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ún jiān】
轮奸,又称为集体强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 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附属于强奸罪,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个或两个以上男子轮流强奸同一女子。
见“ 轮姦 ”。
亦作“ 轮奸 ”。谓两个或两个以上男子轮流强奸一妇女。
《大清律·刑律·犯奸》:“轮姦良妇已成,照光棍例,为首斩决,为从同姦者绞候。”《儒林外史》第十九回:“昨日 钱塘县 衙门裡快手拿着一班光棍在 茅家铺 轮姦,姦的是 乐清县 大户人家逃出来的一个使女。” 陈澄之 《慈禧西幸记·霓裳与断肠》:“他的妻子已被兽兵们轮奸得九死一生了,他们还逼着他淫弄这半死的女人。”
rape by tur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