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ùn mù】
韵目指从《切韵》以来的韵书为各个韵排列的目录。供作词曲用的韵书往往用双字作韵目,如元代周德清《中原音韵》以“东钟”、“歌戈”等作韵目。
韵书把同韵的字归为一部,每韵用一个字标目,按次序排列,如通用的诗韵上平声分为一东、二冬、三江、四支等,叫做韵目。
韵书中韵部的标目。如诗韵上平声的一东、二冬、三江、四支等。
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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