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读后感 >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尘埃落定读后感1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0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2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

尘埃落定读后感3

  这段时间心特别的安静,所以读了几本书,因为心在浮躁的状态下是不能读书的,一是读了也白读,根本读不进;二是玷污了书的神圣,当然一些为了钱财而写书的人出的书是另当别论的。

  这本书说的是在清朝末年至***时藏簇土司家由兴盛走向末路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被常人误认为土司傻儿子的主子,用他异于常人的眼光审视、批判着周围的一切。大智若愚的他有着一颗善良、大度、感恩、*和的心和不为周围人所动的充满理性的头脑,所以他在该犯傻的时候就变傻了,该做出果断决策的时候也从不示弱,以至于他总是能先人一步洞察一些事情,也能做出所谓聪明人也做不到的事情。

  一个人,一个心底善良的人,一个懂得先给后得人,一个掌握取舍分寸、时而清醒又时而混沌的人,表面上是一个傻子,其实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

尘埃落定读后感4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5

  人性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只有纷争与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下属之间,父与子之间,子与子之间,因为利害关系而不能和*共处。荒唐的人们的所作所为折磨着这片土地,或许只有改变,才能将这一切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潮流,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所向无敌的教法没有被接纳,却在被割舌后沦为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土司的家奴充当了*官。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但是,历史车轮的脚步不会停滞,他的思想他的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那就是阿来笔下的主角,汉藏混血的所谓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觉得与这个世界所格格不入的他是一个傻子。但他却是那一个大家族中唯一受到翁波意西的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高原男子汉那样主动接受父亲仇人的刀剑……

  直到最后一刻,他都在那里祈求神灵: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躯体,最后,飘散……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尘埃落定读后感6

  做一个傻子真好,做错了事,想一想自己是傻子,心里就释然了。

  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也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我当了一辈子傻子,临了我才知道,我不是傻子,只是在土司制度结束时,以一个傻子的面孔来这世上走了一遭,是的,上天让我看见,让我听见,让我置身其中,又让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阿来

  他每天醒来,都会问自己是谁,在哪里,会问种种奇怪的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愚蠢可笑,但无不击中了了人性与时代的要害,可以说他是草原上唯一的清醒者。当所有的吐司为了权利,财富,粮食,不计手段,争的头破血流时,唯有他超然物外,“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后他比所有卷入吐司制度中的人活的更久,成了草原上最强大的首领。他的傻,其实是他的敏锐与细腻,超脱与淡泊,与其说他是得到了神的眷顾,不如说他是神派去草原的一只眼睛,这双眼睛冷眼旁观人性的种种拙劣在草原上一再上演,同时还带着神的慈悲和善良。

  同时,小说塑造了一个爱慕权利,残暴专制,鼠目寸光的守旧派老麦其吐司形象,这个形象同样也代表了所有封建时期的贵族人物,他们只知道在自己的领域里无限扩大和享受自己的权利,却对世道的变迁毫不知情。封闭落后的高原、落伍的封建迷信,促使他们越发蛮横,而试图在土司统治的领域上传播科学和新宗教理念的*官,自然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此可以看出,土司所代表的封建专制,在历史的推动下,必将走向灭亡。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1)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1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尘埃落定》读后感2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尘埃落定》读后感3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尘埃落定》读后感4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在时代变迁中看清方向,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他有着国际视野,能够看清世界、*和藏区所处的时代和各自的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官是聪明人,虽然缺乏国际视野,但在他的知识范围内,能够看到时代变迁和动向。

  麦琪土司是个聪明人,虽然看不清政治格局,更没有国际视野。但在土司间的斗争中、争权夺位的算计权衡中,能够体现出他所处格局下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诱惑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尘埃落定》读后感5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人人生而*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后感6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代*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2)

——《尘埃落定》读后感9篇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最*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xx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 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3)

——《*》读后感6篇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因为网上的推荐,我翻开了《*》这本书,说实话我其实没有太懂。整本书前期花费了许多篇幅介绍世界观,这个世界观非常奇特,人由瓶中出生,从出生就开始被设定,每一个阶层,每一个工种都没有选择,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就已经被定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却被用幸福快乐来包装。

  在*里,人就像产品一样被批量生产,各司其职,除了他们的职责以外什么都不会,遇到问题不会解决只会嗦麻逃避,就像是社会机器上的每一颗没有思想的螺丝钉,行尸走肉一般地幸福着。

  后来,野蛮人约翰的到来才是本书的高潮部分,约翰原本应该不应该出生,他的母亲是新世界的人,不被允许怀孕生子,这打破了新世界的规定。但是他的母亲流落在野蛮人区域,无法回到新世界,只能生下了他。他在原始的环境中成长,热爱着莎士比亚,对新世界的思想完全无法理解。他喜欢列宁娜,但是列宁娜完全是一个新世界的人,就跟他母亲一样。思想道德的碰撞,矛盾的激化使他痛苦却毫无办法。他无法适应新世界的生活,就如同他的母亲无法适应野蛮人的生活,从小的教育、环境不同,接触的.事物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思想。彼此无法理解,无法适应,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然而孰是孰非,我心中却没有答案,文明的急速进步和人性的自由发展究竟如何能够达成*衡呢?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在温柔乡里耽于安乐,还是于荆棘丛中觅得自由?一直以来,我未曾将这个命题纳入思考——直到我邂逅了阿道司·赫胥黎的《*》。这本书令我惊艳又心折,于掩卷后仍久难*息。

  《*》得名于莎翁的剧作《暴风雨》中的台词:“人类有多么美!啊!美丽的新世界,有这样的人在里头!”赫胥黎用这高妙的隐喻为整个“新世界”蒙上了一层晦涩的阴影,毕竟这句台词恰恰充满了讽刺意味——说出这句话的米兰达从小与世隔绝,于是才会在初探人世时便被它迷住,对等待着她的种种无常乱象一无所知。

  我曾以为“安乐”是幸福的至佳量度,而《*》则用堪称绝妙的构想颠覆了我的观念。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如一座虚架在现实世界上空的怪诞浮岛:它物质丰富,科技发达,可身在其中的人却失去个人情感,没有思想自由。人们沉溺在和乐的“温柔乡”里,既无反省之思,又无抗争之实。这个世界看似荒谬之极,却恰令人毛骨悚然——反乌托邦大师的离奇幻境下,影射的是刻骨的真实。

  再稳定的社会都有涌动的暗流,而连暗流都不存在的社会,只能是混沌的死水,是病态的麻木。而“美丽”的新世界中,比“死水”更可怕的是被精心设置的“温柔乡”。“新世界”里,基因设计为每一个人塑造了人生轨道,药物麻醉则令他们不偏不倚地将这冰冷路途走到尽头。这个世界里,没有爱情与亲情,婚姻成了匪夷所思的笑谈,生育被唾弃为最污秽可耻之事。人们用合成药物满足各种身心需求,在肤浅庸俗的娱乐活动中令自己获得快感。因为“愚钝”与“不反抗”是写在人民的基因里,于是每个人都达到了字面意义的“安居乐业”。阶级矛盾不复存在,人民沉浸在愉快的蒙昧中,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层,全心全意地化作社会的“齿轮”。

  文中的主人公约翰是个“新世界”的闯入者。作为一个从小意外流落到印第安部落的胎生子,约翰注定是个不为世俗所容的“野蛮人”。他对新世界感到厌恶与恐慌,曾不顾一切地试图击碎它,却在“文明”的铜墙铁壁前败下阵来。他的观念与行为和“新世界”公民格格不入:依恋母亲,信仰上帝,渴望神圣的婚姻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些恰恰是所有“文明人”不解而不齿的。

  这样一个新世界里的反叛者,注定要激起两种文明的对撞。当约翰为新世界里的公民赫姆沃尔兹朗诵《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他自己动情得几欲落泪,而对方却忍不住爆发出狂笑——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猥亵”,“荒唐”,“滑稽”的剧作。最后,约翰“愤愤地合上书,站了起来,像一个从*面前收起珍珠的人,把书锁进了抽屉。”读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原来这疯狂的世界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执拗地拥抱着被人类背弃的珍宝。惟有此时,我才从约翰身上感到了作为“人”的亲切,这种亲切把我从彻骨的寒意中解救了出来。

  然而,这又是一个更令人叹息的隐喻——约翰,一个令我们感到亲切的美好人性的化身,一个力图把大家带出囚牢的勇士,却不过是“新世界”中的“野蛮人”,一个痴愚又滑稽的,供人夸张地惊叹取乐的小丑。眼见让人之所以为“人”的爱与尊严被践踏至斯,我不由得被更刺骨的寒冷浸没。

  那么,新世界何以使人面目全非,其根源在于它的价值观。赫胥黎最令我折服的便在此处——他塑造了一种看似荒诞的价值,却饱含讽刺的哲思。如新世界的总统所言:“稳定当然远远不如动乱那么热闹;心满意足也不如跟不幸做殊死斗争那么动人;也不如抗拒引诱,或是抗拒为激情和怀疑所颠倒那么引人入胜。幸福从来就不伟大。”是故,人性中美好的情感与热烈的冲动被视为“不安定的因素”,因而被弱化殆尽。为了维护“安定”,上位者努力屏弃了一切引起人类感情波动的事物,阻止了爱情,亲情,英雄主义,阶级跃升的野心,以及对真理至道的渴求。为了保证社会的高效运作,人们失去了自身多样发展的需要,磨灭了人格里的自由天性。

  可是,*的稳定民心,本质是一种提线木偶式的愚弄。人们的愉悦欢笑,正如傀儡在嘴角上扬。公民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仅仅是服从于上级的,精妙的社会细胞。社会的安定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为代价,科技的腾飞背后埋葬了无数没有灵魂的躯壳。这是一个最高效的社会,每一个齿轮都被物尽其用;这也是一个最粗暴的社会,用最廉价的“设置”来换取虚伪的幸福。

  在新世界中,“人”不再有“人”之根本——无人格,无人权,无人性。这般“美丽”的世界,不过是一个文明的弥天大谎;高效运转的社会,正是埋葬了每一个人的灵魂的墓地。最后,世界上最后的“人”,约翰,被不似人的世人迫害致死。从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

  我以为,社会首先由人所构成,而人格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必定充满矛盾与纷争。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一切的因素构成完整的人格。而人格被割裂后的人终究是残损的,缺憾的,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么,由万亿具躯壳搭建起的“*”,究竟为谁而建呢?

  我不禁想追问,社会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我不成熟的思考中,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出蒙昧,得以拥有健全的人格与自由的思想,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机会与可能。然而人性决定了社会从来不会趋于稳定,人们在贪婪与无私,懒惰与进取,狭隘与高尚间博弈,堪堪让社会维持着千疮百孔的*衡。可即便是这样钢丝般的稳定,也是伟大的。它是泥沼中开出的不完美的花,小心翼翼地,顽强坚韧地,展露着人类对美好的希冀与向往。

  真正的幸福绝对不是一场大梦。它可以不瑰丽,不迷人,也许只是荆棘丛中一朵脆弱的花——却极真实,极生动,极鲜活。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约翰对总统说,“我现在就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这才是人间。

  在人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立的。人们也许终身无法接受对方的思想,在彼此的信仰冲突中内耗。人们仇恨,宽恕,战争,和解,在激烈碰撞中延续人类文明,从战场的灰烬中向死而生。

  在人间,自由是烙印在灵魂中的终极信仰。人们带着不完美的身躯降世,却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他们做自己的主宰,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为自己的努力荣耀。他们不做任何人的傀儡,为自己所执所信征战一生。

  在人间,幸福可以艰难而伟大。不美丽的世界里,人们没有唆麻,没有感官电影,没有能麻痹自己的甜蜜幻觉,没有让自己热爱苦难的条件设置——可那么多的人,依然拥抱着棱角遍布的世界,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上流着血蹒跚前行,时而仰头,得见天光。

  这是荆棘遍布的丛林,这正是人间。

  如果可以,我愿意选择落入“荆棘丛”。是的,我要求幸福的权利,我要求自由的权利,我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我要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毕竟,这世界不尽美丽,可我爱她。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4)

——*读后感6篇

  最*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我告诉自己,要相信内心,我的内心是什么感觉,我很喜欢左小龙,一样地,并不讨厌韩寒,尽管我不认为认可韩寒的所有观点,有时候还会抗拒韩寒的一些论调,但对于一个人的感觉,若即若离,喜欢,但还没有到爱的境界,很淡然,因为韩寒更多的时候是八零后的一个标杆,我只是远远地关注着标杆,这样,自己还不至于远远地落后于这个世界。

  看到《*》,是去年三月份的是,在网上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拷贝到,那时候自己还在用一个很破烂连上网都不能的手机。不过好在年初我给自己买了一个听书机,

  一有空闲,自己就听形形色色的小说,小说是我唯一能够沉迷的世界,我一听就一发不可收拾。我知道有几年的时间,我错过了很多东西,

  我害怕经过书店,几年前,我知道这个城市很多家书店,而我一旦路过,都要进去看看,我知道很多家书店的风格,而今,我知道哪家书店有我曾经的身影,而我,却再也无法一如从前地翻过那些我喜欢的书。如今的书店会让我感到眩晕,那一刻我明白,自己对于这个世界是一个边缘人,诸多东西已经不再可以拥有。

  这个时候,能听一听小说之类的东西,我的新才无比*静,现实里,我无法清晰地看,而在小说里,我感觉一切都可以洞明。小说可以让自己尽情地穿越,恰如飞翔。

  左小龙骑着摩托车绕着亭林镇开了三圈,这个下午他无所事事,昨天听说燃油将要涨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区贪这点变异,但郁闷的是一如既往地没有贪着。他很善于*衡摩车,因为在他看来这是男人力量的延伸,摩托车花了他的几乎所有积蓄,着意味着他不能有任何意外。

  春天的其气息很浓重,左小龙感觉到摩托车的空燃比似乎有了变化,因为车比以前慢了。*林镇说起很迷你,但无法迷我,当地的有为青年都到了大地方,剩下的都是些成不了大器的阿猫阿狗,不大气。不过左小龙喜欢*林镇,这里摩托车可以随意停。

  ……

  听着听着,我越发觉得左小龙的可爱,而我似乎也变成了左小龙,一路前行。调整过摩托,回到雕塑园,但一刻也为停歇,一个清纯的女孩出现,泥巴,于是更精彩的生活展现出来。

  我断断续续听了大概两三个小时,故事戛然而止,我很郁闷,网上的小说总是只有一半,想自己的旅程,就这么给打断了,于是只有回头重新走了一道。去发现那些一不留神错过的风景。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韩寒,他不就是亭林镇出来的么,小镇,嗯,他似乎很有小镇情结,《三重门》一开始就交代林雨翔所在的镇是个小镇,隐隐间记得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小镇生活》的文章,《像少年啦飞驰》里的那个无名我,虽然没有民却交代,但可推测出无名我也是生活在城郊的小镇,上海郊区的亭林镇,多次进入到韩寒作品里,而在《*》里,这个小镇现身,直接承载着小说,而左小龙呢,相信是另一个韩寒,一个褪去文学的韩寒,或许韩寒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地设想,假若没有文学路子,自己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的一种生活。

  这种假设之中的:我“自然成了他,每个人都曾梦想成为一个国王,至少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国王。

  听完小说,我眼前有意刻浮现出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段广告,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看到的,吴奇隆和赵薇一同合拍的广告。我想,左小龙大概应该如同吴奇隆,有飘逸不羁的长发,泥巴呢,应当也如大眼睛的赵薇。假若时光倒流,拍成电影他们两倒是不错的演员。隐约记得广告的画面:列车到了一个小站停留,赵薇下车后好奇地拿着DV拍个没完。忽然列车启动,赵薇回过神来,却追赶不及。这个时候,吴奇隆驾驶着摩托车出现,对着赵薇说:“上车,我带你去。”于是两人穿过乡间田野小道,冲开结队的鹅群,穿过小河流,一路追赶飞驰的列车。最后,中雨,提前赶到了列车即将停留的小站。这个画面令我印象深刻,使得我想赶快长大,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然后自己开始自己的旅行。在某一刻,遇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女孩若要是到某个地方,自己也会说“上车,我带你去”。

  想到此,我内心无比伤感,现金的我已经长大,却失去了可以带着心爱的姑娘骑车兜风的眼睛。因而,左小龙对于我来说是个莫大的安慰。左小龙喜欢在大雾里飙车,喜欢那种冒险的感觉,那种你永远无法知道下一秒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而你,还能*衡这一刻。有风吹过耳旁,撩起衣襟,坐在摩托车上,风驰电掣,恰如飞。

  如果可以,我愿意和左小龙做朋友。林雨翔虽小有才气,但也有怨气,几分对女孩的痴气,交往起来不大气,林雨翔可能同学过,但是或许在某处,我们彼此不服气,不欣赏,在偏见中错过。

  飞驰的“无名我”,有几根颓唐,交往起来,他或许就在飘飘忽忽之中将你忘记。《长安乱》里的释然呢,这家伙有一双好眼睛,但是也用不着嫉妒,他的前几个轮回,都是瞎子,这种滋味现在的自己最能体会,或许在他看不到的那个时候,我们会有很多共同的言语吧。陆子野呢,很抱歉只能只能称呼他小野哥哥了,可能在小的时候我们一起打弹子来着,我也不畏惧,因为年龄大的不一定弹子就打得准,圣斗士我长达了就不流行了,说起来就难免有代沟,我们喜欢说的是变形金刚,争执的是谁谁最适合当队长。如此说来,最适合做朋友的还是左小龙莫属了。

  因而,我愿意将《*》当做一个朋友的自传来读,如果可以,遇到左小龙,我也会直言不讳,看来,人还是要多读些书,管他有用没用,现在人都流行用微博了,你也可以试一试,我呢,反正都是跟这个世界慢半拍,现如今我才慢吞吞地玩博客,瞎客的博客,有空来捧捧场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5)

——守株待兔读后感6篇

  有一天,一个农民在地里干活,突然看见一只兔子猛跑过来,撞死在树上,农民高兴地拿着兔子回家了。晚上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以后这个农民不下地干活了,天天在树下等兔子,真是大白天做梦不现实。可是没过几天农田荒废了,而且再也没看见兔子撞到树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靠劳动想不劳而获,想着天上掉馅饼,哪有这么好的事。做事情要靠自己的双手,要靠自己的大脑去创造。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故事讲的是:有一天,一位农夫正在锄草,看到了一只兔子一不小心,撞到了树干上,把脖子给撞折了。农夫高兴的捡起兔子拿回家,美美得吃了一顿兔肉。

  农夫心想:以后要是每天都能捡到一只兔子那该多好啊!于是,他天天在那棵树下等,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农夫还是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应当脚踏实地的去努力,最终才能会获得成功!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这篇寓言主要是讲了:有一天,有一个农夫在耕地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小白兔撞在了一棵大树上,农夫立刻跑了过跑去,原来是一只小白兔,他立刻放下了手里的活,急匆匆的跑回了家,第二天他就没有干活了,他躺在大树下,等着兔子继续撞在大树上,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仍然没有兔子撞在大树上,田边的野草长满了,他也不管,直到有一天家里的兔子吃完了,庄稼全完了,他后悔了!

  这篇寓言告诉我们:人不能贪得无厌,不能不劳而获,不然就会因小失大。

  “不劳而获可耻”这句话,老师经常念到。但是我还是始终搞不清楚“不劳而获”的意思。在读了“守株待兔”这个寓言故事后,我才体会到这句话真正的含义。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农夫见到了一只触株而死的兔子而守株,妄想还有其他兔子触株而死,导致农夫后来被饿死。

  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就是想得到某样东西,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不能不通过努力,就想得到这个东西。这真可谓是“不劳而获”的行为。

  就比如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他是一个非常好吃懒惰的人,每次都想不劳而获。有一次,老师教我们完成*作五的草稿,他却从“英才教程”上抄了一则上去,最后他的这个惊天大秘密被我们全班同学识破了。

  虽然我们年纪还小,但是我们还是得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劳动来完成自己的事情,将来做一个祖国的建设者。

  无论在哪里,都别当一个不劳而获的人,从小我们就要让自己的智慧运动起来。

  有人喜欢看《西游记》,有人爱看《灰姑娘》,还有人爱看《白雪公主》,而我喜欢看寓言故事《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农民。有一次,他下地干活,干着干着他有点疲劳。于是他就坐在地边的大树下休息。过了一会儿,有一只兔子从草丛中跑了出来,正好撞在了树桩上。农夫赶紧跑过去,一看兔子死了,他就捡起兔子,高高兴兴地拿回家了。回家吃了兔子肉后,他心想:兔子肉这么好吃,捡兔子这么好捡呀!干脆我以后坐在那里,专门捡兔子,那该多好哇!天天干活多累呀!要做多少天才有收获?于是农民不再干活了,他天天都坐在树桩旁边,等着兔子撞上树桩。可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一只兔子也没有捡到,再看地里的庄稼也荒了,一颗粮食也没有收到。这个农夫此刻才明白,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劳而获的,只有付出自己的.劳动,才会有回报。

  这个农夫天天想捡到兔子是不可能实现的,他应该种好自己的地,把自己的庄稼种好,才能丰收,才能有收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能像农夫那样,等着天上掉馅儿饼,我们只有刻苦学*,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努力吧!

  二年级的时候,我学过一个寓言故事,名叫《守株待兔》。它讲的是:古时候,有一个种田的人在田里干活,突然从树林里窜出一只兔子,一下撞在树桩上死了。那个种田人急忙跑过去,乐滋滋地把兔子捡回家去了。从此以后,他丢下了锄头,整天坐在树桩旁等着,看还有没有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最后,他的'庄稼全都枯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个种田人很愚蠢。因为兔子撞死在树桩上是件很偶然的事,可他却把这件事当成经常发生的一件事了,所以他才会一无所获。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劳而获的事情是没有的。那个种田人不靠自己的劳动生存,只想着天天白捡兔子,真是异想天开呀!就像我们的学*一样,如果我们*时不努力,就不会取得好成绩。

  因此,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脚踏实地,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6)

——尘埃的作文6篇

  5月10日,姜岭中心小学84名学生在学校电教室、美术室进行了“天地杯”作文竞赛,秩序井然,圆满结束。

  此前,学校积极响应《湖北教育报刊社开展的第十一届“天地杯”中小学生作文竞赛的通知》,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作文竞赛方案,坚持服务班级,服务学生全面成长为宗旨,培养学生的作文兴趣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现和培养写作新苗。第一阶段:常规作文与竞赛作文的辅导讲座;第二阶段:学生现场两小时*作:第三阶段:表彰参与学生和获奖学生。

  该竞赛卷的三、四年级组作文题为:《下雨的时候》,《生日礼物》,《心日怦怦跳》,《夸夸我的------》。五、六年级组作文题为:《尝到-------的滋味》,《背影》,《星星知我心》,《最美的画》。考生认真审题、列提纲、打草稿、作修改、誊写,朝气蓬勃、斗志昂扬,均想写出张扬个性,富有灵性的文章,抒发心中的感悟与故事。

  据悉,姜岭中心小学教务处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生“早读午写”的*惯,课外阅读的*惯,以写促读的*惯。

  在灿烂的阳光下,你可曾注意过,那些细小的尘埃,空气流动着,他们飘动着,微不足道的他们被吸进我们的身体。日积月累,影响我们的健康。原料是何等的易得?

  车尾的尾气、垃圾、土地的脏泥土等,以风和空气流通为车,飘到空气中,又被我们吸入。

  保护环境,这四个字从嘴里说出来太容易了,做出来,谁可以办到?

  我小时见到他们时,觉得很神奇,认为它们给大自然增添了色彩,增添了无限美丽。大一点儿后,他们的伪装令我厌恶。

  他们明知自己对人体有害,就非要出来;明知自己会被人类吸入体内,却一定要随空流通的管道钻进人体,影响健康……

  但现在,我认为不能这样下去了。他们的存在是我们造成的。他们的原料是我们给的,他们的来到这世间的大门也是我们建造的。

  空气的污染、夹杂着的尘埃……是惩罚。他在科技发展、生产中诞生。

  像小虫子一样随风舞动;如小鸟一样飘飞;似羽毛一般转动。但这一切,它的背面,不是好的。

  艾默生说过:一个可以聆听鸟声的人,才真正拥有了这个世界,花语、鸟叫皆是大自然的优美馈赠,似乎对人的品质有着更深层次的考验。别让尘埃蒙蔽了你,心灵有多美,世界就有多美好。

  别让尘埃蒙蔽了双眼,即使冬日掩盖了春天的明媚。一阵风吹来,花儿纷纷飘落。弟子问:“当花儿谢了,春天是不是结束了?”“当花儿谢了只是春天被冬日掩盖了,当我们感觉到最寒冷的时候,春天或许就会回来了。”禅师告诉弟子,“那春天回来的时候会带来什么呢?”“会带来红的花、绿的草、青的草、和煦的春风和明媚的阳光,带回生机和希望。”所以,当我们一时看不到人生的春天时,要坚信,你只是一时被暂时的阴暗蒙蔽了,只要一心向阳,寒冷也能化为温暖。禅师又指着枝头的一棵嫩芽,问弟子:“你能否掐断它?”弟子说当然可以,“你能掐断整个树的嫩芽吗?”禅师进一步问。弟子说只要把整棵树砍掉就好了。“但是你能掐断整个春天嫩芽吗?”假如你的心是一个明媚的春天,谁又能掐断你内心希望和梦想的嫩芽呢?我深信,一直以来,花与树的完美,是来自于它们不会有丑陋低俗的意念,因此,人如果也能清静想法,略去尘埃,就会走向高尚完美之路。

  “空将岁晚无来客,远道情深独见君。”杨柳岸的迎客,是那么的盈人,让人感动与欣喜,这样的词句,更是让每个读者如同身临其境。我们想到了王摩诘的惜别禅音,想到了李太白的孤帆远影,想到了柳三变的晓风残月。而我们如果心无旁骛地去单纯研读词句,定会收获情真意切,可如果纠结于词句来自哪个天人共愤的奸臣严嵩,词句的已经便会化为乌有。文品不能与人品划上等号,当你看待词句内心充满阳光时,收获也就会比较单纯了。

  只有年少时拥有年轻,是件可怕的事。塔莎奶奶为了让“年轻”永驻,不惜花上30年光阴,在荒野上建成了美丽农庄,她守着如花的生命,把每一个*凡的日子都过成童话,92岁依然美丽优雅的女人,告诉世界,精神灿烂,可以击溃衰老,衰老只是你眼前的污点,将污点擦去,依然是美好的生活,别让尘埃蒙蔽了你追求的心。

  不管你是否愿意,生活总会催促你不停前行,我们穿过一扇又一扇人生的大门,在周而复始的起点和终点里徘徊。篱菊笼微月时,总有人行走在优雅的小径;细雨点蓼花时,总有人哼着如浅吟默唱般的絮语;雨过初凉时,总有人徘徊在人声鼎沸的街市。别让尘埃蒙蔽了你的双眼,每个人心神默默孕育的种子,总有一天会开出洁白、芬芳的花朵。

  信步从寂静的花园走过,尘日的喧嚣化为一份澄静的空灵。这将是我的世界,我整装、启程、奔走,拭去昨日的泪水,抛掉眼前的尘埃,用一颗赤子之心,踏上未知的旅途。

  打开家门,一股爱的气息扑面而来,你已围上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看见我走到厨房门前,转过身来给我一个暖暖的笑,顿时,一丝暖流窜遍我的全身。

  热气蒸腾下,白雾缭绕中,视力极好的我看得分明,你的身影有些单薄,忍不住靠*你,你却先我一步转过身来,用温柔乃至讨好的语气说:“马上就好,这里油烟味重,先出去吧!”你的鼻子上渗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来不及用油腻的手擦一下,让我有些心疼,伸出**净得不惹一丝尘埃的手,端起台上已盛好的菜。你带着笑意:“傻孩子!”我端着菜,不知不觉中忆起了*时被我遗忘的瑰宝:每天为了我的饮食健康,起早贪黑地为我烧营养丰富、美味可口的食物。你说,外面的食物不卫生,于是经常做一些色香味俱全的饼干和蛋糕来增加我的食欲。你又说早上吃一些水果有助于对食物的吸收,又变着花样给我吃新鲜水果。晚上的时候,荤素结合,使我健康成长。

  一口一口,一句一句,细细咀嚼,慢慢思索,这里面包涵着你对我多少的爱呀。晚上,绞尽脑汁想着白天的饭菜。早上,起床比我还早,做早餐的时候还打着哈欠,你总是熟练地把握火候,不让我在吃之前冷却。每每吃着你做的饭,我就感到我似水中一根柔柔地水草,无比轻松与满足,仿佛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妈妈还有一道菜没烧好,你先吃吧!”你似乎察觉到我注视你的目光,你铃兰花一般的声音穿越那些油烟沁入我的心。

  又一次看你拿着铲子快速地来回翻炒,看你拿着锅前后掂勺,又一次咀嚼你做的菜就像咀嚼你那丰富、饱满的爱。这份深情,我想品尝一辈子!

  你愿做一颗最亮的流星,在漆黑夜幕下展现耀眼的光芒,唯恐错过“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机会,宁可瞬息陨落,也要散发光彩。我却要做一颗最渺小的尘埃,只愿在自己的小小世界竭尽所能,相信散发的,也不一定只是微光。

  朦胧中,我看见前方闪烁着斑斑微光,原来是夜幕低垂下的江南水乡渔人们晚归时,挂在乌篷船前的小灯。他们是北纬40度蜗居江南一隅的小人物,却不曾掩饰自己的*凡与粗陋,极尽努力地生活着、闪烁着……

  王国维对南方人和北方人的评价是:“北方人性热而入世,南方人性冷而遁世。”是的,因此苏州的王献臣厌弃了在皇帝身边做一个宠儿,厌弃了追名逐利的熙攘官场,他回家了,遮掩了满身的贵气和耀眼的光环。接下来的人生该怎么办呢?做一个小角色好了。他归隐苏州,藏身于白墙乌瓦的里弄小巷。但是遁世不是消极和放弃,对生活的精益求精从不曾降低标准,即使选择最卑微的生活方式,也要尽我所能打造一个自己的王国。他请来名匠,打造出有着粉墙青瓦龙脊的蓝图;他请来叠石的名家,在园子里堆叠出精妙绝伦的风景。纵然无法媲美皇宫宝殿,却打造了非同凡响的奇迹,留下了让后人惊叹不已的园林。

  如此渺*凡的地方官员,他不是精明的商人,不是出色的艺术家,但是却留给后人仰望的背影!正是他身处低位却能极尽所能追求生活的精致,他对每一片青瓦,对每一座假山的精心雕琢,都体现了他力争做到最好的人生态度!

  的确,就是这样一群生活在江南一隅的*凡人,他们有着和王献臣一样的人生态度,他们还在古老的城墙、古旧的青砖小巷里过着自己普通的生活,撑船的依旧在撑船,卖藕的依旧在卖藕,织锦的依旧在织锦,养蝉的依旧在养蝉……

  就是这样渺小而认真生活的江南人,就是这样做着最本分工作的江南人,宛如一颗颗渺小的尘埃,他们却成为鲁迅笔下最可爱的摘豆小伙,他们成为张爱玲笔下穿着细绒旗袍喝着燕窝莲子的上海小姐,他们作为无数文艺作品中勤于修养、积极奋争的主角不可或缺的背景,他们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却同样真实,同样出色!

  做一颗极力闪光的尘埃,像一个*凡的江南人。

  岁月的沧桑却又总是很残酷。面对这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我们却总是以失败告终。这样的选择又将会以什么形式出场!岁月的尘埃总是会让人经历的许多。然而这经历的经历却总是会让我们消失的更多。逝去的一切却又終不复返。那就让着岁月冲刷这一切。更好地把握这时候。也许唯有这样,我们的青春岁月才将会更好的拥有。相信,一切都将会是最好的。岁月的尘埃吹打着我门。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相信,岁月的尘埃,我们也将会更加的成熟稳重。同样的,我们也将会越来的优秀,因为曾有守护。曾有一颗坚持的心1愿我们一切安好,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握现在,回想最初。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

  成熟

  或许,成熟的步伐总是那么的艰辛。那么的心酸。的确,成熟的一切都将会是失去原有的模样。长大后的孤独又却是没有人能够体会的。因为那种感同身受并不是很多。因为自己是唯一,只有自己才能够懂得这心酸。成熟来不及等待。同样岁月能够改变一切。这一切的一切也都会尽收眼底。成熟稳重的我们又将会以什么的方式出场呢?抓住这时间的脚步。认真的做好这一切。相信,这一切的一切都将会是美好的!岁月的尘埃,愿我们更好的去把握着一切。相信,未来都将会是美好的!

  岁月

  也许,岁月的经历总是那么的残酷无情。但这一切我们都要终究面对。也许只有学会面对了,才能够更好地学会付出吧!岁月的来袭总是这样,我们又该何去何从?也许只有经历才会是真。那便要永远的坚持。相信来之不易的青春岁月从来没有失去过。相信所有的岁月尘埃都将会变成成熟的足迹!记录着每一段不同的过往!那些记忆都将会是永存的。岁月的尘埃充满着沉重的气味。而我们又能够坚持吗?不要让岁月之年华全部的浪费我们之手。毕竟没一个人的青春岁月都是来之不易的。做好现在,把握初心。只愿我们能够随着时间的随风漂流更加的辉煌!

  岁月的尘埃,我们坚信,一定会走向成功之峰!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7)

——教师读后感6篇

  书中15页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要想做“懒先生”,课堂的教学形式要放开,要大胆采用丰富多彩的课堂教学、课堂管理形式。我认为就是要让课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式”课堂教学模式。有知识问题上百花齐放,表达问题上百家争鸣。具体来说,在表达创作上,允许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题材、不同手法的作品同时存在,自由发展;在理解分析上允许不同观点互相争鸣,自由讨论。

  “百花齐放”是一种非常理想的课堂教学模式。我对其具体操作程序为:

  ⑴课前根据本堂课的预*内容,收集资料,记录体会,分工合作,准备展示。

  ⑵届时,学生将自己的学*成果设计成自己喜欢的或者符合该成果展示的方式。

  ⑶将课堂布置成“百花齐放”展室。

  ⑷学生展示(或演示)自己的成果,同学们互相参观、学*、借鉴。

  “百花齐放式”课堂教学模式,使学生有了充分展示自己文学才能和文学素养的空间。新课程突出语文教育的人文性,需要新一代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文学阅读和鉴赏能力等。那么“百花齐放式”课堂教学模式不仅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空间,而且提供了一个学*、借鉴、促进、提高的场所。同时实现了学生学*方式上的重大变革,使其自主学*、合作学*、探究学*,从自身的学*实践中学会学*,从而具备良好的文学素养。以下为我教学中运用的案例:《扁鹊治病》一文

  小学语文第八册《扁鹊治病》这课,在总结全文的时候,提问:“学完了本课,你有什么收获和感受?”学生地争先恐后的回答。

  A生说:“我知道扁鹊的医术高超,不用任何检查就知道你的病情,比现在的医生强多了,他真了不起。”

  B生说:“我学会了文中的生字词,知道了‘讳疾忌医’的含义,就是说有了病,一定要听从大夫的嘱咐,老老实实地医治。有了缺点错误,也一定要听取大家的批评,认认真真地改过。”

  c生说:“我知道蔡恒公太骄傲了,听不进别人正确的劝告,我们要虚心接受别人正确的意见。”(学生们各抒已见,说得都很好。)

  D生说:“我跟大家想法不一样,我认为扁鹊不该跑到秦国去。因为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即使不能挽回蔡恒公的命,总可以延长蔡恒公的寿命吧!生命无价!”

  听了他的发言后,学生们有的甚至站了起来,或离开座位,有的则和旁边的同学私语起来,似乎在小声讨论扁鹊的对与错。此时,我想这是个让学生充分展示自我,体现他们个性的时候。于是,趁热打铁:“同学们,扁鹊应该怎么办呢?请说明理由。”

  有的说:“扁鹊应该跑到秦国去,不然他不但不能救回蔡恒公,说不定还会搭上自已的小命。”

  马上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虽然蔡恒公开始不听扁鹊的劝告,但现在他已知道错了,肯定会配合治疗,说不定会治好呢!”

  紧接着,一学生反驳说:“蔡恒公的病已深入骨髓,就像现在的癌症,肯定是不能救活了。”

  又有一生说:“扁鹊在初遇蔡恒公时,就应想法设法让蔡恒公配合治疗。这样,扁鹊不但救了蔡恒公的命,也许还会得到好多珍宝呢。”

  让学生把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写话题目就叫《假若你是鹊……》

  结合现代语文教学的新理念和新思想,以上教学片段主要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新观念。学生成了课堂的主人翁,而教师却成了课堂的发现者、开发者、欣赏者、组织者和引导者。

  整个教学片段当中教师自始至终没有去干涉学生的学*行为,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让学生在课堂中交流、讨论、争辩、质疑。教师只是在规范学生学*行为,维护课堂秩序方面,作了适当地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尽情地发言,抒发对课文的感悟与质辩:扁鹊的做法到底是对还是错呢?他应该怎么做呢?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甚至将扁鹊与现在的医生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学生是思考了,是探究了,真正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使课堂成了他们学*的演练场。

  因此,适时适度的“懒”也是一种教学艺术。愿大家能做懒老师,愿“懒”师出高徒。徐应新

  影响教育效果的因素有很多,最重要的是师生关系的质量。为了使教育变得比*常更加有效,给学生带来更多的知识,为了减少教育过程中的摩擦,创造更多的教学时间,教师必须掌握沟通与交流的技巧。《顶好教师》的全部内容就在于对教师进行提高效能的方法和技巧的培训。这本书提供的方法和技巧在一个历时30小时培训项目中已传授给美国各州的上万名教师。这一项目名为“顶好教师培训”。作者托马斯·戈登博士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白官儿童顾问,曾获诺贝尔和*奖提名。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顶好人生培训方式——戈登模式风靡全球。

  在这本书中探讨了以下方面的问题“顶好师生关系模式”、“学生有问题时教师能做些什么”、“主动倾听的诸多用途”、“面对学生出的难题教师该怎么做”、“为预防问题而改善教室环境的方法”、“教室里的冲突及解决冲突的双赢的方法”、“怎样处理家长——老师——学生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技巧屡遭实践,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是教师每天在教室里能够说和做的可实践的东西,而不是抽象的教育概念。

  我参加过不少的教师培训,其中大多数是为了完成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而被迫地参与,且不说这种心态是以让我的学*大打折扣,单就培训内容本身而言,确实是没有针对性的、空泛的,脱离教师实践的,这种培训对于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有效性的贡献几乎为零。遗憾的是,作为硬性的指标,教师不得不为此无谓地耗费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这些培训让我们熟知术语、观点和概念,但没有提供将这些抽象概念应用于教室的实践方法。比如,我们在培训中一遍又一遍听到“尊重学生的需求”这一概念,却没有获知教师能做什么具体的事情以体现对学生需求的尊重。

  我深知职业培训对改善教师态度、提高教师技能的重要性,也非常希望能有机会参加有价值的职业培训,这种培养必须解决我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所遇到的困难。“如何处理课堂教学中纪律问题”正是我觉得最难对付的问题。每一位教师踏进教室,自然想法教学,而非整顿纪律,他们想得到的最大满足是看到学生们学*。然而,无论是初出茅庐的教师还是大多数有经验的教师都发现他们不是不花费大量的教学时间用于维持教室里的纪律(特别是带*行班的教师),这种做法令人厌恶而且收效甚微。因为他们都想教学而不是整顿纪律。当努力没有明显效果时(实际上这种情况常常发生),教师就会产生挫折感,最糟糕的是,一些教师认定错误在自己,认为自己“天生不是做教师的料”。每年都有教师带着气馁、坐挫的心情离开这个职业,内心遭受着个人失败的深深的痛苦。每当看到有教师因为课堂纪律问题而生气、郁闷或是愤怒时,我都会觉得教师同样需要心理辅导,每位教师都应该正视教师是不是神,而传统的“好教师”观念把教师神化,认为教师应超越人类的脆弱,集各种美好品质于一身,这无疑加重了教师的心理压力。《顶好教师》重在技巧、方法培训,对教师心理关注略显薄弱,我想这是一件非常值得深入探究的现实性课题。

  不要把孩子们束缚在老师的计划中,要让他们到大自然中去,孩子们的梦想,要比老师的计划大得多,窗边小豆豆读后感。正是这样的教育理念,小林老师创办了全新的学校“巴学园”。学校的大门是用矮矮的树枝做成的。教室也是用废弃的电车改装而成的,在这里,没有固定的课程表,每一节课都是按孩子们的喜好而决定上什么,孩子们可以上午完成作业,下午就可以去散步,游戏,还可以整天泡在图书室里,看自己喜欢的图书。老师清楚了解孩子的个性,因材施教。小林老师尊重孩子们,释放他们的快乐,可以在大厅的地上画画,可以光着身子在游泳池里游泳,可以带着毛毯来大厅露营,可以爬上自己的小树,这些快乐的事情是兴趣的营养剂。单凭这些,孩子们的一天都是鲜活的,放学不愿离开这里,在家更想早早来到学校。

  小林校长尤为尊重个性极强或者生理有缺陷的孩子,想尽一切办法,采取独特的教学活动,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举办运动会,大部分项目是考虑到身体有缺陷的孩子而专门设计的。最后,最后全校最矮的高桥君得到了很多项目的冠军,从此,他变得更乐观自信了。

  主人公小豆豆为了找到掉进便池里的漂亮钱包,把便池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是说了一句:“弄完以后,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在*时,校长最喜欢对小豆豆说的话是:“小豆豆,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从此,小豆豆相信了自己就是一个好孩子,变得更加自信,以至于冒险的帮助患有小儿麻痹的泰明,实现泰明的心愿,让他爬上自己的树,再现了小豆豆的善良与真诚。

  巴学园的所有老师,都去努力寻找孩子们的一点一滴的进步,做到一视同仁,在巴学园里,所有的孩子们都学会了关心别人,在这里,没有歧视,没有嘲笑,有的只是*等与爱心,宽容与真诚,所有这一切,对孩子们的身体和心灵得到和谐的发展。正如小林老师所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我很羡慕那些曾在巴学园上学的孩子,更羡慕有这么一位懂孩子的好老师,还有巴学园这样特殊的校园。所以主人公小豆豆在这里成长为一个情感丰富,心地善良而又单纯快乐的孩子,为她的一生奠定了基础,可见良好的性格培养,才是孩子一切的前提。

  “无论哪个孩子,当他出世的时候,都具有优良的品质,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的影响,有来自周围的影响,有来自成年人的影响,这些优良的品质可能会受到损害。所以,我们要早早的发现这些———优良品质”,并让他们发扬光大,把孩子们培养成为富有个性的人,我们作为幼教工作者,虽不像小林老师那样全心的挖掘孩子的天性,但我们可以去呵护孩子的心灵,尽量地把快乐的童年还给孩子。

  一个在老师眼里一无是处,被校长辞退的——小豆豆,来到巴学园成为了一个情感丰富,心地善良而又纯洁快乐的孩子。这一切都是因为碰到了小林校长,一个真正热爱孩子,信赖孩子,充满热情的教育家。

  他很有创意,会想到会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他尊重儿童,拥有着博大人文情怀,他耐心连续的听六岁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哈欠,当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说:“弄完以后要放回去啊!”他会细心呵护每一个孩子,所以对于那些深有残疾的孩子,他总是想尽办法来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保护他们的自尊心不会受到伤害,他不会阻止孩子做一些危险的事情,他也不会要求孩子刻意去做什么事情,他总是寻找一些可以让孩子更容易接受和愿意接受的方式去引导他们。他的教育观念是同学们渴望的,也是值得我学*的,我很幸运读到这本书。

  在巴学园没有固定的课程表,每一节课都是按孩子们的喜好来上什么,下午可以去散步,夜晚孩子大礼堂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的故事,可以光着身子在游泳池里游泳,可以爬上自己的小树……这些快乐的事情是兴趣的营养剂,使小豆豆学会了知识,更学会了怎样待人,怎样做人。巴学园作为一所学校成功在于,当别的孩子说这所学校是一所破学校时,孩子们一起喊:“这是一所好学校。”当家长不理解校长的做法转走孩子时,孩子们都含满眼泪不舍离去,这就是学校的魅力,这才是一所真正的好学校,他是让孩子们发自内心的喜欢。

  在书的催化下,我会不自觉地回忆自己的童年,可能我们都会觉得不会有小豆豆那么幸运,能够进入那么神奇的学校,遇到那么好的校长……在现实世界里,似乎没有多少人能像小豆豆那样长大,小豆豆在成长话题上就显出了她独特的意义,正因为这个原因这本书才会让人那么感动,让人那么为之动容。

  这本书让我记住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由六辆电动车改装成教室的一所学校,更读到了一个儿童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对,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现在的教育更重要,作为教育者我无力改变一些制度环境,但我能为孩子做的就是真正去理解他们,以需要的方式来爱他们引导他们,为他们创造形成各种优良品质的环境。

  11月5日,第一次集训的时候教育局统一分发给我们这本书。初看题目,这本书并不太吸引我,不过在后面工作之余翻看这本书以后,才发现它对我的意义之重大。这本书以传递正能量为题,恰恰适合我们如今充斥着负能量的教育行业。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它不仅在具体教书育人的方法上给我指导,而且还净化了我原本浮躁的心。所以这里由衷地感谢这本书的作者王福强先生。接下来我就具体谈一谈读此书自己的收获。

  做传递正能量的教师。首先,应该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陶行知曾说: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惟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要不断丰富自身学识,这里不仅包括本体性知识、教育教学知识,更包括自然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其他任何有助教书育人的知识。我们只有自身拥有了强大的知识文化魅力,才会收到由衷地敬佩,学生才会毫不顾忌地信其道。

  陶行知曾说: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乃是教学生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做到为教有法,传递正能量。应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曾经我们被告诉说我们是未来的主人翁。而现在,身为教师,教室里坐着的学生就是未来的主人翁。通过教学要把孩子培养成阳光的、积极进取的人,怀有一颗爱心、善心。让孩子树立好目标、好理想,拥有好心态、好心情、好*惯,相信生活是美好的。虽然我们面对的社会有诸多问题,但是,孩子们在小学阶段应该充满希望,充满爱。用爱心去感化他们,使他们发自内心地学*,把书本上的知识内化为心里的力量。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做好未来的主人翁。

  书本中第七章说用心经营课堂,我理解最重要的是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关注每一个学生。因为马卡连柯曾说“教育工作中的百分之一的废品,就会使国家遭受严重的损失。”用心设计每一个环节,设计好每一个问题,不仅考虑到优等生的发展,也要照顾到后进生。因为这个社会不仅需要等着优等生来改造,也等着后进生来耕耘、维持。第八章提到的构建良好的班集体是个好方法,不同学生都能在班级里找到自己的位置,遵循班级规则,积极参与到班级的活动中来。这样就可以确保所有学生步入社会后都能很好融入社会。

  做传递正能量的教师。其次,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清楚的认识自己的岗位特点,伟大的人民斗士鲁迅曾说“教育植根于爱。”把热爱教师职业放在首位,而不是被生活中的纷纷扰扰所困。热爱教师职业,把市场化的物质、思想放在次要位置,不因为薪水低就抱怨,也不去追求非法的收入。本书第一章列举了无数的例子,有些教师为了赚钱去开辅导班,课堂上不好好教知识,而是逼着学生交钱上辅导班。这样的行为可耻!可恶!可叹!

  做传递正能量的教师。还需要与时俱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目前我国制造业下行,能源企业难以为继,这直接导致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究其根源,还在于我国科研水*较低,创新意识与能力不够。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个无任何特色的教师,他教育的学生不会有任何特色。所以作为一个教师,必须要有特色供学生欣赏模仿,必须要善于发现并挖掘学生的特点,特长。教学中允许,鼓励不同的看法。引导学生反向看待问题,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鼓励学生创新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暑期的师德培训上,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和观看了*人民大学教授金正昆主讲的《教师礼仪》。

  观看讲座后,我懂得了什么是礼仪。“礼者敬人也”,即尊重;“仪”就是恰到好处的向别人表示尊重的形式。教师礼仪指导了教师在与人交往中,既要尊重别人,更要尊重自己,不仅要有礼,而且要有仪。对学生要“以学生为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还指导教师善于应用“首轮效应,*因效应,定型效应,亲和效应,光环效应”来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正确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教师与教师的关系,也告诉老师要以一颗*常心、*等心和爱心来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成为学生喜爱的良师益友,成为家长尊重爱戴的好教师。

  要做一名人民教师,首先是做好一个人,因此,做为教师,我们需要具备一些基本的素养。这些素养也是做为一个人必须做到的,最首要的素养就是做为一名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公民,只有自己做到,才能去教育学生,培养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言教辅以身教,身教重于言教,教师文明的言谈举止对学生思想品质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教师是教人(学生)怎样做人的人,首先自己就必须知道怎样做人。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教师内在素养的外在体现,都会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作用影响,学生也正是通过教师的言行举止来了解教师的思想,教师注重修养,注意言行,处处给学生做出表率,学生受到影响,其不良的行为和*惯受到约束,得到修正。

  具体说来,教师的礼仪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仪表仪容。主要包括衣着发式,修饰打扮等,是教师展现在学生面前的外部形态。日常工作中,对自身的着装及修饰等方面还是比较注重的。发型大众化,年轻精神。衣着服式朴素大方,干净整齐,协调得体,做广大学生的榜样。

  二、行为举止。包括坐有坐相、站有立相,行有走相,言有说相,姿态潇洒自然。这些表情动作行为*惯等,皆是教师与学生交往中的“人体信号”。这要求是表现出良好的教养和振奋的神态,要与教育教学过程密切配合,发挥出最佳的辅助作用。学校要求学生做到的,作为人师表率的,必须首先做到。

  三、说话言语。教师语言是艺术,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选择完美的语言培养人才的技能、技巧。语言是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工具,反映着教师的能力和教学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这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使用的最主要的手段。教师的语言要规范纯洁,准确鲜明,生动幽默,要善于运用语言的力量启动学生求知的欲望,拨动学生上进的心弦,把知识真理和美好的感情送进学生的心田。教师的语言还要情理结合。要让学生知晓做人的基本道理,让学生在思想上认同以后再加以行为上的引导,使他们在思想、行为上不断积累加强自己的人格素质。

  四、文明礼仪。古人言“礼者,人道之极也”、“不学礼,无以立”。育人就要讲礼仪。从孔夫子开始,礼仪就被列入必修的“六艺”之中了。教师应当成为讲究礼仪的典范,言传身教,弘扬文明的光荣传统。主要是指教师在与人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文明礼貌行为的总和。教师要通过文明的礼仪表现出应有的风度,反映出对他人应有的尊重,从而不但给学生以良好影响,同时也促进全社会团结互助,*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在学生中开展“一张笑脸、一声致谢、一个问候、一句道歉”的待人接物“四个一”工程活动。教师要起好带头用,做学生的表率,从而体现教师的示范性和率先性。

  总之,从事了教师职业,就意味着我们的整个人生航程将面临着一种人格上的挑战。我们必须鼓足勇气,义无反顾的朝着人格发展的新高度不断攀登。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学*,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时严格要求自己,以良好的师德形象为学生树立一个表率,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前段认真读了《有效教师》这本书,《有效教师》关注的是学校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注重过程,我感受到书中字里行间流露着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对学生的挚爱,散发着教师的智慧的光芒。这本书主要是写教师的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对学生的挚爱,散发着教师的智慧的光芒。细细品味它,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前进的方向,收获良多。

  在这本书中,写了诸多名师成长的经历,这些经历告诉我们:教师的成长,首先取决于对教育事业的态度。有什么样的精神态读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生活来源于精神,一切的一切都是精神态度的创造与给予。教书时间长了,有的教师教学硕果累累,但有的教师却停滞不前,似乎对工作失去了热情。是什么造成了这巨大的差别?就在于他们持的态度不同。*庸者经常埋怨出身低微,埋怨领导偏见,而很少静下心来想想自己。魏书生说过:“埋怨环境不好,常常是我们不好,埋怨别人太狭隘,常常我们自己不豁达,埋怨学生不好教,常常是我们方法太少。”众多的成功者一再告诉我们,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只要你有奋斗不息、追求不止的精神,你就会自觉地去改变自己把外在的压力转化成巨大的动力,不断地学*,引千道清泉、集百家之长提升自己、充实自己。机会永远是给有准备的人的。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它往往胜过责任。”成功源于热爱,让爱伴我们走向教育的高点。《有效教师》这本书从有效教师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发展环境、有效教师的核心素质、发展策略和发展性评价等方面为学*者提供基本理念和实践报告指导。


尘埃落定读后感6篇(扩展8)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用多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三十一万字的小说,速度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算慢。毕竟这是一本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深入细细的去品味。读完之后心中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感觉。

  在读这本书时,我一直感觉像是在重读《巴黎圣母院》,只不过与《巴黎圣母院》相比较起来,这本书显得更好懂些。

  《尘埃落定》中作者以麦其土司甲一个傻瓜儿子的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他的人民以及与*军阀的斗争。作者阿来在小说中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浓厚的藏族氛围。

  令我惊奇的是在全书中,竟然都没有提土司“傻瓜”儿子的名字,或许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这个傻儿子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顺应人心,具备领袖应有的心胸与胆魄。却在一些*常的事中尽显愚态。如果从书中的“我”的心理描写来说,“我”并不傻而且是异常的聪明,只不过在做一些事情时脑子就不够用了。最后也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但是这也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如果不是在这个朝代更迭,战乱动荡的时代,或许他也会是一代杰出的土司。但是任何事物只能顺应历史的潮流。

  《尘埃落定》初版于1988年3月,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最*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 2006 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是在看朗读者的时候阿来那期董卿提到《尘埃落定》这本书才知道的。

  书中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来叙述土司的兴盛与灭亡。麦其土司醉酒和一个*女人生下了一个傻子二少爷,呆呆的表情傻傻的笑容蠢蠢的问题…但却有不一样的思维与预见…看书的时候脑子里也像放电影一样闪动着影像,傻子少爷第一次想当土司的欲望是听见教会自己男女之事的侍女卓玛要嫁给一个银匠从此做奴隶,这应该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第一次真情吧~*、饥荒、麦子、开疆拓土、市场、银号…都是一个傻子想出来做出来的业绩…“傻子”似乎是“聪明人”的代号…

  很多描述傻子一个人孤寂与落寞的文字让我心中微微一颤…“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每天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少年时的真情对*官的敬佩对叔叔的敬爱美丽妻子的背叛忠实人的追随兴盛与衰败对生与死的淡然…“上天派我来是要我看见、听见,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因其改变而又见证消亡,凡事终归尘埃落定。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