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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的读后感3篇

日期:2022-02-07 02:43:10

《明史》的读后感1

  风云卷起,波涛暗涌,历史风尘覆盖下是无数*的更迭;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岁月篇章谱写着的是诱惑王权的血腥;马蹄声碎,喇叭声咽,时间长河冲刷下是奸雄英雄的是非善恶。

  总是听人说“读史使人明智”,那是有志之士的说法,鄙人是女流之辈,头发挺长,不晓得的见识短不短。

  我是女孩,先用耳朵聆听历史。

  1368年,他带着自己独有的风采站上了王位之巅。不同于秦皇汉武的运筹帷幄,抑或是唐宗宋祖的满腹文辞,他更趋*一个普通人:比白雪公主后妈还要自私的脾性,比青春期少女还要敏感的心理,比邪恶小丑还要古怪的偏执……当然,言下之意并不是普通人皆是如此。但我想这是大多数人对他的认识。

  我是女孩,用女孩的眼光观望历史。

  他生于贫苦人家,可生性不羁,儿时的游戏也围绕着当皇帝,谁能说这不是他后来一登宝座的预兆。现在细细咂么,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衣衫褴褛却眼神坚定的男孩,他屈膝坐在柳树下的土堆上,接受着伙伴们的“朝拜”,嘴角的一抹浅笑透露出对于未来的憧憬,再或者说自信。生来的羸弱赋予了他一段作为小僧童的时光,本来是父母对他的关爱,却成为他后来鸡蛋里挑骨头的借口。他是可恶的,毋庸置疑,可说起家人皆死于瘟疫,他又是令人心疼的。后来的残暴杀戮,又何尝没有这个原因呢!

  我是女孩,用女孩的唇齿咀嚼历史。

  他由一个讨饭的,赤脚僧,一步步走上最高点,没人能否认他的能力,就像无论秦始皇怎样实施*,他的功绩依旧不可磨灭。他与徐达一众人打下了江山,却未能履行共享富贵的诺言。最初的时候,还能对自己的老臣好礼相待,可随着自己沉迷于权力的深渊,疑心愈来愈重,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谁会抢走自己的王位,由之而来的是身边人接二连三的离去,往日曾随他征战的功臣到了最后只有一人能勉强称为善终。他那一次次受人蛊惑后的心狠手辣,到底是真的耳根软,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意来,我们早已无法求证。只是在无数的日夜里,他会因自己的独裁权力而沾沾自喜,而后是无法阻挡的空虚。不可否认,他的一次次杀伐果断的确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但却无法填补他的心。

  我是女孩,用女孩的心性感知历史。

  他残暴冷血,可我也于无意间中听到“父母双飞紧相随,雏知反哺天性真”的思亲的吟诵,那是每每月圆之时无法割舍的情思。他醉生梦死,可我也见到他“试将旧日弓弯看,箭入弦来月样齐”的认真样,或许他也常常忆起那恣肆奋斗的岁月那与众人努力前进的日子。他爱慕女色,后宫佳丽三千,可结发之妻马氏病时,他在床前的悉心照慰毫无做作之气。马氏死后,他再未立后,我分明体会到了那之后他更深的孤独。

  我是个女孩,用女孩的口吻叙述他,别名朱重八,真名朱元璋,明朝的开国皇帝,他的一生,不可只言褒贬,需要用心研读。

  我是个女孩,将*成年,未曾有过他那样的雄心壮志,却也不甘*庸。追求着幸福,向阳而生,努力将自己的一知半解表达的更接*内心。

  风云变幻,波涛暗涌,历史,历时,我愿用时间慢慢品读!

《明史》的读后感2

  读史不是单纯地看过去的故事,更不是机械地知道公元某年,在何处诞生了什么王朝、发生了什么事件和战争、出现过什么横空出世的人物和创举……这两种最常见、浅薄的读史方式,在大众中普遍存在。纠其缘由,实在是和*失败的历史教育密不可分:其一,*的历史老师们自身真会读史的人并不多,历史教学和研究成为许多大中小学老师自娱或是谋生的工具。其二,本质是跑偏了的*教育体制带来的苦果――应试为旨,拒绝思考。

  今年看到了最新一版的《世界文明史》(第四版精装本),共有五位作者,第一作者为丹尼斯?舍曼(DennisSherman),五人皆为美国知名高校的历史学教授。这本排版、印制、配图精美的世界文明史,最精妙的是它别具一格的读史方式,让它足以笑傲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和威尔?杜兰的《世界文明史》,鹤立鸡群于各种“文明史”书之中。它最大的价值在于:告诉人们,怎样读史。

  毋庸置疑,读史使人明智,古今中外,众多杰出人物留下过“以史为鉴”的忠告和劝诫。然而,真正会读史(知道怎么读历史、读得懂历史)的人,其实很少。读史不是单纯地看过去的故事,更不是机械地知道公元某年,在何处诞生了什么王朝、发生了什么事件和战争、出现过什么横空出世的人物和创举……这两种最常见、浅薄的读史方式,在大众中普遍存在。纠其缘由,实是和*失败的历史教育密不可分:其一,*的历史老师们自身真会读史的人并不多,历史教学和研究成为许多大中小学老师自娱或是谋生的工具。

  其二,本质是跑偏了的*教育体制带来的苦果――应试为旨,拒绝思考。历史课,是最趣味盎然、最容易让学生长智的一门课程,变得已和序列化的乘法口诀表、化学元素周期表无异。不会思考(或不愿再思考)的老师、总是按照上下五千年一路写来的引人瞌睡的历史课本、永不褪色的“背景—原因—意义—影响”套路学*法……失败的历史教育,导致长大后的学生们不再多读史,因为他们从来就没学会怎么读历史,历史没给他们带来智慧。与其如此,何必浪费时间看这些没用的过去的故事?看小说,岂不更乐哉?

  历史究竟该怎么读?估计不同的历史研究者和学术大家,都可以给出一大篇洋洋洒洒的读史心得。丹尼斯?舍曼版的《世界文明史》并没有明确写出一个读史模式,它的独特,在于它不按惯有的方式去把历史事实串起来,以告诉大家历史是这样或那样。它没有作者的个人评说、臆想和推断,而是将历史资料精心的编排起来,再加上行文中用心设置的思考问题,最终呈现给读者的是一部由读者自己思考出来的“世界文明史”。

  书中一共有26章和一个主题分类目录,每一章都由三部分(第一手资料,视觉资料,第二手资料)组成,所以,真正读懂了一章,剩下的就都知道该如何去读了。第一手资料(是历史学家们常用的历史文献资料),视觉资料(和主题密切相关的绘画、雕塑、文学等各类艺术材料及历史地图,很像一个微型博物馆),第二手资料(各历史学者对该主题进行研究后发表的重要文章,像专家的研究作品集),这些都不是作者观点的文字,行文间处处渗透的是“思考”二字。历史资料、历史记载、历史事实,就是那些东西,从一大堆表象背后能否看到属于你自己的东西,这就是读史和看史的区别了。《世界文明史》就似一位绝佳的领路人,领你踏上读史的正确之路,当然,此后的造化还得靠个人的努力和悟性。

  因为作者选取的很多资料,都是人尽皆知而又特别具有可读性的,对世界文化、历史感兴趣的读者读起来会很轻松。而个人特别希望*的历史学教育者,能看到这本《世界文明史》,以引领更多的孩子真正走进历史的天空。

  当然,尽信书,不如无书,这本书也不是完美无缺,此书最大的问题在于资料的选择上。虽然作者没有对任何主题发表个人看法,但在资料选择的时候,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带上个人的主观喜好,比如对公元500年以前*历史资料的选择,就不够具有代表性、不够全面。这种写史方式,对写作者的学识素养和功底的要求非常之高,我们对作者不应过于严苛,但这样的一种读史方式,却非常值得*的历史学者和教师们学*,也值得每一位读史的人学*。

《明史》的读后感3

  生命如昙花斑斓一现,转瞬便随风逝去,化为尘土。唯有文化永不消散,它将流芳于世,万古长青。众所周知,华夏民族五千年文化史可谓源远流长,而另一个同样历史悠久的民族——犹太民族却鲜为人知。

  或许,他们留给世人更多的只是奥斯维辛集中营里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喊叫。的确,二战期间,他们曾是纳粹肆意屠杀的对象。在此之前,犹太王国先后被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以及罗马人占领,统治,虽多次反抗均被镇压。犹太民族和文化流离辗转数千年,如今散布于世界各地。犹太民族虽流散各地,但文化却将他们紧紧系在一起。犹太民族一直背负着真正意义上的流离失所,这样的遭遇不亚于民族灭亡。然而犹太人至今却仍作为一个民族团结着,前进着。他们是坚强的民族,在所有流散、迁徙、移居过程中,从未丢弃民族文化,丧失民族精神,始终固守着犹太民族的传统和原有的生活方式,创造了流而不散的历史文化传奇。

  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不仅仅取决于民族的凝聚力,良好的教育更是促进一个民族不断向前繁盛发展的重要因素。每一个犹太孩子出生时,他的父母就会在《圣经》上撒满香料,让其亲吻。父母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教导自己的孩子热爱《圣经》,热爱犹太教,热爱读书,热爱祖国。在犹太人家庭里,母亲总会教育孩子,假如家里发生火灾,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抢出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那一本本世代相传的书籍。金银珠宝搭建起来的王国随时会有坍塌的危险,唯有知识才能撑起一个民族坚实的脊梁。犹太人认为,生命终有结束之时,求知却永无止境。他们为自己树立终生的学*目标,这有别于其他民族的被动学*。学*不分何时何地,不分男女老幼,直到生命陨落的刹那学*才会停止。犹太人不但会告诉孩子人生有喜悦有幸福,更会告诉他们人生也有黑暗有失意。强调光荣历史的同时,更要正视历史上遭受的挫折、迫害和没落。犹太人将避免历史悲剧重演为己任,力求学*历史不只停留在过去,更要对未来敞开胸怀。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犹太民族,曾历经数以千计的自然灾难和战火的洗礼,尤其在二战期间,在残酷的屠杀面前,他们不仅成功化解了灭顶之灾,还绝处逢生,使整个民族得以继续繁衍生息。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劫难中涌现的杰出人物数不胜数。他们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一个重要原因是犹太人在同自然与强权不懈抗争中,造就了他们患难与共、自强不息、团结友爱、勇于创新的民族精神,更为重要的是犹太民族良好的教育和民族精神的传承。这一切,无疑应归功于文化。

  所以,文化不灭,国将永存。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1)

——《》的读后感3篇

《》的读后感1

  暑假才刚刚开始,我就读完了一本名叫《20xx年》的好书。

  这本书是来自马来西亚的许有彬所写的一本科幻系列的书,主要讲述了一位12岁的男孩儿徐若宣在一次旅行中不幸遭遇了雪崩的灾难而被活埋。47年后的一天,他被一名叫古比的医生解冻醒来,发现地球已经变得面目全飞,世界也变成了他所不认识的样子——人们不穿衣服,喷一种名叫护霜的东西;出行时乘坐飞天球;鸟类已全部被人们所杀死;人们吃的是分子食品;照相机、衣服和纸张都变成了古董······更恐怖的就是,他已经变成了灵魂转移手术的对象,可是,这件恐怖的事已被聪明的徐若宣发现了其中的真面目,他凭着勇敢与智慧,带着宝贝(一个女孩的名字)一起逃离那可怕的魔掌。吓人的异体人、神秘的月牙湾、神奇的通天罩、奇怪的分子食物······使徐若宣在20xx年的世界里大开眼界。

  啊!这就是我们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我可不想在这样败坏的环境下生活——人类不穿衣服而喷护霜、鸟类和昆虫全部灭绝、吃分子食品······虽然那时候的交通十分有趣,十分发达,十分新鲜,可是那里没有鸟儿的欢叫声,没有鱼儿的嬉戏声,没有公鸡的鸣叫声,没有兔儿的蹦跳声······

  保护环境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让我们一起高声呼吁:地球,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责任,让天空永远湛蓝 让绿荫拥护家园!

《》的读后感2

  友谊是可以永恒的,一篇读后感的修改。但需要用心灵和真情来感悟,用理解和宽容去培育,不能因为一次吵架,一次失误,一次迫不得己,而破坏了这份友谊。(两句话之间如果不加进这一句的意思,就没有衔接好)

  无意之中看到了一篇名叫《朋友》的一篇短文,让我感动不已。故事内容是这样的:有两个朋友在沙漠中旅行,在旅途中的某点他们吵架了,一个还给了另外一个一记耳光。被打的觉得**,一言不语,在沙子上写下:"今天我的好朋友打了我一巴掌。"他们继续往前走。直到到了沃野,他们就决定停下。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起来了。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一旁好奇的朋友问说: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另个笑笑的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里的深处,那里任何风都不能抹灭它。(读后感的引述不能太长,要简明扼要,引述之前可自己先概括一下,这一段可这么写:故事说有两个是朋友的人在沙漠中旅行时发生争呼,甲打了乙,后来又救了乙,乙把甲打他的事写在沙子上,把救他的事刻在石头上,面对甲的好奇,乙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相反,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里的深处,那里任何风都不能抹灭它。)

  说得真好!(这里要另起一段,并且注意和上面所引述事例的承接,自然过渡到我的"感"上来,读后感《一篇读后感的修改》。)朋友的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忘记那些无心的伤害;铭记那些对你真心的帮助,你会发现这世上你有很多真心的朋友。(因为文章是"读后感",所以主要内容要写自己的所"感",后面要加上自己所经历的一二个事例来说明,使内容丰满起来,否则就成了"虎头蛇尾"。既可以举反面事例来论述狭隘计较对友情的伤害,也可以举正面事例说明理解与宽容是增进友谊的良方。)

  朋友,(去掉)生活中有很多朋友,朋友(去掉)能让你时时感到快乐:在你没带笔是借你一支笔;在你生日时送上一份精美的礼物;在你伤心时处处安慰你;在你受伤是来关心你;在你生病时来看望你…这一切一切都是朋友做了,我们都应该为我们身边有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到高兴(去掉)。

  我向全世界的朋友发出呼吁:(话别写的太大哟,朴实一点好些,去掉它吧!)朋友,相信我们的朋友吧,让友谊永恒!

《》的读后感3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我不行。”

  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课堂上,有问题尽管回答,别因为害怕可能的出错而犹豫不决。不必担心别人的嘲笑,因为只有你才是站着说话的巨人!而别人,只是坐着听话的矮子。相信自己:我能行!

  赛场上,看着同学疾弛于跑道,犹如体育健将,不要退缩。谁一出生就会走路?别因为担心“技术不行”而怯场,勇敢地去试试、多练练,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赛道上又多了一名风驰电掣的健将,那极可能就是你!相信自己:我能行!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朋友,请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2)

——《乡土*》的读后感3篇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次云南,也提到了很多次云南的呈贡,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有熟悉感,有陌生感,作者笔下的乡村,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乡村,有本质上的相同,也有形式上的不同。因为书中的论文及所涉及的调查大多在五十年代左右,距离现在过去了太多个日新月异的年头,不过,作者很多关于农村建设,乡土工业的建设似乎在今天看来,得到了实现,说明作者的调查的问题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同时提出的解决措施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乡土*》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一样,将*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社会,《乡土*》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村社会无疑是*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3)

——《养花》的读后感3篇

  老舍的《养花》,写得情真意切。读后,使我有很多感触。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的深刻含义。

  散文的一开始,老舍爷爷就明确地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读完全文,就会有这样的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爷爷的”喜、笑、忧、泪“都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我以前不爱读书,只是贪玩,因此,学*成绩始终*常。尤其是作文*时总干巴巴那几句话,只能混个及格的水*。后来在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对书产生了感情,而且越爱越深,作文也有了明显的进步。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学*成绩的”步步高等“。

  由此我想到生物学家达而文的`故事。他从小就爱观察小蚂蚁。中学时,他更对生物着迷了,采集到了昆虫标本多得双手都拿不住了,用嘴叼着带回家。毕业后,又不辞劳苦,收集标本。是爱的力量激励他追求,他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科学巨著《进化论》。达而文说:”爱,能使你白折不饶,坚忍不拔,取得事业的成功。“

  爱就是动力,这是《养花》一文给我们的启示。爱知识,因为爱是荡起的桨,使你到达成功的彼岸。

  今天,我学*了《养花》这篇文章,它令我受益匪浅。

  《养花》这篇文章是我国已逝的著名作家”老舍“写的,本文通过描写作者养花的过程来突出他所收获的乐趣。全文诶荣丰富、结构紧凑,采用”总分总“的写作顺序,形象、生动的展现了作者其乐无穷的养花过程。”以事喻理“的写作手法更展现出了作者热爱生活的高尚品质。

  读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的不仅仅是老舍爷爷的养花过程,更是他在这个过程中的乐趣。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乐趣“的真正含义。有的人觉得,能够完上电脑就获得乐趣;有的人却觉得学*成绩好才会收获乐趣;但有的人认为,家人、朋友,幸福健康,才会有乐趣……为什么做这么多完全不同的事都收获乐趣?因为有的人喜欢玩电脑,有的人却喜欢学*,有人深爱着自己的家人朋友。我们不难看出,只有对某一件事物充满了兴趣、喜欢这件事物,并在这件事物中付出汗水,才会收获乐趣。老舍爷爷呢?正因为她爱华、爱养花,并且在养花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尝尽了酸甜苦辣,收获了”良药“,并且有滋有味、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既须劳动、有长见识,所以她很快乐。

  人生百味、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可是只要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生活德行,就一定会收获乐趣。

  老舍的《养花》中,有这样一段话:“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天气突变哪,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几百盆花,都要很快地抢到屋里去,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这是多么有意思啊!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我读到这里,心中想起:人一生是有限的,怎样能活得更有意义呢!——那就是劳动!有这样一句话:“劳动创造了美。”现实生活中,那一样不是靠人们用劳动创造的呢!如:又长又宽的马路、高楼大厦、衣服、自行车……还有古代雄伟的万里长城,那不是用古代人们的血汗和智慧创造出来的吗?假如我们不劳动,就不会有这个完美的世界了。正是老舍说的: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真理。

  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上没有不劳而获的道理,就是说没有不劳动就获得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劳动要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地想思路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又是多么的甜呀!

  读完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的含义:在尝完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无尽的甜!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4)

——《手指》的读后感3篇

  星期二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手指》,主要讲了人手上的五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大拇指的身体矮而胖,头大而肥,构造简单,还比别的少一个关节。他吃苦耐劳、默默奉献;食指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强硬的曲线。他勤奋努力、不怕危险;中指是五指中相貌最堂皇的。他好逸不劳、华而不实;体态最秀丽,样子最可爱的莫过于无名指和小拇指。他们只是附庸而已,只能帮一些小忙。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我读了这篇课文后感受到人人只要团结,做什么事都能成功。我以前读过这样一篇文章:蚂蚁家族和和睦睦,忙忙碌碌,母蚁生儿,公蚁持家。他们在原野、荒滩上搬运食物,建设家园。想不到小小生灵,竟活得如此滋润,活得如此有秩序有意义。尤其令我震惊的是它们面对灾难时的行为。当野火烧起来的时候,你知道蚂蚁是如何逃生的吗?众多的蚂蚁迅速聚扰,抱成黑团,然后像雪球一样飞速滚动,逃离火海。难道这不是团结的力量吗?所以,就像我之前说的一样,人人只要团结,做什么事都能成功,我们要像蚂蚁一样,要学会团结,学会在集体中去使用它,这样对一个集体是很有用的'。

  手指长在每个人的手上,时时看到,常常用到。在团结的时候力量简直不敢想象,出现分歧的时候力量是那么渺小,那么脆弱。这天五个兄弟们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食指的自傲使要好的五兄弟闹翻了。于是五指就这样分开了大拇指去了一个餐厅当服务员,可是他的体型让他被解雇了。食指去了理发店当了理发师,可是他只会剃光头,于是他也被解雇了。中指因为体型好成为了人人仰慕的模特,可是这个工作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太累了,于是他便辞职了。无名指去当了演员,可是无名指*时太直了,还有那张惹人讨厌的嘴,让他也被解雇了。

  半年后五指兄弟们相聚了,个个都愁眉苦脸的。他们互相分享着遇到的不幸。老实憨厚的大拇指老大总结了一句话:“我们五个的姿态与性格,有如上的差异,却无爱憎在其中。我们五个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一次,我无意之中看到了一篇文章——《绿手指》,我觉得这个题目很新颖,于是我就认真的读了起来。

  《绿手指》是这样讲的:在法国的一个镇上,有一名老奶奶因为勤劳被当地人美丽的称呼为“绿手指”,有一次老奶奶看见报纸上的一条消息:要是能种出纯白色的金盏菊,有关部门将会重金奖励。在当时,国家的主要研究人员也未能种出这样的金盏菊。但是老奶奶却想试一试,尽管遭到了家人、朋友和邻居的反对,老奶奶依然“顽固”的坚持了下去!精心的选种、播种,第二年,金盏菊开出了美丽的花朵,但是花朵的颜色离纯白还差很远很远,尽管这样老奶奶依然没有灰心,在所有的金盏菊中老奶奶选出了颜色最淡的再用其种子进行来年的播种!老奶奶想,只要我每次都选出颜色最淡的花朵作为来年的种子,我一定能种出纯白色的金盏菊!那么老奶奶的想法到底是正确了还是错误了呢?……一年又一年,周而复始,老奶奶从不气馁,终于在二十年后的一个早晨,老奶奶收获了成功!

  读完之后,我完全被老奶奶的决心、恒心和信心给感动了!回想自己,我缺乏的不就正是老奶奶的这种精神吗?

  记得那一次,明明告诫了自己以后上课要认真,因为只要成绩提升上去了在期末考试后就能拿到那双我心仪了很久的溜冰鞋。开始一段时间,自己还能规规矩矩的坚持下来,成绩也略有了些长进!但是慢慢的就开始放松自己了,因为看到自己的成绩有长进了,就觉得没有必要花那么多时间在学*上!本来自己自觉性就不好,所以松懈下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原本以为自己成绩已经提升上去了,可是不久后的一次总结性测试给了自己当头一棒!结果非但不如人愿,反而还比以前更糟糕了!看着那个少得可怜的分数,泪水默默的在眼眶里打转!脑子里充斥着的全是那个怨天尤人的理由——或许自己真的很笨,或许自己根本就不是学*的料!于是不断地自我打击让自己更是堕落得一塌糊涂!……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真的是懊恼不已!要是当初我能像文中的老奶奶那样坚持下去,我还会失败吗?要是当初我能知错就改,怀着一份像老奶奶那样坚定的信心,或许在今天我也会像老奶奶那样收获那份属于我自己的成功;要是……

  哎!再多的后悔也无济于事,我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加油吧!像老奶奶学*吧!从现在就开始!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5)

——《理想》的读后感3篇

  有时候,常常会觉得,自己其实只是一艘船舶,而生活则好比是一片茫茫的大海,当我们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眼前一片迷茫.因为没了理想,就仿佛徘徊在海中央,找不到方向……

  人生,我们人的这一辈子,就是那么一条路,一条坎坷曲折漫长无尽的路,而每当我们茫然地走在十字路口,却不知向哪走,只因为我们的心中却少了那份不可抛弃的理想!没有了理想,便没了希望,没了目标,没了目标,也就没了前进的方向,只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碌碌终生.

  其实,一个有理想的人,就不会有空虚的时间用来荒废,作者流沙河,在自己的写作生涯中,曾屡次"碰壁",也曾多次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在种种原因的迫使下,流沙河被迫停止了他的写作生活.但流沙河并没有放弃他所的,理想之花也尽管暂时被无情地摧残了,可那份信念,那份执着,依然支持着他,因为理想已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深根!!

  是啊,人的一生就是为理想而奋斗,为理想而存活,当理想已在你的心中不复存在的时候,那么,你的生命也将失去其本身的意义与价值,把握住现在所拥有的理想,就是把握住了现在的生命!

  当我们依靠理想而得到了荣誉,也请你集注,千万别被理想冲昏了头,一但沉浸在荣誉的海里,便无法自拔,忘记了自己本身的理想,也便堕落了……

  美国著名思想家爱默生曾说:“柏拉图就是哲学,哲学就是柏拉图烧掉所有的图书馆吧,因为它的价值都在这本书里(《理想国》)。”或许,爱默生的这句话多少存在一些夸张的成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理想国》在我们人类历史上的分量确实举足轻重,正如一句话所说,“柏拉图因《理想国》而名垂千古,《理想国》因其思想而震古烁今。”

  书中,柏拉图将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民阶层。他认为,理想国中统领者必须是哲学家,而哲学家的本质是具有知识,具有智慧、正义、善的美德。因而,“正义”这一概念便在整部书中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正义一直以来在人类哲学史上也同样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例如,20世纪美国乃至西方思想界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罗尔斯,便也撰写过《正义论》一书,以阐述罗尔斯有关正义的相关思想精髓。因而,我选择在论文中分析,《理想国》中有关“正义”的这一部分。

  书中从讨论正义开始,先后辩驳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的和最坏的折衷”等意见,提出了“正义是心灵的德行”、“正义者是快乐的”等知识。但这些并未使众人达到完全认同。之后,格劳孔等人央求苏格拉底穷根究底,弄清楚正义和不正义二者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二者真正的利益又是什么。于是柏拉图撇开单纯地从个人身上寻找正义的方法,而期望能从国家这个“大写的人”身上找到正义,从而“由大见小”。

  而我所要主要分析的便是,柏拉图以辩论的形式引出贯穿全书的“正义“这一主题的这一部分。即,“正义之辩”。总的来讲,这一部分柏拉图借用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他人的谈话,自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到人生的问题,逐步引出全文的主题“正义“。

  文首,苏格拉底向我们引出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有意义的?”这似乎看起来与全文没什么关系,但却恰恰是柏拉图的巧妙设计。他通过科法洛斯老人对人生的看法,引出人们对生活和人生的思考。并非是读者单纯的接受作者的思想观念,而是在全文的一开篇,便引导着读者自主思考,或者讲是与作者共同思考。之后,苏格拉底与科法洛斯开始讨论有关金钱的问题。他们最终得出一致看法,即有钱不一定幸福。这一道理,现今的我们也很清楚。常有人强调金钱与幸福感并不成正比。金钱并非万能的,许多东西购买不来。但其实往往有时现实中的许多人慢慢的淡忘了这一真理。

  苏格拉底与科法洛斯老人从老年生活谈到人生,财富,似乎只是礼节性的谈话,但却包含许多深层含义。行文至此,苏格拉底却将话题转移到了全文的主线——“正义”上。这种轻松而又委婉的转移,恰恰显出作者柏拉图的高明之处。智者的智慧往往是彰显在每一个细节之处的。初次阅读《理想国》时,我对全书卓尔不群的对话体形式,感到惊诧。但现在我想,这种写作格式,或许是柏拉图的又一高明之处。不得不说,对话使我们有种亲身经历的感觉,对于理解作者的观点,或许这种方式也更为生动简便。

  《理想国》是西方最早的哲学和散文体著作之一,作者是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柏拉图。在这本书中,柏拉图阐述了自己贬低感性认识,抬高理性认识的哲学观念,评价了荷马史诗的艺术价值。他认为雅典贵族统治的古希腊前期是民主政体,是“理想国”,而“理想国”的国王必需由哲学家来担任。

  本书开篇就提出了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什么是正义?”,正义是“将他人的东西归还给他吗?”,正义是“将善给予朋友,把恶给予敌人吗?”。柏拉图认为,正义除了个人正义之外,还存在着城邦正义,或者说,还存在着国家制度的正义。这对后来人们在考虑国家正义、法律正义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柏拉图的正义提醒我们,重要的不仅是计算我们从社会获得了什么,而且还要计算我们为社会的顺利和成功提供了什么。

  智慧是真理和知识的源泉,最高知识就是善的理念,善的理念就是最高智慧。这就是《理想国》中的柏拉图密码。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以全新的目光认识自己和世界,明确认识到自己要走的路、世界已经走过和正在走的路。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传世名作,亦被称为“关于正义的学说”,同时《理想国》也被后人誉为震古烁今之书。原书共分为十卷,以“理想”为定义,主要涉及国家*问题、独裁问题、正义与非正义问题、善与恶问题、教育问题以及男女*权等诸多问题。

  在这本书中,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他通过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的辩论对话的形式,把自己的治国理想渗透于其中。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在他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也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学家”有着特殊的内涵。这种构思,不但显示出哲学家的胆略,更显示出思辨的智慧。在这内容庞大的十卷中,我肯定不能一一讲到。所以,我只能就其中的一两点谈谈自己的想法。

  正如前面所说,柏拉图所关心的理念主要是正义与非正义的评价。所以,可以这样说,《理想国》真正奠定了西方正义学说的基础。书中把正义范畴作为讨论的中心,并通过归谬的方法,先提出正义的不确切定义,然后归纳抽象来寻找正义的真正含义,这也就是所谓苏格拉底真理“助产术”的来源。“什么是正义?”《理想国》一开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第一卷里,柏拉图和格劳孔、西蒙尼德、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等人先后讨论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

  从第二卷起,柏拉图开始讨论城邦的正义,并认为正义是理想城邦的原则,好的城邦应当具备勇敢、智慧和节制。“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当其城邦的三个阶层(统治者、守卫者和劳动者)各守其责、互不僭越、和谐分工、互助合作的时候,这个城邦才具备了“正义”的美德。然后,他从城邦的正义类比地推出个人的正义,认为那是“大”与“小”或“外”与“内”的关系。个人的正义就是“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互相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己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同时,“在挣钱、照料身体方面”或“在某种政治事务或私人事务方面”,保持符合协调的和谐状态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好的行为。正义的人是快乐的,不正义的人是痛苦的。

  当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的城邦建立完毕,他终于可以提出自己思想的核心了:“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地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利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

  虽然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但是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仍然散发着光芒,为现代政治指点迷津。世界政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迁,虽然并没有形成理想国的最终模样,但其中所论述的许多方面已成为现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理想国将不再是理想,而是真正的能够让全世界人民生活其中的没好国度。


《明史》的读后感3篇(扩展6)

——《白鲸》的读后感3篇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 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白鲸》主要叙述了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的经历。船长亚哈航海经验丰富,性格固执,他计划向一只之前航中咬去他一条腿的巨鲸莫比·迪克复仇。“裴廓德号”的大副斯达巴克及其他船员却想着多捕些鲸鱼,多取些鲸油风光地回家乡,但疯狂的船长对莫比·迪克的仇恨已经使他失去了理智,他胁迫其他人一定要遵守命令。“裴廓德号”在寻找白鲸的途中遭遇了暴风雨、海啸等各种自然灾难,但却被英勇、团结的水手们一一克服了。船行驶了三年后,终于发现了白鲸,船长亚哈带着必胜的信心和白鲸开始了较量,最精彩的情节也从这里开始了。号称海上巨怪的莫比·迪克对捕鲸船根本不屑一顾,第一次较量就一口咬碎了子船,船员们纷纷落水,幸好“裴廓德号”及时挡住白鲸,这才躲过一劫。船长亚哈在经受了一连串的折磨后,仍然显得精神振奋,斗志昂扬,继续追踪着白鲸。白鲸出现了,船员们奋力朝白鲸投掷鱼叉,三支鱼叉深深地了白的鲸的身体,白鲸发怒了,它气愤地举起城墙似的尾巴,在大海中掀起了轩然**,再次把船员们抛入海中,好在白鲸没有赶尽杀绝,船员们却已是伤痕累累,但是再一次的失败也丝毫没有动摇船长要杀死白鲸的决心。最后的决战开始了,船长亚哈用尽全身的力气使鱼叉准确无误地扎进白鲸的眼窝中,难忍的剧痛使莫比·迪克彻底发飙了,它用它那硕大的头颅撞沉了“裴廓德号”,船长亚哈还是不放弃,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把两支鱼叉又扎入了白鲸的身体,不料其中一支鱼叉上的绳箍正好套住了亚哈船长的脖子,船长就随着白鲸一起消使了,最后只有以实玛利抓到一块浮木活了下来。

  大海*息了,“裴廓德号”消失了,亚哈船长和白鲸也消失了踪影,只有一些水手的尸体偶尔漂浮在海面上,这个故事就以这样悲惨的结局告终了。(到这里,作者终于将故事情节复述完毕了。下面应该是开始写自己的体会和想法……)我猜想以实玛利或许就是作者的化身,作者也有过传奇式的经历,才会把这则小说写得如此惊心动魄。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可以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写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可以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可以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一定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不知怎么的,最*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 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捕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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