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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日期:2022-11-10 00:00:00

家的读后感1000字1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述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能够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能够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悲哀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主角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主角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主角。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此刻,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应对事情时过多地选取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取去逆来顺受,去理解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我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之后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杯具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杯具不只是自我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取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杯具,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杯具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我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杯具,并不只是那时会有,此刻,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我,相信自我,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家的读后感1000字2

  在公司组织的读书活动中,我拜读了《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受益匪浅。作者彼得.德鲁克,管理学科开创者,他被尊称为“大师中大师”、“现代管理学之父”,他的思想传播影响了130多个国家。本书系统的讲解了创新与企业以及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三部分:创新实践、企业家精神的实践以及企业家战略。

  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点是,要进行有目的的创新。我一直认为,创新很难,是那些智商超群、绝顶聪明的人才能做到的,一般人是不能做的,创新有很大的风险。但是在本书中讲到,创新是可以学*、可以复制的;有目的的创新,可以减少90%的风险。

  创新是人人可以做到的。例如目前焊装车间总拼工位,我们采用ABB的GateFrame技术在同一工位实现褒迪、欧胜两大系列产品,地板定位采用电磁铁和PLP系统适应不同长度、不同底盘状态的车型需求,能满足不同轴距、低中高顶100多个车型的混线生产需求。读后感·这一创新来源于车型种类多,轴距复杂这一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创新,这就是有目的的创新。

  此外,书中也对创新机遇的来源做了系统讲解:意外事件、不协调的事件、程序需要、产业和市场结构、人口统计数据、认知的变化、新知识。

  创新有了,但是,只有创新不行,必须还要有创新的管理。这就是所谓的孤芳自赏是没有用的。很多高精尖企业,上了三板,可是没有效益,股票从很高的价格跌到停板,为什么,就是由于这些企业,只有科学家技术员,没有企业家管理。

  书中第二部分集中阐述了企业家管理独特的政策、措施、组织结构、人事安排和财务预算。真正的企业家管理,是即使某一天管理者不在了,企业精神也能传承下去,自动持续创新。

  我理解为这就是公司的文化精神传承,组织机构延续。企业家精神是创新实践的精神,即作为一个管理者,无论你管理的是上万名员工还是几名员工,要从商业角度出发,从社会问题出发,制定出适合自己部门的制度,形成适合自身团队的氛围,并传承发展下去。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欧胜新车型的调试和国六项目的开发,并通过以下三项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1、制定严谨的工作计划,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成果可视化;

  2、学*多元化知识,多交流多培训,有目的的创新应用于现场生产;

  3、针对人员年轻有活力的特点,打造一支敢拼、敢闯、有活力的团队。

  创新的路上,我们要做的努力还有很多,但我们会始终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持续创新,解决现场质量及工艺问题。为打造成一流的商用车企业做出贡献。

家的读后感1000字3

  很小的时候,读过巴金爷爷的《家》,当时印象不太深,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每次看完都热泪盈眶,感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凄惨,动人。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但个个性格逼真,栩栩如生。有专横,思想封闭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还有接受新潮思想的觉慧,觉民,琴。《家》一书是写在*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形象,觉慧绝对是一个勇敢的新青年,他敢于和兵对抗,在报纸上讽刺那些封建的人;觉民是一个卡在觉民与觉新中间的一类人,他一开始也是顺从家庭,满腹不愿,后受到觉慧的印象才反抗的;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规章制度,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使他有了作辑主义,无抵抗主义,也正是这两种主义毁了他,以至于自己对于心爱的人——梅,不闻不问,一直到梅的死。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却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令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章节。一个是第二十章节中,那段夜晚遭遇了一场战斗的描写,尤其是屋外打起来了,大公馆内那种人人都担惊受怕的那种神情,描写的十分逼真,让在室内看书的我,也有种心跳加速,不安的感觉,巴金爷爷描写的这么栩栩如生,我猜他也一定品尝过这种恐怖的味道吧。还有一个是第三十八章节的觉慧与大家分离的那一段,我读着读着就哭了,因为那段生动形象的描写了那种苦的感觉,令人有身临其境的苦感,眼泪情不自禁地扑簌簌的掉下来,滴在纸上。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人物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肮脏的官员。这些官员依仗这自己权力大,官位高,到处横行霸道,欺压别人。使他人顺从自己;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官,他们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肆无忌惮地从公家手中榨取钱财,是门门精通。社会中也有像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一类的青少年,他们整天沉迷于网络所变换出的画面,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弥漫于空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那神圣的光芒。

  当今社会在进步,会不停的进步,它不会因为某个地区的封闭,羁绊而不停止。总之,这本书对旧社会的封建礼教和压迫人们的分子,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与控诉,给予了那些被压迫人民无限的.关怀,赞扬了那些敢于反抗旧社会会封建礼节与规章制度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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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1)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1

  这是初九,高公馆内一片欢腾,人人都在为晚上的看龙灯做准备。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孩子们则是满脸的期盼。

  这热闹欢腾的场面,将过年的喜庆渲染得淋漓尽致。

  如何看龙灯呢?持龙灯的人手拿龙灯下面的竹竿舞动龙灯,而看客们则是在一旁取乐。有的把花炮对着玩龙灯的人的光赤的上身射,有的将鞭炮用竹竿伸到龙身上去放,自己则躲得远远的,有的……更有甚者,他们在做花炮时将碎铜钱掺进去,让火花可以贴着人的皮肤不至于掉下来。

  可以说,为了看一次龙灯,他们可是“煞费苦心”呀!

  他们还把门关起来,让玩龙灯的人无处可躲,尽情“享受”。在这个庭院中,那群玩龙灯的年轻人在高公馆的老幼眼中好像只是一件玩具而已,一件很逼真的玩具,供他们尽情消遣,取乐。

  这,是巴金《家》中的一个片段。相信每一个看到这幅画面的读者都会感到愤怒,不可遏抑。

  是的,高公馆在当时应算得上是上流社会,但这样就可以把所谓的“贱民”当玩具吗?倘若不是家里穷,又有谁会心甘情愿的来当他人的玩物!在高公馆光鲜明丽的表面下,隐藏的是多么丑陋不堪的嘴脸!

  最可悲的要数那些个小孩子们的兴高采烈。觉民也说:“小时候看起来倒觉得趣味,现在却不然。”这话总让人感到心寒。从小,他们的心便被蒙蔽了。在他们那个年纪,还不知道什么是*,什么是假丑恶。他们对这一世界的直观感受就是来自于他们生活着的高公馆。他们自然不会理解隐藏在那些道貌岸然的外表下的刽子手的真面目。他们的心灵在还是一片白纸的时候就被污渍充满了。

  于是他们变得麻木,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混乱年代里糊里糊涂的生活着,努力去抵抗新文化的思潮。而他们一旦接受了新文化、新思想,慢慢拨开了笼罩在他们心扉的乌云的时候,他们便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了,他们会对他们看到的一切,那些原本*以为常的事情感到痛苦。就好似觉慧。

  他如此厌恶这种活动,更因家人的麻木、无所谓感到悲哀。因为,他意识到了不公,意识到了残忍。

  这些人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却浑然不觉,这是一种扭曲的,*乎残忍的快乐。觉慧感到了可怕。

  这个看龙灯,看的是当时写实的写照。或许,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简单缩影吧!有更多的底层人民,日日夜夜都活在这样的痛苦之中。

  一个小小的看龙灯,便让读者看的是心惊肉跳。不由疑惑:在几百甚至几千年前,在中央集权制下的百姓,过的都是什么日子!

  为了生计,他们整日奔波。当时的劳动力,比现在还要廉价吧!为了一家老小,他们只有忍耐,偶尔也会爆发,宣泄着心中的不满……可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是毫无生计,又有几人敢于发动起义!

  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下,农民起义屈指可数。而成功的又有几多?他们无可奈何,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除了虔诚地祈祷:“有一天,一切都会变好”之外,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这样的日子,应该一去不复返了吧……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2

  《家》作为巴金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和*现代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标志着巴金思想、艺术的最高成就。

  《家》主要讲述了拥护新思想的青年人与封建大家长的斗争和以高觉新为代表的既接受新思想又逆来顺受,奉行“作揖主义”的矛盾群体在社会转型期中的艰苦挣扎,以及封建家长制的不断没落。

  《家》里的感情激流之所以特别能扣动人们的心扉,那是因为作品里许多悲惨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其中浸染着作者强烈的爱和恨。看过《家》的人以及了解巴金先生生*的人都隐约感觉到《家》是巴金老先生根据自己青年时期的背景经历写成的,高觉慧的身上有巴金先生的影子,而高觉新则是巴金先生因破产自杀的大哥的缩影。

  其次,在情节结构方面,小说擅于把众多的人物、自相的矛盾和纷繁的事件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幅幅富有时代特点的生活画面。

  再次,在人物塑造方面,小说里的青年大都有见月伤怀、感花流泪的时代忧郁症,但作者却从他们各自不同的生活经历中,写出了他们绝不相同的风情神采,从而表现了鲜明的性格特征。

  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免不了典型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个性鲜明,充实饱满的典型形象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而故事情节的不断发展使典型形象不断丰满起来,《家》——不是以跌宕起伏取胜,而是从各个细节,各个侧面去塑造人物的典型性,让每个人物都是活生生的从纸上走出来,归位于真实环境中的各阶层人群。

  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是《家》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作品通过不同性格的反比,相*性格的类比,以及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中的自比,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立和差别。这种对比,常常通过在同一事件或场面中各人的不同表现得到展现,这就使不同的性格或同一人物的不同侧面在映衬中更加鲜明。比如,写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三人的不同性格,表现的多么明晰。又如,写士娼出生的连长太太到高家借住,克明维护家庭的和自己的尊严,大胆卫道护法;克安明哲保身,溜之大吉;克定却想入非非,意欲引狼入室。刻画同是卫道者的不同面目和心态,入木三分。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3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

  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了。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2)

——巴金著作《家》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巴金著作《家》读后感1000字1

  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大家很熟悉吧,《家》便是其中一部。暑假里,我品读了它,它给予我许多道理。

  《家》描述了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族的悲欢离合。全文是围绕觉慧从一个封建家族的三少爷转变为一个支持人道主义的青年的过程来写的。为了支持人道,他最终离开了家,踏上他的人道主义之路。

  巴金在《家》中写的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和结局。觉慧是“五四”之后觉醒的年轻一代代表,是封建家庭的第一个叛变者,他痛恨封建的迂腐、陈旧,对鸣凤的死无能为力,他的性格是大胆但幼稚,具有叛逆精神。觉新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惯的牺牲者,但同时也有意无意的帮助封建势力制造别人的悲剧,他性格懦弱、顺从、逆来顺受。觉民在书中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和琴表妹之间的恋爱成为他在书中的基本内容。在“五四”热潮的影响下,他开始抗拒封建婚姻的先例,经过努力,最终得到了自由婚姻的胜利。

  我个人喜欢觉慧,他敢爱敢恨,抗拒封建思想,追求人道,能在“五四”中很快觉醒。他对鸣凤矢志不渝的爱让我感动。

  当觉慧知道鸣凤自尽时,他痛苦不堪:“‘怎么?鸣凤自尽了?’觉慧恐怖地站起来,绝望地抓自己的头发,他在屋子里大步踱来踱去……‘告诉我,鸣凤是怎样自杀的!’这些时候阴沉着脸不说话的觉慧忽然走到剑云身边,抓住他的一只膀子疯狂地摇着,说了上面的话。”语言、神态、动作描写生动的写出了觉慧的激动和痛苦,也是鸣凤的死让觉慧更加坚定了他要支持人道主义的决心。

  1925年鲁迅曾经这样满怀悲愤地抨击封建社会和当时的黑暗现实:“于是大小无数的人肉的筵*,即从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

  这人肉的筵*现在还排着,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家》生动展示了这血淋淋的事实,它告示人们貌似庄严温情的高公馆其实是一个摧残人的青春、意志和生命的黑暗王国。这个黑暗王国否认人的权利和意志,那些受着支配迫害的青年男女无所作为,只能无奈地被随意伤害摧残。

  通过对高公馆的崩溃没落的描写,揭示出了整个封建制度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灭亡的命运,写出了这个黑暗王国里的一线光明,使人们有了信心、希望和力量。《家》除了觉慧三兄弟外,还有高老太爷,丫头鸣凤,小姐梅芬等等,这些不同阶级、地位、思想、性格的人,共同在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里上演着腐败或新生的人生戏剧。

  《家》所揭露的旧家庭的腐朽激发了人们反封建的决心,促进了旧制度的加快灭亡;《家》所揭示的抗争之路则给人们希望的启迪。

巴金著作《家》读后感1000字2

  很小的时候,读过巴金爷爷的《家》,当时印象不太深,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每次看完都热泪盈眶,感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凄惨,动人。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但个个性格逼真,栩栩如生。有专横,思想封闭的高老太爷,荒唐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还有接受新潮思想的觉慧,觉民,琴。《家》一书是写在*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

  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形象,觉慧绝对是一个勇敢的新青年,他敢于和兵对抗,在报纸上讽刺那些封建的人;觉民是一个卡在觉民与觉新中间的一类人,他一开始也是顺从家庭,满腹不愿,后受到觉慧的印象才反抗的;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规章制度,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使他有了作辑主义,无抵抗主义,也正是这两种主义毁了他,以至于自己对于心爱的人——梅,不闻不问,一直到梅的死。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却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令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章节。一个是第二十章节中,那段夜晚遭遇了一场战斗的描写,尤其是屋外打起来了,大公馆内那种人人都担惊受怕的那种神情,描写的十分逼真,让在室内看书的我,也有种心跳加速,不安的感觉,巴金爷爷描写的这么栩栩如生,我猜他也一定品尝过这种恐怖的味道吧。还有一个是第三十八章节的觉慧与大家分离的那一段,我读着读着就哭了,因为那段生动形象的描写了那种苦的感觉,令人有身临其境的苦感,眼泪情不自禁地扑簌簌的掉下来,滴在纸上。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人物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肮脏的官员。这些官员依仗这自己权力大,官位高,到处横行霸道,欺压别人。使他人顺从自己;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官,他们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肆无忌惮地从公家手中榨取钱财,是门门精通。社会中也有像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一类的.青少年,他们整天沉迷于网络所变换出的画面,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弥漫于空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那神圣的光芒。

  当今社会在进步,会不停的进步,它不会因为某个地区的封闭,羁绊而不停止。总之,这本书对旧社会的封建礼教和压迫人们的分子,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与控诉,给予了那些被压迫人民无限的关怀,赞扬了那些敢于反抗旧社会会封建礼节与规章制度的人们。

巴金著作《家》读后感1000字3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唐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其实,《家》一书是写在*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腐败官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收公家钱的行为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装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3)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1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此刻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瞭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声却不能进房看她,明白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厌恶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向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我,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期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能够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厌恶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下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最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感情,或许在那个时代,感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这天,在我看来,没有感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离幸福不远了!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2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婬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一样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一样。

  觉慧就应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但是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个性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我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我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和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资料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构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巴金《家》读后感1000字3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述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能够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能够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悲哀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主角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主角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主角。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此刻,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应对事情时过多地选取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取去逆来顺受,去理解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我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之后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杯具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杯具不只是自我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取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杯具,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杯具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我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杯具,并不只是那时会有,此刻,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我,相信自我,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4)

——1000字的读后感3篇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然而,我们校园中常常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却不由得让我们对这个问题重新进行了思考:究竟,我们的校园还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吗?我们的同学是有修养的吗?作为*跨世纪新一代的青年就是我们这样的吗?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毕业以后找一份好的工作,为了在*加入世贸后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位置,我们也应该是时候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了。学*知识,才能提高修养呀!同学们,“天下大事,必行于细”。让我们高度重视“讲文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思想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一个言行中。让我们共创文明的校园,争做文明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为关键的成长期。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如果此时我们不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使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也得不到社会的肯定。因此,我们必须严于律己,不做“有才无德”的人,而要努力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扫除大学生不良行为*惯,关键在于大学生的“自律”,而不仅仅是“他律”。只要我们有恒心,有毅力,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只要我们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做到“发扬优点,正视缺点,并且敢于改正缺点”;做到“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就一定能展现校园新风貌,就一定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是家之学子,国之栋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在争做文明大学生的活动中,学生党员和干部要起“讲文明”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带领全体同学争当文明的大学生,让文明充满生活的每个角落,再回到校园文明这个话题吧,如果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人,那么何愁我们的校园不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学院的绿树红花,加上我们朗朗的书声,暖人的话语,整洁的仪表,这该是多么相得益彰的美丽画面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一个文明校园吧!我今天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知道了很多知识。作者伊索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寓言作家,传说是贵族的奴隶,后获自由。他写的是对生活中各种现象的批判与教训。他以各种各样的动物为角色,以一个个精美的小故事来告诉人们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其中《农夫与蛇》的故事讲的是:农夫在寒冷的冬天看见一条冻僵的蛇,觉得可怜,就把它捡起放在怀中取暖,结果蛇苏醒恢复本性,咬死恩人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定要做一个懂得感恩图报的人。做好事要讲究方法。对恶人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后患无穷。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通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然而,我们校园中常常出现一些不良现象却不由得让我们对这个问题重新进行了思考:究竟,我们的校园还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吗?我们的同学是有修养的吗?作为*跨世纪新一代的青年就是我们这样的吗?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毕业以后找一份好的`工作,为了在*加入世贸后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位置,我们也应该是时候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了。学*知识,才能提高修养呀!同学们,“天下大事,必行于细”。让我们高度重视“讲文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思想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一个言行中。让我们共创文明的校园,争做文明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为关键的成长期。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如果此时我们不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即使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也得不到社会的肯定。因此,我们必须严于律己,不做“有才无德”的人,而要努力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扫除大学生不良行为*惯,关键在于大学生的“自律”,而不仅仅是“他律”。只要我们有恒心,有毅力,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只要我们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做到“发扬优点,正视缺点,并且敢于改正缺点”;做到“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就一定能展现校园新风貌,就一定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是家之学子,国之栋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在争做文明大学生的活动中,学生党员和干部要起“讲文明”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带领全体同学争当文明的大学生,让文明充满生活的每个角落,再回到校园文明这个话题吧,如果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文明人,那么何愁我们的校园不是一个文明的校园?学院的绿树红花,加上我们朗朗的书声,暖人的话语,整洁的仪表,这该是多么相得益彰的美丽画面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一个文明校园吧!我今天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知道了很多知识。作者伊索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寓言作家,传说是贵族的奴隶,后获自由。他写的是对生活中各种现象的批判与教训。他以各种各样的动物为角色,以一个个精美的小故事来告诉人们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其中《农夫与蛇》的故事讲的是:农夫在寒冷的冬天看见一条冻僵的蛇,觉得可怜,就把它捡起放在怀中取暖,结果蛇苏醒恢复本性,咬死恩人的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定要做一个懂得感恩图报的人。做好事要讲究方法。对恶人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后患无穷。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5)

——《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3篇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阴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他散发着他特别的馨香,影响了几个世纪。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忏悔为天国开路

  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我们上文也提到它是有着宗教背景,那么这个宗教就是天主教。其中提到“圣母”、“净化”、“涂膏礼”、“赎罪”等字眼,它的天主教背景也就是哈姆雷特杀叔父延宕的另一原因。那么我们现在所要思考的,是它有关上天堂的救赎论,当然它不是真正的救赎之道,或者说不是基督教的救赎论。因为它所实行的是炼化、忏悔、膏礼、行善,成为通向天国之路。例举如下:

  当哈姆雷特的父亲被害以后,他的亡魂就一直游荡在夜间,按它自己所说的要经过阴间的炼化,才能有上天堂的时候。“我是你父亲的灵魂,因为生前孽障未尽,被判在晚间*地上,白昼忍受火焰的烧灼,必须经过相当的时期,等生前的过失被火焰净化以后,方才可以脱罪”(第一幕第五场当中)。这种说法,按天主教的教义就是炼狱,人因着罪不能走向天国,但上帝把他安置在阴间受尽折磨,直到他洁净为止方可上他的美好国度。

  在讲到哈姆雷特母亲的时候,他对其是充满着不*和悲哀,要为着她自己的恶行付出诸多的代价,但如果想从不幸中走出来,则需要通过行善方可好转,比如她“必须造下几所教堂,否则她就跟那被遗弃的木马一样,没有人再会想念她了。”(第三幕第二场当中)

  在奥菲利亚的死亡当中,我们看到神父对人死后安顿灵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把她安葬在圣地之中,为其祷告,散播鲜花,鸣钟入土,或者唱安魂曲,都是当时宗教的规条。

  还有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就是哈姆雷特在杀死叔父的时候,被害者的处境会直接影响到灵魂的去向,如果被害者正在行恶之时受难,那么他的灵魂将去向幽暗的地狱;如果被害者正在认错悔罪之时而死,那么他的灵魂将走向天堂。这种思想也就是忏悔功效,他的得救与否完全取决人的行为。所以在哈姆雷特原本早就可以了结叔父性命的时候,却离开了,因为他想到“他正在洗涤他的灵魂,要是我在这个时候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这样还算复仇吗?不!收起来,我的剑,等候一个更残酷的机会……”(第三幕第三场当中)。以致后来截然答应叔父为自己设立的比剑圈套,刺死了叔父,完成了报仇之任。

  这些思想让我们想起了,中世纪清教徒的一些错误观念。比如修身、克欲,通过对自身的净化,可以达到美好的彼岸;也盼望在敬虔的时日里,迎接上主的莅临。

  而基督教实行的是“信、望、爱”, 敬畏上帝,信靠耶稣;珍爱生命,爱护身心;盼望国度,等候主来。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6)

——《背影》读后感1000字3篇

  在我看来,秋雨先生的散文一贯带有着他对人性、对社会、对历史的深沉思考。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是他踏入承德避暑山庄游览时的一些联想。他从清朝初入中原汉族读书人的反抗开始谈起,着重谈了一下他对康熙皇帝卓越的一生的看法。

  我想这篇文章核心想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文化认同”。清兵刚刚入主中原时,中原的*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把入关的满族人看作“外国的侵略军”,而对灭亡了的明朝抱以同情,对朱姓子弟建立的腐朽不堪的“南明”小朝廷充满了幻想,希望他们能够励精图治,把清兵赶出关外,恢复*的*。总结起来就是孙中山先生200多年以后提出了的反帝提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满汉两个民族缺乏文化认同。满族历史上一直生活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崇尚武功而文明程度不高,与在中原大地上沿袭农耕文明,崇尚四书五经的汉族人相比,生活方式、风俗*惯等方方面面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汉族人担心清朝统治者会沿用自己民族的价值观进行统治,给汉民族的文化带来灭绝性的打击。于是,对清廷恐惧和愤怒在中原大地上蔓延,各种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起义此起彼伏。清朝的统治陷入了危机。

  而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的学识的渊博和人格的健全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敬佩地五体投地。他竟然比历届明朝皇帝更加精通汉族的文化,“大凡经、史、子、集、诗、书、音律,他都下过一番功夫,其中对朱熹哲学钻研最深。”“亲自与理学家进行水*不低的学术讨论。”他在位的时候,主持编纂了《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都在发挥着作用。

  他对西学的重视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西方的数学、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等学科,他都兴致勃勃地在传教士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他还下令翻译西方的许多自然科学着作,对动了他们在*的传播。

  ……

  在康熙年间,汉族知识分子的内心逐渐软化。看到康熙帝的文治武功,他们对清廷的态度由坚决抵抗逐渐转变为接受、合作。满汉的文化认同逐渐在加强,民族趋向融合。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即使在今天,当我们用客观的眼光打量康熙帝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评价。我想,究其原因是,康熙皇帝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主要是文化上的认同。作为国君,他认真吸收汉族文化,至少作出了一种很高的姿态,表明他尊重汉族文化。同时,他也赢得了汉族人的尊重和认可。这种互相之间的尊重、包容为紧接而来的盛世奠定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在处理今天的民族的问题时,我们也应当多借鉴康熙帝的做法,避免“增进民族团结”成为一句空话,把它变成实实际际的行动。改善民族关系,互相尊重和学*是必不可少的。

  《背影》主要讲的是作者回徐州给祖母办完丧事,准备回北京继续念书,父亲送他去火车站的情景。

  文章从各个角度描写了父亲,对父亲买橘子那一段写的细致入微,有三次提到父亲的背影。在印象中,作者认为父亲以往对待他的种种事情,是荒缪,可笑的,当时作者并没有感到父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然而,在父亲爬上月台那一幕,触及了作者内心深处,令作者深深的感受到,父亲的爱是无声的,父亲的背影亦是伟大的。

  “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蹒跚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他要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示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流了下来。”读到这儿我被朱自清对父亲那种情感感动了,情不自禁眼角湿润。

  父爱,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传达着对我们深至的爱。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的爸爸对我何尝不是这样呢?从咿咿呀呀学话,蹒跚学步到走进校园······我成长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的挫折、眼泪、欢笑,每一点进步都有爸爸的鼓励。爸爸是严厉的,有时候觉得他不善言辞去表达自己。有时候他又特幽默。用心去回忆,用心去体会。每一段里都有爸爸对我深深的爱。

  父爱,是伟大的;父爱是无声的,父爱是那危难中的一声呐喊,父爱是哪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父爱是那迷失时候的指南针。《背影》让我感悟了那如山的背影,和父爱无声的力量。

  《背影》主要讲的是作者回徐州给祖母办完丧事,准备回北京继续念书,父亲送他去火车站的情景。

  文章从各个角度描写了父亲,对父亲买橘子那一段写的细致入微,有三次提到父亲的背影。在印象中,作者认为父亲以往对待他的种种事情,是荒缪,可笑的,当时作者并没有感到父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然而,在父亲爬上月台那一幕,触及了作者内心深处,令作者深深的感受到,父亲的爱是无声的,父亲的背影亦是伟大的。

  “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蹒跚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他要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示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流了下来。”读到这儿我被朱自清对父亲那种情感感动了,情不自禁眼角湿润。

  父爱,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传达着对我们深至的爱。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的爸爸对我何尝不是这样呢?从咿咿呀呀学话,蹒跚学步到走进校园······我成长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的挫折、眼泪、欢笑,每一点进步都有爸爸的鼓励。爸爸是严厉的,有时候觉得他不善言辞去表达自己。有时候他又特幽默。用心去回忆,用心去体会。每一段里都有爸爸对我深深的爱。

  父爱,是伟大的;父爱是无声的,父爱是那危难中的一声呐喊,父爱是哪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父爱是那迷失时候的指南针。《背影》让我感悟了那如山的背影,和父爱无声的力量。

  从小就读过来自朱自清的《背影》,文章中那个身体微胖且笨拙的父亲让我印象深刻;后来又读了朋友写得《背影》,文章中那个坐在摩托车前座为孩子挡风的父亲让我记忆犹新。今天我读了三毛的《背影》,突然读懂了最爱我们的人就在眼前,而我们却一遍遍的伤害他们的心。

  又一个秋来了,初到这个校园时,满园的翠绿,郁郁葱葱,而如今这里是我没有见过的另一番美景。梧桐树的叶子片片凋零,在空中翻飞起舞,地上也铺了一层层厚重的秋的赠礼。秋日,是个悲伤的季节,而我则选择在这时捧起三毛的作品,细细研读、揣摩。若是之前的我只知晓她是个随性洒脱的女子,那么今日的我又明白她还是个细致柔弱的女子。

  以前总是羡慕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淡中有着传奇,没有轰轰烈烈但也算是可歌可泣,可如今才知道什么是爱得越深伤得越痛。像三毛那样重感情的女子又如何能放得下丈夫而独活。尽管最终她的死因让众人百般猜忌,但最终也没能吵出个结果来。在《背影》这篇文章中三毛在怀念丈夫的同时自责于自己沉浸于悲伤而忽略了深爱着自己的父母,母亲的那个背影已深深的刻在三毛的心上。

  文章中写道:花被母亲紧紧的握在手里,父亲弯着身好似又在掏手帕揩汗,耀眼的阳光下,哀伤,那么明显压垮了他们的两肩,那么沉重的拖住了他们的步伐。虽然这只是一对普通*父母的背影,可你仔细回想,多少次你的父母在你悲伤时也留给你这样的背影。在你高考的那段日子里,他们无数次的将奔波在学校与家之间的背影留给你;在你踏进考场的那几个小时里,他们一次次的将焦躁踱步顶着骄阳的背影留给你;在你步入大学的那几年里,他们来来去去的将留恋不舍担心的背影留给你。而我们又何时注意过那逐渐衰老,微驼的背影。

  文章中三毛写道母亲在台湾时不认路,而到了西班牙在不懂他国语言的情况下,她还出门问路买东西。“母亲腋下紧紧夹着她的皮包,双手重沉沉的各提着两个很大的超级市场的口袋,那些东西是那么重,使得母亲快蹲下去了般的弯着小腿在慢慢一步又一步的拖着”。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即使天塌下来,她也会撑起残破的身躯,打起精神来照顾一家人的饮食起居。大家都说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而我却觉得女人更似那支撑全家人的“脊柱”,要是一个家里没有了母亲,那将会是如何一副景象,我想象不来,也不敢想象。“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的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我最喜欢文章中的这段描述,那一位母亲的形象似乎一点点浮现在我的眼前,然后与我的母亲渐渐重合,再渐渐与天下所有母亲的影子融合。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记得那是那个大男孩做过最让我感动的事是当一阵风吹来时将我护在身后,为我挡风的举动。自那以后,与母亲上街若有风吹来,我总会快走两步上前,将她挡在身后,给她微不足道的温暖。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7)

——围城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墙外的人羡慕墙里的人,墙里的人想到墙外去。我在围城里看外面,外面的人想到围城里。

  一直停留在《围城》最后一章,因为我不想这么快就看完这本小说。感觉自己还没有从故事中走出来,想再看看更多的内容。还希望小说继续。很喜欢这种小说故事,*淡中又不乏充满有趣的事。仔细读会发现每个人物都被作者认真的刻画,每一句话都像是精雕细琢过的。

  记得方鸿渐对唐小姐一见钟情之后约她吃饭那天对天气的描写,是这样的“他想请客的日子拣的不安全,恨不能用吸墨水纸压干了天空淡淡的水云。”并没有写天空中乌云密布或者是天气阴沉之类的词语,仅是写想用吸墨水纸压干天空中的水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形象,这种比喻也很新鲜。

  小说中有很多这种让人觉得新颖的描写,比如“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这一句是方鸿渐以及赵辛楣还有孙小姐等几人去三闾大学任教时路途上的描写。

  但最有意思还是这一处,“假使真灌成片子,那声哗啦哗啦,又像风涛澎湃,又像狼吞虎咽,中间还夹着一丝又尖又细的声音,忽高忽低,袅袅不绝。有时这一条丝高上去,高上去,细得,细得像放足的风筝线要断了,不知怎么像过一个尖峰,又降落安稳下来。”光是这样子没有前后文的看,很难猜出这是描写什么的吧?其实这是一处描写打呼噜的场景。在去任教的途中,当时路途真的可以说用坎坷来描述。方鸿渐与赵辛楣为了照顾孙小姐,他俩挤一间房子,这是对方鸿渐打呼噜的描写,实在是非常的有意思。

  刚到达湖南三闾大学任教时,看到**本人轰炸后的景象“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还有一次“他先出宿舍到厕所去,宿舍楼上楼下都睡得静悄悄的,脚步就像践踏在这些睡人的梦上,钉铁跟的皮鞋太重,会踏碎几个脆薄的梦。”再比如对厕所的描写“厕所的气息也像怕冷,缩在屋子里不出来,不比在夏天,老远就放着哨。”

  还有描写一个人的嫉妒心理活动“心里一阵嫉妒,像火上烤的栗子,热极要迸破了壳。”还有诸如人生大道理的形象描写“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些描写都让人记忆深刻,也很有意思。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后来,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

  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己认为美满的爱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理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通过婚姻使爱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现在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知足常乐。作为学生,爱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但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围城》中,方鸿渐作为钱钟书笔下的一号男主角,自然是占据了很大的笔墨。钱钟书写这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里面的语言犀利刻薄,特别是各种比喻,对人性的讽刺可谓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其实,志大才疏,懦弱,爱面子,不通人情世故,自认为聪明却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些都可以用在他身上。要说他真实得可爱,却也不然,有时也是虚伪的。然而,在作品里,是一个女性“千方百计想要嫁”的人。可能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正好爱他棵青菜的人都集中在那里了。据说方鸿渐身上有钱钟书自己的影子,呵呵,这就不好说了。

  我想,他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一个人呢?也像写作一样刻薄吗?一般不会这样表现吧。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经常有人向他借钱,他总是借给别人所要求的一半,而不要求别人归还。我向来认为,刻薄的人是可以装成厚道的,而厚道的人是无法刻薄的。从他的书来看,这种刻薄是他的本性,而不是为了写书而刻意这样做的。而他对借贷者的这种做法,也是刻薄的天性被掩盖在厚道的外衣下的表现。但是,好的作品是需要这种刻薄的。都像温吞水一样,那就没意思了。

  看到他们一行人开始去往三闾大学的旅程,是故事最精彩的部分。给读者的感觉是物质食粮的诱惑超过了精神食粮。非常值得一看!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8)

——我的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高尔基离开外祖母,准备去上美好令人向往的大学,然而,现实的残酷让他认识到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于是高尔基只能在社会这所大学里探索知识和真理,经历死神带来的各种考验,他几乎什么事都做,只要是能够让自己生存下去,他也认识了许多人,既有好的也有坏的,也正是如此,才让他认识都了人们的内心有多么的丑陋,若想生存下去,必须有顽强的意志,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

  说起对高尔基最好的人,那自然是他的外祖母,在高尔基心里外祖母是一个善良,真诚,自信,对世界充满希望的一个人,也就是她在高尔基内心种下了一棵善良的种子,才使高尔基不管身处多么肮脏的环境也没有成为一个残暴冷漠的人,为了上大学,高尔基离开了外祖母,这对他来说是多么痛苦的事,也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外祖母或者根本就见不到。

  然而,现实还是给了高尔基一个巨大的打击,外祖母因为疾病缠身去世了,面对这个事实,高尔基表现得出乎意料的淡然,好像早已做好了随时接受这个消息的准备,可是有一件是却让他悲痛和愤怒,外祖母凭借着讨饭来养活其余的亲人,然而在一次乞讨时因为摔了一跤而在床上躺了好几天都不能行动,一直到死为止,这期间其他亲人没带外祖母看过一次病,我们无法想象得出高尔基有多么的绝望,也许他比万箭穿心还痛苦。

  来到客山,高尔基在一个朋友家住了下来,朋友家并不富裕,甚至还要为每天的粮食而犯愁,为了不给朋友家添麻烦,高尔基一大早就出去了到晚上才回来,他还在外面找了工作,是为了解决吃饭住宿的问题,高尔基干过各种活儿,都是一些异常辛苦的工作,一天有一大半时间在忙着,但是高尔基没有丝毫的抱怨,而是以一种乐观,淡然,*常的心态来面对它们,对他来说也许能够吃饱穿暖住好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

  上不了大学,残酷的命运最终让高尔基慢慢地失去了信心,他内心的忧愁,苦闷,繁琐无法得到排解,他对世界,对未来感到一片迷茫。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自杀,不过幸运的是,上帝好像对高尔基的露出了怜悯之情,子弹并没有打中心脏,他在休息了一段时间就恢复了,这也成了高尔基不愿提起的尴尬往事,随后他又去了农村,在那里他帮一个小杂货店买点东西,然而农村的生活丝毫不比城市的好得了多少,最终杂货店被烧成灰烬,连那些对他来说最宝贵的书也烧光了,没有办法,无法在这里待下去的他又踏上了新的旅程。

  在这段时光里,高尔基接触到了各种不同的人,从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内心善良,为了人们美好未来而奋斗的人,这类人往往读过很多的书,知识丰富,思想高尚,他们经常聚在一起,让思想进行碰撞,交融,以便生产出新的思想火花,这些思想就是人类摆脱贫穷和苦难通往幸福之门的钥匙,这些对高尔基的影响是巨大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另外一类是冷漠,丑陋,自私自利,眼里容不下他人半点好和以抓弄他人为乐的人,他们表面上表现的老实,与自己无关的样子,内心却无时无刻不在算计着他人,他们对好人进行攻击,对思想者的好心帮助表示不屑,他们就是这样的愚昧无知,好心的思想者惨死在他们手中,这是多么大的悲哀,与生活的贫穷和苦难相比,思想精神的贫瘠更让人觉得可怕。

  这篇作文是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所写的。这篇作文写出了他在大学时是怎样过的,怎样活动和成长的。

  我读后觉得,高尔基是一个不怕刻苦的人,他坚持着他的梦想,他不会违背他的梦想。高尔基走向成熟的另一个老师是书籍。他看到一个人,他非常喜欢看书,书籍使他扩大了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向他展现了越来越广阔的世界,使他争取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为之奋斗的决心更加坚定。他叫阿廖沙。还没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我自己,我也有梦想,可是我还要做些什么呢?我已经在不断的进步,不断的往前冲了吗?为什么我在心里觉得,我还做的不够呢?我读完了这篇文章后就让我知道了,怎样才能让我的梦想实现。高尔基和阿廖沙都是我的榜样,我一定要像他们一样,不断进取,不断的勇往直前。向着我的梦想冲吧!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是高尔基最卓越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

  小说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时在学*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个耳熟能详的名言,充分体现了高尔基对书的重视,对知识的重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高尔基的自传体充分体现出了他对知识的渴望以及他孜孜不倦的求精神。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实为三本书,每一本《童年》主要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儿时在社会的所见所闻。《在人间》讲述的则是阿廖沙在社会的艰苦环境下开始不断求学并开始孜孜不倦的读书以增加自己的知识。《我的大学》讲述的是阿廖沙在“社会”这所大学里所懂得的知识。总的来说,这三本书讲述的就是阿廖沙在“社会”这所学校的所见所闻以及所学到的知识,阿廖沙那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以及当时俄国青年反抗沙皇统治的故事。

  看完这三本书,我被阿廖沙那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那废寝忘食读书的毅力给折服了。在《在人间》里有这样一段:阿廖沙在主人家里发现了很多书,在经过主人同意以后,他就天天在打工的空隙和夜晚看书。但是主人家里的人不准他“浪费”蜡烛,因此,阿廖沙只好收集蜡油,然后点了来看书。但是蜡油点火以后会让人眼睛感到很涩,会不断流泪,而且光也很微弱。很难想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把主人家里堆积成山的书全部看完了,这是需要多么强大的毅力才能完成的啊!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受不了这样的环境。极度的困意加上白天的劳累以及微弱的光和十分涩的眼睛,这样的样子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感到难受。但就是这样,阿廖沙在这样的环境下,读完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是什么在支撑他的意志?是那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吧,是那急切地想要获得知识的心吧。也只有这两样东西,才能让那时的阿廖沙拥有顽强的毅力。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部高尔基的自传体作品,充分的描写了高尔基当时那孜孜不倦的精神,也正因如此,才会有现在的高尔基,如果他当时不想获得知识,那么就会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也就没有我们现在所熟知的高尔基了,也就没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这句话了,更不会有《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自传体三部曲了。高尔基用这自传体三部曲告诉了我们:唯有孜孜不倦,才能获得最大的成功。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9)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她。

  *日,读到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的《童年的秘密》的一书,全书详细而生动地描绘了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揭示了成年人对儿童心理发育的忽视和抑制,刻画了儿童在智力、秩序感、行走、观察力等方面的发育特征。很多部分让我有很多的思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儿童的秩序感。儿童具有两种秩序感:一种是外部的,这种秩序感与儿童对他所在的环境有关;还有一种是内部秩序感,他是儿童意识到自己身体的各个部分及相对位置。

  我教过一名三岁的儿童,他叫点点,进入我的班级是只有2.5岁,正是春天。每天中午睡觉时老师都帮他脱衣服,穿着秋衣秋裤躺下睡,每次他都睡得很香。进入初夏,天气变暖,他的衣服也越穿越少,有一次午睡时,刚脱完衣服,点点就坐在床上哭,老师把他的衣服放在床头,他还是哭。我走过去问:“怎么了?衣服不对吗”,他抽泣着说:“秋裤呢?秋裤呢?”原来是因为这个。他从来到学校第一天起,每天睡觉都是穿着秋裤,现在突然不穿了,打乱了他已经建立起来的内部秩序感,让他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就会表现出哭闹、烦躁的情绪。于是老师让他的妈妈给他带一条秋裤来,每天午睡时给他穿上,他再没有在午睡时哭闹过。

  还有许多情况也与秩序感有关。亲子乐园活动区里有一种玩具叫轨道车,它是一条长长的斜坡轨道,当小朋友坐上轨道车,从高处一滑,惯性会让车自然的滑下去。一天,有为第一次来园的宝宝在尝试着玩,我告诉他要从小台阶上坐到车上,双手要抓紧把手,脚一蹬就滑下去了。一会儿,他就会自己玩了。我在一边却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每次他要踩台阶坐到车上时,都从我教的那边上,即使他在另一边也要绕过来从这边上。这说明我教他的方法无形中给他建立了一种秩序感,这种感觉让他舒服,换了另一边,就打乱了他的秩序感,他就会感到别扭。

  还有一次准备上课时,有个宝宝走进教室,我打开柜子拿了一个沙锤给他玩。上课前我请他把玩具送还给我,他走过来,并没有把玩具递到我手上,而是走到柜子边,自己打开把玩具放进去了。他的秩序感告诉他,玩具从这里拿出来就要放回这里,这样一切才正常,一切才不会混乱。

  《童年的秘密》给我启发当然不止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启示,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也会大有裨益,我相信蒙台梭利的著作会让我更真实的了解儿童,让我能根据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征来施教,对他们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帮助,给父母更多准确的育儿信息,帮助他们达到生理健康,获得选进的早期教育。

  以前没当幼儿园教师之前,认为几乎每个人都可以担任幼儿教师,但自从接触之后才知道,幼儿教师不仅要有爱心、耐心和照顾孩子的能力,而且要具备幼儿教育的理论知识。我自从当了幼儿教师之后,不断地向同事学*他们的工作能力,而且园里也给予我们理论上的学*。这次我阅读了《童年的秘密》,说实话,刚开始打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心理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文中的第二章说道,弗洛伊德用“压抑”这个词来描述**教育儿童的方式,**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当一个儿童受到**压抑时,他就不能独立坚强的发展和成长。**包括父母,老人及孩子周围的人,甚至我们幼儿老师。**总是认为是过来人,自己给孩子做的决定是为孩子好,避免孩子走一些弯路,浪费孩子的时间和我们大人的金钱,其实他们的想法是有一定错误的,孩子如果没有一定的自理能力,对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有个相处四年的同学,学*一直是班级第一名,老师布置的任务从来不拖,刚布置就要做完。同学们认为她很要强,追求进步,很有自信。但是,只有她自己和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才知道,她内心的“无目标”感和不自信。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知道学*的时候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实际只是为了做旁人眼中的“好学生”和父母心中的“好孩子”。因为从小父母就是这样教导她,什么事情都是父母给她安排好的。父母的评价于是就成了她对自己的评价,长大以后,别人的目光和评价就成了她对自己的评价,反而失去了自己对自己的真正“感觉”。她在遇到一些生活事情时缺乏主见,不知怎样去处理人际关系,甚至和陌生人说话时也会脸红。。。。。。这就是在**的压抑下所造就的性格和成长道路。而我了解的其他同学却截然相反,不仅处事经验丰富而且有很强的生存能力。

  通过我看这本书结合我身边朋友的经历,让我受益到:**或者我们老师如果给予孩子不恰当的帮助或以不科学的教养观去教导孩子,过分地给予些什么、看到孩子发生错误急着想干预些什么,还不如做一个观察者,给孩子充分的空间和时间,让他自然地展现和成长,还儿童一个天然的生活。

  《童年的秘密》给我启发当然不止只有这些,我相信通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也有很大的帮助,我也会给朋友及家人介绍读阅,让**有个更好的方式来教育祖国的花朵。


家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10)

——巴金的《家》读后感1000字(精选五篇)

  读汪曾祺的小说,犹如看到了一幅幅漫画,无需浓墨重彩,人物依旧鲜活,形象逼真,栩栩如生。

  熟悉欧亨利故事的人一定不会陌生欧亨利式的故事结尾。那是短篇小说创作大师在故事结尾的情节处理上的一种手段,让主人翁的命运有所逆转,虽是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大大增强了故事的艺术魅力和可读性。

  然而,小说《鉴赏家》却不同于此,开头第一句话作者就告诉了我们他要写的这个鉴赏家叫叶三,且是全县第一个。鉴赏家给我们的概念是:艺术家,懂得欣赏辨析,且学识渊博、高雅的人。那叶三是个什么人呢?作者的下一句话就是:叶三是个卖果子的。这里很自然地就会产生一个疑问:鉴赏家和水果小贩之间的关联。紧接着,作者又说:叶三不同与其他水果小贩。如何不同?这个与众不同的水果小贩又是如何变成了鉴赏家的?所以,这个故事从一开篇,每一句话都仿佛是一个钓鱼钩,勾着读者往下走。

  现在看看叶三其人,这个作者用了一半的篇幅做了铺垫的人物。叶三做生意没有铺子,不摆摊,也不走街串巷,他只给几个大户人家送水果。仅这一点就够特别的。他的水果都是千挑万选的,个个鲜靓,所以他从不议价。一个有个性的水果小贩。他花在选水果上的时间要比卖水果的时间长出很多很多,四乡八镇,到处走,精挑细选。如此,叶三似乎不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但是叶三对待自己的小买卖很是很勤奋认真,既熟悉上家,有照顾下家,上下通达,却也不失生意人的本色。

  是不是先有画家,而后才有了鉴赏家。画家是四太爷,季匋民,县里的大户,在叶三送水果的人家之列。

  四太爷不是一般的画家,很有唐李白的遗风。李白是喝了酒,作诗,四太爷喝了酒,作画。四太爷最不爱跟人谈画,尤其讨厌假名士的附庸风雅。四太爷还担心随意间的一句话被外人传来传去,传走了样,所以连亲戚间的走动也是能免则免。

  但是,四太爷愿意跟叶三论画。既然是鉴赏家,那得评评画呀,小说里写了三幅画。四太爷画了一幅紫藤,叶三说:紫藤有风,花乱。四太爷画了幅老鼠上灯台,叶三说:老鼠顽皮,尾巴卷灯柱。墨荷一幅画则是重点,叶三根据生活常识告诉足不出户的四太爷:红花莲子白花藕。切不可把白荷花和大莲蓬画在一起。

  叶三卖果子只为了四太爷,四太爷送了叶三好多画,叶三把这些画都进了棺材。一个不拘一格的画家和一个异乎寻常的鉴赏家。他们是那样不相称的一对人,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成了不一般的朋友。

  “家”是一个让我们感受到爱、温暖,如同避风港,但在巴金的《家》,却是恶魔住的监狱。

  小说中,多处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惋惜、痛心!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幸亏我不是出生在那个旧时代。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推翻了,那个腐朽不堪的制度,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从前女子血泪染红了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家》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成为寡妇后,与觉新的重逢后,因情抑郁而死;琴,是进步青年,反对封建礼数,与觉民经过抗争,过上幸福的生活;鸣凤,一个刚烈的女子,为了爱情宁可牺牲自己,这种反抗精神让人顿生敬意;瑞钰,是一个善良的人,怀孕后受到众人的奚落,听由别人的欺负,被赶出城外,也是因为觉新的懦弱无能,致使她生下孩子后死去。这些女性人物如同一首首悲歌,在冷漠的时代唱起,又如同一朵朵鲜花,在寒冷的庭院凋落。

  《家》中三兄弟的性格也大不相同。觉新作为长子,非常忠孝,本来有着美满的前程和婚姻,但是屈服于封建的约束,承受着心里巨大的痛苦,失去爱情和前途,一开始也是作为封建势力的帮凶,让自己的兄弟对于婚姻妥协,最后他算是醒悟并且完成了救赎,帮助了觉慧;觉民思想进步的,但是缺乏反抗的勇气和毅力,最后在兄弟的帮助下也算是成功了;作为最小的儿子觉慧,思想开放,意志坚强,勇于选择走自己选的路,彻底摆脱了封建约束。

  这些真实的生命背后,站着一个巨大又隐形的猛兽。它主宰社会中的话语权;它修炼成道貌岸然之人型,而又**于无形。它便是封建礼教。而他的捍卫者,却充当冷漠无情的杀手。

  高老爷们的封建思想、吃人的社会制度、愚昧的封建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夺走多少人美好梦想!

  如果不是在旧时代,琴,就会与觉新在一起,组成美好的家庭,永远幸福,也不会有后来悲惨的结局。如果不是在旧时代,鸣凤是一个烈女子,就会大胆发展事业,追求属于自己完美爱情。如果不是在旧时代,瑞钰是善良贤淑的人儿,会是一个家庭善良贤淑的妻子,就不会成为懦弱者、牺牲品。

  如果这个“家”出现在新时代,他们的结局是美好的。新时代就不会夺取多少年轻的生命,不会夺走多少人美好的梦想,新人类有幸福,新人生更加美好!

  读了《家》以后,心中五味陈杂,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令我久久不能*息。令我深深感受到封建时代的青年觉醒的激昂。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

  小说写了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不同的思想性格和生活道路,写了几对年轻人——觉新与钱梅芬、李瑞珏,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之间的恋爱、婚姻纠葛;写了他们不同的遭遇;写了学生**,觉慧被关禁闭,兵变惊乱,鸣凤、梅芬、瑞珏相继惨死,觉民逃婚,觉慧出走……

  觉慧是我在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他大胆机敏,敢于在迂腐的封建时代勇敢地说“不”,积极地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活动。不在意世俗的眼光,毅然决然地与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的封建迷信行为也敢于说“不”。甚至他决定离开这个迂腐的家时,也是如此的果敢。

  觉慧的哥哥觉新,却与觉慧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他不敢在那个时代说不,他向这个封建的时代屈服了,为了维护他的那个可笑的“和睦”家庭。他与他的表妹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本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却敌不过父母的媒妁之约。这都对他来说无比悲痛,但他无力抵抗,只好接受父母的安排,与瑞钰成了亲。到了后来,他的祖父死了,陈姨太却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生孩子,让觉新把瑞钰带出城外。这让他心如刀割,而他深爱着的表妹,也因为过分思念而郁郁寡欢。

  可见封建时代人们思想的腐败,可觉新却无力抵抗,他无法从这个世界挣脱出来,他因为长孙的这个身份,永远无法像他的弟弟觉慧一样活得洒脱,冲破这个枷锁。

  这本小说中的角色形形色色,除了少数像觉慧一样的人以外,大部分都像觉新那样深受封建时代的影响。无法冲破枷锁,对于各种事与愿违的事情,无法抵抗。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像梅、鸣凤和瑞珏。处于不同的阶级,但她们的结局都是相同的,因为这个时代的迂腐而深陷泥潭之中。

  封建时代中还存在更多像高老太爷一样的家庭,所以《家》这本小说说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也不为过。它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封建时代的迂腐和部分青年的意识觉醒,知道要发展中国就需要摆脱封建。

  《家》让我知道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中国人的共同努力,不能总是停留在同一地方。我对于那些为中国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深表敬佩。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一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一切,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我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却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的幸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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