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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

日期:2022-12-03 00:00:00

洞穴奇案读后感1

  上个周末我去*美术馆附*的三联书店买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带回宿舍,刚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读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是法律专业的通识读本,书中充斥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且句子的长度和逻辑结构有些让人难以忍受,但经过仔细而又沉重地将书读完之后发现这些并未阻碍我对本书所阐述的观点的理解;相反,我对作者的论证感到由衷赞叹,这本书无疑引发我对法律、哲学以及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后得知本书是香港*推行通识教育的过程中被极端推崇的好书之一,难怪这本书这样深深吸引了我。

  大家乍一看书名,也许会认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其实不然,这是一本关于法哲学的经典著作。本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Lon 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并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本书中作者富勒围绕这个虚构的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1998年,法学家萨伯(Peter Suber)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的集合。

  本书对案例的讨论充斥着各种思想观念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点。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正义、人情等等作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几个维度,在这些维度里面思考问题,由于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因此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现就书中的话题仅举两例以说明几位大法官的主要观点以及其中精妙的论证技巧:

  第一个例子,首*法官表达了其主要思想: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其"不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然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为题,用两个新观点巧妙地绕过了首*法官的论点。福斯特法官认为:首先,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实定法便不再适用,而应适用所谓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发时"不在联邦法律的管辖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另外一个案例:在某一案中,根据把汽车停放在特定区域超过两个小时构成犯罪的规定,被告有罪,但由于当时街道被*所占据而使得车辆无法移动,因此有罪判决最终被法庭撤消,因为在判案时要"明智地解读实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综合两个观点,本案被告应该被判无罪。

  第二个例子,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认为饥饿不是**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当时正处于接*饥饿的状态中,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而另一方,赞成构成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着很多区别:首先,沃尔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饿,我们不知道其挨饿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选择,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这样的选择,**只能成为唯一选择。这样精彩的辩论让我拍案叫绝。

  从以上列举的两例,我深刻地体会到思维推理的逻辑性和多元性,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然而问题出现了:每个法官说的都有道理,而结论却千差万别,难道法律条文终将成为一场玩弄思维游戏的文字工具吗?经过思考,我想这是不会的,因为法律是具有其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从宏观上看,主流意识虽然不会左右法律,但其所导致的公众道德会不自觉地融入到立法和审判中去,因此,处在某个时代的法律规定是具有严肃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本书作者萨伯告诫我们不要"对号入座",道理应该就在于此了。

  读这本书,我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例如法律与公众观点的协调,制度与真理之间的矛盾,同情心对法律的影响以及生命的绝对价值等;同时,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多方面的属性,我们*时思考问题的时候要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要从总体上把握,多维度、多层次分析,并且注意细节之间的关系,利用关系进行严谨的推理,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第二,在*时的学*与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讨论,这样会更使知识积累地更加扎实,研究技巧也同样会越来越高明。俗话说真理会越辩越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生活中对各种问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考问题时不随波逐流,不偏激固执,不被他人的观点蛊惑,而应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推理判断,自主得出结论与评价,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我们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在思辨中不断升华内心。让我们在生活中常读书、读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勤思考、多辩论,在思想的世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愿读书和思考伴随我们的一生。

洞穴奇案读后感2

  《洞穴奇案》一读,我大概只看懂了书里的百分之十吧。可能都没有。基本上每一句话都得反复几遍,才能看懂一些发言者想表达的意思(更别说将之连贯起来,形成完整的框架了)。

  千万别把这本书当法学的入门书。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概念,就没办法理解书里法律和道德的思辨,也没办法看透涵盖了各种法学范畴的判决。

  但是全文的论述真的是非常精彩——像我这种思辨能力弱又没啥法学基础知识的小白不停的被说服,被推倒,再被另一种说服……

  贴一段看到很喜欢的话吧:“我希望在审判我的过程中,唯一的审判者是闪耀着人类伟大理性光辉的真正的法律,有一群充满智慧的人能不为政治所左右地运用它,他们理解并且始终追求,没有什么比捍卫公民个体的意志和权利更能实现社会的法治与公正。”

  而这样看来,这本书的每一个论述,每一种观点,其实都是人类向着这个方向前进的努力尝试。期望终有一天,这些伟大的人心中念想的理想,可以达成吧。

洞穴奇案读后感3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法律著作《洞穴奇案》,引发了我对于法律问题的深思。

  “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这就是我所读的,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书封上写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简要案情。

  立法至上原则极其重要,从该原则引申出来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的意愿或个人的正义观念。我非常怀疑谋杀是犯罪的法律条文是否确实有一种通常意义上的“目的”,最主要的是这样的法律规定反映了人们内心的确信,即谋杀是错误的,应惩罚犯有谋杀罪的人。人民不允许法官们适用自己的道德观点,法官的任务是解释立法机关的语词,这些语词反映了立法机关的道德观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观点。不能以正义之名,而置法律于不顾。

  我认为虽然法律的完善可能更重要,但因为法律的局限性,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必定是合理的,否则让法律僵化且不具可操作性。我们不可能忽略以“转发”500次为例,此标准体现了可操作性,若无此种标准,则赋予裁决者的自由裁量权范围未免太宽泛。当然人们可以批评此标准是僵化的,正因为如此,制定标准应当做到科学、合理而免受质疑。

  既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必须的,所以我认为不能限制法官仅使用*义解释。我也不同意最后一句话,因为没有一致的结论说明法官在本案的法律解释中,应当采用何种解释方法才是正确的。假如采用客观目的解释,又何谓客观目的呢?定然是谁也无法说服谁,此时自然会有人会去批判对方加入了自己道德上的观点,同时,绝对的、不抛弃情感的理性是不存在的。同理,我们无法说清楚何谓本案中的“正义“,因此上文所谓的“以正义之名”判无罪,不一定是置法律于不顾。

  不同的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些法官坚持法律的条文,认为属于故意**,觉得应该按照法律条文,受到该受的惩罚,有些法官认为法律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承认的道德基础之上的,他们在洞里,所处的环境与法律所适用的环境完全不同,因此,法律对他们是没有约束力的,还有法官认为应该跟随自己的内心,他们**也是处于迫不得已,这不同于现在生活中普遍的饥饿,因为在现在这样的生活中,人们可以去选择其他的方式,比如打工等,但是**是他们获得食物的唯一选择,但是,接着又有法官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可以等到有人无法承受而死去的时候再吃死掉的人,接着就有另一个法官提出了一个想法,便是最开始提出这个想法的人可能就是觉得自己会最先死掉的那个人,那个人后来的退出,是不想参与这个活动,最后来通过别人对他的同情而获得食物,但是只要一个人退出,每个人被杀掉的概率会增加很多,这对其他人来讲,都是绝对不可能同意的。

  这本书很小,篇幅不长,但是你在书中可以看到许多的人对这一个事件的众多看法,而且,你可以看到后面的法官对前面法官的一些看法的批判,我个人觉得这是一本很有意义值得去细细品读的一本书。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神秘洞穴大冒险》读后感3篇

《神秘洞穴大冒险》读后感1

  我读了一本书,叫作《神秘洞穴大冒险》,这本书很幽默也很惊险,还告诉了我一些知识和道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毛毛一行人去洞穴探险,可是在观赏时地面突然塌陷,毛毛他们进入了一个未知的洞穴。他们一直都在找出口,就是要回去吃饭。可是他们找了很多都是死路,而且食物也没有多少了。在一次寻找中,毛毛和他的哥哥进入了一个支洞穴,但出口突然被落下来的石头堵住了,毛毛和他的哥哥已经和外界隔离了,幸好毛毛发现了一个狗洞,他们爬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最后,毛毛在一个瀑布里发现了一个洞,他们进去后发现水很浑浊,不能出去。这时水急速增加,他们差点就要淹死了,但是 水又下降了。过了一天,毛毛的哥哥在洞里面找了两遍,发现了太阳光。他们都高兴极了,马上就游泳过去。最终他们从可怕的'洞穴里出来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难也不能害怕,放弃,只有用智慧,用勇敢解决才能走向成功。

《神秘洞穴大冒险》读后感2

  我读了一本书,叫作《神秘洞穴大冒险》,这本书很幽默也很惊险,还告诉了我一些知识和道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毛毛一行人去洞穴探险,可是在观赏时地面突然塌陷,毛毛他们进入了一个未知的洞穴。他们一直都在找出口,就是要回去吃饭。可是他们找了很多都是死路,而且食物也没有多少了。在一次寻找中,毛毛和他的哥哥进入了一个支洞穴,但出口突然被落下来的石头堵住了,毛毛和他的哥哥已经和外界隔离了,幸好毛毛发现了一个狗洞,他们爬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最后,毛毛在一个瀑布里发现了一个洞,他们进去后发现水很浑浊,不能出去。这时水急速增加,他们差点就要淹死了,但是水又下降了。过了一天,毛毛的哥哥在洞里面找了两遍,发现了太阳光。他们都高兴极了,马上就游泳过去。最终他们从可怕的洞穴里出来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难也不能害怕,放弃,只有用智慧,用勇敢解决才能走向成功。

《神秘洞穴大冒险》读后感3

  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最令我难忘的是神秘洞穴大冒险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毛毛,阿丽,俊幕和阿芝的洞穴冒险故事。一开始他们先进鹿洞,可是因为毛毛带错了路,然后,他们掉进地下洞穴,洞穴里面暗森森的',像一个鬼屋,虽然很可怕,但是还有一些地面上看不到的宝贝,比如:钻石、石花、鹅管……洞穴里还住着成千上万只蝙蝠,他们每天的排泄物都有几顿重呢!然后,他们进入了落石地带,毛毛和俊幕钻进了山洞的一角,阿芝和阿丽也跑过去,但是在跑到那里的一刹那,洞顶掉下了一块非常大的石块,把阿芝和毛毛他们分开了,他们非常难过,但是他们都没有放弃,最后毛毛发现了“狗洞”,他们像“小狗”一样,钻进洞里,顺着狗洞,他们爬到了阿芝和阿丽那里,最后他们高兴地抱在一起,手舞足蹈。

  在洞穴里,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没有食物;阿芝有幽闭恐惧症;阿丽身体不佳……但是,他们把所有困难解决了。俊幕是这本书中年龄最大的人,他为了保护毛毛差点送命。

  这本书告诉我们团队合作精神和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是多么的重要啊。这本书还让我们学到书本上所没有的探险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太令人难忘了。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洞穴奇案》读后感范本5份

  《洞穴奇案》读后感 1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 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00年,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这些法官所提出意见每一个都蕴含着十分浓厚的法理气息以及实证主义的理论。十四位大法官代表着十四种对于案件的情况以及不同法学思维的认知。其中富勒笔下的五名大法官,两名认为应当维持原判支持有罪判决,两名反对,一名法官选择弃权;萨伯笔下的九名大法官,四名支持有罪判决,四名支持无罪判决,而另一人请求回避。每一种想法细读下来都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十分流畅且有理有据,他们的观点之间有些却是互相对立的,而这本书最有意思的也就是这种思维之间的相互碰撞,细细品读其中观点,可以很好的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拓展自己对其他事情的认识方面,可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洞穴奇案》读后感 2

  “洞穴探险者”一案的是富勒教授基于部分现实,精心构建的一个引发人们去思考的法律故事,这一模型集中的、深层次的反映了法律和道德在个案中的冲突和矛盾。关于“洞穴探险者”案件的讨论,一直是激烈且多元化的。从这个故事被发表到现在,不同法学流派对本案的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见解。每种见解都像一束光,从不同的方面照亮了案件,但又或多或少的存在不能触及和无法让人完全信服的部分。这一案件的特殊性使得无论是支持判决有罪还是认为探险者无罪的人都有足够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又无法使自己的意见在法学理论家(如果是全体公民都参与讨论,应该是可以形成多数意见的结论的)中间得到普遍的支持和认可。最终,无论是富勒教授还是续作者萨伯,都倾向于将本案存疑。

  对于这么一个著名的,理论家广泛探讨的案件,虽然大家都想给出一个一锤定音的“最后判决”,但是可惜的是“第十五个判决”的做出并非易事。此处,我并不完全同意某位法官的意见,但是我所给出的意见又基本是基于几个法官主要理由的综合,所以也不能算是独立的“第十五个判决”,而应该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折中。

  我认为,作为法官,应当严格维持法的传统,遵循立法至上原则,根据条文“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者都应该被处死”规定,在对法律正常的、一般语境下的理解范围内做出判决探险者有罪。同时, 提出恳请行政赦免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裁判。

  得出这个结论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是经过合法程序由合法主体所立,且并无明显的违背人性道德和常理的。也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去考量这个法律条文,条文本身是没有明显违背道德,不属于自然法学派所认为的恶法范畴。在本案中适用虽然可能会引发一部分人认为显失公*,有损正义,这也只能理解为法条的漏洞和立法者的考虑不周,不能从根本上否定这一法条的效力。

  其次,本案中适用法条虽然会引起不公,但是法官在裁判时还是应该严格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准。

  在英美法国家,法官造法是一种常见的形式。但是在本案的假定中,联邦法律是禁止法官造法的。在这种情况下,福斯特法官认为探险者所处的洞穴处于“自然社会状态”,并不适用联邦法律,而是应该适用原始的所谓的“自然法”,汉迪法官建议交由公众以“常识”来审理,这两种意见无疑都是对现行联邦法律的规避,变相的进行法官造法。这显然是有违联邦立法传统的,一旦开了先河,联邦法律的权威将会受到各种“个案”的挑战。这种破坏法制统一性和稳定性的做法,其可能的危害性要大于收益,应该不予采纳。

  类似于本案中的情况,正如伯纳姆首*法官所说的,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到。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立法漏洞。立法者并非上帝,因此即便是再精准周全的法律,在不断流逝的时光和无奇不有的世界中,也会有未能涵盖的漏洞出现。如果能在案发前发现并堵住漏洞自然是最好的。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是漏洞伴随着案件的发生才被发现。这时如果却有必要弥补法律上的漏洞,就不得不面临一个艰巨的选择:本案中直接变通适用法律,“本案弥补”;或者是严格的执行有瑕疵的法律,在本案审结后由立法者进行“案后弥补”。应该说,本案中持无罪判决意见的法官们,基本都是适用了“本案弥补”这一方式。然而,这一方式无可避免的掺入了很多法官个人的情感和道德因素,是法官对法律的一种再造。即便是所有的法官都是绝对的公*正义且道德价值观正确的“理想化法官”,这种行为也可能引发司法上的不稳定。如果再把“理想化的法官”这个假设去除,考虑到法官的个体化差异,这种不稳定所带来的危害就更显而易见了。因此,本案弥补的方式并不合适。

  适用“案后弥补”的方式,显然会造成本案的不公。这种不公会可能会引发人们对法律道德性的指责。然而,这种不公和不满,是维持法律长久统一和法律权威性的必要成本。法律的道德性本身也只存在于立法活动中,这种指责只能指向立法活动,也只能由立法活动来弥补。对于从事司法活动的法官来说,就应该仅仅对法律本身负责,准确无误的适用法律。法官应该尽量避免被公众的呼声,甚至个人的感情好恶影响,毕竟法官的终身制和独立性就是为了保证法官的判断不受社会的左右,仅仅对法律本身负责。

  在法律的范围内部分的消除法律僵化所带来的不公。直接的适用条文进行判决,毫不犹豫的将四名探险者处死,虽然在形式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统一性,但是会让法律本身的权威受到人们的质疑。对于这种僵化引发的不公,联邦法律本身就规定了行政赦免这一制度。福斯特法官认为行政赦免是法律外的行为,本身就是法律的“耻辱”,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赦免这一制度本身就是由联邦法律所确立的并赋予效力的,因此,这一制度本身也是法律制度的一个环节。有罪但赦免,这一看似矛盾荒唐的判决,其实恰恰是让法律的稳定性和正义性都能兼顾的最好折中。

  《洞穴奇案》读后感 3

  “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这就是我所读的,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书封上写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简要案情。

  四名被告有罪或无罪的结论虽然简单,但细读书中虚构的十四位法官各自就罪与非罪阐述的理由,显示了法律本身的引人入胜。

  首先总结四个争议的焦点。

  一是一命换多命划算,还是生命具有绝对价值;

  二是按照法律条文断案,还是探究法律的目的;

  三是本案四名被告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四是五名探险者重回自然状态,达成新的契约,还是仍然属于纽卡斯国法律管辖。

  接着逐一解析以上四个争议焦点。

  第一点:我大学时初次接触这个故事,认为四名被告无罪,理由就是牺牲一个人的命救活四个人的命,这不是很划得来吗?直到看到生命的价值都是*等的,我们能够为一百人的生命而杀掉一个人吗?一百万人呢?什么时候**的“收益”会超过“损失”,以至于我们可以开始谈论“划算的交易”?有这样的一个点吗?在预防性**中永远都没有划算的交易,有的只是手上带着鲜血的幸存者。由此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绝境之下人心中的道德律令应该战胜求生的本能,宁愿自己饿死也绝不做杀死他人的事。这种观点当时对我的冲击甚大,显然前一种观点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盛行的功利主义,一切都可以计算和交易,以至于某些道德准则早就被我们抛到九霄云外,熟不知有些价值可以计算,但生命却不一样。正是这种对生命价值的漠视,导致撞伤不如撞死这种可怕的观点盛行,看懂这点也就能明白为什么堕胎在美国是一个重要的公共议题,而在我国堕胎自由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共识。

  第二点:本案中纽卡斯国的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有法官就认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来适用法律,反对法官按照个人理解的公*正义来解释法律。有法官则认为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违反法律本身,刑法的目的是威慑,而这种极端情况下的威慑却没有意义。那有法官就提出,刑法的目的可不止一种,除了威慑还有报复和改造,假定我们必须根据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当法律有许多目的或这些目的有争议时,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牵涉到价值位阶发生冲突时,如何取舍的问题。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主导的价值观不一样,所做的选择就会不同。

  第三点:关于四名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阻却事由,本书用了“自我防卫”和“紧急避难”两个概念,我读完后发现以中国刑法的概念应该理解为“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之所以不认为是犯罪,就是因为行为人不具备犯罪故意。那么本案中四名被告是否具有**故意就成了争议的焦点。有罪一派认为,通过抽签这种有计划的方式选择一个受害人,就证明了四被告人的故意,但另一派则认为,在四被告人陷入绝境的情况下,被害人虽然不是侵犯者,但除了杀死一个人没有其他自救的办法,所以绝境构成了紧急避险的事由,在抽签这种公*公正的方式下,四名被告不具有**的故意。

  第四点:我觉得这个观点最别出心裁。福斯特法官举出一句法谚,“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基于社会契约论的基本假设,他认为在本案的绝境之下,五名探险者已经脱离文明状态,重回自然状态。这时,他们五个形成自治的共同体,文明社会的法律对他们已经没有管辖权,该五人基于一致同意达成新的契约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那按照福斯特的观点推演,既然案发时他们处于自然状态,获救后,纽卡斯国的法官也没有理由对他们做出审判,因为法官们是文明社会的法官,而案发时他们处于自然状态。但福斯特法官的契约论观点就没法解释被害人撤回同意后,四名被告杀害威特莫尔的正当性何在。倒是塔利法官从另一个角度的论证颇具说服力。他说五人*等地承担死亡是公*的,因为如果威特莫尔退出抽签,且假设他撤回同意得到尊重,那么剩下的每个人被抽中的概率就从原来的五分之一变成了四分之一,这样就会增加另一个人退出抽签的可能性,如果再退出一个人,剩下的人被抽中的概率又会上升变成三分之一,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抽签计划搁浅,等待五人的就是被饿死的结局。这就表明威特莫尔撤回同意不是他退出抽签的正当理由,如果公正要求*均分配风险,就需要他们对威特莫尔撤回同意置之不理,因为选择抽签而不是等待最弱的伙伴死亡是正当的。

  再看几个乍听之下匪夷所思的观点。汉迪法官认为应当以常识来断案,也就是考虑民意,他担心司法工作人员执迷于法律的抽象规则而迷失方向,忘记了这种思维模式对外部真实世界的感知。这种观点在我们这个法治思维还远未建立的社会看来恐怕很危险,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怎样减少舆论对司法的干预。但舆论和司法的关系总是难舍难分。弗兰克法官则认为,想象自己处于相当的困境,自己会作出与四名被告相同的选择,因此他不能惩罚一个不比自己坏的人,所以他要抛弃司法客观性的面具,依靠无任何矫饰的自我意见断案。伯纳姆法官在谈到替代**的选择时,认为可以吃掉自己不太重要的身体末梢以自救,这是最让我震惊的观点,有人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吗?

  法律文书缺乏说理性一直是我国司法工作人员受人诟病之处,这体现了我们法律思维能力的匮乏。上半年网上疯传的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一份所谓翻版“许霆案”的最伟大判决书,确实不失为*年来我看到最具说理性的一份法律文书。既有各种理论的分析,又不失法官的温情。精读《洞穴奇案》,同样是享受不同法哲学思想交锋的一场精神之旅,如何充分有效说理,是需要长久思考和训练的技艺。

  《洞穴奇案》读后感 4

  今天的读书分享要从一个故事讲起。故事发生在一个石灰岩洞穴之中,五名探险人遭遇山崩,受困山洞,洞中没有食物,没有水源,甚至,没有希望。在被困20天后,他们终于通过无线电与外界取得联系,得知最快也要至少十天才能获救。然而,医疗专家告诉他们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再活十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无奈之下,他们共同决定,抽签选出一名牺牲者作为食物。直到第32天营救终于成功了,人们才知道,其中一位探险者已经被同伴杀掉吃了,其余四人虽然获救,却以谋杀罪被告上法庭。同志们,如果您是法官,会如何判决呢?

  这个将情、理、法的矛盾展现的淋漓尽致的案件就是法理学上著名的“洞穴奇案”,该案例是美国的法理学家富勒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法律虚构案,因其引发了数十年经久不衰的探讨而被誉为法理学史上永恒的“洞穴”,是西方法学院的必读文本。在《洞穴奇案》这本书中,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本案的罪与非罪作出了14种不同回答。目的不仅在于求得结论,更在于将各法理学派无比精妙却又相互对立的观点融入争论之中,在思辨中启迪智慧、碰撞思想,向读者展现出一场华山论剑般的抗辩盛宴。

  就拿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来说,我们都知道紧急避险作为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它的客观特征就是,当一种合法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一种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从无罪的角度,作者认为在水尽粮绝的洞穴中,在被困20天之久的情况下,杀掉1人的替代选择就是5人全部饿死,这难道不是最强烈意义上的不得已吗?同时,人们总是希望有更多的人从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就如同英国的法学家边沁所言“所谓正义就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以牺牲1人来挽救4人当然保护了较大的合法权益。

  读到此处,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被告的行为足以援引紧急避险的抗辩而被宣告无罪。但是,作者对该问题的思考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从对立的角度寻求突破,进而犀利地指出减轻饥饿并非只有**一种选择,比如可以等待第一个饿死的人出现然后吃掉他。此外,把一命看得轻于四命无疑是功利主义,而功利主义正当性的前提是牺牲的利益和保留的利益都是可以计算和衡量的,然而,人的生命是可以计算的吗?如果您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什么样的对价能够让您交出自己的生命呢?事实上,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具有绝对价值,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这是文明社会不言而喻的真理。

  听完上述辩驳,原本坚定的无罪判断开始动摇,不禁感慨,作者竟然如此轻易地在三言两语之间就颠覆了我们的想法,我想这就是思辨的魅力。继续读下去,发现作者又从刑罚目的、法律解释、道德底线、受害人承诺、囚徒困境等角度,以自己头脑中的智慧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跟随作者的思路走下去发现自己对罪与非罪的判断一次又一次被颠覆,于是惊叹于作者能够做到不断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换位思考,在自我辩驳之中,完善观点,逐步接*无懈可击。

  作为公诉人不正是需要这种思辨的素养吗?公诉业务的核心就是出*法庭指控犯罪,而庭审现场是社会公众感受公*正义最直接生动的舞台,是检察机关教育群众、(展示形象的窗口。成为一名公诉人之后,我不断问自己如何才能以最佳效果将正义用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做到“说得清、诉得准、辩得明、判得了”呢?本书的作者给了我答案,那就是要培养自己的思辨思维,换位到辩方的角度自我审视,在反复思考中理清观点、夯实依据、做足准备、强化指控。

  这本闪烁着思辨光芒的好书,启发我认识到与公诉结缘就意味着要与思辨同行,唯有在思辨中不断求索,才能在*凡的岗位上履行好守护公*正义的光荣使命!

  《洞穴奇案》读后感 5

  在一次和朋友的谈话中,他跟我说了一本书,就是《洞穴奇案》,用朋友的话说"极具神奇色彩,堪称法学独秀之一",最让我有一种去看的冲动的就是,他告诉我"你对此案例的所有看法都会在法官的看法当中"。所以就专门去图书馆找了这本书,读罢此书不由长吁一口气,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书中充满了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对于我这个法学初生牛犊来讲确实应接不暇。然而,我就是带着一种"要产生自己独特的法官之外的见解"的非正常思维去读的,一看就不舍得放下:一个虚拟的案例,竟能引发如此多的观点,逻辑般的充满了法律、哲学、正义、人性情感太多的思辨,让我不禁深深陷入其中,领略这法律的无尽魅力和作为法律人的无限风光。

  该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象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中,水尽粮绝,而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命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维特摩尔使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任执意抽签,而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以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了绞刑。本书的前一作者围绕这一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也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可以说就是十四位法官判决书的集合。

  自然我们不是每天都面临着洞穴探险者案那离奇的事情,我们置身其中的政治、法律、文化以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与书中所说或者是大异其趣,但这些都不影响我们从其论述中获得富有现实意义的教义和理性,同时也是对于正义和社会整体道德情感关注和热议,所以我们才会对那些似乎与我们不是有太大关联的李丽云案、许霆案和邓yu娇案的关注。因此我可以说,虽然对于洞穴奇案没有陪审团,没有媒体大众的关注,甚至可以说是几个大法官坐而论道,但其中的严禁法律推理,公开理性论辩以及对于公*正义的探求确实让人叹为观止。因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所以就举两个例子,谈谈几个大法官的主要观点和辩论中的精妙技巧。

  首*大法官的主要观点是: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必须判处了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是可以断定其是"不仅公正明理,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然而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为题,用了两个新观点巧妙的绕过了首*法官的罪刑法定挂点: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之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一基础,实定法就不再适用,而是用自然法则,因此本案不适用于联邦现行法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通过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规定,因此他认为本案应该判无罪。另一论点就是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认为饥饿不是**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被指控,被告的抗辩理由是自己当时处于饥饿状态,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事物的理由,怎么能成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而另一方赞同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很大的差异性:首先,沃尔金可能不是一直处于饥饿状态或者有生命危险,不知其挨饿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比如找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本案中的探险者没有这样选择,**成为了唯一的途径。这样的精彩辩论怎能不让我拍案叫绝!

  说实话,看这个案例,我都很是揪心:从法律以外的理由的却是可以刀下留人,我们似乎也是期待着法官不要杀他们,这就让我想起一句话"我们对‘法律’和‘司法’经常有两种矛盾的情绪:一方面我们坚持罪刑法定,希望它是客观的,法官不应当有任何价值判断;另一方面,许多人法律司法应该代表正义,不应拘泥于法律条文"正如中国古人云:人之情无穷,而法之意有限;以有限之法而御无穷之意,则法之所以不如人情也。还有一点就是被杀的人最后反悔了,但任没有逃脱被杀的厄运,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老师经常说的多数人的"**"我想从一个法律人的思维来讲,我们既然制定了法律就应该接受这个哪怕有些残酷的事实,我们不是要求法律毫无瑕疵,更多在意案件的合法性基础,所以尽管时间的背后有复杂的起因和可原性的事实,但我还是认为至少应该判有罪,至于具体惩罚上,就看当时当地的具体实况吧。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菁华5篇)

  《作文里的奇案》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小说,是来自法国的伊夫……格勒韦写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写的作文与谜案有关,让我觉得很有趣,里面的内容也是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有一天,埃尔万班级的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她让班级里的二十五名学生在校外观察来往的人,然后写出一篇作文。就在这和*许久的小镇上发生了一个大案子,这二十五篇作文就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埃尔万也找了个伙伴–卡桑德拉,他们一起偷偷地收集线索,最后知道真相。这就是这本书的大概内容了,也是我非常想分享的原因吧。

  我很喜欢埃尔万,虽然他的学*并不怎么样,但是他很有责任心。还向老师提出把二十五篇作文交给警察,虽然被拒绝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去找“凶手”。

  读完《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它让我感受到做个作文“侦探”不难,而难的是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也让我知道那坚持不懈、善于思考的好品质。“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岸花明又一村。”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品。在今年的暑假里,我用s三天的时间认真热情的读完啦这本书,因为我很喜欢这本书,所以感觉很轻松,印象很深刻。

  这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我们这些小读者的思考和阅读激情,的确是一本好书。

  故事起于法语老师达莱纳布置的一堂观察作文课,要求班上二十五位同学,用上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分别到小镇里,把自己仔细观察的内容和各自的体会写成一篇作文。主人公埃尔万、卡桑德拉和同学们根据老师的要求分散在小镇的各个角落,把自己所见所思记录下来,没有想到就在同时,*静的小镇上发生啦一起谋杀案,同学们在观察的过程中,好像都变成啦一个个小侦探,最后在他们的.作文里分别看到啦案件的蛛丝马迹,他们作文里的一些细节,成啦**重要的破案线索,最后终于找到啦凶手。

  小说的人物大多是小学、中学生,天性活泼,充满啦很强的好奇心,他们留心观察善于思考值得我学*。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啦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找出每个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事物的真相。这就是推理的秘密。我以后要多看书,扩大视野,提高自己辨别能力。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本有趣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国作家伊夫 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

  这件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本篇作品的男主角埃尔万G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的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同学在早上9:00~10:30之间,散步的小镇的各个角落,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但是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故事的的通过男女主角埃尔万·G和卡桑德拉·K和几个好朋友的帮助抓住了案子的主要线索,然而事实的真相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在他们所有的证据都正确的情况下凶手竟然指向了他们两个的同学克莱亚·C的舅舅和表姐,但是他们相信克莱亚的舅舅和表姐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更不具备**的条件,根据他们后期对同学们的作文归纳和总结,最后协助警察将真正的幕后凶手找到了。

  通过故事的男主角埃尔万G和女主角卡桑德拉·K,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案: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不能见看表面现象,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有可能还原事件的真相。

  寒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这本小说,它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著作。《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视角独特的侦探小说,在法国荣获了包括拉图侓文学奖在内的6个奖项,是非常值得一读的课外文学作品!

  小说的主人公埃尔万G卡桑德拉K是一名面临中考的中学生,学*压力巨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同学们接触到了一桩离奇的谋杀案。他们通过对25位同学的作文仔细阅读,反复推敲,提炼作文里的线索,走访案发现场寻找蛛丝马迹,还看了许许多多报纸,最终成功协助警察成功抓住**真凶。在侦探的过程中,埃尔万G卡桑德拉K和同学们增加了感情,学*的热情也越来越高了,成绩不但没有退步,反而进步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语言也很有趣,深深地吸引了我!

  读了这本小说,我懂得了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中,我一定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能马虎。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协作才能成功!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著,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很不错的适合中小学生的读物,在陪孩子读这部小说时,他很专心且热情高涨,我们一起读得很轻松。

  这是一部视角独特的推理侦探小说,事情起于一堂中学生法语课,法语老师布置采风作文,范围在一个小镇上,时间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内容是通过各自的观察写一篇文章。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往常*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啦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顺利破案提供啦关键线索。

  孩子喜欢本书最大的原因是他热衷于侦探小说,以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曾爱不释手,我喜欢本书原因就多啦,其一是故事情节紧凑,推理缜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学生,天性烂漫天真,充满啦对社会的好奇,调皮又不失社会责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学生作文,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谈到读完小说的启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培养小孩的观察能力,有良好的观察力和观察*惯,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长;二是作文要思路开阔,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一律,要有作者对生活的理解,要天马行空,发挥想像力,思想有多丰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会有多精彩,国内的学生作文指导,传统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想像力,这种走出课堂,走向生活,从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鉴意义。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原则读后感 (菁华3篇)

  收到局里发的一本书--《不变的是原则 万变的是方法》,这是长期担任国家部委的高级官员王振耀辞职下海后写的一本官场回忆录,他以非官员的身份从自身从政经验出发,跳出官场看官场,谈论救灾慈善、民主改革、村民自治这些专业问题,又以学者的身份面向大众畅谈现代国家建设的细节,国家机关的运作程序、社会流行的种种误区、公务员的工作细节、官场运作的逻辑以及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读这本书印象比较深的其中一个故事是作者在担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期间,看到报纸上有条消息称宁夏*自治区*决定将80岁以上没有退休金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当时低保不是作者的工作范围,但是作者通过与宁夏民政厅厅长、宁夏*自治区副*沟通论证后,宁夏*自治区*建立了全面覆盖城乡80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随后又通过精心策划召开“沿海地区高龄津贴制度建设工作座谈会”等方式,两年多的时间里逐渐推动在全国各地都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虽然此项工作的推动参与了很多人,但不能不说没有作者的有心和努力,这项制度不会在短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时间可能会推迟几年甚至更长时间。

  通过这个故事可以看到,*机关公务员能够为推动社会发展做出很多贡献,可以按照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能够在不同领域发挥不同的能量,只要我们的公务员多思考、多学*、多实干,一定能够加快推进社会的进步。

  追求幸福和快乐是人之常情,但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要经历更多的痛苦。痛苦和快乐是相对的,相辅相成的,并且是可以相互转变的'。人生苦难重重,没有痛苦就没有收获,唯有痛苦方能给人带来教益。痛苦让我们清醒,帮助我们进步。自然的一项根本法则是为了赢得力量,人必须努力突破极限,而这是痛苦的。我们所做的伸展就是突破人的极限,通过痛苦磨炼挖掘潜力,得到成长和进步。

  人们的逆境是不可避免的,你一生中必定会经历某个一败涂地的时刻。你可能工作失败,家庭失败,失去亲人,遭遇严重事故或疾病,或者发现你想象的生活永远遥不可及,总会有某些厄运找上你,那时你将深陷痛苦,可能觉得失去了继续前行的力量,然而你几乎总是有这样的力量,战胜痛苦,取得成功,得到更大的快乐。

  人生的成功取决于你应对挫败,承受痛苦的能力。承受痛苦,越战越勇,越挫越强,造就伟大。但人们承受痛苦的能力有时是有限的。这需要保持*衡,适当放松,保持活力,以利再战。

  追求幸福和快乐是人之常情,但现实社会中,人们往往要经历更多的痛苦。痛苦和快乐是相对的,相辅相成的,并且是可以相互转变的。人生苦难重重,没有痛苦就没有收获,唯有痛苦方能给人带来教益。痛苦让我们清醒,帮助我们进步。自然的一项根本法则是为了赢得力量,人必须努力突破极限,而这是痛苦的。我们所做的伸展就是突破人的极限,通过痛苦磨炼挖掘潜力,得到成长和进步。

  人们的逆境是不可避免的,你一生中必定会经历某个一败涂地的时刻。你可能工作失败,家庭失败,失去亲人,遭遇严重事故或疾病,或者发现你想象的生活永远遥不可及,总会有某些厄运找上你,那时你将深陷痛苦,可能觉得失去了继续前行的`力量,然而你几乎总是有这样的力量,战胜痛苦,取得成功,得到更大的快乐。

  人生的成功取决于你应对挫败,承受痛苦的能力。承受痛苦,越战越勇,越挫越强,造就伟大。但人们承受痛苦的能力有时是有限的。这需要保持*衡,适当放松,保持活力,以利再战。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天鹅读后感 (菁华3篇)

  美,实在是太美了。我不知道法国的布丰是怎样写出这样一种美丽的天鹅的。

  读这篇文章,刚一开头便被天鹅的美吸引在里面。我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天鹅在布丰的笔下就是很美,我却说不上来它美在什么地方。

  我只能将布丰的形容词一个一个划出,原来天鹅的美可以这样形容的:天鹅是“优雅的”,“妍美的”,“高贵而柔和”的,“妍丽”的,“俊秀”的,“圆润”的,“皎洁”的,“宛转的,传神的”,“雍容自在”的,“百看不厌”的;“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

  如果我要描写天鹅,我可能只会看到天鹅的白,不光是我,我想大部分人也会这样。毕竟天鹅给我们的印象就是白。

  作者也将天鹅比作船,这令我非常惊讶。“天鹅”和“船”虽说都在水上“航行”。可外表差别太大了啊。不过作者却将其和船的相同点合理的举了出来:

  天鹅=船,颈子,胸脯=船头,腹部=船底,

  身子翘起来时像船舳;尾巴=舵,脚=宽掌桡;

  大翅膀就是帆了。

  我看得心服口服,脑袋里浮现出正在游泳的天鹅,仿佛是一艘乘风破浪的船,只不过这艘“船”不受人控制,却更为自由罢了。

  《天鹅》这篇课文讲的是一只老天鹅,用自己的身躯撞击冰面,为集体开拓了一条求生之路。这只老天鹅是多么的伟大啊!这篇课文让我深深的感动。

  读完全文,我掩卷沉思,老天鹅的形象立刻浮现在我脑中。这个无私的奉献者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和有限的力量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集体!是什么支撑他如此奋不顾身?是那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它那坚如磐石的意志!他是沉默的,但它滴在冰块上的每滴血,掉的每一根羽毛,都蕴含着深重的意义,都刻在了我的心灵深处。

  天鹅们应该永远敬重老天鹅,因为在那一刻,竟没有一只天鹅老想办法解决困难,惟独老天鹅这位“破冰勇士”挺身而出,为天鹅群作出了表率,感动、感召了其它天鹅也来参加破冰工作,使得天鹅群齐心协力把冰——这个既冷又硬且无情的敌人打败了,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我想:动物与人的差距其实是微小的,人只不过比动物聪明一些罢了。但有时候,我会觉得有些人根本不配主宰万物。连一只柔弱的天鹅都懂得奉献,我们人不就更应该做到吗?可“奉献”一词对于有些人来说简直就是多余的。他们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不顾全大局,损坏别人的利益。奉献是什么?请诸位拍了拍胸脯问问自己:我,奉献了吗?

  老天鹅即使就此逝去,它的一生也是辉煌的。因为它让我们每个人都学会奉献,学会了给予是快乐的。

  寒假里我和妈妈读了《吹小号的天鹅》这本书,是美国作家 E·B怀特的最后一部作品。

  这是一个关于动物的童话故事,主角是一只小吹号天鹅,名字叫做路易斯。这只可怜的吹号天鹅生下来就不会说话,因为有这个缺陷,它很难和同伴及家人交流,为此他的爸爸妈妈很难过。可是路易斯不这么悲观,他想学会读书写字,于是去了蒙大拿找他的好朋友——萨姆。它刚出生时就认识的好友。萨姆帮助吹号天鹅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凭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老师把它留下来写字。

  一年半之后,它练会写字了,带着它的石板和石笔到处和人交流。它可以和人类交流了。可是它无法和自己的同类交流。于是,路易斯的爸爸找到了一家音乐商店,抢到了一把小号,送给了路易斯,从此之后路易斯有了自己的声音——小号的声音。

  他开始努力地练*吹小号,还特意把脚上的脚蹼剪去了,以便吹小号。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练会了怎样吹小号了,还创作了一些好听的曲子。他就去各地打工,来偿还小号的钱。并且意外的遇上了自己喜欢的天鹅小姐——塞雷斯,经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她的喜爱。在萨姆的帮助下说服了老板让他们去过自由的生活。回到家在爸爸的帮助下还了小号的债。他们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通过看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要向吹号天鹅学*,勇敢的面对,努力地克服;做人要诚实,守信。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孤独读后感 (菁华3篇)

  星期四早上我读了孤独的小螃蟹,故事是这样的:池塘边的泥洞里住着小螃蟹,小螃蟹的邻居是小青蟹,小螃蟹和小青蟹每天都晒太阳,小青蟹想:每天都晒太阳傻呼呼的,小青蟹拉着小螃蟹说:“我要走了”,小螃蟹吓了一跳,小螃蟹说:“难道这儿不好吗?”小青蟹说:“没有,只是我想找一找还有没有给好的地方:,第二天小青蟹已经走得很远了。最后小青蟹又回来了。

  通过这篇故事我明白了,小螃蟹和小青蟹都是真正的`朋友,小螃蟹才不能忘记自己的朋友,我感觉小朋友也是这样的。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看见一个黑衣持剑的男子,策马奔腾,以一种惊艳江山的气势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残桓断壁,荒城古冢,风沙万里浪滔天;霞光已逝,冷月高悬,楚歌缠绵夜无眠。

  时光就此停滞,直到天荒地老。回眸间,长夜孤清,寂寥无眠,瑟瑟寒风吹起飞扬的长发,月光照亮风尘仆仆的身影……那人、那夜、那首歌,恰似我栖落远方的梦想。”

  这是乱世中一个女人的梦,她的王在排山倒海的恢弘气势中归来,只为奔赴一个生死不离的约定。她,叫虞姬,她的王,是项羽。

  他说:我带你去看桃花,我们在桃花树下饮下交杯酒,此生不离不弃。

  她说:是,我相信你,一如既往地相信。无关输赢,无关生死,我就是相信。因为我是你的人,你相信,我陪你相信……你不信,我替你相信。

  他说:我要带你上战场,这一次,如你所愿,我带着你,我在哪里,你就在哪里……上天、入地,我都不会放过你。就算是死,你也只能死在我的剑下,任何人都不能决定你的命运!

  她说:王,虞姬永远是你的,生死都是。

  从前的我,知项羽,知虞姬,却不愿意去看这一段历史,因为知道自己会不忍心看,历史上他们一起的记载不多,多的是项羽跟刘邦为争夺天下做出的努力,每每想到刘邦的阴险奸诈,总是让我不敢去读项羽的一生。而关于虞姬,除了知道她美,她会唱歌,她是他的女人,她死在了他怀里,再无别的信息。

  直到看到这本书,我知道项羽不仅仅是众人杀伐果断的王,他还是她的王,一个温柔深情的王,是她的全世界,我知道虞姬不是一个认命只愿在乱世之中活下去的女子,她是一个聪慧勇敢的女子,她是一个心中充满豪情的女子,她是他一生唯一爱过的女子,也是他一生想要征服的女子,也,是他的全世界。

  我想,我醉了,醉在这场风花雪月的爱情里。乱世英雄,绝世佳人,千年的轮回,她是否等到了他,等到了他一袭白衣,缓缓而来,轻声说:虞姬,千年之后,以王之名,为你归来。

  一个个在教育体制内适应不良的孩子,来到了女教师桃莉的班上,接受着特殊的教育……

  最先来的是布,孤零零的在自己的天地里。接着是小罗莉,一个聪明,肯学的孩子,可是分不清O与L,在原来的班级里被她的班主任讨厌。然后来的是小淘气汤姆,固执的幻想着要和惨遭杀害的父亲重聚。最后来的是克劳蒂亚,文静害羞,不爱说话,12岁的标准模范生,可是却怀孕了,她的父母执意要她生下孩子。这些孩子都经历过极其惊人的惨剧,内向、孤独,没有人知道如何与他们相处。因为有这位极富爱心而且坚决不放弃他们的老师的帮助下,走出孤独的阴影,为最后的结局画上了个圆满的句号……这就是这文章的大致内容了。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圆满而令人舒心。

  假使那群孤独的孩子没有遇到充满爱心的桃莉老师,也许这些孩子的一生也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都应该庆幸有这么一位老师能找出被遗忘的角落。我们都应该承认桃莉老师对孩子花费了几乎所以的时间,所有的心思,然而他的男友却一点也不了解不体谅她,最后为了那与那几个孩子吃醋与她分手了。

  文章的4个小主人公中就先从布说起吧!当布刚来教室,只觉得他太恐怖了,像是被禁锢久了的狮子一样,乱跑,乱叫,7岁了却还不会说话,桃莉老师对布的各总发狂的行为,办法却只有去紧紧的抱住他,让他稳定下来。但我觉得对布的教育,罗莉算是帮了最大的忙——第二个进该教室的人。罗莉是个严重受虐—待的孩子,曾经被她的亲生父亲殴打到骨折为止,骨头还插入她的大脑,造成脑部伤害,因此才导致后来她的阅读极差,但是她有个非常聪明的双胞胎妹妹。

  发生在罗莉身上最揪心的一件事便是关于索森太太的那件事儿,因为罗莉的阅读很差,所以在她的课堂上就故意让罗莉对着全班同学读课文,可是谁都知道她不会读,所有人都嘲笑她,她因此吐了,但索森太太甚至连道歉也没说一声,就这样受到严重心灵伤害的罗莉再也不想回校上课了。

  来的第三个孩子是汤玛索,但桃莉老师喜欢用“汤姆”称呼他。汤姆的父亲死了,但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总是说他的爸爸还活着,最喜欢惹别人生气了,但是他不喜欢有人管着。他想尽各总办法来惹桃莉老师生气,而桃莉老师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教育,所以也才有了后来他的改变——在一次火灾中救出了个人。

  最后一个克劳蒂亚,一个非常非常害羞的12岁的模范生,可是她却怀孕了,她的父母坚决不同意让她打掉肚子里的宝宝,一定要她生下来,而她一直没有跟她的父母说出宝宝的爸爸是谁……

  当然我要从这本书里学*的,便是桃莉对待学生无私的爱了。未来几年后我们也许会去当老师,要是教像这样的特殊学生一般来说是不太可能的。但我认为无论怎样的孩子都是一样的,都要怀着爱去教育。坚决不能当像索森太太这样的老师,差一点毁了孩子的一生。没有生来就是坏的孩子,而好孩子也不是说学*好,功课好就是好孩子了……

  怀着爱浇灌每一朵祖国未来的花朵!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7)

——温暖读后感 (菁华3篇)

  母爱像春日的绵绵细雨,润物细无声;像夏日的微风,带给我们惬意;像秋日的硕果,带给我们沉甸甸的收获;像冬日的阳光,让寒冷中的我们温暖。以前,我一直不懂什么是母爱,但读了《那种温暖戛然而止》后,我体会到了母爱之深沉。

  这篇散文记叙的是一个年轻的母亲,她的儿子臭臭得了眼癌,她为了给孩子治病,想尽各种办法,当最终知道孩子的病治不了的时候,她决定不给孩子做手术,让孩子在什么也不懂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而把悲伤留给自己。这个年轻的母亲就像茫茫大海中的大马哈鱼一样,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什么都可以承受。母爱多伟大啊!

  我也有一个爱我的母亲,她无时无刻地关爱着我的吃穿冷暖,我的学*。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很多数学应用题,我做着做着,突然遇到了一道难题,我左想想不出,右想也想不出,眼瞅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都要到十点了,还有一部分作业没完成呢,我便有了急躁情绪,禁不住摔起本子来。这时候妈妈悄悄地来到我身边问缘由。我没好气地说做不出题来。妈妈不愠不火地说:“就这点事呀,惹得你发这么大的火?这要是爱迪生和你似地,不会就摔什么也发明不出来了。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和恒心。换个思路你再试试。”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再急躁,果然做出来了。

  生活中,我们的妈妈也和春儿一样,无私的爱着孩子,为了孩子的成长,妈妈付出了很多,我要好好学*,长大了报答妈妈。

  即使放了晚学,天气仍异常炎热,知了还在不知疲倦“吱——吱”地叫着。一个叫冯涵潇的少年带着一支十多人的服务队,坚定地走在去往敬老院的路上。这是我看的一篇文章《爱的温暖》里的场景,主人公冯涵潇无论刮风下雨,每天坚持用实际行动去表现自己的爱心。

  想起妈妈的一个同事,为了照顾中风在床的父亲,每天都推掉所有的应酬,准时下班回家。为了让老父亲更好地康复,他每天用手帮他按摩,几乎每次都汗湿衣衫。同事们闲暇时能做各种喜欢做的事,听着他们对各种趣事谈笑风生,他只是微笑,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的坚持不懈,父亲的病才可能快速好转起来。

  爱就像一幅冬日壁炉前的油画,温暖而富有诗意。有一次,和爸爸妈妈去散步,一路上悠闲而惬意,可就在那时,不远处的一位老人却显得摇摇摆摆,时刻要摔倒的样子。我意识到有问题,连忙冲过去扶住了老人,经过询问,老人是大病初愈,出来透透气,没想到自己一时头晕,竟走路也站不稳了。老人说完这些话,看着我小声地说:“你真是个好孩子,谢谢你。”听完,我顿时感到无比自豪,激动的心情油然而生。事后爸爸告诉我一句话,“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也要像书中的主人公学*,坚持去帮助人,付出爱心,只要这么去做了,我相信我也一直会收获到持久的美好和感动的。

  假日中,我读了《糖纸,手心里的温暖》。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有一次,我买来一堆陶土,捏了又捏,搓了又搓,还拿来牙签—固定身体部位。一个早上的奋战,终于一个泥人竣工了。它有着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正张大了嘴巴,朝你呵呵地笑着。

  然后,我又把它放到太阳底下,还在心里求太阳快把我的泥人晒干,这样我就可以好好欣赏它们了。睡完午觉,我迫不及待地跑去看,哪知,泥人身上已经裂开了许多道小口子,像被人用刀砍的似的。我气愤极了,捡起它,想扔可又舍不得。只好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把它放到窗台上,让它“自生自灭”。

  过了几日,我又耐不住好奇心了,跑去看它,看见它身上又绽开了几朵“花”,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把它放到一个透明的盒子里,立在床头柜上,这样就能天天看到它了。

  如今,糖纸落寞地飞舞在时光深处。出于怀旧心态,当年一部分美丽的糖纸仍安静地躺在褪色的旧书里。我内心珍藏的,不只有包裹“甜蜜”的美丽外衣,还有无忧无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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