誉。有多少像她一样的中华儿女,用辛勤的汗水和顽强的毅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大显身手。

  我自豪,我是*人!

  《我的祖国》这本书,使我开阔了眼界,懂得了很多道理。我知道:科技发达,民族才会富强,社会建设才会全面发展,国家才会有显著的国际地位。从现在开始,我更要努力学*,多读健康的、优秀的书籍,长大后当一名科学家,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

  读了《我的祖国》这篇文章后,使我更加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在1949年10月1日,雄伟的天安们迎来了新一轮太阳,我们的祖国不再是饱经忧患,受尽欺凌的民族,而是一只昂首立于世界之林的东方“雄狮”。

  在五千年的历史上,祖国的精髓长城,记载了多少沧桑,有表现得如此顽强。长江——那是祖国的脉搏,跳跃着永不枯竭的悸动。黄河——那是祖国的血液,沸腾着,奔腾着,无力不催。五岳——那是你的手掌,指着苍凉的天,戳着悲怆的地……

  2008年,是奥运之年,这一年凝聚了中华儿女顽强不屈的力量,这一年里中华人民超越了自我让全世界知道他已不是往日的*,而是一个让世人叹为观止的大家族。“团结统一﹑爱好和*﹑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精神,正等待我们去发扬光大,使我们的明天更加辉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耕耘下,无论军事﹑科技,政治﹑体育,我们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世界属于我们,未来属于我们,让我们刻苦学*,顽强拼搏,时刻准备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腾飞而努力奋斗吧!

  今天无意间看见了韩寒的《我的祖国》一书,我开始为我以后的路而担忧了,因为书中的很多东西,我都见过,闻过,当我父母辛勤工作时,他们总是报怨物价又涨了,房价又涨了,以后我结婚时怎么买房,虽然我对他们笑着说我自己能买的起,但我还是从他们眼中看出担心. 日记

  现在的我们这么工薪阶级的同志们已经快到达返璞归真的境界*的两级分化越来越严重说是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实就是披着虚伪的外衣继续走的老路子虽然现在没有的地主但是有各种的财阀他们的富裕没有带动我们这些穷人富裕的动力给我们带来的国家单眼看国情的实际现在全球闹经济危机为什么就我们国家富因为他们只看到那些富人的挥霍而我们这些穷人自主创业混的是什么

  我们这些人迟早要被淘汰当我们占用了那些富人那些当官的土地的时候就是我们落叶归根的时候现在农村的福利都比我们好就是*变着法激励我们回归农村给所谓的国家建设提供便利我们几代人的艰辛才混的了城市的户口但是我们现在享受了几年呢

  不说大了就说我们现在大学生的工作问题你听过国家干过这些吗铁饭碗是官二代的我们自主创业的到最后还不是被富二代多给挤垮还真是应了那句话

  对于我这样准备到国外留学求生的人来说只是被国家的政策打垮了我寻求不到自己想要的

  可是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多少

  祖国变了脏了乱了请管治国家的那些人麻烦你们想想你们的衣食父母虽然有些父母给你们的钱多但是我们这些父母都是也都是剩省着给你们的请多为我们这些人想想。

  今天,我读了《我的祖国》这本书。书里的每一课都向我们介绍了祖国60年来在各个领域取得的卓越成绩,让我感到十分自豪。

  遨游太空,一直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梦想。嫦娥奔月这个古老的神话,说明我们的祖先已经对浩瀚无边的宇宙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并激发了美好的梦想。1970年4月,*成功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从此开始了*的航天事业。20**年10月15日,我国第一架载人航天飞船“神舟五号”将杨利伟叔叔送上了太空。20**年10月12日,“神舟”六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升空。20**年9月25日,“神州七号”成功发射,*人首次在太空漫步,使中华民族的“飞天”梦想正一步步变成现实。

  从小我就梦想成为一名太空使者,坐上宇宙飞船遨游太空,探索宇宙无穷无尽的奥秘。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懂得只有现在好好学*,锻炼身体,打好基础,将来才能像杨利伟叔叔那样,做一个真正的宇航员,把*高高地插在宇宙之颠。同时,也让我明白杨利伟叔叔能取得今天的成绩,除了他聪明好学,更是因为他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所表现出来的乐观无畏精神。在今后的学*、生活中,我要克服畏惧的心态,遇到困难不放弃,不退缩,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断努力进取。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菁华5篇)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

  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

  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从开学到现在,这是第四周了,学了大概有四周的孔子了,我已经得了孔子综合症了……偶然翻开此书,便觉得惊喜。

  很少看这类的书,*常看的书说实话有的艰深难懂,尽管如此仍坚持看完,但我知道,在这个读书的过程中,我并不享受,或许我仅仅是为了多了解一点,多接触一点,多积累一点。有很多书的确很好,但看过一遍的我却对此品味不出什么来,人生经历太少的时候你根本就读不懂作者想说什么。而此书不同,读起来轻松愉快,让我暂时跳出了孔子综合症,沉浸在F君和乔一的爱情故事中。

  *教育一直对爱情避而不谈,仿佛爱情是毒药,沾染上就会自毁掉所有前程,所以课上很少涉及,课下更是无从谈起。但通过此书,让我感叹于爱情的美好与奇妙。

  早恋不应该,有更好的在前方等着你,但也没必要大肆渲染,让好多高中生胡想(天知道高中的男生撩妹手段有多么拙劣和矫情,简直像个女孩子,婆婆妈妈,又不表白又缠着你……)

  对爱情怀有最美好的憧憬,好好努力,才能在以后对喜欢的人说出: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暖文,而我却在读的过程中,有种心酸的感觉。很朴实的一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日常生活的琐事,而这些事也许正是很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只是换了剧本换了演员,不变的是青春与生活的本质。

  女神因长的太美而被孤立,被带上有色眼镜去指责,而女神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孤傲,一直默默的努力。其实这一切不公*的待遇,只是因为人们的嫉妒罢了,嫉妒一个人的美好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的,只有去摸黑,甚至是贬低才会寻得那么一点点的安慰感。

  舍长因为生活而被迫成长。其实,一个人所有的品质都是被生活磨练出来的,生活环境,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是是非非,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即使是乔一和F同学现在的幸福也是经历了4年的异地冷战,背井离乡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勇气与迷茫,包容与*惯F同学的长期出差不在身边,就业初期不那么宽裕的物质生活。感情需要经营,两个人舒适的生活在一起需要彼此磨合。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也许对这个世界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更加努力积极的去生活,这样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我不》读后感 (菁华5篇)

  最感动的最潸然泪下的也就是大梦的故事了,谁的一生都无法避免那些突如其来的意外,中间的痛苦,那种劫后重生的经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再遭遇到那些挫折,他对命运勇敢的说不,说故事的人无心,读者有心,无法想象他所历经的这些磨难,看到最后的几张照片,莫名感到欣慰,还是那句话,世界没你想的那么好,但似乎没有慢慢遭,愿大梦以后的路越走越顺。还有故事的老潘,坚持自己的梦想,突然被这种精神感动,还有那句话,说什么说走就走的旅行,有本事带着你妈妈去,希望我们都能珍惜身边的人,在有限的年华里,多陪陪自己的家人,多和家人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深情不及久伴。还有最感人的一段话,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如果很难做饭相互理解,那就尽量互相谅解,若做到谅解也很难,那就学会哄!我个人觉得这句话用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在合适不过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孩子对父母的爱,其实表达的方式不同罢了,不理解那就哄吧,反正又不会死。毕竟是生我养我的爸比妈咪啊

  生命逆旅单行道,哪有岁月可回头。愿我们都能知行合一,珍惜眼前人,心安过此一生。

  从开始看到最后,眼里总是水雾蒙蒙的,无声*静的感动。

  如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落在眼里,渗入心间。

  带着爱与善。

  每个故事都不需要同情,不想感动谁,只是一个个的真实质朴却闪亮的人生,安静地闪烁在漫天繁星中。

  而我们有幸在大冰的书里遇见了他们。

  合上书,我看着在玩乐高的老男孩和两个小男孩。

  突然问:“如果儿子长大想去支教,几年不回来的那种,你会支持吗?”

  “不行!”爸爸果断冷酷地说。

  也许我会支持,

  都在父母规划中长大的孩子,生活千篇一律,人生的成绩无外乎用事业划分的优、良、差。

  我心想,为什么别人的人生故事就如此与众不同呢?

  因为,走过了不一样的路,遇见了特别的人,经历了不寻常的事,这一切切构筑了其别样的人生故事与成就。

  也许我也不会,

  那样的人没几个是莉莉,

  没几个能做到*行世界多元生活,

  更多的是老潘、蠢子、以及支教老师次旺、多不杰......

  太苦、太难,

  我希望他们为人一世过的精彩有意义,又恐其颠沛流离,遭受苦难挫折。

  哇哇

  一哥的哭声把我从遥远的思绪里揪回,

  小九又抢一哥玩具了!

  好吧

  老母亲又瞎操心

  儿子的未来,他们自己走,生命需要自己体验尝试。

  我唯能做的就是,在他们大步离开前,多和他们一起读书,读着读着,他们总会领悟自己该走的路。

  对大多数人来说,“三毛”已成为一种象征。提起这个名字会想到什么?一g黄沙,一捧清泉,一次轰烈的爱,一场恣意的旅行……和林徽因、张爱玲一样,三毛已被符号化,她的一切被打上“自由”、“浪漫”、“率意”、“任性”的标签,成为一种“文化”,因此人们谈三毛,往往不是谈她的文字,而是她用文字塑造出的那个敢爱敢恨、甘愿为爱走天涯的形象。以至于谈得太多,过犹不及成了附会,人们心中的“永远的三毛”,到底是个曾经存在过的名叫“陈*”的女人,还是世人编织出的美丽幻象?

  这里我们不谈其人,只谈其书——斯人已逝廿多年后,看到三毛的新散文集,名字赫然是“你是我不及的梦”,三毛这一生,“梦”字恰为最好的注脚,以致庄生梦蝶,不知身在何处——既是“梦”,那么理应“不及”,这是再恰当不过了。

  翻翻书,廿六篇文,她的文字与已往的没什么两样。谈朋友,谈往事,谈撒哈拉,谈她那段遗失在沙漠深处的爱情。澎湃的深情满溢,像涨满了水的河床温柔地泛滥。看她谈云门那一篇,被云门感染了的三毛站在椅子上挥洒着狂喊,像要把这一生的痛与爱,激情与热血通过这一喊宣泄出来。看这个有血有肉贲张呐喊的三毛,透过二十年前的文字,仍然活生生地如在目前,不禁让人感叹她文字的能量。热情与感染力,这大概是三毛的文字令人着迷的魔力吧。

  书中压轴的《你是我不及的梦》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尽管它用词质朴,所讲的故事也*淡,只是三毛在西北旅行的一段小插曲:她骑骆驼,跟牵骆驼的农家姑娘玉莲三言两语攀谈起来,于是跟着她到家里坐一坐。农家小院落被三毛的手笔描绘得爽利干净;农家人的感情亦然,泼泼辣辣,直来直去,爽脆舒心。三毛在离去时欣羡又怅然地写道,玉莲,你就是那我所得不到的梦。

  让我动容的不是玉莲一家的“世外桃源”,而是三毛笔下为数不多的“真实”生活——原来她也是可以写生活的。当然,在三毛眼中,玉莲的生活是她“不及的梦”,西北农村随处可见的穷山恶水大漠风沙是三毛眼中无法企及的白云乡;在很多人眼中,三毛的生活也是我们的“不及”之梦吧。自作清歌传皓齿,行遍万水千山,怕真的是只能在梦里出现。但我仍觉得,三毛的洒脱不是真洒脱,她的遁世是逃避,她的勇敢恰也是怯懦,她的文字是辩解,为逃避与怯懦辩解,为任性妄为辩解。三毛的存在,为我们编织了一个遁世隐身的藏匿之梦,她筑梦,我们逐梦。谈何放下,谈何取舍,谈何勇往直前,谈何义无反顾,其实未必是放下所有,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仪式般的旅行过后,我们就真能放下,真能勇敢,真能找到想要的东西了吗?大部分人毕竟不能把一辈子过成三毛一样,终归还是要回到日常轨道中来的。所经历的,所舍弃的,若终能被汲取,待有一日,看遍了周遭风景,落尽了浪蕊浮花,想必也就无需再读三毛了吧。

  三毛的书是一场故梦。而今再读故文,已不再追思想望怦然心动,正是:“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下午查了考博成绩,有意料之外,也有情理之中,毕竟对于努力的多少,命运不慷慨解囊。潘哥哥担心我太偏执,忙碌工作暇隙找我聊天,我只是合上正在改论文的笔记本,不由自主的盯着墙壁一直发呆,总不能让妈下班回家也看到我这种状态吧,找点事情死拽拉扯着转移注意力。

  最*一直在忙里偷闲看电子书,这是*期可以不让神经紧绷的短时间消遣,昨晚零点半结束我不,想写几句话睁不开眼睛。像大部分山东孩子一样,对大冰有着一种别样的旧情愫,10几甚至20年前,看着你的节目喊你大冰哥哥,看你目前的装束以及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许多,顺应潮流,冰叔。第一次接触冰叔的书是因为潘哥哥在视频那边骄傲的举着一本好吗好的,说弄到了冰叔的亲笔签名,那时的我们湛江到沈阳隔了大半个*的距离,没有生活的交点,就互相投其所好,爱屋及乌,之后,对于冰叔的作品便一发不可收拾。去年潘哥哥毕业后,机缘巧合去了10多年前冰叔工作过的山东电视台。有时去济南经过那里,会想起冰叔讲过的那些普普通通向阳的温暖故事。

  两个月后,要奔赴湛江进行一系列的毕业流程,或许就是一别两宽,突然有点舍不得那个被自己无数次抱怨路途遥远,饭菜难吃,潮湿闷热的地方。接下来这段的日子,不管是得偿所愿还是另寻出路,用心专一,简单干净,总会有一个称心如意或者是需要摸爬滚打慢慢适应的归宿。

  昨天一股脑把《我不》看完,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这类江湖气的书,看完我是很激动的,虽然知道每个故事都是真实的,但是读的过程中,我是真真把它当小说读了,因为在我的认知和经历里,一个人的生命中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和有趣的朋友,所以给我造成了一种错乱感,我去搜了下相关微博和网易云里对应歌手写的歌,看到了真真的图片和活生生的人的时候,那漂浮的心才安定下来。其实如果我们活到那个年纪,身边也一定会有可爱的有趣有故事的人,只不过大冰他有主持人,作家,银匠,酒吧老板,民谣歌手,画家,禅宗弟子,手鼓艺人,背包客等这些身份,自然有浓浓的江湖侠气,身边的故事用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加以润色,就受到了很多年轻人的推崇。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的标签和书中一些生活化的措辞和用语,引起一些读者或路人的不满和鄙夷。有人说矫情我觉得不然,人都是情感动物,不喜欢不读就是了,毕竟众口难调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文学也是因为它那强大的包容性而绽放异彩各有千秋。我觉得很多事物譬如书,是给过去的你或者现在的我读的,但是以现在的你的眼光来看现在的我读的书并做出不屑的评价,未免偏颇,因为人的思想和眼界都是慢慢打开的,对事物的领悟力和着眼点也不同。各类派和谐共存不指指点点,最好。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我飞了》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年暑假,在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名叫《我飞了》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个男孩子,一个名叫单明明,是个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失去母爱的小学高年级学生;另一个名叫杜小亚,也是个热情的男孩,但他却患有白血病,他爸爸还进过牢。

  在单明明生日的那天早晨,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精灵,也是他最好的朋友——杜小亚。单明明和杜小亚一起学*,一起玩,一起帮助别人,他们觉得很快乐,也很满足。

  可是,杜小亚的白血病复发了。尽管医生们拼死抢救,但杜小亚还是死了。单明明知道了以后,昏了过去,醒了之后又发了五天五夜的烧,直到他梦见了杜小亚,才好了起来。他梦见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一个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小精灵。

  醒来时,梦境成真了,他发现杜小亚就在他的肩膀上,别人却看不见。他们俩一起用魔法,帮助好人,惩罚坏人。杜小亚钻进同学周学好的脑袋里,让他不再结巴;他们拆穿了骗子的秘密,让悠桂花保住了戒指······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和朋友相处要讲情义,不能自私,做人也要乐于助人,不能欺骗别人。

  本篇小说写了一个少年微微疼痛的成长和两个少年之间清澈纯真的友情。小学六年级男生单明明的生活和其他同龄人不太一样,在家里,母亲和奶奶的去世使这个家庭早早地失去了温暖,父亲单立国根本顾不上管他,因为单立国莫名其妙染上了麻将瘾,开出租车辛苦赚来得钱总是轻飘飘地飞进人家的口袋,所以单明明总是一副邋遢的样子。在学校,单明明的学*成绩勉勉强强,既不是同学喜欢的学生,也不是老师宠爱的学生。使他骄傲的是他唯一的跑步特长,但他也开始感到力不从心了。一天,班上新来了一个清秀瘦弱的男生杜小亚,在其他男生欺负他时,单明明挺身而出保护了他,两个人成为了好朋友、邻居。和杜小亚的友情成为单明明趿拉的生活中出现的唯一亮色,也给他原本单调压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可是杜小亚却因白血病离他而去。一个清晨,杜小亚回来了,不过只有单明明能看见他,别人都看不见······

  杜小亚,这个柔弱无助的孩子碰到他生命中的守护者——顽劣、皮实、善良而且忠实的男孩单明明。

  生命永远无常,柔弱多病的杜小亚终于因为不可抗拒的命运劫数随风而逝。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小天使,只存在于单明明的听觉和视觉之中。两个孩子的角色忽然间发生逆转,杜小亚反过来成了单明明的守护者,它忠实地伴随好朋友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来来往往,影响、帮助、改变着单明明的一切,使他不断地较正生活轨迹,朝着理想的目标一步步奔跑,最终他的灵魂在跑道上高高地飞翔起来。

  记得有这样一句名言:“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意思是说,友谊像露珠一样纯洁,像阳光一样温暖,像春风一样和煦……读了《我飞了》这本书后,我看见了真正的友谊。

  主人公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在他生日的早晨,他和班上的新同学——杜小亚成了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爱,互相学*。但好景不长,不久后杜小亚因白血病去世,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天使存在于单明明的听觉和视觉当中,陪伴着单明明成长。

  在单明明无意间对杜小亚说出他很想滑滑板车后的第二天,杜小亚就借来滑板车让单明明玩,当他们不小心接到了一辆小童车,车主人揪住单明明要他赔。这时,杜小亚勇敢地站了出来,把错误往自己身上揽,后来他们一起挣钱来还,并没有告诉家人。

  当知道杜小亚因为高烧不退住院后,单明明心神不定,惶惶不安,放学之后迫不及待地奔到医院去看杜小亚,围着杜小亚的病床转了一圈又一圈。在杜小亚说“鸽子就是我,我就是鸽子,我死了鸽子就会死,鸽子死了我也会死”后,单明明悉心地照料着杜小亚的鸽子。当鸽子无意中被单明明的爸爸做成鸽子肉时,单明明伤心极了,他要在第一时间里找到一只浅蓝色的鸽子。鸽子就是杜小亚,只有鸽子活着,杜小亚才能活啊!最后他想尽各种办法终于又找到了一只和杜小亚原来一样的鸽子。在杜小亚因病去世时,单明明为了能看他一眼,冒着倾盆大雨守在太*间门口。回家后他发烧四天,这四天他嘴里一直不停地叨念着“杜小亚、杜小亚……”

  在杜小亚变成天使后,杜小亚忠实地伴随好朋友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来来往往,影响、帮助、改变着单明明的一切,使他不断地校正生活轨迹,朝着理想的目标一步步奔跑。一次,单明明对杜小亚说,他将来要参加奥运会,杜小亚听了很高兴,对单明明说他要是上了奥运会自己就把翅膀割下,插到单明明肩膀上,让他一鼓作气拿下世界冠军。最终,单明明在自己的努力和杜小亚的帮助下,在跑道上飞了起来。

  什么是真正的友谊?这才是真正的友谊。友谊是沙漠中的一涸清泉,是严寒中的一缕阳光,是困难时的真心帮助,是生病时的真心关爱,是你在人生路上的真心陪伴!

  在我们的生活中,怎样才算真正的朋友,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在你打架时,同学来帮你一起打,这是朋友吗?不,这是帮凶;是帮你做很多对你有好处而对别人没好处的事才算朋友,还是送你很贵重的礼物,才能获得真正的友谊?不,这样的朋友反而会害了你,重金也换不来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就是要像单明明和杜小亚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同甘苦共患难。在他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替他排忧解难;在他高兴时和他一起高兴,在他伤心时安慰他,鼓励他,这样才会产生真正的友谊。

  友谊对任何人来说都是美好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你拥有了友谊就拥有了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不是吗?

  爱,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关心、呵护成了生活中的我们依偎的词语。

  黄蓓佳的小说《我飞了》中的两个小主人公——单明明和杜小亚,他们

  看似性格大有不同,却非常关心对方,有着像天使一样可爱、纯洁的心。

  单明明是非常仗义、勇敢、乐于助人的男孩。但是他奶奶和妈妈的去世让他对世界没有的信心,他的生活变得毫无光彩,就像马路上的亮路灯一样一下子灭了。杜小亚的生活非常丰富,但上天对他不公*,让他患上了可怕的白血病。他有时候觉得世界没有意义,但还是努力克服,笑着面对生活。两个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助对方,尽管受到了许多挫折和困难,到还是互相鼓励,度过了一次次心理和外层的的难关。纯真的友谊,都不顾一切的为朋友付出。

  但杜小亚有许多梦想,比如说与男生比力气,在操场上玩耍,等等。可是......白血病还是让他倒在了病床上。杜小亚纯洁的心灵,奉献的精神让他成了一个天使。在没有任何情况的阻碍下,他去完成了他和别人的梦想。他再次找到了单明明,给她信心,像一盏明灯一样指引他走上正确的道路。

  此刻,杜小亚不只是单明明的天使,而是我们所有人心目中的天使,他会带领我们奔向自己的梦想。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和我的好朋友。

  有一次,一个好朋友到我家做客,我们在屋里一起写作业、玩游戏非常开心。还不中午我们两个都饿了,我就拿出我的零食分。说好了我们是一人五个,他却多拿了两个,我抢了好几次他都不给我,经过一番争吵我们打起来了。经过了好长长时间才和好的。我们两个是很好的朋友,我却因为这一点小事斤斤计较。我应该向杜小亚学*,学*他那种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

  人与人之间是会互相信任的,朋友之间更应该互相信任。交一个好朋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我们要无私的为好朋友奉献。朋友、友谊、知己这三个词与很重要!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这句老话说的多么传神,我们一定要好好对待自己的朋友!

  空闲之余,我在网上阅读了黄蓓佳写的《我飞了》,这本书是我体会到了朋友之间那真挚的友谊是多么重要、多么可贵。

  这本书写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长跑,却过早的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出现。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趣事,而更多的是感动,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但他却变成一个小天使日夜守候在单明明的身边,默默的努力,把自己当做单明明背后巨大的动力,不断鼓舞他,安慰他,为他排忧解难。

  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的成长,伴着6(3)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不觉,泪水已积满眼眶,因为杜小亚的离去,因为单明明的执着,因为单明明对梦想的渴望,因为大家的思念,因为……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杜小亚死后,单明明非要看杜小亚的遗体,执意要守太*间,结果他淋了大雨,发了几天几夜的高烧,昏迷中还不停地喊着杜小亚的名字。还有一次,化疗夺去了杜小亚的头发,宁愿自己被当成小丑般嘲笑,甚至被老师批评。读到这,泪水又来了。

  这个故事震撼了我的心灵,真正的友谊是无价的,失去了就不再拥有,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一份友谊,认真对待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在我们遇到困难时,总会得到朋友的帮助。在漫漫人生中,能遇见几个知己呢?想要有一个好的知心朋友,就必须彼此真心相待,相互信任。

  让我们张开梦想的翅膀,朝着自己的目标高高飞翔,让朋友间的友谊延续下去!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我不想长大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我买了本《我不想长大》,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扇贝与荷包蛋,大家听了一定觉得这不可能,荷包蛋不是吃的吗?其实大家的猜想只对了一半,荷包蛋既是扇贝最爱吃的,也是一头使扇贝长大的小猪。

  扇贝很喜欢小动物,也养过许多如:小青蛙、几只小文鸟、小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与小猪荷包蛋。它们有过许多美好的回忆,接连的阵阵心碎几次的打击小青蛙被扇贝送回池塘文鸟们远高肺比较黑和比较白都很不幸,这才使扇贝 有了迷你猪荷包蛋。

  他曾经和荷包蛋一起洗澡,一起奔跑,一起偷偷吃宵夜,一起绝望的减肥,一起逃亡,小猪在一天的长大越来越肥连门槛都走不过去,每次看到荷包蛋被擦得通红的'身子扇贝的都会感到心疼扇贝非常喜爱荷包蛋。扇贝在微博上认识了波鲁克先生,后来也是波鲁克先生为荷包蛋找到了住处,扇贝最终发现自己长大了。

  只要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你就必须长大。

  我们多数同学都像扇贝一样喜欢小动物,读了《我不想长大》,我觉得我们不仅要喜欢小动物,还要爱惜它们,关心它们,观察它们,了解它们,信任它们,和它们成为真正的朋友。

  暑假前,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图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我不想不想长大》了,我觉得它说的就是我的心理。

  《我不想不想长大》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讲的是胖男孩扇贝害怕长大的`压力和烦恼,不想长大。他很喜欢小动物,他养过很多宠物,其中有四只小鸟和两只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但这些动物都离开了他。蒜泥妈妈为了让他开心,给他买了一只据说是永远长不大的迷你猪“荷包蛋”。它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要“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过得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但是没想到,荷包蛋却越长越大,连家里也装不下了,妈妈想把它送走,扇贝受不了,带着“荷包蛋”离家出走了……。

  真的,我也不想长大。小时候,爸爸妈妈叫我“小宝贝”,哄着我吃,陪着我玩,抱着我睡,感觉很幸福!可上学后,爸妈整天叫我要好好学*,写作文,学英语,做奥数,真是烦恼!不过,我也知道,不想长大只是一种梦想。如果真的长不大,那家里人要急死了,要去看医生了。当然长大也有很多好处,可以认识更多的人,交更多朋友,学更多的知识,还可以周游世界……,所以我要长大。

  我不想长大,可我还是会长大,只希望未来无限美好,世界充满和*!

  最*我看了一本书《我不想长大》。那本书写出的是许多已经长大人的心声。

  大家都一样。小的时候老想着长大,但长大后发现许多烦恼与无奈。童年,心中难免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因为童年是无忧无虑的,那时候我们都很天真、很愚蠢、很快乐------遇到开心的事,能旁若无人地开怀大笑;遇到伤心的事,会放开嗓门大声痛哭。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怎样就怎样,不用假装笑脸;不用过分掩饰自己;不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我是孩子我怕谁!就算干了坏事,别人也只会说:"孩子还小------"没人跟你计较。

  童年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所以我常想,要是我一辈子都不长大,那该多好啊!

  我怕那天我长大了,拥有了一张大人脸。穿着异样的高跟鞋,婀娜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再也不能抱着洋娃娃睡觉,不能拿着冰糖葫芦,在大街上边走边走边吃,不能在大街上放肆的大喊大叫------

  我好怀念我五六岁的样子。那些日子,我有很多很多的小朋友在大街上又打又闹,常常不是砸了人家的玻璃,就是弄得一身脏。

  我想停留在那时,因为有太多的美好回忆,和太多值得留念的事情。以后,还要经历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但成长是必然的,自己慢慢长大,同年就此一去不回来了,留下的只是一个美好的回忆。

  童年虽然美好,却不会永远停止。童年的魅力让我想永远停留在童年?你又有什么魅力让我不想长大?

  假期我看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不想不想长大》。

  听了名字,想到了是一本关于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吧?那你就错了,虽然有人,但是里面的内容会让你大吃一惊。

  书里讲了:一个叫扇贝的小男孩,他很喜欢小动物。但在他家的动物全都远走高飞了,因此他很伤心。后来,他的妈妈蒜泥给他买了一只装在茶杯里的小猪,扇贝为了不再让那些小生命不翼而飞,仔细的看护着小小猪。因为他特别爱吃荷包蛋,所以给迷你小猪起了个名,叫做荷包蛋!但是,荷包蛋不知为什么想吹起一样越长越胖,家里最后终于装不下巨型小猪啦,扇贝带着荷包蛋悄悄开拔啦!扇贝找到了网上神秘的波鲁克先生,但最后还是惨败。在城市里,他最终还是没有找到适合他的家。但是,波鲁克先生说,每个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所以,胖胖的荷包蛋一定会变成小小的天上的星星吧!

  最后,这个故事特别感人,扇贝哭着,但还是愿意和荷包蛋在一起,可是他知道,任何一个生命都无法挽回了。

  是啊,此刻的我,是多想让时光停留,不想长大啊!我总是害怕,害怕童年会离我远去。可时光不等人,总是匆匆流去。长大了,那么多的烦恼和悲伤迎面而来,我再也不能尽情地玩耍,再也不能尽情地哈哈大笑。

  长大了,有些东西会随风飘去,五彩的漫画书、酸甜的零食,或是幼稚的头脑,还可能是宝贵的记忆。我不想长大,不想丢掉我的朋友们,不想丢掉宝贵的记亿。可能,未来有无数的财富,有无数个朋友,无数本书。可这又如何呢?丢掉了记忆,就像丢掉了人性。有些东西能够头,但有些东西,却一去不还了。

  长大了,在城市生活中,我们要理解一次次重大的考验。我真不想长大,我不想将童年抛之脑后。在幼儿园,没有考试,没有烦恼,仅有欢乐地玩耍。有时成绩不好,家长也会鼓励我;在幼儿园犯了错,家长也不会太责怪我。此刻升入到小学高年级,我一考不好,家长就要说我;在学校犯了错,家长也要骂我。

  人越大,家长就越要操心,越要严厉。此刻,我们离以前无忧无虑的生活越来越远了。长大了,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我自我;长大了,有可能会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我真想重过一次童年,好好享受当时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回到过去,我愿珍惜这段时光。童年一去不还,偷偷溜走了。我愿再次坐上秋千,享受童年。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我爱读书读后感 (菁华5篇)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书,让我看得泪流满面。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家庭的悲惨遭遇,这个家庭生活得很拮据,家里一共有四口人。父母要干活,孩子要上学。家里的姐姐的学*成绩很好,弟弟每当考得好成绩的时候,姐姐比谁都高兴。一天,不幸的事发生了。妈妈在干农活的时间被虫子咬了,妈妈也没注意。几天过后,妈妈在换衣服时看见了那个原来和米粒一样小的包变得和包子一样大。女儿叫妈妈去医院,妈妈觉得要花钱,不想去。于是去找了偏方,把偏方吃了。耽误了治疗的时间,不治身亡。全家人伤心不已。

  放假的时候,姐姐和弟弟在家帮爸爸干农活。弟弟也很勤快,将田里捉来的泥鳅拿去集市卖,为下个学期的学费做准备。新的学期开始了,没过几天。家里发生了爆炸,姐弟心急如焚。在赶往医院的路上一直担心爸爸。到了医院,看见爸爸的模样,真是让人心疼。姐姐和弟弟都痛哭流涕。于是姐姐只能请假在家照顾爸爸,而不能去上学,从此担起了家里的重担。从此弟弟发奋图强,考试每次都是第一。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很揪心,同时也让我体会到了,那些贫困的孩子要读书是多么不容易。我们现在可以读书,我们一定要认真读书。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书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宇宙,书能把我们带到奇妙的童话世界,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应该多读书,从书中收获知识。

  我看过的书还不少,看《大名人小故事》的时候,我被里面的一位位名人的故事所感动。读《世界未解之谜》,发觉这世界是多么的奇妙....

  有一次,我发现家里信箱中,期盼已久的《童话世界》到了,我迫不及待的拿了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直到爸爸叫我去吃饭,我才从书中的故事情节中回到了现实世界,可又极不情愿地把书放掉,边吃饭还便看书,连夹菜也不看一眼,结果可想而知,喝汤的时候被烫到了,爸爸只好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虽极不情愿,可又没有办法,只好乖乖的吃饭了。

  我有个“坏*惯”,不把书看完,是不善罢甘休的。所以常常在做作业的时候,偷偷地拿出故事书来看,一旦被发现,免不了被骂一顿,因此,每次看书的时候,感觉像是在“窃读”,我想,像我一样有这种“坏*惯”的人,一定也体会过这种感觉吧。

  从书中,我也收获了不少的好词、好句,现在和爸爸比赛成语,一点也不用发愁了,信手拈来,脑子里随时都会蹦出好多个,看,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书的益处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需要我们慢慢的体会。

  古往今来,感*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人们心目中的崇高形象更换了一次又一次,唯有一件东西,它位居人们精神的宝座,帮助了一代又一代人,那就是书。

  走遍天下书为侣。书,是千百年来人们智慧的结晶,书中的内容包罗万象,纵横万里。读懂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知心朋友,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古今,与我们无声无息地交流着,使我们心驰神往,受益匪浅。身处神洲大地,遥望古今,辛弃疾的“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是何等壮观的场面;苏轼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冈”是何等风流,何等气魄!一首好诗,能使我忘记忧愁,如痴如醉。

  遨游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之中,呈现在我眼前的是多姿多彩的大千世界。在那里,我来到了大人国和小人国;在那里,我听见山鲁佐德在给国王讲故事;在那里,我认识了犹太人,吉卜赛人和非洲土着;在那里,我骑着白鹅在天空中飞行,领略世界的大好河山;在那里,我见到了活泼可爱的鼹鼠、聪明的河鼠、老持稳重的獾,还有放荡不羁的蛤蟆先生……大千世界,无所不有,这都是书给那些勤奋好学的人的馈赠。

  有的书,像甜甜的水蜜桃,香甜可口中,咬一下,便品尝到其中的.甜蜜。有的书,却像那青青的橄榄,起初,并不爽口,还略带几分苦涩,但当你细细品味时,便会感到一股清香,沁人心脾,阵阵回味。还有的书,似走南闯北的冒险家,又似浪迹天涯的流浪汉,他们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般的诱人风光。

  我最爱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喜欢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坚强的意志。在这本书里,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就饱尝着生活的艰辛。十月革命过后,保尔。柯察金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迅速地成长起来。保尔先是参加了红军,后来又转到地方工作。由于在战争中多次负伤以及过度劳累,保尔。柯察金的体质每况愈下,最后竟然全身瘫痪,双目失明,落下了一个终身残疾,被牢牢地禁锢在病床上。但保尔。柯察金并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他重新振作起来,找到了新的生活,拿起笔进行文学创作,歌颂为国家、党和人民而奋斗的英雄。无论是在战争岁月里,还是在战后的和*时期,保尔。柯察金所表现出来的钢铁一般的生命意志和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都深深地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钢铁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哪怕你本是血肉之躯,经过磨难和历炼,同样能拥有钢铁般的意志!

  好书在手,天下我有,书是生命的源泉。我爱读诗歌、散文、小说和剧本。一遍又一遍地去看同一本书,去咀嚼,去品味,就能从薄薄的书页里挤出人生浓厚的醇酒。作品的背后是作者,了解一位作者,才能真正了解一本书。读书最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一本好书能使人思想精密,见解精辟,道德高尚,从而塑造出自己的个性。若你能认真去看一本好书,书中的精彩内容会使你陶醉,然后汲取,吸取,物我两忘……

  我爱读书,书是良师,书是挚友。我爱读书,不为黄金屋,不为颜如玉,不为千钟粟,只为满足自己对读书的渴望。

  今天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面有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匹诺曹!

  木偶匹诺曹能走能跑能跳,会说会哭会笑,是杰佩托用木头雕成的。他诞生后,杰佩托教他走路,他冲出家门,添了很多乱子,非常贪玩,但受到了严重的惩罚,最后他努力学*,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这本书给我们了很大的启发,告诉了我们不要像匹诺曹一样上当受骗,不要做坏事。一定要好好学*,报答父母。正如有勇气的匹诺曹一样,他虽然干了许多坏事,但他知错就改,因此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光这一本书给了我们启发,还有很多的书都有深刻的意义,看了这些有用的书,不但能懂得很多的道理,还能收集很多词语、成语等对学*有帮助的东西!

  看书就像一个火把,点亮了你前方的道路,让你继续前进……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热爱读书,就能有巨大的收获。

  我爱读书!我爱书籍!

  书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宇宙,书能把我们带到奇妙的童话世界,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应该多读书,从书中收获知识。

  我看过的书还不少,看《大名人小故事》的时候,我被里面的一位位名人的故事所感动。读《世界未解之谜》,发觉这世界是多么的奇妙。。。。。。

  有一次,我发现家里信箱中,期盼已久的《童话世界》到了,我迫不及待的拿了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直到爸爸叫我去吃饭,我才从书中的故事情节中回到了现实世界,可又极不情愿地把书放掉,边吃饭还便看书,连夹菜也不看一眼,结果可想而知,喝汤的时候被烫到了,爸爸只好把我的书给没收了,我虽极不情愿,可又没有办法,只好乖乖的吃饭了。

  我有个“坏*惯”,不把书看完,是不善罢甘休的。所以常常在做作业的时候,偷偷地拿出故事书来看,一旦被发现,免不了被骂一顿,因此,每次看书的时候,感觉像是在“窃读”,我想,像我一样有这种“坏*惯”的人,一定也体会过这种感觉吧。

  从书中,我也收获了不少的好词、好句,现在和爸爸比赛成语,一点也不用发愁了,信手拈来,脑子里随时都会蹦出好多个,看,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书的益处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需要我们慢慢的体会。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9)

——我最喜欢的角色《红楼梦》读后感优选【五】篇

  《红楼梦》是一本经典名著,讲述了发生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的故事,主人公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和性格叛逆又真诚的贾宝玉。通过讲述他两人的情感,命运多舛的路线,来描写贾府的由盛转衰的故事。

  《红楼梦》虽然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却不止是写爱情,而是将整个封建社会的风貌一点一滴地渗透到故事中去,通过对一些日常设计的描述,体现了在贾府大观园中已金陵13钗为主体的众女子的爱恨情仇,以及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没落。

  想当初,贾府是那样繁华,有权有势,但最终都逃不过物极必反的命运,历代王府过于强盛的势必会衰落。从政治上看,是对皇帝专制集权的一种威胁,所以衰落是必然的。在贾宝玉出家做和尚时,贾家得罪了皇家而被抄家,四大家族走向末路。

  贾宝玉和林黛玉是两个叛逆人物,是对循规蹈矩的婚姻的抗争,同样也是对社会封建的一种斗争。但是无可否定的是,少数人的力量肯定是战胜不了封建社会的强大背景,最后两人只能阴阳两隔。

  这本书中其他人物,也个性鲜明,描写得当,情节起伏,作者作诗,表现出作者的写作功底极高。本书不是波澜壮阔,气势磅礴的历史大事。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儿女情长,事态人情。曹雪芹手法细腻,人生阅历广大,对吃饭的讲究,每道菜的做法和名称都娓娓道来。严格的规范和礼数,似乎都在写自己*生的过往,隐在心中的感叹,感觉人生似乎做了一个虚荣的梦,过去的一切就一下子烟消云散。本书是在写贾府,但又似乎在写曹雪芹的真实感受和经历。

  书中人物就写的像真的模样,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精明能干的王熙凤,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林黛玉是个,“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无论是离别仇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怅然泪下,她是一个情感细腻又有同情心的聪明敏感的女子。说话可能有些尖酸刻薄,其实都是她对丧母之悲,又寄人篱下的一种孤单寥落之苦的不甘,贾宝玉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稻草,而今他又娶了薛宝钗,心疾加上身体本就不好,便一命呜呼西去了。

  贾宝玉是通灵宝玉的化身,他不喜诗书,不想考取功名做官,不想混迹于混浊官场,因为他不喜欢封建礼教束缚。

  最终贾府败落,亡的亡,走的走。

  《红楼梦》终究是一场梦,历史走向不过也是必然趋势。“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轻合书页,拂去眼角滑落的泪珠;回忆情节,有事一篇难忍的伤心泪流。

  在泣什么呢?是为贾宝玉、林黛玉的有缘无分、生死相隔,还是为俏丫头晴雯含冤而终太多太多的离别伤感,为谁流泪已不再重要,心中明白便好。

  从小就知道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仅仅,因为她属于高中必读书籍之类,变不情愿地捧起这厚厚的一本,翻开,阅读,但只一眼,我便被她吸引,对她情迷,突然有了种不枉高中行的念头。下课不再与人聊天,甚至厕所都懒得去了,只为多看个一两页,回到家不再立刻上床睡觉,却是做了书虫,只为她熬至深夜,也在这深夜中让心情跌宕起伏。其中的儿女情长虽显小气,却正对了心思细腻、情感丰富的我的胃口。其中水做的女子也叫会了我很多女生本应有的品质。

  孤傲却不乖戾的林黛玉教会我做人不卑不亢,要懂得矜持。但她泪尽而逝的结局也同样告诉我,要将自己的情感表达出来,藏着于人于己都不利没到头来也是害人也害己,只会落得个香消玉殒。娴雅有的人心的薛宝钗告诉我要对人好,人家才会对你好,真心的替人着想才会深受大家的喜爱,同样,她也让我明白,与一个没有共同理想与兴趣并且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结局的凄凉可想而知:独守空闺,抱恨终身,最终沦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八面玲珑、精明强干又甜嘴的凤姐让我了解做事情要面面俱到的重要,但她的残忍狠毒也告诉我人在做,天在看,到头来只会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品说了几位有身份的人物,咱再来谈谈这主角们身边的丫鬟们。

  红楼中人物多,丫鬟数量更是不少,光伺候宝玉的就有六七个,其中我最爱的是袭人和晴雯。她们俩个性迥异,自然结局也迥异,袭人生性温顺,深得主子们的赞赏与喜爱更是宝玉离不开的人之一她谦逊有道,忍让友爱,与小姐们丫鬟们都处理的极好。这样的好人缘真是我做梦都想得到的啊!虽不生得十分标致,却也耐看,十分难得好女子。晴雯释迦佛有一个生于封建礼数的叛逆者,天性直率,个性且无所顾忌,她并没有因宝玉是主子而谦虚,忍让他的无理,而是以理反驳。却因长得太好看而被宝玉的母亲认为是“狐媚子”,怕她带坏了宝玉,变赶了出去,病死在自家炕头上。

  这一结局也引得我好久的伤心。《红楼梦》中的任务,真是让人说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我也不敢再班门弄斧了,还是回去,再将《红楼梦》禀着呼吸用心感受吧。

  苦雪烹茶,临月梳妆。拂去一身喧嚣与浮躁,共话一瞬拨走弹指岁月的弦,卷起一角书页追忆往事,只为觅寻千百年前斩不断理还乱的缘。

  浮世为笔皆成愿,离散离别漫旧卷。欲取那天上月赠之香消玉殒于繁华竞地的潇湘美人——林黛玉,透过清浅的纱帘,我端起袖子,目视其容,内心千言万语化作一句:“悔否?”。书中有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便是林黛玉,黛玉天性清高孤傲,且容颜昳丽。如此生得标致而清灵的人,应当是与繁世同存百年,但奈何天意弄人,她入了那百家之首的贾府,最终落得泪尽而逝的下场,可谓悲凄。这般凄苦的结局,黛玉心中是否悲鸣,又是否悔恨?她曾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又亲手将落花拾进锦囊,建花冢,用“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样有着诸多忧愁的女子,我想她该是心有些许悔罢。而隐于《葬花吟》中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与“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两句道出的是她一生凄凉的感情和冲破封建礼教的渴望。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千转的念想被打落成一片杏花香,充盈了岁月,濯洗震颤的心灵。风吹叶林万里,仿佛又见那“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的薛宝钗,若说林黛玉的美清如芙蓉,宛若仙子的脱俗倾城,那她的美便是淡如牡丹,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恰似应证了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宝钗心无风露清愁,不喜伤春悲秋,她不会望花开花谢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宝钗早已融入封建世俗,但她却又始终希望挣脱这沉重的枷锁。所谓的礼教为宝钗觅得“良人”贾宝玉,却未曾想那竟是她一生悲苦的开端,宝玉出走,她苦守贾府不得始终。这样的凄凉,早些时候已有征兆,《柳絮词》一词便可见,“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的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柳絮本是无根之物,命运掌握在风雨中,纵使飞上青天,也是一种不可预知的飘零罢了。宝钗就似这柳絮一般,陷于家族命运的挟持下,而那借“风”而上不过是她心底对挣脱命运,争得自由的渴求。

  踩碎所有的月光,踏破隔岸琼瑶,抬头看到风起青萍,北风凛然书写千秋万载,吹星辰烙印在我心上。恰似朦胧月下绰约人影,《红楼梦》生来便是书写匆匆不止又饱含遗憾的相遇,其韵之美凄,何妨古今千百年,顾盼生姿仍潋滟。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去年暑假我读了许多的书籍,有令我苦泪的《夏特洛的网》,有的是趣味无穷的《安徒生童话》,还有情节感人,直抒胸臆的《红楼梦》。而我最最爱和体会最深的就是《红楼梦》了。

  《红楼梦》是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并且我认为这本书非常的感人!别看我现在的年龄小,也只读了一遍,但我还就真懂得了多少呢!里面的很多情节,看得我经常掉眼泪。

  我觉得,当时的社会是真的非常的奢侈,并且《红楼梦》里面的贾母是一个非常有权势的人,说话很有分量,基本上贾府的一切大小事宜都是贾母做抉择。还有呢,在《红楼梦》里,我发现大观园里,女孩子是很多的,男的就稍微少了点。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做林黛玉,她虽然很爱哭,但她特别特别有才华,琴棋书画是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也就是很有缘分。他们经常在一起玩,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但林黛玉最后因为身体的缘故,病情又复发,所以没有和贾宝玉在一起。即便是现在,我想起来也是觉得特别特别的惋惜。

  看了这部著名的《红楼梦》后,我从中学得了很多的道理。同时,我也很佩服写出这部流芳千古的人——曹雪芹!她的文笔也是那么得好,把每个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还把剧情安排的那么好,那么的好看!

  最*一段时间,貌似成了魔不成,一时一刻都在看红楼。看的是富贵人家的书,过的是穷苦人家的活。虽是穷苦人家,年节时分,油呀碗呀还是有的,一边洗着满是油污的碗筷,一边想着红楼的富贵之事,也是很好玩的一件事情。

  夜凉似水,无心睡眠,不成想写写红楼的丫环。古时候的丫环制度听说是很残酷的,奴才是完全依附在主子身上的,主子是可以随意殴打虐待奴才的。红楼丫环众多,考察一番,居然是林黛玉与丫环的关系是最好的。

  真真这怎么可能呢?最会使性子最会编派人的黛玉和紫娟的关系是最好的。宝钗与莺儿,莺儿已被宝钗禁锢得毫无棱角可言。宝玉与袭人与晴雯,好则好矣,然而心终究是隔了一层,走不到一块去。探春与侍书,终究还是主子与奴才。只有紫娟与黛玉,情同姐妹,只有紫娟是可以批评同情安慰黛玉的,其他的丫环一概达不到如此的高度。

  曹公在红楼着墨比较多的丫环是袭人,*儿,鸳鸯,紫娟的笔墨却是不多。有一回,林黛玉在薛姨妈家谈笑,紫娟着雪雁给姑娘送暖手炉,紫娟正经都没出场,姑且算作紫娟真诚地关心黛玉吧。然则奴才侍候主子,也算不上什么功劳。

  再一回,慧紫娟情辞试莽玉。这是被无数红迷所津津乐道的回目,然而大家的关注点更多是落在宝黛真挚的爱情上,而很少留意到紫娟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曹公在一回上批紫娟一个慧字,可见是真心赞美的。在大观园里,真诚支持宝黛爱情,紫娟当属第一人,当她冷眼看出黛玉渐次在贾母王夫人当前失宠,而宝玉又在情爱上东游西荡之时,紫娟用言语试了一回宝玉,差点要了宝玉的命,在贾府掀起轩然**。

  这一回写得极为精彩,先是袭人过来骂,然后是贾母王夫人,正经一般的丫环,早就吓瘫了,但是紫娟没有,她很清楚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纵然受了天大的委屈,只要为黛玉试出了宝玉的真心,就算是死,估计紫娟也会愿意。

  红楼后40回不好看,对人物命运的安排可能很多都不是曹公的本意,但是高鹗对紫娟的描写我很是满意,特别黛死钗嫁,凤姐献计调包计,着紫娟去掩饰,紫娟严词拒绝,这是真紫娟,不谄媚,不媚上。去了就不是紫娟了,高鹗干得好。

  我看红楼后40回,我时常觉得高鹗无法用文字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更无法为曹公代言。一样的,现在我胡乱写下的这一篇字,也无法把我心中那个温柔真诚,无私无畏,美丽天真,不媚上不献上的紫娟写出来。感觉好像自己亵渎了紫娟,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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