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作文 >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2

  在二年级的暑假里,一个炎炎夏日中,我手中正捧着一本对我来说极为厚重的书─哈利波特。当时,我一页接着一页;纸张快速的翻动着;眼睛再一排一排的文字中,来回穿梭,仔细浏览。当然,我的大脑也随着我的速度,马不停蹄的运转,整理其中含意,也同时思索着字字句句的奥秘。

  这一看下去,不得了啦!我就彷佛着了魔似的;茶不思,饭不想,怎么也停不下来。若世界上有一个疯狂的舞者,夜以继日─从早跳到晚;那我就是一个疯狂的读者,日夜不停─从早看到晚,从不歇息。因此说我神魂颠倒,进入亢奋状态,可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书中的魔法世界里,不论是任何巫师、女巫,甚至任何一个咒语,都深深的令我着迷不已。每一个角色,每一个物品都紧紧的吸引着我,彷佛一个大型磁铁贴着我,怎么也拔不开。这一切的魔法事物各个都令我向往,紧凑悬疑的情节,看了无不心跳加快,一看再看,也毫不厌烦。

  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魔法故事,当我神游其中时,可说是浑然忘我,是一本值的你一再回味的好书喔!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3

  有这样一本书,它只是一部小说;有这样一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谊;有这样一本书,它像面包一样吸引着我。每天放学后,我都要把它多读几遍,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写作。它是谁?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迷糊蛋与蹦蹦猪》。

  《迷糊蛋与蹦蹦猪》主要讲了蹦蹦猪是一只外星猪,因为飞船坠毁,不得不留在地球上。当全校最有名的迷糊蛋遇见蹦蹦猪时,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迷糊蛋很聪明,而蹦蹦猪既乖巧又乐于助人。

  迷糊蛋想学一身好本领,就和蹦蹦猪去深山老林练独门武功,成为武林高手。迷糊蛋遭遇绑架的时候,蹦蹦猪运用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成功救出迷糊蛋。在足球赛上,他们勇敢的奔跑着、追逐着,让同学们目瞪口呆,获得了全校“足球小将”的称号,并且成了城市里捉小偷的反扒英雄。

  终于有一天,蹦蹦猪接到天外来信,决定完成考察地球古代宝藏的工作。在迷糊蛋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一起开始了新的旅程。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迷糊蛋与蹦蹦猪之间真挚的友情;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生活的有趣;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旅途的快乐。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那么对于我们喜欢的书而言,不更应该多读几遍吗?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4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从绘本故事到儿童文学。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知识丰富的书籍。要问我喜欢哪本书,那可真不少。今天我想说说我喜欢的这本书——《管好自己就能飞》。

  这本书的作者吴牧天哥哥通过自己身上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向我们介绍了自我管理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书中介绍了很多实用的自我管理方法:比如管理时间,管理心情,管理安全……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佩服哥哥通过自我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做,不需要督促和逼迫就能做好。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像作者吴牧天哥哥学*,尝试书中写到的新的管理方式。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他们积极配合我的管理计划的实施。把他们支出家门后,我开始正式执行我的自我管理计划。我先把今天的作业排好顺序,然后按照作业的难度安排时间。

  安排好后,我按照顺序,先写英语作业,再写数学作业,最后的时间完成了语文作业。我看了看表,居然比之前的时间节省了半个小时。于是我拿起自己喜欢的图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一会,妈妈回来了,她检查了我的作业。连声说我完成作业效率高。一听说我还利用空闲时间读了书,更是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管好自己就能飞》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自我管理,也让我体验到了自我管理的好处。我喜欢这种新奇的管理方式,它让我的学*方式从被逼着学到我自己主动要求学。我的学*效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啊!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5

  读书已然是我生活中的常理了,我一生读过的好书不下几十本,可要说最爱,只能是一本叫《夏洛的网》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猪,他在小时候被小女孩所饲养,可当它长大以后,爸爸强迫地把小猪送到了农场里。农场中的伙伴为了给它制造逃跑的机会,它们花了很多时间。小猪威尔伯却因为食物的诱惑回到了那个农场。从此没有动物愿意和它说话了。

  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出现了,小猪将被吃掉前,夏洛在网上织了“王牌猪”。从此它们的人生就变了。

  有人说过:“友谊是人类坚硬的后盾。”友谊能使一个人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友谊可不仅仅是两个人随便可以产生的。也许很多人每天都说自己很讲义气,可真当自己的朋友

  有困难的时候呢?是否愿意为朋友伸出援手,而不是自己落跑?当朋友被骂的时候,你是不是会为朋友背黑锅而心甘情愿又不会去后悔呢?

  我认为友谊不是挂在嘴边,随随便便可以将的。我认为友谊都是靠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去证明的。当你为了友谊,牺牲了某个东西或做了某些事,再去说你讲义气。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伟大的作家高尔基的一句名言。古往今来,是没有一位名人不爱读书的。而我也是很爱读书的。尤其喜欢一本书——《夏洛的网》。

  每当我走到书架前,总忍不住轻轻地将这本书取下,翻开来静静阅读。《夏洛的网》作者是美国作家E﹒B﹒怀特。讲述了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生下来就是一只落脚猪,阿拉布尔先生决定杀了它。多亏他女儿弗恩的救助才逃过了厄运。但威尔伯长大后还是得成为熏肉火腿。这时,蜘蛛夏洛出现了。它在网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威尔伯在集市上获得了大奖,并得到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它自己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本经典名著,相信大家都读过。但当你再次读时,你会是什么感觉?普普通通的一只蜘蛛,织了一张网,却可以挽救威尔伯的命运。这是一张爱的大网,这是一张充满了友情的网。

  夏洛去世了,可是它的后代和威尔伯依然是好朋友。这本书告诉了我:爱,并不需要太多言语。行动,才可以证明。

  《夏洛的网》是一本值得令人深思的名著。它激起了你我心中无限的爱与温情。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有一本名著,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本书,它的作者是19世纪最了不起的作家。有趣的是,这位作家甚至连世界都没看见,她用一双手“看见”了世界。她就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而这名著就是让世人惊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人,在她从世上降临后因患病失去听觉与视觉。她连世界都没好好看过。正当她妈妈为海伦的前途感到担忧时。一位女教师改变了她的一生,让海伦凯勒的黑暗人生发生了番羽天覆地的变化。海伦正处在名人如流的一个世纪,马克吐温曾与她讨论过,在讨论时海伦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发现其实这是一部述写海伦凯勒的大部分时光的生活类的书籍。但她的生活又不乏哲学理论。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她虽然耳聋,失明,但还是顺利完成学业。她用她的一生告诉所有人:先天的天才比不上后期努力的人。现在有很多因为觉得自己比不上先天的天才而自暴自弃,甘愿被天才嘲笑,被大家所唾弃。而我想用海伦凯勒的一生告诉大家: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努力再努力。

  大家应该将她的故事用来告诫自己学会感恩,正当你抱怨父母晚来接你时,想一想有些贫困儿童上学放学时的情景;当你抱怨父母唠叨时,留守儿童连父母一面都没见过;当你对生活失去兴趣,有的'人想方设法想生存下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人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其实也让人学会纯洁无暇的心灵。虽然《圣经》中说过“上帝对每个人都是*等的”。但现实很残酷。学会感恩的人心中多一份安详和宁静。

  身体上的缺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缺陷。海伦凯勒用坚定意志坦然面对世界。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劳立文老师的功劳,有人说是因为她的阅读量很多,以上几点都有,但有一点必须是坚强。

  海伦凯勒传奇的一生,她的成功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海伦凯勒和拿破仑是19世纪两个最杰出的人。拿破仑试图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用笔征服世界,她成功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机会也请您看一下这本名著,记住,这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最喜欢的一本书却是――《优秀作文》。

  《优秀作文》可不是一本普通的书,他是一本可以提高我们的*作和学*的一本书,有一天下午,妈妈教我写作文,我就答应了妈妈,可我不知道该写什么作文,但是我有一本《优秀作文》,只要有了它,我心里所有的烦恼就都解决了,我连忙拿出了我书包里优秀作文,我看了一会儿,我终于知道了该写什么作文了。

  我们有些空闲的时候,彭老师就会让我们去看看书,积累点儿好词佳句,彭老师也会说:“这样,你们有些时候做试卷,出现一些你们不认识的好词或好句,你们就不会做错了。”我就说我这本书能提高我们的学**惯和*作问题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我也要告诉你们,要好好学*,多多读课外书,以后你们才能考到理想的学校。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放寒假的时候,孙老师推荐我们读《草房子》这本书。当妈妈买回来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我立刻被那充满欢声笑语,感人肺腑的故事给吸引了。

  这本书讲述了桑桑,纸月,陆鹤,细马,杜小康在“油麻地”小学里发生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桑桑,虽然他调皮捣蛋,喜欢做一些夸张的事,但他聪明勇敢,充满爱心,是个有正义感的男孩。常常帮助文弱的纸月。

  当我看到桑桑生病的那一章时,我特别感动,他得了“鼠疮”,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很痛,看到这里,我的心情也难过极了,我以为他会死去。桑桑的爸爸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在桑桑得病以后带着他四处求医,在看病的那段时间里,桑桑也变得更加懂事,更加坚强了。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后,桑桑终于战胜了病魔,活了下来。我看到这里,终于松了口气,真为他感到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成长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草房子》是值得我们认真去阅读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封面上有四个人,最上空的是一只猴子,头戴金箍,身穿铠甲,手拿铁棒,好不气派,再加上他站在云上,真是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第二个是一头猪,一头有懒有笨的大肥猪,他常常因为睡觉耽搁了一大堆时间,可他以前竟是天蓬元帅,真叫人不敢相信。第三个是一个长着一大把胡子的人,他从小就在流沙河长大,水性可好了,在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他在和猪八戒打架时,他一八戒打架时,他一把把猪八戒按在水里。唐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唐僧的话,就没有三个徒弟,我欣赏他的毅力,讨厌他的软弱。

  当然,书好不是好在封面,而是好在內容,像这本书吧,內容可比封面更精彩多了,好了,我现在就说內容吧:他们师徒四人在偶尔中相遇了,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七十二洞妖魔鬼怪;踏遍千山万水,终于得到金卷,可没想到金卷是假的…… 现在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众所周知的《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要数《世界百科》啦。我喜欢它的原因出自于它的外形、内容以及插图。

  它的外形小巧,长和宽都只有一分米多,小的能装进口袋,所以携带非常的方便,不管在哪里都能看。

  要说起它的内容,那真是太丰富了,它里面介绍了一百九十多个国家的**、**;地形、气候、资源、历史、首都、经济和文化等资料,并且还配有文字小资料和表格小资料。此外,书里还有许多精美的彩色插图,而且这些插图跟照片一样,并不是像动画片里那样绘制出来再打印的,所以,更能让我们体验各国风情,在这些彩图中,我比较喜欢的有“达卡一景”、“下龙湾”以及“吴哥古迹”等。

  现在我一有空就看《世界百科》,有时还会叫上我的朋友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物品作文6篇

  在我家里,有一个精巧别致的汝瓷花瓶,上面画着几只栩栩如生的燕子,还有几棵大树。美中不足的是它的表面有一些裂痕,这些裂痕还承载着一段小故事呢。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妈妈带回来了一个汝窑陶瓷花瓶,妈妈把花瓶放到了桌子上,就出去买菜了,于是我趁妈妈不在,拿起那个花瓶津津有味地欣赏了起来:它仿佛穿着青碧色的外衣,光滑透亮,花瓶的曲线优美动人:它有一个水桶腰,细细的脖子,抚摸一下瓶身,犹如婴儿般肌肤光滑细腻,我想这个花瓶真美啊!我一定要好好地爱惜它,不能让它变成碎片。过了一会儿我一个人觉得无聊,就把篮球拿出来玩。但是老天爷仿佛在捉弄我,正当我远程投篮,玩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不留神,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不偏不倚和花瓶“拥抱”在一起,紧接而来的是一声清脆响亮的“哐当”声,花瓶落在了地板上,“肚子”破了一个大大的洞,仿佛裂开的“大嘴巴”在嘲笑我。我伤心地哭了起来,心想这下可糟了,妈妈回来肯定要大发雷霆,说不定我还得吃一顿“竹笋炒**”。这时,妈妈回来了,见我哭的这么伤心,便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了?”于是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正当我准备着迎接一场“暴风雨”时,没想到,妈妈却微笑着地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难免会犯错,但知错能改多么重要,希望你继续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妈妈继续说道:“好了,以后玩耍的时候要小心,我们一起给花瓶做个‘小手术’,让它恢复原样。”说完,我和妈妈一起用胶水把那个花瓶碎片粘在原来的位置,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那个花瓶至今摆放在家里,偶尔我也会为它插上鲜花,增添光彩。渐渐地,它成为我朝夕相处的好朋友,每当我犯错误,它仿佛在告诉我,敢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才是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你们就看看我最想抓什么?

  我最喜欢抓遥控器,你们就会说我以后最喜欢看电视,不见得吧!我不仅是抓电视的遥控器,空调的遥控器我也抓。其实,不必指责我,喜欢看电视是小朋友的特性,有什么不好?就看自己的控制能力 呗!现在的城市里,谁家没有空调、电视,以后我很快就会学会使用空调、电视这样的家用电器,没什么了不起!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那几个会唱歌的玩具,我不高兴的时候,那几个唱歌的玩具一响,我就会高高兴兴地到处转头去找到那个东西,想方设法地把他抓过来,尽管不会爬,但我会利用不断翻身的方法向 它靠*。我还以为是妈妈在唱歌呢!因为*时我一闹,只要妈妈唱起我喜欢的熟悉的歌,我就会安静,虽然我不知道唱的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是妈妈唱的,妈妈就在我身边,我就安静了。

  还有,我更喜欢的是书和报纸,一见到它们,我就会疯狂地抓到手里——我的目的是啃,不是看呵!那天姥爷在看《电脑报》,我竟然会扑过去,拼命地抓,姥爷吓了一跳:“这孩子怎么见了报纸就没 命地抢,双手发疯似地在报上抓?”其实是那份报纸的颜色鲜艳,正合我的眼光。可惜,姥爷说报纸印刷时的油墨什么的对我健康不利,还没等我放进口里,就被他老人家夺回去了,我一着急,就把那 几张彩色的戴尔的广告撕得稀巴烂,戴尔的老板知道一定不高兴。不要紧,等我长大了,不买戴尔的,买别的就行了呗。

  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小时候的事,不作数啊!别随便给我下结论!

  在众多的物品中,我最喜爱的是玩具系列,在众多的玩具中我最喜爱的是芭比娃娃。

  芭比娃娃是我五岁时,妈妈送的,它长着一头金色的头发,我最喜欢把那头金色的头发梳成一个“马尾巴”或两个羊角辫,再加上一个小发夹,哟!真是可爱极了,它的眼睛大大的,望着前方,好像 前方有一套美丽的衣服,想把美丽的衣服用钱买下来呢!它的鼻子高高的,小小的,鼻子下面是嘴巴。它的嘴巴小巧玲珑,像一个樱桃。它的身材苗条,穿任何衣服都好看。

  我喜爱芭比娃娃。

  家里的物品琳琅满目,有“得力小助手”微波炉和电风扇,有躺上去舒舒服服的床┄┈┈┈┈┈┈但是,我更喜欢陪伴了我两年的钢琴。

  钢琴外表呈暗紫色,因为偏黑,所以有些人就以为之是黑色的钢琴呢;钢琴的两支“腿”约有60多厘米,它也是暗紫色的;最有趣的,就数之的脚了,它的脚其实是四个金色滚轮,它可以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移动。

  钢琴的盖子上,有一个不宽的小板,它是用来放谱子用的;在板下面,有一条象征装饰的金色带子,被钉在了上面。

  钢琴的琴椅与钢琴颜色相同,它还有夹层呢!掀开坐垫,下面就是夹层,里面可以放书和一些小东西。不过爸爸把它弄掉了。嘻嘻!

  钢琴不仅漂亮,而且还实用。每天我都练上30--50分钟的琴。当我奏出美妙的音乐,真是惬意!钢琴弹一两年才有一点偏琴音呢。

  这就是我家的钢琴,它可是我最喜欢的物品。

  我有一只精致美观的钢笔,它是妈妈送给我的。我的钢笔身穿一身紫粉色的衣服,好看极了。

  钢笔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当我写字的时候,那支钢笔就会滚到我面前,仿佛在说:“主人,主人,我在这,快来用我写字吧。”于是我开始写作业,字写的又漂亮又端正,就像一排排士兵站的挺直。

  有一次,我在考试时遇到了困难,钢笔好像在说:“小主人,不要紧张,你是最棒的!”我仿佛听到了它鼓励的话,开始努力的想,最终拿到了高分。当我骄傲的向妈妈说时,我的钢笔瞪着我,似乎在警告我说:“你可不能骄傲哟!”你瞧,我的钢笔还在监督我呢!

  我的钢笔不仅精致美观,还号召力强,每当我写错字时,钢笔就会叫出它的兄弟们来帮忙。每当需要画横线的时候,它会叫出它的尺子姐姐来帮忙;每当上课时,钢笔就会提醒我拿出课本;每当写作业时,钢笔就会让臭臭水弟弟也站在旁边,随时帮我改正错误!

  这就是我精致的钢笔,也是我的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个物品是一张照片,那么多东西中,为什么我最喜欢的会是一张照片呢?因为那张看起来并不显眼的照片,记录的是我美好的童年!

  看!照片上那个开心的笑着的小女孩是谁?那就是我;再看看旁边的一位老人和两位漂亮的阿姨,那分别是我的奶奶和我的两位姑姑。那个时候的奶奶虽然都70岁了,但身体可是顶呱呱的,两位姑姑都非常美丽,像两位仙女。那个时候我才四岁,这张照片是在南郊公园拍的。看着那张照片,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爸爸妈妈都在上班,没有什么时间陪伴我,于是奶奶和姑姑们要带我去南郊公园玩。我特别高兴,还穿上了漂亮的小裙子呢!她们带我玩旋转木马,还买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子。饿了,就在树阴底下吃点零食。我们在草地上奔跑、玩耍,奶奶还一直叮嘱我小心点,不要摔跤了。

  这张照片,不只记录了那开心的瞬间,还蕴涵着亲人们对我的爱,所以我最喜欢这张照片。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美食作文6篇

  在我的食谱中,猪肉可算一样多变食材了,比如玉米炖肉、烤肉串、炸排骨、煎猪排……几乎各种菜里都有肉的“足迹”。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吃什么美食的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出答案:糖醋肉。

  或许你可能没听过这道菜,但它可是糖醋排骨的“远亲”哦!

  需要的食材很简单,一块肥瘦相间的猪后腿肉,几片生姜。先把肉改刀,切成五香干大小的肉片,生姜切片,放在一旁备用。然后,把油倒进锅中加热,油热后,我把姜片丢了进去,顿时,锅中传来“滋滋滋”的响声,我用锅铲拨动姜片,油锅里更是发出劈哩啪啦的声音,油不断地往锅外四溅,吓得我逃出了厨房。接着,妈妈帮我放入肉片,粉嫩粉嫩的肉片变成了奶白色,随着妈妈的不断翻炒,肉片又发生了变化。你瞧,它们现在是金黄色的了。在翻炒的过程中,只见妈妈一下子倒入料酒,一下子倒入酱油,还加入白糖和醋,最后还加入一小半碗水。渐渐地,汤汁越烧越少,原来的肉腥味被糖醋味所代替,粉嫩的肉片转眼就穿着褐色衣服“闪亮登场”了!

  冒着热气的糖醋肉端上桌,香气四溢,瞬间就把我“征服”了。原先QQ弹弹、软软的肉片现在变得油亮油亮的,吃起来口感酥酥的,硬硬的。我细细品尝着:刚吃进嘴里时有些苦,但是越嚼越甜,越吃越香,吃完后还回味无穷!

  糖醋肉不仅美味,还让我学到了又一道美食的做法!

  在常州的美食那可是数不胜数呀!有*糕、萝卜干、银丝面、小笼包等。可在这些美食中我对小笼包却情有独钟。

  小笼包的味道可是十分鲜美的!我看着小笼包,那香味袅袅地飘进了我的鼻子里,一阵微风吹过,小笼包的香味更加浓郁了,我在垂涎三尺之余也起了好奇心。

  我小心翼翼地把小笼包放在托盘里,仔细地数起了折子:“一、二、三……”哇!原来小笼包有十八个折子呀!每一个都是如此,真是太奇妙了。我专心致志地看着小笼包,它身上包着一件晶莹剔透的“蚕丝毛衣”,里面还有一件粉红色的“棉衣”,头顶戴着一顶别致的“小黄帽子”格外引人注目。整个小笼包“吃”得肥肥地,活像一个小雪球儿,煞是灵巧可爱啊!

  看着如此可爱而且飘香四溢的小笼包子,我再也忍不住了,猛地夹起一个小笼包就往嘴里送。“开始吃喽!”我高兴地欢呼了一下,便在小笼包上咬了一个小口子,那里面的汁水,就如同千军万马一般奔涌到了我的嘴里,汁水滑过我的嘴唇,透过我的牙齿,淌过我的舌头,落入到我的肚子里。那感觉令人不敢相信!真是爽快至极!汁水吸完了,我就狠狠地咬了一口小笼包,哇!这小笼包可真是皮薄嫩,虽然是猪肉,但吃在嘴里肥而不腻,这时如果再添上一点醋,那味道可真是“更上一层楼”哩!真是一道人间独有的美味佳肴,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到常州,不去吃迎桂馒头店的小笼包,就如同到了北京城而不去看*一般。想吃就快来常州的百年老店——迎桂馒头店里品尝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美食就是擀面皮。它的样子十分诱人,长长的面皮上带着点点红红的辣油,肉色的面筋落入其中,还带着丝丝绿色的黄瓜,真让人垂涎三尺!

  擀面皮的做法很简单。客人来时,抓一把面皮放入大碗中,再放一些面筋和黄瓜丝。将盐、味精等配料放入,如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放一些辣椒油。要看香不香,那得靠“香油大哥”了。这些都放好后,再摇晃着搅拌均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擀面皮就做好了。

  吃擀面皮时,我喜欢一根一根地吃,因为面皮吃到口中既柔软,又筋道,十分美味。吃面筋时,我喜欢一个一个地吃,因为这样可以吃出它的香辣、甘甜。

  有一次,吃擀面皮时,我突然发现碗里的擀面皮像菊花一样盛开着;而长长的面皮又像一条条彩带,所以呀,我就给它取了个诗意的名字——“彩菊面”,你说美不?

  “彩菊面”,人见人爱!

  别看我又瘦又小,但我却喜欢许多美食,熏鸡、烤鸭、烤冷面……但我最情有独钟的还是烧烤。作为一个锦州人,生长在烧烤已是锦州特色、已是锦州文化的地方,怎么不喜欢烧烤这样的美食呢?

  锦州的烧烤店多得几步就有一家,而且几乎家家都是宾客满棚,红红火火的。它火爆得上过很多节目呢,最高级别被央视著名美食档节目——《舌尖上的*》播放过,给锦州烧烤挂上了一个大大的“美食”标签。

  锦州烧烤的种类太多了:肉类、菜类、主食、海鲜……你想到的和你想不到的,都会成为烧烤店的桌上美食。肉中明星是羊肉串,吃烧烤标配。

  一进烧烤店,都要先点上二十串羊肉串,由此,盛大的烧烤宴会才可以开始。羊肉串每块肉有樱桃般大小,用铁签串起,总共有四块肉,三瘦一肥,烤完后闪着油光,吃到口外焦里嫩、唇齿留香,让人胃口大开。肉类还有更多主角:烤鸡翅肉质细腻,烤牛肉肉厚吃起来过瘾,烤鸡骨架边啃骨头边吃更有味道……菜类也是品种丰富:有豆角、土豆、茄子、金针菇……比妈妈炒的要好吃100倍!烤完后的豆角,嫩绿嫩绿的,真是无法比喻。主食里有烤面包、烤馒头,烤好的面包是金黄金黄的,让人垂涎欲滴;烤馒头是脆脆的,特有嚼头。海鲜里有螃蟹、大虾、鱿鱼、扇贝、生蚝,全是我的最爱,每次去,真想把这个店都包下来。

  大家的吃法也很讲究,拿起串,用纸巾擦掉铁签头黑的地方,放在嘴边,张大嘴,咬住4块肉,手一撸,嚼一下,满口流汗,香到每一颗味蕾都服服帖帖。服务员还会递上大蒜、辣酱,俗话说的好“一口串一口蒜,香味多一半。”我们在朋友圈是这样赞美烧烤的:没有什么事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就两顿。”

  烧烤的香味真是香飘十里,不吃一顿,是无法体会的。朋友们,快来我的家乡品尝正宗的烧烤吧!

  妈妈的拿手好菜有好几十种,她用的材料都料美实在,营养满分,我最喜欢的菜是简单的*民料理-荷包蛋和美味香煎猪排。

  我喜欢在荷包蛋上淋酱油膏,心情好时画个大笑脸,心情不好时画个爱哭的脸,当弟弟来捣蛋时就会变成花脸,不管是什么样的脸,吃起来都有妈妈的爱心,滋味满点。

  厨房又传来阵阵兹兹的声音,香煎猪排要出炉啰!它看起来金黄酥脆配上酸酸甜甜的西红柿酱,咬起来兹兹作响,让我口齿留香,回味无穷呢!其实妈妈之前刚尝试时,有时火侯没控制好,不是没熟就是煎到焦掉,可是妈妈一直不停地练*,才掌握到诀窍。妈妈说: 失败为成功之母,记住失败的经验才能掌握成功的要诀,所以现在是满分猪排。

  每到了晚餐时刻,我的肚子就咕噜咕噜作响,头脑完全无法运作,当厨房传来香喷喷的香味,我的魂就被彻底地勾走了,什么事都做不了。 只好等吃完晚餐,祭拜完我的五脏庙,我才有办法专心的做事情,妈妈真是我的救星啊!从早到晚在妈妈料理的照顾下,我长得又高又健康,连病魔都很少来找我喔!

  今天,我和妈妈准备做一道我喜欢吃的菜——白菜瘦肉煮粉丝。妈妈先从冰箱里拿出瘦肉和粉丝,又去超市采购了长白菜,回到家后我们就开始做这道菜了。首先妈妈用冷水把粉丝泡软,接着把长白菜切成两半,把其中的一半切成3~5厘米的小块放入水中泡洗。然后妈妈再把瘦肉切成一厘米左右的小条,加入少许的油、半勺盐、一勺生粉、少许的酱油和料酒,拌匀腌制20分钟。经过20分钟,瘦肉腌好了,白菜也泡好了,我们就开始炒了。

  我们先在在锅里加入少许的油,油热后放入白菜。“为什么要先放白菜呢?”我问妈妈,妈妈说“因为白菜煮得软才好吃呀!”我们不停地翻炒,感觉白菜里的汁都出来后,妈妈就把腌制好的瘦肉放入锅里。等瘦肉差不多熟了,妈妈往锅里倒了大半碗开水,一起加入酱油和蚝油,接着再把粉丝也倒入锅里,盖上盖子焖5~8分钟,等白菜软烂了,就把可以盛入大碗里,白菜瘦肉煮粉丝就做好了。

  菜一上桌我迫不及待地装了一碗啊,白菜又软又甜,肉肉又软又香,粉丝吸收了白菜的甜、瘦肉的香,那味道真是太美味啦!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课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一堂课就是体育课了。

  今天上午的'体育课上的非常有趣。一开始,老师没来,我们自己玩儿了一会儿。过了不久,同学们纷纷 跑去站队,原来是老师来了。老师让我们先慢跑一圈,跑了还不到一半我们就累得气喘嘘嘘了。休息了一会儿 ,老师要我们跑接力赛,大家一下子从愁眉苦脸变得兴奋起来。一声哨响,接力赛开始了。我们高声喊着“加油,加油......”同学们跑得越来越起劲,也越来越紧张。到最后一名同学的时候,我们的嗓子都快要喊破了。最后,我们组得了第一名。

  这就是我们的体育课,一堂非常有趣的课。

  “每天运动三三三,身体病痛远离我”我是健体小博士,保健知识、运动技能,样样都难不倒我。

  我最印象深刻的时光,和同学一起流汗;与好友一同运动,虽然快乐时光飞逝,但却令我永生难忘。健康是我的`老师,它教我如何保住健康;体育也是我的老师,它指导了许多运动的知识,让我变得博学多闻,我还真得感谢我的好老师。

  总是伴随我的老师,体育、保健开心果,如影随形的跟着我。它告诉我许多知识,教我许多运动常识,使我变得才高八斗。

  我每天到学校最期待的课,就是:“美术课”因为美术课可以发挥自己的想像,画出多彩多姿、无彩缤纷的画。

  美术课有时可以编织、有时可以做小书、有时可以做立体动物,但是美术课的编织很难,因为编织的时候要先从左边穿到右边,右边穿到左边,再从上面穿到下面,下面穿到上面这几个步骤!每次我做的时候都会做错,所以编织真的很难!还有美术课可以和同学一边聊天一边做,这样劳作可以做得更快更美丽。

  美术课是我最爱的学科,也是我最爱的休闲活动,每次一拿到画笔我就会立刻爱不释手的一直画一直画一直画!

  每次去学校的:“一二三四五”我最期待星期五了,因为星期五可以上美术课!我在学校做劳作的时候都会想:“嗯?我这个劳作做完时因该是这个样子吧?”每次想玩时,就快做好了!

  为什么我会爱上体育课,是因为有一天要量身高、体重,结果我身高:141,体重:41公斤,我觉得我太矮、太重,我一心想着运动,所以我很喜欢上体育课,所以我现在一心想着减肥,俗话说:“天下无难是,只怕有心人。”

  体育课可以让我们变高、变瘦,俗话说:“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所以我要多吃菜、多运动,才能变高、变瘦,因为我不想上初中很矮、很胖,可是我成功的时候不能太骄傲,失败时也不能太生气。我的收获是以后要好好运动,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要不然我以后一定很笨。

  体育课是我最好的减肥课,因为可以运动,我每天天都在期待体育课,要玩什么,所以我很喜欢上体育课。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上课是司空见惯的事。可对课程的感觉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美术课好,有人说音乐课好,而我却钟情于那一堂体育课。

  记得,那一天寒风刺骨,但依然抵挡不住我们要上体育课的热情。

  上课铃一响,我们就像撒欢的小鹿一样冲了出去。操场上顿时沸腾了,到处都是人声,到处都是人影,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黑的,白的……大家各自占领着自我的“领地”,寸土不让,玩得不亦乐乎。

  然而高兴之余也时有不快发生。当时我们在玩一种“抓人”游戏,游戏规则是被抓者站在原地,等队友来救援,反之,就是我们来抓别人。不幸的是,我被派到了跑的一方。当时我被抓住了,心中万分期盼会有人来“救”我。不可思议的是,有一个队友就在我附*,莫名其妙的,他朝我挥了挥手,脸上露出无奈的神情,就是不来救援。直到最终也没有一个人来救我。那时候可真体会到了一句话的含义: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句话来形容我当时的处境再恰当可是了。

  随着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的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神情,好像在过得说时间太快了,就连一旁的树木也沙沙作响,仿佛是不舍的让我们离去。

  体育课伴随了我们几年了。无论是在挥汗如雨的夏日,还是在寒风刺骨的冬季,都无法把我们热情的火苗熄灭。我想说:体育课,爱你没商量!

  我们的小学生学*的科目不多,没有中学、大学那么深奥。可是我们学到了许多知识:有的使我视野开阔;有的教育了我怎样做人,让我思想深邃;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令我大开了眼界……总之,这些课都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可是要说我最喜欢的是柏教师那节自然课了。

  那天,教自然的柏教师刚一走进教室,我们便发现他的手上拿着几样东西:几根试管、一个试管架和一瓶紫色的液体。我们都感到很奇怪,不明白柏教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柏教师似乎也看穿了我们的心思,他神秘地说道:“今日,我为大家带来了一瓶‘魔幻液体’。”大家都不说话了,专心致志地向讲台看了过去。

  只见柏教师把那瓶“魔幻液体”倒入了一个标着“肥皂水”的试管,这时,奇迹发生了:刚才还灰白灰白的肥皂水此刻一下子变成了蓝色!柏教师什么也没说,有把剩下的半瓶“魔幻液体”倒入了标着“小苏打”的试管。这时,更不可思议的是发生了:小苏打一下子变成了红色!看着我们目瞪口呆的样貌,柏教师笑着解释道:“其实刚才的魔幻液体是甘蓝汁,从刚才的实验中我们还能够明白:红甘蓝汁遇酸变红,遇碱变蓝……不知不觉就下课了,但我却还沉寂在柏教师的精彩的讲演和神奇的实验,柏教师的自然课就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内心的好奇之门。神奇。神奇。太神奇了!自然科学中原先有这么多奥秘,我要发奋学*了解更多的科学奥秘。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异常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终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美丑比较。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理解诗人甘果瓦做自我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仅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我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能够为她赴汤蹈火,能够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我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书有:爱的教育、昆虫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瞧,这群俏丫头。

  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人公是:漂亮女孩夏林果、聪明女孩路曼曼、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还有调皮捣蛋的马小跳,下头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个主人公的性格特征。

  漂亮女孩夏林果: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因为她是跳芭蕾舞的,眼睛永远只看前方,聪明女孩路曼曼:路曼曼是班上的中队长,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管马小跳,她生病时,只要一管马小跳病就好了。疯丫头杜真子: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泥。笨女孩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有时候很笨,但有时候,她的脑筋却能够急转弯。

  我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我推荐的理由是:在书中,杨红樱讲述了她与小读者之间的感人故事以及她在*凡生活中的点滴感悟。

  《有老鼠牌铅笔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上初二的男孩子夏刚,他的爸爸妈妈买了一张火车票,让他独自坐火车去青岛玩。他爸爸派了一个人接夏刚,让他们见面时对一个暗号:有老鼠牌铅笔吗?如果对方回答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他就是接站的人了。结果让夏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青岛,不但没有找到接站的人,还被录取为孢子摄制组中的一员。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刘小贤的女孩和她的爸爸老刘。不久,摄制组开始拍摄。夏刚扮演一个名叫孢子的外星来客,刘小贤演他的好朋友,老刘演一个强盗。他们到银行拍摄,结果遇到了一伙真强盗,夏刚(孢子)受伤昏迷了。老刘把他送到了医院,夏刚醒来时看见了爸爸妈妈。爸爸告诉他说孢子摄制组的生活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夏刚问:“有老鼠牌铅笔吗?”大家齐声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之后,这本书还被改编成剧本,拍成了一部电影《暗号》。

  我很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它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其次书里有很多吊人胃口的悬念,让我总是很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夏刚是个独立的孩子,他很勇敢。我虽然能自我坐公交车上学,并且还学会了自我过马路,可是却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一个人睡觉。我要向夏刚学*,学会独立。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读书节活动开始了,妈妈给我买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和《阿凡提的故事》这两本书,陪我度过了了欢乐的时光。

  《十万个为什么》之地球篇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地球的知识,了解了许多地球的奥妙,比如说地球的构成,地球的构造等,丰富了我不少的科学知识。可是,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阿凡提的故事》。

  《阿凡提的故事》的封面就和吸引人,阿凡提留着山羊胡子,长着鹰钩鼻,小眼睛配上小叶图案的眉毛,头戴一顶民族帽,背朝前,脸朝后,骑着他的可爱的小毛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总篇共分为三篇,分别是“童心篇”、“开心篇”和“智慧篇”,我最喜欢看的是“开心篇”中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会让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故事里介绍了阿凡提的许多搞笑的事情,异常是“石头是白送的”故事、“死人怎样会救人”的故事,在搞笑中包含必须的哲学道理,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假如你想明白有关阿凡提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进入他的故事世界吧!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到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应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应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必须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题,这也是对我学*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仅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完美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6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明星作文6篇

  我喜欢的明星是我国著名数学家——苏步青。

  苏步青,你们可能以为他作为一名数学家小时候成绩很好,其实不是的,苏步青曾经是“背榜生”(排名最后,背着全班同学的排名)。

  苏步青出生在一个叫带溪村的村子,他的学*成绩在村里很好,父母觉得他很好,就决定把他带到县城里读书。

  到了县城,开始读书了。可学校里的富家子弟瞧不起他,课间他一直被同学排斥,还有上课时,老师讲的语言是温州话,搞得他一头雾水。从此,他就肩负“背榜生”这个名称了。后来,父亲咬了咬牙,决定给他换一个学校。

  换了个学校之后,他的“背榜生”称号被他的语文老师谢老师得知。从此,他被语文老师排斥。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说写作文,苏步青自信起来了。因为他小时候熟读《三国演义》,写出的文章使谢老师不相信,就在他的文章上打了个“毛”(“差”)。后来,他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上语文课。有一次,他逃课时,碰见了他特别崇拜的地理老师————陈老师,他把苏步青拦下,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苏步青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陈老师沉默了一下,给他讲了牛顿小时候的故事,故事内容打动了他。

  之后,苏步青努力学*,从“背榜”到“头榜”,很令人惊讶。

  后来他突破自我,成为著名数学家。

  他这种“突破自我”的能力,让他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善良勇敢的九色鹿,我喜欢替父从军的花木兰,我喜欢聪明伶俐的喜羊羊,但我更喜欢乐于助人的杰罗尼摩。

  杰罗尼摩是《老鼠记者》书中的卡通人物,它是一只可爱的老鼠。它体型小巧,团起来像一个毛茸茸的球,身上的毛像深黄色的绒袍。小小的眼睛像两个圆溜溜的小黑豆,两撇小胡须像黑色的钢针。细细长长的尾巴像一根细绳,走起路来像踩了风火轮似的快。

  杰罗尼摩不仅可爱,而且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勇士。一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只马拉松参赛老鼠晕倒坠河。杰罗尼摩心里很难过,神色凝重,他在口里默默地念叨:“不行,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活活地淹死。”他毫不犹豫地摘下眼睛,跳入水中,潜入河里搜寻。读到这儿,我心里暗暗地佩服:杰罗尼摩,他真是个勇于献身的英雄!冰冷的河水使他四肢麻木,我真为他着急:天哪!快上来吧,如果淹死了,可怎么办啊!但他没有放弃,鼓起勇气探出头来透气,潜入水中搜寻。透气,搜寻,再透气,再搜寻……一次,两次,三次……他的动作越来越慢。终于,他抓到了一条尾巴,把落水的鼠救上了岸。我心里为他高兴:杰罗尼摩,你真勇敢!真了不起!

  杰罗尼摩不仅长得可爱,而且具有勇敢、舍弃救人的品质,它是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

  在体坛上有许多闪闪发光的星星,他们在天空中闪烁迷离,而我最喜欢的是其中最高最亮的一颗,他就是刘翔……

  刘翔有着一头短短的头发,他的那张长长的国字脸上有着两条月牙似浓浓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嘴巴时常咧着,看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但在赛场上就像变成了一只雄狮在跑道上飞奔…

  刘翔,*田径110米跨栏的一级运动员。是他在2004年,冲过终点时,张开双臂,告诉世人:“*有我,亚洲有我!”告诉世界——黄种人也可以站在决赛跑道上,也可以拿短跨类的世界冠军。2005年,是他在芬兰赫尔辛基的风雨跑道上以0。01秒之差,与冠军失之交臂,与杜库雷插件而过时,露出他标志的微笑——是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失败者的从容。失败了,没什么,下次再来,是他让我明白了一次失败真的没什么……

  刘翔虽然刻苦练*,但是进体校后,还常常被人欺负,速度慢也跟不上同伴们,但他没有放弃——刘翔一次次地跌倒,一次次地站起,他要超过别人。而他的教练也被他的这种精神打动了,并要主动帮助刘翔。炎炎盛夏,体育跑道上,刘翔一圈圈地跑着。豆大的汗珠如雨水般从刘翔脸上滴下,落在没有尽头的跑道上,运动衣衫黏在了身上,颜色也由深变浅,轻轻一拧就可以拧出一摊汗水……终于,刘翔成功了,他通过他不断的努力创造了奇迹,赢得了全世界对他的认可。2008年奥运会,刘翔由于受伤而退场了,但是他去美国医疗前站在赛场说了:“最终有一天,我会再次插上翅膀在跑道上飞翔!”

  正是刘翔的这种顽强拼搏,刻苦训练的精神感染了我。同时又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要敢于拼搏,就会成功的道理,我要学*他的这种精神。他永远是我心里树立的榜样,永远是我喜爱的体育明星。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陪她来到了商场,朋友就像脱了疆的野马,开始在整个店里飞奔起来。而我却呆呆地站在那里,满面愁容地看着朋友,“哇,吴克群好帅啊!”“金莎真漂亮!”“周杰伦又出新专辑了,太棒了!”“终于找到你了,蔡依林的唯舞独尊!”真好,终于朋友买完了,我一看差点晕了过去,她带的一百元钱全部英勇就义。什么周杰伦的《黄金甲》、《十一月的肖邦》。吴克群的《将军令》、《大顽家》等等。朋友还买了好多明星的海报。

  回家的路上,朋友不断给我讲。《天国的嫁衣》中的陆子昊和陶艾青。《浪漫满屋》中的韩智恩和李英宰等等许许多多的韩国连续剧,最后她到家了,我终于说了一句话,“对不起,一句没听懂。”便回家了。

  回到家,我终于明白了,也认识到了追明星的不好之处,不仅浪费钱财,也影响自己的学*,而且韩剧中有许多不适合小孩子看的内容,什么爱不爱的,而且韩剧很长,一看就会上瘾,所以父母不让我看这些。我宁愿承认自己落伍,也不去追明星。

  你们知道我喜欢的卡通明星是谁?孙悟空?不对。唐老鸭?不对。让我来告诉你,是喜羊羊。

  喜羊羊的全身洁白无瑕。头顶上有两只像新月一样向上翘起的羊角,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鼻子小巧玲珑,脖子上带了一个他爸爸、妈妈送给他的铃铛,一跑就会响,显得十分可爱。

  我喜爱喜羊羊的外表,不过我更喜爱的是喜羊羊的机智勇敢。有一次,灰太狼装成羊大婶的样子站在羊村门口,羊儿们都跑了过来,“羊大婶”说:“我是你们村长的亲戚”。暖羊羊听了准备把门打开时,喜羊羊说:“等等,她的脚印跟我们不同,她是灰太狼!”羊儿们吓了一跳,随后,喜羊羊使出炸弹,把灰太狼炸回了狼堡。

  这就是我喜爱的卡通明星---喜羊羊,我们要像他一样面对困难要机智勇敢。

  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卡通明星。它的身子胖胖的,肚子圆圆的,肚子上面有一个小脑袋,脑袋上长着一对小小的耳朵,耳朵下面又有一个翘翘的鼻子,鼻尖上有一个象糖果一样的黑球。它的身体是黄色的,每天都穿一件红色的短袖衬衫,样子很是可爱,还特别爱吃蜂蜜。

  因为它是吃蜂蜜长大的,所以浑身都是黄色的,而我却非常喜欢这种颜色。而且它的肚子溜圆挺挺的,我有时忍不住真想亲它一口,它还特别喜欢玩,而且从不与小伙伴们斤斤计较。

  有一次,百亩林里的动物们都看中了一棵圣诞树,都想把它带回家,这时它站了出来,对大家说:”我认为大家不应该把这棵圣诞树带回家,而应该从家里拿来美丽的饰品给这棵圣诞树梳妆打扮,让每个路人都来分享这棵数的快乐。”你看多美的一番话,我也正从这句话知道了有快乐大家应该齐分享。

  哈哈,这下你们应该知道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是谁了吧!它就是维尼!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