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àn rén】
1.谓请托别人。
2.雇请之人。
谓请托别人。
《文选·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怪乃轻其家 丘 ,谓为倩人,是何言歟!” 张铣 注:“谓我文辞皆倩人所作,是何言歟!” 宋 叶适 《参议朝奉大夫宋公墓志铭》:“上官称其某事能,某文善,公汎答以他语,或曰:‘此倩人为之耳。’”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二·现任大臣子弟登第》:“吏部尚书 吴鹏 子 绍 登二甲进士,则倩人入试,途人皆知。” 郭沫若 《牧羊哀话》:“ 李 府倩人说合,不久便做了子爵的继室。”如:倩人代笔。
雇请之人。
唐 陆贽 《奏论缘边守备事宜状》:“矧又有休代之期,无统帅之驭,资奉若骄子,姑息姑倩人……其弊岂惟无益哉,固亦将有所挠也。”
Qian 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