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制度 >

质量管理制度10篇

日期:2022-01-31 09:57:53

质量管理制度1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管理制度2

  1、我国当前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科技手段与人文素养的不断提高,消防工程施工的质量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但是,在设计、施工、以及验收的一些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

  1.1.对消防施工单位的审查工作不彻底

  消防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和管理水*是决定消防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条件。现实中对施工单位的审查往往只对单位整体的资质进行评估审查,而对于个人的素质的高低却疏于评判。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或个人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牢固,随意改变设计、消防工程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消防工程的质量安全造成了威胁。

  1.2.消防工程设计阶段审核不严

  一个综合楼内的消防系统一般情况下应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涉及的学科多、专业细。往往一个系统的设计要由多个专业配合才能完成。而图纸若设计不严密,照搬图集,易给施工带来随意性。

  1.3.施工不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常会出现如下不规范的施工现象:在不少消防工程中,必要的防锈处理没有应用到室外消防工程给水管道的钢管内外;而在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要求使用镀锌钢管但却没有使用,泵房出水总管以及竖管除闸阀外,不用缩接或法兰接头连接,有的全部使用电焊焊接。消火栓箱底部预留孔高低位置不够,或是孔的角度不够,或与周围物体间距离过小,到用水时消防水带不易安装,或安装后水带弯折,出水不利,或者水带干脆就无法安装到消火栓。设置的消火栓数量和压力不够,与需要覆盖到的建筑物高度、面积、结构复杂程度不配套。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气线路预埋管不到位,有的将电线直接埋入混凝土内。

  1.4.竣工验收阶段对隐蔽设备的质量测定

  对于消防工程来说,其相当大的一部分工程是隐蔽的,等到消防工程竣工时,其隐蔽工程的质量已经无法测定,只能依靠检验固定消防设备的应用性能。另外,即使提出了外露部分的焊接有不规范的情况,施工单位也往往难以整改。

  2、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这一方针,关键在于企业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就是按照现代化企业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上下一致,统一标准,统一计划,把企业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从生产分工的协作、上下左右的关系到时间和空间的联结几个方面合理地组织起来,使企业形成一个有机结合体。做到“事事都有章可循, 时时都按章办事”,逐步建立一整套健全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和一个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通过现代科学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确保消防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两个方面。工作质量是指企业的领导工作、管理工作、生产技术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的质量,即企业或个人各项工作对工程质量的保证程度;消防工程质量就是消防安装工程能否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工程配套设备质量要求,其质量特征指的是工程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适用性等。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工程质量取决于工作质量,它是企业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工作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证。要提高工程质量,首先要提高工作质量,管理工作应围绕提高工作质量这一重点开展,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领导工作的质量是关键

  现代质量管理与传统质量管理根本区别在于: 传统质量管理的驱动力在于各企业部门, 而现代质量管理驱动力在于企业领导。ISO9000 质量体系标准突出强调,领导对制订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的建立以及质量的总体决策等方面起重要作用。领导工作的质量要求是:领导者必须把质量与生产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纳入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围绕既定目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有计划、有组织、有程序、有层次地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并能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充实质量管理理论,把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技术成果运用到生产实践中, 真正地由被动、滞后、局部的传统质量管理转变到主动、超前、系统的质量管理。

  2.2 全员素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

  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是“以人为本”, 全员参与,增强企业活力,一切管理活动都是靠人执行的。为确保全体人员的能力,管理者应就人员必需的资格、经历和培训水*做出规定,并具有一套完备的引进和使用人才机制。

  3.3 机构组织是落实质量管理的保证

  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既需要通过对企业的各层次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横向管理来实现决策方案落实,更需要通过纵向的.管理最终达到高质量生产的目的。因此,它必须按照“层面原则”设立质量职能部门、组织,即将质量管理主题依据客观实际科学地找出界面,划定层次C1,C2,……,Cn-1,Cn。根据层次的高低,设立不同级别的部门、组织,通过上述机构组织管理,形成一个连续的网络化的质量管理系统。

  3.消防工程后期质量管理

  3.1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消防工程中,其验收阶段质量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① 施工企业在完成消防施工任务后,应和建设企业、设计企业以及供应商共同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初步调试与验收,并且为消防验收部门的验收工作做好充足准备。② 结合相关行政部门的标准与验收方法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客观评定。③消防验收机构的验收结果成为能否将消防工程投入使用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成为消防工程投入使用的一个前提条件。④ 结合消防验收机构所提出的验收意见和建议,施工企业必须服从,并且进行科学修改和完善,从而真正满足消防工程施工要求。

  3.2维护阶段的质量管理

  对消防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便开始投入使用,施工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回访。然而,其回访指的是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施工企业主动对建设企业或者是用户使用情况进行回访,特别是针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也或者是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必须进行修复,直到满足规范要求为止。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深入,消防工程施工质量作用逐渐增强。而消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消防工作者长期坚持和努力, 促使安全生产监管逐渐深入完善, 因此, 在消防工程建设过程中, 要不断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 增强建筑物对火灾的抵抗能力, 减少火灾损失, 真正实现消防工程质量过关, 确保人民财产生命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3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国情以及各地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一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到设计的要求。而钢筋加工过程同样是l项比较繁杂的工序,钢筋加工制品不合格直接会导致材料浪费和拖延施工进度。钢筋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主要是在混凝土构件中的搭接布设问题,往往会存在错位现象,影响设计的构件强度。钢筋是现代建筑结构的筋骨,对于钢筋的选材必须十分的重视,并且对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质量把关也要严格,需要检验相应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待以见证取样的把关制度进行进场质量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材料再次进行力学试验鉴定,力学特性不合格的钢筋加工制品一律不予使用。对钢筋的绑扎、焊接、搭接、布设要及时地针对其规格复核检查,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施工图纸要求对钢筋搭接的锚固长度进行校核,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备案

  4、混凝土施工是现代建筑施工的主导内容之一目前高层的建筑工程多为框架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混凝土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物后期的安全使用状况。现今建筑工程基本都采用便于施工的商品运输混凝土,这种混凝土出现的问题就在于它需要通过一定距离的运输到达现场,在长距离的运输过程中,混凝土长时间的搅拌有可能会导致混凝土的水灰比发生变化,而达不到实际的施工混凝土设计要求。而普遍存在的混凝土施工问题还常出现在对混凝土振捣的工作中,振捣方法不合理、漏振,混凝土构件振捣不密实可能导致其成型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施工质量问题。关于现场混凝土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旋主要通过对其现场配合比的严格控制要求进行管理,必须经过试验室多次的配合比试验,合格后方可应用施工。施工现场拌和站对于混凝土的搅拌时间要合理把握,合理调整,对于外加剂的添加也要严格控制使用。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振动器需垂直,直上直下,而且操作振动器时要使振动器快插慢拔,插点分布要均匀,一般为振动棒半径的8—10倍,切忌勿漏点插,上下要抽动,保持振动器运动中要层层搭扣。振动过程要尽量避免混凝土下沉,冒气泡,泛浆,表面要*坦,密实,质量要达到最好,振动时不得碰触模板。需要对大体积的混凝土构件的浇筑考虑留置施工预留缝,以防止混凝土构件成型后的变形力对混凝土构件的破坏。

  5、屋面防水施工技术问题主要是出现在对防水卷材的选用上,施工使用不合格的防水卷材对于建筑工程屋面的防水性能是非常不利的。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遇到屋顶女儿墙根脚部位是屋面防水施工该严格处理的地方,其与屋面的拐角部位铺设防水卷材极容易出现结构不严密的情况,造成后期使用的漏水。一般建筑工作都会遇到以上2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根据实际设计对防水卷材进行分层铺贴搭设,如有需要可以在已经铺贴好的防水卷材的上层,加铺一层附加卷构成加厚处理防水层。与钢筋、混凝土选材相似,对于防水卷材的选材需严格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以证取样。

  其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一个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最大保障,也是体现一个良好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班组的必要前提。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序的企业,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是非常困难的。施工管理安全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关键的第1步,它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进展。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及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都将此置之脑后,在思想意识上就未将其重要性放在一个战略高度上进行强调,从而导致施工作业方面出现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总结以下几点以供同行交流。

  1、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施工安全管理原则,进场就为工人、工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必要时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进行紧抓严抓,防患于未然。对于企业从业人员要求根据参与施工活动的不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参与施工过程作为体验锻炼的学*机会,为以后的继续从业打下素质基础。

  2、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层层落实的工作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施工监管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量巨大,一般需要耗费的工期也比较长。为了能够确保整个工程施工按照既定计划进度全面推进,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建立起来,具有针对性的现场目标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健全完善的施工监管体系,而且要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层层落实工作。施工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也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机制,同时也是对现场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部门对现场施工的监督监管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因此,健全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刻不容缓。同样地要抓好落实工作,以确保工程最终达到既定的预期目标。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紧密联系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文章以上内容都是针对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两方面展开的讨论和分析,旨在能够在这方面不断得到提高改善,以达到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合理可靠的技术管理保障。目前,我国作为世界屈指可数的建筑大国之一,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优势,只有在两方面双管齐下,同时发挥优势才能够在建筑市场中占有一*之地。要做好施工技术与现场管理,必须搞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只有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与现场管理质量,才能够兑现施工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质量管理制度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管理职能

  2.1职能

  2.1.1生产副总厂长是检修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电力系统检修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厂的方针办法。

  2.1.2检修副总工是检修质量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检修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职责与分工

  2.2.1总厂长的职责

  2.2.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方针、政策。

  2.2.1.2确定设备质量管理目标,对全过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2.1.3主持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性质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2生产副总厂长的职责

  2.2.2.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保证所有设备检修活动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协调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的工作关系,支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2.2.2.3确保机组大、小修工作的现场检修人员和外包项目的检修人员应强制地遵守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2.2.2.4批准设备质量检验项目及检修质量工序文件,并落实文件的执行情况。

  2.2.2.5主持机组大小修的冷(热)态验收工作,对设备检修质量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组织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总厂长汇报。

  2.2.2.6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分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2.2.2.7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2.3检修副总工职责

  2.2.3.1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大小修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3.2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编写审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2.3.3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文件的具体修编审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标准。

  2.2.3.4负责机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审核工作。

  2.2.3.5负责设备改造、设备选型、革新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工作。

  2.2.3.6对生产设备出现质量事件负责组织技术原因分析,并采取对策。

  2.2.3.7对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厂长汇报。

  2.2.4运行副总工职责

  2.2.4.1对全厂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管理领导责任,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4.2组织运行值编写设备大、小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审查标准。

  2.2.4.3组织编写机组检修整体启动措施,审查批准,对整体启动质量负责。

  2.2.4.4协调设备检修分段、整体试运工作。

  2.2.4.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培训程序,履行规定的职责。

  2.2.5供应科的职责

  2.2.5.1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中物资供应管理程序、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质量管理保证措施,以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2.5.2根据各分场提出物资采购计划,要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2.2.5.3负责供货和委托加工厂家的质量保证确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2.5.4负责对供货物资提出有关技术资料、标准、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承诺等文件。

  2.2.5.5负责供货产品出现不符合项及货物运输、搬运中损伤部件的事后处理工作。

  2.2.6检修部门的职责

  2.2.6.1组织检修人员学*贯彻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对检修人员思想认识可控负责。

  2.2.6.2严格执行厂部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及质量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质量验收程序、安全标准、技术标准、技术监督、有关合同标准和检修计划,对专业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负责。

  2.2.*及时检查、指导、纠正检修工作中违反工艺标准的不良作风,对出现的质量不符合项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协调专业检修过程中质量接口问题,以保证工序管理的连续性。

  2.2.6.6组织好设备检修专业的三级验收和冷态验收自检活动,对设备检修的整体质量负责。

  2.2.6.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各种试验措施,并严格执行。

  2.2.6.8负责编制设备检修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6.9在检修中发生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2.2.6.10组织开展设备检修质量活动,对设备检修全过程实行可控、在控,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2.2.6.11对检修项目的外包工程,负有设备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负责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2.2.7运行部门的职责

  2.2.7.1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好机组检修的试运行工作,履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2.7.2负责编写机组检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报运行副总工审批,并认真组织执行。

  2.2.7.3参加设备大、小修的冷态验收,并组织协调好设备检修部分试运行工作。

  2.2.7.4检修的设备,检修时未向运行交待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设备换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启动措施),外观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运行部门可拒绝启动、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把运行关。

  2.2.7.5对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严格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材料备品配件采购质量管理

  3.1.1机组检修物资材料计划的落实。

  3.1.1.1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按年度综合计划要求,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核。

  3.1.1.2检修副总工审核汇总后各专业检修材料计划,在开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总厂长签字确认后送交供应科。(特殊情况除外)

质量管理制度5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6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7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8

  一、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二、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员。

  三、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四、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六、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质量管理制度9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场站、民用、工商业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发包意见书约定的范围、施工技术标准、国家行业规范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各项工序报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保期为2年。

  第五条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条件的负责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项目,整改结果必须及时书面回复签发单位。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检验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接的燃气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负责本单位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检抽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工程开梯相接施工方案的报批手续。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拨交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竣工拨交前的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验收,申请验收需提交表单(附表一、附表二)及进场设备复核单。

  第二节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联系单,对违反工程质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行监理。

  第三节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运行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综合验收及竣工拨交工作。(自施工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综合验收和拨交工作)

  第十五条会同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评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燃气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室外)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33—2008。

  注解:该规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燃气工程(室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94—2009

  第十八条燃气工程(长输管道)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行业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369—2006

  第十九条房屋土建、装修装饰工程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执行其它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2002)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笔记并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抽查。

  第二十四条严格把好进场设备材料、配件质量关。材料员、兼职质检员要把好材料、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第二十五条对新进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须将焊工证件送监理审验并复印留存。进行试焊后,通过拍片检查合格,报工程管理部备案后才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严格对容易造成质量隐患点的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仔细做好管材的外观检查,做到管材无破损、无变形;

  二、焊接钢管焊缝探伤数量及位置需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除锈、防腐质量合格,防腐后的钢管下沟前必须进行电火花试验。

  三、各类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须过关,管道的基础、埋深必须合格,PE管的警示带敷设合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必须严格把关;

  四、小区弯管式钢塑转换登高处,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钢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刷漆,刷漆做到“两底两面”,室内钢管安装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缝拍片时要求尽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过桥管等必须做到横*竖直,支架的材质、制作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美观大方,质量优良;

  七、桥管、阀门等连接补偿器与管道保持同轴,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八、调压柜(箱)基础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吊装调压柜(箱),防护栏安装、便道符合设计要求。

  九、民用户登高管处球阀在送气后必须将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与进户管使用金属软管碰接(丝扣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甲供)。

  十一、不同材质(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须使用电熔连接;不同材质(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严禁相接。

  十二、PE管热熔焊缝刨边检查,穿越管道100%刨边,其他50%(华润燃气集团要求)进行检查。

质量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确保快递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户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客户供给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职责,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客户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客户期望,树立快递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客户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客户供给安全、便捷、高效、满意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一条:公司在充分认识快递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快递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和运输机动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供给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二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快递人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快递人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快递人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快递人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快递人员顺心。

  第三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工装,女性束发。

  三、语气和蔼可亲,语言礼貌礼貌。

  四、快递人员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

  “您好!我是xx快递公司的,您的xx快件已到,请问今日有时间接收吗?”、“请问什么时候上门方便?”、“请仔细查收你的快件!”、“对快件有疑问请拨打.....xx”、“再见!”。

  第四条:快递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发生以下所列行为:

  一、与顾客约定好时间,却不按时到达,也没有及时与顾客联系的。

  二、在送(收)上门过程中私自收取顾客加急费。

  三、在送(收)过程中私吞顾客赠品。

  四、在送件过程中,没有等顾客检查完快件就离开的。

  五、在送(收)过程中对顾客言语不礼貌的,以及与顾客发生争执的。

  第五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一、主动解决顾客在送(收)快件后的疑虑。

  二、按照顾客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并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递人员上门时自带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给顾客增添任何麻烦。

  四、因故不能按时到达顾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给顾客打电话或另约时间,以免顾客等待。

  第六条:诚信服务,童叟无欺。

  一、主动了解顾客对服务的需求和期望并尽量予以满足,因客观原因不能满足时,应与顾客沟通,说明原因,提出合理提议,引导“服务供给”与“顾客期望”达成一致。

  二、主动告知行业关于由顾客支付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的规定。

  三、选择最有利于顾客送(收)件的收费方式,告知顾客并征得顾客的同意。

  四、按规定或约定收取送(收)费,自觉主动出具发票。

  五、在送件过程中,要主动要求顾客清点所收的快件(货物),对于代收款的客户,要当面给顾客验货,若有赠品要明白的告知顾客,在顾客无疑问的情景下,方可收款离开。

  六、在送代收款顾客的时候,若有顾客在验货后因为质量问题拒不付款的情景,不可与顾客发生争执。

  第七条:礼貌服务,礼貌待客。

  一、当非主观原因使服务供给不能满足顾客诉求时,须如实告知,求得谅解,并友好协商变更服务方案。

  二、冷静对待矛盾或纠纷,耐心听取顾客意见,以诚恳的态度,从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做好解释工作,不激化矛盾。

  第八条:特色服务、创立品牌

  一、执行预约服务时应严守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耐心等候。

  二、了解快递行业的相关知识,在顾客有需求时向其讲解。

  三、掌握向不一样顾客供给差异化服务的技能。

  第九条:快递车辆服务质量标准:

  一、车身(包括前后保险杠)颜色鲜亮、无明显擦痕,漆面无脱落或单点脱落但面积不超过1cm2,线条和车门字迹清晰、无缺损。

  二、机盖中央黏贴专用图案标志*整、无卷边、无破损。

  三、仪表板、内饰板、顶棚、后隔物板完好无伤损且洁净无积尘。

  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施有效。

  第三章:服务质量控制

  第一条:服务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贯彻公司“安全快捷满意,诚信规范温馨,确保顾客满意,追求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

  第二条:公司建立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安营部经理执行、办公室主任监督、后勤保障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协助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服务策划、服务评审、服务供给、服务监督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各职能单元履行如下职责:

  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动态地组织调查顾客期望、评审顾客要求、制定服务标准、分析反馈信息,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保证体系协调运转。

  2、安营部负责贯彻服务规范、监控服务供给过程、执行督察制度和纠正措施、评定快递员服务质量等级。

  3、客户服务部负责调查顾客期望、拟定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务质量反馈信息、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实施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评审、提出改善提议、评价并改善办公环境和秩序。客户服务服务部

  4、后勤保障部负责供给快递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坚持、车辆故障或事故救援、车容车貌整改等服务支持。

  5、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需求、拟定并执行培训计划、验证培训效果。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尤其是监控岗位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快递员的服务工作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地处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稽查组定期就快递员的执行规范情景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分类整理作为快递员考评和评价管控手段适宜性的基础数据。

  第六条:公司对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状况实行等级管理,安营部依据相关记录对快递员的服务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服务质量等级为动态管理,与之相对应的奖惩从《快递员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之规定。

  第四章:持续改善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应关注服务过程,抓点带面,经过公司网站、信息、内部刊物、行业刊物、宣传栏等载体及时表扬先进、暴露不足,营造并坚持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励员工创优争先。

  第二条: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服务部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不一样时期的实际情景进取策划、认真组织相应的活动,以坚持公司的活力和推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三条:客户服务部要拟定切实可行的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并会同信息服务部予以实施。信息调查的时间间隔应能满足公司及时获取阶段性服务质量反馈信息的需要。

  第四条:公司设专人值守公司公众网站的公开论坛,进行开放式交流沟通并筛选归纳出有效信息以供制定改善措施的参考。

  第五条:建立队务会和公司工作例会制度,在不一样层面上供给内部交流沟通、互教互学的*台。各级管理者要开动脑筋充分利用这个*台,到达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的目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营运一线去发现培训需求,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景组织实施针对性培训满足这种需求,并验证培训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条: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经过正规评审确认存在缺陷的情景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作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资料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规定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阅读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1)

——质量管理制度9篇

质量管理制度1

  通过本实训,进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质量检验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本次的实训中,同学会发现自己在课堂中所学知识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学要学会查找课外书籍和资料,碰到问题同学之间多讨论,注意团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学会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学员在毕业后能尽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

  一、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

  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2)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验收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3)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建设单位呈报,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确认工程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

  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详见附表有关表格说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以条文的形式写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时间、形式和组织等内容。

  (2)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记录。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安全教育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记录下来,受教育人要在记录表里签字,并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工人变换工种(如瓦工变换混凝土工)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种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应有记录并收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工人应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根据*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文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其他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具体的,不但要口头讲解交底,同时均应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均应履行签字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交底,并要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一份。

  (2)交底要针对性强和全面交底。技术交底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让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其人身安全。各分项工程均应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很具体,要能结合当时的施工环境,有针对性地交底。

  3、班前活动

  (1)要建立班前活动制度。班前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途径。班前安全活动是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班组的施工环境、设备和工人的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总结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根椐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讲解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每次班前活动均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应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质量管理制度2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

  第二条: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

  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苏天能集团公司矿井质量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四条: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质量标准化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

  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

  第九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域、头面、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机电、运输、通风、溜子队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生产科的划定,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掛、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一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集体宿舍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供应科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矿规定要求进货。企管、机电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记帐。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科应按科学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追究供应科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各专业、科室、区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各种检测报表及时上报。否则,一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标准化办公室配合矿劳资及有关单位搞好培训,以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六条:矿标准化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对全矿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监督各专业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动态检查和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及存档上报。

质量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立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职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能够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供给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能够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适当部位镶嵌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备案号等资料。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获得其接收认可,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影响工程使用或者导致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并供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其查阅、复制。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一)贴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三)供给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资料真实、准确;

  (四)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贴合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套齐全。

  勘察、设计文件不贴合前款规定,需由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

  第二十三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

  (一)是否贴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来源理:

  (一)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于审查合格书发放后5日内将审查情景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景,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贴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审查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职责。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二十九条经检验不贴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应当贴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到达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出具真实、完整的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禁止检测机构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禁止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三十九条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试样,应当在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见证下,按照规定取样。

  第四十条检测机构在检测或者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结构安全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的情景,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一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或者鉴定工作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检测或者鉴定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等应当分别按照年度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抽撤。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定期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和安全性鉴定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向建设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保修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能够经过采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与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担保修职责。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有过错的,依法承担连带职责。

  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单位(以下统称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提出维修方案,经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保修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维修方案有异议的,保修单位应当征得工程原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经维修3次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职责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职责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职责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在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

  (三)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

  (四)建设工程结构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本事,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

  (五)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拒不进行安全性鉴定,可能影响他人或者公众安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委托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被鉴定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区别情景,作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者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当事人能够委托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对其检测或者鉴定报告仍有异议的,能够向当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供给查询服务。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30日内依法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报告的;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未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质量管理制度4

  1、我国当前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科技手段与人文素养的不断提高,消防工程施工的质量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但是,在设计、施工、以及验收的一些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

  1.1.对消防施工单位的审查工作不彻底

  消防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和管理水*是决定消防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条件。现实中对施工单位的审查往往只对单位整体的资质进行评估审查,而对于个人的素质的高低却疏于评判。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或个人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牢固,随意改变设计、消防工程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消防工程的质量安全造成了威胁。

  1.2.消防工程设计阶段审核不严

  一个综合楼内的消防系统一般情况下应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涉及的学科多、专业细。往往一个系统的设计要由多个专业配合才能完成。而图纸若设计不严密,照搬图集,易给施工带来随意性。

  1.3.施工不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常会出现如下不规范的施工现象:在不少消防工程中,必要的防锈处理没有应用到室外消防工程给水管道的钢管内外;而在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要求使用镀锌钢管但却没有使用,泵房出水总管以及竖管除闸阀外,不用缩接或法兰接头连接,有的全部使用电焊焊接。消火栓箱底部预留孔高低位置不够,或是孔的角度不够,或与周围物体间距离过小,到用水时消防水带不易安装,或安装后水带弯折,出水不利,或者水带干脆就无法安装到消火栓。设置的消火栓数量和压力不够,与需要覆盖到的建筑物高度、面积、结构复杂程度不配套。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气线路预埋管不到位,有的将电线直接埋入混凝土内。

  1.4.竣工验收阶段对隐蔽设备的质量测定

  对于消防工程来说,其相当大的一部分工程是隐蔽的,等到消防工程竣工时,其隐蔽工程的质量已经无法测定,只能依靠检验固定消防设备的应用性能。另外,即使提出了外露部分的焊接有不规范的情况,施工单位也往往难以整改。

  2、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消防工程质量,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这一方针,关键在于企业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就是按照现代化企业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上下一致,统一标准,统一计划,把企业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从生产分工的协作、上下左右的关系到时间和空间的联结几个方面合理地组织起来,使企业形成一个有机结合体。做到“事事都有章可循,时时都按章办事”,逐步建立一整套健全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和一个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通过现代科学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确保消防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两个方面。工作质量是指企业的领导工作、管理工作、生产技术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的质量,即企业或个人各项工作对工程质量的保证程度;消防工程质量就是消防安装工程能否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工程配套设备质量要求,其质量特征指的是工程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适用性等。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工程质量取决于工作质量,它是企业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工作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证。要提高工程质量,首先要提高工作质量,管理工作应围绕提高工作质量这一重点开展,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领导工作的质量是关键

  现代质量管理与传统质量管理根本区别在于:传统质量管理的驱动力在于各企业部门,而现代质量管理驱动力在于企业领导。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突出强调,领导对制订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的建立以及质量的总体决策等方面起重要作用。领导工作的质量要求是:领导者必须把质量与生产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纳入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围绕既定目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有计划、有组织、有程序、有层次地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并能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充实质量管理理论,把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技术成果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真正地由被动、滞后、局部的传统质量管理转变到主动、超前、系统的质量管理。

  2.2全员素质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

  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增强企业活力,一切管理活动都是靠人执行的。为确保全体人员的能力,管理者应就人员必需的资格、经历和培训水*做出规定,并具有一套完备的引进和使用人才机制。

  3.3机构组织是落实质量管理的保证

  质量管理贯穿于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既需要通过对企业的各层次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横向管理来实现决策方案落实,更需要通过纵向的管理最终达到高质量生产的目的。因此,它必须按照“层面原则”设立质量职能部门、组织,即将质量管理主题依据客观实际科学地找出界面,划定层次C1,C2,……,Cn-1,Cn。根据层次的高低,设立不同级别的部门、组织,通过上述机构组织管理,形成一个连续的网络化的质量管理系统。

  3.消防工程后期质量管理

  3.1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消防工程中,其验收阶段质量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①施工企业在完成消防施工任务后,应和建设企业、设计企业以及供应商共同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初步调试与验收,并且为消防验收部门的验收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②结合相关行政部门的标准与验收方法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客观评定。

  ③消防验收机构的验收结果成为能否将消防工程投入使用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成为消防工程投入使用的一个前提条件。

  ④结合消防验收机构所提出的验收意见和建议,施工企业必须服从,并且进行科学修改和完善,从而真正满足消防工程施工要求。

  3.2维护阶段的质量管理

  对消防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便开始投入使用,施工企业必须定期进行回访。然而,其回访指的是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施工企业主动对建设企业或者是用户使用情况进行回访,特别是针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也或者是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必须进行修复,直到满足规范要求为止。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深入,消防工程施工质量作用逐渐增强。而消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消防工作者长期坚持和努力,促使安全生产监管逐渐深入完善,因此,在消防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不断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增强建筑物对火灾的抵抗能力,减少火灾损失,真正实现消防工程质量过关,确保人民财产生命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5

  一、填空题:

  1、质量方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药品应包含什么内容:验收药品应依据公司“配货单”进行药品的验收,包括验收药品通用名称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到货日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和验收日期等内容。

  3、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次购品, 包括药品新型号、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4、中西成药一般药品的检查验收 _______________ 完成;

  5、对阴凉贮藏及冷藏药品验收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储存____________________ 。

  6、验收时应 分别验收,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首营品种验收,应有

  8、验收整件的药品,每件包装应

  9、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12、验收药品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得入仓库,如须入库必须经配送中心经理同意。

  1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

  14、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拒收,存放于 , 填写 ,上报总部

  15. 药品储存对温度有很高的要求:常温库的温度为 ;阴凉库的温度为 ;冷库的温度为 ;

  16.养护组织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 。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 次,效期药品和易变品种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17.公司规定在库的药品检查的时间是每月普查为 次。

  18.存药品应当按照要求采取 、遮光 、防潮、 、 防鼠等措施;

  19.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 分库存放;

  20.应当采用 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 和控制,应采取 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质量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输*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技术水*和设备水*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装备水*、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方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3)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5)将工程转包。

  (6)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7

  第一条:

  目的为保证本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贴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本细则包括:

  (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二)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仪器管理;

  (四)品质检验的执行;

  (五)品质异常反应及处理;

  (六)客诉处理;

  (七)样品确认;

  (八)品质检查与改善。

  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品质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四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一)原物料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五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一)各项品质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

  ①国家标准

  ②同业水准

  ③国外水准

  ④客户需求

  ⑤本身制造本事

  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品质管理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品质检验规范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召集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

  ①检查项目

  ②料号(规格)

  ③品质标准

  ④检验频率(取样规定)

  ⑤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

  ⑥允收规定等填注于"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一)各项品质标准、检验规范若因:

  ①机械设备更新

  ②技术改善

  ③制程改善

  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能够予以修订。

  (二)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品质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三)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一)周期设订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二)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七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一)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经过品质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立"外协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八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品质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5、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本事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

  (3)任何仪器损坏后的维修都应当保留维修履历及验证记录,以便追踪。

  第九条;原物料品质检验

  (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品质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品质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品质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品质记录卡",并每月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应商品质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应商的行分于"供应商的评价表",供给采购作为选择对抗厂商的参考资料。

  第十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品质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一)"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料号-pc板类别的特殊要求是否贴合公司制造规范。

  2、种类-客户供给的油墨颜色。

  3、底板-底板规格是否贴合公司制造规范,使用于特殊要求者有否异常注明。

  4、品质要求-各项品质要求是否明确,并贴合本公司的品质规范,如有特殊品质要求是否可理解,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5、包装方式-是否贴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理解,外销订单的shippingmark及sidemark是否明确表示。

  6、是否使用特殊的原物料。

  (二)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品质要求超出制造本事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品质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品质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品质管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生产前制造及品质标准复核

  (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下列事项后始可进行生产:

  1、该制品是否订有"成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品质标准判定的依据。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二)制造部门确认无误后于"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质量管理制度8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立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职责。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建设单位能够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供给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能够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适当部位镶嵌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备案号等资料。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获得其接收认可,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影响工程使用或者导致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并供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其查阅、复制。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一)贴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三)供给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资料真实、准确;

  (四)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贴合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套齐全。

  勘察、设计文件不贴合前款规定,需由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

  第二十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

  (一)是否贴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来源理:

  (一)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于审查合格书发放后5日内将审查情景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景,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 对不贴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审查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职责。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施工单位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工作。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二十九条 经检验不贴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应当贴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到达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 监理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 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出具真实、完整的监理报告。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六章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八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禁止检测机构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禁止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三十九条 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试样,应当在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见证下,按照规定取样。

  第四十条 检测机构在检测或者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结构安全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的情景,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一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或者鉴定工作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检测或者鉴定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等应当分别按照年度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抽撤。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定期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和安全性鉴定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向建设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保修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能够经过采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与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担保修职责。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有过错的,依法承担连带职责。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单位(以下统称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提出维修方案,经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保修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维修方案有异议的,保修单位应当征得工程原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经维修3次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职责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职责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第四十六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职责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 建设工程在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

  (三)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

  (四)建设工程结构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本事,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

  (五)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拒不进行安全性鉴定,可能影响他人或者公众安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委托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 建设工程被鉴定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区别情景,作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 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者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当事人能够委托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对其检测或者鉴定报告仍有异议的,能够向当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供给查询服务。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30日内依法处理。

  第九章 法律职责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报告的;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未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2)

——医学质量管理制度

医学质量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学质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学质量管理制度1

  一、我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管理办法》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的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实施,各质控人员需认真履行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体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九、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学质量管理制度2

  一、全院医学设备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装备处、各设备使用科室的设备质量与安全小组(由科主任、医学工程人员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三级管理,每台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使用,并保证张卡物相符。

  二、新进设备、仪器在使用前要由装备处医学工程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训,使之了解仪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独立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的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连接错误,造成损坏。

  三、设备、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仪器的技术指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断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十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本,每台设备的使用记录要由专人负责,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每月统计使用情况报装备处设备管理科,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本用完后及时交到装备处领取新本,由装备处存档,装备处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专业性技术维修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运行状况和记录完整情况,以此作为二级质控的参考。

  五、不准搬动的设备不得随意搬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设备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请装备处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运转。如遇设备故障需要维修,科室应按规定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由责任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安排维修,未经批准严禁将设备带出外地维修。

  六、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存完整无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经医学工程人员检验也不得任意丢弃。

  七、应急调配及备用设备,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完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八、医学设备、仪器属于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私有财产垄断使用降低设备的使用率。对于使用率过低或使用不当使设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者,装备处上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处理。

  九、贵重设备原则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下保管。

  十、设备房间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注意防水、防潮、防尘,设备房间内严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无特殊要求,医疗设备房间温度应控制在10-30摄氏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如达不到要求,科室应申请安装空调或除湿机等设备。

  十一、根据不同情况,设备要定时开机,运行,避免长时间停机受潮造成设备不必要的损坏。

  十二、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若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装备处,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处罚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使用,造成万元以下设备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的'设备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顽固职守造成万元以上设备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任何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装备处组织使用、维修等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报请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十三、对发生的医学设备/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应当立即向装备处、医务处报告,及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其中,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危及生命;②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③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告。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并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医学质量管理制度3

  1、把医疗工作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配有兼职人员负责质管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并检查、总结,做出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

  3、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并有操作记录,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医学质量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建立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采用PDCA循环原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患者得到优质、合理、高效得康复服务。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得设立及职责:

  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组长,就是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决策人与领导人,决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计划与实施方案,持续改进科室得医疗质量与安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设以下管理小组:临床诊疗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病案管理小组、合理用药小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小组得设立及职责如下:

  1、临床诊疗组

  (1)小组职责:

  ①完成本诊疗小组得医疗工作。认真负责地评估本组每一例病员得病情及疗效;查瞧各种辅助检查得结果并分析;查瞧诊断就是否正确、治疗方案就是否妥当、

  ②完成每日查房。

  ③完成急、危、重、疑难病例得抢救处理;诊疗组长亲自参加、指导高难度得诊疗技术操作。

  ④对本组疑难或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或组织科内讨论,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⑤做好医患沟通,发现医疗缺陷、医疗不良事件及医疗纠纷立即报告科主任,并积极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⑥完成病历得质量控制。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时、准确地完成病历书写,及时审签,按时归档,确保甲级病历达100%,杜绝乙、丙级病历。认真学*处方管理办法及书写规范,确保处方合格率达100%。

  ⑦积极参加院内组织得各种业务学*,按时参加“三基”及实践技能考核,确保合格率达90%以上;诊疗组内得上级医师做好对下级医师得“帮、带、教”工作,不断提高本诊疗小组得医疗技术水*;制定小组得业务学*计划、科研工作,承担相应得专题讲座、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相关工作。

  ②小组成员:康复医师,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培训、考核本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在科主任指导下,组织小组成员共同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负责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记录相关资料。

  ③小组成员:选取医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与组长、副组长共同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协助副组长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参与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小组成员中还包括院感监控医生与院感监控护士,负责履行主管部门对其制定得职责。

  3、病案质量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病案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病案质量监控管理流程与方案,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病历检查,针对从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得病案质量。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科室病案质量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高年资医生、护士长担任副组长,高年资医生负责科室医生书写得电子病历、纸质病历得病案质量管理,护士长负责护理病案质量得管理。

  ③小组成员:设立医生组其她人员与一名护理组高年资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病案质量管理活动。各医疗组上级医生负责检查、修改下级医生病历,对本组出院病历进行质控、在医生组中再选取一名医生担任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自查科室所有环节病历、终末病历,针对自查存在得问题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问题通知责任医生及时整改,记录相关资料,每月对病案质量存在得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为小组得病案质量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抗菌药物得合理应用。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负责培训、考核科室医生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知识,自查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记录相关资料,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为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③小组成员:设立医生组其她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活动;各医疗组上级医生负责检查本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监督、自查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并对科室发生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总结、分析,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得改进措施,促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得到持续改进。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活动,组织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医师组、治疗师组、护理组各一名人员担任副组长。担任副组长得医师组人员负责监督医师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担任副组长得治疗师组人员负责治疗师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担任副组长得护理组人员负责护理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

  ③小组成员:选取医师组、治疗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副组长监督各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并参与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活动。

  6、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科室各项护理工作质量得检查、分析、评价、反馈,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与安全。

  (2)小组人员设立与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护士长,在护理部及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科室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成员:选取护理组部分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协助组长进行护理质量与安全得管理,记录相关资料。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方法

  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计划(Plan),D即实施(Do),C即检查(Check),A即改进(Action)。

  P—计划:在医院领导下,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确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及目标、

  D-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各小组根据自己得职责与任务,按计划要求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并落实到具体得人员。

  C-检查:根据计划对监测项目进行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发现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重新设计流程,纳入新得内容,并试执行、

  A—改进:根据检查结果,将成功得经验加以肯定,形成“标准”;对缺陷程度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并对遗留得问题转下一循环解决。

  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监测项目

  *均住院日、*均病床周转次数、病案质量、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住院超过30天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输血管理、康复治疗有效率、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技术差错率、住院患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五、康复医学科保障医疗安全十大原则

  1、严格掌握入院指征不属于康复医学科诊治对象门诊患者,特别就是恶病质患者不能收入住院,应介绍到相关科室。诊断依据不足者,不能草率诊断,应待入院后经进一步检查再下诊断。

  2、签署知情同意书入院时护士应向患方讲解住院须知,主管医师让患方签署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

  3、医患沟通患者入院后,医患之间应保持良好得沟通,主管医师应耐心给患方讲解治疗或检查得意义与必要性,如患方仍然拒绝医师建议得治疗或检查,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上记录并要求患方签字。

  4、保护患者隐私医师、治疗师、护士、进修生、实*生、研究生、住院医师、护工在检查、治疗、护理患者时应严密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病情与隐私。

  5、先评定后治疗医师、治疗师与护士共同确立患者得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目标与治疗方案,先进行评定再确定具体治疗方法,治疗师对主治患者实施初(入院)、中(住院时间大于2周)、末(出院)3次定期评定并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中记录评定结果。

  6、疑难病例讨论对疑难病、诊断不清与疗效差得患者,各治疗组医师必须与相关治疗师一起,在组内、科内讨论,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7、安全第一治疗师、护士、医师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对瘫痪、骨折、儿童、骨质疏松、老年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到治疗室必须要求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患方陪护不在时,必须由治疗师亲自接送、 8、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研究生、进修生、实*生与住院医师,各组组长应先进行病历书写、康复治疗技术规范操作等与本组工作相关得部门规范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9、医疗文书质控医师、治疗师、护士必须及时、准确记录各类医疗文书,各组组长负责质控,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审核全科病历并通知责任医师整改。

  10、医疗应急成立科室医疗应急小组、职责:处理科室发生得医疗纠纷、差错、事故、急重症抢救与各种医疗应急;原则:风险共担、集思广益、沉着冷静、团结协作、及时正确应急、

  六、康复医师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1、接诊制度门诊医师负责接待门诊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开处方与治疗单,介绍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住院部医师负责接待住院患者,与患者主管治疗师及主管护士确定患者康复方案,开医嘱,送交治疗单与安排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并请治疗师在治疗单上签字,协调患者每日治疗时间,并告之注意事项;主管医师因上课、门诊与休假不在病房时由住院总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

  2、医疗安全制度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计划及医保报销情况,签署自费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对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运动感觉障碍患者必须在病历中强调专人陪护,以防跌倒、骨折、骨质疏松、再卒中等意外情况发生;遵循医院得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各组医师应与患者主管治疗师、护士共同制定新入院与疗效差患者得功能诊断、康复目标(出院目标)、康复治疗计划。

  3、交班制度住院总医师、各医师与值班医师必须参加每日晨交班;值班医师必须在交班本上记录本班特殊情况并亲手移交给下一班值班医师。每日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2)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变动交班。

  (3)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交班。

  (4)上述(2)、(3)项交班对象就是主管治疗师。

  4、修订医嘱制度各组医师完成每日查房后,根据病情需要修订医嘱,并及时通知护士与相关治疗师实施。

  5、病情反馈制度熟悉主管患者得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及时将各种检查报告向患者与上级医师反馈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疗效差者,组织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于次日实施。

  6、康复教育制度医师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院注意事项。

  7、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

  (1)专题讲座日:每周至少1次。

  (2)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与疗效差得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3)病历审核制度: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审核全科所有病历并通知责任医师及时整改。

  8、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七、康复治疗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

  1、组工作制:治疗师与患者主管医生、护士共同制定患者得康复治疗计划/方案,确定患者出院目标。

  2、治疗前安全宣教:治疗前告知患方:患者到治疗室必须由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治疗期间患方要积极配合治疗师实施康复治疗方案,所有治疗由治疗师进行或在治疗师得监护下进行,未经治疗师许可,患方不能擅自进行治疗或康复活动。

  3、治疗师告知患者每日治疗时间;每日治疗前确认患者病情及所能承受能力,与患者说明当日训练内容及需注意事项,治疗过程中尽量与患者沟通。

  4、交班:每日晨交班,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2)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得交班。

  (3)治疗方案变动得交班。

  5、熟悉所治疗患者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因病情变化或其她原因需修改治疗方案,及时跟主管医生沟通,待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实施;治疗效果差者,晨交班时汇报,并与主管医生力争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并于当天实施、

  6、患者因故要求临时停止治疗,治疗师应向主管医生说明并记录、签字、

  7、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入院注意事项。

  8、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与疗效差得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9、治疗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10、注意各种治疗设备及电源安全使用、

  11、保持治疗室床、椅子得稳定,若有损坏,及时维修,以防患者摔倒。

  12、治疗患者多时,易拥挤,易出意外,注意疏导患者有序治疗、

  13、注意特殊患者得安全保护,并向家属或陪护作特别交代。

  14、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八、康复医学护士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等相关规定。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3)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篇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生产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铸就国盛口牌。

  二、质量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齿轮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工厂作业指导书。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品在客户处加工合格率达到99%。

  3、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

  三、质量细则

  1、生产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按要求、按图纸、按标准进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搞明白方可进行生产。不按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负责,返工产品不计报酬。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按原材料价格20%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理。

  2、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库。即自己不生产不合格的产品,不接收前道流转下来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转下来的产品质量后道有检查把关的责任,如不检查,所造成的工时延误等损失由接收人负责。

  3、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凡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要求的工艺、尺寸,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遗忘或漏检。一经发现未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对其所做产品重新全部检测。

  4、每天检查本工序、产品工装夹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产标准。杜绝由于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废品和返工现象。由此所造成的产品报废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负责赔偿。发现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应即时上报并与更换,人为导致量具损坏者由操作工赔偿相应损失。各自保管好个人的量具,出现丢失,别人损坏,自行负责。

  5、巡检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道工序、各个产品进行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操作工即时返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即时上报给厂部。

  6、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7、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做好标记,并加以隔离:

  (7、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7、3)次品、不算产值,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流出。

  8、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多思考,多琢磨。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高的,经厂部研究上报总经理同意,必须执行。

  一、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产品质量检验

  一、检验管理制度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A、收集客户回馈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顾客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包括销售部的回应;

  B、保证生产部主管在产品回收上能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决定如何回应消费者,确保销售部对每一询问的回应都是有根据的;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六)退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A、退回的产品由品管重新检验并做记录。

  B、检验合格按合格品处理。

  C、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D、检验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产部加工处理。

  E、加工产品由品管检验合格才能出货并做记录。

  4、做好相关记录

  a、《退货处理记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确保快递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户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客户供给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职责,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客户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客户期望,树立快递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客户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客户供给安全、便捷、高效、满意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一条:公司在充分认识快递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快递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和运输机动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供给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二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快递人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快递人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快递人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快递人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快递人员顺心。

  第三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工装,女性束发。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4)

——采购质量管理制度菁选

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所采购的钢瓶必须具备由《汽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gb17258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气瓶出厂时应带有产品合格证书和钢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2、进口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单位应持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3、气瓶附件应由有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

  4、购置的气瓶出厂前应经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5、购置气瓶的外表面颜色、字样、色环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6、气瓶肩上的钢印标识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清晰分辩。

  7、所购置的各种气瓶附件应有合格证。

  8、所购置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9、所购置的钢瓶、材料到达公司以后应按照规定验收合格。

  1、所采购的钢瓶必须具备由《汽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gb17258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气瓶出厂时应带有产品合格证书和钢瓶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2、进口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单位应持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3、气瓶附件应由有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

  4、购置的气瓶出厂前应经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5、购置气瓶的外表面颜色、字样、色环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6、气瓶肩上的.钢印标识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清晰分辩。

  7、所购置的各种气瓶附件应有合格证。

  8、所购置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9、所购置的钢瓶、材料到达公司以后应按照规定验收合格。

  公司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1、根据生产科计划表,选择证件齐全,有质量保证的正规大企业所生产的材料。

  2、严格保证和生产材料的质量,必须依据《原辅材料验收细则》进行进货验证合格后方可购买,不买低劣材料,规程型号要正确。

  3、对采购材料及时入库,办理入库手续。

  4、加速资金周转,坚持'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并要有采购记录,不造成积压浪费。

  5、及时了解市场,等质、等量、等价采购。

  6、货物进厂后仍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记录,按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做好标识。

  7、要熟悉所采购物资的性能、技术指标,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资质量。同时,达到物美价廉的要求。

  8、对采购不合格的.物资及时退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9、严格物资管理制度,健全物资管理手续,所购材料的说明书、卡合格证等要齐全,随材料一并入库。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5)

——酒店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五份

  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管理规定。细则如下:

  (1)客房部员工,在宾馆范围内捡到任何物品都应第一时间上交。

  (2)在清扫走房时,若发现房内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电话通知总台,询问客人是否已结帐离店,如果客人尚未离店,应立即交还客人。若客人已离店,则将物品保管好,登记填写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

  (3)客房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由客房部房务中心保管。房务中心文员在接到客人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团体/散客姓名、物品名称及特征、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

  (4)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记录应与客人遗留物品名称相符合。

  (5)客房部设立专门存放遗留物品的仓库,专门的登记记录,专人保管。

  (6)客房部可提供24小时遗留物品咨询服务。

  (7)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前厅部储存到保险柜内,一般物品由客房部房务中心分类锁进柜内。

  (8)遗留物品由前台部通过查住客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宾馆认领。

  (9)当宾客前来认领时,前台部负责核准,并请其在《客房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签名。

  (10)客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11)客房部将每月的遗留物品情况汇总上交经营部。

  (12)遗留物品分类

  1、贵重物品:珠宝、银行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身份证等;

  2、非贵重物品:衣物、眼镜、日常用品等;

  (13)保存时限: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经营部经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14)认领方式:

  a、直接认领;

  b、请人代为认领;

  c、如果是请人代为认领要问清有关问题,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1、建立三级检查督导制度

  在总经理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质检主任和质检员有权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级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对本部门各个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主管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组成酒店质量督导--部门--主管三级检查督导制。

  2、质量检查处罚规定

  为提高酒店的服务质量,使客人真正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同时也使酒店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抓好自己部门的事,管好自己部门的人,增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和督导意识,特制定酒店质量督导检查罚款的有关规定。

  (1)酒店质量检查出的`质量、纪律方面的问题一律处罚部门经理。

  (2)对检查出的问题,统一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罚。

  (3)不管部门人员多少,凡对酒店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并由此引起客人投诉的,除处罚员工外一并处罚部门经理。

  (4)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影响的,除处罚责任人外一并处罚部门经理。

  (5)凡酒店质量检查出的问题,一律按酒店员工手册纪律处罚的有关规定扣罚,并按以下规定处罚部门经理。

  ①10人以下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发现一起,处罚部门经理一次。

  ②10人-50人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处罚部门经理一次,不够二次,按百分比扣除。

  ③50人-100人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处罚部门经理一次,不够三次,按百分比扣除

  ④100人以上的部门有违纪的员工,一个月内发现四次,处罚部门经理一次,不够四次,按百分比扣除。

  1、由财务部仓库设立废品库,各部门废旧物资应集中退库,各退库部门应有具体操作此事的管理及经办人员,并且长期与库房联系。各部门不可积压废品,每周退库应把各部门废品全部退库。不可私自处理废品,否则视为作弊。具体退库时间暂订为每周星期五下午。

  2、废品退库后,财务部收货人员开具入库单并签字,此单还应由退库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分成依据。

  3、所回收废品由仓库集中处理,回收款项应及时上交计财部总出纳,并不定期上报“废品报价单”(随行情变动)。

  4、关于部门分成:凡属酒店额外回收的废品(见附表1-14项)收入,其款项按酒店55%,退库部门40%,财务部仓库5%进行分成。

  5、各部门分成款项三个月结算一次,由仓库制表,计财部审核,按规定手续领取。

  (一)原料加工质量控制

  1.保证原料清洁卫生,在粗加工中必须认真仔细地对原料进行挑、拣、刮、削等处理,然后冲洗干净。

  2.保持原料的营养成分;加工中应尽量保持原料的新鲜程度,减少营养成份损失,尽量缩短鲜活原料的存放时间,蔬菜在加工中应先洗后切。

  3.按照菜谱的要求加工:

  (1)原料粗加工应根据各种菜式烹饪要求妥善合理使用原料,妥善安排,既保证菜肴质量,又提高原料的综合利用率;同时,要按照各种菜肴的烹制要求使用刀法,注意保持原料的形状完整;

  (2)原料细加工应根据菜式的要求进行切配,强调整齐均匀,大小、厚薄、粗细、长短都完全一致。

  (二)烹饪质量控制

  1.制定和使用标准菜谱

  (1)厨房对每款菜式都应订详细的投料及烹饪说明书,具体规定菜肴烹饪所需的主料、配料、调味品及其用量、烹饪方法、拼摆要求、制作时间等;

  (2)在制作中严格要求厨师按标准制作,保证菜肴成品色、香、味、形等方面的一致性,即一菜一卡。

  2.烹饪质量检查

  厨师长必须对每道工序认真检查,抓好工序检查、成品检查和全员检查三个环节餐厅及时了解宾客对食品菜肴质量的意见反馈厨房,对菜肴制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意见反馈单》由厨师长及时整改。

  3.加强培训和基本功训练

  在日常工作中厨师长要加强现场督导,严格要求厨师遵守操作规程,按照标准菜谱进行加工烹调;同时,还应经常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和基本功的训练、考核。

  1.目的

  对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体系的现状适应性进行评价,确定改进策划,确保质量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经理及管理者代表对质量体系的评审活动。

  3.引用标准

  3.1iso9001:20005.6管理评审

  4.职责

  4.1总经理主持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活动。

  4.2各部门负责提供管理评审活动所需的资料。


质量管理制度10篇(扩展6)

——项目质量管理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根据建筑业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试行的通知)》建质[【xx】号精神,在工程中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每月向总包方交一份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要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板、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5、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过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7、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8、成品保护制度: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经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9、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0、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工程文件资料的完整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应真实和详尽。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保管存档,做到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及验收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1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12、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工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我司将主动做好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

  13、培训上岗制度: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1 .总则

  ( 1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法规及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有效地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完成年度质量指标,获得企业期望的质量水*。

  ( 3 )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对与质量管理有关的人员要明确其职责、权限、利益,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

  ( 4 )以全面质量管理(包括提高工程实体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等)为中心,全员参与为基础,追求企业的持续发展,使合同方持续满意和受益。

  ( 5 )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持续改进。

  2 .质量目标

  ( 1 )质量目标

  1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

  2 )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公司的工程质量水*。

  ( 2 )依据公司质量目标,质量管理部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创优计划。

  ( 3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分项工程样板率达到100 %。

  ( 4 )积极推广qc质量小组活动,提高施工质量,减少质量通病。

  3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及权限

  ( 1 )机构及人员设置

  1 )公司质量系统实行三级管理。项目部设质检员,一级项目部及国家重点工程设质量总监(质量总监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级以上职称,享受项目副经理待遇),受项目经理领导;公司设质量管理部,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工程质量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2 )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设立质量分部,业务上归公司质量管理部指导,对所属工程的施工质量分别向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的经理负责。

  3 )所有基层单位至少设置一名专职质检员,做到专业对口、持证上岗、相对稳定。

  4 )选拔、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才(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充实到重点项目和关注项目的领导班子中。

  5 )质检员应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卜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有相应岗位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选聘。

  ( 2 )管理职能及权限

  1 )公司总工程师

  a .参与制订公司质量方针。

  b .监督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及质量分部的日常工作情况。

  c .参加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质量情况的验收评比工作。

  d .参加公司的建设工程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检查。

  2 )质量管理部

  a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章制度。

  b .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c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d .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e .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必检内容是:

  ①质检中的到位情况;

  ②三检制、样板制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③对抽查部位进行观感、实测及保证资料的核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④检查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情况及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

  f .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g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于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h .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集团技术质量部。

  1 .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3 )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质量分部。

  a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规章制度。

  b .负责所属项目的质量管理。检查本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

  c .确定本部门年度质量目标,审批所属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d .编制本部门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e .对内部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发现的质量间题及存在的质量隐患要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公司总工汇报。

  f .参加本公司所属项目的重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9 .负责本公司内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项目月度质量情况统计一表及质量分析并于每月26日前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

  h .及时向公司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果进行验证。

  4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职能与权限

  a .项目经理:

  ①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完成项目的质量目标。

  ②组织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对项目质量的日常检查、评审和改进,实施质量否决权,每月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工序组织制订整改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进行分析归纳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③加强项目质量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

  b .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

  ①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②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③参加图纸会审。

  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质量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⑤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⑥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过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⑦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⑧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⑨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订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⑩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⑩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及质量分析,每月26日前报送上级质量部门。

  c .生产副经理:

  ①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生产领导责任。

  ②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③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④辨识质量体系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d .质量员(质量工程师)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相关验收规范及单位内部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②全面负责过程质量的检查和监控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编制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对重要过程设置质量控制点,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

  ③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三检制”、“样板制”,认真做好验收资料的填写工作。

  ④参与预检、隐检的验收过程。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技师核定工作。

  ⑤按时核定和整理质量验评资料,建立隐患通知书、质量奖罚、质量事故等项台账,及时向上级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⑥负责向监理及业主进行工程报检,按时向相关单位报送质量报表和质量活动情况。

  ⑦每月26日上报本月工程质量报表和月度质量分析。质量月报表统计起止时间为:上月26日起至本月25日止。

  ⑧负责记录并保存每日的质量活动情况和质量分析会内容。

  (详见附表1-附表4 )

  4 .质量系统管理

  ( 1 )加强系统管理,建立质量系统人才库。系统人员往来调动需经系统领导审核

  ( 2 )质量管理部协同相关部室做好系统人员岗位培训及取证工作,保证系统的人才储备同公司的发展规模相适应。

  ( 3 )由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项目人员组成质量专业委员会,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项目间的交流管理工作。

  ( 4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系统人员进行交流、学*活动。减少或避免质量通病的发生。

  ( 5 )项目质检员协助项目总工制订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奖罚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 6 )质量专业委员会参加公司相关部室对在施工程质量的季度检查评比活动,对前2名优胜单位给予表彰。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