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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

日期:2022-11-26 00:00:00

我喜爱作文初一1

  今天作文课老师带了一个石榴。太可爱了。老师让我们说说石榴长什么样,大家七嘴八舌的聊着。有人说它像个圆球,有人说它像个带皇冠的小姐姐,有人说它像个颠倒的金铃。老师说大家都是对的,就像他的球形花瓶。然后,老师在黑板上画了一张图,真的很像。

  老师拿起石榴。它的颜色是半红半黄,呈椭圆形。真的很像小女孩的脸。它不大也不小,大到成年人的拳头。老师用手称了称,说:“有四五量,还是很重的。”它的皮肤滑滑有光泽,真的很美。

  老师抓破了石榴。这时,教室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老师把刮过的石榴拿给我们看。小石榴排列整齐,像一群小蚂蚁在地上爬行,有一层淡黄色的膜,像一床小石榴被,呈六角形,像一个蜂巢。

  然后老师请大家品尝石榴,有的同学还没尝就狼吞虎咽,就像猪八戒吃了人生的果实,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把石榴放在嘴里,用舌头放在上面。天气非常冷。我用牙齿轻轻咬了一下。酸甜的水顺着我的舌尖流进了我的胃。太甜蜜了。回去让我妈给我多买点。我真的很想马上吃。

我喜爱作文初一2

  在我的脑海里,我总是记得我所有最喜欢的东西,我的玩具,我的文具,一些书和我最喜欢的运动……然而,今天,我想向你介绍我最喜欢的植物,——《漫天飞舞》。

  “满天”——这是一朵花的名字。我想大家一定都很熟悉这种花,因为这种花很常见,我家就养一盆。其实这种花很常见。它对土壤质量要求不高,能在酸性或碱性土壤中生存。地域要求不严格。它可以在南方生长,也可以在北方开花。只要温度合适,一年四季都会保持常绿。即使在冬天,它也能给人们带来绿色生活。

  《满天星》的叶子和花都很小,只有食指的指甲那么大,可怜却可爱。我喜欢这朵花的独特个性。它不同于其他的花。它想比其他花更早地展示它的美丽。于是,一旦春天万物复苏,它就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新“造”出来的粉色花袄,还会选择一片片接*黑色的树叶作为背景。微风下,小花傲然摇摆着枝头,就像漆黑的夜空中,几颗晶莹的星星在调皮地眨着质疑的眼睛。

  我喜欢“星空”,不仅仅是因为它美丽的外表,还因为它给我展示了一种强大的力量。虽然没有玫瑰那么有象征意义,但也没有一束红花那么鲜艳迷人。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坚韧、执着和不为人知的无私奉献,让我仰慕已久。

我喜爱作文初一3

  石榴是一种常见的水果。他的样子像洋葱,叶子又长又圆,花红色的外带有一点点黑色和红色的斑点。他看起来真的像一个充满斑点的乡下女孩。这时可能有人会觉得这种水果外表那么丑,但里面会更丑,不好吃。但是我先告诉你,不要以貌取人。

  其实石榴虽然不好看,但是里面比外面好看多了,而且都是红色的,真的像三四十颗红宝石同时闪耀,会让你睁不开眼。当你睁开眼睛时,你会看到无比鲜艳的红色和美丽的果实,所以你看着它们肯定会很贪婪。石榴果实如此美丽,已经让你大饱眼福。美味的石榴果实会让你大饱眼福。教你一个小技巧,如果给客人的水果是石榴,首先要在一个白瓷碗里盛上红宝石般美丽的石榴果实,然后让客人享用,保证客人极其满意。美丽的石榴果实放入口中,一口新鲜美味的果汁留在客人的舌头上,让客人感到无比的满足。

  石榴是一个丑陋的小女孩,有着黄色的脸,但她的心是如此美丽,她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给人类带来了健康。她向人类求了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人类能种下她的孩子。石榴心中的美真的很动人。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1)

——我最喜爱的一部电影作文 (菁华3篇)

我最喜爱的一部电影作文1

  生活,只要能快乐的度过每一天,便是幸福的。“活着,挺好的。”这句话,便是电影《大兵小将》中,那个热爱和*的梁兵说的。《大兵小将》这部电影说的是一个在战场上装死的梁兵,偶然抓到一位受伤的将军,在回国途中,他们俩由前面的各怀主意到后来的齐心协力,终于回到了梁国。

这时,梁兵以“魏国十年不能侵犯梁国”的约定放走了那个将军后,才知道梁国已经被秦国灭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没让梁国的旗帜倒下,他用生命保护了旗帜。在那个将军回国后,当上了皇帝。秦国来犯后,因不愿让人民受苦,不战而降……这部电影里,那个将军的弟弟,因为要当皇帝而追杀他。但是后来,兄弟俩共同对付一个少数民族的首领。因为对方太强,眼看着兄弟俩都要死去,弟弟却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用自己的命换哥哥的命。

在弟弟自刎后,少数民族也都走了,哥哥也得以保全。最让我感动不已。那个将军与兵打斗,因将军有伤,在兵摆脱将军后,用手指戳将军的伤口,让那个将军不得不屈服,让人感到忍俊不禁。看完电影,我沉默了:人生,其实只要活着,有理想,那么就有希望,有希望获得幸福。如果失去了理想,那么一切都没有了希望。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只是相对的。例如:富人比穷人幸福,因为富人物质财富丰厚,穷人则受苦受累。而穷人则比死去的人幸福,因为穷人还活着,能拼搏。至于死去的人,他们无牵无挂,不用对这个世界关心什么,自然又比富人幸福。

如果没有穷人,那么富人也就不幸福了。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趁着年轻,好好努力,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一些。

我最喜爱的一部电影作文2

  “啦啦啦啦啦啦,精灵们最快乐,啦啦啦啦啦啦,唱支快乐歌.....”随着这首活泼的蓝精灵之歌,我的心又飘到了蓝精灵身上,又一次想起了令人回味无穷的《蓝精灵》电影......

  在精灵村里,有一位蓝爸爸,带着99个儿子、一个女儿幸福地生活着。可是,他们的敌人——格格巫,领着那只与他形影不离的阿兹猫,为了提取蓝精灵液来提升自己的能量,一直在追捕可爱的蓝精灵们。后来,一个蓝月亮漩涡让他们与格格巫来到了纽约。蓝精灵们误打误撞来到了一对夫妇家,帮他们洗水果、榨汁....同时也弄出不少麻烦。蓝精灵们为了回家,分别在一家玩具店和一个旧图书馆找到了望星镜和咒语,但格格巫把蓝爸爸抓住了,聪聪用咒语回到精灵村找来兄弟们,一起打败了格格巫,返回了精灵村。

  这个电影很好看,它不仅体现了蓝精灵们的团结互助,还有蓝爸爸为救孩子们不惜挺而走险的伟大父爱。人们常说父爱如山,我也这样认为,父爱是伟大的。当你病了的时候,是父亲把你背到医院;当你累了的时候,是父亲给你端上一杯热牛奶;当你哭了的时候,是父亲安慰着你。“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是歌颂伟大母爱的,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世上还有爸爸好”!每一位父亲,都深深爱着自己的孩子。父亲对我们的爱,让我们懂得了将来要好好孝敬父母!蓝爸爸为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包括生命。我们的父亲也一样。

  这部影片让我受益无穷。“啦啦啦啦啦啦,精灵们最快乐,啦啦啦啦啦啦,唱支快乐歌......”

我最喜爱的一部电影作文3

  生活,只要能快乐的度过每一天,便是幸福的。“活着,挺好的。”

  这句话,便是电影《大兵小将》中,那个热爱和*的梁兵说的。《大兵小将》这部电影说的是一个在战场上装死的梁兵,偶然抓到一位受伤的将军,在回国途中,他们俩由前面的各怀主意到后来的齐心协力,终于回到了梁国。这时,梁兵以“魏国十年不能侵犯梁国”的约定放走了那个将军后,才知道梁国已经被秦国灭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没让梁国的旗帜倒下,他用生命保护了旗帜。

  在那个将军回国后,当上了皇帝。秦国来犯后,因不愿让人民受苦,不战而降……这部电影里,那个将军的弟弟,因为要当皇帝而追杀他。但是后来,兄弟俩共同对付一个少数民族的首领。因为对方太强,眼看着兄弟俩都要死去,弟弟却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用自己的命换哥哥的命。

  在弟弟自刎后,少数民族也都走了,哥哥也得以保全。最让我感动不已。那个将军与兵打斗,因将军有伤,在兵摆脱将军后,用手指戳将军的伤口,让那个将军不得不屈服,让人感到忍俊不禁。看完电影,我沉默了:人生,其实只要活着,有理想,那么就有希望,有希望获得幸福。如果失去了理想,那么一切都没有了希望。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

  因为这幸福只是相对的。例如:富人比穷人幸福,因为富人物质财富丰厚,穷人则受苦受累。而穷人则比死去的`人幸福,因为穷人还活着,能拼搏。至于死去的人,他们无牵无挂,不用对这个世界关心什么,自然又比富人幸福。如果没有穷人,那么富人也就不幸福了。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趁着年轻,好好努力,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意义一些。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2)

——初一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实用五份

  初一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 1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初一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 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中国民间故事》。它是我从同学那里借来阅读的。

  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女士兵骑着一匹白马,手里握着一把长枪,正在英勇地战斗。这是花木兰,一定是她替父从军的故事。看到这幅图,就能想到书中的故事一定丰富而精彩。打开书看故事,每个故事都有彩色的插图,阅读时,从文章和插图中可以感受到书中的故事内容丰富,情节生动。每个故事蕴含的寓意深刻的道理浅显于故事中,通俗易懂。

  就说《岳母刺字》,故事讲了岳飞的母亲为了不让儿子做不忠之事,在岳飞背后刺下精忠报国四字。使岳飞永记在心,效忠国家。表现了岳飞立志精忠报国的决心和岳母的深明大义;《闻鸡起舞》中,祖逖和好友刘琨为报效国家,发奋图强,勤学苦练,获得了真本领,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还有《捧着空花盆的孩子》故事中,国王把煮熟的种子分给孩子们,让他们种出漂亮的花朵。国王观花时,一个男孩捧着空花盆伤心地站在国王面前,最终被国王选中。赞扬了小男孩诚实的高贵品质。

  书中各个故事蕴含深刻的道理,对我的成长起着重要的教育意义。使我深受启发,明白了许多道理,为我的人生道路指明了方向。我喜爱《中国民间故事》这本书。

  初一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 3

  我非常喜欢《昆虫记》这本书。《昆虫记》不仅是文学巨作,还是一本昆虫百科。作者用他一生大部分的时间才写成了, 《昆虫记》我非常敬佩作者这种精神。

  《昆虫记》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我以前观察过一只蜘蛛,所以我对《昆虫记》中的《狼蛛》这一篇非常喜欢。从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大蜘蛛给吸引了。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中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毛虫,漂亮的蛾子,可怕的大蜘蛛,这些都是我喜欢的昆虫!我就像着了魔似的疯狂地读着书里的内容。

  看了《昆虫记》,我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它们不会像人一样用语言来表达,但是它们的每一个动作都有自己的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经常会伤害它们,根本不会考虑它们也有痛苦。看了这本书,我认识到好多昆虫都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善待它们,只有我们和昆虫和谐相处,我们的家园才更美丽多彩。

  我们保护了昆虫,就等于保护了我们自己,保护了我们的星球。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朋友__昆虫,相信有了我们的爱心,我们的家园一定会更加美丽、富饶、多姿多彩!

  初一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 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初一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 5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3)

——初一写景作文:我喜爱的雨(精选5篇)

  初一写景作文:我喜爱的雨 1

  一年之中有四个季节:春、夏、秋、冬。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万紫千红、百花争艳的春季。我左盼右盼,总想春天早点儿来,终于我等到了春姑娘的到来。

  春姑娘来时,他用那亲切、甜蜜的语言,悄悄的呼唤起已沉睡一个冬季的树木、小草、花儿。她们脱下了雪白的衣服,换上了绿油油的新装,。小草从土里钻出来,然后伸了一个懒腰,像春姑娘问好,花儿从甜蜜的梦乡醒了过来,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可真美呀!快瞧!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鸟在美丽的天空中自由飞翔!

  随着春姑娘的脚步走来,到了一望无际的田野。油菜花黄的那样美丽。当微风轻轻吹过油菜秆,她们就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好像正在兴奋地喊着: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春天是温暖的季节。她是小草、花儿、蔬果生长的时候,可是村姑娘想:没有春雨怎么能行呀?于是春姑娘就去把春雨叫醒,然后对她说:春天来了!轮到你为农民伯伯浇果蔬的时候了!春雨听了,于是到了农村,下了一场春雨,那些小草、花儿、树木都对春姑娘说:″谢谢你——春姑娘,是你叫来春雨,让我们的泥土变得好湿润呀!

  春天也是耕种的好时机,我们看见农民伯伯开始忙碌了起来,有的在耕田,有的在种橘子树,有的在种好吃的菜……

  我爱万紫千红、百花争艳的春天,但我更爱那些创造春天美好时光的人们!

  初一写景作文:我喜爱的雨 2

  古人云:“一叶落而知天下秋。”

  是的,或许你还沉醉在夏的阳光里;或许很不经意地,秋已悄悄地走*了你,你也已走进了秋。

  走进秋天,你不必为秋叶的凋零而痛惜,也不必为秋花的孤悬而孤独,更不必为大雁的离去而忧伤……看,天更高了,地更阔了,水更绿了。我躺在秋的怀抱里,看秋的色彩,听秋的密语,感秋的心跳……路过乡园边,走在小径上,这边的棵棵相思树依然昂首挺胸,那边的丛丛翠竹依然精神抖擞。瞧!是谁那样赶趟儿似的给杜鹃姑娘换上了红新装?你瞧她似羞非羞地涨红了脸,真是“霜叶红于二月花”。

  走*树林,远远地传来了斑鸠们的低音演奏;偶尔,你还可以偷听到秋蝉支支动人的乐曲;到了夕阳西下时,你会惊奇地欣赏到-曲优美的田园笛声,蓦然回首,骑在牛背上的牧童便穿过树林,出现在你跟前……也许你还意犹未尽,那你更幸运了,在每一个角落里,那些叫不出名字的虫子们会不约而同地为你合奏起贝多芬的名曲《秋日呓语》,声声回响耳边,声声流人心田,此时此刻,你是否已融入了大自然?

  轻轻地淌过小溪,轻踩着青青的草儿,悄悄地来到田野。这里,一股泥土的芬芳便伴着清风扑鼻而来,细闻,还带着丝丝谷穗的清甜。远处,几个农民伯伯扛着锄头,略弯下腰,轻轻地托起一簇金黄的谷穗,沉甸甸的。霎时,农民伯伯舒展开了他那古藤般的脸,像展开一幅百年的画卷。

  是啊,秋天来了,又该丰收了,心里怎能不甜呢?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走进秋天,收获秋天,收获希望。

  初一写景作文:我喜爱的雨 3

  春,明媚的春,温和的春,又回来,又来到我的身边。你披着绿色轻纱姗姗而来,你的步履如此的轻盈,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听!方才水释的淙淙流水是春的步伐;看!翠绿的柳枝是春的身影。

  春天是一位高明的画家。在它的笔下,万物有了生机。春天轻轻拂过枝头,为了桃花添上晕润的红色,桃花便以清香的粉底回赠于春;春天抚摸着草地,给小草注入欲滴的翠绿,小草便把甘美的露珠送给春沐浴;春天跨越小溪,为溪水解开那繁重的枷锁,换上清澈的碧绿的,溪便把欢腾的话语馈赠给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是啊,瞧,迎春花开出金灿灿的花朵;杏花,桃花,梨花争先考恐后地绽放;满山遍野开着五彩缤纷的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直叫人看得眼花缭乱;懒懒的绿草刚挤出地面,好奇地眺望着眼前崭新的世界。在它们眼里,一切都是那样新奇。一阵微风袭来,它们互相依偎着在风中摇曳,在细雨的洗润下,它们张着一张张嫰绿的小嘴吮吸着甘露茁壮成长。

  春,象征着希望,并开始新的征程。她让我心中的繁重沉淀,让心灵挣脱七情六欲的羁绊和现实名利的枷锁,让明透的思维与涓涓的情致引发而为一篇文章,一道诗,一支歌。立于春景中,静心凝神,隐逸如禅,心中一切澎湃退却,却分明地发现——春,正孕育着希望!

  初一写景作文:我喜爱的雨 4

  傍晚,天高云淡,阳光透过薄云光芒四射,微微有一点刺眼。

  我去骆驼峰散步,走到山下,一丝阳光都看不到,我顺着台阶向上攀登,当爬到山腰上的第一个凉亭时,一束柔和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啊!多美的夕阳。太阳仿佛被裹上了橘黄色,没有了刺眼的光芒,柔柔的光泻下来,给山上的石头和植物镀上了一层金色,使黄昏的山城笼罩在柔和的夕阳中……

  继续向上攀登,便到达了山顶,夕阳仿佛害羞了,躲在了峰顶铁塔的后面,不让人们看见它那美丽的红脸盘……

  必须绕过铁塔,才能领略夕阳的美丽……

  随着云彩的变化,夕阳映出婀娜多姿的晚霞,快下山的夕阳,仿佛用它柔和的日光抚摩着整个山城,从山峦的缝隙中透出一道道红通通的日光,落在小河边的家属区……

  家属区里,许多老爷爷、老奶奶们随着优美的舞曲,轻松,幽雅地扭着秧歌,他们腾起的舞姿像行云、似流水,柔和、美丽。映在他们脸上的夕阳,红彤彤的,仿佛融进了他们的心里……

  我收回目光,眺望山边的夕阳,耀眼的光芒没有了,太阳的脸上开始泛起微红,给远处的云霞镶上了一道金边,天渐渐的黑了下来,太阳则变的越发的红,好象着了火似的。天空红了,晚霞红了,整个山城红了,我融进了红色的海洋中,心中油然而生出一种感慨,这真是“夕阳无限好”啊!

  初一写景作文:我喜爱的雨 5

  故乡的秋

  古人都喜爱“悲秋”,认为自己的人生也会象落叶那般飘落而去。事实上,人生固然有结束的时候,但只要那时你能够发现自己象“秋收”那样有一定的收获,就应当不悔地离去。

  故乡的秋,与异地一样有着一番丰收的气象:硕大的豆子,鲜美的瓜果,憨厚的乡民收割着那些满眼的琳琅,乐着呵着合不拢嘴。

  而故乡的秋唯一一番与众不同的景象却是在山上。故乡的山没有泰山的威峻,也没有*丘的温柔,它唯一拥有的是那永不停息的生机。风儿掠过这连绵不断的山坡,把这*静的小山坡拨弄起了一番热闹。草儿迎着风儿温柔的裙尾,忘怀地跳动起来;花儿红脸妒忌了,也卖弄着她那劲辣的舞姿;鸟儿伴奏着歌唱起了一首一首动听的曲子;小泉子不甘示弱,轻轻地敲打着岸边的石头,“叮咚”作响,展示它那更胜一筹的悦耳音色;参天树观望着这一幅景象,“飒飒”地晃着脑袋乐起来。好一幅春的温馨,春的生气的美图。

  故乡的秋就是这般如春一样的生机勃勃,如春般招人喜爱。但是它远胜过春的原因是它让人们看到了开始,也看到了收获成果。

  摘一颗斜坡小树上的野果,吮一吮,你会回忆起人生经历过的酸,苦;拾一朵树旁落下的香花,闻一闻,你会感受到,经历过也有收获,人生的最后一剂调味料是香甜。

  所以,又何必“悲秋”呢?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4)

——感动了我初一作文 (菁华3篇)

  有时候,一首诗赋亦能感悟岁月沧桑,一篇文章,恰似度过匆匆一生。惊天骇事会引发世界的震撼,一件小事,却也让人叹为观止。莫怀戚先生的《散步》便是如此。

  初读短文,并无什么惊叹之处,它好像就是一件小事,一篇并不出彩的文章,可当你再品一遍,却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竟从几个不起眼的字品出了“我”的责任,于是深深陶醉于此,越看越震撼,越看越不可思议,仅仅散步一件小事,却体会了中华尊老爱幼的美德。它好似一盏灯,照亮了世界每个角落。所以说,读书如品茶,品得越久,韵味越浓。

  大词小用,是这篇文章的风格;以小见大,是这篇文章的手法;尊老爱幼,是这篇文章的哲理。或许我们不该只停留于表面,只是看着文章,我们更应该去付之行动,去做、去认真地做,将中华悠久的美德传承接力,传下去。它不是形式,是行动!

  想想父母,想想孩童,父母是过去,孩童是未来,你我是现在。回报父母,是你的本分,照顾孩童,是你的责任;只有二者兼行,这个家庭,民族乃至国家才会进步,才会复兴。肩上担的是责任,心之所向是光芒,每一次对父母的回报都是你前行的力量,不要等来不及的时候后悔!

  寥寥几字,一段故事,一种人生。

  丁泽林同学的一句话:

  来日方长,我希望用我的爱,守住那份干净的热爱与美好!

  《散步》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它像一首动人心弦的诗,一支感人肺腑的歌,颂扬了我国人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反映了我国文明家庭建设的可喜成就。

  文章在选材上颇有特色。作者深深懂得一滴水可以辉映太阳的光辉的道理,精心选材,以小见大。文章只是选取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一次散步的小事来写,就表现了一个重大的主题: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新的时代得到了发扬光大。

  在这个三代人的`家庭里,我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每当家庭出现分歧的时刻,我总是主动地站出来,消除分歧,维护团结,增进亲情。我家要到田野上散步,可是母亲不想去。原因是母亲老了,身体不好,好不容易才熬过了一个严冬,走远一点就觉得累。母亲的想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是我不是消极的表示顺从,而是积极地提出建议。我劝说母亲,正因为年老体弱,才应该多走走。我的话渗透着辩证思想,饱含着对母亲的深切的爱,有利于母亲身体素质的增强,有利于家庭温馨氛围的营造。母亲听了我的话,不是固执己见,而是从善如流。儿子敬爱母亲,母亲尊重儿子,家庭出现了融洽、祥和的气氛。

  家庭犹如一口池塘,有时波*如镜,有时波浪起伏。在散步的过程中,这个三代之家就像*静的水面涌起了波澜。在岔路口,我的母亲要走大路,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大路*顺,便于老人行走;小路难行,可是秀色可心。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情况下,我决定舍鱼而取熊掌。我认为,母亲年老体弱,余年不多,伴随她的机会已很少;儿子年纪尚幼,来日方长,伴随他的机会还很多。于是我委屈儿子,顺从母亲,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美德。

  就在我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的时刻,母亲忽然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母亲疼爱孙儿,了解孙儿的心思,知道孙儿喜欢小路旁边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小路尽头水波粼粼的鱼塘,于是决定自己克服困难,满足孙儿的心愿。母亲改走小路的决定,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幼的传统美德。

  小路不好走,母亲对我说: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到了一处难走的地方,我蹲下身子,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他们怕摔伤了自己所背的亲人,因此走得很慢,很稳,很仔细。他们的行动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

  我的妻子和我的儿子,祖孙三代、母子四人,很难有这样的机会,一家人在一起散散步。母亲年老多病,但很听我的话,就像小时候我很听她的话一样。妻子默默无闻,儿子活泼可爱。我和母亲在前面走,妻子和儿子在后面走。儿子突然说:“瞧,前面是母亲和儿子,后面也是母亲和儿子,真逗。”在拐弯处我为难了: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

  他们都看我的选择,我思考再三,决定走大路。因为我陪儿子的时间还长,陪母亲的时间较短,我说:走大路。

  但母亲却改变了注意,要走小路。我说小路不好走,有水沟。母亲说:小路花草多,过不去时你背我,就像小时候我背你过河一样。果然过水沟时,我背起了母亲,妻子背起了儿子。一路欢歌笑语,开心极了。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5)

——我喜爱的书包作文 (菁华3篇)

  我喜爱的书包是一个既美丽又实用的书包。我穿着一条漂亮的梅红色的裙子,里面一件舒身的粉色衬衫,全身干净整洁,非常让人喜爱。

  在我的大家族,我体形中等,不算高,也不算矮。我有45厘米高,30厘米宽,14厘米厚。我每天的任务就是当小主人的小助手,虽然有时很累,真想减减肥,可为了小主人,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坚持下去。

  主人常常在我肚子里塞满许多书和作业本,然后我的两侧放上水和雨伞。我有一个长寿秘方,那就是双头拉链,我的寿命又延了一倍,羡慕我吧!如果小主人长大了我够背了,就可以找扣具弟弟帮忙,而且它长得结实,不容易损坏哦!所以找它帮忙是很方便的。

  我伴随着主人快乐地成长,主人的书越来越多,我的肚子已经装不下了。现在我已经在另一个女孩肩上。让我继续陪伴小朋友成长,直到破烂为止。

  没错,我们书包家族是很耐用的,我希望可以陪伴更多的小朋友成长,把我的快乐传递给你们。

  我最喜爱的学*用品是我每天上学背的书包。

  这只书包是我外婆帮我买的,它的颜色很鲜艳,有玫红、灰色和黄色相间,上面有一只小狗举着一把火炬。书包分为三层,最大的一层我用来放书本,中间一层用来放铅笔袋,最小的一层通常放我的水彩笔、剪刀、记号笔等美术课要用的文具。书包的两侧还可以放水壶、纸巾。我非常喜欢这只书包,它不但看上去很漂亮,还可以纠正我的.姿势,让我不要成为驼背,每天我上学、放学的时候背着它,觉得自己很神气、很挺拔。这只书包不但是我的学*用品,在每次的春游、秋游的时候,我也总带着它,里面装满好吃的食物和同学一起分享。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包,爸爸妈妈告诉我,里面还装着他们对我的期望,希望我带着它去上学,再把学到的知识带回家。

  我读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个旧书包,妈妈看到它已经很旧了,就给我买了个新书包,而这个新书包,我从二年级一直背到三年级。

  我的新书包,有两层,左右有两个袋子,它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衣服,还有美国队长的标志,还配着一个拖拉杆。

  大层是装书本、文具和作业本的,小层是装一些零碎的小东西,如回执和早餐费等。侧边的一个小袋子装水杯,另一个装书包雨衣,它比我原来的书包容量大了很多,所以它长得很胖。

  有一次放学,我内急得很,就把拖拉书包放到厕所门前。我出来的时候发现书包不见了,我心里着急地想:是谁恶作剧拿走了我的书包呢?就在这时候,我看见了一个人影。于是,我假装内急,放支笔在厕所门口,那人果然来拿了我的笔,我偷偷跟着他,发现是两个人在做恶作剧。我终于找到了我的书包和笔,我一把夺过书包和笔,狠狠地说了他们两人一顿,还给他们留了一句“下不为例!”

  书包是我最重要的好朋友,我喜爱我的书包。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6)

——我喜爱的动物优秀作文 (菁华3篇)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乌龟,我非常喜欢它。

  那只小乌龟叫龟妹,它有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一个可以保护它的龟壳。它刚到我家时非常害羞,像我家养的含羞草一样,只要你一碰它,它就把头和脚伸进龟壳里,好像在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但是经过我精心的照料,它慢慢地变活泼起来。

  龟妹非常贪吃,只要我扔一块好肉给它吃,它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好像在享受千年难得的美味佳肴。

  俗话说“ 千年王八,万年龟 ”乌龟的寿命和耐饥能力是很强的,有一次我两三个星期没有喂它吃东西,但它还是活了下来,只是比以前瘦了一些。

  据史料记载,古代有一起冤案,有人把实情刻在龟壳上,两千年以后人们发现了乌龟,这起冤案就此解开。

  龟妹的可爱和机灵让我喜欢得不得了,龟妹我爱你!

  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小动物,我会不假思索的告诉你——我喜欢小狗。因为它很可爱。

  我家就养了一只惹人喜爱的小狗,叫皮皮。因为它很顽皮,所以就叫皮皮。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 刚刚换上拖鞋,皮皮叼起我的鞋子撒腿就跑。害的我满院子乱追,好一会儿才追上了它。

  还有一次,我刚帮妈妈打扫好卫生,一眨眼,皮皮就把垃圾桶掀翻了。弄的一屋子都是垃圾。还舔着舌头,神气地向我摇尾巴。

  皮皮有一身洁白的绒毛,一些小黑圈顽皮的镶嵌在上面。就像一池纯洁的牛奶上铺散着一些“奥利奥”饼干一样。皮皮的两只小眼睛亮晶晶的,像黑宝石一样。还有一个软乎乎的小鼻子,真好玩。它的耳朵可灵啦!老远就能听出我的脚步声,并快活的摇着尾巴迎接我。

  别看皮皮那么小,还会看家呢!要是有陌生人来我家,皮皮就生气得汪汪叫。好像在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每次我家吃排骨,皮皮就高兴得不得了。它一次能吃一大碗,吃完了还用小鼻子蹭我的裤腿,好像在说:“我还要!”我就说:“不行啊!吃多了会肚子疼的!”皮皮很听话,就乖乖地走开了。

  你们看,我的小狗多可爱呀!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当然是猫了,我家中就有一只小白猫,十分可爱。 小白猫刚出生时,极小,大约只有两寸长,小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全身上下都是透明的短毛,小耳朵耷拉着,浑身不停的颤抖。 过了几天,小白猫身上长满了与猫妈妈一样的白毛,远远望去,像一个雪白的小绒球。蒙着透明薄膜的小眼睛渐渐睁开了。更有趣的是它那白白的、毛绒绒的小爪子,就像4团小雪球。小白猫的腿没有力,还支撑不起身体,所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好像遇风就倒似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一个月之后,小白猫身体变强壮了许多,行动灵活敏捷。它那圆圆的脑袋上竖起一对小尖耳朵,全神贯注地聆听着周围的一切动静。一双眼睛好似两颗晶莹明亮的水晶蓝宝石,闪闪发光,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老鼠出没的地方。要是真的遇见了小老鼠,它又十分胆小,吓得掉头就跑。猫妈妈一直不肯教小白猫“功夫”,因为小白猫还没有“捕鼠工具”。 过了两个月,小白猫长出了三个捕鼠必备的“工具”,那便是:爪子、脚垫、长胡子。小白猫的每个脚上都长出了锋利的爪子,爪像钩子似的又硬又尖,一钩上老鼠就百分之百逃不掉了,再加上它那尖尖的獠牙,颗颗闪着刺眼的光,要是老鼠到了它的嘴里,肯定会被撕得粉身碎骨。小白猫的4只脚底都有脚垫,摸上去软软的,走起路来相当轻,一点声音都没有,不会被老鼠发现。有了长长的胡子这个好帮手,测量老鼠洞的大小,准没问题。小白猫有了这三样“工具”,就跟着猫妈妈学起捕鼠本领来。猫妈妈把抓来的老鼠咬得半死,然后又放了,让小白猫去抓……。就这样,没过多久,小白猫就学到了一整套捕鼠本领。再狡猾的老鼠只要碰上它,就只有死路一条,成为它的口中餐,脚下囚。 小白猫尽职尽责,常常废寝忘食地守在厨房里、米缸前,夜间还不知疲倦地巡逻在楼梯口和屋顶上。一发现老鼠洞,就专心致致地守候,抓不到老鼠决不罢休。

  一天一天过去了,小白猫渐渐地长大了,可它还是那么玩皮。当我做作业的时候,悄悄地跳上我的肩“妙—呜、妙—呜”地吵;或把花草折腾得枝折花落,还得意地歪着脖子“喵—喵”地叫。我真想好好地责打教训它一顿,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便把愤怒抛到九霄云外了,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舍得打它呢?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7)

——我喜爱的鸟作文 (菁华3篇)

  我们家有一只漂亮的画眉鸟。

  这只小鸟十分可爱,它有时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胆小无比,但有时又像一只小老虎一样好奇胆大。

  小鸟的样子很可爱。它的眼睛上方有一条弯弯的白线,像一条弯弯的山间小路,而那些混杂进去的灰毛,就好像是掉在地上的野果子。它的嘴巴尖尖的,有半尺长,那黑黑的鼻孔,几乎看不出来。

  有一次,我们家没有鸟食了,于是,我就放了一只小虫子到它的鸟笼里,它一看到小虫子就立刻缩在笼子的一角,一动也不敢动,好像很害怕似的。一旁的我着急了,连忙将小虫子用小木棍挑起,一边挑还一边说道:“不用怕,你闻一闻,多香呀!”小鸟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迟疑的向前走了一步,好像在思考到底去不去似的。终于,它鼓起勇气,走上前去,一口咬断了小虫的脖子,津津有味的吃了下去。

  我喜欢这只可爱又漂亮的画眉鸟。

  我们家有一只漂亮的画眉鸟。

  这只小鸟十分可爱,它有时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胆小无比,但有时又像一只小老虎一样好奇胆大。

  小鸟的样子很可爱。它的眼睛上方有一条弯弯的白线,像一条弯弯的山间小路,而那些混杂进去的灰毛,就好像是掉在地上的野果子。它的嘴巴尖尖的,有半尺长,那黑黑的鼻孔,几乎看不出来。

  有一次,我们家没有鸟食了,于是,我就放了一只小虫子到它的鸟笼里,它一看到小虫子就立刻缩在笼子的一角,一动也不敢动,好像很害怕似的。一旁的我着急了,连忙将小虫子用小木棍挑起,一边挑还一边说道:“不用怕,你闻一闻,多香呀!”小鸟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迟疑的向前走了一步,好像在思考到底去不去似的。终于,它鼓起勇气,走上前去,一口咬断了小虫的脖子,津津有味的'吃了下去。

  我喜欢这只可爱又漂亮的画眉鸟。

  有人喜欢伶俐的八哥,有人喜欢漂亮的鹦鹉,而我则喜欢可爱的相思 鸟。

  我家养了一只红嘴相思鸟,它全身五颜六色,难怪人们也叫它“五彩鸟” 呢!它的嘴是红的,很尖,啄起东西来可快了,从头顶到背部都披着一件橄 榄绿色的外衣,油亮油亮的好像搽油似的。相思鸟的眼睛很小,像两颗透明 的黑宝石镶嵌在眼眶里,眼睛的四周是乳白色的,胸部是橙黄色,腹部和尾 上的羽毛是黄绿色的,两个翅膀是红色黄色相间的羽毛,这只红嘴相思鸟漂 亮极了,每天我都要站在鸟笼旁边观赏这只鸟,逗它玩,给它食吃,渐渐的 这只鸟也跟我熟了,一看我就欢蹦乱跳,歪着头对我左看右看,好像要和我 说什么。

  红嘴相思鸟是我的宝贝,每天早晨,我都要听它美妙动听的歌声,看, 它站在横杆上振翅高歌,唱得是那么起劲,那么欢快,似乎知道我非常赏识 它。这歌声,我百听不厌。这歌声,使人精神爽快,我静静地听着,还不准 爸爸,妈妈说话,生怕搅了相思鸟的兴致,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不去看电视, 也不玩电子游艺机,总是围着鸟笼转,它不唱时,我就使劲逗它:“相思鸟, 再唱一个吧!”一会儿给它唱歌,一会给它吹口琴,有时它似乎也明白了我 的意思,也唱起来,那时,我兴奋极了,连奶奶都说:“这孩子,着了魔了!” 可是,这个小宝贝也很调皮。有一次,我忘了关鸟笼,它竟然趁机溜了 出去,当时我很伤心,我想,它可能不会回来了。正当我绝望的时候,忽然 听到一阵鸟叫声,原来相思鸟又飞回来了。我急忙打开鸟笼,又在里面撒了 一把金灿灿的小米,相思鸟急忙飞了进去,我马上把鸟笼关上了,以后我可要小心了,每次都把鸟笼关得严严的。

  不久,爸爸说:“这只相思鸟是只雄鸟,相思鸟是成双成对的,过几天, 我们把它放回大自然,让它去找伙伴吧!”“相思鸟,为了你的自由,我只好听爸爸的了,再陪我几天吧!”我面对鸟笼说着。因为我非常喜欢这只鸟,舍不得离开它。


我喜爱作文初一 (菁华3篇)(扩展8)

——我最喜爱的一个人作文 (菁华3篇)

  我最喜爱的`一个人就是我的表弟——嘟嘟了。嘟嘟今年4岁了,他是寒假的时候从广州回来的。他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睫毛很长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小小的鼻子下有一张小嘴,总是说个不停。

  他有时聪明,有时调皮,有时又令人哭笑不得。

  他的聪明表现在他做题目时,他不仅掌握了一百以内的加减法,而且还对一部分乘除法了如指掌。你说一个算式,他马上就给你报出数字,准确率基本是百分之百。有一次他到我家玩,我问他一个二位数乘二位数的算式,他一下子就说出来了,我还要用计算机或者笔算才能算出来。

  他调皮的时候可好笑了。有一次我们去乡下玩,我摘了几根芦苇,给了他一根。他就拿着摇啊摇,上面毛茸茸的芦花就飘了下来,他乐坏了。对着我爸爸使劲摇,一边摇一边自言自语:“我有超级魔法棒!嘛哩嘛哩变!我要你变成大树......”弄得我爸爸一身芦花,他妈妈都叫不住他。

  每次吃饭的时候,他都会令我们哭笑不得。只要别人大声对她说话他就会哭。有一次他妈妈给他夹他*时不爱吃的菜,他不想吃,他妈妈就大声说了一句,他就哭起来了,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边哭边说:“妈......妈,你怎么又凶起来了咧——我.....罚你500天什么事不许干......”听得我们耳朵都长茧子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人——嘟嘟。

  刘嘉豪是我最喜爱的好朋友,他今年九岁了,身体壮壮的,个子高高的。脸圆圆的,一对黑黑的眉毛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显得十分精神。

  他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如:看书,玩电脑,滑滑板,滑冰,跑步,画画,玩游戏等等。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下围棋了!他还是一个十分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上体育课时,我看见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没带跳绳,刘嘉豪看见了连忙过去说:‘‘我们一起跳吧。’’‘‘谢谢。’’同学说。整节体育课刘嘉豪都和这位同学一起跳绳呢!他们还玩得可高兴了。

  他还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有一次他没考到自己理想的成绩,放学后,他垂头丧气地说:‘‘我为什么不仔细一点考到满分呢?’’我听了十分感动真是我学*的好榜样。

  放暑假时,我俩一起去温江国色天香,参加围棋段位比赛。比赛的人可真多啊!我和他分在了一组,比赛开始了,我们十分紧张,我和一位女生比赛,他和一位男生比赛。只见他十分认真,时而皱紧眉头,时而面带微笑,四十分钟比赛时间很快就到了。他轻松地走出考场,而我太轻敌了,又不动脑筋就输给她了。

  我很喜爱这位好朋友,爱助人为乐,很有自尊心,爱动脑筋,爱思考问题。是我学*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但老师却只有寥寥几位,在我印象中好的老师不多,但今年我却又遇到了。她一双有神的眼睛,燕尾般的眉,但他的脸却早已被岁月的匕首在脸上划出一道道深深的痕。她就是我的班主任——张老师,语文老师。

  有句话说得好“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想这就是用来形容一位良好的老师的吧!

  我喜欢张老师的教学方法,她让我们小组讨论,进行“群学”和“对群学”,增加了我们的学*兴趣,增强了我们大胆发言,积极举手,勇于探索的信心。张老师——您,就像一位辛勤的园丁,用知识的源泉滋润我们,哺育我们,促使我们成长着。

  我喜欢张老师的善解人意。又一次,我语文作业的默写古诗没有写,我本以为我会受到批评,严惩以待。没想到第一句话却是“为什么?”当时我愣住了,回答道“我……没有……抄语文的这项作业。”老师:“这一次就原谅你,但还是得补抄两遍,下一次可就不是这样了。”我一下就松懈了下来。很快便把作业补了上去。

  我也喜欢张老师严格的一面,张老师不论是对我们上课,作业,课外,活动都是很严格,一丝不苟的。张老师他的眼睛紧紧的顶着我们,看到开小差,讲笑话,做小动作的便专门点他们的名,让他们回答问题,但很少点错。

  张老师,您,就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方向。您的一句话足以让我恍然大悟,一个微笑使我们充满信心。上课时一个眼神都能让我们打起寒战。下课时,就如朋友般与我们沟通,还时不时帮我们搞一下卫生,当我想起您那张慈祥的脸,就有一种亲切感在我心中洋溢。

  张老师,我要感谢您,是您传授我们知识,是您让我们健康成长,您是一位负责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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