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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日期:2022-10-12 00:00:00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2、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3、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4、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5、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6、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9、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10、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11、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2、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3、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4、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5、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6、禁止明火照明;

1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18、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19、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20、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21、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22、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23、ktv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24、大区安全职能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部门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组织重点部门检查,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防患于未然,并将结果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25、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对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6、销售易燃品,如;丁烷气、发胶、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27、在特殊情况下,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8、中控室电话为接、报警专用电话,除工作外不作它用,严禁打声讯电话。值班时精神集中,认真观察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按操作规程操作。

29、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交接记录,并将班内发生设备故障,隐患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修理。

30、熟悉本楼建筑结构、布局和重点部位的位置,检查报警要迅速准确,不能凭经验办事。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控室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如实填写中控室工作日志及工作记录。

31、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32、贯彻执行酒吧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33、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3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35、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36、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37、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38、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39、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40、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阅读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1)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象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订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先锋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和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通畅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器防火安全管理,即使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为了确保集团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团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经营秩序,必须采用*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形成长效的管理模式。

  2、各部门必须经常开展自查,坚持柜组每天查、部门每周查、集团每月查,做到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发现问题或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放过、督促整改不放过、事后复查不放过)。

  3、大区安全职能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部门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组织重点部门检查,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防患于未然,并将结果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4、检查内容:

  (1)、灭火器、消防栓位置是否正确;灭火器是否有灭火剂;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消防栓配件是否齐全。

  (2)、紧急出口标记、防火标记、禁烟标志、商场紧急疏散图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正确。

  (3)、紧急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火警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5)、紧急事件通讯录是否张贴在明显位置。

  (6)、堆积商品、货架、展柜距离消防喷淋头是否至少50CM。

  (7)、所有电器开关是否完整无损、库房的照明是否符合要求、配电房是否有易燃物品。

  (8)、行政部储物间易燃物品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9)、电力、燃气设备的操作员工是否有上岗证。

  (10)、每日是否有消防检查记录和存档记录。

  (11)、检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安全死角是否存在火险隐患,对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和整改情况的是否全部反馈。

  (12)、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而擅自使用热得快等禁止使用的电热器具;

  (13)、消防会议是否每周召开;是否互通信息;是否定期更新消防宣传栏并有最新的商场消防组名单。

  (14)、防损员以及商场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演*是否定期进行;各项记录是否存档。

  (15)、商品库或小库内物品摆放是否堵塞通道,有无防火间距。

  (16)、商场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堵塞;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无掩盖和遮挡。

  (17)、重要设备的安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电梯、扶梯是否有安全使用规定和警告标志;配电房、锅炉房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记录。

  (18)、各区域配电柜、配电箱和照明器具是否完好。

  (1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防火检查和同系统之间的相互检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

  (20)、对上一次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消防整改措施制度

  1、检查出来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应该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总部安全保卫部,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项目,由集团消防职能部门以报告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商场防火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各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消防责任书》。

  3、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消防组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演*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全面负责商场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商场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和能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完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对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商场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库房、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品的场地、仓库,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商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保险丝等,如有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期限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开关统一由防损员控制,其他电力系统由工程部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持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等灯具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器保持一定间隔(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丁烷气、发胶、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商场内所有小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设备、通风、通道等设备,商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乱接电线。

  17、保持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门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随意占用;定点摆放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擅自挪用;灭火器、消火箱、疏散标志前不准堆物和遮盖,商场内如需装修改造,必须经消防职能部门审核。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县公共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装在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各单位设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

  第四条*消防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公共消火栓统一编号,按区域划分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管护和检查工作,并对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指导。

  建设、规划、市政、给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负责消火栓的购置、安装和财产登记。

  单位和居民区内安装的消火栓,由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有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六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城市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规划设置消火栓并同步实施。

  第七条消火栓的设置规划必须经*消防机构审核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道路宽度小于60米的,每120米设置一座消火栓;宽度大于60米的,在道路两侧每120米分别设置一座消火栓;靠*十字路口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商业密集地区、古建筑保护地区和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居民区,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第八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消火栓一经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或迁移,因城市建设需迁移或拆除的,应经*消防机构、规划和给排水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安装与维护

  第九条消火栓由城市给排水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必须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条消火栓的安装应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应当沿道路设置,安装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并应设置明显标志。

  (二)市政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井盖与人行道面板持*。

  (三)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装应达到规范标准,满足防冻要求。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居民区内安装的地下消火栓,必须选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第十二条给排水部门应及时对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二)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三)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四)定期试水,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小于10米水柱,并清除栓内污水。

  第十三条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消火栓,由*消防机构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共同制订计划,由给排水部门逐步更换。

  第十四条消火栓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同级人民*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它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必须经*消防机构和给排水部门批准后,方可取水,并保证消火栓完好无损,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它用,造成消火栓损坏的,应及时报告*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进行维修,使用单位应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漏水的还应承担漏水损失费用。

  第十七条经*消防机构和供水部门批准利用消火栓取水的单位,当附*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第十八条*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修复,保证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火栓。

  (二)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检测消火栓。

  (三)埋压、圈占消火栓。

  (四)损坏消火栓。

  (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加强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有维护和检查消火栓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消防机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第十九条(三)(四)(五)项规定的,处以警告或罚款。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以警告或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工作中玩忽职守,职权滥用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处罚,由*消防机构裁决。对构成治安处罚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2)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吊顶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

  (三)帷幕(幕布)、窗帘、家具包布应当采用阻燃织物或者进行阻燃处理;

  (四)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八条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内部装修的吊顶、墙面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每个楼梯宽度不得小于一点五米;

  (四)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五)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警报装置;

  (六)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四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第十六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机关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对责任人的罚款为月工资的两倍以下,对责任单位的罚款为日营业额的十倍以下。

  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执行停业决定的,处以前次罚款额的一倍的罚款,并可以强制其改正。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3)

——浴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1.1各重要岗位坚持24小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沙等)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保持完好有效。

2、1.2班组长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当班职工扑救初起火灾,并能组织服务对象撤离火灾现场

3、2.1.1发生火灾后,首先观察火情,及时分析起火原因。如果是线路着火,首先拉闸断电,然后迅速组织当班人员用灭火器灭火;如果不是线路着火及时组织当班人员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发现油类着火,使用灭火器或阻燃物覆盖式灭火。

4、2.2人员疏散措施

5、2.3.4洗衣房负责对下井职工公管服进行转移、撤离。

6、2.3.5中心直属班成员负责对办公室内的电脑、文件、其它电器等重要物品进行转移、撤离。

7、2.3.6机电维修班成员,在转移完毕自身岗位物品后,由单位统一调度指挥,协助其它需要帮助的岗位进行物品转移。

8、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11、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12、消防器材管理:

13、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14、用火安全管理:

1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1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7、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18、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19、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0、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1、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22、用火

23、示标

24、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25、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6、消防安全制度。

27、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28、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0、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31、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32、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33、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34、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35、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36、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37、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8、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9、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0、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40句菁华

1、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4、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8、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9、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10、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11、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12、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13、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14、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或建设单位消防专门培训。

1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

16、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17、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1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1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20、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21、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22、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2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25、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6、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27、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28、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29、结合本网吧,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30、营业场所严禁放置即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31、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图片、录像)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定消防全完工作万无一失。

32、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3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34、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35、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6、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37、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38、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9、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0、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5)

——最*暂停娱乐场所营业通知 (菁华3篇)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20xx年4月2日起,全市暂时关闭歌舞娱乐场所(KTV)、棋牌室、电影院、网吧、书吧、酒吧、室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鉴于当前全区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根据市委、市*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传播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即日起暂停以下经营、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即日起,全市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上网服务等文化娱乐营业场所全部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即日起,全市暂停举办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恢复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即日起,全市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审批时间另行通知,己审批的演出活动由审批部门自行协调取消,举办单位妥善做好退票、解释等事宜,防止引发重大事件。

  相关文化娱乐企业单位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要妥善处理好退票、退费等方面的'合理诉求。目前防疫形势严峻,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各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控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要求严肃追责。

  为了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20xx年高、中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上安排,现将高、中考期间有关停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时限

  1.高考期间县城区所有网吧、游艺厅、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于7月6日上午8时至7月9日下午18时全部停止营业。

  2.中考期间县城区、什字镇所有网吧、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于7月15日上午8时至7月18日下午18时停止营业。

  二、要求

  各相关文化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否则,按违规经营将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扩展6)

——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用5篇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工管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東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四、防疫管理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五、防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一、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的必要性

  娱乐场所绝大部分装饰材料、服务用具都是可燃烧质,一旦着火。燃烧猛烈。燃烧使得场所内聚氨脂、聚乙稀泡沫、化学纤维等产生有毒气体危及顾客生命安全。娱乐场所空间复杂。设置的包厢间距*、密封严、空间小、人员密度大。多数娱乐场所进行过二次或三次装修,改变了原使用功能,使其原有的通道变窄或被占用,给疏散造成很大的障碍、极易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要确保娱乐场所中公民的人身安全、就必须有一个事先拟好的应急疏散预案为火场疏散作指导。

  火场中的人员对发生火灾没有精神准备。在本能求生的心理作用下,惊慌失措,行动不能自控。在受烟火和高温的威胁下,极易迷失方向,误人死角,并发生拥挤和践踏造员伤亡J娱乐场所内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能起到稳定情绪、加快疏散的作用。因此、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燃烧蔓延速度。人员疏散速度。组织顾客进行疏散。把握好在毒性气体和热量达到致死人命极限值之前使人员全部撤出。有了应急疏散预案,就可以发挥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的能动作用,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

  (一)拟定易于起火部位

  拟定易于起火的部位,使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对这些部位保持高度警觉、,起火部位也是制足应急疏散预案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不同的起火部位制定出不同的应急疏散预案。

  1、舞台

  灯具安装不当,灯具靠*幕布、布景引起着火;演员在舞台随便吸烟,火柴把、烟头处理不好引起着火;电线绝缘老化、破损造成短路火花引燃;演出时使用明火效果时,操作不慎引起着火,等等,

  2、故映室

  放映员操作不熟练不能及时处理胶片、引起易燃片起火;擦拭机械用过的油丝棉放在采暖设备或电热部件上而引起着火;灼热碳精棒头靠*可燃物弓}起着火,等等

  3、餐厅、厨房

  餐厅内装饰灯具的布线多在闷顶中。易发生电气火灾:厨房内备有冷冻机、绞肉机、切莱机、烤箱等多种机电设备。因湿度大。电气设备受潮使绝缘老化,易发生短路起火;可燃气体钢瓶和管道漏气遇火源发生姗烧爆炸;烹饪时用火不慎引起食品油着火。等等。

  4、包厢

  包腼内烟头、火柴梗等引燃可燃物品,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品,等等。

  (二)不同情况下疏散时间的确定

  掌握若于情况下人员全部疏散所需要的时间、能够更有效地开展疏散工作、疏散时间决定于疏散速度:疏散速度包括门口排放速度和走道中人的行走速度。它与人员密度。门的个数、宽度,走道的宽度。走道*坦程度(斜坡大小、是否有台阶)等因素有关。

  (三)热流蔓延路线的绘制

  根据起火部位和建筑形式,确定出热气流流动路线。在热流路线上意味着燃烧的蔓延和毒性气体的扩展二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正确引导顾客避开热流路线、热流路线的形式多种多样;

  1、在舞台上自上而下倒宝塔形的流动;

  2、在舞台边缘向观众厅吊顶的流动;

  3、沿墙或可燃物向开启窗口的流动;

  4、从包厢沿走廊向大厅的流动;

  5、从厨房顺着可燃气体泄漏方向的流动;

  6、一从建筑低层沿楼梯向建筑高层的流动。

  以及其它多种蔓延路线都可以在娱乐场所的*面图上绘制出来,以便引起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的注意。

  (四)开(破)窗排烟措施

  为了减轻和消除毒性气体对顾客的致命威胁,起火后,采取开咬破)窗排烟措施,降低娱乐场所内毒性气体的含量。如果起火部位在舞台,通常先打开舞台两侧的窗户,可将上风方向的下窗开启和将下风方向的上窗开启,利用风力横向排烟。当烟气直接威胁到顾客生命安全时,可开(破)大厅两侧的窗户,开(破)窗户的作用还能够改变火焰蔓延和烟气流动的方向。

  (五)划区定门措施

  根据娱乐场所内人员分布措施,划定区域依次按门疏散。划区定门应尽量遵循就*疏散的原则。靠*起火部位的顾客可先远离起火部位躲避,再按门疏散,划区定门的人数首先要根据门的排放量进行计算确定。其次,离起火部位较*的门划定相对少量的人数,离起火部位较远的门划定相对较多时人数、使受火势直接威胁的顾客尽早脱离险境。

  划区定门应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心中有数、指挥有条不紊:靠太*门处应留有工作人员的固定座位,以便遇事能及时开门,引导顾客疏散。

  (六)组织分工

  参加疏散顾客的工作人员都有具体分工、分别负责开门、指挥、疏导、宣传。开〔破)窗、抢救和转移伤员、救火掩护等工作、谁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密切配合、预案中都有具体详尽的规定依据预案进行疏散,井然有序,争分夺秒、使疏散工作达到最优化效果。

  每一个工作人员除肩负着各自的分工工作外,还必须随时随地对顾客进行宣传教育J宣传教育内容应是预案中预先拟定的,主要针对起火后观众的心理动摇。恐慌和盲动等。当烟气浓度按减光系数达到0、1/m时,人的思考力和判断力也随之下降如果不充分及时发挥宣传教育的功能,疏散工作就会处于十分被动不利的地步。

  (七)其它应急措施

  三、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应急疏散预案必须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才能保证其科学性和实用性。借助于建筑火灾、物质燃烧学等学科的原理,并结合娱乐场所的具体情况来研究火灾和人们逃生的规律,才能使应急疏散预案精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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