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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协会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协会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

  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

  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

  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

  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

  4.组织会员认真学*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

  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网络部部长组成委员会;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成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会长要求对乒乓球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乒乓球水*和管理能力,在协会工作超过一年以上,责任心强。

  第四条会的职能:负责协会基本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日常工作的领导,负责协会经费的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评议由会员提出的奖惩建议,选派会员参加各类活动,召集主持社团内部全体会议,有权按规定解除委员职务。

  第五条的工作安排。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学期开始作一份工作计划,期末作一份总的工作总结;举行大型活动,会长具有最终决定权,活动计划须经会长同意,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对各部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促进各部的合作。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会内事务,对会长直接负责。

  3.秘书处对本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协助会长做好内部工作,并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对会长直接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和起草协会有关材料及整理档案等。秘书处对社团财务进行管理,做到帐务清晰。

  第六条会的任期

  1.会长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超过两次。

  2.其他任期为一年,可连任。特殊情况也可以是一个学期。

  第七条各部门的组成与职能:会下设立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技术部、网络部五个部门为协会的运行机构。

  1.外联部:与学校各部门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问题。

  2.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的校内宣传工作,积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3.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持活动纪律,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4.技术部:负责对会员的日常训练,组织会员学*乒乓球理论,提高会员球技与整体实力。技术部下设裁判组,负责各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以及日常裁判队伍的培训。

  5.网络部:负责通过网络,向同学们宣传协会的工作,通过维护本协会的网站更新信息,从而拉*乒乓球协会与同学们之间的距离。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本协会面向全院各院系、专业。研究生及老师招收会员。

  第二条会员要求有较好的球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服从协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学*、工作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参加社团各项活动。

  第三条会员入会须填写会员档案记录表,经考核并办理入会手续,交纳会员费,上报院社团总会和院团委审批通过,即取得会员资格。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本会负责人进行监督。

  3.有热爱本协会,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缴纳会员费的义务;

  4.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自觉维护协会声誉的权利和义务。

  5.会员应刻苦训练,认真学*乒乓球理论,进行研讨,努力提高球技。

  第五条会员管理制度

  1.会员以乒协名义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经过会的批准。

  2.凡是会员均发给会员证;对严重违反本章程的会员,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经费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一条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所缴纳的会费;院团委的社团活动经费;协会举行各类活动争取的社会赞助;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本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由会统一安排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第三条本会经费用于会员活动;用于本会的外联、宣传、训练等活动;用于本会的其他正常开支。

  第五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一般在周末集中会员进行训练,邀请院内外有较高水*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指导。

  第二条会员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切磋乒乓球技术、

  第三条每学年举行两次全院性的乒乓球比赛。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奖励

  1.对在各类乒乓球赛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奖励;

  2.每年度对在会内工作积极,有显著成绩的优秀会员,给予“优秀社团会员”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扬。

  3.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

  第二条惩罚

  1.对作出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给予严厉批评。

  2.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劝不改的会员,严重者,则考虑退会除名。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于本会会。

  第二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正式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是由我校在籍学生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具有集邮爱好的学生团体。协会本着为喜爱集邮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的*台,提高同学们对集邮的认识,积极学*各种集邮常识,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培养同学们的集邮爱好。通过集邮丰富自己的目的.。

  第二条协会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集邮方面的活动,实现会员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自我培养、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为会员服务。协会活动具有集邮特色且要突出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第三条协会接受泉州师院校团委会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协会工作职责

  第四条协会是为加强对会员的集邮兴趣指导和组织集邮活动管理,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而专设的组织。

  第五条协会职责:

  ⒈根据会员对集邮不同方面的兴趣与要求,协助并尽量满足会员对集邮知识的求知;

  ⒉规范协会管理,定期做好协会的组织工作及对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统筹;

  ⒊建立协会档案,记载协会的发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

  ⒋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例会,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各部门工作中的不足,并责其限期整改;

  ⒌管理协会资金并指导和核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赞助、会费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⒍审查各部门呈报的活动计划、方案和经费预算,对其活动申请进行批复;

  ⒎协调各部门解决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⒏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报校团委批准;

  ⒐组织开展对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

  ⒑完成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协会组织

  第六条我校在籍学生30人(含30人)以上并具有共同集邮兴趣的爱好者,本着“自愿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经发起人申请,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后,而成立的社团。

  第七条协会机构

  ⒈理事会:设理事15名左右,由正副会长及理事成员组成;

  ⒉常设部门: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编辑部。

  第八条协会理事

  ⒈协会的理事设置,必须按照校团委的总体要求,本着“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干部。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各部正、副部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总人数不超过18名;

  ⒉成为协会理事的条件

  ⑴理事会理事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在同学和会员中有较高威信,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并具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④学*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⑵部长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有适应协会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学*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⒊协会全体理事应在理事会监督指导下,通过召开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协会理事。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后有效。理事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自行更换;

  ⒋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由新一届协会全体理事进行民主选举,按得票多少选出;

  ⒌协会理事作为团学干部体系的一部分,必须自觉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并积极参加其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

  ⒍每个学期开学后2周内,各部门必须统一将本部门前一学期的成绩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理事会;

  ⒎协会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由校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社团负责人例会,无故缺*3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⒏协会理事换届改选之前,应事先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干部换届改选工作;

  ⒐换届改选工作完毕后1周内,新会长必须向校社团联合会递交本社团换届改选详细情况,其中包括部门、理事的设置和工作计划等;

  ⒑如遇理事任期未满辞职、理事被免职等特殊情况,可由协会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其他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理人选,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作为协会的代理理事。

  第九条协会纳新制度

  ⒈协会每年开展1次纳新活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协会必须根据校社团联合会制定的招新计划,在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招新工作,也可自行开展招新活动;

  ⒉协会招新时,收取会员的会费标准为10~20元,具体金额由协会自定。收取会费时应向会员开据盖有协会公章的统一收据;

  ⒊部分新会员可免交会费(特殊情况);

  ⒋招新工作结束后1周内,协会应向校社团联合会上报招新确切人数;

  ⒌协会须在招新工作结束后3周内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新老会员见面会)。由负责人对上学期工作做总结报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本学期工作计划等。

  第十条会员注册制度

  ⒈会员入会必须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为1年;

  ⒉新会员入会时,须填写《泉州师院社团成员登记表》,经协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新会员入会的具体条件由协会自定;

  ⒊老会员需在招新工作期间进行登记注册,按照会员优惠的标准缴纳会费。如未按时缴纳会费,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协会经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可制作会员证。会员证必须加盖校团委公章。会员证只能作为证明会员身份及参加协会活动时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第四章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会员的兴趣培养、发展目标开展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学艺术等活动。

  ⒈协会每学期必须开展活动5次(含5次)以上;

  ⒉协会必须在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自筹资金(包括会员所交会费、其它资助或赞助等)使用详细情况及有关票证报校社团联合会。经费收支账目表须合理规范,条理清晰、明确。

  第十三条协会举行全院性的活动、协会内重要活动、聘请校外人员来校讲学、做报告等,事先必须填写《泉州师院大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交校团委,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的活动,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在1周内完成宣传报道工作(网站)。已发布的报道,需报校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为进一步活跃协会活动,扩大协会在学生中的影响,协会根据校团委的总体布置及自身特点开展活动。

  第五章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提倡协会自筹活动经费。协会可根据其提出的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提交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活动结束后1周内,必须将相关票据交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冲账。

  第十七条协会所有资金,应如实上交秘书部,由秘书部专人管理,每学期必须在本协会内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理事会将不定期抽查秘书部财务管理情况,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协会将追究秘书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协会的会费,必须用于本协会开展活动和购买固定资产,不得用作他用。

  第六章协会物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协会须做好档案建设工作,对需存档材料(包括协会章程、会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收支账目表、协会报刊杂志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成员必须爱护协会的一切物品。

  第二十二条协会固定资产(包括社团所购买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和详细的登记,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案库,一份留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完成后1周内,新老会长必须在理事会的监督下,按资产登记清单将原社团所有档案、物品、会议记录等进行移交。

  第七章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

  第二十四条协会聘请顾问若干名和指导老师1名。注:顾问以集邮家为主,指导老师原则上以我校教师为主。

  第二十五条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团委审批后统一颁发聘书。

  第二十六条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履行下列职责:

  ⒈对协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指导;

  ⒉对协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⒊参加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具体指导;

  ⒋对协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

  第二十七条协会指导老师因特殊情况离任,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协会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报请校团委配备与协会特色相符的指导老师。

  第二十八条协会指导老师由校团委负责考核,对于未履行相应职责的教师将不予以续聘。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为鼓励先进,调动协会干部和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学年将根据校团委的规定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并颁发证书。

  第三十条对优秀社团及优秀个人的奖励视其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并存入社团联合会及协会档案。

  第三十一条协会干部将按《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的规定给予奖励和德育加分。

  第三十二条协会会员将按理事会考评的推荐依据给予物质奖励和协会内部制定的荣誉证书。

  第三十三条协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讨论,校社团联合会通过,可对协会成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1组织纪律观念涣散,连续3次不参加活动;

  2进行与协会章程、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

  3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改正,或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每学期违反相应的规定达3次者,将取消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第三十六条各项奖惩措施,由社团联合会根据本《管理制度》对协会进行严格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共青团泉州师范学院团委会

协会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此固定资产指社团所拥有的除资金以外的一切能够使用五年及五年以上且单价在5元以上的物品,特殊物品除外(例如单价低于5元,但可重复使用很多年的物品)

  第三条:社团固定资产是指除耗材外,以社团经费购买或一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包括协会实验室所有协会物品)

  第四条: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财务部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社团固定资产社团为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六条:社团固定资产统一由社团的财务部部长总负责,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有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七条:社团需变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时,需经本社团成员讲座一半人通过,并在学社联的监督下,方可实施。

  第八条:社团换届,社团财务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先报校社联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社团负责人输相应接受手续。

  第九条:当协会发现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监察组或校社联有权追究该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十条:社团所属的固定资产,必须产权关系明确,校社联配给的(低值易耗品除外)由校社联所有,由校社联拉取赞助的物品由校社联所有,社团自行购置或拉取赞助的物品由学生社团所有,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一条:社团解散时,财务移交学社联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

  第十二条;社团解散后,是本学期由本社团会员会费所购买的物品,在本社团会员有要求的情况下,可由校社联代为分配给本社团会员;若无要求,物品将充公,作为校社联活动资产。

  第十三条:协会资金以及固定资产全有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分管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监察组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动,借出,报废,必须经过分管部门以及主管部门或协会会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或变卖,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资产转移或处理。

  以上为兽药协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协会干部或社员如有违反将追究其相关责任。情况严重者将上报院系领导或执法部门。社联财务部对此制度行使监督管理权,监督此制度变更。此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协会一半干部同意,财务部才能行使变更权未经同意财务部无权行使变更权,

协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收入管理

  第一条行协收入的主要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办法收取。

  2、事业收入:指通过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展览会、评审会、培训费、信息费、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收入等。

  3、其他合法收入:指各种捐赠、投资收益、活动经费、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协对其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不同形式的管理。

  1、会费收入:依照会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行协业务活动所需经费。

  2、事业收入:行协对事业收入实行激励机制,即对事业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将税后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支配。

  3、其他收入:作为行协经费来源的补充。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三条行协的支出是指按《章程》规定,履行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各项管理费用、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修缮等费用。

  第四条支出审批原则:行协对各项支出实行逐级审批、财务监督控制的办法。费用支出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单位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及标准,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

  第五条支出审批程序:行协的各项支出应:由经办人按财务规定格式及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协理事会会长(简称:会长)审批。

  第六条支出审批权限:行协会长是行协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协资金的安全使用负责。行协实行会长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单笔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资金,由会长授权的人员也可审批。

  第七条行协报销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时要求如下:

  1、购入办公用品时,要附有购物明细清单。

  2、差旅费:

  ⑴有关人员因公出差报销时要附上由秘书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秘书长出差时,要附上由会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

  ⑵其它事项出差,以书面形式说明出差的目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⑶差旅费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十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3、召开会议费前,先由有经办人员提出申请做出会议预算,说明召开会议的内容、会议规格、参加会议的人数。报秘书长或会长审核批准,报销时应附有会议消费清单。

  4、接待费支出时,应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说明来访人单位名称、规格、人数,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行协应建立固定资产、存货及办公用品出入库领用制度,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大宗采购按规定走招标程序。

  第九条行协已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或津贴,由经办人员负责造表,报会长审批。

  第三章资产及负债管理

  第十条行协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款、其它应收款和存货。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各种借款,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是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三是单位价值较高。

  第十三条行协应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财务人员应做好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行协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行协的所有投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行协名称、标识、信誉、服务等无形资产应当有偿使用,行协对外投资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行协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第十六条行协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协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行协财务人员年终应提交财务报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行协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目前或今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收缴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

  第五章现金、银行支票、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协现金、银行支票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现金收入必须开给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帐外设帐。

  第二十三条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或以“白条”抵库,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第二十四条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随意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现金支付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不足转帐金额起点的零星开支可使用现金支付,其余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二十六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及空白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填写假用途,不得将支票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第二十七条签发银行支票的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第二十八条实行钱帐分管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和登记工作。

  第二十九条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取、开具、保管登记工作,不得将票据借作他用。

  第六章内部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一条行协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是指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财务会计工作,使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规范化,而制定的内部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等。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财务人员要熟悉业务知识,对行协财务收支进行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和控制,并进行分析,使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各种财务检查。

  3、财务人员应恪守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第三十四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1、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定财务部门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协会计核算的实际,确定会计凭证格式,进行凭证填制,规定审核要求。

  3、财务账簿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由计算机录入;辅助账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和行协实际情况,财务人员应编制以下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会计报表附,主要有支出明细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行协现有资产进行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对财产清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严格财务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财务应按季度向行协财务主管领导报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向理事会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适应知识不断更新发展的需要。

  3、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学法、知法、执法、宣传法、守法、维护法。

  4、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事要主动热情、耐心服务。

  6、财务人员应保守财务秘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能向外提供或者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第七章人员调动、离职的交接

  第三十九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移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十二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实行计算机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的科目,应当符合*的有关规定。


协会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协会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协会管理制度6篇

协会管理制度1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协会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会管理制度2

  院跆拳道协会是由全院跆拳道爱好者组成的学生团体,受学院团委,受学院领导的管理与监督,除学院外,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无权干涉协会一切活动。

  第一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协会。

  (3)服从本协会的领导与管理,积极参加和协助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热爱跆拳道运动,维护协会的团体利益。

  (5)签定《跆拳道协会与会员安全保障协议》(一式三份)。

  二、会员具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提出批评及意见的权利。

  (2)有优先被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同时承担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按规定交纳会费及教练费。

  (4)培养和坚持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依法开展跆拳运动。

  第二章 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校际交流赛、表演等活动。

  二、购买相关器材、护具。

  三、支付本协会工作人员(教练)费用。

  四、举办有奖问答会,奖励优秀会员。

  第三章 为了更好地规范协会各方面的工作,系统地管理好整个协会,现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协会最高权利机关为跆拳道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外联部、技术部、宣传部、财务部、组织部这几个部门组成,受会长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助会员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涉及协会的重要决定事项时,采取全体成员民主投票抉择。

  二、理事会的成立需通过院领导、院社团部的一致考核批准产生。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各一名,财务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两名,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两名,宣传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三名。

  三、理事会成员对协会工作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本着为协会服务的原则,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四、为了使协会文件档案和会员资料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方便查阅及使用,防止文件档案的遗失,特制定《协会档案管理条例》,具体事项如下:

  (1)协会理事会秘书部负责协会档案管理、会议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保存好协会的档案资料。

  (2)其他部门或个人若要查阅资料,必须经秘书部同意。

  (3)查阅文件时,不得在上面任意修改或乱涂乱画,需保护好资料,以名遗漏。

  (4)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离存档处,如要借阅,须取得秘书部或会长批准,并作好登记。

  (5)各个部门应以月度方式上缴相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活动行程、干事名单等)交给秘书部存档。

  (6)该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7)跆拳道协会理事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8)理事会成员必须以协会的最大利益为主,不得乱花费,浪费协会的资金。

  (9)如部门因协会工作需要支出费用,必须由本人写明经费的出处。以及如何支配、对协会有何利益。经过会长或副会长及相关部门的一致研究、审核、决定。然后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同意、预支单据由财务部部长签名后方可领取预支费用。使用资金过程中需以节约为宗旨。完工以后,应及时将余额、票据交送到财务部。

  (10)每次活动后需报销的收据,必须先由本人签名,经过会长认可签名,然后由财务部人员审核、同意、签名后,根据具体情况报销。

  (11)凡关系到协会的有关资金问题,须由理事会人员在场监督,再转到财务部统一管理,合理分配使用。

  (12)外联部在校外所联系赞助,须有一个详细、明确的账目纪录。

  (13)财务部部门的人员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有权利、有义务保管好协会的资金,如果保管人员自身保护不善,必由保管者本人担负责任。

  (14)本协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15)该制度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16)任何人员不得更改以上任一条例,若要修改、补充必须提交到理事会,通过开会讨论、研究、审批方可。

  (17)工作证是由宣传部统一设计制作,由秘书部负责签发,并统一管理,对工作证的使用进行监督。

  (18)工作证只限于理事会成员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19)妥善保管好工作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秘书部报失,以便补办。

  (20)持证者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佩戴工作证进行有损协会利益的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1)持证者离职时应持原有工作证交秘书部注销,改任他职时,注销后可领取新证。

  (22)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训练环境,会员们应具备良好的素质,不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不损害协会及学院的合法利益。

  凡因故意违反学院的相关规定、本协会的章程而造成重大过失者,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应的处罚。

协会管理制度3

  为了更好地加强读者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办公室这一资源,确保协会的办公室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原则、范围及要求

  第一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负责安排,以便能够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地使用办公室。

  第二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原则:以本协会使用为主,其他社团借用为辅。

  第三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使用范围:主要针对协会内部的会议,协会例会、部门会议等;还可以举办一些适宜在此举办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时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安排使用时间。

  第五条 其他社团借用本协会办公室时,应提前与本协会会长联系,并由本协会会长通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排。

  第六条 活动或会议结束后,要保证地面、桌椅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二、办公室物品管理

  第七条 本协会办公室的财产由办公室部门负责管理,认真保管橱窗内文件,并定期整理。换届时应盘点交接给下任负责人。

  第八条 本协会日常物品(如胶水、剪刀、工作证、横幅等)在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保管。

  第九条 宣传部每次使用毛笔,红纸,墨水等物品后,由办公室监督清点并由宣传部妥善放好。

  第十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室内书籍、杂志及其它物品等。

  三、办公室书籍管理

  第十一条 书架内书籍由读书部负责管理,定期整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可出售杂志,由值班部门负责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其他协会放入办公室的书籍,由值班部门负责看管并注意借用要求。

  四、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农业大学读者协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协会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的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第十条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协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是由我校在籍学生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具有集邮爱好的学生团体。协会本着为喜爱集邮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的*台,提高同学们对集邮的认识,积极学*各种集邮常识,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培养同学们的集邮爱好。通过集邮丰富自己的目的.。

  第二条协会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各种集邮方面的活动,实现会员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自我培养、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为会员服务。协会活动具有集邮特色且要突出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第三条协会接受泉州师院校团委会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协会工作职责

  第四条协会是为加强对会员的集邮兴趣指导和组织集邮活动管理,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而专设的组织。

  第五条协会职责:

  ⒈根据会员对集邮不同方面的兴趣与要求,协助并尽量满足会员对集邮知识的求知;

  ⒉规范协会管理,定期做好协会的组织工作及对各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统筹;

  ⒊建立协会档案,记载协会的发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

  ⒋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例会,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各部门工作中的不足,并责其限期整改;

  ⒌管理协会资金并指导和核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赞助、会费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⒍审查各部门呈报的活动计划、方案和经费预算,对其活动申请进行批复;

  ⒎协调各部门解决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⒏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并通过,报校团委批准;

  ⒐组织开展对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

  ⒑完成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协会组织

  第六条我校在籍学生30人(含30人)以上并具有共同集邮兴趣的爱好者,本着“自愿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经发起人申请,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批准后,而成立的社团。

  第七条协会机构

  ⒈理事会:设理事15名左右,由正副会长及理事成员组成;

  ⒉常设部门: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编辑部。

  第八条协会理事

  ⒈协会的理事设置,必须按照校团委的总体要求,本着“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干部。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各部正、副部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总人数不超过18名;

  ⒉成为协会理事的条件

  ⑴理事会理事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在同学和会员中有较高威信,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并具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④学*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⑵部长条件

  ①坚持“负责、敬业、诚实、执行”的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泉州师院管理制度》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②是协会正式注册会员;

  ③有适应协会工作需要的志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④学*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⒊协会全体理事应在理事会监督指导下,通过召开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协会理事。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后有效。理事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自行更换;

  ⒋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由新一届协会全体理事进行民主选举,按得票多少选出;

  ⒌协会理事作为团学干部体系的一部分,必须自觉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并积极参加其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

  ⒍每个学期开学后2周内,各部门必须统一将本部门前一学期的成绩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理事会;

  ⒎协会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由校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社团负责人例会,无故缺*3次以上者,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

  ⒏协会理事换届改选之前,应事先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干部换届改选工作;

  ⒐换届改选工作完毕后1周内,新会长必须向校社团联合会递交本社团换届改选详细情况,其中包括部门、理事的设置和工作计划等;

  ⒑如遇理事任期未满辞职、理事被免职等特殊情况,可由协会主要负责人在广泛征求其他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理人选,报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作为协会的代理理事。

  第九条协会纳新制度

  ⒈协会每年开展1次纳新活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协会必须根据校社团联合会制定的招新计划,在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招新工作,也可自行开展招新活动;

  ⒉协会招新时,收取会员的会费标准为10~20元,具体金额由协会自定。收取会费时应向会员开据盖有协会公章的统一收据;

  ⒊部分新会员可免交会费(特殊情况);

  ⒋招新工作结束后1周内,协会应向校社团联合会上报招新确切人数;

  ⒌协会须在招新工作结束后3周内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新老会员见面会)。由负责人对上学期工作做总结报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本学期工作计划等。

  第十条会员注册制度

  ⒈会员入会必须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为1年;

  ⒉新会员入会时,须填写《泉州师院社团成员登记表》,经协会批准后,成为正式会员。新会员入会的具体条件由协会自定;

  ⒊老会员需在招新工作期间进行登记注册,按照会员优惠的标准缴纳会费。如未按时缴纳会费,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协会经校社团联合会批准,可制作会员证。会员证必须加盖校团委公章。会员证只能作为证明会员身份及参加协会活动时使用,不能另作他用。

  第四章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协会活动必须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会员的兴趣培养、发展目标开展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学艺术等活动。

  ⒈协会每学期必须开展活动5次(含5次)以上;

  ⒉协会必须在学期末将本学期工作总结、自筹资金(包括会员所交会费、其它资助或赞助等)使用详细情况及有关票证报校社团联合会。经费收支账目表须合理规范,条理清晰、明确。

  第十三条协会举行全院性的活动、协会内重要活动、聘请校外人员来校讲学、做报告等,事先必须填写《泉州师院大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送交校团委,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的活动,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在1周内完成宣传报道工作(网站)。已发布的报道,需报校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为进一步活跃协会活动,扩大协会在学生中的影响,协会根据校团委的总体布置及自身特点开展活动。

  第五章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提倡协会自筹活动经费。协会可根据其提出的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提交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审批。活动结束后1周内,必须将相关票据交校团委或社团联合会冲账。

  第十七条协会所有资金,应如实上交秘书部,由秘书部专人管理,每学期必须在本协会内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理事会将不定期抽查秘书部财务管理情况,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协会将追究秘书部及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协会的会费,必须用于本协会开展活动和购买固定资产,不得用作他用。

  第六章协会物品管理

  第二十二条协会须做好档案建设工作,对需存档材料(包括协会章程、会员名单、工作计划和总结、经费收支账目表、协会报刊杂志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协会成员必须爱护协会的一切物品。

  第二十二条协会固定资产(包括社团所购买的一切耐用品和消耗品)要做好妥善的保管和详细的登记,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案库,一份留存),定期做好清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协会换届改选工作完成后1周内,新老会长必须在理事会的监督下,按资产登记清单将原社团所有档案、物品、会议记录等进行移交。

  第七章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

  第二十四条协会聘请顾问若干名和指导老师1名。注:顾问以集邮家为主,指导老师原则上以我校教师为主。

  第二十五条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填写《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聘请顾问及指导老师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经校团委审批后统一颁发聘书。

  第二十六条协会顾问及指导老师须履行下列职责:

  ⒈对协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指导;

  ⒉对协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⒊参加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具体指导;

  ⒋对协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

  第二十七条协会指导老师因特殊情况离任,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协会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报请校团委配备与协会特色相符的指导老师。

  第二十八条协会指导老师由校团委负责考核,对于未履行相应职责的教师将不予以续聘。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为鼓励先进,调动协会干部和会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学年将根据校团委的规定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并颁发证书。

  第三十条对优秀社团及优秀个人的奖励视其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并存入社团联合会及协会档案。

  第三十一条协会干部将按《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的规定给予奖励和德育加分。

  第三十二条协会会员将按理事会考评的推荐依据给予物质奖励和协会内部制定的荣誉证书。

  第三十三条协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讨论,校社团联合会通过,可对协会成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1组织纪律观念涣散,连续3次不参加活动;

  2进行与协会章程、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或与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且不服从管理;

  3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泉州师范学院集邮协会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改正,或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如每学期违反相应的规定达3次者,将取消部门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第三十六条各项奖惩措施,由社团联合会根据本《管理制度》对协会进行严格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共青团泉州师范学院团委会

协会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协会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银行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手续不完备的任何款项,对银行凭单和其他结算单据要妥善保管和正确有序的传递,并按银行结算的规定办理各项存贷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要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门的有关规定,行政经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项目经费由各科室编排预算方案,集体研究落实,各项资金一律不准用于私人借支,定期存款做到定期、定点、专人管理,不得以移民资金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上级单位。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按会计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原始凭证及账本等会计档案的管理。

  (4)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及时做好银行对账工作。

  2、出纳的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审核签批后手续完备的单据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附件”。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款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盘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严禁私人挪用;预支现金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会计做好银行对账、报账工作,严禁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

  (4)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根据我办实际,财务由主任授权副主任审批。财务印鉴分开管理(法人代表章由会计管理,出纳章、单位财务章由出纳管理),互相制约。机关财务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别由综合科和发展扶持科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凡机关财务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名,综合科负责人核签,报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单位公务接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一律要填报申请单,按标准接待。本办非日常性的开支,凡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签批;5000元以上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报销。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要严格对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浙财农字〔XXX7〕55号、57号、65号文件和瑞移办〔XXX7〕20号、21号文件执行。

  珊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要严格对照温州市移民办关于珊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对项目资金拨付必须经办联系片、村、点干部、项目负责人、后扶科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协会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学生会管理制度6篇

  (一)经费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及*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档案管理制度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 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 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 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 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 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 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四)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

  为进一步规范学*宣传部的日常工作,提高成员的业务水*,更好地培养成员的合作意识,学*宣传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值班和查操工作由学*宣传部成员共同承担。

  二、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校团委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下午4:00——6:00

  校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下午4:00——6:00

  本部办公室的值班时间为:晚上9:00——10:30(左右)

  三、查操时间:

  篮球场为早晨6:40——7:00

  足球场为早晨6:30——7:00

  四、作为校学生会学*宣传部成员应履行一下职责:

  1、值班:

  (1) 根据校团委老师和校学生会办公室的要求,积极主动的做好相关工作;

  (2) 本部办公室值班:

  当天值日的负责人必须提前开门;

  值班人员应按时到达;

  认真、及时地完成当天的海报、通知,并努力提高个人的书法、绘画水*;

  (3) 值班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4) 值班时值班人员应签到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 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严禁顶撞和争吵;

  (6) 做好当天的卫生工作,保持事内整洁,维护好办公环境,不得在办公室内高声喧哗;

  (7) 办公室的报刊杂志,阅读后放回原位,严禁私自带走。借阅应向办公室说明,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做好借*录后方可带离办公室。借阅应在规定时间内返还,逾期不还者将追究其责任;

  (8) 值班人员当天值班不能到场者,必须提前给出书面假条,不可无故缺*;

  2、查操:

  (1) 查操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2) 查操应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给出书面假条;

  (3) 服从当天工作安排,按照当天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做好查操工作;

  (4) 禁止徇私舞弊,若有违反本条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校学生会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置。

  3、其它工作:

  (1) 协助其它部门搞好2团委、学生会活动的有关布置,并积极参与活动;

  (2) 协助通讯调研社做好通讯调研工作,鼓励积极投稿。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宣传部全体成员共同监督,如有违反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一、购买物品及票据管理。

  各部门购买物品消费金额不足100元时,应在购买物品前向生活部长说明;当消费金额超过100元时,必须向王老师说明,征得同意后方能购买,否则视为无效。

  二、与合作单位的合作。

  1.计算机与控制学院团委学生会已经与天外天自选店(东区)、学贤文具(东区)、博雅复印打印店(东区8教、尧山1教二楼)、一得阁文具(尧山商业街)、惠学林(尧山商业街)/一得阁文具店、翔宇数码影象中心、天外天自选店(东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请需要打印、复印、购买体育用品、文具、纸张、药品等物品的部门与他们联系。注意:在上述指定地点购买的物品需要在指定地点作好记录(包括时间,物品名,单价,数量,钱数,经手人,购买用途),以便做好统计。

  2.关于在合作单位记账的规定:记账总金额超过30元、低于100元的需向生活部部长申请,100元以上的需向王老师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记账。记账人一般为各部部长或部长指定的某位同学,记账时需要出示相关证件(三用证或学生证)。

  3.原则上一得阁文具店的文具购买只能由宣传部记账,如其他部门有特殊情况,则需向生活部部长说明。

  4.记账同学务必严格分清团委学生会与社团、各年委账目,一旦发现社团、各年委有误记现象应立即向生活部提出,由生活部与社团、各年委沟通,解决账目误记问题。

  5.在指定合作单位所记账目总数,在一学期完后//达到一定数额后//生活部将会对所记账目进行清算,然后重新记账,如此反复循环。

  三、活动经费预算。

  1.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列入工作计划。每次活动之前,由活动负责人进行经费预算(预算金额与实际所用金额原则上要控制在±10%以内),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等费用,逐项列清并制作资金预算表(见附件2)。

  2.活动前期活动负责人应填写好《三院团委学生会预决算表》交由王祥老师过目。活动后期负责人应将预决算表填写完整后向生活部报决算,并对预决算间差异做出相应评估,在备注栏内写明理由。对于预决算差距过大的活动负责人将会在例会上做出批评。

  3.活动所得赞助经费,原则上提成10-15%(由拉到该赞助的同学负责),剩余的上交团委学生会作为活动使用经费。其中,所拉赞助的风险及投入由个人自负。

  四、物品管理。

  1.各种物品购买前,购买人需认真查看团委学生会储存室内是否已有该物品可供使用,若经查看确认没有该物品后方可购买。若对物品重复购买,一经发现,将由购买人自付全部费用并由生活部在例会上对购买人提出批评。

  2.各部所购得物品,请节约使用。各部所购买的物品中,如果是非一次性物品,则该物品在使用完之后,经手人有责任保管好或者放到物品储存室,并写好物品出入表(见附表),以便下次续用。生活部要及时统计剩余物品,对于剩余物品任何人不得转为私人所有,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批评。

  3.使用或借用储存室的物品时,一定要填写好物品出入表(见附表四)。

  4、对于比较大型的活动,借出的东西较多,只需要填好借出去的情况,等一天完后,再对物品进行检查及整理。

  五、票据及账目管理。

  1.学生会内部报销原则上以正规发票为凭证,收据无效。发票正面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客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品名全称、金额、日期。背面须用铅笔在右下角注明用途、经手人、付款人、日期。注意:餐饮、娱乐类发票不能报销。当消费金额较少时(小于10元),可以不要发票,以收据为证,交给生活部部长报账。

  2.生活部部长将作好财务的统计,定期(一个月)向学生会内部公布开支情况,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保管好,在一个活动全结束当月的下月初向王祥老师报销,在每月的5至7日经手人(指定人)可到生活部领取金钱。报销前生活部部长,及经手人将认真填写报销单据封面(见附表1)并整理好报销发票,报销过程中将认真填写《现金领取表》。

  (即:各部门报销的时间为月初的5到7日

  各部门报账的时间为任何时间

  生活部制做报表及向王老师报销的时间为月初1到4日)

  另:若一次性消费达到200及以上者,可及时向王祥老师讲明,写好《现金领取表》后,方可提前报销此资金。后将《现金领取表》交于生活部保留,以便下月初做报表及总计。

  3.作为生活部的成员,要有义务也有责任做好财务的保管,分类,记录并指导各部门的消费等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和正常进行。

  4.生活部有权对各部门的消费情况,消费金额进行调查,核实。

  5、即不能有发票又不能开收据单(如桶装水)可到生活部领取凭条(见附表),按要求填写好。

  6.活动期间的钱可由任何人先帮付,完后再结清。(在发票的后面写上付款人的姓名)至于发票、收据单、统一交于生活部管理(报帐可随时交于生活部)。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共同执行;

  *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 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 .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 .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 .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 .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 .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 .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 .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长、委员的考核与监督,学生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本制度即日开始实行。

  一、工作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和执行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团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2.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参照请假制度;

  3.手机的正常开机时间应当为6:00-00:30,其间午休时不得关机,可能的条件下可保持全天开机;手机应随身携带,并保证畅通状态,见到来电或短信时起,应当立即接通或回复,多条重复短信,回复一次即可;如遇上课,不便接电话,应当在三分钟之内短信告知,如无故不接电话,或短信通知十分钟内未回复(特殊情况除外)两次按会议迟到一次处理;

  4.各项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各部门在*时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5.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如有困难自行解决,若超出能力范围不能按时完成或解决,及早上报*团。

  二、会议管理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团会议、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静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窃窃私语或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4.迟到问题:迟到记录由办公室记录,第一次迟到大会批评,第二次迟到大会自我检讨,书面检讨由办公室备案,第三次迟到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如有特殊情况,由*团酌情考虑;

  5.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会场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6.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分管*或秘书长请假,签字生效,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无故缺*两次以上者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由办公室备份;

  7.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团提出不同看法,由办公室做好相应记录;

  8.各类会议必须衣着得体,不得随意;

  9.工作期间,特别是会议期间,禁止玩手机,除非紧急事件,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三、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2.值班时间:早上:8:00至12:00;下午:(冬季)2:00至6:00;(夏季)2:30到6:30;晚上:7:00至9:00;

  3.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的部长请假,由部长安排其他成员(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则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

  4.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务,如有其他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必须作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若有损害应做好相关记录;

  5.值班人员对来访的同学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同学的心声;值班人员对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作出答复,对不能作出答复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以便向有关部门反映;

  6.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7.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

  8.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并拉好窗帘、关灯、锁门;

  9.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请假管理制度

  1.请假须由秘书长或分管*批准签字方为有效;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交秘书长或*团签字批准后在学生会例会、值班、活动之前一份交至办公室存底,一份交于活动组织人员;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一次处理;

  3.例会、值班及活动的缺*次数作为学生会工作考核标准之一,(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无故缺*三次以上者将撤销部长职务;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

  2.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至少一周)列出详细预算开支提交*团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方能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3.报销或报账应使用有效发票(收据),所有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注名日期(拿到报销前,均先让*团签字,方为有效);

  4.用款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秘书长上报活动各项开支明细;

  5.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若无发票或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在涉及资金较大或关系重大时,应及时与团委老师联系提供真实信息;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部门工作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本部门档案,定期进行整理,各部门的档案需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本部门自行存档;

  3.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由学生会*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以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二例会制度

  1.*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有关事宜。

  2.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团每周一次例会,*、副*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一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一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

  3.*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学生会各部在活动安排之前应向*团递交活动筹备表,并由*团审议通过方可举行活动。活动完成之后,向*团递交工作总结,*团对其进行评议。

  5.学生会成员的增补和职务任免,先由*团提名,讨论通过再提交院党总支审议通过。

  6.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7.无故缺*者(含请假无效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除名。

  8.例会迟到三次劝其退出学生会。

  9.例会由*主持,*因故不能出*,由副*主持。

  10.例会实行签到制。

  三请假制度

  1.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条应由请假者本人递交*或部长。

  3.请假条必须经*或部长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

  4.副*必须向*请假,*必须向*团请假,*团过半数同意后方为有效。

  5.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保管。

  四 财务管理制度

  为充分提高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利用率,促使全体学生会成员形成节俭,高效的优良作风,使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学生会特出台此项管理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财务由办公室主任实施责任制管理。

  2.学生会活动经费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审批。所得开支,均需有详细的说明和充足的理由并作详细记录。买的东西必须有收据才能报销。

  4.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务个人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谁借出谁负责收回,并在三日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损坏程度原价赔偿。

  5.每学期末,学生会*,副*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

  五工作责任制度

  1.为促使学生会干部在学院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引下,更好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系学生会*团研究决定免除其职务。

  (1)触犯国家法令或受校、院行政纪律处分者。

  (2)无论任何原因,须留级降级者。

  (3)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学生会、班级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

  (4)在工作中,受院团委院学生会及上级有关主管单位领导及教师屡次严肃批评,拒不改正者。

  (5)在院系召开的有关会议中无故三次迟到,两次缺*者。

  3.其它情况由学生会*团提出建议,报系党总支审议批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活动基本要求

  1.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

  2.各项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

  3.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团提交活动申请表。*团批准后方可举办。

  4 .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

  5.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 .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7 .举行活动时,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

  8 .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保管。

  七学生会值日制度

  1 .凡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卫生值日。值日内容包括扫地、拖地、擦桌子等。

  2.每次值日后应在值日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便查证。

  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并在记录中说明原因。

  4.不论任何原因,不按时值日者,即取消评优资格。

  5 .非本周值日同学,在学生会工作学*后,应自觉进行清理,将学生会打扫干净,如发现工作垃圾残留后,将由该同学负责一周的清扫工作。

  6.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 学生会财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能私自动用,需借出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物品应认真登记,写清借条。

  8. 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9.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八学生会成员考评细则

  1.为进一步加强系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本〈细则〉由学生会*团负责解释必要时可吸纳各部部长参与。

  3.本〈细则〉采用扣分制(百分制)和加分制。

  例会

  1.时间每周一日下午16:30在314理会实行签到制。

  2.因病因事不能出*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含请假无效者首次扣10分, 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例会迟到者首次扣5分,第二次口10分,第三次扣15分,理会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例会设置迟到*。

  6.例会主持、发言、汇报、商谈等方面的质量纳入考评、考评为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不良表现两次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值班

  1.每晚十点查寝。

  2.如需调班,当班者必须提前自行与他人协调安排好,并告之*或部长。

  3.迟到、早退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经抽查核实,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第三次以上含三次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无故不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同时及时处理相关业务或相关人员转达 ,转达时间不能超过当晚11:30。

  转达时必须转达到本人,无故不转达或转达不到位者每次扣5分,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达, 转达人应根据情况主动完成该工作。

  活动

  1.活动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

  2.因病因事不能出*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参照物理系学生会制度细则有关规定。

  3.无故缺*含请假无效者 首次扣10分,第二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4.迟到首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15分,迟到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

  5.凡能够主动帮助其他部门解决困难,提出好的建议者 ,视具体情况 ,可加10分。

  6.活动表现从团结协作,负责敬业,积极主动等方面综合考虑,中者扣5分,差者扣10分并予以警告。

  说明

  1.本细则分值每月汇总公布一次。

  2.加分制与扣分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即加分值不记入总分。

  3.每三个月为每位干部汇总总得分,总分为60分以下者,即予以辞退并向学生所在班级和全系通报69分者予以警告。

  4.任何一个部门开会外联部成员必须参加。


协会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制度流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部门构架

  二、部门职责

  1)受理公司用户的在线解答,热线电话的处理,售前咨询及售后服务支持

  2)本部门员工实现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本部门员工实行在职辅导和业务培训。并提出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调薪、晋升、奖惩、辞退等方面的建议。

  3)参与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参与公司整体发展方向的协助及配合

  4)配合市场部,技术部及时反馈用户信息

  5)遵纪守法,维护用户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

  6)遵守基本的职业操守,不遗漏公司任何商业机密

  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客服部部门各职能岗位职责

  1、客服部经理

  1)完成客服部门规划性建设、团队性建设

  2)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升部门工作质量

  3)组织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4)制定积极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奖惩措施

  4)合理的分配部门各职能岗位

  2、客服主管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季度或者月度

  2)制定部门员工培训计划

  3)注重部门礼仪礼貌,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

  4)检查员工的客服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做好客服受理和

  投诉问题

  5)制定员工排班表,协助经理做好员工专业知识的训练及员工的业绩考核

  6)上传下达,及时反馈信息,协助经理协调沟通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

  7)管理员工的日常工作及住宿问题

  3、客户服务人员

  1)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技巧,及时反馈客户反映的各类问题。

  2)负责受理顾客的咨询,建议及投诉等一系列工作,筛选问题并提交相关处理人员。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打字速度,即文字描述能力

  4)每日收集并整理日常问题,总结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

  5)服从管理,按照部门规章制度严格从事各项工作

  4、客户投诉受理人员

  1)受理客诉,及时给顾客处理纠纷及举报等一系列问题

  2)本着公*,公正的原则受理问题,处理客诉问题有凭有据,有记录

  3)在顾客投诉问题当中提取潜在信息,收取积极的建议,及时反馈,减少客诉量

  4)总结客诉问题,并分析问题原由,在可控制范围内彻底解决问题

  5、订单受理人员

  1)熟练掌握各个供货渠道的基本情况,了解供货商*性,顾客有充值疑问第一时间解答

  2)及时发现充值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渠道问题,及时调整,做到充值顺畅

  3)协助顾客处理订单问题

  4)遵守基本的职业操守,不得向顾客供货商的信息及资料

  5)定期总结并汇报供货渠道充值情况

  附件一:

  部门季度计划

  第五代软件自去年五一推向市场,随着软件不断的完善和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用户群体也节节攀升,对于当前的公司状况,销售、后台技术支持、售后客户服务是3大重点。而当前的市场背景让我们的客户服务在市场竞争中显的尤为重要。

  .引言

  泵站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既要承担该区域的防洪、除涝、灌溉、调水和供水等工作重任,而泵站的主要用途是农田排灌、城市给排水以及跨流域调,对合理配置水资源起着积极的作用。泵站与其它水利上程建设不同,无需修建挡水和引水建筑物,还不会影响生态环境和其它资源,受自然条件影响小,投资较少、生产成本低、便于投入使用。但泵站在*时的运转中,由于各种消耗.会引起各方面的障碍,维护较为困难。因此,对泵站进行科学的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成为泵站管理人员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

  泵站工程的兴建,是为农田灌排和城乡供水等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而管好用好泵站工程,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农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还需要加强科学管理。

  泵站工程的管理包括组织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等。泵站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根据泵站技术规范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泵站的远行、维护、检修、安全等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搞好泵站的机电设备、工程设施、供水、排水等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提高管理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科学试验,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按照泵站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考核泵站管理工作等。本节着重介绍机组运行和技术经济指标方面的一些问题。

  一、机组的运行

  机组试运行以后,并经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交付管理单位。管理单位接管后,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安装单位移交的文件、图纸、安装记录、技术资料,学*操作规程,然后进行分工,按专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气作模拟试验。

  在泵站的水工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安装、试验、验收完成之后,正式投入运行之前,都必须按照 204-86《泵站技术规范(安装分册)》的要求进行机组的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一)试运行的目的和内容

  1.试运行的目的

  ⑴.参照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有关规程、规范及其技术文件的规定,结合泵站的具体情况,对整个泵站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的安装进行全面系统的质量检查和鉴定,以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⑵.通过试运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便可进行全面交接验收工作,施工、安装单位将泵站移交给生产管理单位正式投人运行。

  2..试运行的内容

  机组试运行工作范围很广,包括检验、试验和监视运行,它们相互联系密切。由于水泵机组为首次启动,而又以试验为主,对运行性能均不了解,所以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试验才能掌握。其内容主要有:

  ⑴.机组充水试验。

  ⑵.机组空载试运行

  ⑶.机组负载试运行

  ⑷.机组自动开停机试验。

  试运行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全面详细的记录,要整理成技术资料,在试运行结束后,交鉴定、验收、交接组织,进行正确评估并建立档案保存。

  (二)试运行的程序

  为保证机组试运行的安全、可靠,并得到完善可靠的技术资料,启动调整必须逐步深入,稳步进行。

  1.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试运行前要成立试运行小组,拟定试运行程序及注意事项,组织运行操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然后由试运行人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

  试运行现场必须进行彻底清扫,使运行现场有条不紊,并适当悬挂一些标牌、图表,为机组试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协调的气氛。

  ⑴流道部分的检查。具体工作有:

  1).封闭进人孔和密封门。

  2).在静水压力下,检查调整检修闸门的启闭;对快速闸门、工作闸门、阀门的手动、自动作启闭试验,检查其密封性和可靠性。

  3).大型轴流泵应着重流道的密封性检查,其次是流道表面的光滑性。清除流道内模板和钢筋头,必要时可作表面铲刮处理,以求*滑。流道充水,检查进人孔、阀门、砼结合面和转轮外壳有无渗漏。

  4).离心泵抽真空检查真空破坏阀、水封等处的密封性。

  ⑵水泵部分的检查。

  1).检查转轮间隙,并做好记录。转轮间隙力求相等,否则易造成机组径向振动和汽蚀。

  2).叶片轴处渗漏检查。

  3).全调节水泵要作叶片角度调节试验。

  4).技术供水充水试验,检查水封渗漏是否符合规定或橡胶轴承通水冷却或润滑情况。

  5).检查轴承转动油盆油位及轴承的密封性。

  ⑶电动机部分的检合。

  1).检查电动机空气间隙,用白布条或薄竹片拉扫,防止杂物掉入气隙内,造成卡阻或电动机短路。

  2).检查电动机线槽有无杂物,特别是金属导电物,防止电动机短路。

  3).检查转动部分螺母是否紧固,以防运行时受振松动,造成事故。

  4).检查制动系统手动、自动的灵活性及可靠性;复归是否符合要求;视不同机组而定顶起转子0.003~0.005 ,机组转动部分与固定部分不相接触。

  5).检查转子上、下风扇角度,以保证电动机本身提供最大冷却风量。

  6).检查推力轴承及导轴承润滑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7).通冷却水,检查冷却器的密封件和示流信号器动作的可靠性。

  8).检查轴承和电动机定子温度是否均为室温,否则应予以调整;同时检查温度信号计整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检查核对电气接线,吹扫灰尘,对一次和二次回路作模拟操作,并整定好各项参数。

  10).检查电动机的相序。

  11).检查电动机一次设备的绝缘电阻,做好记录,并记下测量时的环境温度。

  12).同步电机检查碳刷与刷环接触的紧密性、刷环的清洁程度及碳刷在刷盒内动作的灵活性。

  2.机组空载试运行

  ⑴.机组的第一次启动。经上述准备和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第一次启动。第一次启动应用手动方式进行。一般都是空载启动,这样既符合试运行程序,也符合安全要求。空载启动是检查转动部件与固定部件是否有碰磨,轴承温度是否稳定,摆度、振动是否合格,各种表计是否正常,油、气、水管路及接头、阀门等处是否渗漏,测定电动机启动特性等有关参数,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⑵.机组停机试验。机组运行4~6 后,上述各项测试工作均已完成,即可停机。机组停机仍采用手动方式,停机时主要记录从停机开始到机组完全停止转动的时间。

  ⑶.机组自动开、停机试验。开机前将机组的自动控制、保护、励磁回路等调试合格,并模拟操作准确,即可在操作盘上发出开机脉冲,机组即自动启动。停机也以自动方式进行。

  3.机组负荷试运行

  机组负载试运行的前提条件是空载试运行合格,油、气、水系统工作正常,叶片角度调节灵活(指全调节水泵),各处温升符合规定。振动、摆度在允许范围内,无异常响声和碰擦声,经试运行小组同意,即可进行带负荷运行。

  ⑴.负荷试运行前的检查

  1).检查上、下游渠道内及拦污栅前后有无漂浮,并应妥善处理。

  2).打开*衡闸,*衡闸门前后的静水压力。

  3).吊起进出水侧工作闸门。

  4).关闭检修闸阀。

  5).油、气、水系统投入运行。

  6).操作试验真空破坏阀,要求动作准确,密封严密。

  7).将叶片调至开机角度。

  8).人员就位,抄表。

  ⑵负载启动

  上述工作结束即可负载启动。负载启动用手动或自动均可,由试运行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负载启动时的检查、监视工作,仍按空载启动各项内容进行。如无抽水必要,运行6~8 后,若一切运行正常,可按正常情况停机,停机前抄表一次。

  4.机组连续试运行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试运行小组同意,可进行机组连续试运行。其要求是:

  ⑴.单台机组运行一般应在7 时累计运行72 或连续运行24 (均含全站机组联合运行小时数)。

  ⑵.连续试运行期间,开机、停机不少于3次。

  ⑶.全站机组联合运行的时间不少于6 。

  机组试运行以后,并经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交付管理单位。管理单位接管后,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安装单位移交的文件、图纸、安装记录、技术资料,学*操作规程,然后进行分工,按专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气作模拟试验。一切正常即可投入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三)运行方式

  水泵机组的运行方式是决定水系统管理方式的重要因素。而水系统的总体管理方式又反过来对水泵的运行方式给予一定的制约。在任何情况下,决定运行操作方式以及操作方法,都必须根据水泵机组的规模、使用目的、使用条件及使用的频繁程度等确定,并使水泵机组安全可靠而又经济地运行。

  一般条件下,水泵运行过程中从开始启动到停机操作完毕,主水泵及辅助设备的操作都是这样进行的,但也有采取各机组单*动操作或多*动操作的,必要时由计量测试装置发出相应的指令进行自动开停机操作。究竟采用何种操作方式,必须从水系总体的管理方式出发,视其重要性、设施的规模、作用、管理体制等确定。运行方式有一般手动操作(单独、联动操作)和自动操作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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