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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ī zèng】

追赠,或作追封、追晋,即加封死者的官职、勋位,一般用在因公殉职或者阵亡的军人、警员、公务员等,或特别表扬对政府有贡献的死者。

[ zhuī zèng ]

在人死后授予某种官职、称号等。

  1. 死后赠官。

    《后汉书·公孙述传》:“初, 常少 、 张隆 劝 述 降,不从,并以忧死。帝下詔追赠 少 为太常, 隆 为光禄勋。” 唐 韩愈 《马府君行状》:“其弟少府监 畅 ,上印綬,求追赠。”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崇奉褒册·追赠》:“自 武王 克 商 ,追王 太王 王季 ,故后代有追諡、追尊之典,两 汉 逮今,人臣亦有追赠之制。” 清 昭槤 《啸亭杂录·醉公》:“后 乾隆 戊戌復 睿 邸,追赠公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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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翻译

confer posthumously(a title)

造句

  1. 东汉和帝方储以贤良方正对策为天下第一,任博士迁议郎、洛阳令、太常卿,死后追赠尚书令、黟县侯,葬淳安城内.
  2. 周处最后英勇战死沙场,西晋惠帝追赠为平西将军、元帝谥为孝侯。
  3. 佟麟阁,1937年“七七事变”时,指挥29军浴血抗战,喋血南苑,壮烈殉国,是全面抗战爆发后捐躯疆场的第一位高级将领,后追赠陆军二级上将。
  4. 灵柩送到京都安葬,追赠大司空,谥号康.
  5. 及段公病逝,追赠辅国大将军,扬州都督,谥号庄肃,并陪葬于昭陵,段瓒此番也得了封赏,远离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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