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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日期:2022-11-08 00:00:00

大学读后感1000字1

  《大学》作为四书之一是古人必修的科目,千年之后,再读《大学》,也能从中感受到当时的思想风潮。能够说它影响着千万古人,也构成了他们独特的具有*色彩的思维方式与做人原则。其中某些道理沿用至今,我们的思维方式仍受其影响。《大学》中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至止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道矣。”简而言之,即三纲(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条(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天下)七证(知,止,定,静,安,虑,得)。这是它的核心。

  再直白些,他讲的就是做人,做学问。众人皆知,人性本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品行只是因为成长的环境不同。但我们所崇尚的都是做一个有道德,修养,品行的君子。做君子的基础首先要做到正心,诚意,修身。首先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场合都要摆正自己的心态,使自己有一颗正直的内心。这样就算外界环境何其复杂,也不能扰乱你的决定,动摇你正确的态度。俗话说:脚正不怕鞋歪。再看看如今,不少官员因贪污受贿纷纷落马。其实他们缺钱而贪,而是没有正心,被欲望所迷惑。盲目追求名利,脸面。认为受贿很有成就感,是自己权力的体现。再说此刻的大学生,不少皆沉迷于网络,或是游戏,或是小说,或是不良影片。这显然也是不正心的表现。

  作为大学生最重要的任务当然仍是学*。学*理论知识,学*为人处事,而不是学*如何花着父母的钱娱乐,消遣。其余次之。其次做人要讲诚意。“所谓诚意,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心慎独也。”王阳明说:“大学之要,诚意而己矣。”又曰“君子之要,诚意为主。”做人要诚意,但是诚心诚意去修养道德却很艰难。它既需要人们对诚意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愿意过有诚意的人生,同时还要逐渐养成*惯,以诚意人生为幸福,以违反诚意道德为痛苦。这样才会实实在在去追求诚意。从善改过,不断完善自己,在各种非诚意的诱惑面前不动心,这是对君子的要求。

  而对大学生而言,诚意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大学生是祖国的接班人。如果连大学生都不讲诚意,那么整个国家还谈什么未来呢最后,学会修身,做到进取和完善。虽然我们做不到完美,做不到圣人一样能够思考到天下,但是我们能做到的是修身,修身更多的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自我能活得更高尚。另一方面就是做学问。做学问讲究致知,格物。“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有不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不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们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所以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内修就要格物致知,精神上“诚其意,正其心”诚意则务必从慎独开始,正心则要求持续*和的心态。最后我们简单谈谈齐家,治国,*天下。

  首先,我们要齐家。正如一叶知秋,以小见大。连自己家族都管理不好,怎能治理国家,使天下太*。作为大学生,我们为自己的目标,理想奋斗的过程中,应由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最终必能实现你的伟大目标。《大学》蕴含的资料太多太多,如用一句话来讲,“《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

大学读后感1000字2

  《礼记·大学》开篇直接阐述了大学的宗旨,“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而万物都有其本末,凡事都有其始终,若想“明明德于天下”,必需要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天下。总观全文,我认为这一切的根本在于“修身”。

  在几千年前,古人就深深地懂得了学长自身品德的重要性。《诗经》中描写的君子是“如琢如磨”“终不可喧兮”的。他们修养品德,尽善尽美,使老百姓难以忘怀。先王的美德也让君子学到了尊重贤人和热爱亲人,就连小人也享受到了快乐和实惠。因为重视修养自身品德,所以人们对他们念念不忘。

  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古代社会一直推崇道德,任何一个群体或国家没有道德的支撑是发展不下去的。君主与臣子之间需要道德,君主心怀国家,以德治国,臣子敬重君主,为国家发展献计策;雇主与雇工之间也是需要道德维系的,雇主做好自己的工作,雇主按时发放工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需要道德,遵守交往间的规则,互相尊重。古人这些对于道德修养的执著追求,令人肃然起敬。君子也有个性,但他们却能压制个性,追求道德,而在当今这个个性鲜明的时代,部分人我行我素,保持自己的鲜明个性,"个性"在张扬个人魅力的同时也为不少没有道德的人提供了放任自己的理由,致使很多人走上了歧途。所以,古人这种不断追求道德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修养自身品德也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努力实现的目标。

  《大学》彰明了儒家“为政以德”的观念和“道德转化为政治”的思想。它全面地展示了明明德和治国*天下相关的主要方面,把“修身”规定为自天子至*民百姓的一切活动的根本,这既是天子没有特权置身于修身之外,又提出普通百姓不能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的观点。以修身为本就要将培育完善、发展自我的自觉性置于重要地位,这种思想能增强个体自强不息的,内在的精神生命力。

  道德修养是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更是维护社会稳定,打造美的*的助力剂,如刘媛媛所说:“当你经营小吃摊的时候,你是否会像黑心商家一样,以用地沟油而沾沾自喜;你作为一个老板的时候,是否会用偷工减料来谋取利益?”说道德是那么高尚,其实并不然,它是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小精灵,需要们呵护与培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将心中的道德守护好,才能打造一个文明美丽*。如同千万银聚在一起的水滴,在阳光的照耀下,会发出钻石般闪耀的光芒。

大学读后感1000字3

  国学是积淀华夏五千年文化的魂,伴随着历史的骆铃悠悠,开卷轻启《大学》之扉,收获良多。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天下。

  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儒学中提倡内修与外治,从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秉承"兼者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抱负。《大学》潜移默化地塑造着炎黄子孙的思想,追求更加完美的人格心理,《大学》将生命的历程铺设在层层阶梯之上,进而鼓励我们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联系大学生活,我们踏着高中的尾巴朝大学款款走来,对于大学生活我们充满未知,有迷茫、有憧憬、有抱负、有畏缩,五味杂成铺面而来,但更重要的应是《大学》中提倡的内修与外治。内修——努力夯实文化知识,充实精神世界;外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对社会现象有所思有所感,对国家民族命运有责任感与担当。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无不告诫我们整体由部分构成的哲学规律,大学生在利己主义盛行之时,应时时忧国忧民,勇于承担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历史使命感,置身于社会民间疾苦,体味人生百态,而不是一味躲在象牙塔寻求安逸。

  克明俊德,知其所止

  在儒学体系中"明德"是其核心,儒学讲究"德教",在浮躁的社会中,我们的确需要明德这盏清茗击退内心的不安。面对纷繁的诱惑我们需保持内心的道德底线,绝不令他人越雷他半步,即加强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弘扬善根,而摒弃诱惑。知其所止对于我们当今浮夸的社会风气犹如一剂镇静剂,止即找准自己的位置,当今社会诱惑繁多,机会供需失衡,人们内心迷茫,对自身定位毫无概念,成为精神流浪者。大学生活多姿多彩,诱惑重重,我们应明德,坚守内心道德底线,能果断对诱惑伸出拒绝之手。面对*严进宽出的高等教育,老一辈常垂首叹息,生活犹如*静的海面有历经风浪仍从容归港的船只,我们当代大学生应找准自身定位,明确目标、理想,为心灵铸造指路的灯塔,保护我们不至于迷失自我,随波逐流,成为沉睡于海底的残骸。

  苟日新,日日新,义日新

  改革创新四字对*的历史命运起了转折点的重要作用。延伸到个人便是,精神上的洗礼,品德上的修炼,思想上的改造。即精神品德,思想也需随时代的脚步革新。这场黑暗的劫难已沉淀在历史之中,但其血淋林的教训值得我们沉思,并痛定思痛。改革创新对于一个民族而言是命运的掌舵,对于个人而言是人生的财富。作为当代有志青年我们不应墨守成规,甘做井底之蛙,我们应怀着宏伟的志向奔赴远方,开阔眼见,时时创新,勇做创新之巅的弄潮儿。引用伟人一句话即——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品国学,思《大学》,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怀有——"最朴素的生活,最遥的梦想,即便明日天寒地冻,路遥马亡。"国学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积淀,一个国家的历史瑰宝。我们应守护好自己的根,而不做无根的大树,随风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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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1)

——城南旧事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城南旧事大学读后感1000字1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一本长篇自传体小说,以其七岁至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讲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老北京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才发现自己的泪水已经夺眶而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那样温暖,触碰到人心最软弱的地方。英子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一条小胡同里,命运让她结识了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儿时的玩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这些人都曾在天真的英子眼中来了又走。这些人都很简单、在老北京的故事也不复杂,但是透过英子稚嫩无邪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便使我一会笑,一会又潸然泪下。

  林海音并没有刻意想要通过这本书表达什么,只是纯粹地记录下她随时间逝去的友人与童年。这“纯粹”便是全书的精髓。随着时间缓缓走过的骆驼队,随着时间慢慢消逝的人、事、景、物,随着时间悄悄溜走的童真。直到那时的英子也长大了,才明白生活的凄凉。

  但是在书中更多的是*凡的暖意、*凡的温柔。只是在暖暖的情谊之中透露出那么一点淡淡的忧愁——就好像看着骆驼队一次又一次地来,又一次又一次离去;看着英子生命中出现的那些人渐行渐远。《城南旧事》即是这样一本书,淡淡的文字包含万千种不同的情绪,也包含着人世间的善恶丑美。

  《城南旧事》中的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不同的主人公、不同的经历,但是最后无一例外的离开了英子。甚至连慈祥的父亲也走远了。英子不会掩饰自己的情感,她将自己的小世界敞开邀请你细细品味。她的每一个故事都很曲折,但却又那么普通。林海音的故事能使你思绪起伏,心中既感到温馨又有说不出的苦涩。“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感人肺腑。当你捧起书的时候,便好像着了这书的魔,会情不自禁地将感情代入其中,随着书中的故事又哭又笑。

  《城南旧事》便是以“纯粹”的记录而感动人心的,纯粹的主人公英子,稚嫩的心不带一丝心机;纯粹的感情,每一次的同伴、每一次的离开,小小的英子开始适应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纯粹的记录,朴素的语言中流露出深奥的道理。

  老北京过去的故事那么精彩又那么普通,每个人都在过着*常又不普通的日子。林海音即是将最寻常的日子当做了不*凡的每一天,所以读者才可以从她的书中找到共鸣,随着她的感情变迁。

  那样淡淡的忧愁,来自林海音对老北京城南那条胡同的思念和眷恋;那暖暖的情谊,来自英子对*凡每一天的重视和珍惜。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像林海音的那种不*凡的心情度过*凡的每一天,那么我们也可以在琐碎的生活中找到不寻常的暖暖的感觉。

城南旧事大学读后感1000字2

  五一期间,我阅读了《城南旧事》。《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初一下学期,我们在语文课本里学*了这本书里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十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记叙了作者幼时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

  第一章里,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

  第二章讲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书中的“惠安馆”;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

  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就是课本里学过的,就不多介绍了。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都表现出英子幼年的天真、童趣、可爱和善良。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给自己的心灵上锁,什么人都可以和天真的英子成为好朋友。在英子纯洁的心里,眼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这本书将孩童的内心善良表现的淋漓精致,让我记忆犹新。

城南旧事大学读后感1000字3

  回忆童年也许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件事,童年的时光如此短暂,像泡沫一样转眼就会飞逝,许多成年人都会留恋童年的无忧无虑,在我看来,《城南旧事》也许就是对童年最好的诠释。我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我刚读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作者小时候在城南生活时许多的小故事组成的,幽默风趣却不失大雅。

  书中林英子的童年生活丰富多彩,像一股涓涓细流渗入我的心田: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情深义重的"疯子"秀贞,井窝旁天真无邪的妞儿,被生活压迫而放弃自己人格的小偷,斜着嘴笑、聪明美丽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四眼狗"德先叔;和"我们"朝夕相处、心地善良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都与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我读到英子与疯子秀贞玩耍的时候,心里替她捏了一把汗,真担心秀贞会像别的疯子那样伤害她。当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时,不仅帮助她们母女重逢,还把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

  读到这儿,我已是热泪盈眶同时深感不可思议,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居然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只能说明她拥有一个纯洁、高尚的心灵,她的童年自然也是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我们的童年也能像她那样吗?回想起我们的童年,想起做的傻事,我们也许会懊恼,也许会乐得咯咯笑,但这是童年最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永远抹不去的风景。这时,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还记得那天天气很晴朗,万里无云。爸爸妈妈早早地出门去了,我突然想起妈妈没收了许久的大白兔奶糖,垂涎三尺。嘴是孬熊,手是好汉,于是我便耐心地找了起来。本来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万念俱灰。这时,奶糖盒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出现在我的眼前。哼哼,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抓起一个奶糖就往嘴里塞,感觉味道好极了,就又吃了一个。我看着满地的糖纸,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嘭!"妈妈推门而进。我惊慌失措,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被子里。妈妈进来,笑道:"满地的糖纸,看你怎么抵赖!"我看瞒不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就只好"低头认罪"、"签字画押"!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是傻的可以。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精彩,而童年只有一个,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然后默默的消失在时间里,任时光荏苒…

  读完这本书,古屋的残瓦,墙壁的枝叶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合上书,"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缭绕…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2)

——大学史记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大学史记读后感1000字1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样样精彩,而且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在里面,把各国的兴衰都展现出来,让我知道古代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仅这样,里面的人物刻画看得栩栩如生,让我知道每个人的谋略,每个人的性格。

  短命的秦王朝,没看之前觉得秦朝不是很强大吗?它把另外几个国家全都统一了呀。势力不够大吗?看完后我知道了,这个秦王赢政小时候因他爸爸成了赵国的人质,所以在赵国尝尽了人间的苦难,他的城府渐深养成了不好的性格疑心。记仇。暴躁。在还未统一六国时他有励精图治的目标,可是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原来那样努力而是甩了手,原来百姓们还算幸福的,可是由于他用大量的金钱去建自己想要的王宫,百姓生活开始艰难起来了,可是正在享乐的秦始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地来临依旧如此,并且脾气非常暴躁,一不顺心就残杀百姓。看到这里我真想大声告诉秦始皇“您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发奋图强吗?要想让自己国家长久,一定要爱戴自己的臣民呀!”

  鸿门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刘邦为人很好很宽厚,喜欢结交好朋友,不管别人犯了什么错,都会以礼相待。而项羽呢?恰恰相反,很辣毒不爱交朋友,很阴险脾气也挺暴躁。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因而丧失了绝好的机会,因而王位就跟他失之交臂。你在看看刘邦由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赢得了别人的爱戴,大家都追随着他。用现代话说“人缘好”。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会忘恩负义的。

  刘邦建立了汉朝之后,他的妻子吕后心狠手辣,皇上渐渐没有喜欢她了,夫妻之情有些疏远了,刘邦像把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吕后并没让戚夫人得到利益,还是让自己的儿子当上了皇帝,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已经该心满意足了吧,可吕后并没有放过母子俩,并用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用毒酒害死如意。砍掉戚夫人的四肢,挖掉她的双耳双眼,放在坛子里丢在猪圈里,这简直就太狠毒了。妒忌别人,今后也得不到好,心太狠会有报应的。

  史记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对待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善待朋友,不要妒忌别人等等。

大学史记读后感1000字2

  只要有心,就可以细赏书香,仔细品味,慢慢欣赏其中的一点一滴。

  生活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往往有不少人的心是浮躁不安的,那么,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我们不妨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欣赏书籍里华美乐章的熏陶吧!

  “言必信,行必果。”这句话是在欣赏司马迁的`《史记》中看到的'。他让我懂得“诚信,立身之根本”。背信弃义的人,或许会获得眼前的利益,但他的人格已经有了污点:重情重义的人,或许会失去一时的利益,但他却永远得到了人们的赞美。出卖祖国,即使留名史册,但那终归是骂名。而活在芸芸众生之中的“草根”们却可以因城助人,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那么,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是否需要诚信呢?是的,需要。就如泰戈尔说的“信用的坠落,犹如打碎的镜子再不能重圆”。我们的人生犹如一面完整的镜子,镜子碎了,我们的人生就残缺了,不完美了。所以诚信是我们完美人生中的一件修饰品,我们不可丢失。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细细的品味;欣赏。可以活跃人的思维;可以汲取其中的精华;可以激发人的爱国情怀。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句多么无所畏惧的话语。细细品味之中,我感受到了文天祥誓死捍卫祖国的决心。更体会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是的,像这样拥有大无畏奉献精神的人还有许多。如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与杜甫“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的爱国情怀。他们心忧天下的事迹让我为之感动,他们赤子般的爱国情怀也让我为之骄傲。我们应努力勤奋的学*,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坚持不懈的奋斗,成为最强的自己。所谓少年强,则国强。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读书的方法都告诉我们读书时要精读细读赏读。这就要求我们细细品味。慢慢欣赏。

  做个有心之人,仔细的去欣赏。我会感受到诚信的可贵;会感受到爱国情怀的感动;会感受到中华民族精神支柱的强大。

  仔细欣赏,我会在清幽的书香中聆听到古人的智慧;会看到白纸黑字的世界中人性的伟大。

大学史记读后感1000字3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

  《史记》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第一部,也是最出名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无论在*史学史还是在*文学史上,都堪称是一座伟大的丰碑。史学方面姑且不论,文学方面,它对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都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首先,从总体上来说,《史记》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描写人物为中心的大规模作品,为后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和多种可能性。《史记》所写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实有人物,但是,通过“互见”即突出人物某种主要特征的方法,通过不同人物的对比,以及在细节方面的虚构,实际把人物加以类型化了。在各民族早期文学中,都有这样的现象,这是人类通过艺术手段认识自身的`一种方法。只是*文学最初的类型化人物出现在历史著作中,情况较为特别。由此,《史记》为*文学建立了一批重要的人物原型。在后代的小说、戏剧中,所写的帝王、英雄、侠客、官吏等各种人物形象,有不少是从《史记》的人物形象演化出来的。

  在小说方面,除了人物类型,它的体裁和叙事方式也受到《史记》的显著影响。*传统小说多以“传”为名,以人物传记式的形式展开,具有人物传记式的开头和结尾,以人物生*始终为脉络,严格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并往往有作者的直接评论,这一切重要特征,主要是渊源于《史记》的。

  至于直接取材于《史记》的历史小说,那就更不用说了。在戏剧方面,由于《史记》的故事具有强烈的戏剧性,人物性格鲜明,矛盾冲突尖锐,因而自然而然成为后代戏剧取材的宝库。据统计,仅现存的元杂剧中,就有十六种是取材于《史记》的,其中包括《赵氏孤儿》这样的具有世界影响的名作。已经失传的类似作品,当然更多。到后来的京剧中,仍然有许多是取材于《史记》的,如众所周知的《霸王别姬》等。

  在传记文学方面,由于《史记》的纪传体为后代史书所继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历史人物传记。虽然,后代史书的文学性显著不如《史记》,但其数量既浩如瀚海,如果将其中优秀传记提取出来,也是极为可观的。此外,史传以外的别传、家传、墓志铭等各种形式的传记,也与《史记》所开创的传记文学传统有渊源关系。

  在史传以外的散文方面,由于魏晋南北朝及初唐时期骈文盛行,《史记》的影响尚不是很明显;中唐以后,由于韩愈等人所倡导的古文运动、北宋欧阳修等人所倡导的文体革新运动,以及明代前后七子所倡导的文学复古运动等等的不断推动,《史记》的影响日益增长,被推崇为与骈文相对的“古文”的崇高典范。唐宋八大家,明代的归有光,乃至清代的桐城派、阳湖派散文家,无不规模《史记》的文章。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3)

——我的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我的大学读后感1000字1

  高尔基离开外祖母,准备去上美好令人向往的大学,然而,现实的残酷让他认识到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于是高尔基只能在社会这所大学里探索知识和真理,经历死神带来的各种考验,他几乎什么事都做,只要是能够让自己生存下去,他也认识了许多人,既有好的也有坏的,也正是如此,才让他认识都了人们的内心有多么的丑陋,若想生存下去,必须有顽强的意志,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

  说起对高尔基最好的人,那自然是他的外祖母,在高尔基心里外祖母是一个善良,真诚,自信,对世界充满希望的一个人,也就是她在高尔基内心种下了一棵善良的种子,才使高尔基不管身处多么肮脏的环境也没有成为一个残暴冷漠的人,为了上大学,高尔基离开了外祖母,这对他来说是多么痛苦的事,也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外祖母或者根本就见不到。

  然而,现实还是给了高尔基一个巨大的打击,外祖母因为疾病缠身去世了,面对这个事实,高尔基表现得出乎意料的淡然,好像早已做好了随时接受这个消息的准备,可是有一件是却让他悲痛和愤怒,外祖母凭借着讨饭来养活其余的亲人,然而在一次乞讨时因为摔了一跤而在床上躺了好几天都不能行动,一直到死为止,这期间其他亲人没带外祖母看过一次病,我们无法想象得出高尔基有多么的绝望,也许他比万箭穿心还痛苦。

  来到客山,高尔基在一个朋友家住了下来,朋友家并不富裕,甚至还要为每天的粮食而犯愁,为了不给朋友家添麻烦,高尔基一大早就出去了到晚上才回来,他还在外面找了工作,是为了解决吃饭住宿的问题,高尔基干过各种活儿,都是一些异常辛苦的工作,一天有一大半时间在忙着,但是高尔基没有丝毫的抱怨,而是以一种乐观,淡然,*常的心态来面对它们,对他来说也许能够吃饱穿暖住好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

  上不了大学,残酷的命运最终让高尔基慢慢地失去了信心,他内心的忧愁,苦闷,繁琐无法得到排解,他对世界,对未来感到一片迷茫。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自杀,不过幸运的是,上帝好像对高尔基的露出了怜悯之情,子弹并没有打中心脏,他在休息了一段时间就恢复了,这也成了高尔基不愿提起的尴尬往事,随后他又去了农村,在那里他帮一个小杂货店买点东西,然而农村的生活丝毫不比城市的好得了多少,最终杂货店被烧成灰烬,连那些对他来说最宝贵的书也烧光了,没有办法,无法在这里待下去的他又踏上了新的旅程。

  在这段时光里,高尔基接触到了各种不同的人,从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内心善良,为了人们美好未来而奋斗的人,这类人往往读过很多的书,知识丰富,思想高尚,他们经常聚在一起,让思想进行碰撞,交融,以便生产出新的思想火花,这些思想就是人类摆脱贫穷和苦难通往幸福之门的钥匙,这些对高尔基的影响是巨大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另外一类是冷漠,丑陋,自私自利,眼里容不下他人半点好和以抓弄他人为乐的人,他们表面上表现的老实,与自己无关的样子,内心却无时无刻不在算计着他人,他们对好人进行攻击,对思想者的好心帮助表示不屑,他们就是这样的愚昧无知,好心的思想者惨死在他们手中,这是多么大的悲哀,与生活的贫穷和苦难相比,思想精神的贫瘠更让人觉得可怕。

我的大学读后感1000字2

  这篇作文是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所写的。这篇作文写出了他在大学时是怎样过的,怎样活动和成长的。

  我读后觉得,高尔基是一个不怕刻苦的人,他坚持着他的梦想,他不会违背他的梦想。高尔基走向成熟的另一个老师是书籍。他看到一个人,他非常喜欢看书,书籍使他扩大了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向他展现了越来越广阔的世界,使他争取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为之奋斗的决心更加坚定。他叫阿廖沙。还没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我自己,我也有梦想,可是我还要做些什么呢?我已经在不断的进步,不断的往前冲了吗?为什么我在心里觉得,我还做的不够呢?我读完了这篇文章后就让我知道了,怎样才能让我的梦想实现。高尔基和阿廖沙都是我的榜样,我一定要像他们一样,不断进取,不断的勇往直前。向着我的梦想冲吧!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是高尔基最卓越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

  小说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时在学*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我的大学读后感1000字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个耳熟能详的名言,充分体现了高尔基对书的重视,对知识的重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高尔基的自传体充分体现出了他对知识的渴望以及他孜孜不倦的求精神。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实为三本书,每一本《童年》主要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儿时在社会的所见所闻。《在人间》讲述的则是阿廖沙在社会的艰苦环境下开始不断求学并开始孜孜不倦的读书以增加自己的知识。《我的大学》讲述的是阿廖沙在“社会”这所大学里所懂得的知识。总的来说,这三本书讲述的就是阿廖沙在“社会”这所学校的所见所闻以及所学到的知识,阿廖沙那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以及当时俄国青年反抗沙皇统治的故事。

  看完这三本书,我被阿廖沙那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那废寝忘食读书的毅力给折服了。在《在人间》里有这样一段:阿廖沙在主人家里发现了很多书,在经过主人同意以后,他就天天在打工的空隙和夜晚看书。但是主人家里的人不准他“浪费”蜡烛,因此,阿廖沙只好收集蜡油,然后点了来看书。但是蜡油点火以后会让人眼睛感到很涩,会不断流泪,而且光也很微弱。很难想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把主人家里堆积成山的书全部看完了,这是需要多么强大的毅力才能完成的啊!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受不了这样的环境。极度的困意加上白天的劳累以及微弱的光和十分涩的眼睛,这样的样子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感到难受。但就是这样,阿廖沙在这样的环境下,读完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是什么在支撑他的意志?是那孜孜不倦的求学精神吧,是那急切地想要获得知识的心吧。也只有这两样东西,才能让那时的阿廖沙拥有顽强的毅力。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部高尔基的自传体作品,充分的描写了高尔基当时那孜孜不倦的精神,也正因如此,才会有现在的高尔基,如果他当时不想获得知识,那么就会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也就没有我们现在所熟知的高尔基了,也就没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这句话了,更不会有《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自传体三部曲了。高尔基用这自传体三部曲告诉了我们:唯有孜孜不倦,才能获得最大的成功。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4)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菁华5篇)

  《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

  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偶然的机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我深深的被书中的人物简·爱吸引了。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姨母家里。家人的虐待和歧视,让简·爱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的性格。终于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爱情与生活。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简·爱在劳渥德学*的经历。逃离了处处遭受排挤的姨母家,转而来到学校,但是迎接她的不是美好的学*时光,而是学校施主布罗科·赫斯特的侮辱和诋毁。当众的肆意谩骂,赤裸裸的诽谤嫁祸,让简·爱在全校师生的眼里成了忘恩负义的人,走到哪里都伴随着别人小声的议论。压力并没有让简爱自暴自弃,在同伴的鼓舞下,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内心,简·爱坚持了下来。不断地奋发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不断进步,最终用成绩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尊重。

  简·爱的经历,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学*生活,相比简·爱,我庆幸的是自己出生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互尊互爱。学*中更多的压力来自学*本身。今年我刚刚升入初一,各门学科知识范围都扩大并且变的更难了。老师上的每一节课,新知识的量都很多,想在课堂上完全弄明白不太可能,还需要课后不断的理解和练*。不算太聪明的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不是太好,几个星期学*下来,我发现自己好多知识点都不是很明白,因为害羞也不敢去请教老师。最坏的结果终于出现了,昨天老师教的还没学会,今天就已经又有新的内容下来了,就这样恶性循环,题目不会做,考试结果也不理想。我深深的感到了有心无力,我想选择放弃。此刻我觉得我就是简·爱,被这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简·爱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放弃?“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简·爱》中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父母对我的期望,我一直记在脑子里。我不能做一个软弱和愚蠢的人,就像简·爱一样,她选择了坚强。而我为了自己和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更加不能这样放弃。困难就是弹簧,你强他就弱,人家一份努力就能获得成功,如果我需要三份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话,我愿意付出这三份努力。

  我由衷的敬佩夏洛蒂·勃朗特,二百多年前的她塑造的简·爱这个人物,也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创造出来的,她通过文字的方式,把命运面前选择坚强的精神传递给了世界上的所有人,让每一个处在困境中的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朝着梦想不断前进。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最*阅读了姜戎所著图书《狼图腾》,此书是是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讲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位知青在内蒙古草原插队时与草原狼、游牧民族相依相存的故事。

  农耕民族汉族崇拜的是龙图腾,农耕民族的龙图腾充满羊性的胆小与懦弱,代表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缺乏进取与创造。而身处内蒙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崇拜狼图腾。而这本书,正是以此为核心,带领我由好奇,到了解,最后融入其中。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60年代,内蒙古最后一块靠*边境的原始草原。这里的游牧民族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养殖着牛、羊,与草原狼一起维护着草原的生态*衡。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他们对狼充满了憎恨,它们猎杀羊群,对人类也存在很大威胁,破坏它们的家园和安定的生活。同时,游牧民族又对狼充满了敬畏之情。书中写到,住在毕力格老人家的知青陈陈刚入草原不久就孤身遭遇狼群,亲眼目睹了狼的智慧与凶残,侥幸逃脱后他却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狼。在毕力格老人的介绍指引下,他渐渐的了解了狼的*性,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游牧民族把祸害人类的狼作为精神的象征。使游牧民族对狼有敬畏之情的便是狼具有独特的优良品质,它们不仅吃羊,也吃其他破坏草原生态的野生食草动物,维护生态*衡,避免草原沙化。它们极具战斗天赋,它们是为战斗而生的,从一出生开始,它们就利用各种计策谋求生存,无论是声东击西,诱敌深入;还是以逸待劳,欲擒故纵,他们总是与人进行智慧较量,并屡屡取胜。作者借陈陈之口,形象而生动地表达出了狼的智慧与勇敢,在狼头的带领下,调兵遣将,围猎畜群;为了报复人类的贪婪进行的残酷而壮烈的战役。

  狼的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狼的本领及智慧也不说与生俱来的,它们也是在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略的环境,还有来自人类的威胁,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中。这是一种危机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也愈加强烈,放松就会被淘汰,所以文明应该有狼的这种危机意识。

  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无往不利。现在是竞争社会,同时也是需要合作的社会,所以,我们应该具备狼一样的团队意识,相互合作,相互信任,实现共赢。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危机四伏的我们,也应该具备狼的血性和勇气,积极主动的去面对困难,迎接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在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但一直由于各种物质原因又或者是贪玩调皮的野性没有看成。今天将从图书馆借来的《家》看完了,让我浑身上下有一种急需**的渴望。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觉慧一直怀着热血与激情却苦于没有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就像一口深藏着暗涌的枯井,等待着人们深入的挖掘。

  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觉慧的激烈与不满和在一旁屈服顺从的觉新形式鲜明的对比,这是新老思想的冲突。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当然在这一股激流中也有着像鸣凤那样的悲剧,有点懦弱,有点自卑,到最后也做出了不屈服封建礼制,忠诚于自己和爱情的选择。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因为这封建礼制埋藏了多少年轻的生命,让多少本该享受自由爱情的女子成了陪葬品。但另一方面我又在庆辛,正是那些敢于直视封建传统的不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的先进人们的努力,才能有自由、**的今天!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5)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一个雷电交加的夜,一声凄惨的叫声过后,一个婴儿失去了他的父母,当行凶者将邪恶的魔杖指向他并发出一道想要夺取他生命的光束时,意外的事却发生了,那个婴儿没有被杀死只是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而已,而那个行凶者却被杀死了,这件事使整个魔法界为之震惊,他们视那个婴儿为救星,从此他在魔法世界名声大震,他就是哈利波特

  十年后的一天,哈利接到了一封来自魔法世界的信,可是他的姨夫却将那封信撕了,之后又来许许多多的信,结果相同,最后无奈之下,哈利的姨夫带着他的一家和哈利躲到了海边,他以为这一切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7月31日的凌晨,一个高大的巨人突然闯入了他们的小屋,那个巨人就是霍格沃兹的看守海格,他将哈利带入了魔法世界,从此,哈利脱离了他姨夫德思礼一家的虐待,开始了他真正的生活,在魔法学校里,他认识了赫敏和罗恩,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入学时,他们一同被分到代表着勇敢的格兰芬多学院。

  从此,他们的故事开始了,一年级时,他们在魁地奇比赛上共同粉碎了想要杀了哈利的魔咒,之后他们又共战巨兽,并使多年前被哈利杀死却依靠复生术暂时苟且活着的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二年级时,他们共战巨蛇,再一次使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三年级时,一起去营救被冤枉的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四年级时,又一起为哈利赢得了三强争霸赛的胜利,但是,此时的伏地魔却通过这次比赛复活,这个消息又轰动了整个魔法界,人们都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认为哈利在撒谎,但是赫敏和罗恩依旧相信着他,并和他并肩作战,五年级时,哈利遭到人们的歧义,有的人认为他是骗子,有的人愿意相信他,他也遭到了魔法部的为难,但还是在赫敏和罗恩的支持下顺利度过去了,六年级时,他和校长邓布利多去找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死亡圣器,但不信的是校长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了,六年级时,他在众人的帮助下战胜了伏地魔。

  整本小说通过对哈利与伏地魔的斗争展示了人性中的善与恶。伏地魔是邪恶的象征,但他也是因为童年的不幸才会变成恶人。邓布利多校长,教给了哈利许多东西,在哈利照那面会反映自己欲望的镜子时,他交给哈利战胜自我,在哈利知道纳威的家事秘密时,他交给哈利要尊重别人,

  《哈利波特》只是一本小说,但它却曾经风靡一时,不仅仅是因为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同时也是在故事中教给我们应有的品德与做人的道理。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

  命运在不公*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

  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

  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

  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虽这一切实属不公,但在不公之下,才有余音缭绕的战歌!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6)

——活着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艰难的活着在他们的群体心理上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学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本文作者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系12级12班 丁叶媛 阳光大学生网)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民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航班牵扯着亿万人的神经,鲜活的生命随飞机如流星般在空中划过后消失无踪,让人们宁愿相信他们只是被什么掳走而非亡逝。也许是因为有过类似的经历,相对于失踪者,我更关注的是他们的亲人将要如何面对这骤然降临的巨大变故和今后的生活?那种悲痛与茫然是非亲历者不能深刻体会的,可是谁又能说自己一生都不会遇到这类似的劫数呢?带着这样的心情,我再次翻开了余华的《活着》。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们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于是,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跟随作者的笔调,目睹了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看到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角色们却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的是“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这个饱尝艰辛痛苦的人,如野草一般地活着,没有抱怨生活,也没有感叹自己的命运,只是*乎*静与悠然。

  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也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正如我们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其实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对现时的我们来说那个结果已毫发无伤,而现下的生活也能让人觉得温和从容,岁月静好。面对生活,我们能做的只有努力*和的去面对。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的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到极度的幸福;渴求过死亡的人,才能领悟到活在世上有多美好。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只要活着……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7)

——流浪地球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希望是什么?希望是我们这个年代比钻石更珍贵的东西。的确!当你身处绝境时,你最需要的不是水与食物,而是希望。因为当你失去了希望,那边代表着你失去了一切。

  希望是什么?希望是帮你走出那漫无边际的沙漠的动力。

  希望是什么?希望是让你存活在滴水成冰的荒野的火焰。

  希望是什么?希望是帮你生存在荒无人烟的小岛的指南。

  在《流浪地球》这本书中,由于太阳发生氦闪的原因,是人类陷入了生存危机,但由于记忆遗传技术的出现,使人类心中燃起了希望的火光,于是造就了一份人类的逃亡计划——流浪地球计划。在这个逃亡之中需要分为五步施行——刹车时代,逃逸时代,流浪时代1(加速)流时代2(减速),新太阳时代。这份计划对于当时人类的科技来说这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但是上帝却低估了人类垂死挣扎的力量——人类花费了整整42年的时间使这份计划看起来不那么遥远。在这42年的挣扎历史中人类由浅入深,有多到少,最终凭借我们自己的力量建立了十万多个衡心级别推动器,完成了流浪地球计划的第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这也许便是希望的力量吧!

  如果说希望是枚救人性命的仙丹,那绝望便是多人生命的毒药。在那漫长的时间里人类时时刻刻的处于逃亡的阴影中,流浪地球计划在开始时候可以在人类的心里埋下一颗希望的种子,但是我们却忽视了一个致命的隐素,这份流浪地球计划需要实行的时间太久太久了久到会使种植在人类心中的那颗种子闷死在胚胎里,在这遥遥无期的逃亡之旅中有人始终坚守那份希望而顽强的生存着,却也有人服用了失望的毒药而化为一具枯骨。有人精神失常而是在恶劣的环境里,有人厌倦了遥遥无期的逃亡之旅而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也有人认为联合*欺骗了他,而死在联军对抗里。因此希望的力量更强大但也不要轻视了失望的毒性。

  当故事接*尾声时,人类也没有到达半罗马星系,地球也没有遭到新的太阳环绕,环境也没有好转。有的只是在地球的某个地方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做了一个人类做了上千年的美梦,温暖的阳光洒满大地,沉睡的空气渐渐苏醒,给天空染上了蓝色的图料沉睡了千年的种子渐渐苏醒,从解冻的土地里伸出了头,给褐黄色的大地披上了一件绿衣。这场梦有人类的希望编制而来,从而绘制的一幅地球梦,人类梦。也许这丝希望便是人类在地球这个世纪飞船上生存下来的`原因吧!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良多,我有时就在想人类之所以能在地球上存活下来,是因为我们心中比其他生物多了份希望吧!也许就是多的这份希望是我们能在地球立足并强大起来的原因吧!所以说希望是人类最厉害的武器,也是人类最珍贵的东西。

  《流浪地球》是由“*科幻第一人”刘慈欣作品的改编电影,影片故事设定在2075年,讲述了太阳即将毁灭,地球已不适合人类生存,而面对绝境,人类开启了“流浪地球”计划,试图带着地球一起逃离太阳系,寻找人类新家园的故事。对于这部影片不得不提的就是它精致又宏大的特效了,完全脱离*电影“五毛钱特效”的设定,经费爆炸的特效实在很让人惊叹堪称“好莱坞水*”,将未来地球真实地呈现,末世场景整体比较流畅,带给观众视觉的冲击,从地下城到空间站,每个环境都是精心设计过的,科技感十足,没有任何细节会让人出戏,比如货车的球形方向盘、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赤道转向发动机的入口、给重元素聚变发动机挖掘原料的矿区、全世界的救援队大出动。大场面如被冰封的世界,被炙烤的家园,在一万座行星发动机推动下的地球,被木星引力捕捉的星球,这可以说是目前*科幻的巅峰之作了。

  所谓*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科幻大片,我认为并不是*第一次拍出了好莱坞质感的科幻片,恰恰相反是因为*第一次拍出了区别于好莱坞的*式科幻片。解除地球危机可谓是科幻片里老生常谈的主题,试想《流浪地球》里的危机发生在欧美,那又会怎么样?欧美普遍的解决方法是放弃地球,开飞船出去宏大的宇宙探索新的家园。但是对于*人来说,千百年来对土地的依恋,对家园的深情,让他们牺牲再大,痛苦再多也要带着地球一起逃命。其次,欧美主要宣扬个人主义,他们拯救世界的英雄往往只是一个人,而《流浪地球》中,拯救世界的是全人类,每个人都是英雄。最后就是感性与理性之差了,欧美科幻信奉理性,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冷静克制,所以欧美不会使地球“流浪”,更不会有不会有刘培强炸毁空间站这个结局。作者刘慈欣也说,理性上,他会选择飞船派,但“流浪地球”的概念更具美感。正是*人这种更在乎家园和亲人的感性,成就了《流浪地球》的浪漫,所以这是一部名副其实的*科幻片。

  作为一部被吹捧得很厉害的科幻片,制作团队历时四年完成。但这毕竟是*科幻的第一部作品,也有一些不成熟。大到前期过于冗长的剧情陈述,小到英文字幕中错误用词和拼写都或多或少的让人有些失望。比如空间站休眠系统看似高级,但休眠很简单,苏醒也随意。主角刘启提出木星表面的氢气和氦气引发爆炸,利用其推力,脱离木星的这个方法本因为moss的计算结果而直接否定不尝试了那又为何因为一个小孩的想法动辄联合国呢?而且理性且冷静的联合国居然因为一个父亲的感情而同意执行那样危险的尝试,是不是有点草率了?还有女主韩朵朵最后的“强行煽情”也完全没跟当时紧迫的节奏挂钩。人物没有特点,不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台词没有经过细细打磨,剧情缺乏铺垫,较为仓促,立意深度不够,无法引起共鸣和灵魂叩问。综其看来国产科幻片还是有待提高。毕竟《流浪地球》只是*科幻电影的启航之作,不是巅峰之作,不是封神之作,所以我认为褒是要大于贬的。

  因为*时阅读书籍并不太多,当我第一次看到流浪地球这本书的时候,开头就让我耳目一新,原因是从开始一位老人担忧人类和地球会没有未来,我一开始都没注意到这位老人的人名,最后刘慈欣写出是爱因斯坦时,让我觉得很惊奇,为什么之前我都没有注意这个老人是谁呢?带着这份惊奇,我有了更多的兴趣去读这本《流浪地球》。

  惊奇的点有很多,比如“硬科幻”的真实度,人情世故的往来,还有书中许多环境的描写等等。当然也有让我不太明白的地方。

  我特别喜欢硬科幻的理由是里面有很多科学理论知识是还处于被人论证的阶段,同时又有许多符合现在科学理论依据的内容,比单纯幻想一个人单手一挥,毁灭千军万马的场景更符合现实,所以就会感觉这些故事是会发生,而不是单纯的痴人说梦,比如一开始爱因斯坦拉小提琴这段,当琴弦越拉越粗时,幻想着爱因斯坦吃惊的这一幕实在是太棒了,而且这样的故事或许“只有”爱因斯坦会知道,加上的出现很好的把人类的担忧放到了爱因斯坦身上,写出一故事,也是让我有了更多的兴趣去看这本科幻小说。

  再讲讲人情世故,当看到丁仪博士因为热爱物理到极致,和亲人道别后走上了真理祭坛,那一段我深深地觉得这一家子真的很不容易,特别为那位妈妈和女儿感到难过,尤其当我看到日本科学家的女友用枪威胁他,到最后自杀在日本科学家面前时,我都觉得这真的是一个非常极端,但又非常符合很多科学家为求知真想而选择牺牲生命的性格,毕竟在求知欲面前,科学家就像是食用求知欲而存在的动物。到最后丁仪博士的女儿长大后,也被物理的世界所迷,到最后给出的故事末尾是女儿思考人生下来的目的是什么,可母亲回答的:“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就好像大多数不知道生下来的目的是什么,可却在一直努力的去解决身边的很多事,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只知道让自己变得更好是目前唯一的持续目标。

  书中有很多关于环境的描写,会给我一种油然而生的情绪,比如上段提到的“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这句话之前是一段对风景的描写“微风吹来,草海上涌起道道波纹,仿佛是星空下无际的骚动的人海,向整个无声的宇宙歌唱”让我感觉很惆怅,最后看到妈妈说的那句话时我就真的体会到了,妈妈的无奈。这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看完这整本书,最大疑惑点是感觉文章总是断断续续的在介绍着故事的内容,我很想找到这些故事的连接点,然后舒舒服的看下去,可是,因为阅读理解的能力的还有待提升,需要多次翻看才能感受到,希望之后能通过阅读,更好地去理解和贯穿故事的意义和逻辑。


大学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8)

——目送的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我觉得龙应台的文字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静静的,缓缓的,有些许的小幽默,也有深深的寓意。似是和一个熟人淡淡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每一篇文章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层层叠加,是需要连贯下去看的。于是,其实有些看似是废话的话,是她预设的情感基调。而到了最后,那些积累的感情一下子爆发出来。用她的一个词来形容,读的时候“眼泪决堤”。

  第一篇:目送——读到时就想是巧克力慢慢在咽喉融化的感觉,可爱的母亲啊,她们的亲情永远是甜腻腻的,可是我们做孩子的,有能读懂多少呢?“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有时我真的觉得我是那个被追的背影,而母亲是那个追的人。有时我真的很想回头看看,可是由于自尊心还是会由背影告诉她不用追,因为自己长大了。这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是从不同的角度看着不同的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在“胭脂”中对母亲的描写更是十分细腻,她那满是皱纹的手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让我想像一个母爱的不容易。擦口红,涂指甲,化妆似乎就像是母女间的小游戏,直到天长地久,只要还是母女,会一直玩下去的游戏。“散步”中的*对年迈又记性不好的母爱来说已经没用了,因为母亲已经忘了认字。看到这我有些伤感,到我的母亲老了时我该怎么办。还是该像书中写的那样把她看成一个孩子,我的外婆虽然精明但我妈妈说老了就把她看成孩子吧,不要计较她说的和做的。龙应台将家庭中许多的小细节都完美地呈现着,让我都感到了老去的恐惧,可是那该也是幸福的吧! 关于母亲让我想到“为谁”这一篇,读完才让我感受到母亲除了是生我养育我的人,还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安德烈一样离开自己的母亲,然后从呆在书房里的小姐变成母亲。我也要像他一样去教母亲做饭吗!我才要……应该一起的。不过时代在改变那个时代和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都不一样了吧!我的外婆是个总是把新鲜的菜留给我们吃自己吃昨天剩菜的人,妈妈应该是个先把新鲜的菜先吃后吃剩的,而我该是不好吃就不吃的,不想吃就不吃的。(今天晚饭又有这样一个场景,一直努力改变却改变不了。)这便是三代人……母亲叫安德烈吃鱼、穿衣服那一段很是让我郁闷,这是母亲关怀的方式吧!虽然我的母亲有时会有些唠叨,但貌似没那么严重,我佩服安德烈的耐心,能够一句句地重复。

  关于“距离”那是个需要时间去跨越的,三百公里的湄公河处那个小国,我们和他们那里的孩子有多远?可不可以测量?几*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那里的孩子们每天跟着大人在海里打渔,种地,你说那是多少距离?是人的一生还是未来?我不知道有多远,但我相信存在我们心中。我看不清“距离”的深层含义,但写的也是父母兄弟姐妹的事儿。

  这是后关于三代人的生活,我从龙应台的笔下看到的不止这些,有很多情感是难以言语的,要自己在生活中体会。其实很多情节很相似,可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你总有些难以释怀,看《目送》后知道自己的真情了。其实可以表达……然后上路渐渐成为目送另一个人的人.

  有情怀,有生活,有领悟。父母、子女、兄弟、朋友,生活形形色色大多离不了如此几样。我们有时候不懂,得到又失去,相遇又离别,这生活她变幻莫测,到底为了什么?

  读《目送》,有感动,有惊异,又不时地在学*,我们的人生太短,于是在书里初次体味那些朦胧的意境。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们的记忆里永不可消却的是朱自清的《背影》里站台送别,父亲笨拙地背影,那份父子之爱在我们心里*添暖意。然而,龙应台写下的却是一道道背影里的无奈与悲凉。不断的送别中送别者的寥落与离开者的沉默,大概都凝聚在那句“不必追”里了吧。

  “兄弟,不是永不交叉的铁轨,倒像同一株雨树上的枝叶,虽然隔开三十米,但是同树同根,日夜开合……”我们这一代人都是独生子女,没有一个亲生的兄弟和姐妹,甚至从未体会过与同龄人日日夜夜共同成长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人到中年的兄弟姊妹聚在一起究竟是怎样的心境;我们或许看过自家父母与兄弟姐妹的相亲相爱,亦或是陌生疏离;又或许看过新闻里刀枪相向的兄弟;我们或许疑惑不已,于是翻开手中书籍——终于得知,兄弟与姐妹是“同树同根,日夜开合,看同一场雨直直落地,与树雨共老”的岁月静好。

  “车子骑到海滩,风轻轻地吹,像梦一样温柔,但是你看见,那是一片不能走上去的海滩。”我们降生在没有动乱的二十一世纪的*大陆,和*是我们所知道的,国家的发展与日益强大是我们所知道的;我们仅仅知道和*鸽衔来了橄榄枝,大地一片祥和,没有硝烟与战火,喧嚣里满是幸福的歌。我们却不知年幼的我们竟如此无知啊!“全球有两万六千人因为误触地雷而死亡,大地里还有一亿一千万枚地雷等着被‘误触’。”就像如今的东北仍有未被发掘的毒气弹,这其中的悲哀,究竟是这大地的无声哀叹,还是人类自己默默承受的凄凉?

  “老天,你为什么没教过我这生死的一课?你什么都教了我,却竟然略过这最基本、最重大的第一课?”我看着作者询问苍天,我试着揣度,那一刻,看着即将逝世的父亲,她的心中是悲伤还是放下呢?我未曾亲眼注视死亡,我仅仅一次一次的听说,曾经与我说过话的人,曾经与我一起玩耍的人,她已不在人世……而我所体会到的,是周围人强加给我的极度悲伤。我不知道要以怎样的心态面对死亡,我也一直难以理解为何一个人会在这世界上凭空消失,留下的仅仅是人们对他的思念,或是早已泛黄的照片。读着龙应台的文字,我才慢慢了解,面对死亡,不论是自己还是别人,唯有放下与释然,才是最好的表达。

  母亲的老,父亲的逝,儿子的成长,兄弟的共行;或是自然的变换,生活的变化,鲜花的盛开,远古动物的灭亡;又或是国民军的流亡辗转,战火留下的死亡的痕迹,时间的飞奔流逝……我们也曾经历过的,未曾经历过的,或者永不能经历的那些世事无常,大概就是所谓的人生。

  书的封底写道“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这亦或是一本人生之书,有亲情,有友情,有生与死,有毁灭,有缠绵的生活。

  爱的最深处?那就是目送。目送亲人远去,目送时间流逝,目送历史苍茫……

  龙应台的《目送》,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淡的语言。不同于《野火集》中她的强硬态度,而是显现了她的柔情的一面。如青草,带着清新,扑面而来;似灯塔,散发光芒,照进心房。读起来如桃柳抽新,春水煮茗,有种周遭一切安好,草木葳莛的暖意。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我仿佛看见龙应台的笔尖有一个轻盈的舞者,舞动着春暖花开。目送————爱的最深处。

  这是一本看似很*常的散文集,书本的封面不似其它书那般花里胡哨,不过是浅绿,青绿,墨绿……由浅到深的纵横交错罢了。翻来覆去不过一种颜色,却给人以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道不尽人世间的温暖,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很喜欢。

  作者用淡婉地语调将人世间的亲情,生老病死的无奈展现地淋漓尽致。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身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母亲,一去不复返的身影,龙应台娓娓道来。都是些细枝末节,琐碎小事,却暖了人心,浓了思念。处处是我们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篇篇都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带给我们启迪与教育,爱的最深处莫不过如此吧。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道,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今生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地颤动一下?父母亲,曾经的我总以为我的人生路之漫漫,所以几度任性的挥霍,时常惹你们烦心,偶尔让你们气愤不已,有时令你们担心,又有时使你们万愁莫展。当不懂事的我将你们的爱心与关爱拒之门外时,你们却在原地等候不曾真正离开。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遇见了你们还能成为你们的女儿,我又得回眸多少次呢?你们从我出生那刻就将我爱到了最深处,那我也得将这分爱永远铭记,隽刻在心头。

  时光那么浅,岁月那么深。我已从伢伢学语的幼儿成长为花季少女,每每回味儿时那纯粹的快乐,总会思及父母充满关心的目光。烟雨深处,一窗牵挂幽长寂寥,伴着半卷西风,悠悠撒过我的心扉。从此往后,我的身边都会有一份鼓励,一份关心————亲情。而那被花开覆盖的岁月,深深浅浅,亦给人无限回味。正如冰心所说:“母亲是莲叶,而我是荷花,心中的雨点来了,还有谁能为我遮蔽风雨。”

  是啊,读《目送》才明白,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是生命的进程。我们只能往前,用此刻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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